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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
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9
1. 招标条件
...................................................................................................................................................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5
1. 总则
.........................................................................................................................................................22
1.1 招标项目概况
.......................................................................................................................2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2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2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1.5 费用承担
................................................................................................................................23
1.6 保密
.......................................................................................................................................26
1.7 语言文字
...............................................................................................................................26
1.8 计量单位
...............................................................................................................................26
1.9 踏勘现场
...............................................................................................................................26
1.10 投标预备会
.........................................................................................................................26
1.11 分包
.....................................................................................................................................26
1.12 响应和偏差
.........................................................................................................................26
2. 招标文件
.................................................................................................................................................2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7
3. 投标文件
.................................................................................................................................................2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7
3.2 投标报价
...............................................................................................................................28
3.3 投标有效期
...........................................................................................................................30
3.4 投标保证金
...........................................................................................................................30
3.5 资格审查资料
.......................................................................................................................30
3.6 备选投标方案
.......................................................................................................................3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4. 投标
.........................................................................................................................................................3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2
5. 开标
.........................................................................................................................................................3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2
5.2 开标程序
...............................................................................................................................32
5.3 开标异议
...............................................................................................................................32
6. 评标
.........................................................................................................................................................32
6.1 评标委员会
...........................................................................................................................32
6.2 评标原则
...............................................................................................................................33
6.3 评标
.......................................................................................................................................33
7 合同授予
...................................................................................................................................................3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3
7.2 评标结果异议
.......................................................................................................................3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3
7.4 定标
.......................................................................................................................................33
7.5 中标通知
...............................................................................................................................33
7.6 履约担保
...............................................................................................................................33
7.7 签订合同
...............................................................................................................................3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4
8.1 重新招标
...............................................................................................................................34
8.2 不再招标
...............................................................................................................................34
9. 纪律和监督
.............................................................................................................................................3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5
1. 一般约定 ..................................................................................................................................................45
1.1 词语定义................................................................................................................................451.2 语言文字................................................................................................................................461.3 法律........................................................................................................................................46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61.5 合同协议书............................................................................................................................46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461.7 联络........................................................................................................................................47
2. 发包人 ......................................................................................................................................................47
2.1 遵守法律................................................................................................................................472.2 发出开工通知........................................................................................................................472.3 提供施工场地........................................................................................................................47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72.5 组织技术交底........................................................................................................................47
2.6 支付合同价款........................................................................................................................472.7 组织竣工验收........................................................................................................................472.8 其他义务................................................................................................................................47
3. 监理人 ......................................................................................................................................................47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73.2 总监理工程师........................................................................................................................473.3 监理人员................................................................................................................................473.4 监理人的指示........................................................................................................................483.5 商定或确定............................................................................................................................48
4. 承包人 ......................................................................................................................................................4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84.2 履约担保................................................................................................................................48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84.4 分包........................................................................................................................................49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0
5. 培训和资料 ..............................................................................................................................................50
5.1 培训........................................................................................................................................505.2 竣工文件................................................................................................................................505.3 操作和维修手册 ....................................................................................................................505.4 承包人文件错误 ....................................................................................................................50
6. 材料和设备 ..............................................................................................................................................50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0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0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06.4 实施方法................................................................................................................................50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1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1
8. 交通运输 ..................................................................................................................................................51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18.2 场内施工道路........................................................................................................................518.3 场外交通................................................................................................................................51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1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1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1
9. 测量放线 ..................................................................................................................................................51
9.1 施工测量................................................................................................................................51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1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2
10.1 安全文明施工......................................................................................................................5210.2 职业健康..............................................................................................................................5310.3 环境保护..............................................................................................................................53
11. 工期 ........................................................................................................................................................53
11.1 进度计划..............................................................................................................................5311.2 改造工程实施......................................................................................................................53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3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4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411.6 暂停和终止..........................................................................................................................54
12. 改造工程质量 ........................................................................................................................................55
12.1 改造工程质量要求 ..............................................................................................................55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55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5512.4 质量争议检测......................................................................................................................55
13. 试验和检验 ............................................................................................................................................55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5513.2 现场材料试验......................................................................................................................5513.3 现场工艺试验......................................................................................................................55
14. 变更 ........................................................................................................................................................55
14.1 变更的范围..........................................................................................................................5514.2 变更权..................................................................................................................................5614.3 变更程序..............................................................................................................................5614.4 变更估价..............................................................................................................................5614.5 暂列金额..............................................................................................................................5614.6 计日工..................................................................................................................................5614.7 暂估价..................................................................................................................................56
15. 支付 ........................................................................................................................................................57
15.1 付款方式..............................................................................................................................5715.2 预付款..................................................................................................................................5715.3 工程进度付款......................................................................................................................5715.4 质量保证金..........................................................................................................................5715.5 竣工结算..............................................................................................................................5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58
16.1 竣工试验..............................................................................................................................58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58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816.4 竣工和验收..........................................................................................................................5816.5 竣工清场..............................................................................................................................5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8
17.1 缺陷责任期..........................................................................................................................5817.2 保修责任..............................................................................................................................58
18. 保险 ........................................................................................................................................................5919. 不可抗力 ................................................................................................................................................5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59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59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59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59
20. 违约 ........................................................................................................................................................60
20.1 发包人违约..........................................................................................................................6020.2 承包人违约..........................................................................................................................60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1
21. 索赔 ........................................................................................................................................................61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61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61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61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62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62
22. 争议的解决 ............................................................................................................................................6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63
1. 一般约定 ..................................................................................................................................................63
1.1 词语定义................................................................................................................................63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63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63
2. 发包人义务 ..............................................................................................................................................64
2.3 提供施工场地........................................................................................................................64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64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64
3. 监理人 ......................................................................................................................................................64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64
4. 承包人 ......................................................................................................................................................64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644.2 履约担保................................................................................................................................65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654.4 分包........................................................................................................................................65
