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四期工程(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扩建)EPC总承包项目脱硫工程EPC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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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512XBPKGG-W001

(环境公司)西柏坡电厂四期 2X66 万千瓦热

电联产机组

EPC 总承包工程脱硫 EPC 项目

低压开关柜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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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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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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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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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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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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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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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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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西柏坡电厂四期 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EPC

总承包工程脱硫 EPC 项目低压开关柜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西柏坡电厂四期 2X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EPC 总承包工程脱硫 EPC 项

目低压开关柜

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河北建投西

柏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低压开关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XBPKGG-W001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施工现场

2.3 建设规模:660MW

2.4 建设工期:计划 2026 年 06 月 28 日前,本工程 7 号机组脱硫工程完

工。

2026 年 08 月 28 日前,本工程 8 号机组脱硫工程完工

2.5 设备名称:低压开关柜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1、★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有效值)/1sec,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05kA(峰值),短时耐受电流(Icw):≥50kA(有效值,1s);

2、UPS:工业级在线式,切换时间<4ms,输出电压精度 1%;

3、直流系统:精度≤±0.5%,充电装置效率:≥90%。(其他详见技术要

求)

2.8 招标范围:项目所需的低压开关柜 40 面、就地小三箱、UPS、直流系

统、热工盘柜等。

2.9 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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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须提供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

380V 低压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380V 及以上开关柜合同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 10

个(单个合同业绩开关柜数量不低于

20 台)。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

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等。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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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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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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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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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

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

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

智中心

B 座 4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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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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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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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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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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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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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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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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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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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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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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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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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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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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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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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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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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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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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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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低压开关柜

50%

1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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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5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

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

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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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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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2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5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合同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0

1、

“技术附表 C -1/2/3 主要技术参数”填写

完整,得 12 分,每少填一个表扣 4 分,填写不完整按相应比例扣分,扣至 0 分为止。2、主要技术参数表中额定短时耐受电流、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额定短时耐受时间、绝缘电压、最高工作电压、UPS 输出精度、UPS静态开关切换时间、UPS 最大谐波失真、UPS短时过负荷能力、直流输出精度、直流输出纹波系数、蓄电池内阻、蓄电池自放电率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4

主要设备选型

25

1、主要元器件或设备(框架开关、塑壳断路器、接触器、马达保护器、综合测控装置、互感器、备自投、通讯管理机、变频器、UPS、直流及蓄电池)品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优档(20<得分

≤25)

2、主要元器件选型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良档(10<得分

≤20)

其余情况,得一般档(得分

≤10)

5

结构特点及材质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柜体、母排、绝缘材质和厚度,防护等级,散热方式,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7<得分

≤10),良档(4<得分

≤7),一般档(得分≤4)

6

供货范围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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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7<得分

≤10),良档(4<得分≤7),一般

档(得分

≤4)

7

运维情况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5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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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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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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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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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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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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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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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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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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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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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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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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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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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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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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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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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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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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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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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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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技术协议为合同核心组成部分,涉及技术标准、验收流程等条款,若与合同其他文件冲突,

应以本协议约定优先适用。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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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5:1.5: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或质

保函)

。可根据实际收款、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次结算。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买方收到业主该笔款项后且卖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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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2)设计配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由卖方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4)买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 设备款的支付: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相应的到货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提交下述文件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20%作为投料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

相应的投料款。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2)金额为合同价款 2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3)金额为合同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运抵本合同第 5 条规定的交货现场,

卖方

将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50%作

为到货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相应的到货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4)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5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

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3 合同设备通过 168 试运行合格且签署初步验收证书后,

卖方将下列单据提交给买

方,买方审核无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若按

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相应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15%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

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4 关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的支付,卖方为国企的适用于 3.2.3.4.2 条款,其他

企业及组织机构可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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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1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

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质

保金)。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2 待项目 168 小时试运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合同价款 5%的银行质量保函(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项目质保期保持

一致须根据项目实际质保期时间续开;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

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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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提交计划及工程

进度的要求(见附件 1 技术协议相关部分)

设备交货期:

5.4.5 收货地址:

交货方式:

联系人: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

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

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

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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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可以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协助

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

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第二台机组完成 168 小时

移交后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

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

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3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遇特别紧急事项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立即

响应及前往现场处理。如果卖方未依约作出响应或及时处理,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

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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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

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

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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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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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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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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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

以下称

“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

(银行名

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根 据 并 同 意 下 列 条 款 , 保 证 付 给 买 方 合 同 总 价 的 10%( 百 分 之 十 ) , 即

万元人民币。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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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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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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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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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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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

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EPC 总承

包项目烟气脱硫工程(EPC)低压开关柜等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需)1.1.8.1 建模范围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全部的供货范围,包括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等。1.1.8.2 建模内容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等。1.1.8.3 建模深度三维模型通用要求:最终交付的三维模型应为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的、完整的、精确的三维模型;三维模型应按 1∶1 比例全尺寸建模;三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模型坐标系;三维模型应按名义尺寸建模;零件模型应为单一实体模型;一个部件文件只能定义一个零件模型,产品装配应使用软件装配功能实现。若三维模型具有三维标注要求的,则其相关要求如下:三维标注信息应直观、明确;三维标注信息应与其标注对象保持关联,并在合理的标注平面上;三维标注信息应建立在其指向的模型元素附近;标注不应相互重叠,标注文本不应遮挡模型关键部位;应尽可能以较少视图和标注表达产品完整信息;三维标注应以视图进行组织和管理。模型深度不低于提交给设计院的图纸深度。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建模深度达到设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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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

如投标人核心设备的某项精确三维模型涉及投标方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不便提供,投标人应在技术协议中明确予以说明,并明确替代方案(例如提供粗略模型或上一代产品模型或提供最新设备装配图电子版级纸质版等),由招标人书面确认。1.1.8.4 模型移交投标人可以采用

