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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512TMGGJG-W001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
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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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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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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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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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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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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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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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
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
属设备项目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
资: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TMGGJG-W001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 22+2 个月,计划 2025 年 8 月 30 日开工,2027 年 06 月 30
日投产。
2.5 设备名称: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设备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
1、否决条款:
因除尘器基础已经确定,除尘器钢支架柱中心距,与外部的接口(标高及接
口尺寸)、以及基础荷载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
除尘器钢支架中心距:沿气流方向相邻柱中心距
6850,垂直气流方向相邻
柱中心距
8455,每台炉最外排柱中心距离 70.64m×34.25m(气流方向)。
与外部的接口: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外形接口图》
。
基础荷载: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基础
荷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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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配形式及振打方式:阳极板型式及材质:
480C/SPCC;阴极线型式及材质:
芒刺线
(整体 304 不锈钢);阴阳极振打方式:均采用机械振打。
2、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除尘器极板高度
15.5m,同极距 400mm,2×41 通道,阴阳极采用机械振打,
阳极板型式及材质:
480C/SPCC;阴极线型式及材质:芒刺线(整体 304 不锈钢);
壳体材质:
Q235B(厚度不小于 6mm);灰斗材质:ND 钢(厚度不小于 6mm);灰
斗加热:防堵免伴热(一、二电场叠加电加热)
。
(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除尘器本体(前自进口烟箱正反配对法兰,后至出口烟箱
正反配对法兰,下至灰斗正反配对法兰,含进出口膨胀节,上至除尘器顶盖、
雨棚(含防水卷材)
,包括起吊设施)
,成套范围内附属设备(平台、走道、扶
梯、扶手以及这些部件所需的支撑结构,钢支架,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除尘
器本体的检修电源和照明等)等,提供三维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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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满足 3.2.3.1 或 3.2.3.2 其中之一即可。
3.2.3.1 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
)须具有 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电除尘器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 2
台电除尘器设备。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
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如所提
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
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
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3.2 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电除尘器主要设备加工供货业
绩,数量不少于
2 台电除尘器的主要设备,每台电除尘器的主要设备至少应包含
进口喇叭、出口喇叭、壳体、钢支架、内顶盖、外顶盖、灰斗、阴极线、阳极板
设备中的任意五项加工业绩。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
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
等。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
容量。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
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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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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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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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
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
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
智中心
B 座 4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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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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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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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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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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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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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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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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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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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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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钢结构件加工及附属
设备
50%
1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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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5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
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
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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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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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技术评分标准: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
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
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3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28<得分
≤35),良档(20<得分≤28),一般档(得
分
≤20)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包括附属设备)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设备制造、供货能力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所需加工能力、供货能力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得分
≤7),良档(3<得分≤5),一般
档(得分
≤3)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3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2<得分
≤3),一般档(得分≤2)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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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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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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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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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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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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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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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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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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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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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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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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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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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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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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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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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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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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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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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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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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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技术协议为合同核心组成部分,涉及技术标准、验收流程等条款,若与合同其他文件冲突,
应以本协议约定优先适用。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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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3:3.5: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或质
保函)
。可根据实际收款、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次结算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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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0%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2)设计配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由卖方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4)买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提交下述文件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20%作为投料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
相应的投料款。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2)金额为合同价款 2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3)金额为合同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到货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设备价 3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
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5%作为初步验收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价款 35%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价款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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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4 关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的支付,卖方为国企的适用于 3.2.3.4.2 条款,其他
企业及组织机构可任选其一:
3.2.3.4.1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
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质
保金)。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2 待项目 168 小时试运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合同价款 5%的银行质量保函(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项目质保期保持
一致须根据项目实际质保期时间续开;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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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提交计划及工程
进度的要求(见附件 1 技术协议相关部分)
。
设备交货期:
5.4.5 收货地址:
交货方式:
联系人: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
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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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
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可以接受合同设备,但卖
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标,期间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
担;并赔偿买方 0.1%合同款/天,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如因卖方原因性
能指标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
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
担。
6.3.4
6.3.4.1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
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则卖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标,期间产生所有费
用由卖方承担;并赔偿买方 0.1%合同款/天,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如因
卖方原因性能指标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
因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由卖方承担。
6.3.4.2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
1)静电除尘器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 BMCR 工况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漏风率,
每增加漏风率
1%,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
2)静电除尘器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况下,静电除尘器阻力,每增加设计值的
1%,扣除合同价款 20 万元。
(
3)在 BRL 工况点运行时,保证效率每降低 0.2%,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
4)在所有正常运行(5~100%BMCR)工况范围内,距除尘器本体 1m 处噪音不大于
80dB(A),噪声值每增加 1dB(A),扣除合同价款 4 万元,并由卖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80dB(A)
以下;距气化风机壳体
1m 处噪音不大于 85dB(A),噪声值每增加 1dB(A),扣除合同价款 4
万元,并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85dB(A)以下。
(
5)保证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浓度≤ 15/20 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投产一年后仍
能保证),每高
1 mg/Nm3,扣除合同款 5 万元,并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15/20
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或以下。
注:以上违约未达到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实际比例计算违约金额。
6.3.4.3 由于高频电源系统设备性能不达标及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上述指标不能满足要
求的,不在此考核范围内。
6.4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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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
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3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遇特别紧急事项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立即
响应及前往现场处理。如果卖方未依约作出响应或及时处理,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
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
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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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
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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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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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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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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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
以下称
“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
(银行名
