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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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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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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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

机组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3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4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5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6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空

压机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

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

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

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压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空压机设备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空气压缩系统,主要包括 7 台水冷微油螺杆空压机(4 台出

口压力

≥0.80Mpa,3 台出口压力≥0.55Mpa),7 套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含过

滤器)

2 台 50m3 仪用储气罐,2 台 20m3 缓冲储气罐、2 台 40m3 除灰用储气

罐、

1 台 40m3 厂用储气罐、2 台 2 m3 汽机房仪用储气罐(9 台储气罐工作压力

0.80 Mpa,设计压力 1.0 Mpa),配套的配件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详见招

标文件技术部分。

10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大

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至招标方施工现场(具体供货时

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11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个合同及以上与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

相配套的空压机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

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

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注:若合同

无法体现机组类型、容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

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

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3 的关于业绩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

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13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

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14

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至 2024)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7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0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2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4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5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6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38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9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40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41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2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空压机

50%

10%

40%

45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

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

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2 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

4 分;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

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

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 15 分;5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2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9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 分;

46

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

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

“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7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性能指标

40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1、空压机的流量;2、电机功率;3、噪音水平;4、空压机的排气压力及排气温度;5、

、排气含油量;

6、排气固体颗粒大小;7、轴承最高温度;8、轴承座处振动值;9、主电机防护等级;10、绝缘等级;11、冷却型式及效果;12、效率、消耗轴功率;13 关键零部件寿命。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达到设计标准的得基础分 20 分;其中每有 1 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2 分最高加 20 分。

4

生产技术能力

5

技术能力强,引进先进技术或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支持方;市场占有率高,加工设备先进,检测仪器齐全,且同期未达到饱和生产能力的得 5 分;

5

结构特点、材质

10

5.1 结构合理性;

2

结构合理、性能优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5.2 主机、材料、设备

寿命

6

根据承诺的主机、相关设备、材料的使用寿命横向比较,优得 6 分,良得 4 分,一般得 2 分。

5.3 空压机外形尺寸

2

外形紧凑,易于维护,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6

可维护性

10

根据所投设备的维护保养便捷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优:8≤得分≤10;良:5≤得分≤

48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7;一般:2≤得分≤4;

7

供货范围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进口范围、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横向比较,优得 5;良得 4分;一般得 3 分。

8

技术服务

10

根据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横向比较,优:8≤得分≤10;良:5≤得分≤7;一般:2≤得分≤4;

合计

100

49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0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51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3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

: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4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

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5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

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

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6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

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57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

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

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58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

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

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59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

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

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60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

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61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2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

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

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

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

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

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63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64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

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65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66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67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68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

(2)

(3)

(4)所述的任何一种

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

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

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

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权

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69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70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2.4 工程:XXXX

1.1.2.5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2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73

3.2.1 付款比例:1:7:2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

手续。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合同总价 5%质量保证金保函。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甲方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

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

限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

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

付剩余合同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74

3.2.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75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1)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

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

1)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

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

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

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

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

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

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

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

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 买方有权解除合

同。

76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由于乙方责任,在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乙方原因)仍不能达

到《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乙方应承担罚款。

6.3.5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3.6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

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

核完成后

7 日内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

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

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

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

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

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

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不接受任何非短名单和自证品牌以外的产品。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77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78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79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80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8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2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3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4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85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86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87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9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空压机、干燥机和储气罐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

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空压机、干燥机和储气罐的技术参数、性能、结

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

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

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合同签订 1 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

认。

1.1.9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

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10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

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11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90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

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

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1.2.5.1 强制性标准

1.2.5.1.1 环境保护必须采用中国规范(GB)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13223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技术规范

1.2.5.1.2 投标方还应服从中国的劳动安全标准、防火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

91

1.2.5.1.3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按现行规范最新版)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JB/T 6430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 13343

容积式压缩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

JB/T 6431

螺杆空气压缩机机头技术条件

JB/T 13342

螺杆空气压缩机机头试验方法

JB/T 471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T/CGMA 033001

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

GB/T 3853

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GB/T 4980

容积式压缩机噪音的测定

GB/T 7777

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150

压力容器

GB 723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92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549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4942.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IP 代码)分级

GB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 10069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IP 代码)分级》

GB/T762

《标准电流等级》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93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电动机

2.1.1.1 电动机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其总体性能及接口也由投标人统一负责。电动机的设计

与使用条件应与其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2.1.1.2 2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额定电压采用 10kV。200kW 以下的电动机额定电压采用

380V。

2.1.1.3 电动机额定频率 50Hz。

2.1.1.4 所有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电机,电机型号应属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

广目录内的,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高、低压电动

机采用高效电机,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

2 级能效标准、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GB 30254-202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的

2 级能效标准。

2.1.1.5 当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

额定功率。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

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

率。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

10%内连续满载运行。

2.1.1.6 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启动。高压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应保证在 80%母线额定电压下

正常启动,且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直接启动时,保证在 55%额定电压自

起动成功。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2.1.1.7 在额定的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 0.85 以上;效率的保证值在

95%以上。

2.1.1.8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54。

2.1.1.9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 倍。直流电动机为串联电阻起

动式,在额定电压条件下,最大起动电流不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2.5 倍。

2.1.1.10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8 倍。

2.1.1.11 电动机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

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2.1.1.12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

保证值。

94

2.1.1.13 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三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的要

求。

2.1.1.14 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应为 Y 接线。

2.1.1.15 电动机应有二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

下面。

2.1.1.16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

号。出线盒的方位应从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机座右侧。

2.1.1.17 电动机的轴承应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并要求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

滑油注入轴承箱。

2.1.1.18 电动机应设有可拆卸的底盘,便于检修更换;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方便检

修起吊。

2.1.1.19 高压电动机设置防结露加热器,电源使用交流 380V 或 220V。油系统的电加热器

电源使用交流

380V。

2.1.1.20 高压电动机应按国标装设绕组及轴承测温元件,每相绕组应设有 2 个温度测点,

每个轴承至少应设有一个温度测点,每点应装设双只测温元件。

2.1.1.21 电动机振动幅度应满足国标要求。电动机噪声不大于 85dB(A)(距设备外壳

1.0m、高度 1.2m 处)。

2.1.1.22 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 10%,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 B 级温

升,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系数。

2.1.1.23 电动机寿命不小于 30 年。

2.1.1.24 所有高压电机定子槽楔禁止用磁性槽楔。

2.1.2 就地控制箱(柜)

2.1.2.1 就地控制箱(柜)装设主要电气元件,包含断路器、空开、接触器、继电器、按

钮、指示灯等,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1.2.2 就地控制箱(柜)防护等级为 IP56。

2.1.2.3 就地控制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

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2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2.1.2.4 就地控制箱(柜)应采用电缆下进出线。

95

2.1.2.5 招标人向每个就地控制箱(柜)提供 1 路 380V 电源,投标人如需其他等级的电

压,请自行解决。

2.1.2.6 就地控制箱(柜)材质:304 不锈钢钢板,厚度≥2.5mm

2.1.2.7 就地控制箱(柜)颜色:如控制箱布置在本体上颜色同本体,如控制箱单独布置颜

色由业主确定。

2.1.3 电缆及敷设

2.1.3.1 就地控制箱(柜)至用电负荷的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和供货。

2.1.3.2 电缆为 C 类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铜芯电缆。

2.1.3.3 高压电缆绝缘水平 U/UO 为 10/10kV。

2.1.3.4 高压电缆最小截面为 70mm2,低压动力电缆最小截面为 4mm2。

2.1.3.5 电缆应配置电缆管件。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本期工程空压机控制系统将实时监控空压机系统和干燥净化装置系统的主辅设备,

空压机控制纳入机组公用

DCS,DCS 机柜将布置该车间电子设备间内;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空压机的本体控制系统和仪表控制设备将由投标人设计和成套供货。

