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106.25MW风电新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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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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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

106.25MW 风电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7

第一卷

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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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招标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发布公告的媒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联系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监督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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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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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招标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费用承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保密.............................................................................................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语言文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计量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 投标预备会..................................................................................错误!未定义书签。

1.10 分包...........................................................................................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响应和偏差................................................................................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踏勘现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招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投标报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投标有效期..................................................................................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投标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 备选投标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投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开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开标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开标异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评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评标委员会..................................................................................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评标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评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合同授予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评标结果异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 定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7.5 中标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6 履约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7.7 签订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8 纪律和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 投诉.............................................................................................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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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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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初步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评审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初步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详细评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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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一般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合同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合同价格与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技术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质量保证期...........................................................................................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质保期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履约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4

11 保证....................................................................................................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保密....................................................................................................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违约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不可抗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税费与保险.........................................................................................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争议的解决.........................................................................................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一般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合同价格与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技术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质量保证期...........................................................................................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质保期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履约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保证....................................................................................................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违约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不可抗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税费与保险.........................................................................................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争议的解决.........................................................................................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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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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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廉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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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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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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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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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通用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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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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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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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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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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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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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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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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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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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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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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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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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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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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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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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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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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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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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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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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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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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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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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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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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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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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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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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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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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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造商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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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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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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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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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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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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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偏差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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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价格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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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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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

枫木 106.25MW 风电新建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

106.25MW 风电新建项目招标人为大

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100%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网自动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5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枫木风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

2.3 建设规模:106.25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06 月至 2026 年 12 月

2.5 设备名称:涉网自动化设备及其备品备件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8 招标范围:枫木风电场涉网自动化设备、远程集控、调度通信自动化及综合

系统设备采购、屏柜内部所有的接线及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服务等,需满足地方

国网并网接入要求,具体要求以

“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2.9 交货地点:重庆市石柱县枫木风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04 月

2.11 其 他:签订合同时,需签订我方、供应商、租赁公司的三方合同,合同

支付款项由大唐上海租赁公司进行支付,供应商进行供货,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

限公司收货。

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

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

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

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主要设备须提供检验测试报告(检验

测试报告指的是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或者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主要设备包括: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防

火墙

)其中光传输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须提供有效的入网许可证。

2)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

件。

(主要设备包括: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防火墙)。

3)本次招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20 年 10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10

准)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

2 个,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

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

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

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

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

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

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

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同期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

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

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11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

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

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

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

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

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

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12

标 人: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 76 号天王星 B 座 27 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邮编:

610020

联系人:周生刚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564980895@qq.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

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允许,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所有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建议顺丰快递)

,同时随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

中电大厦

2 楼

送达邮编:

600020

送达联系人:张可佳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等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识别。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通信及涉网系统设备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

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 2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4 分;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

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 15 分;5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2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9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 分;

39

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

“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

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

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

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

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

超过 15 分。

3 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

35

一、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1.路由器处理能力:整机转发能力;内存;可扩充转发时延;2.交换机处理能力:包转发率;背板;内存;转;3.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集信息吞吐量;4.正反向隔离装置:正向隔离装置 100M 状态下数据吞吐率

;反向隔离装置 100M 网络状态下密文有

效数据吞吐率;满足招标要求得

12 分,优于招标要求按指标排序,

最高

20 分,依次递减 2 分。

二、通信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1.SDH 设备容量;2.IAD 设备容量。满足招标要求得

10 分,优于招标要求按指标排序,

最高

15 分,依次递减 2.5 分。

4 设备质量、技术方案

10

1、设备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5 分),提供有效

的检验测试报告或业主应用证明材料,最优 5 分,每低一个档次扣 0.5 分,最低扣至 3 分;

2、系统技术方案、结构合理完善、符合国网要求(5

分),最优 5 分,每低一个档次扣 0.5 分,最低扣至 3 分。

5 供货范围

10

1、供货范围完全满足标书要求,得 6 分,其

他视差异程度,每一项不满足标书要求扣 0.5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备品备件满足标书要求的,得 1 分,其他

4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视差异程度,每一项不满足标书要求扣 0.2 分,扣

至 0 分为止;

3、专用工具满足标书要求的,得 1 分,其他

视差异程度,每一项不满足标书要求扣 0.2 分,扣

至 0 分为止;

4、分包及外购产品为主流品牌的,得 2 分,

一般品牌的得 1 分。

6 质量措施及风险管控

10

投标人需提出如何保证项目质量的具体措施,

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点,提出风

险管理计划,并提供预防与应对措施。评委根据质

量保证措施、风险管控方案的全面、合理程度、针

对性等方面予以评定。

1、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完善,针对性非常强

得 5 分;保证措施合理、完善,针对性强得 4 分;

保证措施较合理、完善,针对性较强得 3 分;保证

措施较合理、完善,针对性一般得 2 分;保证措施

基本合理、完善,针对性较差得 1 分;

2、风险管控措施合理、完善,针对性非常强

得 5 分;管控措施合理、完善,针对性强得 4 分;管控措施较合理、完善,针对性较强得 3 分;管控措施较合理、完善,针对性一般得 2 分;管控措施基本合理、完善,针对性较差得 1 分。

7 设备与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10

1、设备交付进度合理得当、完全满足项目实

施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保障措施合理得 5 分,

每低一个档次扣 0.5 分,最低扣至 3 分;

2、技术资料交付进度合理得当、完全满足项

目实施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保障措施合理得 5

分,每低一个档次扣 0.5 分,最低扣至 3 分。

8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5

现场技术服务计划、现场服务人员配置、售后

服务体系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

服务响应时间。最优者得 5 分,依次递减 0.5 分,

最低者得 3 分。

合计

100

42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51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2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53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54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55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56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57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58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59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0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1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3 卖方:供应商

1.1.13.1 工程: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风电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重庆石柱枫木风电场施工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3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屏柜内涉及的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

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5:4.5:0.5。

3.2.2 设备款的支付

乙方设备全部到货并通过交接试验合格后,乙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乙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0%作为到货款。

(1)到货验收证明。

(2)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64

3.2.3 乙方设备带电运行合格,预验收(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甲方经审核无误后支付合

同价格的

45%作为预验收(初步验收)款。

3.2.4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甲方出具合同设

备的最终验收证书,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2.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合同设备交付时进

行开箱检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5

6.2 安装、调试

6.2.1 本合同所涉及安装、调试工作均为屏柜内部所有的接线及屏柜内所有设备的安装和

调试,其外部接线安装需安排专人全程配合指导,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66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设备名称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20 年。

11.6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67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68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

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重庆市

6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1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2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3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4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5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涉网系统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标准年号采用最新执行版本)

标准号

标准名称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应用功能规范

76

Q∕GDW 11914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SD 325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

DL/T 516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 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Q/GDW 212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装置技术原则

Q/GDW 619

地区电网自动电压控制(AVC)技术规范

GB/T19963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

(正弦)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1232

6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GB/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5153.1

远动设备及系统

工作条件 第 1 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

GB/T 15153.2

远动设备及系统

工作条件 第 2 篇:环境条件(气候、机械和其他非电影响因素)

GB/T 16435.1

远动设备及系统

接口(电气特性)

GB/T 17463

远动设备及系统

性能要求

GB/T 1762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 634.5101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5104 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1 网络访问

DL/T 719

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

GB/T 13729

远程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DL/T 1040

电网运行准则

Q/GDW 392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 432

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77

Q/GDW 376.1

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DL/T 5599

电力系统通信设计导则

GB/T 2223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4 号)

GB/T 36572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

2022】101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

2015〕36 号)

GB/T 13306

《产品标牌》

国网

[2017]1084 号文

电监安全

[2006]34 号文“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

防护方案的通知

国家电网调

[2006]第 1167 号文关于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

体方案》

风电场调度运行信息交换规范

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置规范和信息接入规范

注:(1)除满足以上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满足当地电网部门的相关要求。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一般规定

2.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风电项目的涉网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78

2.1.3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2.1.4 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2.1.5 合同签订 1 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

标方确认。

2.1.6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2.1.7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方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2.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涉网系统设备变化的要求时,涉网系统设备不加价。

2.1.9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1.10 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方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方参加招标文件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方负责。

2.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

及系统的

KKS 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

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

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2.1.12 投标方供货系统及设备,应满足《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

2022】101 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电力监控

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4 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总体方案》(国能安全〔

2015〕36 号)等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标准规定要求。

2.2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2.2.1 本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2.2.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 2 周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79

3.1.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包含在设备总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3.1.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方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包含在设备总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3.2.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3.3 安装调试要求

3.3.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3.3.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80

5.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5.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2

3

4

合计

5.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2)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81

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5.1.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5.1.2 培训

5.1.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1.2.2 培训计划和内容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

5.1.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1.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1.3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2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

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XX 工程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7.2 油漆

7.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7.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316)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2011《产品标牌》的规定。

7.3.3 包装标志

1) 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83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

尺寸;长

×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7.5 大(部)件情况

7.5.1. 投标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长×宽×高

重量

部件

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货物发

运地点

运输

方式

特别说明:

投标方参与供货的除渣系统设备,全部采用汽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车板交货),运输

距离约

公里。在设计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公路发运的各种情况,没有超级超限的零部件。

注:投标方在技术协议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30t,以及长度超过 13m,宽度

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满足即应列出)。

7.5.2.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7.5.3.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提交完整、详细的装卸车方案。火车发运大件时投标方应安排押运人员。

7.5.4.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发运前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设备大件安全运至现场。

84

第二节 专用部分

85

一、 总则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唐重庆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枫木风电场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提出了大唐重庆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枫木风电场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和培训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2.只有采购人有权修改本规范,供应商报价时无权修改本规范原文,只能逐条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若对本规范的某条文有差异或不同之处,请单独注解指出,并清晰体现在差异表中。

3.供应商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所列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有关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满足接入重庆电网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5.自主可控产品标准:工控系统要求自主可控设备类型包含终端(主机)、服务器、交换

机、防火墙、路由器、其他网络安全设备。需同时满足

CPU(内核)、操作系统、数据库在

安全可靠测评目录里才可认定为自主可控产品。测评目录链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安全

可靠测评

-测评公告(https://www.itsec.gov.cn/aqkkcp/cpgg/)。

二、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1、供货范围

1.1报价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

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1.2 报价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中未列出

或数目不足,报价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报价方应提供所供货物必要的附属附件(计入总价)。

1.4 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接入集控子站设备

(一)

集控子站数据网设备

1

路由器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2

2

以太网交换机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4

3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

4

86

详见技术要求。

4

调度数据网接入集控调试服务

提供现场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1

(二)

数据采集平台设备

1

数据采集平台

站端数据采集系统软件,在场站各子系统在接口开放情况下,采集综自、功率预测、功率控制等系统数据

1

2

I 区数据采集终端

iES-NE 综合终端,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

2

3

II 区数据采集终端

iES-NE 综合终端,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

2

4

数据采集交换机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2

(三)

工业电视接入设备

1

工业电视接入交换机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1

2

视频接入服务器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数据库,国产服务器(含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永久授权),含视频管理平台系统

1

3

接入授权

视频接入授权

200

4

接入防火墙

国产自主可控,

含 3 年病毒库授权、

升级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1

(四)

通道服务

1

电力专线通道费

调度数据网 2M 电力专线通道,满足接入集控需要

2

二次安防设备

1

防火墙

国产自主可控,

含 3 年病毒库授权、

升级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2

2

安全加固

提供现场服务,满足电网安全防护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1

3

入侵检测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含 3 年授权、特征库升级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2

4

漏洞扫描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含 3 年授权、病毒库升级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1

5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2

87

6

USB 端口锁

LINDY USB 端口锁,满足电网二次安全防护要求。

500

7

网口端口锁

LINDY 网口端口锁,满足电网二次安全防护要求。

500

8

恶意代码防范系统

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满足市调接入要求,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按市调要求接入市调平台,含 3 年授权、恶意代码库升级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1

9

二次安防方案编制

方案撰写并送审市调,并网流程业务申请及方案评审,协助业务厂家进行 IP 地址申请、设备证书申请、主站地址录入、业务调度流程审批等服务。

1

一次调频系统

1

一次调频控制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CPU,详见技术要求。

1

2

电网检测技术服务费

电网检测服务

1

3

风电一次调频控制系 统技术和检测服务

设备厂家配套服务

1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及三大终端

(一)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设备

1

路由器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2

2

以太网交换机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4

3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4

(二)

接入市调三大终端

1

调功终端

国产自主可控设备,采用自主可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自主可控数据库,自主可控软件,双电源,详见技术要求。

1

2

发电量计划申报终端

国产软硬件,采用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双电源。

1

3

厂网交互平台

国产软硬件,采用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

1

(三)

主站侧接入调试服务

提供现场服务

1

通信系统

88

1

光设备主干 A 网

国产自主可控,满足 220kv 站接入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1

2

光设备主干 B 网

满足自主可控,满足 220kv 站接入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1

3

配线架

含 2 套 48 芯 ODF 光配单元;含 1套 80 系统 DDF 数配单元、1 套 100系统 VDF 音频配线单元

1

4

程控交换机

满足自主可控,含调度电话 1 部、调度台 1 台、录音系统 1 套

1

5

进站导引光缆

500

站间通信设备

1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8

2

接入交换机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详见技术要求。

8

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

现场服务,满足

1

调度交换设备市调、地调接入调试费

提供现场服务

1

2、技术要求

2.1 总体概述

本工程拟安装

17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风电机组,工程总装机容量 106.25MW。本项

目新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升压站 220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110kV 侧为线变组接线

形式。大唐沙子、石家和枫木

250MW 风电项目拟以 220kV 电压等级打捆送入 220kV 环网,

接入点拟为

220kV 柱马南北线 π 入的新建开关站。220kV 枫木升压站~220kV 开关站的线

路长度

44.4km,型号 LGJ-2×400。

本项目

220kV 线路及主变保护、母线保护及测控装置等分别组屏布置于二次预制舱内;

35kV 开关柜及站用变的保护测控装置就地分散布置于开关柜内;无功补偿装置控制保护装置由厂家自带,就地布置于无功补偿装置附近。升压站二次设备柜体结构、外形及颜色均应统一。

