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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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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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2025 年 1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虾米曲线多路

分仓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5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工期计划暂按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开工,计划 2026 年

6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 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

2.6 数 量: 2 台机组,每台机组两路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每台机组 1 套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每套设备设置于 E 原

煤仓,分

2 路向 D、F 原煤仓供煤(每路分仓设备主要包括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

1 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10 套、新增燃料输送系统及连接装置 1 套、精准的

称重系统

1 套、双向气动插板门 1 套、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 1 套、控制系统 1

套、气水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

1 套、安装附件 1 套)。共采购 2 套虾米曲线多路

分仓设备及附属设备,并包含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

2.9 交货地点: 江苏省启东市秦潭镇吕四港扩建项目现场

9

2.10 交 货 期: 签订合同后 2.5 个月内需供货到采购方现场

2.11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多路分仓相关设备(同一合同中至少包含:

虾米曲线煤斗和给煤设备

)投运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

收证明

/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

终用户的盖章

/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

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11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邮编:

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电子邮件:

jiangwenqi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送达邮编:

200063

送达联系人:蒋文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

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

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需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成立时间小于

3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

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其余得 15 分。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9 分。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39

总计

100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

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

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7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50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1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2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3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4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5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6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7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8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59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0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注:生效条件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

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1.5 联络

62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注:以下付款比例等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

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5:0.5。

63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64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按照《物资采购商务文

件专用范本》中的要求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65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

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66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67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

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68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69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江苏启东

(招标人营业地)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协议

为规范经济业务往来,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

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

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采

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采购中的商业秘

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

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

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

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

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

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

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

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

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采购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

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3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采购及合同执

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

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

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

员了解采购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

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

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

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

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

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

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

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

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

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

(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

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甲

方纪委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乙方(含乙方分包企业)如有家庭成员、近亲属

或特定关系人(包含父母、岳父母、公婆等)在江苏公司系

统内从业,需在确定中标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将家庭成员、

74

近亲属从业情况向甲方纪委进行报备。其中家庭成员指乙方

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近亲属指乙方工作人员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是指与

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

的人。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

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

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

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附则

本廉洁协议是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75

7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规范书设备 应

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

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

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认

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

之后,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因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

要求,具体条款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

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1.8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提出合同材料的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招标方有权根据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并对制造商的原材料选择、制造及试验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1.9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2020)标识系统,投标人应承诺电

厂编码标识系统

(KKS 码)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

(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必须有编码。标识原则、方法在第

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全面采用二维码标识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

设备参数,并将二维码标识铭刻在设备铭牌上。二维码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

确定。

78

1.1.10 为了便于描述招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特引用了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名称、型号、

厂家、产地、品牌等,但该名称、型号、厂家、产地、品牌等不作为投标的唯一选择,但所投标配

套设备(部件或材料)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人在投标

时按照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认。

1.1.11 关于沿海电厂防盐雾相关要求

本项目地处沿海,存在强烈的盐雾影响,非保温包覆的设备的部件如执行机构、电机、减速机

等部件应采取成熟、可靠的防护措施,尤其是针对盐雾的措施,该措施将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如招

标人认为该措施无法满足要求,投标人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更换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

1.1.12 参数及规格暂定项后续确认,投标方配合设计要求,且不引起商务变化。

1.1.13 为配合招标方创国优工程奖,进行优化设备,技术创新。投标方应通过该项目合作开展

原煤仓分仓方向的创新或原煤仓分仓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共享(吕四港公司优先

为第一完成人),形式不限于合作申报专利并取得授权、撰写研究报告

、标准立项及发布、发表论

文。同时投标方应完成:国家发明专利

2 项以上,招标方为专利持有人,以招标单位为专利第一专

利权人,以招标方单位职工为第一、二、三作者并取得授权;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招标单位所属

员工为第一作者的至少

2 篇相关专业的论文,并在具备 ISSN 和 CN 刊号等省部级以上且被知网收录

的刊物完成发表刊登。请投标商在应答时列出可合作研究的科技产出方向、内容及主要阶段完成时

间表。

1.1.14 投标方按技术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论文、发明专利。投标方需在 1 年内至少完成规定数量

的专利取得授理通知书,在

1 年内至少完成规定数量的论文录用;在 2 年内完成规定数量的专利取

得授权通知书,在

2 年内完成规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如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扣除合

同价款

10 万元。论文未按时间进度每少取得一项则扣除投标方合同价款 2000 元。

1.1.15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

(如有)

,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

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1.16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建模范围

投标方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包含

设备厂家供货范围内的管道,支吊设施,电气,仪控设备)和系统、以及投标方设计供货范围内的

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等。配合招标方对备品备件进行数字化管理等工作。

建模内容

79

投标方在建模时三维模型内容应与图纸资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模型的外形尺寸和接口位置应确

保精确,满足三维设计及数字化移交的要求。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适当简化,有保温的以保温后的

尺寸为准,钢结构可不提供详细的节点设计,但需要示意节点区域(节点板占位)

建模深度

投标方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电缆桥架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

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相应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

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方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

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管道布置

和电缆布置等。

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投标方提供三维模型的进度应满足设计院三维设计的进度要求,提供二维图纸的同时,同步提

供对应的三维模型。

a.投标方须采用 PDMS 建模,并提供 pdms12.0sp6 导出的 txt 模型文件,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

b.其他机电设备模型应与实际设备具有较高相似度,投标方应采用 Solidworks,UG 等工业设备

造型逼真的三维设计软件建模,并提供

*.sat 或者*.stp 文件,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

c.单个模型文件不应超过 50MB,如果超过,应拆分为多个小于 50MB 的模型文件,并按照拆分

部件命名模型文件。

如果设备厂家不能提供模型,业主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建模,并从合同费用中将建模费用扣除。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80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

IM 代码)》

GB/T 1800 至 1804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GPS) 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等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3323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IP 代码) 分级》

GB/T 5677

《铸件

射线照相检测》

GB/T 7233

《铸钢件

超声检测》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2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

GB/T 5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30790 《色漆和清漆 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0210 《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13

《电子称重式给煤机》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81

DL/T 5210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DL/T 519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45

《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

DL/T 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开关量和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规程》

DL/T 5240

《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

DL/T 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程》

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DL/T 8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 5161.1~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JB/T 50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3 部分:焊接件》

JB/T 7893

《带式给煤机》

JB/ZQ 4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国能安全

[2023]22 号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2023 年版)

中电联标准

[2012]1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承包商所提

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755。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额定电压

82

见专用部分。

2)采用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低压电动机要求选用变频电机。电动机须符合《YVF2 系列

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 80~355)》JB/T 7118 的标准。皮带驱动

电机采用变频调速,投标人应考虑变频装置产生的谐波分量对电动机的影响,如:出现额外温升、

瞬变电压对绝缘的影响、噪音增加、转矩脉动现象等,应说明采取的相应措施,并承诺在额定运行

工况下,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能正常运行,不降容。变频器安装在投标人成套供货的就地变频柜

内,变频柜应考虑加强通风,配散热装置,变频柜至变频电机之间要求采用变频专用电缆;变频器

输入、输出端要求加装电抗器滤波;变频柜散热风扇要有单独的电源控制;变频电机如自带电驱冷

却风扇,冷却风扇的配电及控制由投标人负责。

3)当频率为额定值,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或当电压为额定值,且电源

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3%时,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

电动机应能连续满载运行。

4)电动机应采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额定频率 50Hz。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

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电动机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

率的

115%。在当前海拔和厂址环境空气温度以及环境空气相对湿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行,

不发生电晕现象。

5)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

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6)电动机有能力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周期不小于 5 分钟,热态起动不少于 1

次。当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应能在较低温度和运行

温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

2 次和 1 次。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

设备损坏。

7)电动机必须能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并能在 55%额定

电压下自启动。

8)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

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9)在额定电压下,低压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应不大于 6.5。电动机应能承受满载运行时电源快速

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失电

0.5 秒内电动机转速不降低。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

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当瞬间电压下降到额

定电压和全反扭矩的

75%时,电机不会失去同步。

10)电动机应设有可拆卸的底盘,便于检修更换;电动机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方便检修起

吊。

83

11)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下面。若采

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φ

12mm。

12)对于卧式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从轴承端视之,动力回路接线盒位于机座右侧。最终位置在

设联会中确定。

13)电动机轴承选用优质品牌(最终由招标人确认,轴承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50000 小时)。电动

机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14)电动机采用 F 级绝缘,但按 B 级绝缘温升考核。户内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户

外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危险区域

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户外电动机应加装不锈钢制防雨罩。

15)电动机的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能使润滑剂进入线圈。轴承冷却方式

为自然风冷冷却方式。电动机的轴承具有加注润滑油脂的设备,并要求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

把润滑油脂注入轴承箱。

16)轴承温度测量元件应采用双支型并应可靠安装。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应能与动力线分开,引

向单独的接线盒。

17)在离电动机外壳 1.5m、离运行平台 1.2m 高处的最大噪声水平不应超过 80dB(A)。投标人应

提出预防振动的措施,以便维持电动机在允许的振动范围以内,振动的幅度不超过

GB 标准。

18)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 要求。电动机选用高效节

能电机产品,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4

1 级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1 级能效标准。

2.1.2 对变频器的要求

1)交流电源参数(三相五线制)

额定电压

380V/220V

电压正常变化范围

+10%~-10%

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母线电压

60% Un

高低压串联起动时,母线电压

55% Un

额定频率

50Hz

频率变化范围

+3%~-3%

380V 母线侧短路电流

50kA(有效值)

中性点

不接地系统

2)直流电源:

直流动力

220V,直流控制 110V。

84

3)变频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输入整流桥

12 脉冲或更高

逆变器类型

电压源型

逆变器功率元件

IGBT 或 IGCT

辅助电源

380V AC 或 380/220V AC

控制方式

PWM 或 DTC

输出电压

正弦波

输出频率

0~50Hz

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或强制空气冷却

电隔离电源部分

光纤电缆

防护等级

IP56

4)变频器技术要求:

变频器(包括电抗器)在满载情况下的效率应大于

98%以上,以减少设备的发热,降低配电室

的温度。

由于变频器受环境温度及海拔的影响,变频器在选型时要考虑到环境温度及海拔高度对变频器

降容的影响。变频器装有正弦加重脉宽调节的电压源变换器。

投标人提供的变频器整套装置应为矢量型

(VC)控制方式、工业级产品。

变频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投标人应为每台分仓给煤机控制柜设置独立 UPS 装置,分仓给煤机控制电源及变频器的交流