2.2.2 投标人应成套提供满足各台空气压缩机本体及母管系统用于启停与正常运行中所需

的全部监视仪表、检测元件、传感器、安全保护装置,并包括取样部件、支撑件、连接件、导

管、仪表阀门、与空气压缩机一体化的就地控制箱

/柜、一次元件至一体化就地控制箱/柜以及

一体化就地控制箱

/柜内的安装接线等。一体化就地控制箱/柜包括用于空气压缩机保护及性能

监测的其它部件。投标人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2.2.3 每台空气压缩机应采用 1 个独立的小型 PLC 实现每台空气压缩机的本体控制,空压

机系统中每台空压机运行、备用均可任意设定;当运行的空气压缩机发生故障或管网压力过低

时,备用的空气压缩机通过机组

DCS 的命令实现自动启动;备用机组(包括空压机、空气干

燥机)的自动连锁启动功能将按照合理分配各机组运行小时数的原则设计。通过每个空压机本

PLC 液晶显示屏对每个空压机系统实现所有就地手动操作功能。空压机间的联锁控制将通

过机组

DCS 实现。

2.2.4 空压机控制系统通过硬接线信号对每个空压机进行整体启停控制,并监视已启、已

停、远控位及综合报警状态;空压机控制系统通过硬接线信号监视每个空气压缩机出口

4~20mA 压力、PT100 温度;监视干燥器出口母管压力、PT100 温度、露点等,监视每个储气

96

罐出口管路压力;通过硬接线信号对空压机系统的电动门进行打开关闭控制,并监视已开、已

关状态。

2.2.5 空压机压缩机可根据系统的耗气量,采用全负荷或空载自动控制压缩机的启动、运

行和停止,每台压缩机可输入参数至少为:卸载压力、加载压力、最短停机事件、电动机最多

连续启动次数和过滤器差压。

2.2.6 投标人所提供的测量和控制仪表应满足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联锁、保护和控制要

求,对冷却水压、润滑油压力、排气压力、排气温度等应有故障显示,压缩机本体

PLC 可显

示参数至少包括:排气压力、进气过滤器前后压差、排气温度、电动机过载和温升状态等参

数。

2.2.7 在气路系统中,设有进口空气滤芯阻塞自动报警装置,排气最小压力阀故障,冷

态、热态自动排气阀故障,排气温度超高报警等自动停车功能等。

2.2.8 在油路系统中,设有油滤芯阻塞自动报警装置,油路温度自动控制,回油温度超高

报警自动停车等。

2.2.9 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与每个空压机本体 PLC 设有通讯接口;投标人应提供空压机本

PLC 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的全部通讯模件、通讯电缆和通讯附件;正常运行时,在集中

控制室运行人员将通过操作员站对空压机系统进行单个空气压缩机启动

/停止的远方操作。

2.2.10 每台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就地仪表、控制和远传接口,并设置手动操作与自动操作两

种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空压机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停机,并报警。单台空压机本体控制

系统至少应能接受和发出(无源硬接线)下列信号:

2.2.10.1 启动每台空压机系统指令(来自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2 停止每台空压机系统指令(来自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3 每台空压机已启动(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4 每台空压机已停止(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5 每台空压机系统处于远控位(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6 每台空压机综合报警信号(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7 每台电动机电流 4~20mA(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8 冷却水压力 4~20mA 及进、出口温度 Pt100(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9 空压机排气压力 4~20mA 及排气温度 Pt100(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10 每台空压机加卸载信号(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97

2.2.10.11 每台空压机冷却水差压开关信号(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0.12 每台空压机油滤前后温度信号 Pt100(送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1 本体空压机 PLC 应设置设备故障自诊断报警和各类异常工况报警,并且能提供综合

报警信号输出接点(无源)送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至少在就地电控柜应设以下安全保护和报

警项目至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

2.2.11.1 电动机超载保护

2.2.11.2 排气温度过高保护

2.2.11.3 排气压力过高保护

2.2.11.4 冷却水温度过高、冷却水断流

2.2.11.5 空气滤清器阻塞报警

2.2.11.6 油过滤器阻塞报警

2.2.11.7 油细分离器阻塞报警

2.2.11.8 油位过低报警

2.2.12 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输出的报警信号、保护、连锁信号接点均为无源开关接点,其

接点容量为:交流

220V,3A,直流 220V,1A,模拟信号 4~20mA;

2.2.13 空压机本体系统应至少装设以下测量、报警及就地显示仪表:

2.2.13.1 空压机排气温度 1 个(Pt100)、排气压力 1 个(4~20mA)

2.2.13.2 冷却水进出口温度计各 1 个(Pt100)和冷却水进口压力 1 个(4~20mA)

2.2.13.3 润滑油进、出口温度计 Pt100 各 1 个和压力表

2.2.13.4 空气进口过滤器的压差计

2.2.13.5 电动机电流(直接送入 DCS 系统)

2.2.13.6 冷却水流动指示

2.2.13.7 冷却器差压开关 1 个

2.2.14 空压机本体控制系统应接受两路 220V AC 总电源。控制系统电源由投标人负责在

电气供总电源自行分配,招标人不再另供电源。投标人控制系统若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时,也

应自配电源转换装置和电源变压器。

220VAC、24VDC 电源分配回路应考虑投标人供货范围内

所有用电设备所需的电源回路数量。

98

2.2.15 投标人应负责从每个空压机电控柜(PLC 柜)、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的电

缆连接,并提供全部电缆和导线。对于

AI、AO、DI 信号,控制电缆应选用阻燃对绞对屏加总

屏的控制电缆;对于

DO 信号,应选用阻燃控制电缆。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空压机系统的全部就

地仪表的取样管路和仪表阀门;投标人应提供通讯电缆、电缆穿管及埋管。

2.2.16 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选用通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采用国家

已公布的淘汰产品。选用的仪表不含有水银等有害物质。符合控制监视系统的需要,并根据安

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的有关要求。

2.2.17 检测仪表精度选择,主要参数不低于 0.5 级,一般参数不低于 1.5 级,就地仪表不

低于

1.5 级(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变送器精度应不低

0.075 级,分析仪表不低于 ppm 级,特殊仪表的精度,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所有热电偶、热

电阻均采用双支元件,热电偶的精度:

I 级;热电阻精度:A 级;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

30S。防护等级均不低于 IP65。

2.2.18 就地及远传温度测量装置(除壁温)均要求装设测温隔离套管。

2.2.19 就地指示仪表均选用盘面直径 100mm 的不锈钢抗震充油型(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

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就地温度计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双金属温度计,禁止使

用水银温度计。所有显示仪表刻度单位应符合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制(

SI)

2.2.20 就地设备、装置与控制系统的接口信号应为两线制传输,信号型式模拟量为 4~

20mA DC 或热电偶(阻),不得使用温度变送器;开关量信号为无源接点,其接点数量满足

控制和保护要求,接点容量为

220VAC 3A 或 220VDC 1A。信号接地统一在控制系统机柜侧接

地。

2.2.21 所有电动执行器必须采用智能一体化的产品。执行器应能通过手轮,对执行机构实

行就地手动操作。安装于振动或高温环境、区域的执行机构应选用分体式安装产品。

2.2.22 控制盘、柜内部应提供有 220VAC 照明灯和检修电源设备(三孔及两孔电源插座)

及必要的通风、过滤设施,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应与控制、电源供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

盘台柜的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板材厚度不小于 2.5mm,所有控制盘、箱、柜内的电气元

件,包括继电器、接触器、开关、按钮、熔断器、端子等应选用优质产品。控制盘、柜外形尺

寸、型式、色标由招标人确认。

2.2.23 仪表管选用直径不小于φ14 的不锈钢管;所有仪表阀应采用优质产品。

2.2.24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满足本技术

协议中各条款的要求;在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册中不满足上

述要求时,投标人应负责补齐,没有价格因素。

99

2.2.25 在技术协议和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及相

应附件的分项列项及分项数量应与技术协议供货范围中设备清单一一对应,并将完全满足技术

协议中的各项功能要求,若有不一致或差异,应属于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补齐,没有价

