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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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17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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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83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问34.2.18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文件并明确安全管理措施,但投标须知不要求技术文件,评标办法也没有要求技术文件,麻烦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2名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但评标办法只要求一个安全员,请明确需要提供几个安全员?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安全管理措施,提供一名安全员即可,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8条款予以删除。

2、主要材料调差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二条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列明比例为70%”,请修改。

答:《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已重新上传附件,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3、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不一致,招标项目名称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为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人投标时,按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制作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等后续工作项目名称以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为准。

4、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小东坑路A段南起北江滨大道,东接二环路,A段路线全长 1009.1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 18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AK0+527.488-AK1+009.127,修建长度为 481.639 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小东坑路A段南起北江滨大道,东接二环路,A段路线全长 1009.1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 18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AK0+527.488-AK1+009.127,修建长度为 481.639 米。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管线、照明、交通、绿化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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