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赤峰事业部车辆维修服务】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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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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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TJNM202512-CF01(2)

内蒙古公司赤峰事业部车辆维修服务

招标文件

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赤峰事业部车辆维修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公司赤峰事业部车辆维修服务已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 100%,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

事业部本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512-CF01(2)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赤峰事业部车辆维修服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2.4 建设规模:235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招标范围:对赤峰新能源事业部所属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三合(林

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能源有

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赛罕坝分公司、赤峰林西新能源有

限公司、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克什克腾旗新能源有限公

司、大唐(敖汉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翁牛特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

二家单位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工作,包括全部车辆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现

场故障抢修、救援、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7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二类机动

车维修)或机动车(二类及以上)经营维修备案表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汽车维修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8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9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事业部本部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 132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012

联系人:王晔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ye@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10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7649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300012

送达联系人:王晔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

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0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1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2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3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

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20 人,得 5 分;15 人<人数<20 人,得 4 分;人数≤

15 人,得 3 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 5 年:

获得国家级一项为 6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高 10

分;

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级一项为 4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

高 8 分;

国家级未得满分的,有省部级或行业级的无论多少项最高

得分为 9 分;

其他等级 0-3 分。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30

3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1

负债率(近三

年平均)

15

4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5 分;

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40%的,得 13 分;

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10 分;

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6 分。

(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40

进度及保障措施

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5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47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48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49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50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1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52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53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54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5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56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57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

步明确,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

加新的条款号。

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59

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将单位车辆交乙方汽修厂养护维修,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

1.1 服务范围

甲方所属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更换轮胎和

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1.2.送修手续

1.2.1 甲方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上应该

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故障原因、维修项

目,经甲方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

目进行维修。

1.2.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

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未经签批的维修项目不予结算付款。

1.2.3 乙方对甲方车辆应以修复为主,在零部件确不可修复的

情况下,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换件处理。

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0

第二条 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2.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

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

料、更换的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限,注明优惠事

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

2.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

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

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

方未能及时给予处理或双方存在争议,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3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甲方经办人签字认可

的“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三条 维修费用

3.1 维修费用应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税金。

3.2 乙方应按照不高于采购报价的价格向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表),清单中未提到维修项目的配件单价及

工时费按照当日市场维修价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后确定。

第四条 结算方式

4.1 按季度据实结算。每季度末的 30(31)号为当季度截止日

期,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 10 号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

总报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满足甲方财务要求)交由甲方经

办人核对后签名,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 质量保证

61

5.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乙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机动车

维修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保证机动车维修质

量。

5.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质量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及时

维修,保证不影响甲方生产需要。

5.3 质量保证:本合同车辆维修质量标准适用《机动车维修管

理规定》第四章有关质量管理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应保证维

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

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

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5.4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保证期

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返修

的,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修,保证期从返修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

重新算起。

5.4.1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

条规定: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20000 公里或者

100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一级

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5.4.2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

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

用由乙方负担。

62

5.4.3 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

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

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5 乙方须履行其询价响应文件中“服务方案、维修质量和质

保期服务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所列约定条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获得乙方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

完成维修工作。

6.2 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修单不符,有权要求

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若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

的,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有权对乙方的维修记录、维修设备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

期检查。

6.4 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住建委、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或地方政

府机构列入行业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情形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

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维修标准和规范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

量要求维修车辆。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

完成维修工作。

7.2 机动车维修使用的零配件、燃润料等应当符合相关产品质

量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

63

配件,不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

成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和更

换配件或延长维修期限,扩大维修范围增加约定维修费用的,应事

先说明理由,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认。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擅

自增加项目和更换配件的产生维修费用。

7.4 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被相关机构列入行业黑名单或失

信名单情形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

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 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叁万元。

8.4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

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

事宜:

8.4.1 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损失和费用。

8.4.2 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

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

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64

8.5 乙方保证维修项目及材料与审批单及结算清单一致,一经

发现不符,本次维修全部项目不予结算付款

8.6 乙方必须按照报价填写项目价格,如项目价格与报价不

符,甲方有权视情况不予结算付款,同时视情况取消其合格服务商

资格。报价单未列项目,维修前需与甲方管理人员事前协商,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准。

8.7 乙方如果出现拖延维修,或者,维修后故障不能排除,乙

方又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停止付款,因此

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叁万元违约金。

8.8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

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使

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技术服务的,甲方支付拖欠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

息,若因乙方未按期提供付款所需发票及付款资料的,甲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8.9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的损失赔偿金额及违约金,甲方有

权优先在未结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并打款至甲方指

定账户。

8.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标的金

额 30%违约金,发生诉讼,乙方放弃对违约金额调整的权利。

8.11 因乙方违约发生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权所发生的诉

讼费、律师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第九条 乙方交车延误

65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

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

或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可能

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

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的话,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1.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

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

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10.1.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应尽快以书面形式

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

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

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

持续 20 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

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则

应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66

12.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

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

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2.1.1 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 3 次的;

12.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

送修车辆的;

12.1.3 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

损失的;

12.1.4 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

的。

12.2 乙方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

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

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全部权利义务执

行完毕终止。

13.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13.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

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67

本页为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8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