格因素。

2.2.26 投标人应与 DCS 供货商(全厂空压机控制系统供货商)相协调,负责相关的接口

工作和要求的技术资料,参加

2 次 DCS 联络会。

2.2.27 投标人在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详述空气压缩机和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启动、

停止、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报警、连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说明配供的检

测控制设备的特性、功能、原理及调试、安装、使用的注意事项。并详细列出空调机组运行中

各项参数的量程、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动作值。

2.2.28 投标人应在下表详细列出仪表、控制设备的型号、规范、数量、生产厂等清单。

(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名称清单,由投标人填写相关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安装位置

用途

单位

数量

产地及生产厂

备注

2.2.29 投标人应根据工艺系统的要求进行仪表和控制装置的设计,并按本标书的规定和要

求提供全部的图纸及资料的软盘等(包括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

IO 清单及相应的控制、保护及联锁逻辑框图等,所提供资料应满足控制系

统要求,并积极协助辅控系统完成相关逻辑组态、调试等工作,使控制系统能完全满足工艺需

要及功能。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

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00

3.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

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

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

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

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

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

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

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101

4.3.3 监造内容(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1

2

3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

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人将为招标人提供方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

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

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6.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人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102

4.6.2 工厂试验

设备的关键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和探伤检查,并提供报告。

4.6.3 现场试验

1)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2)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

止。

3)性能验收试验为在现场的给设备热态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a.排气量

b.轴功率

c.排气压力

d.排气温度

e.系统出口空气中的含油量

f.系统空气固体颗粒尺寸

g.系统压力露点

h.噪音

i.电机性能试验

4.6.4 调整和消缺内容:买卖双方各负其责

4.6.5 如果试验后半年内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若属投标人原因则按商务条款执行。

4.6.7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

4.6.8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

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

合。

4.6.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6.10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103

4.6.10.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

由招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

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6.10.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

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

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5.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

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

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104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

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

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3.2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5.1.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

5.1.5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1.5.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05

5.1.5.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1.5.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1.6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机组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

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工艺系统流程图

2)空气压缩机的外形尺寸图和设备安装图

3)空气压缩机热工检测及控制系统图,I/O 清单、仪表、控制设备清单

106

4)主要设备的净重量表(包括安装需要搬运的最大件)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

投标人在合同附件签订后

1 个月内提供下列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不限于

下列资料),图纸按施工图的深度进行设计。

1)空气、油系统流程图

2)产品操作使用维修说明书

3)空气压缩机的外形尺寸、接口图和设备基础、荷重、安装图

4)空气压缩机检修尺寸图

5)冷却水要求,包括水温、水压、水量等

6)空气压缩机运行时各项参数的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7)空气压缩机的电气原理图及安装接线图

8)空气压缩机热工检测及控制系统图(带 KKS 标识和热工测点)

9)I/O 清单(包括通讯数据清单),画面资料

10)通讯接口资料

11)仪表控制设备清单

12)控制装置及其仪表等设备的安装接线图

13)调节、保护、逻辑框图及其说明

基于上述由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招标人的设计责任包括下列的设计工作:

a.招标人应提供空压机房布置图

b.招标人提供可靠的电源

c.电缆支架系统

d.电源接地和照明(投标人提供某些具体要求)

e.基础设计,空压机房、建筑和其它结构的设计

14)投标人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保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15)图纸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16)最终图纸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17)投标人将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

18)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均作出明显的标记。

107

19)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规范书所要求的。如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

需要本规范书以外的资料,投标人也将及时无偿地提供。

20)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

新版资料时均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1)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

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

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标志

7.1.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1.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品标

牌》的规定。

7.1.3 包装标志

108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2 装卸、运输与储存

7.2.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包装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2.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

规定。

7.2.4 设备发运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

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

不应焊在设备上。

7.3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

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砂处理。设备内部主机和冷却器等的

表面应涂漆防锈,外部金属罩壳应涂漆防腐。油漆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

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

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外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二层面漆。设备油漆颜色由招标人确定。

10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1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

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

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

货清单。

1.1.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

清单。

1.1.1.5 投标人外购的设备部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人最终确认。

1.1.1.6 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免费给予更换。

1.1.1.7 提供设备所需的第一次填充用油及 168 小时试运期间的更换用油。

1.1.1.8 设备的输水(包括排气)要有集中的引流方式。

1.1.1.9 提供全部空压机、冷干机第 1 次维护所需的维护保养包,如空滤芯、油滤

芯、润滑油及油气分离器芯等。

1.1.1.10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或者规格型

号要求(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或品牌或规格型号,并能完全配套满

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空压机整套设计,供货范围包括空压机出口法兰及冷却水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

及螺丝)、储气罐进出口反法兰。

投标方负责自空气压缩机本体处空气滤清器前吸气端法兰(含反法兰及紧固件)

至后冷却器水分离器后排气法兰止的所有设备部件和控制部件的设计和供货,并包括

内部的油、水、气管路等。安装用地脚螺栓及其连接件。

供货范围内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计由投标方负责,接口在由

DCS 供货商提

供的控制柜(箱)和接线盒端子排上。

投标方负责从控制箱、控制柜端子排至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的电缆连接,并提供

电缆,控制电缆应选用阻燃对绞对屏加总屏的控制电缆。

111

1.2 供货界限

集装的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组:包括压缩机主机、主电动机、油气分离器、冷却

器、空气滤清器、油过滤器、油冷却器冷凝水自动排放器、三种气量调节装置的气路

系统、带恒温控制的油路系统,带自启动装置及仪控的电控箱,带机组自动保护联锁

的仪控及操作仪表盘,

PLC 装置,通讯电缆及附件,内部控制电缆,隔声罩,专用油

等。同时还应提供空压机各接口法兰的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安装用地脚螺栓

(若有)。

集装的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装置:至少包括制冷压缩机、蒸发器、气液分离

器、除油过滤器、吸附干燥塔、预冷器、除尘过滤器、自动排水装置等部套,前置过

滤器至后置除尘过滤器之间的设备和管路。带自启动装置及仪控的电控箱,带机组自

动保护联锁的仪控及操作仪表盘,

PLC 装置,通讯电缆及附件,内部控制电缆等。同

时还应提供干燥机各接口法兰的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安装用地脚螺栓(若

有)。

储气罐:本体、进气口、出气口等各接口及其反法兰、垫片、紧固件)。与各种

型号储气罐配套的人孔门、安全阀及进口短管、排污阀、连接管道及管件;自动疏水

阀、连接管道及管件;贮气罐底座、贮气罐安装用地脚螺栓及其附件;就地指示压力

表及仪表阀门及表弯管和表垫等附件;贮气罐底部设置自动疏水阀及排污关断阀。

1.3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至招标方施工现场。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大唐头门港电厂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台州市临

海市头门港区短珠山南侧(

13 号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

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装置,兼顾供热,供热蒸汽主要用于满足台州湾新

材料产业园热负荷需求。

项目计划

2025 年 10 月开工建设,1 号机组计划 2027 年 6 月建成投产,2 号机组

计划

2027 年 6 月建成投产。

本工程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厂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境

内。

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距离南面的临海头门港跨

海大桥约

6.3 公里,距离西面偏北侧的临海市约 51km,距离西南面的台州市约

30km。

112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2015),本工程厂址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g 为重力加速度),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切圆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

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式锅炉,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

任公司供货。

3 设计及运行条件

3.1 水文气象条件

3.1.1 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酷暑,

冬无严寒,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气候温和,温度适中,空气湿润,雨量

充沛,光照充足,海岛多风,气候条件比较优越。

根据洪家气象站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113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白沙气象站位于站址南侧约