辅助电源应由

UPS 输出电源提供,UPS,UPS 应提供输入电源断电报警接点送至 DCS,并在变频器

柜上设置

UPS 输入电源断电及低电压报警指示灯。

b.变频器具有时间限制停电闭锁功能,即母线长时间停电后,恢复供电时,变频器不应立即启

动。

c.变频器的最终输出电流不小于电机的最大连续出力时的电流,并且由电机, 齿轮箱, 电缆及滤

波器导致的功率损失要考虑在内。变频器具有限流控制功能,可将最大电流限制在

1.0~1.1 倍额定

值(包括启动及调速过程)

,即恒转矩控制。电动机防冷凝加热器电源由变频控制柜提供。

d.变频器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e.变频器及电动机的短路、过负荷、欠压、过压等保护功能在变频器内部完成。

f.变频器对电网侧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有害影响,如设备绝缘损坏、保护控制系统误动等。

g.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的规定。

h.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合适的配件,以允许多台变频器并联于同一段母线上。

i.变频器控制系统应采用数字微处理器控制器。在变频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

85

键盘和

LCD/LED 显示及故障诊断显示功能。

j.变频器必须可以持续稳定运行,元器件布置便于日常检修和维护。

k.变频器寿命为 15 年以上,质保期为 1 年(调试验收合格,机组 168 小时后 12 个月),在质

保期内对变频器出现的任何故障投标人免费予以修复(包括人工费、更换的元器件及差旅费等)

。超

出质保期,投标人负责设备故障确定,并协助进行故障处理。

l.低压变频器能够充分散热。在夏季环境温度较高情况下,温度小于 45℃。

m.在 20~100%的负载变化情况内变频器在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的情况下输入侧功率因

数不低于

0.98(基波)。

n.变频器散热风机故障可在不停运变频器或改变正常运行方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方便维护,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o.变频器的保护配置能保证电机或是连接电机的电缆发生相间短路的情况下,能有效保护电机

及变频调速系统的安全。变频器并具有在外部输入侧、输出侧发生相间短路严重故障时不被破坏的

保护措施。

p.变频调速系统的动力电源与控制电源均独立设置,因而可在不带电机的情况下进行调试。

q.变频装置信号能送至 DCS 系统远距离操作,并可对其进行远程/本地控制的无扰切换。

r.在输出频率调节范围内及各相负载对称的情况下,输出三相电压的不对称度不超过 5%,输出

电压波动不超过

4%。

s.变频调速系统控制具有就地监控和远方监控两种方式可选,远程/本地控制可实现无扰切换。

在就地监控方式下,通过变频装置上的按钮操作,可进行就地人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转

速、频率。

t.变频调速范围:0-100%,系统分辨率为 0.01Hz;过载能力 130%额定负载电流,持续 1 分钟;

150%额定负载电流,每 5 分钟内持续 1 分钟。

u.变频器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的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

低系统的性能。距变频器

1.5m 处以外使用大功率对讲机做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试验,应不影响系

统正常工作。

v.变频器应谐波满足国家标准规定。不会对本体控制系统的就地控制柜,也不会对电网产生污

染。

w.变频调速系统满足动力电缆长度 300 米要求,中间无需增加电抗器。

x.变频器柜的抗震级别应为 8 级以上。

y.对电网电压波动的适应能力,无论变频器在手动或自动控制时,在主电源、控制电源短时(默

5S)失电后,变频器仍保持失电前控制方式(不是运行方式),而不需要手动复位或调整。

z.变频装置能在下列环境湿度下正常工作:最大湿度不超过 95%(℃);相对湿度变化率每小时不超

86

5%,且不结露;运行环境温度-25℃~45℃,海拔 1000 米。

aa.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使操作

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ab.变频器可以提供完善的综合保护措施以保证变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变频器对电机有多种保

护功能,进行变频改造后电机的安全性大大提高。变频器对电机至少具有以下保护功能:电机欠压

保护、过电压、过载保护、瞬时断电、堵转保护、电动机过热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单相接

地保护、缺相保护等。

过流保护。输出额定电流的

130% 1 分钟,150% 每 5 分钟 1 分钟,超过则保护。

短路保护。输出过流保护在输出额定电流的

300%,立即保护。

过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超过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的

130%),则

变频器定时限特性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正向波动的保护。

欠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低于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

65%),则变

频器定时限特性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负向波动的保护。

过热保护。包括两重保护:在变频调速系统控制器内设置温度检测,当控制器温度超过预先设

置的值时,发报警信号;另外,在主要的发热元件一旦超过极限温度则保护。

缺相保护。系统设置有变频系统进线输入缺相保护、变频系统输出(电机)缺相保护。

输出单相接地保护。输出三项不平衡度达到

30%,200 毫秒动作。

ac.变频器能输出故障和报警信号,并能接入 DCS 和电源开关跳闸或报警,保护输出接点不小于

5A(DC110V)。所有保护动作和故障均应在变频器中有故障发生时间、故障类型、故障部位等详细

描述。开关量输出的内部接点全部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为交流

220V/5A;模拟量信号全部为 4~

20mA,模拟量信号应设无源隔离器进行隔离。

ad.变频装置设有输入、输出的电压、电流、转速、有功、功率因数以及输出频率等参数的数据

显示。设备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

ae.投标人需提供变频柜二次接线图、元器件清单、电缆清册;提供变频柜及至电动机电缆和电

缆敷设用的电缆桥架资料。

af.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调试软件、内部逻辑、定值、保护出口方式等资料。

5)低压变频器采用优质品牌系列产品。变频器型号、规格的选取要根据负载(电机)额定功率

放大一档选取。

6)变频器高低压穿越能力(执行《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压穿越技术规范》DL/T

1648)

变频器应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持续

时间在低电压穿越区内时(如下表所示)

,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87

电压跌落幅度

20%额定电压 ≥60%额定电压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5S >5S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升高到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3 倍,持续时间不大于

0.5 秒(如下表所示),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电压升高幅度

130%额定电压

110%额定电压

高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变频器及供电对象设备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暂态、动态或长时间电源进线电压升高或降低到

规定的高、低电压穿越区内时,变频器能够可靠供电,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变频器制造厂应

提供设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技术手册、型式试验报告、参数整定报告及整定说明书等相关技术

文件。

变频器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须依据《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压穿越技术规范》

DL/T

1648 规定配置专用的低电压穿越装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采用的低电压穿越装置的工作

原理和方案,选配的低电压穿越装置必须是经过电力公司认证和入网检测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选

配的低电压穿越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低电压穿越装置最终方案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招

标人有权提出修改建议(含工作原理的修改)

,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满足。

无论何种高、低电压穿越功能,必须通过电力公司各项性能试验,如未通过试验,涉及的技术、

设备等变更,一切由投标人负责。

7)变频器柜技术要求

变频器安置在一个控制柜内

,柜内应包括连接功率和控制装置的用户接线端子,进线电源开关、控

制回路变压器、继电器、冷却风扇、恒温风机加热器及所有提供必要功能的设备。交货包括变频器

及所有安装在控制柜内所需的设备。

变频柜应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7251,柜体的防护等级应按《外

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GB/T 4208 的规定标明,变频柜的防护等级不低于主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

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

标准。

a.变频柜的设计要考虑由功率损失引起的冷却和散热要求,气流不得被内置的装置阻隔。在柜

体的下部设进风口,变频器本体自带风机,变频器冷却冷却风机要求采用与变频器同一品牌产品。

柜体的上部要另外安装风机(风机的风量要按照变频器发热量计算)

,出风口设法兰接口,以便于与

排风装置的风道连接。空气出入口的设置必须满足散热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变频器柜内设备安装

结构图,并说明对变频器冷切效果的合理性。

b.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变频柜至电机之间电缆

选用变频专用铜芯电缆。投标人提供动力电缆最小截面不小于

4mm2。动力电缆截面按 1.6 倍额定

88

电流选配。

c.变频柜材质应采用不小于 2.5mm 不锈钢(表面亚光处理),双层门结构,外层门应设钢化玻

璃窗,用于观察安装于内层门上的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的元器件状态。防护等级为

IP56。门上

可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

d.变频柜内不能设置裸露的小母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截面的电缆经端子排连接。

e.变频柜内所有的指示灯均应采用发光二极管式。

f.变频柜的底部应用电缆进线板进行封闭。

g.变频柜的接线端子额定值为 1000V、10A。

h.变频柜内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等均按“三相五线制”配置供货,例如控制柜内“PE”母排与

N”母排独立设置,并与盘柜外壳绝缘。

i.变频柜内电缆的颜色应符合 IEC 60446 的要求。

j.变频柜内层门应设置远方/就地装换开关、就地启、停按钮,变频器运行、停止指示灯等。

k.变频柜外层门处设有不锈钢标示牌,标明控制柜名称及 KKS 编码。

l.柜内电气一次/二次元器件采用优质产品,最终由招标人确认。柜内电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

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0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指示灯颜色

的布置应为左绿右红,红色为开按钮,绿色为停按钮。

m.变频柜应设置有电压、电流指示仪表,电气指示仪表选用优质数显仪表,电压数显表采样回

路应单独设置空开。

n.变频器输出至电动机侧应设置断路器进行隔离,以便运行人员测量电机绝缘。

o.变频器与负载电动机为一拖一方式,每台变频器安装在独立变频器柜内。

p.变频器外柜门、内柜门采用优质门锁。变频柜就地靠墙落地安装。

控制系统配置图,端子排接线图、控制原理图、电气布置接线图、接地要求和电源系统图等,

并提供上述

Auto CAD 电子版图纸。

对接受

DCS 远方控制的现场设备启或停,其电气原理图要设计成能接受 DCS 发出的启、停(开、

关)两个开关量信号,而不是单点控制。如有特殊须征得招标人的许可。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已公布

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2.2.2 配供的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

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用于保护的一次元件应冗余配置。

2.2.3 用于自动调节和设备跳闸的热控仪表及控制通道,均应从取样采取三重冗余,实现三选二

逻辑。对某些参数,不同点的测量值存在差异时,应采取多点测量方式。

89

2.2.4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

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若供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册中不满足上述要

求时,供方应负责无条件补齐。

2.2.5 在招标、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相

应附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应,并将完全满足技术规范

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补齐。

2.2.6 配供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

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等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2 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

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30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3 专用工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

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试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90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

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五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

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

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

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I

数量

1

主要材料、外购件

成分和机械性能

100%

2

电气设备

试验报告

100%

3

分仓煤斗

装配精度、耐压试验

100%

4

分仓给煤机整机

空载运行

100%

5

分仓给煤机整机

装配精度、耐压试验

100%

6

外购各阀门、振打装置

动作试验

100%

7

油漆

油漆前处理及漆膜厚度

100%

8

主要零部件

外形尺寸、无损探伤

100%

9

分仓给煤机皮带

皮带调偏精度

100%

10 分仓给煤机皮带称

分仓给煤机皮带秤校验

100%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91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

