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广东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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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87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6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招标人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技改(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

煤系统洁净化治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7

2.2 建设地点: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3260MW

2.4 建设工期:收到招标方通知 5 天之内,负责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办理开

工手续,所有相关开工资料必须提前准备妥当且检修开始前一周内办完所有开

工手续。具体开工时间由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作业时间

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确定。计划总工期 3 个月。

2.5 设备名称:上煤线各转运站皮带机干雾抑尘设备、T6 转运站导料槽及

曲线落煤管、煤仓间犁煤器落料斗等

2.6 数 量:见技术标准

2.7 技术规格:见技术标准

2.8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输煤系统上煤线各转运站皮带头部落料、底

部导料槽、回程皮带机及犁煤器落料口抑尘系统进行改造,以及 T6 转运站等导

料槽进行全封闭改造,并在出口增加除尘器。煤仓间犁煤器落料斗封闭改造

2.9 交货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2.10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

2.11 其 他:见技术标准

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自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干雾抑尘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

首页、盖章签字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

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本项目施工部分允许分包。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

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

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10

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

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

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

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

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

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11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3 层

邮编:510335

联系人:杨诗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差期间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yangshihua@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12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供应链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28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号 314送达邮编:510335送达联系人:杨北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5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39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

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

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

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5

3.1

满足除尘装置粉尘外排指标及室内粉尘浓度的要求

9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通用技术要求

2.18 得 7 分,其中一项优于设计要求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未填写不得分。

3.2

微雾抑尘装置水雾量与微细水雾颗粒度满足要求

7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技术要求

3.3.1 得 5 分,其中一项优于设计要求

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未填写不得分。

3.3

恒压变频水泵流量和扬程满足要求

7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技术要求

3.3.2.9 得 5 分,其中一项优于设计要

求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未填写不得

分。

3.4

湿式除尘器保证除尘效率及出口粉尘浓度

7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专用技术要求

3.2.47 得 5 分,其中一项优于设计要求

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未填写不得分。

3.5

主要抑尘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 10 年

5

满足寿命要求得 5 分,不满足寿命要求

不得分。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30

4.1

除尘器结构及材质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材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1 分;结构形式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加 1 分。未填写不得分。

4.2

曲线溜煤管、给料

匙、导料槽材质结构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材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1 分;结构形式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加 1 分。未填写不得分。

4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4.3

干雾喷嘴总成材质结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材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1 分;结构形式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加 1 分。未填写不得分。

4.4

钢支架、壳体、强度

6

强度计算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优于招标文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未

填写不得分

4.5

导料槽、曲线落煤

管、导料匙的输煤通

畅性

6

满足技术要求得 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1 项加 1 分,最多加 1 分,未填写不

得分。

5

供货范围

10

1.供货范围及备品备件满足要求得 4

分,优于标准加 1 分,未填写不得分。

2.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配置完善得 4分,优于标准加 1 分,未填写不得分

6

投标人施工方业绩及

资质

4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 2

分,无资质不得分。

2.具有输煤系统粉尘治理或导料槽更换

任一项业绩得 1 分,多一项业绩加 1

分,最高得 2 分。

上述要求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

其它(包括监造配

合、现场及售后服

务、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1

满足专用技术要求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得 1

分,不填写不得分

总计

100

42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46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机制优选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

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

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

得分较高为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47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48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50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51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52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3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4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5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6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7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8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9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60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61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62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3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4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潮州电厂输煤洁净化项目改造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需方)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供方)签约地点: 广东潮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和质量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

单位

含税单价

(元)

数量

含税总价

(元)

生产厂家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

输煤洁净化项目改造物资设备(详见技术

规范供货清

单)

1

合 计

合计金额(人民币):

¥ 元 (含税) (大写)人民币

(人民币):¥ 元(不含税 ) (大写)人民币

2.合同价格为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的含税闭口价,包括技术资料和技术配合、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

产品质量问题返修等各项费用以及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前所发生的运输、装卸、保险及产品包装等一切费用。

3.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产品。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供方应提供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要的完整设备资料,供方必须随货或于产

品到达合同约定地点的当天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原始质量证明书、说明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单等两份,并加盖供方公章。图纸要求全部是蓝图或签署规范的白图,进口设备除提供的原版资料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中译文。

2.原材料要有出厂的无损检测报告、金相检测报告、硬度检测报告、壁厚测量、椭圆度、焊接相关资

料(焊材的质量证明书、焊接工艺等)。

3.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专有技术,均已得到权利人的使用

许可,不受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

费用和赔偿责任。如果因遭受侵权指控而造成需方的损失,供方应该向需方进行赔偿。

4.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2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质

保期届满后,不能免除供方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在产品有效使用期限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供方应赔偿需方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5.质保期届满之后,不能免除供应方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在产品有效使用期限内,

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供方应赔偿需方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 1.供方应以需方为保险受益人向需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投保需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

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如因供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负责。

2.保险事故发生后,供方须立即通知需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需

方。

四、交货条件1. 交货时间按 c 执行:.

a、 年 月 日前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b、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c、按需方要求时间货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a )项执行: a、 供方包送;b、需方自提;c、供方负责将货送到 / 后,需方自提。

66

3.交货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仓库。

4.供方应保证合同产品安全、准时到达合同指定地点。如需需方提货,供方应提前( / )天通知需方,并将提货有关凭证在货到站前(/)天送达需方。如因供方责任造成货物压站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包装:国家有标准的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包装,国家无标准的以保证货物在装卸时不损坏、不泄漏为

标准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1.需方和供方应在货到后 30 日内完成验收。2.如需方验收时认为到货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 7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

议后,应在 10 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回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付款及结算质量保证金选取以下第 种形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货物运抵指定地点,确认数量、规格无误,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后,安装运行正常 180 天

后,供方提交质量保函后,供方提供全额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需方在 30 日(若供方提供发票时间错过需方上报资金计划时间将顺延支付)内付总货款的 100 %;

货物资料移交齐全,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有索赔的在完成索赔后),一个月内将质量保函退还至供方。 (2)相应比例的货款:货物运抵指定地点,确认数量、规格无误,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后,安装运行正常 180 天

后,供方提供全额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需方在 60 日(若供方提供发票时间错过需方上报资金计划时间将顺延支付)内付总货款的 97%;

合同总价的 3 %作为合同保证金,货物资料移交齐全,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有索赔的在完成索赔后),

一个月内结清。

注:质量保证金形式由供方确认 七、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用书面形式传递。2.供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见签字栏;需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见签字栏。3.一方变更以上信息,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不可抗力本协议不可抗力包括:(1)因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2)因社会

原因引起的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等。

因不可抗力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书面提请变

更或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 2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延期交付货物总价的 1 %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以合同总额的 20%为

上限,逾期交货 15 天(含)以上,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3.如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供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予以更换,并负担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如供、需双方同意降级使用,双方另行按货论价协商,协商不成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且供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4.因供方违约造成需方的损失(电量、非停、障碍、异常、对外失约等情况的),供方除支付违约金

外,还应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未按合同约定移交设备档案资料,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延期移交档案资料的,每份资料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50 元;(2)移交档案资料出现错误的,每卷(册)错误率 1%,支付违约金 500 元,出现严重错误,致使利用

者利用错误档案造成后果的,按合同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

每卷(册)错误率=每卷(册)错误页(张)数÷本卷(册)页(张)数×100%。(3)未按合同约定、潮州发电公司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移交档案的,按合同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6.如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失控发票,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方承担,需

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失控发票金额, 待供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

7.以上约定违约金不足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承担需方未弥补损失的赔偿责任。8.需方延期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9.其他违约责任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质量保函

1. 质量保函的基本要求

67

供方应在货物验收后,提交付款申请前

14 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交一份由需方认可的银行开具的、不

可撤销的见索即付质量保函,否则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保函金额为合同结算价的

3 %,有效期至质保期

届满之日。

2. 保函责任范围 (

1)因供方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工程损坏;

2)供方未按需方通知要求完成质保期内缺陷修复;

3)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第三方索赔。

4)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费用。

3.索赔条件与程序需方索赔时需向担保人提交以下文件:

1)书面索赔声明(注明缺陷详情及维修费用估算);

2)由【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缺陷鉴定报告,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3)供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书面通知(如邮件、函件)。

4. 保函的释放

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返修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于 30 个工作日

内返还质量保函。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要进行诉讼时,由需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4 份,供方执 1 份,需方执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需  方

供  方

名 称: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邮 编:

515720

联系人:

李心悦

电 话(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手机号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号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252775504@qq.com

开户银行 :

建行饶平支行

帐 号:

4*开通会员可解锁*50050439

纳税人登记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4834X2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王晓晖

委托代理人:

68

签字日期:

6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1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2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3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4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5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抑尘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

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本次招标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材料,都应符合这些标

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12.4.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国的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并适合在潮

州发电公司使用。

12.4.2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4.3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4.4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5 招标方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方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5000-2017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87.1-2016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 年版)

76

GB11653-2000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

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JB/T 10563-2006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TII(A)

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

GB 50055-19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GB/T 5677-1985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T 6402-1991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11653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分级(

