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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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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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

“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

明............................................................................................................................................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3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4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6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

目概况 ...........................................................................................................................101

3. 专

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112

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

施建设项目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施建设

项目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招标人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最终用户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

筹: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1DTJC-W6004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镇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700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290 日历天,以

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5 设备名称: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

2.6 数 量:2 套

2.7 技术规格:总额定处理能力不低于 30 m3/h(单套不低于 15m3/h),污水

水质情况,

pH:6.0~9.0 ,SS:5000~10000 mg/L;出水水质控制指标,pH:

6.0~9.0,SS:≤10 mg/L,浊度:≤5 NTU。

2.8 招标范围:本标采购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撬装

式煤污水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

2 套(单套额定处理水量不低于

15m³/h)、沉淀池高效反应器 1 套(含供水泵、加药、搅拌等全套部件,保证系

统的完整性)

,煤污水处理站内配套回用清水泵

2 台、污水提升泵 3 台,含各类

10

型阀门、管道、控制系统、供电系统、备品备件和药品等,附属设备包括

5 吨抓

斗起重机

1 台、5 吨单梁悬挂起重机 1 台;投标人负责设计,制造、出厂检验、

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等。

2.9 交货地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10 交 货 期:暂定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

2.11 其 他:投标人服务人员随设备一起到厂开箱验收。

★投标人提供的煤污水处理本体设备必须是一体化撬装式,处理工艺流程中

必须采用磁粉作为介质形成絮凝晶核,使煤污水中的浑浊物迅速沉淀,磁粉可循

环利用,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做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11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项撬装式一体化含煤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2 份合同),合同内单台撬装式一体化含煤污水处理设备额定处理能力≥15 m³

/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12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北省唐庄山市开平区郑子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银河财智中心)2 层

邮编:

10043

联系人:刘博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ubozhou@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1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送达邮编:

10043

送达联系人:

刘博周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

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

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

50%

10%

40%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设备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 ,得 25 分;

18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 ,得 23 分;

1600 万元≤营业收入<1800 万元 ,得 21 分;

1400 万元≤营业收入<1600 万元 ,得 19 分;

1200 万元≤营业收入<1400 万元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40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9≤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8≤流动比率<1.9,得 13 分;

1.7≤流动比率<1.8,得 12 分;

1.6≤流动比率<1.7,得 11 分;

1.5≤流动比率<1.6,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

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

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分≤25),良档(15<得分≤

20),一般档(得分≤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档(10<得分≤15),一般档(得

分≤

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

10),一般档(得分≤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

7),良档(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

7),良档(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

般档(得分≤

4)

合计

100

42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51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2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施建

设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

区内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3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水质检测费。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8:1:1。

3.2.2 预付款的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合同总价的下列比例付款。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经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

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80%作为到货

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64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要求,本设备制造过程中需进行

设备监理、监检,在设备投料前买方、卖方、监理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设备监理、监检

内容及需相互配合的工作。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

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

设计图纸制造

文件

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性。

2

质量控制文件

需要件明细表中所列工序的过程控制记

录及质量检验记录。

3

外购设备进口

元件

合格分承包商名录及鉴证资料、采购证明

材料。

65

4

污水处理设备

本体

本体制作、加工、组装及试验。

控制系统的制作。

5

控制系统

试验。

6

油漆

外观及厚度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

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66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28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28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8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在上述

18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18 个月

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28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

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8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18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67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

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8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

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8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28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8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8 个月届满后 28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8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8 个月届满后 28 日内或专

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

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68

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下浮 10%提供合同设

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2%;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3%;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4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69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

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

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

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招标人营业地)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6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

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1.8 投标人严禁采购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

机电设备。如变压器、泵、电动机等所选型号均采用一级能耗产品。

1.1.9 三维设计要求:无

1.1.10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

厂标识编码。投标人应按买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

识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

注出电厂标识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

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77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5817.1-2016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GB/T 985.1 -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焊缝坡口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11345 -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804 -2006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4367 -2006

声学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基础标准使用指南

GB/T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 第 1 部分:X 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 3323.2 -2019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 第 2 部分:使用数字化探测器的 X 和伽玛射线技术

GB/T 3767 -201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GB/T 755 -2019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13306 -2011

标牌

GB/T 13384 -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452.2 -20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 50058 -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8923.1-4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8923.1-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1 部分:范围与应用

GB/T 8923.2-200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2 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GB/T 8923.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3 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

GB/T 8923.4-20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4 部分:与高压水喷射处理有关的初始表面状态、处理等级和闪锈等级

GB 50254 -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4208 -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11352 -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699 -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5677 -2018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 6402 -2008

钢锻材超声检测方法

78

GB/T 7233.1-2023

铸钢件超声检测 第 1 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GB/T 9439 -2010

灰铸铁件

GB/T 1348-2019

球墨铸铁件

DL/T 746-2016

电站蝶阀选用导则

GB 12348 -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II 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DL 5009.1 -20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火力发电

DL/T 5190.2 -20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2 部分:锅炉机组

DL/T 5210.2 -2018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2 部分:锅炉机组

GB/T14211

机械密封试验方法

JB4127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L/T 5339-2018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DL/T 5046-2018

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DL/T 5046-2018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GB 50013-2018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NB/T 10790-2021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HG/T 21515-2014

常压人孔

JB2932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CD130A19

手糊法玻璃钢设备设计技术条件

DL 5190.5-20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5 部分:管道及系统

JB/T 4735.1-2009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HG/T 20677-2013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规范

HG/T 20678-2023

化工设备衬里钢壳设计标准

GB/T 13922-2011

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

DL/T 543-2009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验收导则

DL/T 869-20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GB/T 5657-2013

离心泵技术条件(Ⅲ类)

GB/T 3216-2016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 1 级、2 级和 3 级

GB/T 13006-2013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2220-2015

工业阀门标志

GB/T 12221-2005

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

GB/T 12223-2023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GB/T 12227-2005

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GB/T 12238-2008

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

GB/T 13927-2022

工业阀门压力试验

DL/T 922-2016

火力发电用钢制通用阀门订货、验收导则

GB/T 24923-2010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GB/T 29531-2013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29529-2013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14976-201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9124.1-2019

钢制管法兰第 1 部分:PN 系列

GB/T 145-2001

中心孔

GB 755-2008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997-2008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79

GB/T 10068-2020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 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8920—20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YB/T4001.1-2019

钢格栅板及配套件第 1 部分:钢格栅板

Q/CDT10113005-202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规范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煤污水处理本体设备必须是一体化撬装式,处理工艺流程中必须采用磁粉

作为介质形成絮凝晶核,使煤污水中的浑浊物迅速沉淀,磁粉可循环利用,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

视为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

2.2 清扫煤污水处理系统流程:含煤污水→煤水沉淀池(特殊情况下经沉淀池高效反应器加药助

沉)

→煤污水提升泵→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清水池→清水回用水泵→转运站及通廊冲

洗用水。

2.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控制系统、

减速机、阀门采用优质设备。设备部件选型及计算均应满足额定处理要求。

2.4 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平稳、持续运行,没有过度的应力、

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及维

修的需要。

2.5 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

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带有

试制性质的部件,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和厂家换代的产品。

2.6 外购配套件,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对重要

部件需取得招标人认可或由招标人指定。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并在投标时列出需进口设备部件的清单,并由招标人确认。

2.7 投标人对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提供备用品,并能方便地拆

80

卸、更换和修理。

2.8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且是新型和优质的,能满足当地

环境条件的要求。

2.9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严密的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罩应符合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8196-2003)和《机械安

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23821-2009)防护罩的敞口开度和网眼宽度必须符合人

的上、下肢各部位不能触及转动部位的要求;防护罩安装后转动部分露出长度不允许超过

3㎜,防

护罩应尽量采用全封闭全防护结构(即人员在任何位置和角度都无法碰触转动体)

,当需要采用网状

结构时,为防止手指尖误通过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不允许

超过

6㎜,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35 毫米;防护罩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所有固定式防护罩全部采用螺

丝固定;防护罩设计应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转动设备裸露轴端的防护罩,应设置合理的防护网,

且便于观察;防护罩表面油漆必须采用烤漆工艺,转动部位防护罩颜色为交通红(色卡号:

RAL

3020),对于转动机械应在防护罩上涂刷转动方向,颜色为白色。箭头大小视防护罩的大小而定,

箭头的长度小于

0.5 倍防护罩长度,箭头的宽度小于 0.2 倍防护罩宽度。机械防护罩、防护网设计

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碳钢板材厚度不低于

2.0㎜,防护网采用 304 不锈钢。

防护罩图例:

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栏,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

时可设平台。当平台高度≥

1.0m 时,需要设不低于 1200mm 防护栏杆(管材壁厚不小于 3㎜)和不

低于

100mm 踢脚板(钢板厚度不低于 3 毫米),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平台底板和扶梯踏板采用钢

格栅,按照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最新版)及《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

扶梯设计规定》(

DLGJ158-2001)设计制造,钢格栅需满足《YB/T4001.1-2019 钢格栅板及配套件

1 部分:钢格栅板》要求;全部安全设施均需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规范

Q/CDT10113005-2004)》要求。

2.10 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各转动部位均有相应的润滑设施,润滑点设置

应方便注油,不便于注油的部位需用金属蛇皮软管引接至方便位置并可靠固定,润滑部分密封良好,

81

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且轴承温度不得超过 70℃,轴承选用 SKF、NSK、

TIMKEN 或相当水平的正品产品(需官方授权供应商供货,提供原产地证明),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

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2.11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减速器应采用硬齿面模块化减速器;减速器应转

动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渗油现象;减速机额定机械功率大于

1.5 倍电机功率,并进行热容量

校核,减速机的热功率不小于电机功率;所有减速器均应采用

SEW、FALK、DavidBrown 或同级别

产品(需官方授权供应商供货,提供原产地证明)

,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

更问题。

2.12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

卸、更换和修理。

2.13 主要承载钢结构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低合金高

强度结构钢》

GB/T1591-2018 的规定。所用的材料在焊接前均进行喷丸处理,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

接前均需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钢板的

对接焊应采用埋弧焊,保证焊透。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

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1-200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5.2-2008 的规

