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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
区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
机组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3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4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业主
工程师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
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已由浙江省能源局项目备案,备案号 23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
22354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融
资:30%+70%,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项目名称: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X660MW)超超
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本招标标段服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 36 个月,各专业工程师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依
据现场施工情况按需调配。。
2.6 招标范围: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提供业主工程师咨询服务,工程
技术服务人员主要承担工程建设期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主要专业为项目管
理、造价管理、土建管理、电控管理、金属管理、安全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7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火电基建工程业主工程师服务(或火电机组检修
监理服务)相关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8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
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注:若
合同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9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anghaih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21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3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4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26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7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8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9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30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31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32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4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35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6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7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8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39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
响应性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41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
评审标准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60%
20%
20%
42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1
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5 分;
8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 ,得 23 分;
600 万元≤营业收入<800 万元 ,得 21 分;
400 万元≤营业收入<600 万元 ,得 19 分;
200 万元≤营业收入<400 万元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 0 元计算,财务状
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 人,得 5 分;
40 人<人数<50 人 ,得 4 分;
人数≤40 人,得 3 分。
43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不盈利计算,财
务状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流动比率(最
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9≤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8≤流动比率<1.9 ,得 13 分;
1.7≤流动比率<1.8 ,得 12 分;
1.6≤流动比率<1.7,得 11 分;
流动比率<1.6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如无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以 0 排序,财务状况
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44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45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
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合计
100
46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 报价分(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47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00 分)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
(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90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49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50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1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53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54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5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56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57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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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59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60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61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2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3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64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65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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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7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68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69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70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71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负责对承包人服务人员进场前的面试工作,面试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条件更
换。
(2)负责为承包人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办公场所,承包人自行配备办公用品费用自
理。
7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资质能力合格的服务人员,并经甲方面试合
格方可开展服务工作。
(2)承包人负责及时支付承包人员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福
利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体检费、保险费、社保费
、劳动纠纷经
济赔偿(补偿)等。
73
(3)承包人负责开展服务期间的办公用品采购费、采暖费、水电费、安全防护用