220kV 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布置在预制舱的中控室内。升压站二次设备一般采用集

中布置的方式,全站控制保护及通信设备都集中布置在二次预制舱内,蓄电池组屏布置在二次设备舱内,站内不设通信机房。

2.2 调度数据网接入市调和集控调试服务要求

2.2.1 接入市调

89

根据国能安全【

2015】36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

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本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基本原则进行设计。

石柱枫木升压站站内各应用系统安全区划分如下:

控制区(Ⅰ区):风电场监控系统、无功电压控制、发电功率控制、升压站监控系统、

继电保护和

PMU 等;

非控制区(Ⅱ区):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相量测量装置、电能量计量系统子站

等划入非控制区。

管理信息大区(Ⅲ区):气象信息系统以及检修管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

MIS)等。

根据《并网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补充方案》(调网安

[2018]10 号),

新能源场站须加强户外就地采集终端(如风机控制终端、光伏发电单元测控终端等)的物理防护,强化就地采集终端的通信安全。站控系统与终端之间网络通信应部署加密认证装置,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终端连接的网络设备需采取

IP/MAC

地址绑定等措施,禁止外部设备的接入,防止单一风机或光伏发电单元的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

1)横向边界安全防护

1)与处于电站安全区 III 的管理信息系统(MIS)互联,安全区 I/安全区 II 与安全

III 之间须加装电力专用的正、反向物理隔离装置。

2)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之间的数据通信须采用硬件防火墙等设备实施逻辑隔离。

3)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应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访问控制。

2)纵向安全防护:

1)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的计算机系统,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 VPN 和非实时

VPN 须加装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2)接入调度数据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加固措施,关闭通用网络

服务和网络边界的

OSPF 路由功能,避免使用默认路由,采用安全增强的 SNMP V2 及以

上版本的网管协议,密码强度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开启访问控制列表等安全措施。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石柱枫木升压站应配置

2 套调度数据网设备,即包括 2 台路由器、

4 套纵向加密装置及 4 台交换机。

3)其他网络边界安全防护:

1)新能源场站与远程集控中心、远程监视中心、设备制造厂商的纵向边界安全防护

实施方案必须经调控机构审核,安全设备配置策略必须经过现场验证确认安全。

2)新能源发电企业远程集控中心与站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通道,必须在物理层面

实现与其他数据网络的安全隔离,应采用基于

SDH/PDH(推荐使用 SDH)不同通道、

不同光波长、不同纤芯等方式的专用独立网络。

3)新能源企业远程监视中心,原则上应遵循与远程集控中心相同的网络和安全防护

要求。

90

4)严格控制新能源场站生产控制大区与设备厂商之间的网络连接。严格保证与调控

机构通信的采集服务器的独立性,严禁将其用于给非调控机构的其他单位转发数据。

4)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根据

Q/GDW11894-2018《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检测规范》分别在安全 I

区和安全

II 区配置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探针对监控系统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

应用的重要操作进行记录、分析,及时发现各种违规行为以及病毒和黑客的攻击行为,实现涉网主机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网络安全的实时监视、告警、分析和审计,并将网络安全监测信息实时上送重庆市调网络安全平台。如安全I 区和安全 II 区通过防火墙互通,可只在安全 II 区配置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集全站网安信息,上送重庆市调。

5)综合安全防护

在风电场站控层生产控制大区统一布置

IDS 入侵检测装置 2 台,分别安装在安全Ⅰ

区、Ⅱ区。

在风电场信息监控系统的主服务器、以及网络边界处的数据通信网关机、

web 服务器

等进行手动加固。

生产控制大区的监控系统应具备安全审讯功能,能够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

用的重要操作进行记录、分析,及时发现各种病毒和黑客的攻击行为。

除此之外,还应配置

1 套漏洞扫描系统,用于扫描站内监控系统各设备存在的漏洞和

安全风险。

6)等级保护及安全评估

根据《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等级

保护及安全评估工作规范(试行)》,风电场在并网运行前应按照市调的组织要求开展其涉网部分的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及安全防护评估工作。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22240-2020)和《电力行

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总装机容量

200MW 及以上的风电场、光

伏电站监控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定为三级,以下定为二级,本工程石柱枫木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

106.25MW,升压站为 220kv 等级,故应按照安全等级保护等级三级的标准进行定

级备案。

风电场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后,监控系统各运营单位应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按照规定的周期委托有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当系统发生重大升级、等级变化、系统变更或迁移后需重新进行测评。组织等保测评时,应选择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安全可控的测评机构。风电场监控系统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评估报告应报送重庆市调备案。

卖方需完成本风场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重庆市调备案。

91

图 安全监测装置部署示意图

图 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部署示意图

2.2.2 接入集控

(1)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为国产操作系统麒麟、凝思,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加密装置、采集器

等设备电源为双电源,带自动切换功能。

(2)网络设备组网要求

92

数据网的广域网组网应采用 MPLS/VPN 技术实现,并且要求网络按安全等级划分 VPN

来实现传输业务的分区。区域风电调度数据网要求采用 MPLS L3 BGP VPN 方式组网,通过域间 BGP 协议和域内 IGP 协议进行数据传输和业务隔离,域内采用 OSPF 动态路由协议实现多路径负载分担,保证网络连通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通过虚拟路由冗余协议实现网内流量流向的分担、备份和链路利用均匀性,保证对业务的不间断传输。

调度数据网主要用于传输风电场生产控制实时数据,包括综合自动化业务、调度指令、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控制信息等,承载的业务运行于生产控制区,按照业务的优先级划分为实时数据业务和非实时数据业务,实时数据业务包括风机监控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等;非实时数据业务包括风功率预测系统、故障录波信息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等。

调度数据网的功能、结构、硬软件配置、接口类型及特性、应满足各节点业务接入协

议要求,

网络设备性能及业务 VPN 规划需满足风电风机监控和升压站监控系统等业务需求。

应根据现有业务互访需求,满足两条 VPN 业务隧道,实现实时数据、非实时数据传送

隧道,VPN 域内同一业务数据互访。

综合数据网络主要为风电场综合生产服务,承载的业务运行于生产信息管理区。根据

接入业务对网络的可靠性,可用率、收敛时间、业务的传输时延等关键性能要求进行跨域VPN 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生产管理信息业务、EAM 业务、FMIS 业务、协同办公业务、工业视频监控业务、视频会议业务,应按照规划增加接入 VPN 业务类型。

在电力系统中,承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通信网络主要分为广域网(综合数据网)

和局域网,在广域网上根据业务隔离和 QOS 保障的需求划分了多个 VPN 进行数据传输,局域网是直接承载本地业务系统和终端的接入网络,局域网连通介入了本地终端之后,需要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和方式与广域网 VPN 对接,以充分满足业务隔离和高效传输的需求。

(3)电力专线要求

为满足电力系统运行、维修和管理的需要而进行的信息传输与交换。电力系统为了安

全、经济的发供电、合理地分配电能,保证电力质量指标,及时地处理和防止系统事故,就要求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通信系统。因此电力系统通信是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实现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础,是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调度的重要技术手段。由于电力系统生产的不容间断性和运行状态变化的突然性,要求电力调度通信高度可靠、传输时间十分迅速,因此需要建立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相适应的专用通信网,对于在系统运行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发电厂、变电所尚应保证能有互为备用的通信通道。

通信传输设备满足组网要求

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就近接入变电站的通信网设备一致,满足组网要求;场站至

集控中心应具备两种及以上通信方式,并至少保证一种通信方式为光纤传输方式。

具备相关通信设备

场站应具备综合数据网接入设备、会议电视设备及会议电话设备。

开通运行业务通信通道

93

需按电网要求开通到集控中心的调度自动化信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等通道。

2.3 接入集控子站设备技术规范书

2.3.1 路由器

硬件规

1、硬件架构: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400Gbps,包转发率≥40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硬件规格:支持冗余电源和风扇,实配双电源,满配风扇模块,设备高度≤2RU;

4、端口要求:配置≥6 个万兆光口,≥8 个千兆电口,≥2 个千兆 combo 口,≥1块 4 端口千兆光口模块,≥2 块 2 端口非通道化 E1 接口模块;

5、IPv4:支持静态路由、RIPv1/v2、OSPFv2、BGP、IS-IS、IGMPV1/V2/V3、PIM-DM、PIM-SM、MBGP、MSDP

IPv6:支持静态路由、RIPng、OSPFv3、IS-ISv6、BGP4+、MLD V1/V2、PIM-DM、PIM-SM等;支持多种 IPv6 隧道技术,包括手工隧道、自动隧道、GRE 隧道、6to4、ISATAP

6、SRv6:支持 SRv6;

7、为防止 IPv6 终端仿冒攻击,路由器支持 ND 攻击防御和 Web cache 功能,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原厂三年质保

2.3.2 交换机

硬件规格

1、硬件架构: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自主可控 CUP、交换芯片,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SNMPv1/v2/v3,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关键芯片国产化,

94

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

,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 SNMPv1/v2/v3,

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原厂三年质保

2.3.3 纵向加密装置

应采用至少4个以太网口,带高速VPN模块防火墙,客户端软件。

(1)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电源要求

电源配置:配置冗余交流电源, 双电源冗余的设备,其电源模块间应具备双路输入电

源的隔离保护功能。

电源输入:交流220V±10%,50Hz±5%。

(2)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总体技术要求

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下表中规范和标

准。

装置应具有状态指示,开机自检功能。

装置应提供安全、方便的维护管理方式,例如基于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方便对装置进

行设置、监视和控制运行。

必须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性审查和技术鉴定;

必须具备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以及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具备公安部

销售许可证且必须在电力系统运行中有良好记录;

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指定部门的入网测试,并具备入网许可证明文件;

装置应支持工作参数的备份与恢复。

装置应采用电力专用密码算法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机密

性和完整性。

装置应具有基于IP、传输协议、应用端口号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功能。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处理网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路由协议报文及其他协议报文。

95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过滤、转发Trunk协议的报文,本地配置功能必须支持设置

VLanID。

网络环境适应性方面,必须支持多种网络接入环境,包括标准的802.1Q 多VLAN环境、

地址借用的网络环境、单进单出网络环境和多进多出网络环境等。

装置应支持通过远程装置管理中心准确可靠实现远程的访问管理、装置重启、隧道初

始化和策略添加等功能。

装置应支持双机热备功能,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

装置之间应支持基于电力数字证书的认证。

必须使用SM2等国密算法

装置应支持基于加密隧道的明通功能,根据安全策略,可以对不同的隧道分别设置加

密或明通。

为便于故障应急处理,装置应支持硬旁路明通模式,不允许软件方式。

装置一旦发现隧道对端装置断开或者明通应支持明通自适应功能,自动将加密处理的

报文转为明通处理。

支持系统告警,支持完备的安全事件告警机制,当发生非法入侵、装置异常、通信中

断或丢失应用数据时,可通过加密认证设备专用的告警串口或网络输出报警信息,日志格式遵循Syslog标准。

提供完备的日志审计功能。

装置应支持不同厂家设备的互联互通。

(3)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性能指标及参数要求如下: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技术参数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备注

1

网络接口

100M 网卡接口 ≥4

2

外设接口

终端接口(RS232) 1 智能 IC

卡接口 1

3

设备厚度

U

1

4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H

>60000(100%负荷)

5

最大并发加密隧道数

1024

6

明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9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7

密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2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8

数据包转发延迟

Ms

<1

9

100M LAN 环境下,加密隧道

建立延迟

Ms

<1(50%数据吞吐量)

96

10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

0

11

电源

交流双电源

2.3.4 采集平台

硬件

规格

一、集控中心侧:

1、一次设备建模填库:绘制升压站一次主接线图,完成绘图建模工作;

2、数据点表配置:按照集控中心统一的编码策略,进行数据点表配置;

3、接入集控中心界面:在现有集控中心界面中,增加新接入数据的展示界面、报警界面等;

4、风机建模填库:开发风机模型,修改原有相关监视图形,添加新增风电场;绘制新增风电场总体监视画面,生成单个风机监视界面;

5、通道扩展:集控系统通道扩展,增加新建场站通道,并完成前置库的填写工作;

6、数据接入:场站数据接入,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数据、综自数据及实时内存库及历史库,不能够影响现有系统正常运行,不能够引起数据丢失;

7、远程控制:按照集控中心现有风机防误、变电防误逻辑,对新接入风电场的远程控制功能进行扩容,实现风电场安全、稳定控制,具备对新建场站相关设备的远程控制功能;

8、统计指标:对现有统计指标及报表功能进行扩容,增加新接入风电场指标统计功能。

9、智能报警:在现有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新接入风电场的报警信息,支持报警的分类、分级、存储等功能。

10、WEB 页面开发:新建场站风机数据、升压站系统数据完成 WEB 系统展示;

二、数据采集软件:

1、基于 C/S 架构开发,可运行于 Linux、Windows 等各类操作系统之上;

2、具备实时内存库,可满足 50 万点数据处理需求;

3、前置监视功能,可实时查看各风机的通信源码;

4、对时功能,可接收集控中心的对时命令,完成对时;

5、数据总线功能,可与集控中心数据总线对接,实时上报机器及程序运行状态,同时接收集控总线的命令,完成程序的启停;

6、断点续传功能,基于 102 扩展规约开发的断点续传,报文格式可根据集控中心要求定制,可向集控中心上传断点数据;

7、通道状态检测,可完成各子系统通道状态的检测功能,并将通道状态上传集控中心;

8、用于采集场站侧相关数据;

97

9、数据接入;

10、远程监视、告警;

11、统计分析与报表;