5. 培训和资料 ..............................................................................................................................................65
5.2 竣工文件................................................................................................................................65
6. 材料和设备 ..............................................................................................................................................6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5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6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66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6
10.1 安全文明施工......................................................................................................................66
11. 工期 ........................................................................................................................................................66
11.1 进度计划..............................................................................................................................66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6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611.6 暂停和终止..........................................................................................................................66
12. 改造工程质量 ........................................................................................................................................67
12.1 改造工程质量要求 ..............................................................................................................67
13. 试验和检验 ............................................................................................................................................67
13.2 现场材料试验......................................................................................................................67
14. 变更 ........................................................................................................................................................67
14.1 变更的范围..........................................................................................................................6714.4 变更估价..............................................................................................................................6714.7 暂估价..................................................................................................................................67
15. 支付 ........................................................................................................................................................67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68
16.1 竣工试验..............................................................................................................................6816.4 竣工和验收..........................................................................................................................68
17.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 ............................................................................................................................68
17.1 缺陷责任期..........................................................................................................................6817.2 保修责任..............................................................................................................................68
19. 不可抗力 ................................................................................................................................................68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68
20. 违约 ........................................................................................................................................................68
20.2 承包人违约..........................................................................................................................68
22. 争议的解决 ............................................................................................................................................6823.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8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7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1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38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139
商务投标文件
.............................................................................................................................................13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41
(一)投标函
.............................................................................................................................141
(二)投标函附录
.....................................................................................................................14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3
三、授权委托书
.........................................................................................................................................144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45
五、投标保证金
.........................................................................................................................................146
六、资格审查资料
.....................................................................................................................................14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48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4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5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5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5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5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5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5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56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157
技术投标文件
.............................................................................................................................................15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5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62
三、施工组织设计
.....................................................................................................................................163
附表一 项目管理机构
...............................................................................................................................165
附表二 施工总平面图
...............................................................................................................................167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68
附表四 劳动力计划表
...............................................................................................................................169
附表五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70
附表六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71
附表七 质量事故统计表
...........................................................................................................................172
附表八 安全事故统计表
...........................................................................................................................173
附表九 临时用地表
...................................................................................................................................174
四、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75
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76
六、其他材料
.............................................................................................................................................178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179
价格投标文件
.............................................................................................................................................179
一、 报价表
...............................................................................................................................................181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1-SG01
2.2 项目名称: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
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2.3 建设地点: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三门峡公司 1*630MW;许昌公司 1*660MW
2.5 计划工期:三门峡公司:合同签订后,接发包人通知起 35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
部工作。许昌公司:结合 3 号机 2026 年 B 级检修机会开展,工期 25 天,具体开工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三门峡公司:损坏的部分除水器供货及更换;淋水填料供货及更换;损坏部分填料
托架供货及更换;损坏部分配水管供货、更换或检修;损坏部分捆绑钢带供货更换;损
坏部分管道垫块供货更换;损坏部分高效喷溅装置供货更换;废旧填料、托架、喷头、
配水管拆除、回收、运输(承包人自行运出场外);配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
通(含垃圾外运);凉水塔底部清淤(承包人自行运出场外);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
10
杆、格栅检查供货更换、盖板加固等。
许昌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号机于 2009 年投产,3 号机冷却塔为自
然通风冷却塔。3 号机循环水采用大量城市中水、水质较差,加之冷却塔填料、喷嘴、
除水器长期运行后风化、腐蚀,脱落严重,落入塔池造成循泵入口滤网频繁堵塞,且填
料碎片进入凝汽器,堵塞凝汽器水室,降低机组真空度,严重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需结合 3 号机等级检修机会对冷却塔填料及喷嘴进行升级改造。3 号机冷却塔填料及喷
嘴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主要范围包括:冷却塔淋水填料更换;冷却塔喷嘴更换;冷却塔除
水器更换;冷却塔填料托架更换;冷却塔配水管更换;捆绑钢带更换;管道垫块更换;
凉水塔池边围栏更换;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更换、盖板加固、凉水塔身钢
结构爬梯加固亮化。上述项目的设备材料提供、安装及废旧的回收均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
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11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 1 项的冷却塔填料更换或改造业绩,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即满足①或②之一):①冷却塔整塔的填料更换或改造;②单座冷却塔单次填料数量
不小于 5000m3(或 m2)。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
容页),若合同内容中没有 3.2.2 企业业绩要求中有关①、②要求的证明内容,应提供
业主证明、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
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
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
12
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
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 2026
年 0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
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
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
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13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
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
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省许昌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14
联系人:高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aoge1@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 购 业 务 异 议 、 投 诉 路 径 : 登 录 大 唐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
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1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5
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
,投标人
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附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网址:
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
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
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
泰富大厦
18 楼
送达邮编:
430014
送达联系人:高戈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 金 额 及 账 户 详 见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4.1.2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要求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
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
……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5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27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
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
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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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设备技术性能指
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9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
30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8)财务用款计划(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0)廉洁合同(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 技术投标文件(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2)主要人员简历表(3)施工组织设计(4)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5)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6)其他材料3.1.1.3 价格投标文件(1)价格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要求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提)价函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
。
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报价原则3.2.2.1 采用总价承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
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已包
31
含在投标报价中。
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实
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案编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有)、现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试验检验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2.4 安全文明施工费、精品工程创建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按
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等要求
进行报价,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
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增
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
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用,
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与本工程有关
的拆改费 、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计日工。
3.2.3.1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用。3.2.3.2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
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3.3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试验检验费;(2)培训服务费;
32
(3)其他。3.2.3.4 与本工程有关的拆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设施拆除及清
运等。
3.2.3.5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计列,不发
生要在结算中核减。
3.2.3.6 暂列金(如有):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计列,不发生要在结
算中核减。
3.2.3.7 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改造工程项目
清单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三种形式。
计日工人工费按照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2.6.1 计日工表中的数量自行报价,并
将合价计入总价;
计日工材料费按照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当期信息价执行;计日工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执行。计日工的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没有信息价的,参考当地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
确定。
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
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3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独立设计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
(3)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5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的
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7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
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1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得 25 分;
≤营业收入< ,得 23 分;
≤营业收入< ,得 21 分;
≤营业收入< ,得 19 分;
≤营业收入<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
分值)
2.2
一级建造师人数
5
人数≥10 人,得 5 分;5<人数<10,得 4 分;人数≤5 人,得 3 分。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得(3 分)
;
没有得 2 分。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42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得 15 分;
≤流动比率< ,得 14 分;
≤流动比率< ,得 13 分;
≤流动比率< ,得 12 分;
≤流动比率< ,得 11 分;
≤流动比率<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二)
业绩
20
2
企业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项目经理业绩
5
项目经理具备一项冷却塔填料更换或改造业绩得 3 分,每增加 1 个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
含合同,若合同中无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还应提供该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3
(三)
设备、材料供货
40
1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40
1.填料:优于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10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8分;不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0 分;2.喷溅装置:优于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10 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8 分;不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0分;3.玻璃钢托架:优于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10 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8 分;不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0分;4.除水器:优于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5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3分;不满足技术要求性能与参数得 0 分;5.主要设备、材料拥有国家专利的,每有一项专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四)
施工组织设计
35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5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施工方案、质保体系、进度控制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文明施工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得5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2
人员配备与组织机构
5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配备充足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得 4(含)-5 分;主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配备基本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有效,得 2(含)-3 分;主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配备一般;现场组织机构设置一般、保证措施一般,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得 0(含)-1 分。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完整的方案,包含:主要管理人员情况介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技术员)
、安全管理目标、安
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不缺项得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44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5
对招标人有质量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目标量化分解,具有可操作性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有更高要求,质量保证措施、达标创优等措施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有针对本项目明确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得 4(含)-5 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达标创优等措施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得 2(含)-3 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得 1 分。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5
施工过程中产生得废旧物资例如填料、配水管、喷头、淤泥、垃圾等均有完整详细得分类处置方案得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5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网络图完整性,管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审;内容合理完整得基础分 2 分,每缺少 1 项内容扣 1 分,扣完为止;施工工期每提前 1 天加 1 分,本项总得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7
改造设计方案
5
根据提供的冷却塔填料及喷淋装置优化方案(含填料高度变化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优秀得 5 分,方案基本合格得 3 分,无方案得 0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45
3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
式:K= { (P1+P2+P3+…+Pn)/n)};
(n≤3)
】
2. 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则去掉最低有效评标价、未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n≤6)
】
3. 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
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80 分(基准分)
;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4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47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8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
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
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
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制定的针对
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改造工程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
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件、插件、设备、
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
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第 11.4 款约
50