品采购费、专业工具采购费等。
(4)承包人负责开展服务工作所需的专业软件使用费。
(5)
如发包人有需要,承包人应确保所指派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前配合发
包人完成必要的培训,所需费用承包人承担。
3.1.11 承包人派遣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资格条
件学历
工作年限及任职经历
专业技术/
执业资格
1
造价管理
专家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至少参
与 1 台及以上 660MW 机组火力发电工
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经验。
副高级 及以
上职称 或造
价工程 师执
业资格证书
2
项目管理
工程师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火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火电施工总包项目或 660MW 火电项目
甲方主要负责人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副高级 及以
上职称
3
土建专业
工程师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建技术管
理经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4
金属焊接
管理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金属管理经
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5
电 气 专 业
工程师
大 专 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电气专业管
理经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6
安 全 管 理
工程师
大 专 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经
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74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面试合格及取得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75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
33 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6
4.3.1 承包人拖延服务,发包人督促后仍不改正,根据延迟天数按本合同总价的
5‰支付日违约金;拒绝服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总价
的 10%支付违约金。
4.3.2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发包人应给与承包人补偿工
期,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作延期需求。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增加:
5.1.3 承包人服务人员技术、能力、资质、业绩应满足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
5.1.4 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5.1.5 业主工程师纳入委托人管理,由委托人部门内部统一安排工作。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安全管理要求,履行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培训。
6.2 承包人履行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6.3 承包人负责为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77
6.4 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存在违反发包人及国家行业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要
求。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1.1 双方同意采用电汇或承兑汇票进行付款。
7.2 结算
7.2.1 项目结算费用由人工成本费用、综合费用两部分构成。
7.2.2. 人工成本费用结算时,以每月实际发生人工成本费用进行结算。
7.2.2 综合费用按照承包人报价税率及
综合费用明细表计算规则进行结算。
综合费用明细表
序
号
项 目
名称
计算
基数
费率
(
%)
合价(万
元)
备注
1
管理费
计算基数
=当月人工成本费用。按费率承包。
2
利润
计算基数
=当月人工成本费用+管理费。按费率承
包。
3
税费
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计列,计算基数
=当月人工成
本费用
+管理费+利润。
合计
人工成本费用
序号
岗位名称
服务
人数
服务期限
(月)
用工数
(人·月)
暂估月人工成
本(元)
合计
(元)
1
造价咨询专家
1
36
36
2
项目管理工程师
2
24
48
78
7.2.3 发包人每次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需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
任。如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
回,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承包人账户信息变更的,承
包人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变更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
风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3 结算原则
(1)新派驻的工程技术服务人员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期间费用按拟聘任岗位
水平等级合同单价的 80%结算。
(2)业主工程师正式聘任岗位水平等级由发包人根据试用期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后
确定,正式聘任等级与拟聘任等级相同,试用期期满补发拟聘任岗位水平等级的合同
单价的 20%,因试用期评定不合格辞退或正式聘任岗位水平等级低于拟聘任岗位水平等
级的,不补发拟聘任岗位水平等级的合同单价的 20%。从第 2 个月起,按正式聘任岗位
水平等级的合同单价结算。
(3)人月数量的确认: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连续在现场服务的以全勤计算,但其到
达、离开现场当月工作天数不足 1 月的,人月数按实际服务天数÷28 天计算。结算金
额按照经双方确认的人月数量×人月单价计算。
(4)人工成本费用合同综合单价根据投标人派驻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经招标人
和投标人友好协商后确定综合单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
补助、食宿费、差旅费、临时增派人员费用等。结算时,以每月实际发生人工成本费
用为准。
3
土建专业工程师
2
24
48
4
电控工程师(电
气、热控专业)
2
12
24
5
金属焊接管理
2
15
30
合计(元)
79
(5)按月结算,每一结算周期满 10 日内乙方出具当月相关服务人员出勤记录等
结算依据,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 30 日内完成当
期款项支付。如有考核奖励,按照考核奖励后金额进行结算。
(6)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付款延迟为由,拖欠技术人员工资,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进
度款 7 日内支付人员工资。因承包人原因拖欠人员工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当月
结算
金额的 30%。
(7)每月支付一次,合同期开始每满一个月,甲方支付前一月的合同费用。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80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8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9)承包人拖延服务,发包人督促后仍不改正的。
(10)承包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
(11)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损失达到本合同金额 10%及以上的。
(12)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舆情事件的;
(13)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劳务纠纷事件,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方有权
拒付服务价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按本合同总价的 30%支付违约金。
83
10.2.2.4 承包方转包、分包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全部发包方已支付合同款
项,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10%计收,造成发包方损失的,还应承担发包方全部损
失。
10.2.2.5 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相关的设备损坏,承包方承担全部损失,并
扣除合同总价的 10%。
10.2.2.6 承包方在服务期间应组织机构完整,对于组织机构及人员短缺影响服务
工作开展的,发包方有权扣除合同款 10000 元/次。
10.2.2.7 本合同的违约金和发包方损失,发包方均可先行从合同中应付合同价款
中先行予以扣减,若仍不足的,承包方应继续承担责任。
10.2.2.8 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付款延迟为由,拖欠技术人员工资,承包人在收到
发包人进度款 7 日内支付人员工资。因承包人原因拖欠人员工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
包人当月结算金额的 30%。
10.2.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承包方应承担发包方所有损失,并向发包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20%的违约金:
(1)合同履行中,承包方履约行为未达成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或技术标
准;
(2)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损失达到本合同金额 10%及以上
的。
10.2.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免除承包方的违约责
任:
(1)合同履行中,承包方履约行为未达成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或技术标
准;
(2)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损失达到本合同金额 30%及以上
的。
10.2.2.10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承包方应承担发包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考核
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舆情事件,视严重程度,考核承包方合
同金额的 3%至 10%;
84
(2)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劳务纠纷事件,第一次考核承包方合同
金额的 3%,第二次考核承包方合同金额的 5%,第三次考核承包方合同金额的 10%;
(3)合同履行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导致舆情或劳务纠纷事件,发包方有权立即
更换承包方项目经理,约谈供应商相关领导,给予供应商不合格评价,视严重程度,
可将供应商列入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承包人应承担 10.2.1 项规定的违约责任。发
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按 10.2.2 项执行;
(3)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承担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5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86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
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88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9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
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9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应尽可能清晰准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条
件、建设进度、质量目标等。其中,建设条件内容应包括:地址地貌、区域地
质构造与地震、气候及气象条件具体的要求等。
1.1.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建设规模:1320MW。
机组类型: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抽凝供热机组。
1.1.2 工程背景: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两台
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
施,兼顾供热。
1.1.3 设计和运行条件
1.1.3.1 厂址所在地概况:本工程为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建设场地
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区短珠山南侧(13 号地块)。
厂址场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厂址及附近无自然保
护区和风景名胜,无文物遗址,不压覆矿藏,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
态保护红线,无军事、航空影响,无拆迁。
1.1.3.2 地质概况:
91
据本次勘察及前期地基处理工程资料,厂区表层为碎、块石填土及地基处
理后形成的粉质黏土,下部 20 米左右为新近沉积的欠固结的全新统海相淤泥质黏土,其下为冲洪积、海积成因的粘性土及碎石土,基岩为白垩系上统塘上组(K2t)凝灰岩。场地内基岩面总体走势与附近山体吻合,呈西高东低,北高南低,东南侧部分钻孔未揭露基岩。
本次勘察基本沿用可研阶段的土层编号,将(2)层、
(4)层和(6)层依
据本次钻孔成果细分出几个亚层,从上到下地层描述如下:
(0)层碎、块石填土(Q4ml)
:紫红色、青灰色为主,主要为地基处理填
筑的碎、块石,来源为附近山体开挖的中等风化-微风化凝灰岩。碎、块石粒径差异较大,部分粒径大于 1.5m,棱角-次棱角状,压实后具有一定密实度,本次勘测时大部分厂区均已回填完毕,仅在最西侧及东南角有约 1000 平方米未回填。
(1)层粉质黏土(Q4ml)
:灰、灰黄色,软塑-软可塑。高压缩性,干强度
中等,结构性差,韧性中等,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场地内均有分布。表层有真空预压时留下的无纺布及密封膜,塑料排水板插入深度 12-18m。
层淤泥质黏土(Q4m)
:灰色,流塑,夹粉土薄层,含腐殖质及贝壳碎屑,
高压缩性,干强度中等,切面光滑、有光泽,局部相变为淤泥质粉质黏土或淤泥。该层场地内均有分布。
(2-1)层粉质黏土(Q4m)
:灰色,软可塑~软塑,高压缩性,干强度高,
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局部夹有粉土粉砂薄层。该层主要为淤泥质土在上覆土体自重应力作用下固结而来,性质稍好于淤泥质土,仅在厂区南侧局部分布。
(2-s)层卵石(Q4al+m)
:灰色,中密,含有少量粉质黏土,卵石粒径
3~6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圆状-次圆状,含量 40%~60%,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仅揭露于 K03 钻孔附近。
(2-sl)层粘质粉土(Q4m)
:灰色,中密状,局部粉砂含量较高,切面粗
糙无光泽,摇振反应淅水迅速,干强度及韧性较低,该层仅揭露于 C10 钻孔。
(3-1)层粉质黏土混角砾、碎石(Q4al+1)
:灰黄色,粉质黏土可塑~硬塑
为主,夹粉土、粉砂薄层。混有角砾、碎石,含量不均匀,10-45%左右,粒径0.5~5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场地内分布较为广泛,局部相变为(3-2)层粉质黏土,厚度变化较大。
(3-2)层粉质黏土(Q4al+1)
:灰黄色、黄褐色,可塑~硬塑,夹粉土、粉
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夹于(3-1)层中,或位于(3-1)层下部。
(3-s)块石(Q4al+p1)
:灰白色、灰黄色,块石粒径大于 50cm,母岩为
中等风化-微风化凝灰岩,仅在 K10、K11 钻孔有揭露,最大厚度 1.6m。
92
(4)层粉质黏土(Q4a1+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夹粉土、粉
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侧及南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4-1)层含砾砂粉质黏土(Q4a1+m)
:灰色,砾砂含量约 20%~30%,软塑
状,砾石粒径 0.2-2cm 为主,个别大于 4cm,次圆状。该层呈夹层状分布于(4)层粉质黏土中,或位于(4)层底部,仅局部有揭露。
(4-sl)层粉土(Q4a1+m)
:灰色,中密状,含有少量粉砂,干强度及韧性
低,摇振反应迅速,切面无光泽,仅揭露于 C34 钻孔。
(5-1)层粉质黏土混碎石、角砾(Q3al+l)
:灰黄色,灰褐色,粉质黏土
可塑为主,局部硬塑,碎石、角砾含量不均匀,10%~30%左右,粒径 0.2cm~3cm为主,个别大于 5cm,次棱角状~次圆状,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厚度变化大,局部相变为(5-2)层粉质黏土。该层分布较为广泛,仅在距离山体较近位置缺失。
(5-2)层粉质黏土(Q3al+l)
:灰黄色,可塑~硬塑为主,夹粉土、粉砂薄
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
(6)层粉质黏土(Q3a1+m)
: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厚层状,含
有机质,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南侧分布,厚度较薄。
(6-1)层含砾砂粉质黏土(Q3a1+m)
:灰色,砾砂含量约 20%~30%,其余
为黏性土,软塑状。砾石粒径 0.2~2cm 为主,个别大于 3cm,次圆状。该层分布于(6)层粉质黏土底部,仅揭露于 C26 钻孔。
(7)层粉质黏土混碎石、角砾(Q3al+l)
:灰黄色,粉质黏土可塑~硬塑
状,土质不均匀,碎石、角砾含量约占 10%~30%,局部可达 40%以上,最大粒径大于 10cm,一般粒径 0.2~3cm,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棱角~次棱角状。仅在场地东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10-1)层全风化凝灰岩(K2t)
:灰黄色,褐黄色,原岩构造基本被破
坏,岩石风化呈土状,硬塑,手可捏碎,局部夹有少量强风化岩块。仅在局部分布,厚度变化大。
(10-2)层强风化凝灰岩(K2t)
:灰黄色,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原岩
组织结构大部分破坏,节理裂隙较发育,裂隙面可见铁锰质渲染,敲击声闷,锤击易碎。揭露基岩位置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10-3)层中等风化凝灰岩(K2t)
:青灰色、灰黄色、灰紫色,岩芯呈柱
状,节长一般 10~35cm,RQD 一般在 65~80%。主要岩性为流纹质含角砾玻屑凝灰岩、流纹质含角砾玻屑熔结凝灰岩,块状构造,凝灰结构或熔结凝灰结构,裂隙少量发育,裂面见褐黄色铁锰质渲染。经统计,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
93
为 53.83MPa,标准值为 46.33MPa,属较硬岩,岩体完整程度以较完整为主,局部较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级别以Ⅲ级为主,较破碎为Ⅳ级。
各土层垂向分布一览表
顶板深度(m)
底板深度(m)
顶板高程(m)
底板高程(m)
厚度(m)
岩土
编号
岩土
名称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0
碎、块石
填土
-
-
0.40
5.00
0.82
4.35
-1.01
2.45
0.40
5.00
1
粉质黏土
0.00
5.00
4.50
9.80
-1.01
2.45
-7.57
-1.53
2.80
9.80
2
淤泥质黏土
4.50
9.80
9.80
24.10
-7.57
-1.53
-21.37
-6.59
3.70
16.80
2-1
粉质黏土
14.50
21.00
16.00
28.20
-17.57
-10.58
-24.07
-12.08
1.10
9.00
2-s
卵石
15.70
15.70
16.00
16.00
-13.47
-13.47
-13.77
-13.77
0.30
0.30
2-sl
粘质粉土
18.10
18.10
21.00
21.00
-13.89
-13.89
-16.79
-16.79
2.90
2.90
3-1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14.00
28.20
16.30
30.10
-23.85
-9.95
-25.83
-12.29
0.90
12.60
3-2
粉质黏土
15.60
30.10
20.20
35.90
-25.83
-12.08
-31.55
-16.28
1.50
14.20
3-s
块石
21.10
21.70
22.70
22.90
-17.63
