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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
关于河北骏威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
人工作的公告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05破申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明川对被申请人河北骏威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沙河市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选+随机"方式确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河北骏威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李会书,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开通会员可解锁*4975X3,公司注册地址沙河市田村村南(鑫磊工业园区10号),经营范围包括:平板玻璃加工销售;铁精粉铁矿石加工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一二级管理人中介机构,能胜任本项工作,且具备垫资或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
(二)申报机构可派出的管理人成员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