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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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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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

: CWEME-TJ202602YC-11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

公司

2026 年 1 月

2

目 录

录............................................................................................................................................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27

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7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工程范围 ............................................................................................................................98

5. 实施技术要求.....................................................................................................................98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4.竣工试验 .................................................................................................................................102

5.竣工验收.............................................................................................................................102

6.工程项目管理......................................................................................................................102

7.其他要求.............................................................................................................................102

8.附件清单.............................................................................................................................102

技术服务

................................................................................................................................103

培训

.......................................................................................................................................103

设计联络

................................................................................................................................103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8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其他材料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9

一、投标价格表

.....................................................................................................................135

- 1 -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

会议记录及补充

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

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西公司阳城电厂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最终用户为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力除灰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602YC-11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留镇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600MW

2.4 建设工期: 施工工期 20 天。预计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

具体以机组停机时间为准。性能试验工期为机组启动后 30 天内完成。具体以开

工时间为准

2.5 设备名称:气力除灰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按照技术要求提供

2.8 招标范围:根据 7 号炉输灰系统情况,在省煤器 A 侧、电除尘 A 侧及

A 侧至二期灰库管线增加一套智能浓相助推输灰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浓相助推

器设备和智能助推输灰无人化智能决策系统装置的设计、供货、性能调试、监

造、运输、安装、试验验收等;更换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用气管路,更换电除尘

仓泵至灰斗平衡管部分弯头,包括供货及更换。

2.9 交货地点: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2.10 交 货 期: 施工工期 20 天。预计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具体以机组停机时间为准。性能试验工期为机组启动后 30 天内完成。具体

以开工时间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

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

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 2022 年 1 月-报价截止时间内 1 项及以上智能助推输灰系统改造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对应项目的性能试验报告(合同扫描件,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业绩证

明材料须至少包含: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关键内容页、

签署页。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智能助推输灰系统改造相关内容的,与合同对应的技术

协议或性能试验报告中能够体现智能助推输灰系统改造相关内容的,视为有效业绩。

③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分包项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④性能试验报告需由具有 CMA

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且报告中节气效果不低于 50%)。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3.2.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

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

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

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

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

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

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

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

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

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留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

300202

联系人:杜沐阳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dumuy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

-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600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送达邮编:300202

送达联系人:杜沐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16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7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总报

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18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

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1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

22

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

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23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24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26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

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2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构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10

1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不规范,存在非实质性缺项、漏项、瑕疵的,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 产 总 额( 近 三 年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30

平均)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

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 2 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 4

分;

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

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

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1

资 产 负 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 15 分;5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2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9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 分;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

“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3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投标文件内容详实、完整、对本项目针对性强:

完全响应得 5 分,响应较好得 4 分,响应一般

得 3 分。

2

设计方案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

过 15 分。

2.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5

需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得 5 分。

每不合理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2.2

设计方案(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对机组问

题有具体措施)

10

(1)设计方案描述明确、合理性、响应性、可

操作性强,针对机组问题有具体、可行措施全

面(7<得分≤10)

(2)设计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机组问题措施简单

(5<得分≤7)

(3)设计方案编制基本满足服务要求(2≤得

分≤5)。

3

施工组织

30

3.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平,施工组织管理情况

5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

求,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

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

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

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

协调等方面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得 5 分,

每不合格项扣 1 分,扣至 1 分。

3.2

施工及技术方案

5

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符合现场要求,有针对性的措施,工器具配置完整,得 3(含)-5 分;

完整有效,基本满足要求,但缺乏针对性,

得 1(含)-3 分;

3.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

4

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协议偏差、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智慧

3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工措施

工地管理措施编制合理;满分 4 分,每不合格

项扣 1 分,扣至 2 分。

3.4

质量管理与措施

4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满分 4 分,每不合格项扣 1 分,扣

至 2 分。

3.5

环境管理与措施

2

环保管理体系、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具体措施编制合理;满分 2 分,每不合格项扣 1

分,扣至 0 分。

3.6

工期进度及质量保证措

5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网

络图完整性,质量管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

审:

工期安排具体、合理,施工进度图及关键节点

详细完善,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明确、具体,

得 5 分,每不合格项扣 2 分,扣 至 2 分。

3.7

施工组织管理

5

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得 5 分;如不合

理或漏项、每项扣 1 分,扣至 3 分。

4

企业技术能力及相关专

20

投标文件中每提供一份输灰相关专利得 10分,每增加 1 项,加 2 分,最高得 20 分。

5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

20

项目中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助推器变量型、助

推器自动型、无人化决策系统,数据采集系

统)技术性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系统配置完

善(15<得分≤20);

项目中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助推器变量型、助

推器自动型、无人化决策系统,数据采集系

统)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系

统配置一般(10<得分≤15)。

6

企业同类型项目业绩情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8 分,每

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合计

100

33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投标报价中不含税单价(总价)与含税单价(总价)之间存在计算错

误的,以含税单价(总价)为准。

3

价格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34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

35

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5)投标报价中不含税单价(总价)与含税单价(总价)之间存在计算错误的,以含

税单价(总价)为准。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商

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技

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报

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

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

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37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

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

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

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38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

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

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

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

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

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

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

2 合同范围

39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

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

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

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

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

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

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

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0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

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

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

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

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

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42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

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

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

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

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

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

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

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

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

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

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

43

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

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

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

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44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

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

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

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

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

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

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

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45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

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

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

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

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

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

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

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

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

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

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

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

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6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

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

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

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

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47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

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

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

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

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

48

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

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

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

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49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

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

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

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

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

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50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

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

同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

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

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

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注:生效条件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

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52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注:以下付款比例等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