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69

年 月

70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年

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

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71

7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在赤峰市区提供独立的维修场所。

本项目投标人应包含汽车维修工程师

2 人以上,高级维修技师 15 人以上,

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3 人以上,员工总数 20 人及以上,同时提供汽车修理工职业

资格等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需满足以上车辆的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

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救援,对全部车辆所涉及的备品、备

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包括下表内容,但不限于此,同时对所提供备品、备

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的品牌不能低于车辆原厂配置品牌。乙方需满足具备 24

小时救援响应条件,在收到甲方救援需求后应立即指派救援车辆及相关修理人

员前往。施救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各生产单位驻地周边、高速公路、沙漠、

草地及其他非铺装路面等地点。乙方人员、设备、场地需满足同时进行包括但

不限于三台车辆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须响应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收到甲方

维保需求后须在一小时内响应并无条件安排甲方车辆优先进行维保作业。

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质

量保证期(《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整车或总成修理为车辆行

驶 20000 公里或者 365 天;二级维护为车辆行驶 6000 公里或者 30 日;一级维

护、小修、专项修理为车辆行驶 2000 公里或者 10 日)。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

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

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

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

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

下的索赔。

73

1.1 招标项目概况

各风电场厂区位置简介:

1.1.1 塞罕坝风电场距离赤峰市 170 公里,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南部与河北

省承德市围场县毗邻,地形及山区、丘陵、草原于一体,属于华北平原与内蒙

古高原交汇处。

1.1.2 东山风电场距离赤峰市 120 公里,位于内蒙古赤峰市西北部,地处内蒙

古大草原与大兴安岭山地和华北山地过度地带,东山电场分布在赤峰市两旗一

区(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松山区)交界处。

1.1.3 大黑山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乡南端台地,北距克旗

经棚 100 公里,东南部距赤峰约 140 公里。

1.1.4 达里风电场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北部达里诺尔苏木境内,距旗政府

所在地经棚镇约 70 公里。

1.1.5 查干哈达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境内,内蒙古

省际大通道 709 公里处,距赤峰市区 240 公里。

1.1.6 道德风电场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乌兰查哈村东侧,距旗政府

所在地天山镇约 19 公里。

1.1.7 西场风电场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距离赤峰市 110 公里。

1.1.8 大水菠萝风电场位于赤峰市林西县境内,距离赤峰市 215 公里。

1.1.9 如德风电场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拉奇如德苏木,距离赤峰市 360

公里。

1.1.10 塔林花风电场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塔林花嘎查,距离赤峰市 564 公

里。

1.1.11 公司本部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 132 号。

1.1.12 克旗光伏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北好鲁库境内,距离赤峰市 330 公

里。

1.1.13 翁旗西场二期项目部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距离赤峰市 145 公里。

1.1.14 林西关沟项目位于赤峰市林西县境内距离赤峰市 270 公里。

1.1.15 唐泰储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古鲁板蒿镇唐泰储能电站,距离

赤峰 170 公里。

1.1.16 唐龙光伏电站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唐龙光伏电站,距

离赤峰 180 公里。

74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所有生产、项目及本部车辆的维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按单

价执行,以实际发生为准。

公务车辆明细

序号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产权单位

排量

车辆类型

1

奥迪 FV7241FCVTG

332013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2.4

小轿车

2

奥迪

FV7241FCVTG

245695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4

小轿车

3

奥迪

FV7241FCVTG

245400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4

小轿车

4

奥迪

FV7241FCVTG

202361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4

小轿车

5

东风日产

EQ7250AC

113972M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小轿车

6

东风日产

EQ7250AC

115374M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小轿车

7

别克 SGM6521ATA

111510306

大唐中日(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

商务车

8

丰田

SCT6493E4

A108363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4

越野车

9

长城哈佛 H9

 大唐(翁牛特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

 越野车

10

长城哈佛 H9

 大唐(翁牛特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

 越野车

生产及工程车辆明细

序号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产权单位

排气量(升)

车辆类型

1

现代

KMHSH81D07U167457

G6EA7A782673

大唐三合(林西)新

能源有限公司

2.7

越野车

2

丰田

SCT6493E4

A104519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4

越野车

3

丰田 CA6520U1

1270032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4.6

越野车

4

丰田

JTMHU09J5

1GRA133993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4

越野车

5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1688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0173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5