定。应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焊缝

不得出现烧穿、裂纹及未熔合等缺陷。所有需解体运输的钢结构在发运前进行工厂预组装,且用高

强度螺栓连接。

2.14 设备运行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噪声的要求。距设备外廓 1m 处实测噪声不得大于

85dB(A)。

2.15 设备各种箱体(如电控箱、端子箱等)、各种罩体(如防护罩、防水罩、防尘罩等)均采

用不锈钢材质

, 厚度满足电气控制部分技术要求,控制箱防护等级室内 IP54。若控制箱上方有漏水

的可能,还应在控制箱顶部增加防雨板。

2.16 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设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电动

机、减速机质量在

20kg 以上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2.17 外购材料及部件投标人应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2.18 所有系统设备首次调试、运行需要的加油(油脂、齿轮油、液压油等)及后期移交时的补

加油(油脂、齿轮油、液压油等)应由投标人提供,包含在总价中,减速器必须按标准加注减速器

原厂润滑油。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82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

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

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

GB)、行业标准和 ISO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进行清扫煤污

水处理及附属的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

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清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的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

4.2 检验及验收

设备生产过程中,招标人不定期按供货方提供的加工、检验及符合国、部标的标准去供货方进

行中检。

1)供货方应通知招标人到厂做出厂前调试检验。

2)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清点,做最后验收,做出检验记录,双方签字。对于

因不能安装运行,发现不了的质量问题,招标人发现后电话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在

3 天内赶到,

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

3)对于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发现的不符合国标、部标和设计要求的,供货方应在 5 天内处

理完毕或重新更换,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供货方承担。

4.3 设备监造与检验

4.3.1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

行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83

4.3.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收

的货物

,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4.3.3 招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

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招标人人员参加工厂试验

,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

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

4.3.4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人

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

,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

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

生产现场

,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

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

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3.5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

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

,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4.3.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

有)

4.4 性能验收

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安装完成后,调试、试运、投产期间,由合法具有相关检测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的进水水质(原水)及出水水质。进水水

质(原水)需提供包含

PH 值、SS、浊度(NTU)、COD、BOD5、NH3-N、色度、总溶解性固体检验

报告。出水水质需同时满足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标准中

的道路清扫水质标准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的一级标准 A 标

准,其中:

pH=6.0~9.0、SS≤10mg/L、浊度≤10NTU、COD≤50mg/L、BOD5≤10mg/L、NH3-N

8mg/L、色≤30 度、总溶解性固体≤1000mg/L 的排放要求,并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检验合格报

告做为竣工验收依据,相关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概述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检查、

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84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设备现

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量、

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

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所需

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

、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现场培

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

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包括现

场组装)

、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

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

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现场服

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

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

、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投标

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

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

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85

5.1.7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

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设计院)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

投标人有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整体设计的责任且总价不调整。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

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

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

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审查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厂监造的关键点,确定技

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

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

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

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

86

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 12 套,归档用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不带水印密码及时间限制

或打印限制的电子文本 1 套(CAD 版本及 PDF 版本)。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

输煤设施建设项目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投标人需在技术投标文件第五项“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中提供如下资料:

1)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总设计说明

2)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流程图

3)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平断面布置图

4)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介绍说明

5)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工艺流程图

6)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平断面图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1)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

2)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3)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4)各部件或设备的技术规范书表;

5)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

6)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7)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8)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9)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10)有关的规程、技术规范书和标准,所有清册;

11)控制原理资料;

12)设备检修大修作业指导书。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

87

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

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

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

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

验和性能试验等)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

的有关规定。产品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

防潮、防盗。

7.2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 以

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包装符合

JB2647

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3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投标人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

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

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7.4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放水阀等时,投标人应确保这

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

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

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5 电气、热控设备单独包装。

7.6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设备的包装至少满足现场露天存放 6 个月的要求。

7.7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88

7.8 运输时所有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7.9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

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10 由于投标人包装、运输原因所造成的货物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

投标人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8. 清洁,油漆及标志

8.1 清洁

8.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8.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8.1.3 所有材料在焊接前应进行喷射或抛射处理,达到 sa2.5 级。所有施焊区域在焊前均须经清

洁处理。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应从内

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铁皮油脂等。

8.2 油漆

8.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8.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预处理,采用喷射或抛射的

除锈方法,达到

sa2.5 级。表面必须涂两层底漆两层面漆,漆膜厚度不小于 300μm。在现场安装完

毕后

,由施工单位对施工后损坏漆面进行补漆,投标人须无偿提供所需油漆量,要求同品牌、同批次

(暂按

50kg 核算,如有不足另行补齐)。油漆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和环境状况,选用国内较先进的

漆种,油漆保证期为

3 年,漆种选用底漆采用 702 环氧富锌底漆、842 环氧云铁底漆或氯化橡胶厚

漆。面漆采用氯化橡胶厚浆漆或环氧聚酰胺冷固化面漆。油漆选用中远关西、杜邦、巴斯夫或相当

水平的产品,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面漆颜色按《大唐国际陡河热电分公司企业标准

Q/CDT-IDHTP20029-2022 设备着色管理标准》

执行,设备本体颜色为浅灰色

RAL 7035;各减速器、制动器、电机、热镀锌格栅板颜色为出厂原色;

不锈钢材质部件为原色(外表面需清洁抛光或拉丝美化处理,整体整洁美观),醒目位置标示流向;

转动部位防护罩为交通红

RAL 3020;污水管道为交通黑 RAL 9017 ,清水管道为黄绿色 RAL 6018,

煤水处理中间水管为叶绿色

RAL 6002。

8.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8.3 标志

8.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不锈钢材料制作的铭牌,表面抛光处理,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

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8.3.2 设备的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

89

定。

8.3.3 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

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

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90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

1 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足,

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本标采购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撬装式煤污水一体化二

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

2 套(单套额定处理水量不低于 15m3/h)、沉淀池高效反应器 1

套(含供水泵、加药、搅拌等全套部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煤污水处理站内配套回用清

水泵

2 台、污水提升泵 3 台,含各类型阀门、管道、控制系统、供电系统、备品备件和药

品等,附属设备包括

5 吨抓斗起重机 1 台、5 吨单梁悬挂起重机 1 台;投标人负责设计,制

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等。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1.5 提供随机及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

具体清单。

1.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一节第 6 部分。

1.1.2 供货范围

1.1.2.1 投标人应确保供应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均由投标人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

(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1.1.2.2 投标人应为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煤设施

建设项目提供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全套装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1.1.2.3 投标人的基本供货范围是煤污水处理站室内设施界区范围内的所有水处理设备、

管道、阀门、支吊架、附件、煤泥抓斗、检修起重机、所要求的控制设备和电气设备等。

其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1)撬装式煤污水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 2 套(单套额定处理水量不低于

15m3/h,包括煤水提升系统、加药反应系统、澄清系统、污泥回流系统、反冲洗系统、介

质分离器、管道及阀门、电缆及桥架等)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

1 套(含供水泵、加药、搅拌

92

等全套部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煤污水提升泵

3 台、清水回用水泵

2 台、管道、阀门(电控、手动)、钢结构、平台及扶梯、液位计、流量计、浊度仪、电气

控制系统及安全保护设施等;清水回用水泵采用变频控制;按无人值守原则进行设计,就地

不设

PLC,在煤水处理站内就地设置 DCS 控制柜,就地 DCS 控制柜和设备至就地 DCS 控制

柜的控制、通信电缆由投标人提供,就地

DCS 控制柜至远端 DCS 系统之间的电缆由招标人

负责,硬件、控制软件由招标人提供,其余由投标人提供,包括:操作台、触摸屏等设备。

2)上述设备的阀门、支吊架、附件、润滑油(润滑脂)等。

3)测量控制仪表、仪表管、阀门和附件、就地箱(柜)、电磁阀箱,接线盒、控制

台、柜等。

4)电气 MCC 段、就地动力控制柜、控制箱、检修电源箱、变频器及柜、事故按钮、

电缆(动缆、控缆)

、电缆桥架等。

5)现场安装的电磁阀箱(包括过滤器及附件),电磁阀采用进口,隔离继电器选用

进口产品。

6)包括系统内所有的仪表阀门、电缆、导线、电缆桥架、电线保护管、钢管、安装

钢材、防火材料等。

7)配套 5 吨煤泥抓斗起重机及电控设备。

8)配套 5 吨单梁悬挂起重机及电控设备。

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0)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补漆)。

11)调试、生产所需药剂。

12)其它(投标人补充)

1.1.2.4 设计与供货范围及接口规则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负责煤污水处理站内煤泥抓、起重设备、所有水处理设备、装置、管道、零部件、

配电控制设备、相关配件以及安装材料的设计。

投标人应提供煤污水处理站内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及整体布置,招标人(设计院)以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煤污水处理站的整体及各分系统设计,

各种水池等构筑物的容量、

布置形式和尺寸设计,各种构筑物的功能、尺寸、结构设计,以及整个装置所需的必须的其

他构筑物的功能和尺寸设计,最终施工图以设计院图纸为准。

煤污水处理站内的土建、电气、控制等相关专业提资均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设计院)

负责审核并提出意见,投标人配合修改,最终施工图以设计院图纸为准。

2)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整个煤污水处理站内的煤泥抓、起重设备、所有水处理设备、装置、管道、零部件、

配电控制设备、线缆、相关配件、以及安装材料等均由投标人供货。招标人只负责将煤污水

93

接至煤污水处理站内沉淀池,并负责在煤污水处理站外

2.0m 接收处理合格后的排水。设备

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负责施工、安装。

2 ) 现 场 清 扫 水 冲 洗 系 统 分 支 管 路 用 阀 门 ( 手 动 法 兰 闸 阀 Z41H-16 型 , DN125 ,

PN=1.6MPa,带配对法兰及连接件)6 套由投标人供货。

1.1.3 供货范围一览表(不限于下列项)

对于并没有包括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部件,以及供货范围内的数量不足部分,若是在规范书