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
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款约定。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
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
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
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器具、服务的采购,改造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报价中的暂列金额据实结算。
1.1.5.6 计日工: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
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的金额。
1.1.6 报复役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后,向当地电网公司
报备用。
1.1.7 其他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
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专用合同条款;
(
5)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已报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
8)图纸;
(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
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51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三措两案”)、网络进度图等,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
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
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项目、材
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52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
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
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 24 小时内向总
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
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
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处理。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
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
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
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
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
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
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
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进度、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其人员、材料、设
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三措两案”),并对所有改造
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
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改造作业造成的人
53
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
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
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
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
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
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现时,
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
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
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
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
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
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
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
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
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2.5 承包人应与所雇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加强用工管理。承包人应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的
管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统一培训,执证上岗。4.4 分包
4.4.1 分包的确定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
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
副本。
54
4.4.2 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
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
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
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现
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培训和资料
5.1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约定接收之前进
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2 竣工文件
5.2.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改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位置、
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2.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提交相应竣工图纸,
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
5.2.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改造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3 操作和维修手册
5.3.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
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3.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的相关操作和维
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改造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4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否根据本款获得
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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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
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
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
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和监理人
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行业习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发包
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
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
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
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
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
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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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
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为
实现合同目的使用。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
的检查和监督。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
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
引起的赔偿。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
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
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
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
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
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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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
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附
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
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关手续。10.1.4 治安保卫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履行合同项目的治安保卫职
责。
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
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地有关政府
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
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
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10.1.7 安全生产责任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
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
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施工的特殊
58
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
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
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
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
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
(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网络进度图。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性的更改。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
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
期后相关事宜。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
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1.1 款的约定执行。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
5)提供图纸延误;
(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
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59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
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
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
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承包
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
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
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
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
约定处理。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工前,监理人会
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
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
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造成的过错,发包
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
(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部。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无力偿还债务,发
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包人可以接受的合
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过
1 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
12. 改造工程质量
12.1 改造工程质量要求
12.1.1 改造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
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
60
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施工的所有部位及其改造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
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
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3.5 款
【商定或确定】执行。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设备和工
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
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
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
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
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
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61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
包人应遵照执行。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
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
2)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
3)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
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14.5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4.6 计日工
14.6.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
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4.6.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
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14.6.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 15.3 款(工程进度付款)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
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4.7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
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
以下约定执行:
(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
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
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
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
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
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3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
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
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
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
62
同。
14.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
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
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
(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7.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
目。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
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14.7.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
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设备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5.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
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
2)根据第 21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
3)根据第 15.4 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
4)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
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
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
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
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
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
63
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
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
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16.1.2 承包人应提前 XX 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
在该日期后
XX 天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
进行:
(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设备都满
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
(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
条件下安全运行;
(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
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
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的,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监理人在竣工验收
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
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有权根
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务。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引起的非计划停运,
64
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无偿修复,发包
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已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
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
22 条【争议的
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身
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合同付款
的依据之一。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
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
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
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
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
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
下原则承担:
(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
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
65
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50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
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
(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
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
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
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
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
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66
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4)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
5)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
6)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
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
修复的;
(
8)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
9)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
10)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项目中因发生较
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
1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8)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
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
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50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
按以下约定执行:
(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
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
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
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67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
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
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
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
索赔:
(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
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
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
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
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22 条的约
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1.1.1.1 目修改为: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
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协议书(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7 目修改为:1.1.1.7 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制定的针对
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增加编制环保措施即“四措两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 1.1.2.5 监理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本款修改为:(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5)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
8)招标文件及澄清;
(
9)投标文件及澄清;
(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本项修改为: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冷却塔及附件等图纸供承包人借阅,用完返还给发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修改为: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
网络进度图等,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报送发包人及监理人(如有)2 份。监理人(如有)应在 7天内批复。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4 份(2)竣工资料:4 份,竣工图纸 3 份、电子版 1 份。(3)承包人与分包商签订的所有合同及技术协议 5 份(另提供技术规范书电子版 1 份)。(4)承包人在分包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评标资料 5 份(包括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及评标报
告、会议纪要等)。
69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详见合同协议书
;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时间:无;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和条件:详见合同协议书。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本款修改为: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2.8.4 应为承包人提供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时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
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改造工程进度计划、“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案”)、人
员资质、试验设备、工器具等检验报告。
2.8.6 负责进行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工条件。2.8.7 提供由发包人负责的备品配件、专用材料和专用工具(并由承包人派员领料、搬运)。2.8.8 承包人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需要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厂方进行咨询、协调时,由
发包人负责联系、协调。
2.8.9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改造工程所用水源、气源、电源的接口,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2.8.10 ……。增加此款: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发包人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 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上述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合同工程工作。
2.9.4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有权提出修改和建议。2.9.5 有权参与或监督承包人组织的各项分包招标活动,对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具有监督、检查、处理
的权利。
2.9.6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且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的事项:无。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4 份
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时间:详见合同协议书
4.1.10 项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发包人
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70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本项修改为:1. 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2. 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在装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程进
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全。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产生的废旧物资运
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
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用气(汽)的铺设、接引;水、电、气、汽费用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相关规
定据实缴纳。
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经发包人
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第
11.5 款进行考核。
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直到验证合格,特殊情
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现因人力和技术力量
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
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加的临时工作量由
承包人负责。
10. ……
4.2 履约担保