CAD/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但最终

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应满足

CAD/PDMS 三维设计软件的读取要求,并配合

设计院或招标人的读取工作,满足业主方智慧电站(电厂)对三维模型及相关数据/文档等全部三维设计模型资料的要求;投标方所提交的所有图纸资料均须可编辑,并应配合业主方进行三维可视化建模及智慧电站(电厂)移交。1.1.8.5 交付进度 投标人应在向设计院提交外部接口资料时,同步提交资料相符的、满足上述要求的设备三维模型及工程数据,并在竣工验收前提供最终版三维模型及工程数据,以满足项目数字化交付进度和完整性、准确性要求。1.1.8.6 其他要求设备厂家同时提供设备的平面图和立面图,10kV 以下部件到设备级图纸即可;图纸格式均为 CAD 格式。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56-2017

标准电压

GB/T762-2002

标准电流等级

GB311.1-2012

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 11022-2020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984-201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20840.3-2013

互感器 第 3 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20840.2-2014

互感器 第 2 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11032-202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3906-2020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11022-202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11021-2014

电气绝缘 耐热性和表示方法

GB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50064-201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14285-202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 21 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 1 篇:振动试验(正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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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261-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17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 402-2016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 403-2017

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DL/T 404-2018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 486-2021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DL/T5222-2021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规程

DL/T5153-2014

火力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352-2018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DL/T615-2013

高压交流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866-2015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

DL/T539-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478-201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10233-201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4048.1-202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1 部分:总则

GB14048.2-202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2 部分:断路器

GB14048.3-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3 部分:开关、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4048.4-202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4-1 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

GB14048.5-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5-1 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GB/T7251.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1 部分:总则

GB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T7260.1-2023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第 1 部分:安全要求

GB/T7260.2-2009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 2 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GB/T7260.3-2024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第 3 部分:确定性能和试验要求的方法

GB/T7260.4-2020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第 4 部分:环境 要求及报告

GB/T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1 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JB 10979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用整流设备

GB/T 10236

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及干扰防护导则

GB/T 1762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 4026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设备端子、导体终端和导体的标识

GB/T 19638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DL/T637-2019

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 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2900.4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19638.1-2014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GB/T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1 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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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

国家能源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2023 版)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

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

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

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1)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适应本工程的环境条件并能满足人身

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满足所有工况下的

功能而没有过度的应力、振动、腐蚀、老化以及其它的运行问题,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需要。

(3)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

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4)主要设备选型及技术要求部分未提到的部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

准进行配置。

(5)投标人需根据使用条件应对所有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及参数进行详细的校

核验算,所有设备及部件必须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并由投标人进行整体质保,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设计或质量问题均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6)主要部件应设有起吊点,起吊点结构强度应能承受 4 倍起吊重量。起吊

点应有永久醒目标记,并在起吊点标明承载能力。

(7)设备标识:设备、部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设备(部

件)名称、主要技术参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内容)。各种标识清晰、易懂、防腐蚀,并安装在明显的位置,有中文标识。

(8)危险部位要求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牌。(9)因暂未提供二次接线图,投标方投标报价时,需根据一次招标图的设备

型号规范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供货范围报价;未标出的二次元器件,如辅助触点、SD 触点、转换开关、按钮(启停)、继电器等的数量,投标方根据经验按常规接线方式报价,元器件及材料数量须完全满足工程使用需要,并保证按最终施工图生产时商务报价不得上调。

(10)主要电气设备制造厂商推荐表

投标人应按以下推荐厂商进行选择设备,不限于此。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产商及品牌

备注

1

直流充电装置

河北国绿新能源科技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青整汇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蓄电池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圣阳电源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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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

哈尔滨九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3

切换装置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4

低压微机型智能综合测控、保护装置、马达控制器

四川法高电气有限公司

陕西万科特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亚智电气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5

电气系统端子排

菲尼克斯

魏德米勒

穆勒

ABB

万可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6

交 流 不 停 电 电 源装置(UPS)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7

0.4kV 开 关 柜 元 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等)

ABB 开关有限公司

西门子中压开关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

宁波库柏电气有限公司

美国 GE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8

0.4kV开关柜成套厂家

兴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格电气

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士林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法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 GE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9

0.4kV 互感器

上海一互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大互互感器有限公司

大连第一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当于同

等质量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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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

10

继电器、接触器、

电源开关、按钮、

选择开关、指示灯

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

西门子股份公司

ABB 开关有限公司

美国 GE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1

低压变频器

瑞士 ABB

美国 AB

德国 Siemens

法国 Schneider

日本富士

英国 CT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2

双电源切换装置

美国 ASCO 7000美国 GE ZTS美国康明斯 OTPC芬兰 TRONLEXTNS/THS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脱硫 380VAC 电动门配电柜、脱硫热控仪表电源柜

13

电伴热带

美国瑞侃英国 HEAT TRACE科莫热斯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 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

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

明资料。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

“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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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 IEC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

说明进行开关柜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4.1.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开关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设

计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但是由于工程需要,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也可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并说明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原因及试验数据。4.1.2 出厂试验

每台开关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

一起交付招标人。产品在拆前应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做好标记。4.1.3 现场交接试验

开关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试验应符合的 DL/T 404 和 GB50150《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试验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4.2 设备监造和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4.2.3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4.2.4 若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费用。4.2.5 投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4.2.6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人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4.2.7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4.2.8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4.2.9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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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

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5.1.1 概述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

检查、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

设备现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

员数量、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

出所需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在设备安装前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试验程序及验收表格。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

导、现场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

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包括现场组装)、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

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

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

以及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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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5.1.7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其所

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

程进度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投

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沟通开关柜一次及二次图纸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