12 、数据标准化(在场站侧完成数据标准化工作,遵守原集控系统标准化要

求)。

2.3.5Ⅰ区数据采集终端

硬件

规格

1、工业级,处理器采用双核 2.0G 以上处理器;内存容量:4G;硬盘容量:500G;具备 6 个网口、9 个串口,双路电源供电,含操作系统。

2、内嵌 60 种采集规约,可完成站端侧风机、变电等系统的数据采集。

2.3.6Ⅱ区数据采集终端

硬件

规格

1、工业级,处理器采用双核 2.0G 以上处理器;内存容量:4G;硬盘容量:500G;具备 6 个网口、9 个串口,双路电源供电,含操作系统。

2、内嵌 60 种采集规约,可完成站端侧风机、变电等系统的数据采集。

2.3.7 交换机

硬件

规格

1、实配 10/100/1000Base-T 自适应以太网端口≥24 个,万兆 SFP+口≥4 个,模块化双交流电源;

2、交换容量≥680Gbps,转发性能≥120Mpps,路由地址表≥12K,MAC 地址表≥

32K;

3、支持≥9 台设备堆叠,堆叠链路支持冗余保护、快速收敛,收敛时间≤50ms;支持本地负载分担和单点管理功能;

4、支持 CPU 保护功能,能限制非法报文对 CPU 的攻击,保护交换机在各种环境下稳定工作;

5、支持静态路由、IPv4/IPv6 双栈、RIPv1/v2,OSPFv3、BGP4,BGP4+ for IPv6、

IS-IS、等价路由,策略路由、等路由功能;;

6、环网保护:支持 G.8032 以太网环保护协议,切换时间≤50ms;

7、支持端口节能功能,如 auto-power-down、EEE 等;

8、安全:支持安全启动,在系统启动过程中支持安全检测,防止对系统镜像进行修改和伪造数据;

9、原厂三年质保。

2.3.8 视频接入服务器

风场工业电视接入需与平台保持一致。

视频服务器及平台系统

98

硬件

规格

HG7163/64G DDR4/600GB 10K SAS×2(RAID_1)/SAS_HBA/1GbE×4/550W(1+1)/2U/3Y

2U 单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CPU:1 颗 x86 架构 HYGON 处理器,核数≥16 核,频率≥2.2GHz

内存:64G DDR4,16 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 2TB 内存

硬盘:2 块 600G 10K 2.5 英寸 SAS 盘,最高可支持 12 块 3.5 寸(兼容 2.5 寸)热插拔 SAS/SATA 硬盘

可选支持 2 块后置 2.5 寸热插拔 SAS/SATA 硬盘

可选支持 4 块 NVME U.2 热插拔硬盘

支持 1 个 M.2 插槽

支持 1 个 TF 插槽"

阵列卡:SAS_HBA

PCIE 扩展:最大可支持 6 个 PCIE 扩展插槽

网口:4 个千兆电口

其他接口:1 个千兆 RJ-45 管理接口,4 个 USB 3.0 接口,2 个位于机箱后部,2个位于机箱前部

1 个 VGA 口,位于机箱后部

电源:标配 550W(1+1)白金冗余电源

支持 200-240V 50/60Hz AC/HVDC

设备重量:约 25KG(不含导轨)

平台

系统

一、基础管理

1、支持管理最大组织数 2000 个,组织层级最大 10 级;2、支持管理最大区域数 2000 个,区域层级最大 10 级。;3、支持管理最大人员数量 5 万;4、支持管理最大卡片数量 5 万;5、支持管理最大车辆数量 3 万;6、支持最大的在线用户数 1000 个,并发登录用户数 50 个。7、支持最大事件并发处理 500 条/秒(不带图片);8、支持联动上墙并发 1 次/秒;9、支持最大每秒联动 100 个不同的视频点位进行抓图;10、支持最大每秒联动 100 个不同的视频点位进行录像;11、支持联动并发发邮件 2 封/秒;12、支持短信联动(云信留客短信网关:1-2 秒/条;短信猫:70 字符以下,10 秒/条;70 字符以上分条发送,20 秒/条;)13、支持最大事件存储 7200 万条;

99

14、支持管理资源上图数量 2 万个。备注:以上是单台服务器部署系统基础规格,超出规格需考虑分布式部署。

二视频监控管理

1、支持监控点数量 10W 个(超过 5000 需要分布式部署);2、支持并发取流带宽 2000M,例如以 2M/路计算最大并发路数为 1000 路 (以千兆服务器为例,每台服务器并发取流带宽为 600M,超过 600M 需要分布式部署);3、解码能力:在 i7、GTX1070 的 PC 上,解码 H264、720P 的视频 36 路;4、支持电视墙最大场景数 128 个;5、单个电视墙最大支持数量 25*25 个;6、单个窗口最大分割数量 16 个。

三视频联网管理

1、最大级联监控点数量 20W 个;2、单个 NCG 信令节点:最大支持 5 个上级域平台、15 个下级域平台;3、支持并发取流带宽 2000M,例如以 2M/路计算最大并发路数为 1000 路 (以千兆服务器为例,每台服务器并发取流带宽为 600M,超过 600M 需要分布式部署)。

四门禁管理

1、支持最大门禁点数量 2 万个;2、门禁权限下发的性能(单个门禁点):卡片:15-35 张/秒;人脸:1-2 张/秒;人脸模型:100 张/秒;(依赖中心建模服务器);3、权限并发下载路数:单台服务器 50 路,最大可扩展至 1000 路;4、门禁事件处理(单台服务器):带图片:100 条/秒;不带图片:1000 条/秒;5、事件最大存储数量:5000 万条。

平台须与集控中心兼容,投标人须考虑与原接口协议费用。

2.3.9 授权点数

规格

满足接入集控要求,根据场站侧工业电视点位数据,适配集控中心工业电

视平台授权数量。

2.3.10 防火墙

硬件规格

1、标准 1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提供千兆电口≥8 个,千兆 SFP 光口≥8 个,硬盘≥64G SSD,冗余电源;吞吐量≥7895.968Mbps,最大并发连接数≥500 万,每秒新建连接数≥10.98 万。

2、支持基于应用的策略路由,可实现为不同的应用类型智能选择相应的链路

3、支持 URL 分类智能学习,可通过对已分类网站自动学习分类关键字,实

100

现对未知网页的识别。

4、支持针对 URL 类型进行流量管理,至少支持:旅游出行、美体美容、web代理、报刊杂志等。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 URL 配置不同的流量管理规则,包括最大带宽、保证带宽、协议流量优先级等。

5、支持对主流数据库基于用户的细粒度权限控制,实现对数据库服务器的保护。

6、支持 DMVPN,在增加一个新的分支节点网关后,不需要在中心网关更改任何配置,且支持路由推送,实现 spoke to spoke 互通,不必建立额外隧道。

7、支持 ISP 路由,支持联通、电信、教育网、移动等 ISP 服务商地址列表,列表可导出及导入,可通过 Web 界面选择不同的 ISP 服务商实现快速切换。

8、支持基于策略的入侵检测与防护,可针对不同的源目 IP 地址、源 MAC地址、服务、时间、安全域、用户等,采用不同的入侵防护策略。

9、支持抗地址欺骗攻击、抗源路由攻击、抗 Smurf 攻击、抗 LAND 攻击、抗 Winnuke 攻击、抗 Queso 扫描、抗 SYN/FIN 扫描、抗 NULL 扫描、抗圣诞树攻击、抗 FIN 扫描、抗 Fraggle 攻击。

2.4 二次安防设备技术规范书

2.4.1 防火墙

硬件规格

1、标准 1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提供千兆电口≥8 个,千兆 SFP 光口≥8 个,硬盘≥64G SSD,冗余电源;吞吐量≥7895.968Mbps,最大并发连接数≥500 万,每秒新建连接数≥10.98 万。

2、支持基于应用的策略路由,可实现为不同的应用类型智能选择相应的链路

3、支持 URL 分类智能学习,可通过对已分类网站自动学习分类关键字,实现对未知网页的识别。

4、支持针对 URL 类型进行流量管理,至少支持:旅游出行、美体美容、web代理、报刊杂志等。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 URL 配置不同的流量管理规则,包括最大带宽、保证带宽、协议流量优先级等。

5、支持对主流数据库基于用户的细粒度权限控制,实现对数据库服务器的保护。

6、支持 DMVPN,在增加一个新的分支节点网关后,不需要在中心网关更改任何配置,且支持路由推送,实现 spoke to spoke 互通,不必建立额外隧道。

7、支持 ISP 路由,支持联通、电信、教育网、移动等 ISP 服务商地址列表,

101

列表可导出及导入,可通过 Web 界面选择不同的 ISP 服务商实现快速切换。

8、支持基于策略的入侵检测与防护,可针对不同的源目 IP 地址、源 MAC地址、服务、时间、安全域、用户等,采用不同的入侵防护策略。

9、支持抗地址欺骗攻击、抗源路由攻击、抗 Smurf 攻击、抗 LAND 攻击、抗 Winnuke 攻击、抗 Queso 扫描、抗 SYN/FIN 扫描、抗 NULL 扫描、抗圣诞树攻击、抗 FIN 扫描、抗 Fraggle 攻击。

2.4.2 安全加固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令 2014 年第 14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能安全[2015]36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调网安(2018)10 号 《并网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补充方案》的要求,对所有主机、服务器、交换机和网络安全设备等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应采用手工方式加固,不允许用软件加固。

按照电力接入安全要求,现场施工过程中提供现场安全加固服务并提供相关报告。

2.4.3 入侵检测装置

硬件规格

1、2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提供千兆电口≥4 个,千兆 SFP 光口≥4 个,带外管理口≥2 个,接口扩展卡槽位≥7 个,硬盘≥8T,冗余电源;实际流量处理能力≥1.5G。

2、支持 5G+工业互联网协议解析,包含:NGAP、GTPU、PFCP、Modbus、Enip、IEC61850、S7;

3、支持导入 HTTPS、POP3S、IMAPS、SMTPS、RDPS 证书,对加密流量进行解密及还原:支持 SSL3.0,TLS1.0/1.1/1.2;

4、设备能够对通用以太网报文、VLAN 报文、MPLS 报文、IP 层报文、TCP/UDP 报文、ICMP 报文、L2TP/PPTP 隧道报文进行检测识别。

5、系统综合分析页面提供最近 24 小时/7 天/15 天内接入流量网络中发生的整体安全态势,包括对网络内风险资产进行统计分析、对攻击、受害攻击进行聚合分析输出 TOP10,同时可对网络内告警事件趋势与告警风险级别绘制柱状图与并状态,并可对告警攻击 TOP5 进行排序便于客户直观了解脆弱点;

6、具备 SQL 注入/XSS 算法引擎,引擎支持界面进行启停配置;支持基于工具特征的 WEBSHELL 检测:如冰蝎连接;

7、支持对检测的告警事件结合双向检测机制、原始数据包和关联分析研判模型进行深层次研判给出告警攻击的结果同时根据攻击事件分类给出失陷主机标识,告警结果呈现结果至少包含五个维度:告警数据展示、基础数据展示、事件描述、云查情报、流量还原;

8、支持程序具备 AI 引擎自动对攻击进行威胁情报云查,页面自动呈现情报云查信息,查询结果至少包含:威胁等级、标签、威胁类型、IP 地址、IP 类型、活跃时间、更新时间、国家、省份、城市、运营商、恶意端口等;

9、支持自定义规则,可结合用户业务进行深度检测,自定义内容包括源 IP、源端口、目的 IP、目的端口、协议、事件威胁等级、主机状态、事件类型、攻击阶段、

102

攻击结果、攻击手段;支持关联规则分析,进行双向检测规则编写,完美兼容业界主流 snort 规则;

10、支持基于流量的实时 IOC 检测,检测类型包含:IP、域名、URL、文件 Hash、JA3、SHA1;

支持加密流量攻击检测,

通过获取客户端消息的 5 个十进制字段的哈希来实现针对

恶意流量进行检测。

11、产品制造商应当具备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规定的 5 星级要求;

12、产品制造商应该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 CS4 级及以上;

13、产品制造商应该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

2.4.4 漏洞扫描

硬件规

1、1U 机架式设备,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提供千兆电口≥6 个,千兆 SFP 光口≥4 个,接口扩展卡槽位≥2 个,硬盘≥128 SSD + 4T SATA,冗余电源;可扫描 IP 数量不受限制。

2、支持扫描的漏洞数量不少于 300000 个。

3、支持 IPv4 和 IPv6 环境的部署和扫描,可扫描的 IP 地址总数量无限制。

4、支持对主流操作系统、数据库、大数据组件、虚拟化软件平台、网络设备等设备的识别与扫描。

5、支持多种协议口令猜测,包括 SMB、Snmp、Telnet、Pop3、SSH、Ftp、RDP、DB2、MySQL、Oracle、PostgreSQL、HighGo、MongoDB、UXDB、STDB、kingbase、RTSP、ActiveMQ、WebLogic、WebCAM、REDIS、SMTP 等,允许外挂用户提供的用户名字典、密码字典和用户名密码组合字典。

6、支持 35 种以上默认扫描策略模板,如常规安全,中高危漏洞,高危漏洞,web服务组件,开源组件、网络设备,云平台,虚拟化,主机信息收集,攻击性,大数据,Apple 类,视频监控类等,同时针对紧急爆发的重大漏洞提供应急响应策略模板。

7、支持资产管理功能,资产信息包含资产名称、编号、IP、MAC、保护等级、资产价值、负责人等,并可按需添加自定义属性。

8、持扫描任务完成后自动生成指定格式和内容的报表,格式包含 html、pdf、word、excel、wps、xml 等,内容包含封面摘要、章节目录、任务信息、统计信息、参考信息等。

2.4.5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产品参数

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

1 基础配置

103

整层机箱:1U 或 2U;

CPU≥4 核,内存≥4GB,硬盘容量≥256GB;

自适应网口≥8 个;

1 个 B 码对时接口,

通过 IRIG-B 同步,

对时精度≤1ms;

在没有外部时钟源校正时,

24

小时守时误差应不超过 1s;

双路交直流电源独立供电;

内置等保三级操作系统安全增强组件;

支持 RedHat5、 RedHat6、Centos6、Centos5、Solaris 10、HP-UNIX B11、Windows7、 WindowsXP、Windows2003、Windows2008 和 WindowsVista 等操作系统采集 agent;

采集信息吞吐量≥600 条/s;

支持监测对象数量≥200;

