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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1个小区)二期
补充通知 (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澄清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格式按原来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提供。
1、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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