及工厂监造的关键点,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

定。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

联络会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概述6.1.1 投标人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5 天内给出满足设备基础处理的正式资料,技术协议草签后 7 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人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提供正式的 AUTOCAD 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2 供审查图纸的提供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 7 天内向招标人及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如下图纸和资料以供设计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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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6.2.1 总装示意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6.2.2 基础图: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电缆留孔等。6.2.3 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一次元件样本。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1)开关柜内配套的主要元件及 PT、CT、继电器等的技术参数。(2)每个功能单元在不同安装位置的降容系数或实际允许电流值。(3)真空断路器及操动机构的动、静荷载。(4)母线桥外形及支撑和连接详图(5)每个开关柜的发热量。(6)开关柜整体的总重量、最大运输尺寸和重量。(7)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6.3 开关柜在交货时应提供下列装箱技术文件6.3.1 安装使用说明书

(1)开关柜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

数据。

(2)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如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互感器、避雷器、综合保护装置等的

完整资料。

(3)其它元器件如各种继电器、辅助开关、熔断器以及其他项目的说明。

6.3.2 试验报告

(1)例行(出厂)试验报告(2)型式试验报告(3)特殊试验报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断路器、综合保护装置等。

6.3.3 技术图纸(另供 2 套电子文本)

总装示意图基础图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6.3.4 其他资料

(1)产品的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

检验等证明。

(2)开关柜运输、包装贮存规定。(3)维修指南。(4)详细的装箱清单。(5)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6)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

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6.4 图纸资料审查

招标人的审查并不能免除投标人为满足合同文件和保证各部件安装时正确配合应负的责

任。

6.5 投标人提供图纸和资料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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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数量及单位

招标人

工程设计单位

项目

蓝图和资料(份)

电子版(份)

蓝图和资料(份)

电子版(份)

供审查的工厂图纸资料

2

1

2

1

最终工厂图纸

20

1

2

1

试验报告、安装维护说

10

1

2

1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符合铁路、公路

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运输时设备的所有组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

蚀。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

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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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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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1.1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设备,且设备的

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

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人认可或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应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供货范围如下:投标人应提供本次项目所需的MNS型低压开关柜、380V低压母线桥、直流系统、交流

不停电电源(UPS)、就地电源箱等。

表1-1 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380V低压开关柜

MNS柜型,额定短时/峰值耐受电流为50kA/105kA,配置详见招标附图

40

2

380V低压母线桥

母线桥水平长度不小于4米,配套提供母线桥升高座

1

母线桥的连接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3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20kVA

2

4

直流电源系统

4.1

直流充电装置

2

每套充电装置配交流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2

蓄电池组

每组400ah

2

含蓄电池出线连接板、蓄电池安装支架、蓄电池间接线板、蓄电池与直流柜电缆及相应连接配件

4.3

馈线屏柜

2

4.4

直流绝缘检测装置

2

4.5

直流蓄电池放电仪

1

4.6

直流蓄电池管理单元

2

包括所有连接线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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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4.7

电池巡检

2

4.8

电压监视装置

2

4.9

监控单元

2

5

检修配电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16

6

安全变压器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6

7

电加热器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3

8

CEMS动力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3

9

热工盘台柜

9.1

脱硫380VAC电动门配电柜

配置见招标附图

6

9.2

脱硫热控仪表电源柜

配置见招标附图

3

9.3

仪表保护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5

9.4

仪表保温箱

配置见招标附图

4

9.5

保温材料

配置见招标附图

1

表1-2 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抽屉手柄

4

2

二次端子

10

3

连锁机构

2

4

连锁机构手柄

2

5

熔断器

6

6

熔断器底座

6

7

温控器

2

8

快速熔断器

6

9

快速熔断器底

6

表1-3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高、低电气设备维修工具

1

2

信号(电压、电流源)发生器

1

3

测试断路器的设备

1

1.2 交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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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按规定时间交货,设备交货需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以下称“本期工程”)

厂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北约 39km 处平山县县城东南方向,厂址西北侧为平山镇,东南侧为南义羊村,东北侧为西曲堤村。

本期工程拟在三期工程西南侧扩建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做到超低排放。本工程质量目标:实现达标投产,力争把本工程打造成为“技术先进、指标领

先、区域标杆”的工程项目。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2.2.1 自然条件西柏坡电厂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北约 39km 处平山县县城东南方向,地处

平山县平山镇,厂址西北侧为平山镇,东南侧为南义羊村,东北侧为西曲堤村。本工程位于西柏坡电厂三期工程西南侧,原施工场地内。

平山县地处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中段东麓。位于北纬 38°09′~38°45′,

东经 113°31′~114°15′之间,东与鹿泉区接壤,西与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阳泉市盂县比邻。南与井陉县毗连,北与灵寿县、保定市阜平县交界,辖区面积2648 平方千米。截至 2020 年,平山县下辖 12 镇、11 乡。1993 年划归石家庄市管辖。

平山县位于太行山东部边缘地带,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西部山区山峦起伏,

最高山峰南坨海拔 2281 米。中部丘陵区沟川纵横,海拔 500 米以下。东部为山麓冲积扇平原,地势低平,海拔 200 米以下。

2.2.2 工程水文气象 西柏坡电厂厂址位于平山县城东南侧,东庄村南、烟堡村北。电厂东部约

2km 为滹沱河最大控制性工程的黄壁庄水库,在厂址西南侧有一条山洪沟(水磨沟),自西向东流,最终注入黄壁庄水库。

通过查阅本工程已建厂区设计资料,本工程已建厂区不受黄壁庄水库及水磨

沟洪水影响,本次四期工程位于已建厂址西南侧,根据设计专业提供的厂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图,四期工程阻断了水磨沟。将水磨沟进行改道,以避免水磨沟 100年一遇洪水对厂址的影响。根据任务要求,本报告分析计算提出水磨沟 10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