对上传事件信息的处理时间≤0.6s,对远程调阅的处理时间≤2.5s;

支持采集信息的本地存储,保存至少半年的采集信息;

支持上传事件信息的本地存储,保存至少一年的上传事件信息;

本地日志审计记录条数≥10000 条;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000h;

流量分析功能对小包解析速率≥18000pps;

装置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有安全警示标识。

在故障、重启的过程中不引起数据重发、误发、漏发

2 装置功能要求

2.1 数据采集

(1)主机设备

采集内容:服务器、工作站及数据库的用户登录、操作信息、运行状态、移动存储设备接入、网络外联、SQL 语句执行状态等事件信息。

采集方式:在服务器、工作站上部署网络安全监测代理程序(Agent),将采集的网络安全信息发送至监测装置。监测装置作为服务端监听主机设备的连接请求。

(2)网络设备

采集内容:用户登录、操作信息、配置变更、流量信息、网口状态等信息,详见附表 A.3。

采集方式:通过 SNMP 协议主动从交换机获取所需信息;通过 SNMP TRAP 协议被动接收交换机事件信息;通过日志协议(syslog)采集交换机信息。

104

(3)安防设备

采集内容:用户登录、配置变更、运行状态、安全事件等信息。

采集方式:通过装置自身日志协议(syslog)将数据传至监测装置。

2.2 信息上送

Ⅰ、Ⅱ区的监测装置,通过调度数据网实时、非实时 VPN 将信息上送到重庆市调管理平台,上送流量不超过 10kb/s。

2.3 安全分析与告警

(1)安全分析

以小时为单位,重复次数累加的告警应能定时(15 分钟,可配置)归并;

对主机关键文件变更、用户权限变更、危险操作,对网络设备流量超过阈值,配置变更等事件进行安全性分析。

(2)安全告警

安全事件类告警:

对运行过程中监视到非法访问、操作时产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视并形成告警,包括如下内容:

主机设备非法网络外联告警(紧急);

隔离、防火墙设备拦截到的不符合安全策略的访问(重要);

隔离、防火墙设备修改策略、配置的操作(普通);

主机设备发现的用户异常操作告警(普通);

主机设备发现的非法设备接入告警(重要);

网络设备发现的非法网络接入告警(重要);

主机设备外设设备配置告警(重要)。

运行异常告警:

应能够对运行过程中监视到运行异常进行实时监视并形成告警,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监视安防设备 CPU 利用率信息分析出的 CPU 使用越限告警(普通);

通过监视安防设备内存利用率信息分析出的内存使用越限告警(普通);

网络设备检测到的流量突变告警(普通)。

设备故障类告警:

能够对监视对象的硬件状态异常进行实时监视并形成告警,包括以下内容:

监视对象自身检测到的电源故障告警(重要);

监视对象自身检测到的风扇故障告警(重要)。

105

(3)告警上传

安全监测装置采集及分析得到的告警,上传至主站内网安全监管平台。

对收集的实时告警,立即上传;

对重复发生的告警,归并后上传;

对需分析的告警,能根据安全策略分析后上传;

具备基于调度数字证书的上线认证机制;

告警信息基于 DL/T 634.5.104 规约进行上传。

2.4 本地安全管理

(1)资产管理

安全监测装置具备资产管理功能,包括资产的录入、修改、删除等功能,资产信息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 IP、MAC 地址、设备类型、设备厂家、序列号、系统版本、责任人等。

(2)安全运行状态展示

安全运行状态支持本地图形化直观展现,具体内容包括:

�资产统计信息:监视对象信息、数量;

�安全运行状态统计:近 12 个月每月告警数量,并按照级别归并;

�实时安全事件:包括时间、对象、类型、级别、内容;

�实时操作行为:包括时间、对象、类型、内容。

(3)告警管理

告警内容进行本地存储,并支持调阅查询:

�具备对告警的查询功能,查询条件应至少包括告警对象、时间范围、告警级别、告警类型、告警内容关键字等;

�具备告警查询结果导出功能;

�能够以时间为维度提供事件汇总及分析,并自动生成安全运行态势报告。

(4)装置运行状态监测

对安全监测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包括电源、CPU 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硬盘存储空间、通信链路状态、用户登录、异常操作等。

(5)告警生成策略管理

支持对告警生成策略的管理,策略可由远方进行修改。

2.5 服务代理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以服务代理的形式提供服务给网络安全管理平台调用,服务代理满足如下要求:

106

(1)支持远程调阅采集信息、上传事件等数据信息,支持根据时间段、设备类型、事件等级、事件记录个数等综合过滤条件远程调阅数据信息;

(2)支持对被监测系统内的资产进行远程管理,包括资产信息的添加、删除、修改、查看等;

(3)支持参数配置的远程管理,包括系统参数、通信参数及事件处理参数;

(4)支持通过代理方式实现对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基线核查功能的调用;

(5)支持通过代理方式实现对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主动断网命令的调用;

(6)支持通过代理方式实现对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的关键文件清单、危险操作定义值、周期性事件上报周期等参数的添加、删除、修改、查看;

(7)支持通过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对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进行远程程序升级。

2.6 时钟同步

具备时钟同步功能,安全监测装置的时间应和厂站内站控层监控系统严格同步,以保证数据采集、安全分析和告警等处理顺利进行。

2.7 流量分析

具备网络流量分析功能,通过捕获交换机镜像口流量进行协议分析,对异常流量和行为进行实时监视与预警。流量分析可实现如下功能:

对于常规 9 种 dos、ddos 攻击(Syn Flood、Land Attack、UDP Flood Attack等)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并具备一定的攻击防御措施;

支持对 IEC101、IEC104、IEC61850 等电力专用协议的在线解析,监测异常业务报文和异常控制行为;

支持对通用协议的在线解析,对外来设备接入、远程登录、开启危险端口等的安全监测。

2.8 防病毒

具备防病毒管理功能,提供防病毒客户端引擎,并能通过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病毒库的远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厂站端安全防护水平。

2.4.6 恶意代码防范系统

硬件参数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

主频 2.2GHz,CPU:总核数 4 核,内存:8GB DDRⅢ,硬盘:128GB SSD+1块 1 机械硬盘,电源:1+1 冗余电源,千兆网口 6 个。

防恶意代码客户端功能

兼容性

Windows 版本适配以下操作系统:

Windows 2000 server

Windows server 2003

Windows server 2008

107

Windows server 2008 R2

Windows server 2012

Windows server 2012 R2

Windows server 2016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Windows XP Professional/Home Edition

Windows Vista

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8.1

Windows 10

Linux 版本适配以下操作系统:

CentOS 6

CentOS 7

凝思 4.2.40

凝思 6.0.42

凝思 6.0.60

凝思 6.0.80

Redhat6

SLES11

SLES12

中标麒麟 6

麒麟 3.2

中标麒麟 v7.0

深度 deepin 桌面版

深度 deepin 申威桌面版

深度 deepin 龙芯桌面版

一铭桌面 V4.0

一铭服务器 V7.0

普华 V3.0

108

普华 V4.0

新支点 V4

新支点 V5

湖南麒麟 Kylin-3.2

湖南麒麟 Kylin-3.3

飞腾

客户端监测

功能

1. 具备主动监测恶意代码,手动和自动处置查杀的功

能;

2. 具备特征码检测技术,实现已知恶意代码的查杀;3. 具备行为判断分析技术,实现未知恶意代码的查杀;4. 具备针对主机系统内核、文件、网络等多点监测功

能,识别病毒、木马、蠕虫等恶意代码的行为;

5. 具备按需配置扫描进程对主机资源占用率的功能;6. 具备声、光、弹窗等告警提醒功能;7. 支持主机设备的主动防御、加固免疫和修复漏洞等

功能。

客户端处置

1. 具备处理结果以日志方式存储和上报功能;2. 支持关闭端口、禁止远程访问、禁止共享、禁止自

动运行、禁用 USB 接口等功能;

3. 具备对恶意代码的清除、隔离、信任以及还原等处

置方式;

4. 确保恶意代码处置不对自动化系统运行产生影响,

恶意代码处置前应征求用户同意再做处置,启用自动处置功能需要另行配置。

客 户 端 管 理功能

1. 应支持接受防恶意代码客户端管理模块的任务下发、

集中配置、恶意代码库更新;

2. 主机客户端恶意代码查杀引擎应自主可控。

管 理 模 块 策略下发

1. 能根据业务系统特点制定恶意代码扫描及处置策略,

设置主要扫描的文件类型,订制扫描计划并同步分配策略;

2. 能够设置在不影响业务正常运行或者业务空闲的情

况下定期进行扫描;

3. 能够设置访问的所有本地或网络位置以及所有支持

的通信协议传输信道进行扫描;

4. 能够设置处置恶意代码时,支持询问用户后处置或

基于预先已设定的策略自动处置,默认应询问用户后处置;

5. 能够设置对隔离区文件进行删除或还原处置操作;支持文件、软件或进程的黑白名单设置。

防恶意代码客户端管理模块功能

管 理 模 块 多级 管 理 与 更新(具备客户端 及 服 务 器

1. 管理模块支持多级管理模式,支持大型网络管理,

各级设置不同管理权限,支持各级管理模块升级管理;

2. 支持通过管理模块对下级管理模块和本级所辖的每

109

端 将 在 接 到升 级 通 知 后连 接 系 统 中心 执 行 升 级功能)

一个主机客户端的监控、配置、查询、策略下发及更新,扫描结果能够由下级管理模块和客户端回传至本级管理模块;

3. 支持分组管理;4. 管理模块支持特征库的在线和离线升级更新,支持

增量升级;

5. 管理模块支持通过上级管理模块远程更新下级管理

模块的恶意代码病毒库;

6. 管理模块支持通过上级管理模块远程管理下级管理

模块的恶意代码查杀策略;

7. 管理模块具备对下级管理模块和本级所辖设备的日

志查询与统计功能;

8. 支持自定义配置恶意代码病毒库在线更新地址和更

新时间。

2.4.7 二次安全防护方案编制要求

根据国能安全【2015】36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本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基本原则进行设计。

风电场升压站站内各应用系统安全区划分如下:

控制区(Ⅰ区):风电场监控系统、无功电压控制、发电功率控制、升压站监控系

统、继电保护和 PMU 等;

非控制区(Ⅱ区):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相量测量装置、电能量计量系统子

站等划入非控制区。

管理信息大区(Ⅲ区):气象信息系统以及检修管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MIS)等。

根据《并网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补充方案》(调网安[2018]10

号),新能源场站须加强户外就地采集终端(如风机控制终端、光伏发电单元测控终端等)的物理防护,强化就地采集终端的通信安全。站控系统与终端之间网络通信应部署加密认证装置,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终端连接的网络设备需采取IP/MAC 地址绑定等措施,禁止外部设备的接入,防止单一风机或光伏发电单元的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本项目中需在每一台箱变的低压室中各配置 1 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同时在升压站的箱变监控系统屏内配置 1 台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1)横向边界安全防护

1)与处于电站安全区 III 的管理信息系统(MIS)互联,安全区 I/安全区 II 与安全

区 III 之间须加装电力专用的正、反向物理隔离装置。

2)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之间的数据通信须采用硬件防火墙等设备实施逻辑隔离。

3)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应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访问控制。

(2)纵向安全防护:

1)安全区 I 和安全区 II 的计算机系统,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 VPN 和非实时

VPN 须加装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110

2)接入调度数据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加固措施,关闭通用网络

服务和网络边界的 OSPF 路由功能,避免使用默认路由,采用安全增强的 SNMP V2 及以上版本的网管协议,密码强度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开启访问控制列表等安全措施。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升压站应配置 2 套调度数据网设备,即包括 2 台路由器、4 套纵

向加密装置及 4 台交换机。

(3)其他网络边界安全防护:

1)新能源场站与远程集控中心、远程监视中心、设备制造厂商的纵向边界安全防护

实施方案必须经调控机构审核,安全设备配置策略必须经过现场验证确认安全。

2)新能源发电企业远程集控中心与站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通道,必须在物理层面

实现与其他数据网络的安全隔离,应采用基于 SDH/PDH(推荐使用 SDH)不同通道、不同光波长、不同纤芯等方式的专用独立网络。

3)新能源企业远程监视中心,原则上应遵循与远程集控中心相同的网络和安全防护

要求。

4)严格控制新能源场站生产控制大区与设备厂商之间的网络连接。严格保证与调控

机构通信的采集服务器的独立性,严禁将其用于给非调控机构的其他单位转发数据。

(4)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根据 Q/GDW11894-2018《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检测规范》分别在安全 I 区

和安全 II 区配置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探针对监控系统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用的重要操作进行记录、分析,及时发现各种违规行为以及病毒和黑客的攻击行为,实现涉网主机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网络安全的实时监视、告警、分析和审计,并将网络安全监测信息实时上送重庆市调网络安全平台。如安全 I 区和安全 II 区通过防火墙互通,可只在安全 II 区配置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集全站网安信息,上送重庆市调。

(5)综合安全防护

在风电场站控层生产控制大区统一布置 IDS 入侵检测装置 2 台,分别安装在安全Ⅰ

区、Ⅱ区。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边界处应配置正反向安全隔离装置各 1 台。

在风电场信息监控系统的主服务器、以及网络边界处的数据通信网关机、web 服务器

等进行手动加固。

生产控制大区的监控系统应具备安全审讯功能,能够对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

用的重要操作进行记录、分析,及时发现各种病毒和黑客的攻击行为。

除此之外,还应配置 1 套漏洞检测系统,用于扫描站内监控系统各设备存在的漏洞

和安全风险。

2.5 一次调频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

一次调频系统必须满足《电力系统网源协调规范》(

DL/T1870-2018)的要求:“风

电场、光伏电站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并网运行时一次调频功能始终投入并确保正常运行”的标准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111

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风电场一次调频系统的全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重庆电网对风电场的一次调频管理要求。

通过一次调频控制系统完成并网点的有功、频率下垂控制,使风电场在并网点具备参

与电网一次调频的能力,且不影响原有监控系统和

AGC 系统性能和功能。根据“两个细

则”的考核需求,结合“规范”中对网源协调在线监测要求,实现调度侧对风电场一次调频运行和性能的在线监视和统计分析,通过一次调频系统上传电网需求信号并通过调试、联调正常,确保调试方案和调试报告通过电网审核。

