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项目环评以及排污口论证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安徽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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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R-2025-CG089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项目环评以及排污口论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碱河路52号理想建设大厦B座10楼07、08、09室

中标(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文本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原则上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批复。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濉溪县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濉溪县闸河东路幸福家园二期办公楼18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幸福家园二期办公楼18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华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新城国际小区C座9楼

联系人:达瑞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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