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根 据 并 同 意 下 列 条 款 , 保 证 付 给 买 方 合 同 总 价 的 10%( 百 分 之 十 ) , 即
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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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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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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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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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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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干式静电除尘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干式静电除尘器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
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电除尘变化的要求时,电除尘设备不加价。
1.1.10 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
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1.11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
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1.12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
要求。
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应与
PDMS 软件兼容。有关三维模型要求如下:
(1)建模范围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撑
结构、平台扶梯、全部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电缆桥架、电控盘柜及附属设备。
(2)建模内容投标人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结构建筑、阀门风门、桥架、盘柜等完成
三维数字化建模。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设施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建模深度建模深度精确到部件级,要求能够清楚展示设备的内部结构,满足培训和智慧电厂建设需
求。(4)设备厂家提供三维模型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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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应满足 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进行二次转换。如各机组之间设
备、管道、桥架盘柜及建构筑物存在差异,须分机组提供模型,并在模型中体现各机组的差异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设备、管道、桥架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设备、管道、桥架须提供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设备管嘴、管道、桥架须提供对应的元件库(CATA)、等级库(SPEC),文件格式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提供的 CATA、SPEC,要求在其原名称前增加可直接标明厂家的前缀字符,前缀字符可自定义,例如:CATA 库原名称为“GD2016 标准元件库”,修改为“ABC-GD2016 标准元件库”。
建构筑物可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提供的模型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建构筑
物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别导出,分层原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
模型提交版次要求模型提交建议按照参考设计版、施工图版提供,或按设计进度分次提供。(5)模型属性要求三维模型对象中的工程属性数据应完整。模型工程属性数据,可采用 WPS,WORD,excel 表格进行数据补充。对所有三维模型投标
人应提供如下表格,说明模型所属专业、所属系统、编码、中文名称、主要参数、建模依据。其中建模依据栏填写模型对应的中望 CAD(2008)及 PDF 版图纸。
所属专业
所属系统
编码
中文名称
主要参数
建模依据
备注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240
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
DL/T 5592
燃煤电厂烟气除尘设计规程
HJ 2039
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DL/T 514
电除尘器
GB/T 33017.2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电除尘器
GB/T 40514
电除尘器
HJ/T 32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
JB/T 5910
电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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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906
电除尘器 阳极板
JB/T 5908
电除尘器 主要件抽样检验及包装运输贮存规范
JB/T 5909
电除尘器用瓷绝缘子
JB/T 5911
除尘器焊接件 技术要求
JB/T 5913
电除尘器 阴极线
JB/T 8625
电除尘器 料位控制器 技术要求
JB/T 9688
电除尘用晶闸管控制高压电源
JB/T 11073
电除尘用高压整流变压器
JB/T 11074
电除尘用恒流高压直流电源
JB/T 11075
电除尘器用三氧化硫烟气调质系统
JB/T 11311
移动板式电除尘器
JB/T11395
电除尘用三相高压整流电源
JB/T 11639
除尘用高频高压整流设备
JB/T 11640
电除尘器用电磁锤振打器
JB/T 11641
电除尘器用高分子绝缘轴
JB/T 11833
电除尘器节能优化控制系统
JB/T 12127
电除尘器钢结构设计规范
JB/T 13838
电除尘用高压脉冲电源
JB/T 13962
除尘用变频高压整流设备
GB/T 13931
电除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
JB/T 7671
电除尘器 气流分布模拟试验方法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 5845
静电除尘器用高压硅整流设备试验方法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 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 71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 5500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B 5500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 55006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TSG Q7001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02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DL/T 5390
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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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04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T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 24274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23864
防火封堵材料
GB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B/T 20210
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JGJT473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除尘器垮塌的重点要求
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国家能源局
防止电力深寒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
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四优工程”创建指导意见(试行)
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明确钢结构类设备设施禁用工艺及本质安全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规范
大唐集团
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指引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电气技术规范2.1.1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2.1.1.1 电源1) 每台炉的静电除尘器动力中心包括除尘器变压器(2 台互为备用,变压器容量不大于
2500kVA,最终用户人提供,如投标人的容量超出此变压器容量,需提供负荷清单和总容量要
求,由招标人及最终用户确认)、动力中心(最终用户提供)及除尘器高频电源装置电源柜、
低压电控柜由招标人提供。本体上的电缆桥架由投标人配套设计并供货。
2)电源为交流 380 伏,三相四线制,50 赫;当电源电压、频率在下列范围内变化时,所
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a.交流电源(+10%~-10%)Ue、频率 50
2%赫长期;
b.电压在-22.5%Ue、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时,不应造成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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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源可允许的最大不平衡负荷为 5 千伏安。投标人在产品电路设计上应尽量使电源的
三相负荷保持平衡。
2.1.2 整流电源类型及要求
高频电源把三相工频电源通过整流形成直流电,通过逆变电路形成高频交流电,再经升压
整流变压器升压整流后,形成高频脉动电流至除尘器。
2.1.2.1 电源装置等设施
1)对高频电源装置等设施的要求高频电源装置布置在除尘器本体顶部,属屋外安装的设
备,防护等级不小于 IP66。高频电源装置容量应有足够余度。高压为水平侧出线,接线盒应
密闭,防尘防水(室外不低于 IP66,室内不低于 IP54)。高频电源装置外壳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 TP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
2)高压硅高频电源组件为高阻抗,侧出线型。
3)起吊装置应为电动,电动机应为防潮型。起重能力应能起吊高频电源装置,并有安全
措施。高频电源装置的起吊设施的起吊高度应从零米至除尘器本体顶部,并留有起吊通道。在
轨道始端设起吊装置防雨罩,起吊装置应符合最新的起吊设施安全标准。起吊装置的控制采用
36V 安全电压,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
4)高频电源装置的滚轮或承重型钢应与本体顶部相应位置上预留的导轨等设施位置、间
距一致。油浸式高频电源下设储油槽。各储油槽有导油管引至地面。
5)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高频电源装置相联锁,防止高压触
电。除尘器本体高压部分的入口检修门与高压供电部分的隔离开关之间设置机械连锁系统,采
用机械锁和钥匙闭锁,只有在断开电源、接地开关闭合的情况下,才能取出检修门钥匙,打开
对应的检修门。机械连锁系统应采用专用的工业级产品,钥匙带有金属防尘盖。
6)电除尘顶部的电气设备加装防雨罩,防雨罩具备良好的防腐性能。
2.1.2.2 删除
2.1.3 电源柜(箱)、程控柜、操作台、端子箱等,室内设备采用≥2.5mm 厚 304 不锈钢
拉丝工艺,室外采用≥2.5mm 厚 316L 不锈钢拉丝工艺。
2.1.4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交流电动机为异步
电动机,电动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 要求。电动机选用
高效节能电机产品,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3025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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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能效等级》的 2 级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18613《中小型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的 2 级能效标准。
3)除特殊要求外,室内地面上,锅炉房等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54,户外电动机的防护
等级为 IP65。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油泵房或有爆炸危险
的场所等地选用防爆型电机。水下电机电动机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 IP68。当锅炉房不封闭
时,锅炉房内电机全部按室外露天布置考虑防护等级。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采用变频专用电
机。
4)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
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
5)当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当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绝对值之和在 10%内时,电动机能维持额定功率。
6)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启动。电动机能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且能在 65%额定
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55%时,电动机应能实
现自启动。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
行。
7)电动机采用 F 级绝缘,按 B 级温升考核。电动机绕组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
密封绝缘,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8)高压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 倍,低压电动机在额定电压
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5 倍。
9)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1 次的要求。当
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应能在较低温度和运行温
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 2 次和 1 次。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
设备损坏。
10)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动
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11) 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符合国标。距外壳 1m 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噪声级不大于 85dB
(A 声级)。
12)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13)电动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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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引,端
子盒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
缆。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15)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 1.2 倍额定转速的超速试验。
16)电动机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17)电动机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2.1.5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如果有)的要求
2.1.5.1 一般要求:
随机配套的就地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所有技术指标必须
符合协议及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 的要求。
2.1.5.2 就地电控箱(柜)体部分:
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
家标准的不锈钢板,结构牢固,外形美观,内部布置合理。
箱(柜)体应设内、外门,外门密封,并有观察孔,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
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内门装启(红)、停(绿)灯、按钮、电流表等。
就地箱(柜)应电缆可上、下进出线。控制箱(柜)底部或侧部设有电缆孔,电缆孔直径
不小于 50mm 并满足电缆穿过,电缆孔有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
就地箱(柜)防护等级 IP55,室外安装时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外壳及柜门可靠接地。
2.1.5.3 元件部分:
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排等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产品。如进、出线缆大,而
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协议要求,其中,动稳定电
流有效值为 12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电控箱内一次设备和二次元件应设置隔离,避免干扰。柜内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 55kW
的,需要设置接地保护回路(投标人成套提供零序电流互感器和接地保护元件)。单个电负荷
回路大于 40kW 的,需要设置就地电流表和单相电流变送器。
2.1.5.4 投标人负责就地控制箱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电缆长度应满足
现场布置需求), 随设备到货。投标人提供就地控制箱(如有)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元件清
册,就地设备的电负荷清单和电缆清册。
2.1.6 对变频器(如果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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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提供的变频器为工业级产品。变频器的额定电压为 400V,变频器选用 6 脉冲
或脉冲数更高的结构型式,采用配有正弦波脉宽调节器的电压源型变频器。变频器的选型与负
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的额定功率至少比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大一个档级。变频器输出
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2)变频器与所驱动电动机原则采用 1 对 1 的控制方式,变频器设置就地变频器柜。
3)变频器的频率变化范围为 0~60Hz。变频器选型满足所驱动设备各种运行工况对变频
器的要求。变频器的输出能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下时按恒转矩输出,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上时
按恒功率输出。变频器功率选型时已充分考虑电机运行情况,可完全满足运行要求。变频器的
容量已考虑环境温度、谐波电流、加装的滤波装置对降容的影响。
4)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
5)变频器系统的设计适用于工业环境且不影响其他用电设备。变频器产生的谐波应满足
GB/T 14549 的规定。变频器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 IEC 及国家标准。
6)变频器柜可采用上、下两种进出线方式,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
7)变频器柜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变频器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外不低于 IP66、室内不低于
IP54。
8)变频装置自身已配备完善的电气保护,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接地、过
压、欠压(具备 PT 断线闭锁功能)、过热、缺相等保护,保护为微机型,且不与控制共用
CPU 及电源。保护动作能发出硬接线信号。变频装置自身配备完善的自检功能。
9)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10)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
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11)删除
12)在变频器柜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 LCD/LED 显示。柜门上可
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
13)变频装置应提供通讯接口,可接入远方监控系统,并配合远方监控系统的组网。
14)投标人负责变频器柜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投标人提供变频器柜的
电气配置接线图和电缆清册、元件清册。
2.1.7 防雷
除尘器本体的防雷保护及过电压保护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
2.1.8 接地
2.1.8.1 接地系统,应符合 GB、DL 标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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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 本体及本体上所有设备的接地由投标人设计供货,接地导体材质及规格见专用部
分。电气设备需要接地的位置要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并配有接地端子。
2.1.8.3 除尘器本体零米以下接地网及本体以外接地网由最终用户完成。投标人本体接地
与招标人接地网的连接点每台炉应不少于 6 点,接口位置暂定在除尘器本体外 1m 地下接地网
处,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2.1.8.4 投标人应提出除尘器接地电阻的要求值。
2.1.9 滑线及其附件
除尘系统内所有电动起吊设施均采用安全滑触线供电,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对电动葫芦
和电动起吊设施安装 H 型节能滑线,三相+PE 独立。设计时可考虑三相+PE 水平布置或垂直布
置。所有安装滑线需要的附件均由投标人统一设计并供货。
2.1.9 照明及检修
2.1.9.1 投标人应提供除尘器本体的照明及检修系统设计及供货(除照明配电箱,检修箱
由招标人供货外,其余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照明电线、电缆保护管、防水接线盒等安装材
料均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本体照明及检修系统的设计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1.9.2 除尘器本体的照明灯具采用 LED 三防灯,防护等级 IP56。
2.1.9.3 除尘器本体各检修平台配制足够的检修电源箱。在室外安装的检修箱,任何检修
位置至检修箱的距离均不应超过 50m。
2.1.10 电缆设施
2.1.10.1 电缆构筑物
2.1.10.2 在除尘器区域内应恰当地规划电缆通道,包括电缆竖井和电缆桥架路径等。
2.1.10.3 投标人负责除尘器本体电缆桥架、电缆埋管、电缆软管等设计及供货,供货范
围为岛外一米处。电缆通道的位置应注意电缆敷设的方便和安全。动力、控制和仪表电缆应敷
设在不同的层内,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层间加耐火隔板。本体电缆桥架电缆充盈度不超过 40%
(动力电缆)及 60%(控制电缆),以方便招标人检修或增加电缆。电缆桥架采用热镀锌钢制
桥架,锌层厚度不小于 80µm,30 年不生锈。
2.1.10.4 除投标人所供的柜内、柜间、成套设备内部、及其他特殊电缆由投标人供货
