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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11
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
设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
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司
2025 年 12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 2026 年集控中心建设招标项
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设招标人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
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最终用户为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
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控中心
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1
2.2 建设地点:纪村水电站
2.3 建设规模:184MW
2.4 建设工期:6 个月
2.5 设备名称: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设
2.6 数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见通用机专用技术条件。
2.8 招标范围:(1)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器具等。
(
2)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及所有设备元器件的
配置、
制造、供货、软件测试及调试,以及相关的全部图纸资料的提供,完成
与其它供
货商的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设计、制造的协调工作以及数据通道的开
通工作。
(
3)完成全部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
的工作。
(
4)集控中心建设需第三方参与的程序开发及调试配合。(5)为完成本
集控中心建设需要的其它辅助材料及服务。
(6)其他。
2.9 交货地点:安徽省泾县城关镇纪村
9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含安装调试)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套 184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电站计算机监控系
统改造或建设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
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
2)投运证
明材料:用户证明
/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
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城关镇纪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邮编:
200063
联系人:魏含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eihanxing@cweme.com
12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式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送达邮编:
200000
送达联系人:魏含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
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应】中绑定每
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
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
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计算机监控系统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
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 2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4 分;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
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
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 15 分;5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2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9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 分;
39
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
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
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
“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2.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
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
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1.1 分为止。
2.2
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7 分,
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2.3
系统结构及配置
15
2.3.1
集控中心硬件配置及设备
选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异指标
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3 分。
2.3.2
网络的配置及设备选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异指标
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3 分。
2.3.3
厂站端硬件配置及设备选
择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5 分,按照差异指标
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3 分。
2.4
集控中心系统功能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25 分,按照差异指标
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2 分,最低得 15 分。
2.5
集控系统软件及功能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最优得 20 分,按照差异指标
数量排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2 分,最低得 12 分。
2.6
供货范围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2.7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提交所需的工厂设计图纸和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
最高得
5 分。
2.8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2.9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验收等)
10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有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0 分。
合计
100
41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7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50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1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52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53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54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55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56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57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58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59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0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注:补充需要的术语和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
1.1.2.3 卖方:
1.1.13.1 工程: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设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陈村、纪村厂
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62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万元,税率:
,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
的费用等。(注:根据范本品类修改)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注:0.3/0.3/0.35/0.0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0%作为到货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63
(
2)到货验收证明。
(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和并经甲方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5%作为初步验收。
(
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总结及验收合格证明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4 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 5%。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64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65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约金。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此设
备。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后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6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超过,15 天
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后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
达交货地之日起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67
10 履约保证金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
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11.5 集控中心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5 年。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68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69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
xxxxx(招标人营业地)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7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
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
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
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
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
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
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
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
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
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
2
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
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
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
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
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1805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 50063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L/T 321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厂内设备及系统通信技术规定
DL/T 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T 578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101 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822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DL/T 1009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
DL/T 1974
水电厂直流系统技术条件
DL/T 2289
抽水蓄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DL/T 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规程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NB/T 10878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NB/T 10879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NB/T 35004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
Q/DG 1-D019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导则发改委 2014 年第 14 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6]34 号文国能安全[2015]36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水电厂无人值班的托管规定 国电公司[2002]685 号文电网公司自动发电控制(AGC)技术规范电网公司自动电压控制(AVC)技术规范电网调度中心要求的其他通信规约其它有关的国家、国际标准和规范
1.2.6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其它有关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反事故措施规定及
其实施细则等,应严格执行。
3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
地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
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
生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性能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徽公司陈村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附属设
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1)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器具等。
(2)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及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配置、 制造、供货、软件测试及调试,以及相关的全部图纸资料的提供,完成与其它供 货商的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设计、制造的协调工作以及数据通道的开通工作。(3)完成全部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4)集控中心建设需第三方参与的程序开发及调试配合。(5)为完成本集控中心建设需要的其它辅助材料及服务。 (6)其他。
2.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
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2.4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
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2.5 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
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2.6 合同签订 1 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
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2.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
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2.8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
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2.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变化的要求时,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不加价。
2.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
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7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8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
3.9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10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3.11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
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5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
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
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
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I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I
数量
1
型式试验
√
2
工厂试验
√
3
出厂验收
试验
√
√
4
现场试验
√
√
√
√
6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I 点—现场复查、
抽检
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
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
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投标方应及时通知项目方派有关人员赴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具体项目、
时间和人数由双方另行商议、投标方应为参加工厂试验的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方便条件。但
在出厂前进行出厂验收和仿真试验,在出厂前 14 天通知项目方。
4.4.2 试验分型式试验、工厂试验、现场试验三大类。试验按有关国家标准和本技术条
款的规定进行。
4.4.3 集控中心系统必须通过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型式试验,并通过相应的鉴定,
投标人应提交有关的型式试验报告。
4.4.4 工厂试验和检验应在投标方工厂车间试验室内进行。工厂试验和检验应由投标方
负责,并提供试验报告。在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应分阶段进行,先完成系统的工厂试验,然后
再进行出厂验收。出厂验收试验应在完整的系统上进行,并应有完善的仿真设备或仿真程序
7
配合完成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检验。出厂验收试验应在项目方工程师目击下完成。
4.4.5 现场验收试验是由投标方与项目方在现场安装设备之后共同执行的试验,其目的
是检验系统的正确运行。现场验收试验由投标方负责,项目方参与。
4.4.6 投标方应提出产品的试验和检验计划。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名称、试验设备、试
验程序、试验接线图、空白试验纪录表格、试验工器具及其校正数据。验收试验计划文件必
须在验收工作开始前二个月提交给项目方工程师审定,未批准之前不能开始验收试验工作。
4.4.7 每一项试验完成后,应提交一份试验报告供项目方审阅,该报告应说明试验获得
的结果,包括任何失败的试验以及试验过程的描述。完整的出厂验收试验过程记录文件正本
应随设备一起提交给项目方。
4.4.8 如果验收试验过程记录表明设备不能满足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负责
修改和再试验直到满足合同要求为止,并应承担项目方工程师的验收延长期所有的费用。
4.5 型式试验
集控中心系统必须通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型式试验,并通过相应的鉴定,供货商应提
交有关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产品外观、软硬件配置及技术文件检查
绝缘电阻测试
介电强度试验
模拟量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测试
