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600MW)】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1
发布于
海南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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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DZGIS-W001

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二场址(600MW)

陆上集控中心(扩建)

550kV GIS 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

气及火电事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 ................................................................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3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 ................................................................35

3.4 投标保证金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 ................................................................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 ................................................................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 ....................................................................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42

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 ....................................................................74

9 质保期服务 ....................................................................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5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 ....................................................................87

9 质保期服务 ....................................................................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 .................................................................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6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7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物资公司)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

址(600MW)陆上集控中心(扩建)550kV GIS 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及火电事业部,最终

用户为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

贷款:20%: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陆上集控中心(扩建)550kV GIS

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DZGIS-W001

2.2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北部湾海域内

2.3 建设规模:600MW

2.4 建设工期:自下达开工令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交付设备至大唐海南儋

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陆上集控中心,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

理开工令为准。

2.5 设备名称:550kV GIS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陆上集控中心的全套 550kV GIS 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备、

550kV AIS 设备(共 12 只户外电压互感器、12 只户外避雷器)

、AIS 设备与 GIS

之间的低压和控制电缆及其它为保证 GIS 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

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

技术服务等工作。

2.9 交货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大唐海南海上风电 120 万千瓦项目陆上集控

中心

10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具体以买方实际

通知为准

2.11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设备有效

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 GIS 技术参数为:额定电压 500kV 等级及以上,额定电流

4000A 及以上,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63kA 及以上,峰值耐受电流 160kA 及以上)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5 台断路器间隔的 500kV 电压等级及以上、额定电流 4000A 及以上

的 GIS 运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运行时间自运行证明材料所注明的运行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运行证明材

11

料未注明运行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

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

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12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及火电事业部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邮编:100040

联系人:刘柯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uketo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

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13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1)鼓励正偏差(2)允许负偏差

最高项数:(

1)正偏差不限。

2)最多 15 个负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A座 10 层送达邮编:100040送达联系人:l 刘柯彤 单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

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

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上述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上

述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2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3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5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6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90 分;

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

;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GIS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39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得 25 分;

≤营业收入< ,得 23 分;

≤营业收入< ,得 21 分;

≤营业收入< ,得 19 分;

≤营业收入<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

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 ,得 15 分;

≤流动比率< ,得 14 分;

≤流动比率< ,得 13 分;

40

≤流动比率< ,得 12 分;

≤流动比率< ,得 11 分;

流动比率<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42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一)

投标响应程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二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每增加一项有效业绩

1 分,最高得 15 分。

(三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与 性 能 指

小计

50

1

额 定 短 路 开

断 电 流 下 的

连 续 开 断 能

8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GIS 满足招标要求得分 6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4 分。

2

额 定 绝 缘 水

8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6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4 分。

3

SF6 气体年漏

气率

5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4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3 分。

4

GIS 各个部位

的温升水平、

噪声水平

5

1、温升水平占 3 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2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1 分。2、噪声水平占 2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1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0 分。

5

分 合 闸 不 同

期性、合分时

5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3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1 分。

43

6

设 备 检 修 周

3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2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1 分。

7

型 式 试 验 报

8

在招标资质要求的试验报告等级下,提供了满足资质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得 6 分,提供了高于招标资质要求额定电流的试验报告,得 8 分。

8

断 路 器 操 作

次数

8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6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4 分。

(四

设 备 选 型 及

工艺

小计

30

1

汇 控 柜 等 就

地 控 制 元 件

选型

10

按部件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等综合考虑,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分 10 分;良档:得分 8 分;一般:得分 5 分;

2

SF6 套管、CT、

PT、避雷器、

密 度 继 电 器

等 配 套 件 选

10

按部件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等综合考虑,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分 10 分;良档:得分 8 分;一般:得分 5 分;

3

断 路 器 操 动

机构选型

5

按部件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等综合考虑,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分 5 分;良档:得分 4 分;一般:得分 3 分;

4

隔离开关、接

地开关选型

5

按部件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等综合考虑,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分 5 分;良档:得分 4 分;一般:得分 3 分;

总计

100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44

价审核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5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6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7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CCC项目

GIS设备采购合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BBB 公司

最 终 用 户 : AAA 电厂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

(银河财智中心)

买 方 合 同 编号 :

XXX

卖 方 合 同 编号 :最终用户合同编号:

1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7

第 1 条 定 义 .................................................................7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10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10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11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13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16

第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18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21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金 .........................................................23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24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27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30

第 13 条 变 更 ...............................................................31

第 14 条 项 目 的 停 建 、 缓 建 ................................................31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32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35

第 17 条 税 费 ...............................................................35

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36

第 19 条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37

第 20 条 通 知 与 送 达 .......................................................37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9

第 一 条 定 义 ................................................................39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39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和 付 款 ....................................................39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41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和 验 收 .................................................42

第 9 条 履 约 担 保 ...........................................................42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42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42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44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45

附件 2 技术协议 ..............................................................47

附件 3 廉洁合同 ..............................................................48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51

附件 5 设备交货进度表 ........................................................52

2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卖方:BBB最终用户:AAA

前言声明

1.

最终用户拟在海南儋州投资建设风电场,开工建设须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

2.

基于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最终用户投资建设

火电厂的设备须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3.

卖方 BBB 已对本合同是依存最终用户拟在海南儋州投资建设风电场,开工

建设须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而存在这一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4.

卖方 BBB 已对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执

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5.

卖方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文件

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6.

卖方已取得了对本合同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

的全部必要资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对于可预见到的外界障碍、自然条件和所有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无论卖方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对于可预见而卖方未预见到的上述困难和费用,卖方均应承担其全部职责和费用。

7.

卖方基于上述认识,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一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将会最终造成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等,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8.

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为买卖合同,合同相对方为

买方和卖方,最终用户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三人,卖方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

本合同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BBB(以下

简称“卖方”)和 AAA(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

及最终用户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术

语的含义相同。

第 2 条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各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2.2 合同协议书;2.3 中标通知书;2.4 合同专用条款;2.5 合同通用条款;2.6 各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2.7 合同其他附件;

3

2.8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 3 条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

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 4 条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此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为

13%,其中合同不含税价为¥,税额为¥),价款构成详见合同附件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再次发生变动,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

第 5 条保证

5.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

责任。

5.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 6 条合同生效6.1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且取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600MW)陆上集控中心的开工准备批复下达之后生效。

6.2 如该设备招标采购完成超过两年合同未生效,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互

不追究相对方任何责任,买方根据项目需要,重新启动招标采购程序。

第 7 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 XX 份,买方执 XX 份,卖方 XX 执份,最终用户 XX 执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副本 XX 份,买方执 XX 份,卖方执 XX 份,最终用户执 XX份。

4

签字页

买方

卖方

最终用户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XXX

单位名称:XXX 电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5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合同”指买卖双方、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

专用条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三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买方”指向最终用户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3“卖方”指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

继者和经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4“最终用户”指使用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

的承继者。

1.5“分包商”指经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

合同的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6“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就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买

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7“合同设备”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一切设备、机器、装置、材料、

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8“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

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9“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

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0“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

理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设备监理代表”指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

进行设备监理的人员。

1.13“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4“验收”指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验证合同设备是否合格而进行的

活动,包括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其中到货验收又称现场检验。

1.15“出厂验收”(发货前检验)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卖方在产

品出厂前所进行的检验和试验。

1.16“到货验收”(现场检验)是指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买方组织有关

方对合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进行的验收。如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应出具到货验收证明。

1.17“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6

1.1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

进行的试验。

1.19“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

值后,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20“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

设备的验收。

1.21“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1.22“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3“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1.25“日(天)”指公历日。1.26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买方所购买的

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买方《排产通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是卖方为保证工程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进行供货管理的重要依据。

1.27《排产通知单》是指合同买方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行生产安

排的通知单,通知单可注明设备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买方可根据《排产通知单》来确定设备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设备的接收、验收等系列工作。

1.28“潜在缺陷”本合同所约定的“潜在缺陷”并非《产品质量法》第四十

六条所称“缺陷”,本合同所指潜在缺陷指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在设备寿命期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等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如果合同设备同时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卖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冲突,卖方须依约或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9 损失”指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造成最终用户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等。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专用条

款》,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见合同附件 1。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

的、质量优良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合同附件 2 的规定。

7

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合同

附件 2。

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如果在试运行期,如项目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有

短缺和遗漏的,免费补齐。

2.6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最终用户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

向最终用户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设备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根据最终用户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最终用户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1 合同计价货币、合同价格和合同总价中包含的内容见《专用条款》,详细

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 1。

3.2 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支付进度见《专用条款》。3.3 合同设备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或双方

约定的日期为准。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

证明文件。买方若变更本合同的发票信息,应及时通知卖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违

约金或赔偿金。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4.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

务,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最终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买方或最终用户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合同中的技术协议部分的相关规定为

准。

4.2 当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

或最终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 48 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附件 2 另有规定时除外。

4.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设备;对合同设备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更换

8

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或最终用户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含本数)以电子邮件(盖章的扫描件)向

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交执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三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和最终用户共同参与合同设备的技术设计,

并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解释技术设计。

4.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三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

一般情况下,另两方应同意参加。

4.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三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办理。

4.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应征得买

方和最终用户同意,费用由分包商自行负担。

4.9 对于三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

以书面形式(电子版,盖章)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

4.10 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

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予买方有关的各方。

4.11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

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合同设备交货进度见合同附件 5。附件 5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设备应按

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合同交货地点见《专用条款》。

5.2 如最终用户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电子邮件(电

子版,盖章)方式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含本数)通知卖方。

5.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电子版,盖章)的要求并征得买方和最

终用户同意。

5.4 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

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5.5 在合同设备备妥发出前 24 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

式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2)设备发运日;(3)设备名称及编号;(4)设备总毛重;(5)外形尺寸;(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8)本批设备的装箱清单两份;

9

(9)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每件设备的名称、重量、重

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5.6 对于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设备和特殊形状的包装

物,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和最终用户空邮三份包装说明单至指定地点,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5.7 如果合同设备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 15 天前(含本数)向买方

和最终用户提交 6 份说明合同设备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5.8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设备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

方和最终用户空邮 2 份注意事项的报告至指定地点。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把这一报告认作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

5.9 卖方应按照附件 2 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产品合格证书、设备

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合同附件 2 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或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 24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电子邮件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

5.10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

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 11.7 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和最终用户或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原因,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免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 11.7 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和最终用户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和最终用户承担。

5.11 卖方应提前 5 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派遣代表到卖

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或最终用户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5.12 合同设备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5.13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单,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

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在 7 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单。

5.14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设备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设备交付前的运

输,合同设备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对丢失的合同设备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设备,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设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15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设备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

地点的运输一切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设备,投保额为合同设备价值 11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5.16 合同设备根据第 8 条的规定验收成功之前,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合同设

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0

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

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设备交到现场

(若和技术协议时间不同,以商务合同时间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前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才可进行排产。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

家标准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雨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合同设备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6.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6.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3)到货站;(4)收货人名称;(5)设备及部件名称;(6)箱号/件号;(7)毛重/净重;(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9)设备运输警示标识;(10)其他应标记内容。凡重量达到 2 吨的合同设备或特殊形状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

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6.5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

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撑或垫木。

6.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

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6.7 合同附件 1 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

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设备及零部件的损坏。包装物编号不得重复

使用。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设备不得用同一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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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

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

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工程名称/合同号;(2)收货人名称;(3)目的地;(4)设备毛重。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

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6.11 进口设备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作

为接收资料移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7.1 设备监理7.1.1 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或委托设备监理单位派出驻厂设备监理组依照合同附

件 2 的规定,对本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设备监理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买方或最终用户组织的设备监理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设备监理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设备监理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7.1.2 合同设备出厂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将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权派员前

往卖方工厂参加出厂试验以及相关设备的联合调试。

7.1.3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含本数)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要

求,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4 卖方应为买方或最终用户的设备监理和检验提供:(1)根据本合同设备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2)提前 10 日将设备的设备监理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

监理代表;

(3)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

准、图纸及文件;

(4)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和最终用户

自理。

7.1.5 在设备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7.1.6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

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设备,还应有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会签的设备监理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1.7 不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是否参与了设备监理与检验或者是否

签署了设备监理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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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设备监理的合

同设备的生产设备监理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设备设备监理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设备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7.1.9 卖方报送的设备监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供货合同的履行等情况;(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

(4)原材料到货情况;(5)生产进度计划;(6)实际生产进度;(7)出厂交、验货情况;(8)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7.1.10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理大纲”和“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检大纲”要求执行,本设备制造过程中需进行设备监理、监检,在设备投料前最终用户、卖方、监理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设备监理、监检内容及需相互配合的工作。

7.2 现场检验7.2.1 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及时到交

货地点与买方和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三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和最终用户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三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7.2.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三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发现合同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2.3 卖方对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

方或最终用户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共同复验。

7.2.4 如三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

可提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三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与第三方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7.2.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设备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设备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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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

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 条、第 11 条及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8.1 安装8.1.1 本合同设备如由最终用户安装,则由最终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

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卖方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产;如由卖方安装,则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最终用户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产。

8.1.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进行。合同设备安

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

8.2 初步验收需要进行性能试验的,按本款以下项办理。8.2.1 性能试验应在试运行后一个月内进行,由最终用户负责,卖方参加,并

在合同设备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后在 30 天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按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三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最终用户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8.2.2 如果第一次性能试验达不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

三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性能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

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试验能达到性能保证

值,卖方将负担所有直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

(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2)参与第二次性能试验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3)参加修理的买方和最终用户人员的费用;(4)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5)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8.2.3 在第二次性能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性能

保证值,三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 11.3 款执行。如属最终用户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性能试验通过,此后 10 天内由最终

用户代表签署,并且经买方和卖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最终用户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8.3 最终验收证书应在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并满足出质保条件后一个月内完成,

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造成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三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及最终用户应签署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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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修理

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买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8.5 最终用户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

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书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各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8.6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的,买方和最

终用户有权退货或更换。若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认可接受的,卖方视为违约,应按《专用条款 11.3》或其他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金

9.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自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履约期满之日为止。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

9.2 履约担保金额见《专用条款》,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 4。9.3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

函,或者为现金、汇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的履约保函,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银行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9.4 对预付款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对

超出部分收取预付款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9.5 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

何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9.6 如卖方采用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首次开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应为

两年。若在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截止日期之前,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尚未完成,则卖方必须在提供的原履约保函有效截止日期之前 30 天,向买方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限须覆盖初步验收完成时间;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暂停设备款支付并扣除该支付合同总价 0.1%,直至卖方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保证期限不少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至初步验收完成日,且质量保证期应顺延,顺延时间为初步验收通过之日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之间相差的天数。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要求见《专用条款》。合同设备总装后进行试验

时,若因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经处理后合格出厂的,应将原因和处理情况列入出厂文件。质量保证期在上述期限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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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

合同规定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 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未对买方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和最终用户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导致合同设备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等。合同设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设备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0.4 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

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对于出现潜在缺陷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在知道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或原理性故障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

行良好,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寿命不少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年限,具体见《专用条款》。

10.6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

的硬件设备停产,卖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如果买方选择另外的硬件设备,卖方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10.7 在质保期过后,卖方负责设备终身维护。视最终用户需要,卖方应提供

系统软件升级换版。对于产品原理性故障,卖方应免费负责进行改进。

10.8 在质保期过后 10 年内,卖方保证向最终用户提供所需设备的备品备件,

且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发出,价格以备件合同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价格为准。

10.9 最终用户发生设备故障停运且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卖方提供

技术支持,卖方保证做到全力配合买方恢复设备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是卖方产品原因,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最终用户设备自身原因,则最终用户承担卖方适当的技术服务费。

10.10 当最终用户选购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时,卖方保证提供接口部分

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资料,确保配套设备接入系统后的正常运行。

10.11 对于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

料;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事先同意。买方和最终用户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卖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10.1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

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需更换设备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备的费用、将新设备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设备的费用等。卖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设备的期限按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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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如果由于最终用户未按照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

装、操作或维护,及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由最终用户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最终用户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最终用户承担。

10.15 在从合同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

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且卖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5.1 修理卖方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

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2 更换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替换不符合要求的合同设备,费用由卖方承担。

除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3 退货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设

备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设备的货款并承担买方和最终用户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15.4 让步接收买方及最终用户根据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

物资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参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买方和最终用户做出让步接收,则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

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正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买方和最终用户以及卖方同意让步接收的设备物资进行质量风险、

安全风险以及费用补偿评估,并形成报告(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最终将报告结果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由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共同签署。

10.15.5 赔偿损失除已有规定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承担继续履行、延长质量保证期、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2 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 30 日内与

买方相互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应按对应发票金额×4‰×逾期交票周数、超付退款金额×4‰×逾期退款周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11.3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合同附件

2 中规定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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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卖方未能在买方和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和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5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设备未满足合同规定的保证值,且卖方在发现不

合格之日起 2 个月内(含本数)未能通过整改使合同设备满足保证值,买方和有权要求更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6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

金(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1)迟交 1-4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5‰;(2)迟交 5-8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0‰;(3)迟交 9 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5‰。每台机组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如果机组的任何部件的迟交延误了机组的正

常安装,违约金按照该台机组的合同价格(合同总价除以本合同项下供货机组的台数),而非该晚交部件的价格计算。采用上述计算方法,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支付违约金并不能解除卖方继续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

备迟交超过 3 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7 卖方未按期向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

迟交 1 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10000 元的违约金。卖方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 1 处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10000 元的违约金。如因技术资料或图纸有错误造成合同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直接费用。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11.8 由于卖方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和最终

用户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11.9 买方或最终用户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11.10 合同设备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

投运的,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11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停运

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11.12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终

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11.13 卖方根据“第 11 条违约责任”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的总额累计达到合同

总价的 20%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如有)。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设备(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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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买方、卖方及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由卖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最

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当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最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三方一致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用户有权直接请求卖方向最终用户履行或直接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最终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11.15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4 约定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范围包括本

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协议的全部约定、买方、卖方、最终用户后续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买方、卖方、最终用户后续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1.16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4 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或请求卖方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管辖法院选择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9 条的约定。

11.17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如下约定:如因最终用户原因延期向买方支付合同款项,导致买方延期支付本合同约定

应付款项,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90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买方超过上述宽限期仍未付款,则买方从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1.18 当买方的给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抵充顺序如下:第一,主债务;

第二,利息或违约金;第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12.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两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否则,卖方擅自转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照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金额的百分之二计算。买方有权在支付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时直接抵扣上述违约金。

12.2 未经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

外分包。确需分包的,应事先将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并从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的供货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卖方擅自向未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商分包合同设备的,买方有权拒付分包部分设备的价款,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2.3 卖方应对所有分包设备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和最终用户对

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买方和最终用户的责任。

12.4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 1。

第 13 条 变 更

13.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

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和最终用户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19

13.2 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

应无条件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3.2.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设备的交货,但买方应在交货期 30 天前(含本

数)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重新确定交货时间均应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13.2.2 在交货期 15 天前(含本数)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货

地点及卖方需提供的服务。

1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

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两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三方协商处理。

第 14 条 项 目 的 停 建 、 缓 建

14.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14.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

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4.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

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4.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

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4.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

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4.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

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设备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15.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本条下述的任何一种情

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20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

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

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

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15.3.1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

(4)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

单》要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

备;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

解除合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2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

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设备,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设备,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设备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

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设备及重

21

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设备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

项下的款项。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6.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

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6.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三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

延续 120 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 17 条 税 费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

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

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18.1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

务等所涉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18.2 卖方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指控。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及最终用户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则卖方应立即出面解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及最终用户无关,买方及最终用户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22

18.3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

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或最终用户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方或最终用户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调解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及补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8.4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用

许可,或提供新的设备、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用卖方交付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8.5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元,

由于商誉损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务。

第 19 条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1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9.2 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19.3 争议解决方式及解决机构约定如下: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

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20 条 通 知 与 送 达

20.1 三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适

用范围包括三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

通知对方新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更。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

更,该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20.2 本合同项下三方作出的各项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发送至本合同主

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23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电子邮件。不包括手

机短信、微信及其他非上述约定的有效方式。

20.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

载通讯地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20.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信

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20.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确定发出送时视为送达;20.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

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2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三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条款》应优先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第 一 条 定 义

1.2“买方”是指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3“卖方”是指 BBB。1.4“最终用户”是指 AAA 电厂。1.13“现场”是指 XXX 项目工程现场。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设备名称:GIS 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技术协议。数量:详见技术协议。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和 付 款

3.1 合同价格3.1.1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人民币。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税率政策再次发生变

动,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

3.1.3 合同价格总价见合同协议书,价款构成见合同附件 1,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

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

技术服务、买方及最终用户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本合同价格包括运输和运输保险等费用。(3)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

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4)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情况填写。3.2 付款3.2.1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3.2.2 付款比例:1:7:1.5: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3.2.3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卖方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买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以电汇形式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2)履约保函原件。3.2.4 到货款的支付: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台套合同设备每批设备交付至现场后,卖方

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该台套 GIS 设备总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

25

(2)到货验收证明。(3)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3.2.5 初步验收款的支付: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

且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初步验收证明。3.2.6 质保金的支付: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价格 5%质保金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

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5%作为质保金。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3.2.6.1·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

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

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

3.2.6.2·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

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3.2.7 质量保函的回退: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最终用户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

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质量保函。

(1)由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3.2.8 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明确约定,开具收据或者发票为买方付款条件

之一,因此,卖方应严格按照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对应收据或者发票,如卖方未按照上述 3.2.4 条款至 3.2.8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相应收据或者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2.9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3.2.10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交货地点:工程现场;运输方式:运输;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6

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后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设备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并且接到买方通知后 XX 个月内交到现场(若和技术