IP 代码)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755-2019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JT/T6445

工业通风叶轮超速试验

JB/T6886

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JB/T6887

风机用铸铁件

技术条件

JB/T8689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JB/T9101

通风机转子平衡

JB/T10213

通风机

焊接质量检验技术条件

JB/T10214

通风机

铆焊件技术条件

GB 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14211-2019

机械密封试验方法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4942-20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IP 代码)分级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T 19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75-2010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706-2008

热轧型钢

GB/T 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3280-2015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3683-2011

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油基或水基流体适用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规范

GB/T 9115-2010

对焊钢制管法兰

GB/T 14976-201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50316-2000(2008 年版)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材料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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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材料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在签订合

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并且不得增加设备价格,具体内容由招标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具体业绩,工艺特点等。投标方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

2.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

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招标方一般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如果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技术,必须征得招标方的同意。

2.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

合,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涉及产品专利需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许可或由招标方指定。

2.4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在出厂前清除内部的一切杂物及外表面上的氧化皮、锈、油、粉笔、油

漆标记,排除内部积水,并充分干燥,然后封好。涂装前钢材表面进行除锈处理,重要受力构件达到 GB/T 8923-88 中的 1988-Sa2.5 级的要求。涂装前清除毛刺、氧化皮、焊渣和油污等。

2.5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有生产检验合格证, 用于设备主部件的材料,应有材料质量保

证书或试验报告。投标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设备主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零件及其构造涉及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编码符号。

2.6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负有全责。对于投标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方

提供与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2.7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

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2.8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

标识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2.9 投标人提供设备和设计能满足机组自启停运行方式要求。并且无条件配合其它供货商及招

标人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APS)功能设计。

2.10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拆卸、安装和检修所需工器具、吊车和消耗材料

等。

2.1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在设备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检修

空间,所有重型部件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

2.12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

境条件的要求。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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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部件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相应焊工资格证的焊工担任。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按相关规定

进行,投标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规程、焊接技术要求和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定。焊缝质量的要求和受压部件的焊后热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2.14 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铸件应进行消除内应力的热处理。2.15 安装设备的表面选用防腐涂漆,所选用的原材料,属于稀土复合型创新性产品,具有优

异的抗腐蚀性能、耐久性、保色性、易清洁性、环保无味、施工简便性等优势,环保型防腐蚀涂料的性能要求如下:

2.16 要求漆层均匀,附着良好,无桔皮、起皱、鼓包、流挂、露底等现象。原料稀土表面处

理剂中稀土含量不小于 0.49%,稀土高性能防护材料中稀土含量不小于 2.21%。表面达到实干状态,设备及机架表面处理剂厚度不低于 100μm,所用材料必须具备调色功能,最终表面颜色由招标方指定,补漆部位应均匀无色差。

2..17 对于所有设备的润滑脂和润滑油,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润滑脂或润滑油,满足首次用油

及调试完成后换油。

2.18 投标人设计、生产前必须到使用现场实地测绘,核实现场设备的参数、种类、数量、安

装尺寸等情况,应根据现场各转运站皮带机尺寸、参数,现场环境、设计导料槽、导料匙、除尘装置,不得影响原上下游设备的工艺性能,物料通过能力必须达到皮带机设计能力。改造完成后转运站空气中 8h 时间加权总尘浓度不大于 4mg/m3,呼吸性粉尘浓度不大于 2.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应大于 8mg/m3,呼吸性粉尘浓度不大于 5mg/m3,排放指标粉尘浓度不大于10mg/m3。

2.19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必须选用鞍钢、宝钢、武钢等同等质量及以上国内一线品牌,泵、风

机、电动机等转动机械的轴承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选用 SKF、FAG 或不低于同档次、同质量品牌;机械密封选用博格曼或不低于同档次、同质量品牌;减速齿轮箱选用 FLENDER、德国 SEW 或不低于同档次、同质量品牌。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加工。

2.20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初步设计、安装方案、设计图纸以及选型配置表,提供的设备材料

清单应列出,并出具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预算(预算为含税金额并标明税率)。投标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两周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2.21 文件所描述的设备若被规定为外国品牌,均指投标方应从该品牌原产地或独资企业采

购,任何其与其它国家合资的产品均不接受。所有原装进口设备,不论整机还是部件,要求供货商提供设备的原产地证明,生产国到中国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报关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3.1 备品备件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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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

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概述4.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

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 1 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 1 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

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2.5 招标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招标方检验人员对合同设备的

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4.2.6 投标方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 3 个月通知招标方检验的日期。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

验应在招标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标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4.2.7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前 10(国内)或 30(国外)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如招标方人员

并非由于投标方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投标方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4.2.8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招标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

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当缺陷消除后,投标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2.9 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招标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在投标方国家和/或制造厂

进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4.2.10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招标方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试

验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如地点在国外,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办理签证和其它有关手续。

4.3 设备监造4.3.1 一般要求4.3.1.1 招标方将对投标方在国内、外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

委托的监造单位完成三方监造协议签订及后续监造执行工作,招标方的监造并不代表能免除任何投标方对设备制造质量所应负的责任。

4.3.1.2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4.3.1.3 国内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

表;国外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 3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3.1.4 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监造通知后 10(或 3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招标方参加工厂检验的

人员信息通知承包商。如监造地点在国外,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办理签证和其它有关手续。在制造厂期间,投标方应负责为招标方技术人员提供进行试验和检验所必须的工作设施,技术资料,试验仪器、工具、仪表和表计。

4.3.1.5 工厂检验和试验开始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技术人员介绍有关被检设备及试验装置的

所有详细的情况,包括被检设备的设计原则,结构特点,制造和组装工艺,试验方法,试验所用仪表,试验大纲,试验台简介等资料和文件。

80

4.3.1.6 国内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即 R 点),应在检验后 10 天内向招标方

提供,现场见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即 W 点和 H 点),需在见证前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3.1.7 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

知监造代表。

4.3.1.8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

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

4.3.1.9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4.3.1.10 若招标方技术人员因故未能如期参加某些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及最终组装,投标方和

制造商可自行进行相应设备的试验和检验,但需将试验结果报告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正式提交给招标方。

4.3.1.11 设备制造若存在较大缺陷,原则上不允许出厂,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

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如果缺陷得到妥善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出厂。

4.3.1.1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4.3.1.1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前 10(国内)或 30(国外)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4.3.1.14 关于招标方技术人员参加工厂试验、检验的所有条款及有关费用的情况请参阅合同

商务部分。

4.3.2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际有关规定。

4.3.3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

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定。监造内容

如包含金属检验相关内容,将在三方监造协议中列出。招标方有权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例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 W 点调整为 H 点,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监理方式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1

抑尘设备主

要部件

材料的相关证明资料

3

外购设备进

口元件

合格分承包商名录及鉴证

资料、采购证明材料。

4

钢结构

主要材质、主要焊缝

5

设备内、外

部固定组件

厂内组装固定工艺

6

热浸锌、油

外观及厚度

7

整机

整机性能试验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4.4 性能验收试验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 1 的要求。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81

4.4.3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

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4.4 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阶段的检验和验收投标方应邀请招标方派员参加,招标方可视具

体情况决定派员参加或不参加。

4.4.5 设备组装出厂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外观检查、水压试验等并出具检验报告。4.4.6 最终产品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依据本技术协议的规定对任何与

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的档案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进行返修,直至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4.7 投标方的产品以最终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检验才能通过验收。4.4.8 设备在验收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产品合格证、产品说 明

书、质量证明书。

4.4.9 设备进场验收(1)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无破损,符合双方约定和国家规范

及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全新设备。

(2)投标方指导(如果有必要)招标方进行现场开箱检验、验收,验收货物的数量、规格和

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3)未按本技术协议和装箱清单发货、错发、少发应由投标方调换或补齐。(4)运输途中的损坏,属装箱问题,应由投标方负责包换。(5)货物进入现场后由招标方负责保管,安装期间发生的遗失、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调换、补

齐、修复。

4.4.10 整体性能验收4.4.10.1 性能验收试验方案由招标方组织,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方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编写并经双方确认,投标方负责技术方案和技术指导。

4.4.10.2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

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

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3)设备在通过 72+24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三个月内,招标方组织进行各项性能验收试验,

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招标人应对合同材料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材料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材料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投标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5.1.1 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投标

方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即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表按下表列出。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投标方应免费追加人月数。

服务人员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 注

1

安装指导

2

调试

3

试运行

82

4

性能试验

5

现场服务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

括在合同报价内。

5.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5.1.2.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

制度。

5.1.2.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 3 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方应及时更换。5.1.2.5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方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

投标方负责。

5.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5.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招投标双方的日常

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3.2 投标方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试验和

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方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方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3.3 投标方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各自对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运行手册

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方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3.4 对投标方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方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并根据需要

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3.5 投标方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方对招标方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人员在现场

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3.6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

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如汽轮机本体安装、特殊钢材焊接、吹管和启动试运等)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

工作项目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123…

5.1.3.7

对于投标方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方的人员提供建议或

与投标方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3.8

投标方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方以指导,并对

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3.9 投标方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中的问题及验