7

哈佛牌 CC6460AZ25A

2.5432E+10

大唐(敖汉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OT

哈佛大狗

8

ZN1023U5N6

8058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9

ZN1033UCN6

112909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10

ZN1033UCN6

112888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11

ZN1033UCN6

112495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12

尼桑

ZN6453WAG3

979514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13

尼桑

ZN6452WAG

870566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14

BJ2037Y3MDV

89441961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15

BJ2037Y3MXV-A2

SXJ6333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16

BJ2037Y3MXV-A2

SXS5083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17

BJ2037Y3MXV-A2

SXQ2743

大唐三合(林西)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18

ZN1023U5N6

8065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19

BJ5109VECEG-FA

89086933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注油车

20

ZN2033UBG4

902692Z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尼桑皮卡车

21

ZN1035UCN6

4874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22

BJ2037Y3MXV-A2

SXQ2673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23

ZN1033UCN4

472638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24

BJ2037Y3MXV-A2

SXJ6258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25

ZN1023U5N6

10119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26

ZN1023U5N6

10113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27

ZN1035UCN6

4804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28

福田

BJ2037Y3MDV-

AB

F046620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7

福田皮卡车

76

29

BJ2032HKD32

499317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30

BJ2037Y3MXV-A2

SXJ6323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31

BJ2037Y3MXV-A2

SXJ6282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32

BJ2037Y3MXV-A2

SXQ3344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赛罕坝

分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33

ZN1023U5N6

10109

大唐三合(林西)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34

尼桑

ZN6453WAG3

979516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35

ZN1033UCN4

472569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36

ZN1033UCN4

473198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37

BJ2037Y3MXV-A2

SXS5069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38

ZN1033UCN6

112908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39

尼桑

ZN2032UBG3

851920Z

大唐三合(林西)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尼桑皮卡车

40

尼桑

ZN6453WAG3

965668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41

BJ2037Y3MXV-A2

SXJ6221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42

ZN1035UCN5

006597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43

尼桑

ZN6452WAG

861940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44

ZN1023U5N6

010102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45

BJ2037Y3MXV-A2

SXJ6317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46

尼桑

ZN6453WAG3

933288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47

ZN1033UCN4

468089

大唐三合(林西)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48

尼桑

ZN2032UBG3

8398422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尼桑皮卡车

49

ZN1023U5N6

010155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77

50

ZN2033UBG4

914387Z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赛罕坝

分公司

2.4

尼桑皮卡车

51

BJ2037Y3MXV-A2

SXJ6290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52

尼桑

ZN6453WAG3

910524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53

BJ2037Y3MXV-A2

SXQ3348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54

尼桑 ZN6453WAG3

959743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55

ZN1033UCN6

112903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56

ZN1033UCN4

471628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赛罕坝

分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57

ZN1035UCN6

006894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东风皮卡车

58

BJ2037Y3MDV

89443892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59

BJ2037Y3MXV-A2

SXJ6276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4

福田皮卡车

60

SCT6702TRB53LEX

8118958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

2.7

中巴车

61

尼桑

ZN6453WAG3

960799Y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4

帕拉丁

62

长城 CC1030QA20A

2152954123

大唐(赤峰)新能源

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3

长城 CC1030QA21B

2358F002102

赤峰林西新能源有限

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4

长城 CC1030QA21B

2358F002378

赤峰林西新能源有限

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5

长城 CC1030QA21B

2358F001606

赤峰林西新能源有限

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6

长城 CC1030QA21B

2358F002356

赤峰林西新能源有限

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7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0155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8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0209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

能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69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9845

大唐克什克腾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0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9834

大唐克什克腾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8

71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9813

大唐克什克腾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2

长城 C

C1030QA20A

22359049827

大唐克什克腾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3

哈佛牌 CC6460AZ25A

24432147745

大唐(敖汉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哈佛大狗

74

哈佛牌 CC6460AZ25A

24432146687

大唐(敖汉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哈佛大狗

75

哈佛牌 CC6460AZ25A

25432001503

大唐(敖汉旗)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T

哈佛大狗

76

别克 SGM6525UBA1

250070075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商务车

77

长城 CC1033QS22J

2558H107969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8

长城 CC1033QS22J

2558H107975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79

长城 CC6480CW22A

25432120154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猛龙

80

长城 CC6480CW22A

25432120126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猛龙

81

长城 CC6480CW22A

25432120172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猛龙

82

长城 CC6480CW22A

25432120134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猛龙

83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082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84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831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85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818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86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827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87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829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88

长城 CC1032QS22J

2558H128832

大唐(翁牛特旗)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0T

长城皮卡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2.2.1 基本要求

1.2.2.1.1 整车外观应整洁、完好、周正,附属设施及装备应齐全、有效。

79

1.2.2.1.2 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修理改变的整备质量,不得超

过新车出厂额定值的 3%。

1.2.2.1.3 左右轴距差不得大于原设计轴距的 1/1000。

1.2.2.1.4 各部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1.2.2.1.5 各仪表运行正常,指示正确。

1.2.2.1.6 发动机、底盘等各总成均应按原设计规定喷(涂)漆。

1.2.2.1.7 润滑及其他工作介质的使用要求:

a)各滑脂(油)嘴应装配齐全、功能有效,各总成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足润滑剂;

b>动力转向装置、变速器、分动器、主减速器、液力传动装置、发动机冷却系

统、气压制动防冻装置、液压制动装置、空调冷媒、风窗清洗装置等均应按原

设计要求,加注规定品质与数量的介质。

1.2.2.1.8 各总成与车架联结部位的支撑座、垫应齐全,固定可靠。

1.2.2.1.9 全车所有螺栓、螺母应装配齐全,锁止可靠。关键部位螺栓、螺母

的扭紧顺序和力矩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一般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

有松动、缺损现象。一次性锁止螺栓不得重复使用。

1.2.2.1.10 各铆接件的结合面应贴合紧密;铆钉应充满钉孔、无松动;铆钉头不

能有裂纹、缺损或残缺现象;不得用螺栓连接代替铆接。

1.2.2.1.11 各焊接部位应按规定焊接,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应有夹渣、裂纹