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

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

标人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

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

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

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招标人

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

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

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出力

2)分仓给煤机计量精度

3)分仓给煤机控制精度

4)噪音

5)电耗

6)低电压穿越性能检验

7)其它验收内容;

4.5.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4.5.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仪

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

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92

4.5.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在

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投标方请按照

NB/T 42121-2017 《火电机组辅机变

频器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第

5.7 节的要求自行提供为变频器供电的低电压穿越辅助装置,采用在

变频器输入交流侧串接

UPS 装置的方式,满足并通过江苏电网的考核试验要求。投标方对江苏电网

公司低电压穿越试验结果负责,负责试验全过程的配合及沟通工作。

4.5.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4.5.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

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

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5.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

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

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

填写在附表

A.6 中。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

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

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

任。

93

5.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

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便利。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

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

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和设计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30 天

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

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

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专用”章,修

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94

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除提供书面投标书外,

每一套书面投标书必须附一套相应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附后。包括但不限于:

1)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包括分仓、分仓给煤机本体及出口煤闸门及进、出

口落煤管的外形尺寸、基础安装尺寸、与原煤仓、主给煤机等接口尺寸、密封风等其它接口尺寸、

出口煤闸门外形尺寸、电动机型号、规范、检修平台外形及允许荷载、各设备及附件荷载及支吊

等)

2)分仓给煤机密封风参数(风量、风压等)要求;

3)分仓给煤机维修空间图;

4)分仓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点布置图;

5)配供测控设备,附件和材料清单(包括其型号、规范、数量、安装地点和生产厂家)。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投标人提供的满足工

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炉

5 套(设计院 3 套,招标人 2 套),电子文件每台炉 3 套(设

计院

2 套,招标人 1 套)。投标人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供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包

括但不限于:

1) 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包括分仓、分仓给煤机本体及出口煤闸门及进、出

口落煤管的外形尺寸、基础安装尺寸、与原煤仓、主给煤机等接口尺寸、密封风等其它接口尺寸、

出口煤闸门外形尺寸、电动机型号、规范、检修平台外形及允许荷载、各设备及附件荷载及支吊

等)

2)分仓给煤机密封风参数(风量、风压等)、消防蒸汽参数(如有,压力、温度等)要求;

3)分仓给煤机维修空间图;

4)分仓给煤机煤、风、消防蒸汽(若有)接口图;

5)分仓、分仓给煤机及检修平台的基础图,基础荷载图,基础埋件图;

6)分仓、分仓给煤机维护使用说明书(含给煤机各部件检修最大重量);

7)分仓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点布置图;

8)分仓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控设备安装图;

9)分仓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接线盒位置和其端子排出线图;

10)电控箱应提供下列图纸(包括技术数据):外形尺寸;正面、内部布置图;电气原理图;

11)分仓振打、分仓给煤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联锁、保护控制的下列图纸:逻辑框图;

控制箱端子接线图;电气原理接线图;电气安装接线图;

12)配供测控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样本;

13)电源要求,电缆清册和埋管图;

95

14)出口煤闸门电动机的容量和联锁要求;

15)详细的就地电控箱的说明书、控制原理框图及安装接线图。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

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

的零件图、计算数据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

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资料、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

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

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

7.1.2 大型薄壁结构部件,出厂发运时,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

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等,在不影响运输

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7.1.3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

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

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4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

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96

7.1.5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采用敞开的

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1.6 投标人所提供的易损件如皮带、橡胶密封件与精密配件如测点、卡件、控制板等零部件均

应采取单独的包装且印刷醒目的易损件提示标志,并妥善保护。

7.2 标志

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

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部

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

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

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

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3 运输

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

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人。通知

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

7.4 保管

7.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

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检验与验收

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

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名称及数量;

装箱日期。

97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

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

查和验收。

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

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98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9

1. 1.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提供本工程配套的虾米曲线多

路分仓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

求。

1.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等内容,所有外购件需得到招标方的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

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

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两台机组所需。

1.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如分仓给煤机

充装量

150%的润滑油和润滑脂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5 投标方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括

仪表和控制设备

),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

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6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

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投标方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招标方选择。

1.1.7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24 小

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8 对所有外购件,投标方必须提供厂家的技术资料,供招标方确认。

1.1.9 投标方提供特殊焊接所用的焊条,如铸铁焊接焊条。

1.1.10 所有以法兰为供货界限的,均包括反法兰、垫片及附件。

1.1.11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

者品牌要求(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

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1.12 投标方或投标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办理入厂手续时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签订安全协议。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00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

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投标方的设计和

供货范围包括使所有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要求所必须的设备和

零部件。

1.3 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

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

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

投标方应补充供货,并不产生商务费用。

1.3.1 供货范围一览表(两台机组,不限于此,投标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4

2

双向气动插板门

4

3

双气缸自变轨密封插板门

4

4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4

5

给煤机系统及连接装置(含精准的称重系统)

4

6

给煤机分流导流装置

4

7

给煤机出口落料管

4

8

插板门气动控制柜

8

9

密封减振波纹环

4

10

燃料整形装置

4

11

气水自动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

4

12

分仓振打装置、分仓给煤机平台

4

13

包箍及加强筋等辅材

4

14

给煤机入口压缩空气清堵装置

4

15

分仓给煤机密封风系统管道、管件、支吊架、隔离风门及手动调整风门

4

101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6

分仓给煤机消防蒸汽系统管道、管件、支吊架、隔离风门及手动调整风门

4

如有

17

施工安装费用

1

18

助流装置管路、及设备之间电缆等辅材

4

19

给煤机电控箱(与变频器控制箱合二为一),内含:

4

19.1

变频器

19.2

称重控制器

19.3

断路器、接触器、小型继电器、按钮、信号灯等

19.4

端子排

20

检修工具

21

给煤机电机、清扫链电机一级齿轮冷拔、冷装专用工具

4

注:请投标方务必将设备供货清单填写、补充完整。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

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1.3.2 随机备品备件(不限于下列项,两台炉)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

备注

1

2

3

4

5

注:

1、上述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

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性能验收

试验合格前,如投标方供货范围内零部件备件数量不足(非人为原因损坏),而

此备件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则投标方免费供应补足且承担

备件发运物流环节的税费和其他相关损失、责任。

102

1.3.3 专用工具(不限于此,两台炉)

序号

名称

规 格 型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 产 厂

备注

1

注:

1、上述专用工具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原因

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所有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对于机组

在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如果投标方未在

“专用工具表”中

提出,则由投标方免费提供且承担备件发运物流环节的税费和其他相关损失、责

任。

1.3.4 进口件清单(两台机组,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3

……

1.3.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区域性主力发电厂;

项目选址:南通市下辖启东市吕四港镇东部,吕四港电厂一期西南侧扩建端;

103

项目投资主体:本项目拟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项目筹建单位: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一期已建成 4 台 660MW 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建设 2 台 1000MW

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位于南通市下辖启东市吕四港镇东部,南距启东市区约 28km,西距南

通市约 70km。厂址东临黄海,西北接广阔的苏北平原。厂址附近公路、水路运

输条件均十分良好。厂址南侧邻近东西向的 G328 线(厂址段又称临海公路、宁

海线)和南北向的 S221 线。G328 线为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路面宽 40m,电厂

主要进厂道路从 G328 线连接,沿围堤引入厂内。大件设备拟采用水陆联运的方

式,可采用与一期相同的方式,通过海运至大洋港的吕四港建材码头,租用桅杆

吊卸船上岸,再通过平板车公路运至电厂施工现场;部分大件设备也可选择长江

后进入通吕运河,在吕四造船厂卸船上岸,然后公路运输至施工现场。本工程建

设场地位于一期工程西南侧扩建端,主要为一期工程的施工场地,东北靠一期工

程厂区,东南、西北两侧为围堤。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水文气象条件

本区域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

受太平洋气候的调节和季风环流的影响,

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的特点。一般春季气

温回升缓慢,天气多变,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兼受台风和低温影响;

冬季天气晴朗,寒冷干燥。

根据吕四气象站 1981~2010 年观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其

中湿球温度成果为吕四气象站 2013~2017 年统计成果。

(1)

气压(hPa)

累年平均气压

1016.4

累年极端最高气压

1043.9(2000.1.31)

累年极端最低气压

984.8(1981.09.02)

(2)

气温(℃)

累年平均气温

15.4

10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6 (1995.09.07)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8.6 (1986.01.05/1987.01.14)

累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33.1

累年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0.2

(3)

相对湿度(%)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4)

降水量(mm)

累年平均降水量

1090.1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1555.3(1991)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202.7(2001.07.06)

累年最大小时降水量

90.0

(5)

蒸发量(mm)

累年平均蒸发量

955.3(大型)

(6)

日照(h)

累年平均日照时数

2186.5

(7)

雷暴(d)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31.1

累年最多年雷暴日数

50

(8)

积雪(cm)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8(1998.02.08)

(9)

风速(m/s)、风压(kN/m2)

累年平均风速

3.6

累年实测最大风速

21.0(1985.08.18)

5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最大风速

30.2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值

0.57

本地区其他项目基本风压

0.67

本工程基本风压建议取值

0.67

10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最大风速

31.6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值

0.63

本地区其他项目 100 年一遇风压

0.75

本工程 100 年一遇风压建议取值

0.75

(10)

风向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

NE/E/ESE/SE/SSE(8.0%)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

ESE/SSE(13.0%)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

WNW(11.0%)

(11)气象要素统计

吕四气象站气象要素累年各月均值统计表

项目

平均气压(hpa)

1027.3

1025.1

1021.2

1016.2

1011.7

1007.2

1005.5

平均气温(℃)

3.4

4.8

8.2

13.3

18.7

22.8

27

平均水汽压(hpa)

6.2

6.8

8.7

12.4

17.4

23.4

30.3

平均相对湿度(%)

77

77

79

80

81

84

85

平均风速(m/s)

3.6

3.7

4.0

3.7

3.7

3.5

3.5

续上表

105

项目

十一

十二

全年

平均气压(hpa)

1007.1

1013.5

1020.1

1024.2

1027.4

1017.2

平均气温(℃)

26.9

23.5

18.4

12.3

5.9

15.4

平均水汽(hpa)

30.1

23.4

16.2

11.3

7.3

16.1

平均相对湿度(%)

85

80

76

76

76

80

平均风速(m/s)

3.6

3.6

3.3

3.5

3.5

3.6

(12)采用吕四气象站 2013~2017 年最炎热季(6~8 月)日平均湿球温度

统计,累积频率 10%湿球温度为 27.7℃,相应的气象条件如下表:

吕四气象站 2013~2017 年炎热季节累积频率 10%湿球温度气象条件表

相对湿度 U

(%)

风速 V

(m/s)

干球温度 td

(℃)

水汽压 e

(hPa)