平山气象站始建于 1958 年,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位于平山县冶河东路,北

纬 38°15′,东经 114°12′,拔海高度为 136m;2000 年 1 月迁至县城苗圃地,北纬 38°16′,东经 114°13′,拔海高度为 131m。该站距离本工程较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工程气象条件直接采用该气象站的观测资料进行统计计算。

收集平山站各常规气象项目资料并进行统计,成果见下表。

气象项目

统计值

单位

出现时间

统计年份

年平均降雨量

544.7

mm

\

196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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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平山站常规气象项目统计成果表

平山站近期连续 5 年的月平均气象参数统计成果表(2016-2020)

频率为 10%的湿球温度及相应的气象条件成果表(2016-2020 年)

项 目出现时间

10% 的 湿 球温 度(℃)

平均气温 (℃)

相对湿度(%)

平均气压(hPa)

平均风速(m/s)

2016.07.27

29.7

69

986.7

1.4

2016.07.30

29.4

71

991.7

1.7

2017.08.03

30.8

63

981.4

1.7

2019.07.21

30.2

66

987.8

2.1

2019.08.08

25.2

28.2

78

990.7

1.1

年最大降雨量

1211.1

mm

1996

1960-2014

最大积雪厚度

21

cm

1978.12.20

1960-2009

最大冻土深度

62

cm

1984.02.02

1960-2009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月平均气温(℃)

-1.9

1.9

10.0

16.4

22.4

26.4

27.2

26.2

22.1

14.0

6.4

-0.1

14.3

月平均最高气温(℃)

3.0

7.7

16.3

22.4

28.1

32.1

31.8

30.6

27.8

19.4

11.6

5.1

19.7

月平均最低气温(℃)

-5.6

-2.7

4.6

10.7

16.7

21.1

23.3

22.7

17.7

9.9

2.4

-4.0

9.7

月极端最高气温(℃)

13.2

18.3

32.2

35.1

37.9

41.1

40.2

37.5

35.0

31.3

23.9

13.9

41.1

月极端最低气温(℃)

-12.7

-10.3

-4.1

0.2

10.4

14.3

18.8

16.6

10.4

2.6

-5.7

-12.1

-12.7

月平均气压(pha)

1012.4

1009.9

1003.7

998.7

993.8

989.6

989.2

991.8

998.5

1006.1

1009.1

1012.6

1001.3

月极端最高气压(pha)

1030.1

1026.2

1020.0

1016.2

1012.4

1001.5

999.7

1006.4

1014.3

1023.8

1026.3

1029.9

1030.1

月极端最低气压(pha)

998.4

987.6

984.2

979.5

979.9

979.1

974.7

978.4

981.2

992.5

988.4

996.0

974.7

月平均相对湿度(%)

54

44

39

46

48

52

71

73

63

65

59

52

56

月最小相对湿度(%)

5

7

3

4

6

8

11

15

10

9

5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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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风压

372.1Pa

50 年一遇风压、雪压

雪压

0.3kN/m2

最冷月平均气温

-2.7℃

多年平均冻融循环次数

77 次

30 年一遇极端最低气温

-18.2℃

2.2.3 地质气象本工程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Ⅱ类建筑场地,厂址的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低压开关柜、变频柜

3.1.1 电气设备总的要求

这部分内容是对投标方在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配合安装与调

试等各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

3.1.1.2 防止触电措施

(1)对于超过安全电压的带电装置和设备应防止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

(2)对于可能直接接触的带电装置和设备,应采取对带电部分进行隔离或加

保护罩(保护网)的方式进行保护;

(3)对于可能间接接触的带电装置和设备,也应有相应的保护等措施。

3.1.1.3 电气设备的颜色标识

电气设备外壳的颜色由招标方指定或确认。

控制屏、盘上的指示灯、按钮采用如下颜色标识:

1) 指示灯

断路器合闸

红色

断路器跳闸

绿色

电动机运转

红色

电动机停转

绿色

报警及故障信号

黄色或采用相应铭牌的分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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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钮

断路器合闸

红色

断路器跳闸

绿色

所有其他按钮

黑色并带有相关铭牌文字

当按钮的

ON/OFF 状态的位置不易明确区分时,应通过“ON”/“OFF”或

“I”/“O”标记或用以上所述的色彩标识加以注明。

对于模拟图,包括特殊的盘或柜面板等,投标方应采用经认可的颜色,所设

定的指示器,设备符号应与模拟图上相一致。不同的电压等级在模拟图上应采用

不同的颜色表示。

3.1.1.4 电气设备耐压要求

(1)380/220V 设备

1) 额定绝缘电压:660V

2)

绝缘水平:工频 2500V(1 分钟)

3.1.2 380V 开关柜电气参数

型式: 抽屉柜

额定电压: 400V

最高工作电压: 690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8kV

额定电流: 4000A

水平母线: 4000A

垂直母线: 1250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50kA(有效值)/1sec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05kA(峰值)

工作试验电压

主电路: 2500V/1min

辅助电路: 2000V/1min

辅助电路额定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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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控制电压:

DC 220V

交流控制电压:

AC 220V

操动机构型式:

弹簧操动机构

外壳的防护等级: 不低于 IP42

3.1.3 0.4kV 配电设备选用原则

0.4kV 动力中心 PC 应为固定分隔式开关柜;电动机控制中心 MCC 应为抽屉式

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柜体为金属外壳,用于室内安装。

电气参数:

额定电压: ≥400V

额定绝缘电压: 690 V

额定电流: 800~5000A

相数: 三相

极数: 3 极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分断能力(Ics)

: ≥50kA(有效值)

短时耐受电流(Icw)

: ≥50kA(有效值,1s)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8000V

固有分闸时间: 25~30ms

合闸时间:

≤70ms

机械寿命: 20000 次

电气寿命: 8000 次

安装方式: 抽屉式(抽出式)

3.1.5 技术要求

3.1.5.1 柜架和外壳

开关柜应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由各种标准单元组成,相同规格的单元应具

有良好的互换性。一旦发生故障,可在系统通电情况下更换故障开关,迅速恢复

供电。

开关柜外壳钢板的厚度应满足国标和

IEC 有关标准,框架板材和前后门板、侧

板应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内部的分隔板应选用冷轧钢板。开关柜应具有很好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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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和强度,以完全满足运输、安装、运行、检修等的机械强度要求。前后门板和

侧板的厚度不小于

2mm,框架板材厚度不小于 2.5mm,抽屉和隔板板材厚度不小

1.5mm。

开关柜门、顶盖板、底盖板采用表面静电粉末喷涂。面板喷塑均匀平滑外观

美,结构合理匀称,平直度高。

对额定电流大于

3200A 开关柜,应采取适当措施,以抑制涡流的产生。开关

柜利用金属隔板分隔成若干独立小室,包括母线室、功能单元室和电缆室。金属

隔板应与保护接地母线可靠连接,且在遭受碰撞不应产生变形。

(1) 设备的柜架为垂直地面安装的自撑式组装结构。

(2) 柜体的结构应允许电缆从顶部和底部进入柜体。柜体应允许靠墙布置。

(3) 开关柜的框架材料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框架和外壳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

度,除满足内部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外,还能承受设备内外电路短路时的电动力和

热效应,不会因设备搬运、吊装、运输过程由于受潮、冷冻、撞击等因素而变形

和损坏。

(4) 进出线电缆应能采用上出线和下出线,电缆侧柜在开关柜右侧(面向开关柜

正面

)。

3.1.5.2 通风孔

(1) 通风孔的设计和安装应保证熔断器、断路器在正常工作时或在短路情况下

没有电弧或可熔金属喷出。

(2) 通风孔的尺寸、形状及安装位置不应使整个外壳的强度有明显的下降。

(3) 通风孔的设置不应降低外壳的防护等级。

(4) 柜体顶部的通风孔应用覆板遮盖。

3.1.5.3 隔离

(1) 利用隔板可将装置划分成几个隔室,以满足下述一种或几种要求:

(a) 防止触及邻近功能单元的带电部件;

(b) 限制事故电弧的扩大;

(c) 防止外界物体从装置的一个隔室进到另一个隔室。

(2) 隔室之间的开孔应确保熔断器、断路器在短路分断时产生的气体不影响相

邻隔室的功能单元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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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作隔离的隔板可以是金属板或绝缘板,金属隔板应与保护接地导体可靠

连接,金属隔板在人体碰撞时的变形不应减少其绝缘距离;绝缘隔板应为阻燃、

不吸潮、不易碎裂的优质绝缘材料制成。

(4) 功能单元隔室中的隔板不应由短路分断时所产生的电弧或游离气体所产生

的压力而造成损坏或永久变形。

(5) 抽屉单元按标准模数设计,尺寸相同的电动机或馈线单元,抽出部件应能

互换。对抽屉式开关柜,除母线故障外,任何一个内部抽屉故障,不能影响其它

抽屉的正常运行。

所有型号的抽屉开关内部进线相序,出线相序相同,确保相同型号的抽屉开关

内部接线完全相同。确保尺寸相同的抽屉式开关能互换。

(6) 抽屉单元二次插头应为插拔式接件。

3.1.5.4 元件及功能要求

(1) 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采用推介短名单的合资产品。

(2) 框架式断路器(及作为母线联络的断路器)应选择其上、下进线具有相同分

断能力的断路器。

(3) 每台断路器在单元隔室中应有工作、试验和检修位置。

(4) 所有同型号、同规格、同参数的断路器应能互换。

(5) 应提供合适的机构,以保证在抽出或替换断路器时,其一次和二次隔离触

头完全断开或接通。

(6) 应提供适当的导轨,以便容易移动和插入可移动的断路器单元。并应提供

止挡或指示器以精确定位在

“工作”和“试验”位置。

(7) 当断路器处于试验位置时,控制回路应允许远控/就地操作。

(8) 当断路器处于检修位置时,断路器的远方操作回路应断开。

(9) 断路器控制电源为直流 220V(部分较远辅助厂房的断路器采用交流电源)。

每台开关除自身机构所需外尚应有

8 开 8 闭反映开关合跳闸位置的辅助接点,这

些辅助接点必须引至开关柜内接线端子上,辅助接点的允许载流量不小于

DC220V 3A。每台开关提供 2 对用于外回路的断路器脱扣接点。

(10) 对塑壳断路器的操作手柄,应在抽屉单元门关闭的情况下清晰地显示断路

器是在合、分位置,并能在抽屉单元门外操作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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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功能单元抽屉与母线的接插件应选用接触良好,适于频繁抽出、性能优良

的产品。

(12) 装于柜体上的静态继电器,应能防止断路器或其他电器设备正常操作振动

而误动作。预计每个回路所用静态继电器为

2~3 个,具体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3) 所有电流互感器均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其他装在开关柜内的元件,应选择

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14) PC 段采用手动切换。

(15) 每个保安段电源采用两个独立的进线断路器,配置备自投装置进行双电源

切换。具体安装位置施工图确定。

16)删除。

17)PC 段变压器进线断路器和备用电源进线断路器、PC 段分段断路器、PC

MCC 馈线回路采用框架断路器。电动机回路根据容量不同及操作的频繁程度

而采用框架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

+接触器+智能马达控制器方案。原则上 1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回路(经常启动的电动机除外)、