4.2.1 项修改为: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2 承包人人员增加:4.3.2.6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49 号),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7 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8 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及其
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包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4.3.2.9 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1-30%进行处罚。
4.4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 培训和资料
5.2 竣工文件
5.2.1 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详见合同协议书;
份数:详见合同协议书。
71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2 承包人中标后,按下列格式和要求填写报送监理人批准。
供货人:
;
品种:
;
技术要求:
;
规格:
;
数量:
;
供货时间:
。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合同协议书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项修改为: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
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详见合同协议书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事项:详见合同协议书、安全协议、技术标准和要求。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详见合同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
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5 文明施工10.1.5.1 目修改为: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
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前 7 天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提交进度计划。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
50 年一遇的大风、降雪、暴雨、
冰雹、雷暴等。
72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误期一天
扣除合同价款的
5‰(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本目修改为: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工前,监理人会
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复工前重新组织现场安全措施验收,当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
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2. 改造工程质量
12.1 改造工程质量要求
12.1.1 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技术协议书。
13. 试验和检验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项修改为: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
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本款修改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
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
(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
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14.4 变更估价
本款修改为:合同范围的增减引起费用的调整执行以下原则:(
1)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
2)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
3)已标价改造工程项目清单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
1)增加工作项目,能执行行业或地方定额的,依据基准日期的行业或地方定额及配套取费标准、配
套调整文件计取费用。
如采用电力行业定额,安装材料价格执行与所采用定额配套的《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
价格》或《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建筑材料价格执行;
如采用地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经
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73
设备价格:采用变更发生期的
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地为起点由近及远;
信息价不足部份的设备价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按上述约定原则确定的变更价格下浮
5-1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此区间确定)后进行结算,税金按
有关规定计取(装置性材料、设备价格不参与下浮)。
2)无定额参照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
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14.7 暂估价
14.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14.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本款增加
14.7.4 项、14.7.5 项:
14.7.4 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以中标金额(不含税)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不含税)的金
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调整合同价格。
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以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列入调整合同价格。14.7.5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由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4.
4 款【变更估价】进行结算。
15. 支付
本条修改为:详见合同协议书。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16.1 竣工试验
16.1.3 项修改为:试运行所需人员、材料、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16.4 竣工和验收
竣工日期为:
日期
17.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本款修改为
: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2 保修责任
17.2.2 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一年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9. 不可抗力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本款修改为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74
(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20. 违约
20.2 承包人违约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目修改为: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
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其违约金按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0.5%;承包人
违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承包人承担其相应损失费用。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
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
: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不足时,
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
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建议明确到具体的办公楼号),具体为:
XX 市 XX 区 XX 路/大街 XX 号院 XX 号楼 XX 座。
23.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75
附件一: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
款。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发包人的纪检监
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
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包人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
在两周内上交发包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
发包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承包人有权了解发包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发包人、招标代理机
构遵守执行。
(三)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四)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
费等;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承包人发现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
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
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发包人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
的承包人,发包人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
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承包人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6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7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公司外包外委项目安全协议
第号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
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
乙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
(一)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
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
部门章)。
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
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7.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
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由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
等。
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3.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78
14.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安全生产责
任险的证明。
15.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容同主承包方)。
(二)工程的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及
甲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
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
事有人监督
”。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
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
业现场
“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
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
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
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
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二)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
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三)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及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策划,并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79
(四)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外包
外委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工
作。
(五)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简称
“三措
两案
”)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六)负责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的各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
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七)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检查确认工作票上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到位。按规定参加乙方
“三讲一落实”
(布置工作时,讲任务、讲措施、讲风险、抓落实)班会和每周安全活动。
(八)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正或责令停工,并
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九)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
(十)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十一)负责将外包外委项目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管理,统一组织涉及所有项目全员性的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如安全培训和考核、安全日学习、安全检查考核、年度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应急预案的演
练等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十三)负责对突发事件、不安全事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法律法规、政府、上级单位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执行。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
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
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
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效,“三证”由本人保管。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
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
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
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80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三)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检查、
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
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人或者
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超过
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0人的应当设有兼
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
2%,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
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受甲方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
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
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
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六)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制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
度及办法。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
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八)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停运,火灾
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
限期退场。
(九)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遵守甲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
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天开工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
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十一)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
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
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
留有记录。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
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
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十三)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
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
81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
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乙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
案进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十四)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
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十五)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十六)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
“三讲一落实”活动,确保全体
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十七)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十八)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
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备案。
(十九)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
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报告。
(二十)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
(含工伤),由乙方负
责。
(二十一)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
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
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
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
方负责。
(二十二)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
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
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
“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
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十三)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
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
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二十四)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电、放电、加
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二十五)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向工程所
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
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82
(二十六)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和佩戴,施工
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
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十七)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完好。
(二十八)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正常进行。
(二十九)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全考试、安全宣传、
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三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十一)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
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
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三十二)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
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料,并随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十三)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
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
禁以包代管,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和返包。
(三十四)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
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十五)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
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三十六)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
碍治安的行为。
(三十七)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
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
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三十八)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放射等)应按规定由当地政
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三十九)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
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四十)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
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附件所示制度。
83
(四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消防制度
中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监理方提出的合理合法安全管理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服从甲方对同一施工项目、
场所各承包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统一协调、管理。
(四十二)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
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四十三)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漆、汽油、丙酮等易
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四十四)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工作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
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四十五)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当地政府颁发
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
理的各项规定。
(四十六)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
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
(四十七)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有
价证券。
(四十八)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四十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
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
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岁。
(五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
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十一)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当值值长、安全监督部门
报告,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减少损失,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分析和处理。
84
(五十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发包方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
门,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
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
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
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其他情形。
(二)甲方建立
“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
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
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85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
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3次以上的;
13.其他情形。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
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的;
13.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14.其他情形。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86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9.其他情形。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
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对工程项目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相关管理办法给予表彰和安
全奖励。
2.乙方人员每发生1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元;每发生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元,连带考核乙方不
低于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元,连带考核乙方不
低于
××元。
5.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元。
6.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元。
7.其他情形。
五、本协议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87
附件:
应遵照执行的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
7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8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9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3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1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生产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办法
16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7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8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9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0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1
**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22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23
**公司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办法
24
**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25
**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实施细则
26
**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7
**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实施细则
28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29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0
**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注:安全协议具体条款参考河南公司所属各企业规定执行。
8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三门峡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
定,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大唐三门峡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年 ×× 月 ×× 日,甲方(委托 XXX
公司)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接受了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大
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做的报价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内容及技术要求:
损坏的部分除水器供货及更换;淋水填料供货及更换;损坏部分填料托架供
货及更换;损坏部分配水管供货、更换或检修;损坏部分捆绑钢带供货更换;损