气压 P

(hPa)

2013

7

29

65

3.1

33.3

32.8

1003.7

2013

8

11

81

2.6

30.5

34.8

1007.7

2013

8

20

86

2.9

29.7

35.6

1005.3

2015

7

26

92

1.4

28.7

36.3

1005.4

2016

7

20

79

4.1

30.9

34.5

1004.1

2016

7

27

72

2.4

32.0

33.7

1003.9

2016

8

13

82

2.9

30.3

34.9

1005.4

2017

7

20

67

2.4

33.0

32.9

1005.8

2017

7

21

66

2.4

33.0

33.0

1007.4

2017

8

13

87

2.5

29.6

35.7

1003.4

106

图 1 吕四气象站风向玫瑰图(1981~2010)

风荷载:

根据水文气象资料的建议取值调整,本工程基本风压:0.67kN/m2(50 年一

遇),0.75kN/m2(100 年一遇)。

雪荷载: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本地区基本雪压:0.25kN/m2

(50 年一遇);0.30kN/m2(100 年一遇)。

2.2.2 地质条件

2.2.1 地形地貌

厂址位于吕四港电厂围堤内,一期工程的南侧,场地已于 2005 年左右完成

吹填,现地面高程在 3.5m 左右,厂址区地势平坦,水系不发育,交通较便利。

107

厂址区的地貌单元为现代海滩。

2.2.2 地震环境: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及《江苏省地震局关于江

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二期 2×1000MW 大型高效清洁煤电项目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

批复》,厂址区在 IV 类场地条件下的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75g,

其相应的地震烈度为Ⅵ度;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90s。根据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的规定,厂址区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根据区域地质构造分析和现代地震活动特点,厂址距大的断裂构造较远,无

全新活动断裂通过。第四纪以来沉降幅度小,现代地形变平均沉降速率低,为徐

缓形变的相对稳定区。构成厂址及其附近地区的结晶基底较为软弱破碎,不易积

聚大的地应力,不具备发生中、强震的构造条件。厂址区附近无破坏性地震记录,

中、远场强震对本工程场地所造成影响烈度均不大于Ⅵ度,厂址区的地震烈度为

Ⅵ度。

综上所述,厂址区没有发现活动断裂构造或其它不良地质构造,厂址位于地

震地质环境相对较稳定的区域内,厂址在区域稳定性上属基本稳定。

2.2.3 燃料特性

1)本期工程采用兖矿蒙动四号与 3400kcal/kg 进口褐煤按 9:1 掺混作为设计

煤种,采用兖矿蒙动四号与 3400kcal/kg 进口褐煤按 11:9 掺混作为校核煤种。

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元素分析

1

收到基碳 Car

%

52.78

48.17

2

收到基氢 Har

%

3.46

3.20

3

收到基氧 Oar

%

10.2

12.15

4

收到基氮 Nar

%

0.83

0.71

5

收到基硫 Sar

%

0.87

0.6

6

空气干燥基砷 Asad

μg/g

2

1

7

干燥基氟 Fd

%

141

80

8

干燥基氯 Cld

%

0.042

0.027

9

干燥基碳 Cd

%

61.37

62.48

10

干燥基氢 Hd

%

4.02

4.15

11

干燥基氧 Od

%

11.87

15.75

108

序号

名称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2

干燥基氮 Nd

%

0.96

0.93

13

干燥基磷 Pd

%

0.022

0.010

工业分析

1

收到基水分 Mar

%

14

22.9

2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2.49

5.99

3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2.32

45.18

4

收到基灰分 Aar

%

17.86

12.27

MJ/kg

20.29

18.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kcal/kg

4852

4375

哈氏可磨系数 HGI

/

63

61

冲刷磨损指数

Ke

4.2

4.1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2.5

2.8

游离氧化钙

%

4.74

2.73

煤中汞含量 Hgar

μg/g

0.206

0.161

灰熔融性

1

变形温度 DT

>1500

1330

2

软化温度 ST

>1500

>1500

3

半球温度 HT

>1500

>1500

4

流动温度 FT

>1500

>1500

灰成分分析

1

二氧化硅 SiO2

%

53.03

49.68

2

三氧化二铝 Al2O3

%

35.86

33.63

3

三氧化二铁 Fe2O3

%

3.69

4.33

4

氧化钙 CaO

%

2.53

3.43

5

氧化镁 MgO

%

0.67

2

6

氧化钠 Na2O

%

0.15

0.46

7

氧化钾 K2O

%

0.45

0.45

8

三氧化硫 SO3

%

1.78

3

9

二氧化钛 TiO2

%

1.31

1.26

10

二氧化锰 MnO2

%

0.021

0.033

11

五氧化二磷 P2O5

%

0.24

0.13

12

其它

%

十一

灰比电阻

1

测试温度 18℃

cm

9.01×108

8.89×108

燃煤堆积密度:0.924/0.878(设计煤种/校核煤种) t/m3

2.2.5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1)锅炉型式: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内螺纹螺旋管圈加垂直光管水冷壁直流

炉,单炉膛、二次中间再热、采用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

钢构架、塔式、露天布置燃煤锅炉。

2)锅炉燃煤量(BMCR): 387.28 t/h(设计煤种); 429.39 t/h(校核煤种)

109

3)空气预热器型式:四分仓回转式空预器。

4)锅炉负荷类型:锅炉带基本负荷并能调峰,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投等离

子助燃时)为 19%THA。

BMCR 工况下, 5 台/ 6 台(设计煤种/校核煤种)磨煤机投入运行,

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5)机组运行负荷模式: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 7500 小时,年利用小时数 5000

小时。

负 荷

运行小时数

利用小时数

100%

1500

1500

75%

3000

2250

50%

1500

750

40%

1000

400

20%

500

100

注:本负荷分配模式用于计算现阶段条件下机组的经济性指标,不代表对主辅

设备年运行小时数和年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2.2.6 服务设施

1)高压厂用电系统:10kV 一级电压(暂定)、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

机的额定电压采用 10kV(暂定);低压厂用电系统

(包括保安电源):380V、

50Hz;

额定值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30V。

3. 专用技术要求

1、系统概况

1.1 设备名称及形式:虾米曲线仓外仓多路分仓设备(每一路分仓设备主要包括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1 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10 套、新增燃料输送系统及连

接装置

1 套、精准的称重系统 1 套、双向气动插板门 1 套、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

1 套、控制系统 1 套、气水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 1 套、安装附件 1 套)

1.2 数量:本工程采用虾米曲线仓外仓多路分仓,每台机组共 6 个原煤仓。单台

机组中,对编号为

E 的原煤仓进行改造,在该原煤仓两侧各设置 1 路虾米曲线

仓外仓多路分仓设备及其附属系统,每台机组共计

2 路分仓设备。

110

1.3 系统原理:虾米曲线仓外仓多路分仓设备是煤仓通过新增出料口和燃料输送

系统形成两个独立的燃料供应系统,可有效满足顶峰时优质燃料的供应需要,同

时不影响机组非顶峰运行时劣质燃料供应。

1.4 安装运行条件:将单台机组的一个煤仓作为调峰仓,该仓储存优质燃料,在

此煤仓上两侧适当位置预留开口,安装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设备。仓外虾米曲

线防堵料斗下部安装燃料输送系统,将优质燃料送入劣质煤仓给煤系统的磨煤机

入口上方。单台原煤仓可向两侧磨煤机输送优质燃料,满足调峰时优质燃料的瞬

间供应需要。

2、技术要求

2.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材质为抗拉耐磨不锈钢 12Cr17Mn6Ni5N(201 不锈

钢,

GB/T 20878-2007),厚度为 10±0.5mm,其截面收缩变化应适应原煤颗粒体

系流动特性,接口尺寸、接口角度等结构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所有焊接处均为

坡口熔透焊接。

2.2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由多节不等高异形圆台拼接组合而成,上方与原煤仓

相接,下部与新增燃料输送系统相接。虾米曲线煤斗是一种线形优化后的新型曲

线煤斗,其截面收缩率变化为一条呈下降趋势的曲折线,可有效的降低堵煤风险。

2.3 新增燃料输送系统的给煤量最大连续出力范围应达到 10~120 t/h。

2.4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几何容积:约

m³(不小于 11 m³,由投标方填

写)。

2.5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重量:约

t(由投标方填写)。

2.6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每节截面收缩率应符合原煤颗粒流动特性,投标方应

在投标文件中详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设计原理以及截面收缩率的设计。

2.7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各节外部焊缝处均需采取刚性围带补强,围带与煤斗

贴合紧致,上下角焊缝均为满焊,围带宽度不小于

100mm,厚度 10±0.5mm,材

质应与煤斗保持一致。

2.8 为保证电厂生产现场文明生产,整套装置所有连接部位不允许在设备长时间

运行中出现漏煤现象。

2.9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设备交货时,应分段供货,并配置起吊支座,以方便

起吊安装。

111

2.10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设计寿命应保证不低于 25 年,年运行小时数不小于

8000 小时。

2.11 新增燃料系统及连接装置(含精准的称重系统),计量精准,精确配煤,密

封良好,设备出口通过落料管进入下部燃料输送系统出口上端。给煤机性能指标

为:速度:

100-1450 RPM(转/分)、速度偏差:<5 RPM(转/分)、计量控制

精度

±0.5%、皮重偏差百分比 <0.2%、转速比偏差百分比 <0.2%、定度系数偏

差百分比

<0.2%;

2.12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上部与原煤仓接口处,由投标方在原煤仓上现场开孔,

并增加圈梁以补强结构,无需招标方额外提供原煤仓加强措施。同时投标方在接

口处加装助流装置,使原煤仓中的燃料能够足量进入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中。

2.13 投标方在相邻给煤机出口上方适当位置加装燃料分流导流装置,起到分流及

保护输送装置皮带的作用,防止落煤冲击原输送装置皮带,开关灵活,瞬间切换。

2.14 新增燃料系统及连接装置(含精准的称重系统)

2.14.1 燃料输送系统整机寿命不低于 30 年,能够实现连续均匀地给煤、称重准确

可靠。并根据锅炉燃烧控制系统的要求,无级、快速、准确调节给煤机出力,使

实际给煤量与锅炉负荷相匹配。分仓给煤机能实现满载启动,分仓给煤机应具备

断煤、堵煤及上煤不足等监测报警功能。

2.14.2 分仓给煤机计量精度:±0.25%。

2.14.3 分仓给煤机控制精度:±0.5%。

2.14.4 整机无故障连续运行 30000 小时以上,皮带使用寿命在 40000 小时以上。

2.14.5 分仓给煤机抗爆能力按不低于 0.35MPa.g 设计。

2.14.6 分仓给煤机应有容积计量功能,当电子称重系统故障时,可以转为容积计

量方式,并发出警报信号。

2.14.7 分仓给煤机正常运行时,距机壳 1m 处噪声值不得超过 85dB(A)。

2.14.8 分仓给煤机允许最大原煤粒度 30mm。

2.14.9 卖方应对买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2.14.10 每台炉相邻两个原煤仓中心距离 10500mm,受料给煤机给料距离