等焊接缺陷。

1.2.2.1.12 影响汽车行驶安全的转向系、制动系和行驶系的关键零部件,不得

使用修复件。

1.2.2.2 各总成机构要求

1.2.2.2.1 发动机

发动机应符合 GB/T3799.1 和 GB/T3799.2 的规定。

80

1.2.2.2.2 转向操纵机构

1.2.2.2.2.1 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轻便,无异响,无偏重或卡滞现象。转

向机构各部件在汽车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相干涉。

1.2.2.2.2.2 转向盘应能自动回正,具有稳定的直线行驶能力。在平坦的道路

上行驶不得有摆振或其他异常现象,曲线行驶时不得出现过度转向。

1.2.2.2.2.3 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应符合 GB7258 中有关条款的要求。

1.2.2.2.2.4 汽车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应符合 GB7258 中有关条款的要求。

1.2.2.2.2.5 车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1.2.2.2.2.6 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并且球销不

得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拼焊。

1.2.2.2.3 传动机构

1.2.2.2.3.1 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不得有异

响、打滑或发抖现象;踏板力不大于 300No

1.2.2.2.3.2 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

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放松踏板能迅速回位。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

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1.2.2.2.3.3 手动变速器及分动器应换挡轻便、准确可靠;互锁和自锁装置有

效,不得有乱挡和自行跳挡现象;运行中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过热。

1.2.2.2.3.4 自动变速器的操纵装置除位于 P,N 外的任何挡位,发动机均应不

能起动;当位于 P 挡时,应有驻车锁止功能;车辆行驶中能按规定的换挡点进行

升、降挡;换挡平顺、不打滑,无冲击、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过热。

1.2.2.2.3.5 传动轴及中间轴承应工作正常,无松旷、抖动、异响及过热现

象。装备有缓速器的车辆,缓速器应作用正常有效,缓速率应符合原设计要

求。

81

1.2.2.2.3.6 主减速器、差速器和轮边减速器应工作正常,无异响,正常工况

下不过热。

1.2.2.2.4 行走机构

1.2.2.2.4.1 车轮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应符合 GB7258 中有关条款的

要求。

1.2.2.2.4.2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100km/h 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

验,其动不平衡质量应不大于 10go

1.2.2.2.4.3 汽车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1.2.2.2.4.4 轮胎胎冠和胎侧不得有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或割伤。技

术要求,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发热;减震器、钢板弹簧,作用良好、有效,无

异响;各部连接杆件不松旷。

1.2.2.2.4.5 独立悬架式车辆,转向节上下球销不松旷;轴承与轴颈的配合,轴

承预紧度调整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无异响,正常工况下不发热;减震弹

簧、扭杆弹簧、气囊弹簧、减震器,作用正常有效,无异响;各部连接杆件衬

套、球销、垫片,齐全不松旷。

1.2.2.2.5 制动机构

1.2.2.2.5.1 汽车在行驶中无自行制动现象。

1.2.2.2.5.2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制动系统的装备及其性能应符合 GB7258 中

有关条款的规定。

1.2.2.2.5.3 制动系装备的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

置,应工作正常有效。

1.2.2.2.5.4 装有排气制动的柴油车,当排气制动装置关闭 3/4 行程时,联动

机构应使喷油泵完全停止供油;而当排气制动装置开启时,又能正常供油。

1.2.2.2.5.5 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

与其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放松踏板能迅速回位。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

82

造厂维修技术要求。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踏板行程应符合 GB7258 中有关条款的

规定。

1.2.2.2.5.6 驻车制动操纵杆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动作时不应与其

他非相关件发生干涉。衬套与轴的配合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1.2.2.2.6 车架、车身、驾驶室

1.2.2.2.6.1 车架纵梁上平面及侧面的纵向直线度公差,在任意 1000mm 长度上

为 3mm,在全长上为其长度的 l%oo

1.2.2.2.6.2 车架总成左、右纵梁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为被

测平面长度的 1.5‰.

1.2.2.2.6.3 车架分段(前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前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

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检查,各段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5mm。

