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抽水蓄能小陶营地建设项目—室外附属(景观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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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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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抽水蓄能小陶营地建设项目—室外附属(景观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对“永安市抽水蓄能小陶营地建设项目—室外附属(景观工程)”(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74003)现作如下答疑及补充: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中的“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中无法录入,查询到工种证书信息?是否错误。

答:无错误,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 29号)中第二、(三)中“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的规定。

问题2: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中标后再提供资料进行核查?

答:本项目在评标时仅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其他人员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响应并承诺配备,但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3.4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核查要求属于中标后核查内容。

二、补充通知

1、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招标文件/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100000元填写。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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