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

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

服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53

3.2.1 付款比例:工程完工并通过发包人验收确认后,双方履行工程决算手续。发包人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相当于项目决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支付费用至决算金额的

97%。

3.2.2 剩余工程决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年。待质保期满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双方履行质保金支付手续。承包人提供金额为工程决算金额

3%的财务收据后 1 个月内发包人结清余款。如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能处理出现的

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从事处理工作,并扣留承包人质保金用于支付相应费用;若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他人处理费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

过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按照《物资采购商务

文件专用范本》中的要求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

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

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

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

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54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

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

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

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机组启动后至性能试验结束期间不出现堵管工况,每出现一次堵管,扣除合同

额的 1%。

6.3.3 系统节气率不低于 50%,每低 1%,考核合同额的 5%。

6.3.4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相关的设备损坏,承包人承担全部后果并按实际损失对

发包人进行赔偿,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6.3.5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前所指定的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

1 天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0.5%作为违约金。

6.3.6 若承包人所供物资在施工时发现不合格现象,除承包人应立即调换满足使用要求的

物资外,每发现一次,视对工程影响程度从合同总款项中扣除

1000-5000 元。

6.3.6 安装过程中招标人质检人员每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点,扣除投标人 500-1000 元。

6.3.7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质量验证程序,严禁跨越质量验证点,未经验收私自跨越质量验

证点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5000 元/例,并进行返工重新验收。累计跨越 3 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

同。

6.3.8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组织机构完整,对于组织机构及人员短缺情况,发包人有权扣

除承包人工程款

1000 元/例,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直

至问题解决,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3.9 因承包人责任延误机组启动,视延误情况考核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50%。

6.3.10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机组整套启动不成功,每失败一次,扣除承包人合同款 5 万

元。

55

6.3.11 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应支付合

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应支

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对上述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6.3.12 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的违约金;

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5%的违约

金;

18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承包

人必须对质量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6.3.13 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情况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100%。

6.3.14 若因承包人私自排弃废油及各类垃圾、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由承包人承担全

部责任,同时考核

5000 元/次。

6.3.15 安装气力输送智能决策系统和装置后,须实现气力输灰系统可视化全自动运

行,智能系统自动调整运行参数,可完全替代人工操作,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额的 20%。

6.3.16 如未实现上述考核指标,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和消缺,期间发生的相关

产品和服务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

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

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

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

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

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

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

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

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56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

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

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

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

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

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

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

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

57

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

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

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

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

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

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

补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8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

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

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

买方负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

xxxxx(招标人营业地)

5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

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

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6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61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

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

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

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

62

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

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

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63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

的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64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65

1. 总则

1.1 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适用于山西公司大唐阳城 7 号炉智能

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接卸、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消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

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

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运行和

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

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商由

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且有相应资质及业绩,招标人参加合同谈判,最终分包商由招标人确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

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

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合同签订后投

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一切相关工作量均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及劳动力计

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

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投标人供货依

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改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均

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

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

行。

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简体中文编

写。

66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

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

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

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 514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程

DL/T 909

正压气力除灰系统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DL/T 906

仓泵进、出料阀

DL/T 749

除灰系统试验规程

DL/T 680

电力行业耐磨管道技术条件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DL/T 5072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JB/ZQ 4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150

压力容器

67

GB 723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20801.4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4 部分:制作与安装

GB/T20801.5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5 部分:检验与验收

GB/T 1800~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 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549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 分级

GB/T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噪声限值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68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基本要求

2.1.1 本技术规范描述了本工程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的基本工艺流程和基本原

则,投标人须根据自己所供系统的特点和性能要求进行详细的、完整的设计,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1.2 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和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能耗低、全新的定型产品,

满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条例。投标人所供应的气力除灰系统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在电厂设计寿命的 30 年内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

2.1.3 省煤器 A 侧、电除尘 A 侧及 A 侧至二期灰库管线增加一套智能浓相助推输灰系

统。通过改造实现各种负荷工况下的气力输送系统精准运行,实现节能降耗以及全自动无人值守运行。通过节省空压机运行气耗,达到节能目标。

2.1.4

性能保证指标:

(1)机组启动后至性能试验结束期间不出现堵管工况,每出现一次堵管,扣除合同

额的 1%;

(2)系统节气率不低于 50%,每低 1%,考核合同额的 5%;

(3)安装气力输送智能决策系统和装置后,须实现气力输灰系统可视化全自动运

行,智能系统自动调整运行参数,可完全替代人工操作,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额的 20%;

(4)如未实现上述考核指标,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和消缺,期间发生的相关

产品和服务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必需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但不包括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导致更换的部件,此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

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

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2 专用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产品)及附件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调整

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69

4.1 概述

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产品)进行检验、监

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签字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和试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须

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通用部分和专有部分的相关

技术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所供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设备监造依据及标准

(1) 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

(2) 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3) 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4) 国家或行业其他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

(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和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招标人接到见证通知后,要及时派代表到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检验或试验

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 点可自动转为 R 点,但H 点如果没有招标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 点,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保证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要与招标人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人仍不能按时参加,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

4.3.3 监造内容(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定)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1

2

70

3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3.4 对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配合监造的要求

(1)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保证给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

代表及招标人。

(4)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投标人(包括分包外

购设备厂家)有义务向招标人设备监造代表提供招标设备生产工艺、图纸、标准、检验记录等全部技术文件。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查(借)阅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招标人监造代表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应积极配合,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的目的是保证所供设备能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人

员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应提供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表 A.6)。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 如果招标人认为现场服务人员不合格,投标人须更换。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格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字确认的工序如执行后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71

(3) 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服务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见附表 A.5)。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方便。

