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8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2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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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02601LNHLDRD-F003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

煤项目

招标文件

人: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4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

煤场倒运煤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燃料杂费:100,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1LNHLDRD-F003

2.2 项目名称: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

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2.3 建设地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04 月 23 日-2028 年 04 月 22 日,731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葫芦岛热电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

运煤项目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煤场车辆租赁主要包括推土机 160KW 及以上,

压路机 20T 及以上,挖掘机 220 型及以上,装载机 50 型及以上等车辆租赁工

作,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机。租赁车辆主要用于,在主煤场

配合斗轮机堆取煤、存煤自燃处理、煤场边角整形、消防通道清理、煤场地面

和煤堆平整压实等涉及到存储煤的所有工作以及应急煤场长期存储煤工作。每

台车辆以日工作 12 小时计算,即,“XXX 元/台·天”。

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厂内倒运煤工作主要包括按照要求将主煤场或备

用煤场(包括室外煤场和应急煤场等区域)存煤倒运至备用煤场或主煤场的指

定地点,并做好倒运过程中的车辆、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等服务管理

7

工作(含倒运期间车辆苫盖,倒运工作区域抑尘防尘)。配有不少于 4 辆后翻

自卸车,装载机、挖掘机至少各 1 台,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

机,具备不小倒运 1000 吨/天的工作能力,应急情况下倒运能力不少于 3500 吨

/天,保证 3 小时内随时能够进行倒运作业,以及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

任,各煤场倒运煤运输距离不超过 1.5 公里。

以上装载机、推煤机、挖掘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三及以上

排放标准、自卸翻斗车等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无

故障,车辆驾驶员应持有合格资格证书。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

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

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承包期为 2 年,合同分二次签订,每年签订一

次,如承包方服务不满足发包方生产需要,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

由承包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8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2022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场车辆租赁或煤场倒运的服务合同业绩 2 份,投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9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

进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

能,以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285-275-372,会议密码:

258123,(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

变化,另行通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汉江路 515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110166

联系人:吴娜

1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una@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质量标准是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定、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7363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件。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送达邮编:

110166

送达联系人:吴娜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2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由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

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

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0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1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3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3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投标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3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

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

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

也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当投标报价和业绩数量均相同时,以累计倒运量最

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

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8

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

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0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1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2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3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44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5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46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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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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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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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50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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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条款

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与《通

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用车辆租赁项目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

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维护项目清单、维护方案、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协议书(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已标价维护项目清单;(9)维护方案;(8)招标文件及澄清(9)投标文件及澄清(10)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手续。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2.8.1 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书》

,对承包人进行安全、培训或考试。

2.8.2 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8.3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集团、分(子)公司及发包人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并负

责检查、落实。

2.8.4 发包人应有专责人员适时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2.8.5 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作计划、“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

等。

52

2.8.6 发包人负责为车辆维修提供作业场地。2.8.7 发包人负责协调车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异动手续的审批)

2.8.8 发包人负责查验所租车辆及操作人员各项质量监督及技能合格证书。2.8.9 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仅提

供燃料柴油,夏季 0 号、冬季-35 号柴油)

;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8.10 组织现场管理,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发包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的有关工作。2.8.11 其他未尽事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在签订的技术协议中以专用条款形式约定或以

补充技术协议专用条款形式双方协商后签订。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发包人有权撤换承包人中不能胜任现场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维护现场,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包人自负。

2.9.2 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有关内容规定的

行为。有权对承包人违章工作停工、处罚。

2.9.3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现场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煤

场作业工艺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对承包人不按工艺要求作业的有停工权和处罚权。

2.9.4 发包人应及时掌握承包人对现场工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对承包人在作业中发生的

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纠正。

2.9.5 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承包人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

耽误现场工作等,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承包人应担负相应费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发包

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和分包人合同价款;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3.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所有维护人员应在合同约定时间进入现场,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考

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2)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技术协议书和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3)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统一指挥,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按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并执行会议的有关要求。

(4)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设备说明书、作业文件、“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案”)

等。

(5)承包人应提供各类车辆司机的名单、工种、资质、相关的操作证等合法的资格证书。保证

车辆满足环保要求,装载机、推煤机、挖掘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自卸翻斗车等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无故障。各类车辆安装声光报警等装备。

(6)承包人不得进入与煤场作业无关的区域,不得擅动与作业无关的任何设备设施,以防发生

安全事故。

(7)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煤场区域“人车分离”

“人动

车不动”等煤场区域重点要求,保持与斗轮机等重要设备安全距离,倒运过程避免扬尘做好苫盖,防止车辆撒煤等重点要求。

(8)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设备缺陷,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确认,并逐级汇报。(9)作业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10)承包人应按要求填写车辆台·天记录本、燃油加注记录本等相关记录以及核对倒运煤量

磅单等,并由相关人员审核,不得漏项,以及参加班组定期安全活动。

(11)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12)承包人在作业前清点设备标识的安装情况,在现场工作结束后,修前设备标识不能有缺