1.2.2.2.6.4 驾驶室、货厢应平整完好,无变形、裂损、锈蚀等缺陷。货厢边

板、铰链应铰接牢固、启闭灵活。

1.2.2.2.6.5 驾驶室总成采用翻转机构的,行驶中应无异响,减震有效:翻转轻

便灵活,翻转角度符合原设计规定;定位及锁止机构,可靠、完整、有效。隔热

隔震措施有效,符合原设计规定。

1.2.2.2.6.6 驾驶室座椅可调节部位,应调节灵活,锁止有效。

1.2.2.2.6.7 驾驶室、货厢、保险杠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

度差:货厢不大于 20mm,其他不大于 10mm。

1.2.2.2.6.8 货厢边板和底板应平整完好;左、右边板应平行,其高度差不大于

10mm,边板关闭后,各边缝隙不应超过 5mm;货厢铰链支架及锁钩应按原设计修

配齐全、有效。

1.2.2.2.6.9 备胎架安装牢固可靠、操纵灵活。

1.2.2.2.6.10 发动机罩应无裂损变形,盖合严密,附件齐全有效、灵活可靠,

支撑牢固。

83

1.2.2.2.6.11 后视镜成像清晰,调节灵活,支架无裂损及锈蚀,安装牢固;刮

水器工作可靠,有效刮水面达到原设计要求。

1.2.2.2.6.12 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紧固件整齐牢固;电镀、铝质装

饰件应光亮,无锈斑、脱层、划痕。

1.2.2.2.6.13 可开启式门窗应开闭轻便、关闭严密、锁止可靠、合缝均匀,不

松旷;门把、玻璃升降器齐全完好、灵活有效。

1.2.2.2.6.14 门窗玻璃应符合 GB7258 有关规定的要求。

1.2.2.2.6.15 门窗及防尘、防雨密封设施应齐全、完好。

1.2.2.2.7 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

1.2.2.2.7.1 全车电气线路应布置合理、连接正确;线束包扎良好、牢固可靠;

线束通过孔洞处应有防护装置,且距离排气管不小于 300mm;导线规格及线色符

合规定,接头牢固、良好;保险丝、熔断线及继电器的使用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裸露的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应距燃油箱的加油口和通气口 200mm 以上。

1.2.2.2.7.2 灯光、信号、电器设备等及其控制装置应齐全有效,各元器件性

能良好,工作正常,符合原彗要求。

1.2.2.2.7.3 前照灯光束的照射位置和发光强度应符合 GB18565 中有关条款的

规定。

1.2.2.2.7.4 蓄电池外观应整洁、安装牢固,桩头完好、正负极标志分明,桩

卡头及搭铁线连接牢实;电娜密度、液面高度及电压差应符合规定。

1.2.2.2.8 骨架

1.2.2.2.8.1 骨架各构件局部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时,允许加固修复或更换

新件。更新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2.2.8.2 立柱下端锈蚀面积与其总面积之比达 1/3 以上应局部截换,如有

上述损坏并断裂的,应整件更新。

84

1.2.2.2.8.3 立柱间距公差及相邻两侧框架间距累积公差均应符合原设计要

求。

1.2.2.2.8.4 顶盖横梁弧度分 3 段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廓度公差值为 4mm。检

查用样板的重叠长度应超过检查部位长度 100mm 以上,保证 3 段接合圆顺。

1.2.2.2.8.5 骨架整形后,外形平整、曲面衔接变化均匀,侧窗下沿及地板围

衬处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廓度公差值为 4mmo

1.2.2.2.8.6 车架纵梁上平面及侧面的纵向直线度公差,在任意 1000mm 长度上

为 3mrn,在全长上为其长度的 1‰.

1.2.2.2.8.7 车架总成左、右纵梁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为被

测平面长度的 1.5%。

1.2.2.2.8.8 车架分段(前钢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前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

板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板后支架销孔轴线)检查,各段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5mm。

1.2.2.2.8.9 各装置支架应无脱焊、裂损,安装牢固。

1.2.2.2.8.10 车身横断面框架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8mm。

1.2.2.2.8.11 乘客门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4mm,或用专用检具测量,允差符