7km 的白沙山,东经 121°38',北纬 28°43',观

测场高程为

38.0m。根据厂址地理位置及附近地形情况,建议厂址采用白沙气象站全

年风玫瑰图,全年主导风向为

NNW(23%)。

白沙站全年风玫瑰图(2011 年~2020 年)

114

3.1.2 冷却塔累积频率 10%的设计气象条件

根据洪家气象站

2018~2022 年最炎热季(7~9 月)逐日平均湿球温度统计,累积

频率

10%日平均湿球温度 27.0℃,五年中共出现 6 天,相应其它气象要素见下表。

累积频率 10%日平均湿球温度对应的其它气象要素特征

时间

湿球温度

(℃)

平均气温

(℃)

平均气压

(hPa)

平均相对湿度

(%)

平均风速

(m/s)

2018/7/27

30.8

1006.2

75

1.6

2019/8/25

28.7

1007.8

88

2.3

2020/7/12

30.5

1005.0

77

2.7

2020/7/23

32.3

1006.0

67

2.4

2020/8/1

30.4

1010.0

78

2.8

2021/7/30

27.0

29.7

999.5

82

2.0

3.1.3 逐月平均气象要素

洪家气象站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气压、湿度、风速统计见下表。

洪家气象站逐月平均气象要素统计表(

2013~2022 年)

月份

月平均气温

(℃)

月平均气压

(hPa)

月平均相对湿度

(%)

月平均风速

(m/s)

1

8.4

1024.8

73

1.9

2

9.1

1023.7

76

1.9

3

13.0

1019.2

77

1.8

4

17.4

1015.3

76

1.8

5

21.8

1010.7

80

1.7

6

25.3

1006.0

85

1.7

115

7

29.3

1005.2

79

2.4

8

29.2

1005.6

79

2.2

9

25.9

1010.8

77

2.2

10

21.3

1017.9

71

2.3

11

16.3

1021.3

76

1.9

12

10.0

1025.4

68

2.1

年平均

18.9

1015.5

76

2.0

3.1.4 设计风速

厂址处无风速长系列的风速观测资料,与厂址地理位置相近的白沙气象站风速资

料观测年限较短,附近洪家、大陈气象站具有长期风观测资料,设计风速参考白沙、

洪家、大陈气象站实测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并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2012)中的查算值和附近工程设计风速比较确定。

综合分析,从工程安全考虑,建议厂址

5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

速取

41.5m/s,相应 50 年一遇风压 1.02kN/m2。

3.1.5 暴雨强度公式

本工程采用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暴雨强度计算标准(

DB33/T1191-2020)》中

台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其中:

q 为暴雨强度,L/(S·hm2);

P 为设计降雨重现期(a);

t 为降雨历时(min)。

3.2 工程水文

3.2.1 潮汐特征

1)潮汐特征

工程附近海域潮汐属正规半日潮类型。据工程附近海门站长系列实测潮位观测资

料统计,平均潮位

0.30m,最高潮位 5.64m,最低潮位-2.88m,平均高潮位 2.42m,平

均低潮位

-1.61m;涨潮最大潮差 6.87m,最小潮差 0.81m,平均潮差 4.01m;落潮最大

116

潮差

6.75m,最小潮差 0.97m,平均潮差 4.01m;涨潮平均历时为 5 小时 8 分,落潮平

均历时为

7 小时 17 分。

2)设计潮位

厂址位于北洋涂围垦区内,海门站最高潮位略高于本工程场址,北洋涂围垦工程

设计潮位采用海门站为代表站,属于略偏于安全。海门站千年一遇高潮位

6.93m,二

百年一遇高潮位

6.04m,百年一遇高潮位 5.67m,五十年一遇高潮位 5.30m,保证率

97%低潮位-2.83m,保证率 99%低潮位-2.91m。

3.2.2 厂址防洪

1)厂址设计洪水位

厂址位于北洋涂围垦区内,北洋涂围垦区面积约

21.8km2,由北洋堤、白沙堤及

西侧的原海堤所围,现状北洋堤、白沙堤均按

50 年一遇标准设计。根据浙江省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厂区防洪专题报告》,

复核北洋涂围垦区海塘能抵御

100 年高潮位 50 年一遇波浪的影响,因此,目前北洋涂

围垦区海塘能满足本工程的防潮要求,本项目不受外海洪潮直接影响,厂址主要受内

涝洪水影响。

根据《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厂区防洪专题报告》,极端洪潮遭遇频率组合情

况,即

100 年一遇暴雨遭遇 100 年一遇高潮位时,厂址附近最高内涝水位为 3.35m。

综合上述分析,厂址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取

3.35m。

2)小流域洪水

本项目厂址北侧为山坡,厂址受北侧山坡小流域洪水影响。厂址北侧以上集水总

面积约

0.873km2,可分为 5 个集水区,集水区划分示意图见水文部分说明。

站址北侧

F1 集水区 10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 6.93m3/s,F2 集水区 100 年一遇

设计洪峰流量为

12.84m3/s,F3 集水区 10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 11.80m3/s,F4 集水

10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 13.35m3/s。F5 集水区主要受内部降雨影响,按最大半小

时降雨计算

F5 集水区内的 100 年一遇设计流量为 4.57m3/s。

3.3 地质条件

场地下部有厚层软土分布,天然地基无法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土的强度和变形要

求,宜采用桩基处理,桩型可选用预制桩或钻孔灌注桩。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

图》(

GB 18306-2015),站址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g 为重力加速度),相应的

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4 电厂永久性服务设施

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压:

0.5~1.0 MPa.g 进口设计水温:38 ℃

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

0.4~0.6 MPa,最高温度为:50 ℃

117

电源: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

10 kV,低压:380 VAC,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110V(控制)。

3.5 设计煤种参数

本期工程燃煤设计使用(煤种及来源简单介绍)。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

分分析见下表:

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中天 3

号)

校核煤种(褐煤

4500)

工业分析

收到基水分

Mar

%

15

21.9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5.26

12.86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6.03

49.68

收到基灰分

Aar

%

19.86

10.21

低位发热值

Qnet,ar MJ/kg

20.56

18.9

高位发热值

Qgr,ar MJ/kg

21.51

20.08

元素分析

碳(收到基)

Car

%

53.67

49.45

氢(收到基)

Har

%

2.95

3.30

氧(收到基)

Oar

%

6.66

13.39

氮(收到基)

Nar

%

0.88

0.97

全硫(收到基)

St.ar

%

0.98

0.78

Hgar

μg/g

0.138

0.052

118

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中天 3

号)

校核煤种(褐煤

4500)

Asar

μg/g

5

2

Par

%

0.012

0.010

Clar

%

0.020

0.004

Far

%

135

56

研磨特性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55

44

VTI 可磨性

KVTI

-

-

磨损指数

冲刷磨损指数

Ke

2.9

0.9

旋转磨损指数

AI

91

26

灰熔点

变形温度

DT

1100

1140

软化温度

ST

1220

1340

半球温度

HT

1260

1350

流动温度

FT

1320

1390

灰成份(干燥基)

二氧化硅

SiO2

%

55.38

52.35

三氧化铝

AL2O3

%

18.32

23.56

三氧化铁

Fe2O3

%

8.19

8.13

119

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中天 3

号)

校核煤种(褐煤

4500)