2600mm,煤斗上部方形斗尺寸为 11000mm×9300mm,下部锥斗直径 φ9300mm,

详见附图,请投标方根据自身技术方案确定燃料输送系统中的给煤机输送距离。

112

2.14.11 燃料输送系统中的分仓给煤机具有耐压壳体,耐压等级 0.35MPa,且密封

严密,不漏粉尘。外壳使用

8mm 以上的钢板。

2.14.12 分仓给煤机壳体应设有密封风接口,密封风从分仓给煤机密封风管道处

取出。分仓给煤机壳体设有观察窗和机内隔爆式照明灯(

LED 高效节能型),

便于观察内部运行情况。观察窗装有压缩空气喷嘴,用于把灰尘从内部表面清除,

而不需要打开门或停止分仓给煤机的运行。

2.14.13 分仓给煤机壳体、进出口闸板门、进出口落煤管、可调联接器均为耐压设

计,耐压等级不低于 0.35MPa.g,可调联接器需内衬耐磨层,保证密封性能良好,

不漏粉。进出口煤闸门应设置自动清扫轨道装置,以确保煤闸门启闭时轻松灵活。

分仓给煤机应设有开关方便的检修门,

计量输送部分用专用工具可以方便地拆卸,

并能从壳体中全部拉出,便于调试检修。分仓给煤机中间检查门上应设有把手,

方便拆装。

2.14.14 分仓给煤机主驱动滚、被动滚筒筒具有防滑功能,具有防跑偏功能,在

驱动辊筒端,应装有皮带清洁刮板,以清除粘结在胶带外表面的煤。

2.14.15 分仓给煤机设有胶带内、外侧清扫器和刮板清扫机构。轴承在运行中可

以外部加油,且有可靠的密封方式。清扫装置应设计合理,质量可靠,连续运行

时间不小于 60000 小时,并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2.14.16 应设检修分仓给煤机进出口煤闸门的操作平台。

2.14.17 分仓给煤机进出口的落煤管应保证不堵煤,壁厚不得小于 10mm,与煤流

接触的所有金属部件材质均采用不锈钢 0Cr18Ni9(不可采用碳钢内衬不锈钢)。

2.14.18 分仓给煤机堵煤故障时,应具备反转卸煤功能并具有反转限时保护

装置,分仓给煤机故障停机时,卸出机内积煤。分仓给煤机应设有必要的紧急放

煤装置。

2.14.19 分仓给煤机的称重计量装置应由称重式传感器、称重托辊和计量托辊组

成。称重式传感器应为防尘防爆型,能在恶劣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分仓给煤机具

有方便的标定功能,每台机组各提供一套标定装置(100%载荷)。

称重传感器要求: 非线性 0.02%以上

重复性 0.01%以上

蠕变 0.02%以上

允许过负荷 150%以上

113

允许极限过负荷 300%以上

2.14.20 分仓给煤机皮带为阻燃型高强度的胶带,环形无接头,整圈无现场粘

接口,其永久延伸率小于 1%,两侧带裙边的波纹挡板,可以防止煤从皮带上漏

出。分仓给煤机皮带应保证≥ 30000 小时的使用寿命。买方需说明皮带的材

质、上下胶厚度、层数及生产厂家。

2.14.21 分仓给煤机设有胶带内、外侧清扫装置,以除去粘附在胶带表面的煤粉。

清扫装置刮板材质不能损伤胶带。

2.14.22 分仓给煤机应设刮板链条清扫机构,安装在胶带下面壳体底板上,用于

清扫胶带上清扫下来的煤,以及运行过程中吹落下来的煤,使壳体底部无积煤。

2.14.23 分仓给煤机进口和出口煤闸门要求气密性好,同煤流接触的部件应采用

不锈钢材料 0Cr18Ni9 制成,

煤闸门结构设计满足美国防火协会 NFPA 规范的要求,

并能承受 0.35MPa.g 的爆炸压力。煤闸门具有自清洁功能,重复多次运行也不会

因煤粒进入而卡涩,手动时开关方便省力。进出口管道应考虑防止落煤冲击和磨

损的措施。

2.14.24 为防止分仓给煤机出口至落煤管间管段堵煤,分仓给煤机出口管段安装

一个捅煤口。

2.14.25 卖方应说明所供计量校验装置的形式和校验周期。

2.14.26 分仓给煤机主动辊筒、被动辊筒、张紧辊筒(如有)、托辊轴承均要求

采用进口产品。

2.14.27 所有电机与传动装置的连接均采用联轴器直连方式。

2.14.28 分仓给煤机的电机采用优质可靠产品,并采用变频调速电机,所有的变频

装置、电机及执行器最终由招标方认可。

2.15 分仓给煤机入口插板门上部位置和下部位置设置压缩空气清堵装置,通过

管道,将压缩空气通过脉冲阀和喷气组件,按照设定角度沿煤斗内壁瞬间吹入煤

斗中,起到清堵作用。每个插板门上部设置

4-5 层吹扫,下部设置 1 层吹扫,每

层设置

6-8 个吹扫点。

2.16 分仓气动振打助流装置

2.16.1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含落料管)配置 10 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缸

体驱动结构上消除气锤反作用力的设计;振击频率任意可调、

4 秒/次;激返速

度可调、振击动量可调(

1000~2000 kg·m/s),组成一个清堵振打系统。

114

2.16.2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应有良好的振打助流效果,料斗不易出现堵料现象。

2.16.3 分仓振打系统采用 DCS 控制系统直接控制,所有的信号直接接入 DCS 控

制系统,就地不得设置

PLC。每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振打系统应提供一套可靠的

堵料信号采集装置,要求能防水、防尘、防干扰,防冲击,且灵敏度高,能够及

时采集并传输堵料信号。

2.16.4 堵料信号采集装置信号采集反馈时间:≤1s。

2.16.5 每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设置一个就地电控箱,其外壳材质为厚度

δ2mm 的 316L 不锈钢板,电控箱附件应全部采用与控制箱壳体相同材质,采用

双门整体全封闭形式,控制面板上配置有分仓振打助流装置动作指示灯,并提供

电气、控制系统原理接线图及塑封电气、控制系统原理接线图(封装后张贴在电

控柜内侧)。

2.16.6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能解决低位、高位堵料问题,并设置合适的工作程

序,能够快速、有效疏通。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具备智能控制能力,能够实现

自动控制和就地手动控。

2.16.7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运行后不得损坏原煤仓及

设备,投标方须充分论证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运行对原煤斗的影响,不得存在原煤

仓变形、焊缝开焊、煤仓垮塌的风险。

2.17 气水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

相关参数:尺寸:

0.1m³,容积:<0.025m³,工作压力:0.4~0.8MPa ,自动排水

时间:每

45 分钟间隔排水一次。

2.18 双向气动插板门

2.18.1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配供 1 台双向气动插板门,要求门板材质与煤

斗一致,插板厚度:

16±0.5mm,额定推力为≥3t。

2.18.2 要求采用双向控制、能灵活调节,且推力大、自身不堵煤、不藏料、无卡

阻。动力能安全有效、定位传递,达到安全疏通效果。

2.18.3 插板门必须有防插板回位安全设置,开关位置指示支架应加工槽口。

2.19 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

2.19.1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配供 1 台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要求门板材

质与煤斗一致,插板厚度:

16±0.5mm,额定推力为≥3t。

115

2.19.2 要求采用单向控制、滴水不漏,且推力大、自身不堵煤、不藏料、无卡阻。

动力能安全有效、定位传递,达到安全疏通效果。

2.19.3 插板门必须有防插板回位安全设置,开关位置指示支架应加工槽口。

2.20 不锈钢密封波纹环(膨胀节)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出口与燃料输送系统入口之间连接采用插入式

不锈钢密封波纹环(膨胀节),由波纹环、直管段组成;在插板门节与整体曲线

节连接采用直接式不锈钢密封波纹环,材质为不锈钢。满足料斗收缩膨胀及缓振

需要,且适应季节性应力变化,密封性能良好。

2.21 燃料整形装置

每台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出口端、燃料输送系统内配置燃料整形装置,能

保证燃料顺畅、规则、均称输出,且不洒料。

2.22 控制要求

2.22.1 投标方负责全部控制设备系统的设计工作。为尽可能做到辅机配供的仪表

及控制设备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投标方配供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应符合本

技术文件推荐的短名单要求,如本技术规范书没有列出的则由投标方提供三家业

绩良好的产品供招标方参考,投标方需分别进行报价,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且

最终选型均由招标方确定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及

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

产品。

2.22.2 所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

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2.22.3 本项目采用 DCS 一体化控制,即就地所有的信号直接进入 DCS,由 DCS 控

制系统按照控制策略完成相应得控制,就地不得设置

PLC 进行控制。配供的检

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

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控制系统采用招标方的

DCS 控制系统进行控

制,由投标方完成本项目的逻辑组态及调试工作。

2.22.4 随机配套控制箱内的电气控制元件应安全、可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控制

盘(柜)和就地接线盒(箱)内的接线端子,应选用优质可靠的产品,端子排采

用螺丝紧固形式,不得采用插接式端子;

116

2.22.5 具备可以方便维护人员分析燃料输送系统故障的系统,便于系统的调试、

维护、故障排除工作。

2.22.6 就地控制柜采用双层门密封设置,带内门型式,外门带窗,便于运行中观

察,控制柜所有的铰链、门锁全部采用

316L 材质。防护等级为:室内不低于

IP54,户外不低于 IP66。

2.23 每台虾米曲线仓外仓多路分仓设备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1)配供的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控

制、调节、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2)控制箱内不得设置 PLC,所有的控制逻辑全部由 DCS 控制系统完成,所有

的信号直接接入

DCS 控制系统,能通过 DCS 控制系统进行控制,更改气锤振击

参数及组合。

3)能自动过滤气源,分离气水,能自动排出气源中的水分。

4)能自动及时判断断煤或棚煤情况,并自动启动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

5)能实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的 DCS 控制与就地手动控制,投标方应提供分仓

振打助流装置的工艺要求、控制要求、控制逻辑、

I/O 清单,负责其调试工作。

能实现

DCS 启停控制功能,及运行、停止、报警提示等信号,并负责控制逻辑

的设计。

a、手动:即就地人工操控。作为人为操作、调试或检修用。

b、自动:当燃料输送系统断煤或给煤量明显减少时,能够自动启动,即信号器

自动输出启动信号,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自动进行振打,煤流恢复正常时自动停止。