数字量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测试
计算量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测试
数据输出通道测试
控制功能测试
功率调节功能测试
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测试
8
自动电压控制功能测试
人机接口功能测试
系统时钟时钟同步及不同现地控制单元间的事件分辨率、雪崩处理能力测试
通信功能测试
应用软件编辑功能测试
系统自诊断及自恢复功能测试
实时性性能指标检查及测试
CPU 负荷率内存占有率磁盘使用率等性能指标测试
电源适应能力测试
抗扰度试验
环境试验
连续通电检验
长霉试验
盐雾试验
4.6 工厂试验
1)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应经过制造厂的标准产品试验和 DL/T822《水电厂计算机监控
系统试验规范》规定的试验检验,以明确计算机监控系统是否已达到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技术
指标。在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应分阶段进行,先完成系统的工厂试验,然后再进行出厂验收。
投标方应保持从工厂试验开始到试验完成全部试验记录,这些记录应分别由投标方负责试验
的人员和项目方代表签字。工厂试验记录应随设备提供,现场试验记录在现场完成。
2)工厂试验是由投标方在系统设备组装之后进行的系统性能和功能试验,以准备执行
出厂验收试验。工厂试验应由投标方执行系统的完整性检测,包括调试系统和试验过程的检
测,全部缺陷的记录和处理,出厂验收的准备等。在工厂试验期间,应执行所有硬件设备的
测试。
9
3)出厂验收试验是由投标方与项目方共同执行正规的出厂试验,其应证明整个系统功
能的操作和性能。
4.7 出厂验收要求
1)在正式的硬件出厂验收期间,项目方可进行设备抽样测试。对于软件出厂验收,系
统功能和性能应在符合系统的硬件仿真配置下得以稳定可靠运行,验收试验记录包括:
系统登录——从试验现场组装设备开始直至验收结束,投标方应进行每天的硬件活动登
录。登录内容包括设备的调整、删除、故障和修改。
设计变化记录——试验期间为解决试验缺陷由投标方按其管理经验建议设备规范的变
化及其内部处理的请求记录;此外还有由项目方代表批准的试验过程改变建议记录。
试验缺陷记录——由投标方提供完整格式的试验缺陷记录。
再试验记录——对试验期间有缺陷经过处理以后的重新试验的记录。
在试验现场应有下列随时可查的参考资料:
操作/维护手册;
安装手册;
系统硬件手册;
软件功能设计文件;
软件设计文件;
数据库点表;
验收试验计划;
工厂试验记录;
试验登记本。
2)出厂验收试验项目
控制单元硬件验收包括:
硬件组装和工厂试验记录及技术文件评审;
10
设备外观及接线检查;
配置检查;
诊断软件可用性;
安全地检查;
信号地检查;
接地绝缘检查;
通电检查;
直流电源输出电压检查;
电源功能检测;
手动/自动切换操作检查;
同期检查;
电气表计校验检查;
温度表计校验检查;
变送器校验检查;
模拟量通道校验检查;
跳闸输出检查;
抗干扰测试;
耐压检查;
其它检查。
厂站硬件验收包括:
硬件组装和工厂试验记录评审;
设备外观检查;
配置检查;
诊断软件可用性;
11
安全地检查;
信号地检查;
接地绝缘检查;
通电检查;
直流电源输出电压检查;
电源功能检测;
打印设备检验;
网络通信设备检验;
同步时钟检验;
功能模块检验;
抗干扰试验;
耐压检查。
软件功能及性能验收
显示器显示功能
显示调用方式;
显示屏调用;
单线图调用;
报表显示。
管理命令功能
登录和注销;
控制安全。
报警功能
报警产生与发布(包括电话语音报警);
报警等级修改;
12
报警汇总;
操作活动登录;
SOE 汇总;
报警历史记录。
操作员监控功能
设标志操作;
人工设点;
操作允许/禁止;
报警允许/禁止;
改变报警限值;
异常报警显示;
数字设备控制;
开限控制;
设点值控制;
机组开/停控制。
打印功能
各种报警报表打印;
操作记录打印;
报表打印;
画面和屏幕拷贝。
高级应用功能
联合控制功能检验;
AGC/AVC 功能检验;
单独设点控制检验。
13
数据显示功能
模拟量趋势曲线;
报告接口;
历史数据编辑;
历史数据处理。
系统服务管理功能
系统配置;
计算机时钟;
应用软件监视管理。
数据库实用程序
数据库生成;
数据库编辑;
画面编辑功能;
报表编辑;
系统性能测试。
LCU 软件测试
数据库编辑;
记录;
设点控制;
单台设备控制;
顺序控制;
双 CPU 切换;
SOE 时钟校正。
4.8 现场试验
14
1)概述
在系统设备交付现场后,投标方应监督指导安装承包商进行安装并指导项目方和安装承
包商对系统进行校正和测试,以证明整个系统的性能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a)现场验收试验过程文件由投标方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提交给项目方工程师审核批准。
b)现场验收试验应完成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的全面测试并证实系统性能稳定和可靠运行。
c)现场验收试验应完成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的全面测试并证实系统性能稳定和可靠运行。
d)现场验收试验过程中所有检测设备如项目方没有,则由投标方自带。
e)现场验收试验阶段设备损坏应由投标方无偿更换或修补。
f)现场验收试验不满足合同文件所规定要求时,投标方必须及时迅速完成修改工作。
对处理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投标方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2)现场验收阶段
a)初步验收:集控中心投运并经 30 日运行后进行。
c)试运行期:指合同设备部分或全部调试投运后至最终验收开始之间的时间。
d)最终验收:指合同设备全部投运(包括全部功能)后,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设
备进行的试验和验收。
e)离线检查及试验
主控级硬件安装及测试;
主控级软件安装及测试;
在线试验及检验
系统实时性测试
重载状况下数据采集;
多层窗口画面实时调用;
共享文件调用;
SOE 及网络节点时钟同步。
15
系统可靠性检验
重载状况下操作检验;
关键性故障检验;
冗余切换检验。
系统高级应用软件功能试验
自动发电控制;
自动电压控制;
安全稳定自动控制;
系统可利用率评估
按规定的统计校核时段,统计系统的无故障运行时间和故障停运时间,计算系统的可利
用率。
4.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10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
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
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16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
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技术表(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
容
计划人月
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
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
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序
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5.1.4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5.2 培训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5.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17
项目建设组织召开两次设计联络会,节点选在初步设计完成及设联调前,投标人应按照
项目进度要求,及时组织并做好会务安排。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图纸和资料卖方应在合同签定后按下列表中规定的天数内,提交所有图纸和资料,供设计审查及设
计联络会用,其中时间分别对应 2 次设计联络会提交资料的时间。
6.1.2 说明书1)概述卖方应对每项设备的工厂组装和试验、搬运和贮存、安装、运行和维修、以及现场检查、
初始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程序提交详尽的书面说明书,还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调节、监视等应用软件程序及流程逻辑图及说明书。说明书应在发货前提交给项目方,以便在实际的安装和运行之前,在现场能获得最终的经审查的文本,用来做好计划工作。
6.1.3 设备清单卖方应在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图纸时,
同时提交设备清单及设备清单软盘交项目方批准。
清单应包括本合同涉及的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厂名,以及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及型式试验报告、部件编号、额定值、性能特性和能使项目方得到备件所必需的其他有用资料。若有未经项目方批准的设备或元件时,卖方应承担可能对本设备退货的风险。
1)软件应提供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及编程终端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 U 盘和光盘。在合同设
备发货后 2 年内,软件的更新或功能增强均应无偿地提供给项目方。在此之后,应使项目方能以优惠的价格得到更新的软件。
6.1.4 安装进度表应提交安装进度表供项目方参考,该表应表明安装所需的估计时间、安装承包商所需的
人员工种及数量、工具的型号及数量。该进度表不得迟于本合同授予后 30 天提交。该进度表应包括现场安装、检查、调试、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所需的时间。
6.1.5 试验报告卖方应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最终试验报告的复制件装订本,包括集控中心系统试
运行、电气试验以及规定性能试验的最终报告。该报告应装订成册作为永久资料使用。
6.1.6 竣工档案图及说明书工程完成合同设备验收之前,卖方应提供全套完整的全尺寸的经证明质量、形式均优的
永久性的可供复制的底图作为竣工图,并提供现场变更的技术说明书。竣工图说明书应包括任何现场变更在内。另外,还应提供全部图纸及说明书的缩印本,包括一个表明图纸及说明书数量和图纸题目的索引,并应装订成册。卖方应向项目方提供竣工图的 U 盘和光盘及相应的图形支持软件。
6.2 电气图纸和说明书的特殊要求1)系统接线图图中应显示出设备与电源的连接,仪表、控制设备、元件及变送器的安装位置及代号,
以及上述设备间的电气连接(系统图中应有包括设备元器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的明细表及系统主要参数),系统各设备代号应按项目方要求进行编制。
2)安装接线图图中应显示控制设备各元件点与点间的连接(包括部件或模块的内部安装图),控制装
置和端子排应正确地表示在其相应位置上。端子排的一侧应清楚地标明外部接线的连接。安装接线图应注明所用电缆的型号、规格等参数。控制装置和端子排的标记应与原理接线图相对应。外接电缆有特别要求时应在图中说明。
3)盘面布置图应标明控制柜和开关板前安装的设备和铭牌,并在图上按比例画出。同时还应标明设备
名称、代号、规格、主要参数及数量等。设备代号应与系统结线图一致。应提供所有盘面设备和装置的清单,铭牌清单包括铭牌的尺寸和字体大小。卖方应在相应的图上注明铭牌的镌板,作为供审核图纸的一部分。
4)工厂组装和试验程序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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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备工厂组装和试验前,应提交列有所要做的每步检查细节的程序,以表明本招标文
件的要求已得到满足。工厂组装和试验程序应以表格形式提供,分项列出每个试验,并表示出设计的预期结果,并留出空白供组装和试验时填写实际观测结果。试验程序应包括所采用的试验值、可接受的最大(或最小)试验结果以及相应可接受的标准。如果工厂试验受到某种限制,则应给出充分解释,并经项目方认可。
5)搬运、装卸和贮存说明书应提交设备在现场搬运、装卸、贮存和保管时的详细说明书,并附有图解、图纸和重量
说明。
6)安装说明书卖方应向项目方提供设备安装的详细说明书及表示安装顺序的相应图纸的缩影复印件。
该说明书和图纸应包括设备安装期间应遵守的特殊注意事项等资料。
7)运行维护说明书a)卖方应提供详尽的运行和维修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括相应图纸的缩影复制件、相
应的部件一览表,所提供的全部设备的样本,还应包括运行、维修、拆卸或组装、以及订购更换部件时所必需或有用的资料。
b)运行和维修说明书内容应完整清晰,说明书中采用的术语和标记应与卖方图纸上采
用的一致。
c)运行和维修说明书应清楚地说明所供设备的工作原理、特点和电气控制操作要求,
并包括系统主要参数及全部的整定值。
d)运行维护说明书应按下列格式编制:8)集控系统运行、维护说明书6.3 现场检查、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程序9)卖方应该提交现场安装后设备检查、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的详细程序的手册,
并应包括有关图纸和说明。其内容应包括设备现场检查、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的操作和试验的详细的程序。
10)程序应以表格形式分项列出每项操作和试验,注明设计所预计的结果,并留出空
白以填写在调试和试验过程中的实际观察结果。
6.3 图纸审查1)项目方只对卖方图纸和技术文件做概要性审查,对任何性质的错误和疏忽、图纸或
说明中的偏差,或由此偏差而可能产生的与其它设备的配合问题,均由卖方负责。
2)以上各节对于图纸的有关要求,应同样地适用于提交供审查的设计数据、产品样本、
说明书、印制的技术规范、设计报告或任何其它类似的资料。
3)如果在安装期间发现卖方图纸中有错误,卖方应在图纸上标注修改内容,包括任何
认为必要的现场变更。该图纸应按上文所述重新提交供审查和记录。
4)如果在项目方批准后,卖方因修改设备或工艺需再修改图纸或文件,则在修改完成
后按相同程序将新的图纸或文件提交项目方审查。
项目方的任何审查、同意和签署并不免除卖方的任何责任。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清洁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7.2 油漆7.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国际灰色。7.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7.3 标志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
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
品标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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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包装标志7.4.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
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4.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
尺寸;长×宽×高。
7.5 装卸、运输与储存7.5.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7.5.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7.5.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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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1.1.1 提供集控中心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1.1.2 卖方应负责合同中集控中心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及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配置、制造、
供货、软件测试及调试,以及相关的全部图纸资料的提供,完成与其它供货商的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设计、制造的协调工作以及数据通道的开通工作。
1.1.3 该系统的现场安装、现场试验和交接验收的工作均由卖方提供,同时,卖方应对
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的记录。
1.1.4 本合同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所必须的零部件和材料、工器具及易损件等均属供货
范围。所有外购设备必须通过正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采购,并附上代理商的被授权书,进口产品还需附上国内销售代理证明书。
1.1.5 集控中心系统所用光缆、网络连接线缆、系统内的设备连接线缆、电源电缆和电
源插座板、安装调试用特殊或专用工具等均随监控系统一起供货。投标方供货的线缆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投标方应根据监控系统设计确定线缆型号规格,并根据设备布置确定最终线缆长度,并应报项目方批准,但价格不作调整。集控中心和各子站之间的通信接口对接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1.1.6 虽未在技术条款中特别提及,但确属一个完整、性能优良的监控系统所必需的,
或在监控系统运行实践中证明是消除缺陷所必需的任何零件和设施,亦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1.7 为共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改造过程中卖方应助买方对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
进行提炼和总结,形成科技产出,至少获 1 项专利授权及 2 篇论文,负责专利注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1.1.8 为满足集控中心建设需要,对纪村原载波楼进行部分适应性改造,改造土建及辅
助电气设备(含电缆桥架、蓄电池室防腐蚀处理、照明灯具、电缆桥架)采购、安装,该部分以固定总价方式包含在本招标报价内。
1.1.9 为满足系统功能,由第三方参与的程序开发配合工作包含在本招标报价内。1.1.10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
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含安装调试及验收)。
2 项目概况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陈村分公司)位于安徽省泾县,
电厂分两级开发,装机容量 18.4 万千瓦,是安徽省装机容量最大的常规水力发电公司。电厂设计年发电量 4.8 亿千瓦时,其中陈村站 3.15 亿千瓦时,纪村站 1.65 亿千瓦时。
陈村分公司一级陈村站,装机容量 3*5 万千瓦,距离泾县 42 公里。自 1997 年开始,
陈村站积极推进机组基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自动化改造。2001 年,全面完成陈村站机组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机组具备安徽省调机组远程启停及 AGC/AVC 功能。2024 年 4 月,陈村站完成新一轮监控系统改造,采用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最新 SC-2000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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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分公司二级纪村站,装机容量 2*1.7 万千瓦。距泾县城关 5 公里,利用陈村下游尾
水,通过 41 公里的青弋江灌区总干渠与青弋江河道之间的落差发电。2017 年,利用水利部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完成全站控制系统自动化改造。系统采用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H9000 系统。
纪村厂区建有 2.56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共 8 台 320kW 逆变器,经 2 台箱式变压器
(容量分别为 2000kVA 及 1250kVA)升压至 10kV,箱变高压侧采用 10kV 电缆并网至泾县供电公司赤滩变 10kV 双坑(118#)线路上。监控系统采用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ACS-5791 数据管理单元。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 2025 年水电提质增效重点工作要求》(生产
【2025】5 号),拟在大唐纪村电站通信楼建设大唐安徽公司陈村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对对陈村水电站、纪村水电站、陈村生态流量机组、纪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远程集中监视与控制,实现“远程集中监控、现场少人值班(少人值守)、区域检修维护、统一规范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提升电站综合管理水平。集控系统同时预留公司下属光伏电站及其他托管水电站接入的通信接口。
集控中心选址在大唐纪村电站通信楼(安徽省泾县城关镇纪村)。招标范围:(1)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器具等。
(2)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及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配置、 制造、供货、软件测试及调试,以及相关的全部图纸资料的提供,完成与其它供 货商的设备之间连接部分的设计、制造的协调工作以及数据通道的开通工作。(3)完成全部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4)集控中心建设需第三方参与的程序开发及调试配合。(5)为完成本集控中心建设需要的其它辅助材料及服务。 (6)其他。
3 专用技术要求3.1 基本规定承包人范围内的服务应完全满足《安徽公司陈村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设采购》的相关
技术要求,并且符合本工程既有初步设计报告及审查意见的结论要求。若因外部条件变化造成方案调整的,采购人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应充分评估并做出适应性方案调整。
承包人的方案必须充分满足业主的招标需求,满足大唐集团、当地电网的各项技术规定,
满足验收及审查部门的技术要求。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应无条件整改。
3.2 集控子站情况集控中心按照满足接入 2 个水电站(含一个生态流量机组)即陈村水电站、纪村水电
站、陈村生态流量机组,预留公司下属光伏电站及其他托管水电站接入的通信接口。
拟接入的子站如下:
表 1.3-1 拟接入子站统计表
序号
电站名称
装机容量(MW)
备注
1
陈村水电站
3×50
2
纪村水电站
2×17
3
陈村生态流量机组
3×3+3×0.5+0.4+0.63
4
纪村厂区分布式光伏
2.56
合计
198.09
集控中心拟接入以上项目,并在集控中心建成投运时同步接入以上项目。本次招标范围
包含子站接入设备的采购。
3.3 建设目标以安全、实用、先进和增效为导向,提出了建设以信息采集数字化、传输网络化、数据
分析软件化、生产运营智能化、决策分析科学化为基础的本质安全、高效可靠、绿色环保、技术领先的智能集控中心总体目标,实现提升各电站综合智慧管控方式、提水资源利用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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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利润效率等实际成果,为公司“建设国内一流的小型水电集控系统”目标提供先进技术支撑。
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主要技术路线,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智能水电站发展的战略目标,
践行公司创新驱动指导思想,全面应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优化部署现阶段技术成熟的智能应用功能,实现采集数字化、传输网络化、数据分析软件化、决策分析科学化的智能水电集控系统。
水电集控中心建成投运后,作为对公司所辖流域梯级水电站(陈村、纪村电站)集中运
行、控制和管理生产机构,应在满足水利枢纽和电网安全运行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流域梯级水电站安全、可靠、经济、高效集中控制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率,提升水能利用率、利用小时数等经济效益指标。
(1)集控中心建设目标集控中心作为电站的总体值班单位,承担受控水电站“主控室”的职能。主要职责为负
责下辖水电站、纪村厂区分布式光伏的远程实时监控、设备检修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水电站绩效的统计、分析和汇报,梯级调度控制。集控中心还可以按企业有关要求和标准将数据接入大唐集团上级数据中心。
集控系统主要管理对象为水轮发电机组、升压站、变压器、发电设备状态监测、环境监