200A 以上的馈线电源回路的断

路器均采用框架断路器。每台框架断路器均配置低压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75kW 及以上的低压电动机和 200A 及以上的静止负荷由 PC 供电,75kW 以下

的电动机和

200A 以下的静止负荷由 MCC 供电。

不大于

15KW 的电动机回路,采用电子式热继保护。

各微机型智能脱扣器、微机型智能控制保护管理装置、电动机综合保护测控

装置、电压互感器微机型智能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应满足与

DCS 系统通讯的要求。

所有未配置综合测控装置的馈线回路及电动机回路均应配置相地保护装置,

实现接地故障保护,避免发生越级跳闸事故。装置由显示器、装置本体、电流互

感器组成;显示器负责参数设置和本地显示,装置负责采集、计算、隔离转换、

定值整定、保护逻辑判断控制、跳闸控制出口等功能,并具备独立的与上位机通

讯功能,并根据现场情况可以灵活配置。

3.1.5.5 每台框架断路器配套智能脱扣器装置:

a.智能脱扣器装置应具有过负荷长延时(L)、短路短延时(S)、短路瞬时(I)、接

地故障

(G)四段保护和功能试验、故障记忆、热记忆、各种状态指示功能;具有自

诊断、触头磨损及机械寿命指示、故障时钟、负载监控单元、信号触点输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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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记录等功能,可以在现场方便地进行定值整定或功能调整。各保护可灵活采用

反时限、定时限特性,延时可整定。各个整定值可在断路器上液晶显示。

b. 智能脱扣器装置还应带有液晶显示面板,方便设置和查看保护装置参数、

动作情况及故障电流等,即使在断路器跳开时也可以方便地读出各运行参数。

c. 智能脱扣器装置应具有电流测量及显示功能。

d. 智能脱扣器装置具有计算三相电流的能力,并且采用液晶显示屏显示这些

参数。

e. 为了保证系统的选择性,减小短路故障影响的范围,要求框架断路器必须

具有区域选择性联锁。为了保证选择性,要求框架断路器长延时曲线斜率可调。

(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PC 段变压器进线断路器和备用电源进线断路器、PC 段分段断路器、PC 至

MCC 馈线采用框架断路器。电动机回路根据容量不同及操作的频繁程度而采用框

架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

+接触器+智能马达控制器方案。对于框架断路器要求:

(1) 额定极限分断能力(Icu): ≥50kA

(2) 额定运行分断能力(Ics): 100%(Icu)

(3) 机械寿命:

至少

12000 次以上

(4) 操作方式:

电动

(5) 框架断路器在摄氏 40°温度时开关不降容, 若产品有降容, 在选型时必须考

虑降容因素。

(6) 为了提高各种附件的利用率。降低备品备件库存,框架断路器的附件(例如

辅助开关,分励线圈、失压线圈等

)全系列通用。框架断路器的附件:跳、合闸操

作按钮。操作计数器,

OFF 位置挂锁锁定,准备合闸指示、门框和门框板。

PC 段上塑壳断路器要求:

(a) 额定极限分断能力(Icu): ≥50kA

(b) 额定运行分断能力(Ics): 100%(Icu)

(c) 机械寿命:

至少

15000 次以上

(d) 在摄氏 50 度温度时开关不降容, 若产品有降容, 在选型时必须考虑降容因

素。

装在

PC、MCC 段开关柜内的电动机回路均根据容量配置微机型马达控制器或

电子热继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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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6 联 锁

应提供如下辅助开关和机械联锁:

(1) 当断路器从“工作”位置抽出时应断开。只有在断开位置的断路器才能推入

“工作”位置。

(2) 为了防止未经允许的操作,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能使用挂锁将其锁在分断

位置上。

(3) 抽屉应有防跌落装置,防止操作时因用力过猛,发生抽屉跌落。

(4) 应防止当断路器处于合位置时误推入工作位置。

(5) 开关柜具备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功能,并具有接通、试验和断开三个明显

位置,三个位置都有机械定位装置,试验位置应有

1 常开、1 常闭两对辅助接点

供用户使用,不会因外力的作用即从一个位置移到另一个位置。在接通、试验和

断开位置,开关柜的门都能合上。开关柜具有完善的五防闭锁功能如下:

─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 负荷开关加机械锁;

─ 防止带负荷误分,误合隔离插头;

─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每个抽屉单元都设置可靠的机械联锁功能。联锁机构为标准型大联锁机构,不

得采用经济型大联锁机构。

3.1.5.7 主母线和分支母线

(1) 主母线、分支母线及接头,都应有绝缘护套。

(2) 母线材料应选高导电率的铜材料制造,接头处必须满足国标的温升要求,

螺栓连接时,在长期运行中应保持不变的接触压力。接头处应不少于两个螺栓。

母线上任何一点及母线支持结构应承受与断路器额定开断电流相同的短路电流引

起的热效应

(1s)和电动力。

(3) 绝缘导线应选用铜质多股绞线。

(4) 额定电流超过 630A 的铜母线,所有螺栓连接的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搭接部

位接头必须满足国标的温升要求。

(5) 应设置垂直母线关闭遮板,当抽出单元抽出时,可以防止意外触及垂直母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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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母线桥导体的材质、截面应与配电盘导体一致,另需设置专用的中性点工