坏部分管道垫块供货更换;损坏部分高效喷溅装置供货更换;废旧填料、托架、
喷头、配水管拆除、回收、运输(乙方自行运出场外);配水槽、配水管道,清
淤及管道疏通(含垃圾外运);凉水塔底部清淤(乙方自行运出场外);中央竖井
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供货更换、盖板加固等。详见技术要求和协议。
二、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起 35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签约合同价:
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含 %的增值税,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 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按照乙方完成的甲方确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
时依据下列表格单价及实际实施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
序号
名称
单位
综合单价(元)
备注
1
高效型 S 波亲水性填料 PVC (2000×2000×5
00mm)
m³
包工包料
2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XHP-42)
个
包工包料
3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XHP-38)
个
包工包料
4
反射 III 型喷头φ25
个
包工包料
89
5
玻璃钢托架
㎡
包工包料
6
除水器
B0a-42/145
㎡
包工包料
7
冷却塔配水管|Φ400*11.7|聚氯乙烯(UPVC)
|
m
包工包料
8
冷却塔配水管|Φ200*5.9 |聚氯乙烯(UPVC)
|
m
包工包料
9
冷却塔配水管|Φ315*9.2 |聚氯乙烯(UPVC)
|
m
包工包料
10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
m
含垃圾外运
11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更换
(玻璃钢)
m
包工包料
12
旧填料(8500m³)的拆除、回收、运输
m³
乙方自行运
出场外
13
旧填料托架、配水管、喷头的拆除、回收、
运输
kg
乙方自行运
出场外
14
钢带(316L;宽度 16mm;厚度≧1mm,一个钢
带需配两个带卡)
m
与喷头、配水
管配套安装
15
垫块
个
与喷头、配水
管配套安装
16
水塔底部清淤
㎡
乙方自行运
出场外
质保期:系统运行热态验收合格后满一年。
四、合同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本项目竣工后,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据实结算工
程价款,结算审定后,乙方凭质量验收单开具应付价款金额 100%发票(含 9%税
率),甲方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7%。质保期满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剩
余的 3%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提供由五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保
函需明确载明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金额为质保金金额;乙方需同时
开具与保函金额一致的收据。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函及收据后,向乙方支付相
应质保金。
90
保函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整;质保期届满后,若工程无质
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处理质保期内出现的全部质量问题,保函自动释放。若乙方
违反本合同质保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向开具保函的银行索赔。
甲方支付合同款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
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五、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
自收到书面请求次日起 3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甲方变更工作内容、规模、条件、未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错误及
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二)报告审查时审定的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需重做或修改设计;
(三)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范围外的工作;
(四)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任务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任
务。
(五)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合同内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
过 5 %的,或合同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
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六、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
方要求履行合同的,甲方可根据损失额度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为不超过损失金额的 30%。
2.乙方应付给甲方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拟支付
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不足时,应由乙方直接支
付给甲方。
3.乙方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
按误期天数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赔偿费。
误期完工赔偿费: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5 ‰(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算)。工程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限额不超过损失金额 30%。
91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施工,若未经甲方
认可私自变更施工方案,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
5、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若中途因乙方原因导致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
且按合同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高空作业的规定。施工人员要系好检验合格的
安全带,严禁疲劳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发现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考
核 10000 元/人,并将人员清除出厂,同时项目经理作出书面报告。若发现两次,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此项原因对甲方造成名誉或实质利益的损害,
乙方应赔偿其损失。
7、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必须尽快到达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本工程
无法实施的,每次考核 10000 元。
8、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时支付所有项目相关施工人员的工资,如果
发生不按时支付工资现象,导致甲方涉及诉讼、信访、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警告处罚或者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生产(如堵门、闹事),视为乙方违约,待乙方
欠付工资数额经各方确认无误之后,甲方可从欠付乙方的工程款(含质保金)中
予以扣除并代为支付,对乙方此类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欠付工资数额的 30%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9、按《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XXXX 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10、本合同所规定的考核、罚款标准如与其他条款的考核标准发生冲突时,
按最高的标准执行。
七、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况,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
付合同价款,因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另外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工程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2、乙方人员若因违反甲方生产现场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及其他间
接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若因工程质量、
安全、进度、工作态度等方面出现问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2
3、乙方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又无改进措施,甲方有权停止其
继续施工,并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原因造成工程缺陷的,乙方应赔
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友好解决:签约双方应首先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
2.若无法友好解决或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
公章后生效。
2.《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XXXX 项目技术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按合同约定在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并完成费用支付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中双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收款账
户等如有变化,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或未在约定期间内通知
的,任何一方按原合同约定的通知送达方式送达,视为有效送达。因联系方式、
收款账户等变更而未能及时有效告知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变更方承担。
93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94
许昌公司:
甲方(发包方):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诚信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项目范围:
3 号机冷却塔填料及喷嘴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主要范围包括:
淋水填料更换;冷却塔喷嘴更换;除水器更换;填料托架更换;配水管检查更换;
捆绑钢带更换;管道垫块更换;中央竖井及配水槽、配水管清淤;凉水塔池边围
栏更换;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更换、盖板加固、凉水塔钢结构
爬梯及凉水塔顶部围栏加固更换亮化。上述采购项目的设备材料提供、安装及废
旧的回收均由承包方负责。
三、承包方式:包设备、材料、包人工、包措施、包质量、包安全的总承包
方式。
四、物资供应: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器械等均由乙方负责。
具体详见该项目技术协议。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含
9%增值税,按照乙方完成的甲方确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时依据下列表
格单价及实际实施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
95
序号
名称
单位
综合单价(元)
备注
1
淋水填料|S 波型 1000*500*500||聚氯乙
烯(PVC)
m³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2
冷却塔喷嘴:型号 XLS-01(含三通及支
管)
个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3
冷却塔填料托架|FPR-H58||PVC
㎡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4
冷却塔除水器|HO-160-45||
㎡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5
冷却塔配水管|φ200*5.9|聚氣乙烯(PV
C)|更换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6
冷却塔配水管|φ250*5.9|聚氣乙烯(PV
C)|更换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7
冷却塔配水管|φ315*5.9|聚氣乙烯(PV
C)|更换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8
冷却塔配水管|φ355*9.2|聚氣乙烯(PV
C)|更换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9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10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更换
(玻璃钢)
㎡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11
凉水塔身钢结构爬梯加固亮化
项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12
凉水塔池周边护栏更换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13
拉筋、钢带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14
凉水塔垫块
m
包工包料、含废
旧品外运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差旅、工器具、食宿、机械、耗材、保险(现场施工人
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险种与实际工种相符)
、利润、税金等
完成本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最终结算价款按甲方书面认可确定的实
际工作量×固定含税单价据实计算。
合同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报价中未列明的应有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列明费用中
或作为让利自动放弃。
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
合同固定含税单价按不含税额不变和调整后的税率调整。
96
六、项目工期:3 号机冷却塔填料及喷嘴升级改造项目,结合 3 号机 2026
年 B 级检修机会开展,工期 25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财务结算方式: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本项目竣工后,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据实结算工
程价款,结算审定后,乙方凭质量验收单开具应付价款金额 100%发票(含 9%税
率),甲方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7%。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书面
认可后,剩余的 3%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收据后,向乙
方支付相应质保金。或乙方向甲方提供由五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保函需明确载
明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金额为质保金金额;乙方需同时开具与保函
金额一致的收据。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函及收据后,向乙方支付相应质保金。
保函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整;质保期届满后,若工程无质
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处理质保期内出现的全部质量问题,保函自动释放。若乙方
违反本合同质保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向开具保函的银行索赔。
甲方支付合同款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
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八、质量管理: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协议。
2.甲方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及时为乙方提供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3.甲方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和传达乙方的工作要求和需要协调内容,并定期检
查工作进度。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遵守甲方各
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负责该项目的安全教育,负责施工安全,制定全面安全措施,并接
受甲方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
97
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及经济赔偿。
3.乙方应安排具有本项目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工作,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技术协议要求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
5.乙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
全负责。指定人员协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宜。
6.做好乙方所应承担的人身、设备、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乙方工作
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职业
病防治工作,按时发放工资。
7.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如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8.检修产生的废旧备件材料按甲方要求搬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设备、管道、路面、绿化等设施有保护义务,
若因施工造成损坏必须无偿恢复,
否则甲方按照损坏设施另行外委恢复费用的 1.
5 倍在合同结算时扣除。
10.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分包单位合同价款,导致甲方生
产经营活动和企业形象受到严重影响(被堵门、被上访、被上级调查、被媒体报
道等)时,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甲方可将本项目合同款相应部分直接支付给乙方
雇用人员或分包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1.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堵门、聚众上访或提起诉讼或仲裁
等事件或对甲方或甲方上级公司造成负面舆情的,出现三次上述事件,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将乙方列入采购项目黑名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禹
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违约,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
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1.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
98
成的损失:
1.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除承担所有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外,
还应扣除 2%合同价款。
2.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3.乙方违约赔偿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在质量验收单中列明。
4.乙方签订合同后应按照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按时开工完工,若乙方接到甲
方通知后不能按时开工或者开工后工期拖延且没有有效措施补救造成项目不能
按时完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
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一)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
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
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款和工期,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 14 天
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工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
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二)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
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3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
在 3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
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
有关条款处理。
(三)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
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已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
乙方和/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
99
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五)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措施、安全预
案等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工
期的延迟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而不能按时完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
余工程价格的 10%-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
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
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
一部分合同。
十三、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二)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和实现本合同文件全部
条款要求并索赔完毕时终止或合同结算总价达到合同暂定总价款后合同终止,以
先到为准。
十四、其他:
(一)合同中不明确之处见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及采购、应答文件为本合同
有效组成部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五、合同签署: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0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101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
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位名称 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
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02
10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门峡公司:
1 采购范围
1.1 工程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有损坏的部分除水器供货及更换;淋水填料供货
及更换;损坏部分填料托架供货及更换;损坏部分配水管供货、更换或检修;损
坏部分捆绑钢带供货更换;损坏部分管道垫块供货更换;损坏部分高效喷溅装置
供货更换;废旧填料、托架、喷头、配水管拆除、回收、运输(承包人自行运出
场外)
;配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含垃圾外运);凉水塔底部清淤(承
包人自行运出场外)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供货更换、盖板加固
等。
1.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发包方通知起 35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1.3 发包方提供的条件
1.3.1 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1.3.2 在整个工程准备、实施及验收过程中,要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进行工
程进度计划及控制。
1.4 工程量表
1.4.1 预估供货及施工范围见下表(表中所列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高效型 S 波亲水性填料 PVC (2000×2000×500mm)
m³
8500
包工包料
2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XHP-42)
个
3000
包工包料
3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XHP-38)
个
3000
包工包料
4
反射 III 型喷头φ25
个
1000
包工包料
5
玻璃钢托架
㎡
2000
包工包料
6
除水器
B0a-42/145
㎡
3000
包工包料
7
冷却塔配水管|Φ400*11.7|聚氯乙烯(UPVC)|
m
1000
包工包料
8
冷却塔配水管|Φ200*5.9 |聚氯乙烯(UPVC)|
m
1000
包工包料
9
冷却塔配水管|Φ315*9.2 |聚氯乙烯(UPVC)|
m
1000
包工包料
10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
m
1000
含垃圾外运
11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更换(玻璃
钢)
m
800
包工包料
12
旧填料(8500m³)的拆除、回收、运输
m³
8500
承包方自行运
出场外
104
13
旧填料托架、配水管、喷头的拆除、回收、运输
kg
500
承包方自行运
出场外
14
钢带(316L;宽度 16mm;厚度≧1mm,一个钢带需配两
个带卡)
m
400
与喷头、配水
管配套安装
15
垫块
个
1000
与喷头、配水
管配套安装
16
水塔底部清淤
㎡
3000
承包方自行运
出场外
1.4.2 配水管与喷溅装置三通管接头连接处除粘接紧密外,还应采用 M4、L20
的耐腐蚀的 316 不锈钢钻尾钉和垫圈固定喷溅装置三通管接头
1.4.3 配水管支撑固定,采用不锈钢带双带十字交叉捆绑在配水管上的钢筋
混凝土梁上,捆绑点应落在悬挂梁上事先标志的配水管轴线上,再认真调节各捆
绑点垫块及绑带松紧度,使整个管道保持水平。
1.4.4 粘结剂数量由承包方根据淋水填料数量计算。
1.4.5 表中填料、托架、捆绑钢带、配水管、管道垫块、高效喷溅装置等为
估算数量。施工方应按材料表提供的规格备料供货,并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损
耗。最终以塔内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
1.4.6 以上各备件数量为预计数量,据实结算,存在无须执行之情况,不构
成双方违约。
1.4.7 本项目报价包含旧填料的拆除、粉碎、运输;新填料及喷嘴的供货和
安装;淋水装置、喷嘴及配水管道的供货与检查、疏通、更换工作,由于机组长
周期运行,配水管道的淤泥较多,包含对配水管道淤泥清除和管道疏通工作。
1.4.8 承包方所提供的所有主、辅材料和施工必须的各种耗材等应严格按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水平提升相关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严禁
“系数取下限,材料负偏差”的要求。
2 标准与规范
2.1 通用部分
2.1.1 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凉水塔内部
淋水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部分的技术要求。承包人提供 4 号机凉水塔内部淋水
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所需施工设施、工器具等施工一切所需。自行准备所有施
工设备,自行准备所有保障安全材料设施、保证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的措施及用
具,在应答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改造。
2.1.2 本规范包括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凉水塔内部淋水部件
105
升级改造项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 本规范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承包方提供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最新工
业标准的先进、成熟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
相关要求。承包方所采用的工器具等均应经过发包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所有
安全工器具均应通过检验,并提供合格证明,并经过发包方同意。
2.1.4 承包方提供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建筑施工、建筑材料采用的专利所涉及
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承包方保证发包方不承担有关专利
的一切责任。
2.1.5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承包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
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
家标准以及部颁、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进
行解决。
2.1.6 承包方在施工作业书中提供本项目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
发包方的批准。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2.1.7 承包方在施工作业书中提供关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编制《质
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
,并得到发包方的批准。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批准
的《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进行实施,并按发包方的有关程序进行
验收。
2.1.8 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2 专用部分
2.2.1 本期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带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再循环供水
系统,供水方式为单元制。每台 630MW 机组配置二台并联运行的循环水泵,循环
水泵型式为立式混流泵,叶轮及导叶为可抽出动叶可调式(#4 机 A 循环水泵动叶
可调功能取消,动叶固定在+4 度),出口门采用二阶段关闭液控止回蝶阀,每台
机所配的两台循环水泵的两根φ2220×14mm 钢管在泵房外合为一根φ3020×14mm
压力进水母管,到汽机房外再分为两根φ2220×14mm 的钢管向凝汽器供水,先进
入低背压凝汽器,再经高背压凝汽器经凝汽器的两根φ2220×14mm 的排水钢管在
汽机房外合为一根压力排水母管将水送至冷却塔竖井。
2.2.2 冷却塔的主要设计尺寸及参数:
塔型
双曲线自然通风逆流式
冷却水塔
填料型式
塑料淋水填料
106
除水器型式
波纹板式
配水型式
套筒式竖井,内外区分区配水
冷却面积
8500㎡
水塔全高
149.6m(以冷却塔水池面为±0.00m)
水池底低径
120.956m
水池深度
2.00m
冷却水量
70560m³/h
3 技术要求
3.1
技术相关要求
3.1.1 填料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标准
3.1.1.1 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密度
g/cm3
<1.55
25kg/m3(组装后)
2
沸水中纵向尺寸收缩率
%
<5
3
吸水率
%
<0.15
4
拉伸强度(纵横向)
MPa
>42.2
常温下
5
断裂伸长率 纵向
横向
%
>60
>35
常温
6
低温对折试验耐寒温度
℃
<-20
7
撕裂强度 纵向
横向
kN/m
>147.1
>156.9
8
氧指数值
>40
9
湿热老化试验后的低温对折试验耐寒温
度
℃
<-20
3.1.1.2 填料原片材应塑化均匀,无裂纹,无孔洞、无气泡、无明显杂质及
分散不良的辅料,粒径为 0.6-1mm 的杂质个数不超过 30 个/m2,分散度不超过 5
个/10cm×10cm。
3.1.1.3 成型片片边应平直、不得有裂纹或明显缺口。
3.1.1.4 淋水填料采用聚氯乙烯改性塑料片制成(承包方保证所供填料为原
生片,非再生料,为便于鉴别,填料颜色选用原色(白色)
)
,填料片基本厚度为 0
.4mm,允许偏差 0mm~+0.03mm,成形填料片最薄处厚度不小于 0.2mm。使用中不发
生变形或破碎现象,并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填料片上 0.3—2.0mm 的孔眼不得超
过 5 个/10×10cm2, 且破损孔径不超过 2mm, 成型片片边不得有破裂或明显缺口。
填料应具有组装刚度好,承载能力强的基本性能。在设计荷载作用下不变形扭曲,
107
不松散倒伏,能保持长年稳定的高效运行,使用寿命不小于 20 年。
3.1.1.5 填料成形片出厂时应附有其理化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并按
规定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 DL/T742-2001《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标准。
3.1.1.6 填料粘结剂应由氯乙烯聚合物配置而成。根据环境温度要求,选用
低温快干性粘结剂。其粘结性应符合 DL/T742-2001。
3.1.1.7 填料标准组装块为 2000*2000*500mm,填料片间距不大于 32mm,片
材厚度为 0.35~0.45(±0.03mm),每立方米填料组装块重量不小于 18kg/m3。组
装块片间间距允许误差不大于±1.0mm,片型主要几何尺寸允许误差不大于±5%,
厚度以外的最大误差不大于 1.0mm。
3.1.1.8 填料片与片之间采用粘接方式,应保证粘接牢固,不得有虚粘,脱
开现象,整体刚度好。粘接剂应具有耐水、耐热(65℃)
、耐寒(-35℃)
、耐老化
等性能,粘接 24 小时后的剪切强度应不小于 1.37MPa。粘接点完好率应在 90%以