外,其余所有电缆由招标人供货。投标人负责提供岛内电缆清册,电缆长度开至除尘器所需连
接处。电缆清册格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电缆编号,始点,终点,电缆
型号,电缆截面,电缆外径及备用芯数。
2.5.10.5 投标人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 C 级阻燃铜芯电缆;由变频器至所驱动电
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动力、控制电缆采用铠装电缆)。60℃高温场所采用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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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电缆;100℃以上高温环境采用矿物质绝缘电缆。低温-15℃以下环境应按低温环境和绝缘类
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不停
电电源、计算机监控、直流系统和事故保安电源等使用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用耐火电缆。
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
2.1.10.6 电缆防火阻燃: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电缆应有可行的防火阻燃措施。
2.1.10.7 最终用户由锅炉房至炉后区域的电缆如需穿过除尘器区域,需要在电除尘本体
安装电缆桥架。投标人需为该部分电缆桥架的安装提供生根位置,荷重按每延米不小于 800kg
考虑,并提供支撑方案,具体位置技术联络会确定。
2.1.11 删除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投标人负责设计满足机组安全启停、运行监视、故障判断、联锁保护、就地检查和
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本技术规范书工艺系统及设备范围内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并提
供远程监控和试验接口及所需的所有相关设计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计应能
满足全自动就地无人值班运行及机组一键操作的全自动启动和停止的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和行
业相关规程、规范或标准的规定,数量满足工程需要。
2.2.2 投标人应配合机组控制系统供货商、机组逻辑设计组态商、招标人等共同完成整套
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投标人应提供完整详
细的 P&ID 图,逻辑图,I/O 清单(包括报警值、极限值、SOE 信号、模拟量的量程范围等),
被控对象清单,仪表、控制设备清单,原理接线图,电源系统图,就地仪表安装接管及接线详
图,控制箱/柜端子排出线图,电缆清册,仪表测点布置图(压力、温度、料位、浊度)、就地
机柜布置图及电缆通道施工图,安装材料清单,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所需要的详
细的技术说明、指导手册及施工安装图等。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都应详细说
明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并在设备上应有相应的标
识。特殊检测装置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热工测量单位及接口协议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制。联锁保护不采用电接点型仪表,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成套提供的就地测量仪表
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配供相应的 304 不锈钢安装附件(包括取样管、一次门、二次门、
排污门、导管及管接头等)。
2.2.3 本技术规范书工艺系统及设备应由自带的控制箱、动力箱就地手动/自动控制,并提
供与招标人控制系统(DCS)的接口信号,能够由招标人控制系统(DCS)集中监控,所有运行
状态、报警信号均应在控制室显示。投标人应提供控制策略的详细描述文字资料及逻辑框图。
投标人应与 DCS 厂家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并参加有关的设计联络会,积极配合 DCS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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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完成本系统的设计、组态、调试等工作。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为 4-20mADC(热电偶及热电阻
除外)。2.2.4 所有的变送器设计选型应为二线制带液晶显示表头的智能变送器。所有的变送
器精度至少达到 0.075 级,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7 标准,并具有不小于 M20×1.5mm 的螺
纹电缆接口。所有不使用的连接口应予以封堵。压力变送器的安装位置由投标方设计,供货由
招标人提供。
2.2.5 删除
2.2.6 就地指示仪表应采用全不锈钢型,精度至少为 1 级,盘面直径不小于 100mm(气动控
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为 60mm),带三色标识环。通常情况下,表计的
量程选择应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 1/2~2/3 量程位置。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式
双金属温度计设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采用抗振型仪表。
2.2.7 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分度号为 Pt100 的三线制双支型铂热电阻,精度等级为 A
级(0.15±0.2%)。所有热电偶测温元件采用 K 分度双支型热电偶,热电偶的精度等级为 I 级
(±0.4%),直径不小于 5mm。热电偶测量端结构形式采用绝缘式。测温元件不使用变送器,
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 IP65 标准,热响应时间能满足 τ0.5<30S。 测温元件的安装位置由
投标人设计,供货由招标人提供
。
2.2.8 投标人提供的就地盘柜和接线盒应采用 316L 不锈钢,防护等级室外应满足不低于
IP66 或相应的标准,室内不低于 IP54 或相应的标准。盘柜和接线盒应设有永久牢固的不锈钢
标牌,印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及设备名称,并通过焊接或螺钉固定,具体标识要求在设计配合
阶段由招标人提供。盘柜和接线盒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
不变形。盘柜和接线盒内应按需配置必要的检修电源插座及通风、过滤设施,引线要排列整齐,
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应与强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招标
人能够方便地识别并接线。接线盒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或最终用户能方便地接线、
汇线和布线;盒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所有接线端子盒合理配置电缆布线
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接线盒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端子及 15%的线缆槽位裕量。接线盒
内的引线要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招标人或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地识别测
点并接线,端子单元应能适应截面为 2.5mm2 及以下芯线的连接,但不允许同一端子同侧接两根
线及以上。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由阻燃型材料制造与外部进行信号交换的端子布
置,要求每个信号回路应有相应独立的接线端子,不允许采用公用公共端子方式。盘柜和接线
盒柜门内侧应有完整正确的接线图及原理图,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塑封并在柜门内侧粘贴牢固。
2.2.9 料位计
2.2.9.1 每只灰斗设计 1 只无源核子料位计和 1 只射频导纳料位计及安装附件。每个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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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位计应有电源分配箱,保证单独的电源开关提供电源,不能和动力电源放在一起,避免干扰。
无源核子料位计应提供灰位信号(4-20mA),二组开关量输出(报警值可调)。无源核子料位
计的安装位置由投标人设计。射频导纳料位开关,安装在高料位位置,由投标人设计。每个射
频导纳配 1 个防护挡板,碳钢材质,厚度 3mm。料位开关供电电源 220V AC 或 24V DC,灵敏度
可调,开关量输出。静电安全火花防护 10/100A,材质 316L/PTFE,防护等级 IP67,电气接口
M20*1.5,具备就地报警指示。料位计的安装位置由投标人设计,供货由招标人提供。
2.2.9.2 删除
2.2.9.3 删除
2.2.9.4 删除
2.2.9.5 删除
2.2.9.6 投标人应为料位计配套提供料位计检修平台,检修平台至少要求每列灰斗下方的
平台可以互通。
2.2.9.7 每个灰斗的高位料位计区域内配备就地负压监测压力表。压力表和仪表阀、取样
管等均由投标人设计及供货。
2.2.10 静电除尘器控制系统,纳入单元机组 DCS 集中控制网的控制范围,低压部分以硬接
线方式接入机组 DCS 控制系统,高频电源部分通过通讯方式接入。投标人要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对电除尘 DCS 系统的控制逻辑和保护进行整体优化,要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运行,
并对整个电除尘 DCS 控制的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提供电除尘系统的组态逻辑说明及控制原理等,
配合除尘 DCS 控制逻辑和画面的组态。配合电除尘系统的整体调试。
2.2.11 投标人提供的仪控专业的电缆选型原则如下:
(1)低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V-0.6/1.0kV,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2.5mm2;
(2)控制电缆采用 ZC-KVVP-0.45/0.75kV,
(3)耐高温控制电缆采用 ZC-KFFP-0.45/0.75kV,
(4)耐火控制电缆采用 ZCN-KVVP-0.45/0.75kV,所有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1.5mm2,
(5)计算机电缆采用 ZC-DJYPVP-0.3/0.5kV,
(6)耐高温计算机电缆采用 ZC-DJFPFP-0.3/0.5kV,所有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1.0mm2;
(7)补偿电缆采用 ZC-KX-HSFPF-1x2x1.5;
(8)本安型仪表和控制设备(如有)相关连接电缆应采用本安电缆。
(9)注:电缆型号含义:燃烧特性:ZC:C 类阻燃;N:耐火;分类代号:DJ:计算机电
缆;K:控制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YJ:交联聚乙烯;V:聚氯乙烯;Y:聚乙烯;F: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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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材料:P:铜丝编织屏蔽;补偿电缆;代号:KX:配 K 分度热电偶;H:耐高温(最高
200℃);S:精密级。
2.2.12 删除
2.2.13 用于控制、联锁保护和报警的仪表尽可能选用变送器,必须采用开关量仪表时,
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可靠的优质开关量仪表产品(如温度、压力及液位开关等)。其切换差
值能满足控制的要求,并能在被测参数正常变化范围内实现信号自动复归。重要信号冗余配置,
用于保护的测量元件按三选二原则配置,并分别独立设置。
2.2.14 除尘器每个室的进口、出口各布置 1 个温度测点,每个室的进口、出口各布置 1 个
压力测点,压力取样管道需配置在线防堵吹扫取样装置。测点取样位置应配备检修平台。温度
计和压力变送器由招标方提供。
2.2.15 每台机组设计 4 台出口烟尘浓度仪,4-20mA 两线制 24V DC 供电,提供信号隔离直
接送控制系统和 DCS 进行监视,测量范围 0-30mg/Nm3。防护等级至少 IP65。烟尘浓度仪由招标
人提供。
2.2.16 删除
2.2.17 低压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1)瓷套保温箱设上、下限恒温控制。检测元件为 PT100。
2)阴极瓷轴箱采用常加热。
3)设料位检测,料位检测设高料位联锁控制。
4)设阴阳极振打程序控制。
5)进出口烟箱设烟气温度检测各一点,一炉 12 点,检测元件为 PT100(双支)。
6)上述功能的手动控制。
7)上述电气负荷的运行,故障显示及声光报警、显示方法为 LCD。
8)振打周期可由程序调整。
2.2.18 每台炉投标人设计 4 台烟尘仪,烟尘仪安装支架、防雨罩等由投标人提供。烟尘
仪的安装位置满足能准确反映工艺过程实际工况的要求,并可测量低烟尘浓度。烟尘仪由招标
人提供。
2.2.19 仪控设备选型原则
为尽可能达到全厂仪控设备的选型一致,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成本,投
标人涉及的仪控设备选型拟做以下规定。投标人应考虑和提供与招标人控制系统的接口匹配的
产品并负责与招标人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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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
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价款应
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3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协议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
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
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协议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协议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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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
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
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 和大唐集团
〔2020〕224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
监造内容:(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充)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1
材料
成分和机械性能
√
2
极板、极线
加工外形尺寸
√
3
低压电控设备
试验
√
4
气流分布模拟试验
√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
焊接工艺过程控制
√
母材及焊缝外观质量
√
焊缝高度
√
主要安装接口尺寸检验
√
5
钢结构件(立柱、梁、灰
斗、壳体)
油漆前除锈检查(抽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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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计算书
√
涂层质量
√
包装检查
√
油漆前除锈检查(抽
查)
√
6
扶梯、平台、栏杆
载荷说明
√
模拟试验
√
7
振打装置
极板、极线振打加速度
试验
√
8
整机
气流均布模型试验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
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复印,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
得隐瞒。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最终用户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
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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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除尘器效率
4.6.2 本体压力降
4.6.3 漏风率
4.6.4 排放浓度
4.6.5 噪声
4.6.6 功耗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标准规范参考总则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4.8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
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
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10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4.10.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
由招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
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10.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
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
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
核指标,详见专用部分 4 专用技术要求。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
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 (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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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
地进行现场指导;
5.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
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
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
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3.2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5.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
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供必要的
便利,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5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5.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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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5.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5.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6 设计联络会
5.6.1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签字后两周内
地点、会期:招标人所在地或其指定地点;一周
到会人员:投标人的代表(工艺、机械、电气、仪表和控制等)、招标人/招标人工程师
代表 15 人。
5.6.2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
时间:合同签字后 1 个半月内。
地点、会期:技术支持方所在地,时间:一周
到会人员: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人工程师代表 15 人
(暂定时间,内容,次数)
5.6.3 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
时间:合同签字后 3 个月内
地点、会期:招标人所在地或其指定地点,时间 1 周
到会人员: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人工程师代表 15 人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
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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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
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投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文字文件应为可
采用 WPS,WORD,excel 格式,图纸文件应为中望 CAD2008 格式)。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机组专用”章,修
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除尘器总图(平、断面图)及接口图
2)设计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
1)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图纸和资料
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1
灰斗加热耗能:
每台灰斗耗功率(或蒸汽温度、压力、流量)
每台除尘器耗功率(或蒸汽温度、压力、流量)
2
保温
保温层的总表面积(含灰斗、烟箱)
保温层和保护层的材料、厚度、涂敷方法和要求
3
每台整流变压器一次侧和二次侧额定电流及电压值
4
整流变压器的安装方式及要求
5
每台除尘器的整流变压器的控制柜数量、型式
6
每台整流变压器的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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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每台除尘器阴极振打、阳极振打控制柜的数量、型式
8
每台阴极振打、阳极振打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9
每台除尘器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柜的数量、
型式
10
每台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
求
11
每台除尘器灰斗电加热器控制柜的数量、型式
12
每台除尘器灰斗电加热器控制柜的外型尺寸
13
就地端子箱的数量、型式、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14
上述各控制柜的发热量及对通风和安装环境的要求
15
每台除尘器详细的用电负荷表
16
每台除尘器阴极、阳极振打电动机的台数及技术参数
17
每台除尘器绝缘子、穿墙套管、灰斗电加热器的数量及技
术参数
18
其他需要供电的负荷数量,有关技术参数
19
电除尘器对接地电阻及接地方式的要求
20
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
2)交换资料阶段,投标人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序号
图纸资料内容
1
除尘器外型及接口图
2
除尘器荷载图、热膨胀量及推力图
3
附属管道系统及接口图
4
入口气流分布模拟试验报告
5
除尘器电气原理接线图
6
除尘器电气设备布置图
7
整流变压器外型及安装图
8
直流高压自动调整原理图及有关资料
9
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布置图
10
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外形尺寸及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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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12
安全联锁原理及使用说明
13
电负荷清单(应按不同工况分别开列)
14
除尘器本体上电缆通道、电缆支架生根点布置图
15
除尘器本体上电缆通道与外部接口图
16
除尘器本体照明灯具布置图
17
电缆清册
3)双方按招标人所提供的烟道布置图就测点位置,数量达成协议并反映到招标人烟道设
计图纸上。
4)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支承载荷,应为设计值。
6.2.3 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
1)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资料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A
阳极板系统
1
每台除尘器的烟气通道数
2
同极间距
3
极板型式和材料
4
极板规格:高×宽×厚
5
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
6
每个电场的极板块数及有效面积
7
每台锅炉所用除尘器有一个(如为一个)供电区停止使
用时的阳极板总面积