二氧化钛

TiO2

%

0.84

0.94

氧化钙

CaO

%

6.44

5.28

氧化镁

MgO

%

1.1

1.61

氧化钾

K2O

%

2.63

1.39

氧化钠

Na2O

%

0.93

0.62

二氧化锰

MnO2

%

0.25

0.1

三氧化硫

SO3

%

4.42

4.34

五氧化二磷

P2O5

%

0.12

0.24

灰的比电阻

常温

ρ

Ω-cm

6.60×108

6.25×108

80℃

ρ100

Ω-cm

2.00×109

2.50×109

100℃

ρ120

Ω-cm

4.45×1010

5.85×1010

120℃

ρ140

Ω-cm

1.27×1011

3.45×1011

150℃

ρ150

Ω-cm

4.12×1011

2.86×1012

180℃

ρ180

Ω-cm

7.12×1011

5.00×1012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5.23

1.26

3.6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3.6.1 锅炉技术参数(相关)

锅炉规范(以下数据以锅炉厂最终资料为准)

120

1)锅炉型式:出口蒸汽参数 29.4MPa(a)/605℃/623℃参数、超超临界,燃用

煤。

2)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2161t/h

3)锅炉(B-MCR)燃煤量:286.61t/h(设计煤种),312.04t/h(校核煤种)

4)锅炉炉膛设计压力:±6.5kPa

5)锅炉炉膛瞬态防爆压力:±9.8kPa

6)BMCR 锅炉系统实际燃烧空气量:

设计煤种:

5.364Nm3/kg

校核煤种:

4.851Nm3/kg

7)锅炉负荷类型:锅炉带基本负荷并能调峰,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投油助燃

时)为

19%THA,2 台除尘器投入运行,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8)机组运行负荷模式

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

7800 小时,年利用小时数 5500 小时。

年运行小时数

年利用小时数

100%

1200

1200

75%

4300

3225

50%

1900

950

40%

225

90

20%

175

35

注:本负荷分配模式用于计算现阶段条件下机组的经济性指标,不代表对主辅设

备年运行小时数和年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3.6.2 空压机(包括仪用、除灰、厂用)

3.6.2.1 型式:微油螺杆式空压机,出口压力≥0.80MPa,额定排气量≥

60Nm3/min。本期工程两台炉共 4 台。燃烧设计煤种时,2 台运行,2 台备用。燃烧校核煤种时,

2 台运行,2 台备用。

型式:微油螺杆式空压机,出口压力≥

0.55MPa,额定排气量≥55Nm3/min。本期

工程两台炉共

3 台。燃烧设计煤种时,3 台运行。燃烧校核煤种时,2 台运行,1 台备

用。

1)冷却水压力(正常):≤ 1.0MPa(g);需承受的最高压力:1.0 MPa(g)

2)冷却水温度:38℃(最高)

121

3.6.3 后处理装置(包括仪用、除灰、厂用)

3.6.3.1 型式: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工作压力≥0.80MPa。本期工程两台炉共

4 台。燃烧设计煤种时,2 台运行,2 台备用。燃烧校核煤种时,2 台运行,2 台备用。

型式: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工作压力≥

0.50MPa。本期工程两台炉共 3 台。

燃烧设计煤种时,

3 台运行。燃烧校核煤种时,2 台运行,1 台备用。

3.6.3.2 型号:见 3.6.3.1。

3.6.3.3 数量:见 3.6.3.1。

3.6.3.4 运行方式:多台干燥机并联运行;

3.6.3.5 布置方式:集中布置

3.6.3.6 安装地点:室内。

3.6.3.7 冷却水参数

1)冷却水压力(正常):≤ 1.0MPa(g);需承受的最高压力:1.0 MPa(g)

2)冷却水温度:38℃(最高)

3.6.4 储气罐(包括仪用、除灰、厂用、缓冲、汽机房仪用)

3.6.4.1 型式:立式储气罐。

3.6.4.2 类别:I 类容器。

3.6.4.3 数量:

用途

仪用

缓冲用

除灰

厂用

汽机房仪

数量

2

2

2

1

2

有效容积

m3

50

20

40

40

2

3.6.4.4 布置方式:集中布置

3.6.4.5 安装地点:室外。

3.6.4.6 投标人所选择的储气罐分包厂家须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 级及以

上)。

4. 专用技术要求

122

4.1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

投标人的设计界限空压机压缩空气进口至压缩空气出口。

空压机出口介质温度:≤

40℃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人填写)

容量

/能力要求(不同型号分开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1

空压机额定排

气压力

MPa

2

空压机轴功率

B-MCR 工况时

kW

3

空压机的第一

临界转速

r/min

4

空压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

mm/s

5

空压机额定排

气量:

Nm3/min

6

噪声水平(距风机外壳一米

处)

dB(A)

7

电机轴承温升

4.2 性能要求

4.2.1 性能指标表(不同型号分开填写)

4.2.1.1 空压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空气压缩机

主要设计参数

1

额定排气量

Nm3/min

123

2

额定排气压力

MPa(g)

3

冷却方式

4

排气温度

5

压缩级数

6

传动方式

7

转速

r/min

8

气体出口含油量

PPm

9

轴功率

kW

10

比功率

Nm3/kW

11

阴阳转子型线

12

电源等级

V

13

主电机名义功率

kW

14

功率因数系数

15

主电机防护等级

16

效率

%

17

机组噪声

dB(A)

18

机组振动

μm

重要性能保证

1

额定排气量

Nm3/min

2

额定排气压力

MPa

3

排气含油量

PPm

4

轴功率

kW

5

噪声

dB(A)

设备外壳 1m

6

振动值

mm

轴承座处

4.2.1.2 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

124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额定处理气量

Nm3/min

3

工作压力

MPa

4

冷却方式

5

冷却水耗量

6

空气压损

125

7

空气进出口接口管径

8

再生耗气量

9

出口空气含油量

10

出口空气压力露点

11

出口空气固态杂质含

mg/m3

12

出口空气含尘粒度

13

外形尺寸(长 x 宽 x

高)

mm

126

14

机组噪声

15

机组重量

4.2.1.3 干燥塔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干燥塔

主要设计参数

1

干燥塔数量

2

干燥塔外形尺寸

3

干燥塔外形体积

4

使用吸附剂

5

吸附剂生产厂家

6

吸附剂再生时间

7

工作方式

8

安装方式

9

加热器功率(如果有)

4.2.1.4 制冷压缩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27

1

制冷压缩机

主要设计参数

1

压缩机型式

2

压缩机台数

3

压缩机功率

4

压缩机产地

5

使用的制冷剂

6

电机功率

7

电机电压

8

启动方式

9

额定电流

10

电压允差

4.2.1.5 气液分离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气液分离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除水效率

9

自动排污阀型号

128

10

排放间隔

11

每次排放时间

12

内部填料

13

填料寿命

14

重量:

4.2.1.6 预冷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预冷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排气入口/出口温度

8

吸气入口/出口温度

9

材质

4.2.1.7 冷凝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冷凝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129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冷却水入口/出口温度

8

材质(管程)

9

材质(壳程)

4.2.1.8 蒸发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蒸发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压缩空气入口/出口温度

8

材质

4.2.1.9 除油过滤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除油过滤器

130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除油效率

9

过滤精度

10

残余含油量

11

滤芯型式

12

滤芯生产厂家/产地

13

滤芯寿命

14

壳体材质

15

重量

4.2.1.10 除尘过滤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除尘过滤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131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过滤精度

9

滤芯型式

10

滤芯生产厂家/产地

11

滤芯寿命

12

壳体材质

13

重量

4.2.1.11 储气罐:

用途

仪用

缓冲用

除灰

厂用

汽机房仪

数量

2

2

2

1

2

铭牌容积 m3

有效容积 m3

50

20

40

40

2

工作压力 MPa

0.80

0.80

0.80

0.80

0.80

设计压力 MPa

1.00

1.00

1.00

1.00

1.00

工作温度℃

设计温度℃

水压试验压力 MPa

名义厚度 mm

筒体腐蚀余量 mm

封头腐蚀余量 mm

内衬 304 厚度 mm

132

用途

仪用

缓冲用

除灰

厂用

汽机房仪

筒体材质

安全阀开启压力 MPa

筒体材质

安全阀口径

安全阀接口

短管材质

安全阀阀体

材质

安全阀额定排放量:m3/s

安全阀起跳

压力 MPa

排污阀口径

mm

排污阀接口

短管材质

排污阀阀体

材质

人孔门口径

mm

设备净重 Kg

133

4.2.2 空压机应采用低噪声水冷箱式单级(或当单机额定功率大于 300kW 宜采用双

级)喷油双螺杆式空压机,空压机应具有运行平稳、无振动、无气流脉冲、噪音低、

效率高的特点,并可长时间连续可靠的运行。

4.2.3 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提供的螺杆空气压缩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规定的环