测系统等。系统主要功能:
数据接入存储;数据统一风格展示;陈村站、纪村站远程监视和控制;水电厂自动发电
控制(AGC);梯调中心自动经济调度(EDC);水电站自动电压控制(AVC);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管理;水情测报;水工建筑物观测;电能量采集;安全防护及消防;工业电视监控;大屏幕显示;报表系统等。
(2)陈村、纪村水电站建设目标: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在各水电站建设集控子站端统一数据接入管理系统,具备多个主站转发功能,并且支持
SCADA 功能,支持故障情况下就地画面、告警功能。主要功能:
�水电站各子系统数据接入存储�一体化监视、控制功能�多目标数据转发�陈村、纪村水电站均与省调直接通信,各电站向省调的调度自动化系统传送各电站和
升压站的运行参数和信息数据。
电站实行少人值守的运行方式,所有接受到的电网调度指令均按转发至集控中心,在集
控中心实现集中控制,各电站值守人员只负责监视和巡视,仅在特殊情况下才进行必要的操作。
系统应高度可靠、冗余,在保证整个系统可靠性,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实时性和实
用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的开放性。
3.4 技术要求3.4.1 水电站子站技术要求3.4.1.1 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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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4-1 陈村水电站子站拓扑图
图 2.4-2 纪村水电站子站拓扑图
安全 I 区: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LCU 监控等系统。安全 II 区:保信子站、故障录波、PMU、电能计量装置、水情水调自动化系统、大坝
安全监测系统等。
安全 III 区:视频监控、行政电话等。通常情况,各场站电能表已接入各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后台内,通过集控远动可采集
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后台带时标电量数据,上送集控中心。
3.4.1.2 系统设备配置水电站子站端通过增加专用远动主机、数据采集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网络边界二次
安全防护设备及综合防护设备,将站端各业务子系统分区接入前置采集系统,实现数据接入存储、简式画面展示、接收控制指令、多目标数据转发功能。
3.4.1.2.1 数据采集服务器(1)数据采集及上送系统按照安全分区在安全 I 区、安全 II 区分别配置水电站专用数据采集服务器。作为通
讯接口设备,采集服务器用于收集子站各自动化子系统的数据,经规约转换后通过网络向上级集控中心传送。
(2)数据存储与断点续传要求现地历史数据库按照 7 天存储容量考虑数据存储,并具备自检功能,在通信终端
恢复时能自动建立连接并在 1 天内完成 7 天内的缓存数据。断点续传数据、实时数据,两者需采用各自独立的上送、处理机制,不能因断点续传影响实时数据的传送。
3.4.1.2.2 规约转换装置当采集服务器通信接口和规约转换功能不能满足现场子系统接入时,根据需要配置一台
规约转换装置,规约转换装置按照单机考虑。规约转换装置应可以实现串口-网口、串口-串口、网口-串口以及网口-网口之间的转换。可以实现子站内多种常见通讯规约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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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2,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3,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4、MODBUS,DNP3.0、OPC、IEC 61850 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规约扩展。
3.4.1.2.3 网络设备配置 9 台网络交换机用于安全 I 区、安全 II 区、安全 III 区设备通信组网,网络均按单
网设计,安全 I 区、安全 II 区使用双链路,子站配置 3 台路由器与专网相连。
3.4.1.2.4 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按照国能安全【2015】36 号文件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安全分区、网络专用、
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综合防护”的基本原则要求,部署安全防护措施。
(1)纵向边界防护:安全 I 区、安全 II 区数据通道两侧安装经国家认证的纵向加密装置。由于集控中心位于
纪村电站,故纪村子站本工程不再配置纵向加密装置。
(2)横向安全防护:生产控制大区 I/II 区之间配置横向防火墙,安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配置
正向/反向物理隔离装置。
(3)第三方边界防护:管理分区和公网之间经硬件防火墙防护。(4)其他安全防护:配置入侵检测装置、配置内网安全日志审计系统、防病毒系统等系统。3.4.1.3 系统功能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①数据采集与存储;②与多级集控中心的数据上传;③支持远方
控制命令的记录和查询;④支持多种通信协议的接入;⑤支持对通信状态的检查和监视;⑥支持转发信息的编辑与合成;⑦支持就地或远方的监视和维护;⑧支持热备用无缝切换;⑨支持自诊断。
3.4.1.3.1 水电站接口的主要规约1)与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采用远动通信规约(DL/T634.5101-2002、
DL/T634.5104-2009、Modbus/TCP、IEC61850)进行通信实现信息交互。
2)与 AGC/AVC 系统通信:采用 DL/T634 5104-2002 或 IEC61850 规约。3)与电能量采集装置通信:采用 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2 规约等。4)与保护信息通信:采用 IEC 6*开通会员可解锁*3 规约、波形文件采用 COMTRADE 等格式。5)与主设备状态监测系统通信:采用 DL/T634 5104-2002 等标准规约。6)与视频监控系统通信:通过视频接入网关转换成所需的格式接入,一般采用 H.264
格式压缩,设置为自适应码流模式,通过 TCP/IP 规约传输。
3.4.1.3.2 数据采集的种类(1)水电站采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应采集集控功能所需的全部信息:1)发电机组及机组辅助设备:a. 发电机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功率因素;b. 励磁变高压侧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及其它相关电气量;c. 机组定子铁芯、定子线圈、机组轴瓦、轴承、轴承油和冷却器等的温度,励磁变压
器线圈温度。
d. 机组转速、振动、摆度、气隙、蠕动、流量及压力、导叶开度、导水叶位置。e. 机组启动、停机和运行方式转换时采集机组各操作顺序步的状态量和模拟量f. 机组电气保护动作信息、机组机械保护动作信息。g. 机组辅助设备模拟量、状态量和报警量。h. 主变压器油温、绕组温度,主变压器保护报警信息。i. 机组电能表数据。j. 调速器油压、油位。2)公用设备:a. 全厂公用的油、气、水辅助系统工作状态及保护动作信号;b. 厂内排水系统(包括渗漏排水和检修排水)工作状态、集水井水位等;c. 厂用变压器、10kV 厂用断路器状态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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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400V 厂用电进线开关及母线分段开关、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等的状态及动作信
息、直流电源系统有关、监控系统电源系统信息等。
e. 公用设备的状态量,如空压机、排水泵、厂用变压器的起停次数和运行时间。采集信息应包括记录报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件性质等参数。3)开关站:a. 开关站各电气量(母线和线路的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双向)和无功功率
(双向)等)和非电气量(包括 GIS SF6 气体密度,操动机构液体压力等)有关信息;
b. 开关站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位置状态量,断路器、开关的分合次数;c. 线路有功电能量(双向)和无功电能量(双向)。d.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报警信息。e. 开关站直流电源系统、UPS、开关站厂用电配电装置、消防及生活水泵系统等的有
关信息。
4)坝区:a. 泄洪表孔闸门、中孔闸门、进水口闸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及动作信息,自动装置动
作信息;
b. 坝区厂用电开关等的状态及动作信息;c. 电站上下游水位、纪村进水口拦污栅差压。5)自动采集对各梯级电站进行监视控制所需的各梯级电站的信息,至少包括实时运行
数据、实时计算数据、历史数据和记录数据等。
6)自动接收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各梯级电站调度计划(水库调度、发电调度、防洪调
度等)及各种命令信息。
7)自动接收优化调度系统制订的各梯级电站调度计划(水库调度、发电调度、防洪调
度等)及各种命令信息。
8)接收操作员手动输入的数据信息。9)集控中心与各梯级电站之间数据采集方式在满足智能集控发展需要下应具备支持标
准规约功能。
(2)保信子站采集信息采集各子站上传来的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信息、运行状态等数据。(3)故障录波采集信息采集各子站故障录波器上传的波形等相关数据。(4)电能计量采集信息采集各水电站子站所有电能量数据,包括发电机出口电量数据、主变高低压侧电量数据、
送出线路电能表等数据。具体根据不同水电站配置的电能量采集设备为准。
(5)PMU 采集信息通过采集装置采集各水电站子站 PMU 装置上传的各种电压、电流、频率、相角等数据。(6)状态监测采集信息采集各水电站子站配备的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如振动监测上传的相关数据。具体应根据不
同子站配备的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为准。
(7)机组流量及效率分析数据。3.4.2 集控中心技术要求3.4.2.1 系统结构本工程陈村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分区设置服务器、工作站、网络通信设备、二次安全防
护设备及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等,生产控制大区按双平面考虑,配置 2 台路由器,III 区配置 1 台路由器,共 3 台路由器,与各子站通过 2 条自建光缆相连,在安全 III 区配置转发服务器,通过独立通道向上级集控中心上送数据。
集控网络结构见下图:
26
图 2.4-3 集控网络结构图
27
3.4.2.1.1 区域中心数据库容量按本期可接入 3 个子站,本期 10 万数据点配置,远期新能源接入数据点约 100 万点。3.4.2.1.2 网络结构按照双网设计,分区配置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通信设备。3.4.2.1.3 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安全 I、II 区网络之间配置防火墙,I、II 区纵向边界配置纵向加密装置,安全 II 区与安
全 III 区之间配置横向隔离装置进行安全隔离,III 区与公网通道边界配置防火墙。
3.4.2.2 系统设备配置3.4.2.2.1 采集服务器在集控中心安全 I 区网络配置 2 台采集服务器,两台服务器互为热备用完成数据采集,
支持 10 万点规模数据接入。I 区采集服务器负责下辖各子站常规 SCADA 数据采集。
3.4.2.2.2 实时数据兼应用服务器在集控中心安全 I 区网络配置 2 台实时数据兼应用服务器,两台服务器互为备用,主要
完成各水电子站实时数据的采集及处理和运行监控,
并向监控工作站提供实时数据应用服务。
3.4.2.2.3 分布式存储服务器在集控中心安全 I 区配置 1 套分布式存储服务器,共由 2 个节点组成,每节点服务器配
置 50T 的硬盘容量,主要完成集控中心历史数据的存储及数据备份功能。分布式存储服务器提供数据备份功能,数据采用 2 副本备份方式。
3.4.2.2.4 II 区应用服务器安全 II 区配置 1 台保信/故录服务器,主要完成对水电站子站上传的保信和录波数据进
行采集、监视、分析等功能;还配有 1 台应用服务器,用于实现水情水调、电能计量、大坝安全监测等功能。还配有 1 台闸内转发服务器,用于将安全 I 区、II 区的数据转发至 III区。
3.4.2.2.5 工作站(1)操作员工作站系统配置 7 台操作员工作站,分别布置在安全 I 区和安全 II 区网络上,其中 4 台监控
工作站及 1 台网安监视工作站布置在安全 I 区网络上,1 台保信及录波工作站、1 台综合应用工作站,布置在安全 II 区网络上。
监控工作站,作为集控中心运行监控子系统的主要人机界面,用于图形及报表显示、事
件记录及报警状态显示和查询,设备状态和参数的查询,防误操作指导等,运行人员可通过操作员站对全部电气设备、光伏设备进行运行监测和控制。提供定制化的数据展现功能,提供报表的生成、打印、上报功能,与上级单位的报表系统无缝连接。同时对于随时出现的故障,进行声光报警,报警内容显示在最前端,便于运行人员查看报警内容。
(2)维护工作站系统配置 2 台维护工作站,分别布置在安全 I 区和安全 II 区网络上,系统管理人员进行
系统维护,可进行系统配置、数据库的参数修改、系统组态图形的定义修改、报表的制作修改及网络维护、系统诊断等。
(3)视频工作站系统配置 1 台视频工作站,与各场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平台通信获得视频图像信息,同
时,也为大屏幕系统提供视频信号。
3.4.2.3 系统功能3.4.2.3.1 数据采集系统功能数据采集系统是实现电站可靠接入的关键系统,所有上送数据统一经由采集系统接入,
并通过采集系统实现区域集控对子站设备的控制和调节功能。
独立配置的采集服务器使得系统架构更加清晰与合理,便于以后系统的扩容与升级,当
接入子站增加到一定数量,可以通过增加采集服务器方便地完成系统的扩容。同时,也起到了网络隔离的作用,使得对下通讯不会影响上层应用。
采集系统功能支持数据的有效性检查和无效数据过滤,能够正确判断事故遥信变位和正
常操作遥信变位,支持双位遥信及三相遥信处理功能。可对实测值、人工输入值及计算值进行数学运算及逻辑判断、自定义函数处理等加工计算,除给出运算结果外,还应对数据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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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标记。还可按预定的周期将需要的数据送历史数据库作历史数据处理。能完成分时段最大、最小数据查询(所有设备)且具备条件查询。模拟量、状态量数据能设置告警等级。
3.4.2.3.1.1 数据统一化集控中心应能够对其自身的各设备和接入的各水电站子站设备进行统一建模、
统一管理。
由于下辖水电站子站涉及到厂家数量较广,集控中心应具有将不同厂家各设备数据格式统一化的功能。
集控平台应实现可编程逻辑功能,支持现场组态,把各类设备状态定义标准化,转化为
标准定义,以供集控中心数据统一管理。
可编程逻辑,基于可视化方式,采用符合现场人员思维方式的逻辑图模式直接组态,在
运行状态下支持拓扑着色功能,能直观的观察设备当前逻辑判别路径。
功能要求:1)具备逻辑图风格的组态界面,支持现场组态;2)具备多分支逻辑判别(if...else...)功能;3)具备模拟量防抖功能;4)具备所见即所得功能,即组态界面和运行界面图形一致;5)支持逻辑运算、算术运算、关系运算,及其混合运算功能;6)支持模板化功能,同一种设备型号只需要进行一次组态,新增设备只需增加实例;7)每一套逻辑,支持在线动态投退。3.4.2.3.1.2 数据处理1)模拟量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工程量转换;合理性范围检查:当遥测量超出用户设置的合理性范围时,不予刷新实时数据库,同时
改变相应状态信息;
条件置零和零死区设置;取绝对值;符号取反,模拟量极性可方便地修改;人工置数/解除;停止更新/恢复(对单个场站、装置或单个测点);抑制告警/恢复(对单个场站、装置或单个测点);设置禁止遥调及解禁(对单个场站或者单个测点);越线监视及报警:每一个模拟量都提供高低限值的越限监视检查。限值可分不同的时段。
数据越限可产生报警事件,报警方式可灵活设定;
数据跳变状况监视;挂牌处理;相关遥信处理;相关遥测处理;简单的统计计算:包括日最大值,日最大值时间,日最大值时刻的相关有功,日最大值
时刻的相关无功,日最大值时刻的相关电流。日最小值,日最小值时间,日最小值时刻的相关有功,日最小值时刻的相关无功,日最小值时刻的相关电流,日平均值,日负荷率,并可以任意设定每天的开始时刻。
2)状态量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状态量的极性处理;状态变化处理及报警;双位遥信处理及报警;相关遥信处理及报警;计次计时告警处理;开关事故判别;保护信号处理,区分保护动作信号和告警信号,作为开关跳闸的根据;信号保持处理;信号合成;人工置数/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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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更新/恢复(对单个子站、装置或单个测点);抑制告警/恢复(对单个子站、装置或单个测点);禁止遥控/解禁(对单个子站或者单个测点);挂牌处理。3)电度量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停止更新/恢复(对单个场站、装置或单个测点);抑制告警/恢复(对单个场站、装置或单个测点);挂牌处理;电度量异常值校验;人工置数/解除;脉冲电度和数字电度的存储和处理;可用积分电度进行简单统计计算:峰时段累计电度统计与越限告警,谷时段累计电度统
计与越限告警,平时段累计电度统计和越限告警;峰,平,谷时段可针对每个电度量进行单独配置。
4)事件顺序记录(SOE)SOE 信息由子站侧数据采集服务器上送,集控中心接收 SOE 信息,按照毫秒级分辨率
写入历史数据库。SOE 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以毫秒级精度记录主要断路器和保护信号的状态、动作顺序及动作时间,形成事件顺序
表;
按照水电电站、间隔、设备等对 SOE 进行检索、查询和打印;每条记录包括时间、电站名、设备名称和事件名称保存到历史数据库中。5)数据质量和运行标志系统对所有遥测量、遥信量和计算量均配置数据质量码,以反映数据的可靠程度和数据
当时的运行情况。SCADA 采集数据具有丰富的质量信息,这些质量标志信息可以多个同时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质量码:
无效:数据点值超过了模拟量的可能极限范围、网关装置对下链路已经断开后上送后台
系统的数据等:
通讯中断:装置与前置之间的通讯链路已经断开,对应数据置此标志位;告警确认:数据变位或者越限后会在画面产生闪烁、音响效果,如果经过运行人员确认,
对应标志位会被置上;
人工置数:标明该点显示的数据值为人工输入值并禁止更新;处理允许:可人为在线修改,如果不选中状态,表明该点此时被抑制处理,不再接收前
置上送数据进行处理和入库;
告警允许:可人为在线修改,如果不选中状态,表明该点此时被抑制告警,以防止频繁
告警干扰运行人员的正常监控:
遥控/遥调允许:可人为在线修改,如果不选中状态,遥控/遥调点被禁止操作;带电标志:该设备处于带电状态,通过拓扑计算获得;接地标志:该设备处于接地状态,通过拓扑计算获得。6)趋势记录趋势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趋势记录保存一段时间内比较真实的数据变化过程,采样周期可定义,可以是秒/分/小
时。采样密度最高可达 1 秒;
能显示基于实时数据的趋势曲线和基于历史数据的趋势曲线:趋势记录主要以曲线形式显示,可以在场站图上任意拖动存储的测点在趋势曲线显示模
板上叠加显示,或替换显示;
可以用标尺标出某个时刻的曲线值,可以列表显示出曲线上所有的点值和时刻。7)断点续传通信链路因故中断时,子站端采集服务器应具有断点续传功能。断点续传要求如下:子站采集服务器需能够缓存至少 7 天的数据,并在通信恢复后续传上送。需同时具备对升压站数据、子站数据的断点续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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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点续传数据、实时数据,两者需采用各自独立的上送、处理机制,续传数据在集控端
的处理也应限制在特定节点上,不能因断点续传而影响到正常的实时监控功能。
断点数据续传到集控系统后,应能够自动触发相应的数据分析重计算,修正前期因数据
缺失造成的分析结果偏差。
3.4.2.3.2 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功能(安全Ⅰ区)实时运行监控是集控中心的中枢,能够实时了解各子站运行情况,满足运行人员日常操
作、上级系统或者电网调度系统对电站的监控、集团公司对电站运行管理的需求,可有效整合资源,减少设备重复投资,降低运营成本。系统应可灵活扩展、集成和整合各种应用功能,各种应用功能的实现和使用具有统一的数据库模型、人机交互界面,并能进行统一维护,进行各水电子站各类数据的无障碍整合。
监控系统能够对下属子站生产状况进行实时监视,通过生产模拟图、趋势图、棒状图和
参数分类表等多种监视方式实时显示各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
基于实时多任务面向网络技术的人机联系及画面显示和操作:1)电气主接线图:显示各子站电气主接线图或局部接线图,内容包括出线、母线及其
有关的断路器、隔离刀闸、接地刀闸等,并表示出运行状态,测量参数:P、Q、COS、U、I、F,分接头档位位置等及所选择的“远方/就地操作”的位置在有关的远方/就地各处分别显示。运行人员或工程师以在线键盘输入的交互方式可编辑各设备的运行、测试、接地、锁定等工况报告,对这些报告可以进行修改、检索、显示,打印。
2)趋势曲线:对指定测量值,可按特定的短周期采集数据,并予以保留。并可按运行员
选择的显示间隔和区间显示趋势曲线。
3)具备对采集数据及信息的存储、分析、打印、输出功能。3.4.2.3.2.1 控制调节方式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调节方式应具备电网调控方式、集控调控方式、厂站调控
方式。
3.4.2.3.2.2 控制调节(1)按电网调度机构指令开、停机。(2)接受电网调度机构的有功/无功的单机或联合调节命令。(3)集控中心自动开/停机、分布开/停机、紧急停机,同期并网以及运行工况的转换。
集控中心自动开/停机顺序流程控制,监视机组开、停机过程,在显示器上显示过程的主要操作步骤,当发生过程阻滞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程序中止执行,在显示器上显示阻滞原因、提示故障部位和操作指导,操作员可作人工干预,并由 LCU 将机组自动转换到安全状态或停机。
(4)单点设备控制:对一些要求单点控制的设备,要求考虑安全闭锁对其进行控制操
作,如:发电机断路器分合闸,隔离开关分合闸。
(5)设点控制:机组有功功率及频率、无功功率及电压、导叶开限等按设定值进行闭
环调节。
(6)机组辅助设备(油、气、水系统)的自动控制。(7)发布机组同期令,由各电站内 LCU 实现机组自动准同期并网。(8)出线断路器的分合闸流程顺序控制或单点控制。(9)出线隔离开关及接地刀闸的分合闸流程顺序控制或单点控制。(10)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的分合闸流程顺序控制或单点控制。(11)厂用电设备的流程顺序控制或单点控制及操作。(12)公用设备的控制及操作。(13)泄洪闸门、进水口闸门及其配电设备的流程顺序控制或单点控制。(14)其它相关控制及操作。3.4.2.3.2.3 自动发电控制/经济调度(AGC/EDC)集控中心通过 AGC/EDC 模块实现水电调一体化。根据上一级调度机构下达的日负荷曲
线、AGC 命令和正常调度要求、全流域的流量平衡原则、结合考虑电气安全运行和机组运行限制条件等,通过 EDC 对各流域电站和参与联合控制的机组制定出运行计划,并上报所属电网调度机构,最后将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下达至各梯级电站。同时计算机监控系统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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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保留实时的自动地将有功负荷分配到流域内各机组的功能。经济调度和自动发电控制要求如下:
(1)自动发电控制应充分考虑电站运行方式,应具有调(有)功、调频功能。(2)经济调度和自动发电控制的功能应满足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3)根据电网调度机构要求的发电功率或下达的负荷曲线,按安全、可靠、最优、经
济的原则,并考虑库区和水情、实时工况、水头、机组状况、机组空蚀区、机组振动区、机组效率曲线、机组最大有功功率限制、机组 P-Q 关系等约束条件,进行经济调度计算确定各梯级电站应发的总有功/无功,再由厂站层计算机监控系统完成各梯级电站 AGC 控制,实现自动开停机和机组间最佳有功功率分配。同时保留如下功能:由集控中心经过经济调度和AGC 计算后,确定最佳运行的机组台数、最佳机组的组合方式和机组间最佳有功功率分配,进行电站机组出力的闭环调节,并自动开、停机组,在显示器上显示供运行人员操作参考。
(4)电站的频率保持或接近规定值。(5)联络线的输送功率保持或接近规定值。(6)可选择机组参加 AGC,对参加 AGC 控制的机组可确定每一台机组的启、停和有功、
无功功率的设定值。未参加 AGC 联合控制的机组可接受操作员对该机组的其它方式控制。
(7)当电站现场发生事故时,应对事故发生前后的某些重要参数和相关量进行追忆记
录。
3.4.2.3.2.4 自动电压控制(AVC)集控中心按电力系统调度要求,进行无功功率控制,并向各流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
送调控指令。