损,如有缺损,则由承包人负责配制、安装完善,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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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再鉴定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按照标准执行维护工作。(15)现场工作过程中应做好地面、墙面、通道等保护。(16)负责作业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作业产生的废

旧物资负责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

(17)负责作业需用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铺设、接引。(18)承包人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等必须合格有效,承包人应将详细的工器具

清单和检验报告报发包人备案。

(19)承包人在维护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共同制定处理

方案并执行。

(20)因燃煤存储工作的特殊性,每台车辆工作 12 小时为一个台·天,每台车辆配备司机,按

照交通法规定执行轮换或定期休息,即,

“XXX 元/台·天”以日工作 12 小时计算,具备不少于 1000

吨/天的倒运能力,应急情况不少于 3500 吨/天的倒运能力。3.2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一份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

保。根据本条开具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函应由发包人可接受的商业银行开具,履约担保格式见本章合同附件格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731 天,开始日期: 2026 年 4 月 23 日,结束日期 2028 年 4 月 22 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2 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 年 月 日。4.3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维护工作延期:无。4.4 本项目承包期为 2 年,合同分二次签订,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定: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7 年 4 月 22 日;第二次签定:2027 年 4 月 23 日至 2028 年 4 月 22 日),如承包方服务不满足发包方生产需要或拒绝签订承包期内的第二次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5.1 安全文明生产

5.1.1 安全生产要求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工作票、操

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等的要求执行。

5.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深入贯彻

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

(涉及环保的项

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维护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5.1.3 文明生产承包人作业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

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6.奖励与考核

各项目部人员有权对本项目部所负责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提出改进优化的合理建议,被采纳的

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环保运行有很大作用的的建议,可以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提出表彰、奖励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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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部人员在生产过程发现各类异常或成功处理各类生产问题时,为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环

保运行做出贡献的,有权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申请奖励。

对各项目部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发电部和公司其他各职责部门有权对项目部依据《葫芦

岛热电公司对运行项目部考核细则》或葫芦岛热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对项目部提出考核。6.1 劳动纪律

6.1.1 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长请假应提前到发电部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发现一人次考核项目部 5

00 元,缺勤按 100 元/人·天考核项目部。如果人员离开影响到安全生产,造成实际损失由项目部承担。

6.1.2 项目部实际人数必须符合葫芦岛热电公司要求的用人数量,否则考核项目部 100 元/

人·天。

6.1.3 项目部应建立考勤制度,员工请假(或轮休)不履行相关手续,考核项目部 200 元/人次。

假期结束后未按时返回生产现场,考核项目部 100 元/人·天。

6.1.4 项目部违反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考核 200~2000 元。6.1.5 值班期间无故脱岗 1 小时以上,每次考核 200 元。6.1.6 值班期间饮酒,每人次考核 500 元。6.1.7 无论何种原因,值班期间在生产现场争吵打架事件,考核责任人 200 元/次,考核项目部

1000 元/次。

6.1.8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考核 200-1000 元/次。6.1.9 在厂区禁烟处吸烟,考核 100-500 元/次。6.1.10 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考核 100 元/次。6.1.11 项目部对葫芦岛热电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措施保管不全,考核 200 元/项。6.1.12 项目部使用的车辆(包括灰罐车、渣车、煤车、铲车)厂内行走路面污染未及时清扫,

每次考核 100 元/次。

6.1.13 项目部使用的车辆(包括灰罐车、渣车、煤车、铲车)厂内行走造成交通事故,每次考

核 500-2000 元/次,并由项目部承担责任。

6.1.14 项目部私自外借葫芦岛热电公司煤场、灰库机械(推煤机、铲车、挖掘机及其它工器

具)

,每次考核 500-2000 元/次。

6.1.15 有盗窃生产物资,视情节每次考核责任人 500 元/次,考核项目部 5000 元/次,并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6.2 外委运行维护管理

6.2.1 未设立或不符合葫芦岛热电公司管理要求设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考核 500 元。6.2.2 运行的管理制度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考核 500 元。6.2.3 不服从葫芦岛热电公司的生产调度指挥,考核 500 元/次,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出葫芦岛

热电公司项目部。

6.2.4 由于外委人员责任,造成机组降出力,考核 2000 元/次。6.2.5 由于外委人员责任影响外委系统运行,考核 300 元/次。6.2.6 由于外委人员责任影响外委系统异常,考核 500 元/次。6.2.7 由于外委人员责任影响外委系统故障,考核 1000 元/次。6.2.8 由于未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重要设备操作,导致设备不能正常投运,考核 1000 元/次,导

致设备损坏,项目部照价赔偿。

6.2.9 发生外委责任环境污染事件,考核 1000 元/次。6.2.10 所管辖系统存在隐患未及时制定技术措施,考核 500 元/次。6.2.11 外委清扫队伍清扫不及时,影响我公司文明生产,每次考核 100-500 元/次,如造成恶