6)每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能单独停电。

7)每台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应配置有一个总的进气阀。

8)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所用的机械元件、热控元件、电气元件应符合电力

行业相关标准。

9)分仓振打助流装置系统所用的热控线路、电气线路应有镀锌钢管保护套或

桥架。

10)气动插板门启闭与分仓振打助流装置联动,当分仓振打助流装置处于自动

模式下,气动插板门关闭时能关闭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11)气动插板门应配备有就地手动开关功能。

117

12)原煤仓在适当高度加装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安装燃料输送系统,并在

燃料输送系统进出口位置安装气动插板门。

13)原煤仓作为调峰仓,分别存放优质燃料及经济燃料。运行人员根据需要,

开启新增燃料输送系统,提高磨煤机来煤灵活性。

2.24 电缆桥架:投标方提供控制系统所需的电缆桥架,并规划合理的路径,所有

电缆桥架选用热浸锌桥架。

2.25 油漆、包装、运输

2.25.1 油漆

设备交付时底漆由投标方负责。所有涂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25.2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和安全要求,除不锈钢煤斗壳体外,装件均应用防损包

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

程中变形和损坏。

2.25.3 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

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2.25.4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

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2.26 投标方负责虾米曲线多路分仓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安装工作,

以及现场原有设备的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煤仓开孔、受料给煤机开孔等。

2.27 电气技术要求

2.27.1 控制箱技术要求

配供给煤机或其配套部件的控制箱、接线盒或电气控制箱(简称电控箱),

在有条件时,投标人可将其与相应辅机或其配套部件组合指导安装。

辅机或其配套部件配供的与其组合指导安装或就地指导安装的控制箱、电控

箱 , 就 地 指 导 安 装 的 动 力 箱 , 应 具 有 防 尘 、 防 溅 性 能 , 并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GB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 IP56 级或 NEMA4 的要求。箱体设

密封门(门上有玻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内的安装板或内

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应精致美观。控制箱采用不锈钢 316L 制作, 箱体壁厚为

2.0mm ;控制箱内应留有必要的电气设备检修空间,并设置照明灯具;出线端子

排的布置距箱底或箱顶部距离一般不小于 250 mm。控制箱体防护等级至少满足

IP56 的要求。控制箱颜色按买方提供的色标制作。就地控制柜应是双层前开门,

118

所有的操作旋钮、指示灯均布置在内层门,外层门不布置任何电器元件。应能就

地布置,并能防潮、防溅、防尘、防支架的振动,柜内元器件的指导安装方式应

方便以后的维修更换,控制柜颜色应与现场给煤机控制柜颜色匹配一致,柜内接

线规整,有明确标识,并附有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控制柜内元器件(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及中间继电器)等,采用

品牌及供货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清堵装置完整的控制系统设计,并负责指

导控制柜柜内设备指导安装及接线工作。

当电控箱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时,控制箱内

并存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时,投标人应将各种回路并联的控制器件、端

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动力、控制)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

和利于运行、检修安全的措施。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所需的动力及控制电源要求。(当工程中只能提供

“三相三线制”380V,AC 厂用电源时,配供的控制箱、电控箱内所需的 220VAC

电源,应由投标人在箱内设置 380/220VAC 变压器来取得。变压器 220VAC 侧两线

中的一线应直接接地)。招标人提供总电源,系统内所有设备电源分配由投标人

完成。

电动机的设计与使用条件应与其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功率为 200kW 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 380V。承包商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电动机要求采用 WTHF2 型产品,即户外、

防潮、2 级防腐产品。所有配套的异步电动机不应再使用国家工业和信息部近期

下达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四批)公告中明确规

定淘汰的系列电动机。低压三相异步电机能效等级需达到 1 级能效,能效等级具

体数值按国家标准 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的能效标

准。三相异步电机产品应取得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并有产品能效检测报告。三相异步电机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标注

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电动机为三相异步电动机,频率 50Hz。异步电动机有能

力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周期不小于 5 分钟,热态起动不少于 1

次。对于室外电动机本体的防护等级为 IP56,电动机接线盒的防护等级为 IP56。

电动机的非驱动端应该是密闭的,仅留用于添加油脂、排油、清油、测振、测温、

听音的孔洞。电动机振动的幅度应优于 GB755-2019 标准的规定。电动机空载时

119

测得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大于 2.8mm/s,双振幅值为不大于 0.020mm。原则上电

动机的基础应使用预埋支架-二次灌浆结构,安装在 0 米以上的电动机,应安装

在足够厚的钢板之上,钢板底部需与钢梁牢固焊接,并安装多个方向的加强筋,

严禁直接将支架、底座焊接在钢梁、横梁、格栅板上,在系统运转但该电机未启

动时,电动机底座及地脚各方向振幅不得超过 0.01mm,电动机空载运行时,

3000r/min 电动机前后轴承处各方向振动不得超过 0.02mm。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

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的绝缘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影响,包括

传导体或磨屑,如具有硫的飞灰、烟气、雨水等,并且卖方应考虑防爆要求。屋

外电动机的暴露部件均需涂上一层适用于屋外设备的防腐层。铁芯冲片和其他内

部部件也需涂一层保护层以防腐蚀。低压电动机要求全部选用-2Z 型号即两面带

有防尘盖的产品。对于需要补加油脂的电动机,统一使用 3 号锂基酯。

招标人负责提供三相四线制 380/220V AC 电源接入点。就地控制柜至就地设

备所有电缆均由投标人负责。

2.27.2 给煤机电气技术要求:

2.27.2.1 厂用电系统电压

高压厂用电系统:

_ 10 kV、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_10

kV。

低压厂用电系统:

380/220V、三相四线制、50Hz;

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2.27.2.2 驱动电动机采用变频器控制调速,精度高,响应快。电动机应为变频专

用电机,能够满足变频调节的要求,并提供三家电机厂供招标方选择。电动机的

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电动机的特性曲

线(特别是负载特性曲线)应完全满足所驱动设备的要求。当电动机运行在设计

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的

115%,所有电动机应有 1.0

运行系数。

2.27.2.3 电动机能够在满负荷下频率变化±5%,或在额定频率下电压变化在±10%,

额定电压或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绝对值之和在

10%以内时,电动机应能输出满载

功率,无故障运行。

120

2.27.2.4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 380V 电动应在母线电压降

55%额定电压时能自起动。电动机满载运行时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而

不损坏。

2.27.2.5 电动机的最大转矩不小于 220%全负荷转矩,电动机的起动转矩倍数由

投标方根据机械特性确定。

2.27.2.6 在额定电压下,对于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倍数应小于 6.5。

2.27.2.7 各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6,绝缘等级不小于 F 级,但按 B 级绝缘

温升考核。控制柜防护等级符合

IP56 级或 NEMA4 标准要求。环境条件等级符

合国标要求。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机绕组应

经真空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明确的工作制下不

小于

30 年。

2.27.2.8 每台电动机的机座必须接地点,大于 40kW 电机在机座相反的两侧接地,

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点设在电缆接线盒下面,另一个接地点设在第一个接

地装置转

180°位置。接地点采用螺栓连接,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

螺栓直径不小于

12mm。

2.27.2.9 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另有规定,从电动机负载端看时,主接线盒在右

侧。当电动机为多根电缆管的接线盒,而且三相单芯电缆不在

1 根电缆管时,则

电缆管应为非磁性材料。

2.27.2.10 电动机应为空冷式电机,电动机形式应能适应其特殊环境要求,如防潮

湿、多灰尘、防爆等,室外电动机应防晒,防水、防潮、防冻,电动机的外露部

分应以防腐油漆保护,铁芯硅钢片及其它内部部件应有充分的防蚀措施。电动机

外壳颜色由招标方在设联会时确定。

2.27.2.11 电动机配套的耐磨轴承应标明在电动机的铭牌上,这些轴承的最低使用

寿命为

50000 小时,轴承的基本负荷由拖动设备给定,轴承使用双面带密封盖的

型号,投标方应提供描述其特性曲线的报告。

2.27.2.12 采用全压直接启动的电动机,电动机有能力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2 次,

每次的停止与再次起动间隔的时间不大于

5 分钟,热态起动不少于 1 次,如果起

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应能多次起动。

121

2.27.2.12 电动机在离外壳 1.50 米高,1 米远处的最大噪声应不超过 85dB,如果超

过该值,投标方应提供噪声抑制设备,实现噪声控制的目的并应得到招标方的认

可。

2.27.2.13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堵转时间不得低

于其加速时间。

2.27.2.14 电动机旋转方向标记在端盖上,箭头直接指向旋转方向。

2.27.2.15 在接线盒内应提供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接合的连接端子,端子处应标明

电动机的相序。在铭牌上有旋转方向标记,箭头直接指向旋转方向,假如不专门

指定旋转方向,则按电压相序为

D1、D2、D3(或 T1、T2、T3;L1,L2,L3)

的顺序标明在电动机上。接线盒内的空间应充分考虑交联电缆的接入,接线端子

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电缆固定装置。

2.27.2.16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应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min

而不发生有害变形。

2.27.2.17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动力电缆接线盒、加热器接线盒、RTD 和/或热电

偶接线盒、

CT 二次回路接线盒(当需要时)应分开、独立设置。对于电动机的

动力电缆的接线盒和接线板应采用斜开口型

(采用下接线口)。

2.27.2.18 电动机应提供带耳环螺栓,吊钩或其他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2.27.2.19 投标方应提出预防振动的措施,以便维持电动机在容许的振动范围以内,

振动的幅度不超过相关标准。

2.27.2.20 电动机铭牌应刻上耐磨的主要技术数据,包括制造厂名称等。设备铭牌

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板制造。

2.27.2.21 对于 400V 电动机所需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由投标方供货。控制箱内的

主要电气元器件采用

ABB、西门子或施耐德产品。端子排采用魏德米勒端子。

用于户外的控制箱箱体需用厚度不小于

2mm 不锈钢材料制作。

2.27.2.22 两端均为投标方提供设备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方提供,并提供电缆

清册。

2.27.2.23 投标人提供的变频器整套装置应为矢量型(VC)控制方式、工业级产品。

变频器采用施耐德、

ABB、西门子等合资品牌产品,并按品牌分别报价,以最高

价计入总价。中标厂家的变频器应具备低电压穿越的能力。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功

122

能所有技术参数应符合行业标准

DL_T 1648-2016 《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

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能源行业标准

NB/T 42121-2017 《火电机组辅机变频

器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的要求。变频器控制柜电源由

UPS 或直流供电系统供

电;变频器应增加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辅助装置,以满足上述规程要求。变频器高

低电压穿越装置应具备较强的电磁兼容能力和环境适应性,能满足电厂各种工况

条件的要求。高低电压穿越装置的接入厂内直流屏

DC220V。高低电压穿越装置

采用模块化设计,且应具备双向隔离功能,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作证。

2.27.2.24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持续时间在低电

压穿越区内时,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还需变频器具备零穿能

力。(技术指标如下表

1 所示)