上,刚粘接好的组装块须平整压紧,不能挪动。安装时填料块与塔壁的间隙不大
于 20mm。
3.1.1.9 填料组装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简支条件下的标准试件(1000
*500*500mm)在 2942N/m2 (300kg/m2)均布荷载作用下,支撑处及加荷面应无明显
变形,卸荷后应无残余变形,连接点应无松脱现象。填料整体组装刚度好,承载
能力强,在水、垢、冰等荷载作用下能保持长期稳定运行。
3.1.1.10 填料安装应注意上下方向性,上下层间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堵
塞。现场工作完,必须清理干净。
3.1.1.11 填料、除水器在 65℃条件下不发生几何变形。填料、除水器在冬季
最低气温条件下也不能发生破裂、脆裂等现象。
3.1.1.12 凉水塔填料块摆放整齐,填料组装块的片间间距偏差≤±1mm。各
片形成的平面齐平一致,填料组装块有足够的刚度,无弯曲变形。
3.1.2 除水器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标准
3.1.2.1 除水器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项目
弧片(改型 PVC)
1
拉伸强度
≥45MPa
2
撕裂伸长率
≥40%
3
缺口冲击强度
≥90kJ/m2
4
热变形温度
≥65℃
5
氧指数
≥40
3.1.2.2 除水器弧片的表面应光洁、滑顺、无破裂、孔洞和杂质。φ2mm 以下
108
的气泡及粒径 1mm 以内的杂质个数不得超过 30 个∕㎡,分散度不得超过 5 个∕
(10cm×10cm)
。
3.1.2.3 除水器组装好后,各撑板与弧片之间应紧密接触、吻合良好。两端
螺母固紧,形成稳固整体。
3.1.2.4 除水器组装拉杆必须平直、圆整,椭圆度不超过±0.1mm,偏心度不
大于 0.5mm,直径偏差不大于±0.1mm,长度偏差不大于±0.1mm,两端螺纹长度
偏差不大于±2mm,除水片厚度≥0.45mm。
3.1.2.5 螺纹尺寸准确与螺母配合松紧适度。除水器的螺杆、螺母为 ABS 工
程塑料。
3.1.2.6 撑板外观整齐,不翘曲,穿杆孔径偏差不大于±0.5mm,穿杆孔径洞
深度应符合设计尺寸,偏差不大于±0.5mm,确保撑板对弧片的间隔定型到位,确
保组装块的整体刚度满足设计要求。撑板为聚丙烯材料。
3.1.3 填料玻璃钢托架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标准
3.1.3.1 填料玻璃钢托架材料采用拉挤成型的玻璃钢制成.玻璃钢托架表面
要求平整光滑,颜色均匀,无露纱,无裂纹。
3.1.3.2 玻璃钢应能适应在-40℃~60℃冷热水及蒸汽的恶劣环境中运行的要
求,其耐湿热老化性和耐腐蚀性要求应满足填料使用期间的安全运行。
3.1.3.3 挤拉成型后的工字钢外形尺寸公差范围±1.0mm 之内,工字钢间距尺
寸公差范围±5.0mm,托架的长度、宽度公差范围±10mm,托架平面度 100:0.6,
托架组装件直线度 100:0.6。每块玻璃钢托架标准块有效通风面积系数保证大于
0.913(包括边框蓖条所占面积)
。
3.1.3.4 涂胶均匀,粘接牢固,在试验荷载(10KN/m2)条件下,粘接部件不
开裂,不移位,挠度≤17mm,巴氏硬度≥55(检验方法 GB/T3854)
。
3.1.4 配水管道安装要求
3.1.4.1 配水管与喷溅装置三通管接头连接处除粘接紧密外,还应采用 M4、L2
0 的耐腐蚀的 316 不锈钢钻尾钉和垫圈固定喷溅装置三通管接头
3.1.4.2 配水管支撑固定,采用不锈钢带双带十字交叉捆绑在配水管上的钢
筋混凝土梁上,捆绑点应落在悬挂梁上事先标志的配水管轴线上,再认真调节各
捆绑点垫块及绑带松紧度,使整个管道保持水平。
3.1.4.3 包括插入压力水槽的支承点在内,每根配水管至少应有二个支吊点,
吊点间距一般为 2.0 米。
3.1.4.4 配水管末端的悬臂长度不大于 1.0 米。
109
3.1.4.5 配水管支撑固定,采用不锈钢带捆绑在配水管上的钢筋混凝土梁上,
捆绑点应
3.1.4.6 落在悬挂梁上事先标志的配水管轴线上,再认真调节各捆绑点垫块
及绑带松紧度,使整个管道保持水平。
3.1.4.7 配水管安装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
3.1.4.8 管道之间采用承插式连接,连接前先在承口凹槽内装好橡胶密封紧
固胶圈,再将另一管端插口插入承口限位标志线处。
3.1.4.9 整个管道连接安装完成后,应检查调整各捆绑点的垫块及绑带松紧
度,以免虚吊使管道连接处受力。
3.1.4.10 配水管末端的堵头采用粘接剂及膨胀螺栓连接。粘接时粘接面要清
理干净,吻合良好,粘接剂要涂抹均匀,并保持适当压力直到固结。粘接固结后
再加二个膨胀螺栓加固如下图示意:
3.1.4.11 配水管与三通的连接采用粘接,也要符合上述的要求,最后再均衡
旋紧二个螺栓并使三通保持竖直。配水管大小头的连接采用粘接。
3.1.4.12 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和校正各配件(转动配水管以调整三通式专用
接头的竖直度)以保证喷溅装置的溅散盘处于水平。
3.1.5 喷溅装置
3.1.5.1 在本工程中喷溅装置共有两种型式三种规格。一种为安装在主水槽
下的反射Ⅲ型口径为Φ25mm 喷头,另一为配水管下安装的 XPH 型喷溅装置。XPH
型喷溅装置又分为两种规格。冷却塔外围区域设流量系数 K=8.51(Φ42mm)喷头,
内围区域设流量系数 K=7.45(Φ38mm)的喷头,(Q=K/H,Q 为单个喷头流量,单
位为 m3/h,H 为喷头工作水头,单位为 m)
。所订喷头的流量系数必须满足此设计
110
要求,否则应重新核算配水高度。
3.1.5.2 喷溅装置应垂直于填料并与配套的接头拧紧,防止运行中振动脱落。
3.1.5.3 臂管不得踏踩,以免断裂或损坏三通。
3.1.5.4 臂管与三通的连接必须拧紧,防止旋转。
3.1.5.5 喷头安装时要拧紧在使溅散盘成水平的位置上,再用紧固螺母固定,
以免旋动影响效果。
3.1.5.6 喷头(喷溅装置)冷却水量符合设计要求,散水面积≥1㎡。喷嘴易
于更换和检修,兼顾耐用,不掉头,溅水盘与底架的间距公差±1.0mm,抛洒槽的
缝隙均匀,齿孔间不得有明显溢边,角度准确,淋水均匀不盲区且与溅水设备对
中牢固。
3.1.6 填料托架
3.1.6.1 玻璃钢托架外表光洁顺滑,无裂纹,无脱胶分层,无明显杂质,色
泽均匀一致。在 1㎡表面上直径(1-2)mm 气泡不超过 3 个。玻璃钢托架固化均匀,
几何形状规则,长、宽、厚尺寸符合产品图纸要求。
3.1.6.2 玻璃钢托架组装块:由 58mm 工字型玻璃钢(厚度≥5.0mm)
,上、下
宽度 15mm,厚度 5.0mm,偏差 0mm~+0.02mm,直径 16mm 圆管(厚度≥2.2mm)及
直径 10mm 实心圆棒组成。工字钢间距不大于 250mm,尺寸公差范围±5.0mm,托
架的长度、宽度公差范围:±10mm,涂胶均匀,粘接牢固。玻璃钢托架标准件尺
寸为:3660mm*1080mm*58mm(保证强度下,长度可延长)。支撑梁间距为 1.5m,
托架间用不锈钢 U 型夹连接。
玻璃钢托架的设计荷载 1000kg/m2,
试验荷载 1500kg/
m2,破坏荷载 2000kg/m2,采用加强型托架。每块玻璃钢托架标准块有效通风面积
系统保证大于 0.913(包括边框篦条所占面积)
。玻璃钢托架的挠度不应大于 0.00
625,挠曲度保证满足垂直方向不大于 9.5mm,托架底标高 8.042m。
3.1.6.3 玻璃钢托架适应温度应在-40℃至+60℃,并能满足在冷热水及蒸汽
等恶劣环境中运行的条件,耐湿热老化性和耐腐蚀性要求能满足填料使用期间的
安全运行。
3.1.6.4 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拉伸强度
MPa
≥350
2
弯曲强度
MPa
≥450
3
在 9kN/㎡的均布荷载作用
下,托架支撑在 1.5m 的跨度
mm
≤7.5
111
上,中点最大挠度
4
工作温度
℃
-25~60
3.1.7 捆绑钢扎带
3.1.7.1 捆绑钢扎带型式为可调式(带螺栓紧固)
,主体材质为 316L,宽度 30m
m,厚度 1.5mm,边缘光滑无毛刺。
3.1.7.2 捆绑钢扎带应保证在温度范围-40℃至+60℃之间长期工作,抗拉强
度≥520MPa,延伸率≥40%。
3.2
所供材料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DL/T742《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的
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进行退货处理。
4 项目组织与管理
4.1 人员配置及组织
4.1.1 承包方提供和采取可行的措施保证在现场施工过程不对现场造成污染。
4.1.2 承包方应保证提供该项目实施的详细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方案和工期计划。并按照发包方规定办理入厂手续接受三级
安全教育,每天开工前进行“三讲一落实”教育留存影像资料。
4.1.3 承包方遵守发包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得到进入现场的通知后
1 天内,在现场开始实质性工作,并服从发包方的整体调度安排。
4.1.4 承包方应保持其工作现场的清洁,不得使用对设备和建筑有损害性和
二次污染的清洗剂或工具。
4.1.5 承包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避免其工作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对
出现的这类安全责任负责,并且承担全部的损失及赔偿。
4.1.6 承包方的工作应该遵守工艺要求,承包方不能单方面修改,如要变动
要向发包方汇报,并得到批准方能施工。
4.1.7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项目要求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
理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专职技术员 1 名,当发包方在承包方施工中发现承包
方现场施工人员不能够保证在相应的施工工期内完成项目时,承包方应无条件立
即增加施工人员,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工;
4.1.8 合同执行期间,承包方若因人员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服务态度
等方面出现问题,损害公司利益,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方无条件接受。
4.2 工程器械、材料
4.2.1 施工工器具进场时,需提供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
产品说明书等材料。
112
4.2.2 淋水填料施工前,应全面检查填料托架完整、固定牢固,没有损坏;
4.2.3 淋水填料粘结组装现场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通风、防毒、防火措施。
4.2.4 淋水填料的粘结组装工作必须在平整的专用粘结架上进行,并应采取
可靠的粘结组装工艺,防止翘曲脱胶,确保片间的高粘结率。
4.2.5 粘结组装工艺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15℃。组装时应根据现场环境温度
的变化,适时调整粘结剂配方。当环境温度低于 10℃或无法调整粘结固化性能
时,应采用低温快干型粘结剂。
4.2.6 组装块必须经粘结固化达到初始强度后才能挪动并暂时放置在平整地
面上;待其完全固化后才能整齐堆放,堆放状态应与塔内竖立安装状态相同,且
堆高恰当、防止曝晒。
4.2.7 淋水填料的组装工作应与安装进度基本同步,不宜过早组装,避免堆
放过久而受损变形。
4.2.8 组装质量不合格的组装块必须剔除,不得入塔安装。组装块的安装工
作应按计划分区进行,并按设计的层间排列方式整齐铺放,块间挤紧填满不留空
隙;简支铺放形式应使填料两端悬出均衡。对于边角、柱周、塔周的不规则部位
需按实际边界条件正确裁切,要求铺放整齐、覆盖严密,最大缝隙不超过 20 mm。
4.2.9 安装过程中,应对填料层间、层面及组装块内残留碎屑进行及时清理,
不得遗留杂物。
4.2.10 在填料层面上施工作业时,必须注意保持填料层面的平整和片型的完
好稳定,不得出现凹陷和倒伏现象。对于组装刚度差、局部承压能力弱的填料,
严禁直接踏踩,必须铺板作业。
4.2.11 每个填料成型片上 0.3mm~2.0 mm 的孔眼不应超过 5 个/ m2、分散度不
超过 5 个/(10cm×10cm),且破损孔径不超过 2mm;成型片片边不得有破裂或明显
缺口;片面不得翘曲、起拱。
4.2.12 淋水填料或成型片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片平面长、宽尺寸允许偏差
分别为±10mm 及±5mm;片周轮廓呈规则矩形;成型片最薄厚度不小于 0.2mm。
4.2.13 淋水填料组装块的片间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组装块各邻面间应互相垂直,形成一个规整六面体,由各片边形成的平面应齐平
一致。填料组装块内部各个片间的粘结点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虚粘、脱开现象,
各片间的有效粘结点不少于该片间粘结点总数的 90%。
4.2.14 组装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简支条件下的标准试件在 3000N/m2 的均
布荷载作用下,支承面及加荷面应无明显翘曲、倒伏等变形现象,其顶部侧向位
113
移不大于 50 mm 。
4.2.15 填料应使用专用的粘结剂,即应由氯乙烯聚合物配置而成。在各种环
境温度条件下,其粘结固化性能应满足粘结组装工艺要求。
4.2.16 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平片及成型片应根据搬运、装
卸、贮存堆放的具体情况,采用可靠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确定恰当的包装
容量,避免包装不善引起永久变形。
4.2.17 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
其包装件必须附有产品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净重、批号、厂家、生产日期、堆放要求、检验员代号及检验
合格证等内容的标志。对于分为 A、B 两种片型的成型片,必须分开包装,并应附
有易于识别的标志。
4.2.18 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重压
和抛摔,并避免直接曝晒。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应贮存在地面
平整的库房中,防止曝晒并远离热源。
4.2.19 粘结剂的运输、存放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火及通风、防毒措施。
4.2.20 填料层上方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2.21 填料安装务求紧密严实,塔壁、柱边、水槽及竖井边的不规则填料,
应根据现场实际尺寸切割后填充挤实,不留空隙。
4.2.22 凉水塔内装两层淋水填料,每层高 500mm,第一层淋水填料布置于玻
璃钢托架上,并与托架成正交布置,上下层填料之间用高位 30mm 的塑料间隔条隔
开,以防胶球阻滞在填料中。第二层淋水填料搁置在隔条上,并与第一层填料正
交布置。
4.2.23 塔壁的不规则尺寸不宜太小,其边长不应小于 600mm,如有小于 600mm
的空隙,可加长相邻填料以填实。
4.2.24 填料玻璃钢托架吊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防止构件碰撞
损坏。
4.2.25 堆放应平稳,摆放场地周围应有保护措施以防碰损,堆放高度不宜过
高,一般控制在 1.0m 一下。玻璃钢托架吊装时应逐块吊装,严禁碰撞、扭曲。两
块托架间应有 100~150mm 的搭接长度,两块托架之间沿一条对角线用不锈钢夹子
固定,安装时轻拿轻放,安装前应检查有无断裂伤痕,否则不得使用。
4.2.26 配水管之间的连接配水管安装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管道之间
采用承插式连接,连接前先在承口凹槽内装好橡胶密封紧固胶圈,再将另一管端
插口插入承口限位标志线处。整个管道连接安装完成后,应检查调整各捆绑点的
114
垫块及绑带松紧度,以免虚吊使管道连接处受力。
4.3 安全文明管理
4.3.1 质量管理
4.3.1.1 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脚手架管理规定、隔离管理规定、现场杂物
管理、安全帽管理规定。项目要求配置项目经理(业绩介绍)
、专职安全员、专职
起重员。充分考虑现场隔离措施费,集团公司精品工程要求。
4.3.1.2 承包方负责现场安全施工,进入工作现场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
、发包方有关管理标准及制度,并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方面规章制度。
生产用料的采购应按材料表提供的规格备料,所供数量可在原数量的基础上增加
一定的富裕量。
4.3.1.3 承包方在应答文件中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三措两案”
,即安全措施、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措施中组织机构应健全,至少
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起重员等人员简介和相应资质证书,应明确
人员的安全职责。施工方现场施工人员年龄应>18 岁,<55 岁,身体健康,无高
处作业不适应症状。
4.3.1.4 进入发包方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若无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等社保,
承包方需要为其购买保额为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4.3.1.5 承包方所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吊设备等应按照《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并得到发包方认可。检修需要的工器具,特别是
电动工器具应加强安全管理,所有入厂的工器具应该有统一的标识和编号,电动
工器具(如手持切割机、电钻)及需要专项检验的工器具(如安全带、倒链)必
须有合法的“合格证”(如检定人员(机构)资质证书等),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在
有效期内(如合格证、校验标定证书、检定人员(机构)资质证书等)
。
4.3.1.6 本工程施工环境均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
证。承包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
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
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
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在
填料层工作时,工作区域的填料层上应铺设一定宽度的木板,工作人员必须站在
木板上进行工作,不得直接站在填料层工作,防止踏空造成人员坠落。
4.3.1.7 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有关文明生产各项规定。做到不污染设备,不
损坏设备,工完料净,及时清理、清扫现场。承包方在施工作业时,造成发包方
115
设备、管线、环境等损坏、丢失、污染,应赔偿发包方损失,并按发包方有关《文
明生产管理制度》考核条款进行处罚。
4.3.1.8 承包方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电厂有关安全规定
文件执行,并应与发包方签定安全协议,且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规定。施工期间
未按规定执行,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承包方负全责。承包方在
作业时应服从发包方的指导与现场管理,并应执行工程期间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组(或部门)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4.3.1.9 凉水塔填料等塔芯材料均属于易燃品,承包方不得在填料层区域动
火,施工中要做好防火工作,每天施工结束检查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如
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火灾或设备损坏,承包方应承担所有损失。
4.3.1.10 安装、检修及其它工作需要在填料上作业时,必须铺上平板进行,
严禁直接踩踏。
4.3.2 安全管理
4.3.2.1 安全生产
4.3.2.1.1 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
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3.2.1.2 承包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
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
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保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障施
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3.2.1.3 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发电厂部分)》
、电力
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和项目法
人有关安全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4.3.2.1.4 承包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
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
全监察机构,作好危害点源辩识和风险评价。
4.3.2.1.5 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
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4.3.2.1.6 承包方必须遵守项目经理针对该项目所制定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及规定。
4.3.2.1.7 承包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发包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116
4.3.2.1.8 承包方服从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的管理,违章时接受考核。
4.3.2.2 安全目标
4.3.2.2.1 不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4.3.2.2.2 不发生机械事故;
4.3.2.2.3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3.2.2.4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3.2.2.5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3.2.3 安全保证要求
4.3.2.3.1 所有进厂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悉安全施工
的各项常识,正确进行工种的安全操作,凡事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
事故隐患。
4.3.2.3.2 高处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原件)
。
4.3.2.3.3 现场设置 1-2 名专职安全人员,每天跟班巡回检查,重点是:安
全帽是否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是否按要求设置;临时用电是否在可靠的
接地保护,接地保护电阻要小于 4Ω。
;开关的保险是否有破损现象;安全措施是
否合适。
4.3.2.3.4 施工现场应保证足够的施工用水、电、气、应能满足连续施工的
需要。
4.3.2.3.5 各类设施和机械、供电等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分别设有明显安全
标志。
4.3.2.3.6 施工场地要有一定的安全施工宣传,挂设安全警示牌,制造安全
施工气氛。实施安全奖罚制度,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章作
业者给予批评和罚款。
4.3.2.3.7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作业各项规章制度等,应佩戴工
作服、手套、口罩、毛巾、工作鞋、安全帽等常用防护用品,并佩戴本工种相符
的风镜、胶皮手套等特殊劳保用品。
4.3.2.3.8 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无故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要暂时
离开时,必须指定他人代替。
4.3.2.3.9 施工完毕告一段落时,应将工机具及施工场所清理干净。
4.3.2.3.10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皮肤和眼睛,避免颗粒灰尘、粉尘飞扬的刺
激,如发生此类事情应立即用净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
4.3.2.3.11 施工用电器应选用防爆型,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117
4.3.2.3.12 每天作业前作业区必须设置隔离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完
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并检查施工工器具,以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4.3.2.3.13 作业人员严禁触动非施工对象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
期间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和作业妥
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器具,做到工完
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
4.3.2.3.14 承包方提供的安全带必须是五点式悬挂坠落型,所有安全防护用
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验收合格。
4.4 环境保护
4.4.1 现场达到生产环境标准,做到清洁、整齐、无尾工、无垃圾、无杂物。
4.4.2 施工场区:场地平整,排水沟渠通畅,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
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做到管线布置整齐合理,危险处所防护设
施齐全、规范,安全标志明显美观;
4.4.3 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
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4.5 其他
4.5.1 承包方在应答文件中应明确采购范围内设备交货进度。
4.5.2 现场具备检修条件前,发包方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需在
发包方要求的日期到厂,包括更换淋水部件所需材料、工器具等也应一并足额到
厂,按事先商定的工作内容,并在发包方要求的检修工期内完成。工期按发包方
网络进度图要求执行,接到发包方通知后携带所需备件提前 3 天到达现场。工期
要求为 35 个自然日(不含安全培训时间)完成全部工作。
4.5.3 在承包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质量及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本工程保
质期为设备投运后一年,在质保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包方免费负责处理。
4.5.4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接到发包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专业人
员应到达发包方现场进行处理。
4.5.5 承包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5.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
经发现,承包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4.5.7 检修结束后 7 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工作记录、总结及竣工验收资料。承
包方向发包方移交的正式资料为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一份。
4.5.8 承包方的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
118
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查,发包方有去承包方生产现场监造见证的权利,承包方
负责提供有关方便并予以配合。
4.5.9 承包方负责回收拆下的填料、除水器、玻璃钢托架,废旧物资回收,
其费用冲抵本工程费用。
4.5.10 承包方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及凉水塔底部清淤工作,污泥运出厂外并合
理处置。
4.5.11 施工结束后,现场拆除废旧物资运至指定存放处,并不产生额外费用。
4.5.12 施工垃圾由承包方符合厂内垃圾外运规定处理,并不产生额外费用。
4.5.13 合同签订后,外包队伍入厂培训需提供以下资料。(附:河南公司外
包队伍准入审查资料清单)
附件:河南公司外包队伍准入审查资料清单
外包队伍名称
承包项目名称
序号
需要验证的资质材料
要求标准
备注
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代码三合一)
提供检验有效的正、副本彩印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企业法人身份证彩印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检验有效的彩印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仅限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企业)
4
承包同类项目的施工简历
提供业绩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5
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和事故记
录
由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上级
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的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的等级证书,提供检验有效
的彩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
项目工程合同
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
8
安全协议
盖甲乙双方合同章的原件
9
法人授权委托书
盖公司公章,且在授权期限内的原件
(必须与安全协议人一致)
10
项目经理、安全监督人员安全
培训证明
提供有效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证
书复印件或者单位提供参加安全教育
培训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
11
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工作简历证
明材料
近一年内同类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作
简历或作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两个以
119
上同类型项目工作简历,加盖公司公
章的原件
12
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
提供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13
安全施工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
施、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
及清单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出具
合格的检验证明或报告,加盖公司公
章
14
施工“三措两案”
(监理单位提
供监理规划、监理设计)
各级人员签字版,原件备案。
15
其它需要审查备案的资料
5 质量、验收与考评
5.1 质量控制
5.1.1 设备保质期为一年,如在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填料脱落、除水器
塌陷等),承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修复或更换,其
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5.1.2 为使发包方及时了解产品的生产情况,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一份生
产计划进度,以便发包方能到厂监造与验收。
5.1.3 发包方有权利去承包方生产现场参加该批次产品制造的全过程监造工
作,承包方应在产品开工制造前五日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发包方到场参加监造
工作,且应提供交通、食宿、通信等方面的方便。
5.1.4 对产品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发
包方的监督。
5.1.5 承包方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检修服务,以实现整个
电厂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5.1.6 根据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前应对设备进
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1.7 承包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购材料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
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5.1.8 如施工质量或修后设备性能与标准不符时,发包方有权拒绝验收,承
包方负责无条件返修。
5.1.9 承包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发包方。
5.1.10 承包方应确保不发生因检修质量等原因而导致的设备非计划停运或
120
管道泄露。若发生泄漏等现象及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要求及时提供无
偿修复服务等,并接受发包方的考核。
5.1.11 承包方现场作业人员中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保证证件合格有
效。
5.1.12 承包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如高空作业施工等应主动做好防护
措施,有醒目标志。
5.1.13 承包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5.1.14 承包方编制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工期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现
场文明卫生控制措施等。
5.1.15 应答方应根据技术要求提供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冷却塔填
料及喷淋装置优化方案(含填料高度变化等),改造后的调试工作由应答方负责。
5.2 验收
5.2.1 承包方的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
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查。
5.2.2 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所有用于制造产品的材料检查试验报告及合
格证书。
5.2.3 产品到货后,每批成品随机抽样 10%进行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如其
不合格率超过所抽取样品数量的 5% ,则需重复抽一次样,若不合格品仍超过新抽
样品数量的 5% ,则视整批不合格。
5.2.4 经上述验收合格的产品,在其中抽取 1%-2%进行强度试验,如不合格
品数量超过该抽检数量的 10%,则视为整批不合格。
5.2.5 冷却塔内部淋水部件所使用原材料的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安装
检修及验收应按有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执行,其主要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
:
5.2.6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742-2001
5.2.7 《工业冷却塔测试规程》DL/T1027-2006
5.2.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5.2.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篇》DL5011-1992
5.2.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1994
5.2.11 《发电厂检修规程》SD230-1987
5.2.1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ZDGC0880
5.2.13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10002.1—1996
5.2.14 《关于对冷却塔防火安全的通知》水电规电设字
121
5.2.15 施工方如采用上述建议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施工方有责任说明所推
荐的标准和规范相当于或优于以上的要求,并提供该标准和规范。所使用的各标
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5.2.16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施工方有责任对本规范书中未
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施工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中的条款提出异
议,那么最终用户可以认为施工方可以胜任本规范书提出的施工要求,并以此为