收后质量的评估。

83

5.1.3.10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5.1.3.12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有多个现场服务人员时,投标方

应指定一个总负责人,负责领导驻现场的全部服务人员,负责和业主的总代表联系并协商解决设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技术问题和其它配合协调工作。

5.1.3.13 招标人不需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5.2 投标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范围5.2.1 总则5.2.1.1 培训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工厂培训指在承包商设备制造厂、同类型运行电厂、正

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对业主维护、运行人员的培训和在同类型电厂的仿真机对业主运行人员的培训;现场培训指在业主建设现场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通过讲授投标方所供设备的主要运行原理、制造工艺、运行性能及设备构造技术特点、QA、QC 管理使业主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投运后的管理维护方法,以及使业主的运行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合同设备。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应着重于主要设备的维护和运行。

5.2.1.2 投标方为完成培训计划所编制的培训大纲中,除了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资料外,还

应提供一套培训维护人员用的录像资料。

5.2.1.3 投标方应保证满足(参加工厂培训的人数和培训时间表)所述的工厂和仿真机培训受训

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期要求。

5.2.1.4 培训计划由投标方准备,供招标方参考,列出投标方安排在工厂、同类型运行电厂、正

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同类型电厂仿真机和现场对业主受训人员进行培训所需的教师费、设施费等费用(不包括业主受训人员的个人费用)。

5.2.1.5 投标方要以附件(工厂培训表)作为参考,列出投标方安排在工厂、同类型运行电厂、

正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同类型电厂仿真机准备采用的培训方法。

5.2.1.6 投标方要以附件(工厂培训表)作为参考,提供在现场准备采用的培训方法。5.2.1.7 投标方在列出培训计划和内容(见格式)。工厂培训表

培训教师构

培训内

训地点

设备厂家的技术

人员到现场培训人天数(不包含安装现场调试服务)

5.2.2.业主的义务5.2.2.1 招标方应通知投标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务和专业。5.2.2.2 为了完成培训计划,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中断培训去休假。5.3 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投标方应无偿按招标方要求在指定

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计划表

次数

时间

地点

人数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

84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提供图纸资料

的同时提供可由通用软件编辑的电子文件。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给出全

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

运行维护等方面。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

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5 套,电子文件 1 套,所有资料以纸质资料为准,电

子文档仅作参考。

6.1.8 投标方必须确保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投标方对招标方或设计院来往

信函、确认文件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对确认文件在 7 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确认,逾期视为自然确认。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6.2.11.抑尘设备外形总图、部件图、内部结构图等6.2.12.抑尘设备电气接线原理图6.2.13.抑尘设备系统图、布置图6.2.14.主要设备的净重量表(包括安装需要搬运的最大件)6.2.15.设备及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书。6.2.16.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大修周期易损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进口件

清单。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

6.2.17.初步的 P&ID 图及控制要求。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不限于下列资料),图纸按施工图的深度进行设计。6.2.2.1.设备原理图、系统图、外形图、布置图。6.2.2.2.设备的基础图及荷载。6.2.2.3.设备安装总图,图上应标明其全面尺寸、装配尺寸、固定及连接部分、设计细节及设备

重量。零件及材料清单齐备,并有进出口接口编号及尺寸表。

6.2.2.4.设备及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书。6.2.2.5.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大修周期易损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进口件

清单。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

6.2.2.6.电气负荷资料、电气原理接线图、电缆清册、电气设备外形图、安装图等电气资料。6.2.2.7.随主设备供货的就地控制箱电气原理接线图、端子排接线图。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

负责赔偿。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

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6.2.4.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6.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

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2.4.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

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85

6.2.4.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6.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6.2.5.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6.2.5.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6.2.5.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

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6.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

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6.2.5.5. 投标方向招标方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6.2.5.6.抑尘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图纸)6.2.6 投标方向招标方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6.2.6.1 除尘器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图纸)6.2.6.2 装箱清单(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包装7.1.1 投标方在设计和包装过程中应分别执行 GB/T4892-2008《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

列》、GB/T13201-1997《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19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233-2008《包装单元货物尺寸》、GB/T16471-2008《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GB325-2000《包装容器 钢桶》、GB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7284-1998《框架木箱》、GB12464-2002《普通木箱》、GB13144-1991《包装容器 竹胶合板箱》、GB/T14187-2008《包装容器 纸桶》等有关国家标准。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应符合 GB/T1413-2008《系列 1 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质量》或更新版本的规定。

所有的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4768-2008《防霉包装》、GB/T4879-1999《防锈包装》、

GB/T5048-1999《防潮包装》、GB/T7350-1999《防水包装》、GB/T12339-2008《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

木箱(WOODEN CASE): 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锲槽接缝全封闭式 木箱,禁止使用花格木箱。包装

要用松木或同类材料,禁止使用竹板,柳钉等材料,依设备的特征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严禁使用朽木和虫蛀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真空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纸箱内必须要有填充物)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窜动。包装箱箱充满度不得低于 90%,货物体积不足时,应适当填充。由散件组成的包装箱件,毛重应限制在 20 吨以下。同时,单件包装箱件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100X100X80(CM),以免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丢失。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为明显的设备应采用相应的平衡措施

裸装(NUDEN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等的大部件设备,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底

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可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底盘应与裸件固定在一起,始终保持一件货物。裸装重要零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措施。

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或易拆卸及贵重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框架装(FRAME):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设备必须在框架内,固定措施

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撞。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中铁件直接接触摩擦,减少产品的局部厚度,对于受压件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

捆装(BUNDLE):管件可采用捆装形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以上的货

物至少 5 道,确保不散捆。严格禁止采用铝丝捆扎,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窜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摩损。一般用于套管等货物运输包装。应在角钢或槽钢的凸出部位如套管之间铺垫木板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互压变形。

管子及配件必须将两头加封(如塑料盖、套,铁环等),或用其他类似方式的保护.捆装后每件重

不得少于 100 公斤。

86

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

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2 投标方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海水的侵

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3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

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1.4 要求扩散厂的装箱清单与招标文件格式一致。7.1.5 对装在主体设备的零部件在箱件清单应标注清楚:装原位或单独包装。7.2 标志7.2.1 设备标志(1)每台设备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2)重要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应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辨别的标志。(3)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7.2.2 包装标志(1)投标方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要设

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备品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设备总件

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

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 GB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规定。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3)对超大、超重货物应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4)货运标志应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5)装箱清单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应各有一份清单,外部清单应做好防潮及保护措施,外部装

箱清单应安放在箱的侧面的明显位置。

7.3 运输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

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方应用传真通知招标方。通知中应指明

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4 保管7.4.1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7.4.2 投标方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各

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因投标方原因引起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8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8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1.1.1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

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

1.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包括调试期间所需

的轴承油或轴承润滑脂等,供货范围内所有转动设备在交货前加满一次填充油脂和(或)润滑油,并提供满足调试完成后一年保质期换油的备用油脂和(或)润滑油,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

单。

1.1.5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具体见清单。1.1.6 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1.1.7 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免费给予更换。1.2 供货清单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

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成套设备范围)由投标方免费补充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不限于此清单)。

电气范围:投标方配供满足功能的足量电动控制箱。与招标方的电缆接口在投标方配

供的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的端子排上,投标方配供的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至招标方本体设备之间的连接控制电缆由投标方配供,招标方只需配供动力电源至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所有设备与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间电缆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

1.2.1 设备供货清单1.2.1.1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部分。主要供货清单如下表(包括但不限

于):

1)供货范围一览表(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T6 转运站粉尘治理除尘改造

(一)

智能湿式免维护除尘装置

1

智能湿式除尘装置

功率 15kW;风量:15000m3/h;风压:不小于1500Pa

2

除尘风机整机防爆,风机壳体材质 Q235B,钢板厚度不小于5mm,叶轮材质 316L,叶轮碳化物喷涂,支架、除尘、排污管道及附件、304 不锈钢阀门、304 不锈钢雾化清洗防堵喷嘴等。

2

称重传感器

2

防爆(ExdbIICT6Gb)

3

粉尘浓度传感器

2

防爆(ExdbIICT6Gb)

4

给排水控制总成

2

防爆电磁阀、流量计、压力表、水流开关、304 不锈钢阀门、304 不锈钢管路等。

89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 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45-8G;45kW,7.1m3/min, 0.8MPa

1

5

PLC 防爆电气控制箱

1000*800*450

2

壳体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含 PLC、变频器、触摸屏、电缆、桥架、穿线管、防爆管等。

6

防尘隔离导料槽

B1400

30

导料槽镀锌,侧板板材厚度不小于 8mm,顶板厚度不小于4mm,衬板宽度不小于 250mm,材质为耐磨 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7

防溢裙板及夹持机构

B1400

72

304 夹持器、防溢裙板(橡胶+聚氨酯)