作母线,其两端应延伸至配电盘盘内,并与配电盘内专用的中性点工作母线连

接。母线桥外壳与配电盘的连接应采用法兰,配电盘和母线桥应在制造厂车间内

拼盘,以保证现场配电盘和母线桥的可靠连接和盘面的平整;配电盘盘面的垂直

度和水平偏差不大于

1mm/1000mm。

3.1.5.8 接 线

(1) 端子排具有隔板,标号线套和端子螺丝。每个端子排都应标以编号。电流

端子额定电流不小于

20A。在端子排各不同回路之间、不同电压等级之间、正、

负电源之间以及正、负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的端子排,均以一个空端子隔

开。

(2) 控制回路的导线两端均要标以编号,导线任何的连接部分不能焊接。电流

互感器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

4mm2 或按元件端子规格。

(3) 控制回路采用交、直流微型断路器替代熔断器作为保护元件。

开关柜内还根据需要设置交流小母线,小母线采用

Φ6 紫铜棒,具体以施工图

为准。

为保证互换性,抽屉式配电盘同类设备

(断路器、接触器等)的抽屉单元二次接线

和二次插头应具有相同的接线和排列。

3.1.5.9 微机型智能马达控制器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成套装置应为

集保护、测量、计量、控制和通讯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前端设备。采用金属密闭机

箱,满足高标准电磁兼容性能,满足装置下放到开关场安装的苛刻要求。至少具

有下述特点和功能:

(1) 装置特点:采用液晶显示屏。采用 32 位及以上工业级微处理器,速度快、

精度高;有效屏蔽外界电磁干扰;通过

“国家继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严酷等

级为Ⅳ级的

15 项电磁兼容检验;内置光电隔离的 4~20mA 输出接口,输出电量

可选,且范围可调;内置小型

PLC 可编程逻辑模块,可以实现灵活丰富的联锁逻

辑关系,并且在现场更改逻辑关系时无需变动二次接线。编程简易,无需学习复

杂的梯形图和编程语言;控制方式更灵活,可以通过软硬件两种方式实现;开关

量输入回路

(可编程输入回路和固定输入回路)采用强电源控制,传输距离远,可

靠性高;和脱扣器配合使用,构成电源回路完善的保护功能,解决了脱扣器只有

电流型保护而往往较少考虑电压型保护的问题。汉字液晶显示,人机界面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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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置控制功能:可通过装置面板、远方硬接点、远方通讯进行合跳闸操作;

也可通过装置内置的

PLC 模块进行合跳闸的操作,且权限可设; 具有 PLC 的联锁

逻辑控制功能。

(3) 装置监测功能:电源断线监视; 断路器异常监视; TV 断线监视;各相(线)电

压、电流、零序电压、零序电流、功率、电度、功率因数等的测量

;一路远传 4-

20mA 信号输出,输出量可以任意指定.

(4) 装置辅助保护功能:低电压保护功能;单相接地保护功能

(5) 装置事件记录功能:20 条合闸、跳闸、复归、事故、报警等事件记录

(6) 马达保护测控装置应提供两个冗余通讯口,上位机能通过此接口监视该回路

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对其进行控制,采用

PROFIBUS-DP 现场总线协议;

(7)马达保护测控装置应提供就地接口,便于用户通过便携式计算机或调试工具

对马达控制器进行现场设置和就地编程。

3.1.5.10 保护装置的配置及要求

3.1.5.10.1 马达保护器

(1) 保护功能:

过负荷保护、低电压保护、启动保护、过热保护、堵转保护、不平衡保护、相

序保护、缺相保护、欠功率保护、接触器最大分断电流保护等,所有保护种类可

灵活地取舍,定值整定方便。

(2) 测控功能:

遥信量开入采集,装置内部遥信,事故遥信;独立的操作回路,断路器遥控

跳、合;遥测量: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因数、频率,零序电

流等;

4~20mA 直流模拟量输出,替代变送器作为 DCS 测量接口;高速现场总

线通讯口。对于正反转电机回路,综合测控单元在正向及逆向运行时均不应误

动,功率、电度计量不因为正向或逆向运行而发生计量错误。

(3) 主要技术性能

(a) 保护测控装置的性能符合 DL-478 中规定的要求。

(b) 保护测控装置的绝缘性能符合 DL/T671 第 3.10 规定的要求。

(c) 保护测控装置的耐湿热性能符合 DL/T671 第 3.11 规定的要求。

(d) 保护测控装置的机械性能符合 DL/T671 第 3.12 规定的要求。

(e) 保护测控装置的抗干扰性能符合 DL/T671 第 3.13 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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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保护测控装置的抗电源影响性能符合 DL/T671 第 3.14 规定的要求。

(g) 连续通电。

微机保护测控装置完成调试后,出厂前每台装置均进行不少于

100h 连续通电试

验。各项参数和性能满足

DL/T671-2010 的有关要求。

3.1.5.10.2 综合测控装置

对于未装设马达控制器的回路,如断路器回路及

PT 回路等:装设综合测控

装置,其结构和功能要求与马达控制器保持一致。

1) 开关柜内对于未装设马达控制器的其他回路的控制、信号、测量量可通过

装于开关柜的综合测控装置采集并发送至监控系统;

2) 每套综合测控装置应具有不少于 8 路开关量输入以及电流(三相)、电压(三

线

)测量、有功功率、功率因数、电度累计等实时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还可在装

置面板上显示上述电气参数,此外还能对其回路进行远方、就地控制。

3)综合测控装置抗干扰性能及绝缘水平符合国家标准。能承受开关柜内的操

作和运输过程的振动及冲击响应。装置各插件接触良好、可靠、耐用,并有防

震、防止松脱的措施。装置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防电磁辐射干扰的措施。机箱

的不带电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装置本身满足发热元器件

的通风散热要求。

4) 综合测控装置应提供两个冗余通讯口与 DCS 通信管理机通信,上位机能

通过此接口对其进行控制与监视,采用

PROFIBUS-DP 现场总线协议。

3.1.5.10.3 相地短路监测保护装置

为了防止

MCC 单相接地保护灵敏度不足导致越级跳闸,在不装设马达控制

器的塑壳配电馈线回路中(不含备用回路)加装相地短路监测保护装置、零序

CT 和分励脱扣器。该装置可采用 1 对 1 或 1 对 N 的方式配置,由保护主机和各

回路的零序电流互感器(装置配套)组成。主机装设在

MNS 柜开关面板或电缆

室门板上,零序电流互感器装设在开关柜内或电缆室内。零序电流互感器接线方

式为电源三相四线馈线穿

A,B,C 三线;电源单相馈线穿 A,N。相地短路监测保

护装置通过每个抽屉的塑壳开关的分励脱扣器实现跳闸功能。装置可实时液晶显

RS485 通讯功能每回路零序电流、故障追忆及 RS485 通讯功能,故障可记忆且

掉电不丢失。装置电源采用开关电源,

85—265 交直流通用。装置的电源、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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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分励脱扣器的柜内安装和接线均在出厂时完成,最终配置方案及数量以施工