1 机组辅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区

进线电压

20%额定电压

60%额定电压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5s

>5s

2.27.2.25 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持续时间在低电压

穿越区内时,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技术指标如下表 1 所示)

表1 机组辅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区

进线电压

≥20%额定电压

≥60%额定电压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5s

>5s

(2)变频器应具备高电压穿越的能力,具体可考虑采用如下措施:

1)采用增加泄放电阻的方法,即在变频器内部中间直流回路装设控制单元和泄

放电阻,为中间直流回路多余能量释放提供通道,防止过电压。采用这种方法应

防备频繁投切或长时间投运,致使电阻温度升高、设备损坏。2)在变频器中间直流回路上增加适当电容,变频器中间直流回路的电容对其电压

稳定、提高回路承受过电压的能力作用显著。适当增大回路的电容量或及时更换

运行时间过长且容量下降的电容器可解决变频器过电压,在设计阶段选用较大容

量的变频器,以取得电压能力的提高。(3)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升高到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3 倍,

持续时间不大于 0.5 秒,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表2 机组辅机变频器高电压穿越区

电压升高幅度

130%额定电压

110%额定电压

高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123

(4)变频器高压穿越性能应与主机过电压性能相配合。变频器低压穿越性能应

与主机低压性能相配合,与电厂一类辅机的低电压保护定值相配合。(5)要求变频器制造厂应提供设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技术手册、型式试验

报告、参数整定报告及整定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6)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可通过型式试验、入网检测试验或安装现场验

证试验来确认。试验设备应能够模拟外部单一、连锁故障以及系统振荡引起的变

频器电压异常情况,应能模拟瞬时电压跌落或升高,应具备千瓦级以上的带负载

能力。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防试验时因试验设备故障对主设备和生产过程可能造

成的危害。(7)试验结果应以试验报告的形式确认。试验报告应明确地阐明与试脸相关的

所有信息(如负载条件、试验接线等)。制造厂应提供功能说明以及相关定值的定

义及整定值,并在试验报告中记录下来。

(8)

卖方请按照 NB/T 42121-2017 《火电机组辅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

第 5.7 节的要求自行提供为变频器供电的低电压穿越辅助装置,装置主要由无储

能电压暂降保护器、执行机构等组成,选用插箱式结构。满足并通过江苏电网的

考核试验要求。卖方对江苏电网公司低电压穿越试验结果负责,负责试验全过程

的配合及沟通工作。

(9)变频器低电压穿越电源装置与变频器分区布置(控制回路及主回路都要求

分区布置)在同一控制柜内,两个区域间有明显隔离措施,变频器低电压穿越电

源装置与变频器为一拖一方式。装置具备以下保护功能:输入欠压、过压保护、

过流保护。装置具有显示功能:采用液晶屏显示,显示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

流,另外带有电源运行、故障显示报警指示灯;装置具有电压可设置、支撑记录、

故障记录查询、干接点信号输出以及对外通讯功能。(10)低电压穿越装置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名称

低电压穿越装置

功率

适配偏频器

输入电压等级

AC 76~420V

输入额定频率

50H±2Hz

直流输出电压

DC500V±5%可调稳定输出

最小残压

0.2Un

工作时间

1~60 秒可设定

市电-直流供电切换时间

无扰动切换(0.16ms)

噪声

≤60dB

变频器运行/故障连锁

报警输出

带综合故障报警与支撑信号两路

干接点输出

主 要 技 术 指

人机界面

液晶屏显示,显示输入、输出电压、

124

输出电流,另外带有电源运行、故

障显示报警指示灯

(11)低电压穿越实验技术要求

序号

试验项目

执行标准

备注

1

给煤机动态电压恢

复器骤升试验

电压骤升至 130%

至少三次

2

给煤机动态电压恢

复器跌落试验

电压跌落至 90%

至少三次

3

给煤机动态电压恢

复器跌落试验

电压跌落至 60%

至少三次

4

给煤机动态电压恢

复器跌落试验

1、DL/T1229-2013《动

态电压恢复器技术规范》

2、NB/T 42121-2017《火

电机组辅机变频器低电

压穿越技术规范》

3 、 DL/T1648-2016 《 发

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

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

范》

电压跌落至 20%

至少三次

(12)辅机或其配套部件配供的与其就地安装的控制箱、电控箱,就地安装的动

力箱,具有防尘、防爆、防溅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

等级(IP 代码)》中规定的 IP56 级或 NEMA4 的要求。箱体设密封门(门上有玻

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

装工艺应精致美观。控制箱采用不锈钢 316L 制作, 箱体壁厚为 2.0mm ;控制箱

内应留有必要的电气设备检修空间,并设置照明灯具;出线端子排的布置距箱底

或箱顶部距离一般不小于 250 mm。控制箱体防护等级至少满足 IP56 的要求。控制箱颜色按买方提供的色标制作。

供货范围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给煤机低电压穿越 UPS

装置

12

2.27.2.26 高低电压穿越装置接通电源即能使用,具有自检功能,且高低电压穿越

装置需与变频器运行信号做连锁,提高供电方式安全性及锅炉运行安全性。

2.27.2.27 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在电网发生各种故

障(暂态、动态、稳态)时都应具备高低电压穿越的能力,不应导致给煤机停机。

2.27.2.28 功能要求

1)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装置能够自动化运行,运行状态可视化程度高。

125

2)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装置的旁路功能

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将原线路作为旁路线路。在任意系统电压正常的情况下

(包含故障前与故障恢复后),装置工作于热备用状态,变频器由电力系统直接

供电,电源变换模块部分处于休眠状态,不参与装置运行。

3)具备自检与故障自诊断功能故障统计与记录功能。

4)配备硬节点开出接口,并预留通讯接口。

5)具备直流过压保护、直流过流保护、功率器件保护、过热保护。

6)为防止短路、接地、环流等故障扩散到其他正常工作设备,储能输出需通

DC/AC 逆变、AC/AC 隔离变以及 AC/DC 整流等多个处理环节,严禁将储能

电源

DC220V 直接升压后接入变频器直流母排,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储能

系统和变频器之间的隔离设计图纸并进行说明。

2.27.2.29 每套装置的控制柜的直流输出回路应设自动断路器可以实现自动和手动

(认为强投或强退)使直流接入或断开;同时直流输出回路应有与变频器可靠的

隔离元件,防止变频器反充电。不能因加装的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发生故障而导致

给煤机变频器的跳闸。压差控制系统保证系统无缝隙切换时间,防止形成环流和

阻止负载侧的瞬间反向电压对系统的冲击。保证系统自检功能完备,实现免维护

运行。装置盘柜内应该针对接入的设备及线路,拥有明显的断点器件,确保检修

时能逐级断开系统,且不能影响给煤机变频系统旁路下的正常运行。

2.27.2.30 给煤机变频器新增高低电压穿越装置项目配置要求

a)给煤机变频器控制电源取厂内大型 UPS 给控制电源供电;

b)单套装置配置 1 台电压暂降保护模块;

c)高低电压穿越装置需设置变频器的过电压吸收装置,当变频器出现过电压时

130%保证变频器不会由于系统过电压导致故障停运。

2.27.2.31 电气部分双方供货范围和设计界限为电控箱电源进线接线端子处。若设

备有就地的电气动力箱、控制箱、变频器,则就地动力箱、控制箱、变频器由投

标方提供。投标方供货装置的就地动力箱、控制箱与设备间的连接动力电缆由投

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给设计院提供电缆清册。

投标人成套的动力控制柜,招标人为每面动力控制柜提供供电电源,设计和供货

分界点在动力控制柜的进线端子处,投标人供货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缆穿管等电

126

缆敷设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与供货。投标人提供电缆敷设通道或埋管规划

图及电缆清册,由招标人确认。

电气系统的供货范围包括工艺设备本体的电控箱,并提供投标人设备间电缆、电

缆桥架、电缆保护管、安装钢材、钢管、防火材料等装置性材料。

2.27.3 电气、热控部分控制系统电缆(投标人只负责电源至控制柜就地电缆如电

缆连接的设备两端均由投标方供货,则电缆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并供货,其他电缆

由招标方负责设计和采购,投标方负责配合设计及提资)

2.27.3.1 所有电缆应是阻燃型电缆,控制电缆还应是屏蔽的。为保证全厂统一的

电缆型号,投标人提供的电缆选型原则如下:

1)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C-YJV-0.6/1kV; 保安系统、

UPS 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 ZCN-YJY-0.6/1kV;由变

频器至所驱动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

ZC-BPYJYP2-0.6/1.0kV)。

2)控制电缆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阻燃护套控制(铜带屏蔽)电缆

(ZC-KYJYP2-0.45/0.75kV),耐高温控制电缆采用 ZC-KFFP2-0.45/0.75kV,耐火控

制电缆采用

ZCN-KVVP2-0.45/0.75kV,导体截面不小于 1.5mm2。

3)计算机电缆(主要用于模拟量)选用聚乙烯绝缘,铜带绕包屏蔽,聚氯乙烯护

套加铜带绕包总屏蔽阻燃电缆

(ZC-DJYP2VP2-0.3/0.5kV),耐高温计算机电缆采用

ZC-DJFP2FP2-0.3/0.5kV,所有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1.5mm2。