中有明确要求的,或是对设备整体性能和安全运行是有必要的,投标人仍应无偿提供。

供货范围详见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

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2

交货进度

暂定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 项

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

2 台 350MW 机组,年需燃煤约

162.96 万吨(设计煤种)。新建专用铁路年运量约 150 万吨,线路末端设置单车翻车机室 1

座,专用铁路从西南侧进入厂区,翻车机系统布置在厂区东南侧,为满足铁路来煤输送需要,

需建设翻车机至现有煤场的输送系统,包括

1 套单车翻车机系统、皮带输送系统、煤堆取

料机、除铁设备、除杂物设备、煤污水处理设备和除尘、抑尘设施,全线采用封闭式栈桥,

拟建

4 座转运站及配套起重、消防、采暖设施。

厂址位置:唐山北郊热电公司位于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镇小戴庄村南限定的区域内,该

区域东侧紧靠郑庄子镇与栗园镇间的乡界,西侧是唐钢集团的第二炼铁厂,北侧为小戴庄村,

东南侧有小戴庄气体厂,西南侧紧靠河北唐银钢联

180m2 烧结机工程。厂址东南方向距离

开平区中心约

5.6km,东距在建马北公路和马陡公路分别约 340m 和 2km,西距唐山三女

河机场约

16.2km。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1)安装条件:本工程设置煤污水处理站 1 座,用于处理新建输煤系统冲洗污水。煤

污水排入煤污水处理站内的沉淀池,并经处理后系统自身回用。

煤污水处理站整体为室内布置,设有煤水沉淀池(池中间设有溢流功能的挡水墙将沉淀

池分为

AB 侧,上部装设 5 吨煤泥抓 1 台)、清水池、煤污水处理设备(上部装设 5 吨单梁

起重机)以及配套沉淀池高效反应器、煤污水提升泵、清水回用水泵等,整个处理流程所必

备的设备及构筑物,由投标人布置设计。

煤污水处理站因场地布置所限,

单台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平面占地尺寸:

L×B×H=7.7m×3.3m×4m,投标人在不超过占地要求的前提下,应根据系统流程合理布置各

94

设备。

2) 工作制度及运行模式:24 小时工作制

日工作班次:

五班四运转

每班运行小时数:

6 小时

年平均运行小时数:

5500 小时

2.2.1 水文气象条件

项目

统计结果

单位

统计年限

年平均气温

11.8

1957-2024

极端最高气温

41.1

1957-2024

极端最低气温

-22.5

1957-2024

平均气压

1013.7

hPa

1957-2024

极端最高气压

1045.3

hPa

1957-2024

极端最低气压

980.4

hPa

1957-2024

平均相对湿度

63

%

1957-2024

年最大降雨量

1005.2

mm

1957-2024

最大冻土深度

72

cm

1957-2024

平均风速

2.4

m/s

1971-2024

最大

10 分钟平均风速

20.0

m/s

1971-2024

最大积雪厚度

22

cm

1957-2024

日平均气温≤

5℃日数平均值

12.6

d

1957-2024

最大日降水量

179.2

mm

1957-2024

2.2.2 地质条件:无

2.2.3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

6 kV,低压:380VAC,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110V(控制)。

2.2.4 煤种参数

本项目位居京津冀地区,投产后燃料采购多元化,实际入厂煤煤质与设计、校核煤种

差别较大,煤泥粉块较多,水分较大,对煤污水浊度影响较大

煤质分析见下表:

生产煤种

全水分

Mt

%

19

一般分析煤样水分

Mad

%

2.4

工业

分析

收到基灰份

Aar

%

56.55

95

生产煤种

收到基挥发份

Var

%

12.99

收到基固定碳

FCar

%

28.06

焦渣特征

CRC

4)不熔融粘结

收到基碳

Car

%

53.11

收到基氢

Har

%

2.90

收到基氮

Nar

%

0.94

收到基全硫

St.ar

%

1.56

收到基氧

Oar

%

5.46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8.25

变形温度

DT

>1500

软化温度

ST

>1500

半球温度

HT

>1500

弱气

还氛

原下

性测

流动温度

FT

>1500

二氧化硅

SiO2

%

47.18

三氧化二铁

Fe2O3

%

5.13

三氧化二铝

Al2O3

%

30.88

氧化钙

CaO

%

3.93

氧化镁

MgO

%

1.23

二氧化钛

TiO2

%

1.37

三氧化硫

SO3

%

4.17

氧化钾

K2O

%

0.90

氧化钠

Na2O

%

0.30

五氧化二磷

P2O5

%

0.50

五氧化二钒

V2O5

%

0.039

氧化锰

MnO2

%

0.036

哈式可磨性指数

HGI

72

2.2.5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2.2.5.1 本工程设置煤污水处理站 1 座,4 座转运站和 5 个胶带输送机通廊。

2.2.5.2 煤污水处理设备参数:2 套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单套额定处理

96

水量为

15m3/h。

2.2.5.3 煤污水处理设备使用寿命按 30 年设计,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24 小时工作制)

的要求,运行必须安全可靠。

2.2.5.4 煤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于室内,地面用水冲洗,室内较为潮湿。

2.2.5.5 工艺流程

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主要针对高浊度煤污水投入一体化单品药剂后,能

结成大而密实的絮凝体,以实现泥水快速分离,

把混合、絮凝、泥渣分离、污泥浓缩四者

集中在一起完成的设备;设备应具备灵活的可拓展性能,可通过辅助重介或通过功能性药剂

的使用,拓展设备的处理效果及指标要求,应具有高效的处理效率和污泥浓缩效率,设备能

实现对介质的两级回收功能,回收率≥

98%。设备混合时间≥10s,反应时间 >10min,可

以针对不同的水质和应用实现不同介质的投加,或无需投加的灵活性,满足不同水质不同处

理标准的要求。

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处理煤污水工艺流程图:

采用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为核心的完整工艺流程如下:

1)进水系统

本期工程设置

1 座煤水沉淀池(A 池 B 池二级串联),输煤系统冲洗污水排入煤水沉淀

池。沉淀池上设煤泥抓斗(不设刮泥机),出水侧布置煤水提升泵将沉淀后的煤污水送至一

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提升泵采用潜污泵形式。

2)由于本项目生产采购煤种复杂,每年秋冬季燃料中煤泥粉块比重较大,产生较多的

高浊度煤污水,常规煤水净化装置受进水浊度及处理量的影响,维持出水水质稳定比较困

难,无法满足生产现场需要。为实现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该系统的处理能

力及出水水质,

提高煤水沉淀池的沉淀效果,减轻进入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

统处理负担,在沉淀池

A 池和 B 池之间增加一台高效反应器,将 A 池中的难以沉淀的中上

部污水送入高效反应器加药搅拌后排入

B 池。高效反应器中设置高速搅拌器及药剂投加装

置,以确保药剂充分反应。

97

a.筒体:高效反应器筒体提供足够的反应时间,约 20-30min,容积≥ 6 m³,主体采

S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8 毫米,最小厚度需满足整体强度不变形。

b.高速搅拌器:搅拌器采用顶进式、双层浆液设计,转速最高可达 0-120rpm,确保了

药剂混合效果。

c.药剂投加装置:采用 SS304 材质,并辅助以防潮风机、防架桥振动以及料位开关。同

时,喂料螺旋采用碳钢喷涂特氟龙工艺,其表面光滑且坚实耐磨,特别适合输送粉剂物料及

含煤废水处理工况。

3)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

煤污水经泵送入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后,完成煤泥与水的分离。

煤污水首先进入药剂反应系统,与投加的药剂和回流的介质充分反应,药剂的投加在快

速搅拌器的作用下同污水中悬浮物快速混合,通过中和颗粒表面的负电荷使颗粒

“脱稳”,形

成小絮体;介质和形成的小絮体在快速搅拌器的作用下快速混合,并以介质为核心形成密度

更大、更重的絮体,以利于在一体化净化系统中的沉淀池中快速沉淀。

经过药剂和介质反应形成絮体的污水低速进入一体化净化系统中的澄清池,保证絮体不

发生破损,之后进入沉淀区,絮体在此区域沉淀至池底。沉淀区的上部装有斜管,主要作用

是导流,避免水流横向流动,减小横向流对沉淀效果的影响。在斜管分离区,细微的絮体在

斜管上进一步去除。澄清后的上清液达标排入清水回用系统。

一体化系统底部沉淀池为泥浆区,设置刮泥机,将泥浆刮至中心泥斗。中心泥斗中的泥

浆由泥浆泵部分回流至介质反应池,增加反应区泥浆浓度,提高药剂使用效率,减少药剂消

耗量,剩余部分进入煤泥缓存箱;回流过程中设置有两级磁性介质回收系统,确保磁性介质

的回收利用。

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包括了系统所需药剂投加系统,

根据处理水量水质的不同,

可通过加药系统调整达到稳定的处理效果。

4)煤泥处理系统

处理系统产生的泥水通过管道或地沟(由投标人选择)回流至煤水沉淀池

A 侧,如采

用地沟排水,盖板选用钢格栅,由投标人供货。

5)清水回用系统

处理系统的出水进入清水池,通过清水回用水泵回送至现场冲洗用水。

3. 专

用技术要求

3.1 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依照招标人提出的工艺系统形式、性能要求、技术参数等要求和使用条

件,选定满足要求的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装置,并提供相关规范。招标人不接受集

装箱式箱体供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装配图纸和外型照片。

98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装置的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指标必

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需对整体性能负责。实物与所提供的图纸相符,水质与检测报

告相符。

3)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装置的所有设备、装置、配电控制设备、以及相关

配件等的选材、制造和试验均须按相应国家标准生产,并应适用当地的气候条件,且应便于

维护,易损件应力求做到易于修理、易于更换。

4)系统设备首次调试、试运行、正式投运需要的药品药剂由投标人提供,药剂型号

MT-8579AD,数量 1000 公斤。

5)全部阀门应选用天津天电阀门、苏州纽威阀门、中核苏阀科技或同等品牌国标阀

门,全部水泵应选用辽宁奥腾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大连双龙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昕恒

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或相当水平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6)沉淀池高效反应器和撬装式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本体设备中的各箱体

