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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E8车间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00.2 |
| 建设单位 | 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丽萍 |
| 联系人 | 张丽萍 | 联系电话 | 138****0023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租用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厂房进行建设,购置多线切割机、磨床、倒角机、倒角锅及2台500kw变压器等设备,并配置相关公辅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钕铁硼磁材500t。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粘料废气采取集气罩 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 生活污水无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 |||
| 环保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 |||
| 有环保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
| 承诺: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张丽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张丽萍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