依据进行验收。如果施工方在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
节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施工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施工方应详细说
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
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
术规范的要求时,施工方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最终用户认可。
5.3 缺陷责任期
5.3.1 发包方对产品随机抽样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验,如西安热工院等。
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5.3.2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监理的管理。全部施工工作结束后,
承包方应首先进行自检,具备验收条件后,应提前一天向发包方监理提出验收申
请,监理验收通过后由发包方按上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3.3 填料、除水器以及其它附件在正常运行、使用条件下其寿命不低于材
料设计使用年限。
5.4 考评
5.4.1 检修结束后,在 365 天内出现因承包方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坏,
考核 1-4 万元。
5.4.2 承包方出现配置人力资源、工器具等与应答承诺不符合的,按 5000 元
/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并按承诺要求配置齐备。发生一次未经发包方同意的人
员调整、擅自撤离,每次考核 1000 元;
5.4.3 发生检修范围内的扯皮事件,影响进度除按正常考核外,加扣 1000 元;
5.4.4 检修阶段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除按影响进度考核外,每次视情况加
扣 1000 元;
5.4.5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主线工期,每延误一天考核合同款
的 0.5%元。
5.4.6 承包方接到发包方通知必须尽快到达施工现场,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
包方本工程无法实施的,每次考核 1-2 万元。
122
5.4.7 质量验收实行班组、专业、厂部三级验收制,检修过程中的关键点
“W”、“H”点,必须由发包方有关人员验收签字。质量验收未经有关人员现场验
收并签字,每发生一项,考核承包方 500 元。
5.4.8 检修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每发
生一次,视具体情况考核承包方 500-1000 元。
5.4.9 承包方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价
款并终止合同。
5.4.10 承包方若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并形成事实,承包方在服务结
束后未支付第三方费用时发包方有权利依据承包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代其支付相
关费用。
5.4.11 承包方施工达不到要求,又无改进措施,发包方有权停止其继续服务,
并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服务,由此原因造成缺陷的,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损失。
5.4.12 在服务过程中,承包方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
发包方有权在其承包的服务范围中划出一部分或整体给其他服务质量好、信誉好
的服务单位。
5.4.13 本合同生效后,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未按发包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发包方可根据损失额度要求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不超过损失金额的 30%。
5.4.14 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发包方有权优
先从拟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不足时,
应由承包方直接支付给发包方。
6 资料与文件
6.1 通用部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J 5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塔设计规范》
GB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2
专用部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742-2019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
7 经济性要求
7.1 承包方应保证 4 号机冷却塔内部部件改造后,冷却塔在相同工况运行条
123
件下,冷却塔出塔水温应降低至少 0.5℃以上,降低煤耗不低于 0.384g/kWh。
7.2 由于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施工需要结合机组停机进行,实际开工时
间均在机组检修期,承包方投标时要承诺确保能够同时具备两家公司同时开工进
行施工的情况,保证人员能满足所有工作需求,确保不影响发包方的检修工期。
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无法正常施工等情况,发包方将按照供应商管理
办法严肃处理。
124
许昌公司:
1 采购范围
1.1 工程范围: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号机于 2009 年投产,3 号机冷
却塔为自然通风冷却塔。3 号机循环水采用大量城市中水、水质较差,加之冷却
塔填料、喷嘴、除水器长期运行后风化、腐蚀,脱落严重,落入塔池造成循泵入
口滤网频繁堵塞,且填料碎片进入凝汽器,堵塞凝汽器水室,降低机组真空度,
严重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需结合 3 号机等级检修机会对冷却塔填料及喷嘴进
行升级改造。3 号机冷却塔填料及喷嘴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主要范围包括:淋水填
料更换;冷却塔喷嘴更换;除水器更换;填料托架更换;配水管检查更换;捆绑
钢带更换;管道垫块更换;中央竖井及配水槽、配水管清淤;凉水塔池边围栏更
换;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查更换、盖板加固、凉水塔钢结构爬梯
及凉水塔顶部围栏加固更换亮化。上述采购项目的设备材料提供、安装及废旧的
回收均由承包方负责。
1.2 计划工期:3 号机冷却塔填料及喷嘴升级改造项目,结合 3 号机 2026 年
B 级检修机会开展,工期 25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1.3 发包方提供的条件:
1.3.1 发包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接口;
1.3.2 发包方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1.3.3 在整个工程准备、实施及验收过程中,要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进行工
程进度计划及控制。
1.4 工程设备材料项目表(本表中所列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淋水填料|S 波型 1000*500*500||聚氯乙
烯(PVC)
m³
9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2
冷却塔喷嘴:型号 XLS-01(含三通及支管)
个
8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3
冷却塔填料托架|FPR-H58||PVC
㎡
5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4
冷却塔除水器|HO-160-45||
㎡
5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5
冷却塔配水管|φ200*5.9|聚氣乙烯(PVC)
|更换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6
冷却塔配水管|φ250*5.9|聚氣乙烯(PVC)
|更换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7
冷却塔配水管|φ315*5.9|聚氣乙烯(PVC)
|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8
冷却塔配水管|φ355*9.2|聚氣乙烯(PVC)
|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25
9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0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更换
(玻璃钢)
㎡
8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1
凉水塔身钢结构爬梯加固亮化
项
1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2
凉水塔池周边护栏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3
拉筋、钢带
m
4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14
凉水塔垫块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
品外运
2 标准与规范
2.1 通用部分(不限于此)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J 5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塔设计规范》
GB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 专用部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742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总则
3.1.1 本规范书适用于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号机组冷却塔填料及喷
嘴升级改造项目。
3.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方应保证提供优质的、符合本规
范书以及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的技术服务,并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
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1.3 如果承包方在报价阶段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
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表,否则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提出的
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3.1.4 发包方如有本规范书以外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确认后作为
技术规范书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
3.1.5 在签订合同之后,发包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
的一些补充要求。承包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126
3.1.6 承包方对此项工程负全责,严禁进行分包转包。发现承包方私自分包
转包,发包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处以工程款 20%工程处罚;发生承包方未按国家
规定支付人员工资,发包方有权扣除工程款直接支付,由此产生的对工程质量、
进度影响,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处罚;发生上述情
况,发包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
3.1.7 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组织、安全、质量、技术、
工艺保证措施,提供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工期控制计划,经发包方、监理(如有)
审核批准后,按发包方要求办理相关工程开工手续后进行。
3.1.8 承包方在工程中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电力行业
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
进入施工现场。
3.1.9 承包方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要材
料必须通过发包方验收。
3.1.10 承包方在工程中使用的辅助设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和电力行业标准,主要辅助设施使用必须按现场施工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
使用。
3.1.11 承包方质量保证措施必须明确质量控制的隐蔽工程待检点、停工待检
点、三级质量控制点内容,并且严格按要求提请发包方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
验收,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工程总结。
3.1.12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承包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
高标准执行。
3.1.13 承包方所提供的所有主、辅材料和施工必须的各种耗材等应严格按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水平提升相关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严禁
“系数取下限,材料负偏差”的要求。
3.2 技术指标要求
3.2.1 冷却塔淋水填料
循环水在冷却塔中的热交换过程,主要是在淋水填料中进行的,填料质量的
优劣直接影响电厂长期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为确保 PVC 塑料淋水填料加工制
造,施工安装的质量,提出以下有关技术要求:
3.2.1.1 冷却塔填料保证具有通风阻力小,热力特性好,质量轻等优点。淋
水填料|S 波型 1000*500*500||聚氯乙烯(PVC)
,颜色:白色,确保所供填料为原
127
生料,材料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DL/T742《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的要求,
不满足要求的进行退货处理。
3.2.1.2 在厂址所在地极端最低温度-25℃条件下不破碎、不脆裂。对淋水填
料的湿热老化试验后的低温对折耐寒温度保证能达到≤-8℃。
3.2.1.3 淋水填料单位体积重量>20kg/ m²,平片厚度为 0.45㎜±0.03㎜,塑
化均匀,无分散不良的辅料,外观色泽一致,表面不附着各类油污。
3.2.1.4 平片表面平整,无明显孔洞、皱折和气泡;没有粒径大于 1.0㎜的杂
质,粒径为 0.6㎜~1.0㎜的杂质个数不超过 20 个/㎡,分散度不超过 5 个/(10cm×
10cm),片边光滑平直,无破裂、缺口。
3.2.1.5 淋水填料组装块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淋水填料原片材的物
理力学性能保证达到下表所列的各项指标,出厂产品保证附有原片材的物理力学
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查。
表: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检验方法
1
密度
g/cm3
≤1.55
参照 GB1033
2
沸水中纵向尺寸收缩率
%
≤3
DL/T742 附录 A
3
吸水率
%
≤0.15
GB1034
横向
4
常温拉伸强度
纵向
MPa
≥42
≥38
GB/T13022
常温断裂
纵向
5
伸长率
横向
%
≥60
≥35
GB/T13022
6
低温对折试验耐寒温度
℃
≤-22
DL/T742 附录 B
纵向
7
撕裂强度
横向
KN/m
≥150
≥160
8
氧指数值
≥40
GB2406
9
湿热老化试验后的低温对折耐寒
温度
℃
≤-8
DL/T742 附录 B、C
3.2.1.6 淋水填料组装块片间间距允许误差不大于±1.0mm。片形主要几何尺
寸允许误差不得大于 5%,最大误差不大于 1mm。
3.2.1.7 淋水填料采用粘接式组装成块,保证确保粘接牢固,整体刚度好,
粘接剂保证具有耐水、耐热(65℃)、耐寒(-25℃)、耐老化等性能。粘接 24 小
时后的剪切强度不小于 1.37MPa,粘接强度的测试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粘接点
128
完好率保证在 90%。淋水填料组装块保证在 65℃条件下不发生几何变形,粘接处
不应有脱胶现象,测试方法见 DL/T 742 附录 D。
3.2.2 除水器
除水器采用 BO-42/145a 变厚型聚氯乙烯塑料,材质采用改性 PVC 保证符合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 742 的要求。除水器具体结构及组装件尺寸,
可参照冷却塔除水器安装图,可校核和修正。
除水器主要材料:由 BO-42/145a 变厚型聚氯乙烯塑料、碳酸钙、各种改性剂、
稳定剂、生产的除水器弧片、ABS 支架、螺杆、螺帽等材料组成。除水器材质采
用改性 PVC 应符合《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 742 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
阻燃性能。除水器具体结构及组装件尺寸,可参照冷却塔除水器安装图。
除水器弧片材质性能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密度
g/cm3
≤1.60
2
拉伸强度
MPa
≥40
3
断裂伸长率
%
≥40
4
维卡软化温度
℃
≥82
5
氧指数
≥40
6
尺寸变化率
%
≤5.0
除水器|HO-160-45|弧片厚度 0.45-0.50mm,组装拉杆保证平直、圆整,椭圆
度不超±0.1mm,偏心度不大于 0.5mm,直径偏差不大于±0.1mm,长度允许偏差
±3mm,两端螺纹长度偏差不大于±2mm,螺纹尺寸准确与螺母配合松紧适度。
撑板外观整齐,不翘曲,穿杆孔径偏差不大于±0.5mm,穿杆孔径洞深度保证
符合设计尺寸,偏差不大于±0.5mm,确保撑板对弧片的间隔定型到位,确保组装
块的整体刚度满足设计要求。
3.2.3 喷嘴
喷嘴是配水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喷溅装置主要材质性能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拉伸强度
MPa
≥40
2
弯曲强度
MPa
>62
3
缺口冲击强度
10-2KJ/㎡
≥10
4
热变形温度
℃
≥90
基本技术要求:
129
保证喷嘴几何形状在 65℃条件下不软化变形。保证喷嘴装置在-15℃条件下不
脆裂,不破碎。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和足够的刚度。在温热水汽作用条件下保证
耐老化,使用寿命在 20 年之上。
质量技术要求:
外观表面光洁,塑化良好,形状完好,无裂纹,穿孔等明显缺陷。无明显变
形,模合线,溢边修剪整齐。各部件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抗张强
度不低于 40kg/㎡。抗湿热老化性能良好,达到使用要求。
3.2.4 配水管
冷却塔硬聚氯乙烯配水管 (以下简称 UPVC 配水管) 系用聚氯乙烯树脂与改性
稳定剂等配合制成,用于塔内热水分配系统,是完成循环水冷却任务的一个重要
环节。
UPVC 配水管保证在夏季最高水温 65℃时不软化变形,
在冬季最低气温-15℃
停运空管或启动充水时不脆裂。UPVC 配水管长期在湿热环境工作,但无阳光直接
辐射,耐老化期保证在 20 年以上。UPVC 配水管工作水压不大于 0.05MPa,但系高
空架设,吊架间距为 2.0m,管道要承受自重加水重再加 100kg 的临时荷载,因此
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及韧性。
配水管技术指标:
管材的弯曲度保证符合下表规定:
管材外径 mm
160~400
弯曲度 %
≤0.5
物理性能保证符合下表规定:
性能
密度 g/
cm3
维卡软
化点温
度℃
吸水
性 g/m2
纵向收
缩率%
扁平试验
耐丙酮性
腐蚀度
g/m2
拉伸强
度 Mpa
断裂
伸长
率
指标 ≤1.5
≥80
≤40
5
压至外径 1/2,无破裂缝
不允许分
层或破裂
±1.5
≥43
≥60
质量技术要求:
管材内外壁保证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及明显的波纹、凹陷、杂质、
颜色不匀,分解变色等。管道开孔保证与喷嘴接头相配合,保持良好的密封。 管
道与管件连接的开孔保证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左右偏移。管道连接采用带橡
胶密封圈的承插接头。
3.2.5 填料托架
玻璃钢 FPR-H58 玻璃钢托架的整体高度为 58mm,其工字型材的上、下底厚度
为 15mm,中部厚度约 4.5mm;外表光洁顺滑,无裂纹,无脱胶分层,无明显杂质,
130
色泽均匀一致。在 1㎡表面上直径(1-2)mm 气泡不超过 3 个。玻璃钢托架固化均
匀,几何形状规则,长、宽、厚尺寸符合产品图纸要求。
玻璃钢托架组装块:工字钢间距不大于 250mm,尺寸公差范围±5.0mm,托架的
长度、宽度公差范围:±10mm,涂胶均匀,粘接牢固。玻璃钢托架标准件尺寸为:
3120mm×1080mm×58mm。支撑梁间距为 1.5m,托架间用不锈钢 U 型夹连接。玻璃
钢托架的设计荷载 1000kg/m2,试验荷载 1500kg/ m2,破坏荷载为 2000kg/ m2,采
用加强型托架。每块玻璃钢托架标准块有效通风面积系数保证大于 0.913(包括
边框蓖条所占面积)
。玻璃钢托架的挠度不应大于 0.00625,挠曲度保证满足垂直
方向不大于 9.5mm,托架底标高 8.042m。
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拉伸强度
MPa
≥350
2
弯曲强度
MPa
≥450
3
在 9kN/㎡的均布荷载作用下,托架支承在 1.5m 的跨
度上,中点最大挠度
㎜
≤7.5
4
工作温度
℃
-25~60
3.3 施工工艺要求
3.3.1 淋水填料施工前,应全面检查填料托架完整、固定牢固,没有损坏;
3.3.2 淋水填料粘结组装现场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通风、防毒、防火措施。
3.3.3 淋水填料的粘结组装工作必须在平整的专用粘结架上进行,并应采取
可靠的粘结组装工艺,防止翘曲脱胶,确保片间的高粘结率。
3.3.4 粘结组装工艺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15℃。组装时应根据现场环境温度
的变化,适时调整粘结剂配方。当环境温度低于 10℃或无法调整粘结固化性能
时,应采用低温快干型粘结剂。
3.3.5 组装块必须经粘结固化达到初始强度后才能挪动并暂时放置在平整地
面上;待其完全固化后才能整齐堆放,堆放状态应与塔内竖立安装状态相同,且
堆高恰当、防止曝晒。
3.3.6 淋水填料的组装工作应与安装进度基本同步,不宜过早组装,避免堆
放过久而受损变形。
3.3.7 组装质量不合格的组装块必须剔除,不得入塔安装。组装块的安装工
作应按计划分区进行,并按设计的层间排列方式整齐铺放,块间挤紧填满不留空
131
隙;简支铺放形式应使填料两端悬出均衡。对于边角、柱周、塔周的不规则部位
需按实际边界条件正确裁切,要求铺放整齐、覆盖严密,最大缝隙不超过 20mm。
3.3.8 安装过程中,应对填料层间、层面及组装块内残留碎屑进行及时清理,
不得遗留杂物。
3.3.9 在填料层面上施工作业时,必须注意保持填料层面的平整和片型的完
好稳定,不得出现凹陷和倒伏现象。对于组装刚度差、局部承压能力弱的填料,
严禁直接踏踩,必须铺板作业。
3.3.10 每个填料成型片上 0.3mm~2.0 mm 的孔眼不应超过 5 个/m2、分散度不
超过 5 个/(10cm×10cm),且破损孔径不超过 2mm;成型片片边不得有破裂或明显
缺口;片面不得翘曲、起拱。
3.3.11 淋水填料或成型片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片平面长、宽尺寸允许偏差
分别为±10mm 及±5mm;片周轮廓呈规则矩形;成型片最薄厚度不小于 0.2mm。
3.3.12 淋水填料组装块的片间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组装块各邻面间应互相垂直,形成一个规整六面体,由各片边形成的平面应齐平
一致。填料组装块内部各个片间的粘结点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虚粘、脱开现象,
各片间的有效粘结点不少于该片间粘结点总数的 90%。
3.3.13 组装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简支条件下的标准试件在 3000N/m2 的均
布荷载作用下,支承面及加荷面应无明显翘曲、倒伏等变形现象,其顶部侧向位
移不大于 50 mm。
3.3.14 填料应使用专用的粘结剂,即应由氯乙烯聚合物配置而成。在各种环
境温度条件下,其粘结固化性能应满足粘结组装工艺要求。
3.3.15 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平片及成型片应根据搬运、装
卸、贮存堆放的具体情况,采用可靠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确定恰当的包装
容量,避免包装不善引起永久变形。
3.3.16 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重压
和抛摔,并避免直接曝晒。包括淋水填料在内的所有检修用材料,应贮存在地面
平整的库房中,防止曝晒并远离热源。
3.3.17 粘结剂的运输、存放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火及通风、防毒措施。
3.3.18 填料层上方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3.3.19 填料安装务求紧密严实,塔壁、柱边、水槽及竖井边的不规则填料,
应根据现场实际尺寸切割后填充挤实,不留空隙。
132
3.3.20 凉水塔内装两层淋水填料,每层高 500mm,第一层淋水填料布置于玻
璃钢托架上,并与托架成正交布置。
3.3.21 塔壁的不规则尺寸不宜太小,其边长不应小于 600mm,如有小于 600mm
的空隙,可加长相邻填料以填实。
3.3.22 填料玻璃钢托架吊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防止构件碰撞
损坏。
3.3.23 堆放应平稳,摆放场地周围应有保护措施以防碰损,堆放高度不宜过
高,一般控制在 1.0m 一下。玻璃钢托架吊装时应逐块吊装,严禁碰撞、扭曲。两
块托架间应有 100~150mm 的搭接长度,两块托架之间沿一条对角线用不锈钢夹 子
固定,安装时轻拿轻放,安装前应检查有无断裂伤痕,否则不得使用。
3.3.24 配水管之间的连接配水管安装前必须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管道之间
采用承插式连接,连接前先在承口凹槽内装好橡胶密封紧固胶圈,再将另一管端
插口插入承口限位标志线处。整个管道连接安装完成后,应检查调整各捆绑点的
垫块及绑带松紧度,以免虚吊使管道连接处受力。
3.3.25 3 号机冷却塔中央竖井、配水槽及配水管道的淤泥较多,本次施工项
目包括对中央竖井、配水槽及配水管道内部淤泥清除和管道疏通工作。清淤所需
脚手架、高空作业车、安全防护装置等辅助设施由承包方负责。
3.3.26 3 号机冷却塔存在干区(不淋水区域)
,承包方需按照图纸要求对冷却
塔内部喷头尺寸进行测量及重新布置,确保单台循泵运行时,3 号机修后淋水均
匀,无干区(不淋水区域)
。
4 项目组织与管理
4.1 人员配置及组织
4.1.1 承包方提供和采取可行的措施保证在现场施工过程不对现场造成污染。
4.1.2 承包方应保证提供该项目实施的详细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方案和工期计划。并按照发包方规定办理入厂手续接受三级
安全育,每天开工前进行“三讲一落实”教育留存影像资料。
133
4.1.3 承包方遵守发包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得到进入现场的通知后
1 天内,在现场开始实质性工作,并服从发包方的整体调度安排。
4.1.4 承包方应保持其工作现场的清洁,不得使用对设备和建筑有损害性和
二次污染的清洗剂或工具。
4.1.5 承包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避免其工作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对
出现的这类安全责任负责,并且承担全部的损失及赔偿。
4.1.6 承包方的工作应该遵守工艺要求,承包方不能单方面修改,如要变动
要向发包方汇报,并得到批准方能施工。
4.1.7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项目要求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
理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专职技术员 1 名,当采购方在承包方施工中发现承包
方现场施工人员不能够保证在相应的施工工期内完成项目时,承包方应无条件立
即增加施工人员,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工;
4.1.8 合同执行期间,承包方若因人员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服务态度
等方面出现问题,损害公司利益,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方无条件接受。
4.2 安全文明管理
4.2.1 质量管理
4.2.1.1 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脚手架管理规定、隔离管理规定、现场杂物
管理、安全帽管理规定。项目要求配置项目经理(业绩介绍)
、专职安全员、专职
起重员。充分考虑现场隔离措施费,集团公司精品工程要求。
4.2.1.2 承包方负责现场安全施工,进入工作现场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
、采购方有关管理标准及制度,并遵守采购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方面规章制度。
生产用料的采购应按材料表提供的规格备料,所供数量可在原数量的基础上增加
一定的富裕量。
4.2.1.3 承包方在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三措两案”
,即安全措施、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措施中组织机构应健全,至少应包含项目
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起重员等人员简介和相应资质证书,应明确人员的安全
职责。施工方现场施工人员年龄应>18 岁,<55 岁,身体健康,无高处作业不
适应症状。
134
4.2.1.4 进入发包方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若无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等社保,承
包方需要为其购买保额为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4.2.1.5 承包方所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吊设备等应按照《电业安
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并得到发包方认可。检修需要的工器具,特别是电动
工器具应加强安全管理,所有入厂的工器具应该有统一的标识和编号,电动工器具
(如手持切割机、电钻)及需要专项检验的工器具(如安全带、倒链)必须有合法
的“合格证”
(如检定人员(机构)资质证书等)
,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在 有效期内
(如合格证、校验标定证书、检定人员(机构)资质证书等)
。
4.2.1.6 本工程施工环境均为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承包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
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
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在填料层工作
时,工作区域的填料层上应铺设一定宽度的木板,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木板上进行工
作,不得直接站在填料层工作,防止踏空造成人员坠落。
4.2.1.7 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有关文明生产各项规定。做到不污染设备,不损
坏设备,工完料净,及时清理、清扫现场。承包方在施工作业时,造成发包方设备、
管线、环境等损坏、丢失、污染,应赔偿发包方损失,并按发包方有关《文明生产
管理制度》考核条款进行处罚。
4.2.1.8 承包方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电厂有关安全规定文
件执行,并应与发包方签定安全协议,且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规定。施工期间未按
规定执行,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承包方负全责。承包方在作业时
应服从发包方的指导与现场管理,并应执行工程期间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或部
门)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4.2.1.9 凉水塔填料等塔芯材料均属于易燃品,
承包方不得在填料层区域动火,
施工中要做好防火工作,每天施工结束检查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如因施工
不当造成的火灾或设备损坏,承包方应承担所有损失。
4.2.1.10 安装、检修及其它工作需要在填料上作业时,必须铺上平板进行,
严禁直接踩踏。
135
4.2.2 安全管理
4.2.2.1 安全生产
4.2.2.1.1 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2.2.1.2 承包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
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
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保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障施
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1.3 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发电厂部分)》
、电力部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和项目法人
有关安全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4.2.2.1.4 承包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
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
监察机构,作好危害点源辩识和风险评价。
4.2.2.1.5 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
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4.2.2.1.6 承包方必须遵守项目经理针对该项目所制定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及规定。
4.2.2.1.7 承包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发包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4.2.2.1.8 承包方服从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的管理,违章时接受考核。
4.2.2.2 安全目标
4.2.2.2.1 不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4.2.2.2.2 不发生机械事故;
4.2.2.2.3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2.2.2.4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36
4.2.2.2.5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2.2.3 安全保证要求
4.2.2.3.1 所有进厂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悉安全施工
的各项常识,正确进行工种的安全操作,凡事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
事故隐患。
4.2.2.3.2 高处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原件)
。
4.2.2.3.3 现场设置 1-2 名专职安全人员,每天跟班巡回检查,重点是:
安全帽是否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是否按要求设置;临时用电是否在可靠
的接地保护,接地保护电阻要小于 4Ω。;开关的保险是否有破损现象;安全措
施是否合适。
4.2.2.3.4 施工现场应保证足够的施工用水、电、气、应能满足连续施工的
需要。
4.2.2.3.5 各类设施和机械、供电等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分别设有明显安全
标志。
4.2.2.3.6 施工场地要有一定的安全施工宣传,挂设安全警示牌,制造安全
施工气氛。实施安全奖罚制度,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章作
业者给予批评和罚款。
4.2.2.3.7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作业各项规章制度等,应佩戴工
作服、手套、口罩、毛巾、工作鞋、安全帽等常用防护用品,并佩戴本工种相符
的风镜、胶皮手套等特殊劳保用品。
4.2.2.3.8 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无故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要暂时