自动电压控制应满足如下要求(1)自动电压控制应充分考虑电站运行方式,应具有调(无)功、调压功能。(2)自动电压控制的功能应满足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3)根据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及安全运行约束条件,如:机组机端电压限制、机组进
相深度限制、转子发热限制、机组最大无功功率限制、机组 P-Q 关系等,合理分配机组间的无功功率,经机组控制单元调节机组励磁,维持出线母线电压于电站电网调度机构给定的变化范围,在显示器上显示供运行人员操作参考。
(4)出线母线电压给定值与出线电压测量值进行比较,根据该偏差,通过 PI 调节计算
得出电站无功功率目标值。无功功率目标值及 PI 调节计算中的积分项均受到并网机组的无功负荷能力的限制。该无功功率目标值将在参加联合调节的机组间分配,经过分配后得出电站每台机组的无功功率目标值。机组无功功率目标值与无功功率测量值比较,根据比较的偏差,通过 PI 调节计算得出机端电压给定值,送给 LCU 执行。该电压给定值及 PI 调节计算中的积分项将受到励磁调节器电压给定最大和最小值的限制。
(5)电站的母线电压保持或接近规定值。(6)电站或机组发出的无功功率保持或接近规定值。(7)计算机监控系统可选择机组参加 AVC,对参加 AVC 控制的机组可确定每一台机组
的无功功率的设定值。未参加 AVC 联合控制的机组可接受操作员对该机组的其它方式控制。
3.4.2.3.2.5 实时监控集控中心操作员能够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人机接口设备对各梯级电站监控对象进行监
视。监视的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各梯级电站进水口和枢纽泄洪的金属结构和相应建筑物的运行状态、参数和运行
操作的监视。
(2)各梯级电站主要设备、开关站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公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运行操作的实时监视。如:母线电压、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输电线路潮流、有过负荷可能的线路电流、一些重要的非电量、水位、越限报警、状变等。状态变化分为两类,一类为自动状态变化,由自动控制或保护装置动作而导致的状态变化;另一类为受控状态变化,由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命令所引起的状态变化。
(3)监视机组开、停机过程。在显示器上显示过程的主要操作步骤,当发生过程阻滞
时,在显示器上显示阻滞原因,并将机组自动转换到安全状态或停机。其它各种自动过程监视。
(4)各梯级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状态、运行方式及系统状况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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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信通道监视,监控系统应能监视通信通道交换机、路由器、光纤等设备的监视,
实现对通信通道通断、数据有效性、实时通信节点状态、104 报文在线解析等的监视功能。对冗余通道应能自动或手动切换。
(6)集控中心操作员监视的手段多样化,如:屏幕显示数据、文字、图形、曲线和表
格等;事故或故障的音响、语音、电话报警;大屏幕显示、打印输出等。
3.4.2.3.2.6 单边数据点上送同步功能本集控中心应具备单边数据点上送同步功能。通信点表只在各电站侧监控系统部署,在
通信过程启动后传输给集控中心侧,主站集控中心根据该点表中的数据点定义(规约点序号与数据库标识的对应关系)自动匹配主站数据库中的相应数据点。单边数据点上送同步功能应该遵照电力行业标准 DL/T 2565-2022《基于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 的水电网络通信协议扩充导则》执行。
3.4.2.3.2.7 语音报警(1)级别语音模式语音报警服务将根据报警事件的级别播放对应的语音文件。在级别语音模式下,可定义
每个级别(1、2、3 级)报警事件的重复播报次数,但最少 1 次,最多 3 次。在级别语音模式下,可定义持续播报级别语音直到报警事件被确认为止,即系统中若有报警事件(1、2、3 级)未被确认(只针对需语音报警的事件),语音报警将循环播报对应级别的语音,每个循环间隔 2 秒。
(2)文本内容模式在文本内容模式下,语音报警服务将自动实时合成报警文本内容的语音,无需事先生成
语音文件。只有配置为语音报警点对象,该对象的报警事件才产生语音报警。在文本内容模式下,支持自定义文本替换功能,替换不合适或发音不准的文本内容。
3.4.2.3.2.8 曲线调用、日志报表功能平台具备多点各类型数据点(模拟量、开关量、控制量)进行时间维度数据调取查询,
自动生成变化曲线,可截取时间段做多维数据导出。
系统能够设置报表形式,选定要呈现在报表上的参数;显示报表,包括每个电场内的发
电机组所有遥测量的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并能够打印报表。
报表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1)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具有很好的跨平台性、可移植性;报表文件与 Excel 完全兼
容;
(2)应可使用各种历史数据,自动生成不同格式的报表,并按要求方式打印输出;(3)报表中各类数据的自由组合展示,并能够隐藏、显示指定列或行等;(4)各类计算公式的编写,能够按照数据精度要求定时生成数据报表;(5)对于需要手工填报的数据,应做到一次填报,自动保存到数据库中,并在其他报
表中,自动生成,避免重复填报;
(6)除标准模板报表外,系统应能按照需求生成和保存报表的模板;(7)报表应能由用户编辑、修改、定义、增加和减少,同时具备导出功能;运行日志包含每台机组的运行参数,主要包括电网电压、机组电压、发电机电流、电网
频率、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发电量等监测量;发电机转速、水轮机转速、轴承温度、发电机温度、油温、发电机油位、轴承油位、液压系统油位等机组状态的监测量。
3.4.2.3.2.9 事故追忆事故追忆是基于事件顺序记录(SOE)等历史记录,把和事故有关的各个参数在事故前
后一段时间内的数据提取出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能够重现事故前一段时间和事故后一段时间的参量变化(关联参数量级不少于 10 个),为查找事故原因提供帮助,系统的事故追忆与重演模块应提供以下功能:
(1)事故追忆功能将事件发生前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电力系统的运行状况记录下来,
供运行人员事后真实、方便地分析、研究、重演;
(2)重演内容包括 SCADA 系统功能、告警功能,辅助功能有告警报告一览、追忆文
件管理等。
3.4.2.3.3 水调自动化系统功能(安全Ⅱ区)
33
拟定在集控中心设置水调系统中心站,各遥测站点的数据接入集控中心站,各电厂与调
度的数据通信可以通过集控中心实现,也可以在电厂端自行与调度通信实现。
水调自动化系统软件不在本期改造工作范围,本期预留相关接口,后期建设。3.4.2.3.3.1 数据采集集控中心水电调度业务实现对所辖水电厂的水情、雨情进行全面的收集、监视、分析、
管理等功能。水调自动化系统对陈村和纪村电站已建有水情遥测系统的电站拟考虑通过设置在各子站的采集服务器采集相关数据,采用开发水情遥测数据相关数据库表或建立中间数据库,实时将采集的水情遥测数据存储于其中,水调中心系统从开放的数据库表或中间数据库表获取水情遥测数据。
为各水电厂进行合理的水库调度应用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集控中心水电调度业务统一
对各子站进行水务计算,洪水预报、中长期预报等工作,并将计算结果返回水电厂水调自动化系统。
3.4.2.3.3.2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主要实现对系统各种来源、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存储(包括结构化及非结构
化)、整编及预处理,对数据进行合理性校验,并可人工补传、审核,对遥测数据量进行正确性校验,剔除不合理数据、伪数据,保证写入数据库中的数据正确性。数据处理应具备数据版本和质量管理功能,实现对数据从计划、获取、存储、共享、维护、应用、消亡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里可能引发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识别、度量、监控、预警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存储,用于支持水调自动化系统相关业务的应用。
存储管理:对基础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包含资料收集、整理、更新、维护、验证、归档
等,要求种类齐全、内容完整准确真实系统,做到完全整理归档。
资料整编:依据资料整编规范,选取需整编的数据,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编,整
编的文件支持 EXCEL 导出功能,同时兼容本地 EXCEL 数据的导入整编;整编资料能自动生成,具备校核、审批、报送、导出、打印等功能。
数据预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适当处理、清洗、错误及多余数据丢弃;且水调自动
化系统应能够对数据采集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对数据中断、通道中断,进行报警判断,并通过画面、语音、短信等形式发布报警信息并根据权限设定发送相关人员。系统接收的实时雨量通过预处理整编成 1h、3h、6h、24h 雨量。
数据录入和修改,发生数据中断或者缺失时,可在系统中进行人工录入、修改,人工或
自动补传数据、召测数据等。
3.4.2.3.3.3 数据通信与监控系统通信:在集控中心通过一体化平台消息总线,以实时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机
组监控及闸门监控系统数据。
与上级调度部门通信:各电厂与调度的数据通信可以通过集控中心实现,也可以在电厂
端自行与调度通信实现(根据调度部门要求选择)。
3.4.2.3.3.4 水务计算水务计算及管理主要是将所采集的水情数据、实时机组数据以及闸门运行情况等基本原
始参数以及各种资料,通过水量平衡的原理,依据给定的算法手动或自动定时进行各种电站运行数据的计算以及资料分类、整编、处理,并将结果自动存入数据库。
各同类数据的计算处理采用统一标准公式和函数,其中,发电流量计算至每台机组,弃
水流量算至单个泄水设施。对计算数据按要求进行收舍、锁定、规范存储。
3.4.2.3.3.5 数据查询数据查询支持历史数据、实时数据、对比数据、静态曲线等查询,可通过曲线、图形、
报表等数据形式展示查询结果。
根据各子站现有水情信息,可以根据需要查询相关水情信息,主要包含实时水情信息
(水位、流量、雨量等)、实时机组信息(各机组的有功、运行状态)、实时发电信息、实时大坝闸门信息、发电调度数据、近坝区站点的实时水雨情信息、各电站水位、实时水务计算结果等。
3.4.2.3.3.6 数据展示
34
数据展示分为查询数据展示和数据可视化展示,展示要符合水文、气象行业特点,主要
通过曲线、图表、报表以及定义的主要数据综合显现等形式。在基于现有电站水情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基本实现以下功能:
查询数据展示采用文字、图片、表格、图形、曲线、界面等多种形式呈现。数据展示对
象主要包括生产实时数据、水雨情数据、水文、气象数据、计算结果数据等。展示界面包含水库运行监视图、流域监视图、水库闸门监视图、实时水位过程线、水情测报系统监视图、实时机组负荷过程线、降雨径流图、单站多站雨量棒图、面雨量棒图等,展示界面内容可灵活自定义。
数据可视化展示包含多元数据采集展示、图表查询联动展示、数据多时段距平展示。图表查询联动展示主要是指在图中可关联显示数据表格,并具有联动功能,在图中的跟
踪线能定位数据表中选中某条数据,同样在数据表中选中某条数据能定位到图中的跟踪线。
数据多时段距平展示主要是将画面均分成几个子窗口,按不同时段展示流域雨情及电站
水情。如按不同时段展示流域分区降雨情况,最近 3 小时、6 小时等流域累计降雨分布情况;如按不同时段展示电站入库水量,最近 7 天、15 天、45 天等入库水量情况。
3.4.2.3.3.7 水调报表与报告报表应用具备报表编辑和报表函数扩充功能。其中,报表编辑提供时间函数、数学计算、
文本、逻辑运算、数组函数、水情水务、水情历史数据等分类,满足水调自动化系统常规报表计算需要。用户可按照自己的要求,使用报表编辑功能,设计制作新的报表。报表函数扩充功能提供添加新的报表函数的接口和界面,可随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函数到报表系统函数库中,适应报表功能扩展的需要。
报表应用应具备流程化管理功能,实现报表编制、校核、审定等发布流程,发布后的报
表将固化不能修改,保持数据唯一性。
3.4.2.3.3.8 报警平台报警平台应能够通过实时采集气象、雨情、水情等数据以及其他类型的监测数据,实现
对系统运行状态发生变化、设备运行监视与控制、调度员的操作记录等一切需要引起调度员和运行人员注意的事件均列入告警处理,可进行全天自动检索信息,可提供灵活、方便的手段定义告警的发生,并能对事件及报警记录进行管理和存储。
报警类型至少包括:缺数报警、越限报警、变幅报警、雨量累计报警、网络报警、应用
进程报警、计算机资源报警、数据库资源报警及自定义报警。历史报警记录应能查询和统计。
3.4.2.3.3.9 智能应用网源协调互动接口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为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和集成,以及实现网源协调
互动预留接口,为水电站梯级优化调度、水风光多能互补调度等智能应用提供数据支撑、运行环境支撑、业务功能支撑,以及与电网调度系统之间的互动能力,支持相关科研成果的落地,优化调度能力持续提升。
3.4.2.3.4 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功能(安全Ⅱ区)为确保机组长期稳定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在集控侧实时掌握机组状态,并对
机组状态的异常变化进行快速反应。集控中心计划部署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实现在水电集控平台部署机组状态评价及故障诊断系统。
该系统依托集控通信网络,采用高效数据传输技术,将机组状态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到集
控中心;搭建机组状态监测数据平台,管理各站传送过来的数据,并实现集控系统数据和状态监测系统数据的融合,为机组状态评价及故障诊断提供数据基础;结合三维建模、数据孪生技术,实现机组状态可视化远程监视;以水轮发电机组运行机理为基础,结合运行数据特征和智能算法,建立一套状态评估及故障诊断数学模型,实现机组状态的智能评价及故障诊断。
3.4.2.3.5 电能计量主站系统功能集控中心电能量计量系统通过集控数据网,与各流域电厂的电能量采集子站系统通信,
实现各电站关口计量点的电能量数据自动采集、存能和处理,支持电力市场的电费结算。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可通过电能量采集系统从电网调度获取计划电最数据和成交电量、
电价数据,
以及电力市场的其它信息。集控中心电能量采集系统总站与各电站电能量采集采统子站系统通信,规范统一接入方式。信息传输规约、相关控制模式、网络通信及技术要求等集控中心电能量计量应部署于一体化管控平台的安全 II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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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中心电量能计量系统主要获取各电站的电能量采集子站的信息,开展相应的数据存
储功能;电能量数据统计、分析、考核功能;数据查询功能;报表功能;时间同步功能;通信管理功能等。
3.4.2.3.6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功能(安全Ⅲ区)集控平台管理信息大区中部署大坝安全监测应用组件,构建大坝安全监测与分析评估系
统,采集各电站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将电站的诸多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系统(包括自动化监测和人工观测)作为整体,统一纳入集中管理,全面系统的整合安全监测信息资源,以坝工理论知识和专家实践经验为依据,以综合分析推理为手段,获得对上述建筑物的历史运行性态的客观认识,进而对这些结构物当下的安全状况做出评估,未来的(或特定条件下的)安全状况做出预测,为工程运行调度和维护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软件不在本期改造工作范围,本期预留相关接口,后期建设。3.4.2.3.7 同步对时系统在集控中心配置一套双钟双源时钟系统,对全站设备进行对时。系统具备 NTP 对时功
能,各服务器、工作站的时间应保持一致,且支持双北斗。对接收的时钟的正确性应具有安全保护措施,可人工设置系统时间。接收标准时钟源异常时,系统应能选取某台主要设备进行全网时钟对时。系统应具有与受控站时钟同步的功能
3.4.2.3.8 集控软五防功能(安全 I 区)系统提供基于网络拓扑的系统级智能软五防功能,每次遥控操作均需检测与所操作对象
有关联的设备,保证控制操作的安全。在集控中心进行的操作进行防误闭锁判断,具有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功能(五防)。能对运行人员的电气设备操作步骤进行控制、判断和分析,以确定该操作是否合法、合理、安全和正确。
系统具备操作指导功能,若发生不当操作,对该操作进行闭锁,并打印显示信息,而且
能自动生成操作票,为现场运行人员的操作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
在权限控制之外,监控系统还提供了如下防止误操作的技术手段:a)控制闭锁;b)挂牌
设备操作闭锁;c)命令时限检查;d)操作员及监护员;e)系统提供控制闭锁组态功能,用户可设置控制/调节需具备的条件,该条件组成应支持逻辑运算及算术运算。当闭锁条件不满足时,系统应明确提示不满足原因。
2.4.2.3.9 保信主站系统功能(安全Ⅱ区)集控中心在安全Ⅱ区独立配置 1 台保信服务器用于接收、汇总、显示所辖各电站保信
子站上传来的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信息、运行状态信息。通过必要的分析软件,对所辖各光伏电站事故进行分析。
保护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模型和图形维护,前置通讯功能,保护信息过滤,事件记
录及告警,定值管理功能,保护远方控制,可视化运行监视,故障信息自动归档,统计报表功能等。
保信主站系统功能模块在电网正常情况下,对二次设备的运行参数及工况进行实时在线
采集和监视,及时发现装置异常情况;在电网故障时,能快速采集现场二次设备的动作情况,对信息进行提炼、挖掘、智能分析,自动生成故障分析报告,并将装置的实际动作情况和分析报告自动快速推送给电网管理人员,从而提高判断故障、处理故障的准确率和速度,实现快速恢复电网,减少事故损失。
3.4.2.3.10 故障录波主站系统功能(安全Ⅱ区)集控中心在安全Ⅱ区独立配置的 1 台录波服务器上接收、汇总、显示所辖各电站故障
录波器上传来的故障录波信息,通过必要的分析软件,对所辖各电站事故进行分析。
主要功能包括:模型和图形维护,前置通讯功能,故障录波数据管理,故障录波数据分
析等。
3.4.2.3.11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安全Ⅲ区)目前在纪村水电站已设置了 1 套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纪村和陈村水电站现场工业电视
系统已通光缆接入该套系统,本期工程在集控中心增加一套视频工作站,实现在集控中心对各电厂实现远程图像监视。
3.4.2.3.12 大屏幕显示系统
36
集控中心建设一套大屏幕显示系统。大屏幕系统推荐采用 LED 大屏幕。大屏幕显示系
统选用市场主流的 LED 液晶面板,由一块点间距小于 1 的 LED 屏幕及后台设备组成,立面约 5m(宽)*2m(高)安装于监控中心大厅。后期可根据业主实际需求情况调整。
需要接入的信号采用 DVI\VGA 或 HDMI 等方式接入大屏拼接控制器,实现各子站内视
频系统的实时监视和控制,
同时可以将视频系统的内容和集控中心各子系统的实时运行画面,
拼接后在集控中心大屏幕上综合显示。
3.4.2.4 系统性能指标3.4.2.4.1 系统容量指标(1)数据采集容量:采集的信息量(开关量、模拟量、电度量)≥10 万点(超过 10 万点需拓展服务器),
满足远期的采集需要;
计算点数>20 万点/秒;SOE 数不限;画面数不限;曲线数不限。(2)历史数据存储容量:保证最大配置容量,保存至少 5 年的数据。(3)转发容量:开关量不限;模拟量不限;电度量不限。3.4.2.4.2 系统实时性指标升压站设备事件顺序记录分辨力(SOE)不大于 2ms。事件顺序记录站间分辨力不大于 10ms子站到主站遥信变化传送时间不大于 3s主站到子站遥控、遥调命令传送时间不大于 4s。画面实时数据刷新周期为 5s~10s。报警信息至画面显示响应时间不大于 2s。画面调用响应时间:85%的画面不大于 2s,其他画面不大于 3s。实时数据采集周期不大于 5s双机自动切换到基本监控功能恢复时间不大于 10s。3.4.2.4.3 系统负载率指标电网正常状态下:在任意 30 分钟内,服务器 CPU 的平均负荷率 ≤30%在任意 30 分钟内,工作站 CPU 的平均负荷率 ≤30%在任意 30 分钟内,局域网的平均负荷率
≤20%
电网事故状态下:在任意 30 秒内,服务器 CPU 的平均负荷率
≤50%
在任意 30 秒内,工作站 CPU 的平均负荷率
≤50%
在任意 30 秒内,局域网的平均负荷率
≤40%
3.4.2.4.4 设备可靠性指标服务器、工作站及网络设备的 MTBF(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60,000 小时外围设备的 MTBF
≥10,000 小时
系统平台的 MTTR(系统平均故障恢复时间)≤20 小时主要设备的寿命正常使用年限
≥10 年
3.4.2.4.5 系统可靠性指标系统的年可用率
≥99.99%
系统运行寿命
≥10 年
计算机双机月平均运行率
≥99.99%
系统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
≥60000 小时
37
系统非关键设备的 MTBF
≥30000 小时
冗余热备用节点之间实现无扰动切换,热备用节点接替值班节点的切换时间小于 10 秒系统应能长期稳定运行,在值班设备无硬件故障和非人工干预的情况下,主备设备不应
发生自动切换;
由于偶发性故障而发生自动热启动的平均次数<1 次/3600 小时3.4.2.4.6 系统时间误差指标系统时间与标准时间误差
≤1 毫秒
3.4.2.4.7 系统可用性指标任何时刻冗余配置的节点之间可相互切换;任何时刻保证热备用节点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备用节点可随时接替值班节点投入运行;冗余配置的节点的切换方式包括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设备电源故障切换无间断,对双
电源设备无干扰。
3.4.2.4.8 存储容量指标历史数据存储时间≥5 年;对其它应用服务器节点,应用服务器磁盘剩余空间≥50%;当存储容量余额低于系统运行要求容量的 80%时发出告警信息。3.4.3 主要硬件设备要求3.4.3.1 总的要求本项目涉及产品需提供相应设备厂家出具的原厂授权,并提供硬件 3 年的质保服务。所有设备的软件、硬件应满足安徽省电网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合涉网检查并出具相关报
告。
同时所有的网络通讯设备及服务器必须满足以下标准要求: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
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 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6—201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发改委 2024 年 27 号令)《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信息[2007]50 号)《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电监信息[2007]44 号)以下提出部分设备的详细技术要求。其它未提及但为本工程供货范围设备的技术要求应
满足上述规定。
3.4.3.2 服务器服务器及工作站产品均采用同一品牌,支持安全操作系统等主流操作系统。需要提供服
务器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 3 年免费质保、上门服务和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具有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完整检测报告。禁止采用嵌入式服务器产品。支持安全可控安全操作系统等主流操作系统。采用浪潮、华三、中兴、曙光、联想或同等品牌产品。
(1)集控中心采集服务器、实时数据兼应用服务器、II 区保信/录波服务器、II 区应用
服务器、II 区闸内转发服务器等应满足以下指标:
机架式服务器CPU:不低于 2 颗国产 CPU(单颗 16 核 2.5GHz,32MB)内存:不低于 2*64G硬盘:不低于 3*1.2T SASRAID 卡:缓存≥4G,支持 RAID0/1/5/10/50/60;网卡:不低于 4*100M/1000M 自适应网口;IO 插槽:除去本配置已占用插槽外,还需支持至少 6 个 PCIe电源:1+1 冗余电源、风扇配件:机架式安装导轨等套件
38
服务:3 年原厂 7×24 小时服务,卖方应提供全部硬件连接装置、备品备件等,并根据
电网要求完成相应的安全策略配置。
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芯片级的服务能力,
需提供至少 3
个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等国家级权威机构颁发的所投服务器产品CPU 芯片的系统工程师证书。提供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十二星级认证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2)分布式存储服务器应满足以下指标:采用软硬件一体机产品(或服务器与分布式软件统一品牌),支持 POSIX、NFS、CIFS、
FTP、S3、HDFS、iSCSI、NVMe-oF、RoCE v2、Local SCSI、FC、XBD、CSI、Cinder 等访问协议。
服务器硬件配置:配置 3 个节点,单节点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要求:CPU 配置:2 个国产 X86(C86)架构 CPU;使用自主可控操作系统。内存:128G DDR4,硬盘:单机硬盘位数量至少满足 2 个 SSD 盘位+12 个 NVMe SSD/SATA 盘位,单机配