劣影响甚至环境污染加倍考核。

6.2.12 安规、运规、技能考试不及格,考核 100 元/人次;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 300 元/人次。6.2.13 人员短缺,不胜任工作或未经同意更换工作人员,考核 300 元/人/天。6.2.14 项目部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工作会议或未按葫芦岛热电公司指令完成必要工作,

考核 200 元/人次,同月同类重复发生加倍考核,造成严重后果,项目部按损失程度,照价赔偿。

55

6.2.15 由于运行操作原因造成机组断煤、车皮压滞、机械损坏、灰渣库满灰机组降负荷,考核

项目部 500-5000 元/次,并由项目部按损失程度,照价赔偿。6.3 文明生产

6.3.1 项目部人员的工作服着装不符合要求,考核 100 元/人次。6.3.2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考核 100 元/人次。6.3.3 在工作和生活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考核 100 元/人次。6.3.4 因监视调整不及时,造成生产现场跑煤、跑水、跑灰等现象,考核 100 元/次。6.3.5 专业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未进行督查,考核 100 元/次。6.3.6 工作场所照明未执行公司节能规定,考核 100 元/次。6.3.7 外委项目部所负责的文明生产区域不符合 6S 管理规定,每项考核 200 元。6.3.8 现场设施须保管完好,有丢失及人为损坏现象,按价赔偿。6.3.9 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考核 200 元/人次,严重者责令辞退。6.3.10 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公司形象的,考核 200 元/人次。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7.1.1 付款方式:根据每台车辆设备实际发生工作台·天数,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在结算时

乙方依据每台车辆工作 12 小时为一个台·天,根据实际发生的台·天数据实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明确承包人依约提前开具相应发票是当期服务费支付的必要前提,承包人未提前开具或经核验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据此拒付或顺延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7.1.2 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因违约行为所发生的违约金在结算费用中扣除。7.1.3 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帐。

7.2 结算

预估合同总价仅为在合同期内租赁单台各类车辆计算费用金额,最终产生煤场租赁车辆台·天

总费用,根据最终现场实际工作使用车辆台·天数量发生费用为准。

本合同最终期限为合同执行期限结束或结算额达到预估总结算额。本合同每季度根据现场实际使用台·天数量结算一次。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8. 违约

8.1 承包人违约

8.1.1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8.1.1.1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

合同总额的 10%。

8.1.1.2 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

人的合同价款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

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具体为: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汉江路 515 号。

10.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5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2026 年

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项目名称),已接受

(服务商名

称,以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专用合同条款;

1.2 通用合同条款;

1.3 中标通知书;

1.4 投标函;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2026-2027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价格表

(2026.4.23-2027.4.22)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台·天)

(元/吨)

(含税)

总价(元)(含税)

1

推土机

台·天

1036

2

压路机

台·天

300

3

挖掘机

台·天

300

4

装载机

台·天

600

5

倒运煤

250000

合计

注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57

2027-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价格表

(2027.4.23-2028.4.22)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台·天)

(元/吨)

(含税)

总价(元)(含税)

1

推土机

台·天

1036

2

压路机

台·天

300

3

挖掘机

台·天

300

4

装载机

台·天

600

5

倒运煤

250000

合计

注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6 份,合同双方各执 3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年 月

58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年

月日就(项目名称)施工调式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月 日

59

6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本文件仅适用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

运煤项目。

2.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保证提供符合本文件和有关附件要求的维护工

作。

3.在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

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同商定。

4.本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

行。

5.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服务应完全符合本文件范的要求。如未对本招标文

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内容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6. 如果投标人承包维护项目涉及到的设备界面划分不明确的,由招标人另行界

定。

1.1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

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2.项目简介: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或葫芦岛热电公

司)是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350MW 区域性城市热电厂,并

留有再扩建 2×350MW 机组的条件。厂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园区。

葫芦岛热电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包括两部

分:

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煤场车辆租赁主要包括推土机 160KW 及以上,

压路机 20T 及以上,挖掘机 220 型及以上,装载机 50 型及以上等车辆租赁工

作,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机。租赁车辆主要用于,在主煤场

配合斗轮机堆取煤、存煤自燃处理、煤场边角整形、消防通道清理、煤场地面

61

和煤堆平整压实等涉及到存储煤的所有工作以及应急煤场长期存储煤工作。每

台车辆以日工作 12 小时计算,即,“XXX 元/台·天”。

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厂内倒运煤工作主要包括按照要求将主煤场或备

用煤场(包括室外煤场和应急煤场等区域)存煤倒运至备用煤场或主煤场的指

定地点,并做好倒运过程中的车辆、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等服务管理

工作(含倒运期间车辆苫盖,倒运工作区域抑尘防尘)。配有不少于 4 辆后翻

自卸车,装载机、挖掘机至少各 1 台,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

机,具备不小倒运 1000 吨/天的工作能力,应急情况下倒运能力不少于 3500 吨

/天,保证 3 小时内随时能够进行倒运作业,以及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

任,各煤场倒运煤运输距离不超过 1.5 公里。

以上装载机、推煤机、挖掘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三及以上

排放标准、自卸翻斗车等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无

故障,车辆驾驶员应持有合格资格证书。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

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

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承包期为 2 年,合同分二次签订,每年签订一

次,如承包方服务不满足发包方生产需要,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

由承包方承担。。

3.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4.招标范围:葫芦岛热电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