投标人负责石柱枫木风电场一次调频系统设备(相应的调频软件)供货、现场安装、

协调场站内各生产设备系统厂家(含风机、综自系统等)开展现场调试,调度数据网业务接入通道、地址、端口开通协调和申请手续等全部流程办理,联系电网调控中心调频系统主站实施联调、

在主站控制方式下对风电场一次调频系统联调并完成现有综合自动化系统、

AGC、AVG 系统、PMU 系统、RTU 系统、风机能量管理平台接入,各系统的接入费用以及厂家配合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制系统调试方案、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协调电网通过系统验收及当地电科院等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调试报告且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技术要求:

1)一次调频死区:风电场站一次调频的死区设置为±0.10Hz;

2)一次调频调差系数:风电场一次调频调差系数设置为 3%;

3)一次调频控制偏差:调频控制偏差风电场应控制在额定出力的±2%以内;

4)测频精度:频率测量分辨率不大于 0.002Hz;频率采样周期:频率采样周期不大于

100ms;

5)一次调频响应功能应能躲过单一短路故障引起的瞬时频率突变

6)通过给定的有功-频率特性曲线函数,实现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响应功能,即:

其中:

为快速频率响应动作门槛;

为额定功率;

为调差率;

为功率初值。

响应性能指标:对于调节目标变化量不低于额定出力

10%的频率阶跃扰动,响应过程应满

足以下要求(各指标定义详见图

1):

%

1

*

)

(

*

0

N

d

N

f

f

f

P

P

P

d

f

N

P

%

0

P

112

1 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频率阶跃扰动过程调节示意图

(7)响应滞后时间 thx:自频率越过新能源场站调频死区开始到发电出力可靠的向调频方向开始变化所需的时间。

thx 不大于 2 秒。

(8)响应时间 t0.9:自频率超出调频死区开始,至有功功率调节量达到调频目标值与初始功率之差的

90%所需时间。t0.9 不大于 12 秒。

(9)调节时间 ts:自频率超出调频死区开始,至有功功率达到稳定(功率波动不超过额定出力±

1%)的最短时间。ts 不大于 15 秒。

10)调频控制偏差指标:调频控制偏差应控制在额定出力的±1%以内。

11)频率越过新能源场站调频死区开始到下发有功值给风机能量管理平台时间不大于

200ms。

12)有功控制周期: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响应有功控制周期应不大于 1 秒。

13)具备躲过电网暂态故障引起的频率突变功能。

注:参数设置应满足电网对一次调频系统的运行调节要求,详细参数及其他技术细节满足重庆电网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一次调频控制参数及策略

:

1)一次调频死区设置为±0.033-0.05Hz。

2)一次调频调差率为 2~3%。

3)一次调频限幅:新能源站站按照不小于额定负荷的 10%限幅,且不得因一次调频导

致脱网或停机。

4)电网高频扰动情况下,有功功率降至额定出力的 10%时可不再向下调节。

5)电网低频扰动情况下,新能源场站根据实时运行工况参与电网频率快速响应,不提

前预留有功备用。

6)快速频率响应与 AGC 协调控制。

7)新能源电站一次调频功能应与 AGC 控制相协调,新能源电站有功功率的控制目标应

AGC 指令值与一次调频响应调节量代数和,其中,当新能源场站在非限负荷工况下时,

113

AGC 指令按频率超出死区时刻的实发功率计算;当电网频率超出 50±0.08Hz 时,新能源一次调频优先级应高于

AGC。

8)测控系统应采用 PID 控制,PID 参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能够修改和优化。

9)国家相关电力管理部门及地方相关电力管理部门有新的参数要求时,按照新的参数

要求执行并最终通过验收取得试验报告。

一次调频测控系统指标:

1)高精度测频,刷新速度快,系统单独采集系统并网点 CT、PT 信号,测量系统频率、

功率信号,测频精度、分辨率应达到

0.001Hz,测频单元能够测量正弦波、方波频率信号,

信号电压测量范围:

5~150V,测频单元应考虑新能源场站谐波对测量精度的影响。

2)系统能够在界面设置修改与一次调频相关的调节参数,死区、调差率、限幅等参数。

3)能够接受 AGC 指令、与 AGC 进行协调控制。

4)一次调频事件记录、查询功能,当系统频率超过死区后自动记录系统频率、AGC 功

率给定值、快速调频目标出力、电站实际出力等信息,记录时间步长不大于

100ms。

5)测频单元数据刷新周期不大于 20ms。

6)测控系统快速调频响应时间不大于 100ms。

7)一次调频考核功能,统计、计算快速调频积分电量等相关考核指标。

8)一次调频试验功能,留有外部输入的频率信号接口,由外部输入频率信号,可以在

正常运行时的并网点频率和试验时外部试验装置输入频率间无扰动切换。

9)装置应具备 Modbus 、TCP、IEC104 等常用通讯协议的功能,频率、功率测量装置

应具有单独的通讯功能。

一次调频与

AGC 系统相协调:

新能源电站有功功率的控制目标应为调度端

AGC 有功指令值与一次调频响应调节量的代

数和;一次调频与调度

AGC 有功功率指令方向相反时,当电网频率低于额定频率的

0.1Hz(该值根据当地电网实际情况确定)时应闭锁 AGC 减负荷指令;当电网频率高于额定频率的

0.1Hz(该值根据当地电网实际情况确定)时应闭锁 AGC 加负荷指令。应答方负责委

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电力试验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完成入网测试,技术指标满足电网公司对一次调频系统的要求。

频率试验要求:

1)风电场开展场站级一次调频系统试验时,因故障或检修不能参与一次调频系统试验

的机组容量应不超过总装机容量的

10%。

2)一次调频系统阶跃试验下应保持风电场的有功出力相对稳定。

1.装置需要有数据录波功能。

2.一次调频系统装置应能满足接入调度主站及信息互通功能及相关的调试工作,接入主站信息满足调度端的需要。

114

3.设备配置相应的操作终端,能展示一次调频系统必要的信息、参数定值的修改、保护告警提醒、数据记录获取等功能及人机交互性能。

4.当电网对风电场参与电网一次调频系统要求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时,依电网变化后的标准为主,需对装置进行完善升级工作。

5.装置须同时具备 GPS 及北斗对时功能,实现时钟同步,保证事件记录、数据记录等时间的准确。

6.一次调频系统具备中国电科院或国网电科院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的软件检测报告。

7.一次调频系统服务器内应安装新能源终端白名单软件,满足电网二次安防要求;

8.投标人需协调逆变器厂家开放快速数据采集通道。

9.投标人需协调风机厂家开放风机数据接口,用于采集风机数据,进行模型分析计算及指令下发。

10.核心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单体调试完成后系统联调前均需进行加固、漏洞扫描及安全自评估,以满足电网调度对新加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

11.一次调频系统接入市调主站平台需投标人协调调度数据网主站厂家配合。

2.6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及三大终端技术规范书

2.6.1 路由器

硬件规

1、硬件架构: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国产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PU,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400Gbps,包转发率≥40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硬件规格:支持冗余电源和风扇,实配双电源,满配风扇模块,设备高度≤2RU;

4、端口要求:配置≥6 个万兆光口,≥8 个千兆电口,≥2 个千兆 combo 口,≥1块 4 端口千兆光口模块,≥2 块 2 端口非通道化 E1 接口模块;

5、IPv4:支持静态路由、RIPv1/v2、OSPFv2、BGP、IS-IS、IGMPV1/V2/V3、PIM-DM、PIM-SM、MBGP、MSDP

IPv6:支持静态路由、RIPng、OSPFv3、IS-ISv6、BGP4+、MLD V1/V2、PIM-DM、PIM-SM等;支持多种 IPv6 隧道技术,包括手工隧道、自动隧道、GRE 隧道、6to4、ISATAP

6、SRv6:支持 SRv6;

7、为防止 IPv6 终端仿冒攻击,路由器支持 ND 攻击防御和 Web cache 功能,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原厂三年质保

115

2.6.2 交换机

硬件规格

1、硬件架构: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自主可控 CUP、交换芯片,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SNMPv1/v2/v3,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关键芯片国产化,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

,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 SNMPv1/v2/v3,

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原厂三年质保

2.6.3 纵向加密装置

应采用至少4个以太网口,带高速VPN模块防火墙,客户端软件。

(1)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电源要求

电源配置:配置冗余交流电源, 双电源冗余的设备,其电源模块间应具备双路输入电

源的隔离保护功能。

电源输入:交流220V±10%,50Hz±5%。

(2)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总体技术要求

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下表中规范和标

准。

116

装置应具有状态指示,开机自检功能。

装置应提供安全、方便的维护管理方式,例如基于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方便对装置进

行设置、监视和控制运行。

必须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性审查和技术鉴定;

必须具备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以及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具备公安部

销售许可证且必须在电力系统运行中有良好记录;

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指定部门的入网测试,并具备入网许可证明文件;

装置应支持工作参数的备份与恢复。

装置应采用电力专用密码算法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机密

性和完整性。

装置应具有基于IP、传输协议、应用端口号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功能。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处理网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路由协议报文及其他协议报文。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过滤、转发Trunk协议的报文,本地配置功能必须支持设置

VLanID。

网络环境适应性方面,必须支持多种网络接入环境,包括标准的802.1Q 多VLAN环境、

地址借用的网络环境、单进单出网络环境和多进多出网络环境等。

装置应支持通过远程装置管理中心准确可靠实现远程的访问管理、装置重启、隧道初

始化和策略添加等功能。

装置应支持双机热备功能,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

装置之间应支持基于电力数字证书的认证。

必须使用SM2等国密算法

装置应支持基于加密隧道的明通功能,根据安全策略,可以对不同的隧道分别设置加

密或明通。

为便于故障应急处理,装置应支持硬旁路明通模式,不允许软件方式。

装置一旦发现隧道对端装置断开或者明通应支持明通自适应功能,自动将加密处理的

报文转为明通处理。

支持系统告警,支持完备的安全事件告警机制,当发生非法入侵、装置异常、通信中

断或丢失应用数据时,可通过加密认证设备专用的告警串口或网络输出报警信息,日志格式遵循Syslog标准。

提供完备的日志审计功能。

装置应支持不同厂家设备的互联互通。

(3)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性能指标及参数要求如下: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技术参数表

117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备注

1

网络接口

100M 网卡接口 ≥4

2

外设接口

终端接口(RS232) 1 智能 IC

卡接口 1

3

设备厚度

U

1

4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H

>60000(100%负荷)

5

最大并发加密隧道数

1024

6

明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9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7

密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2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8

数据包转发延迟

Ms

<1

9

100M LAN 环境下,加密隧道

建立延迟

Ms

<1(50%数据吞吐量)

10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

0

11

电源

交流双电源

2.6.4 调功终端

满足国网接入要求,国产操作系统。

(1)系统架构

系统硬件采用服务器或工作站,使用 LINUX 平台或其他平台,但不得使用 WINDOWS 平

台,同时设备配备相关的硬件,包括多串口通信终端服务器(16 口)、网络交换机,具备串口和网络方式同时接入能力。

软件采用成熟的开发工具 Microsoft Visual C++ 6.0 SP6,设计成一套界面友好,使

用简单,安装方便,运行稳定可靠,负载低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的系统。同时采用数据库存储参数定义及数据信息。

重庆 EMS 主站系统与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间网络通讯采用 TCP 规范书,

其中 EMS

主站侧是 client 端、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侧做为 server 端,通讯端口 2404。通讯规约采用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4,支持网络双平面通讯。

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软件设计上分为 4 个模块:

Face 界面进程,负责人机界面交互,包括系统配置,参数配置,事件查询,数据浏

览,报文显示,曲线展示,结果查询输出等几个子模块。

Scanner 串口通讯进程,用 moxa 动态库进行串口编程,支持多路串口同时通讯,采

用报文处理线程和串口读写线程分开的技术,处理高效快速。

Net_ems104 网络通讯进程,用 TCP/IP 实现网络通讯,IP 地址等通讯参数在线设置,

不用重起进程,能实现多路网络通道同时通讯。应用层的处理和通讯采用两个不同的线程。

118

Register 用户管理和注册模块,可以建立用户和组,并且可以分配不同的权限,对

软件注册,只有注册后软件才能使用,并且对本系统不同的功能也设置了权限限制,方便系统管理员管理。

详见图一:系统架构图。

图一:系统架构图

(2)系统总体概述

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应该是智能化的厂站端网络通讯、数据处理、数据显示、

实时智能告警等功能相集成的一体化的智能技术支持系统,

需具备与多区域主站系统通讯、

多个通道和多种类型通道(串口、网络)同时接入的能力,网络和专线可以任意配置,各通道可设置为独立运行(多区域方式下)或主备运行方式(单区域时),支持双平面通讯。

系统总体应具备先进性、可靠性、性能性、扩充性、易维护性、安全性等要求。

可靠性是指系统应提供保证数据安全的措施,系统所选的硬件设备应是符合现代工业

标准,在国内计算机领域占主流的标准产品,所有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应用软件的开发应遵循软件工程的方法,经过充分测试,程序运行稳定可靠,系统软件平台应选择可靠和安全的版本;各厂家的软、硬件产品应遵循共同的国际或国内标准,以保证不同产品组合一起能可靠地协调工作;具有方便可靠的备份与恢复手段。

实时性是指系统必须满足电网监控的实时性要求,对系统事件提供快速和恒定的响应

时间,实时性指标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安全性是指系统安全性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系统功能应达

到安全性评估的各项指标要求;系统应具有高度的安全保障特性,能保证数据的安全、信息的安全和具备一定的保密措施,系统应构筑坚固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阻止从外部对系统的非法侵入,有效地防止以非正常的方式对系统软、硬件设置及各种数据进行更改等操作。