-17.11
-18.83
-18.71
1.20
1.60
4
粉质黏土
22.30
35.90
25.00
50.60
-31.55
-18.17
-49.63
-20.99
1.60
19.60
4-1
含砾砂粉质
黏土
25.00
38.00
28.50
40.60
-34.37
-20.99
-37.87
-24.49
1.30
4.50
4-sl
粉土
25.00
25.00
28.50
28.50
-24.18
-24.18
-27.68
-27.68
3.50
3.50
5-1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20.20
40.10
24.70
54.30
-37.98
-16.28
-50.33
-20.38
1.50
24.80
5-2
粉质黏土
34.20
50.60
41.10
61.20
-49.63
-30.22
-57.31
-37.12
2.70
17.50
6
粉质黏土
39.60
55.70
47.00
60.00
-54.73
-35.66
-59.03
-43.06
1.00
7.40
6-1
含砾砂粉质
黏土
43.00
48.50
45.10
51.00
-44.52
-38.94
-47.02
-41.04
2.10
2.50
94
7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40.30
56.40
51.00
80.00
-53.67
-36.37
-76.02
-47.07
3.70
29.00
10-1
全风化凝灰
岩
16.00
71.10
18.20
79.50
-67.12
-13.77
-75.52
-15.97
1.00
8.40
10-2
强风化凝灰
岩
12.70
79.50
13.10
82.80
-75.52
-8.45
-78.82
-8.85
0.40
9.80
10-3
中等风化凝
灰岩
9.80
82.80
15.00
90.00
-78.82
-6.59
-86.02
-11.79
—
—
1.1.3. 3 地下水条件
根据地下水含水介质和水理、水动力特征及赋存条件,本场地地下水主要
为第四系孔隙潜水、承压水及基岩裂隙水。场地浅部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
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全新统海积淤泥质土和表部填土中,受大气降水补给为
主,以蒸发和径流的方式排泄。由于场地靠近外海一侧有海堤隔离,浅部孔隙
潜水与海水联系相对较小,地下水位受气候影响有一定的变化,但水位变幅不
大。据本次勘测对地下水水位的测量,场地地下水埋深在 0-3.8m 之间。地下水
水位受季节影响明显,预计雨季地下水水位会上升到接近地面。
1.1.3.4 冻土深度
无
1.1.3. 5 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厂区地下水及地表水对混凝土结构有微腐蚀性,在长期浸水时,对钢筋混
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在干湿交替时,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有
中等~强腐蚀性。
海水对混凝土结构有弱腐蚀性,在长期浸水时,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
筋有弱腐蚀性;在干湿交替时,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有强腐蚀性。
1.1.3.6 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1/400 万)及《建筑
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2016 年版),厂区Ⅱ类场地基本地震
95
峰值加速度为 0.05g,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
烈度为 6 度。根据本次勘测场地内的覆盖层厚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 50011-2010)(2016 年版)并结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厂址区以Ⅲ类场地为主,西北侧为Ⅱ类场地,具体分区界
线详见勘探孔平面布置图。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基本地
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Ⅲ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调整后
为 0.065g,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5s。地震设计特征周期:
0.45s~0.65s。
1.1.3.7 交通运输:本项目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现已在建
设,公路网均与周边路网连接,厂址西面约 6km 为 G228 国道 ;
铁路:临海现有甬台温铁路(国家沿海铁路)纵贯全境,全长 268km,是
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的国家一级铁路。其技术标准为一级双线电气化铁路,
设计时速 200km/h,运输货运能力 1090 万吨,客车 46 对;在临海设有临海
站。金台铁路西起永康南站,东至台州西站,支线连接头门港站,是一条连接
浙江省金华市和台州市的国铁 I 级单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已于 2021 年 6 月
正式通车。头门港支线一期接轨于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设有车站 3 个,分别为
临海东、杜桥、头门港站,预留车站 1 个(章安站)。全线平均站间距为
20.70km,最大站间距为 22.55km(临海东站~杜桥站),最小站间距为
19.20km(杜桥站~头门港站)。在建头门港支线二期线路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
门港站引出,于头门岛上设头门港东站,二期正线全长 14.508km。头门港站规
划有头门港至新材料产业园专用线 。
公路:沈海高速(G15)、台金高速公路(S28)、104 国道、228 国道、
214、322、225、327 省道穿越临海全境,形成了以临海市区为中心的公路网,
直达北京、天津、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 20 多个城市。此外,规划中
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也将穿越临海东部。临海市现拥有乡道以上等级公路 69
条,公路通车总里程 1984.2 公里,公路密度 90 公里/每百平方公里。
水路:头门港距国际主航道 13.5 公里,两侧自然水深 8—13 米,规划岸线
总长 28.8 公里,可布置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84 个,年吞吐量达 1.61 亿吨。目
96
前已建成首个 2 万吨级码头,未来中期规划建设 10 万吨级码头,远期规划在头
门岛北侧建设 20 万吨级深水码头,水运条件良好。
1.1.3.8 水源:本工程本期建设规模为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根据
电厂所处的位置及水源条件,拟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
冷却水源采用淡水。电厂最大淡水补给水量为夏季频率 10%耗水量(最大供热
工况)约 3158.6m3/h(约 7.58×104m3/d),电厂年平均耗水量(最大供热工
况)约 2976.8m3/h(约 7.14×104m3/d),采用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椒江前
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东部平原河网地表水作为主水源,采用西湖水厂市政自
来水作为备用水源。
1.1.3.9 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
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气候温和,温度适中,空
气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海岛多风,气候条件比较优越。
根据洪家气象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97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白沙气象站位于站址南侧约 7km 的白沙山,东经 121°38',北纬 28°
43',观测场高程为 38.0m。根据厂址地理位置及附近地形情况,建议厂址采
用白沙气象站全年风玫瑰图,全年主导风向为 NNW(23%)。
98
白沙站全年风玫瑰图(2011 年~2020 年)
冷却塔累积频率 10%的设计气象条件
根据洪家气象站 2018~2022 年最炎热季(7~9 月)逐日平均湿球温度统
计,累积频率 10%日平均湿球温度 27.0℃,五年中共出现 6 天,相应其他气象
要素见表 2.2-2。
表 2.2-2 累积频率 10%日平均湿球温度对应的其他气象要素特征
99
时间
湿球温度
(℃)
平均气温
(℃)
平均气压
(hPa)
平均相对湿度
(%)
平均风速
(m/s)
2018/7/27
30.8
1006.2
75
1.6
2019/8/25
28.7
1007.8
88
2.3
2020/7/12
30.5
1005.0
77
2.7
2020/7/23
32.3
1006.0
67
2.4
2020/8/1
30.4
1010.0
78
2.8
2021/7/30
27.0
29.7
999.5
82
2.0
逐月平均气象要素
洪家气象站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气压、湿度、风速统计见表 2.3.1-2。
表 2.3.1-2 洪家气象站逐月平均气象要素统计表(2013~2022 年)
月份
月平均气温
(℃)
月平均气压
(hPa)
月平均相对湿度
(%)
月平均风速
(m/s)
1
8.4
1024.8
73
1.9
2
9.1
1023.7
76
1.9
3
13.0
1019.2
77
1.8
4
17.4
1015.3
76
1.8
5
21.8
1010.7
80
1.7
6
25.3
1006.0
85
1.7
7
29.3
1005.2
79
2.4
8
29.2
1005.6
79
2.2
9
25.9
1010.8
77
2.2
100
10
21.3
1017.9
71
2.3
11
16.3
1021.3
76
1.9
12
10.0
1025.4
68
2.1
年平均
18.9
1015.5
76
2.0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为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提供业主工程师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人员
主要承担工程建设期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主要专业为项目管理、造价管理、
土建管理、电控管理、金属管理、安全管理等。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2.2.1 承包人服务人员技术、能力、资质、业绩应满足招标人现场实际
需求。
1.2.2.2 业主工程师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项目目标,协助进行项目总体策划,协助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准备
期间各项工作。
(2)协助进行基建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兼职培训业主方相关人员。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检查管理,协助管理参