5.3 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不少于 2 次,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投标人负责组织,并为招标人

代表提供交通、住宿、会议方便,具体事项由双方商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 本节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全新设备,

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2) 投标人须需填写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 年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

和消耗材料,并需填写附表 A.2 及附表 B.1。

(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并需填写附表 A.3。

(5)投标人须需填写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72

(6)投标人应提供分包和外购部件情况的详细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分包商(或外购部件厂家)为优质产品的知名厂家,且不少于 3 家,注明品牌名称,以供招标人选择。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

根据 7 号炉输灰系统情况,在省煤器 A 侧、电除尘 A 侧及 A 侧至二期灰库管

线增加一套智能浓相助推输灰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浓相助推器设备和智能助推输灰无人化智能决策系统装置的设计、供货、性能调试、监造、运输、安装、试验验收等;更换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用气管路,更换电除尘仓泵至灰斗平衡管部分弯头,包括供货及更换;7 号炉灰库顶部输灰管道φ219 管道弯头更换 4 个,三通更换 2 个,切换阀更换 4 个(施工、机械、工器具等由乙方实施,备件甲方提供)。涉及本次改造项目的所有工作,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因改造影响需要移除、恢复的现有设备设施,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必要工作。负责改造后的性能试验,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实施,性能试验报告中要有节能效益结论。

(2)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和气源接口(电源线及气源管道接入工作

由承包人负责)、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涉及的原设备相关的图纸等资料。项目

实施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设备级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下表数量为改造

预计数量,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能助推系统主体设备

1.1

智能助推器-变量型

DN20

30

接受智能决策控制系统的控制信号,根据指令开闭,输灰状态反馈至无人化决策系统

1.2

智能助推器-自动型

DN20

220

机械式,

免维护产品,

产品自动运行,监测输灰管道运行状态

2

气力输灰无人化决策系统

1

与原控制系统紧密配合,实现智能助推输灰系统的可监视,可控制,自动寻优匹配最佳灰气比,对堵管处实现精确点进气,堵管消除后自动停止进气。根据实际输送距离、粉体物料特性来实现自主调节、整定,达到最佳输送效率。

2.1

智能监测控制系统

1

2.2

无线数据采集

1

数据采集单元硬接

73

监测系统

线接入 4-20MA 模拟量信号,可以无线调试

2.3

控制电缆

1

2.4

通讯电缆、光纤(光电转换、交换机、跳纤、尾纤等)

1

2.5

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

8

3

智能助推器系统辅助设备

3.1

手动隔离阀

DN20

250

3.2

手动隔离阀

DN15

250

3.3

过滤组件

DN20

250

3.4

连接组件

DN20

250

3.5

气体流量监测单元

DN80

2

3.6

进气控制单元

DN80

3

3.8

排污组件

DN80

3

3.8

减压调节组件

DN80

3

3.9

分压组件

DN80

2

3.10

分流组件

DN80

2

3.11

气源油水分离器

DN80

2

3.12

气源控制组件

DN80

2

3.13

智能助推器伴气管

DN80

1

3.14

专用连接软管

Φ12

台套

1

耐热、耐老化连接软管

4

气源管路材料

不锈钢

1

用量详见技术要求

(3)现场施工:根据 7 号炉输灰系统情况,在省煤器 A 侧、电除尘 A 侧及 A 侧至

二期灰库管线增加一套智能浓相助推输灰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浓相助推器设备和智能助推输灰无人化智能决策系统装置的设计、供货、性能调试、监造、运输、安装、试验验收等;更换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用气管路,更换电除尘仓泵至灰斗平衡管部分弯头,包括供货及更换;7 号炉灰库顶部输灰管道φ219 管道弯头更换 4 个,三通更换 2 个,切换阀更换 4 个(施工、机械、工器具等由乙方实施,备件甲方提供)。涉及本次改造项目的所有工作,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因改造影响需要移除、恢复的现有设备设施,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必要工作。

74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人

员培训、试验以及所有必需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

1)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方案的整体设计(出具设计图、施工图及其他相应

的设计资料)。

2)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的设备、材料供货。

3)7 号炉更换电除尘一电场输灰用气管路,更换电除尘仓泵至灰斗平衡管部分弯

头,包括供货及更换;7 号炉灰库顶部输灰管道φ219 管道弯头更换 4 个,三通更换 2个,切换阀更换 4 个(施工、机械、工器具等由乙方实施,备件甲方提供)。

4)本次改造相关信号均需送至 DCS 系统或输送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监控,乙方负责

设计并提供 I/O 点表,I/O 点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5)本项目所涉及的 DCS 系统及输送控制系统的逻辑组态、硬件安装、操作画面组

态、软件编程、调试以及为实现本项目控制功能需在 DCS 系统及输送控制系统做的所有软硬件改动及调试等工作。

6)项目施工中的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电缆敷设、断路器更换及接线,保温拆除及恢

复等工作。

7)现场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处置工作。

8)为完成该项目而进行的其他相关工作。

9)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验、消缺、旧设备

的拆除、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提供所需的一切劳务、电源电缆、信号电缆、辅助材料、工器具、税费等一切费用。

1.2 交货进度

(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2)设备、材料:满足现场改造实际需求;

(3)施工:施工工期 20 天。预计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具体以机组停机

时间为准。乙方须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

(4)试验与调试:性能试验工期为机组启动后 30 天内完成。(由于机组工况无法

满足试验条件,可顺延)。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号、8 号机组为 2×600MW 机组燃煤发电机组,阳城电厂厂

址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境内,东距晋城市区 36km,西距阳城县城 15km,北距北留镇仅 400m。山西省晋城市至陕西省韩城市的晋-韩公路,沿东西走向经厂区北侧通过。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号机组飞灰输送系统原系统厂家为英国克莱德提供的正压