B
阳极板振打装置
1
振打装置型式
2
每台除尘器振打装置的数量
3
振打装置的操作方法
4
最小振打速度
5
控制系统的型式及位置
6
振打系统的振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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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7
振打杆材料和润滑型式
C
阴极材料
1
每台除尘器阴极线总长度
2
沿气流方向阴极线间距
3
垂直流方向阴极同极间距
4
阴极线型式及材料
5
阴极框架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
6
每台除尘器绝缘子数目
7
每台除尘器恒温箱加热器的数目
D
阴极振打装置
1
振打装置的型式
2
振打装置的总数
3
振打位置
4
振打操作方法
5
每一振打装置所控制的放电极根数
6
每一振打装置所控制的放电极总长度
7
最小振打加速度
8
振打杆材料和规格
9
阴极线所需最大电功率
10
在额定电压下的遮断功率和有效电流强度
11
振打系统的控制方法
E
进、出口气流分布装置的型式、层数及材料
F
整流变压器
1
整流变压器的安装方式及安装要求
2
整流变压器适用的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
3
整流变压器控制盘的外形尺寸及安装要求
G
阴、阳极振打、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盘的外型
尺寸及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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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H
就地端子箱的用途、数量、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I
电除尘器对接地电阻值及接地方式的要求
2)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
序号
图 纸 内 容
1
除尘器安装详图及说明书
2
除尘器屋顶变压器检修轨道平面布置图
3
除尘器屋顶单轨吊车梁布置图
4
除尘器维修说明书
5
效率修正系数、进口含尘量修正系数、进口烟气温度修正系数、燃料中含硫量修正系
数、
停一个(如为一个)供电区时的修正系数
6
阳极板支吊及导向装置图
7
阴极框架支吊及导向装置图
8
阳极板振打加速度分布图
9
高压系统的支承及恒温箱图
10
所有备件和辅助设备的外型图
11
除尘器电气原理接线图
12
除尘器电气设备装置图
13
整流变压器外型尺寸及安装图(包括至本体穿墙套管的高压系统安装图)
14
直流高压自动调整原理图及有关资料
15
各种控制柜,就地端子箱外型尺寸及安装图
16
各种控制柜,就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17
安全联锁原理图及使用说明
18
除尘器本体的电缆通道,电缆支架生根点布置图
19
专用工具清单
20
备件清单
21
装运方式和现场保管说明书
22
极线安装、检修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6.2.4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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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5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
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
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6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
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7. 清洁、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7.2 油漆
7.2.1 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
7.2.2 油漆均应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选用广州三和、天津灯塔、江苏兰陵或相当于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油漆品种、方法和形式需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所供设备应满足 C5 环境下
25 年免维护防腐要求。钢结构、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
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二道面漆及安装后
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
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 80μ
m(含锌量不得低于 80%),环氧云铁中间漆 16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各 40μm 共 8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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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膜总厚度不小于 320μ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
者执行)。
7.2.3 两道底漆、中间漆和第一道饰面漆由投标人厂内涂刷。最后一道饰面漆在现场涂
刷,由投标人供货,供货范围包括节点漆(底漆、中间漆)、第二道面漆、稀释剂,并预留不
少于 15%的余量。面漆色彩由招标人确定。设备油漆涂装、检验验收记录需随同设备交付招标
人/最终用户。
7.2.4 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达到 Sa2.5 级。构件表面除锈等
级应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表面处理后的粗糙度控制在 40-70μm 以内。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
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标牌》的
规定。
7.3.3 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 等国家标
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 投标人在设计和包装过程中应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GB/T4892-2008《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201-1997《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5233-2008《包装单元货物尺寸》
GB/T16471-2008《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T325-2008《包装容器 钢桶》
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7284-1998《框架木箱》
GB/T12464-2002《普通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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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144-2008《包装容器 竹 胶合板》
GB/T14187-2008《包装容器 纸桶》等有关国家标准。
7.4.2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最小内
部尺寸应符合 GB/T1413-2008《系列 1 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或更新版本的规定。
7.4.3 所有的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4768-2008《防霉包装》、GB/T4879-1999《防锈包
装》、 GB/T5048-1999《防潮包装》、GB/T7350-1999《防水包装》、GB/T12339-2008《防护
用内包装 材料》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
7.4.4 木箱(WOODEN CASE):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锲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禁止使用花格
木箱。包装要用松木或同类材料,禁止使用竹板,柳钉等材料,依设备的特征和重量设计,确
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严禁使用朽木和虫蛀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
进行真空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纸箱内必须要有填充
物)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窜动。包装箱箱充满度不得低于 90%,
货物体积不足时,应适当填充。由散件组成的包装箱件,毛重应限制在 20 吨以下。同时,单
件包装箱件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 100X100X80(CM),以免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丢失。设备装
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为明
显的设备应采用相应的平衡措施。
7.4.5 裸装(NUDEN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等的大部件设备,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
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可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底盘应与裸件固定在一起,始
终保持一件货物。裸装重要零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措施。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
或易拆卸及贵重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 框架装(FRAME):采用以槽
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设备必须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
撞。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中铁件直接接触摩擦,减少产品的局部厚度,对于受压件
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
7.4.6 捆装(BUNDLE):管件可采用捆装形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
以上的货物至少 5 道,确保不散捆。严格禁止采用铝丝捆扎,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须加衬胶
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窜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摩损。一般用于套管等货物运输包
装。应在角钢或槽钢的凸出部位如套管之间铺垫木板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互压变形。管子及
配件必须将两头加封(如塑料盖、套,铁环等),或用其他类似方式的保护。捆装后每件重不得
少于 100 公斤。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
包装的技术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
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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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
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4.7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海水
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4.8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采用
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4.9 要求扩散厂的装箱清单与文件格式一致。
7.4.10 对装在主体设备的零部件在箱件清单应标注清楚:装原位或单独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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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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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
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
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
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除尘器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
货清单。
1.1.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
单。
1.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详见通用部分 6 章节的要求。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1.2.1 供货界限
1.1.2.1.1 除尘器本体(前自进口烟箱正反配对法兰,后至出口烟箱正反配对法
兰,下至灰斗出口正反配对法兰,含进出口膨胀节)。
1.1.2.1.1.1 成套范围内附属设备
1.1.2.1.1.2 平台、走道、扶梯、扶手以及这些部件所需的支撑结构(包括检修进
出口楼梯及从进出烟箱上通往测点的扶梯)
;
1.1.2.1.1.3 整流变压器电源维修用起重单轨吊车。阴极振打装置、阳极振打装置
等。
1.1.2.1.1.4 保温包括除尘器本体(含进、出口烟箱)
、灰斗等,投标人提供保温
设计并提供整台套除尘器保温用金属外护板及金属构件;
1.1.2.1.1.5 钢支柱和柱脚板及螺栓固定架;
1.1.2.1.1.6 储油箱(如果有)
;
1.1.2.1.1.7 两台除尘器中间步道的前、后和上部封闭所需护板及其附件。
1.1.2.1.2 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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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1 灰斗气化装置及一次手动门;
1.1.2.1.2.2 灰斗料位计、温度测量元件由招标人提供;
1.1.2.1.2.3 防止灰斗流粘结或结拱的设施及电加热器系统(含加热器以及相应
保温外护板)
,灰斗负压压力表,防堵装置及仪表阀全套系统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包
括并不限于防堵器;电荷量检测及控制系统;纳米涂层材料及涂刷费用;振打电机
等)
。
1.1.2.1.3 连接件
1.1.2.1.3.1 管道的连接件;
1.1.2.1.3.2 进、出口法兰、反法兰及连接附件;
1.1.2.1.3.3 灰斗下法兰、反法兰及连接附件;
1.1.2.1.4 地脚螺栓;
1.1.2.1.5 全部密封垫片、螺栓、螺母、铆钉等应比现场安装时实际数多 5%;
1.1.2.1.6 从设备安装开始至 168 小时后三个月期间所需的消耗性材料,投标人
应开列提供清单。
1.1.2.1.7 投标人负责电除尘系统所涉及到振打系统设备、照明、检修系统设备
(振打加热控制箱、照明箱、检修箱除外)、联锁系统、电机、电缆桥架及槽盒、接
地装置等设备及所有配套附属设备设计与供货。
1.1.2.1.8 电气接口:(与通用部分内容冲突时,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除投标人成套设备内的电缆、照明电线及其他特殊电缆由投标人供货外,其余所
有电缆由招标人供货。投标人配合岛内电缆清册长度统计。
投标人负责电除尘本体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桥架、电缆竖井、穿线管、槽盒等附
件)合理布置的设计及供货,设计图纸提供给招标人/最终用户并确认,接口暂定为电
除尘区域外 1 米,具体接口位置在联络会确定。
最终用户由锅炉房至炉后区域的电缆需穿过除尘器区域,需要在电除尘本体安装
电缆桥架。投标人需为最终用户该部分电缆桥架的安装提供生根位置,荷重按每延米
不小于 800kg(暂定)考虑并提供桥架支撑方案图,具体位置技术联络会确定。
电缆防火设计应满足大唐集团相关标准的要求。防火封堵材料由招标人/最终用
户负责,投标人提供材料清册。
1.1.2.1.9 防雷接地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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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向设计单位提出电除尘器电源方面的接地要求,以便考虑接地设计。电
除尘器本体的防雷接地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应设有与全厂主接地网连接的接
口,并有明显的标记。接地材料采用热镀锌扁钢,地面以上接地干线规格不小于-80×
8,设备接地线不小于-50×5,电除尘器本体的接地电阻小于等于 2Ω。招标人/最终
用户负责电除尘 0 米以下的接地网,并引上至地面+0.2 米(具体位置设计联络会确
定)
,便于与投标人的接地网连接。每台除尘器的接地点不少于六个点。投标人需负责
电除尘本体及设备的防雷装置设计和供货。
1.1.2.1.10 投标人提供电除尘器本体的检修电源和照明设计。除检修电源箱、照
明箱由招标人供货外,照明灯具、照明电线、安装材料等的供货由投标人负责。
1.1.2.1.11 删除
1.1.2.1.12 电除尘低压控制系统(含振打控制(阴阳极振打)
、加热控制(绝缘
子保温箱电 加热控制)
、检测系统(包括灰斗料位、出口烟尘浓度仪、进出口喇叭温
度等)及安全联锁控 制等)采用 DCS 控制。投标人配合 DCS 厂家完成画面组态、逻
辑组态、通讯连接、安装、调试等工作。
1.1.2.2 供货范围
1.1.2.2.1 供货范围一览表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
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也由
投标人补充供货。
(见附表)
1.2 交货进度
进度计划
本工程建设工期(进度):计划 2025 年 6 月开工建设,1 号机组计划 2026 年 12
月投产,2 号机组计划 2027 年 2 月投产。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干式静电除尘器
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脱
硝设施及相关的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工程等。
3. 设计及运行条件
3.1 水文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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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厂址参考北侧约 4km 的红脚岩海域实测资料进行调和分析,潮汐类型值
(HO1+HK1)/HM2 在 0.31-0.36 之间,HM4/HM2 比值在 0.01-0.03 之间,表明工程附近海域
潮汐属正规半日潮类型
3.1.2 潮位特征
厂址位于北洋涂围垦区内,根据《北洋涂围垦区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北洋涂围
垦工程白沙短期(2003 年 11 月)潮位观测资料和海门站同期潮位资料对比,白沙与海
门站的潮位特征值较为接近。短期平均高潮位两处均为 2.63 m;最低潮位两处均为-
2.30 m;平均低潮位白沙为-1.49m,海门为-1.51m,相差 0.02 m;最高潮位白沙为
3.44m,海门为 3.51m,相差 0.07m。海门站最高潮位略高于本工程场址,北洋涂围垦
工程设计潮位采用海门站为代表站,属于略偏于安全。据海门站长系列实测潮位观测
资料统计,平均潮位 0.30m,最高潮位 5.64m,最低潮位-2.88m,平均高潮位 2.42m,
平均低潮位-1.61m;涨潮最大潮差 6.87m,最小潮差 0.81m,平均潮差 4.01m;落潮最
大潮差 6.75m,最小潮差 0.97m,平均潮差 4.01m;涨潮平均历时为 5 小时 8 分,落潮
平均历时为 7 小时 17 分。海门站潮位特征值如下:千年一遇高潮位:6.93m
二百年一遇高潮位:6.04m
百年一遇高潮位:5.67m
五十年一遇高潮位:5.30m
二十年一遇高潮位:4.82m
保证率 97%低潮位:-2.83m
保证率 99%低潮位:-2.91m
本工程厂址按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取 3.35m。
3.1.3 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酷暑,
冬无严寒,四季分明。
厂址处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要素特征参考附近的洪家气象站,风向参
考附近白沙气象站资料。根据洪家气象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
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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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5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1.5m/s
10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5.2m/s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02kN/m2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21kN/m2
全年主导风向:
NNW (采用白沙气象站资料统计)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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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2-1 白沙站全年风玫瑰图(2011 年~2020 年)
3.2 地质条件
厂区场地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 0.05g, 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
一组。
据《浙江省区域地质志》,浙江省大地构造格局大致以江山--绍兴深断裂为界,
分属于华南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东南为华南褶皱系,西北为
扬子准地台。在这两个一级构造单元基础上,划分出四个二级构造单元,八个三级构
造单元。
厂址位于华南褶皱系(一级构造单元)浙东南褶皱带(二级构造单元)温州-宁海
拗陷(三级构造单元)东北部的黄岩-象山断拗(四级构造单元)区(图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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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1 浙江省构造分区
3.2.1 近场区地质构造
距离厂址较近的大断裂为 F2 岱山-黄岩断裂:该断裂北起自岱山岛北端,往南穿
过岱山岛和舟山本岛后进入陆地,然后继续向南经象山、三门湾,在乐清伸入乐清
湾,总体走向北东 20~30°,倾向南东或北西,倾角陡立、约为 80°,断裂总长约
260km。经北京中震创业工程科技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09)的实地工
作,该断裂在与文成-黄岩断裂交会区以南的部分,地表出露较少且规模较小。岱山
-黄岩断裂与文成-黄岩断裂交会区以北的部分,断裂地表出露明显,地形地貌上沿
断裂多表现为谷地等负地形,它由多条次级断裂平行或斜列而成。岱山-黄岩断裂中距
离厂区较近的黄岩-三门段属前第四纪断裂。
岱山黄岩断裂距厂址区距离在 25km 以上。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标准判定,
该断裂为非全新活动断裂。该断裂距厂址区有一定的距离,且构造活动与地震活动较
微弱,可不考虑对厂址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3.3.2 厂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厂区地形平坦,为吹填形成的港区陆域,原始地形为滩涂。现场地大部分区域已
进行地基处理。
据勘测及前期地基处理工程资料,厂区表层已回填石碴,下部 20 米左右为新近沉
积的欠固结的全新统海相淤泥质粉质粘土,其下为冲洪积、海积成因的粘性土及碎石
土,基岩为白垩系上统塘上组(K2t)凝灰岩。从上到下地层分布如下:
(0)层碎、块石填土(Q4ml):紫红色、青灰色为主,主要为地基处理填筑的
碎、块石,来源为附近山体开挖的中等风化-微风化凝灰岩。碎、块石粒径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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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粒径大于 1.5m,棱角-次棱角状,压实后具有一定密实度,勘测过程中该层仍在回
填,回填完毕后全场均有分布。
(1)层粉质粘土(Q4ml):灰、灰黄色,流塑为主,局部软塑,经过真空预压后
性质稍好于淤泥质土。主要由粘性土、粉粒等组成,干强度低,高压缩性,结构性
差,低韧性,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场地内均有分布。表层有真空预压时留下的无
纺布及密封膜,塑料排水板插入深度 12-18m,间隔 140cm 正方形布置。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Q4m):灰色,流塑,夹粉土薄层,含腐殖质及贝壳碎屑,干
强度高,局部相变为淤泥质粘土或淤泥。上部淤泥质土经过真空预压处理,性质稍
好。全场均有分布。
(2-1)层卵石(Q4al):灰色,含有少量粉质粘土,卵石粒径 3~6cm 为主,个别
大于 8cm,圆状-次圆状,仅揭露于 K03 钻孔附近。