建单位包括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
(4)负责参与优化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提出降低造价、节约工期、
提高安全的措施建议。
(5)负责协助协调组织各参建单位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6)负责协助优化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协助临时用地规划管理。
(7)负责协助解决施工期间遇到的技术难题。
101
(8)负责协助技术规范书、技术方案编写,提报招标相关资料,负责组织
本专业技术协议编写工作。
(9)负责专业组织及策划工作。
(10)负责协助审核各种设备、备件材料计划、工时定额。
(11)配合本专业技术档案、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2)负责协助编制所辖专业质量、进度报表工作,及时提出问题,向部
门领导汇报。
(13)负责协助组织本专业现场管理工作,组织本专业异常问题的技术分
析,出具技术分析报告,监督相关技术措施的执行。
(14)按照招标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本岗位安全职责。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6)其中技经专业除以上职责外,还负责编写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组织
审核工程预结算、决算,负责分解投资计划、分解标段,控制工程造价等工
作,为部门领导提出专业建议;配合设计概算审查和收口工作,审核过程应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管理经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协助工程招标,
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
助复核工程量清单;协助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
面咨询意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协助处理
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
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
办法;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公
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对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及费用、清
单漏项、零星委托、现场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另委工程、索赔项目及费用进行
核算及结算审核(含铁路专用线工程);指导建立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合同
台账,按要求参与合同订立、谈判、履行、费用归概等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审核
装修等暂估价及专业暂估工程的工程款及材料价款;配合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工
作。
102
(17)配合招标人确定里程碑进度计划、设备供货协调、现场管理、技术
方案评审等技术服务;
(18)按照项目合规性要求提出上报文件的跑办建议,并根据跑办的实际
进展对计划、方案进行调整;
(19)按照设计、相关文件跑办、设备、施工准备等主线列出前期、施工
期、调试期的主要工作,并明确各项工作间的逻辑关系,以便于进行总体的协
调;
(20)业主交代的关键节点质量控制;
(21)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协助招标人检查厂用带电、化学清洗开始、
整组启动等重要进度节点应具备条件的落实;
(22)协助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对调试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系统
间接口条件的落实;
(23)当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配合部门调查处理;
(24)应具备讲学经验,负责指导招标人相关人员掌握专业的工程管理内
容,并解答在工程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25)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原则每月有 2 天休
息假期,其余时间均为工作日。
(26)承包人有责任对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投标人参与
本项目相关人员安全风险负责,并承担相关风险的补偿、赔付等费用。
(27)承包人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发包人面试合格方可开展相关
服务工作,未经发包人面试合格人员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对应人员的相关费
用。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03
(1)项目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
(2)投标人必须指定具有十年及以上火电厂建设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
历、的人员担任团队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整个项目服务期间,现场
工作由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全程在现场参与服务工作。
(3)服务团队要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管理技能,积极主动的为招标人提供个
性化服务,全方位的掌握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4)服务团队应充分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人员配备、服务方案以及
为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需要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
(5)服务团队要了解、熟悉、掌握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生
产经营情况,根据招标人决策层的决策理念和方式,有针对性的主动提供服
务,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工作决策、生产发展避免风险。
(6)服务团队在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
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7)服务团队在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服务期间不得同时为与招标人及
所属各单位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同或相近种类、性质的服务。
(8)服务团队在服务过程中除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外,同时必须对其提
供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
私负有保密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亦应当将上述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
了解的秘密、机密视为后合同义务而予以保密,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及执业道
德。
(9)服务团队派驻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人事、劳资关系属于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与派出人员签订的协议应提交发包人备案。
1.3.2 重点、难点分析(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服务团队人员能力素质保障和廉洁自律管控。
(2)按照发包人要求,快速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4
(3)突发安全、环保、质量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处理。
1.3.3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熟知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程规
范,协助发包人防控施工现场安全、环保风险。
(2)承包人应为投入本项目人员投保每人不低于 100 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
伤害险。
(3)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发包人要求,为发包人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并保障培训服务质量。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安全管理要求,履行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培训
手续。
(5)承包人有义务加强投入本项目人员自身培训和教育工作,人员素质和
能力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需要。
(6)投标人有责任对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投标人参与本
项目相关人员安全风险负责,并承担相关风险的补偿、赔付等费用。
1.3.4 安全、质量、工期管理内容
1.3.4.1 土建专业、电气专业工程师工作内容
(1)在业主的授权和监督下,代表业主方对承包商、监理方进行管理。
(2)参加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审,审核设计变更,提出设计优化方案,
向业主提出专业意见。
(3)审查工程进度管理目标和网络进度计划,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
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及预控措施。
(4)审查承包商质量体系和质检大纲。
(5)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操作与维修相关的文件、手册。
(6)现场建筑及安装质量检查和验收。
105
(7)参加现场到货设备的开箱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8)参加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