8

抑尘单元

B1400

14

框架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4mm

9

循环泄压装置

B1400

2

材质 Q235B 镀锌

10

导料槽负压腔

B1400

2

材质 Q235B 镀锌

11

筛下曲线落煤管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2

碎煤机下曲线落煤管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3

筛煤机下给料匙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4

碎煤机下给料匙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5

观察门

500x500

4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4mm

16

检修平台

4

含爬梯及护栏,材质 Q235B 镀锌,花纹板厚度不小于 4mm

17

尾部清扫装置

B1400

2

清洗箱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喷淋系统、烘干系统、聚氨酯自动清扫器、碳化钨除水清扫器、304 不锈钢控制箱,厚度不小于 2mm、电缆、管道、阀门等。

(二)

T6 转运站干雾抑尘改造

90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1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48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2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4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5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6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T5 转运站、T7转运站、T8 转运站 T9 转运站、T10 转运站、T11 转运站和 T12 转运站粉尘治理干雾抑尘改造。

(一)

T5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9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3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二)

T7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92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3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三)

T8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 Q235B

3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水气分配箱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48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3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216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四)

T9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

1

3

螺杆空压机

BK22-8G;22kW,3.45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水气分配箱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1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1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1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94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五)

T10 转运站、T11 转运站、T12 转运站干雾抑尘(以下为一个转运站所需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碳钢喷塑壳体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5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6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78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六)

煤仓间犁煤器落料口防尘罩

95

1

罩体

基材材质Q235B 镀锌

92

2

柔性防尘帘

92

3

观察窗

92

1.2.1.2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1.3 备品备件清单1)随机备品备件及一年质保期备件清单(计入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3

说明:投标方提供的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的品牌和型号、数量应满足机组和设备调

试、试运行期间所需,如影响机组和设备试运行、调试进度,则由投标方无偿补足,并不产生任何商务变更。

投标方还应满足本工程各设备一年质保期备品备件的需要,质保期内影响机组维护

等,则由投标方无偿补足,并不产生任何商务变更。

2)推荐备品备件清单(按一个大修期,分项报价,不计入总价)

1.3 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抑尘设备

注: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区)

2.2 机组容量:

3260MW。

2.3 计划工期:收到招标方通知 5 天之内,负责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办理开工手续,所有

相关开工资料必须提前准备妥当且检修开始前一周内办完所有开工手续。具体开工时间由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作业时间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确定。计划总工期3 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置位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上煤线,

工程内容包括 T5 转运站、T6 转运站、T7 转运站、T8 转运站、T9 转运站、T10 转运站、T11转运站、T12 转运站和煤仓间粉尘治理除尘改造。

2.4.1 T6 转运站粉尘治理除尘改造:2.4.1.1.C6A/C6B 皮带机尾部各增设 1 台智能湿式免维护除尘装置;2.4.1.2. C6A/B 机尾处增加导料槽、尾端负压腔、更换防溢裙板、阻尼装置、改造一二

级循环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2.4.1.3.滚轴筛筛下漏斗至 C6A/C6B 皮带机尾部,破碎机漏斗至 C6A/C6B 皮带机尾部落

煤管改造为曲线落煤管。

2.4.1.4. T6 转运站 C5A/B 皮带机头部、C6A/C6B 皮带机尾部干雾抑尘系统改造。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96

2.4.2 T5 转运站、T7 转运站、T8 转运站、T9 转运站、T10 转运站、T11 转运站和 T12

转运站粉尘治理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2.4.2.1.T5 转运站 C4A/B 皮带机头部、C5A/C5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2.T8 转运站 C7A/B 皮带机头部、C8A/C8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3. T7 转运站 C6A/B 皮带机头部、C7A/C7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4. T9 转运站 C9 皮带机头部、C4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5.T10 转运站 C4C 皮带机头部、C10A/C10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6.T11 转运站 C10A/B 皮带机头部 C11A/C11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2.4.2.7. T12 转运站 C11A/B 皮带机中部料斗,C11A/C11B 皮带机中部导料槽增加干雾

抑尘系统。

2.4.3 煤仓间犁煤器落料斗加装防尘罩2.4.3.1.煤仓间 C8 皮带机 A 路、B 路两侧共计 92 个犁煤器落料斗加装防尘罩及挡尘帘。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一般技术要求3.1.1.供货数量及规格应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当发生变化时,应取得招标方同意3.1.2.主要技术参数为推荐值,投标方可根据拟提供的设备进行局部修改,但修改部分

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防爆等级不得低于表中要求。

3.1.3.电动控制箱由投标方提供,并预留与外部消防控制等有关接口。3.1.4.抑尘设备及附件至电动控制箱电缆由投标方提供,0.4kV 电缆采用 0.6/1.0kV 阻

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 ZRC-YJY22 铜芯电力电缆。以实际为准,若电缆不足,投标方需要无偿提供剩余部分安装电缆。控制电缆采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 级阻燃屏蔽铠装控制电缆。

3.1.5.抑尘设备及其附件供气、供液系统等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附件由投标

方提供。

3.1.6.所有除抑尘设备外形尺寸必须得到设计院的认可才能制作,设计院有权根据具体

布置情况对除尘器外形进行局部修改,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并不得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3.2 T6 转运站粉尘治理除尘改造技术要求3.2.1 导料槽、曲线落煤管、导料匙性能要求 3.2.1.1. 导料槽要求设计为导料槽采用防尘隔离燕尾式双层通道方式,并在罩内加装无

动力除尘装置和降尘单元,防止煤尘外溢,包括盖板、双通道侧板、横竖支架、法兰、衬板、夹持器组件、压板、调节螺杆或紧固螺栓等。

3.2.1.2.导料槽侧板组件的防溢裙板根据现场情况必须满足三种安装形式:直板式防溢

裙板内插安装型、外翻安装型,Y 形防溢裙板。

3.2.1.3.导料槽侧板、 后挡板、盖板、支架等均使用 Q235B 钢板制成,侧板厚度不得

小于 8mm、盖板厚度不得小于 4mm;导料槽采用弓形盖板,设计为 1.0 米,导料槽为可拆卸式;导料槽竖支架的间隔不大于 1 米,采用型钢制作。除弓形盖板外导料槽设计应符合《TD75 型通用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的要求。

3.2.1.4. 导料槽设置端部抑尘阻尼装置,内部固定件材质为 304 不锈钢和三元乙丙

胶;抑尘阻尼装置为抽拉式,便于检修更换。

3.2.1.5.导料槽出料口设置抑尘挡帘,材质为天然橡胶;出料口处弧形盖板设置有端部

挡板,用于悬挂抑尘挡帘。

3.2.1.6.导料槽两侧安装夹持组件,用来固定防溢裙板,该组件含夹持器及异型角铝组

成。夹持器为模块化设计,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可随时拆卸、安装,维修操作起来,简单方便。夹持器与角铝配合使用,每 0.5m 使用一个夹持器。夹持器及夹持器螺栓、螺母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异型角铝为高强度铝合金。活扣固定 为可调式,安装、维修操作简单方便。

97

3.2.1.7.导料槽两侧采用双层裙边密封,两侧均安装特制的防溢裙板,防溢裙板全部采

用柔韧性好、耐寒、耐磨的天然橡胶制品,具有良好的弹性,能与输送皮带有良好的接触。在遭受不正常的挤压后,能很好回弹。

3.2.1.8.导料槽必须要保证输煤的通畅性,不会被煤块或其它杂物堵塞,所有部件能确

保在现场环境下运行。

3.2.1.9.导料槽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3.2.1.10.防溢裙采用高份子复合耐磨橡胶材料,板截面为“C”型,最厚处不低于

15mm,最薄处不低于 13mm。与皮带接触紧密,要求耐磨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不伤害皮带。直板紧贴导料槽侧帮,底部与皮带接触,防止物料外溢,密封性能优异。裙板的密封部分采用单边圆弧过渡,皮带跑偏时,不会伤害皮带及裙边,并能自动恢复原状。不允许中间有接缝。

3.2.2 滚轴筛筛下漏斗至 C6A/C6B 皮带机尾部,破碎机漏斗至 C6A/C6B 带机尾区域曲线

溜煤管给料匙改造技术要求

3.2.2.1.本项目改造过程所涉及得曲线落煤管须采用流线多边型技术,不接受传统方

形、圆形落煤管技术。同时,必须确保 C6A/C6B 皮带机通货量满足工况要求,不发生落煤管堵煤现象。

3.2.2.2.曲线落煤管总体设计要求能保证物料的汇集输送,确保物料落料至皮带中部,

且避免落料直接冲击皮带的现象发生,运行期间不得发生落料点不正造成的皮带跑偏问题发生。头部漏斗、护罩的设计应能适应满载流量和最大物料块度的要求,漏斗落料中心线至头部滚筒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应充分考虑滚筒直径、输送带带速及物料特性等因素。

3.2.2.3.曲线溜煤管应包括与上下游设备(或建筑物)之间的密封,确保不出现撒料现

象,现场安装时出现所有涉及干涉撒料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2.2.4.曲线溜煤管优先采用“U”型截面或“八边”型截面,并充分考虑与漏斗的合