(池)均采用

SS304 不锈钢制作,厚度≥8 毫米且需满足整体强度不变形;与水接触的安

装螺栓采用不锈钢材质;搅拌器轴和叶片采用

SS316 不锈钢;排泥泵材质为耐磨合金,其

它采用

Q235-B 钢材质制作,不接受集装箱式瓦楞板制造。箱体系统无泄漏、系统满载时

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进行密封性试验;不锈钢材质的各箱体(池)外表面清洁美化

处理(抛光或拉丝),整体协调美观

7)煤水处理站土建部分由招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负责提出沉淀池、清水池和各设

备的布置方案,提资给设计院完成整体设计。

8)系统进出水水质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参数

备注

1

处理水量

m3/h

额定处理能力不低于 30 最大处理能力不限制

2

进水水质情况

pH:

6.0~9.0

SS:

mg/L

5000~10000

3

出水水质控制指标

pH:

6.0~9.0

SS:

mg/L

≤10

浊度:

NTU

≤5

9)建、构筑物尺寸一览表:

序号

结构名称

单位

数量

尺寸(米)

备注

1

煤污水集中处理站

1

28×13

2

煤水沉淀池

1

20.5×4.7×5

AB 侧

3

清水池

1

16×3.6×5

99

3.2 性能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

3.2.1 煤污水调节系统:

1)来自生产现场的煤污水首先进入煤污水处理站内设置的煤水沉淀池,煤水沉淀池

采用室内地下布置,投标人负责提出沉淀池的布置方案并提供池内设备。

2)在煤污水沉淀池上安装 1 台煤泥抓,运行人员将根据积泥情况,利用煤泥抓将煤

泥抓取至煤水沉淀池旁边的煤泥卸载场地。煤污水沉淀池设高、中、低液位报警开关及连续

液位监视超声波液位计,以及配套导管阀门安装附件,由投标人提供。

3)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由投标人依据要求设计并供货)

1)参数:双梁,起重量 5t;跨度 LK=7.0m,起升高度 H=12m;行走距离 28 米,配 2t

吊钩

1.5m3 中型抓斗,抓斗开闭方向垂直于主梁;地面遥控操作,室内使用,抓取水下物

料,要求防水、防尘。参数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价格保持不变。

2)抓斗起重机结构及所有部件的设计必须能承受全部静荷载、动荷载、风荷载、由于

碰撞和牵引所引起的内外力,以及大车加速或减速引起的纵向和横向碰撞力。起重机的设计

应按《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考虑足够的扭转力作用,并应具有必要的防风抗滑、抗倾覆

稳定性。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设计允许在空载全速运行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不与

缓冲器碰撞。起重机结构型式除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劳动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

设备投运前必须具有安全使用证。

3)抓斗起重机采用四绳桥式,抓斗可在任意高度进行独立张开、闭合,并配备全套电

控设备(就地控制箱、操作手柄等)。行走轨道宽度需满足房间布置及沉淀池布置要求,行

走轨道长度需至少满足煤水沉淀池总长度,抓斗起重机可延行走轨道行走,且需满足煤水调

节沉淀池

A 和 B 侧任意一个位置均可抓泥。起重机行走固定端装有挡轨板,可以清除轨道

上的障碍物,并设置手动夹轨钳,运行时应能发出声音警示信号,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抓斗容积、起重机荷载等参数设计需满足工艺需求。

4)抓斗起重机应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时,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

工作表面必须紧密贴合,制动平稳,工作可靠,在制动闸失灵时,抓斗应在控制速度下起升

或降落,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

1.75 倍。每个运动部分都装有防逆转保护装置,

起升机构应设置超载限制器及自动复位式起升高度限位开关,当吊钩到达移动上下限时,起

升机构电机电路就被断开,所有大车、小车和起升机构末端均应分别设置可靠的橡胶缓冲器

和终点行程限位开关,以确保起重机在空载全速运行或失电时的安全。

5)所有转动部件均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并设有便于加注润滑油或油脂的装置,减速

机应有油位显示装置。起重机上使用的轴承均应具有不小于

8000 小时的工作寿命。减速机

应品质优良,如出现渗漏油情况投标人无偿更换,否则整机退货处理。

6)抓斗起重机采用优质高强度板材制造,须经喷丸预处理,保证达到 Sa2 1/2 级的标

100

准,底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应采用环氧树脂云母氧化铁漆,面漆应采用可复涂的聚

氨酯固化丙烯聚氨酯面漆。干漆膜总厚度为

300μm。外表面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可参照有

关规范及制造经验,并在设备出厂前一个月经需方确认。机上平台、走道、栏杆、护板等安

全设施设置要求按起重机有关标准和通用技术要求执行。

7)应有便于检修的钢制平台和便于人员上下的钢斜梯,按通用技术要求执行,由投标

人负责设计供货。

8)钢丝绳全部采用阻旋钢丝绳或压实股钢丝绳(俗称胡捻钢丝绳)。

9)投标人需在设计资料中提供轮压和轨道、预埋件最终设计要求;轨道、滑触线、二

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均由投标人配供。

4)LX 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由投标人依据要求设计并供货)

1)参数:起重量 5t;跨度 LK=3.5m,起升高度 H=9m;行走距离 28 米,配套欧式电

葫芦,地面遥控操作,室内使用,要求防水、防尘;参数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价格保

持不变。

2)起重机结构及所有部件的设计必须能承受全部静荷载、动荷载、风荷载、由于碰撞

和牵引所引起的内外力,以及大车加速或减速引起的纵向和横向碰撞力。起重机的设计应按

《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考虑足够的扭转力作用,并应具有必要的防风抗滑、抗倾覆稳定

性。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设计允许在空载全速运行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不与缓冲

器碰撞。起重机结构型式除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劳动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设

备投运前必须具有安全使用证。

3)起重机配备全套电控设备(就地控制箱、操作手柄等)。行走轨道宽度需满足房间

布置及设备检修要求,行走轨道长度需至少满足煤水处理各设备起吊作业要求。起重机荷载

等参数设计需满足工艺需求。

4)起重机应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时,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工作

表面必须紧密贴合,制动平稳,工作可靠,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

1.75 倍。起升机

构应设置超载限制器及自动复位式起升高度限位开关,当吊钩到达移动上下限时,起升机构

电机电路就被断开,所有大车、小车和起升机构末端均应分别设置可靠的橡胶缓冲器和终点

行程限位开关,以确保起重机在空载全速运行或失电时的安全。

5)所有转动部件均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并设有便于加注润滑油或油脂的装置,减速

机应有油位显示装置。起重机上使用的轴承均应具有不小于

8000 小时的工作寿命。减速机

应品质优良,如出现渗漏油情况投标人无偿更换,否则整机退货处理。

6)起重机采用优质高强度板材制造,须经喷丸预处理,保证达到 Sa2 1/2 级的标准,

底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应采用环氧树脂云母氧化铁漆,面漆应采用可复涂的聚氨酯

固化丙烯聚氨酯面漆。干漆膜总厚度为

300μm。外表面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可参照有关规

范及制造经验,并在设备出厂前一个月经需方确认。安全设施要求按起重机有关标准和通用

101

技术要求执行。

7)应有便于检修的钢制平台和便于人员上下的钢斜梯,按通用技术要求执行,由投标

人负责设计供货。

8)钢丝绳全部采用阻旋钢丝绳或压实股钢丝绳(俗称胡捻钢丝绳)。

9)投标人需在设计资料中提供轮压和轨道、预埋件最终设计要求;轨道、滑触线、二

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均由投标人配供。

5)抓斗起重机和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用郑州江河重工有限公司、河南豫桥重工机

械有限公司、合肥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或同级别产品,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

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3.2.2 煤污水提升泵、沉淀池高效反应器供水泵(由投标人依据要求设计并供货)

1)煤污水沉淀池 B 池的出水侧安装 3 台煤水提升泵,2 台运行,1 台备用,将煤污

水分别送至

2 套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设备入口。煤污水提升泵应采用潜污泵形式,

流量

20m³/h、扬程 26m,包含配套电机,有关电机的要求详见下面章节的要求。

2)煤污水提升泵应考虑全部运行时的运行工况,投标人应根据煤水系统的运行工况

确定煤污水提升泵的参数,同时要考虑煤水最大含固极限状态下也可以完成转运。

3)每台煤污水提升泵均应配备独立的方便吊装、更换、检修、检查的升降设备。

4)每台煤污水提升泵泵入口需配备用于独立控制、隔绝措施的带有手轮形式的手动

阀门。每台煤污水提升泵泵出口需配备独立控制、可独立隔绝措施、配合煤水调节沉淀池液

位高低逻辑联锁启停及远控、就地控制启停电动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电动阀门及电动执行

机构通过法兰、管道与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设备本体进水口连接,需满足撬装式一体

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2 套同时运行或 1 用 1 备或间断运行形式。

5)煤污水提升泵的启停与煤水沉淀池中的水位、煤污水提升泵出口电动门实现自动

连锁,高水位开两台泵,中水位开一台泵,低水位停泵。

6)煤水沉淀池设高、中、低液位报警开关及连续液位监视超声波液位计,以及配套

导管阀门安装附件。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配备合理数量、参数、型号的煤污水提升泵、手

动阀门、电动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管道、法兰、截止阀、逆止阀等设备及附件并提供相应

设计方案(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

3.2.3 一体化煤污水处理设备(由投标人依据要求设计并供货)

3.2.3.1 清扫煤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磁混凝沉降工艺,为 2

套一体化高集成度成套处理设备,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清水池储存,设备产生的泥水回到煤

水沉淀池

A 侧。

3.2.3.2 处理系统设计需满足 2 套同时运行或 1 用 1 备或间断运行形式。系统控制为自

动及手动两种方式,可实现自动控制,无需人员管理,能够连续运行,保证出水水质均匀,

并可连续监控。可根据进水水质、水量的变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水泵、加药、排泥、反洗等所

102

有有关设备,使出水水质达到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设备

清扫煤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本体设备、药剂

投加设备、反洗水泵、清水池的清水回用水泵、管道、手动阀门、电动阀门、执行机构以及

配电控制设备、控制柜及其内部所有设备、变频器、电动机、流量开关、流量计、液位开关、

液位计、在线浊度仪、压力表、变送器及其他附属设备等。

2)主体设备

每套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系统本体设备包括全部内部装置和附件:一体化设备步梯、