(9)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向相关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报批所需的材
料,如图纸、表格和技术文件等。
(10)组织各项业主工作范围内的评审验收,编写验收报告。
(11)审查监理意见,核查月工作量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做好记录。
(12)代表业主审查承包商提供施工安健环方案,监督承包商做好安健环
管理工作。
(13)发生紧急情况时,向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善后处理意见。
(14)协助业主完成机组的移交试生产和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审查未完项
目和缺陷清单,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和处理意见。
(15)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交接工作。
(16)向业主提供与承包商的技术争议或索赔请求的处理意见。
(17)编制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及总结,及时填写 MIS 要求的内容;根
据要求编制各种汇报。
(18)负责参与图纸会审优化电缆路径,实地测量核实电缆长度,协助发
包人控制电缆工程造价。
(19)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3.4.2 造价管理内容
(1)配合设计概算审查和收口工作,审核过程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
管理经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2)协助工程招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
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助复核工程量清单;
(3)协助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面咨询意
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106
(4)协助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5)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
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
(6)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
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7)负责协助对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及费用、清单漏项、零星委托、现场签
证工程量及费用、另委工程、索赔项目及费用进行核算及结算审核(含铁路专
用线工程);
(8)指导建立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合同台账,按要求参与合同订立、
谈判、履行、费用归概等合同管理工作;
(9)协助审核装修等暂估价及专业暂估工程的工程款及材料价款;
(10)配合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工作。
1.3.4.3 金属监督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有关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条例和制
度,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2)协助业主编制按照相关规程制定电厂建设期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业主、监理、施工方三者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编制金属与锅炉、汽机及一
期金属监督专业等沟通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设立金属监督工程质量目标、建
立金属监督奖励机制。
(3)制定本工程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写金属技术
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审定机组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和检修中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
(5)及时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领导呈报金属监督报表、安装期间工作综合、
事故分析报告和其他专题报告。
(6)参与有关金属技术监督部件的事故调查及反事故措施的制定。
107
(7)参与机组安装前、安装过程、试运期间金属技术监督中出现问题的调
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
(9)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做好过程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
(10)在受监金属部件的组装、安装过程中,对金属技术监督的实施进行
监督和指导。
(11)检验控制机组安装过程中的材料质量,防止错材、不合格的钢材和
部件的使用。
(12)检验控制焊接质量。
(13)监督检查受监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和配件所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
证是否齐全或有误。
(14)检查受监范围内的到货钢材、备品和配件产品质量保证书中金属材
料有关内容与实物材质一直。
(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受监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和配件,把好“三
关”,即把好防止错用钢材、焊接质量和热处理关,保证质量合格。
(16)参加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
(17)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3.4.4 项目管理工程师工作内容
(1)负责协助工程部主任统筹管控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参与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协助工程部主任管理部门内部事务,分派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内
各部门业务。
(3)负责落实上级单位及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
(4)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3.4.5 安全管理工程师工作内容
108
(1)在业主的授权和监督下,代表业主方对承包商、监理方进行管理。
(2)参加项目各种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对承包商、监理方提出检查问题
及整改要求,向业主提出专业意见。
(3)根据工程进度管理目标和网络进度计划,跟踪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费投
入使用情况,并提出管控措施及整改要求,向业主提出专业意见。
(4)审查承包商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对承包商、监
理方提出检查问题及整改要求,向业主提出专业意见。
(5)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向相关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报批所需的材
料,如图纸、表格和技术文件等。
(6)组织各项业主工作范围内的评审验收,编写验收报告。
(7)审查监理意见,核查月工作量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做好记录。
(8)代表业主审查承包商所提供施工方案,监督承包商做好安全管理工
作。
(9)发生紧急情况时,向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善后处理意见。
(10)协助业主完成机组的移交试生产和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审查未完项
目和缺陷清单,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和处理意见。
(11)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档案交接工作。
(12)向业主提供与承包商的技术争议或索赔请求的处理意见。
(13)编制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及总结,及时填写 MIS 要求的内容;根
据要求编制各种汇报。
(14)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4 服务人员要求
1.4.1 人员资质与业绩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资格条
件学历
工作年限及任职经历
专业技术/
执业资格
109
1
造价管理
专家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至少参
与 1 台及以上 660MW 机组火力发电工
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经验。
副高级 及以
上职称 或造
价工程 师执
业资格证书
2
项目管理
工程师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火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火电施工总包项目或 660MW 火电项目
甲方主要负责人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副高级 及以
上职称
3
土建专业
工程师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建技术管
理经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4
金属焊接
管理
大专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金属管理经
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5
电 气 专 业
工程师
大 专 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电气专业管
理经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6
安 全 管 理
工程师
大 专 及
以上
5 年及以上基建工程相关岗位工作经
历,至少参与 1 个 660MW 及以上超超临
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经
验。
中级及 以上
职称及 本专
业相关 执业
资格
(1)岗位名称、数量及暂定服务期:
在工程管理技术服务的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需求,