协议时间不同,以商务合同时间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前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才可进行排产。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和 验 收

8.4GIS 设备到货前 1 周内卖方项目现场技术服人员需到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第 9 条 履 约 担 保

9.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

好,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根据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10.15.4 让步接收(3)对于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经买方

让步接收的,卖方须承担的其他责任如下:由买方根据情况填写(发生让步接收的合同必须附让步接收书面协议)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3 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1)GIS 六氟化硫气体的年渗漏率如超过合同规定,除免费维修外,在保证期内

年残漏率如超过合同规定值,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2)GIS 在注入六氟化硫气体 24 小时之内,如水份超过合同规定,除免费维修

外,每超过

1ppm,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0.5%。

3)对液压操作机构(如有),当将油压定至最高允许油压时,断路器在合或分

的位置,关掉电源在

24 小时内的油压降如超过 2%,则每超过 0.1%扣除该台套设备合

同总价的

0.5%。

4)液压机构(如有)不允许漏油,如发现漏由除免费维修外,每发现一处漏

由,需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对于气动操作机构,当将气压升至最高允许时,断路器在

合或分的位置,马达不动作。在

24 小时内的气压降如超过 5%,每超过 1%扣除该台套设

备合同总价的

1%。

5)GIS 局部放电水平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峰值较合同值高,扣除该台套

设备合同总价的

1%。

27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附件 2 技术协议附件 3 廉洁合同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附件 5 交货进度表

28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价格总表

总价:¥XX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XXX 设备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和运杂费

包含在总价中

总价

一、设备分项价格表

二、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29

3

合计

三、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合计

四、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每人

日)

总价

1

设计联络会

买方指定

2

培训

现场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

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卖方工厂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

服务

现场

5

其它

合计

免费

包含在总价中

附件 2 技术协议

详见技术协议

30

附件 3 廉洁合同

为了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合同认真履行,买方和卖方双方经慎重协商,

就双方在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的廉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件,与所签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买方责任1、在签订经济合同前,买方应明确告知卖方,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双

方必须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不准向卖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不准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买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卖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业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4、买方应广泛宣传本公司的各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通报有关情况,并开展廉政

建设活动。

5、如发现卖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买方有权向卖方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是领导干部的,买方有权向卖方主管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二、卖方责任1、卖方必须与买方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卖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接受或暗示为买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相关单位

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4、卖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履行合同的有关人员进行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制教

育,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公司的社会形象,加强廉政建设。

5、如发现买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卖方有权向买方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卖方有权向买方主管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参与合同订立与履行的人员发生不廉政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四、附则

31

1、本合同廉政责任书属合同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2、本合同廉政责任书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

买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卖方:XXXXXXXXXXXXXX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32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编号/SWIFT 标识代码】

致:买方

本保函是为(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

买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

之),即万元人民币。

(a)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

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

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b)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

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

买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

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

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

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

(e)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URDG758)》。

(卖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33

附件 5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交货至合同约定地

点时间

备注

123456

34

第五章供货要求

35

设备需求一览表(500kVGIS)

序号

设备或材料

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GIS

单母线接线,含4个断路器。

额定电压:550kV

额定电流:4000A

额定开断电流:63kA

额定关合电流:160kA

1

详见招

标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

2

GIL主母线

额定电压:550kV额

定电流:4000A

m/三

20

足量,最终长

度以厂家方

案和施工图

为准。

3

GIL分支母线

(至各间隔出线)

额定电压:550kV额

定电流:4000A

m/单

380

足量,最终长

度以厂家方

案和施工图

为准。

4

GIS综合在线监测装置

包含SF6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SF6气体微水在线监测子系统、GIS局放在线监测装置等(缆线,光纤,

传感器配件,电源模块等辅助材料)

1

5

500kV避雷器

户外型,含热镀锌钢

支柱 h=5.5m(暂定)

,防腐等级 C5-M。

带放电计数器,配在线检测仪,具备RS485通信输出接口

12

36

6

500kV电压互感器

户外型,含热镀锌钢支柱h=5m(暂定)。防腐等级C5-M。包括316L三相汇流端子箱共4只(含空开、击穿保险等配套附件),IP56

12

37

第一章:通用部分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工程的六氟化硫封闭式

组合电器(以下简称GIS)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

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最终用户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

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

中。

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

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最终用户确定。

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

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

、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最终用户,由招标人/最终用户确

认。

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

人应保证招标人/最终用户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业绩

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

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

38

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电厂标识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12投标人选用的外购件厂家必须遵守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中对不良行为处理公告的

要求,对不良行为供应商不能作为其本次投标的分包外购厂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tang.cdt-ec.com/home/)。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2.1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投标方提供

满足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本次技术规范书要求的_550kVSF6气体绝缘金

属封闭开关设备及550kV六氟化硫气体绝缘金属封闭母线的型式试验报告,并且其参数不低

于本次招标规范要求的额定电流_4000A、额定开断电流_63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60kA。

1.2.2投标方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

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

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

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最终用户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

划表。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

等向招标人/最终用户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最终用户通报

,以便招标人/最终用户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一般要求

1.4.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1.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15天

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39

1.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

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

为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

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可编

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

1.4.1.8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4.1.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4.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供针对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电气接线图、平

面布置图、断面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操动机构的详

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1.4.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1)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

构特征、操动机构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2)基础图(包括埋铁、荷重分布、接地等)、对建筑物的要求、接地要求和接地端子布图。

3)电气二次线原理接线图纸、控制柜端子排图、电缆清册等

4)断路器合闸电流、跳闸电流、弹簧储能或液压系统电流,以及PT、CT、继电器等的技

术参数

5)就地控制柜直流电源、交流电源回路数、容量;6)就地控制柜外形尺寸、荷重、安装图等

7)GIS间隔底座尺寸图

8)其他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上述图纸必须按比例绘制,如未按比例绘制,由此延误工期的后果由投(中)标方负责。

1.4.2.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40

1.4.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气隔分布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

构特征、操动机构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2)基础图(包括埋铁、荷重分布、接地等)。

3)二次线图纸(包括原理接线图及控制柜端子排图等)。

4)使用维护说明书。

5)运行、检修手册、资料。

6)零部件、整体试验报告。合格证。

7)详细的装箱清单。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

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

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

号)。

1.4.2.5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

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如有

);

41

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件试验报告例如GIS的支持绝缘子等。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

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

能检验等证明。

5)说明书,包括:GIS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GIS

和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表示GIS和操作机构断面的结构图

以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1.4.2.6投标方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下表,但不限于下表的内容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类

1)

GIS土建、地基规定

2)

GIS安装、维护、运行规定

3)

GIS通风规定

4)

GIS单线图

5)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

6)

GIS布置图(平面、断面)

7)

主要部件安装图,带外观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8)

GIS地基图

9)

SF6气体隔室分布图

10)

安装、维修尺寸图

11)

SF6气体监视系统图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42

1)

GIS主要部件安装指南(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等)

2)

辅助设备安装指南(SF6气体系统,油系统,就地控制柜等)

3)

特殊工具、仪表介绍

4)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5)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指南

6)

全套安装图纸

7)

全套接地系统图纸

8)

全套地基图纸

9)

低压电缆布置图纸

10)

元件安装图纸(就地控制柜,操作箱)(包括接线板清单、布置等)

11)

SF6/油套管交界面尺寸图

12)

变压器交界面尺寸图

13)

电缆交界面尺寸图

3

试验报告

1)

GIS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2)

GIS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3)

合同要求的其他试验报告

4)

关键零部件试验报告(盆式绝缘子、绝缘拉杆、套管等)

4

其他资料

1)

GIS主要元件标准

2)

高压容器标准

3)

GIS焊接标准

4)

SF6气体标准

43

5)

GIS所用材料标准

6)

GIS检查、调试规定

7)

GIS包装、装船、储存规定

8)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9)

维修指南

10)

SF6气体质量证明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

液压油质量证明

12)

过滤器材料(吸附剂)证明

13)

GIS外壳安全性证明

14)

GIS高压气体释放装置证明

15)

装箱清单

16)

包装说明

17)

相对地稳态电压分布图

18)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和液压油的清单

19)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式、厂家(如果采用)

20)

伸缩节配置方案

1.5标准和规范

1.5.1GIS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

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GB156《标准电压》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1207《电压互感器》

GB1208《电流互感器》

GB1985《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44

GB1984《交流高压断路器》

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T2900.1《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6461《交流高压接地开关关合感应电流试验》

GB/T550260《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4109《高压套管技术条件》

GB7674《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GB/T890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T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GB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2022《工业六氟化硫》

GB13540《高压开关设备地震性能试验》

GB/T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GB4208《外壳保护等级(IP代码)》

GB16847《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要求》

DL/T555《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

DL/T593《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DL/T617《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

DL/T618《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导则》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DL/T662《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IEC517《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IEC859《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GIS的电缆连接》

IEC60038《标准电压》

IEC60059《标准电流额定值》

IEC60060《高压试验技术》

IEC60071《绝缘配合》

45

IEC60255《电气继电器》

IEC60270《局部放电测量》

IEC60529《外壳防护等级》

IEC60517《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

IEC60056《高压交流断路器》

IEC60129《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IEC60694《高压开关设备与控制设备的共用条款》

IEC60480《电气设备中SF6气体的检验导则》

IEC60044-1《电流互感器》

IEC60044-2《电压互感器》

IEC60376《SF6气体的规范及验收》

IEC60099-4《无间隙交流氧化锌避雷器》

IEC61129《交流接地开关开合感应电流》

IEC60137《交流电压1kV以上的套管》

IEC60376《新六氟化硫(SF6)气体》

IEC61259《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隔离开关开、合母

线转移电流》

IEC61634《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SF6气体的使用和处理》

IEC60186《电压互感器》

IEC60233《电气设备用空心绝缘子的试验》

IEC60270《局部放电测量》

IEC60529《外壳防护等级(IP规定)》

IEC61128《交流隔离开关-开合母线充电电流》

IEC61663《高压交流断路器—金属封闭和落地罐式断路器的短路和开合试验程序导则》

ANSI《美国国家标准》

AWS《美国焊接协会标准》

ASTM《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标准》

ASME《美国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

IEEE《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

46

CENELEC《欧洲压力容器标准》

IEC60859《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电缆连接》DL/T586-

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大唐集团制[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

有关规定。

国能安全【2023】22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4版)》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如果根据投标

方的意见并经招标方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

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1.5.2投标方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

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1.5.3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

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

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5.4按本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

、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

、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

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最终用户在(技

术参数响应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

)中。

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最终用户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

备件及附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47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

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最终用户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

分专用工具表中。投标人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

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要求

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

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

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

的问题。

1.9.4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5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

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6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

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

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7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

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1.9.8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清洁

1.10.1.1设备在组装、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48

1.10.2油漆

1.10.2.1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及投标文件规

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不被腐蚀。

1.10.2.2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1.10.2.3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

程序

1)表面处理

2)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3)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1.10.2.4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表面处理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意见要求并

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1.10.3标志

1.10.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

下列内容:

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

号和重量等。

1.10.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标牌》的规定

1.10.3.3铭牌应用中文书写,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

备正常运行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1.10.4包装1.10.4.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1.10.4.2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

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1.10.4.3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1.10.4.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安装防撞指示仪。

49

1.10.4.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装箱单

b.产品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1.10.5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5.1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5.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5.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

的规定。

2性能、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

具体内容见专用部分第3条技术规范。

3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

3.1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3.1.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

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最终用户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

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

序号 技术服务内

计划人月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50

职称

人数

3.1.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最终用户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3.1.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最终用户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

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

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最终用户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

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3.1.1.4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1.1.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最终用户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

标人/最终用户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1.1.6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3.1.1.7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最终用户协商。

3.1.1.8招标人/最终用户的义务

招标人/最终用户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

便。

51

3.1.2培训

3.1.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

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3.1.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3.1.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3.1.2.4投标方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

食宿和交通方便。

3.1.3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3.2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3.2.1概述

3.2.1.1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3.2.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3.2.2工厂检验

3.2.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3.2.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

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2.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1

3.2.3设备监造

3.2.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

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2.3.3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

GIS监造内容: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

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材质、外观及尺寸检查

10%抽检

2.电气性能试验

10%抽检

盆式、支撑绝缘子

3.机械性能试验

10%抽检

1.材质检验

触头、防爆膜

2.机械尺寸

1.材质报告

2.焊接质量检查和探伤试验

外壳

3.水压试验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报告

2.外观检查

出线套管

3.机械尺寸检查

伸缩节

1.质量保证书

电压互感器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直接发给客户转为R点

2

避雷器

1.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直接发给客户转为R点

1.一般结构检查

2.绝缘电阻测量

3.绕组电阻测量

4.极性试验

5.工频耐压试验

电流互感器

6.精度试验

7.励磁特性试验

1.一般结构检查

2.机械操作试验

3.闭锁装置动作试验

4.二次线路确认

5.安全阀试验

6.液压泵充油试验(如有)

断路器

7.机械特性试验

1.一般结构检查

2.分合试验

隔离开关、

接地开关

3.电气连锁试验

1.SF6气体密封试验

2.一般结构检查

3.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4.主回路电阻测量

运输单元组

装、套管单

5.主回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3

6.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7.超声波检查

元、母线单

8.局部放电测量

包装及待运 1.现场查看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2.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方

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

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

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

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

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

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

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3.2.4性能验收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IEC和DL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

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最终用户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

供GIS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有)和例行试验报告,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3.2.4.1概述

1)投标方应及时通知项目方派有关人员赴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具体项目、时间和

人数由双方另行商议、投标方应为参加工厂试验的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方便条件。但在出厂前进

行出厂验收和仿真试验,在出厂前14天通知项目方。

2)试验分型式试验、工厂试验、现场试验三大类。试验按有关国家标准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

进行。

4

3)高压组合电器(GIS)必须通过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型式试验,并通过相应的鉴定,投标

人应提交有关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有)。

4)工厂试验和检验应在投标方工厂车间试验室内进行。工厂试验和检验应由投标方负责,并

提供试验报告。在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应分阶段进行,先完成系统的工厂试验,然后再进行出厂验

收。出厂验收试验应在完整的系统上进行,并应有完善的仿真设备或仿真程序配合完成系统的功

能和性能检验。出厂验收试验应在项目方工程师目击下完成。

5)现场验收试验是由投标方与项目方在现场安装设备之后共同执行的试验,其目的是检验系

统的正确运行。现场验收试验由投标方负责,项目方参与。

6)投标方应提出产品的试验和检验计划。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名称、试验设备、试验程序、

试验接线图、空白试验纪录表格、试验工器具及其校正数据。验收试验计划文件必须在验收工作

开始前二个月提交给项目方工程师审定,未批准之前不能开始验收试验工作。

7)每一项试验完成后,应提交一份试验报告供项目方审阅,该报告应说明试验获得的结果,

包括任何失败的试验以及试验过程的描述。完整的出厂验收试验过程记录文件正本应随设备一起

提交给项目方。

8)如果验收试验过程记录表明设备不能满足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负责修改和再

试验直到满足合同要求为止,并应承担项目方工程师的验收延长期所有的费用。

3.2.4.2型式试验

1)型式试验除在一个典型GIS间隔完整的三极功能单元上进行外,GIS各元件还应按照本技术

条款的要求和各自的标准进行型式试验。

2)若项目方同意,在保证各种同等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在一个典型完整间隔的单极功能单

元上进行,如确有困难,经买卖双方协商可在具有代表性的总装或分装上进行。

GIS型式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试验;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操作冲击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的绝缘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5

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气体密封试验;

内部故障引起电弧效应试验;

抗震试验;

外壳强度试验;

本合同规定的开关设备的各种关合和开断能力的试验;

开关设备的机械操作特性试验;

验证防止人体接近危险部位和防止固体杂物进入设备的防护等级试验;

防雨试验;

无线电干扰电压(RIV)水平试验;

固体绝缘件和浇铸绝缘子性能试验:

机械性能试验;

绝缘性能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超声波探伤试验;

耐腐蚀试验;

泄漏试验;

耐大电流热稳定试验;老化试验对户外套管人工污秽试验。

密封圈的老化试验;

极限温度下机械操作试验;

噪声测量;

压力释放试验;

伸缩节的机械稳定性试验;

本技术条款中提出的所有其它试验项目。

6

避雷器型式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电阻试验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试验工频(直流)参考电压试验残压试验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试验动作负荷试验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试验压力释放试验密封试验内、外绝缘工频耐压试验局部放电量试验电压分布试验污秽试验机械强度试验抗震试验脱离器试验

GIL型式试验项目(但不限于)参考标准GB/T22383:

绝缘试验;

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外壳的强度试验;

防护等级检验;

密封试验;

隔板的压力试验;

地埋设备的抗腐蚀试验;

滑动触头的机械试验;

内部故障电弧试验;

气候防护试验;

本技术条款中提出的所有其它试验项目。

3.2.4.3出厂试验

GIS应在制造厂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在一个完整的设备间隔上进行,以保证试品与型式试验的一

致性。GIS及附属设备各元件的出厂试验应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和各自标准进行。

GIS出厂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试验:

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耐压试验。

7

*局部放电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外壳和绝缘子压力试验;

*开关设备的机械操作试验;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误差测定;

*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误差测定;

*避雷器最大工作电压持续电流试验;

*避雷器工频参考电压试验;

*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

*避雷器泄漏电流试验

*气体密封性试验;

电动和液压辅助装置试验;

*控制柜组件的完整性检查;

控制柜接线端子及标号的检查;

控制柜回路的检查;

接线正确性试验。

断路器断口、隔离开关断口、GIS,套管的工频耐压、雷电冲击和局部放电试验,并由监理现场见证

。断路器出厂前进行三相不一致、防跳、压力闭锁等二次回路动作特性检查,并保证在模拟手合

于故障条件下断路器不会发生跳跃现象。

GIS用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出厂试验时应进行不少于200次的机械操作试验

(其中断路器每100次操作试验的最后20次应为重合闸操作试验) , 以保证触头充分磨合。

200次操作完成后应彻底清洁壳体内部,再进行其他出厂试验。直流断路器产品出厂试验时进

行200次单分单合试验,不进行重合闸操作。

在断路器产品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及例行试验中,应测试断路器均压电容与断路器断口并联

后的电容量及介质损耗因数。

GIL出厂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绝缘试验:

8

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外壳和绝缘子压力试验和探伤;

*气体密封性试验;

伸缩节的压力试验;

设计和外观检查;

隔板的压力试验;

出厂试验应采用与型式试验相同的方法及上述有关要求进行,并取得类似的结果。投标方应将

详细的试验方法、过程和结果提交给项目方批准。

注:①有“*”者为项目方人员参加试验项目。

②必要时要验证同样参数及结构的元件的互换性。

3.2.4.4现场试验和检验

1)总则

a.要求

GIS安装之后应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设备是否达到投标方的保证值和满足本技术条款的技术要

求。本节叙述的是在设备最终验收前进行的最低限度的现场试验。项目方根据需要将进行任何其

它的试验,以证实设备与本技术条款的保证值相符。放弃现场试验某一项目都不免除投标方应满

足本技术条款全部要求的责任。

b.职责

投标方应指派合格的试验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完成现场试验,参加业主组织的现场试验方案的制

订和审查,并对GIS设备的全部现场试验结果负责。

c.现场检验

GIS到达安装现场后,应进行现场开箱检查,检验项目如下:

d.外观检查

检查GIS运输单元或运输包装箱,集装箱的外观经运输后是否有损坏的痕迹。

9

开箱后的设备外观检查(主要观看外形有无碰损现象,有无松动现象、防撞设施有无变化)和

设备对照清单的清点数量。

e.气压检查

检查运到现场的每个有压力的运输单元的密封性,其压力泄漏或对于大气压力过压情况是否与

设备运输前的压力一致。

对上述检查项目应作好记录,并将作为以后验收的资料。

f.现场试验

GIS各元件的现场试验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和各自设备的标准编制的现场试验方案进行,现场

试验中暴露出有质量问题的设备,投标方负责更换或修理以及分析故障原因提交故障报告,一切

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现场试验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试验项目:

主回路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辅助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主回路电阻测量;

气体密封性试验(按GB11023所述方法进行定性及定量检测);

SF6气体湿度的测量;

局部放电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开关设备的机械操作试验;

断路器机械操作和时间校准试验;

最大、最小操作电压下“合、分”试验;

最大、最小油压下“合、分”试验;

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手动操作试验;

断路器“分”、“合”速度测量。

闭锁装置的性能试验;

SF6气体验收;

检查和核实:

10

接线的正确性;

控制和保护设备的动作试验;

各设备接地的连线检查;

对外壳和其它金属部分(如管道、支持构架等)进行没有危险的环流试验(有意利用的环流除

外)。且要求外壳的过电压不危及人身的安全,也不影响电站控制保护系统的正常工作。

3)系统调试现场试验

为验证设备是否达到投标方的保证值和满足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在现场试验后,系统调试时

项目方将进行下列现场试验,以证实设备与合同文件的保证值相符。放弃某一项试验都不免除

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条款的全部要求的责任。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完成下述试验。

试验项目(但不限于):

断路器切空载变压器能力试验

断路器切发电机变压器组能力试验

断路器切合空载线路(约100km)能力试验

断路器合分线路出口短路故障

隔离开关切电容电流试验

4)投产前检查

a.在现场试验后,投入运行前,投标方应负责进行一次全面地系统地检查、核实,对GIS设备

的每个安装部位是否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以及GIS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并将检查核实情

况提出一份完整的报告交给项目方。

b.检查内容如下(不限于下列内容):

全套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的图纸;

全套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制造厂安装使用说明书;

全套设备及附件安装是否齐全,外表是否清洁,固定紧固部件是否牢靠;

GIS各元件参数性能调整是否能达到本合同技术文件的要求;