(3-1)层粉质粘土混角砾、碎石(Q41+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
主,夹粉土、粉砂薄层。混有角砾、碎石,含量不均匀,10-45%左右,粒径 0.5~5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局部相变为(3-2)层粉质粘土。场地内均有分布,厚度变化较
大。
(3-2)层粉质粘土(Q41+al):灰黄色、黄褐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主,夹
粉土、粉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
夹于(3-1)层中,或由(3-1)层相变而来。
(3-3)块石(Q41+al):灰白色、灰黄色,块石粒径大于 50cm,母岩为中等风化
-微风化凝灰岩,仅在 K10、K11,K02 等距离山体较近的钻孔有揭露,最大厚度 1.6m。
(4)层粉质粘土(Q41+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夹粉土、粉砂薄
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南侧分布,厚度变化
大。
(5-1)层粉质粘土混碎石、角砾(Q3al):灰黄色,灰褐色,粉质粘土可塑为
主,局部硬塑,碎石、角砾含量不均匀,10%~30%左右,粒径 0.2cm~3cm 为主,个别大
于 5cm,次棱角状~次圆状。除场地西侧 K03、K06 以外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5-2)层粉质粘土(Q3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主,夹粉土、粉砂
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由(5-1)层相变而来,仅在
局部分布。
(6)层粉质粘土(Q3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厚层状,含有机质,
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南侧的 K07、K09 附近分
布,厚度较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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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粉质粘土混碎石、角砾(Q3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状,土质
不均匀,碎石、角砾含量约占 10%~30%,局部可达 40%以上,最大粒径大于 10cm,一般
粒径 0.2~3cm,母岩成分为凝灰岩碎屑,颗粒级配较差,磨圆度一般,棱角~次棱角
状。仅在场地东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9-1)层全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褐黄色,原岩构造基本被破坏,岩石
风化呈土状,硬塑,手可捏碎,局部夹有少量强风化岩块。全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
大。
(9-2)层强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原岩组织结
构大部分破坏,节理裂隙较发育,裂隙面可见铁锰质渲染,敲击声闷,锤击易碎。全
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9-3)层中等风化凝灰岩(K2t):青灰色、灰黄色,岩芯呈柱状,节长一般
10~35cm,RQD 一般在 65~80%。主要岩性为流纹质含角砾玻屑凝灰岩、流纹质含角砾玻
屑熔结凝灰岩,块状构造,凝灰结构,裂隙不甚发育,裂面见褐黄色铁锰质渲染。经
统计,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 52.64MPa,标准值为 42.88MPa,属较硬岩,岩体完
整程度以较完整为主,岩体基本质量级别为Ⅲ级。
由于厂区浅部普遍分布有(2)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厚度较大,具有高含水率、高
压缩性、强度低等特点。而电厂主要建(构)筑物荷载大,对变形要求高,因此不能
满足电厂主要建(构)筑物对天然地基的要求,故需采用人工地基。(3)大层及以下
土层均可作为一般建(构)筑物的桩基持力层,具体可根据基础型式、荷载大小和变
形要求进行选择。对于荷载大、变形要求高的主要建(构)筑物,应选择工程性质良
好,分布总体稳定的(10-3)层中等风化晶屑凝灰岩作为桩端持力层,桩型采用嵌岩
灌注桩。
3.3 交通运输情况
铁路运输:临海现有甬台温铁路(国家沿海铁路)纵贯全境,全长 268km,是以客
运为主,兼顾货运的国家一级铁路。其技术标准为一级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
200km/h,运输货运能力 1090 万吨,客车 46 对;在临海设有临海站。
金台铁路西起永康南站,东至台州西站,支线连接头门港站,是一条连接浙江省
金华市和台州市的国铁 I 级单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已于 2021 年 6 月正式通车。头
门港支线一期接轨于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设有车站 3 个,分别为临海东、杜桥、头门
港站,预留车站 1 个(章安站)。全线平均站间距为 20.70km,最大站间距为 22.55km
(临海东站~杜桥站),最小站间距为 19.20km(杜桥站~头门港站)。在建头门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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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二期线路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门港站引出,于头门岛上设头门港东站,二期正线全
长 14.508km。头门港站规划有头门港至新材料产业园专用线。
公路运输:沈海高速(G15)、台金高速公路(S28)、104 国道、228 国道、
214、322、225、327 省道穿越临海全境,形成了以临海市区为中心的公路网,直达北
京、天津、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 20 多个城市。此外,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
公路复线也将穿越临海东部。
临海市现拥有乡道以上等级公路 69 条,公路通车总里程 1984.2 公里,公路密度
90 公里/每百平方公里。
水路运输:头门港距国际主航道 13.5 公里,两侧自然水深 8-13 米,规划岸线总
长 28.8 公里,可布置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84 个,年吞吐量达 1.61 亿吨。目前已建成
首个 2 万吨级码头,未来中期规划建设 10 万吨级码头,远期规划在头门岛北侧建设 20
万吨级深水码头,水运条件良好。
3.4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10kV,采用 10kV 一级中压厂用电电压,母线短路电流
水平限制在 40kA 之内。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低阻接地。
低压:380/220VAC,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
3.5 煤种参数
本工程的设计煤种为中煤平朔矿区的晋北烟混煤或中煤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矿区的
蒙混煤,校核煤种为褐煤混煤。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中天 3
号)
校核煤种(褐煤
4500)
工业分析
收到基水分
Mar
%
15
21.9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5.26
12.86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6.03
49.68
收到基灰分
Aar
%
19.86
10.21
低位发热值
Qnet,ar
MJ/kg
20.56
18.9
高位发热值
Qgr,ar
MJ/kg
21.51
20.08
元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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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收到基)
Car
%
53.67
49.45
氢(收到基)
Har
%
2.95
3.30
氧(收到基)
Oar
%
6.66
13.39
氮(收到基)
Nar
%
0.88
0.97
全硫(收到基)
St.ar
%
0.98
0.78
汞
Hgar
μg/g
0.138
0.052
砷
Asar
μg/g
5
2
磷
Par
%
0.012
0.010
氯
Clar
%
0.020
0.004
氟
Far
μg/g
135
56
研磨特性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55
44
VTI 可磨性
KVTI
–
-
-
磨损指数
冲刷磨损指数
Ke
–
2.9
0.9
旋转磨损指数
AI
–
91
26
灰熔点
变形温度
DT
℃
1100
1140
软化温度
ST
℃
1220
1340
半球温度
HT
℃
1260
1350
流动温度
FT
℃
1320
1390
灰成份(干燥基)
二氧化硅
SiO2
%
55.38
52.35
三氧化铝
AL2O3
%
18.32
23.56
三氧化铁
Fe2O3
%
8.19
8.13
二氧化钛
TiO2
%
0.84
0.94
氧化钙
CaO
%
6.44
5.28
氧化镁
MgO
%
1.1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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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钾
K2O
%
2.63
1.39
氧化钠
Na2O
%
0.93
0.62
二氧化锰
MnO2
%
0.25
0.1
三氧化硫
SO3
%
4.42
4.34
五氧化二磷
P2O5
%
0.12
0.24
灰的比电阻
常温
ρ
Ω-cm
6.60×108
6.25×108
80℃
ρ100
Ω-cm
2.00×109
2.50×109
100℃
ρ120
Ω-cm
4.45×1010
5.85×1010
120℃
ρ140
Ω-cm
1.27×1011
3.45×1011
150℃
ρ150
Ω-cm
4.12×1011
2.86×1012
180℃
ρ180
Ω-cm
7.12×1011
5.00×1012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5.23
1.26
3.6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3.6.1 锅炉协议
3.6.1.1 锅炉型式: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
衡通风、露天布置带防雨棚、固态排渣、全钢架构、全悬吊结构、四角切圆燃烧、塔
式锅炉。
3.6.1.2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2161t/h
3.6.1.3 锅炉(B-MCR)燃煤量:2*285.8t/h(设计煤种),2*312t/h(校核煤
种)。
3.6.1.4 燃烧器型式、布置方式:四角切圆布置
3.6.1.5 空气预热器型式:三分仓回转式空预器
3.6.1.6 低低温省煤器:低低温省煤机出口设计温度暂定 90℃。
3.6.1.7 电除尘布置方式:每台锅炉设置 2 台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置
高频电源),安装于炉后 0.00m,室外露天布置,两炉静电除尘器中心间距 99.5m(暂
定),前端安装低温省煤器,进入电除尘入口烟气温度 90℃,每台炉电除尘入口烟气
量 2*473.76m3/s(设计煤种,湿烟气),除尘器阻力≤200Pa,除尘效率低省投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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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运≥99.944%/99.924%(设计煤种),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量低省投运/不投运不大
于 15mg/Nm3/20mg/Nm3(干烟气,含氧 6%)(设计/校核煤种)。
3.6.1.8 理论空气量
1)设计煤种: 5.364 Nm3/kg(干空气)
2)校核煤种: 4.851 Nm3/kg(干空气)
3.6.1.9 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1.15
3.6.1.10 锅炉负荷类型:锅炉带基本负荷并能调峰,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投等
离子助燃时)为 19%THA 2 台电除尘投入运行,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3.6.1.11 机组运行负荷模式
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 7800 小时,年利用小时数 5500 小时。
负 荷
运行小时
100%额定功率
1200
75%额定功率
4300
50%额定功率
1900
<40%额定功率
400
注:本负荷分配模式用于计算现阶段条件下机组的经济性指标,不代表对主辅设
备年运行小时数和年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3.6.2 电除尘
3.6.2.1 型式:干式静电除尘器
电场数:5 电场
室数:2 室
每台除尘器进口数:2
每台除尘器出口数:2
3.6.2.2 数量:每台锅炉配置 2 台除尘器。
3.6.2.3 除尘器选型参数如下表:
项 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BMCR 工况,除尘器入口负压
Pa
-5450
-5450
BMCR 工况,每台炉除尘器处理湿烟气
量
m3/h
2977938
302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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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R 工况,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
℃
90/118(低省投
运/不投运)
90/118(低省投
运/不投运)
BMCR 工况,除尘器入口飞灰浓度(标
况,干烟气,实际氧,)
g/Nm³
26.61
15.3
除尘器入口过量空气系数
1.294
1.296
3.6.2.4 烟气其他性质(锅炉 B-MCR 工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除尘器入口烟气水露点温度
℃
40.83
45.44
2
除尘器入口烟气酸露点温度(未考
虑 SCR)
℃
103.23
103.29
3
除尘器入口烟气酸露点温度(考虑
SCR)
℃
107.81
107.87
3.6.2.5 保证效率低省投运/不投运≥99.944%/99.924%(设计煤种)
保证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浓度低省投运/不投运≤15/20mg/Nm3(设计煤种及校核煤
种)。
3.6.2.6 本体阻力:<200Pa
3.6.2.7 本体漏风率:<1%
3.6.2.8 气流均布系数:<0.15
3.6.2.9 电场数:5 电场
3.6.2.10 每台炉 2 台除尘器,进口总数:4 个,接口规格为方管 5600×6000,出口
总数:4 个,接口规格为方管 4100×4100。
★3.6.2.11 因除尘器基础已经确定,除尘器钢支架柱中心距,与外部的接口(标
高及接口尺寸)、以及基础荷载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是否满足招标人要
求:
除尘器钢支架中心距:沿气流方向相邻柱中心距 6850,垂直气流方向相邻柱中心
距 8455,每台炉最外排柱中心距离 70.64m×34.25m(气流方向)。
与外部的接口: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外形接口图》的要求。
基础荷载: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电除尘器基础荷
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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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配形式及振打方式:阳极板型式及材质:480C/SPCC;阴极线型式及材质:芒刺
线 (整体 304 不锈钢);阴阳极振打方式:均采用机械振打。
与除灰设备的配合满足招标文件附图《头门港工程电除尘器区域输灰设备及管道
布置提资(2025.11.17)》的要求。
4. 专用技术要求
4.1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
4.1.1 除尘器本体(前自进口烟箱正反配对法兰,后至出口烟箱正反配对法兰,下
至灰斗出口正反配对法兰)
4.1.2 电除尘入口负压:-5450Pa
4.1.3 电除尘入口粉尘浓度:26.61g/Nm³(设计煤种,干基,实际氧)
4.1.4 电除尘入口介质温度:90/118℃(低省投运/不投运)
4.1.5 容量/能力要求
1)每台锅炉配 2 台电除尘。
2)除尘效率:低省投运/不投运≥99.944%/99.924%
3)电除尘出口粉尘浓度:低省投运/不投运≤15mg/Nm³/20mg/Nm³(标况,干烟
气,6%氧)
4.2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人填写)
4.2.1 保证除尘效率≥ %(低省投运/不投运),保证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浓
度≤ 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投产一年后仍能保证)。
(1)燃用设计煤种
(2)所有工况下(锅炉不投等离子最低稳燃负荷到除尘器选型流量间任意工况)
(3)低温省煤器正常投运时,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不超过设计温度加 15°C;低
温省煤器解列时,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不超过设计温度。
(4)低温省煤器正常投运时,烟气流量不超过 BMCR 工况下除尘器入口湿烟气量
的 110%;低温省煤器解列时,烟气流量不超过 BMCR 工况下除尘器入口湿烟气量的
100%。
4.2.2 所有工况下(锅炉不投等离子最低稳燃负荷到除尘器选型流量间任意工
况),除尘器本体阻力≤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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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所有工况下(锅炉不投等离子最低稳燃负荷到除尘器选型流量间任意工
况),除尘器本体漏风率≤ %
4.2.4 删除。
4.2.5 气流均布系数<
4.2.6 噪音≤ dB
4.2.7 一个供电区不工作(小分区供电相当于二个小分区不工作)。
4.3 性能、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
4.3.1 性能要求
本工程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烟气温度处于酸露点温度以下,故在电除尘器的一
些特殊部位(如灰斗、极板、极线等)需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如提高灰斗、极板及极
线的材料防腐等级、有效加热、可靠保温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采取的具体
措施。电除尘应能承受设计院杂项管道、电缆桥架等荷载(生根在电除尘钢架)。电除
尘进出口标高及尺寸待设计联络会确定,尺寸及标高调整不影响商务费用。投标人对空
预器出口至电除尘进口及电除尘出口至引风机入口烟道进行流场模拟并出具流场模拟
报告,对烟道优化布置提出建议,对烟道导流板进行设计,保证电除尘进出口烟道流场
满足相关要求。
在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的前提下按照电除尘器入口粉尘最大浓度设计,电除尘器
的保证效率应不低于低省投运/不投运≥99.944%/99.924%(设计煤种),电除尘器出
口烟尘(低省投运/不投运)排放浓度≤15/20mg/Nm3(设计及校核煤种)。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有专题报告,详细说明除尘效率的保证措施以及防止低温
腐蚀(特别是针对极板、极线的材质与常规电除尘的差异做说明)、积灰、二次扬尘
的措施等。
4.3.1 除尘器在下列条件下均能达到排放要求:
4.3.1.1 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条件和气象、地理条件下
4.3.1.2 一个供电区不工作(小分区供电相当于二个小分区不工作)
4.3.1.3 烟气温度为设计排烟温度加 15°C
4.3.1.4 入口烟气量为 BMCR 烟气量,考虑 10%的裕量,按照 4.3.1.3 考虑温度裕
量。
4.3.1.5 燃用本工程任何一种煤种。
4.3.1.6 所有工况下(低省运行/解列,锅炉点火到除尘器最大流量间任意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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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 必须对除尘器进行流场优化和气流均布模拟及冷态测试工作,确保运行中
流场的均匀。
4.3.2 投标人不能以烟气调质剂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4.3.3 投标人不应把设备进口粉尘粒径分布规律定为性能保证的一个条件。
4.3.4 电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
4.3.4.1 电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为 300°C
4.3.4.2 当锅炉尾部燃烧时,除尘器应允许在 350°C 正压条件下运行 30 分钟而无
损坏。
4.3.4.3 烟气量波动正负 5%。
4.3.5 除尘器设计压力按±9.8kPa 考虑,瞬时承压能力为±12kPa。
4.3.6 投标人对本工程燃料采用电除尘器的难易程度及比集尘面积选择作专题说
明。
4.3.7 锅炉采用等离子点火期间,电除尘器可投入运行。除尘器应允许在锅炉最低
稳燃(19%THA 不投等离子助燃,空预器双侧运行)负荷时运行正常不发生堵塞。
4.3.8 灰斗及排灰口的设计应保证灰尘能自由流动排出灰斗。灰斗的容积应按招标
人提供的除尘器进口最大含尘量至少满足锅炉 8 小时满负荷运行设计,但灰斗荷载应
按灰斗最大可能的储灰量以及灰斗下部设备的载荷之和设计。灰斗储灰重按满灰斗状
态 120%计算,灰斗及其连接的结构设计按除尘器满灰斗储灰量的 150%考虑。单台锅炉
最大连续蒸发量工程燃用设计煤种时的排灰量约为 51.4 t/h(暂定),单台锅炉最大
连续蒸发量工程燃用校核煤种时的排灰量约为 29.1 t/h(暂定),具体排灰量在一联
会上确定。灰斗在进行容积计算时,灰的比重暂按 0.8t/m3 计算。灰斗在进行结构荷载
计算时,灰的比重按 1.5t/m3,灰斗的设计应考虑防止灰斗满灰等恶劣情况下灰斗脱落
造成事故的情况。
4.3.9 电除尘器区的性能要求
4.3.9.1 阴、阳极板分别采用机械/机械振打方式,振打力分布应符合振打机理,
以便减少振打产生的二次扬尘。振打控制用微机控制,可根据工况变化和实际需要,
对每一个振打器的振打周期、频率、顺序和振打力度灵活调整。如果采用机械振打,
振打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振打机构可实现不停炉检修。振打装置应使电极整
体产生足够强的法向加速度。
4.3.9.2 集尘面积有 15%的裕量,比集尘面积不小于 130m2/m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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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3 根据比电阻情况在极线设计方面充分考虑防止电晕闭塞措施。
4.3.9.4 受热部件热膨胀补偿措施,外壳充分考虑到膨胀。
4.3.9.5 烟气导流装置结构设计和滤室内导流板要优化设计。
4.3.10 距壳体 1m 处最大噪声级不应超过 80dB。
4.3.11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腐蚀的情况,设备及其辅助机械采用有效的防腐蚀措
施。同时投标人应考虑现场强风多雨的气象特点,设备的电气元件选型应达到足够的
防护等级,并采取必要的防护遮挡措施。
4.3.12 电除尘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飞灰中 SiO2 和 Al2O3 含量较高时保证除尘效率
的措施(详细说明)。
4.3.13 除尘器的总体性能由投标人总负责。
4.3.14 除尘器的五个电场全部采用高频电源。
4.3.15 取消
4.3.16 除尘器在锅炉启动投煤后直至满负荷时能正常运行,且当煤种、锅炉燃烧
工况或烟气参数发生波动和变化时,除尘效果和使用寿命都不受影响。
4.3.17 除尘器投运条件保证能与磨煤机同时投运。
4.4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1 本体要求
4.4.1.1 每台除尘器的进口都应配备多孔板或其他形式的均流装置(多孔板不少于
3 层,采用耐磨材质,不低于 2Cr13,厚度不低于 8mm),以便烟气均匀地流过电场。中
标后投标人根据设计院进出口烟道布置,提供 CFD 数模试验结果,并向设计院提供烟
道设计的建议,以保证除尘器各通道入口烟气流量均匀。流场的均匀性由投标人总体
负责。导流板应考虑防磨措施,寿命不得小于 100000 小时,保证烟气的气流均布性σ
≤0.15。为减少阻力,除尘器进出口断面及中心标高按设计院要求制作。投标人还应
提供性能试验测点布置的设计,性能试验测点的有关连接部件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投
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类似项目的模拟试验报告。
4.4.1.2 壳体应密封、防雨、壳体设计应尽量避免死角或灰尘积聚区,且顶部不积
水。
4.4.1.3 除尘器的每个电场前后均设有人孔和通道。在除尘器顶部应有检修孔, 在
阴极轴系处设置平行走廊,以便对电极悬吊系统进行检修。圆形人孔门直径不小于
ø600mm,矩形人孔门不小于 450mm×600mm,采用双层结构,并有保温措施,人孔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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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与墙板齐平,并保证密封、防腐及保温。人孔门、检修孔的接管高度均应高出保温
外护板 100mm,人孔门采用 316L 等级以上的不锈钢材质。壳体及灰斗等采用内外双面
满焊。人孔门及人孔门周围 1 米范围内与烟气接触部分的墙板采用耐腐蚀的 ND 钢,其
他可能出现低温结露的孔洞出 0.5 米范围内墙板也应采用耐腐蚀的 ND 钢。除尘器本体
内每个电场前后从人孔通道至本体顶部,应在适当的高度设置方便本体内部检修的检
修通道,通道宽度满足检修要求,并设有便于检修人员上下的爬梯及护栏。
4.4.1.4 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应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整流变压器相联锁,以
免发生高压触电事故。
4.4.1.5 绝缘子应设有加热装置并有严密保温箱,提供防止绝缘子结露爬电的措施
密封措施。绝缘子保温筒采用整体双层结构,内填保温材料,并在筒内设置电加热,
保持恒温状态。
4.4.1.6 所有平台均设栏杆和护沿。平台载荷应为 4kN/m²,栏杆高度符合国家相
关规定。
4.