套硬盘的容量不低于 70T。
网卡:2*双口千兆网卡,2*双口万兆光卡;RAID 卡:缓存≥4GB,支持 RAID0/1/5/6/50/60;电源:1+1 冗余电源、风扇配件:机架式安装导轨等套件服务:3 年原厂维保服务,并提供国家信息中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数据恢复服务证
明文件
分布式存储软件要求:系统架构:采用 Scale-Out 分布式集群存储架构,支持全局统一命名空间,同时支持全
对称式、非对称式部署两种方式,支持块、文件和对象协议在同一节点部署和启用,三节点可同时提供块、文件和对象功能;
数据保护:支持 2~6 副本,N+M:b EC 数据保护方式,最大支持任意 4 个节点或 4 块
磁盘同事失效,空间利用率最高可达 91.6%,支持磁盘分组、节点分区等技术,缩小故障域,近一步保障数据安全,支持磁盘、节点、机柜级冗余,支持数据修复 QoS
运维管理:存储管理 Web UI 支持机柜视图监控和磁盘定位功能,可以通过管理页面查
看节点的前视图和后视图健康和运行状态,可在线调整节点所在的机柜位置,支持节点运维上线、运维下线、重装软件、重启软件等运维管理操作。
访问控制:支持增强型 ACL,支持可视化、只读、读写(不能删除)、读写(可以删
除)、可执行五种权限,支持批量修改海量文件 ACL 权限;
性能:分布式三节点 NVMe 全闪存储文件协议,单客户端单流 4M 顺序写性能不低于
9GB/s,单客户端多流 4M 块顺序写性能不低于 35GB/s,集群聚合 4M 块顺序写带宽不低于120GB/s。
全场景 QoS:支持桶 QoS、存储池 QoS;桶 QoS 支持手动设置读、写 IOPS 和读、写带
宽;存储池 QoS 支持自适应、前端业务优先和单项业务优先三种模式,其中单项业务优先可以选择迁移、修复、GC(碎片整理)、分级四种后台任务;
3.4.3.3 工作站工作站需使用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安全可控知名品牌,满足芯片级要求,要求 CPU、内
存、固态硬盘、千兆、万兆网卡为国产品牌,且不包含国家禁止使用的产品部件。需要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 3 年免费质保、上门服务和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原件需在到货时后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需在进入试运行前提供。并在进入试运行前提供具有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完整检测报告。使用国产安全可控操作系统。满足下列参数要求:
机架式CPU:不低于 2 颗国产 CPU(8 核 3.0GHz)内存:不低于 64G硬盘:不低于 256G SATA SSD+1T SATA 7.2k显卡:2G 独立显卡
39
网口:不低于板载双口 RJ45 网卡电源:不低于 1+1 冗余电源含键鼠24 寸显示器*2服务:3 年原厂 7×24 小时服务,卖方应提供全部硬件连接装置、备品备件等,并根据
电网要求完成相应的安全策略配置。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芯片级的服务能力,需提供至少3 个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等国家级权威机构颁发的所投服务器产品CPU 芯片的系统工程师证书。提供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十二星级认证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3.4.3.4 设备机柜本项目机柜均采用 19 英寸 42U 标准机柜,规格为宽 600mm、深 1000mm、高 2260mm,
可以满足目前所有的 IT 设备所需的安装空间。防护等级 IP20,户内柜;前后门外挂式钢板门,前、后门单开,≥1.3mm,优质冷板厚 2.0mm 折弯件,焊接成一体框架;门板开满通风散热孔,顶部开有通风孔;进线全部从柜内底部进入;柜体材料为钢板,表面喷塑处理。屏柜颜色后续设联会上确定。
3.4.3.5 交流不间断系统性(UPS)(1)总的要求配置两套 UPS,两套 UPS 应均分负载功率,单机负载不得超过总功率的 40%,一套故
障时不影响另一套 UPS 正常运行,保证所有负载供电正常。UPS 应具有故障后在线脱开以及修复后在线投入的功能。UPS 的旁路应与主路同源,且相序一致。
UPS 电源供电范围应包括自动化主站设备、调度室设备、自动化监控室设备等。UPS 电
源应冗余配置,采用分列运行方式,并设置外部维修旁路,运行负荷应小于额定输出功率的35%。
每台 UPS 主机应配置独立的蓄电池组,蓄电池容量应满足满负荷运行不少于 2 小时。UPS 主机应具有智能通信接口,将 UPS 电源运行状态信息传输给机房监控系统。UPS 电源室内交流进线柜进线处应加装防雷(强)电击装置。(2)系统接线方式系统应采用 2N 接线方式,一台或多台 UPS 主机并机形成一组 UPS,两组 UPS 分列运
行,为负载提供相互独立的两路电源。
输入:两路三相五线制市电输入,经自动切换开关 ATS 切换后,用作 UPS 主机的交流
主输入和旁路输入。为降低 ATS 输出母线故障对系统造成的影响,UPS 交流主输入和旁路输入应取自不同的 UPS 交流进线柜。静态旁路输入与检修旁路输入必须来自于同一路电源。为避免两段输出母线的母联断路器将两路电源合环,两组分列运行 UPS 主机的旁路输入应来自同一路电源。
输出:UPS 电源的交流输出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两套 UPS 主机输出分别接于不
同母线段,两段母线之间应设母联断路器。
检修旁路:系统应设置检修旁路,以便在 UPS 主机检修停机时,直接用市电对负荷供
电。
(3)系统运行方式系统运行方式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正常情况下,两台/组 UPS 主机应采用分列运行方
式,输出母联断路器断开,两台主机负荷基本均衡,每台主机三相负荷基本均衡。 b) 市电正常时,市电经过 UPS 主机整流、逆变向负荷供电。c) 市电失电时,蓄电池通过 UPS 主机逆变后向负荷供电。
(4)技术要求集控中心配置 2 套 UPS 电源系统,包括 2 面 UPS 主机及旁路屏、2 面馈线屏。每套 UPS
主机带 1 组 400Ah 铅酸胶体蓄电池。
1)UPS 主机具体要求如下:UPS 容量为 30kVA,数量 2 套,采用工频在线 UPS 电源,每台 UPS 需配置输入隔离变、
输出隔离变、旁路隔离变;
UPS 主机应采用在线双变换拓扑结构;
40
UPS 设备应采用 LCD 显示屏,可实时显示 UPS 的工作参数,包括输入、输出电压、频
率、负载功率(视在功率和有功功率)、电池电压、容量、温度等参数,各种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信息的定位及历史记录等,方便日常管理和维护;
UPS 主机应具备主路、旁路、输出、维修旁路开关。为加强对电池的管理和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主机有电池的自检功能,可分分别实现自检
按周期、时间、电池电压点进行;
UPS 主要指标要求输入额定电压
主输入回路三相交流输入,旁路单相交流 220V 输入或三相交流输入
输入电压可变范围
302~457Vac
输入频率变化范围
40~70Hz
输入功率因数
≥0.991(100%负载) ≥0.971(50%负载) ≥0.953(30%负载)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
≤4.2%(100%负载)
输出额定电压
单相 220V 交流输出或三相交流均衡负载输出
输出电压稳压精度
≤0.5%
输出频率精度
市电模式:同步状态下跟踪旁路输入;电池模式:50Hz/60Hz±0.1%
输出功率因数
0.9
输出波形失真度
阻性负载:≤0.6%(市电),≤0.4%(电池);非线性负载:≤1.3%
(市电),≤1.3%(电池)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1
逆变过载能力
125%负载,过载时间≥10 分钟后转旁路
系统效率
在线模式:≥90.1%(100%负载), ≥89.5%(50%负载)
切换时间
0ms
2)蓄电池具体要求如下:蓄电池应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 2V 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铅酸蓄电池,单体容量
400Ah。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保持气密和液密状态,当内部气压超过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
释放气体,当内部气压降低后,安全阀自动闭合使其密封,防止外部空气进入电池内部。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间,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补加电解质。
蓄电池应采用高功率涂膏式正极板设计,内阻低、输出电流大。蓄电池应采用镶嵌式内螺纹铜芯端子,确保无金属铅或铅合金外露。蓄电池槽、盖应采用高强度 ABS 材料制造,并具有阻燃性,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出现鼓
胀或收缩变形。
蓄电池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蓄电池连接件压降应低于 5mV。蓄电池在 25℃满容量状态下,静置 28 天后其蓄电池容量保存率应在 98.5%以上。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出现异常。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留。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6.5%。端电压均衡性:开路电压压差不应超出 10mV,进入浮充状态 24h 后端电压差不应超出
20mV,放电状态端电压差不应超出 50mV。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5±5℃的条件下,储存 24h,通过安全阀向蓄电池充气在内外压差
为 50Kpa 时并持续不少于 5s 时,能够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 24h 的再充电能力因素>90%。同组蓄电池在 25℃环境中 10h 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小
于 3.5%。
蓄电池与 UPS 主机充电器断开后,应能检测出连接线的开路状态。配套配置蓄电池巡检仪。需配置蓄电池充放电测试仪 1 套、蓄电池巡检测温枪 1 套、蓄电池电阻测试仪 1 套3.4.3.5 大屏设备
41
1.点间距:≤0.9375mm、单元分辨率(W×H):640×360、像素密度:1137777 点/㎡、
单元面积:0.2025㎡、单元尺寸(W×H×D):600×337.5×43.5mm、显示单元相对错位:垂直相对错位:≤0.05mm 水平相对错位:≤0.05mm
2.像素失控率:LED 像素失控率:≤0.000001,区域像素失控率≤0.000003,无连续失
控点,出厂时为 0、信号处理深度:14bit;红、绿、蓝各 16384 级、视角:水平≥170°;垂直≥170°
3.最大对比度(全白/全黑,环境照度 0.05lux):≥30000∶1、亮度: ≥1000nits,支持
通过配套软件 0-100%无级调节、色温:2000-15000K 可调,色温误差:色温为 6500K 时,100%,75%,50%,25%四挡电平白场调节色温误差 160K、亮度均匀性(校正后):≥98%、显示模组亮度均匀性:LMJ≥98.3%、色度均匀性:±0.002Cx,Cy、亮度鉴别等级:亮度鉴别等级 C 级:BJ≥20、智能节电功能:产品通过节能认证。产品具备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 45%以上
4.低亮高灰智能调节功能:100%亮度时,16bits 灰度;70%亮度时,16bits 灰度;50%
亮度时,16bits 灰度;20%亮度时,15bits 灰度、低亮度高灰度:支持 EPWM 灰阶控制技术提升低灰视觉效果;支持软件实现不同亮度情况下灰度 8-16bit 任意设置 0-100%亮度时,8-16bits 任意灰度设置、观看舒适度:“人眼视觉舒适度 (VICO)”指数低于 1.0(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委的“人眼视觉舒适度 (VICO)”要求);去除 100%紫外线,消除 80%摩尔纹、反光率:屏体亚黑处理,反光率≤1%、色域覆盖率:≥120% NTSC(支持 Rec.2020、Adobe RGB、DCI-P3、Rec.601、Rec.709、sRGB、
5.支持 PSH 电源、接收卡、HUB 集成 3 合一设计方案、支持 5G 驱动方案,单元箱体可
直接处理 1080P 信号,单网线串接箱体 1920×1080 分辨率、故障告警:LED 显示屏可实时监控显示屏工作状态,具有计时功能及信号运行监测功能,具有坏点检测系统,具有故障自动告警功能,发生故障立即发消息到指定邮箱,及时处理、监控功能:可监控到工作电压幅度、接收卡工作状态、发送卡工作状态,具有实时运行状态监控、温度监控,具有过温或者故障报警功能、温度自控:LED 显示屏具有多点测温自控系统,均衡散热,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色彩漂移,并提高显示屏寿命
所投 LED 显示屏型号需具有 3C 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3.4.3.6 网络设备集控中心所用网络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均需满足应采用当地电网认可的安全可控产品,
满足芯片级自主可控要求,且不包含国家限制厂家、品牌的产品部件。需要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 3 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系统厂商应对系统进行免费升级,修补漏洞,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需提供上门服务和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集控中心自动化核心交换机应满足以下指标:19 英寸机架式安装配置不少于 24 个万兆电口,8 个 SFP 口(含光模块);电源:冗余配置;交换容量≥256Gbps;二层包转发能力≥92Mpps;MAC 地址表容量≥16K;支持 IEEE802.1QVLAN 数目≥4K;支持优先级队列≥4;网管型,支持网安设备接入支持 SNMP V2C、V3 及以上版本。3.4.3.7 视频系统设备彩色网络高清红外防水固定摄像机
1
具有不小于 200W 以上像素 CMOS 传感器
2
镜头焦距 2.7MM-12MM
3
支持三码流技术,主码流最高 1920x1080@50fps,第三码流最大
1920x1080@50fps
4
支持 H.265、H.264、MJPEG 视频编码格式,其中 H.265、H.264 都支持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
42
5
在 1920x1080 @ 25fps 下,码率设定为 2Mbps,RJ45 输出清晰度不小于
1100TVL
6
图像传输延时≤80ms
7
支持在 10%丢包率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
8
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
9
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级
10
信噪比不小于 60dB
11
宽动态不小于 105dB
12
支持密码复杂性强制设置,含数字、字符、大小写字母三种以上
13
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可添加不少于 20 个 IP 地址,支持 MAC 地址过滤功能
14
支持帧率动态控制功能,当触发报警时,视频录像帧率应自动调整至设定值
15
支持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入侵、物体遗留/消失、人员聚集、停车、徘
徊、快速移动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
16
支持人脸抓拍、人脸增强、虚焦侦测、音频异常侦测、场景变更侦测、故障
报警等功能
17
支持走廊模式、感兴趣区域、SVC 可伸缩编码、自动增益、数字降噪、透雾、
电子防抖、断电保护、用户管理、日志检索、配置保持等功能
18
支持电动变焦功能
19
具有不小于 2 路报警输入接口、1 路报警输出接口、1 路音频输入接口、1 路
音频输出接口、1 路 RCA 音频输入、1 路 RCA 音频输出
20
具有不小于 1 个 10M/100M/1000M RJ-45 网络接口、1 路 CVBS 视频输出、
1 个 SD 卡插槽,1 个 RS-232 接口、1 个 RS485 接口
21
支持 128G 以上 SD 卡
22
支持 IP67、IK10 防护等级
23
摄像机能够在-40~70 摄氏度,湿度小于 93%环境下稳定工作
24
支持 DV12V/AC24V/POE 供电,电源电压在 DC12V±30%或 AC24V±30%范
围内变化时设备可以正常工作
25
防护性能:海上 IP68;陆上≥IP55,室内
彩色网络高清红外快球摄像机
1
CMOS 传感器
2
光学变倍不小于 30 倍、数字变倍小于 16 倍
3
变倍速率不大于 4s
4
视频输出支持 1920×1080@60fps,1280×960@60fps,1280×720@60fps,
分辨力不小于 1100TVL
5
在网络环境支持下,主码流分辨率设置为 1920*1080、帧率设置为 25fps、码
率 4M 时,网络延时≤100ms
6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1Lux,黑白 0.0001Lux
7
隐私遮挡不小于 12 块区域, 同时最多有 8 块区域在同一个画面
8
自动巡航不小于 8 条, 每条可添加 32 个预置点;自动线扫不小于 5 条
9
支持 smart264 功能,设备在静止场景下的相同图像质量,功能开启后码流节
约不小于 1/3
10
支持密码复杂性强制设置,含数字、字符、大小写字母三种以上
11
支持智能检测视频动态/遮挡检测、音频检测、网络断开检测、IP 冲突检测、
编码器状态检测、存储卡状态检测、存储空间检测
43
12
支持预置点跟踪类型;支持手动跟踪和报警跟踪两种跟踪方式;支持绊线入
侵、区域入侵、穿越围栏、徘徊检测、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快速移动等多种行为检测;支持多种触发规则联动动作;支持目标过滤
13
设备垂直旋转范围应达到 -35°-90°
14
支持至少一路 RJ-45 10M/100M 自适应网络接口
15
支持至少一路音频输入接口,一路音频输出接口,两路报警输入,两路报警
输出
16
支持雨刷功能
17
工作环境:温度-45℃-70℃;湿度<95%
18
防护等级:支持 IP67,符合 GB/T 17626.5 4 级标准
19
电源电压在 AC24V±42%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20
支持目标跟踪,对设定区域内的运动目标持续跟踪,可自动调节变倍,并可
对该目标抓拍图片并手动切换跟踪目标
21
具有人脸检测及对检测的人脸进行抓拍,联动聚焦,目标跟踪等联动,并具
有人脸增强功能
22
红外距离:200 米、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 700M
23
防护性能:≥IP55 室内,≥IP66 室外
3.4.3.8 动力环境监测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系统具有较低的故障概率和较长的寿命,能够承受 365 天*24 小时连续工作压力,
确保数据采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系统应具备强大的自检功能,能够对系统与各设备的通讯状态和各设备的故障状态进行全面、集中、及时的检测,并在监控平台上显示故障单元、故障部位及性质,及时、准确地反映故障状态、时间及相关信息。
(2)硬件配置要求:包括数据采集器能够实时采集动环监测点信息,包括开关量和模
拟量,并完成与在用的传感设备智能口之间的通信协议与数据解析。动环监控主机应具备多种接口,如 RS485 串口、RJ45 接口、DI 输入、AI 输入、DO 输出等,以支持多种传感器和设备的接入。
(3)监控对象包括高低压配电、电源、蓄电池、UPS、空调等设备,以及温度、湿度、
水浸、烟感、红外、门禁、图像等环境信息 MDI 风格界面,方便实时数据及告警信息的浏览监控系统图形界面提供灵活构造和功能组装,使用户能通过简单的操作定制监控数据显示界面。
(4)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在一定权限下,通过监控界面能方便的实现对监控对象(设备
及设备类型)、区域、局站等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的管理,所有配置操作动态生效。系统可对告警阈值、存储阈值等参数进行远程配置和修改。系统可设置自定义告警和告警关联协议编辑和界面编辑功能,强化了系统的易用性、和兼容性。
(5)系统具备良好的扩展性,能够根据需要进行功能扩展和升级。监控系统应具备灵
活的配置能力,适应不同的监控需求和环境。
(6)含集控机房、配电室、蓄电池室的门禁,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接入动环监控系
统,门禁为人脸、指纹、密码、刷卡四合一门禁。
3.4.3.9 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防火墙等集控中心所用网络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均需满足应采用当地电网认可的安全可控产品,
满足芯片级自主可控要求,且不包含国家限制厂家、品牌的产品部件。需要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 3 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系统厂商应对系统进行免费升级,修补漏洞,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需提供上门服务和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集控中心通信路由器(对子站的通信)应满足以下指标:交换容量≥70Tbps;包转发率≥12000Mpps;板卡按照能够接入 20 个子站配置端口,可以接入 C-POS 支持单端口和多端口镜像功能;支持广播、组播和未知单播的风暴抑制功能;支持在线配置文件,日志文件等访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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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用户、密码管理功能,具备三权分立功能;(2)集控中心调度数据网路由器应满足以下指标:
性能指标
要求参数
体系结构
无阻塞转发、接口模块化结构
转发性能
≥1Mpps
电源冗余
1+1 冗余
带电插拔
电源, 路由处理器,接口卡
可支持接口类型
1/2 端口 CE1/CT11/2 端口 FE(光)16 端口 10/100/1000M
最大接口负载能力
2×E1+2×FE+16×10/100/1000M
整机不间断工作时间
99.999%
时延
≤20s
用户协议
IP、ATM、Frame Relay
路由协议
OSPF、BGP v4 、IS-ISBGP4 Extension、RIP v2
路由器管理/安全协议
SNMP V2RMON I、IIPacket FilteringTelnet Remote AccessSyslogSSH2
服务质量
IP Class of ServiceMPLS Class of ServiceRSVP、带宽保护带宽抑制、冲突回避
网络安全
ICMP Rate LimitingSecure CopyReceive ACLsIP Options Filtering
BGP4 路由表容量(可变长子网)
10000 条
标记交换
LDP、MP-BGP、RSVP-TE
流量工程
MPLS/ TE
虚拟专网
MPLS/VPN
组播
PIM, IGMP
(3)集控中心纵向加密装置应满足以下指标:网络接口:≥4 个 10/100/1000M 网络接口;设备规格:厚度 1U设备电源:双电源;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60000h(100%负荷);最大并发加密隧道数:≥2048 条;明文数据包吞吐量:≥340 Mbit/s(10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文长度);密文数据包吞吐量:≥80 Mbit/s(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文长度);数据包转发延迟:<1 ms;1000M LAN 环境下,加密隧道建立延迟:<1 ms;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0%;采用国调、
国密办共同指定开发的高速数据加密卡实现数据的加密和解密及签名和认证;
支持国密 SM2/SM3/SM4 算法、SSF09 算法;
支持采用专用的加密通信协议,IP 认证加密装置之间支持基于公钥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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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透明连接,不占用网络 IP 地址资源;支持电力专用加密隧道(综合过滤、访问控制、动态密钥协商、非对称加密);支持双进双出功能,适应非负载均衡的两条独立的链路网络环境;优化、加固的系统内核;支持管理工具软件(GUI)。(4)集控中心隔离装置(正反向)应满足以下指标:具有 2 个 10/100/1000M 接口(内网),2 个 10/100/1000M 接口(外网);1 个
10/100/1000M 双机热备接口;1 个 10/100/1000M 管理配置接口;
双电源,支持双机热备份方式工作,在设备出现故障,能自动切换;支持多种连接方式,可以根据现场安装情况,选择支持“单进单出”、“双进单出”、
“双进双出”等接入模式运行;
支持两个安全区之间的非网络方式的安全的数据交换,并且保证安全隔离装置内外两个
处理系统不同时连通;
支持多种工作模式:无 IP 地址透明工作方式(虚拟主机 IP 地址、隐藏 MAC 地址)、
支持网络地址转换(NAT)、混杂工作模式,保证标准应用的透明接入;
支持基于 MAC、IP、传输协议、传输端口以及通信方向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支持防止穿透性 TCP 联接,禁止内网、外网的两个应用网关之间直接建立 TCP 联接,
将内外两个应用网关之间的 TCP 联接分解成内外两个应用网关分别到隔离装置内外两个网卡的两个 TCP 虚拟联接,隔离装置内外两个网卡在装置内部是非网络连接,且只允许数据单向传输;
支持提供完备的日志审计功能,如时间、IP、MAC、PORT 等日志信息,对通过装置进
入内网的应用数据及未通过装置而被丢失的应用数据进行完整的记录,以便事后审计;