操作元件的操作灵活性及位置指示装置的正确性;

闭锁和联锁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准确无误;

油漆是否完整,相色标志是否准确;

11

接地系统所有连接线和连接点连接是否安全可靠;

二次回路接线的准确性;

所有管接头的密封、螺栓的紧固的可靠性。

3.2.4.5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

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

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3.2.4.6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最终用

户承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3.2.4.7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最终

用户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最终用户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

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

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12

第二章:专用部分

13

1 节 一般规定

1.1 工程概况

1.1.1 概述

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海域内,场址中心

离岸距离约

34km,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 13km,南北宽约 20km,规划场址面积

192km2,场址区水深为 14~36m。风电场拟设计安装 120 台单机容量 10MW 的风电机

组,总装机容量

1200MW。

项目分两个场址建设,东侧为一场址,西侧为二场址,各拟安装

60 台单机容量

10MW 的风电机组,一场址、二场址装机规模均为 600MW,在一场址、二场址内各建

1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 66kV 集电海缆接入到 220kV 海上

升压站,各经

2 回 220kV 海缆接入到陆上集控中心,并接入系统电网。一场址、二场址

陆上集控中心共用场地、合并建设,其公用设施共用。

本次招标范围为陆上集控中心二场址工程电气一次设备。

1.1.2 电气主接线

风电场风机配置一套升压设备,升压至

66kV 后多台连接后接入海上升压站 66kV

配电装置。

二场址海上升压站共设

2 台主变,66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220kV 配

电装置采用线变组接线,采用

GIS 型。

二场址陆上集控中心布置

1 套 500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 GIS 型;

布置

1 套 220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 GIS 型。

本期陆上集控中心设置1台525/230/35kV的主变压器,海上风电场电能升压站500kV

电压等级后送出,35kV侧设开关柜,采用单母线接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接入

35kV母线上。

1.1.3 设备的布置

550kVGIS 布置在陆上集控中心 500kVGIS 楼内,GIS 出线套管部分位于户外。

14

1.1.4 运输目的地

合同货物运输目的地为本工程陆上集控中心业主指定地点,车板上交货。

1.1.5 组装及试验方式

陆上集控中心设备组装和主要试验在陆上集控中心完成。

1.1.6 自然环境条件

本工程陆上集控中心位于海边,属于环境潮湿、重盐雾地区。

设备正常使用条件

项目

单位

指标

发生时间

多年平均

24.3

多年极端最高

41.0

气温

多年极端最低

2.6

气压

多年平均气压

hPa

1007.7

水汽压

多年平均水汽压

hPa

25.7

多年平均

mm

1562.5

多年最大降水量

mm

2568.8

降水量

多年最小降水量

mm

946.2

多年平均风速

m/s

2.1

1991年~2019年

风速风向

多年主导风向

ENE、E

特殊天气

平均雷暴日数

d

63

地震烈度

VII

应进行特殊抗震设计

污秽等级

e

统一爬电比距

55mm/kV(设备爬电

比距

/最高相电压)

15

1.2 承包范围

1.2.1 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陆上集控中心的全套

550kVGIS 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备、550kVAIS 设

备(共

12 只户外电压互感器、12 只户外避雷器)、AIS 设备与 GIS 之间的低压和控制

电缆及其它为保证

GIS 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

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应提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设计。

GIS 应是完整的,

可直接用于安装的,并提供为

GIS 顺利运行所需的所有元件。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

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

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

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与承包设备相关接口的协调及确定。

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足以直接用于安装指导的设备安装图,标注内容和形

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1.2.2 供货清单

本工程本期

550kVGIS 设备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包括 1 个主变进线间隔、1 个系

统出线间隔、

1 个联络线间隔、1 个远期项目接入间隔、1 个母线设备间隔。

本工程本期

550kVAIS 设备包括 12 只 500kV 避雷器,12 只 500kV 电压互感器。

(1)主变进线间隔:

1 个

每个间隔包括:

断路器

1 组

隔离开关

2 组

检修接地开关

3 组

电流互感器

3 相(每相 10 只二次绕组)

母线

1 套(包括必要处加伸缩节)

16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1 套(三相)

出线套管

3 只(与软导线连接)

(2)系统出线间隔:

1 个

每个间隔包括:

断路器

1 组

隔离开关

2 组

检修接地开关

2 组

快速接地开关

1 组

电流互感器

3 相(每相 10 只二次绕组)

母线

1 套(包括必要处加伸缩节)

出线套管

3 只(与软导线连接)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1 套(三相)

(3)联络线间隔:

1 个

每个间隔包括:

断路器

1 组

隔离开关

2 组

检修接地开关

2 组

快速接地开关

1 组

电流互感器

3 相(每相 10 只二次绕组)

母线

1 套(包括必要处加伸缩节)

出线套管

3 只(与软导线连接)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1 套(三相)

(4)远期项目接入间隔:

1 个

每个间隔包括:

17

断路器

1 组

隔离开关

2 组

检修接地开关

2 组

快速接地开关

1 组

电流互感器

3 相(每相 10 只二次绕组)

母线

1 套(包括必要处加伸缩节)

出线套管

3 只(与软导线连接)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1 套(三相)

(5)母线设备间隔:

1 个

每个间隔包括:

隔离开关

1 组

检修接地开关

1 组

快速接地开关

1 组

电压互感器

3 相

母线

1 套(包括必要处加伸缩节)

(6)就地控制柜:

5 个

(7)GIS 局放在线监测设备(在线式): 1 套

(8)GIS 室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

1 套

(9)GISSF6 气体微水密度在线监测设备: 1 套

(10)防腐油漆

(11)500kV 避雷器:

12 只

(12)500kV 电压互感器: 12 只

(13)500kV 电压互感器端子箱:4 只

(14)配套辅助设备:1 套

18

含:必要的支撑、固定钢构件(含进出高压电缆用构件);底部整体钢结构框架;

装置和所有管道、阀门等;

SF6 气体(总量+20%余量)。

(15)设备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特殊

安装、检验和试验用材料和其他设备

(16)为本合同设备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

本工程的备品备件见

1.2.3 备品备件清单;本工程的专用工具见 1.2.4 专用工具清

单。

除本标书规定外,投标文件应注明主要设备及元器件的生产厂名(如断路器、隔离

开关、接地开关、母线、

CT、PT 等),供招标人选择。所选用设备及元器件应符合相

关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以下供货清单已列入供货的基本项目,最终的供货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在数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其它未列出的必须的部件、标配常规备件、专用工

具请自行补充填入,应保证投标设备的完整性和实际需要。

表格中的项目及序号不要变动。原项目不提供的可在备注中注明“不适用”;新增

项目可在备注中注明“新增”。

主设备供货清单(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550kVGIS 设备

主变进线间隔

1

包括母线管及

SF6 气体

每套间隔设备清单

1

断路器

/三相

1

2

隔离开关

/三相

2

3

检修接地开关

/三相

3

4

电流互感器

/三相

1

每相

10 个二次绕组

1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5

现地控制柜

1

6

母线管及伸缩节

1

伸缩节数量应根据实际需

要配置

母线长度约

100m(单

相)

7

出线套管

3

与软导线连接

8

密度继电器

1

含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

等,三相独立,具备

RS485 通信输出接口

9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三相

1

10

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

11

其它附属设备及材料

1

系统出线间隔

1

包括母线管及

SF6 气体

每套间隔设备清单

1

断路器

/三相

1

2

隔离开关

/三相

2

3

检修接地开关

/三相

2

4

快速接地开关

/三相

1

B 类

5

电流互感器

/三相

1

每相

10 个二次绕组

6

现地控制柜

1

7

母线管及伸缩节

1

伸缩节数量应根据实际

需要配置

母线长度约

60m(单

相)

8

出线套管

3

与软导线连接

20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9

密度继电器

1

含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

等,三相独立,具备

RS485 通信输出接口

10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三相

1

11

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

12

其它附属设备及材料

1

联络线间隔

1

包括母线管及

SF6 气体

每套间隔设备清单

1

断路器

/三相

1

2

隔离开关

/三相

2

3

检修接地开关

/三相

2

4

快速接地开关

/三相

1

5

电流互感器

/三相

1

每相

10 个二次绕组

6

现地控制柜

1

7

母线管及伸缩节

1

伸缩节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母线长度约

105m(单

相)

8

出线套管

3

与软导线连接

9

密度继电器

1

含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等,三相独立,具备RS485 通信输出接口

10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三相

1

21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1

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

12

其它附属设备及材料

1

远期项目预留间隔

1

包括母线管及

SF6 气体

每套间隔设备清单

1

断路器

/三相

1

2

隔离开关

/三相

2

3

检修接地开关

/三相

2

4

快速接地开关

/三相

1

B 类

5

电流互感器

/三相

1

每相

10 个二次绕组

6

现地控制柜

1

7

母线管及伸缩节

1

伸缩节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母线长度约

115m(单

相)

8

出线套管

3

与软导线连接

9

密度继电器

1

含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等,三相独立,具备RS485 通信输出接口

10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三相

1

11

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

12

其它附属设备及材料

1

22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母线设备间隔

1

包括母线管及

SF6 气体

每套间隔设备清单

1

隔离开关

/三相

1

2

检修接地开关

/三相

1

3

快速接地开关

/三相

1

4

电压互感器

/三相

1

5

现地控制柜

1

6

母线管及伸缩节

1

伸缩节数量应根据实际

需要配置

7

密度继电器

1

含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

等,三相独立,具备

RS485 通信输出接口

8

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

9

其它附属设备及材料

1

GIS 主母线

m

20

按三相共筒统计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

1

含系统主机、人体红外传感器、报警控制模块、风机控制模块、双气体传感组件(按需)、预留通信接口,探头免维护型

GIS 局放在线监测设备(在线式)

1

探头免维护型;

GISSF6 气体微水密度在线监测设备

1

探头免维护型;

每个气室均需配置传感

23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防腐油漆涂料

1

接地线缆、压接件及其它配套辅助设备

1

十一 配套辅助设备

1

十二

500kV 避雷器

Y20W-420/1046

/单相

3

户外型,含热镀锌钢支

柱 h=5.5m(暂定),防

腐等级 C5-M。

带放电计数器,配在线检测仪,具备

RS485 通

信输出接口

十三

500kV 避雷器

Y20W-444/1106

/单相

9

户外型,含热镀锌钢支

柱 h=5.5m(暂定)。防

腐等级 C5-M。

带放电计数器,配在线监测仪,具备

RS485 通

信输出接口

十四

500kV 电压互感器

电容式

/单相 12

户外型,含热镀锌钢支

柱 h=5m(暂定)。防腐

等级 C5-M。包括 316L 三

相汇流端子箱共 4 只

(含空开、击穿保险等

配套附件),IP56。

十五

低压、控制电缆,槽盒等

阻燃

A

级电缆

1

就地控制柜内、所有的就地控制柜之间以及端

子排到

GIS 本体和附属

件之间、户外

500kV 电

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的配

套端子箱至

GIS 现地控

制柜之间的低压和控制

电缆

说明:

1、本清单仅列出主要部件或者主要的分系统,投标人根据机型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

表格格式补齐,不允许更改表格格式,如有差异可在备注栏标注,如有增加项,可在表格下方

24

增行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标注“增加”字样。本清单将作为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依据。所选配件

均应采用国内外名优产品,除招标人已列出外,投标人可补齐后列出三家以上同档次的供应商

产品(最终需经招标人确认)

,并按最高价计入总价。投标人最终的供货范围以满足本技术规范

书对于投标人在供货项目、数量、性能、功能上的要求为准。

1.2.3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具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件应要求进行

处理和包装。备件必须与设备的其它部件分开装箱,并应与设备一起发货。箱上应有明

显的标志。各类精密的电气元件、仪器、仪表等,必须先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塑料袋中,

或采取其它有效防潮方法后装箱,投标人应提供备品备件的结构图、技术参数、使用说

明和有效期等资料。

投标人为

550kVGIS 以及附属设备,提供以下规格、数量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

价格,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断路器分闸线圈

2 个

2

断路器合闸线圈

2 个

3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联锁电磁铁

1 套

4

控制柜内各种控制、监测、保护元件

1 只

5

故障关合接地开关及接地开关的辅助开关

1 只

6

现场安装消耗材料(包括:各种密封圈、密封脂、

SF6 管路和各种接头、弯

头、紧固件等)

1 个间隔用量

7

各种型号的辅助继电器

每类

1 个

8

加热器

1 套

9

SF6 气体带压力指示及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

1 套

按照通用配置

10

密封件

每种各

1 只

25

11

各种型号的切换开关、控制开关

每类

1 个

12

各种型号的小型断路器、空气开关

每类

1 个

13

各种型号的指示灯泡

每类

1 个

14

SF6 气体

1 瓶

99.9%

15

各种型号的熔丝、按钮

3 套

1.2.4 专用工具

投标人为

550kVGIS 及附属设备,提供以下规格、数量的专用工具,并分别列出价

格,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专用工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

厂家

备注

1

SF6 气体一

体化充气

/回

收手车

1

带压缩机、真空泵、气

瓶、真空压力表、压力

表、阀门、软管、过滤

器、干燥器专用工具等

2

便携式 SF6

泄漏检测仪

1

需与

252kVGIS 通用

3

真空度测量

1

需与

252kVGIS 通用

4

断路器检测

装置(多功

能)

1

需与

252kVGIS 通用

5

万用表

2

需与

252kVGIS 通用

6

力矩扳手

1

需与

252kVGIS 通用

1.2.5 供货界面

1)一次界面

各进、出线间隔:以出线套管为界,接线端子(含)以内为供货界面。

26

2)二次界面

二次界面以

GIS 现地控制柜出线端子排为界,就地控制柜内、就地控制柜之间以

及就地控制柜端子排到

GIS 本体和附属件之间、户外 500kV 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的配

套端子箱至

GIS 现地控制柜之间的低压和控制电缆的采购、敷设、安装、接线等工

作,均属于本标段投标人供货范围,投标人需根据户外敞开式设备的提资需求完成相关

工作。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局放在线监测、微水密度在线监测等在线监测设备间相关线

缆均由投标人提供并完成敷设接线。

投标人所提供的二次图纸应满足后续设计输入条件及满足设计要求。所提供的图纸

应为

CAD、PDF 等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件,中文资料。所提供的电子版 CAD 图纸至少

一个间隔合并一份图纸,提供的

CAD 版本可选,提供的 CAD 文件应满足合图要求。

1.3 标准和规范

1.3.1

采用的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设备应遵循的现行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的要求,所有设备都符合相应的

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外,合同期内有效的任

何修正和补充都应包括在内。

GB156

标准电压

GB7674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11.1~6

绝缘配合

GB/T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共用技术要求

GB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T20840.3

互感器第

3 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20840.2

互感器第

2 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

27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L/T725

电力用电流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T7354

局部放电测量

DL/T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GB/T4109

交流电压高于

1000V 的绝缘套管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DL/T402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486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DL/T59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

GB/T12022

工业六氟化硫

GB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DL/T61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

GB330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T13540

高压开关设备抗震特性测试

GB/T22381

额定电压

72.5kV 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与充流体

及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连接充流体及干式电缆终端

GB16836

测量继电器及保护设备安全设计通用要求

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598.3

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DL/T5149

220kV~500kV 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ISO12944

色漆和清漆防护漆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

HG/T4077

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

GB/T13452.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28

GB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IEC6227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3.2

除以上规范外,还应满足《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

2024 版)》(南方

电网生技

[2024]30 号附件)、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

2023】22 号)以及南方电网、海南电网规程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1.3.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

IEC 最新版本的标准、

国标标准、项目所在省地方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优质产品。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

时,投标人应按高标准执行。

1.3.4

所有螺丝、螺母、螺栓、螺杆和有关管件的螺纹应使用

GB 标准。

1.3.5

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工况下可靠运行。所有部件

的结构、尺寸和材料应做到在各种应力下不产生扭曲和过量磨损。零部件应有良好的互

换性和便于安装及检修。

1.4 一般要求

1.4.1 原则

(1)本招标文件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

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

足其要求。

(2)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进行逐条响应,不得更改条款次序及内容,条款不得删

除,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

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要求有不同时,不论差异多么微小,都应逐条列在技术差异表中。否则,不论在其它各

处如何描述,都将被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若项目执行中出现理解性

差异,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

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投标人应

29

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

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确认。

(4)如果本招标文件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或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

部分在供货范围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或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

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执行原则。

(5)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

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征得招标

人的认可,同时应负责与分包产品厂家的协调与沟通。

(6)投标人应提交设备防腐措施方案,供招标人审查、评价。

1.4.2 防腐技术要求

设备位于海洋环境,污秽等级高,湿度最大可达

90%以上,因此需合理选择设备防

腐方案、电气距离、设备材质、绝缘方法等。

按照《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

GB30790)以及《钢结

构防护涂料系统的防腐蚀保护》(

ISO12944)环境分类要求,GIS 本体采用户内布置,

出线套管户外布置,至少应满足

C5-M 等级。户内相关操作、控制柜体的防腐等级不低

C4、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2。投标人应对设备外壳、连接部件、裸露金属部分、与大

气长时间直接接触部分等进行防腐蚀特殊处理,并应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30 年以

上。

设备需要考虑合适的电气距离,防腐处理在设备元器件的材质选择,表面处理,油

漆喷涂等方面采取措施。

根据结构需要,部分材质应选用

316L 不锈钢,并进行其他防腐措施处理,如钝

化、防腐油漆等。钢材要求添加

Mo,其化学成分要求:C≤0.03,Si≤1.00,Mn≤2.00,

P≤0.035,S≤0.03,Ni:10.0-14.0,Cr:16.0-18.5,Mo:2.0-3.0。

金属材料表面处理应满足《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要求;油漆喷涂

应满足《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要求。防腐涂层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0

(1)防腐涂层施工主要工艺流程如下:钢板表面预处理→切割下料→整体拼装→喷砂

除锈

→除尘→检测→钢材加热→调配涂装料→喷涂底漆→喷涂第二道漆→喷涂面漆→冷

→成品检测→涂层养护→损伤补涂。

(2)全部机械准备工作(去飞边毛刺,锐边尖角进行倒角等)必须在打砂清理之前完

成。必须清除所有的焊接飞溅物和焊渣。

(3)采用水基生物降解清洁剂清除表面的油、水、油脂、盐分、切削液等化学试剂。

若油漆厂家提供清洁剂,则必须使用油漆厂家的清洁剂。小面积的污染表面可用蘸有溶

剂的抹布擦拭干净;大面积的污染表面喷淋清洁剂溶液,浸

5 分钟,然后刷洗待表面

油、脂得到充分反应后,再用淡水冲净。盐分用高压淡水冲净。

(4)喷砂施工应在相对封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并保证足够的通风和照明;油漆涂装过

程必须在厂房内进行。喷涂场地开阔,设有专用操作区。室内空气流通,光线明亮。要

求使用钢砂、钢丸,钢砂(规格:

G18、G25、G40)、钢丸(规格:S330、S390、

S460)混合比例为 3:7 或 5:5。

(5)钢材在涂装前须进行喷砂除锈处理,除锈等级应不低于 Sa2.5,平均粗糙度要达

40~70μm,符合《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的要求。涂装

前应先用干燥压缩空气清除钢材表面的粉尘。

(6)在下列施工条件下涂装施工应停止进行:当钢材表面温度比空气露点温度高出少

3℃,或者相对湿度大于 80%时;当因下雨、霜冻等天气条件在涂漆表面形成潮气

时;常温型涂料施工环境温度范围为

5℃~40℃;当环境温度为-10℃~5℃时,施工必须

使用冬用型涂料,施工工艺按涂料厂家提供的说明进行。低于

-10℃时严格禁止施工。

(7)表面处理经质量自检,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可,合格后必须在 4h 内喷涂,其间

隔时间越短越好。若遇下雨或其它造成钢材基体表面潮湿时,要待环境达到施工条件

后,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干表面水分和除去灰尘,并重新喷砂处理至

Sa2.5 级。

(8)要求各钢材的涂层在供货前一星期完成。即涂层经一星期养护后才能应用。涂层

在未完全固化的情况下,禁止承受拉力作用;涂层固化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

固化前,应避免接触水气。

31

(9)防腐体系是基于不含沥青的环氧油漆及聚氨酯油漆的涂层体系。应采用增强型的

防腐油漆,以满足防腐年限的要求。所采用的防腐油漆底漆、中间漆、面漆均必须兼

容。

(10)防腐涂层厂商应具有与海虹老人、国际、PPG 等同等品质的国际品牌,采用的

防腐涂层配套体系必须在海上工程有实际使用业绩。防腐涂层厂商须出具国家资质检测

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符合

ISO12944-6 要求的检验合格证和其他类似证明,包

括耐老化、抗冲击性、耐磨性、附着力、耐碱、抗氯离子渗透性、延伸率(断裂)等试

验,试验指标不低于

ISO20340、ISO4624 等的相关要求。

(11)涂装后应按《漆膜厚度测定法》(GB/T13452.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涂层干膜厚

度测定。干膜厚度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厚度值者应占检测点总数的

90%以上,其它测点的

干膜厚度也不应低于

90%的设计厚度值,且不应大于设计厚度值的 2 倍,当不符合上述

要求时,应根据情况进行局部或全面修补。

以上防腐要求作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依据自身经验,采用合适的防腐方案并提交

防腐说明文件。

1.4.3 抗震要求

本工程地区地震烈度为

VII 度,设备应满足相关抗震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抗震

设计报告。

32

2 节 550kVGIS 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

2.1 概述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工程陆上集控中心全套GIS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制造、