煤项目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煤场车辆租赁主要包括推土机

160KW 及以上,压路机 20T 及以上,挖掘机 220 型及以上,装载机 50 型及以上

等车辆租赁工作,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机。租赁车辆主要用

于,在主煤场配合斗轮机堆取煤、存煤自燃处理、煤场边角整形、消防通道清

理、煤场地面和煤堆平整压实等涉及到存储煤的所有工作以及应急煤场长期存

储煤工作。每台车辆以日工作 12 小时计算,即,“XXX 元/台·天”。第二部

分:煤场倒运煤:厂内倒运煤工作主要包括按照要求将主煤场或备用煤场(包

括室外煤场和应急煤场等区域)存煤倒运至备用煤场或主煤场的指定地点,并

做好倒运过程中的车辆、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等服务管理工作(含倒

运期间车辆苫盖,倒运工作区域抑尘防尘)。配有不少于 4 辆后翻自卸车,装

载机、挖掘机至少各 1 台,并配有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车辆司机司机,具备不

小倒运 1000 吨/天的工作能力,应急情况下倒运能力不少于 3500 吨/天,保证

62

3 小时内随时能够进行倒运作业,以及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任,各煤

场倒运煤运输距离不超过 1.5 公里。以上装载机、推煤机、挖掘机、压路机等

非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自卸翻斗车等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

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无故障,车辆驾驶员应持有合格资格证书。本项目

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第

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承包期为 2 年,

合同分二次签订,每年签订一次,如承包方服务不满足发包方生产需要,发包

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主要服务范围: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主煤场、室外应急煤场和其他

煤场等处存储燃煤、配合斗轮机上煤以及煤场整形等使用(最短工作时间为一

个台·天,最长至合同规定时间以内)。所租赁设备主要用于,主煤场燃煤的

短期存储,配合斗轮机堆取煤、存煤自然处理、煤场边角整形、消防通道清

理、煤场地面和煤堆平整压实等涉及到存储煤的所有工作;应急煤场存煤工

作,所租车辆配合第二煤场入场车辆接卸及铺平整形,压路机用于煤堆压实,

挖掘机用于其他煤场周边整形工作。推煤机将存煤摊平,按照煤场正常边界整

形,采用 20t 压路机(开启振动)分层(每层 500mm)反复压实,将来煤压碎

至 30mm 以下煤块或煤粉,确保煤堆表面最大限度压实,随着压路机压实作业和

煤堆高度增加,煤场四周边缘会有浮煤滚落,采用挖掘机清理滚落的浮煤,疏

通消防通道,并用挖掘机将煤堆侧面、顶面边缘拍实,确保不进入空气。另外

还包括厂区内道路的清理(冬季积雪清理)和洒水抑尘等工作。第二部分:煤

场倒运煤:厂内倒运煤工作主要包括按照要求将主煤场或备用煤场(包括室外

煤场和应急煤场等区域)存煤倒运至备用煤场或主煤场的指定地点,并做好倒

运过程中的车辆、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等服务管理工作(含倒运期间

车辆苫盖,倒运工作区域抑尘防尘)。配有不少于 4 辆后翻自卸车,装载机、

挖掘机至少各 1 台,具备不小于每小时倒运 500 吨的工作能力,保证 3 小时内

随时能够进行倒运作业,以及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任。各煤场倒运煤

运输距离不超过 1.5 公里。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辆在厂内作

业耗用柴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油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63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汽车煤卸车后推煤机将煤堆推高,保证斗轮机可以取用,在上煤过程中

配合斗轮机取煤。

在存煤期间对来煤进行摊平,煤层厚度控制 0.3-0.5 米。

2.煤场煤堆铺设整层煤后推煤机及时整形,并对煤堆彻底平整。

3.用推煤机履带对煤堆边缘进行初步压实,为后续压路机压实做好准备工

作。

4.压路机在推煤机将煤堆整形并摊平后及时跟进进行压实工作。

5.压路机在煤场压实过程中根据煤场管理员要求开启相应的振动频次,保

证煤堆压实 效果。

6.压路机在煤堆边缘根据煤场管理员要求开启不同振动频次原地振动,提

高煤堆边缘 压实效果。

7.挖掘机配合推煤机进行煤堆边缘及侧面整形工作,提高煤堆整形效果。

8.挖掘机根据煤场管理员要求对煤堆边缘及煤堆侧面进行拍实工作,提高

煤堆边缘及 煤堆侧面拍实效果,提高储煤质量。

9.挖掘机将煤泥覆盖在煤堆侧面并进行拍实。

10.配备充足的自卸车辆,保证主煤场燃煤存量稳定、机组燃煤可靠供应,

或配合室外煤场进行存储煤工作,将燃煤在主煤场、应急煤场之间相互倒运。

11.发包方交付的煤场临时工作,如冬季清理路面积雪、清理积煤等。

2.投标人工作范围围:

2.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主要服务工作,煤场车辆租赁主要用于主煤场、室

外应急煤场和其他煤场等区域配合斗轮机取煤、存煤压实整形工作;煤场倒运

煤工作使用自卸车量在厂内进行燃料转场倒运工作。

2.投标人工作范给予的资料及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方案

并依据该方案进行应答活动。

2.2 投标人负责所租车辆所有设备质量监督工作。工作量数据由甲乙双方

根据实际发生量共同协商确定。

2.3 投标人施工车辆工作:投标人必须具备充足的车辆设备,保证现场工

作保质保量完成。煤场车辆租赁满足各煤场煤堆整形及配合汽车煤接卸等工

作,满足厂区内每天 12 小时服务;倒运煤车辆具备不少于 1000 吨/天的倒运

能力,应急情况下不少于 3500 吨/天的倒运能力。

64

2.4 投标人必须煤场车辆租赁与煤场倒运煤两部分车辆全力配合,按要求

完成燃料转场倒运工作。

2.5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有关车辆工程设备日常保管、保养、维护维修等工

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6 所租车辆检验过期前应及时调运检验合格的车辆,以保证现场的正常

使用。

2.7 对有关车辆配备司机。所有车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备相应业务技

能,操作平稳可靠,可对现场工作进行合理判断,可提出合理作业方案。

2.8 负责车辆出入厂手续办理、维修车辆临时出入厂手续办理等。本节中

未提及,但在其他部分描述过的,仍属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招标人工作范围

3.1 负责协调车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出入厂手续的审批)。

3.2 查验所租车辆及操作人员各项质量监督及技能合格证书。

3.3 负责煤场租赁车辆在我公司内合理正常工作使用时柴油的供应,以及

监督管理。

3.4 每次调用车辆,煤场租赁车辆使用不少于一个台·天,倒运煤车辆倒

运量不少于 1000 吨/天。

3.5 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

人负责提供;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其他未尽事宜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协商,在签订的技术协议中以专用

条款形式约定或以补充技术协议专用条款形式双方协商后签订。

(三)技术服务依据标准

《输煤除灰专业规程》、《发电部输煤除灰专业关于加强输煤系统重要设

备外委人员操作管理的注意事项》、《储煤场接卸煤作业安全措施》、《发电

部输煤除灰专业于加强输煤接卸煤重要辅机设备管理的技术措施》、《发电部

储煤场接卸煤作业安全措施》、《发电部燃用高热值煤种保证安全的技术措

施》、《发电部输煤系统燃用高热值高挥发分煤种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输煤系统保证双机大负荷运行应急预案》等。

(四)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65

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主煤场、室外应急煤场和其他煤场等处的现场布置

图等资料。

(五)招标人对技术服务工作的要求

1.工作要求

1.1 承办我公司业务的所有车辆必须具备设备验收合格证,且都在检验期

内,性能完好,运转可靠,各项报警及保护完善。

1.2 承办我公司业务的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资质和证件,身体健

康,并且具备三年以上操作经验。

1.3 所有车辆液压、传动系统、转动系统无内、外漏现象,密封良好,使

用前试验无异常现象,如存在问题,不可进行作业。

1.4 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每天 24 小时以良好的工况服务于现场,车辆作业期

间的往返运输、维修保养、司机工资、食宿费、差旅费、保险费用等由承包方

承担。

1.5 所有车辆根据现场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必须保证 3 小时内组织调

运车辆到位,并具备投入工作条件。

1.6 所有车辆必须满足,推土机 160KW 及以上、压路机 20T 及以上(单钢

轮压路机)、挖掘机 220 型及以上、装载机 50 型及以上、自卸翻斗车辆标准载

重 8 吨及以上条件。

1.7 所有车辆必须明确每台车辆设备的单日报价金额(如推土机报价为 XX

元/台·天),倒运煤以吨为单位报价金额(如厂内倒运煤报价为 XX 元/吨),

以便本项目最终款项计算。

1.8 签订合同后应答方根据采购方要求 3 小时内组织车辆设备到达我公司

指定地点。

1.9 应答方必须在接到所有车辆故障通知 3 小时内,保证所有车辆维修或

更换,不能影响采购方的现场使用。

1.10 因车辆保养、故障维修超 4 小时/天,少于 8 小时/天,按照 0.5

台·天计算,超 8 小时/天当日台·天不计,故障无法修复连续 2 天,应答方应

更换车辆,并且自行承担往返板车托运费。

1.11 因燃煤存储工作的特殊性,每台车辆工作 12 小时为一个工作日,

即,“X 元/台·天”以日工作 12 小时计算,有效作业时间不少于 8 小时,作

业期间管理人员根据交通法合理安排司机休息。

66

1.12 以上装载机、推煤机、挖掘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三及

以上排放标准、自卸翻斗车等道路移动车辆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况良

好无故障,车辆驾驶员应持有合格资格证书。

1.13 本项目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租赁所属车辆在厂内作业耗用柴油由招标

人负责提供;第二部分:煤场倒运煤所属车辆燃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4 工作时间要求: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招标人自有所租车辆备用情况,所需工作时间预计为

