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关于宁晋县鹏维高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晋县鹏维高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我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宁晋县鹏维高化纤制品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胜国,股东为蔡胜国、蔡生敏,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宁晋县工商局,经营范围:喷胶棉、过滤器、土工布、床上用品、服装,制造、销售;绗缝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顺安,股东为冯顺安、冯贵龙,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农业机械生产设备,生产、销售;航空科学技术的研发;植保技术的研发于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邢台市辖区内二级以上管理人。以上2案不接受联合申报,一经发现,本院将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