浓相输送系统,2008 年投产,设计输灰能力为 95t/h。输灰系统由省煤器输灰系统、电除尘

75

一、二、三、四电场输灰系统组成。一电场为 8 台 80E/8/8MD 泵、二电场为 8 台 80E/8/8MD泵、三电场为 8 台 30/8/6MD 泵、四电场为 8 台 30/8/6MD 泵、省煤器为 8 台 8.0E/8AV 泵。所有仓泵入口圆顶阀为 DN200 口径。省煤器和一电场共用两根 DN200 输灰管线,二电场一根DN150 管线,三/四电场共用一根 DN125 管线将灰输送至灰库,电除尘到目标灰库输送距离约600 米。2012 年,实施输灰系统扩容改造工程,为江苏纽普兰气力输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提供,一电场保持原有系统不变,二电场输灰系统改为和一电场相同;三、四电场输灰系统出力改为原二电场输灰系统,原二电场输灰系统设备用于三四电场运行。增加一套原二电场设备用于三四电场输灰系统的扩容改造,二电场输灰管线改为一根 DN200 管线,三/四电场共用一根 DN150 管线将灰送至灰库,改造完成后系统出力 188t/h。

输灰系统使用时间长达 17 年,初始设计已不能满足现在输送要求,具体表现在 7、8 号

炉原输灰系统一电场存在输送效率低,输送次数多,耗气量大,管道磨损严重,系统长期处

于低效率输送状态,空压机母管压力低,系统运行稳定性差。

原输灰系统设计已不能满足现场需求,设计余量不够、出力差等原因综合导致输灰线频

繁处于运行状态,每循环落灰量少,输送处于低效运行状态,一旦落灰量大,现有系统就会

出现堵管现象。因此,运行人员不敢增加落灰时间,一旦灰量增加,落灰不能及时输送走,

灰斗将出现高料位直至满灰,甚至满灰后造成电场故障跳闸,出现大量沉降灰,导致输送更

加困难,恶性循环。

输灰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将直接导致除灰系统运行的失常,灰斗出现高料位,只有采取紧

急放灰才能保证灰斗安全,放灰对环境及人身安全影响极大,在放灰不及时的情况下有可能

出现电除尘器电场极线、极板、振打系统损坏甚至灰负荷太重导致灰斗塌陷等严重事故。

因输灰系统不具备满负荷高效输送状况,系统无法发挥出力能力,导致系统出力不足、

故障频发、输灰不畅,严重影响电除尘器及输灰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及安全稳定运行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设计原始资料

(1)环境条件

厂址所在地概况:阳城电厂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境内,厂址东距晋城

36km;西距阳城县城 15km;北邻阳城县北留镇 150m;山西省晋城市至陕西省韩城市的晋-韩公路,沿东西走向经厂区北侧通过。厂区内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地面标高在664.0m-700.0m 之间(黄海高程),厂址建筑的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300kPa。

根据水文气象勘测报告,厂址远离河流和水库,厂区地面标高高于沁河百年一遇洪

水位 80m 以上,因此,厂区不受百年一遇洪水位威胁,也没有内涝水的影响问题。气象要素特征(资料年限 1957 年-2002 年)值见下表:

多年年平均气温

11.8℃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40.2℃

76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19.7℃

多年年平均最高气温

17.9℃

多年年平均最低气温

6.8℃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

-2.7℃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24.6℃

最冷月一月平均最低气温

-7.3℃

多年平均气压

940.7hPa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

62%

多年年最大降水量

852.3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602.8mm

多年年平均风速

1.9m/s

多年瞬时极大风速

34m/s

多年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3.7m/s

全年主导风向

SE

夏季主导风向

SE

冬季主导风向

NW

多年年最长结冰日数

100 天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

41cm

最大积雪厚度

20cm

冬季室外空气调节设计温度

-10℃

50 年一遇的基本风压

0.45kN/m2(按照中国规范)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3.2 整套装置应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系统精确,安全可靠,维护工作量小,使

用寿命长。

3.3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

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日常维护(如加油、

77

紧固等)需要。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

件。

3.4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

差配合。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未使用过的和优

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3.5 对重要的结构件,投标人应对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

3.6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和检修工具,

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

搬运条件。

3.7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3.8 各转动件应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

加油方便。

3.9 各设备应适应远方程序控制并留有硬接线接口和数据远传接口,投标人应无条件

配合电气和控制系统供应商进行电气和控制部分的设计优化、下装调试工作。

3.10 本项目涉及 DCS 系统改造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提供 DCS 系统备件、逻辑组态

及下装调试工作。

3.11 投标人提供成套的安装资料(包括埋件位置、荷载、留孔位置、尺寸等)。

3.12 所有的电气元器件绝缘良好,并能在低温、潮湿、多尘的环境中正常工作。为了直

观可调,应选用数字式继电器。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并在接地处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所有电缆均应采用 A 级阻燃带钢铠电缆。

3.11 设备的钢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

3.14 出厂前整机按有关标准进行空载试验,保证其运行平稳、无卡碰、撞击等声音,紧

固件无松动现象。

3.15 塑壳式空气断路器额定电流应>(1.5-2)倍负载额定电流,塑壳断路器需配热磁脱

扣装置便于调节。

3.16 智能浓相助推输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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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浓相助推系统及无人化决策系统,是基于输灰系统大数据的智慧系统,包括智