两年(根据现场生产情况随时调整),每日工作时间为:6:00-18:00,每日时

长 12 小时(根据现场生产情况随时调整)。

1.15 使用煤场租赁车辆,最少使用时间为 1 台·天、厂内倒运煤最低倒运

量 1000 吨。

2.设备作业要求

推土机部分:

1.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履带上或推土刀支架上。

2.推土机工作前,工作区内如有大块石块或其它障碍物,应予以清除。

3.推土机工作应平稳,吃土不可太深,推土刀起落不要太猛。推土刀距地

面距离一般以 0.4 米为宜,不要提得太高。

4.推土机通过桥梁、堤坝、涵洞时,应事先了解其承载能力,并以低速平

稳通过。

5.推土机在坡道上行驶时,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 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

35°,横向坡度不得大于 10°。在陡坡上(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纵向在

陡坡上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并不许换档。下坡

时严禁脱挡滑行。与边坡距离至少保持 1.5 米以上。

6.在上坡途中,若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刀放到地面,踏下并

锁住制动踏板,待推土机停稳后,再将主离合器脱开,把变速杆放到空档位

置,用三角木块将履带或轮胎楔死,然后重新起动发动机。

7.推土机在 25°以上坡度上进行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待推土机能保持

本身平衡后,方可开始工作。

8.填沟或驶近边坡时,禁止推土刀越出边坡的边缘,并换好倒车档后,方

可提升推土刀,进行倒车。

9.在深沟、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67

10.土机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基坑与深沟一般不得超过

2 米。若超过上述深度时,应放出安全边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11.推土机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杂物和树干的倒向。

12.推土机推围墙或屋顶时,用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 2.5 米;用中、小

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 1.5 米。

13.在电线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

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施工人员确定。土堆半径一般不应小于 3 米。

14.施工现场若有爆破工程,爆破前,推土机应开到安全地带。爆破后,司

机应亲自到现场察看,认为符合安全操作条件后,方可将车辆开入施工现场。

若认为有危险时,司机有权拒绝进入危险地段,并及时请示上级。

15.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 8 米,左右边

坡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

16.推土机在有负荷情况下,禁止急转弯。履带式推土机在高速行驶时,亦

应禁止急转弯,以免履带脱落或损坏走行机构。

17.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8.推土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并禁止人员上下。

19.夜间施工,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20.在雨天泥泞土地上,推土机不得进行推土作业。

压路机部分:

1.压路机必须持有驾驶证方准驾驶,严禁无证驾驶,其他人员禁止登机随

同工作。驾驶员驾驶压路机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经常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养压路机时必须使发动机停止运转,禁止用

汽油清洗车辆,并注意排气管道及电路接头勿得靠近油类等易燃物品。

3.须在机下进行修理时,应将发动机熄火,除刹车刹牢外,并用三角木或

其他物品,将压路机垫妥,以防滑动伤人。

4.开动机器前应事先看清楚机身前后周围有无人和障碍物,以防发生事

故。

5.压路机在行驶时,禁止人员上下或攀登,做沥青砂,不准在压路机上给

轮子加油。

6.在上下坡行驶时,必须适当掌握刹车,以防变速器跳排脱档,下桥或下

坡禁止利用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减速行驶。

68

7.两台压路机在同一地段工作时,两机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应保持前

后在 3 米以上,左右在 50 公分以上。与边坡距离至少保持 1.5 米以上。

8.凡遇新填或松软路基滚压时,应从中压到边。滚压道渣和两渣时,如尚

未护边,在滚压时至少应离边线 30 公分。

9.在冰冻期间,压路机滚轮内不准加水增量。晚上要将水箱内水放净,以

防冻裂。

10.在高坝或山路上滚压时,压路机不得近路基边缘滚压,以防翻车事故发

生。

11.压路机不得停放在桥或桥上,以及路中妨碍交通,夜间停放在路边应点

灯,停车应靠右顺向停放。

12.压路机不要停放在新填的路边、低窄地区、上下坡处、反浆路面、易冻

地区或易发生火灾等处。

13.装运压路机时,必须用起重机或卷扬机机绞盘牵引,严禁自机开上平板

车。

14.压路机必须转向、制动、车辆操纵杆灵活有效,严禁带病行驶。夜间施

工必须灯光照明齐全。

15.压路机损坏时,工地无法修理需回单位修理的,一般应用车辆装运。如

无法装运时而必须拖回单位修理的应具备转向、制动灵活有效,并有专用工具

拖拉。驾驶拖拉的车辆必须是正式驾驶员。

挖掘机部分:

1.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

2.作业时,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严禁将挖掘

机布置在两个挖掘面内同时作业;严禁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

3.作业时,禁止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以及液压系统、电器系统;禁止

用铲斗击碎或用回转车辆方式破碎坚固物体;禁止用铲斗杆或铲斗油缸顶起挖

掘机;禁止用挖掘机动臂拖拉位于侧面重物;禁止工作装置以突然下降的方式

进行挖掘。

4.挖掘机应在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卸料时,在不碰及汽车任何部位的

情况下,铲斗应尽量放低,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

69

5.液压挖掘机正常工作时,液压油温应在 50 度到 80 度之间。车辆使用

前,若低于 20 度时,要进行预热运转;达到或超过 80 度时,应停机散热。与

边坡距离至少保持 1.5 米以上。

6.挖掘机行走时,应有专人指挥,且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少于 5 米。禁止倒

退行走。

7.在下坡行走时应低速、匀速行驶,禁止滑行和变速。

8.挖掘机停放位置和行走路线应与路面、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9.挖掘机在斜坡停车,铲斗必须放到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

10.工作结束后,应将机身转正,将铲斗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操作杆置于空

挡位置。各部位制动器制动,关好车辆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装载机部分:

1.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 400 毫米。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

位置移动运送物料。

2.严禁边转向边装煤、边行驶边起升铲斗。与边坡距离至少保持 1.5 米以

上。

3.严禁在运煤车箱内有人或车辆周边 5 米内有闲杂人员时装载。

4.不准在运输车辆进场未停稳时装载。

5.在作业中,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慢。

6.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

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7.停车时应将铲斗平放于地面上。将横纵向杆放在空挡位置,拉紧制动

器。

自卸翻斗车部分

1.所有运煤车辆必须符合“交规”要求,车况良好、证件齐全,驾驶人员

身体健康。

2.运煤车辆驶员要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循环道路线驶入和驶

出煤场。

3.进入循环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 10km/h,煤场内车速不得超过 5km/h。不

准在行驶中抢道占道,车距保持 5 米以上。

70

4.作业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灯光、油路、电路系统、倒车雷达正常,作

业期间,应配备自动声光报警器、防溜车止退器,输运车辆车高不得超过 4.5

米。

5.所有车辆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工作过程

中,所有车辆装卸机械报警器长鸣示警,限速行驶,车未关门禁止移车,车箱

倾斜时禁止清煤。

6.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后,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驾驶。遇到推土机、装载机

作业时必须避让,征得现场管理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7.运煤司机应对进入煤场车辆和自身违章驾驶所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部

责任。

3.应答方服务人员(包括工作人员、车辆司机以及临时入厂维修人员和车

辆)的要求

3.1.应答方服务人员年龄应在 18-55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满足现场工作

需要,入厂前体检合格。

3.2.应答方服务人员必须是身心健康,无任何身体缺陷,并具有三级甲等

医院体检证明。

3.3.应答方服务人员经甲方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相应许可证书,方具备

上岗条件。

3.4.应答方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公司配发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进入。

3.5.应答方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3.6.应答方服务人员在辖区内不得有大声喧哗、拍照、打闹等行为,在服

务区非吸烟区范围内禁止吸烟。

3.8.应答方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串岗,或进入非自己工作范围区域。

3.9.应答方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煤场管理人员要求开展作业。

3.10.应答方服务人员须遵守公司及辖区其它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3.11.应答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采购方有关安全规定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

办理意外伤害险,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签订安全协议,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结

合现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纪录,葫芦岛热电公司定期进行检

查、考核。

71

3.12.应答方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葫芦岛热电公司

相关管理部门管理。

3.13.应答方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葫芦岛热电公司劳动纪律并按规定进行

考勤统计,管理单位定期核实。

3.14.应答方车辆必须配有合格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其它卫生急救用品,车辆

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15.应答方服务人员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清洁,保证车辆状态良好,外

表卫生整洁,内部无积煤积粉,无漏电打火等火灾隐患。

3.16.应答方临时入场维修人员(或维修车辆)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临时入场手续,入厂后由指定人员接引,在规定地点进行车辆维修工作。

4.安全管理

4.1.应答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产区),须遵守《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

程》及葫芦岛热电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进入生产区进行工

作。因应答方人员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安全事件、法律纠纷、刑事案件、人身

伤亡事故等,均由应答方承担全部责任;

4.2.应答方人员进入厂区须戴好安全帽,2 米以上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

带;

4.3.每位员工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

讲安全”的观念,做到不管干什么工作对安全都不能掉以轻心,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开展有序工作。

4.4.作业时,严禁野蛮作业,碰伤员工,严格落实“四不伤害”原则。

4.5.车辆操作时:

① 检查车辆设备是否完好,有无配件松动。

② 检查电源、电线、插座板有无漏电,是否完好。

③ 须作业的地方,用防护栏围好,并放好告示牌操作中。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1.3.2 重点、难点分析(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应紧扣集团公司煤场区域车辆管理要求进行分析,包括煤场用车辆(推煤