离开时,必须指定他人代替。
4.2.2.3.9 施工完毕告一段落时,应将工机具及施工场所清理干净。
4.2.2.3.10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皮肤和眼睛,避免颗粒灰尘、粉尘飞扬的
刺激,如发生此类事情应立即用净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
4.2.2.3.11 施工用电器应选用防爆型,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137
4.2.2.3.12 每天作业前作业区必须设置隔离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完
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并检查施工工器具,以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4.2.2.3.13 作业人员严禁触动非施工对象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
期间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和作业妥
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器具,做到工完
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
4.2.2.3.14 承包方提供的安全带必须是五点式悬挂坠落型,
所有安全防护用
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验收合格。
4.3 环境保护
4.3.1 现场达到生产环境标准,做到清洁、整齐、无尾工、无垃圾、无杂物。
4.3.2 施工场区:场地平整,排水沟渠通畅,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
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做到管线布置整齐合理,危险处所防护设
施齐全、规范,安全标志明显美观;
4.3.3 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
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4.4 其他
4.4.1 承包方应明确采购范围内设备交货进度。
4.4.2 现场具备检修条件前,发包方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需在
发包方要求的日期到厂,包括更换淋水部件所需材料、工器具等也应一并足额到
厂,按事先商定的工作内容,并在发包方要求的检修工期内完成。工期按发包方
网络进度图要求执行,接到发包方通知后携带所需备件提前 3 天到达现场。工期
要求为 25 个自然日(不含安全培训时间)完成全部工作。
4.4.3 在承包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质量及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本工程保
质期为设备投运后一年,在质保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包方免费负责处理。
4.4.4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承包方接到发包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专业人
员应到达发包方现场进行处理。
4.4.5 承包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4.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
经发现,承包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4.4.7 检修结束后 7 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工作记录、总结及竣工验收资料。承
包方向发包方移交的正式资料为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一份。
138
4.4.8 承包方的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
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查,发包方有去承包方生产现场监造见证的权利,承包方
负责提供有关方便并予以配合。
4.4.9 承包方负责回收拆下的填料、除水器、玻璃钢托架,废旧物资回收,
其费用冲抵本工程费用。
4.4.10 承包方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及凉水塔底部清淤工作,
污泥运出厂外并合
理处置。
4.4.11 施工结束后,
现场拆除废旧物资运至指定存放处,
并不产生额外费用。
4.4.12 施工垃圾由承包方符合厂内垃圾外运规定处理,并不产生额外费用。
4.4.13 合同签订后,外包队伍入厂培训需提供入场资料。
(参照河南公司外
包队伍准入审查资料清单)
5 质量、验收与考评
5.1 质量控制
5.1.1 设备保质期为一年,如在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填料脱落、除水器
塌陷等)
,承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修复或更换,其
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5.1.2 对产品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发
包方的监督。
5.1.3 承包方应在供货时提供出厂产品试验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同时
每次施工供货应提供供货清单,清单包括具体的材料及数量,经发包方确认合格
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使用。
5.1.4 根据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前应对设备进
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1.5 承包方应确保不发生因检修质量等原因而导致的设备非计划停运或管
道泄露。若发生泄漏等现象及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要求及时提供无偿
修复服务等,并接受发包方的考核。
5.1.6 承包方现场作业人员中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保证证件合格有
效。
5.1.7 承包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如高空作业施工等应主动做好防护
措施,有醒目标志。
5.1.8 承包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139
5.1.9 承包方编制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工期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现
场文明卫生控制措施等。
5.2 验收
5.2.1 承包方的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原片材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
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查。
5.2.2 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所有用于制造产品的材料检查试验报告及合
格证书。发包方有权对产品随机抽样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承
包方负责。
5.2.3 产品到货后,每批成品随机抽样 10%进行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如其不
合格率超过所抽取样品数量的 5% ,则需重复抽一次样,若不合格品仍超过新抽样
品数量的 5%,则视整批不合格。
5.2.4 经上述验收合格的产品,在其中抽取 1%-2%进行强度试验,如不合格品
数量超过该抽检数量的 10%,则视为整批不合格。
5.2.5 冷却塔内部淋水部件所使用原材料的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安装
检修及验收应按有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执行,其主要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
:
5.2.5.1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742-2001
5.2.5.2 《工业冷却塔测试规程》DL/T1027-2006
5.2.5.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5.2.5.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篇》DL5011-1992
5.2.5.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1994
5.2.5.6 《发电厂检修规程》SD230-1987
5.2.5.7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ZDGC0880
5.2.5.8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10002.1—1996
5.2.5.9 《关于对冷却塔防火安全的通知》水电规电设字
5.2.6 承包方如采用上述建议以外的标准和规范,
承包方有责任说明所推荐
的标准和规范相当于或优于以上的要求,并提供该标准和规范。所使用的各标准
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5.2.7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承包方有责任对本规范书中未提
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承包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中的条款提出异议,
那么最终用户可以认为承包方可以胜任本规范书提出的施工要求,并以此为依据
进行验收。如果承包方在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节所
列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承包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承包方应详细说明其
140
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
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术规
范的要求时,承包方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最终用户认可。
5.3 缺陷责任期
发包方对产品随机抽样交第三方权威结构进行检验,如西安热工院等。检验
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监理的管理。全部施工工作结束后,承包方
应首先进行自检,具备验收条件后,应提前一天向发包方监理提出验收申请,监
理验收通过后由发包方按上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填料、除水器以及其它附件在正常运行、使用条件下其寿命不低于材料设计
使用年限。
5.4 考评
5.4.1 检修结束后,在 365 天内出现因承包方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坏,
处罚责任单位 1-5 万元。
5.4.2 承包方出现配置人力资源、工器具等与应答承诺不符合的,按 5000 元
/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并按承诺要求配置齐备。发生一次未经发包方同意的人
员调整、擅自撤离,每次考核 5000 元;
5.4.3 发生检修范围内的扯皮事件,影响进度除按正常考核外,加扣 1000 元;
5.4.4 检修阶段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除按影响进度考核外,每次视情况加
扣 1000 元;
5.4.5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主线工期,每延误一天考核 20000
元。
5.4.6 承包方接到发包方通知必须尽快到达施工现场,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
包方本工程无法实施的,每延误一天考核 20000 元。
5.4.7 质量验收实行班组、专业、厂部三级验收制,检修过程中的关键点
“W”
、 “H”点,必须由发包方有关人员验收签字。质量验收未经有关人员现场
验收并签字,每发生一项,考核承包方 500 元。
5.4.8 检修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每发
生一次,视具体情况考核承包方 500-1000 元。
5.4.9 承包方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方有权拒付合同价
款并终止合同。
141
5.4.10 承包方若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并形成事实,承包方在服务结
束后未支付第三方费用时发包方有权利依据承包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代其支付相
关费用。
5.4.11 承包方施工达不到要求,
又无改进措施,
发包方有权停止其继续服务,
并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服务,由此原因造成缺陷的,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损失。
5.4.12 在服务过程中,承包方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
发包方有权在其承包的服务范围中划出一部分或整体给其他服务质量好、信誉好
的服务单位。
5.4.13 本合同生效后,
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未按发包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发包方可根据损失额度要求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不超过损失金额的 30%。
5.4.14 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发包方有权优
先从拟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不足时,
应由承包方直接支付给发包方。
5.4.15 承包方应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过程必须规范施工和文明施工,坚决杜
绝野蛮施工。施工完结需经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工程不予验
收,并处本项工程费用两倍的罚款。同时,责令承包方限期整改。对认定承包方
未能及时整改影响到生产设备安全运行的,每天考核 500-1000 元;造成严重后果
的,每天考核 5000-10000 元。
5.4.16 产品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5.4.17 设备保质期内,
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损坏由承包方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
施工完成后要求冷却塔喷淋无水柱,每出现一个按照 3000 元/个进行考核,并予
以免费处理直至合格;对于单台循泵运行,冷却塔存在干区(不淋水区域)的按
照单次服务合同款的 20%进行考核,并予以免费处理直至合格。
6 资料与文件
6.1 通用部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J 5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塔设计规范》
GB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2 专用部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742-2019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
142
7 经济性要求
7.1 承包方应保证 4 号机冷却塔内部部件改造后,冷却塔在相同工况运行条
件下,冷却塔出塔水温应降低至少 0.5℃以上,降低煤耗不低于 0.384g/kWh。
7.2 由于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施工需要结合机组停机进行,实际开工时
间均在机组检修期,承包方投标时要承诺确保能够同时具备两家公司同时开工进
行施工的情况,保证人员能满足所有工作需求,确保不影响发包方的检修工期。
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无法正常施工等情况,发包方将按照供应商管理
办法严肃处理。
143
14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 中标后如有需要,提供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改造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中标后如有需要,提供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 招标图纸:无,投标人中标后如有需要可提供冷却塔及内部部件图纸。
1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编写
有关内容)
146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八、财务用款计划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廉洁合同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4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
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年月日
149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5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151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
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152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招
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
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
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
权委托书。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53
五、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造师人数
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5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56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57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3.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3.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
省部级
/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3.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3.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3.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158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料,
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3.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
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9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
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60
八、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61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一级建造师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
程奖: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62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
,我方郑重承诺:
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完整、
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分包,
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措施,
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163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64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捆采购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5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施工组织设计四、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六、其他材料
166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量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167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168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
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
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
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养老保
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70
三、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
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和高原应对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现场组织机构1.2 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情况1.3 其他专业人员配备情况1.4 办公硬件设施1.5 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内容本部分附件见附表一2.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
法及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施工组织设计概述2.2 主要施工方案3. 施工总平面布置、力能供应3.1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3.2 临时设施布置3.3 临时供电、供水排水设施及布置3.4 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划施工总平面见附表二临时用地表见附表九4. 工期保证措施4.1 施工计划安排4.2 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横道图、网络图规范、关键线路见附表三5. 劳动力计划安排5.1 拟投入劳动力安排、季节性施工工人保证措施5.2 工人实名制,门禁系统情况5.3 工人工资保障承诺和措施具体劳动力安排可见附表四6. 施工机械配置和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6.1 施工机械总体安排情况6.2 施工机械性能先进、保证本工程措施施工设备具体见附表五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见附表六7. 质量管理体系7.1 质量体系建设情况7.2 具体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7.3 特殊条件下(雨季、冬季)保证措施7.4 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7.5 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7.6 质量报表情况(须提供了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盖章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统计表见附表七8. 安全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8.1 针对本工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
171
8.2 安全管理目标8.3 特殊安全措施8.4 习惯性违章的措施和手段8.5 安全管理协议(见合同附件)是否提出偏差8.6 安全报表情况(须提供了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盖章的安全报表)安全事故统计表见附表八9. 现场文明施工9.1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完善9.2 现场文明承诺9.3 主要文明措施考核9.4 现场文明管理协议(见合同附件)是否偏差10. 目前在建工程情况10.1 目前在建工程情况、本单位正常情况接纳工程能力10.2 优先保证本标段施工的承诺投标人认为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11. 项目风险预测及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2. 对工程设计、施工的特别建议13.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措施)附件: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不限于以下内容。附表一 项目管理机构附表二 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 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五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七 质量事故统计表附表八 安全事故统计表附表九 临时用地表
172
附表一 项目管理机构
(一) 项目管理机构框架图
企业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成立时间
传真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
承包经历
年(国内)年(国际)
分包经历
年(国内)年(国际)
职工人数
总人数: 人;技术人员: 人;行政人员: 人
组织机构框图(含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
173
(二)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174
附表二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
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75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
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176
附表四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年(人)
年(人)
年(人)
年(人)
工种
平均
高峰
平均
高峰
平均
高峰
平均
高峰
劳动力/技术人员
……
合计
备注:劳动力计划曲线随本表一并提供。
177
附表五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后可附自有大型机械购买证明复印件
178
附表六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179
附表七 质量事故统计表
180
附表八 安全事故统计表
181
附表九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182
四、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
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83
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二)业绩
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
项目经理业绩
拟聘职务:XXXX,姓名:XXX,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具
体如下:
1. 业绩项目名称
2. 业绩项目名称
3.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三)设备、材料供货
1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四)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平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
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
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
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目录页)
2
人员配备与组织机构
1、主要管理人员有:
2、主要施工人员有:
3、现场组织机构: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目标
3、主要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4、安全保证措施
5、环境保护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控制计划
3、质量目标
4、质量保证措施
5、质量承诺
6、达标创优措施
7、针对本项目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1、环保管理体系
2、管理目标
3、管理制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184
4、管理措施
5、废旧物资(废料)分类处置方案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1、总工期、重要节点
2、里程碑进度
3、施工进度网络图
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改造设计方案
1、冷却塔填料及喷淋装置优化方案(含填料高度变化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185
六、其他材料
186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
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内部部件升级改造项目打
捆采购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7
目录
一、 报价表
188
一、 报价表
1.1 我公司认真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总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
数量
总价
备注
1
大唐三门峡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冷却塔
内部部件升级改造
项目
项
1
引自
1.2.1
分项报价
表合计
2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冷却塔内
部部件升级改造项
目
项
1
引自
1.2.2
分项报价
表合计
总价合计大写:
元;¥:
税率:
%
说明:1、以上价格为含 9%增值税(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税率修改此税率,如各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按税前价进行评审)专用发票价格; 2、以上报价包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费、施工费、措施费、交通运输费、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保险(指对进入
189
现场的工作人员若无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等社保,应答方需要为其购买保额为 100 万的人身意外保险)
、利润、税金、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交易费及中选服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3、凡我单位中选的项目,保证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90
1.2 分项报价表
1.2.1 三门峡公司分项
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高效型 S 波亲水性填料 PVC 费用
m³
8500
包工包料,PVC 型号(2000×2000×500mm)
2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费用
个
3000
包工包料,喷溅装置原型号:XHP-42
3
离心式高效喷溅装置(XHP-38)费用
个
3000
包工包料,喷溅装置原型号 XHP-38。
4
反射 III 型喷头φ25 费用
个
1000
包工包料,喷头型号:φ25
5
玻璃钢托架费用
㎡
2000
包工包料
6
除水器费用
㎡
3000
包工包料,除水器原型号:B0a-42/145
7
冷却塔配水管费用
m
1000
包工包料,配水管尺寸及材质:|Φ400*11.7
|聚氯乙烯(UPVC)|
8
冷却塔配水管费用
m
1000
包工包料,配水管尺寸及材质:|Φ200*5.9
|聚氯乙烯(UPVC)|
9
冷却塔配水管费用
m
1000
包工包料,配水管尺寸及材质:|Φ315*9.2
|聚氯乙烯(UPVC)|
10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费用
m
1000
含垃圾外运,投标人自行运出场外
11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检
查更换费用
m
800
包工包料, 玻璃钢材质
12
旧填料的拆除、回收、运输费用
m³
8500
投标人自行运出场外,旧填料数量:8500m³
13
旧填料托架、配水管、喷头的拆除、
kg
500
投标人自行运出场外
191
回收、运输费用
14
钢带费用
m
400
与喷头、配水管配套安装,钢带材质及相关要求:316L;宽度 16mm;厚度≧1mm,一个钢
带需配两个带卡。
15
垫块费用
个
1000
与喷头、配水管配套安装
16
水塔底部清淤费用
㎡
3000
投标人自行运出场外(场外 5 公里)
合计大写: 元;
192
1.2.2 许昌公司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淋水填料|S 波型 1000*500*500||聚氯乙烯(PVC)
m³
9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2
冷却塔喷嘴:型号 XLS-01(含三通及支管)
个
8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3
冷却塔填料托架|FPR-H58||PVC
㎡
5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4
冷却塔除水器|HO-160-45||
㎡
5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5
冷却塔配水管|φ200*5.9|聚氣乙烯(PVC)|更换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6
冷却塔配水管|φ250*5.9|聚氣乙烯(PVC)|更换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7
冷却塔配水管|φ315*5.9|聚氣乙烯(PVC)|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8
冷却塔配水管|φ355*9.2|聚氣乙烯(PVC)|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9
水槽、配水管道清淤及管道疏通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0
中央竖井及步道爬梯、栏杆、格栅更换(玻璃钢)
㎡
8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1
凉水塔身钢结构爬梯加固亮化
项
1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2
凉水塔池周边护栏更换
m
5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3
拉筋、钢带
m
4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4
凉水塔垫块
m
1000
包工包料、含废旧品外运
193
合计大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