4.1.7 扶梯应能满足到各层需检修和操作的作业面,扶梯载荷应为 2kN/m²。
扶梯宽度为 800mm。要求布置合理,倾角不大于 45°,踏步板采用镀锌防滑格栅板。
从地面到灰斗检修平台的楼梯布置除避开输灰管路外,还需考虑避免与除尘器周边建
筑物及设备干涉,最终布置需经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1.8 除尘器的平台除满足运行维护和检修要求外,投标人还应在两台除尘器之
间设置连通平台。由零米到本体的所有平台扶梯及前后烟道测点平台由投标人设计并
供货,其中第一层平台的扶梯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协商布置位置。除尘器本体至喇叭
口平台、至前烟道及后烟道的测点平台、至前烟道及后烟道平台的斜梯、爬梯及检修
平台由投标人设计并提供。除尘器平台与之后的引风机入口烟道挡板门的每个检修平
台合理连接,与之前的低低温省煤器的每个平台连接,前后连接平台或通道由投标人
供货,连接平台及通道布置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位置设计联络会确定,并不引起商
务调整。
4.4.1.9 设备支撑件的底座应考虑到地震力加速度对它的作用。
4.4.1.10 外壳应充分考虑到膨胀要求。
4.4.1.11 每台除尘器都应有结构上独立的壳体,电除尘器顶部设置防雨棚,顶棚
的设计应满足防雨、防台风、防腐蚀要求,投标人应对雨棚按历年年最大风速进行强度
校核。在极端最高气温下顶棚内的环境温度应不大于 50℃,投标人对采取的通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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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详细说明。整个除尘器顶部设置顶棚大雨棚,雨棚超出除尘器本体外沿不小于 1
米,四周不封闭。防雨棚暂定采用双面涂料层的镀铝锌压型彩钢板,具体要求如下:
基板厚度≧1.0mm,屈服强度 550MPa,镀铝锌量 150g/m2,正面有机涂层底漆 5μm 正
面,氟碳涂层面漆 30 碳涂,背面有机涂层底漆 5μm 背面,聚酯涂层面漆 20μm 酯
涂。为保证与全厂建筑协调一致,压型彩钢板材料、板型及颜色由招标人和最终用户
确认。
4.4.1.12 除尘器设计寿命不小于 30 年。
4.4.1.13 除尘器本体结构、支架和基础设计时应考虑永久载荷、可变载荷、风载
荷、雪载荷、施工与检修载荷和地震作用,并按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
4.4.1.14 支架结构计算时,除尘器的灰载荷按满灰斗储量的 1.2 倍计取。灰斗及
其连接的结构设计按除尘器满灰斗储量的 1.5 倍计取。
4.4.1.15 除尘器底部钢支柱与基础在除尘器地面零米处接口。
4.4.1.16 投标人根据设计院进出口烟道布置,中标后提供 CFD 数模试验结果,并
向设计院提供烟道设计的建议,以保证除尘器各通道入口烟气流量均匀。投标人应在
厂内作模拟试验,并提供烟道导流板及性能试验测点布置的设计。性能试验测点的有
关连接部件及闷头由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人协调,投标人负责与低温省煤器设备厂家
配合相关模拟所需资料,最终满足整体流场及布置所需,不影响商务价格。设备安装
完毕后,投标人在现场进行的烟道烟气分配均匀性试验,以及除尘器内部的气流均布
试验和阴阳极振打加速度测试试验,试验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4.1.17 除尘器本体应有防风、防雨的措施,设计在顶盖的电气设备,要加防雨
罩措施,并满足历年最大风速的要求、防暴雨等恶劣条件的要求。
4.4.1.18 在正常工作时,除尘器不应发生异常振动。
4.4.1.19 除尘器长高比为 1.61。
4.4.1.20 电除尘器出口横向槽板面积不计入总集尘面积。
4.4.1.21 除尘器设计寿命不小于 30 年,大修期与主机相同为不小于 6 年。除尘
器在两次大修间隔内,保证除尘器效率不低于低省投运/不投运≥99.944%/99.924%
(设计煤种)。
4.4.1.22 投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和模型实验,正式投料生产前应通知招标人方和设
计院到厂进行设计评审,并对评审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引起的变化不引起商务变化,
评审合格后方可投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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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3 两台除尘器之间的连通平台扶梯设计时应留出电缆桥架和综合管道走廊
空间,并能承受电缆桥架和综合管道的载荷。
4.4.2 灰斗要求
4.4.2.1 每台锅炉除尘器设 40 只灰斗,每只灰斗只设 1 个排灰口。除尘灰斗和钢
结构的连接方式采用承托式,而非安装连接板固定。
4.4.2.2 为了避免烟气短路,灰斗内应装有阻流板,灰斗下部与排灰口有足够距
离。灰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应小于 60°。相邻壁交角的内侧,应作成圆弧型,圆
角半径大于 200mm,以保证灰尘自由流动。灰斗内壁应设有检修爬梯。
4.4.2.3 灰斗设有良好的保温措施,灰斗防堵采用先进的除尘器灰斗防堵免伴热技
术,替代传统的加热方式,以达到投运后免维护,低能耗(几乎零能耗)效果,并确
保灰斗内不会粘结、结块等,一二电场叠加电加热设备备用。
灰斗防堵措施:灰斗内壁增加纳米陶瓷涂层;烟尘带电量在线测量及控制装置;
气化风管道入口处设防堵器;灰斗外壁设置脉冲振打,事故状态时用以加速积灰清
理。
(1)涂层涂刷在灰斗内壁上,厚度不低于 0.34mm。涂层材料能有效隔绝粉尘与灰斗
内壁接触,且涂层本身不会与粉尘粘结,达到防止粉尘与灰斗内壁粘结的效果,同时
材料具备高耐磨、防腐蚀、绝缘等特性,减小灰斗壁摩擦系数,增大烟尘流动性。涂
刷面积不少于灰斗高度的 2/3。
(2)在气化风入灰斗的管道口配套灰斗防堵器,每只灰斗装设两个防堵器,不间断
提供负离子,用于调节灰斗内负电荷大小,有效保持粉尘间斥力,使粉尘处于散化、
不结块状态。
4.4.2.4 每只灰斗应有一个密封性能好的捅灰孔并便于操作。
4.4.2.5 灰斗应设有防止灰斗内灰流粘结或结拱的设施,灰斗内高度 2/3 以下为纳
米陶瓷防粘涂层。灰斗设气化装置,每只灰斗设一组气化板,灰斗气化装置由投标人
提供并留有接口,每块气化板面积不小于 150mm*300mm,安装时应躲开捅灰孔,由除尘
器气化风机供气。灰斗配套的气化风机和气化风机电加热器及气化风管道不在投标人
的供货范围内,投标人只供货至灰斗本体气化装置气化风管道入口处。
4.4.2.6 每个灰斗应设有高位、低位高度等料位指示。应装设检查检修料位计的平
台。
4.4.2.7 每只灰斗下部三分之一高度应设计有一个振打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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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 每只灰斗设一个密封人孔门。人孔门采用双层结构,并有保温措施,人孔
门内侧与墙板齐平,并保证密封、保温及防腐。
4.4.2.9 每只灰斗设计钢板厚度不得低于 6mm,灰斗材质采用 ND 钢。
4.4.2.10 灰斗排灰口下需留有足够的除灰设备安装空间,灰斗排灰口法兰面距地
面 0 米净高度为 4.8m,灰斗排灰出口尺寸按 400mm×400mm,排灰斗法兰、反法兰及附
件由投标人供货。
4.4.2.11 每个灰斗应能承受除灰设备的重量(约 5t,暂定)。每个除尘器钢柱考
虑承载除灰系统管道荷重 4 吨(暂定)。除尘器钢柱间斜撑和扶梯应考虑避让除灰设
备和管道的布置,具体在一联会上确定。
4.4.2.12 在灰斗下方料位计、人孔门等部位加装检修平台并配置爬梯及护栏,灰
斗检修平台为走道式平台(平台顶部标高 2.9m),平台荷载为 4kN/m2,每个平台至少
设四个扶梯,此平台与除灰系统平台协调设置。
4.4.2.13 每个灰斗各设一个带阀门的紧急排灰口,紧急排灰口下方不应有其它设
施或管道阻挡,紧急排灰口出口应设排灰管阀(内径不小于 DN150)由投标人设计并供
货,管阀长度应接到仓泵检修平台下,管口距离平台垂直距离不大于 500mm,布置在灰
斗侧面底部,并考虑气力除灰的布置,尽量沿除尘器立柱布置。(具体位置设计联络
会确定,不影响商务价格)
4.4.2.14 须将灰斗料位高报警信号引至主控室,设置 DCS 报警,并在高料位报警
标高以上位置,加装就地或远传负压监测装置,对灰斗料位高进行辅助判断,负压监
测装置应具备反吹清堵功能。
4.4.3 阳极板和阴极线
4.4.3.1 阳极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1.5mm,其弯曲、扭转等变形应符合 DL/T 514《电
除尘器》的有关规定。
4.4.3.2 所有阳极板和阴极线框架均应铅垂安装,应有防止其摆动的措施,阴、阳
极整体组合发货。电除尘阴阳极框架一般都自由悬挂,在振达时应允许有一定量的线
性行程,使振打力能充分传递。
4.4.3.3 阳极板材质采用 SPCC,阴极线整体采用 304 不锈钢。
4.4.4 整流变压器和高频电源装置的起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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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1 整流变压器和高频电源装置的起吊设施,应能将起吊物由顶部吊至零米,
必须有相应的孔洞和钢丝绳长度。起吊设施落点位置为除尘器出口烟箱之间,具体布
置位置必须得到设计院的认可。
4.4.4.2 起吊装置应为电动,控制电源采用安全电压,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6,并
设置防雨罩。起吊重量应大于检修时除尘器顶部需要吊运的最重部件重量,起重重量
应不小于高频电源装置重量的 1.5 倍,并有安全措施。起吊装置操作手柄应具有负载
重量显示功能,以方便操作过程清晰显示载重物重量。起重能力应能起吊整流变压
器,并有安全措施。
4.4.4.3 起吊设备应能在任何高度、位置升降、停止,不发生起吊设备的变形和损
坏。起吊梁每端每侧都要有吊车制动缓冲挡块。
4.4.4.4 起吊设施(电动机)驻停位置设在防雨罩内,操作手柄不用时倒挂放在专
用的不锈钢手柄箱内(投标人提供)。操作手柄控制电压为 36V 安全电压。启动设施
应安装负载显示器,以便实时显示被吊物重量。起吊设施配置无线遥控器。
4.4.4.5 起吊设施动力回路及控制回路必须具有下述功能:短路保护、接地保护、
过电流保护、失压(施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极限位置保护、下降极限位置保
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超载保护。
4.4.5 振打装置
4.4.5.1 阳极板和阴极框架的振打程序、间隔均应可调,振打设手动、自动两种控
制方式,能现场调整振打程序,现场设有操作端子箱,振打装置应使电极整体产生足
够强的法向加速度。振打效果良好,同时不造成明显的二次飞扬。阴极线最小振打加
速度值不小于 80g,阳极板最小振打加速度值不小于 150g。
4.4.5.2 要防止振打机构断裂和脱开并能发出信号,轴承结构要合理、耐用、易
于检修和方便更换。
4.4.5.3 阳极振打装置的支撑件要有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打轴弯曲变形。阴极
绝缘轴有良好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
4.4.5.4 阴、阳极振打装置安全可靠,锤击位置准确并不得出现掉锤现象。锤击
部位耐腐、耐冲击,并满足热膨胀的要求,锤头使用寿命不少于 80000h,振打锤组件
使用寿命不少于 50000h,阳打传动装置与振打轴连接方式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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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5 电除尘器各电场每个灰斗关断门上方约 2m 左右高对称安装 220v 电动振
打器两套,防止积灰内部电场短路,确保堵仓时及时响应排灰,(可以不排线路,需
要时用临时电源,但做好插座安装)。
4.4.6 保温材料及油漆
4.4.6.1 投标人提供除尘器保温和油漆的设计,包括除尘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
件等。保温材料采用岩棉,在环境温度低于或等于 25℃时,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
面温度不应超过 50℃;环境温度高于 25℃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环境温度
25℃。烟道外护板采用 1mm 厚压型彩钢板,DN150mm(含)直径及以上管径采用 0.75mm
厚彩钢板,DN150mm 直径以下管径采用 0.5mm 厚彩钢板,管道外护板硬度适中,卷制加
工后外表面平滑无条纹,颜色及波形由招标人确定。彩钢板的波形和颜色由招标人选
择确认。投标人负责供货保温用金属钩钉、外护板及其他金属件(含镀锌铁丝网、镀
锌铁丝、铁板网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保温材料由厂家提供清单,招标人负
责采购供货。
4.4.6.2 除尘器保温箱顶部采用双层网格式保温,在环境温度低于或等于 25℃
时,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50℃;环境温度高于 25℃时,保温结
构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环境温度 25℃。
4.4.6.3 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除尘器所有设备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在出厂前进行净
化和油漆,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
扫、喷扫处理,将污物和铁锈等清除干净。
4.4.6.4 除尘器的钢结构(包括平台扶梯)均先涂防锈底漆,再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
漆,面漆颜色由招标人确定。
4.4.6.5 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所有钢结构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刷二道底
漆、二道面漆。
4.4.6.6 在保温上需要行走的位置,设有架空过道或其它适当的保护措施。
4.4.6.7 灰斗的保温设计考虑电加热器的维修和更换方便。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
对方案进行简单的描述。
4.4.6.8 投标人所供设备应满足 C5 环境下 25 年免维护防腐要求。钢结构、设备凡
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
和中间漆及第一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二道面漆及安装后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
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用环氧富锌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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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 80μm(含锌量
不得低于 80%),环氧云铁中间漆 16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各 40μm 共 80μm,干
膜总厚度不小于 320μ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
求高者执行)。
4.4.6 钢结构要求
4.4.6.1 除尘器钢结构应能承受下列荷载
1)除尘器荷载(自重、保温层重、附属设备、最大存灰重等)
2)地震荷载
3)风载
4)雪载
5)检修荷载
6)正、负压
7)经招标人投标人商定的部分烟道及除灰系统管道及设备荷重
8)除尘器钢结构考虑各种负荷下的综合强度计算允许值外,其安全裕量还应大于
1.4 。
9)部分烟道、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管道、闭式循环冷却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电
缆桥架、除灰系统管道及设备等的荷重,具体荷载及标高位置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不影响商务价格。
10)除尘器第一排或最后一排柱应能承受输灰管道带来的部分垂直荷载和水平荷
载,具体荷载及标高位置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不影响商务价格。
11)删除。
12)除尘器第一排柱、最后一排柱、外侧柱及内侧柱应能承受管道综合管架带来的
部分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垂直荷载每一柱子暂按活载荷 5t 考虑,静载荷暂按 5t 考
虑;水平荷载每一柱子暂按 2t 考虑。并由投标人提供搁置钢梁的牛腿,具体荷载及标
高位置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不影响商务报价。
13)招标人设计范围内的管道若需穿过除尘器钢架,投标人钢结构须考虑这部分
荷载并设计、供货除尘器钢架范围内管道支吊用的生根钢梁,具体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配合,不影响商务报价。
14)经招投标双方商定的其他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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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除尘器垮
塌的重点要求》等相关要求。