支持报警功能,发生非法入侵、装置异常、通信中断或丢失应用数据时,可通过串口或
网络口输出报警信息;
支持安全、方便的维护管理方式:基于证书的管理人员认证,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方便
地对装置进行设置,监视和控制运行;
具备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颁发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产品认证。符合国家能源局、公安部相关认证的产品。(5)集控中心防火墙应满足以下指标:1)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无风扇,冗余电源;
内存≥8G,硬盘≥8G EMMC+4T HDD;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Bypass 接口≥2 对,接口扩展槽≥2 个;USB 端口≥2 个,Console 管理端口≥1 个;整机吞吐量≥8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60 万,每秒新建连接数≥8.5 万。配置不少于三年特征库升级以及三年硬件维保服务。要求工业防火墙延时≤20us,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2)支持海量日志聚合功能,可对 SNAT、DNAT、包过滤、IPMAC 绑定、安全策略默认
丢弃、入侵特征日志聚合,可根据时间、阈值、源 IP、目的 IP 条件聚合日志(需提供加盖厂商公章功能截图)。
3)支持 45 种工业协议深度解析,内置 80+种常见工业协议识别,包括但不限于 Modbus
TCP,GE-SRTP,OPCDA,DNP3,S7,IEC104,MMS,Profinet ,Ethernet/IP, OPCUA_TCP(提供页面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实现配置管理、系统及特征库升级、日志收集、策
略统一下发等功能(需提供设备厂商承诺函)。
5)设备通过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温湿度、高低温)、抗冲击、抗震等检测,满足
GB/T2423.1-2018、GB/T2423.2-2018、GB/T2423.3-2016、GB/T2423.7-2018、GB/T4208-2017、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2008、IEC61373:2010 标准要求,提供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具备 CE、FCC、EMC 证书、具有国家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 IP40 检测报告和电磁兼容性测试报告、具有 TRIMPS 认证证书、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级别为 EAL3+)(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6)集控中心入侵检测设备应满足以下指标
46
1)1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
,标配双电源,内存≥
2G;网络吞吐率≥2Gbps,IDS 吞吐率≥1Gbps,并发连接数≥80 万,新建连接数≥7.5 万,配置千兆电口≥10 个,Combo 口≥2 个,console 口≥1 个,USB 接口≥2 个;提供不少于一年防病毒、IPS、应用识别等规则库升级许可及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支持数据下钻至单资产风险详情,可自动关联该资产所有安全信息,安全信息包括
但不少于:入侵防御、威胁情报、WEB 防护、病毒防护、防暴力破解、非法外联防护、弱密码防护、扫描攻击防御和行为模型等,支持以趋势图方式按时间展示各类安全事件的趋势,方便管理员快速了解资产安全状况,以便进行准确的进行安全防护。
3)支持安全事件攻击链分析,以资产和攻击者两种角度关联所有安全事件,将攻击过
程阶段化,分析和统计每个攻击阶段的攻击内容和攻击次数,支持针对每个攻击阶段进行数据下钻,支持分析攻击时间、攻击源、攻击目的、攻击事件、检测模块、攻击级别等信息,帮助管理员清晰了解 APT 攻击的攻击进度,及时在数据泄露前加固网络,针对已经数据泄露的情况,进行事件回溯,为后续网络加固提供数据支撑(需提供产品截图材料,并加盖厂商公章)。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实现配置管理、系统及特征库升级、日志收集、策略
统一下发等功能(需提供设备厂商承诺函)。
5)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
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提供 5 年规则库免费升级。(7)集控中心日志审计设备应满足以下指标1)标准 1U 机架式安装,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双电源;内存
≥16G,硬盘≥4T;配置 10/100/1000M 接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接口扩展槽≥2 个,Console 口≥1 个;最大处理事务数≥5000EPS,最大支持授权数≥150 点,配置授权数≥50点;提供不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支持通过页面配置 syslog 方式接收日志信息,支持日志类型:UNIX、WINDOWS 事
件(2008、2012、2016、2019、windows 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 及以上版本)、网络设备(Cisco、H3C、神州数码、锐捷、迈普、华耀、RadWare、F5、BROADCOM)、安全设备(绿盟、六方云、神州数码、天信华、任子行、山石、天融信、启明星辰、任子行、深信服、网神、Cisco、H3C、飞塔、联想、瞻博、安氏领信、华为、网御星云、安博通、奇安信、CheckPoint),WEB 访问(Apache、IIS、Tomcat、Nginx、Weblogic、Resin、Websphere)、文件访问(VSftpd、Pureftpd、NCftpd、IISftpd、Proftpd、Glftpd、Serv-u)。
3)稳定性:设备通过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温湿度、高低温)、抗冲击、抗震等检测,
满足 GB/T2423.1-2018、GB/T2423.2-2018、GB/T2423.3-2016、GB/T2423.7-2018、GB/T4208-2017、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2008、IEC61373:2010 标准要求(出具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实现配置管理、系统及特征库升级、日志收集、策
略统一下发等功能。(需提供设备厂商承诺函)
5)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
检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8)集控中心网络安全监测设备应满足以下指标:物理接口要求:1) 以太网接口态势感知采集装置应支持≥16 个 10/100/1000Mbps 自适应以太网电口,≥8 个光口。2) 串口态势感知采集装置应支持 1 个 RS-485 串口。3) 管理及辅助接口态势感知采集装置应支持以太网管理接口或 CONSOLE 管理接口,用于设备配置、调试、
故障告警显示,接口类型为以太网电口,管理接口与业务接口要求分离。
4)其它不提供 USB 接口,不提供显示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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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要求1)接入被监视设备数量>1000 个;2)平均故障间隔时间>50,000 小时;3)报文解析能力≥10Mbps;4)系统日志存储容量>10000 条;5)NTP 网络对时精度≤1s;6)系统盘和数据盘物理分开,数据盘容量不低于 1TB。安全要求1)按照划分不同角色,各角色之间职能与责任应相互独立、相互制约;2)不得内置后门、不存在缓冲区溢出等安全漏洞;3)应具备检测并抵御各种常见网络攻击的能力及抵御渗透攻击的能力;4)应关闭除应用软件端口外的其它软件端口;5)应不使用 http、https 协议进行通信;环境要求1) 电源输入要求a)采用双路电源独立供电,任一回路电源中断不造成装置故障或重启;b)直流电源电压:220V、110V;c)直流电源电压纹波系数小于 5%;d)直流电源中断 100ms,装置工作正常,性能指标不下降;e)交流电源电压:220V,允许偏差 -20%~+15%;f)交流电源频率:50Hz,允许偏差±5%;g)交流电源波形为正弦波,谐波含量小于 5%;h)电源模块失电信号有硬接点输出,要求面板上有指示灯显示故障状态。2) 环境要求态势感知采集装置能保证在环境温度为-5-45℃、环境相对湿度 5%-95%(非凝结)
的环境条件中正常工作,应具备良好的散热性能。
根据电网要求,从竣工验收起,做好软件版本升级提供招标方使用,并免费提供升级技
术服务。
(9)集控中心防病毒(主机卫士)应满足以下指标:1)为保证工控机安全稳定的运行,采用轻量级部署,安装及卸载软件不需要重新启动。
提供不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可跟踪应用程序安装过程,监测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应用程序,并将其特征码自动
添加到应用程序白名单库中。
3)支持主机内网探测,检测无权限主机是否连接重要服务器或网段,并记录内网连接日
志;支持一键开启非法外联探测,无需输入互联网地址,监测内部主机非法接入外网等行为进行告警提示。(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配合监管平台对终端软件进行集中管理,包括终端
主机状态监控、白名单库管理、终端资产管理等;支持策略全部下发、按部门进行批量下发,支持日志集中审计管理;支持远程安装和升级;支持白名单导入(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5)产品具有国家工业控制系统与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且兼容性
测试操作系统包括 Windows、中标麒麟、凝思、Centos、Redhat 操作系统,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产品具有《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安全操作系统主机安全加固(增强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0)集控中心运维审计堡垒机应满足以下指标:1)硬件及性能要求:标准 1U 机架式安装,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
麟),双电源;内存≥16G;硬盘≥4TB;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接口扩展槽≥2 个,USB 接口≥2 个,Console 口≥1 个;支持图形并发≥100,支持字符并发≥200,支持授权数≥50 点;提供不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旁路代理模式,不影响正常业务流量;B/S 架构管理,采用 HTTPS 方式远程安全管
理,无需安装管理客户端;支持双机热备,支持集群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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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运维用户多次登录失败自动锁定账号功能及解锁机制设定;支持审计限制策略:
限定管理员针对指定的运维用户的运维记录进行审计;支持 http 短信网关平台进行联动,实现短信动态口令双因素认证机制,如与阿里云短信服务、移动 MAS 联动(需提供加盖厂商公章功能截图)。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实现配置管理、系统及特征库升级、日志收集、策略
统一下发等功能。(需提供设备厂商承诺函)
5)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
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2)集控中心漏洞扫描设备应满足以下指标:1)硬件及性能要求:1U 标准机架安装,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
麟),冗余电源;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USB 口≥2 个,Consle≥1 个;内存≥16G,数据存储硬盘≥4T;单个扫描任务最大 IP 地址数≥8192 个(32 个 C 类网段),允许并发扫描主机数≥80 个,允许扫描任务并发数≥5 个,总可扫描 IP 数无限制。提供不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产品需包含系统漏洞扫描功能模块,可对服务器、终端设备开展漏洞扫描,对扫描出
的漏洞提供修复加固建议。
3)支持远程无损扫描技术:支持通过低发包率、非漏洞触发的远程指纹探测技术,远程
检测出目标工控系统的设备型号和相关漏洞。(需提供截图证明文件)
4)支持被现有安全管理平台纳管,实现配置管理、系统及特征库升级、日志收集、策
略统一下发等功能。(需提供设备厂商承诺函)
5)产品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安全认证证书》、具有《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兼容性资质证书、具有与飞腾处理器兼容性证明证书、具有与麒麟软件操作系统兼容性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4.3.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4.3.10.1 基本技术条件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能在环境、抗干扰等方面满足在强电磁场干扰环境下使用的要求,应
具有国家、消防或电力行业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控制、显示菜单应采用中文字体。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北大青鸟、松江飞繁或同等水平品牌产品。
3.4.3.10.1.1 系统先进性要求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等设备可采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外围火灾探测器、
模块、报警按钮等应选用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其配套探测器等设备必须通过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的消防产品安全认证,并取得该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同时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且合格。系统应充分考虑可升级性。
3.4.3.10.1.2 系统可靠性要求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系统设备必须具备如下可靠性保证:(1)系统的使用不能影响升压站其他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2)系统的局部故障不能影响整个火灾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3)系统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故障排除和替换。(4)系统要有具备处理同时发生的多个事件的能力。(5)系统具备防雷和抗强电磁干扰能力。3.4.3.10.1.3 系统扩展性要求由于本项目建设阶段性特点,火灾报警系统要求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1)系统主要设备的配置按照终期规模设计,在项目将来扩建时,火灾报警系统的软
硬件勿须改变。
(2)系统各项功能和运行状态不受扩建影响。(3)系统具备主从组网和对等组网的能力,以便组建更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4.3.10.1.4 系统运行、安全性要求(1)系统所有重要操作均应有操作记录,系统可对操作记录进行查询和统计,所有操
作记录具有不可删除和不可更改性。
49
(2)系统保存的重要数据,具有不可删除和不可更改性。(3)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对设备、网络和软件运行进行在线诊断,发现故障,能
显示告警信息。
(4)系统应具有与控制中心系统连接的能力。(5)系统可接入多种智能设备,通信协议为标准的远动标准协议。(6)应采用全中文图形化界面。(7)自动生成系统运行日志,可查询及以报表方式打印输出。3.4.3.10.2 系统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
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控制输出,并可设置其他
控制输出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等设备的控制,每一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
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相关指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两种触发装置。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消防专用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用于火灾报警的
外线电话。
3.4.3.10.2.1 火灾报警功能(1)当有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 10s 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
号。对来自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可设置报警延时,其最大延时不应超过 1min,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延时设置信息应能通过本机操作查询。
(2)当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 10s 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
信号,并明确指示该报警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
(3)控制器应有专用火警总指示灯( 器) 。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火警总指示
灯( 器) 应点亮。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4)控制器应采用字母-数字显示,能显示当前火灾报警部位的总数。持续显示最先火
灾报警部位。后续火灾报警部位应按报警时间顺序连续显示。
(5)控制器需要接收来自同一探测器(区)两个或两个以上火灾报警信号才能确定发出
火灾报警信号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a)控制器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或故障声信号,并
指示相应部位,但不能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b)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在 60 s 内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
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c)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在 30 min 内仍未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
警信号时,应对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复位。
(6)控制器需要接收到不同部位两只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才能确定发出火灾报
警信号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a)控制器接收到第一只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或故
障声信号,并指示相应部位,但不能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b)控制器接收到第一只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后,在规定的时间间隔(不小于 5min)
内未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时,可对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复位。
(7)控制器应设手动复位按钮(键),复位后,仍然存在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均应保持或
在 20 s 内重新建立。
(8)控制器火灾报警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 30 s,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
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但不能仅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9)具有火灾报警历史事件记录功能的控制器应能至少记录 999 条相关信息,且在控
制器断电后能保持信息 14d。
50
(10)通过控制器可改变与其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响应阂值时,对探测器设定的响应闭
值应能手动可查。
(11)除复位操作外,对控制器的任何操作均不应影响控制器接收和发出火灾报警信
号。
3.4.3.10.2.2 消防设备联动功能控制器应设置有火灾声、光警报器控制输出,并有其他控制输出,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
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等设备的控制,每一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控制器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 3s 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有延时要求时除外),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和启动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声警报信号,消声后,有新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声警报信号应能重新启动。
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
被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 在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10s 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3.4.3.10.2.3 消防应急广播功能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同
时向一个活多个指定区域广播信息,广播语音应清晰,距扬声器正前方 3m 处,应急广播声压级(A 计权)不应小于 65dB,且不应大于 115dB。当有启动信号输入时,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立即停止非应急广播功能,进入应急广播状态。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实现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和选择广播分区的功能。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急广播信号通过音源设备发出,经过功率放大后,由编码输出控制模块切换到广播指定区域的音响实现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中任一音响故障不应影响其他音响的应急广播功能。
3.4.3.10.2.4 故障报警功能(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
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器)应点亮。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 100 s 内发出
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人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3)控制器应能显示下述故障的部位:(a)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及完成传输火灾报警信号功能部件间连
接线的断路、短路(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和影响火灾报警功能的接地,探头与底座间连接断路。