境温度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规定的性能和要求。

4.2.4 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给出的螺杆空气压缩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当地的环

境温度、压力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规定的性能和要求。空气压缩机主设备

(包括轴承座、壳体)使用寿命为

30 年,阴、阳转子使用寿命大于 100000h,轴承使

用寿命大于

80000h,轴承座、壳体使用寿命大于 100000h,并提供其它易损件寿命

值。空气压缩机主设备(包括轴承座、壳体)、阴、阳转子、轴承使用寿命未达到上

述要求,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

4.2.5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

方式,具有就地、远程和多台机组联锁控制功能。

4.2.6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冷却方式采用水冷。

4.2.7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

4.2.8 经空气压缩机压缩、油气分离器分离、后冷却器冷却及水分离器分离后,压

缩空气的含油量应控制在

3ppm 以下,油颗粒大小应控制在 0.1μm 以下,排气温度

40℃以下。

4.2.9 空压机的油气筒上应装有油位指示计、卸油阀、安全阀、卸放阀、压力维持

阀等。油位指示计应能清晰显示油位,尽量不采用油位视窗设计代替油位计。安全阀

的选择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2.10 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应既能满足机组的设计参

数,又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4.2.11 为保证空气压缩机安全、可靠运行,空压机应有控制排气温度、机组振动及

防止空压机转子反转的措施。

4.2.12 水分离器下方调节阀后,应装设自动排水器,自动排出水分离器内所聚集的

冷凝水。排水管路采用焊接形式,减少活接头和速插接头数量,明确排水至地沟方

式,保证排水顺畅不回流。

134

4.2.13 删除

4.2.14 空压机必须能适应 1~45℃的环境温度,空压机排气温度低于环境温度

+10℃。

4.2.15 空压机应有灵活的气量调节装置,可满足除灰渣系统各种不同的工况:连续

调节,空压机的排气量在

60%~100%的范围内自动连续调节,使排气量和耗气量相

同。

4.2.16 电机的选取应能保证安全运行要求。

4.2.17 投标人所供应的设备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

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并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出现其他问题,所有设备必

须技术先进且经过实践检验。

4.2.18 每台空压机的排气管上都应设置排气止回阀。

4.2.19 提出空压机润滑油推荐用油及规范,润滑油使用寿命不低于 8000h。

4.2.20 投标人提供空压机第一次调试用油。

4.2.21 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装置

投标人配套提供的空气干燥装置应选用质量可靠的优质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

件中详细提供空气干燥装置的厂家和产地。

空压机后处理设备为冷冻

+吸附式组合式干燥器,采用干燥机不加热再生方案,压

缩空气后处理设备至少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制冷压缩机、蒸发器、气液分离器、除

油过滤器、吸附干燥塔、预冷器、除尘过滤器、自动排水装置等部套。前置过滤器至

后置除尘过滤器之间的设备,管路均为投标人设计供货。

干燥机应采用紧凑型整体结构,并满足无基础安装的要求。干燥机的框架应有足

够的强度,

以免在运输和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面板、框架的具体

材质。空气干燥过滤装置的气液分离器、除尘除油过滤器均采用悬挂式安装方式。

干燥机必须能适应-10-48℃的环境温度;压力总损失≤0.03MPa,允许空压机

出口产生压力波动,也允许空压机的频繁启动,而不影响空气干燥器的性能。投标人

应保证不会由于环境温度低而产生冻结等现象发生。

投标人所提供的干燥机中的关键部件如压缩机、制冷阀件、自动排水阀、滤芯、

气动阀门等应采用质量优良产品。设备中的主要易损件如过滤器滤芯,在正常工作条

135

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

11000h,吸附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 25000h。

自动排水器应动作灵活、可靠,投标方应考虑自动排水器配电箱,招标方仅提供一路

220VAC 电源至配电箱,配电箱至各自动排水器动力电缆由投标方提供。同时干燥

机、前后置过滤器配套疏水器均设手动阀疏水旁路。排水管路尽量采用焊接形式,减

少活接头和速插接头数量。前置过滤器滤芯采用烧结不锈钢丝毡,其成孔应均匀、阻

力小、便于清洗,具有优越的气液、气固分离能力。除油过滤器采用高效过滤介质

(超细玻璃纤维),其阻力不大于

60mmHg,总过滤效率不小于 99.9%。过滤器的结

构设计应考虑容易拆换滤芯,并且采用标准滤芯。

制冷压缩机

1)制冷压缩机应采用结构先进,性能高效的螺杆或活塞式压缩机,其使用寿命

不小于

50000 小时。压缩机应采用滑阀进行灵活、可靠的负荷调节,其制冷量的调节

范围为

15%-100%。

2)压缩机座固定可靠,压缩机轴承处的振动值应小于 20μm。

3)压缩机安全阀应动作可靠、灵敏、不渗漏。

4)压缩机应是密封的,不应渗漏制冷剂,压缩机机件和制冷剂接触的空腔应经

液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持续时间

5 分钟不渗漏。液压试验压力应为机组排气侧设计

压力的

1.5 倍,气密试验压力应等于机组的设计压力。制冷剂采用 R407C 环保型制冷

剂。

5)压缩机内部应清洁、干燥,并设置气体滤清器。

6)制冷压缩机蒸发器

蒸发器应为高效传热换热器。蒸发器应采用直接膨胀式。蒸发器壳体应采用

304

不锈钢钢板制成,其制作及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在蒸发器管壳上应提供制冷剂充注

阀及接口。此外,管壳上应配置表计接口,制冷剂热电偶接口,液位视镜及低温控制

装置接口等。蒸发器上应配置工厂安装的弹簧安全阀。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

配置法兰附件,软管及排气管。蒸发器应按国家标准对水侧进行压力试验,且水压试

验压力应不低于

1.6MPa。

7)水冷式冷凝器

水冷式冷凝器应为高效换热器。冷凝器水侧应采用

304 不锈钢制成,其制作及试

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冷凝器制冷剂回路应包括排气管路和供液管路。其中供液管路包

136

括带截止阀的制冷剂充注接口、制冷剂含水指示器以及设计压力为最高工作压力的热

力膨胀阀和电磁阀和干燥过滤器。冷凝器应按投标人国家标准对水侧进行气压试验和

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分别应不低于

1.2MPa 和 3.0MPa。冷凝器容量应容纳所有制冷剂

的冲注量。

8)压缩机用制冷剂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预冷器

预冷器应采用高效的气

-气换热器设备,保证入口空气和出口空气的充分的热交

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预冷器设计参数、结构和材质。

干燥塔

每台干燥机应设置两台干燥塔。吸附塔结构设计应科学合理,筒径设计应充分保

证吸附剂的接触时间,确保吸附剂的利用率。压缩空气通过吸附塔时,应气流分布均

匀,使吸附效果达到最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吸附塔的工艺设计特点和

具体的参数。

气动蝶阀

每台干燥机正常运行期间应保证不发生气动蝶阀卡涩、关不严等现象。

气动蝶阀

的电磁阀应布置在独立的电磁阀箱内,电磁阀箱防护等级 IP56。

增加就地气动蝶阀开关控制,气源取自储罐。

气液分离器

气液分离器的工艺设计应保证高效的分离效果,分离效率应不小于

99.9%。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气液分离器的设计工艺。

水冷却器

冷却器的结构应采用空气走壳程,水走管内的设计,冷却器的换热管采用

316L 不

锈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冷却器的设计参数、结构和材质。投标人所

供应的设备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

振动、腐蚀。

设备应采取隔音,消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吸附塔上应装设有再生排气消音器,

以降低噪音。机组噪声:离设备外壳

1m 处,噪声应小于 80dB(A) 。

13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干燥机的系统流程和工艺特点。

干燥机再生耗气量≤

3~5%,再生废气直接引至空压机房外(配套消音器、连接

管件等)。

投标人的空气干燥净化设备配置全自动露点控制装置及露点仪。该露点仪能即时

检测干燥器出口的露点,根据实际的工况及用户设定的露点值,自动调整干燥塔的时

间。该露点仪应至少能显示常压露点、压力露点、相对湿度、气体湿度等参数,并留

有通讯接口,可以远程输出。

4.2.22 储气罐

储气罐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最新有关标准和规定,即《固定式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150.4-2010《固定式压力容器》、