装配、工厂试验、运输、交付,以及现场安装、试验、调试、海上运输的技术指导和服

务工作。

本招标文件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和运行、维

护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2.2 一般技术要求

2.2.1 总则

(1) GIS 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和 SF6 气体、材料等方面都应符

合有关标准(有效最新版本)和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 GIS 的设计、制造,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检查和

维护性操作,与相关设备连接以及各自现场的绝缘试验,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安装后

的相序校核,操作联(闭)锁等。

(3) GIS 设备的制造误差、基础误差、安装误差和 GIS 设备本体由于温度效应产生

的热胀冷缩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

(4) GIS 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应不小于 25 年,使用寿命不小于 30 年。

(5) 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出厂试验时应进行不少于 200 次的机械操作试

验,以保证触头充分磨合。

200 次操作完成后应彻底清洁壳体内部,再进行其他出厂试

验。

2.2.2 互换性

(1)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同设备和相同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尺寸及公差配合,应

完全相同,以保证其互换性。

(2) 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性能应与原设备相同。

33

2.2.3 外壳

(1) GIS 外壳材料应为铝合金。外壳破坏压力需大于等于 5 倍的设计压力。

(2) 外壳应配置适量的伸缩节,以满足设备制造误差、施工误差、安装误差、隔离开

关操作的振动、热胀冷缩、位移等的要求。

(3) 外壳的固定方式应考虑温差变化的位移。

(4) 外壳应满足本工程要求的防腐等级。

2.2.4 隔室的划分

(1) GIS 应划分成若干隔室,隔室设置应尽可能小以满足正常运行以及限制故障范围

和方便检修。隔室的划分应考虑:

a. 隔室的划分既要满足正常运行,又要使故障时隔室内部的电弧效应得到限制。

b. 隔室的划分应能满足将内部故障限制在该设备所在的隔室或相应的母线段内,

且不影响相邻回路间隔的正常运行的要求。

c. 当一个回路间隔进行检修时,应不影响相邻回路的正常运行。

d. 每个隔室在气体泄漏或在维修期间压力下降时,应不影响相邻隔室正常运行。

e. 每个隔室的 SF6 气体容量应能在 3 个小时内回收完毕。

(2) 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的连接元件均应采用单独隔室。

(3) 每个隔室应带有吸附剂,其技术要求参见 2.4.4 款。

(4) 每个 GIS 隔室都应配备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和补气逆止阀及排气

阀,其装设位置必须考虑日常维护和观察的方便。

(5) 用于充放 SF6 气体的管道应采用绝缘材料与 GIS 本体完全隔离,以防止外壳感

应电流通过气体管道。

(6) GIS 间隔一次模拟图上应标明隔室的具体部位,在设备上应有色标表示。

2.2.5 盆式绝缘子

盆式绝缘子用于将GIS划分成若干SF6气体隔室。

34

2.2.6 密封

(1)所有设备及部件的密封材料应是新的、寿命长的、优质的商业产品。优先采用进

口产品。

(2)外壳要求高度密封。每个隔室的SF6气体漏气率不得大于0.1%/年。密封结构应易

于密封圈检修和更换。

(3)投标人应提供密封圈使用寿命的老化试验报告。报告中注明密封圈的实际使用寿

命。

(4)投标人应提供检测隔室密封的方法、手段及相应的设备。

2.2.7 钢构件及基础

(1)投标人应提供支持设备、接地、导体和母线的所有钢构件。

(2)应使运输、安装或检查的不同部件尽可能保持到最少,为方便检修和维护设备,

所需的爬梯、梯架和安全栏杆应供货。

(3)钢结构的设计、生产和试验应遵循GB、IEC标准或其它批准的同等标准。

(4)钢构件和支架在设计上应满足以下负荷的组合引起的最严重的力:

a.GIS和构件本身的重量

b.设备的正常荷载

c.操作人员带工具的重量

d.地震荷载

e.风、浪荷载

f.设备的操动机构

g.温差引起的荷载

(5)钢构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采取特殊防腐措施,所有构件包括连接片、螺栓和螺帽

等。

(6)所有焊接部件的重要焊缝,应进行彻底的无损探伤检查,招标人有权对焊缝进行

随机抽查。

35

(7)投标人应提供GIS所有设备的支撑件、基础件以及检修和维护设备所需的爬梯、

支架、平台及安全栏杆。应适当设置可调式的设备支架。GIS运行中允许支撑件在X、

Y、Z轴三个方向上有调整。

(8)防腐处理前,所有材料应已加工完毕,边角圆滑无毛刺,焊接已完成。

(9)所设置的爬梯、支架、平台、栏杆也应采取防腐措施并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劳动

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的要求。

2.2.8 接地

GIS平面布置图和基础图上,应标明与接地网连接的具体位置及连接的结构。

(1)主回路接地

a.

为了保证维修工作安全,主回路应能可靠接地。

b. 投标人应提供不使主回路导体损伤的可拆卸的接地卡环,以方便在外壳打开进

行维修期间,能将主回路通过接地线连接到接地网上。

(2)外壳的接地

a.

外壳应采用多点接地方式。

外壳伸缩节和有绝缘隔开的部位,其两端均应设短接跨接线,短接跨接线的要求同

外壳三相短接线。

三相母线外壳在支架处宜设置三相短接线。

母线外壳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三相外壳接地短接线。

b. 接地开关的接地端子应与外壳绝缘后再接地,以便测量回路电阻,校验电流互

感器变比,检测电缆故障。所有不属于主回路和辅助回路的,需要接地的金属部件都应

接地。

c.

投标人应提供外壳接地的设计资料,包括接地方式、措施、材料、接地点位置

等。

d. 接地回路以及各种设备与接地铜母线相连的接地引线材质为电解铜,且均应满

足耐受63kA的接地故障电流,持续时间3s热稳定电流要求。正常及故障情况下的温升不

超过2.3.1款的规定。

36

(3)GIS现地控制柜及控制箱内应设置供一次接地用的接地铜排和接地端子,铜排截

面积不小于50mm×5mm。柜体的外壳、框架、柜内所有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应与铜排可

靠连接。铜排应至少在两个位置上与接地网相连,且铜质连接线的截面积不小于

250m2。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各接地点至升压站主接地网的接地线及压接件。

(4)二次回路接地

GIS现地控制柜及控制箱内应设置截面积不小于40mm×5mm的二次接地铜排,从

GIS设备引至现地控制柜、控制箱的控制、保护、监测电缆,其护层应为一点接地(使

用截面不小于4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至二次接地铜排),接地点应设在现地控

制柜一端,在GIS本体一次设备的接线盒(箱)处不接地;若控制、保护及监测的电缆

采用双层屏蔽电缆,电缆不同的屏蔽层均需各一端接地,且接地点设在电缆不同的两

端。

不同现地控制柜之间专用二次接地铜排的跨接连接线由投标人提供(截面不小于

柜内专用二次接地铜排)并完成连接。

(5)设备外壳、GIS支撑钢构件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a.在短路情况下,壳体任何部位的接触电压不高于24V。

b.在最严重的对地故障情况下,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不超过《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设计规范》的规定。

c.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禁止产生来自接地网的感应电流。

(6)连接方式

接地体的连接方式应为紧固连接,接地母线采用焊接,连接线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

接。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宜采用两个直径不小于M16的螺栓紧固。接地回路应保持电气

连接的导电性、牢固性,并能经受短路电流产生的动、热稳定。接地地点应标明接地符

号。

(7)屏蔽接地铜排(应加装绝缘子支撑)和直接接地铜排应分开;

(8)电缆槽盒容量还应考虑外部电缆敷设。

37

2.2.9 内部故障

(1)投标人应提供限制和避免内部故障电弧的措施,并进行内部故障电弧验证试验。

(2)GIS内部故障的电弧影响应限制在起弧的隔室内或故障段的另一些隔室(如果故

障段内部隔室之间有防爆装置)之内,将故障隔室或故障段隔离以后,余下的设备应能

恢复其正常运行。

(3)为了人身安全,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使电弧对外部的影响仅限于外壳出现穿孔

或开裂而无任何碎裂。当外壳出现穿孔或裂缝时,不应发生任何固体材料不受控制地溅

出。投标人应提供有关电弧外部效应的保护措施的完整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当短路电流不超过某一数值时,在某一持续时间内不会发生电弧的

外部效应的资料。

(5)投标人应推荐内部故障定位的合适措施及相应仪器、设备,并单独报价。

2.2.10 闭锁与联锁

(1)概述

a.

为了防止误操作,GIS配电装置不同元件间应设置闭锁与联锁。

b. 所有设备操作都应建立闭锁条件,包括电气、机械闭锁,并可对现地控制柜或

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操作实现闭锁。对于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的人工操作,应采取

措施,只有当规定的操作条件满足后才允许进行。投标人提供的闭锁及联锁系统应满足

上述条款规定的闭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闭锁接线图供招标人批准。

(2)主回路闭锁

a.

在维修时用来保证隔离间隙的主回路上的电器应确保不自合;

b. 接地开关合上后应确保不自分。

(3)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现地操作

在现地对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进行分、合闸操作时,只有在切换开关选定

在“现地”位置才允许进行。

所有就地/远方开关需配置钥匙锁功能。只有插上钥匙后才能实现就地/远方切换

功能。

38

(4)隔离开关操作的联锁

线路隔离开关应防止带负荷操作,线路隔离开关与有关的断路器应设置闭联锁,以

防止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隔离开关分闸或合闸。

(5)线路侧接地开关的联锁

线路侧的接地开关仅在线路侧无电(无压)的情况下才允许合闸。

(6)检修接地开关的联锁

检修接地开关只有在与其相连的的其他的电气设备完全与电力系统隔离后才允许合

闸。

(7)接地开关与有关的隔离开关之间应设电气闭锁,隔离开关和有关断路器之间应设

电气闭锁。

(8)SF6气体低密度闭锁。对于SF6气体系统,隔室通过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

器发一级信号:指出气体密度已降低到运行规定的最低绝缘水平,紧急报警并实现断路

器状态闭锁或强制三相跳闸后闭锁。并至少提供2组无源接点,用于闭锁重合闸。SF6压

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应具备实时压力信号上传接口(RS-485或4~20mA),如采

用4~20mA信号接口,投标人应完成4~20mA信号转换为RS-485对外通信接口,投标人

按每个间隔一个总的对外通信接口,实现SF6压力实时数据上传。

(9)所有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现地合分闸回路,预留五防锁接口。现地控

制柜上需预留微机防误操作系统需要的面板开孔及端子接线。所有开关就地操作孔或高

压柜门均需预留机械五防挂锁锁孔。微机五防锁和机械五防挂锁资料由监控厂家提

供,投标人完成对应的接口设计。

(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联锁(闭锁)的二次接线应在工厂内完成并经过检验。

(11)断路器安装后必须对其二次回路中的防跳继电器、非全相继电器进行传动,并

保证在模拟手合于故障条件下断路器不会发生跳跃现象。

(12)应设有观察窗或可靠的机械位置指示器以校核其位置。

(13)垂直安装的二次电缆槽盒应从底部单独支撑固定,且通风良好,水平安装的二

次电缆槽盒应有低位排水措施。

39

(14)电气联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他回路独立。所有联锁回路的结点不得

采用拓展结点。

(15)断路器应能实现SF6压力低报警及闭锁功能。报警及闭锁功能应分别提供1组和2

组完全独立的接点,其中压力低闭锁时每组各提供两副接点供用户使用。

(16)液压机构应能实现压力异常报警及闭锁功能,应能提供两组完全独立的压力低

闭锁接点,且每组应至少各提供两副接点供用户使用。弹簧机构应能实现未储能闭锁合

闸功能,还需提供至少两副接点供用户使用。

2.2.11 管道

(1)总则

管道、管道材料、管道支架和吊架应符合有关GB标准。管道、阀门和接头的布置

应考虑到当拆卸相连的设备或部件以检查和检修时,对管道、阀门和接头的影响最小。

管道系统必须拆卸的部分应布置法兰或活接头联接。

(2)仪表管道

仪表管应为黄铜或紫铜管制成,用黄铜或者青铜的螺纹管件,或者为小紫铜管。在

压力表计处和在表计管联接到主要设备处应提供截止阀、吹扫阀和排水接头。指示式温

度计的软管应有铠装防护。

(3)管道支持件和管道材抖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全部管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足够的管道支架、吊架、墙上托

架、管夹、紧固装置和管道所需的全部双头螺栓、螺帽、垫圈、耐油密封垫圈、密封件

等。这些产品应为成品,不需要在现场进行任何加工,如焊接、切割和钻孔。

(4)管道连接

对于所有设备的外部管道连接,螺纹、法兰面加工及钻孔应采用国标。对于所有设

备的内部管道连接,其螺纹、法兰面加工及钻孔可以使用投标人选择的标准。但必须经

招标人确认,或由投标人提供其备品,以便今后检修。所有的外部法兰盘连接件应随同

提供螺栓、螺帽和垫圈,以便和其他承包商提供的管道连接(如电缆终端)。

40

2.2.12 防护等级

辅助部分及运动部分的防护等级为:IP56。

2.2.13 辅助电气设备

辅助电气设备是指控制柜内所有电气元件(如接线端子、指示灯、控制转换开关、

指示仪表按钮、继电器等)及保护、操作用的电机、电缆、电线、变送器、传感器都应

符合所有的适用标准,其安装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现地/远方切换开关、控制开关、电源及交直流电压回路小空气开关、抗干扰电容

等二次元件要求采用西门子、ABB或施耐德品牌或国产一线品牌等同及以上的系列产

品。

2.3 主要元件技术参数和结构

2.3.1 整体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

550kV

(2)相数

三相

(3)额定频率

50Hz

(4)额定电流

4000A

(5)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63kA(有效值)

(6)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2s

(7)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60kA

(8)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2/50μs)

断口间及极间

1675kV

隔离断口间

1675+450kV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250/2500μs)

断口间及极间

1300kV

隔离断口间

1175+450kV

41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1min,有效值)

断口间及极间740kV

隔离断口间

740+315kV

(9)温升

在环境温度45℃时,对运行人员易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应超过30K;对运行人员

易接近,但正常操作时不需要接触的外壳,其温升不应超过40K;对运行人员不接触的

外壳,其温升不应超过65K。对温升超过40K的部位,应保证不致损坏周围的绝缘材料

和密封材料,并需作出明显的“高温”标记,以防止维护人员触及。

(10)局部放电

GIS单个绝缘元件的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3pC,每个隔室、电流互感器的局部放电

量应不大于5pC,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的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组装后整体的局部

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

(11)SF6气体漏气率:不大于0.1%/年。

2.3.2 断路器

2.3.2.1 型式

单压式、单断口、

SF6 气体绝缘型断路器

2.3.2.2 特性参数

(1)额定值

a.额定电压

550kV

b.额定频率

50Hz

c.额定电流

4000A

(2)时间参数

a.额定操作顺序

O-0.3S-CO-180s-CO

b.开断时间

50ms

c.分闸时间

30ms

42

d.合闸时间

100ms

e.合分时间(金属短接时间)

50ms

f.重合闸无电流间隔时间(分合时间) 0.3s及以上,可调

g.分合闸不同期性

相间

分闸不同期性

3ms

合闸不同期性

5ms

(3)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a.交流分量(有效值) 63kA

b.直流分量(百分数,对应于分闸时间30ms)

≥50

c.TRV特性参数

开断电流水平(

%)

首相开断系数

振幅系数

恢复电压上升速度

kV/s

100

1.3

1.4

2

60

1.3

1.5

3

30

1.5

1.5

5

10

1.5

1.7

7

燃弧时间差:投标人应随投标书提供最长燃弧时间和统计的燃弧时间差。

(4)线路充电开断电流能力

在额定电压下应能开断的最大线路充电电流,且开断能力不小于500A,且开断时

不得有重击穿。

(5)空载变压器开断能力

600MVA

(6)近距故障开断能力

L90、56.7kA

L75、47.3kA

L60、37.8kA

(7)失步开断能力

16kA

43

(8)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160kA(峰值)

(9)寿命

①电寿命

不须更换零部件、不检修,允许开断额定短路电流的次数>20次;

不须更换零部件、不检修,允许开断额定电流的次数>5000次;

②机械寿命

在不检修、不调整、不更换零部件,三相机械稳定性操作次数不少于10000次,其

后动作性能应满足要求。

(10)噪声水平

断路器操作时噪声水平不应超过90dB。噪声水平的测定位置为距断路器及其操作机

构最近部位2m,高1.2m处。

2.3.2.3 结构

(1)断路器布置方式:水平或垂直

灭弧方式:厂家提供,并说明灭弧方式、灭弧原理

每相断口数:1

(2)在检查灭弧室触头时,不应干扰其他任何隔室,也不允许打开操动机构部件。

(3)断路器外壳结构设计应考虑灭弧室组件易于取出,且无需移动相邻元件的外壳。

(4)若断路器的本体不能方便和可靠地起吊时,断路器应有供起吊用的吊钩和吊环。

2.3.2.4 控制与操作回路

(1)操动机构型式:弹簧、或液压弹簧。

(2)每相断路器应具有一个合闸线圈和两个独立的跳闸线圈。操作电压为DC220V,

当操作电压在80%~110%Un范围内变化时,应保证断路器可靠地合闸,在65%~110%Un

范围内变化时应保证断路器可靠地分闸。在

30%Un时应保证断路器不动作。

(3)操动方式

44

操动机构应满足现地手动操作、现地控制柜电动操作和远方操作以及相互闭锁的要

求,可进行分相及三相联动操作。并设置现地手动跳闸装置。

投标方应明确本次投标产品是机械联动还是电气联动,优先采用机械联动,除非

产品确认无法实现,才允许采用电气联动,投标时应明确。

(4)应设置维修时用的慢速手动单相和三相分合闸装置。

(5)每相断路器的分、合闸位置除以电气信号向GIS现地控制柜和主控制室传递外,

还应设置易观察的机械位置指示器、动作次数计数器和分相位置监视继电器,其安装位

置应便于运行人员直接观察。计数器电源采用直流220V。计数器应有6位数字显示器对

所测到的动作次数进行显示。当电源发生故障时,计数器记下的动作次数不应被破坏。

(6)除通常作为控制或辅助用的接点外,断路器每相应有16对常开和16对常闭备用接

点。备用接点都应引接到现地控制柜。接点的开断能力为:DC220V,5A。

(7)操动机构应有高、低压力报警装置和闭锁装置,应配有全套油压(如果有)监测

装置为防止误发信号,操作机构和断路器的油压(如果有)报警,闭锁整定不得重叠。

并装有压力变送器(送风电场监控系统)、安全阀、过滤装置和排放阀。

(8)操动机构本身应具备完善的防跳跃、防止非全相合闸以及防止失压慢分能力和保

证金属短接时间的性能。并能防止因控制回路的电磁干扰、振动等引起的误动作。

(9)操动机构蓄压筒的容量应具有二次以上合分能力,无需启动油泵(如有)。

(10)断路器操作系统应设置防止失压慢分装置。断路器液压机构应具有防止失压后

慢分慢合的机械装置。

(11)断路器分闸回路不应采用RC加速设计,断路器分、合闸控制回路的端子间应有

端子隔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误动措施。分相弹簧机构断路器的防跳继电器、非全相继

电器不应安装在机构箱内,应装在独立的汇控箱内。采用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两

只跳闸线圈不应共用衔铁,且线圈不应叠装布置。断路器机构分合闸控制回路不应串接

整流模块、熔断器或电阻器。断路器操动机构应配置内部电气防跳回路。近控、远控时

均应通过断路器内部的防跳回路实现防跳功能。

2.3.2.5 操动机构箱

45

操动机构箱,操作机构箱内应容纳设备的全部机构和电气控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装置:

a.用于交流回路和直流控制电源的微型断路器

1套

b.辅助开关

1套

c.分、合闸线圈

1套

d.压力表及压力开关、压力变送器

1套

e.阀门及泵

1套

f.辅助继电器

1套

g.操作计数器

1套

h.端子排

1套

i.加热器

1套

j.内部照明和插座

1套

k.其它必要装置

2.3.3 隔离开关

(1)型式

分相/三相共箱、SF6气体绝缘型

(2)特性参数

a.额定电压

550kV

b.额定频率

50Hz

c.额定电流

4000A

d.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63kA

e.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2s

f.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160kA

g.分、合电容电流(有效值)

1.0A

46

h.分、合电感电流(有效值)

0.5A

i.开关主回路电阻

<40

j.机械寿命:在不检修、不调整、不更换零部件、不拒动、不误动的情况下,

三相机械稳定性操作次数不少于5000次。

(3)结构

a.开关和断路器之间应设置防止误操作闭锁回路。

b.操作机构应有明显的分合位置指示器,便于运行人员直接观察。

(4)操动机构

a.操动机构型式: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操作/分相操作

b.操动机构的电源为交流50Hz、380/220V三相五线制。操作控制回路电源为

DC220V。

c.可在现地控制柜及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还应配置现地手动操动机

构。手动操作时应断开电动操作回路,并实现与相关的断路器及接地开关

的闭锁。

d.除控制、指示及联锁等通常用的辅助接点外,每台隔离开关需有备用的常开

与常闭接点各10对,备用接点都应引接到现地控制柜。接点开断能力为

DC220V,2.5A。

e.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除以电气信号向现地控制柜和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传

送外,还应有机械位置指示器。

f.分、合闸操作:动力操动机构,当其电压在下列范围内时,应保证隔离开关

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1)电动操动机构的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85%~110%范

围内时。

2)二次控制线圈、电磁联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

值的85%~110%范围内时(线圈温度不超过80℃)。

47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在电机回路失电时,控制回路不应自保持。

g.操动机构箱应能容纳设备的控制元件,即包括但不限制于下列装置:

用于直流和交流电源的闸刀开关,空气开关 1套

辅助开关

1套

电磁接触器

1套

齿轮箱和控制机构

1套

用于手动的操动机构

1套

辅助继电器

1套

端子排

1套

位置指示器

1套

内部照明和插座

1套

加热器

1套

其它必要的装置

2.3.4 检修接地开关

(1)型式

SF6气体绝缘型

(2)特性参数

a.额定电压

550kV

b.额定频率

50Hz

c.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63kA

d.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2s

e.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160kA

f.接地开关接地端对外壳绝缘水平按工频耐压15kV(有效值)、1min设计

g.接地开关主回路接触电阻

<100

48

h.机械寿命:在不检修、不调整、不更换零部件、的情况下,三相机械稳定性

操作次数不少于5000次。

(3)结构

a.检修接地开关的分合闸位置除以电气信号向现地控制柜和计算机监控系统传

送外,还应有明显的分合闸位置指示器,以检查检修接地开关的所处位

置。

(4)操动机构

a.操动机构型式: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操作/分相操作

b.操动机构的电源为交流50Hz、380/220V三相五线制。操作控制回路电源为直

流220V。

c.可在现地控制柜及计算机监控系统远方控制,还应配置现地手动操动机构。

手动操作时应断开电动操作回路,并实现与相关的隔离开关与断路器的闭

锁。接点的开断能力为DC220V,5A。所有辅助触点应在电气接线图上标明

编号,并且连线至端子排,每只辅助开关及所有辅助触点的电气接线必须

编号。

d.除控制、指示及联锁等通常用的辅助接点外,每台检修接地开关需有备用的

常开与常闭接点各10对,备用接点都应引接到现地控制柜。

e.检修接地开关分合闸位置除以电气信号向现地控制柜和计算机监控系统传送

外,还应有机械位置指示器。

f.检修接地开关与相应隔离开关与断路器间应有电气设置闭锁。

g.操动机构箱应能容纳设备的控制元件。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在电机回路失

电时,控制回路不应自保持。

h.分、合闸操作:动力操动机构,当其电压在下列范围内时,应保证接地开关

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1)电动操动机构的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85%~110%范围

内时。

49

2)二次控制线圈、电磁联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

的85%~110%范围内时(线圈温度不超过80℃)。

2.3.5 快速接地开关

(1)型式

SF6气体绝缘型,系统出线间隔选用超B类(后续根据送出系统计算值明确参

数)。

(2)特性参数

a.额定电压

550kV

b.额定频率

50Hz

c.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63kA

d.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2s

e.额定短路电流关合次数

≥2

f.快速合闸时间

<0.1s

g.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160kA

h.具有切、合感应电流能力,包括容性电流和感性电流

i.接地开关接地端对外壳绝缘水平按工频耐压15kV(有效值)、1min设计

j.接地开关主回路接触电阻 <100

k.机械寿命:在不检修、不调整、不更换零部件、的情况下,三相机械稳定性

操作次数不少于5000次。

(3)操动机构

a.操动机构型式:应能电动和手动操作;能就地操作和远方操作,就地操作和

远方操作之间应装设联锁装置。

b.操动机构的电源为交流50Hz、380/220V三相五线制。操作控制回路电源为直

流220V。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在电机回路失电时,控制回路不应自保

持。

50

c.可在现地控制柜及计算机监控系统远方控制,还应配置现地手动操动机构。

手动操作时应断开电动操作回路,并实现与相关的隔离开关与断路器的闭

锁。接点的开断能力为DC220V,5A。

d.除控制、指示及联锁等通常用的辅助接点外,每台检修接地开关需有备用的

常开与常闭接点各8对,备用接点都应引接到现地控制柜。

e.每组快速接地开关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位置指示器,根据要求可以装

设观察窗,以便操作人员检查触头的开合状态。

f.操动机构箱应能容纳设备的控制元件。

2.3.6 电流互感器

(1)型式

环型铁芯、环氧树脂或纸膜绝缘

(2)额定参数

a.额定电压

500kV

b.最高工作电压

550kV

c.额定动稳定电流

160kA(峰值)

d.额定热稳定电流

63kA(有效值)

e.绝缘材料:

一次绕组

SF6气体

二次绕组

环氧树脂或纸膜绝缘

f.线圈参数:

变比: 1000/1A(500kV主变高压侧进线间隔)

精度: 0.2S/0.2S/0.2S/TPY/TPY/5P30/5P30/5P30/TPY/TPY(靠近母线侧

为TPY和P1端)

容量: 5/10/10/15/15/15/15/15/15/15VA

变比: 1500-2500/1A(500kV系统线路出线间隔)

51

精度: 0.2S/0.2S/0.2S/TPY/TPY/5P30/5P30/5P30/TPY/TPY(靠近母线侧

为TPY和P1端)

容量: 5/10/10/15/15/15/15/15/15/15VA

变比: 1000-2000/1A(500kV联络线间隔)

精度: 0.2S/0.2S/0.2S/TPY/TPY/5P30/5P30/5P30/TPY/TPY(靠近母线侧

为TPY和P1端)

容量: 5/5/5/15/15/15/15/15/15/15VA

变比: 2000-2500/1A(远期项目预留间隔)

精度: 0.2S/0.2S/0.2S/TPY/TPY/5P30/5P30/5P30/TPY/TPY(靠近母线侧

为TPY和P1端)

容量: 5/5/5/15/1515/15/15/15/15VA

投标人提供的电流互感器应满足南方、海南电网验收要求(其中0.2S级检定误差应

不大于规定误差限值的60%),若电网检测不合格,由投标人免费更换,对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电流互感器参数暂定,最终参数以资料确认为准,投标人承诺不引起商务变化。

互感器的二次引线端子和末屏引出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电流互感器末屏接地引

出线应在二次接线盒内就地接地或引至在线监测装置箱内接地。末屏接地线不应采用编

织软铜线,末屏接地线的截面积、强度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计量级电流互感器须接入接线盒,接线盒等应具备实施铅封条件。

由汇控柜至操动机构箱TA接线盒,以及机构箱和接线盒至各设备之间的辅助电缆

均与GIS(HGIS)成套,由投标人供应并负责安装和连接。

TA二次回路1min工频耐压3000V。

2.3.7 电压互感器

(1)型式

铁芯电磁型、二次绝缘为环氧树脂或纸膜绝缘

(2)额定参数

52

a.额定电压:

一次绕组

500/ 3 kV

二次绕组

0.1/ 3 kV;0.1/ 3 kV;0.1/ 3 kV

剩余绕组

100V

b.最高工作电压

550kV

c.额定频率

50Hz

d.准确级数:

二次绕组

0.2,0.5(3P),0.5(3P)

剩余绕组

3P

e.容量:

二次绕组

10VA/30VA/30VA(母线间隔)

剩余绕组

30VA(母线间隔)

f.绝缘材料:

一次绕组

SF6气体

二次绕组

环氧树脂

二次绕组及剩余绕组接线方式

Yn,Yn,Yn,开口三角

投标人提供的电压互感器应满足南方、海南电网验收要求,若电网检测不合格,由

投标人免费更换,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电压互感器参数暂定,最终参数以资料确认为准,投标人承诺不引起商务变化。

计量级电压互感器须接入接线盒,接线盒等应具备实施铅封条件。

2.3.8 母线

(1)GIS 母线为 SF6 气体绝缘封闭结构,主母线及分支母线采用三相共筒式或分相

式。母线的导体用绝缘子支承在外壳内。设计时应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允许热胀冷缩,但

不产生作用在绝缘子上的应力。

53

(2)母线外壳应符合 2.2.3 款的要求,母线导体材质为高导电率的铝合金或电解铜。

母线电流及绝缘性能应满足本章

2.3.1 款的要求。

(3)母线的导体和外壳直径应在任何运行工况下保证不发生内部放电,转角和 T 接

处应采用专门防止电晕放电的措施。外壳内壁应涂有能耐受

SF6 气体及电弧放电腐蚀的

浅色漆。

(4)导体应经过精加工,表面光滑。导体固定连接应可靠,不允许采用螺纹部位导电

的结构方式。导体接头应为插接式,并配有镀银的梅花触指应保证触指接触压力均匀。

接头的设计应考虑导体的热胀冷缩、操作晃动、制造误差,各设备安装误差带来的伸缩

和错位。导体接头在运行期间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至少应与它所连接的导体相同,其

寿命应满足

GIS 大修年限的要求。

(5)母线与其它设备部件的连接结构应便于维护和检修。

2.3.9 伸缩节

(1)投标人应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提出伸缩节的配置方案:

a.基础的不均匀沉降;

b.施工误差;

c.设备制造误差;

d.安装误差;

e.电流发热及环境热效应产生的热胀冷缩;

f.结构产生的基础位移;

g.地震力、波浪力、设备操作力、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振动、检修人员在设备上

工作引起的位移。

(2)伸缩节的厚度应能承受上述条件下伸缩要求,能承受运行压力要求并留有一定的

安全裕度。

(3)伸缩节需采用 316L 不锈钢材质,使用寿命大于 30 年,伸缩次数不小于 10000

次。

54

2.3.10 绝缘子

(1)GIS 配电装置内支撑导体的绝缘子分为支持式绝缘子(有孔洞)和盆式绝缘子

(隔板)。两种绝缘子都应具有相同的设计参数,型式为环氧树脂模压固化型绝缘子。

两种绝缘子的配置应满足隔室划分的要求。

(2)绝缘子应具有良好的绝缘耐受能力,绝缘子的局部放电量(在 1.1×550/√3kV 电

压下)不大于

3pC。

(3)绝缘子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 4.5。

2.3.11 套管

(1)特性参数

额定电压:

550k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电流:

4000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63kA

额定短路时间:

2s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160kA

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675kV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300kV

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740kV

(2)结构性能

套管为单相、垂直安装,自持式SF6充气型套管,外绝缘为瓷质。对地爬电比距大

5.5cm/kV(统一爬电比距)。在1.1×550/ 3 kV电压下,晴天夜晚应无可见电晕。户

外晴天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应大于500μV。

在1.05Um/√3下套管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3pC。

应进行套管的密封性能试验,密封件的寿命应大于25年。

55

投标人提供的接线端子应为适合于导线连接的压接型。投标人应提供支架,支架的

设计应方便安装检修,强度应能承受顶部机械负荷加上套管上风速为45m/s的风压。

套管应能方便进行做现场耐压试验。

套管接线端的允许机械负荷:水平2000N,横向1500N,垂直1500N。

在满足爬电距离要求的前提下,套管外表面还应另行涂敷防止污闪的涂料。

2.3.12 现地控制柜

(1)控制柜(包括操动机构箱)采用 316 亚光不锈钢(d2mm)制造,柜体应具有良

好的防潮性能,其底部设有足够的电缆孔,与外部连接电缆应便于拆卸和移动。门应为

带绞链的密封门(采用小型汽车门用密封条,包括操作机构箱),上有把手、弹簧锁和

可加挂锁的设施。机构箱内的所有二次元件的位置应便于拆装、接线、观察及操作,并

有表明其用途的永久性标识。

(2)GIS 设备控制柜既可现地操作又可通过远方/就地切换开关切换至计算机监控系

统远方操作,并应设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回路。远方

/就地操作方式应通过一个装在控

制柜内的带锁锭的切换开关来选择,闭锁的投入

/撤出由带钥匙的选择开关进行操作。

并应分别提供一对独立接点引至相应的控制端子排上。

(3)招标人对 GIS 各个控制柜,提供两回经切换(2 回进线可切换)的交流 50Hz、

380/220V 三相五线制环网动力电源(进线配置总 4P 空开,具备电源失电告警功能,干

接点引出),各提供

1 路直流 220V 控制电源。投标人应提供本间隔隔离开关、接地开

关操动机构电源回路,且预留一回备用。断路器储能电机电源及各隔离开关、接地开关

电机电源、照明加热电源均应采用交流

380V/220V 电源,控制回路电源采用 DC220V

供电。同一

GIS 间隔内的多台隔离开关的电机电源,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开断设备。电

动操动机构内应装设一套能可靠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过载保护装置。电机电源消失时,控

制回路应解除自保持。

(4)控制柜应有足够的端子(凤凰端子或魏德米勒端子),以便内部导线和外部电缆

连接;并有

20备用端子,端子应为压接式,所有连接到端子上的导线端部都应有永久

的,明显的标记。调节型端子排或调节型端子盒之间的净距最小为

140mm,端子排应

固定牢固。端子排上应加防尘罩。控柜上

TA 回路的端子排,采用试验端子,应能满足

56

运行状态下不断开电流回路串入或拆除测试仪表的要求。一般端子应能可靠地接入

1.5~4mm2 截面的导线;特殊需要的接入大截面电缆的端子,另行商定。

(5)柜内所有仪表,控制设备,电源报警,照明用的电线应为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

1.5mm2。动力电缆截面不小于 2.5mm2,电流互感器引线截面不小于 4mm2。所有电缆应

采用阻燃

A 类,其中保护、控制回路电缆应为船用阻燃耐火 A 类电缆。控柜至机构箱

的交、直流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两套跳闸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控制和动力

回路不能共用同一根电缆。沿本体敷设的二次电缆采用金属槽盒敷设,户外槽盒采用防

锈性能不低于低碳

304 不锈钢的材料。垂直安装的二次电缆槽盒应从底部单独支撑固

定,且通风良好,水平安装的二次电缆槽盒应有低位排水措施。

GIS 至各设备元件接线

盒的电缆用非橡胶材质蛇形管加以过渡,蛇形管长度不宜超过

1 米。电缆槽盒过渡接头

应密封良好,避免进水受潮。

(6)控制柜内所有电路与外壳间的绝缘均应耐受 2000V 工频交流电压 1min 试验而无

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7)控制柜内设备的布置应方便运行监视、检修维护及安装调试,方便动力和控制电

缆的进出和连接,动力与控制回路的设备应分别布置于柜内分隔的隔室中,强、弱电应

分别布线。

(8)控制柜内各元件之间的接线由投标人按图纸完成,接线应整齐美观。

(9)每面控制柜内部装设智能温湿度控制器,并可根据温度、湿度自动控制的防潮加

热器,箱内还应有一个交流

220V、5A 的插座。

(10)现地控制柜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装置:

用于交流和直流控制电源的开关

1 套

用于各相部件与计算机监控系统之间联接的端子排 各

1 套

用于隔离开关、检修接地开关的现地操作开关

1 套

用于隔离开关的远方

/就地选择开关

1 套

加热器,并带有微型断路器和防止过热的保护装置

1 套

用于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位置信号灯

1 套

57

报警板,带指示灯监视气体密度

1 套

内部照明灯及单相插座

1 套

带有锁匙的开关,用于维护时解除联锁

1 套

一次设备模拟接线图

必要的其它部件

(11)控制和监视

所有

GIS 设备的远方控制和监视应由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完成。现地控制柜应

完成对

GIS 设备的现地常规监控并留有与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连接的接口。GIS 装置

各设备(如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的重要状态信号和报警信号,应以无源

I/O 接点

信号形式送风电场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对

GIS 设备的操作控制信号也以

无源

I/O 接点信号形式送 GIS 控制柜。户外 AIS 设备的所有二次相关信号也应接入对

应间隔的

GIS 现地控制柜中。

所有控制元件应适用于二次额定电流为

1A 的电流互感器和二次额定电压为 100V

的电压互感器。控制设备所需的工作电源由额定电压

220V 的直流电源供给。控制设备

所需的其它任何电压等级的辅助工作电源将由投标人提供的

AC-DC 变换器获得。

控制元件应包括:测量、显示、报警、保护、闭锁、手动控制及与计算机监控系统

的接口设备。所有连接本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的电缆、端子排、辅助设备等均应包含在控

制元件内。现地控制柜中现地

/远方切换开关、控制开关、电源及交直流电压回路小空

气开关、抗干扰电容等二次元件要求采用西门子、

ABB 或施耐德或同等质量或国产一

线品牌等同及以上产品。机构内任一空气开关断开造成保护、自动化、控制、电机等电

源失电时,应有断电告警接点输出。

本工程带电显示装置应选用高品质、知名品牌产品,其传感器与显示器的参数应相

配套。

2.3.13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

500kVGIS 室设置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 1 套,用于陆上集控中心 500kVGIS 室的

环境智能化监控。投标人需配置不少于

15 个气体监测探头和 4 个进门监测探头、4 个

报警灯,布置于

500kVGIS 室内;当空气中含氧量降至 18%时或六氟化硫含量达到

58

1000uL/L 时应发出报警,并实现与 500kVGIS 室内风机及声光报警系统的联动;监控装

置具备

RS485 通信口,实现信号上传升压站监控系统。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应带有语音报警和声光报警功能。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

置至少提供一组无源报警接点接入招标人后台。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除可自动启动

风机外,应具备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风机功能,启动和停止事故风机的无源接点信

号接入风机就地电控箱(不在此招标范围内),从而实现启停事故风机功能。

SF6 环境

智能化监控装置需满足

DL/T1555-2016 规范要求。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主机安装陆上集控中心室外走廊环境,监控主机应具备防

雨、防盐雾保护箱(

316L 不锈钢材质,进出电缆孔配置填料函),人像检测应灵敏可

靠,不受主机机箱影响,报警音量可调,且可实时监控气体含量数值,可显示气体流量

并上传。本招标范围内

SF6 监测装置应与 220kVGIS 室和 35kV 开关柜室的 SF6 气体监

测装置为同一厂家(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方确定)。

SF6 环境智能化监控装置含氧量报警值为可设定。

2.4 SF6 气体检测

2.4.1 SF6 气体标准

投标人对充入

GIS 内的新的 SF6 气体应检验其质量,提供 SF6 气体成分,并对检验

证书负责(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气瓶编号、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

单)。

新的

SF6 气体的杂质及其含量应符合 GB/T8905 的规定,并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对

批量提供的气体应附毒性检验合格证。

纯度(

SF6)

≥99.8%(质量分数)

空气(

N2+O2)

≤0.05%(质量分数)

四氟化碳(

CF4)

≤0.05%(质量分数)

湿度(

H2O)

≤8μg/g

酸度(以

HF 计)

≤0.3μg/g

可水解氟化物(以

HF 计)

≤1.0μg/g

59

矿物油

≤10μg/g

毒性

生物试验无毒

SF6 露点

≤-5℃(在额定密度下)

2.4.2 SF6 气体的湿度

SF6 气体湿度测量应符合中国标准 DL618《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

验规程》的规定并按下表进行交接验收。

SF6 气体水分允许含量(20℃时,μL/L)

隔室分类

有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无电弧分解物的隔室

交接验收值

150

250

运行值

300

500

2.4.3 SF6 气体的检测

(1)在每个隔室内装设的 SF6 气体检测装置应包括 SF6 气体密度继电器(温度补偿开

关);充放

SF6 气体使用的逆止阀,并可外接高精度的 SF6 气体压力表,压力变送器以

监测其压力;真空压力表和

SF6 气体温度压力曲线铭牌。

(2)应为每个隔室配备气体检测系统,以连续地、自动地检测气体状态。气体检测系

统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a.对隔室通过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发一级信号:指出气体密度。

b.降低到运行规定的最低绝缘水平,紧急报警并启动断路器闭锁或三相跳闸。

c.带压力表的温度补偿密度继电器的接点信号应接至控制柜。

d.密度继电器与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满足不拆卸校验密度继电器的要求,密度继

电器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置三通阀。

e.户外安装的密度继电器(如有)应设置防雨措施。密度继电器应装设在与被监测

气室处于同一运行环境温度的位置。对于严寒地区的设备,其密度继电器应满足环境温

度在

-40℃~-25℃时准确度不低于 2.5 级的要求。

(3)投标人应提供 GIS 各设备中 SF6 气体压力与温度曲线。

60

(4)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 GIS 内部故障短路电流发生时在 SF6 气体监测系统上可能

产生的分流现象。

(5)需提供 SF6 系统图:应标注每个单元中 SF6 隔室的布置、仪表装设以及各隔室间

的连接关系。

2.4.4 吸附剂

(1)每个隔室内应配有吸附剂,用于吸收水分、SF6 分解物等有毒气体。投标人在投

标时应提供吸附剂的种类、物理特性及处理方法。

(2)隔室内吸附剂的更换周期应与 GIS 检修周期相同。

(3)吸附剂的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更换,应向招标人提供每个隔室吸附剂的用量和放

置的位置。

2.5 GIS 微水密度在线监测

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 500kVGIS 设备应装用 SF6 气体微水密度在线监测设备,每个

气室配置一套微水、密度传感器,传感器采用进口三合一专用传感器。并配置相应数量

的综合监测单元,安装于汇控柜内。GIS 微水密度在线监测设备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

完成所有接线和安装、调试,以及配合完成与陆上集控中心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的调

试工作。

2.5.1 GIS 微水密度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1)必须采用温度、压力(密度)、微水三合一传感器。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资料以及原

厂授权书,如果由代理商供货,则需原厂或中国总代给代理商的授权书。三合一传感器

需通过国内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2)装置能够实现对气体温度、压力、密度、微水、露点的监测功能,并且将温度、压

力、密度、微水、露点及报警信号通过通信传至综合监测单元。

(3)采用全封闭设计,防水抗尘,抗强电磁干扰,安装使用方便,可用于高频电场环境

和室外环境;

(4)采用温度、微水集成芯片,直接测量气体温度,消除气室内外的温差,密度值算准

确;

61

(5)采用水汽分压力的方式测量微水值(与镜面法测量气体微水的计算方式相同),测

量准确。

(6)综合监测单元接收并处理各个三合一专用传感器传送的数据,能进行现场液晶画面

中文显示,并具备

RS485、以太网通信接口,支持标准的 modbus 或其它通信规约与中

控室的状态监测后台主机(状态监测后台主机不在本招标范围内)进行通信,并提供配

套的监控软件配合完成在状态监测后台主机上的数据采集和画面显示。投标人需确保与

状态监测后台主机的可靠通信。

2.5.1 测量精度要求

序号

参数

检测范围

精度

1

微水

10~20,000(μL/L)