爬梯、作业平台;一体化设备内的阀门(手动、电动)、管道、管道支架、成套对接法兰、

螺栓、电缆、电缆槽盒等成品材料;一体化设备内的电磁流量计、压力表、调压阀等计量仪

表;一体化设备内的沉淀系统、澄清系统、排泥系统、加药系统、搅拌装置等分部设备采用

高集成度组装拼接的一体化撬装形式单体设备,为了后期方便保养检修,主要管道阀门需设

置在设备主体外围,全部管道阀门离地面高度≥

200 毫米,招标人不接受集装箱式面板设计

制造

3)一体化设备步梯、爬梯、作业平台

每套撬装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应有必要的人员检查、加药、检修的步梯通道、爬梯通道、

操作平台、作业平台及标识,步梯、爬梯、作业平台及栏杆等一律采用钢材质,净宽不应小

0.8m,其负载能力不小于 4000N/m2;每个平台至少装设 2 部易于达到的钢制扶梯,钢

梯坡度不应大于

45°,扶梯有足够的刚度并牢固装设,以防晃动,其安装位置既方便人员上

下,又不妨碍设备维修和材料搬运;平台台面和扶梯的踏板采用热镀锌钢格栅式材料,前沿

留护板,涂警示色;一切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安全防护栏杆和高度不小

100mm 的踢脚板(厚度不低于 3 毫米);本体箱体上部应为敞口形式且铺满稳固的热镀

锌钢格栅,四周设置无缺口形式的便于拆装的栏杆,通道平台需满足不存在人员坠落风险且

方便本体箱体内设备检修要求。平台扶梯的设计不低于《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

规 定 》(

DLGJ158 - 2001 ) 的 要 求 , 并 符 合 《 固 定 式 钢 斜 梯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

GB4053.2-2009)和《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2009)的相关规定。

4)加药系统

每套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应有独立的加药系统,药剂采用一体化单品药剂形

式。加药形式可采用介质分离器配套装置形式或螺旋给料机加药装置形式。系统设计需满足

不投入磁粉情况下,只投入药剂同时也能达到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出水水质要求。

加药系统的药剂箱容积大小应满足单套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连续运行

7 天

的用量,即加药周期间隔不小于一周。加药系统的药剂箱材质应采用不与药剂发生反应、耐

腐蚀、耐磨、耐压的金属材质且满足漏点缺陷情况下可焊接堵漏。

103

螺旋给料机加药装置的变频控制系统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5)沉淀系统

根据配套加药系统对应形式,每套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可采用混凝

反应系统、絮凝反应系统相结合形式也可采用多级折流沉淀形式。沉淀系统箱体采用

SS304

不锈钢材质,应无泄漏、系统满载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进行密封性试验。沉淀系统

应配备相同箱体数量的搅拌装置且保证每个箱体有独立的搅拌装置。

6)澄清系统

每套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可采用斜管沉淀配合底部刮泥机澄清方式,也可采

用多级折流板沉淀澄清方式。澄清系统应配备独立搅拌装置,箱体采用

SS304 不锈钢材质,

应无泄漏、系统满载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进行密封性试验。

采用斜管沉淀澄清方式箱体上方开口部分平台布置应满足方便斜管检修、更换的设计形

式,斜管的使用寿命至少达到

20 年以上。

采用多级折流板沉淀、澄清方式应至少采用三级折流形式,折流板的使用寿命至少达到

20 年以上。

刮泥机应满足底部刮泥装置设置对称四桁架结构的垂架刮泥臂,安装在垂架刮泥臂下的

有分段对数螺旋形污泥刮刀,刮板上配置有橡胶膜板,橡胶膜板的厚度为

10mm,在刮板下

可调节范围

30mm,具有较好的污泥收集效果,刮泥板装置具有足够的钢性,使污泥顺利刮

集至中心泥斗。

刮泥机中心驱动系统采用先进技术及配件,小功率,大输出驱动扭矩,运行平稳,无噪

音。中心支承采用四点接触球式内齿回转轴承,该支承既能承受较大的轴向力又能承受较大

的倾翻力矩,输出扭矩大于刮泥机所需要的扭矩的一倍以上,当刮泥机的工作扭矩超出减速

机的额定输出转矩时,减速机的过载保护装置能在瞬间切断电源。刮泥机驱动品牌应选用

SEW、FALK、DavidBrown 或同等品牌产品, 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

变更问题。

7)排泥系统

每套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可采用污泥回流泵排泥形式,也可采用三

级或四级电动阀门相配合排泥形式。排泥系统需配备反冲洗装置,利用回用水或补水以实现

定期稀释含泥量,冲洗排泥管道,避免排泥管道堵塞。

采用污泥回流泵排泥形式的泵选型应满足最大含泥量情况下的泥水顺利排放且不存在

堵泥、漏泥、滴水、漏水情况。

采用三级或四级电动阀门、执行机构相配合排泥形式的电动阀门、执行机构选型应符合

电气部分电动阀门品牌要求。

8)搅拌装置

投标人根据配套箱体沉淀系统、澄清系统的反应池池形,选择合适的桨叶形式,核算搅

104

拌机的功率(≥

1.5 倍负荷)。叶轮型式为叶片结构,无缠绕现象,电机功率满足搅拌机性

能要求。

搅拌机在额定负荷条件下运行的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

2 万小时,使用寿命 10 年以上。

当进水流量减少至

50%设计负荷时,设备仍能保证混合效果。设备在操作转速下运行平稳、

无振动。

叶轮在池中的位置能避开进出口水流的冲击,并能形成水体良好的上下环流,以达到快

速均匀混合的功能。搅拌轴的直线度公差

<0.1mm。搅拌轴与减速机的连接采用刚性联轴器。

搅拌轴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无断裂等情况发生。轴承为标准化产品,在最不利设计条件下

连续工作,所有轴承具有至少

10 万小时的使用寿命。齿轮箱的传动效率不低于 95%, 使用

非蜗轮蜗杆结构。齿轮箱可方便观查油位和加注润滑油、脂。所有接合面无任何泄露。电机

能在冲击荷载情况下运行,其额定功率大于混合搅拌机设计轴功率的

1.5 倍,为立式安装。

电机具有过电流保护等功能。搅拌轴及搅拌叶轮材质为

SS304。搅拌器电机及减速机应选用

SEW、FALK、DavidBrown 或同等品牌产品, 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

变更问题。

9)反冲洗系统

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须同时满足

2 套同时运行或 1 用 1 备或间断运行形式,根据系

统运行设备的间歇期,防止排泥管段泥浆沉淀结块,在排泥管道设置冲洗接口,利用清水回

用水泵输出的清扫水对排泥管段进行反冲洗,排空排泥管段泥浆。

10)介质回收:

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需同时具备磁粉和加砂混凝沉淀功能,磁粉回收不低于

95%、砂

的回收率不低于

90%(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技术路线说明)

3.2.4 清水贮存

每套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所处理达标后的清水,通过重力自流进清水池,清

水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整个煤污水处理站的占地面积不能突破建设场地用地尺

寸。投标人应考虑撬装式一体化煤污水处理系统的补水问题,清水池应配备补水系统。清水

池应配备连续液位监视及远传信号的超声波液位计,池内配备水位标尺。

清水池的上面安装清水回用水泵

2 台,1 台运行 1 台备用(每台水泵包含配套电机),

每台清水回用水泵出口配置一台压力变送器,共

2 台。每台水泵的技术参数暂定为:

Q=40m3/h,H=50m(具体选型依据最终设计为准且不产生额外设备购置费用)。清水回用

水泵采用无密封自控自吸泵,水泵出水接至招标人厂区输煤系统冲洗给水管网。有关电机的

要求详见下面章节的要求。

清水回用水泵采用变频控制系统,就地实现根据招标人冲洗给水管网的压力,通过变频

装置自动控制清水回用水泵的启停和调整水泵运转转速进行自动调节。从而实现冲洗给水管

网的恒压变量给水的目的,变频控制系统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有关变频控制系统的要求详见

105

下面章节的要求。

3.2.5 配套辅助设备要求

3.2.5.1 电气技术要求

1)投标人负责煤污水处理系统内全部电气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

配合验收以及与招标人电气系统之间的接口配合工作、土建提资等,接口以现场设备最后一

道电源柜或控制柜为分界,电源柜、控制柜及其就地设备、连接电缆的供货均由投标人负责,

最终以移交招标人投入商业运行为原则。

2)投标人负责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如下:变频器(变频控制柜)、就地电控柜(箱)、

电机、电缆(包括控制、保护信号、动力电缆、通讯电缆和装置性电缆等,电缆构筑物、防

火封堵、电缆附件、滑触线。

3)投标人统计煤污水处理系统所有电气设备负荷清单,并向设计院提资,配合设计

院完成

MCC 配电系统设计工作。

4)电气盘柜、电缆等电气设施要求编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需遵照招标人要

求执行,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设计联络会确定。

5)招标人负责就地低压开关柜的设计和供货。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电动机及其就

地配电箱、变频器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就配电柜和变频器柜的电气接线图资料。投

标人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当配电柜和变频器柜与设备一体安装时,电缆槽盒、保护硬管和

普利卡软管也由投标人提供。

6)招标人仅提供 AC380V 低压电源,接口为现场控制箱、电源箱、控制柜的电源开

关上口或进线开关接线端子。投标人应负责系统内电气接线、控制接线设计与供货以及应用

的动力、控制电缆的设计、供货。

7)电动机要求

电动机的设计、构造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若工艺系统要求变频调

速,则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采用变频电机。不得使用开启式电动机。

电动机的品牌,应相当于或高于上海电机厂、安徽皖南、六安江淮等品牌,产品最终选

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电动机散热风扇由电动机转轴直接驱动,不得另外增加风机(低压变频电机除外),联

轴器选用弹性膜片联轴器或弹性套柱销联轴器。

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拖动设备最大运行工况下所需轴功率的

105%,并满足拖动设

备各种工况所需的要求。

对于电动机旋转方向有规定要求的,必须设有永久性,明显的旋转方向标志。

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

GB/T 10068-2020《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

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标准。电动机的噪声在离机壳

1 米处小于 85dB(A)。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

106

值的

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

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2.2 倍。

室内交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54,室内潮湿环境和室外交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55,