合设计要求。

1.2.2.2.8.12 驾驶员门框用样板检查,其线轮廓度公差值为 4mm。

1.2.2.2.8.13 前后风挡窗框整形后用样板检验,其形状、尺寸及止口弧度、止

口深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止口弧度的面轮廓度公差值为 4mm。

1.2.2.2.8.14 无骨架的风挡窗框,允许分段挖补,其要求同 3.13。

1.2.2.2.8.15 侧窗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 3mm。

1.2.2.2.9 内外蒙皮及饰件

1.2.2.2.9.1 外蒙皮外表平整,外形曲面过渡均匀,无裂损,无严重锈蚀。更

换外蒙皮时,对外蒙皮应做预应力拉伸和除锈、防锈、防腐处理;有加强折线的

85

外蒙皮,折线应平齐,前后一致;外蒙皮内表面应与立柱骨架和衬板紧密贴合,

应进行隔热、隔音处理。

1.2.2.2.9.2 外装饰带与蒙皮贴合良好,平直圆顺,分段接口处平齐,接口间

隙不大于 0.50mm。

1.2.2.2.9.3 内蒙皮(围板)应无裂损、翘曲。软质内顶蓬不得折皱、松弛、破

损。

1.2.2.2.9.4 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 GB8410 的规定。

1.2.2.2.9.5 内饰板、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曲面过渡均匀,表面无凸

凹变形、裂损、皱叠、划痕等。内饰板的面轮廓度公差值为 1.5mm。压条与各

板之间应密合,紧固件排列整齐,安装牢固。

1.2.2.2.9.6 玻璃钢制件局部裂损允许用玻璃钢材料修复。

1.2.2.2.9.7 电镀装饰件、不锈钢件应光亮,无锈斑、脱层、凹凸、划痕。

1.2.2.2.9.8 铝质装饰件应进行表面抛光、氧化或电化学处理。

1.2.2.2.10 铆接与焊接

1.2.2.2.10.1 铆接

1.2.2.2.10.1.1 铆接应坚实牢固,所有铆钉应平贴紧固,排列整齐,间距均

匀。铆钉头不应有破损、歪斜、压伤、头部残缺等现象。

1.2.2.2.10.1.2 蒙皮铆钉排列平直整齐,间隔均匀,位置度公差值为包 mm。

1.2.2.2.10.2 焊接

1.2.2.2.10.2.1 车身骨架焊接应牢固、可靠、安全。

1.2.2.2.10.2.2 焊缝表面平整,宽度均匀,焊点应平整光滑,无咬边、弧坑、

烧蚀、飞边、虚焊、夹渣、裂纹、焊瘤等缺陷。

1.2.2.2.10.3 油漆

1.2.2.2.10.3.1 车身骨架、底架及蒙皮内表面应进行除锈及防锈、防腐处理。

86

1.2.2.2.10.3.2 对可利用的旧外蒙皮、零部件,涂漆前应清除旧漆皮、腻子、

底漆及铁锈。

1.2.2.2.10.3.3 油漆涂层外观应色泽均匀,表面漆膜附着牢固,漆面和漆层无

流痕、脱层、裂纹、起泡、皱纹和漏漆等现象。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484 的有

关规定。

1.2.2.2.10.3.4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应有漆痕。

1.2.2.2.10.4 其他

1.2.2.2.10.4.1 地板应安装严密,排列均匀,表面平伏,无裂损。与各操作件

不相干涉,各种操作机构与地板穿孔处应安装防尘罩或防尘垫。

1.2.2.2.10.4.2 车门(安全门)及车窗应完好,无翘曲变形和渗水现象,开关灵

活,锁止可靠,门把、摇把齐全完好、灵活有效。安全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原

设计规定。

1.2.2.2.10.4.3 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 GB9656 的规定;前挡风玻璃

应不眩目且应采用夹层玻璃或部分区域钢化玻璃;其他门窗可采用钢化玻璃,并

应齐全、完好、透明。

1.2.2.2.10.4.4 门泵托板牢固,罩盖无翘曲,铰链灵活,锁止后不振响。门泵

连动机构动作正常、柔和。

1.2.2.2.10.4.5 扶手杆及托座(包括三通)无锈蚀、弯曲、松动,表面光洁。

1.2.2.2.10.4.6 行李舱应保持原设计结构,舱门无翘曲变形,关闭严密、启闭

灵活、锁止可靠。

1.2.2.2.10.4.7 发动机罩应无裂损、变形,盖合严密,附件齐全有效,灵活可

靠,支撑牢固。

1.2.2.2.10.4.8 铰接车车身铰接装置、连接机构牢固、灵活,十字轴、铰接机

构球头销应进行探伤检查,各配合件应符合原车技术要求。

1.2.2.2.10.4.9 铰接机构的安全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半圆板无翘曲、锈蚀

及严重磨损,铰链完好,半圆板与月形转动护板之间最大间隙不大于 6mm。

87

1.2.2.2.10.4.10 蓬骨无锈蚀、断裂、扭曲。伸缩蓬应换新,安装平伏牢固。

防尘装置应齐全、完好,气弹簧安装适中、可靠,有防锈、防尘措施。

1.2.2.2.10.4.11 换气装置应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符合原设计要求。

1.2.2.2.10.4.12 空调系统的各管路接头应无泄漏,冷凝器应清洁通畅,风道

结构及出风口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2.2.10.4.13 售票台及踏脚板应无裂损、锈蚀、凹瘪变形等缺陷,安装牢

固。自动售票收款装置灵活可靠。

1.2.2.2.10.4.14 车内卫生间密封良好,卫生间内设施功能正常,符合原设计

要求。

1.2.2.2.10.5 附件及电器的安装要求

1.2.2.2.10.5.1 附件

1.2.2.2.10.5.1.1 座椅架及卧铺架无裂损、变形及严重锈蚀,安装牢固,排列

整齐,间距符合原车设计规定。驾驶员及乘客座椅、卧具及车内具有调节装置

的部位,应装备齐全、灵活可靠,定位锁止机构有效。座椅、卧具靠背及垫铺

应缝制均匀牢固,色调一致。原设计安全带应牢固有效。

1.2.2.2.10.5.1.2 仪表板无裂损、凹瘪、松动,仪表齐全,各开关、指示灯完

好,刻度清晰,标志分明。

1.2.2.2.10.5.1.3 刮水器工作可靠,有效刮水面达到原设计要求。

1.2.2.2.10.5.1.4 后视镜成像清晰,调节灵活,支架无裂损及锈蚀,安装牢固

并应满足 GB15084 的规定。

1.2.2.2.10.5.1.5 遮阳板无翘曲、裂损,板面清洁,支架松紧适宜,作用良

好。

1.2.2.2.10.5.1.6 保险杠、散热器面罩、灭火器完好可靠,安装牢固。

1.2.2.2.10.5.1.7 燃油箱安装牢固,支架、夹箍与油箱之间应装衬垫,不允许

有摩擦或碰撞现象。出油管不松动,放油螺塞无渗油。

88

1.2.2.2.10.5.2 电器

1.2.2.2.10.5.2.1 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工作正

常。

1.2.2.2.10.5.2.2 各仪表、车内外照明灯、影音装置、信号监控、报警装置及

各调节控制装置和电器设备齐全完好,工作有效。

1.2.2.2.10.5.2.3 外部照明位置和光色符合 GB4785 的规定。

1.2.2.2.10.5.2.4 低压线外表绝缘层无老化、破损,穿线孔处应装有护线圈,

包扎紧密,固定牢靠。

1.2.2.2.10.5.3 缓速器应具有 CAN 总线接口或与车辆 ABS 系统联动的接口,缓

速器装车后隔热罩处应安装温度传感器接口;

