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南新村及周边地块项目建筑垃圾拆运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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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4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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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南新村及周边地块项目建筑垃圾拆运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1

各投标人:

现就环南新村及周边地块项目建筑垃圾拆运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修改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问题:1. 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已补充上传至本答疑纪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2.根据控制价编制说明:“依据榕城管委函[*开通会员可解锁*]194号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环南新村及周边地块项目”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消纳点运输路线的复函,确认运距约为 50.1公里计。”但目前控制价提供的外运单价,与该运距对应的合理单价存在较大差距,请予以调整。

答:本项目清运量计价依据榕政办【2018】24号文“建筑垃圾清运汽车运输费用:装车适用“挖掘机装土方”子目定额预算单价计算,外运1公里以内(含1公里)适用“自卸汽车运土(10吨,1公里以内)”子目定额预算单价计算,超过1公里部分适用“自卸汽车运土(10吨,每1公里)”子目定额预算单价计算,清运工作内容包含拉圾处理、装车、外运、安全文明、防尘喷雾及其他措施。”

问题:3.控制价编制说明第7点:“根据榕政办[2018]24号文,拆除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单位可回收钢筋量按20kg/m3计算,回收单价按当期回收价计算。”中单位可回收钢筋量的计算单位存在表述错误,该部分钢筋量计算单位应修正为 20kg/m2,请予以调整。

答: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八、其他需要的说明中“7、根据榕政办[2018]24号文,拆除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单位可回收钢筋量按20kg/m3计算,回收单价按当期回收价计算。拆除砖混、砖木等其他结构房屋,不计回收钢筋量。”修改为:“7、根据榕政办[2018]24号文,拆除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单位可回收钢筋量按20kg/m2计算,回收单价按当期回收价计算。拆除砖混、砖木等其他结构房屋,不计回收钢筋量。”

问题:4.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已补充上传至本答疑纪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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