直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44。电动机具有 F 级的绝缘,温升不超过 B 级绝缘使用的温升值。

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

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

因数为

0.8 以上,电动机效率的保证值不低于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和

GB 30254-2013 中《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 级能效标

准的节能电动机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可使用

2 级。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率。

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5%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

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电动机转子为鼠笼结构(特殊要求除外),应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转子

笼条应有防位移措施。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过电流时间不

少于

30 秒,而不变形或损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高压电动机不大于 6 倍额定电流,低压

电动机不大于

6.5 倍额定电流。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生有害

变形。电动机在热态下应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电动机轴承运行温度,滚动轴承不超过

80℃。电动机轴承采用耐磨轴承,使用寿命在 10

万小时以上。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引,端子

盒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

电缆。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电动机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而

不损坏。当电动机电源由正常电源向备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对备用电源,电动机残压可能

50%UN,相角差为 180 度,电动机能承受此转矩和电压力,假定电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

行。

容量在

30kW 以上的户外电动机和容量在 75kW 以上的户内电动机需装有空间加热器,

加热器电压为交流

380V。电动机停时自动起动加热器。加热器的设计应保证电动机在静止

状态时的电动机内部湿度在露点以上,加热器应安装在电机内部可以检查的地方。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3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 分钟;热态起动不少

2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107

电加热器应配置可调式温度控制器,电加热器的最高承受温度应为

250℃。

8) 配套就地控制箱要求

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

GB7251《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和控制设备》、DL∕

T516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相关的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

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业主

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

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板,采用双层门设计,门边具有导水槽。落地柜用

2.0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

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

600mm 的用 2.0mm 厚不锈钢板、小于 600mm 的用 1.5mm

厚不锈钢板制做。二层底板需用

2mm 厚不锈板。

就地箱

(柜)应电缆下进出线。

二层底板与箱体、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

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

30mm。门与控制箱箱体之间必须连接有接地线。

照明箱采用按锁

,其余箱、柜采用通用锁,每把锁配两把钥匙。

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

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

连接。

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

3mm 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40×4 镀锌扁钢,两端各长出

箱体

15cm。箱体板厚大于 3mm 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下两端各焊(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

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一根

--40×4 镀锌扁钢,超出箱体 15cm。暗装箱左、右两侧

的中间上下各

10cm 处各敷设一根 L40×4×50 角钢(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

箱体、柜体型号由投标人列出清单供业主确定。

所有落地配电柜均须配

10#基础槽钢,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一致(多台柜

并列时

10#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

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一致。

动力照明配电箱内,地排、零排、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接地螺栓,不小于

M10,镀

锌螺栓,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

就地箱

(柜)防护等级为 IP54,输煤系统为 IP56。

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排等选用与低压开关柜同型号产品,品牌相当于或高于施

耐德、

ABB、西门子品牌。双电源断路器投标人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如进、出线

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

CCC 认证证书及 CCC

108

试验报告)

。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配电箱、柜内的空开、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保护器、指示灯、

按钮、旋转开关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不得

使用白纸打字或写字后粘贴的形式。如:若

1 号污水提升泵的电源空开为 QF1,则在电源空

开处粘贴:

QF1 1 号污水提升泵电源开关。

控制箱内所有元器件的安装,应优先使用导轨安装,若导轨无法安装,则应采用箱体自

带螺纹孔等安装方式,不得采用在背板打孔,背板后侧附螺母的安装方式。必须保证在不拆

除背板的前提下,能任意更换所有的元器件。

端子排的选用与安装位置应与对应线径匹配,尤其是一次动力部分,要考虑动力电缆的

接线问题,一是防止出现电缆压接铜鼻子后无法接入端子排的问题,二是防止端子排与周边

距离小于电缆拐弯半径,使得电缆接线困难问题。

就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

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控制箱内各个电气元器件、仪表等应符合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各元器件优先使用

C45 导轨安装,若必须采用其他安装方式,则必须保证在不拆背板

的前提下,可直接更换元件。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

线槽内,并卡固在板后或柜内安装架处,配线应留适当长度。

一次部分线径根据负荷选取,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其中

L1:黄色;L2:绿色;L3:

红色;

N:蓝色;PE:黄绿相间色。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裸露部分均喷黑漆,贴

色标。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配电箱、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

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塑壳断路器相间必须由绝缘隔板。配电箱、柜内

N 线、PE 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导线不得盘成弹簧状。

PE 线用 BVR 线,线径选择按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E 线不

得串接,与活动部件连接的

PE 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穿透明塑料管,同一接地端子

最多只能压一根

PE 线,PE 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加套管编序,并与图纸保持一致。二次部分线径应不低于

2.5

平方毫米,终端须采用线鼻压接,并做好搪锡。

控制箱内的各种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元件,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

垂直安装,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电源。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套。

箱体二层板与箱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体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

够的配线空间。配电箱、柜的箱体、二层板、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

计编号(箱体、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柜编号)

,暗装配电箱箱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

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柜及配电回路,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

109

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等截面的导线(

6 平方毫米以下)一个端子

上最多只能压两根。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配电箱及相关附件顺利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

检站等单位验收。

9)电缆要求

动力电缆必须采用

ZC-YJV22 带铠阻燃电缆,两端连接设备均是投标人供货的设备之间

的电缆(配电箱与设备一体安装时,提供配套的保护管或槽盒、保护管接头等)由投标人设

计并供货,一端连接设备属投标人供货设备的电缆由招标人设计并供货,投标人向招标人提

供相关资料(容量、额定电压要求、接口位置)以便招标人规划电缆通道。

10)对低压变频器的要求

低压变频器采用优质品牌,相当于或高于

ABB、施耐德、西门子品牌,以最高价计入

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认总价不变。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额定功率

放大一档选取。

变频装置能接受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信号和

故障报警信号。变频装置同

DCS 的接口采用硬接线方式,不采用通信的方式控制。

变频调速装置应提供下列输入、输出信号

(但不限于):

1) 输入信号:

数字量输入信号(至少

6 组,外部为无源干接点输入):如启动、停止、远方就地切换

信号、复位信号等;

模拟量输入信号(至少

2 组,外部输入 DC4-20mA):转速给定信号。

2) 输出信号:

数字量无源接点输出信号(至少

3 组,可通过参数定义):如准备就绪、传动运行、传

动报警、传动故障、设备自身故障和远方就地位置等。

模拟量反馈信号(至少

2 组,输出 DC4-20mA,可通过参数定义):如运行电流反馈信

号、转速反馈信号、频率反馈信号等。

变频器应具备标量控制、矢量控制功能,矢量控制功能在进行电动机辨识时,可在不拆

除电动机负荷的前提下直接辨识。

系统电压波动范围为

±10%,频率范围 48.5HZ~51.5HZ,变频器应能满足在此波动范围

内正常运行。

变频器在调速范围内对电网的功率因素不低于

0.98(基波),无需功率补偿装置。变频调

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变频器还应满足

“GB/T13926 工 业 过 程 测 量 和 控 制 装 置 的 电 磁 兼 容 性 ”D 的 要 求 , “GB/T14598.9 、

GB/T14598.10、GB/T14598.13、GB/T14598.14”等有关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变频器在额定

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距离变频器 1 米的任何方向上,噪音指标不大于 75dB。变频调速

110

器开环静态速度精度不低于电机滑差的

10%,开环动态精度小于 0.4 秒,为提高控制精度,

转矩阶跃响应时间小于

10ms。变频器的电路板必须有涂层保护。变频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1。变频器应具备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过载、输出接地、输出短路等保护功

能。

变频器应具备自动追踪的功能,即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

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

停止控制。

变频器应具备限流、限幅功能,将最大电流限制在

1.0~1.1 倍额定值。

变频器应具备自启动功能,即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

要求。

变频器操作面板应具备中文功能,菜单结构合理、清晰。

变频器寿命为

15 年以上,质保期为 1 年(调试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对变

频器出现的任何故障投标人免费予以修复(包括人工费、更换的元器件及差旅费等)。超出

质保期,投标人负责设备故障确认,并协助进行故障处理。

11) 对低压变频器柜的要求

变频器控制箱设计合理,变频器安装后,四周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散热。柜体的下部设

进风口,进风口应设有滤网,箱体外部设挡水沿,防止水从滤网处进入控制箱。控制箱上部,

在进风口的另一侧设出风口,出风口应冷却风扇并设滤网,冷却风扇与变频器联动,即变频

器启动后,联锁启动冷却风扇;变频器停止运行后,联锁停冷却风扇。冷却风扇的选用应按

照变频器发热量计算,满足散热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结构图,并说明

对变频器冷却效果的合理性。

变频器控制箱材质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不锈钢(表面亚光处理),双层门结构,

门边设导水沿,外层门应设钢化玻璃窗,可在不打开柜门的前提下,观察到安装于内层门上

的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的元器件状态。变频器控制箱柜门、内柜门采用优质门锁,同时

可在不用钥匙的前提下打开、关闭。防护等级为

IP56。

变频器控制箱内盘门上应设置有按钮、指示灯、远近控切换手闸、频率调节旋钮等元器

件,与控制箱内各元件的跨门连接必须使用软芯线,线束外使用缠绕带防护,防止开关门时

造成磨损。按钮、指示灯应为红色为启动或运行,绿色为停止。

变频器控制箱内电气一次、二次元器件应采用优质品牌元器件。品牌相当于或高于施耐

德、

ABB、西门子品牌。柜内电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

电流有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变频器输出至电动机侧应设置断路器进行隔离,以便运行人员测量电机绝缘。