1.2.2.2.10.5.3.1 缓速器应设置相应的工作档位,第一档位控制的制动力矩应

小于缓速器最大制动力矩的 1/3;

1.2.2.2.10.5.3.2 当采用与行车制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使缓速器和行车制动

同步或与适当的相位进行制动的控制形式时,缓速器制动不应滞后于行车制动器

的制动.

1.2.2.2.10.5.4 竣工检验

1.2.2.2.10.5.4.1 外观整洁周正,装备齐全,表面无站污、漏漆及机械损伤。

1.2.2.2.10.5.4.2 外形尺寸符合原设计规定。

1.2.2.2.10.5.4.3 整备质量及各轴负荷分配的最大值所增加的质量不得超过原

设计质量的 30oa

1.2.2.2.10.5.4.4 各操纵机构的安装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部连接牢固,密封

良好,操纵灵活有效,无相互干涉碰撞现象。

1.2.2.2.10.5.4.5 顶窗应开启到位,行车时不自行落下;安全门应工作有效。

1.2.2.2.10.5.4.6 车窗玻璃清洁、完整、不松动,可开窗应开关灵活,锁止可

靠,行程符合要求。

89

1.2.2.2.10.5.4.7 车辆行驶时蒙皮不应有抖动声。

1.2.2.2.10.5.4.8 电器设备及各种仪表运行中工作正常。

1.2.2.2.10.5.4.9 缓速器应具有 CAN 总线接口或与车辆 ABS 系统联动的接口,

缓速器装车后隔热罩处应安装温度传感器接口;

1.2.2.2.10.5.4.10 缓速器应设置相应的工作档位,第一档位控制的制动力矩应

小于缓速器最大制动力矩的 1/3;

1.2.2.2.10.5.4.11 当采用与行车制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使缓速器和行车制动

同步或与适当的相位进行制动的控制形式时,缓速器制动不应滞后于行车制动器

的制动.

1.2.2.2.10.5.4.12 在设备经过修理测试、试运行之后,修理方可以有人对设

备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实时跟踪设备的使用状态。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1.3.1.1 本项目所属风电厂和本部用车车辆情况见附录 C。附录 C 中所列举车辆

明细可能不尽详细,若出现新增相同或类似车辆,可以执行此招标采购结果。

1.3.1.2 主要检修范围:所属各场站和本部用车所有车辆的维护检修与保养。

1.3.2 重点、难点分析(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各场站地理位置分散,需前往各自场站现场开展维修,尤其冬季各场站自然环

境恶劣,编制针对性措施。

1.3.3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投标人需在赤峰市区提供独立的维修场所。维修场地干净、整洁、维修设

施齐全。

1.4 服务人员要求

1.4.1 人员资质与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汽车维修工程师

2 人以上,高级维修技师 15 人以上,机动车鉴定

评估师

3 人以上,

90

1.4.2 人员配备

需员工总数

20 人及以上的配备。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1.5.2 服务质量

1.5.2.1 车辆检修及保养的修理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

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1.5.2.2 车辆检修及保养所用配件材料必须选用原厂配件材料,选择应以技术先

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

,严禁采用非原厂配件及材料,如发现被检

修车辆使用非原厂配件或在检修保养后出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

同,并不予支付检修费用。

1.5.2.3 投标方应提供所用配件材料的合格证。

1.5.2.4 车辆检修及保养质量保证要求如下:

1.5.2.4.1 主要总成或主要零部件(即目录一、二)质量担保期是:自更换之日

起,

12 个月或者 100000 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1.5.2.4.2 易损耗零部件(即目录三)质量担保期是:自更换之日起,6 个月或

5000 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目录一:发动机和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

备件号

备件名称

质保规定

质保要求

进气门排气门气门油封气门室盖垫凸轮轴进气凸轮轴排气凸轮轴链条链条张紧器缸盖缸盖螺丝缸垫活塞总成主轴瓦连接瓦止推片曲轴曲前油封

自投标方更换备件之日起,更换的备件质量担保期为 12个月或100000 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1.在规定的质保

期内因备件产品

出现质量问,投

标方给予免费索

赔更换备件(包

含拆装工时

费)。

91

曲后油封缸体导向辊发电机起动机空调泵排气管垫三元催化器接口垫汽油泵发电机皮带张紧器摇臂液压挺杆变速箱中壳轴承机电单元变速箱电脑差速器壳差速器轴承变速箱胶敦

2.因备件受到外

力或事故等非产

品质量问题导致

损坏,需自费更

换维修(包含拆

装工时费)。

92

目录二:其他主要总成或主要零部件

备件号

备件名称

质保规定

质保要求

前减震器后减缓冲器块后减震器下支臂直下支臂弯上控制臂平衡杆胶套平衡杆掉头刹车油管刹车分泵支架后桥后桥下支臂后桥胶套方向机方向机拉杆内方向机拉杆外助力泵助力油内球笼外球笼前制动盘后制动盘半轴