±2%FS

2

露点

-50~60℃

2℃

3

密度

0~1.00MPa

±1%FS

4

压力

0~1.00MPa

±1%FS

5

温度

-50~100℃

±0.5℃

6

通信接口

RS485、以太网口

7

防护等级

IP56

2.6 GIS 局放在线监测

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的

500kVGIS 设备应装用 GIS 局放在线监测设备(在线式):

实时测量

GIS 整体局部放电水平,监测数据送系统,预留通信接口,实现对局放数据

进行采集、分析、储存。放电电压、放电能量和放电重复率等监视功能。

本次配置

GIS 局放监测传感器,并配置相应数量的现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及处

理装置,每个间隔配置一台),视现场情况安装于汇控柜内。局放监测系统要求能够覆

盖整个

GIS,对于主变、线路间隔每间隔应安装不少于 4 个内置式 UHF 局放传感器,

母设间隔应安装不少于

3 个内置式 UHF 局放传感器,母线上每隔 6 米左右布置一个传

感器,并满足规范

Q/GDW11282-2014 对 500kVGIS 内置特高频局部放电传感器的配置

62

原则要求,具体数量由投标人复核确定。内置式

UHF 局放传感器需预留检测接口。

GIS 局放监测设备由卖方提供,并负责完成所有接线和安装。并配合完成完整的监测系

统,即完成与升压站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工作。

局放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

RS485、以太网通信接口,支持标准的 modbus 或其它通

信规约与中控室的状态监测后台主机(状态监测后台主机不在本招标范围内)进行通

信,并提供配套的监控软件(能运行在国产安全操作系统上)配合完成在状态监测后台

主机上的数据采集和画面显示。投标人需确保与状态监测后台主机的可靠通信。

GIS 配套的局放监测设备优先采用进口品牌成熟产品并在国内有海上风电运行

经验,监测系统应该具备相关的测试报告,包括电磁兼容和用户满意度等报告。全部设

备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即使在本标书中没有明显地提出,也应满足作为一个完

整产品一般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

2.6.1 内置式 UHF 局放传感器技术要求

(1)内置式传感器采用无源型或仅内置无源部分,内置传感器与外部的联络通道(接

口)应符合高压设备的密封要求,内置式传感器在设备制造时应与设备本体采用一体化

设计。

(2)内置式传感器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3)内置式传感器的任何故障均不能影响主设备的正常运行。

(4)内置式传感器的有良好的电、磁屏蔽措施和环境适应能力。

2.6.2 具体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传感器

1

传感器类型

内置式 UHF 特高频

2

检测范围

UHF 特高频:300MHz~2000MHz

3

最小检测信号

UHF:<5pC 或-75dBm(0.001uW 以下)

灵敏度>14mm

现地监测单元

63

1

放大器增益

≥50dB

2

检测动态范围

-90~10dBm

3

AD 采样频率

25MHz

4

ADC 分辨率

14 位

5

测量范围

50pC~10000pC(内置式传感器)

6

输入通道数

4 通道

7

最小检测周期

≤1 分钟(连续测量)

8

通信接口

以太网

2.7 GIS 设备布置要求

(1)550kVGIS 设备部分布置在陆上集控中心户内,套管布置在户外。GIS 布置时需

保证设备在房间尺寸

31.8m×14.8m(墙面尺寸)内布置,通道预留需满足规程规范、检

修、扩建的需求。

(2)陆上集控中心 GIS 与主变压器连接采用套管。

(3)应尽量减少 GIS 母线(设备间连线)的长度,以及 L 型弯头、T 型接头的数

量,使

GIS 总体布置最优。

(4)应充分考虑进、出线设备布置的相关位置,提供必要支撑件。

(5)应确保各元件安装、巡视、维护、检修和起吊运输的方便,并留有足够的安装场

地。布置尺寸的确定也应保证设备检修、补气、操作和巡视的方便。

(6)应结合现地耐压试验的方案,提出试验设备布置的推荐方案,并应注明试验变压

器和

/或绝缘试验用互感器及 GIS 设备分段的位置。

(7)相序

GIS 各功能元件的相序布置应尽可能一致。面对出线从左至右为 A、B、C。GIS 母

线设备应有相序标志。相序色标为:

A 相-黄色、B 相-绿色、C 相-红色。

(8)应在设备上可能危害人员安全的部位增加安全标示。

64

2.8 SF6 气体维修车

(1) 投标人提供的气体回收装置将用于 550kVGIS 的安装和以后的维护。它应能够

提纯 SF6 气体,将 SF6 气体从设备中回收到储存罐中,并能对设备充气达到要求的压

力。气体回收装置按 3h 回收最大的气室气体考虑。至少有如下配置:

a) 有足够存储量的内部储气罐;

b)足够容量的压缩机;

c) 足够容量的真空泵;

d)储气罐的加热和冷冻系统;

e) 带控制、压力测量、温度计和报警的控制及仪表盘;

f) 内置净化、干燥装置以及过滤微粒和 SF6 副产品(诸如 SF4 等)的过滤装

置,净化率应达到

99.5%,并且气体中含水量少于 15ppm;

g) 其他 GIS 维护所需仪表装置

注:以上所有设备禁止使用润滑油。

(2) 所有上述设备的控制和测量仪表应是可以手提的或者装设在一个小拖车上。拖

车应使用充气轮胎,装备刹车、照明、方向灯、拖杆并可以被轻型卡车拖动。应配备如

下附件:

a) 最少 15 米的动力电缆;

b)最少 15 米带标准尺寸旋转锥型注口的 SF6 软管 2 根。

2.9 抗震要求

2.9.1 设备和设备支架在地震时应能承受并且不变形,具体地震参数见 1.4.3 节。

耐受地震的能力:整台安装后的

GIS 内任何一部分设备应能安全地耐受由地震引

起的动态力。设备的抗震计算按全动态法进行计算。地震波采用正弦、共振拍波试验

法,激振

5 次,每次 5 波,间隔 2s。

2.9.2 投标人应证明设备在本规范所述地震条件下能够承受并且不变形。可以通过下面

一个或几个办法组合完成:

65

a)通过静态数学分析预测设备在地震情况下的性能和反应;

b)在模拟的地震条件下(静态或动态试验)对设备进行试验;

c)利用以往地震条件来推算在此处地震条件下的抗震性能。

2.9.3 设备和其支架所承受的地震荷载应满足地震要求。

2.9.4 支架设计不包括抵抗侧向剪切负载的摩擦力。

2.9.5 在地震和其他所有荷载的综合作用下,最大的应力应该比在本规范提及的相关设

计标准中明确的材料正常允许工作荷载范围之内。

2.9.6 应研究正常操作荷载和地震荷载的综合负载造成的变形,证实其不会影响结构的

完整性。

2.9.7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的数据和文件供招标人考虑:

a)显示相关尺寸和支架位置的外形布置图;

b)在地震分析中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易于理解的循序渐进的分析方法和步骤;

c)分析结果和结论及压力/地震报告。

2.10 500kV 避雷器

2.10.1 额定值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标准参数值

1

型号规格

Y20W-420/1046

Y20W-444/1106

2

额定电压

kV

420

444

3

持续运行电压

kV

318

324

4

标称放电电流

kA

20

20

5

直流

1mA 参考电压(不小于)

kV

565

597

6

0.75 倍直流 1mA 参考电压下漏电

A

≤50

≤50

7

额定频率

Hz

50

50

10

*工频参考电压

kV

≥420

≥444

11

2000A 操作冲击电流下的最大残

压(峰值,不大于)

kV

858

907

12

20kA 雷电冲击电流下的最大残压

(峰值,不大于)

kV

1046

1106

66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标准参数值

13

20kA 陡波冲击电流下的最大残压

(峰值,不大于)

kV

1170

1238

15

大电流冲击耐受能力,

4/10s2 次 kA/次

100

100

a、线路放电等级

5

5

b、线路放电冲击

电流峰值视在持

续时间

s

3200

3200

16

*长持续时间

冲击电流耐受

能力

c、2ms 方波冲击

电流

(峰值)

A

1800

1800

大电流

(0.2s)

kA

63

63

17

*压力释放能

小电流

A

800

800

额定雷电冲击电压

(峰值)

1550

1550

额定操作冲击电压

(峰值)

1175

1175

19

外套绝缘耐受

强度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

电压

(有效值)

kV

680

680

20

*爬电距离

Mm

19212

19212

21

密封漏气率(氦质谱仪法)

Pa·L/s

≤6.65×10-5

≤6.65×10-5

22

*耐污能力

人工污秽试验用盐

mg/cm

2

0.03

0.03

23

*最大局部放电量

pC

10

10

24

最大无线电干扰电压

V

500

500

电压分布不均匀系数

≤1.15

≤1.15

25

动作负载

加速老化试验的荷电

%

≥95

≥95

26

机械强度

(底座应

考虑在

内,且仅

对支架

)

引线最大允许水平

拉力

F1

N

1470

1470

水平加速度

g

0.2

0.2

垂直加速度

g

0.1

0.1

27

承受地震

能力

安全系数

1.67

1.67

2.10.2 避雷器内部结构绝缘性能

a)避雷器的内部结构绝缘性能应为隔弧筒、绝缘拉杆、金属件及相应的紧固件等

组合后的绝缘性能。被试件应与实际产品安装方法相一致。应提供绝缘件(组件)的

试验报告。如产品由多元件组成,允许在元件上进行试验,施加的试验电压应按电压

分布最严重的元件考虑,但须验证整体结构的等价性。

67

b)对于带均压元件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均压元件的设计说明书和相应的试验报

告。

2.10.3 耐污秽性能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瓷套的试验报告和供货清单,所提供产品为已有供货

业绩的标准产品。

伞裙的伸出长度、伞间距应符合

IEC60815 规定。

应保证避雷器各节的爬电距离与每节承受的电压相适应;避雷器伞裙造型应合

理,避雷器运行中不应发生闪络。

避雷器应做人工污秽试验。

2.10.4 密封结构

避雷器应有可靠的密封结构,在其寿命期内不应因为密封不良而影响运行性能,

具体密封试验应采用有效的试验方法进行。

2.10.5 接地螺栓

避雷器应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电流要求的接地极板,并配有连接接地线用的接地

螺栓,螺栓的直径不小于

8mm。

2.10.6 绝缘底座

避雷器底部绝缘底座,其爬电距离不应计及绝缘底座的长度,但验证避雷器的机

械强度时,必须连同绝缘底座一并考核。

2.10.7 铭牌

避雷器铭牌应符合国标的要求,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

久,铭牌应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置明显可见。

2.10.8 镀锌件

避雷器所有镀锌件,应符合

JB/T8177 的规定。满足 C5-M 防腐等级要求。

2.10.9 监测器

无间隙避雷器应配备监测器,监测器性能应满足

JB/T10492 标准要求。监测器和

避雷器的连接线应便于运行中避雷器持续电流的测量。监测器可记录避雷器的动作次

数和在线监测避雷器漏电流,并带有

RS485 通讯接口引至 AIS 电压互感器端子箱端子

排,可将避雷器运行参数:漏电流大小、动作次数、动作时间等随时传送至主控室。

68

2.10.10 电气一次接口

(1)采用高位布置,安装在支架上,用螺栓与支架固定。

(2)安装底座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采用 350mm×350mm,4×ф24mm。

(3)在线监测仪安装高度可按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一次接线端子具体尺寸要求见图 1。

图 1 一次接线端子尺寸图

2.10.11 电气二次接口

避雷器所有二次相关信号(含监测器

RS485 通讯),均应引至对应间隔的 AIS 电

压互感器端子箱中,避雷器与

AIS 电压互感器端子箱之间的电缆由投标人提供并完成

接线。

2.10.12 土建接口

500kV 避雷器支架采用镀锌钢管杆或钢筋混凝土环形等径杆,顶封板螺孔中心距

离及螺孔大小同电气一次安装要求,采用

350mm×350mm 和 4×ф24mm。

2.11 500kV 电压互感器

2.11.1 额定值

序号

项  目

标准参数值

1

型式或型号

单相、户外、叠装式

2

额定电压(

kV)

500

69

3

设备最高电压

Um(kV)

550

4

额定频率(

Hz)

50

6

额定一次电压

U1n(kV)

500/ 3

主二次绕组

0.1/ 3

8

额定二次

电压

kV)

剩余电压绕组

0.1

9

额定电压比

500/ 3 /0.1/ 3 ,0.1/ 3 ,0.1/

3 ,0.1kV

级次组合

0.2/0.5(3P)/0.5(3P)/3P

额定输出(

VA)

线路外侧

/主变高压侧:

10/30/30/30

10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

cosφ

0.8

11

极性

减极性

1.2 倍、连续

12

额定电压因数及持续时间

1.5 倍、30s

额定电容

Cn(pF)

5000

实测电容对额定电容相对偏差不大于(

%)

5~+10

13

组成电容器叠柱的任何两个单元的电容之比值偏差,应不超过

其单元额定电压之比的倒数的百分数(

%)

5

17

电容分压器温度系数(

K1)

5×104

高压端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1550

高压端截波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1675

高压端操作冲击耐受电压(

kV 峰值,湿)

1175

分压器绝

缘水平

高压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干)

740

中压回路接地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

值)

3

载波通信端子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

值)

5

18

电磁单元绝缘水平

二次绕组之间及对地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

均根值)

3

10kV 电压下

0.15

19

电容分压器介质损

耗因数

tanδ(%)

在(

0.9~1.1)额定电压下

0.15

Um 电压下

10

20

电容分压器局部放

电水平

pC)

1.2Um/ 3 电压下

5

70

1.1Um/ 3 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500

21

1.1Um/ 3 电压下户外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22

传递过电压峰值限值(

kV)

1.6

顶层油

55

绕组

65

23

电磁单元温升限值

K)

铁心及其他金属件表面

不超过所靠近的材料

限值

变压器油标号

25 号

击穿电压不小于(

kV)

40

24

电磁单元

绝缘油

tanδ(90℃)不大于(%)

0.5

25

瞬变响应:在额定电压下互感器的高压端子对接地端子发生短

路后,二次输出电压应在额定频率的一个周期内衰减到短路前电压峰值的百分数(

%)

10

0.8

25 周波,10 次

1.0

25 周波,10 次

0.8、1.0、1.2 倍 U1n 下二次侧短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峰值恢复到与正常值相差不大于

10%的额定频率周波数及试验次数

1.2

25 周波,10 次

26

铁磁谐振

特性

1.5 倍 U1n 下二次侧短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

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回路铁磁谐振持续时间及试验次数

1.5

2s,10 次

载波工作频率范围(

kHz)

30~500

高频电容实测值对额定电容的相对偏差不大于

20%~+50%

等值串联电阻(

Ω)

40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容(

pF)

300+0.05Cn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导(

S)

50

27

高频特性

不发生损坏或性能变化时通过的稳态高频电流

A)

1

28

当一次施加三相平衡电压时,互感器三相组的剩余电压绕组联

结成开口三角后剩余电压不大于(

V)

1

29

阻尼方式

速饱和电抗器

互感器是否安装可现场进行中压电容试验的装置

31

结构

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

不得安装氧化锌避雷器

套管材质

伞裙结构

大小伞

外绝缘爬电距离(

mm)

19212

32

爬电距离

/干弧距离

4.0

任意方向静态承受试验载荷(典型方向为水平纵

向、水平横向、垂直方向分别施加,

1min)

3000

33

一次接线端子机械

实际运行总载荷

不超过静态试验

71

载荷的

50%

强度

N)

极端动力载荷

静态试验载荷的

1.4 倍

36

期望寿命(年)

30

2.11.2 外观工艺要求

外观清洁,美观;

所有部件齐全、完整、无变形;

金属部件无锈蚀,漆面无脱落;

铭牌及端子标志字迹清晰;

油位计或气压表、密度继电器指示正确;

紧固件安装牢固,密封件密封良好。

2.11.3 结构要求

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不得安装用于限制铁磁谐振的氧化锌避雷器。

对叠装式结构的互感器,在买方要求时,应有便于现场进行中压电容试验的装

置。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

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

电磁单元应装有油面(油位)观察孔,安装位置应便于运行人员观察。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买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

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整,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

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

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二次出线端子板防

湿性能良好。同时,二次出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

卖方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护良好的导电接触。

2.11.4 安装要求

卖方应提供外形图及安装尺寸。

卖方应提供安装及投运时的技术服务,提供安装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材料。

2.11.5 铭牌要求

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执行

GB/T4703 或 GB1207。

72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上,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

2.11.6 设备防腐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端子箱需采用

316L 不锈钢材质,IP56,防腐

等级达到

C5-M 等级。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

用先进的防腐工艺,防腐等级需达到

C5-M 等级。

卖方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2.11.7 附件

互感器组装和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由卖方提供。

2.11.8 端子箱

电压互感器需要从本体引线接到配套端子箱,并从端子箱将所有电压信号引至对

应间隔的

GIS 现地控制柜。电压互感器本体至配套端子箱的电缆和接线由投标人提供

和完成。计量级电压互感器须接入接线盒,接线盒等应具备实施铅封条件。

端子箱采用厚度不小于

2.3mm 的不锈钢钢板制成,防护等级为 IP56。端子箱应安

装有足够的接线端子以便连接电压互感器、空开引线等内部接线以及外部电缆连接,

满足电压信号接入风电场监控系统的需要,并留有

20%的备用端子。柜内接线线径要

2.5mm2,端子排之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布置导线。所有外部接线端子包括备

用端子均为压接式。端子排采用凤凰或魏德米勒端子。端子排应采用整体模压式端

子,导体采用铜或铜合金。端子间及端子对地应能承受交流

2000V(有效值)1min 耐

压。

端子箱内应配套自动空气开关、击穿保险、继电器等相关附件。

端子箱应设有照明装置,当柜门打开时能自动照明。并装有可调温度,并可根据

温度、湿度自动控制的防潮加热器,箱内还应有一个交流

220V、5A 的插座。

端子箱上设计有能够可靠接地的位置,以便于箱子本体及控制回路接地使用;端

子箱的柜门应能可靠关闭并锁紧,设计时还应考虑防进水措施。

端子箱内应设置截面积不小于

5mm×40mm 的二次专用接地铜排。二次接地必须

接入二次接地铜排,禁止一二次共用接地铜排。

2.11.9 其他

未尽事宜依据相应标准执行。

73

74

3 节 试验、监造、运输、包装

3.1 概述

(1)GIS 配电装置的所有试验均应符合最新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对 GIS 的

所有元件,应按各元件试验标准进行试验。

(2)应包括下列试验:

a.工厂试验,其中包括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

b.现场试验,包括产品的现场安装试验,调试、试验、试运行和特殊现场试

验。

(3)工厂试验和检验应在投标人工厂车间及试验室内进行,其中部分项目必须有招标

人代表在场。有招标人代表参加的试验,投标人应在试验前

10 天书面通知招标人并提

供详细的试验、检验计划和时间表,并经招标人批准。尽管招标人代表参加了试验,但

招标人不对设备质量承担任何责任。工厂试验和检验由投标人负责。

(4)对定型产品已做过型式试验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供招标人审查。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某些型式试验报告不完善或与本文件技术要

求不符时,则这些型式试验必须重做。所需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在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投标人应提出本节涉及产品的工厂试验(包括型式试验

和出厂试验)的计划和试验大纲,并经招标人同意。计划和试验大纲应包括:

a.试验内容、方法、步骤、接线等。

b.试验使用仪器和设备(应注明型号、规格、准确级、数量)以及空白试验记

录表格。

c.检查试验结果判定所采用的标准、规范,除本规范所述及以外的均应注明标

准名称及章节。

(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下列清单:

a.工厂试验和检验项目清单

b.现场试验项目清单

75

c.现场试验用设备、仪器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准确级,所属试验项

目)

(7)所有 GIS 元件应在标准允许运行最低压力下进行试验。具体试验条件需由招标

人确认,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8)主回路耐压试验时,GIS 内部充进 SF6 气体,气体密度取允许运行气密值的下

限。

(9)GIS 应在制造厂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应在每一完整的间隔进行,以保证型式试验

的一致性。设备必须完成全部出厂试验并合格后,方可包装发运。

(10)GIS 在出厂试验后,运输单元都应编号,以免安装时放错,投标人应提供一份

详细运输单元装配清单。

3.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在于验证

GIS 装置及其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各种性

能。

GIS 型式试验和验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1)绝缘试验:

a.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b.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c.局部放电试验

d.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和各部分温升试验;

(3)主回路及接地回路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4)高压断路器的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5)高压开关的机械试验;

(6)辅助回路和运动部分防护等级的验证;

(7)外壳强度试验(包括安全阀或爆破片试验);

76

(8)气体密封性试验和气体状态测量;

(9)无线电干扰试验及电磁兼容性试验;

(10)内部故障电弧影响试验;

(11)极限温度下机械操作试验;

(12)噪声测量;

(13)抗震试验;

(14)压力释放试验;

(15)固体绝缘体和浇铸绝缘子性能试验;

(16)伸缩节的机械稳定性试验。

3.3 工厂试验

GIS 应在制造厂进行工厂试验。试验应在每一完整的间隔上进行,以保证试品与型

式试验的一致性。设备必须完成全部出厂试验并合格后,由监造工程师同意方可包装发

运。

GIS 工厂试验项目为:

(1)主回路绝缘试验;

(2)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3)主回路电阻测量;

(4)局部放电试验;

(5)气体密封性试验;

(6)高压开关的机械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除 IEC 标准要求外,所有机械特性参