4)补偿电缆采用 ZC-KX-HSFP2-1×2×1.5 或 ZC-EX-HSFP2-1×2×1.5。

5)本安型仪表和控制设备(如有)相关连接电缆应采用本安电缆。

2.27.3.2 电缆选型要求

1)在确定电厂所需的动力电缆时,其绝缘等级和最小截面应严格按《电力工

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选择,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

a)在确定动力电缆载流量应根据设备负荷,导线材料、绝缘耐热等级、安装类

型、环境温度确定,绝缘等级应根据系统电压和接地方式来选择。

b)允许的最小导线截面应根据短路电流等级和开关切除时间进行选择,使之与

中低压设备上可能产生的短路电流等级相一致,以防电缆损坏。

c)电缆因长度而产生的压降。

d)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和敷设方式所引起的载流量下降。

127

e)所有设备间的连接电缆、电线应有护管保护。

2) 控制电缆类型的选择

a)测量、控制和动力(截面 6mm2 及以下)回路的电缆,电线的线芯材质为铜

芯。所有电缆的绝缘及护套采用低卤素的阻燃绝缘电缆材料,在高温时没有毒气

放出。

b)控制盘、柜、箱、架等内部的连接线将选用铜芯绝缘电线,需经插件的连接

线将采用同种材料的软线。

c)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将采用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线。

d)多芯电缆的每根导线的绝缘层上将有永久性的编号。

e)铠装电缆将用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室外。

f)绝缘和护套为阻燃型,重要电缆采用耐火型。阻燃塑料绝缘导线和电缆的试

验标准为

IEC-332-3,A 类。

g)在环境温度大于 65℃的场所,将采用耐热电缆及导线。

h)测量、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电缆、电线和补偿导线的线芯截面将按回路最大允

许电压降、仪表的最大允许外部电阻、线路的通流量、机械强度、环境条件和安

装方式等来选择,应遵照有关标准。

i)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的线芯截面将不小于 1.5mm2。

j)控制电缆一般不超过 16 芯,并按要求留有备用芯,电缆备用芯要求如下:使

6 芯以下电缆必须有 2 芯备用,使用 10 芯以下电缆必须有 4 芯备用,使用 10

芯以上电缆必须有

6 芯备用。

k)电缆截流量选择将根据 ICEA 中有关埋管敷设铜芯电缆和有关托架敷设电缆

的规定。

l)除参与保护、调节的信号,起点和止点相近的电缆可合并选用多芯电缆。控

制盘、柜内两侧的端子引出线,不直接合并为一根电缆引出,必要时将利用盘内

端子转接。

m)弱信号及低电平信号,特别是需抗干扰的信号将不与强电回路合用一根电缆

或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涉及保护、调节的测点,重要电机的启、停指令电缆须

单独配置,不共用电缆;一般电机的指令与反馈信号电缆不共用电缆,指令与反

128

馈信号线缆需单独配置。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应符合输入和输出分开、数字信

号和模拟信号分开的配线和敷设的要求。

2.28 附图

129

130

3、多路分仓设备技术数据表(空白处请投标方填写完整):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制造厂商

型式

虾米曲线

型号

材料

接口直径(

φ1/φ2)

mm

外形尺寸(

φ1/φ2×L)

mm

数量

重量

kg

2

仓壁振打气锤

制造厂商

型号

主体材料

激振力

激振频率

压缩空气压力

MPa

压缩空气流量

Nm3

气损率

%

气锤行程

mm

气锤数量

耗电量

控制柜数量

3

自动过滤排水装置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131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有效容积

排水时间

S

排水能力

材质

4

双向气动插板门

制造厂商

型号

设计推力

t

气缸数量

设计压力

Mpa

开关时间

数量

重量

kg

5

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

制造厂商

型号

设计推力

气缸数量

设计压力

开关时间

数量

重量

6

消防蒸汽系统

(如有) 、密封风

系统电动门

制造厂商

132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执行机构型号及制造厂商

阀门型号

电压等级

力矩

开关时间

数量

单台门体重量

7

消防蒸汽系统

(如有) 、密封风

系统手动门

制造厂商

阀门型号

数量

单量

8

不锈钢密封减振波纹环

制造厂商

型号

直径

(上/下)

mm

膨胀量

(上/下)

mm

密封性能

9

堵料信号采集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信号采集反馈时间

s

10

燃料整形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出料口尺寸

133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1

燃料输送系统

制造厂商

规格型号

出力范围

t/h

给煤距离

mm

耐压等级

MPa

设计压力

MPa

进煤口法兰内径(进口煤闸门

内径尺寸)

mm

出煤口法兰内径(出口煤闸门

内径尺寸)

mm

主电机型号

主电机功率

kW

清扫链电机型号

清扫链电机功率

kW

称量精度

%

控制精度

%

噪音

dB(A)

胶带张紧型式

皮带型式

皮带保证寿命

h

设备总重

t

密封风量

Nm3/min

密封风压

Pa

控制柜

134

4、技术服务

4.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4.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

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

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

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4.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

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工作

简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单位

评价

(按资质

4 条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月 日

(注:每人一表)

4.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5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

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

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2)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

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4.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投

标方方便。

4.2 培训

4.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

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4.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4.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4.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

宿和交通方便。

4.3 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会至少召开两次,并至少有一次在投标方外召开,有关设计联络的

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136

联络会议由招标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办公方便。

5、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

3 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机务专业

1

减速机

茵梦达、

SEW、

RENOLD 或同等质量

品牌

2

轴承

SKF、FAG、NSK 或同

等质量品牌

3

油漆

佐敦、海虹老人、常州

华星或同等质量品牌

热控专业

1

电动执行机构

扬修

2FA8 系列

温州瑞基

R 系列

博睿

B 系列

或同等质量品牌

2

压力表、双金属温度计、热电偶(阻)

江苏杰创苏仪集团

上自仪

或同等质量品牌

3

仪表阀

深圳飞托克、

江苏理想江苏中泰

或同等质量品牌

4

双电源切换装置

APC

ASCO

ABB

或同等质量品牌

电气专业

1

低压电机(与减速机

配套除外)

佳木斯、卧龙、南阳或同

等质量品牌

2

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按钮等

主要电气元器件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

同等质量品牌

3

柜式除湿机

保定科威、中科方硕、保

定卓瑞或同等质量品牌

4

低压变频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

同等质量品牌

137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5

低电压穿越装置

南京国臣、南京巴斯勒、

安徽立卓或同等质量品

6、验收标准

1.应答方应严格按技术要求工艺进行加工,严格执行过程管理,保证每一道

工序的质量得到严格控制。

2.验收质量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由采购、应答双

方协商确定并在完工资料中签字确认。

3.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包括质量问题和关键的工艺问题,由采购、应答双方

开会研究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统一意见,以采购方意见为准。

4.应答方将物资送达采购方现场后,采购方将根据应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对

产品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若有缺陷,应答方应无条件返厂返修。

7、付款与考核

1. 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违反设备制造相关工艺,违反本技术规范所列要求,

送货质量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的,及时更换为符合采购技术文件的产品(并在更

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后,考核物资款

2%)。

2.应答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每天考核订单总价的 0.5%,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

合同。

3.应答方及生产加工厂应有健全的质保体系认证。

4.应答方及加工厂应对本项目制订产品/质量检验计划,并供采购方确认。

5.采购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造

和催交,应答方应为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上的方便。

6.产品应在出厂前验收,如采购方认为有必要,采购方将派人员到制造厂进

行验收工作,应答方应提供方便。

7.应答方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管材、板材等,所用材料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证

明书。应答方应对上述报告进行核实。

8.应答方材料进厂后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

9.应答方对产品的一切质量负责,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协议书和有关国家

的、国际的标准和协议,其责任应由应答方承担。

138

139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4

2

双向气动插板门

4

3

双气缸自变轨密封插板门

4

4

分仓振打助流装置

4

5

给煤机系统及连接装置(含精准的称重系统)

4

6

给煤机分流导流装置

4

7

给煤机出口落料管

4

8

插板门气动控制柜

8

9

密封减振波纹环

4

10

燃料整形装置

4

11

气水自动分离及定时排放装置

4

12

分仓振打装置、分仓给煤机平台

4

13

包箍及加强筋等辅材

4

14

给煤机入口压缩空气清堵装置

4

15

分仓给煤机密封风系统管道、管件、支吊架、隔离风门及手动调整风门

4

16

分仓给煤机消防蒸汽系统管道、管件、支吊架、隔离风门及手动调整风门

4

如有

17

施工安装费用

1

18

助流装置管路、及设备之间电缆等辅材

4

140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9

给煤机电控箱(与变频器控制箱合二为一),内含:

4

19.1

变频器

19.2

称重控制器

19.3

断路器、接触器、小型继电器、按钮、信号灯等

19.4

端子排

20

检修工具

21

给煤机电机、清扫链电机一级齿轮冷拔、冷装专用工具

4

注:请投标方务必将设备供货清单填写、补充完整。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

工所必需的部件,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

/或

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

备注

1

2

3

4

5

注:

1、上述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

原因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性能验收

试验合格前,如投标方供货范围内零部件备件数量不足(非人为原因损坏),而

此备件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则投标方免费供应补足且承担

备件发运物流环节的税费和其他相关损失、责任。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4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注:

1、上述专用工具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原因

导致更换的部件,如有此种情况,所有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对于机组

在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如果投标方未在

“专用工具表”中

提出,则由投标方免费提供且承担备件发运物流环节的税费和其他相关损失、责

任。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42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4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仓外虾米曲线防堵料斗

制造厂商

型式

虾米曲线

型号

材料

接口直径(

φ1/φ2)

mm

外形尺寸(

φ1/φ2×L)

mm

144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数量

重量

kg

2

仓壁振打气锤

制造厂商

型号

主体材料

激振力

激振频率

压缩空气压力

MPa

压缩空气流量

Nm3

气损率

%

气锤行程

mm

气锤数量

耗电量

控制柜数量

3

自动过滤排水装置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有效容积

排水时间

S

排水能力

材质

4

双向气动插板门

制造厂商

145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型号

设计推力

t

气缸数量

设计压力

Mpa

开关时间

数量

重量

kg

5

单向双气缸密封插板门

制造厂商

型号

设计推力

气缸数量

设计压力

开关时间

数量

重量

6

消防蒸汽系统

(如有) 、密封风

系统电动门

制造厂商

执行机构型号及制造厂商

阀门型号

电压等级

力矩

开关时间

数量

单台门体重量

146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7

消防蒸汽系统

(如有) 、密封风

系统手动门

制造厂商

阀门型号

数量

单量

8

不锈钢密封减振波纹环

制造厂商

型号

直径

(上/下)

mm

膨胀量

(上/下)

mm

密封性能

9

堵料信号采集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信号采集反馈时间

s

10

燃料整形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出料口尺寸

11

燃料输送系统

制造厂商

规格型号

出力范围

t/h

给煤距离

mm

耐压等级

MPa

设计压力

MPa

147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进煤口法兰内径(进口煤闸门

内径尺寸)

mm

出煤口法兰内径(出口煤闸门

内径尺寸)

mm

主电机型号

主电机功率

kW

清扫链电机型号

清扫链电机功率

kW

称量精度

%

控制精度

%

噪音

dB(A)

胶带张紧型式

皮带型式

皮带保证寿命

h

设备总重

t

密封风量

Nm3/min

密封风压

Pa

控制柜

148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项目工期计划暂按照如下节点执行:2026 年 6 月 28 日进行 5、6 号机组投运。

具体以招标方经批复的里程碑计划表为准,供货时间暂按下表执行,具体以招标

方书面通知为准。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虾 米 曲线 多 路分 仓 设备

见技术参数表

2

提资配合:签订技术协议后 7 天。

主体设备:签订合同后

2.5 个月供货到采

购方现场。

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每 套对 应一 台机 组数量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50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5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5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5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5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5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5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5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5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60

(三)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1

(四)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6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

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6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6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6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6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6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7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7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7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

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7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7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76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77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78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

179

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