能助推器布置、数据库和监测控制系统等。在原有输灰系统上增加智能浓相助推器,在智

能决策系统与原控制系统紧密配合下,实现智能助推输灰系统的可监视,可控制,系统可

以自动寻优匹配最佳灰气比,对堵管处实现精确点进气,堵管消除后自动停止进气。进气

时,堵管压力根据实际输送距离、粉体物料特性来实现自主调节、整定,从而达到最佳输

送效率。

(2)智能浓相助推系统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沿 7 号炉省煤器 A 侧、一电场 A 侧输灰管线及合并三通后至灰库的输灰管线分别布置一条

伴气管道,输灰管道和伴气管道间安装智能浓相助推器。

(3)增加智能决策系统,对控制系统进行程序修改,实现输灰系统智能决策系统的自动

运行,降低运行人员工作强度。

(4)智能浓相助推系统及无人化决策系统的说明:

原则上有输灰管道的地方就有智能浓相助推器的伴气管道,伴气管道给智能浓相助推器供

气,针对每个不同的输送单元,都有不同的分支,目的是为了达到更好的节能。每条智能

浓相助推器伴气管道都安装有手动隔离阀,气动隔离阀,末端排污阀。

(5)伴气管道的布置

伴气管道为每个输灰单元第一个仓泵至合并管道处止,布置伴气管分支(有几个输灰单元,

就有几条伴气管分支),合并输灰管道处至灰库底部处止布置伴气管。

(6)智能浓相助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配置要求

① 智能浓相助推器的伴气管道在空压机房来的总气源管上开口安装。

② 每条伴气管道起始和末端均安装手动阀。

③ 每条伴气管道起始部安装一套减压组件,一套分压组件,一套分流组件,仓泵主

进气气源的接口与智能浓相助推器伴气管道的接口均从减压组件后部接入。

④ 每条伴气管道的起始部位均安装一套自动进气组件,输灰时打开,不输灰时处于

关闭状态。

⑤ 每条伴气管道起始部安装一套油水分离组件,仓泵主进气气源的接口与智能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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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器伴气管道的接口均从油水分离组件后部接入。

⑥ 在伴气管的合理位置安装疏水管道,并安装相应的疏水阀门。

(7)智能浓相助推器配置及安装要求:

① A、智能浓相助推器的阀体须采用铝合金材质,壳体需防水防尘。

智能浓相助推器的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阀门入口:12mm 阀门出口:20mm

通气流量:1.8m3 /min 试验压力:1 MPa

材质:铝合金 阀杆:304

阀芯:304 不锈钢 密封圈:进口聚胺脂

工作温度:-30—80 度 弹簧:不锈钢弹簧

开阀压力:0.1—1.0MPa 关阀压力:0.1—1.0MPa

开关压差:0.0—0.01MPa

控制接口:12mm 启动速度:≤1s

助推器可实现按输灰管道压力自动开闭且具有先导功能,

不允许采用浓度稳定器替代。

智慧型助推器,气力输送系统需保证任何两个相邻的阀门同时故障的情况下仍然可 以正

常输送。布置间距不大于 3~6m,堵管点的智慧型助推器可以自动打开下一个智慧型助推

器补气阀,提前清除障碍,使输送更流畅。当达到设定开启压力后,智慧型助推器补气阀

可以自动开启对输灰管道进行补气、低于设定值后自动关闭停止补气,每个智慧型助推器

都可以自主独立工作。为防止因输灰管路振动而产生的位移,伴气管路与智慧型助推器补

气阀之间不能使用硬连接,管道材质应能耐酸、耐碱、耐高温、耐低温、抗腐蚀。

② B、两台仓泵之间约 1-1.5 米安装一台智能浓相助推器,仓泵区域的智能浓相助

推器须为变量型,变量型智能助推器接受智能决策控制系统的控制信号,将根据指令开闭,

变量型智能浓相助推器将输灰状态反馈至无人化决策系统,

无人化决策系统根据输送情况,

控制变量型智能浓相助推器的进气量,实现稳定输送,并为智能无人化决策系统提供运行

依据。

80

③ C、每个弯头前后约 0.5 米各安装 1 台智能浓相助推器。

④ D、水平管道每隔 3-5 米安装一台智能浓相助推器。除尘器外至灰库爬升之间的

智能浓相助推器为自动型,方便维护,自动型智能助推器为机械式免维护产品,根据运行

压力,自动开启关闭,同时,可分区域监测输灰管道运行状态,

⑤ E、智能浓相助推器与管道的安装角度为 35°至 45°,便于检修。

⑥ F、智能浓相助推器与伴气管路的连接件对应连接,并使用智能浓相助推器专用的

管路连接。

(8)智能无人化决策系统

智能无人化决策系统,其特征是基于系统总灰量为基础,自动计算每个单元平均耗气

量、空压机使用数量、空压机排气量、储气罐容积和储气罐数量确定气量使用量和安全范

围内最大能源消耗可持续时间为参考,根据系统输送实际状态及灰量需求,自动投入并实

现设备运行,自动参数设定及根据运行状态反馈做到实时自动修正,实现系统无人化智能

运行。无人化决策系统冗余配置在原有气力输送系统下,原有人工运行逻辑保持不变,特

殊情况下,可随时切换成原有系统运行逻辑人工运行。

基于智能无人化决策系统的需要,系统须要按以下进行配置:

① 本项目需新增就地数据采集监测系统,就地数据采集监测系统独立运行,同时,

MODBUS-TCP 通讯方式接收原输灰系统中系统所需相关信号。

② 新增的变量型智能浓相助推器须采用硬接线控制,由就地数据采集监测系统设定

运行参数,并能在就地数据采集监测系统上显示智能浓相助推器的运行状态。

③ 上位机画面可以实时观测各个节点压力变化,为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提供有

效的数据支撑,保证省煤器、除尘器灰斗在合理低料位状态下运行。

④ 供应商负责安装气量检测单元和气量自动调节装置,在除尘器、省煤器输灰管道

的进气母管上加装气量监测单元进行压缩空气瞬时值和累计值的测量,同时,加装分支气

量自动调节装置,可实现灰气比可控,在灰分变化时,系统可根据灰分大小及密度自动调

节进气,做到冗余运行,不因系统灰质变化人工调整气量。

⑤ 供应商要及时细致掌握原有设备的设计及现有运行状况,充分掌握现有输灰系统

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在满足机组各种工况前提下,需

81

实现改造后系统对比原系统节约耗气量 50%及以上。

(9)智能非接触式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

智能非接触式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省煤器、除尘器输送系统,每台仓泵配置一台。

① 性能参数

A、原理:非接触式测量;

B、测量范围:6 米;

C、电气接口:M20*1.5;

D、显示:5 位双色 LED 显示;

E、防护等级:≥ IP68;

F、输出触点:高位两组独立的常开触点,低位两组独立的常闭触点;容量 250VAC,

5A;30VDC, 5A;

G、模拟输出:4-20mA;

H、调控:1、采集单元本体按键设置 2、无线遥控器 3、远程云端 4、无线监测系

统(数据采集单元硬接线接入 4-20mA 模拟量信号,可以无线调试);

4.3.4.2 无线检测系统(数据采集单元硬接线接入 4-20mA 模拟量信号,可以无线调试)

A、通讯:Modbus-RTU/TCP 通讯协议接口,预留 Profibus PN/DP 协议,可与上位机

DCS/PLC 控制系统通讯;

B、显示:12 寸触摸工业屏;

C、输出:4 组继电器干接点,一路声光报警器;

D、材质:304 不锈钢,厚度≥1.5mm;

② 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性能要求

A、要求供应商所供设备功能、性能、通讯、接口、接线方式等完全满足现场模拟量

测量输送泵的情况。工作电压等级:交流 AC220V;功率:3W;通讯:无线 433MHz;环境:

温度: -35℃-80℃,湿度:≤95%;密封:≥ IP68。

82

B、测量方式:采用智能非接触式原理测量方式,设备安装于仓泵外部,实现完全无

接触测量。设备不含放射性,直接接触对人体无损害。可在灰尘、潮湿环境下正常工作,

不受环境温度影响,探头表面为耐腐蚀材料,可适应高腐蚀环境。

C、输出信号:高位两组独立的常开触点,低位两组独立的常闭触点,排列应适应电

气上独立的电路;除非另有规定,每组触点应为快动干式触点。容量 250VAC,5A;

30VDC, 5A,可根据用户需要在量程范围内设定高、低料位报警值,一组 4-20mA 电流输出

(有源)必须为隔离电流输出,无需外部提供 24V 电源。

D、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应为一体式设计,包含探测部分、显示、接线端子与

输出等。

E、接线和端子均应符合适用的 UL 和 ANSI 标准。利用永久性标志可以很容易地识别

所有端子。不少于两个 M20*1.5 电缆进口标准接口,不得采用铰接及分体接线盒转接。

F、调控方式 :a、料位计本体按键设置 b、遥控器 c、远程云端 d、无线监测系

统(标配,数据采集单元硬接线接入 4-20mA 模拟量信号,可以无线调试)。

G、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供货时需要具备 ISO 质量认证证书、EMC 证书、FCC 无

线通信安全证书、CE 认证证书、IP68 防护等级证书,具备 CNAS 或 CMA 认证的检测报告。

H、配套无线监测性能要求(数据采集单元硬接线接入 4-20mA 模拟量信号,可以无线

调试):

a、电源输入:AC250V 50Hz;

b、输出:4 组可编辑继电器输出,可拓展 64 组;

c、功率<10W;

d、带 12 寸工业触摸显示屏,可模拟显示料位;

e、提供 Modbus-RTU/TCP 通讯协议接口,预留 Profibus PN/DP 协议,可与上位机

DCS/控制系统通讯;

f、Internet:TCP/IP 协议;

g、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通讯协议:LSCILM4338886VR2,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

集单元与巡检显示系统采用 433M 通讯;

83

h、可现场编程组态,与运行显示画面一致;

i、可支持显示运行数据及料位运行状态;

j、支持对管辖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的参数查询等功能;

k、支持最长可查询 6 个月历史数据及曲线;

l、预留声光报警功能输出接口,监测系统管辖下任何一台智能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

元信号,声光报警装置启动;

m、箱体尺寸:25*50*80cm;

n、箱体材料:304 不锈钢,厚度不低于 1.5mm;

0、设备标志牌、电线号码管、接地标志等齐全规范;

③ 控制部分相关要求

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信号制式:

A、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为 220VAC,5A 或 220VDC 1A;

B、仪表用气:压缩空气压力 400-600kPa;控制信号气压 20~100kPa。(若有);

(10)智能监测控制系统基本参数

① 智能数据采集节点

A、工作温度范围: -40 ~ 85 ℃;

B、供电方式:24V 直流;

C、防护等级:IP68;

D、传输距离:通讯距离 3500 米;

② 现场显示终端

A、显示器:10 寸触摸屏;

B、接收装置:内置智能数据集中器;

C、供电方式:220V 交流;

84

3.16 本项目输送距离约 880 米,需要按照以上配置要求,进行智能浓相助推器设备的布

置,本项目智能助推器(变量型+自动型)配置数量不应少于 250 套。

3.17 本项目涉及的空压机储气罐到电除尘的压缩空气母管 DN200 约 150 米、弯头 5 个,

DN200 手动阀门一个,一电场压缩空气支管 DN100 约 50 米、弯头 8 个,DN89 约 80 米、弯

头 8 个,DN50 约 8 米、弯头 8 个,全部更换为 316 不锈钢。

3.18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机组启动后一个月内完成,最终根据试验报告结果进行验收,性