JB/T4712.4-2007《支承式支座》、JB/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GB3323-

2005《金属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JB 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锅炉和

压力容器用钢板》、

JB/T4711-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YB 9073-1994《钢

制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T699-

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等等。

储气罐应带就地温度表和就地不锈钢压力表(压力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

1.0 级,

盘面直径不小于

100mm,仪表的机芯、表壳、螺纹接口都应是不锈钢材质,螺纹接口

M20×1.5,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 2/3 量程位置),压

力表安装位置在储气罐离地面

2 米左右、人孔、全启式安全阀、一、二次排污阀等附

件,安全阀门应整定后出厂。阀门、就地温度计、压力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就地压力

表及温度计应采用三色标志,三分之一以下黄色,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绿色,三分之

二以上红色,还需保证正常运行时表计指针位于绿色区域。

储气罐的进、出口管接口、人孔门方向、排污接口及安全门方位应与招标人共同

商定。排污接口须由投标人提供进口自动排水器。排污阀采用一、二次阀串联形式。

自动排水器供电(如需)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并负责提供供电电缆。

储气罐应设有压力变送器。

储气罐本体及内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保证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内部装置

完好无损。

应具有内容完整的质保书与材料钢印相符的理化报告。

138

采用

X 光探伤,每条焊缝的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焊缝合格为 III 级。

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

处理。刷二道底漆(环氧富锌漆)、三道面漆,采用耐风化和防盐雾腐蚀优质油漆,

漆膜厚度应满足

DL/T5072-2007 规定要求,并应具有一定的耐温性能,油漆表面应平

整光滑、色泽一致、美观大方,不允许有凹凸损伤和油漆剥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存在。油漆品牌选用佐顿、阿克苏、式玛、天津关西,并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

雾环境条件。油漆颜色由招标人确认。

储气罐在出厂前应通过设备整体水压试验。出厂时,各接口采用盲板封口。

储气罐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运行时达到招标方

提出的使用时间。

储气罐制作采用的钢板,要求其厚度允许偏差必须满足

GB/T 709-2006《热轧钢板

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中

C 类的要求(即允许偏差为 0)。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3.1 设备设计及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引进技术

进行设计制造的空气压缩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还应符合引进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

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4.3.2 所有空气压缩机系统内部的管路、容器冷却器应保证不泄漏,在出厂前应做

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不低于 1.5 倍设计压力。

4.3.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

件。

4.3.4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

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提供优

于本规范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4.3.5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

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人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4.3.6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

检验合格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人认可或由招标人指定。

139

4.3.7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

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

设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

4.3.8 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

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的要求。

4.3.9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减速器齿轮均应采用硬齿

面,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

所有驱动电机满足中国国家标准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绝缘等级高于 F

级。电动机、减速机质量在 20kg 以上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

置。

4.3.10 各转动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

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且轴承温度不得大于 80℃。轴承振动应

符合转动机械的一般规定。

4.3.11 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

部件应设置防护罩,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4.3.12 空压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气、油、水管路应集装在一个公共底座上,为整体

集装式结构,并满足无基础安装的要求,机组四周应设有带吸音层的隔声罩壳,罩壳

外表面应有仪表盘来进行对设备的监视和控制。

4.3.13 所有承受压力大于 0.1MPa 的装置(包括空压机及其附件、阀门、贮气罐、

管道及管件等)都要满足 ASME 相关标准。焊接工艺和过程都要遵照 ASME 标准进行。

对焊接部位的检验遵守 AWS D1.1 标准要求。

4.3.14 钢结构件和钢结构支撑要符合 AWS D1.1 标准要求。

4.3.15 当运行设备因发生故障而停运时,备用设备可以自动投入。

4.3.16 设备标志

4.3.16.1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4.3.16.2 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4.3.16.3 铭牌上应该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40

4.3.16.4 制造厂国别;

4.3.16.5 制造厂名称;

4.3.16.6 设备型号;

4.3.16.7 设备名称;

4.3.16.8 出厂日期编码;

4.3.16.9 出厂检验编码;

4.3.16.10 主要技术参数。

4.3.17 机组应提供必要的噪声处理装置,设有带吸音层的隔声罩壳。距设备外壳

1m 处测得的噪声≤85dB(A)。

4.3.18 支承空气压缩机主机阴、阳转子的轴承的设计应能承受气体的径向力和轴

向力,并留有一定的裕度。

4.3.19 电动机与压缩机之间的传动采用联轴器传动,应保证传动的平稳可靠。

4.3.20 油分离器应设有自动放气阀和安全阀并设有消音装置。安全阀的起跳压力

在出厂前应调试好,投标人应提供安全阀的整定值。

4.3.21 设备材质要求

4.3.21.1 空气压缩机主要部件的材质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主要部

件材质):

4.3.21.2 气缸体

4.3.21.3 螺杆转子

4.3.21.4 油气分离器筒体

4.3.21.5 油冷却器

4.3.21.6 后冷却器

4.3.21.7 传动齿轮

4.3.21.8 干燥机主要部件的材质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主要部件材

质):

141

干燥塔:

滤料:

冷却器:

气液分离器:

干燥机配套压缩空气管路及管路附件均采用 304 不锈钢材料。

4.4 其他要求

4.5.1 设备品牌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配套提供的部分部件从下表格所列生产商(品牌)的系列产品或同

等质量生产商(品牌)产品中选取,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和最终用户确

定,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备注

1

压力/差压/温度逻

辑开关

德尔塔

长野

太平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2

电动执行机构

温州瑞基

金华标腾

苏州博睿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3

磁翻版液位计

上海雄风

深圳万讯

科普勒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4

电磁流量计

A+K

上海安为

重庆川仪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5

雷达液位计

四川惠科达

天津恒立

重庆川仪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142

6

低压电机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佳木斯电机有限公司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7

气动蝶阀

杭氧工装

罗博特

费斯纬尔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8

空气干燥装置

漳州震东

杭州嘉隆

无锡纽曼泰克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9

高压电动机

上海电机厂

湘潭电机厂

上海 ABB 电机厂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10

低压防爆电机

河南南阳防爆电机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佳木斯防爆电机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11

就地控制箱(柜)装设主要电气元件

ABB

施耐德

西门子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12

空气干燥装置

漳州震东

杭州嘉隆

无锡纽曼泰克

或同等质量

生产商(品

牌)产品

注: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

牌。如招标方/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方提供 A、B、C、D 品牌,投标方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

143

附表

/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不同型号分开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压缩机