16)钢结构的设计和制作安装须符合大唐集团安【2023】281 号文《关于明确钢结
构类设备设施禁用工艺及本质安全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17)本项目作为沿海电厂项目,钢结构件应采用实腹式或闭口截面形式,严禁采
用角钢背靠背形成“T”型或者槽钢背靠背形成“工”字型钢结构。
4.4.6.2 除尘器支承结构应是自撑式的,能把所有垂直和水平负荷转移到柱子基础
上,任何水平荷载都不能转移到别的结构上。
4.4.6.3 除尘器壳体及灰斗壁厚度不小于 6mm。灰斗外应设有加强筋,并有足够的
刚度和强度,保证灰斗满灰时不发生变形和撕裂。并设有防止变形的支撑管,支撑管
两端加覆 10mm 厚钢板。加强筋须与除尘器下部壳体梁焊牢,防止吊斗现象发生。所有
钢板厚度偏差按 GB/T709 第 4.2 条 B 类偏差执行,即固定下限偏差-0.3mm。
4.4.6.4 钢结构的设计应简化现场安装步骤,尽量减少现场焊接。
4.4.6.5 除尘器本体的检修维护平台、扶梯、栏杆及前后烟道测点平台由投标人设
计并供货。平台采用刚性良好的防滑格栅板平台,布置维护检修平台处应考虑检修荷
重。步道宽度不小于 1m,平台及步道上的净高尺寸应大于 2.1m,平台、扶梯及栏杆按
照国标《固定式工业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固定式工业钢斜梯安全技术
条件》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
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制造。扶梯倾角不大于 45°,扶梯宽度应不小于
800mm,踏步采用防滑镀锌格栅板。扶手、栏杆应采用钢管。扶梯的栏杆应垂直于地
坪。扶梯要求采用球接栏杆,球外径不小于 76mm,立柱外径不小于 48mm,扶手外径不
小于 42.3mm,横杆外径不小于 33.5mm,护栏高度 1200mm,踢脚板高度 150mm。投标人
应推荐不少于 3 种扶手结构形式,最终形式经招标人确认。平台及扶梯格栅板符合
《钢格栅板及配套件》YB/T4001.1 标准;且承载扁钢厚度不小于 4 mm。
4.4.6.6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的抗风柱、平台、走道、扶梯(楼梯)、扶手、栏
杆、格栅、踢脚板、平台框架及螺栓应采用热浸锌材料,锌层厚度满足 GB/T 13912 要
求,镀锌池工作区的锌含量应 Zn%≥98.5%,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得低于 65μm。
4.4.6.7 除尘器钢结构应充分考虑腐蚀,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面漆颜色按招标人
标准执行,面漆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负责现场涂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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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8 电除尘器顶部设置防雨棚,顶棚的设计应满足防雨、防台风、防腐蚀要
求,投标人应对雨棚按历年年最大风速进行强度校核。在极端最高气温下顶棚内的环境
温度应不大于 50℃,投标人对采取的通风措施进行详细说明。整个除尘器顶部设置顶
棚大雨棚,雨棚超出除尘器本体外沿不小于 1 米,四周不封闭。防雨棚暂定采用双面
涂料层的镀铝锌压型彩钢板,具体要求如下:基板厚度≧1.0mm,屈服强度 550MPa,镀
铝锌量 150g/m2,正面有机涂层底漆 5μm 正面,氟碳涂层面漆 30 碳涂,背面有机涂层
底漆 5μm 背面,聚酯涂层面漆 20μm 酯涂。为保证与全厂建筑协调一致,压型彩钢板
材料、板型及颜色由招标人和最终用户确认。
4.4.6.9 凡关键部件和国内尚不过关的零部件,投标人可考虑从国外采购 (投标
人推荐 2~3 家)。所有原装件要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4.4.7 电气技术要求
4.4.7.1 供电系统
招标人为每台锅炉除尘器提供二路独立电源,二路独立电源互为备用。电源为交
流 380/220V,三相四线,50Hz。每一路电源额定容量 2500kVA。投标人设备所需的直
流电源或其它交流电源,投标人通过招标人提供的交流电源自行解决。
4.4.7.2 删除
4.4.7.3 电缆及电缆敷设
本工程除尘器本体上的电缆桥架采用热镀锌材质。
采用热镀锌电缆桥架时,钢板采用优质冷扎钢板,冷扎钢板厚度保证有足够的强
度(厚度满足国标要求),锌层厚度不小于 80µm,30 年不生锈。
4.4.7.4 接地
主地网接地材料采用镀锌扁钢,设备接地材料采用镀锌扁钢,规格不小于 80X8。
4.5 技术参数表(单台设备)
表 1 电除尘性能数据(见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 2 电除尘各工况点下性能数据(一台电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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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R
BRL
BMC
R 投
旁路
BRL
投旁
路
THA
投旁
路
75%T
HA
50%T
HA
19%T
HA
BMC
R
BMC
R 投
旁路
工况
项目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设计
煤种
校核
煤种
设计
煤种
每台炉
除尘器
处理湿
烟气量
(m3/h)
2977
938
2873
536
2972
754
2873
974
2573
715
21507
20
15612
45
82859
7
3026
362
2972
754
本体阻
力
(Pa)
出 口 烟
尘 浓 度
( mg/N
m3)
本体漏
风率%
烟气流
速
(m/s
)
4.6 加工制造要求
4.6.1 材质(不限于此)
4.6.1.1 主要焊接结构,钢支架的梁柱和顶部雨棚立柱材质采用 Q355 耐低温材料,其他如
壳体等,采用 Q235-B(图纸特殊标注除外)
,所有零部件应采用图纸要求的相应的材质并提
供材质证明。
4.6.1.2 普通热轧板材质选用轧制低碳钢 Q235-B 钢板。锈蚀等级 1 级,且经过退火处理。
板厚厚薄均匀,满足 GB/T 700-2016 板材出厂技术要求。
4.6.1.3 型钢材料选用平整竖直且为出厂新材料,材质按图纸要求,满足 GB/T 700-2016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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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出厂技术要求。截面等形状尺寸偏差满足下列规范(不限于此,以最新版为准)的要求:
《热轧等边角钢》GB/T 9787
《热轧不等边角钢》GB/T 9788
《热轧工字钢》GB/T 706
《热轧槽钢》GB/T 707
《热轧 H 钢和部分 T 型钢》GB/T 11263
《直缝电焊管》GB/T 13793
《结构用无缝管》GB/T 7008162
4.6.2 焊接(不限于此)
4.6.2.1 为保证钢结构件焊接质量,所有焊工应持证上岗。
4.6.2.2 焊接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1995 ,采用 E4303 焊条,且进
行防潮处理。承重件等主要部件焊接时须对焊条进行烘干。
4.6.2.3 焊接母材均为 Q235,同类材质母材相互焊接。
4.6.2.4 多层焊接要连续施焊时,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
4.6.2.5 所有焊缝均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的要求。其中凡要求
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量等级当受拉时应不低于二级,受压时宜为二级;角
焊缝的质量等级为三级。
4.6.2.6 角焊缝焊角高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无裂纹、气孔、夹渣、咬肉、裂纹、未熔透、
未熔合等缺陷等缺陷。
4.6.2.7 需要对接部位的接头的焊缝表面无裂纹、夹渣等缺陷,余高小于等于 3mm,对接错
边小于等于 1.5mm,接头平直度 2mm。所有烟气通过处的焊接必须严密无漏气。
4.6.2.8 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熔渣,检查焊缝外观质量。不允许有明显的焊渣、
飞溅物和锈沫,一旦清除就涂刷底漆。关键部位用手提砂轮机修磨焊缝和飞溅物。
4.6.2.9 角焊缝的尺寸应满足《钢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
4.6.2.10 为防止焊接时产生裂纹和减少应力,应避免强行组对,在焊接过程中制定专门的
焊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变形和精度失准。为保证焊接质量,焊前将距焊口 20 mm 宽度
内的油漆,油污清除干净。
4.6.2.11 本项目中钢板材料为 ND 和 Q235-B 的两种材料,按以下要求执行:ND(09CrCuSb)
同种钢相焊采用:焊条牌号为 556NiCrCu (金桥焊材);ND(09CrCuSb)同种/异种钢相焊均可
用气体保护焊丝:TH550-NQ-2(金桥焊材)
;ND(09CrCuSb)与 Q235 异种钢相焊采用:焊条牌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36
号为 J426 (金桥焊材)。
4.6.3 工艺结构(不限于此)
4.6.3.1 底梁、壳体立柱及支撑、内顶盖
壳体立柱、钢支架典型结构如下
底梁典型结构如下: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37
内顶盖典型结构如下:
4.6.3.1.1 成品误差要求
立柱
立柱
斜拉
截面高度误差
±2mm
±2mm
±2mm
截面宽度误差
±3mm
±3mm
±2.5mm
腹板厚度误差
±0.7mm
±0.7mm
±0.7mm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38
腹板弯曲度
2.5mm
2.5mm
2.5mm
翼缘板厚度误差
±1.5mm
±1.0mm
±1.0mm
翼缘板斜度
<1.2%
<1.0%
1.0%
中心偏差
<3.5mm
<2.5mm
2.5mm
4.6.3.1.2 型材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局部的细小裂
纹、凹坑、凸起、麻点及刮痕等缺陷允许存在,但不得超出厚度尺寸允许偏差。表面的缺陷,
允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此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清理处
与原轧制表面的交界面应圆滑无棱角,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清理深度的 5 倍。
4.6.3.1.3 钢柱上的牛腿及定位板的位置误差不得超过±1mm,定位孔的位置误差不得超过
±0.5mm 但与定位板的累计位置误差不得超过±1.0mm。
4.6.3.1.4 立柱制作焊接后的长度误差±2㎜;弯曲度误差 1∕1000,但不得大于 5㎜;柱脚
板及顶板的开孔的位置偏差不得超过±0.5mm;柱顶板长孔轴线与立柱安装轴线不重合度不
得超过±0.5°柱顶板长孔轴线的平行度误差不得超过±0.5mm。
4.6.3.1.5 斜支撑制作焊接后的弯曲度误差 1/1000,但不得大于 5㎜。
4.6.3.1.6 钢柱的拼接不得多于两处,拼接处不得位于钢柱与其他构件的连接位置。钢柱的
拼接连接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焊接,焊缝形式应采用全焊透的坡口焊,焊缝的强度应达
到对接焊缝的强度要求,焊缝的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
4.6.3.2 灰斗
灰斗侧板典型结构如下: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39
小灰斗典型结构如下;
4.6.3.2.1 成品误差要求
项目
极限偏差和公差
灰斗中心线
±5mm
灰斗上口几何尺寸
±5mm
灰斗下口几何尺寸
±1mm
灰斗封板平面度公差
5mm
4.6.3.2.2 灰斗封板用槽钢筋及灰斗圈槽钢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缝、折叠、结疤、
分层和夹杂。局部的细小裂纹、凹坑、凸起、麻点及刮痕等缺陷允许存在,但不得超出厚度
尺寸允许偏差。表面的缺陷,允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
4.6.3.2.3 灰斗封板对接时,焊缝应平整光滑无疤痕。
4.6.3.2.4 灰斗封板拼接对口焊接后,必须要用大锤敲打焊缝,将焊接应力放出,以防止焊
接后的变形,封板拼接必须避免十字焊缝。
4.6.3.2.5 灰斗封板拼接对口的错边量 0.5~1mm,封板焊接后内壁的焊缝用砂轮修磨光滑。
4.6.3.2.6 灰斗的槽钢肋要对齐,搭接处要焊牢,以免影响灰斗强度。
4.6.3.3 阴阳极框架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0
阳极框架典型结构如下:
阴极框架典型结构如下:
4.6.3.3.1 阴阳极框架是电除尘器中的关键,所以应确保框架的制作质量。严格按照图纸及
工艺要求生产。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1
4.6.3.3.2 阴极板框架的平面度应符合 DL/T514-2017《电除尘器》的有关规定
4.6.3.4 气流分布板(含槽形板)
分布板典型结构如下:
4.6.3.4.1 分布板材质 Q355B。
4.6.3.4.2 分布板为折边结构;有效宽度为 360mm。开孔孔径为φ85(板材利用率约为
70%),要求采用冲制或激光切割加工工艺。分布板孔距宽度方向为 110mm,长度方向为
140mm。
4.6.3.4.3 气流分布板应光洁平整,不应有挠曲、凹凸不平等缺陷。
4.6.3.5 外顶盖(不限于此)
外顶盖所用型材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局部的细小裂纹、
凹坑、凸起、麻点及刮痕等缺陷允许存在,但不得超出厚度尺寸允许偏差。表面的缺陷,允
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
4.6.3.6 披屋及顶部起吊装置(不含屋面檩条、瓦楞板、电动葫芦)
4.6.3.6.1 成品误差要求
立柱
截面高度误差
±2mm
截面宽度误差
±3mm
腹板厚度误差
±0.7mm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2
腹板弯曲度
2.5mm
翼缘板厚度误差
±1.5mm
翼缘板斜度
<1.2%
中心偏差
<3.5mm
4.6.3.6.2 型材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局部的细小裂
纹、凹坑、凸起、麻点及刮痕等缺陷允许存在,但不得超出厚度尺寸允许偏差。表面的缺陷,
允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此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清理处
与原轧制表面的交界面应圆滑无棱角,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清理深度的 5 倍。
4.6.3.6.3 立柱制作焊接后的长度误差±2㎜;弯曲度误差 1∕1000,但不得大于 5㎜;柱脚
板及顶板的开孔的位置偏差不得超过±0.5mm;柱顶板长孔轴线与立柱安装轴线不重合度不
得超过±0.5°柱顶板长孔轴线的平行度误差不得超过±0.5mm。
4.6.3.6.4 斜支撑制作焊接后的弯曲度误差 1/1000,但不得大于 5㎜。
4.6.7 阳极板技术要求
4.6.7.1 阳极板为 480C 型,厚度不小于 1.5mm(公差为±0.1mm),采用 SPCC 材质冷轧板,
其弯曲、扭转等变形应符合《燃煤电厂电除尘器技术条件》
(DL/T514)的有关规定。
4.6.7.2 阳极板需要在专用轧机上冷轧成型,阳极板不允许拼接。除锈后涂上 501 特种防锈油。
4.6.7.3 阳极板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纹、锈蚀、深度超过极板厚度的 15%的明显擦伤
和损伤性刻痕等影响力学性能的缺陷。
4.6.7.4 阳极板成型后两端切口应平整、光洁、无毛刺,圆角过渡应圆滑。
4.6.7.5 阳极板悬挂时允许偏差值如下:
板面垂直方向的弯曲度为±5mm,板平面水平方向的弯曲度为±1mm,在全长不得超过
±4mm.扭曲度为±2mm/m,局部波动最大允许值为 25mm。
4.6.7.6 阳极板的尺寸极限偏差与形状公差见表 3-1。
表 3-1 阳极板尺寸极限偏差与形状公差
偏差类别
偏差项目名称
偏差允许范围 mm
长度 L
±5
宽度 B
±2
外形尺寸
高度 H
+1
-1.5
长度方向 L0
±1
尺寸极限偏差
安装间距
宽度方向 B0
±0.5
平面弯曲度
≤10
形状公差
长度 L 方向
侧面弯曲度
≤5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3
平面扭曲度
≤15
平面波纹度
1.5/200 任意段
备注
执行 JB/T5906-2017
4.6.8 阴极线技术要求
4.6.8.1 阴极线采用芒刺线。半管板采用 0.75mm 的冷轧板用专用设备轧制,材质为 SPCC;
芒刺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
4.6.8.2 除芒刺片放电尖端外,其余地方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毛刺、尖角存在,芒刺
线和各组合件的各切口应平整,无明显毛刺及损伤性划痕。每片芒刺片焊二点,点焊必须焊
透,保证焊接强度,不允许芒刺片脱落。
4.6.8.3 芒刺片必须在厂内用专用模具张开。
4.6.8.4 芒刺线的尺寸极限偏差与形状公差见表 2
。
表 2 芒刺线尺寸极限偏差与形状公差
偏差类别
偏差项目名称
偏差允许范围 mm
长度 L
±4
宽度 B
±1.5
刺间 H/2(刺高)
±0.5
尺寸极限偏差
相邻刺间距
±1
形状公差
平面弯曲度
≤2.5
备注
执行 JB/T5913-2017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4
5 主要设备厂商推荐表
5.1 工艺部分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厂家名称