易维护性是指系统应具备较高可维护性,包括硬件系统、软件系统、运行参数三个方

面,主要表现在:系统所选设备应是符合现代国际标准、工业标准的通用产品,便于维护;系统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自身和第三方软件完整的用户使用和维护手册);系统应具备简便、易用的维护诊断工具,使系统维护人员可以迅速、准确确定异常和故障发生的位置及原因。

扩充性是指系统须具有很好的软、硬件扩充能力,包括增加新计算机硬件、增加新软

件功能和系统容量可扩充(包括可接入的厂站数量、系统数据库的容量等),不应该有设

119

计容量上的限制,从而能使系统可以整体设计、分步建设投运、逐步扩充、逐步升级,以满足电网监控与运行管理对调功系统不断发展的要求。

(3)系统功能

参数动态设置功能

1) 系统平台应对系统运行所需的各种参数实现统一的设置管理服务,该参数管理服

务应能够实现灵活的动态扩充,以方便后续应用扩展的需要。

2) 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各类参数,包括通道参数、规约参数、量测参数都可以通过界

面方式方便灵活的定义。

3) 输入参数应进行合法性校核(非法字符、有效范围、名称冲突等)。

4) 特别的,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能方便的动态设置网络通讯参数及通讯规约

参数。

图形支持功能

1) 系统支持形式和内容丰富的图形画面展示,展示内容可以人工编辑设定。

2) 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各类参数,包括通道参数、规约参数、量测参数都可以通过界

面方式方便灵活的定义。

3) 系统支持展示重庆电网 ACE、CPS 曲线及各类电网数据(可灵活定制),包括:

当前 15 分钟 CPS1 值

当前 15 分钟违反 CPS2 点数

当时 CPS1 值

当时违反 CPS2 点数

当日 CPS1 值

当日违反 CPS2 点数

当月 CPS1 值

当月违反 CPS2 点数

总调节功率

4) 系统支持显示重庆电网 ACE 曲线、调节功率曲线、有功总加曲线等,并可提供查

询相关计划值数据的图形化手段。

智能通讯功能

1) 能通过双平面接收多区域调度主站系统的多通道信息,具备通讯状态自动判断、

双通道自动切换、网络通讯故障后自动恢复功能。

2) 电厂调功技术支持系统与 EMS 主站间采用网络/串口通讯方式实现。

3) 能支持 DL/T634.5101、DL/T634.5104 规约,并满足其要求。

120

4) 采用 DL/T634.5104 规约时 EMS 主站侧是 client 端、调功系统侧做为 server 端,

通讯端口 2404。

5) 能方便的设置网络通讯参数并对通讯情况进行动态展示,包括两端的 IP 地址、

当前通讯状态、网络通讯报文等,并能对通讯报文、通道通讯状态进行保存,方便事后分析和统计。

6) 具备监测、应对通讯中断的措施。

7) 支持单通道或双通道方式收发同一厂站远动信息。各通道可采用不同通信方式、

不同波特率、不同规约。双通道工作时,可各自使用通信模式(模拟、数字或网络通信),并能根据通道状态自动或手动切换主/备通道;可根据通道质量以及(应用层判断的)数据本身质量进行通道切换。通道切换时,要保证信息不重发、漏发。对备用通道,也要定期发送心跳报文,确保通道完好,在通道不正常时告警。

实时数据智能处理功能

1) 能接收多区域调度主站发送的各种数据(遥测全数据、遥信全数据、变化遥测、

变位遥信、调度日计划值、负荷预报值)并对及其品质进行接收和展示。

2) 每个通道的数据应能独立保存和显示。

3) 能正确解析 EMS 主站下发计划值及品质描述。

4) 具备坏数据自动识别功能,对于坏数据能以特别的颜色进行标注,以与正常数据

明显区分。

通道报文动态智能显示、记录、查询功能

1) 可动态显示多个通道的实时报文,不同报文类型以不同颜色标注,以方便自动化

人员调试和维护。

2) 可显示原报文、并可对报文进行动态智能解析(包括上下行报文类型、信息体地

址、遥测值、遥信状态、SOE 时间、遥控点号、遥控状态、遥调点号、遥调值,报文类型及传送信息分析,对报文中的错误能以直观方式显示,以提醒自动化人员)。

3) 可实现暂停、恢复、切换和选择测试命令等功能。

4) 在数据通讯的同时,应提供对通道的检测手段,如:监视并存储上、下行通信报

文等,以便及时发现故障。能对通讯报文、通道通讯状态进行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保存,手动启动是指可根据需要随时人工启动记录功能,自动记录可用于遥信变位信号启动记录功能,并可按时段查询保存的报文记录,方便事后分析和统计。

数据、操作记录及查询功能

1) 系统具备遥测跳变检测及突变记录功能,对于发生跳变的遥测以特殊颜色标示,

并能自动记录。

2) 系统具备遥信变位监测及记录功能,对于发生遥信变位以特殊颜色标示,并能自

动记录。

3) 具备计划值记录功能。

4) 记录信息能存入数据库,并可以按厂站和时间段查询。

121

5) 查询结果能以文本格式导出。

完善的智能报警及日志功能

1) 具备完善的系统运行状态(网络通讯状态、进程状态、应用状态等)日志记录功

能,应对系统管理或功能操作详细进行日志记录,实现关键操作的详细记录,且日志文件应统一管理和保存,以方便查询和统计。

2) 警应采用统一的信息描述格式接收和汇总应用的各类告警信息,并根据各自的特

征对告警信息进行判断和告警、记录,帮助维护人员判断分析故障原因。

3) 下列所有事件均可由用户选择设置为告警:

网络通信工况;

重要进程状况;

系统应用故障情况;

重要数据跳变情况;

计划值改变;

人工操作。

统计功能

1) 能自动统计通道误码率、丢包率、运行率等指标,能自动统计各通道在指定时间

段内不可用时间。

2) 能自动统计 ACE 等指标。

3) 可按厂站或时间段查询,并能以文本格式导出查询结果。

多计划值管理功能

1) 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能实时接收主站下发的多条计划值报文并进行正确

解析和更新,生成计划值数据。

2) 各类计划值具备实时修改和更新功能,可以进行实时计划值修改,可对计划值保

存历史数据,能以多种形式展示。

3) 具备计划值反送调度主站功能,能将接收到的计划值等信息反送给 EMS 主站,以

方便主站对下发的计划值等信息进行校核。

超短期负荷预测计划接收功能

1) 电厂远程调功技术支持系统能实时接收主站每 5 分钟下发的未来 2 小时系统超短

期负荷预测计划,能自动解析和更新并以多种形式展示。

2) 可对超短期负荷预测计划保存历史文件。

3) 能以多种形式展示。

调功终端功能

122

1) 调功技术支持系统显示 AGC 的必要的运行信息,以监视 AGC 运行情况。可灵活增

加监视数据和曲线,各曲线能进行灵活调用。

2) 以 1 分钟一个点,显示两个小时的关口负荷偏差曲线(ACE 曲线)。

3) 该曲线可以在 24 小时的范围内前后滚动;

4) 在该曲线上可以通过查询操作,显示历史曲线,从而实现历史查询,1 分钟后自

动恢复实时画面;

5) ACE 值的 1 区、2 区、3 区、4 区,分别以不同颜色在坐标画面上标识出。每个区

域的范围定义由主站发送;

6) 对应于 ACE 曲线位于 2 区、3 区、4 区,分别以用户定义的语音文件报警。

7) 显示 1 分钟内 ACE 值变化的曲线;

8) 显示当前 15 分钟的 ACE 平均值;

9) 显示当前 15 分钟、当前小时、当日、当月的 A1 值和 A2 值;

10) 显示系统时间和系统周波;

11) 监视(不需要显示)当前系统各联络线的实时功率。在指定的时间段(如 1 分钟)

如该值不变化,则根据语音文件报警。不变化报警必须排除零飘。

12) ACE 值持续指定时间(如 1 分钟)不变化,则根据语音文件报警。

13) 显示电厂出力,但各电厂只允许看到自己的电厂出力。

14) ACE 数据、报警信息等历史数据保存一年;

15) 统计某时间段(如某月,某日)内的 A1、A2 值,以列表显示,并显示当时间段

的总计;

16) 打印历史曲线、实时曲线、A1、A2 统计信息、告警信息等。

17) 上述功能具备统一的界面管理方式,通过工作台或图形工具栏分别调用各项子功

能,可以灵活定义显示内容,比如调度日计划、负荷预报等的显示,支持各类数据的多种形式显示。

系统网络连接图

系统网络连接如下图所示:

123

图 系统网络连接图

2.6.5 发电量计划申报终端

硬件规格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

CPU: 1 颗≥4 核≥2.0GHz,内存::≥4GB,硬盘:≥300GB,双电源,显示器:液晶 24 寸,标准鼠标键盘

技术参数

1)发电计划申报模块

发电计划申报模块提供给发电厂用户填写、编辑发电计划申报,

申请置换电量之用。其主要功能包括:

用户在表格中按固定的格式编辑次一天至七天每个电站下机组

的每个时间段(由时间步长决定)发电电能块数据及相应价格,模块提供方便的编辑功能。

模块按不同的用户选项生成相应的指定格式。

模块按生效日期对上次文件数据进行重新排列,生成新的默认数

据。

模块对申报数据进行合法性检查。

模块有可供用户选择的灵活的拷贝功能。

用户首次使用该模块时,登录电厂注册数据表、各机组注册参数

表、电厂信息表。在用户编辑的过程中可以查看这些数据。掌握用户口令的人员可以修改这些数据。

模块提供转换电量表格供用户编辑,填写置换电量申报数据。

模块形成可发送的文本文件。

2)发电计划申报文件安全传输模块

发电计划申报文件安全传输模块提供给发电厂用户安全传送上

报数据之用。其主要功能如下:

自动拨号,但拨号网络需事先建立。

124

自动寻找要上传、下载的文件。

文件自动压缩,节约上网时间;文件以非标准格式压缩,具有加

密功能。

文件自动加密,防止网上传输泄密:目前采用 128 位密钥,单向

加密算法。

客户/服务器存有文件加密存根,能有效地防止发电计划申报纠

纷。

文件上传时间确定功能,有效防止竞价排序上的纠纷。

2.6.6 厂网交互平台

硬件规格

采用国产操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 CPU。

CPU: 1 颗≥4 核≥2.0GHz,内存::≥4GB,硬盘:≥300GB,显示器:液晶 24 寸,标准鼠标键盘

技术参数

具备调度检修计划工作申报、调度生产运行管理、设备新投启动

申请上报等功能,满足本期要求,本期扩建后需完善相应接入调试工作。

按照“专机专用”原则,需要新配置 1 台工作站用于访问互联网,

工作站需具备防病毒、补丁更新等安全防护能力。由调控中心组织信通公司,

对风电场工作站安装统一安全接入套件后接入安全接入网关,

实现对终端用户登录认证。业务应用层面,采用重庆公司统一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密钥、数字证书和密码服务。

2.6.7 主站侧接入调试技术规范书

为满足风电场并网接入要求,需要提供按电网要求接入至重庆市调的调度自动化信

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的调试服务,包含各厂家协调配合、协调向调度申请通信方式单及涉网设备接入市调主站数据对点等工作内容。必须满足《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并网电厂信息接入应满足调控运行需求。

本服务应执行下列有关工作标准(但不限于):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2016)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2-2005)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SD131-1984)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29-2009)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

《配电网规则设计技术导则》(DL/T-5729-2016)

《发电机与电网规划设计关键参数配合导则》(DLT33-2010)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导则》(Q/GDW212-2015)

125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19

年版)》

其它相关设计技术规程、规范、法规等

2.7 通信设备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应按下列标准进行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除本规范中规定

的特别标准外,都应遵照适用的最新版 IEC 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及电力行业(DL)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当某项要求在上述几种标准中不一致时,按国家颁布的较高标准执行。

YD5095 同步数字系列(SDH)长途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YD5023 用户接入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DL/T547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定

DL/T598 电力通信自动化交换网络技术规范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34 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YD/344 自动用户交换机进网要求

GB3378 电话自动交换网用户信号方式

DL/T5080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的通知》生 2012[71]号

投标人应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如标准更改应执行最新标准。

1、光传输设备技术指标及要求

传输与复用设备应符合

ITU-T 的建议 G.782,G.783,G.784,G.707,G.957,G.958,

G.703,G.825,G.826,G.813。

(1)系统接口规范

a、光接口参数规范

光接口位置如下图所示。

光接口的线路码型为加扰

NRZ 码,应符合 ITU-T 建议 G.707。

各级光接口的参数规范应不劣于

ITU-T 建议 G.957 的要求。

126

投标人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光接口性能,给出或符合下表中所要求的各项数值,所给出

的数值都应是最坏值,即在系统设计寿命终了,并处于所允许的最坏工作条件下仍然能满

足的数值。

发送接收

连接器连接器

CTX

CRX

S

R

光接口位置图

图中

S 点是刚好在发送机(TX)光活动连接器(CTX)之后光纤上的参考点。R 点是

刚好在接收机(

RX)光活动连接器(CRX)之前光纤上的参考点。

STM-16 光接口技术参数

项目

单位

数值

标称比特率

kbit/s

STM-2488320

分类代码

Ie-1

I-1

S-1.1

L-1.1

L-1.2

工作波长范围

nm

1260-1360 1260-1360 1261-1360 1280-1335 1480-1580

光源类型

LED

MLM

MLM

MLM

SLM

-最大 RMS 谱宽

(σ)

nm

80

40

7.7

3

-

-最大-20dB 谱宽

nm

-

-

-

-

1

发送机

S 点

特性

-最小边模抑制比

dB

-

-

-

-

30

接收机RX

光缆设施

X

插头

插头

127

平均发送功率

-最大平均发送功

dBm

-14

-8

-8

0

0

-最小平均发送功

dBm

-19

-15

-15

-5

-5

最小消光比

dB

8.2

8.2

8.2

10

10

衰减范围

dB

0-7

0-7

0-12

10-28

10-28

最大色散

ps/nm

25

18

96

246

NA

光缆在

S 点的最小

回波损耗(含有任何活接头)

dB

NA

NA

NA

NA

20

SR 点

光通道

特性

S-R 点间最大离散

反射系数

dB

NA

NA

NA

NA

-25

最小灵敏度

dBm

-23

-23

-28

-34

-34

最小过载点

dBm

-14

-8

-8

-10

-10

最大光通道代价

dB

1

1

1

1

1

接收机

R 点

特性

接收机在

R 点的最

大反射系数

dB

NA

NA

NA

NA

-25

投标人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发送机,提供其激光器性能,要求:

使用寿命≥

30 万小时

光发送器应具有激光器寿命预告警功能,

投标人应说明激光器寿命预告警的工作原理。

光接口处的光连接器为

FC/PC 型。

b、电接口参数规范

高速侧

STM-4 电接口:

标准比特率:

622.080Mbit/s;

比特率容差

: ±15ppm;

码型:

CMI(极性翻转码);

128

接口过电压保护

:应符合 ITU-T 建议 K.41 的要求;

峰值电压

/阻抗: 1±0.1V/75Ω(不平衡);

脉冲形状

: 矩形满足 ITU-T G.703 建议;

反射损耗:≤

15dB(8~240MHz)。

2)支路接口

2048kbit/s,34368kbit/s,139264kbit/s 支路电接口参数均应符合 ITU-T 建议 G.703 中的各

项要求。

2048kbit/s 电接口应具有 75Ω不平衡和 120Ω平衡两种阻抗供选用。

a、139.264Mbit/s 电接口

标准比特率:

139.264Mbit/s

比特率容差

: ±15ppm

码型:

CMI

峰值电压

/阻抗: 1±0.1V/75Ω(不平衡)

脉冲形状:矩形满足

ITU-T G.703 建议

反射损耗:≤

12.0dB (7~210MHz)

b、34.368Mbit/s 电接口

标准比特率:

34.368Mbit/s

比特率容差

: ±20ppm

码型:

HDB3

峰值电压

/阻抗: 1.0V/75Ω(不平衡)

脉冲形状:矩形满足

ITU-T G.703 建议

输入口允许损耗:

0~12dB

c、2.048Mbit/s 电接口

标准比特率:

2.048Mbit/s

比特率容差

: ±50ppm

码型:

HDB3

129

峰值电压

/阻抗: 2.37V/75Ω(不平衡),3.0V/120Ω(平衡)

脉冲形状:矩形满足

ITU-T G.703 建议

输入口允许损耗:

0~6.0dB

3)辅助数据接口

AUX1、AUX2、AUX3、AUX4、AUX5、AUX6

电缆类型:

120 欧姆对称电缆

V.11:AUX1、AUX2、AUX3、AUX4

比特率

(可选):64/192/576kbit/s

时钟接口:送出方向:同向接口

接收方向:同向或反向接口

G.703:AUX5、AUX6

比特率

: 64kbit/s

信号类型:

PCM

时钟接口:同向接口

V.28:AUX3

比特率:最大

19.2kbit/s

定时:异步

4)通路单元接口

a、用户话机接口板(FXS)

每板接口数量:

16

音频接口:符合

ITU-T G.715,G.713,Q.552

标称电平:

Rx -7dBm

Tx 0dBm

馈电电阻:

2x400Ω20%

电平设置范围:

Tx 方向 -6dBr+6dBr

130

Rx 方向 -12dBr0dBr

纵向平衡损耗:≥

46dB

二线标称阻抗:

600,270+900/120nF

b、交换机接口板(FXO)

每板接口数量:

16

音频接口:符合

ITU-T G.715,G.713

标称电平:

Rx -3dBm

Tx -4dBm

馈电电阻:

2x400Ω20%

环路电阻:

400Ω20%或 1600Ω20%

环路电流:最小

15mA

电平设置范围:

Tx 方向 -6dBr+6dBr

Rx 方向 -12dBr0dBr

纵向平衡损耗:≥

46dB

二线标称阻抗:

600,270+910/120nF

c、4WE&M 接口板(E&M)

每板接口数量:

8

音频接口:符合

ITU-T G.712,G.713,G.714

5)线音频接口

相对输入电平:

-17dBr+4dBr

相对输出电平:

-12dBr+8dBr

电平调节:

0.5dB

标称阻抗:

600

反射损耗:

>20dB

6)线音频接口

131

相对输入电平:

-13dBr+7dBr

相对输出电平:

-15dBr+8dBr

电平调节:

0.5dB

标称阻抗:

600

反射损耗:

>20dB

7)E&M 接口:

半导体开关到地:

70mA 最大

80V 最大

8)数据接口板(G.703)

每板接口数量:

4

电气特性:

G.703

比特速率

(同向/反向):64kbit/s

9)勤务话机

频率范围:

300Hz-3400Hz

标称功率:

-4dBr

编码规律:

A-律 ITU-T G.711

10)网络时钟同步接口

输入接口:

S1R S2R

输出接口:

S1T S2T

频率:

2048kHz

标称阻抗:

75Ω(不平衡),120Ω(平衡)

输出口最大抖动:

0.05Uipp

输入信号衰减:

0-6dB/2048kHz

回波衰耗:≥

15dB

11)10M/100M 以太网接口

132

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输平台应支持 10Mbit/s 以太网接口和 100Mbit/s 以太网接口。

10Mbit/s 以太网接口应符合 IEEE 802.3,物理层接口上采用曼切斯特编码,用 0.85v

-0.85v 分别表示“1”和“0”。电缆可采用 10Base-T。

100Mbit/s 以太网接口应符合 IEEE 802.3u。100Base-T 技术中可采用两类传输介质:

100Base-TX 和 100Base-FX。采用 4B/5B 编码方式。

12)公务联络通信接口

系统应提供至少两条公务联络通路,一条使用

RSOH 的 E1 字节提供中继器间或中继

器与终端间通话;另一条使用

MSOH 的 E2 字节提供两个线路终端站之间的直达公务联络。

公务联络通信接口应提供两种类型接口,其一为音频电话接口,其二为符合

G.703 规

定的

64kbit/s 同向接口。

公务通信应具备选址呼叫和会议呼叫能力。

13)使用者接口

系统应用

F1 字节为终端站和中继站使用者提供一个 64kbit/s 速率接口的使用者通道。

该接口可用于建立临时性的数据

/电话通话连接,接口特性应符合 G.703 的规定。

14)开销通路接口

开销通路接口应不少于

3 路,接口特性为 G.703 中 64kbit/s 同向型接口或 V11 接口。

15)TMN 接口

SDH 光缆线路系统至少在每一端能提供符合 ITU-T 建议 M.3010 及 G.733 要求的

Q 接口,以便与 TMN 相连。

SDH 光缆线路系统与站内网络单元系统之间的 Q 接口,采用 ITU-T 建议 Q.811

Q.812 规定的 CLNS1 无连接模式协议栈,与远端网络单元管理系统之间的 Q 接口,采

用符合

Q.811 和 Q.812 规定的 CLNS2 无连接模式协议栈,即 X.25 的面向连接方式的协议。

16)工作站接口

SDH 光缆线路系统的终端站和中继器应配置与工作站的通信接口,接口为 F 接口。

17)外同步接口

终端设备应具有

2048kHz 和 2048kbit/s 同步输入和输出接口的电气性能应符合 G.703

的规定

.

133

18)公务联络系统(EOW)

公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述两种呼叫方式:

选址呼叫方式,被选局部数不少于

99 个;

群址呼叫方式;

广播呼叫方式。

公务联络系统应具有跨数字段通话能力,即进行数字段之间的公务联络。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所供公务联络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功能。

应具有多方向互通功能,互通方向不少于

4 个,并应具有延伸功能,即应具有主副话

机接口,副话机可延伸距离不少于

200m,主副话机具有相同的呼叫能力。

公务联络系统接口应符合

ITU-T 建议 G.703 同向型接口规范的要求。

通信设备安装

通信设备的安装除遵循通用《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电信设

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5059-2005 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

和国际建议及报告。

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设备本体安装正确、附件齐全、外表清洁、固定牢靠;

油漆完整、接地可靠;

成套柜、屏、盘安装整齐、漆色一致;

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无误,位置指示正确;

接线、接地线标志正确、齐全。

所有通信设备均用

BV-1*16 的接地铜线与机房接地网连接,连接点不少于 2 个。

2、光配线技术规范书

DDF 单元体主要技术参数:

单元体采用宝钢、太钢等国内一流品牌

304 不锈钢板,板厚不小于 2.0mm,经静电喷

塑加工而成,外观涂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不得有起泡,裂纹

或流痕等缺陷。

134

单元体可

90 度翻转,19 英寸标准安装孔距,另可根据需求定制其它尺寸。

单元体自带有扎线板,走线方便。

含有

20 系统的连接测试端子,可连接 20 对 2M 电缆输入输出,含电缆头和连接器。

电缆头可连接

SYV-75-2-1 同轴电缆。

同轴连接器:采

L9 同轴连接器,材质为铍青铜,性能稳定可靠。镀金厚度≥2μm。

接插件安装在覆铜绝缘板上,接地性能优良。

所有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采用

GB/T2423.17 标准的盐

雾试验方法,经

48h 盐雾试验后,外观无肉眼可见的锈斑。

机械活动部分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结构应牢固,

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倒圆角。

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

-5℃~+40℃

贮存温度:

-25℃~+55℃

工作相对湿度:≤

85%(+30℃)

贮存相对湿度:≤

75%

大气压力:

70KPa~106KPa

进缆方式:上下进缆

操作方式:全面操作

绝缘电阻:>

10000MΩ

耐电压:≥

1000V(50HzAC)/min,无击穿,无飞弧。

特征阻抗:

75Ω

工作速率:

2Mb/s

接触电阻:内导体不大于

5MΩ,外导体不大于 2.5MΩ

插入损耗:≤

0.3dB

回线间串音防卫度:远端及近端≥

70dB

连接器寿命:不小于

10000 次

135

标签满足“运行状态”和“维护状态”

其他未提及的产品各项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

YDT1437-2014 数字配线架“。

ODF 单元体主要技术参数:

单元体采用宝钢、太钢等国内一流品牌

304 不锈钢板,经静电喷塑加工而成,外观涂

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单元

箱体承重部分结构件厚度不小于

2.0mm。

标准

19 英寸安装尺寸,另可根据需求定制其它尺寸。

单元箱门板上都有配置纤芯标识纸和系统记录纸,所有标识要求清晰并且方便管理。

引入光缆进入箱体时,能保证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

20 倍。

抽拉式熔配一体化托盘结构,走纤方便,便于扩容。

机械活动部分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结构应牢固,

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倒圆角。

所有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采用

GB/T2423.17 标准的盐

雾试验方法,经

48h 盐雾试验后,外观无肉眼可见的锈斑。

设备的光纤终接装置便于光缆光纤与光缆光纤或尾纤的熔接、安装和维护等操作。

光纤熔接头部分有熔接保护套管加以保护。

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

-5℃~+40℃

贮存温度:

-25℃~55℃

工作相对湿度:

≤85%(+30℃)

贮存相对湿度:

≤75%

大气压力:

70KPa~106Kpa

进缆方式:后进缆

操作方式:全正面操作

固定线缆方式:光缆固定接地装置

接地方式:铜条,牌号

T2,纯度对照国标为 99.9%

136

绝缘电阻:

>1000MΩ(500VDC)

耐电压:

≥1000V(50HzAC)/min

ODF 单元框体容量:12/24/36/48/60/72 芯

一体化托盘:便于尾纤接续操作、施工、安装和维护,一体化托盘采用

3.0 版本(盖

可翻转)

纤芯保护装置:裸纤保护套管(透明,侧发光裸纤不带透光颜色)

单元箱外壳必须有不小于

6mm2 的铜质地线与机柜接地铜排可靠连接

光纤连接器(适配器)

FC 型、SC 型、LC 型可选

插入损耗:不大于

0.15dB

插拔次数:大于

1000 次

使用温度:

-40℃~+85℃

FC 适配器采用金属螺纹锁紧结构保证系统稳定

各类常规适配器、熔接尾纤。(适配器和熔接尾纤参考“安普”或“

3M”或“西蒙”

或“艾柏森

”或“康宁”原装产品或同等质量的其它品牌。)

符合标准:《

YD/T 1272.4-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四部分:FC 型》、《YD/T

1272.3-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三部分:SC 型》、《YD/T 1272.1-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

一部分:

LC 型》

熔接尾纤

熔接尾纤,采用全色谱尾纤,尾纤色谱顺序排列,长度

≥1500mm(以最长芯计算)并

提供相关认证文件,加盖厂家公章。

插头:

FC、SC、LC、ST 型可选;端面 PC、UPC、APC 可选

套管材料:氧化锆陶瓷

插针体外径:

φ2.499±0.0005mm

插针体外径不圆度:

<0.2μm

纤芯与插针圆柱体的同轴度误差:

<0.1μm

137

角对中误差:

<0.1°

球心偏移:

≤10μm

曲率半径:

≥40mm

工作波长:

1310nm、1550nm

插入损耗:

≤0.2dB

互换性附加损耗:

≤0.2dB

重复性附加损耗:

≤0.1dB

PC 回波损耗:≥40dB

UPC 回波损耗:≥50dB

APC 回波损耗:≥60dB

插拔耐久性寿命:>

1000 次

光学性能测试值符合规定:

YD/T826-1996

符合标准:《

YD/T 1272.4-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四部分:FC 型》、《YD/T

1272.3-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三部分:SC 型》、《YD/T 1272.1-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

一部分:

LC 型》

VDF 主要技术参数:

单元体采用宝钢、太钢等国内一流品牌

304 不锈钢板,经静电喷塑加工而成,外观涂

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单元

框体承重部分结构件厚度不小于

2.0mm。

标准

19 英寸安装尺寸,另可根据需求定制其它尺寸。

3、程控交设备

本工程在电厂配置一套

64 线的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采用中继网关接入重庆市软交

换系统。

本期工程与调度交换机配套的主要设备有调度台录音系统等。

调度台

1)调度台应同时支持交、直流供电,具有中文显示通话状态、通话双方地名,保证

调度台实现主叫号码显示功能。

138

2)调度台应能支持双机同组,招标方将优先考虑能与已有交换机进行双机同组连接

的调度台类型。

3)调度台应具有双手柄,且每个手柄可独立通话。

4)调度台应具有扩音功能。

5)调度台外形要美观、大方、简洁。

6)每个调度台均应具备主叫号码显示功能。

7)调度台应具备录音信号输出的标准音频接口。

8)调度台还应具有“附加显示”功能,即同一个用户可以指定多个来电号码,以适

应同一调度点不同调度台手柄呼叫时的来电识别。

信令系统

1)铃流:满足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2)拨号脉冲记发器信号(DP):满足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