1

压缩机主机

2

传动系统

联轴器

3

气量自动调节系统

含卸荷

阀、最

小压力

阀、逆

止阀等

4

电气系统

5

油路系统

含恒温

阀、油

过滤

器、断

油阀、

油气分

离器、

14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油冷却

器等

6

气路系统

含进气

过滤

器、后

冷却

器、水

气分离

器、安

全阀、

排气

阀、消

音器等

7

电动机

8

空压机控制盘

9

本体 PLC 控制装置

详细列

出各种

模件及

配套设

10

空压机本体仪表

11

储气罐系统仪表

12

冷凝水自动排放器

14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3

底盘、罩壳(包括地

脚螺栓及其连接件)

14

压缩机用油

其他

干燥机

1

组合式干燥机

2

制冷压缩机

3

预冷器

4

冷凝器

5

蒸发器

6

水气分离器

7

干燥塔

8

消音器

9

加热器

10

气体换向阀

11

吸附剂

12

除尘过滤器

13

除油过滤器

14

疏水器

15

冷却水电磁阀

14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6

电控箱

17

仪表控设备

18

电控箱

19

PLC 控制系统

含液晶

触摸

屏、电

气元

件、控

制柜等

20

露点仪

21

电磁阀

22

差压开关

23

差压变送器

24

压力变送器

25

不锈钢压力表

26

双金属温度计

27

热电阻

28

连接电缆、电缆管、

槽盒、仪表导管、金

属软管及接头等

29

仪表阀门

其它

14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储气罐

1

储气罐本体

2

压力表及连接管阀

3

自动排水器隔离阀及

连接管道

4

全启式安全阀(带排

气管)

5

安装用地脚螺栓

6

所有接口的配对法兰

(含反法兰)及相关

连接件

7

维护平台及爬梯

··

·

投标人自行补充

148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不同型号分别填写,

表格中数量要求为一种型号数量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备注

空压机

1

油滤

2

2

空气滤清器

2

3

初级油分

1

4

次级油分

1

5

冷凝水自动排放器

1

6

安全阀

1

7

最小压力阀

1

8

逆止阀

1

9

恒温阀

1

10

断油阀

1

11

压缩机用油

20

12

空滤压差开关

1

13

油滤压差开关

1

干燥机

1

前置过滤器滤芯

3

14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备注

2

后置过滤器滤芯

3

3

各种疏水器

2

4

露点仪

2

5

吸附剂

6

冷却水电磁阀

1

7

气体换向阀

1

储气罐

1

压力表

1

2

自动排水器

1

3

全启式安全阀

1

已整定

4

密封垫(人孔门)

1

5

其他

投标人

细化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投标人按需求自行补

15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

外)

备注

附表

A.5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51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不同型号分开填写)

附表

C.1 空压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台机)

1

空气压缩机

主要设计参数

152

1

额定排气量

Nm3/min

2

额定排气压力

MPa(g)

3

冷却方式

4

排气温度

5

压缩级数

6

传动方式

7

转速

r/min

8

气体出口含油量

PPm

9

轴功率

kW

10

比功率

Nm3/kW

11

阴阳转子型线

12

电源等级

V

13

主电机名义功率

kW

14

功率因数系数

15

主电机防护等级

16

效率

%

17

机组噪声

dB(A)

18

机组振动

μm

重要性能保证

1

额定排气量

Nm3/min

2

额定排气压力

MPa

3

排气含油量

PPm

4

轴功率

kW

5

噪声

dB(A)

设备外壳 1m

6

振动值

mm

轴承座处

进口设备

153

1

2

附表

C.2 冷冻吸附组合式干燥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冷冻吸附组合

式干燥机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额定处理气量

Nm3/min

3

工作压力

MPa

4

冷却方式

5

冷却水耗量

154

6

空气压损

7

空气进出口接

口管径

8

再生耗气量

9

出口空气含油

10

出口空气压力

露点

11

出口空气固态

杂质含量

mg/m3

12

出口空气含尘

粒度

155

13

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高)

mm

14

机组噪声

15

机组重量

附表

C.3 干燥塔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干燥塔

主要设计参数

1

干燥塔数量

2

干燥塔外形尺

3

干燥塔外形体积

4

使用吸附剂

5

吸附剂生产厂

156

6

吸附剂再生时

7

工作方式

8

安装方式

9

加热器功率(如果有)

附表

C.4 制冷压缩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制冷压缩机

主要设计参数

1

压缩机型式

2

压缩机台数

3

压缩机功率

4

压缩机产地

5

使用的制冷剂

6

电机功率

7

电机电压

8

启动方式

9

额定电流

10

电压允差

附表

C.5 气液分离器:

157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气液分离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除水效率

9

自动排污阀型

10

排放间隔

11

每次排放时间

12

内部填料

13

填料寿命

14

重量:

附表

C.6 预冷器:

158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预冷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排气入口/出

口温度

8

吸气入口/出

口温度

9

材质

附表

C.7 冷凝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冷凝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159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冷却水入口/

出口温度

8

材质(管程)

9

材质(壳程)

附表

C.8 蒸发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蒸发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型式

3

外形尺寸

4

冷却面积

5

管侧介质流速

6

壳侧介质流速

7

压缩空气入口

/出口温度

8

材质

160

附表

C.9 除油过滤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除油过滤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除油效率

9

过滤精度

10

残余含油量

11

滤芯型式

12

滤芯生产厂家

/产地

13

滤芯寿命

14

壳体材质

15

重量

附表

C.10 除尘过滤器:

161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

要求

备注

采购范围(两

台机)

1

除尘过滤器

主要设计参数

1

型号

2

处理介质

3

进出口管径

4

额定处理气量

5

分离原理

6

工作压力

7

压损

8

过滤精度

9

滤芯型式

10

滤芯生产厂家

/产地

11

滤芯寿命

12

壳体材质

13

重量

附表

C.11 储气罐:

162

用途

仪用

缓冲

除灰

厂用

汽机

房仪用

数量

2

2

2

1

2

铭牌容

积 m3

有效容

积 m3

50

20

40

40

2

工作压

力 MPa

0.80

0.80

0.80

0.80

0.80

设计压

力 MPa

1.00

1.00

1.00

1.00

1.00

工作温

度℃

设计温

度℃

水压试

验压力 MPa

163

用途

仪用

缓冲

除灰

厂用

汽机

房仪用

名义厚

度 mm

筒体腐

蚀余量 mm

封头腐

蚀余量 mm

内衬 304

厚度 mm

筒体材

安全阀

开启压力 MPa

筒体材

安全阀

口径

安全阀

接口短管材质

164

用途

仪用

缓冲

除灰

厂用

汽机

房仪用

安全阀

阀体材质

安全阀

额定排放量:

m3/s

安全阀

起跳压力 MPa

排污阀

口径 mm

排污阀

接口短管材质

排污阀

阀体材质

人孔门

口径 mm

设备净

重 Kg

165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

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

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66

16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68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空

压机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7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7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7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7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7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7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7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7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7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79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0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83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空

压机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4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85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6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7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88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9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90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91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

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

投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空压机的流量: 2、电机功率: 3、噪音水平: 4、空压机的排气压力及排气温度: 5、排气含油量: 6、排气固体颗粒大小: 7、轴承最高温度: 8、轴承座处振动值: 9、主电机防护等级: 10、绝缘等级: 11、冷却型式及效果: 12、效率、消耗轴功率: 13、关键零部件寿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生产技术能力

(针对生产技术能力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结构特点及材质

1 结构合理性: (针对结构进行简要描述)2 主机、材料、设备寿命: 3 空压机外形尺寸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针对

安装及检修进行简要描述)(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针对

运行和维护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供货范围

1、供货范围:

(进行简要描述)

2、备品备件:

(进行简要描述)

3、专用工具: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92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

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

投标文件位置

4、分包及外购:

(进行简要描述)

5、进口范围:

(进行简要描述)

6、供货保障措施:

(进行简要描

述)

8

技术服务

针对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9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94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

空压机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96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报价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运输方式:投标人提供。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大唐台

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197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如有)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98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投标人按需求自行补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

199

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