确定工程技术服务岗位名称、数量及暂定服务期。
(2)人员素质要求:派出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思想
品德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努力工作,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胜任
所派驻岗位的各项工作,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会使用办公软件。年龄原则上
不超过 55 周岁(条件特别突出的该条款可适当放宽)。
(3)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探亲休假按照甲方请假与考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每次休假前需报经所在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
110
(4)身体要求:派出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如患有传
染病、心脏病以及其他重大风险疾病患者,甲方不予使用。
(5)进入审核: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驻优秀的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所派驻
的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进场,新派驻的工程技术服务人员试用期
为 1 个月。
(6)奖惩机制:具体按照本章 1.6 其他要求中相关要求执行。
(7)承包人负责为派驻的技术服务人员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
(8)服务人员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场,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
员,承包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7 天内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更换;承包人自行
更换技术服务人员时,必须提前 1 个月通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门,经过批准后
方可更换。
(9)其他要求:年满 65 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再续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
能正常工作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人员可解除聘用。
1.4.2 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名称
定员
(人)
暂定服务期
限(月)
暂定工程量
(人•月)
1
造价管理专家
1
36
36
2
项目管理工程师
2
24
48
3
土建专业工程师
2
12
24
4
电控工程师(电气、热控专
业)
2
12
24
5
金属焊接管理
2
12
24
6
安全管理工程师
2
12
24
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和人数调整。
111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 36 个月,各专业工程师具体服务
期限以招标人依据现场施工情况按需调配
。
1.5.2 服务质量
1.5.2.1 通用要求
(1)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2) 因承包人人员能力素质未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相关人员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服务人员技术、能力、资质、业绩、数量应满足招标人现场实际需
求。
(4)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5)业主工程师纳入委托人管理,由委托人部门内部统一安排工作。
(6)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专业人员进场需求后,应在收到通知 7 日内组织
相关人员接受发包人面试,并达到上岗条件。
(7)工作制度:驻场服务人员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 28 天、每天 8 小时的全天候
工作制度。
(8)服务响应:服务人员在合理时间内保持手机畅通,接到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后,应立即进行响应,如遇特殊情况应在 1 小时内进行答复。
1.5.2.2 专用要求
1.5.2.2.1
土建专业、电气专业工程师工作要求:
(1)在业主的授权和监督下,代表业主方对承包商、监理方进行管理。
(2)参加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审,审核设计变更,提出设计优化方案,
向业主提出专业意见。
(3)审查工程进度管理目标和网络进度计划,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
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及预控措施。
112
(4)审查承包商质量体系和质检大纲。
(5)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操作与维修相关的文件、手册。
(6)现场建筑及安装质量检查和验收。
(7)参加现场到货设备的开箱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8)参加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
(9)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向相关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报批所需的材
料,如图纸、表格和技术文件等。
(10)组织各项业主工作范围内的评审验收,编写验收报告。
(11)审查监理意见,核查月工作量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做好记录。
(12)代表业主审查承包商提供施工安健环方案,监督承包商做好安健环
管理工作。
(13)发生紧急情况时,向业主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善后处理意见。
(14)协助业主完成机组的移交试生产和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审查未完项
目和缺陷清单,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和处理意见。
(15)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交接工作。
(16)向业主提供与承包商的技术争议或索赔请求的处理意见。
(17)编制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及总结,及时填写 MIS 要求的内容;根
据要求编制各种汇报。
(18)负责参与图纸会审优化电缆路径,实地测量核实电缆长度,协助发
包人控制电缆工程造价。
(19)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5.2.2.2
造价管理要求
(1)配合执行概算审查工作,审核过程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管理经
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113
(2)协助工程招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
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助复核工程量清单;
(3)协助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面咨询意
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4)协助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5)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
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
(6)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
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7)负责协助对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及费用、清单漏项、零星委托、现场签
证工程量及费用、另委工程、索赔项目及费用进行核算及结算审核(含铁路专
用线工程);
(8)指导建立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合同台账,按要求参与合同订立、
谈判、履行、费用归概等合同管理工作;
(9)协助审核装修等暂估价及专业暂估工程的工程款及材料价款;
(10)配合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工作。
1.5.2.2
.3 金属监督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有关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条例和制
度,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2)协助业主编制按照相关规程制定电厂建设期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业主、监理、施工方三者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编制金属与施工单位沟通管
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设立金属监督工程质量目标、建立金属监督奖励机制。
(3)制定本工程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写金属技术
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审定机组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和检修中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
114
(5)及时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领导呈报金属监督报表、安装期间工作综合、
事故分析报告和其他专题报告。
(6)参与有关金属技术监督部件的事故调查及反事故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机组安装前、安装过程、试运期间金属技术监督中出现问题的调
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
(9)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做好过程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
(10)在受监金属部件的组装、安装过程中,对金属技术监督的实施进行