变频器与负载电动机必须为一拖一方式,禁止一台变频器控制两台或多台电动机,每台

变频器安装在独立变频器柜内。

111

变频柜控制箱的接线端子排应采用知名品牌,品牌相当于或高于魏德米勒、

PHOENIX、

ABB 品牌,动力端子不同相之间至少隔 1 个空端子,动力端子与控制端子至少间隔 2 个空

端子。端子排应至少留有

10 个以上的备用端子。

变频器控制箱外层门处设有不锈钢标示牌,标明控制柜名称及

KKS 编码。

变频器控制箱就地靠墙落地安装,设有专用的接地螺栓,不得采用结构紧固螺栓作为接

地螺栓之用。

提供变频器控制箱控制系统配置图,端子排接线图、控制原理图、电气布置接线图、接

地要求和电源系统图等,并提供上述

Auto CAD 电子版图纸,不得提供未授权版、密码版、

教育版,也不得只提供端子接线图而无原理图。

变频器控制箱可实现就地控制和远方

DCS 控制功能。远近控切换开关切就地后,可在

控制箱处通过按钮控制启停;切远方时,可接受

DCS 远方的启停指令信号(DCS 远方信号

为无源常开脉冲干接点)控制启停。控制箱要具有数字量、模拟量输入、输出功能:

<1>数字量输入功能:可接受 DCS 来的无源常开脉冲干接点信号,用于分别实现变频器

的启动和停止或其他辅助功能。

<2>模拟量输入功能:可接受 DCS 来的模拟量 DC4-20mA 信号,用以作为变频器的频

率给定,从而实现调速。

<3>数字量输出功能:数字量反馈为无源干接点,引至控制箱端子排,可反馈远近控状

态、运行状态、停止状态、故障状态、变频准备好状态等。

<4>模拟量输出功能:模拟量反馈为 DC4-20mA,引至端子排,可反馈电流信号、脉冲

干接点。

变频器控制箱采用下进下出方式,进出现采用不锈钢蛇皮管及卡头固定安装,进线处做

好密封。

各元器件优先使用

C45 导轨安装,若必须采用其他安装方式,则必须保证在不拆背板

的前提下,可直接更换元件。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

线槽内,并卡固在板后或柜内安装架处,配线应留适当长度。

一次部分线径根据负荷选取,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其中

L1:黄色;L2:绿色;L3:

红色;

N:蓝色;PE:黄绿相间色。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裸露部分均喷黑漆,贴

色标。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配电箱、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

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塑壳断路器相间必须由绝缘隔板。配电箱、柜内

N 线、PE 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导线不得盘成弹簧状。

PE 线用 BVR 线,线径选择按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E 线不

得串接,与活动部件连接的

PE 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穿透明塑料管,同一接地端子

最多只能压一根

PE 线,PE 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加套管编序,并与图纸保持一致。二次部分线径应不低于

2.5

112

平方毫米,终端须采用线鼻压接,并做好搪锡。

控制箱内的各种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元件,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

垂直安装,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电源。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套。

变频器至电动机之间连接电缆允许敷设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所选变频器供货厂商要求。

3.2.5.2 控制部分要求

1)控制系统将作为全厂煤控制点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它通过安装在输煤综合楼的全

厂输煤控制系统的远程站。煤污水处理主设备本体控制设备及所有仪表由投标人负责成套提

供。含煤污水处理系统将作为输煤程控系统的一部分,按无人值班原则进行设计,就地不设

PLC。采用远方程序控制和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式,通过远方/就地切换开关进行远方

程控和就地控制的切换,正常工况采用远方程控,通过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操作员站完成

对主设备的启停,设备状态和工艺参数的监视,异常工况的报警,事故工况的联锁保护。仅

在检修调试时采用就地控制。

2)煤污水处理装置本体仪表及控制设备将随主设备供货,应满足有关设计技术规定

的要求,由于工作环境较为潮湿,投标人提供的仪表控制柜及其相关设备要选用进口产品,

对于控制箱表面要经过防腐处理,控制箱内部要有防潮措施。

3)投标人应提供煤污水处理装置内测量仪表、就地仪表控制箱及就地控制箱等控制

设备,所供设备密封性要良好,防潮防腐蚀。根据含煤污水处理系统的要求设置必要的流量

表、压力表、液位计、在线浊度仪(出水水质监测)等(如沉淀池、溶药箱中应设液位变送

器)

,所有表计适用于相应的介质。

4) 变送器:外接负载电阻最少为 500 欧姆。变送器的最低性能如下:

准确性:校准量程的正负

0.1%,包括线性、迟滞性和再现性的综合影响。

测量精度

≥+0.075%

稳定性:

≤0.125%(满量程)/12 个月,且有 5 年以上的稳定性。

温度影响系数:

≤0.1%(满量程)/10℃。

再现性:校准量程的正负

0.05%。

量程比

≥100:1

温度漂移:零点

≤+0.8%/50O℃

总量

≤+1%/50O℃

电源影响

≤+0.005%/V

静压影响

≤+0.1%/10Kg

变送器选用

ROSEMOUNT 3051S、EJA、西门子或同等质量产品,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5) 投标人提供的变频器应布置在设备就地控制箱内,箱上应设有对设备进行就地

控制的控制按钮和设备状态信号灯。应设有就地控制

/远方控制的切换功能和就地/远方指示

113

信号。

6) 投标人提供的就地仪表控制箱内应装有测量仪表的转换单元及所有仪表的配电

装置。所有测量仪表的输出模拟量信号均应先引至就地仪表控制箱内再送

DCS,送 DCS 系

统的信号在就地仪表箱内应有隔离器或者带保险的隔离端子。

7) 投标人提供的每个箱(柜)均应能接受一路 380V/220VAC 三相四线制电源,系

统若需要的其它等级的电源时,应自配电源转换器。配电箱内应留有适量的备用回路,就地

仪表控制箱内还应留有适量的

220VAC 备用回路。

8)投标人提供电源柜,所供的电源柜机柜尺寸暂定为 2200X800X600mm(高×宽×

深),色标将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仅提供电源为:

380VAC\220VAC、50HZ 三相四线制总

电源。投标人电源柜向系统内的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供电;当投标人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

源时,应自配变压器(电动阀门执行机构的电源由

MCC 统一提供,投标人应将电源等级及

容量在电负荷表中提资)

9)室内所有箱(柜)的防护等级为 IP54,控制箱(柜)内部应设有照明和检修电源

插座,配电箱设有对主设备进行就地控制的控制按钮和信号指示灯。所供箱(柜)的色标将

由招标人提供。

10)所有箱(柜)内的强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内部应设有屏蔽端子,并

应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端子选型与电气专业要求一致,且每个端子只能接一颗线,如需短

接应该采用桥接片,不得用跨线短接。箱(柜)均为不锈钢喷塑,门板厚度不小于

2.5mm。

11)投标人应提供所有箱(柜)的内部线缆和仪表预制电缆及煤水系统内由投标人

供货的设备间的联系电缆,并负责安装接线,投标人所选电缆必须能够满足在潮湿的环境中

长期使用,应选用耐腐蚀性能的电缆。投标人应负责全部控制系统的工程设计和安装设计

(包括就地一次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电缆及安装接线设计)。投标人应负责包括一次仪表在内

的全部控制设备、安装材料的供货(含煤泥水控制系统全部的预制电缆)。招标人负责就地

控制室及控制柜的布置。投标人和招标人设计分界点为电控箱端子排。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箱(柜)的内部线缆和仪表预制电缆,并负责安装接线,投标人所选

电缆必须能够满足在潮湿的环境中长期使用,应选用耐腐蚀性能的电缆。

12)投标人应提供所有箱(柜)的内部电气元件(包括空气开关、继电器、指示灯、

按钮、接线端子等)选型与电气专业要求一致。

13)投标人应配套提供测量仪表:其中液位仪表选用就地磁翻版液位计及远传信号

的进口超声波液位计,超声波液位计按照

E+H 、ROSEMOUNT、VEGA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选择。浊度计按照哈希、

E+H、SWAN 或同质量品牌选择;排水流量测量仪表采用电磁流量

,电磁流量计按照 E+H、Siemens、ROSEMOUNT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选择。所有测量仪表

的精度应不低于

0.5%。用于远传的开关量参数,应选用进口过程开关,接点数量满足控制

要求,接点容量应为:

220VAC,3A;110VDC,1A;就地压力、温度等指示仪表其精度等

114

级不低于

1.5 级。

14)所供仪表和监测设备应在大型火电机组上有成功应用经验,适合电站特点;并

且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可靠性高、性能

/价格比好。投标人所供的仪表及检测元件必须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符合监视控制系统的要求。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

并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的有关要求。用于远传的开关

量参数或状态参数,应选用过程开关和位置开关(采用进口)

,接点数量满足控制要求。

保证仪表和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对于一些仪表设备,在安装位置处需要装设防护设施,

此防护设施应由投标人负责。在安装调试中,投标人应负责指导安装。

15)所有仪表应按需要完整地配备一、二次仪表阀或其它取样装置及就地接线盒等。

16)测量仪表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

例如:

压力:

MPa;

流量:

m3/h;

液位:

mm。

17)投标人所供的仪表、控制设备的型号和生产厂家应由招标人确认。

18)就地压力表表盘选用 100mm,精度 1.6 级,就地温度显示采用双金属温度计(万

向型,可抽芯式),同时配供所有配供仪表的安装附件如不锈钢仪表阀门和不锈钢管及接头

等。配供的就地表表盘涂有颜色标识环:将表盘全量程分六等份,

0-1/6 为红色,1/6-1/3

为黄色,

1/3-2/3 为绿色,2/3-5/6 为黄色,5/6-1 为红色。就地温度计采用万向型可抽芯

双金属温度计,禁止使用水银温度计。对于泵出口需要防振压力表。所有显示仪表刻度单位

应符合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制(

SI)。加药系统压力表应采用耐腐蚀型隔膜式压力表,表

壳采用耐腐蚀塑料

PP 材质。压力表的选型应按药品的腐蚀特点选择;泵出口的压力表应设

置一体化阻尼器(缓冲器),并选用耐震型隔膜式压力表。压力表、温度表投标人按照上海

自动化仪表厂、沈阳宇光系列、重庆川仪同等质量产品选择。

19)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

1)投标人应完成煤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的所有测量仪表及控制设备设计,并配套提

供所需除

DCS 控制系统之外的所有测量仪表及控制设备。所供的仪表控制设备的选型和生

产厂均应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必须提供控制逻辑说明,无偿配合

DCS 厂家进行逻辑组态。

对整个系统控制逻辑负责。

2)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应包括:测量仪表、电动阀门电动装置、加药泵变频器、风机及