能测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试验报告内容除性能保证值要求的参数验证结果外,

还需对本项目的节能收益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并得出结论。测试方案经第三方、招标方审

核后由投标方组织实施,招标方负责协调配合,第三方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性能测

试结果进行确认、出具测试报告。性能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有

国家认可的检验资质。

3.19 智能非接触式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省煤器、除尘器输送系统每台仓泵配置一台,

为保证信号的可靠性,智能非接触式仓泵智能数据采集单元必须以硬接线(4~20mA)的方

式接入输送系统。

3.20 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要求:

3.20.1 设备范围包括了本次改造涉及的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

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额外发生费用问题。

无论本技术规范中是否作出了详细规定,乙方设计并提供能够满足本改造项目系统设备安

全、经济运行和监视、控制、经济核算的要求,并满足国家和国际相关规范(安全、先进、

完整、防爆、防腐)的仪表控制设备。乙方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所有仪表控制系

统的系统设计及安装设计,并负责所涉及到的所有仪表、控制设备、材料与备品备件供货、

安装、调试、验收,以及提供满足全厂控制系统要求的所有接口软、硬件(含授权软件)

和相应的配合、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最终以移交甲方投入商业运行为原则。

3.20.2 本次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控制部分的改造,乙方负责控制部分接入机组 DCS 控制

系统工作,通讯接口接入、DCS 系统逻辑组态、操作画面组态、信号传动、调试等工作均

为乙方工作范围,乙方提供接入 DCS 系统所需的通讯设备。本改造项目乙方提供接入 DCS

控制系统所需的电缆、通讯线等。

85

本次改造新增的控制设备必须完全接入机组 DCS 控制系统,实现机组 DCS 控制系统对新增

设备的远程在线监视及操作功能。

本改造项目的 DCS 逻辑调试及相关试验等必须由乙方负责请熟悉我公司 DCS 系统的软硬件

及机组协调控制系统的人员来进行,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乙方派出的 DCS 逻辑组态人员

应有相应的能力——有丰富的 DCS 系统组态经验,能胜任现场 DCS 逻辑组态改造工作,责

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乙方须无条件并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

的乙方热控项目参与人员。

本改造项目乙方设计与提供完整的 P&I 图、I/O 清单、控制逻辑框图、施工及接线图,凡

燃烧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涉及到的气力输灰系统的 DCS 控制系统的逻辑组态变更、控制方式

变更等工作内容全部由乙方完成。

3.20.3 乙方所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选用通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采用淘汰产

品,并考虑最大限度的可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所选设备的品牌、型号应得

到甲方确认。

3.20.4 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

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原则为和电厂现有设备型号相一致,确保系统和控制部分兼容。

仪表和控制设备为生产厂商最新的主流设备,不提供已经过时或淘汰的产品。仪表和控制

设备选型应尽量与全厂整个控制系统仪表和设备选型一致,本工程未列出选型意见的仪表

和控制设备根据以往工程经验列出至少三家分包商由甲方选择,本工程不使用试验性的组

件及装置。设备选型原则乙方按照下列产品报价,最终由甲方确定。

具体要求:

PLC、触摸屏选用成熟可靠产品(如有),需采用昆仑通态、施耐德、西门子、和利

时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变送器选用 Rosemount 3051、SIEMENS、E+H、EJA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气动执行机构选用 ABB、siemens PS2、Fisher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电磁阀选用 ASCO、SMC、FESTO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就地压力表、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选用上自仪、天康、德尔泰、红光或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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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 电缆要求

乙方供货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热电偶补偿电缆及专用电缆等,所有电缆

应为 A 级阻燃电缆,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满足有关国际、

国家规范和标准, 有同类工程应用业绩的产品,最终选用产品需经采购人确认。控制电缆、

计算机电缆、电力电缆的每一芯线都应为铜质单股,选用电缆聚氯乙烯绝缘及聚氯乙烯护

套、电缆上标有米数(电缆导体的额定温度 90℃),并按要求留有备用芯(计算机电缆

的备用芯为该电缆总芯数的 20%,任一电缆备用芯不得少于 2 芯)。通讯光缆要求为铠装。

用于开关量信号与控制装置连接:选用 1.0mm2 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氯乙烯烃多股软

芯电缆(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 90℃),分对屏蔽加总屏蔽。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耐火特性试验执行 GB12666.6 及 IEC331 标准,阻燃特性试验执行 GB12666.5 标

准。

用于现场模拟量信号与 DCS 系统连接:选用 1.0mm2 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氯乙烯烃多

股软芯电缆(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 90℃),分对屏蔽加总屏蔽。质量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参照 IEC60854-2)。

用于热电偶信号与测量装置连接:选用 1.5mm2 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氯乙烯烃电缆(电

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 90℃),分对屏蔽加总屏蔽。质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参照 IEC584-

3)。

用于供电接线:电力电缆技术规范参见电气有关技术规范,电源电缆线芯截面按不小

于 2.5mm2 设计。

关于电缆备用芯设计,要求按照“单根电缆使用芯数”比“该单根电缆预留芯数”应

在 3 或 4 进行设计;同时单根电缆芯数不允许超过 12 芯。电缆沟敷设应为铠装电缆。

热工每个控制指令、信号的电缆均要求单独敷设,不得使用公共线,当电缆的敷设距

离小于电缆的制造长度时,不得使用中间接头,电缆的冗余量不小于国家规范要求。

3.20.6 电缆敷设要求

电缆敷设和电缆通道的设计除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设计、施工、调试

和验收规范的要求。

本改造项目各系统内所需的所有电缆、桥架及电缆敷设均由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和施