自投标方更换备件之日起,更换的备件质量担保期为 12个月或100000 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1.在规定的质保

期内因备件产品

出现质量问题,

投标方给予免费

索赔更换备件

(包含拆装工时

费)。

2.因备件受到外

力或事故等非产

品质量问题导致

损坏,需自费更

换维修(包含拆

装工时费)。

93

目录三:其他保养易损耗零部件

备件号

备件名称

质保规定

质保要求

机油

机滤

空滤

空调内滤

空调外滤

汽滤

火花塞

刹车油

防冻液

助力油

变速箱油

变速箱滤网

变速箱垫

节气门清洗剂

进气道清洗剂

喷油嘴清洗剂

三元催化器清洗剂

发动机清洗剂

发动机保护剂

空调系统清洗剂

前制动片

后制动片

制动液

自投标方更换备

件之日起,更换

的备件质量担保

期为 6 个月或

5000 公里(以先

达到者为准)

1.在规定的质保期

内因备件产品出现

质量问,投标方给

予免费索赔更换备

件(包含拆装工时

费)。

2.因备件受到外力

或事故等非产品质

量问题导致损坏,

需自费更换维修

(包含拆装工时

费)。

3.常规保养备件属

于是易损备件

1.6 其他要求

94

1.6.1 更换的备件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损坏,投标方将在规定的质保期给

予免费索赔更换该备件(包含拆装工时费)。

1.6.2 以下情况可不用办理索赔:

1.6.2.1 因备件受到外力或事故等非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损坏,需自费更换维修

(包含拆装工时费)。

1.6.2.2 擅自对车辆进行的加装、改装以及改变车辆用途导致车辆备件的故

障;

1.6.2.3 超出产品中指定之外的驾驶方法(赛车或汽车拉力赛等)或超出产品

技术规格许可范围(如最大容许质量、允许汽油标号、允许胎压范围等)造成

的故障;

1.6.2.4 因使用者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存放、保管、使用或因环境因素(如烟

尘、污染腐蚀物、鼠害)造成的故障;

1.6.2.5 由于自然磨损引起的零部件消耗;

1.6.2.6 因自然灾害、火灾、车祸,以及基于这些因素引起的二次损伤而造成

的损坏或故障;

1.6.2.7 超出担保期限的故障。

1.6.2.8 更换零部件的担保起始期限以开据维修委托书日期为准。质保期限,

以第一次更换零部件担保期结束时间为准,索赔更换零部件担保期不再顺延。

1.6.2.9 使用单位对承修方提供的车辆检修及保养进行运行统计,(车辆检修

及保养时间,数据以使用单位提供数据为准),如发现车辆检修及保养未达到

使用寿命要求,承修方必须重新免费进行车辆检修及保养处理,影响正常生

产,无法正常运行的,承修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1.6.2.10 修理过程中及运输过程中的设备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适用规范标准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 16 个场站和本部用车车辆检修与保养项目。

9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未涉及之处按相关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

GB4785-2007/XG1-200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国家标

准第 1 号修改单

DB11/T134-2008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T3798.1-2005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 1 部分:载客汽车

GB/T3798.2-2005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 2 部分:载货汽车

DB11/T135-2008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T19910-2005

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

GB/T18274-2000

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

GB/T18343-2001

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

GB/T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DB21/T1850-2010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DB22/T1553-2012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SZJG50-2015

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DB23/T1489-2012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

GB/T5624-2005

汽车维修术语

DB11/T137-2008

汽车小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DB22/T1554-2012

汽车小修竣工技术条件

DB44/T963-2011

汽车修补漆

GB/T15746-2011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

GB/T18275.1-2000

汽车制动传动装置修理技术条件气压制动

GB/T18275.2-2000

汽车制动传动装置修理技术条件液压制动

JT/T720-2008

汽车自动变速器维修通用技术条件

JT/T795-2011

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

GB/T18305-2003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GB/T19001 一 2000 的特别要求

以上仅列出主要标准但不是全部标准。检修厂采用上述规范及上述规范所指定的规范均应为最新版本,而不能限

于上述所列的版本号或年号。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96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1:车辆维修服务清单;评标价格=各品牌车辆维

修服务清单单价之和*权重;清单内单价禁止报 0。

9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9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101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102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0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4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06

107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8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10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11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2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13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4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15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16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7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求的内容)

118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9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120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121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负债率为

XXX% (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

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5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26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招标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27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128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29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0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

几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

几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1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2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33

13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5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36

一、 报价表(按附件 1 清单进行报价)

投标人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1:车辆维修服务清单;评标价格=各品牌车辆维修服务清单单价之和*权重;清单内单价禁止报 0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2

总 计

最终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37

二、分项报价表(按附件 1 清单进行报价)

投标人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1:车辆维修服务清单;评标价格=各品牌车辆维修服务清单单价之和*权重;清单内单价禁止报 0

1、适用于金额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38

2、适用于费率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费率(%)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总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