范书》。

3)双音多频记发器信号(DTMF):满足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

规范书》。

4)EM 线路信号:满足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5)EM-C 线路信号:支持 I 类和 V 类 EM 线路信号并控制载波机压扩器的投入和退

出。

6)中国一号信令系统(线路信号和 MFC/MFP/DP 记发器信号):满足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7)ISDN BRI/PRI 信令:满足 GB/T17154-1997(基本等同于 ITU-T Q.930~Q.931:

1993)ISDN 第三层基本呼叫控制技术规范。

8)支持全部类型的 Q 信令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1)调度交换设备必须具有对过电压的防护措施,防止由于雷电冲击、高压输电线路

引起的地电位升高以及由于接地电流感应过电压造成设备损坏。

2)调度交换设备应能经受下列各项过电压数值:

139

调度交换设备应承受峰值电压为

1000V 的雷电感应过电压,而不降低任何部件的性能。

调度交换设备遭受

220V(50Hz 有效值)15min 的影响应当没有着火危险。除直接与

故障电路连接的用户板或中继板外其余部分不应有任何损坏。

调度交换设备应承受高压电力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的地电位升高及电磁感应引起的

650V、0.5s 纵向过电压,而不降低任何部件的性能。

3)过电压自动恢复

调度交换机的保护设备在经受雷电冲击和电力线接地故障过电压冲击而动作后,必须

能够自动恢复而无需维护人员干预。

4)接地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设备的接地要求及接地方式,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电源

支持

AC220V 和 DC48V 两种电源输入方式

当主用电源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自动无损伤切入。其中任一套电源停机,都不应影响

系统工作。

可靠性与可用性要求

A)用户和系统中断

单个用户中断:≤

30 分钟/年

多个用户同时中断:≤

20 分钟/年

单个中继中断:≤

30 分钟/年

多个中继同时中断:≤

20 分钟/年

全系统中断:≤

1 小时/20 年

B)不可用性

由于硬件故障引起的不可用性不大于

0.04 次/100 户/月。

由于硬件故障引起的不可用性不大于

2 件/月。

其它性能要求

1)传输指标应完全符合 GF002-9002.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140

2)具有调度交换专网内转接呼叫的接续功能。

3)具有用户、中继电路故障告警(声、光)功能,电路故障、闭锁消除后具有自动

恢复功能。

4)具备接口协议,将实时告警信息上传至综合通信实时告警监视系统。

组网功能

在电力系统管理范围内采用全网统一编号方式。局号可任意设定,具有分析、接收、

存储和转发

20 位号码的能力。

调度交换机能与招标方已有交换机组网互联,满足电力系统调度组网的需求。互联应

包括电路交换、信令及调度功能等互通。

具有灵活的迂回功能,能通过软件设置选择路由。

所有中继均可设置为单向或双向,并具有“中继转中继”的功能。

具有路由优先,路由自动连选等功能。

具有灵活的中继接口方式,如

2/4 线 E&M、环路 2 线、数字中继、四线载波、2Mb/s

.

调度台采用单一按健呼入、呼出;同一调度对象可允许有不同接口方式的路由并存。

可实现分组调度功能。网内可设置多个用户群,一台调度交换机内可设置多个不同级

别的调度台组,每个组对应各自的用户群,不同的调度台组之间可实现完全隔离或根据需

要存在一定的联系。每个调度台组内的各成员共享调度信息。

具有紧急呼叫和跨局组织会议电话功能。

高级别调度台呼叫低级别用户时,遇忙(含中继线忙)可跨局强插、强拆。

调度交换机、调度台具备双机同组功能。

调度功能

同一调度台组可以有两个号码,一个用于普通来话,另一个用于紧急来话,调度用户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拨打紧急号码。调度台对收到的普通来话和紧急来话采用不同的声

/光

提示方式加以区别。

调度台应包含用户键及功能键,并同时显示相关来电号码及中文名称。

调度交换机能同时支持触摸屏显示式、按键式操作台。

141

调度直呼分机:任一调度台上调度话机摘机后按用户键无阻塞直呼中继及用户。

并席功能:所有调度台可同时与某一用户双向通话。并席应可达

16 个席位。

热线功能:用户摘机后按指定键或

5 秒后不拨号则可通过软件设定直呼预先选定的调

度台或某一调度交换机的指定用户。

群呼功能:当调度台正在与某个分机或中继通话时,可以再按用户键呼叫另外一分机

一起通话,最多应能同时选呼

32 个中继(用户)分机。

应具有会议电话功能。

各调度台可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优先等级。

调度优先功能:当两用户分机正在通话,所有调度话机都有对其中一分机协商强拆的

功能。

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夜服话机功能。

调度台应支持远程调度功能。

调度台应同时具备

220V 交流和-48V 直流接入功能。

录音系统功能

配套的数字录音系统,可对所有调度话机进行自动实时录音。可用

DVD 光盘刻录或

活动硬盘等进行备份。能显示并记录主叫、被叫号码。

交换机制造厂商除提供相应的调度录音系统的接口外,还需配套提供调度录音电话系

统(需单独报价),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可以同时对多路电话进行录音、监听和查询功能。

1)录音系统要求配置 8~16 路通道。

2)录音记录需逐条生成,且包括始录时间、结束时间、主叫号码、被叫号码、通话

时长等信息,以便查询。

3)录音话音要求清晰,录音质量安全可靠、不能漏录,错录。

4)录音历史数据应备份,且数据应至少能保存一年以上。

5)录音方式应同时支持压控、音控等多种方式。数字录音系统存储的录音文件应可

转换成其它的音频文件格式,如:

mp3、WAV、SND 等,便于其它计算机进行播放。

6)录音系统应具备时钟同步功能

142

7)录音系统应具备支持网络查询与管理功能。

2.8 站间通信设备技术规范书

2.8.1 纵向加密装置

应采用至少4个以太网口,带高速VPN模块防火墙,客户端软件。

(1)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电源要求

电源配置:配置冗余交流电源, 双电源冗余的设备,其电源模块间应具备双路输入电

源的隔离保护功能。

电源输入:交流220V±10%,50Hz±5%。

(2)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总体技术要求

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下表中规范和标

准。

装置应具有状态指示,开机自检功能。

装置应提供安全、方便的维护管理方式,例如基于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方便对装置进

行设置、监视和控制运行。

必须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性审查和技术鉴定;

必须具备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以及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具备公安部

销售许可证且必须在电力系统运行中有良好记录;

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指定部门的入网测试,并具备入网许可证明文件;

装置应支持工作参数的备份与恢复。

装置应采用电力专用密码算法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机密

性和完整性。

装置应具有基于IP、传输协议、应用端口号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功能。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处理网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路由协议报文及其他协议报文。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过滤、转发Trunk协议的报文,本地配置功能必须支持设置

VLanID。

网络环境适应性方面,必须支持多种网络接入环境,包括标准的802.1Q 多VLAN环境、

地址借用的网络环境、单进单出网络环境和多进多出网络环境等。

装置应支持通过远程装置管理中心准确可靠实现远程的访问管理、装置重启、隧道初

始化和策略添加等功能。

装置应支持双机热备功能,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

装置之间应支持基于电力数字证书的认证。

必须使用SM2等国密算法

143

装置应支持基于加密隧道的明通功能,根据安全策略,可以对不同的隧道分别设置加

密或明通。

为便于故障应急处理,装置应支持硬旁路明通模式,不允许软件方式。

装置一旦发现隧道对端装置断开或者明通应支持明通自适应功能,自动将加密处理的

报文转为明通处理。

支持系统告警,支持完备的安全事件告警机制,当发生非法入侵、装置异常、通信中

断或丢失应用数据时,可通过加密认证设备专用的告警串口或网络输出报警信息,日志格式遵循Syslog标准。

提供完备的日志审计功能。

装置应支持不同厂家设备的互联互通。

(3)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性能指标及参数要求如下: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技术参数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备注

1

网络接口

100M 网卡接口 ≥4

2

外设接口

终端接口(RS232) 1 智能 IC

卡接口 1

3

设备厚度

U

1

4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H

>60000(100%负荷)

5

最大并发加密隧道数

1024

6

明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9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7

密文数据包吞吐量

Mbit/

s

25(50 条安全策略,1024 报

文长度)

8

数据包转发延迟

Ms

<1

9

100M LAN 环境下,加密隧道

建立延迟

Ms

<1(50%数据吞吐量)

10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

0

11

电源

交流双电源

2.8.2 交换机

硬件规格

1、硬件架构:满足自主可控要求,采用自主可控 CUP、交换芯片,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144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SNMPv1/v2/v3,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关键芯片国产化,提供国产化证明材料;

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若有 A/B 指标,以制造商厂商官网小值为准);

3、端口要求:配置≥28 个千兆电口,≥8 个万兆光口;

4、支持将多台物理设备互相连接起来,使其虚拟为一台逻辑设备;

5、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1/v2/v3 等路由,支持STP/RSTP/MSTP 协议,STP Root Protection、RRPP 等协议;

6、支持命令行接口(CLI)

,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支持 SNMPv1/v2/v3,

RMON,WEB 网管;

7、支持 IPv6 硬件 BFD,最小检测间隔 3ms,提供工信部或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 认可)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8、原厂三年质保

2.9 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书

(1)对三级电力监控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

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需提交公安部门和国家能源局认可的等级保护测评

报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交付物为国家能源局认可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及备份恢

复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

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评估、威胁评估、脆弱性评估、现

有安全措施有效性评估等。

3 其他要求

145

3.1 现场交付人员需满足买方要求,按照要求办理入场手续,按买方要求时间进行施

工(周一:14:30-17:00,周二至周四:9:00-11:30,14:30-17:00,周五:9:

00-11:30,周末及节假日、重大保电时段、大唐集团或分公司要求停工期间不得作业)。

3.2 本项目非连续作业项目,中选方需根据买方安排分区域、分阶段进行施工。

4 质量保证

4.1 质保期为合同设备到货验收完成,经双方确认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时间,质保

期为 24 个月。投标人要保证在质保期内设备的质量问题;如果在质保期内发生由于投标

人设备质量而产生的一切问题,负责免费更换全新产品。

4.2 因投标人供应的设备不符合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及产品质量原因对买方生产及

其他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4.3 所供货物如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将以不合格产品作退货处理,

4.4 其他未尽事宜,投标人负责可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由于未进行现场核实导致所

供货物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包括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他权

益追究。

4.5 如无质量问题,买方不得以任何条件退换货。

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5.1 根据需要,投标人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

5.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

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

146

5.3.2 在安装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

5.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买方进行处

理,投标人应授权现场服务人员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个人人身安全)。

5.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6 包装、运输

6.1 采购物资的包装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长期安

全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密封、防腐、防潮。

6.2 由于投标人包装、运输原因所造成的采购物资丢失、破损、和错发等问题,投标

人负责补供或更换。

6.3 运输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负责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

147

1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49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 106.25MW 风电

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5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5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

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

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按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52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5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5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

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

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5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

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

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156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5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或见索即付保函复印件

15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5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6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61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62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163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165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6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68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 106.25MW 风电

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69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70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1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2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73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74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75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76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接入集控子站设备

二、二次安防设备

三、一次调频系统设备

四、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及三大终端设备

五、通信设备

六、站间通信设备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设备质量、技术方案

设备质量:1. 2. 3.

系统技术方案 1. 2. 3.

结构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1. 2. 3.

(二)备品备件:1. 2. 3.

(三)专用工具:1. 2. 3.

(四)分包及外购: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6

质量措施及风险管控

(一)质量控制措施: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7

设备与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设备交付进度 ;控制保障措施 ;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控制保障措施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77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8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现场服务计划 ,服务人月数 人月;

服务保障措施及响应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78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枫木 106.25MW 风电

项目涉网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79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80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181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82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接入集控子站设备

二次安防设备

一次调频系统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及三大

终端

通信系统

站间通信设备

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

调度交换设备市调、地调接入

调试费

合计

183

设备分项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接入集控子站设备

不含税金

税额

价税合计

不含税金

税额

价税合计

(一)

集控子站数据网设备

1

路由器

2

2

以太网交换机

4

3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4

4

调度数据网接入集控调试服务

1

(二)

数据采集平台设备

1

数据采集平台

1

2

I 区数据采集终端

2

3

II 区数据采集终端

2

4

数据采集交换机

2

(三)

工业电视接入设备

1

工业电视接入交换机

1

2

视频接入服务器

1

3

接入授权

20

0

4

接入防火墙

1

(四)

通道服务

1

电力专线通道费

2

二次安防设备

1

防火墙

2

2

安全加固

1

3

入侵检测装置

2

4

漏洞扫描

1

5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2

6

USB 端口锁

50

0

7

网口端口锁

50

0

18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8

恶意代码防范系统

1

9

二次安防方案编制

1

一次调频系统

1

一次调频控制装置

1

2

电网检测技术服务费

1

3

风电一次调频控制系 统技术和检测服务

1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及三大终端

(一)

接入市调调度数据网设备

1

路由器

2

2

以太网交换机

4

3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4

(二)

接入市调三大终端

1

调功终端

1

2

发电量计划申报终端

1

3

厂网交互平台

1

(三)

主站侧接入调试服务

1

通信系统

1

光设备主干 A 网

1

2

光设备主干 B 网

1

3

配线架

1

4

程控交换机

1

5

进站导引光缆

50

0

站间通信设备

1

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8

2

接入交换机

8

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

1

调度交换设备市调、地

调接入调试费

1

合计

185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86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87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88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89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90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