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等)和倒运车辆(翻斗自卸车等)车速控制、安

全距离控制、车辆禁止在人、以及礼让行人等要求。

72

1.3.3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1.乙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甲方的作业标准及作业时间要求完成承包

范围内工作。

2. 乙方接受甲方对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关于乙方所承

担工作相关 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 乙方的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措施须经甲方安监部门核准,并签订安全协

议。

4. 乙方所有参与甲方工作的人员入厂后需经过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合格后 方可上岗。

5. 所有煤场作业车辆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工

作过程中, 所有车辆报警器长鸣示警,限速行驶。

6. 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要礼让行人,禁止抢道行驶。

7. 驾驶人员在煤场作业过程中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提高安全警示,保

障作业安全。

8. 所有人员禁止在挖掘机旋转半径内经过和停留,装载机、挖掘机作业时

必须确认周 围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作业。

9. 禁止推煤机采用钢丝绳拖拽煤堆上的运煤车辆。

10. 煤台上推煤机整形及分层压实应服从煤场管理员指挥,应在距离煤台

边界警示旗内 部区域作业。

11. 车辆休息时禁止随意停放,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切断电路、拉紧手

刹、锁好车门。

1.4 服务人员要求

1.4.1 人员资质与业绩要求

在“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将本项目中人员列清人员信息和业绩信

息。

1.4.2 人员配备

(一)车辆要求

1. 非道路移动设备:推煤机为中型 160 型及以上,推煤机坚固耐用,车

况良好无故障;压路 机为 20 吨及以上振动式压路机,压路机坚固耐用,车况

良好无故障;挖掘机为中型履带式 挖掘机 220 型及以上,配有 1.2 立方米挖

73

斗、破碎头,挖掘机坚固耐用,车况良好无故障。 配备声光报警、倒车影像、

车用安全带及车用灭火器。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上。

2. 道路移动车辆:自卸式翻斗车应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随时调配,营运手

续齐全,车辆保险齐全,配备声 光报警、倒车影像、车用安全带及车用灭火

器。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

(二)人员要求

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资质证件,并具备熟练驾驶推煤机、压路机或

挖掘机的能力,具有煤垛上部及煤垛四周实际操作经验。高血压、心脏病、恐

高 症等疾病,能满足煤场振动压实工作。

2. 乙方自行承担其在甲方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全部保险、社会统筹等应有

待遇,作业人 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0 万元/人;作业人员年龄在 55 周岁以

下(管理人员 60 周岁以下),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 症等疾病,能满足煤

场振动压实工作。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8 年 04 月 22 日,731

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2 服务质量

按工期进行煤场倒运、整形、车辆承运工作。

1.6 其他要求

投标人明确车辆租赁和倒运煤项目车辆情况、故障维修时限、随机到厂时

间等服务承诺。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公司标准

《葫芦岛热电公司发电部煤场管理办法》

《葫芦岛热电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输煤除灰运行项目部管理

办法》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接卸、储存管理办法》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倒烧考核管理办法》

74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接卸、入炉配煤掺烧管理办

法》

2 其他标准

与本业务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或行业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法规、规范、标准

以及公司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和规范均适用于本服务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

下内容。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葫芦岛热电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

消防、治安保卫和文明施工(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葫芦岛热电公司有关食物中毒、传染病、火灾、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

注:该处列出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名录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招标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3.1.2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1.3 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3.1.4 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5 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

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

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2.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2.3 招标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3.2.4 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3.2.5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75

3.2.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2.7 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如必须可列明。

3.2.8 其他资料。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7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77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8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9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2026 年 04 月 23 日-2028 年 04 月 22 日,731 日历天,按合同约

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80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8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2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3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84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85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8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87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88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89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90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91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92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93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4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95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96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97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8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99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0

目录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其他资料

101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02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0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04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5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06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7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0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税率

含税总价

1

2026-2027 年煤场车辆租赁

及煤场倒运煤价格

1

2

2027-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

及煤场倒运煤价格

1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09

二、分项报价表

2026-2027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价格表

(2026.4.23-2027.4.22)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台·天)

(元/吨)

(含税)

总价(元)(含税)

1

推土机

台·天

1036

2

压路机

台·天

300

3

挖掘机

台·天

300

4

装载机

台·天

600

5

倒运煤

250000

合计

注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2027-2028 年煤场车辆租赁及煤场倒运煤价格表

(2027.4.23-2028.4.22)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台·天)

(元/吨)

(含税)

总价(元)(含税)

1

推土机

台·天

1036

2

压路机

台·天

300

3

挖掘机

台·天

300

4

装载机

台·天

600

5

倒运煤

250000

合计

注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注:1.以上车辆租赁台·天数量和倒运煤量仅作为计算本项目费用,实际使用量根据现场工作需

要,与承包商协调调配,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2.因燃煤存储工作的特殊性,每台车辆工作 12 小时为 1 台·天,倒运煤能力不少于 1000 吨/天,

应急倒运能力不少于 3500 吨/天。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