量,例如固有分闸时间、合闸时间、动触头的速度及动作周期性、辅助开关的切换时间

等,均应进行试验,并记录。试验方式为连续

50 次合分操作,同时应提供辅助开关切

换时间与合

-分时间配合的验证结果。

(8)控制机构中辅助回路、设备和联锁的试验;

(9)设计、外观、接线检查;

77

(10)SF6 气体的湿度测定;

(11)外壳压力试验;

(12)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误差测定,直流电阻测量和励磁特性测定;

(13)压力释放装置试验;

(14)隔板的压力试验;

(15)操动机构中的电动机、油泵的性能试验。

3.4 现场检验和试验

3.4.1 概述

(1)要求

GIS 安装之后应进行现场试验,以检查设备动作的正确性和绝缘强度。本款叙述的

是在设备最终验收前进行的最低限度的现场试验。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依据

GIS 的布置提出现场耐压试验的方案和试验设备,给

出试验设备的参数、性能及数量,并附有报价。

(2)职责

投标人应指派合格的试验工程师来现场指导完成现场试验,并对

GIS 设备的全部

现场试验结果负责。除非另有规定,合同设备所有现场试验均在投标人负责技术指导

下,由招标人指定的安装投标人或试验单位组织进行。

3.4.2 现场检验

(1)GIS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进行现场开箱检查,检验的项目如下:

a.外观检查

检查

GIS 运输单元或运输包装箱、集装箱的外观经运输后是否有损坏痕迹。

开箱后的设备外观检查(主要看外形有无碰损现象,有无松动现象)、对照设

备清单清点数量。

b.气压检查

78

检查运到现场的每个有压力的运输单元的密封性,其压力泄漏或对于大气压力

过压情况是否与设备运输前的压力一致。

(2)以上述检查项目均应作好记录,并将作为以后验收资料。

3.4.3 现场试验

(1)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20 天内提供 6 份初步现场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进

度、投标人参加人员、工作安排)和试验大纲(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

程序、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及进度等)。试验内容及大纲将在设计联络会上审定。在试

验前

7 天将详细的试验计划、项目和程序提交招标人批准。对现场试验中暴露出有质量

问题的设备,投标人应在

20 天内完成更换或修理,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

担。

(2)陆上集控中心试验

a.外观检查和资料核实:

装配符合制造厂的图纸和说明书;

所有管接头的密封、螺栓以及接线的紧固情况;

接线与图纸相符;

电气的和其它的联锁应试验

5 次,以检验其正确功能;

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包括加热和照明设备在内)的正确功能;

各设备接地的连线检查;

b.主回路绝缘试验(试验中应结合考虑老练试验的程序);

c.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d.主回路电阻测量;

e.气体密封性试验;

f.SF6 气体验收和 SF6 气体的湿度测定;

g.元件试验;

h.气体密度装置及压力表校验;

79

i.联锁试验;

j.各元件设备(CT 等)现场试验;

投运前应通过检查和试验,以确认在外壳和其他金属部分(如管子、支持构架

等)上没有危险的环流存在,在管路和控制电缆外皮上没有电流存在,外壳的

过电压不危及人身安全,也不影响风电场二次系统的正常工作。

h.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3)调试试运行

完成所有安装和现场试验以后,

GIS 要进行调试试运行。对合同设备的调试将整体

一次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为无故障连续运行

10 天。如果试运行由于投标人所提供的

仪器或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试运行按招标人与投标人达成协议后的时间继续进行。如果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中断前后的运行时间不得累加,引起运行中断的设备重新开始

10 天运行。如有必要,招标人可坚持要求全部重新试运行,并重新开始计算时间。

a.中断时间超过 24h;

b.中断累计次数超过 3 次。

(4)试验资料和报告

a.试验前投标人应准备并提供每个试验的试验记录单,试验接线和程序说明、试验

设备清单和所需人力。

b.每个试验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试验日记或签署试验日记。每个试验完成后投标

人应提供试验结果,并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经招标人批准。

c.试验报告内容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整

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公式及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

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讨论意见和结

论。

d.每个试验完成后 20 天,投标人应以试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

9 份合格的试验成果给招标人。

80

3.5 工厂检验和监造

500kV 氧化锌避雷器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备注

1

避雷器、

支柱绝缘子

材质检验

工频参考电压试验

每节

50%抗弯试验

雷电冲击残压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每台

密封试验

每节

2

其它试验

按技术协议规定

3

出厂包装

符合工厂包装规

范要求

有良好可靠的防

碰防震措施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

81

3.6 避雷器试验要求

3.6.1 型式试验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定期试验报告。报告应包括国家标准所要求

进行的所有型式试验项目。提供试验报告的单位必须是有相应资质授权证明的检测单

位。

3.6.2 例行试验

出厂的每只避雷器都要进行例行试验,试验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投标人交货时

应同时提供完整的例行试验报告。

3.6.3 现场验收试验

本试验由买方提出,在交货地点进行,具体项目需经双方协商确认。

3.6.4 监督试验

本试验由双方共同协商,在生产企业内进行,但买方需提前

2 周或其他约定时间

通知投标人。试验项目如下:

1)直流 1mA 参考电压试验;

2)0.75 倍直流 1mA 参考电压下漏电流试验;

3)持续电流(全电流和阻性电流)试验;

4)工频参考电压(同时记录参考电流值)试验;

5)比例单元或电阻片残压试验(同时记录比例单元或电阻片的直流 1mA 参考

电压值);

6)2ms 方波冲击电流试验(同时记录电流、残压、峰值的视在持续时间);

7)4/10µs 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两次间隔时间为 50~60s);

8)人工加速老化的功率损耗变化趋势判断试验(施加 UCT 电压 100h,温度

115℃±3℃)。

3.6.5 其他试验

除以上的试验报告外,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避雷器的以下试验报告:

1)人工污秽试验报告(对防污型避雷器);

2)电压分布试验报告;

3)电阻片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报告;

82

4)耐地震试验或计算报告;

5)外套及绝缘件试验报告;

6)均压组件试验报告(如有均压电容);

7)避雷器用监测器试验报告。

3.7 电压互感器试验要求

3.7.1 型式试验(含特殊试验及其他试验)

3.7.1.1 对所供型式的电压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

应符合

GB/T4703、GB/T19749 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及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

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1) 耦合电容器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的测量;

2) 低压端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的测量;

3) 电容分压器工频耐压试验(干、湿);

4)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干、湿);

5)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6) 截波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7) 局部放电测量;

8) 电容分压器温度系数测量;

9) 无线电干扰电压测量;

10)传递过电压测量;

11)瞬变响应试验;

12)铁磁谐振试验;

13)电磁单元的温升试验;

14)电磁单元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15)准确级试验;

16)机械强度试验;

17)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电容分压器的电容量和介损(tan);

18)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19)抗地震试验及运输颠簸试验。

83

对所供型式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

应符合

GB1207 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及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

此):

1) 温升试验;

2)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3) 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全波和截波);

4) 户外互感器的工频耐压湿试验;

5) 励磁特性试验;

6) 准确度试验;

7) 传递过电压试验;

8) 无线电干扰(RIV)测量;

9) 机械强度试验。

3.7.1.2 卖方可以提交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卖方须对

所供产品重新试验。

3.7.2 例行试验

卖方应提供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例行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4703、GB/T19749

等有关标准规定,例行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1) 外观检查;

2) 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检查并计算比值;

3)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4) 电容分压器和电磁单元以及低压端子保护间隙的工频耐压试验;

5) 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电容分压器的电容量和介损(tan)[在 10kV 电压下

和(

0.9~1.1)额定电压下分别进行试验];

6) 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中间变压器的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

7) 电容分压器在低电压下变比及电容量的测量;

8) 泄漏试验(密封试验);

9) 准确级试验;

10)局部放电测量;

11)铁磁谐振试验(在 0.8、1.0、1.2、1.5 倍额定电压下进行)。

84

卖方应提供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例行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1207 等有关标准规

定,例行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1) 外观检查;

2) 接线端子标志检查;

3) 密封性能试验;

4) 一次绕组耐压试验;

5) 局部放电测量;

6) 二次绕组的工频耐压试验;

7)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素测量;

8) 励磁特性试验;

9)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10)准确度检验。

3.7.3 现场试验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接受(但不限于此)现场试验:

电容分压器:

1) 电容量测定(Cn、C1、C2);

2) 介质损耗因数(tan)测量;

3)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4) 工频耐压试验。

电磁单元:

1) 一次接地端子对二次绕组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2) 二次绕组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3) 绝缘油性能试验。

整台设备:

1)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2) 准确级试验;

3) 开口三角剩余电压测量(投运时测量)。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接受(但不限于此)现场试验:

1) 一次绕组耐压试验;

85

2) 介质损耗因数(tan)测量;

3)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4) 一次接地端子对二次绕组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5) 二次绕组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6)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7)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8) 准确级试验;

9) 开口三角剩余电压测量(投运时测量);

10)绝缘油色谱分析。

3.8 包装

3.8.1

包装要求

该成套装置的包装保证在运输中,不会因包装不良而损坏产品。

所有产品及附件有良好的内、外包装,设备的可动部分扎牢或固定。内、外包装的

整体性能具备防灰、防晒、防雨、防潮、防霉、防震动、防损坏的能力。

包装箱外用不易褪色的醒目涂料标注下列内容:

——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厂名;

——发货、收货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

——产品毛重、净重、体积;

——标明“向上”、“小心轻放”、“防震”、“防潮”等运输及储存时注意的标

志;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

包装箱内包括:

——装箱单;

——设备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技术讲义;

——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及特殊试验报告、技术图纸及必要的其他文件。

86

3.8.2

定义和铭牌要求

本技术规范中所使用的一般术语的定义参照

GB/T2900.1、GB2900.15、

GB2900.19、GB/T2900.20 等标准外,还应符合 DL/T617 规定的定义。

有关的

GIS 铭牌和标签也应符合上述定义要求。

为了工作人员和操作安全,应提供额外的铭牌以表明主要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

告。

铭牌目录和图纸应交招标人审查并应为中文字样。

87

4 节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4.1 现场技术服务

4.1.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

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

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在设备海上运输过程中,技术服务人员应全程参与。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4.1.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见下表格式)。投标人须更换不合格的投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88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每人一表)

4.1.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

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

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

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89

(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4.1.4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4.2 培训

4.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

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4.2.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4.2.3工厂培训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4.2.5现场服务

(1)为便于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投运,投标人应派出熟练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到合同现

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招标人提出的问

题。对现场服务的次数、人数、时间、费用应在投标书中分项列出。

(2)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招标人安排的适当时间对设备的正确安装、使用和试验给予

技术讲课,并在现场调试阶段,对招标人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3)对招标人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投标人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4)由于投标人的错误指导或建议所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90

4.3 设计联络

4.3.1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议以解决

设计方案及技术接口等问题。

4.3.2在每次设计联络会议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技术图纸,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技术图纸。

4.3.3每次设计联络会议结束时,双方应签署会议纪要。

4.3.4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2

GIS接线、基础及布置、型式等确定,试验等内容讨论

设计院

7

2

1

GIS安装、施工、运输、试验问题确定

厂家或现场

7

91

5 节 技术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

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最终用户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

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相符。

重要技术数据表中标记“★”项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出现负偏差均否决投标。除星号

条款外如投标人技术参数还有十条及以上的出现负偏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基准)

将为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本表中所列数据(如绝缘水平、爬电距离、温升等)均未进行海拔高度修正,制造厂应按照

工程实际海拔高度,根据国标要求对外绝缘进行修正。

5.1 重要技术参数表

5.1 重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备注

GIS 整体参数

1

额定电压

kV

550

出线

4000

进线

4000

2

额定电流

主母线

A

4000

3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

压(断口)

kV

740+315

4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

压峰值(

1.2∕50s)(断口)

kV

1675+450

5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kA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s

63/2

7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8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9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kV

10

噪声水平

dB

92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备注

11

每个隔室

SF6 气体漏气率

%/

0.1

易接触

K

30

易接近,不接触

K

40

12

温升

不接触

K

65

试验电压

kV

每个隔室

5

每单个绝缘件

3

套管

电流互感器

5

电压互感器

10

13

局部放电

避雷器

pC

10

14

使用寿命

30

15

检修周期

16

控制、操作箱等防护等级

17

防腐等级

C5-M

18

IP 防护等级(本体)

IP42(户

内)

/IP56(户

外)

进出线间隔

19

结构布置

母线

总重量

kg

最大运输重量

kg

20

设备重量

每个间隔重量

kg

整体尺寸

m

21

设备尺寸

最大运输尺寸

m

93

5.2500kV 金属氧化锌避雷器技术参数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

证值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

备注

1

型号规格

Y20W-

420/1046

Y20W-

444/1106

2

额定电压

kV

420

444

3

持续运行电压

kV

318

324

4

标称放电电流

kA

20

20

5

直流

1mA 参考电

(不小于)

kV

565

597

6

0.75 倍直流 1mA

参考电压下漏电流

A

≤50

≤50

7

额定频率

Hz

50

50

阻性电流

(峰

)

A

8

持续电流 全电流(有效

)

A

9

工频参考电流

(峰

)

mA

10

*工频参考电压

kV

≥420

≥444

11

2000A 操作冲击电

流下的最大残压

(峰值,不大于)

kV

858

907

12

20kA 雷电冲击电

流下的最大残压

(峰值,不大于)

kV

1046

1106

13

20kA 陡波冲击电

流下的最大残压

(峰值,不大于)

kV

1170

1238

a.U0.5In/UI

n

14

雷电冲击电流残压关系

b.U2In/UIn

大电流冲击耐受能

力,

4/10s2 次

kA/次

100

100

15

大电流冲击下的残

kV

a、线路放

电等级

5

5

b、线路放

电冲击电流峰值视在持

续时间

s

3200

3200

16

*长持

续时间冲击电流耐受能

c、2ms 方波

冲击电流

(峰值)

A

1800

1800

大电流

(0.2s)

kA

63

63

17

*压力

释放能力

小电流

A

800

800

94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

证值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

备注

a、预注入

能量(两次

冲击)

kJ/kV

b、0.1s

c、1s

d、10s

e、30s

18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耐受时间不少于

点,但必须包括

b

f

点)

f、1200s

U

R 的

倍数

额定雷电冲击电压(峰

值)

1550

1550

额定操作冲击电压(峰

值)

1175

1175

19

外套绝缘耐受强度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有效值)

kV

680

680

外套等效

直径

D

mm

实测爬电距离

mm

19212

19212

20

*爬电

距离 等效爬电距

离(应计及直径系数KD)

mm

21

密封试验方法及结

≤6.65×10-5

≤6.65×10-5

人工污秽试

验用盐密

mg/cm

2

0.03

0.03

22

*耐污

能力 等效爬电比

mm/k

V

23

*最大局部放电量

pC

10

10

24

最大无线电干扰电

V

500

500

电压分布不

均匀系数

≤1.15

≤1.15

加速老化试验的荷电率

%

≥95

≥95

25

动作负载

避雷器每千伏额定电压

能量吸

收能力

(两次

线路放电

)

kJ/kV

26

机械

引线最大允许水平

拉力

F1

N

1470

1470

95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

证值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

备注

计算的风

压力

F2

N

2.5×

F1+F2/2)

N

强度

(底

座应考虑在内,且仅对支架

)

实际产品

的抗弯强度

N

水平加速度

g

0.2

0.2

垂直加速度

g

0.1

0.1

27

承受地震能力

安全系数

1.67

1.67

质量

kg

高度

mm

直径

(大伞/小

/主体/内

)

mm

均压环直径

/

高度

mm

28

避雷器结构

节数

非线性电

阻片形

状、尺寸

mm

29

非线性电阻片

每只避雷器总的非线性电阻片数量

5.3 500kV 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备注

1

型式或型号

单相、户外、叠

装式

2

额定电压(

kV)

500

3

设备最高电压

Um(kV)

550

4

额定频率(

Hz)

50

5

电容器温度类别

6

额定一次电压

U1n(kV)

500/ 3

96

7

额定中间电压(

kV)

主二次绕组

0.1/ 3

8

额定二次电压

kV)

剩余电压绕组

0.1

9

额定电压比

500/ 3

/0.1/ 3 ,0.1/

3 ,0.1/ 3 ,

0.1kV

级次组合

0.2/0.5(3P)/0.5

3P)/3P

额定输出(

VA)

线路外侧

/主变高

压侧:

10/30/30/30

10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

cosφ

0.8

11

极性

减极性

1.2 倍、连续

12

额定电压因数及持续时间

1.5 倍、30s

额定电容

Cn(pF)

5000

高电压电容器电容

C1(pF)

中间电压电容器电容

C2(pF)

实测电容对额定电容相对偏差不大于(

%)

5~+10

13

组成电容器叠柱的任何两个单元的电容之比值偏

差,应不超过其单元额定电压之比的倒数的百分数(

%)

5

14

电容元件的工作场强(kV/mm)

15

C1/C2 的电容元件串联数

16

中间变压器的铁心磁通密度

17

电容分压器温度系数(

K1)

5×104

高压端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1550

高压端截波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1675

高压端操作冲击耐受电压(

kV 峰值,

湿)

1175

高压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

根值,干)

740

高压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

根值,湿)

18

分压器绝缘水

低压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

根值)

97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如果与分压器分别

试验时)(

kV 峰值,按分压比计算)

截波冲击耐受电压(如果与分压器分别

试验时)(

kV 峰值,按分压比计算)

中间变压器交流耐受电压(

kV,方均根

值)

补偿电抗器交流耐受电压(

kV,方均根

值)

中压回路接地端

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方均根值)

3

载波通信端子

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方均根值)

5

二次绕组之间及对地

1min 工频耐受电

压(

kV,方均根值)

3

电磁单元绝缘

水平

阻尼器绝缘水平

10kV 电压下

0.15

19

电容分压器介质损耗

因数

tanδ

%)

在(

0.9~1.1)额定电压下

0.15

Um 电压下

10

20

电容分压器局部放电

水平

pC)

1.2Um/ 3 电压下

5

1.1Um/ 3 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500

21

1.1Um/ 3 电压下户外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22

传递过电压峰值限值(

kV)

1.6

顶层油

55

绕组

65

23

电磁单元温升

限值

K)

铁心及其他金属件表面

不超过所靠近的

材料

限值

变压器油标号

25 号

击穿电压不小于(

kV)

40

24

电磁单元绝缘

tanδ(90℃)不大于(%)

0.5

25

瞬变响应:在额定电压下互感器的高压端子对接地

端子发生短路后,二次输出电压应在额定频率的一个周期内衰减到短路前电压峰值的百分数(

%)

10

26

铁磁谐

0.8、1.0、1.2 倍 U1n 下二次侧短

0.8

25 周波,10 次

98

1.0

25 周波,10 次

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消除短路,

其二次电压峰值恢复到与正常值相差不大于

10%的额定频率周波数及

试验次数

1.2

25 周波,10 次

振特性

1.5 倍 U1n 下二次侧短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回路铁磁谐振持续时间及试验次数

1.5

2s,10 次

载波工作频率范围(

kHz)

30~500

高频电容实测值对额定电容的相对偏差不

大于

20%~+50%

等值串联电阻(

Ω)

40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容(

pF)

300+0.05Cn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导(

S)

50

27

高频特

不发生损坏或性能变化时通过的稳态高频

电流(

A)

1

28

当一次施加三相平衡电压时,互感器三相组的剩余

电压绕组联结成开口三角后剩余电压不大于(

V)

1

29

阻尼方式

速饱和电抗器

补偿电抗器结构型式

补偿电抗器调感方式

补偿电抗器限压元件类型

30

补偿电抗器安装位置

互感器是否安装可现场进行中压电容试验

的装置

31

结构

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

不得安装氧化锌

避雷器

套管材质

伞裙结构

大小伞

套管平均直径(

mm)

外绝缘爬电距离(

mm)

19212

套管干弧距离(

mm)

32

爬电距离

/干弧距离

4.0

任意方向静态承受试验载荷(典型方向

为水平纵向、水平横向、垂直方向分别施加,

1min)

3000

实际运行总载荷

不超过静态试验

载荷的

50%

33

一次接线端子机械强

N)

极端动力载荷

静态试验载荷的

1.4 倍

每台互感器总质量(包括附件)

不包括附件的每台互感器质量

34

质量

kg)

运输质量

99

组装好的互感器总高度

组装好的互感器宽度

35

外形尺

mm)

运输尺寸(长×宽×高)

36

期望寿命(年)

30

5.2 一般技术参数表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

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偏差,请填写技术偏差表。“投标人保

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相符。

5.4 一般技术参数表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GIS 共用参数

1

额定电压

kV

550

(投标人填写)

出线

4000

(投标人填写)

进线

4000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电流

主母线

A

4000

(投标人填写)

3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相对

地)

kV

740

(投标人填写)

4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50s)(相对地)

kV

1675

(投标人填写)

5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250/2500s)(相对地)

kV

1300

(投标人填写)

6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kA

63

(投标人填写)

7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8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9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10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kV

2

(投标人填写)

11

无线电干扰电压

μV

500

(投标人填写)

12

噪声水平

dB

110

(投标人填写)

100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断路器室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3

SF6 气体压力

20℃表压)

其他隔室

MP

a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4

每个隔室

SF6 气体漏气率

%/

0.1

(投标人填写)

交接验收值

150

(投标人填写)

有电

弧分解物

隔室

长期运行允许

300

(投标人填写)

交接验收值

250

(投标人填写)

15

SF6

气体湿

无电

弧分解物

隔室

长期运行允许

μL

/L

500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压

kV

1.2×550/ 3

(投标人填写)

每个间隔

5

(投标人填写)

每单个绝缘件

3

(投标人填写)

套管

5

(投标人填写)

电流互感器

5

(投标人填写)

电压互感器

10

(投标人填写)