理连接。曲线落煤管基体材质采用厚度不小于 10mmQ235B 镀锌钢板制作,落煤管过流面铺设耐磨衬板,材质不低于 NM500,厚度不小于 16mm,溜煤管各部分应采用分段法兰密封连接,以提高导料槽密封性,尽可能减少焊接作业,且每个法兰连接处均安装高性能密封胶皮,确保使用寿命不低于 3 年,以便于日后设备维护。漏斗与下部溜煤管采用法兰连接,法兰连接处安装高性能密封胶皮,密封胶皮使用寿命不低于 3 年。

3.2.2.5.出口导料匙采用流线型抑尘防堵落煤管进行设计。利用离散学(DEM)原理,

对物料及空气两相流动状态进行详细分析,结合现场落差的大小,模拟现场情况进行优化设计,总体设计应能保证物料的汇集输送,避免直接落料对受料皮带造成的直接冲击现象,并减少诱导风产生,减少进入导料槽的风量。

3.2.2.6.给料匙采用向前扩容设计,给料匙两侧要求深入导料槽内侧,落煤管尾部距离

皮带不高于 150mm,并防止堵料发生。给料匙安装后保证煤流最终的出口速度大小和方向与接料皮带一致,确保煤流能够平缓的滑落至接料皮带而不出现尾部喷粉现象,避免堵煤、跑煤现象。

3.2.2.7.导料匙采用厚度不低于 20mmQ235B 镀锌钢板制作,出口导料匙内铺设耐磨衬

板,材质不低于 NM500、厚度不低于 16mm。耐磨衬板采用条状或粒状平铺满焊,耐磨衬板和导料匙确保连接可靠,5 年内不得出现耐磨衬板脱落现象。

3.2.2.8.在曲线落煤管给料匙上方合适位置配置观察门,并采用高性能密封条封堵,确

保粉尘不外溢。在合理位置应设置检修平台,检修平台预留足够的检修空间,平台栏杆、楼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并与输煤系统平台栏杆、楼梯的整体要求保持一致,荷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且平台的大小应适合于维修工作。所设置的平台应至少设置一部易于到达的镀锌钢制扶梯,扶梯宽度不小于 800mm。扶梯应有足够的刚度并牢固装设。

3.2.2.9.各落煤管及煤斗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需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应采用

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并不得出现夹渣、气孔、裂纹等焊接缺陷。焊接件应符合 JB/T5000.3 的规定,焊缝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应符合 GB/T982.1 的规定,焊缝应严密、均匀,不应出现烧穿、裂纹、坑、未焊透、未熔合等缺陷。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 GB985,GB986,GB10854 的规定。所有焊接点在设备正常使用年内,不得出现开焊脱落情况发生。对落煤管中长期承受冲击的部位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更换的方便性。

98

3.2.2.10.招标人不接受现场喷涂。所涉及的油漆结构件材料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除锈

处理。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粉笔、蜡笔、油漆标记和其它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干净,发运时,产品内外应该清洁。

3.2.2.11.更换后的落煤管、导料匙必须满足现场设备需求。3.2.3 除尘装置技术要求 除尘装置应能解决物料在转运点落料时,易产生大量悬浮粉尘颗粒且极易发生危险

的技术问题。该除尘装置至少应包括吸尘、净化、除雾、排风、除尘风机、给料匙、燕尾导料槽、抑尘阻尼装置、混合沉降室、排污系统、供水系统等,并把吸尘罩、排风筒、除尘风机架设在输送皮带机导料槽上部;抑尘阻尼装置、混合沉降室与除尘风机净化出口相连,混合沉降室对流经的气体进行净化加湿,经抑尘阻尼及除尘风机净化后的加湿气体重新回流喷射至进料通道的尘源点处与高浓度含尘气体混合进行降尘,提高除尘效果并减少进料时的诱导风量,保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3.2.3.1.当皮带机无载运行时,除尘装置中的风机正常运行,清理皮带机空载运行时产

生的浮尘,此时反风回流装置电动阀门关闭,排气口电动调节阀打开,经过滤器过滤后,向外排放净化后的空气。

3.2.3.2.当料流传感器检测到物料通过落煤管向下段皮带机落料时,排气口电动阀门关

闭,回流装置电动阀门打开,物料经落煤管下落时,产生大量的诱导风和落煤冲击波,使防尘隔离燕尾式双通道导料槽内部形成正压,在风机叶轮高速旋转下,将含尘的诱导风经吸尘罩导入风机内,与风机入口喷射出的水雾相混合,含尘气流与水雾在风机叶轮搅动下得到进一步的混合,进入导流器旋流除尘,并在旋流栅脱水器中进一步尘气分离,含尘泥水由排污口排出。

3.2.3.3.净化后的空气由回流管送回到落煤管,回流空气一方面与落煤管的诱导风进行

压力平衡,阻止并减少诱导风量,另一方面与进入防尘隔离燕尾式双通道导料槽内的粉尘混合经除尘风机净化循环,使气体中的粉尘得到净化,少量微尘气体通过防尘隔离燕尾式双通道导料槽中的阻尼抑尘单元时,被抑尘单元组进一步阻滞和吸附,使其导料槽出口的粉尘浓度达到室内空气卫生标准。

3.2.3.4.粉尘浓度传感器,物料湿度传感器实时检测导料槽出口的粉尘浓度和物料入口

温湿度,自动调节风机风量以及辅助喷雾嘴的打开与关闭,喷出的水雾在回流管气流冲击下充分雾化,与导料槽中的尘气混合,进入吸尘口经除尘风机净化再循环,使除尘装置具备自动适应因粉尘浓度的变化而保持除尘效果稳定的工作状态。

99

3.2.3.5.自动温湿度检测仪适时跟踪煤流的温湿度情况,根据事先设定好的煤的温湿度

值以及皮带机上的煤流量,适时开启防堵喷嘴对煤混合加湿。减少输煤系统沿程及下一级的皮带机运行过程的扬尘。

3.2.3.6.除尘装置采用雾化水除尘的原理,粉尘与雾化水碰撞、湿润、凝聚后随水流入

污水箱、污水沉淀后,污泥输送机将污泥自动排入输煤皮带上,污水排入地沟。解决收集的粉尘后续处理难的问题。

3.2.3.7.采用压差回流技术,阻止、减少系统诱导量的产生。3.2.3.8.整套除尘装置采用 PLC 和变频自动控制技术,根据输送系统运行情况、系统供

水、煤流温湿度检测、物料运行检测、粉尘自动检测情况来自动控制风机运行/停止、喷雾阀门开启与关闭、风量调节阀门的开度、排污等。

3.2.3.9.远程控制、实时自动报警及监控:PLC 控制箱内预留外部联锁接口和集控接

口,与皮带机运行信号联锁后可实现远程控制,并能实时将粉尘检测信号、风机故障等信号反馈到集控中心进行实时自动报警及监控。

3.2.3.10.电气设备均采用防爆产品:根据电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及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的要求,控制箱及现场电气设备均采用防爆产品。

3.2.3.11.根据导料槽出口粉尘浓度和煤尘温湿度变化,PLC 控制系统自动调节风机风

量,以适应系统节能需要,风量调节范围为 45%--100%。

3.2.4 整机技术要求3.2.4.1.整套除尘装置必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启动、运行和停机应平稳并安全

可靠.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除尘装置的设计、风量、噪音分贝满足招标人要求。

3.2.42.除尘装置设备维护和检修要充分考虑不影响皮带运输系统的运行。3.2.43.除尘装置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不得影响生产设备的检修和检查。3.2.44.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机、控制箱、接线盒等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爆产品,防爆

等级不得低于 EXdⅡB。

3.2.45.除尘装置中的除尘风机要求整机防爆,并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3.2.46.除尘装置的控制箱、检查门、进风口、排风口及管路铺设的具体位置应满足现

场布置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改设计,投标人不得为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2.47.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除尘效果检测,并出具检

测报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除尘器对外排放不得超过 10mg/m3,湿式除尘器效率需达到 95%以上。

3.2.48..改造后 T6 转运站内的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4mg/m3 ,呼吸性粉尘

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2.5mg/m3。

3.2.5 电气设备技术要求3.2.5.1.电机采用佳木斯、南阳、皖南电机公司或等同品质产品。3.2.5.2.电机要求防护等级为 IP55,绝缘等级为 F 级,轴承为 SKF、FAG、NSK。3.2.5.3.电机的形式及性能应与所驱动的设备相匹配,投标人应确保电机及其基座能正

常运行并便于维护管理。

3.2.5.4.电机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蚀铭牌。铭牌应标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3.2.5.5.所有配套的电机能效等级必须达到《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18613-2012)二级。

3.2.5.5.电气设备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结构坚固,防尘、防水、防油、电气设

备必须装设接地保护。

3.2.5.6.电气元器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等同质产品。3.2.5.7.除尘装置控制应带有手动启/停操作按钮及信号指示,应设有切换开关,可在手

动与自动间进行切换,设备可实现手动、自动、就地、远程控制,并与集控 DCS 主机通讯功能。

3.2.5.8.电气控制系统可显示除尘装置的运行及故障状况,并能自动对运行状况进行控

制。

100

3.2.5.9.所有辅机(如温湿度传感器、粉尘检测仪等)接入控制系统,所有控制回路导

线采用具有耐热、防潮、防腐和阻燃型绝缘的多股铜绞线。控制回路导线截面本室及柜内不小于 1.5mm2,外引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弱电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1.0mm2。