工(包括远程 I/O 柜至就地设备间电缆等)。电缆有一端所连的设备由乙方提供,则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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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由乙方供货、敷设安装。

如果电缆走向经过高温区域,则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等要采用耐高温屏蔽电缆。各

种电缆的数量最终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距离高温区域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电缆敷设和电缆通道的设计除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外,还满足相关的设计、施工、调试

和验收规范的要求。电缆穿管为镀锌钢管。电缆及电缆桥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有关规程要

求,电缆桥架采用热浸锌桥架,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本区域内所有的电缆、桥架、盘柜

的防火封堵,也属于乙方的设计、供货和施工范围。所有电缆均架空敷设,并采用热浸锌

桥架,桥架厚度不小于 2mm,并带固定锁扣。

3.20.7 电源盘及配电箱要求

乙方提出本改造项目所需的仪控电源要求,说明配电原则,并负责提供仪表、电磁阀

和电动执行机构等的配电柜,甲方仅负责提供 380VAC 及 220VAC 电源电气开关柜处的总接

口,从总接口接出的电缆、配电柜等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供的控制箱(柜)乙方提供的控制盘(台、箱、柜)为不锈钢结构,柜门处采

用双层设计并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设计有防雨帽,外壳钢板厚度应不小于 3mm 的不锈钢

加烤漆防腐,采用无边设计、柜门采用无钥匙带把手的不锈钢暗装门锁,控制盘和控制柜

门上应装有封条,符合 IP56 标准。

乙方提供的控制箱(柜)乙方提供的控制盘(台、箱、柜)内部应提供有 220VAC 照

明灯和标准插座,在门内侧有电源开关,可使所有铭牌容易看清楚。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

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装有风扇的机柜均应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机柜内的端子排

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150mm 以下。机柜内的每

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甲

方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应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

接线完成后柜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空间,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 2 根。电源盘及配电

箱内主要电气元件都采用进口优质合资产品,接触器、热继电器、继电器、空气开关、配

电回路保护元件及其余元件采用施耐德、欧姆龙、ABB 或西门子系列产品,接线端子采用

魏德米勒或菲尼克斯产品。

控制盘(台、箱、柜)内应设有独立的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点端子,

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机柜内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应与控制、电源

供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模拟量信号回路的端子排应物理上与数字量接线端子分离,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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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模拟量信号提供专用的屏蔽端子。所有继电器、控制开关和设备的备用接点应引至端

子排上。

3.20.8 其它相关要求

本次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热控设备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检修的便利性,乙方根据甲方

要求设置检修平台。乙方负责本改造项目所增加或移位的热控设备及检修平台的设计、供

货、施工、防雨、防腐、油漆等工作,并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

所有热工测点设备及控制箱等要有防雨防阳光直射措施或加装防雨罩,露天布置的仪

控设备要提供防雨防暴晒顶棚。

现场使用的仪表要求外壳耐腐蚀,采用不锈钢材质。仪表使用的隔离阀、排污门等为

耐腐蚀不锈钢材质,材质为 316L 不锈钢。每个设备气源必须单独配备气源隔离阀,气源

管及隔离阀采用 304 或 316L 材质。

所有就地热控设备(仪表、控制箱、接线箱等)其防护等级至少应为 IP56,并能防止

灰尘的进入,仪表、盘箱柜等密封、电缆防火封堵由乙方负责。

所有就地热控设备(仪表、控制箱、接线箱等)提供永久性金属标牌,型式规格参照

电厂现有设备标牌。

3.21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招标人支付电费,施工电源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2. 施工用水: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

标人支付电水费,施工用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3. 施工排水: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规划本标段施工区的临时排水系统,在报招标人批

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需经招标人批准。施工区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有)由投标人负责建造。

4. 施工用汽/气: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

决。

5.施工用地:

(1)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

的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6.施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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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完工

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

投标人可根据各生产区的功能性质、区域位置并结合既有道路,按需要规划本标段

施工生产区的临时道路,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7. 其他:

施工废料及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按当地环保和

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 现场试验、调试:投标方负责现场摸底试验、设备单体试验、系统试验、冷态

调试、热态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试验及调试工作 ;

3.2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按时提供项

目设计图纸资料。

3.24 竣工验收

1.依据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四措两案等文件进行现场验收;

2.系统调试完成投运后,进行项目性能验收。

3.25 工程项目管理:按照阳城电厂检修技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版)要求

执行管理,按照阳城电厂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3.26 废旧物资处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由投标人放置于现场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应

的隔离及分类。

90

91

山西公司)阳城电厂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

(600MW)(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9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9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月 日

9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9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9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9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9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0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1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

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

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

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02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3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4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05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

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6

(山西公司)阳城电厂 7 号炉智能浓相助推输灰改造项目

(600MW)(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0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0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1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1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1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1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1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设计方案

2.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需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2

设计方案(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对机组问题有具体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施工组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1

内容完整性

和编制水

平,施工组织管理情况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2

施工及技术

方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4

质量管理与

措施

3.5

环境管理与

措施

3.6

工期进度及质量保证措

3.7

施工组织管

4

企业技术能力及相关专

5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

115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6

企业同类型项目业绩情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11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为

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1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1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费

施工费

技术服务费

合计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2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智能助推器-变量型

30 套

2

智能助推器-自动型

220 套

3

气力输灰无人化决策系统

1 套

4

智能助推器系统辅助设备

1 套

5

一电场压缩空气管道、阀门

1 套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