(b)控制器与火灾显示盘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c)控制器与其控制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间连
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其中(a)、(b)两项故障在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可以不显示,(c)项故障显示不能受
火灾报警信号影响
(4)控制器应能显示下述故障的类型:(a)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b)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c)主电源欠压。(5)控制器应能显示所有故障信息。在不能同时显示所有故障信息时,未显示的故障
信息应手动可查。
(6)当主电源断电,备用电源不能保证控制器正常工作时,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信号
并能保持 1h 以上
(7)对于软件控制实现各项功能的控制器,当程序不能正常运行或存储器内容出错时,
控制器应有单独的故障指示灯显示系统故障。
(8)控制器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控制器应在 100
s 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9)任一故障均不应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51
(10)当控制器采用总线工作方式时,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短路隔离器动作时,
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号。当某一总线发生一处短路故障导致短路隔离器动作时,受短路隔离器影响的部件数量不应超过 32 个。
3.4.3.10.2.5 火灾信息显示、查询的功能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监管报警及其他状态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高
等级的状态信息应优先显示,低等级状态信息显示不应影响高等级状态信息显示,显示的信息应与对应的状态一致且易于辨识。当控制器处于某一高等级状态显示时,应能通过手动操作查询其他低等级状态信息,各状态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3.4.3.10.2.6 与图形显示装置接口功能应提供以太网接口,可与图形显示装置通信连接。3.4.3.10.2.7 与升压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联动功能应能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进线通讯,当发生火灾时,能够联动与火灾发生地点最近的
摄像机。
3.4.3.10.3 火灾自动报警配置原则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等级为二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要根据升压站建筑结构,机电设备数量、性质和初期火灾形
成的特点以及环境特征,对不同的场所选用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及数量。重要部位采用不同原理的探测器双重化配置。
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如下原则配置,设备具体数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升压站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包括:火
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信号模块、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等。
(2)火灾探测区域按独立房(套)间划分。升压站火灾探测区域有:中控室、继保室、
蓄电池室、高/低压配电装置室、SVG 室、办公室、辅房等。根据所探测区域的不同,配置不同类型和原理的探测器或探测器组合;
(3)根据 NB10881-2021《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消
防控制室应与光伏电站升压站中控室合并设置,因此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在中控室。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发生火警的地点。
(4)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5)在火灾报警控制柜内设置消防电话总机,在消防水泵房等重要场所配置消防电话
分机,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设置带消防电话插孔的手报按钮。
(6)消火栓箱内配置编码型消火栓按钮,可直接接入控制器总线并能够启动消防水泵。(7)在火灾报警控制柜内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的主机端设备,在走道、大厅等场所设置
消防音箱。
(8)在电缆夹层、电缆沟、变压器等处设置感温电缆,感温电缆等处设置编码型信号
输入模块。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单位也可选择使用感温光纤。
(9)在站用电馈线屏附近设置火警模块箱,配置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用于在火
灾确认后联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即使站用电馈线屏馈线开关分励脱扣),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10)火灾报警后,应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
号;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11)在事故照明配电箱旁设置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在火灾确认后联动启动火
灾应急照明灯,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12)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以便于确认火灾后及时向消防
队报警。
3.4.3.10.4 系统结构要求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网络化、免维护式的系统结构,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
符合 ISO/OSI 开放系统互联标准。
(1)系统要具备软硬件的扩充能力,支持系统结构的扩展和功能升级。(2)系统应为其他系统提供标准接口,以利于其他系统调用及二次开发。(3)系统所提供的支撑软件能支持用户进一步开发应用软件。
52
(4)系统的软硬件接口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支持与其他标准硬件、其他网络
及不同生产商的设备互联,可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
(5)系统具有灵活的组网能力。(6)系统具备开放的二次接口,可以为第三方提供进行连接的接口。3.4.3.10.5 系统硬件要求3.4.3.10.5.1 系统硬件总体要求系统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屏蔽功能和抗强电磁干扰能力,并具备过电压保护措施,能够有
效地应对升压站场地等区域中的强电磁干扰的环境。所有设备应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在升压站内的电磁感应、静电、电器操作及雷电过电压环境中,应不损坏,能正常工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设备的安装、使用应不影响和妨碍站内一、二次电气设备及其他装
置的独立性、正确性、可靠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厂家智能设备及控制中心数据通信,保证数据接收及传送的正
确性、实用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设备有液晶显示屏的其显示的信息必须为中文。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多线联动控制盘、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主机端设备、系统电
源等等均应组屏安装。
系统电源故障、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等装置故障报警信号应能以硬接点信号传送至其他
系统。告警信号硬接点至少 2 路输出。
3.4.3.10.5.2 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1)主机系统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当有火警发生时,报警系统有声光信号,且通过主
机的彩色液晶显示屏提供报警位置。
(2)主机系统采用计算机高级语言,软件程序灵活可编,确保系统功能可靠。并可根
据用户要求现场修改、完善。
(3)主机系统具有自动测试功能,能及时排除系统自身故障并报警。(4)主机系统配带打印机,可记录每次报警时间、地址及系统内所有设备状态变化和
值班人员发出的指令。
(5)主机系统提供标准 RS-485 通信接口,与视频监控系统连接,当发生火灾时,应
联动火灾发生点处附近的摄像机跟踪拍摄火灾情况,通信规约应标准、开放。
(6)液晶图文汉字显示,具有提示的汉字菜单和提示信息。(7)控制器需设有不掉电设备,为 DC24V,容量根据地址编码的容量确定。当控制器
接有被控设备时,需另外设置 DC24V 电源系统,容量根据被控负载确定。
(8)配置不少于 8 路多线控制卡及手动盘。(9)2 回路无极性二总线,每回路不少于 200 个地址编码点。(10)控制器能够自动联动或者通过手动盘控制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重要设备,并
接受相应的反馈信号;
3.4.3.10.5.3 智能型报警探测设备各类探测器应符合如下要求:(1)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a)内置微处理器,能够对自身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判断,并具有自诊断功
能;
(b)采用电子编码方式,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传输距离可达 1500m;(d)灵敏度可调,能实现用户对不同探测环境灵敏度的要求,具有白天/夜晚的灵敏度
定时调整功能;
(e)污染自动补偿,能根据自身的污染程度进行零位漂移,最大程度减少误报;(f)探测器上电后能自动检测光学迷宫,污染程度超出补偿范围,可自动报出探测器
污染故障;
(g)适用范围广,对不同材质燃烧后产生的白烟或黑烟均可响应;(h)稳定性高,抗灰尘附着、抗电磁干扰、抗温度影响、抗腐蚀、抗外界光线(电源)
干扰能力强;
(i)抗潮湿能力强,具有防水处理,可适应不同气候环境的要求。
53
(2)智能型感温探测器(a)内置微处理器,能够对自身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判断,并具有自诊断功
能;
(b)采用电子编码方式,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传输距离可达 1500m;(d)灵敏度可调,能实现用户对不同探测环境灵敏度的要求;(e)可输出温度升降曲线,可通过控制器查看现场的温度升幅曲线;(f)稳定性高,抗灰尘附着、抗电磁干扰、抗腐蚀、抗温度影响能力强;(g)抗潮湿能力强,具有防水处理,可适应不同气候环境的要求。(3)非编码本安防爆点型感烟探测器(a)内置微处理器,能够对自身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判断,并具有自诊断功
能;
(b)采用非编码方式,与本安防爆型火灾探测器配套模块箱(内含编码型信号输入模
块与安全栅)配套使用;;
(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传输距离可达 1500m;(d)灵敏度可调,能实现用户对不同探测环境灵敏度的要求,具有白天/夜晚的灵敏度
定时调整功能;
(e)污染自动补偿,能根据自身的污染程度进行零位漂移,最大程度减少误报;(f)探测器上电后能自动检测光学迷宫,污染程度超出补偿范围,可自动报出探测器
污染故障;
(g)适用范围广,对不同材质燃烧后产生的白烟或黑烟均可响应;(h)稳定性高,抗灰尘附着、抗电磁干扰、抗温度影响、抗腐蚀、抗外界光线(电源)
干扰能力强;
(i)抗潮湿能力强,具有防水处理,可适应不同气候环境的要求。(4)缆式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a)探测器由微机调制器,终端盒及感温电缆三部分共同组成,用于电缆沟及电缆层
的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的火灾探测,以及用于变压器的火灾探测;
(b)抗干扰能力强,采用隔离检测以及软件抗干扰技术,可以较好的应用于强电磁干
扰的场所,使用温度为-20℃至+50℃;
(c)探测器总线可以延长 1km 正常工作,感温电缆最大长度可接 200m 正常工作,可
以应用于室内场所;
(d)自动识别工作模式:只接控制器总线时工作在编码模式,只接 DC24V 电源时工作
在非编码模式;
(e)感温电缆动作温度 88℃,响应时间 t≤15s。(5)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a)内置微处理器;(b)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 1500m;(d)输出模块具有信号反馈输入端,当受控设备动作后被控设备上的常开无源触点闭
合,由输出模块通过二总线将动作应答信号反馈给控制器;
(e)稳定性高,抗干扰能力强;(f)插拔式结构。(7)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a)内置微处理器;(b)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 1500m;(d)可接入被控设备动作后提供的常开无源触点信号,输入模块报警时确认等闪亮;(e)具有断线监控功能;(f)稳定性高,抗干扰能力强;(g)插拔式结构。(8)手动报警按钮
54
(a)内置微处理器;(b)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c)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 1500m;(d)手动推进弹簧按钮后,内部开关动作,报警信号传送至控制器,采用专用工具进
行复位;
(e)设双灯显示,报警时确认灯常亮;(f)带电话插孔,可配合电话手柄使用。(9)编址型声光报警器(a)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b)可直接接入二总线,由火警控制器联动逻辑编程设定其联动条件,在火灾发生区
域及相邻区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c)在 1m 距离以内有超过 90dB 声级。(10)安全栅(a)能够与本系统的探测器等相关参数匹配;(b)限制本安侧的工作电流在安全范围内;(c)适用于ⅡCT1,具有防爆合格认证;(11)本安防爆型火灾探测器配套模块箱(a)内含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b)内含安全栅。3.4.3.10.5.4 消防电话系统各防火区域设手动报警按钮并配带电话插孔,手提电话听筒插入后,即可与值班人员通
话,报告现场情况,值班人员还可以通过电话对现场进行指挥。
(1)消防电话主机(a)多线制,连接不少于 8 门消防电话;(b)每门可接入 1 只电话分机或多达 30 门的并联电话插孔。(c)每门消防电话的电话线长度可达 1500m;(d)液晶图文汉字显示,具有提示的汉字菜单和提示信息;(e)消防电话分机摘机或插孔式消防分机插入消防电话插孔中可直接呼叫总机。总机
可通过地址操作与多部分机呼叫和通话;
(f)可自动记录呼叫或通话情况,通话时自动录音。具有电话线路断路故障判断能力,
并有声光报警。
(2)消防电话分机(a)能够接入多线制消防电话主机。(b)固定式或者手提式,摘机或者插入电话插孔即呼叫电话总机。3.4.3.10.5.5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主要由主机端设备:音源设备、广播功率放大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
器等,以及现场设备:输出模块、音响构成。消防应急广播的主机端设备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柜内,在走道、大厅等场所设置消防音箱。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急广播信号通过音源设备发出,经过功率放大后,由编码输出控制模块切换到广播指定区域的音响实现应急广播。
主机端设备由广播分配盘、广播功率放大器和 CD/DVD 播放盘(选配)组成。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进入应急广播状态后,应在 10s 内发出广播信息,且广播功率放大器的输出功率应不能
被改变;广播信息应能预设,预设广播信息应贮存在内置的固态存储器或硬盘中。
广播功率放大器应满足如下要求:失真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为 80Hz~8kHz;总谐波失
真不大于 5%;信噪比不小于 80dB。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 100s 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
故障发生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广播功率放大器主电源采用 220V,50Hz 交流电源,并应具有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接口,
应具有主、备电源转换装置。
55
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 85%~110%范围内,频率为 50Hz+1Hz
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现场设备消防应急广播输出模块,
用于总线制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中正常广播和消防广播间的切换。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无极性信号二总线连接。
室内音响,分为壁挂式和吸顶式两种安装方式。音响接线采用阻燃 RV 线,截面积大于
等于 1.0mm2。
3.4.3.10.5.6 系统电源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采用专用的蓄电池,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
柜中。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 3h 以上。主电源应由升压站内逆变电源装置供电,主电源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3.4.3.10.5.7 线缆线路(1)火灾报警系统使用阻燃耐火电缆,分为:回路总线、消防电话线和消防广播线
(WDZN-RYJSP-2×1.5);24V 电源电缆和联动电源电缆(WDZN-RYJS-2×2.5,WDZN-RYJS-2×4);消防控制电缆(WDZN-KYJY-7×1.5)等。
(2)所有电缆敷设时,均套穿镀锌钢管。当金属管、线槽明敷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3.4.3.10.5.8 屏柜(1)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
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 GB 3047.1 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屏柜包括所有安装在屏柜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2)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 25×4mm2,接地端子为压
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屏柜工作地和保护地宜分设接地铜排,若共用接地铜排,应保证不影响人身及屏内设备安全。
(3)屏体尺寸为宽 550mm、深 460mm、高 1715mm。屏(柜)颜色(设联会确
定)。
(4)结构为屏前后开门、垂直自立式的柜式结构。柜内主要设备为固定安装方式,要
求与屏正面平齐美观。应提供由柜门而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
(5)屏内普通端子能接 2.5mm2 以上的电缆芯,电源端子能接 4mm2 以上的电缆芯,
交直流电源进线必须经小型断路器。端子排直列安装在屏两侧,连接外部电缆的端子口靠屏内侧并考虑电缆安装固定所需要空间,供用户连接的端子应单独排列和标识。屏内走线应设走线槽,布线应整齐美观牢靠,绝缘良好。导线应用铜质多股阻燃软导线。
(6)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
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7)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
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
(8)屏柜标识应统一美观,满足用户要求。3.4.3.10.1.6 系统软件要求3.4.3.10.1.6.1 总体要求(1)所有软件应符合国际公认的标准。(2)应配置已经现场考验的、成熟的软件。(3)所配置的软件应当支持用户开发新功能,开发后的软件应能在线装入系统,所有
软件安装简单方便。
(4)软件应能支持系统的扩充,当系统改造或扩充时,不必修改程序和重新组装软件,
只需要对新增设备进行配置。
(5)应有汉字功能支持所有画面显示、运行报表,应提供二级汉字库并具有汉字编辑
功能。
56
(6)应充分考虑到计算机软件的飞速发展,软件供应商应在 3 年内,提供最新版本软
件。
3.4.3.10.1.6.2 应用软件要求应用软件为管理和值班运行的核心,对系统的火灾报警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要
求采用全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应用软件能提供标准软件接口,即二次开发手段。
3.4.3.10.1.7 系统接地要求火灾报警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但应设专用的接地汇集点,遵照“一点接地”原则,
接地点应接于升压站的主接地网的一个点上,消除“地电位差”的影响。
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接地引线应独立并同建筑物绝缘。
所有镜头应经过抗静电处理,防止灰尘吸附。
3.4.3.10.1.8 系统抗干扰要求由于探测器等设备安装在高压设备附近,回路总线、电源电缆、联动总线等并行敷设,
静电影响及电磁干扰较为严重,应采取屏蔽及过电压保护、抗浪涌等措施,当发生操作过电压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不致被损坏,系统应能适用于 110kV 及 220kV 升压站的电磁环境。
(1)系统采用的硬件设备均按工业标准设计,能抗强电磁干扰。(2)系统中所有的设备均装有看门狗电路,能自动恢复程序异常出错故障。(3)所有的设备均为三防(防水、防火、防尘)设计。3.4.3.10.1.9 与其他系统联动控制及接口要求(1)与图形显示装置接口功能。应能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通过以太网进行连接,
应采用标准通信规约,并具备开放的通信规约文本。使得图形显示装置能显示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接口功能。应能与现场安装的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通过
RJ45 网口进行连接,能够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联动,应采用标准通信规约(MODBUS RTU),并具备开放的通信规约文本。
(3)硬接点信号输出接口功能,至少应提供以下硬接点输出,用于发信。(a)火灾报警控制屏至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信号硬接点:火灾报警动作信号火灾报警装置故障信号(b)火灾报警控制屏至集控站端子站系统的信号硬接点:火灾报警动作信号火灾报警装置故障信号3.4.3.10.1.10 系统主要性能指标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在建成投运后应达到如下基本性能:(1)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 50000h。(2)系统具备自诊断功能。(3)系统可用率:大于 99.9%。(4)系统硬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大于 100 000h。(5)系统平均维护时间 MTTR:小于 0.5h。(6)实时性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信息及控制信息的采集周期<10s;实时数据库刷新周期<10s;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命令到现地联动控制设备接受并执行命令的时间应<5s;操作员通过消防监控工作站发出控制命令到现地联动控制设备执行后,回答显示的时间
应<5s;
紧急情况下,操作员通过操作按钮发出控制命令到现地联动控制设备执行后,回答显示
的时间应<2s;
报警或事件发生到画面刷新和发出音响的时间应<2s。(7)系统硬件配置裕度要求计算机 CPU 的平均负载率≤25%;在任何情况下,内存的使用率≤40%;
57
根据系统实时响应要求,通信通道利用率≤25%;报警等输入点和控制输出点的配置应有 20%的裕量。3.4.3.10.1.11 调试和验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调试和验收项目和方法应依据 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