16

局部放电

避雷器

pC

10

(投标人填写)

控制回路

V

DC220

(投标人填写)

17

供电电源

辅助回路

V

AC380/220

(投标人填写)

18

使用寿命

30

(投标人填写)

19

检修周期

20

(投标人填写)

SF6 气体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总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最大运输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动荷载向下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20

设备质量

动荷载向上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设备的整体尺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设备的最大运

输尺寸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21

设备尺寸

间隔尺寸(相

邻间隔最小中心

距)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断路器

三相分箱

(投标人填写)

22

结构布置

母线

三相分箱

(投标人填写)

101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23

每间隔隔室数量

/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24

主母线的隔室最大长度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断路器参数

1

型号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2

布置型式(立式或卧式)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

断口数

1

(投标人填写)

出线

4000

(投标人填写)

4

额定电流

进线

A

4000

(投标人填写)

5

主回路电阻

μΩ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6

温升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写)

断口

740+315

(投标人填写)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

对地

kV

740

(投标人填写)

断口

1675+450

(投标人填写)

额定雷电冲击耐

电压峰值

1.2/50s)

对地

kV

1675

(投标人填写)

断口

1175+450

(投标人填写)

7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250/2500s)

对地

kV

1300

(投标人填写)

交流分量有

效值

kA

63

(投标人填写)

时间常数

ms

45

(投标人填写)

开断次数

>20

(投标人填写)

8

额定短路开断电

首相开断系

1.3

(投标人填写)

9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10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11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12

开断时间

ms

50

(投标人填写)

13

合分时间

ms

50

(投标人填写)

14

分闸时间

ms

30

(投标人填写)

15

合闸时间

ms

100

(投标人填写)

16

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

ms

300

(投标人填写)

17

分、合闸平均

分闸速度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02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速度

合闸速度

s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相间

3

(投标人填写)

18

分闸不同期性

同相断口间

ms

2

(投标人填写)

相间

5

(投标人填写)

19

合闸不同期性

同相断口间

ms

3

(投标人填写)

20

机械稳定性

10000

(投标人填写)

21

额定操作顺序

O–0.3s–CO–180s–CO

(投标人填写)

空载变压器容

MV

A

900

(投标人填写)

空载励磁电流

A

0.5~15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压

kV

550

(投标人填写)

22

现场开合空载

变压器能力

操作顺序

10×O 和 10×(CO)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流

A

500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压

kV

550

(投标人填写)

试验条件

线路原则上不得带有

泄压设备,如电抗器、避雷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投标人填写)

24

现场开合空载

线路充电电流试验

操作顺序

10×(O–0.3s–CO)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流

A

500

(投标人填写)

试验电压

kV

1.2×550/ 3

(投标人填写)

25

容性电流开合

试验(试验室)

C1 级:LC1

CC1:24×O,

LC2 和 CC2:

24×CO;

C2 级:LC1

CC1:48×O,

LC2 和 CC2:

24×O 和 24×CO

C1 级/C2 级

(投标人填写)

L90

kA

56.7

(投标人填写)

L75

kA

47.3

(投标人填写)

L60

kA

37.8(L75 的最小燃弧

时间大于

L90 的最小燃弧

时间

5ms 时)

(投标人填写)

26

近区故障条件

下的开合能力

操作顺序

O–0.3s–CO–180s–CO

(投标人填写)

开断电流

kA

16

(投标人填写)

27

失步关合和

开断能力

试验电压

kV

2.0×550/ 3

(投标人填写)

103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操作顺序

方式

1:O-O-O

方式

2:CO-O-O

(投标人填写)

每相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kV

550/ 3

(投标人填写)

每个断口电容

器的电容量

pF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每个断口电容

器的电容量允许偏

%

±

5

(投标人填写)

耐受电压

kV

2 倍相电压 2h

(投标人填写)

局放

pC

5

(投标人填写)

29

断口均压用并联电容器

介损值

%

0.25

(投标人填写)

额定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报警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0

SF6 气体压力

(表压,

20℃)

最低(闭锁)

MP

a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操动机构型式或型号

液压或弹簧

(投标人填写)

操作方式

分相操作

(投标人填写)

电动机电压

V

AC380/220

(投标人填写)

额定操作电压

V

DC220

(投标人填写)

操作电压允许

范围

85%~110%,

30%以下不得动作

(投标人填写)

每相线圈数量

1

(投标人填写)

每只线圈涌流

A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合闸操作电源

每只线圈稳态

电流

A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额定操作电压

V

DC22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操作电压允许

范围

65%~110%,

30%以下不得动作

(投标人填写)

每相线圈数量

2

(投标人填写)

每只线圈涌电

A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分闸操作电源

每只线圈稳态

电流

A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最高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1

操动机构工作

压力

额定

MP

a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04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最低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报警压力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电压

V

AC220

(投标人填写)

加热器

每相功率

W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数量

10 常开,10 常闭

(投标人填写)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检修周期

20

(投标人填写)

重合闸闭锁压

力时允许的操作

O-0.3s-CO 或 CO-180s-

CO

(投标人填写)

24h 打压次数

2

(投标人填写)

液压机构

油中最大允许水分含量

μL

/L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弹簧机构

储能时间

s

20

(投标人填写)

断路器包括辅

助设备的总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每相操动机构

的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每相

SF6 气体

质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2

断路器的质量

运输总重量

kg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3

运输高度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34

起吊高度

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隔离开关参数

1

型式

/型号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出线

A

4000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电流

进线

A

4000

(投标人填写)

3

主回路电阻

μΩ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4

温升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写)

断口

740+315

(投标人填写)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

对地

kV

740

(投标人填写)

断口

1675+450

(投标人填写)

额定雷电冲击耐

电压峰值

1.2/50s)

对地

kV

1675

(投标人填写)

5

额定操作冲击耐

断口

kV

1175+450

(投标人填写)

105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受电压峰值

250/2500s)

对地

1300

(投标人填写)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分闸时间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8

分、合闸时间

合闸时间

ms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分闸速度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9

分、合闸平均

速度

合闸速度

m/

s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0

机械稳定性

5000

(投标人填写)

11

开合小电容电流值

A

1

(投标人填写)

12

开合小电感电流值

A

0.5

(投标人填写)

转换电流

A

1600

(投标人填写)

转换电压

V

40

(投标人填写)

13

开合母线转换

电流能力

开断次数

100

(投标人填写)

型式或型号

电动并可手动

(投标人填写)

电动机电压

V

AC380/22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控制电压

V

AC220

(投标人填写)

允许电压变化

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写)

操动机构

操作方式

三相机械联动

/分相操

(投标人填写)

数量

10 常开,10 常闭

(投标人填写)

14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快速接地开关参数

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3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4

额定短路电流关合次数

2

(投标人填写)

分闸时间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5

分、合闸时间

合闸时间

ms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分闸速度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6

分、合闸平均

速度

合闸速度

m/

s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106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7

机械稳定性

5000

(投标人填写)

感性电流

A

80/20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开断次数

10

(投标人填写)

磁感

感应电压

kV

2/25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容性电流

A

1.6/5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开断次数

10

(投标人填写)

8

开合感

应电流能力

A 类

/B 类)

电感

感应电压

kV

8/5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型式或型号

电动弹簧并可手动

(投标人填写)

电动机电压

V

AC380/22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控制电压

V

AC220

(投标人填写)

操动机构

允许电压变化

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写)

数量

8 常开,8 常闭

(投标人填写)

9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检修接地开关参数

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3

机械稳定性

5000

(投标人填写)

型式或型号

电动并可手动

(投标人填写)

电动机电压

V

AC380/22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控制电压

V

AC220

(投标人填写)

操动机构

允许电压变化

范围

85%~110%

(投标人填写)

数量

10 常开,10 常闭

(投标人填写)

4

备用辅助触点

开断能力

DC220V、2.5A 或

DC110V、5A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电流互感器参数

1

型式或型号

电磁式

(投标人填写)

2

布置型式

内置

/外置

(投标人填写)

107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额定电流比

1500/1A

(投标人填写)

额定负荷

5/5/5/15/15/15/15/15

/15/15/15/15VA

(投标人填写)

500kV 主变高

压侧进线间隔

准确级

0.2S/0.2S/0.2S/TPY/TP

Y/5P30/5P30/5P30/5P30/5

P30/TPY/TPY(靠近母线

侧为

TPY 和 P1 端)

(投标人填写)

额定电流比

1500-2500/1A

(投标人填写)

额定负荷

5/5/5/15/15/15/15/15

/15/15/15/15VA

(投标人填写)

3

500kV 系统线

路出线间隔

准确级

0.2S/0.2S/0.2S/TPY/TP

Y/5P30/5P30/5P30/5P30/5

P30/TPY/TPY(靠近母线

侧为

TPY 和 P1 端)

(投标人填写)

Kssc

(投标人填写)

时间常数

ms

100

(投标人填写)

4

对于

TPY 绕组

的要求

直流分量偏磁

100%

(投标人填写)

电压互感器参数

1

型式或型号

电磁式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电压比

500 0.1 0.1 0.1

0.1

3

3

3

3

(投标人填写)

3

准确级

0.2,0.5(3P),0.5

3P),3P

(投标人填写)

4

接线级别

Y/Y/Y/△

(投标人填写)

5

三相不平衡度

V

1

(投标人填写)

6

低压绕组

1min 工频耐压

kV

3

(投标人填写)

7

额定电压因数

1.2 倍连续,1.5 倍 30s

(投标人填写)

套管参数

1

伞裙型式

大小伞

(投标人填写)

2

材质

(投标人填写)

3

额定电流

A

4000

(投标人填写)

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5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6

额定工频

1min 耐受电压(相对

地)

kV

740

(投标人填写)

7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

1675

(投标人填写)

108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1.2/50s)(相对地)

8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250/2500s)(相对地)

kV

1300

(投标人填写)

9

爬电距离

mm

5.5cm/kV(统一爬电

比距)

(当平均直径≥

500,

×

1.2;当平均直径

300,×1.1)

(投标人填写)

10

干弧距离

mm

3800

(投标人填写)

11

S/P

0.9

(投标人填写)

水平纵向

2000

(投标人填写)

水平横向

1500

(投标人填写)

垂直

N

1500

(投标人填写)

12

端子静负载

安全系数

静态

2.75,动态 1.7

(投标人填写)

13

套管顶部金属带电部分的相间最小

净距

mm

4300

(投标人填写)

环氧浇注绝缘子参数

1

安全系数

大于

3 倍设计压力

(投标人填写)

2

2 倍额定相电压下,泄漏电流

μA

50

(投标人填写)

3

1.1 倍额定相电压下,最大场强

kV

/mm

1.5

(投标人填写)

主母线参数

1

材质

(投标人填写)

2

额定电流

A

4000

(见表

7 要求值并在

7 中填写)

3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kA

/s

63/2

(投标人填写)

4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60

(投标人填写)

5

导体直径(内径

/外径)

mm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外壳参数

1

材质

钢、铸铝、铝合金

(投标人填写)

2

外壳破坏压力

铝合金:

5 倍的设计压

(投标人填写)

3

温升

试验电流

A

1.1Ir

(投标人填写)

109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可以接触部位

K

30

(投标人填写)

可能接触部位

K

40

(投标人填写)

不可接触部位

K

65

(投标人填写)

电流

kA

63

(投标人填写)

4

外壳耐烧穿的

能力

时间

s

0.3

(投标人填写)

5

防爆膜的设置

(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填写)

伸缩节参数

1

材质

不锈钢

(投标人填写)

2

使用寿命

30 年或 10000 次伸

(投标人填写)

SF6 气体参数

1

湿度

μg/

g

8

(投标人填写)

2

纯度

%

99.8

(投标人填写)

SF6 气体泄露监测报警系统

1

氧气浓度检测范围

%

0.0%-25.0%

(投标人填写)

2

氧气浓度示值误差

%

±0.3%

(投标人填写)

3

缺氧报警设置点

%

18%

(投标人填写)

4

缺氧报警误差

%

±0.3%

(投标人填写)

5

氧气浓度检测报警响应时间

s

≤15s

(投标人填写)

6

SF6 浓度报警最大灵敏度

PP

M

≤260PPM

(投标人填写)

7

SF6 浓度报警

PP

M

1000PPM

(投标人填写)

8

SF6 浓度报警误差

%

±5%

(投标人填写)

9

SF6 泄漏报警响应时间

s

≤6s

(投标人填写)

10

温度检测精度

±0.5℃

(投标人填写)

11

温度检测范围

-20℃~+99℃

(投标人填写)

12

湿度检测精度

%

±5%RH,无凝露

(投标人填写)

13

湿度检测范围

%

10%~99%RH

(投标人填写)

14

风机控制器输出触点功率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5

报警输出触点功率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6

输入电源

AC220V,50Hz

(投标人填写)

110

名称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17

通讯接口

RS485 通信口

(投标人填写)

5.3 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响应

/偏离

说明

1

2

3

……

5.4 投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按下列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供招标人审查,并应按审查意见做出必要的

设计修改,以使设备符合本合同文件的规定和意图。

审查并不意味着免除投标人对于满足合同文件和安装时各部件正确配合的责任。

5.4.1投标必须提交的技术文件

1) 性能保证值技术参数表、一般参数表

2) 型式试验报告

3) 近五年同类产品的业绩清单

4) 500kV侧电气接线图

5) GIS总平面布置图、各间隔剖面图、气室图;安装方式

6) GIS基础图: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

7) 最大单元运输起吊图、荷重图、吊钩位置图

8) GIS接地系统图

9) GIS接地系统图

111

10) GIS局放监测设备配置图

11) 防腐设计说明书

12) 抗震设计说明书

为使招标人更清楚地了解各厂商提供的

GIS 的优缺点,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GIS 室内现地控制设备的详细描述。

(2)对 GIS 热胀冷缩的补偿,建议采用的办法的描述。

(3)在运行期间如发现 GIS 内有杂质,气体的分析、取样、净化和清洁的方法的详

细描述。

(4)内部对地弧闪或其它故障引起的损坏的修理程序。说明如果修理需制造厂人员到

场,其人员是否能在

24h 内赶到现场。

(5)给出 SF6 气体监视系统的原理接线图,采用的是哪种型式的密度传感头。

(6)在设备中短路引起的过高气压的抑制或泄放处理方法。

(7)指出维修周期和维修范围。

(8)提供投标人在设备抗地震研究方面的资料,建议采用的动态分析方法来证明其提

供的设备将耐受可能的地震干扰。

(9)表明外壳的接地连接:

防止金属部件间和仪表上过高的对地感应电压。

使跨步电压低于规定的值以下。

防止控制电缆屏蔽层过高的感应电流。

防止外壳过高的温升。

(10)提供关于气体密封方面的资料,包括密封材料型式、操动机构轴防泄漏的密

封,更换和维修密封的方法。

(11)设计中应包括的:现场安装完成以后的绝缘测试。设备触头和操作杆的更换。

(12)提供文件证明气隔间的盆式绝缘子能耐受所有规定的压力、温度和机械荷载。

文件应说明固体绝缘子在电气场强下的使用寿命。

(13)说明压力容器的设计、加工和试验。

112

(14)提供详尽的规范来全面介绍所建议提供的设备的特点,整套带有尺寸的建议的

设备布置图纸。

(15)关于气体回收小车、气体检漏探测仪、水分检测仪表和其它维护设备的详细说

明。

(16)有无推荐的备品备件

(17)有无推荐的专用工具

(18)GIS 安装所需的机具和装置清单

(19)现场试验所需仪表和设备的清单和规范

(20)控制和保护设备制造厂

(21)GIS 设备的控制和保护设备框图

(22)推荐的 GIS 的控制和保护设备的描述

(23)GIS 设备的闭锁逻辑图

(24)电气原理图:应包括设备控制柜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远方操作的控制、信

号、照明等交流和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路与接

点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概要操作说明。

(25)系统连接图:应标注电气一、二次回路多个设备间的控制、继电器和联锁等。

(26)SF6 系统图:应标注每个单元中 SF6 隔室的布置、仪表装设以及各隔室间的连

接关系。

5.4.2合同生效后技术文件的提交及审查

投标人应提供按下列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供招标人审查,并以此进行电气和土建设

计:

(1)由投标人提交的图纸和数据应是足够详细和清晰,以确保招标人依此同技术规范

中的条款作完全和正确的比较。这些图纸和数据应指出设备的设计特性

,并且与技术条

款的任何不同或偏差应清晰地指出。除了由招标人批准外,设备的最终设计应遵循这些

图纸和数据的说明。

(2)由投标人提供表示 GIS 平面、高程包括附属的埋入件的剖面总体布置的初步图

纸是最基本的,这些图显示了设备的基本尺寸,特别是那些影响整个升压站布置和建筑

113

物的总体尺寸,和用于装配和拆卸所要求的净空。除非招标人批准,设备的最终设计应

遵循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节。

5.4.2.1 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投标人应提交给设计院下列图纸 2 套(包括不低

于 AutoCAD

2004 电子版)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正式提交给招标人的图纸和资料应盖有

“送审”或“正式”图章(应提供图纸目录):

1) 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材料合格证、制造检修记录)

2)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元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3) 运行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附属设备使用说明书;

4) 500kV侧电气接线图;

5) GIS总平布置、各间隔剖面图、气室图,安装图;

6) GIS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最大单元运输起吊图、荷重图、吊钩位

置图;

7) GIS接地系统图;

8) 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控制、操作、信号原理图;

9) SF6气体监视系统“GIS室SF6环境智能化监控系统”的接线图;

10) GIS局放监测设备原理图、接线图;

11) 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控制、操作、信号原理图;

12) 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建议图;

13) GIS设备三维模型(应可导入Microstation);

14) 发热量等计算参数提供。

设计院在15天内确认,随后投标人应提交给招标人及设计院上述最终图纸8套,其中

2套提供设计院(包括不低于AutoCAD2004电子版),最终图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

内提供。

5.4.2.2 待设计院对投标人的电气、土建部分图纸汇总意见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

的意见进行修正,并尽快返回图纸。并应提供修改过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8 套及不低于

AutoCAD2004 的电子版本,其中 2 套提供设计院(应提供图纸目录):

114

(1)经确认修正完毕的以上图纸

(2)GIS 各部件外型尺寸、位置图

(3)控制柜装配图、辅助系统二次配线及安装图、端子图

(4)生产监制计划和例行试验计划

(5)现场试验计划

待设计院对投标人图纸核对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和设计院的意见再修正,并尽

快返回图纸,以便设计确认。

5.4.2.3 最终图(正式图)的递交:以上所有图纸须经招标人和设计院确认后修正,

作为合格提交,最终图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

20 天内提供。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及

不低于

AutoCAD2004 的电子版,其中 2 套提供设计院(应提供图纸目录),提供如下

技术文件:

(1)GIS 安装、使用、维修说明手册:6 册

(2)GIS 出厂试验报告:6 册

(3)最终图(正式图):应提精装本共 10 册

5.4.2.4 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

合同生效后

15 天,投标人应编制生产进度时间表交招标人 10 份,并按制度提交进

度报告,应报告工厂生产进度和主要外协件进度报告,对关键部件的生产过程必须有不

同角度两张以上的照片,并有日期,标题说明。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差错,影响工期的,必须及时报告招标人,并设法弥补。

招标人有权随时检查进度和进入车间检查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质量。

5.4.2.5 试验报告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说明书

工厂例行试验报告应在设备出厂前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安装、吊装、运输、调

试、运行、维修说明书一起递交(共

10 份)。投标人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费用和仪器租

用费用请按商务标书内容投标。

5.4.2.6 计量单位、图纸标准和语言

所有文件、图纸资料、图表、计算必须符合

GB 标准;

115

所有文字、说明(包括铭牌)应是中文。

116

6 节 招标文件附图

1.附图1:550kVGIS接线图

2.附图2:550kVGIS布置图

117

11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9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2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12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12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12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

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月日

12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8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

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

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

务:

签字人职

务:

签字人姓

名:

签字人姓

名:

签字人签

名:

签字人签

名:

13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 ) 或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需 要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写

“无”。】

13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本次投标对比招标文件有如下差异:

1、例:付款方式由招标文件要求的 1:2:6:1 更改

为 1:8: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XX 万元。上一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XX 万元。

上上一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XX 万元。例如:

2022 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1234 万元。2021 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1234 万元。

2020 年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1234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

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最近一年 XXX 年的流动比率:XX。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提供了银行出具的 XXX 级别/结算良好的资信证

明。

或提供了 XX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XX 资信证明。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5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3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 ) 或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需 要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写

“无”。】

143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审细则

备注

(一)

投标文件响应度

存在技术负偏差共 XX 条

1、

2、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二)

业绩

提供满足招标资质的业绩共 XX 个。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三)

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

指标

1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下

的连续开断能力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下的连续开断能力: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2

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绝缘水平: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3

SF6 气体年漏气率

SF6 气体年漏气率: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4

GIS 各 个 部 位 的 温 升

水平、噪声水平

温升水平:

噪声水平: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5

分合闸不同期性、合分

时间

分合闸不同期性:

合分时间: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6

设备检修周期

设备检修周期: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7

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了 220KV 电压等级下,

额定电流为 XXA、

XXA…

的型式试验报告。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8

断路器操作次数

断路器操作次数: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四)

设备选型及工艺

1

汇控柜等就地控制元

件选型

汇控柜等就地控制元件选型及品牌: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2

SF6 套管、CT、PT、避

雷器、密度继电器等配

套件选型

SF6 套管选型及品牌:

CT 选型及品牌:

PT 选型及品牌:

避雷器选型及品牌: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3

断路器操动机构选型

断路器操动机构选型及品牌: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144

4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选

隔离开关选型及品牌:

接地开关选型及品牌

详见第几章第几页

14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6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4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4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50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51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