3.2.5.10.在抑尘机组机座的两端对角线应设置一块接地钢板。对于电气部件和机组机

座的不连续段,投标人应提供接地导体,使之连续。

3.2.6 基础及附件3.2.6.1.除尘装置与所配套设备连接合理,不得影响或干涉所配套设备的正常工作,须

有便于观察状态或检修维护的措施。

3.2.6.2.除尘装置的钢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主要承载钢结构应采用

合适的结构形式。

3.2.6.3.管道、弯头材质为不锈钢,壁厚不小于 4mm,弯头附近处要求增加法兰,方便

处理管道堵塞。管道内壁齐平,错边量不超过壁厚的 10%,且不大于 2mm;法兰要求平整,法兰间有密封垫圈;法兰连接要求平整,两法兰的螺栓孔中心偏差小于其螺栓直径的1/6,法兰间有密封垫圈。

3.2.6.4.管道安装结合现场实际,以不妨碍通行,阀门便于操作及检修为原则,明设管

道在适当位置应考虑设置防止温度变化和震动产生的伸缩和变形的技术措施,并力求直线部分互相平行,曲线部分管道并行保持等距,曲率半径相等。

3.2.6.5.焊接要求,机组各部件材料之间的焊接工艺、方法及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

准。

3.3 各转运站粉尘治理干雾抑尘改造3.3.1 抑尘方案微雾抑尘装置是由压缩空气驱动声波震荡器,通过高频声波的音爆,作用在喷头共振

室处将水高度雾化,产生 10µm 以下的微细水雾颗粒(直径 10µm 以下的雾称干雾)喷向起尘点,使水雾颗粒与粉尘颗粒相互碰撞、粘结、聚结增大,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沉降,达到抑尘的作用。水雾颗粒量应足够与输煤系统飞溅的粉尘充分结合。

3.3.2 系统构成干雾系统由:微米级干雾主机、干雾控制箱、水气分配箱、万向节总成(含喷嘴)、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双级精密自清洗过滤器、智能控制柜、恒压变频水泵、水箱、管路及阀件等组成。

3.3.2.1.干雾主机干雾机为双 C 型样式,集供水系统、供气系统和控制系统为一体。干雾机内集成各类

控制阀门、调节阀门和仪表等。其中电控系统集合了 PLC、保护电路、继电器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元器件。可为买方提供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可自动接收远程触发信号启动或停止喷雾;在手动模式时,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触摸屏设定的操作按钮启动或停止喷雾。可以接收现场设备发送的各种信号。经过系统 PLC 的逻辑运算控制输出,实现干雾抑尘系统的工作。

干雾机不但可以把系统中的水与气分别输送到水气分配器中,还可以对系统的水压、

气压、水流量、气流量、喷雾周期和管道吹扫时间进行控制、调整及设定,保证系统的最佳工作状态。控制面板上装有液位显示仪表,方便操作人员直接观察水箱的液位状态,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控制柜双门设计,指示灯,触摸屏安装在内门上,外门上镶嵌透明视窗。箱体防护等

级可达到 IP55。为保证干雾机的防护等级,进线孔需采用金属软管接头配软管形式。干雾机底座预留叉车孔、顶部预留吊环,方便装卸。

3.3.2.2.干雾控制箱主要用于调节压缩空气和水的压力及流量,并通过控制阀将它们分配到支管路中去。

干雾控制箱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防护等级 IP55,安装方便。

干雾控制箱内集成调速阀门,可以针对主管路进行水和气的流量和压力的调节,使主

管路中的水压及气压都能基本达到使用要求,从而保证下游水汽分配箱水、气稳定输出,减少系统因空压机或水源压力不稳定对喷雾效果的影响。内部控制阀门和管路便于拆卸更换。

3.3.2.3.水汽分配箱

101

水气分配箱主要用于调节压缩空气和水的压力及流量,并通过控制阀将它们分配到各

个万向节雾化喷嘴中去。水气分配箱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防护等级 IP55,安装方便。

水气分配箱内集成调速阀门,可以针对每个喷嘴进行水和气的流量和压力的调节,使

每个喷嘴都能稳定的工作在使用压力范围内,从而保证喷雾的稳定性。根据水气分配箱的安装位置,水气分配箱出口管路有上出和下出两种形式。内部控制阀门和管路便于拆卸更换。

水气分配箱内安装有调压稳压阀门,有压力显示功能;水路和气路管道上都安装有控

制电磁阀,在水路和气路之间安装有用于反吹的控制阀,用于末端管道的余水吹扫。

3.3.2.4.多工位自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多工位自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将喷嘴出口射流气压设定在 4-6bar 范围内,根据煤流的

温湿度及粉尘检测传感器实时数据,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调节阀组改变喷嘴射流孔径与工件之间的行程,可获得多级微雾粒径(如 0.1 微米、5 微米、10 微米及以上粒径)和更加均匀的射流,同时,采用多工位可变腔和高能气流脉冲清洗技术,利用检测原件及定周期方式对喷嘴进行多工位自动清洗,清洗过程中水路通径不断的放大和缩小改变高能气流压力进行脉冲式清洗,把喷嘴处的锈粒、粘泥、水垢、结晶颗粒等清理出去,彻底解决传统微雾喷嘴易堵问题。

3.3.2.5.空气压缩机应选用螺杆式空压机,人机界面能够在压缩机运转中显示运行状况和系统压力及供压

值,计时器为压缩机的检查及保养应提供依据,同时通过人机界面可以实现设备就地启停,以及系统参数的设置。

允许连续运行,振动和噪音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空气压缩机系统带有:空气滤清

器阻塞、油过滤器阻塞、油分离器阻塞、温度过高、电流过载等状态报警信号,所有信号可通过人机界面显示并查询。现场运行人员可通过人机界面对空压机的状态进行判断,并可通过界面反映的故障指示进行相应的故障排除。

空压机配除油除水过滤器,以滤除管道内压缩空气中的大量液体及 3 微米以上大小的

凝聚物,最大残留油份含量低于 5ppm,为系统正常工作及设备稳定运行提供保证。过滤器可以实现自动排出污物的功能。

空压机的设计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的前提下,能够做

到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空压机应设置于输煤栈桥外部,设计、施工、安装压缩空气备用容量的确定,均应符合国标相关要求。采用风冷螺杆形式,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标准。空压机噪音小于 80dB。空压机选用优质品牌产品。

3.3.2.6.储气罐储气罐上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释压阀和电磁式自动放水阀,并有检查孔。罐体采

用 Q345R 优质钢制作,使用寿命不低于 20 年。

储气罐的设计、制造以及检验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标准,满足《煤矿安

全规程》相关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等相关要求。

3.3.2.7.双级精密自清洗过滤器全自动吸刷式过滤器安装于水泵出口,用于去除主管路中的细微杂质,过滤精度 10μ

m,属精过滤,可确保系统水质满足干雾的要求,减小喷嘴堵塞的发生。

全自动双级精密过滤器的过滤系统分为两级过滤(粗滤、细滤)。过滤器壳体选用

304 不锈钢,外表面涂环氧树脂烤漆;粗滤网选用 304 不锈钢滤网,阻挡过滤大颗粒杂质,细滤网选用四层 316L 不锈钢滤网,由保护层、过滤层、分离层和制成层组成;出水精度达到 10-20 微米以下。过滤器设置弹性吸嘴,304 不锈钢+POM;控制器选用智能型 IFILTRA10 控制器,带远程调控功能;系统自清洗控制方式选用压差控制。

当水流经过过滤器时,水中的机械杂质被过滤网拦截,当滤网表面积聚的杂质增加而

使压差达 0.05MPa 时,压差型压差开关即发出信号,传动电机启动,排污阀打开,沉积在滤网中的杂质被转动的刷子刷下,从吸口吸出,再从排污口排出,整个刷洗排污过程无需人员操作,无需停机。同时,该设备还具有定时清洗排污和手动清洗排污功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出水的安全可靠。

3.3.2.8.智能控制柜

102

电控系统是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的控制中心,集合了可编程控制器、保护电路、继电

器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元器件。提供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可自动接收远程触发信号启动或停止喷雾器喷雾。在手动模式,操作人员可以控制操作按钮启动或停止喷雾器喷雾。用户还可以通过 PLC 设置接口修改喷雾周期及管道吹扫时间等。

自动控制系统将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与现场设备的控制信号连接起来,以便实现自动

控制

3.3.2.9.恒压变频水泵 变频供水装置应为原厂制造组合式成套产品,变频调速装置有水泵、电动机、启动

板、控制屏及气压罐等组成,并由水泵制造厂进行设计及生产。水泵为立式多级离心泵,并配备整合式变频调速控制器。

铸铁外壳由金属对金属接头装配,青铜叶轮及耐磨环,316 不锈钢轴及轴套,球式或

滚轴式轴承;压盖密封应为足够长度的青铜密封套和颈轴套;水泵和电机间的联轴器应为半弹性的钢锁钉/橡胶轴衬,精确对准型;泵组的内连管道、隔离阀、止回阀、柔性连接件等均采用法兰连接并由制造厂内完成;整个装置应配控制板和所有控制零件,包括:启动器、隔离器、超载继电器等。