用技术条件》、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确定。设备电源故障
3.4.3.11 检查验收项目所有电气二次工程项目试运行和投产前,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规程和设备订货合同,产
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下列分项和联合静态、动态调整试验、分系统调试、站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
1)系统分项、整组调整、试验;2)直流系统调整试验;3)规程规范虽无规定,但设备合同和制造厂技术说明书规定需做的其他试验。
58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生产厂
家
备注
1
集控硬件设备
1.1
工作站
监控工
作站
CPU:2*X86(C86)架构 CPU,8 核/
颗,3.0GHz,16MB,支持超线程
内存:≥64GB DDR4
硬盘:≥1 块 256G SATA SSD+1 块 1T
SATA 7.2k
接口:6 个 USB3.0 接口
电源:双电源
显卡:2GB 独立显卡
配件:鼠标/键盘/光驱/导轨等配件
服务:三年原厂保修服务,并提供国家信息中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数据恢复服务证明文件
台
4
II 区保
信及录
波、综合
应用工
作站
同监控工作站
台
2
维护工
作站
同监控工作站
台
2
显示屏及键鼠
24 寸,双屏/套
套
10
设备机柜及附
件
600*1000*2260,含三合一 KVM 设备
面
2
1.2
服务器
59
I 区采
集服务
器
CPU:2*国产 X86(C86)架构 CPU,
16 核/颗,2.5GHz,32MB
内存:≥128GB DDR4
硬盘:≥3 块 1.2T 2.5 10K SAS;
RAID 卡:缓存≥4GB,支持
RAID0/1/5/6/50/60;
网卡:≥4 个千兆百兆自适应网口;
电源:1+1 冗余电源、风扇
配件:机架式安装导轨等套件
服务:3 年原厂维保服务,并提供国
家信息中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数
据恢复服务证明文件
台
2
实时数据库兼应用服
务器
同 I 区采集服务器
台
2
分布式存储服
务器
系统架构:采用 Scale-Out 分布式集群存储架构,支持全局统一命名空间,同时支持全对称式、非对称式部署两种方式,支持块、文件和对象协议在同一节点部署和启用,三节点可同时提供块、文件和对象
功能;
产品形态:软硬件一体机产品(或服务器与分布式软件统一品牌),
支持 POSIX、NFS、CIFS、FTP、S3、HDFS、iSCSI、NVMe-oF、RoCE v2、Local SCSI、FC、XBD、CSI、Cinder
等访问协议;
数据保护:支持 2~6 副本,N+M:b EC
数据保护方式,最大支持任意 4 个节点或 4 块磁盘同事失效,空间利
用率最高可达 91.6%,
支持磁盘分组、
节点分区等技术,缩小故障域,近一步保障数据安全,支持磁盘、节
点、机柜级冗余,支持数据修复 QoS运维管理:存储管理 Web UI 支持机
柜视图监控和磁盘定位功能,可以通过管理页面查看节点的前视图和后视图健康和运行状态,可在线调整节点所在的机柜位置,支持节点运维上线、运维下线、重装软件、
重启软件等运维管理操作
台
2
60
单节点硬盘容量不低于 100T
II 区保
信/故录
服务器
同 I 区采集服务器
台
1
II 区应
用服务
器
同 I 区采集服务器
台
1
II 区闸
内转发服务器
同 I 区采集服务器
台
1
设备机柜及附
件
600*1000*2260,含三合一 KVM 设备
套
2
1.3
网络设
备
1000M
以太网交换机
24 个千兆电口,4 个 SFP 口,含配
套光模块
台
10
1.4
网络设备及安全防护
设备
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61
网络安全工作
站
同监控工作站
台
1
路由器
板卡按照能够接入 20 个子站配置端
口,可以接入 C-POS 支持单端口和
多端口镜像功能;
支持广播、组播和未知单播的风暴
抑制功能;
支持用户、密码管理功能,至少应
有 administrator 和 user 两种权限;
台
5
纵向加密认证
装置
网络接口:≥4 个 10/100/1000M 网络接口;外设接口: 1 个 RS232 配置接口+ 1 个 IC 卡读卡器接口;设
备电源:双电源;
台
4
隔离装
置
具有 2 个 10/100/1000M 接口(内
网),2 个 10/100/1000M 接口(外
网);1 个 10/100/1000M 双机热备接口;1 个 10/100/1000M 管理配置接
口;
台
4
防火墙
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无
风扇,
冗余电源;内存≥8G,
硬盘≥8G
EMMC+4T HDD;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
Bypass 接口≥2 对,
接口扩展槽≥2 个;USB 端口≥2 个,
Console 管理端口≥1 个;整机吞吐
量≥8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60 万,
每秒新建连接数≥8.5 万。配置不少
于三年特征库升级以及三年硬件维
保服务。要求工业防火墙延时≤20us,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台
3
入侵检测设备
1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处理
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
标配双电源,内存≥2G;网络吞吐
率≥2Gbps,IDS 吞吐率≥1Gbps,并
发连接数≥80 万,
新建连接数≥7.5
万,配置千兆电口≥10 个,Combo
口≥2 个,console 口≥1 个,USB
台
2
62
接口≥2 个;提供不少于一年防病毒、
IPS、应用识别等规则库升级许可及
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63
防病毒
设备
40 个 Linux 客户端防病毒功能授权,
含 1 年升级许可。
套
2
运维审计堡垒
机
硬件及性能要求:标准 1U 机架式安
装,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
台(飞腾+麒麟),双电源;内存≥16G;硬盘≥4TB;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
接口扩展槽≥2 个,
USB 接口≥2 个,Console 口≥1 个;支持图形并发≥100,支持字符并发≥200,支持授权数≥50 点;提供不
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套
1
日志审计设备
标准 1U 机架式安装,采用国产处理
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麟),
双电源;内存≥16G,硬盘≥4T;配置 10/100/1000M 接口≥6 个,千兆
光口≥2 个,接口扩展槽≥2 个,
Console 口≥1 个;最大处理事务数≥5000EPS,最大支持授权数≥150点,配置授权数≥50 点;提供不少
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套
1
漏洞扫描设备
硬件及性能要求:1U 标准机架安装,
采用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
(飞腾+麒麟),冗余电源;配置千兆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USB
口≥2 个,Consle≥1 个;内存
≥16G,数据存储硬盘≥4T;单个扫描任务最大 IP 地址数≥8192 个(32
个 C 类网段),允许并发扫描主机
数≥80 个,允许扫描任务并发数≥5个,总可扫描 IP 数无限制。提供不
少于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套
1
电力监控系统专用调试笔记本电脑
台
1
专用安全 U 盘
个
2
I 型网
络安全监测采
I 区和 II 区共用
台
1
64
集装置
设备机
柜
600*1000*2260,含三合一 KVM 设备
套
3
1.5
视频及动力环境监测
设备
详见技术要求
65
视频工
作站
套
1
防爆型IP 固定
摄像机
1080P,含镜头、支架及安装附件
个
2
室内 IP
网络球型摄像
机
1080P
台
5
室外 IP
防水固定摄像
机
1080P
台
1
摄像头
立杆
3.5 米,不锈钢
只
1
视频监控交换
机
24 电口+4 光口(含光模块)
台
1
综合电
源
套
1
STP6 型
屏蔽 6类 4 对对绞电
缆
米
300
WDZB-KYJYP-0.45/0.75-
2×2.5
含相应截面的电缆头
米
300
水浸传
感器
配套接线盒
套
2
温湿度传感器
配套接线盒
只
4
动环监控主机
套
1
可燃气体传感
器(防爆
型)
配套接线盒
套
2
66
可燃气体监控
主机
套
1
工作站
含显示器及键鼠
套
1
动环监控系统交换机
套
1
动环监控规约转换器
满足数据接入需求
套
1
动环系统专用线缆及
附件
包括所需的 485 信号线、超六类屏蔽网线、光纤尾缆、电源线等线缆及其他附件,最终应满足设备使用
需求
项
1
机柜
2260*800*800,含三合一 KVM
面
1
1.6
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
主机(联
动型)
带网络通讯卡;显示方式液晶中英文对照;无极性信号二总线,最大
长度≥1500m;故障信号和火警动作输出;RS485 通讯接口;2 回路每回
路 200 点;3 个以太网接口,
台
1
67
多线手动控制
盘
套
1
电源模
块
套
1
消防电话主机
台
1
备用电
源
保证断电后系统连续工作 3h 以上
套
1
消防应急广播主机设
备
包含广播分配盘、广播功率放大器
套
1
消防音
箱
只
4
消防应急广播输出模
块
接入正常广播时,每只模块可接入50 只音响;不接入正常广播时,每只模块可接入 60 只音响,具体数量
以施工图为准
只
1
消防电话及外线电话
套
1
消防电话分机
只
1
消防电话接口
只
5
消防电话手柄
只
2
图形显示装置
安装于值班控制台
台
1
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
电话
只
1
编码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
(根据实际用量按单价结算)
只
10
68
器(含配件、
底座)
69
防爆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
器(含配件、
底座)
只
1
防爆点型光电感温火灾探测
器(含配件、
底座)
只
1
编码手动报警
按钮(含配件、底
座)
只
2
消防电话插孔(含配
件、
底座)
只
2
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含配
件、
底座)
(根据实际用量按单价结算)
只
15
编码型总线输
入\输出模块(含配件、底
座)
只
2
感温电
缆(含调制器/转
换盒)
(根据实际用量按单价结算)
米
200
感温电缆终端
盒等
(根据实际用量按单价结算)
套
2
总线隔
只
2
70
离模块
消防电源监控
主机
台
1
消防电源监控
模块
(根据实际用量按单价结算)
只
2
信号线
缆
WDZN-RYJSP-2×1.5(根据实际用
量按单价结算)
米
300
联动电
源线
WDZN-RYJSP-2×2.5(根据实际用
量按单价结算)
米
200
直接控
制线
WDZN-KYJY-7×1.5(根据实际用量
按单价结算)
米
100
系统软
件(正版
光盘)
套
1
施工图
纸深化,
消防报
审、
备案、
检测、验收、年度
检验
报价人确保整套系统通过消防验收。
提供质保期内的年度检验服务。
项
1
安装、调
试
建造单位负责系统的埋管、预埋盒安装。报价人负责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验收,全程
指导建造单位支架制作及安装工作,
确保整套系统通过消防验收。
项
1
1.7
大屏幕
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LED 大
屏幕
LED 点阵屏,点间距不大于 1。面积10m2,含拼接控制器、大屏配电柜、
安装支架等
套
1
1.8
时钟系
统
详见技术要求
与视频及动力环境监测设备共同组
屏
71
双北斗时钟对时装置
套
2
对时天
线
含设备基础,单回路布线距离 160
米(至楼顶屋面)
套
4
扩展时钟装置
套
2
1.9
UPS 电
源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72
UPS 主
机柜
含输入输出隔离变,三相输入输出,
2260*800*800,30kVA/套
套
2
UPS 旁
路隔离
变
旁路隔离变,
套
2
UPS 馈
线柜
每面 60 个馈线开关,2260*800*800
套
1
蓄电池组及配套电池
架
配套 UPS 主机使用,单体 2V 免维护
胶体蓄电池,400Ah,每组 104 节
套
2
蓄电池巡检仪
可对每节蓄电池进行巡检
套
2
蓄电池充放电测试仪
套
1
蓄电池巡检测
温枪
套
1
蓄电池电阻测
试仪
套
1
蓄电池至 UPS主机大截面动力电缆
无卤低烟阻燃耐火、单芯、铠装铜
芯电力电缆,线缆截面与电池匹配;单根路径长度为 22m,投标总长度由
投标人根据投标蓄电池型号填写,
满足现场走线及系统接线要求。
m
按需
UPS 馈
线电缆
WDZN-KYJYP2/23-0.45/0.75kV-
m
500
蓄电池巡检仪信号线
WDZN-DJYP2VP2/23-0.3/0.5kV-2*2
*1.5
m
100
1.10
其他辅助设备
73
调试终
端
台
2
小鱼易连会议
终端
台
2
网络彩
色激光
A3/A4
打印机
台
2
中控台
长度 4.5 米宽度 1.5 米
套
1
网络附
件
超五类屏蔽网线、光缆、同轴线、
屏蔽双绞线等
项
1
2
集控软件设备
详见技术要求
74
国产操作系统
满足集控中心所有系统要求
项
1
分布式存储数
据库
10 万点
项
1
主机加
固
集控中心整体进行主机加固
项
1
防病毒
软件(漏洞扫描)
包括集控内所有服务器和工作站。
项
1
Agent
探侦程
序
用来监测在主机、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上的程序,并将相应采
集数据送至网络安全监测终端
项
1
开发及工具软件调试
实施
包括:系统维护工具软件;软件开
发工具软件;数据库编辑工具软件;
画面编辑工具软件;报表编辑工具软件;报警和查询开发工具软件等
调试实施
应用软件调试
实施
包括:数据采集软件;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处理软件;实时运行监控软件;人机接口软件;报警、记录显示和打印软件;系统时钟管理软件;冗余管理软件;数据转发软件
等调试实施
项
1
通信软件调试
实施
水电集中监控系统内部各节点之间
的通信管理和数据同步的调试实施,
集控中心与各子站之间的通信和数
据同步的调试实施
项
1
电量管理软件及调试
实施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
承担。
项
1
保信录波管理软件及调试实
施
故障录波查看与分析模块及故障简报模块的调试实施,与第三方厂家
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承担。
项
1
软五防软件及调试实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
承担。
项
1
75
施
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及调试实
施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
承担。
项
1
数据转发软件及调试
实施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
承担。
项
1
断点续传软件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有投标人
承担。
项
1
三级等保测评
由国家电网公司、公安部指定具备
资质第三方厂家完成
项
1
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备
案
由国家电网公司、公安部指定具备
资质第三方厂家完成
项
1
3
子站硬件设备
采集服
务器
CPU:2*国产 X86(C86)架构 CPU,
16 核/颗,2.5GHz,32MB
内存:≥128GB DDR4
硬盘:≥3 块 1.2T 2.5 10K SAS;
RAID 卡:缓存≥4GB,支持
RAID0/1/5/6/50/60;
网卡:≥4 个千兆百兆自适应网口;
电源:1+1 冗余电源、风扇
配件:机架式安装导轨等套件
服务:3 年原厂维保服务,并提供
国家信息中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
的数据恢复服务证明文件
台
8
纵向加密装置
网络接口:≥4 个 10/100/1000M
网络接口;外设接口: 1 个 RS232配置接口+ 1 个 IC 卡读卡器接口;
设备电源:双电源;
台
4
1000M
以太网交换机
24 个千兆电口,4 个 SFP 口,含配
套光模块
台
8
II 型网
I/II 区共用一台
台
1
76
络安全监测装
置
路由器 可以接入 C-POS 支持单端口和多
端口镜像功能;
支持广播、组播和未知单播的风暴
抑制功能;
支持用户、密码管理功能,至少应
有 administrator 和 user 两种权
限;
台
3
防火墙
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处
理器及操作系统平台(飞腾+麒
麟),无风扇,
冗余电源;内存≥8G,
硬盘≥8G EMMC+4T HDD;配置千兆
电口≥6 个,千兆光口≥2 个,
Bypass 接口≥2 对,接口扩展槽≥2
个;USB 端口≥2 个,Console 管理
端口≥1 个;整机吞吐量≥8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60 万,每秒新
建连接数≥8.5 万。配置不少于三
年特征库升级以及三年硬件维保
服务。
要求工业防火墙延时≤20us,
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台
2
屏柜及
附件
600*1000*2260
套
2
子
站软件设备
陈村站、
纪村站数据采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项
2
77
集软件及调试
陈村站、
纪村站断点续传软件及调试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项
2
陈村站纪村站
联调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项
2
纪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联调
与第三方厂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项
1
4
调试及
安装
上述技术规范所涉及硬件设备安
装及调试由投标方负责
项
1
5
科技创
新
为共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改造
过程中卖方应助买方对新技术、新
工艺等方面进行提炼和总结,形成
科技产出,
至少获 1 项专利授权及 2
篇论文,负责专利注册,期间所产
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项
1
78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注:具体附表由各类型材料招标文件范本另行规定。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偏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性能
指标、供货范围、交货进度等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不一致的内容。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79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8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81
(安徽公司)项目(184MW)(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
建设)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83
一、投标函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安徽公司陈村水力发电分公司集控中心建设)设备采购招
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8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8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8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月日
8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8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8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9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1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92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3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4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2
……
95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
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
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6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9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9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0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0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10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
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3
系统结构及配置
3.1
集控中心硬件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1.2.3.(三)结构特点:1.2.3.(三)设备组成:1.2.3.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3.2
网络的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1.2.3.(三)结构特点:1.2.3.(三)设备组成:1.2.3.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3.3
厂站端硬件配置及设备选择
(一)主要性能指标:1.2.3.(三)结构特点:1.2.3.(三)设备组成:1.2.3.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4
集控中心系统功能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5
集控系统软件及功能
内容所在章节号、
页码。
6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1.2.3.(二)备品备件:1.2.3.(三)专用工具:1.2.3.(四)分包及外购:1.2.3.(五)供货保障措施:1.2.3.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7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技术资料:(套) 2.交付进度:针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8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105
9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内容所在章节号、页码。
10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07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0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本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含科技创新、运杂、培训等所有费
用)
,如有缺漏项,视为包含在其他项内。
1.1.7 分项报价表需结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报价。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集控硬件设备
二
集控软件设备
三
子站硬件设备
四
调试及安装
五
科技创新
合计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11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集控硬件设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集控软件设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子站硬件设备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11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4.调试及安装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总价
(含税)
备注
调试
安装
1.2.5.科技创新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总价
(含税)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