污水泵配电箱、电动门及中间水泵配电箱、就地仪表控制箱及加药装置就地控制箱等控制设

备、投标人所供设备间的联系电缆。并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等内容。

3)投标人应提供煤污水处理系统所有控制启停逻辑与连锁保护框图,并配合 DCS 供货

商完成整个系统的调试工作。

115

4) 投标人应负责全部控制系统的工程设计和安装设计(包括就地一次仪表和控制设

备的安装接线设计)

。投标人应负责包括一次仪表在内的全部控制设备、安装材料的供货(含

煤污水处理装置全部的预制电缆)。投标人和招标人控制部分设计分界点在箱(柜

0020

vvxxx)及就地接线盒的端子排处。

5)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明确控制阀的形式、电压等级、容量以及限位开关的形式、

接点数量、电控柜的电源容量要求、进线型式、外形尺寸,各控制系统的电源容量要求;初

I/O 清单;初步 PI&D 图。

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初步

I/O 点,准确数量在详细施工图阶段确定:

型式

AI (

4~20mA)

AO(

4~20mA)

RTD (

Pt100)

PI

DI

DO

SOE

小计

合计

备注:不包括备用点数量。对于泵类对象按

2 个 DO 点 4 个 DI 点统计;电磁阀按 2 个

DO 点 2 个 DI 点统计;变频器类对象按 2 个 DO 点、4 个 DI 点、1 个 AO 点、1 个 AI 点统

计计;电动门类对象按

2 个 DO 点、2 个 DI 点计;各液位信号、电机电流按 4~20mA 信号

统计,温度信号按

Pt100 统计。在技术协议签订后,应提供下列正式资料:

1

工艺系统图

6

控制启停逻辑与连锁保护框图

2

I/O 清单

7

控制说明书

3

仪表设备清单

8

电控箱电气原理接线图

4

CRT 操作画面

9

电控箱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接

线图

5

原理图

10

电缆联系图及电缆清册

20)投标人提供的煤污水处理的整套登记表和控制设备应满足就地及远方启/停控制、

正常运行监视及事故处理的要求。

116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撬装式煤污水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

2

单套额定处理水量为

15m3/h,

最大处理量不限

1.1

加药系统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1.2

沉淀系统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1.3

澄清系统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1.4

排泥系统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1.5

搅拌装置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1.6

步梯、爬梯、作业平台

2

每台设备本体配置一套

2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含供水泵、加药、搅拌等全套部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1

采用潜污泵(配升降设备)

,参数由投

标人与高效反应器同步设计

3

清水回用水泵(含电机)

Q=40m3/h,H=50m,N=15Kw,U=380V

2

采用无密封自控自吸泵,变频控制

4

沉淀池污水提升泵

Q=20m3/h,H=26m,N=7.5Kw,U=380V

3

采用潜污泵(配独立升降设备)

5

电气部件

1

5.1

电动机

1

采用三相鼠笼型封闭式电动机,若有变频

11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需要,应使用变频专用电机

5.2

控制柜(包含所有内部设备及变频器柜所有内部设备)

1

6

控制部件

1

6.1

流量表、液位计

1

6.2

变送器

1

6.3

压力表、温度表

1

6.4

在线浊度仪

2

每套撬装一体化设备配置

1

6.5

一、二次仪表阀或其它取样装置及就地接线盒、就地仪表控制箱

1

7

手动阀门、电动阀门(含执行机构)

1

8

润滑油、润滑脂

1

9

泥水输送(管道或地沟)

1

仅限煤水处理站内,由投标人明确,如采用地沟形式需供货钢格栅

10

安装附件(电缆、槽盒、法兰、管道、支架、螺栓等)

1

11

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补漆)

1

12

调试、生产所需药剂

型号MT-8579AD

Kg

1000

13

手动法兰闸阀

Z41H-16 型DN125,PN=1.6MPa,带配对法兰及连接件

6

煤水处理站外部清扫水系统管路用

118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4

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

双梁、

起重量

5t;

跨度

LK=7.0m,

起升高度H=12m;行走距离

28 米;

2t 吊钩及

1.5m3 中型抓斗,抓斗开闭方向垂直于主梁;地面遥控操作。

1

含轨道、滑触线、二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

15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起重量

5t;跨

LK=3.5m,

起升高度H=9m;行走距离

28 米;配

套欧式电葫芦,地面遥控操作。

1

含轨道、滑触线、二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煤污水提升泵

1

2

加药系统搅拌减速器

1

SEW

3

沉淀系统搅拌减速器

1

SEW

4

澄清系统搅拌减速器

1

SEW

5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搅

拌减速器

1

SEW

6

回用水泵变频器

1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19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120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121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填写下列规范表,但不限于此(需添加的技术参数在表后添加)

1、系统内水泵主要技术参数

参数

单位

水泵参数

水泵名称

煤污水提升泵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供水泵

清水回用水泵(变频)

投标人补充系统中所需的其它水泵…

数量

3

1

2

型式

潜污泵

潜污泵

WFB 无密封自控自吸泵

型号

设计流量

m3/h

20 m3/h

15m3/h

40 m3/h

设计扬程

m

26m

15m

50m

水泵效率

%

122

参数

单位

水泵参数

水泵名称

煤污水提升泵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供水泵

清水回用水泵(变频)

投标人补充系统中所需的其它水泵…

数量

3

1

2

必需汽蚀余量

m

水泵转速

r/min

轴功率

kW

允许吸深

m

进口口径

mm

出口口径

mm

水泵总重(含电机)

kg

电机参数

电动机型式

电动机型号

额定功率

kW

7.5 kW

15 kW

额定电压

V

380V

380V

额定电流

A

额定频率

Hz

同步转速

r/min

绝缘等级

防护等级

冷却方式

接线方式

转动惯量

kg.m2

转子重量

kg

电动机总重

kg

轴承型式

启动电流倍数

启动转矩倍数

123

参数

单位

水泵参数

水泵名称

煤污水提升泵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供水泵

清水回用水泵(变频)

投标人补充系统中所需的其它水泵…

数量

3

1

2

最大转矩倍数

振动

mm/s

噪音

db

其它要求

参数由投标人与高效反应器同步设计

4、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技术参数表(由投标人填写补充)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撬装式煤污水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备

2

2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含供水泵等全套部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1

3

电气部件

1

4

控制部件

(1)流量表、液位计

1

(2)变送器

1

(3)压力表、温度表

1

(4)在线浊度仪

2

每 套 一体 化 处理 设 备各 1 套

(5)

一、二次仪表阀或其它取样装置及就地接线盒、就地仪表控制箱

1

12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推荐的短名单清单

推荐的短名单清单(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减速器

SEW、FALK、DavidBrown

2

轴承

SKF、NSK、TIMKEN

3

辽宁奥腾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大连双龙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昕恒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4

阀门

天津天电阀门、苏州纽威阀门、中核苏阀科技

6

电 气 一 次元件

施耐德、

ABB、西门子

7

电动机

上海电机厂、安徽皖南、六安江淮等品牌。

8

流 量 表 、液位计

E+H 、 Siemens 、ROSEMOUNT 或 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

9

变送器

ROSEMOUNT 3051S、EJA 同等质量产品

10

压 力 表 、

上海自动化仪表厂、沈

12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温度表

阳宇光系列、重庆川仪同等质量产品

11

在 线 浊 度仪

哈希、

E+H、SWAN 或

同质量品牌

12

电 动 抓 斗桥 式 起 重机

郑州江河重工、河南豫桥重工、合肥春华起重机械

13

LX 型电动单 梁 悬 挂起重机

郑州江河重工、河南豫桥重工、合肥春华起重机械

技术附表 F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1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7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

煤设施建设项目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9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3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3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3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4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7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8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

获得荣誉时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

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2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输

煤设施建设项目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3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规

项目名

总容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

联系人

电话

签约合同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规

项目名

总容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

联系人

电话

签约合同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总设计说明

2)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流程图

3)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平断面布置图

4)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介绍说明

5)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工艺流程图

6)撬装式一体化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本体设备平断面图

15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

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5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2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公司“公转铁”厂内配套

煤设施建设项目含煤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3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4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关于货物品牌的说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列明、指出的货物品牌及型号

的,均指同等级及以上档次的货物品牌及型号的产品。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13%

随机备品备件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专用工具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安装调试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水质检测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合计

13%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13%

不计入总价

仅供招标人参考

报价有效期:

180 日

155

运输方式:汽运。

交货地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56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撬装式煤污水一体化二元高效除污净化处理设

2

单套额定处理水量为15m3/h,最大处理量不限

2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含供水泵、加药、搅拌等全套部件,

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1

采用潜污泵(配升降设备)

,参数由

投标人与高效反应器同步设计

3

清水回用水泵(含电机) 台

2

采用无密封自控自吸泵,变频控制

4

沉淀池污水提升泵

3

采用潜污泵(配独立升降设备)

5

电气部件

1

6

控制部件

1

7

手动阀门、电动阀门(含

执行机构)

1

8

润滑油、润滑脂

1

9

泥水输送(管道或地沟) 项

1

仅限煤水处理站内,由投标人明确,如采用地沟形式需供货钢格栅

10

安装附件(电缆、槽盒、法兰、管道、支架、螺栓

等)

1

11

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

补漆)

1

12

调试、生产所需

药剂

Kg

1000

13

手动法兰闸阀

6

煤水处理站外部清扫水

157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系统管路用

14

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

1

含轨道、滑触线、二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

15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1

含轨道、滑触线、二次预埋件和终端挡铁等全部安装部件。

备注:设备分项报价表之和等于设备价格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58

1.2.2.4 备品备件内容表(投标人免费提供,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煤污水提升

1

2

加药系统搅

拌减速器

1

3

沉淀系统搅

拌减速器

1

4

澄清系统搅

拌减速器

1

5

沉淀池高效反应器搅拌

减速器

1

6

回用水泵变

频器

1

1.2.2.5 专用工具内容表(投标人免费提供,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2.6 技术服务内容表(投标人免费提供,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159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