水泵安装应包括水封连接、充水塞子、和所需的材料如:安装底座螺栓、减震器等。水泵运作应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开关的幅度应可调校,每当系统压力下降,水泵便

由变频器进行操控,按系统的流量大小变速供水,水泵的扬程富裕度应不小于 8%以确保稳定运行。当无流量需求而系统压力恢复正常后,水泵自动停止工作。

水箱底部安装液位控制器,当水箱内水位到达低低液位时水泵停止工作。3.3.2.10.水箱/水源形式:立式、方形;压力:常压;容积:4m³;介质:中水。采用氩弧焊焊接,焊缝结构按《GB324-80》规定选取,且标明接头形式的序号或焊缝

所在部位标注代码。焊接接头形式:本体部分、底板、顶板采用搭焊,纵向拼接采用双面焊。

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污管安装时应与图纸对应,布局位置符合需方要

求。水箱制作完毕进行水压测试(水箱充满水不少于 24 小时)。预留远传可是液位变送器接口。设备使用寿命大于 30 年,

水箱采用 304 不锈钢板焊接而成,包括:本体、人孔、内外爬梯、安装底座、排污

阀、溢流口等,箱体壁厚≥2mm。进水口设电磁阀及篮式过滤器。

3.3.3 电气元件选用及防护3.3.3.1 系统中低压电气元件优先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品牌的产品,接线

端子为魏德米勒或同等品牌的产品。

3.3.3.2 所有电气产品具有防尘、防水外壳,电气产品的防护等级为:IP55。3.3.3.3 所有控制电缆均采用铜芯阻燃电缆,电缆敷设控制电缆与电力电缆各层布置以

防相互干扰。

3.3.4 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控制3.3.4.1 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操作可实现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模式。 自动操作模式时,在微米级干雾控制中心控制面板的触摸屏上选择“自动运行”模式,

干雾控制中心进入自动工作状态,干雾控制中心的 PLC 依据皮带的运行信号及料流信号控制干雾抑尘系统,进行自动喷雾。

手动操作模式时,在微米级干雾控制中心控制面板的触摸屏上选择“手动运行”模式,

干雾控制中心手动操作准备就绪,在触摸屏的手动操作界面中按相对应的按键,可实现操作人员手动就地控制喷雾。

3.3.4.2 运行信号及料流信号接入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均设有含 PLC 的控制箱,投标方需将最终的非加密版 PLC 程序提

交给招标人,控制箱布置在对应皮带机附近,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控制系统将与输煤控制系统相连,从而可在输煤控制室显示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的的运行状态和进行远程操控。就地控制箱上设有手、自动转换开关,当设为手动时,巡检人员可就地控制启、停除尘器,设为自动时,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的运行与输煤系统皮带机、犁煤器及碎煤机联锁。

3.3.4.3 工作状态信号反馈

103

微米级干雾控制中心的触摸屏上,可显示喷雾、停止喷雾、气欠压、水欠压、过滤器

堵塞等工作状态信号。控制系统预留工作状态的干接点信号,并将工作状态信号用电缆反馈至中控室。

3.4 煤仓间粉尘治理改造3.4.1 犁煤器落料斗抑尘采用固定式防尘罩与多层柔性防尘帘结合的组合式密封抑尘结

构。防尘帘与皮带机之间为柔性非接触式密封,避免对皮带造成磨损。

3.4.2 所有固定方式应牢固可靠,连接件采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能承受煤流的冲击和

现场的振动。

3.4.3 防尘罩材质采用厚度不小于 10mm 镀锌 Q235B 钢板,形成一个将犁煤器落料斗

头部半包围的密封箱体,将落煤扬尘限制在密闭空间内,投标方需根据现场落料斗的尺寸设计,不得影响现有设备的操作及运行。

3.4.4 在防尘罩进口处悬挂固定多层柔性防尘帘,防尘帘必须选用阻燃、抗静电、高耐

磨的优质橡胶帘布或 PVC 基复合材料,厚度不小于 8mm,防尘罩和防尘帘的组合能够覆盖因皮带机跑偏而产生的所有可能逸尘点。

3.4.5 在固定防尘罩的侧面或顶部开设可视观察窗,便于人员观察落料情况及防尘罩内

部检修维护。

4.文明施工:4.1 投标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地方承包工程有

关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监委、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4.2.投标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配有专职安全

员。

4.3.投标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投标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

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投标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业主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投标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4.投标方应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实际中按照预案要求安全有序地展开各

项工作。

4.5.投标方必须遵守业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对违反有关制度的进行

考核。

4.6.由招标方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负责维护管理、维护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考

核。

4.7.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限定区域出入规定4.8.如果出现由于投标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任何方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均应

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9 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用具: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队伍应统一工作服、安全帽及劳保鞋),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10 施工人员配置要求

序 号

技术服务内容

人 数

要 求

备 注

1

项目经理

1

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要求有1 项及以上输煤系统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2

安全员

1

具有安全管理资质,责任心强,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104

3

施工负责人

1

年龄在 50 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龄,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对现场安全、质量、技术、人员管理、组织协调全面负责。具有 3 年以上的发电厂或相关企业现场施工经验。电气要求:1、现场电气主要人员中必须熟悉电厂电气设备检修流程,具有低压电工证,投标时交付甲方验证。2、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电气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2 人以上。

4

施工人员(须有至少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根据现场实际

机务要求:机务专业应设有钳工、电工、焊工等与此项工作相关各种专业人员并能提供相关专业证书。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洁净化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10 人以上。

热工要求:1、现场热工工作人员中必须熟悉电厂热控设备以及 PLC 控制系统检修流程,具有低压电工证,投标时交付甲方验证。2、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热控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2 人以上。

4.10.1 施工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犯罪记录。4.10.2 项目经理需对本项目的工程内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全面了解

掌握、具备管理本工程的相应能力,招标人将对项目经理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任命。投标人应配有项目需配置项目经理、取得政府部门颁发安全培训证书的安全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其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所有施工人员需经招标方面试合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工程安全投入不得少于 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发票。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也应具备相应条件和要求。

4.10.3 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工程现场。全体施工人员需提供县级

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入场前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详细信息(包括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相关证书。

4.10..4 人员在工作中业务熟练、经验丰富与其岗位相匹配,按要求能及时履行其工作

职责,且工作中涉及国家、行业持证要求的必须选配持相关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否则不得参与相应工作。

4.10.5 施工作业所需的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若特殊需要的技术服务人员不

得超过 60 周岁。

4.10..6 施工人员进场后经过教育培训应至少有 2 名人员熟练掌握潮州发电公司生产业

务全流程系统工作票系统,自行进行填报日计划和填写工作票进行开票。

4.10..7 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 证)。

4.10.8 施工人员结合招标人的作息时间出勤,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班。

105

4.10.9 招标人有权要求立即从工作中撤换投标方提供的、招标人认为品行不良或履行

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人员一旦撤换,无招标人批准不得重新在现场参加工作。撤掉的人员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从速被替换。

4.10.10 招标人有权反对投标人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招标人看来是业务熟练、经

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投标人在撤换这些人员时应充分尊重招标人的意见。

4.11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要求: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必须提前七天进行厂(公司) 、车间(部门)、班组(岗

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核对个人身份证、全程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二次补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厂资格,并由招标人发包部门到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4.12 分包管理4.12.1 所有分包商必须经招标方认可。4.12.2 投标方可以选择合格的分包商分包其在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

投标方在选择分投标方时应对分包商的资质、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

4.12.3 投标方选择分包商的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4.12.4 招标方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包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提

出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招标方的建议和意见。

4.12.5 投标方在工程关键部分分包商资质提交给招标方备案。4.12.6 投标方应保证任何分包商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4.12.7 分包方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

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4.12.8 分包方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4.12.9 投标方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承担全部责

任。

4.13 购买保险要求:要求承包企业为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

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保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保单需附注被保险人名单以及受益人等,并由招标人发包部门到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4.14 场地布置要求:招标人协调施工中的场地布置达到施工标准。4.15 道路通行要求:招标人协调施工中的道路畅通,不得阻塞道路特别是消防通道。4.16 水电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由招标人提供。4.17 施工通信要求:通信工具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施工所有人员的通讯录。4.18 施工方案及措施要求: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救

援预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4.19 施工人、材、机要求:人员工种、数量,设备规格、数量,材料规格满足本工程

要求。

4.20 施工质保要求: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的缺陷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处理。5.业绩、资质要求5.1 资质要求5.1.1 资质等级要求:本项目涉及施工,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单位须具有并提供以下有

效资质证书:(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 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1.3 投标方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

安全事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1.4 投标方近三年内在招标方厂内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劳资纠纷等原因影响招标人正

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5.2 业绩要求5.2.1 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单位应具有近五年(自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包含以下内容之一的业绩:

106

(1)输煤系统粉尘治理业绩;(2)导料槽更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盖章签字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6.其它6.1 中标后若中标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因劳资纠纷等原因,影响招标方正常生产、生活