备注
1
轴承
CAE、SKF、FAG、NSK 或相当于
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油漆
三棵树、天津灯塔、江苏兰陵、
宝塔山、晨翀科技或相当于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
3
免伴热系统
西安美克森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赛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铭博时创科技有限公司或
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5.2 热控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选型
备注
1
就地压力表
西安仪表厂、上仪四厂、重庆川仪或
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国产仪表阀门
重庆川仪、上海阀门、深圳飞托克、
上海自动化仪表或相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3
空气开关、断路器、接触
器、热继电器
ABB、施耐德、 西门子或相当于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
4
中间继电器、控制按钮、
切换开关、指示灯
欧姆龙、施耐德、ABB 或相当于同等
质量品牌产品
5
端子排
魏德米勒、菲尼克斯、凤凰或相当于
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6
防堵取样装置
华东电站、无锡新兴、无锡攀成或相
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5.3 电气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选型
备注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5
1
低压电动机
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南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或相当
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电动机轴承
CAE、SKF、FAG、NSK 或相当于同等
质量品牌产品
3
照明
欧普、海洋王、飞利浦或相当于同等
质量品牌产品
注:同等质量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
如招标人/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等质量品牌,投标人提供 A、B、C、D 品牌,
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等质量说明。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6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两台炉,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壳体
Q235B
吨
2100
2
阴阳极框架
Q235
吨
1190
3
阳极板
材料 SPCC,厚
度 1.5mm,型
式 480C,极板
高度 15.5m
块
16800
4
阴极线
芒刺线,整体
304 不锈钢
米
~254200
5
进出口烟箱及均布板
Q235/Q355
吨
520
6
阴极/阳极振打装置
(含振打减速机)
套
40/40
7
平台、扶梯
吨
200
8
顶部起吊装置
电动葫芦 3t,
40m
套
4
含滑触线
9
灰斗
ND 钢
个
80
包括紧急排灰
装置
10
电加热器
陶瓷
套
32
11
免伴热系统
含配套控制
柜、电缆等安
装附件
套
80
西安美克森、大
连赛恩、北京铭
博 时 创 或 相 当
于 同 等 质 量 品
牌产品
12
气化板
块
160
13
保温构件及护壳
13.
1
保温外护板
m2
23000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7
13.
2
结构件
吨
60
14
钢支柱
Q235B/Q355
吨
530
15
地脚螺栓等
组
120
招标人供货
16
防雨棚
16.
1
彩色压型钢板
双面涂料层镀
铝锌压型彩钢
板,基板厚度
≥1mm
m2
5000
16.
2
结构件
吨
140
17
本体热镀锌电缆桥
架、槽盒、保护管及
附件
台套
2
18
油漆
台套
2
三棵树、天津
灯塔、江苏兰
陵、宝塔山、
晨翀科技或相
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19
进/出口膨胀节
非金属
套
8/8
20
机械连锁装置
台套
2
青岛鼎信 STI、
北京诚众、南
京柯锐德或相
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21
照明系统
照明灯具、开关及附件、电缆电线及保护
管等
台套
2
欧普、海洋王、
飞利浦或相当于
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产品
22
灰斗负压压力表(含防
堵取样装置及反吹扫)
套
80
重庆川仪、上海
阀门、深圳飞托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8
克、上海自动化
仪表等相当于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
防堵取样装置华
东电站、无锡新
兴、无锡攀成等
相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23
CFD 数模试验
套
1
24
现场试验
烟道烟气分配
均匀性试验,
除尘器内部的
气流均布试验
和阴阳极振打
加速度测试试
验等
台套
2
25
三维数字化设计
套
1
26
防雷接地系统
台套
2
27
其他(投标人补充)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两台机组用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绝缘瓷套
只
4
2
电瓷转轴
根
2
3
绝缘子电加热器
支
6
4
抱箍
只
20
5
照明灯具
套
10
6
人孔门密封圈
套
1
7
阴极线
根
30
8
阳极板
块
10
9
尘中轴承(活动)
只
5
10
尘中轴承(固定)
只
5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49
11
阳极导向板
只
10
12
减速机(含电机)
台
每种
型号
2 台
13
阳极振打锤
只
10
14
阴极振打锤
只
10
15
振打轴
根
每种
规格
1 根
16
凹凸套
只
25
17
海波轮
个
50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两台机组用量)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阴极框架吊装工具
套
2
原厂家
2
瓷套管更换工具
件
2
3
投标人补充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0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详细技术参数表(未特殊说明的均为单台炉数据)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方提供的内容
设计烟气量(设计煤种)
m3/s
设计效率
保证效率(停一供电区时)
保证效率(停一电场时)
1
校核煤种 I/校核煤种 II 效率(停一供电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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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时)
2
本体阻力
Pa
3
本体漏风率
4
噪声
dB
电场通道数
个
电场同极距
mm
每个电场的有效长度
m
五个电场的总有效长度
m
电场的有效宽度
m
电场的有效高度
m
5
总集尘面积(每台炉)
m2
7
有效断面积
m2
8
长、高比
室数
9
电场数
阳极板型式
阳极板总有效面积
m2
阳极板材质
阳极板有效高度
m
10
单块阳极板宽度
mm
阴极线型式
阴极线总长度
m
11
阴极线材质
阳极板振打形式
阳极振打加速度
g
阴极框架振打形式
阴极振打加速度
g
12
每个振打锤的振打面积
m2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2
每个电晕极振打锤的有效长度
m
比集尘面积
m2/(m3/s)
13
一个(或几个)供电区不工作时的比集
尘面积
m2/(m3/s)
驱进速度
cm/s
14
一个(或几个)供电区不工作时的逐进
速度
cm/s
15
烟气流速
m/sec
壳体设计压力:
负压
KPa
16
正压
KPa
17
壳体材料
18
每台除尘器保温材料材质
19
每台除尘器保温材料量
m3
20
每台除尘器灰斗数量
个
灰斗加热形式
单个灰斗电加热装置最大消耗功率
kW
各个灰斗灰量分布比
飞灰在各灰斗的粒度分布
-
灰斗材料
灰斗厚度
mm
灰斗排灰口相对场地零米标高
m
灰斗排灰口法兰尺寸
mm
灰斗气化板数量
灰斗气化板规格
灰斗气化板抗压强度
灰斗气化板透气性
灰斗气化板阻力
21
灰斗气化板耐温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3
22
保证烟尘排放浓度(低省投运/不投运)
mg/Nm3
效率修正曲线:
Ⅰ.进口含尘量修正系数
Ⅱ.烟气量修正系数
Ⅲ.进口烟气温度修正系数
Ⅳ.燃料中含硫量修整系数
23
Ⅴ 烟气湿度修正系数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包括设计计划)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4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
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
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
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
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
号
部件名称
数
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
注
1
2
技术附表 F 技术条款偏差表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投标人必须填写本
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
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任何未完全响应技术规范的条款,均应列入技术偏差表,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5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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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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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6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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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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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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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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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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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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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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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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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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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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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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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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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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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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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75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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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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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78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79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供 货 范 围(包括附属设备)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设备制造、供货能力
(一)加工能力: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供货能力: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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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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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tmp/f52e626c-04cc-4376-945d-78e8d563c9eb-html.html182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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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逐项、逐条按顺序填写,不得遗漏。
报价表与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不一致时,以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为准。
1.1.8 投标人需提供 Excel 版价格文件供专家核算报价,但评审以签章版本的价
格为准。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
二
随机备品备件
/
三
专用工具
/
四
技术服务费
/
五
运杂费
/
合计
13%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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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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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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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