监督和指导。
(11)检验控制机组安装过程中的材料质量,防止错材、不合格的钢材和
部件的使用。
(12)检验控制焊接质量。
(13)监督检查受监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和配件所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
证是否齐全或有误。
(14)检查受监范围内的到货钢材、备品和配件产品质量保证书中金属材
料有关内容与实物材质一直。
(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受监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和配件,把好“三
关”,即把好防止错用钢材、焊接质量和热处理关,保证质量合格。
(16)参加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
(17)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5.2.2
.4 项目管理工程师工作要求
(1)负责协助工程部主任统筹管控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参与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协助工程部主任管理部门内部事务,分派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内
各部门业务。
115
(3)负责落实上级单位及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
(4)除以上外,还包括按业主管理规定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6 其他要求
1.考核:
(1)服务过程中,未按发包人考勤管理要求,发生迟到早退情况,考核相
关责任人 200 元/每次,同一责任人一个月内发生迟到早退超过 5 次的,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2)发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
包人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3)服务过程中,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未按发包人管理要求,按时优质完
成发包人安排的工作任务,发包人有权考核相关责任人 200-500 元/每次。
(4)经发包人判定承包人提供的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能力、素质、责任心
等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5)因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失职渎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
根据损失金额,考核承包人 1000-20000 元/次。
(6)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连续两次拒绝服从发包人工作安排和要求的,发
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7)业主工程师服务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发包人管理
制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二、适用规范标准
服务工作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同时满足项目公司及项目
公司上级单位相关的管理要求。
注:该处列出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名录
116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招标人提供办公房屋、办公桌椅、打印机及座机电话。
3.1.2 招标人不提供的办公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承包人自行配备,
费用自理。
3.1.3 招标人不提供的办公设施,承包人自行配备,费用自理。
3.1.4 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承包人应爱惜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并在服务项目完成时同步完好移
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承包人照价赔偿或补偿同样式
标准设备设施。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
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2.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2.3 招标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3.2.4 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3.2.5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3.2.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2.7 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如必须可列明。
3.2.8 其他资料。
117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投标报价要求:
1.人工成本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人的人工成本。
2.投标人报价的综合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费(包括投标人除人工费用外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其
它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日
常管理费、培训费(为符合招标人技术工种的要求对技术服务人员开展的专业
培训)、业主工程师出差产生的资料费、风险费、五险一金(包括投标人为技
术服务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缴费金额)、福利费(包含一年一次体检费
用、入职体检费、防暑降温用品费用等)等其他未列入招标人的人工成本费
用,费用标准执行投标人管理制度标准。
(2)利润;
(3)税金:税率应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
118
第六章
其他资料
见招标文件附件(如有)
11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20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业主工
程师服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23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5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6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27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8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30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31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2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33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4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35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6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7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38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9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40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1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2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3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业
主工程师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4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45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6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服务保证措施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4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8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9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服务保证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50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51
152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业
主工程师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3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54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2
…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55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1、适用于金额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56
2、适用于费率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费率(%)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总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