秩序的,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起,且招标方将向自己上级公司报告。

6.2 投标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开竣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累加考核。6.3 因投标方工作策划、组织、人力、能力、质量等原因,造成项目未按照招标方要

求开工、进度滞后或不能按预期时间节点完成,每项(次)考核 2000-50000 元,若招标方认定上述问题已对项目工期或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有权将相关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如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合同执行严重滞后、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未在汛期前完工,从而造成招标方产生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屋面防水处理、汛期抢险以及因漏水导致的设备损失等),相关损失费用将由招标方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6.4 因投标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因投标方工作策划、组织、人力、能力、质

量等原因,经招标方认定对项目工期、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大唐集团相关规定进行不良供应商处理。

6.5 施工期间损坏现场设备,按设备原价赔偿,如造成结果,导致事态扩大,除原价

赔偿部分外,原则上应承担后期处理费用(不含人工、利润两项)以及按招标方责任认定支付违约金额度。

6.6 在投标方的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招标方规定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

无法履行的行为,投标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考核,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6.7 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潮州发电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违反制度按制度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6.8 其它特殊要求项目执行过程,投标方还需协助完成发表国内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学术期刊的 1

篇论文,论文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项目报价中,招标方为论文著作权的第一人。

107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T6 转运站粉尘治理除尘改造

(一)

T6 智能湿式免维护除尘装置

1

智能湿式除尘装置

功率 15kW;风量:15000m3/h;风压:不小于1500Pa

2

除尘风机整机防爆,风机壳体材质 Q235B,钢板厚度不小于5mm,叶轮材质 316L,叶轮碳化物喷涂,支架、除尘、排污管道及附件、304 不锈钢阀门、304 不锈钢雾化清洗防堵喷嘴等。

2

称重传感器

2

防爆(ExdbIICT6Gb)

3

粉尘浓度传感器

2

防爆(ExdbIICT6Gb)

4

给排水控制总成

2

防爆电磁阀、流量计、压力表、水流开关、304 不锈钢阀门、304 不锈钢管路等。

5

PLC 防爆电气控制箱

1000*800*450

2

壳体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含 PLC、变频器、触摸屏、电缆、桥架、穿线管、防爆管等。

6

防尘隔离导料槽

B1400

30

导料槽镀锌,侧板板材厚度不小于 8mm,顶板厚度不小于4mm,衬板宽度不小于 250mm,材质为耐磨 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7

防溢裙板及夹持机构

B1400

72

304 夹持器、防溢裙板(橡胶+聚氨酯)

8

抑尘单元

B1400

14

框架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4mm

9

循环泄压装置

B1400

2

材质 Q235B 镀锌

10

导料槽负压腔

B1400

2

材质 Q235B 镀锌

11

筛下曲线落煤管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2

碎煤机下曲线落煤管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08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 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45-8G;45kW,7.1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1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48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2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3

筛煤机下给料匙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4

碎煤机下给料匙

1000X1000

2

基材材质 Q235B 镀锌,衬板NM500 沉头焊接、厚度不小于 20mm

15

观察门

500x500

4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4mm

16

检修平台

4

含爬梯及护栏,材质 Q235B 镀锌,花纹板厚度不小于 4mm

17

尾部清扫装置

B1400

2

清洗箱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喷淋系统、烘干系统、聚氨酯自动清扫器、碳化钨除水清扫器、304 不锈钢控制箱,厚度不小于 2mm、电缆、管道、阀门等。

(二)

T6 转运站干雾抑尘改造

109

14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 3mm

15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6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T5 转运站、T7转运站、T8 转运站 T9 转运站、T10 转运站、T11 转运站和 T12 转运站粉尘治理干雾抑尘改造。

(一)

T5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3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10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二)

T7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Q235B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6;304不锈钢壳体

4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3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三)

T8 转运站干雾抑尘

111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材质 Q235B

3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水气分配箱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48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2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216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四)

T9 转运站干雾抑尘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

1

3

螺杆空压机

BK22-8G;22kW,3.45m3/min, 0.8MPa

1

112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水气分配箱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1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1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12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五)

T10 转运站、T11 转运站、T12 转运站干雾抑尘(以下为一个转运站所需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干雾主机

JYW-60;碳钢喷塑壳体

1

主机壳体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2mm;含 304 不锈钢 4m3 水箱,板材厚度不小于 1mm

2

储气罐

1.0/1.0;1.0m³,1.0Mpa

1

3

螺杆空压机

BK37-8G;37kW,6.0m3/min, 0.8MPa

1

4

恒压变频水泵

1.5kw 304 不锈钢泵体

1

5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

防爆(ExdbIICT6Gb)

113

6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FRW-50-75;不锈钢 304 壳体

1

7

水气调压装置

0-1.6MPa

1

8

JYSF-04;304不锈钢壳体

5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9

水气分配箱

JYSF-08;304不锈钢壳体

6

材质 304 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 2mm

10

多工位可调节防堵微雾总成(喷嘴总成)

JYDF-45;304不锈钢

78

阀体 304 不锈钢,干雾粒径、雾量可调、寿命 100000 次以上

11

通风管道及附件

200x350

1

材质 Q235B 镀锌,厚度不小于3mm

12

气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3

水连接管路

DN15-DN50

1

材质 316L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14

电缆

动力电缆、系统电缆和控制电缆

1

15

其他辅助安装材料

管道支架、管件、阀门等

1

材质 Q235B 镀锌

(六)

煤仓间犁煤器落料口防尘罩

1

罩体

基材材质Q235B 镀锌

92

2

柔性防尘帘

92

3

观察窗

9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114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包括但不限于,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干雾抑尘设备结构及检修

方法

9/2

潮州发电公司

干雾抑尘及除尘器控制方

9/2

潮州发电公司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包括但不限于,计入投标总价)

序 号

技术服务内容

人 数

要 求

备 注

1

项目经理

1

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要求有1 项及以上输煤系统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2

安全员

1

具有安全管理资质,责任心强,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115

3

施工负责人

1

年龄在 50 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龄,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对现场安全、质量、技术、人员管理、组织协调全面负责。具有 3 年以上的发电厂或相关企业现场施工经验。电气要求:1、现场电气主要人员中必须熟悉电厂电气设备检修流程,具有低压电工证,投标时交付甲方验证。2、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电气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2 人以上。

4

施工人员(须有至少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根据现场实际

机务要求:机务专业应设有钳工、电工、焊工等与此项工作相关各种专业人员并能提供相关专业证书。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洁净化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10 人以上。

热工要求:1、现场热工工作人员中必须熟悉电厂热控设备以及 PLC 控制系统检修流程,具有低压电工证,投标时交付甲方验证。2、现场开工后,输煤系统热控施工人员必须保持 2 人以上。

116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7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1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119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2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4

三、联合体协议书(无)

……

12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9

(三)制造商授权书

130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1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5.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5.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4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3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

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1

满足除尘装置粉尘外排指标及室内粉尘浓度的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2

微雾抑尘装置水雾量与微细水雾颗粒度满足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3

恒压变频水泵流量和扬程满足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4

湿式除尘器保证除尘效率及出口粉尘浓度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5

主要抑尘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

10 年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4.1

除尘器灰斗容积结构与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2

曲线溜煤管、给料匙、导料槽材质结构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3

干雾喷嘴总成材质结构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4

钢支架、壳体、强度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5

导料槽、曲线落煤管、导料匙的输煤通畅性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43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

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6

投标人施工方业绩及资质

1.

施工方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1.

2. 3.

2.

施工方业绩:具有输煤系统粉尘治理或导料槽

更换任一项业绩。

业绩

1.

2. 3.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44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5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输煤系统洁净化治理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7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1

输煤系统上洁净化治

1

13%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报价有效期:

180 天。

148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C6A/C6B 皮 带 机 尾 部 各增设 1 台智能湿式免维护除尘装置;

1

2

C6A/B 机尾处增加导料槽、尾端负压腔、更换防溢裙板、阻尼装置、改造一二级循环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1

3

滚 轴 筛 筛 下 漏 斗 至C6A/C6B 皮带机尾部,破碎机漏斗至 C6A/C6B 皮带机尾部落煤管改造为曲线落煤管

1

4

T6 转运站 C5A/B 皮

带机头部、C6A/C6B 皮带机尾部干雾抑尘系统改造。

1

5

T5 转运站 C4A/B 皮带机头部、C5A/C5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6

T8 转运站 C7A/B 皮带机头部、C8A/C8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7

T7 转运站 C6A/B 皮带机头部、C7A/C7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8

T9 转运站 C9 皮带机头部、C4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9

T10 转运站 C4C 皮带机头部、C10A/C10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10

.T11 转运站 C10A/B 皮带机头部 C11A/C11B 皮带机尾部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149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1

T12 转运站 C11A/B

皮 带 机 中 部 料 斗 ,

C11A/C11B 皮 带 机 中 部导料槽增加干雾抑尘系统。

1

12

煤仓间 C8 皮带机 A 路、B路两侧共计 92 个犁煤器落料斗加装防尘罩及挡尘帘。

1

13

施工费

1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50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51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