图为准。

3.1.5.11 结构、外观及其他

低压动力中心及电动机控制中心采用抽屉式金属铠装开关柜(

MNS 型),抽屉

柜垂直母线采用

“L”型矩形母线(5*30*50)。

装置为嵌入式。

装置机箱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防电磁辐射干扰的措施。机箱不带电金属部分在

电气上连成一体

,并可靠接地。

机箱满足发热元器件的通风散热要求。

3.1.5.12 电流互感器

3.1.5.12.1 电流互感器的技术数据应满足设计要求。当继电保护有特殊要求,

如厂用电源的差动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与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互感器特性要求一致

时,应予满足。

3.1.5.12.2 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按设计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除有特殊要

求外,二次侧接地均在本柜的端子排接地,接地导线分别接到开关柜的接地母线

上。电流互感器端子用试验型端子。

3.1.5.12.3 零序电流互感器按下列条件选择:

(1) 由二次电流及保护灵敏度确定一次回路动作电流。

(2) 零序互感器容量:15VA,准确度等级:5P15。

(3) 按短路电流校验热稳定。

(4) 零序电流互感器安装在柜内且应以电缆外径及根数选择零序电流互感器的

孔径,考虑装设电缆的方便。

3.1.5.12.4 电流互感器的布置便于维护、调试和检修。

3.1.5.12.5 电流互感器参数配置:

二次电流选用

1A,准确度等级:测量 0.5 级,容量按 5VA 配置;保护 10P20

级,容量均按

10VA 配置。

3.1.5.12.6 各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的配置均采用三相电流互感器,互感器的接线

为完全接线方式。

3.1.5.13 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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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互感器有限流型的一次熔断器,其容许遮断电流不小于断路器的容许开断

电流。当允许检查和进入开关柜内更换一次熔断器时,电压互感器与一次熔断器

要完全隔离。电压互感器容量满足本段测控装置和微机综合保护的容量要求。

3.1.5.14 PC 段每段母线上备用回路的数量不少于 15%,MCC 段每段母线上备用

回路的数量不少于

20%。

3.1.6 变频器柜

投标方供货范围包含与脱硫

PC 柜并排布置的变频柜,投标方应配套提供工业级变

频器产品并安装于变频控制柜内。控制柜应满足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

准,有较高散热要求的变频柜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2。

柜内部导线等辅材采用阻燃型。投标方提供的变频器应具有足够的高、低压穿越能

力。变频器应遵循的

GB 和 IEEE 标准。变频器 I/O 查询电压宜在 48V-230V 范围内。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持续时间在低电压穿越区内时

(如下表所示),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并具有瞬间失电后自启动功能。

电压

20%额定电压

60%额定电压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0.5s

>0.5s, ≤5s

>5s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升高到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3 倍,持续时间

不大于

0.5 秒,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1.6.3.3.1 规范和标准提供的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下列要求,但不限于此。IEC10004-4──电磁兼容试验的测量技术。IEC61800-2──低压交流变频器的额定值规定。1.6.3.3.2 基本技术要求(

1)PC 母线三相短路电流有效值为 50kA。变频器应能承受该短路电流。

2)变频装置的控制电源为 DC220V,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3)变频器柜应能够从下部进、出电缆。

4)变频器应遵守 EMC 规范,具有抵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同样变频器也不应电磁

辐射传播到邻近的低压电网。投标方应采取措施限制谐波,投标方应提出对电缆的要求。

5)变频器应能在变频器柜上控制,也能远方控制。

6)变频器应提供如下保护功能,但不限于此:

―电机过热保护。―电机堵转保护。―电机缺相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流保护。―变频器过热保护。―短路保护。―输入缺相保护。―过频保护。―变频器内部故障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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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7)变频装置的输出频率范围、恒转速调速范围、调速精度、最大瞬时启动力矩、

间歇过载能力等重要指标应满足设备各种运行工况对变频器的要求。

8)变频器的输出能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下时按恒转矩输出,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

上时按恒功率输出。变频器功率选型时已充分考虑电机运行情况,可完全满足运行要

求。变频器的容量已考虑环境温度、谐波电流、加装的滤波装置对降容的影响。

9)当频率为额定,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或电压为额定,频率

变化为额定频率的±

10%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

时,变频器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10)变频调速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有效地实现调

节,在负荷从

100%调节到 40%的响应时间宜小于 1min。(现场 1s~3600s 可调)

11)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中国“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

波”及“

IEEE519”国际标准的规定。

12)变频装置应能接受电厂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或其它控制系统的控制指令,

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

变频装置应至少包含以下几种开关量信号和模拟量信号接口

:

开关量输入:起动、停止、手动

/自动转换等信号

开关量输出:变频器运行、变频器故障、变频器停止等信号

模拟量输入:频率调节(转速给定)

� 模拟量输出:输出频率、输出电流(

13)变频装置具备互锁功能,避免出现变频、工频同时驱动。

14)变频装置在电动机调速范围内能满足工艺调速要求。

15)系统稳定运行时,根据负荷大小,自动调整运行参数,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16)限流控制,将最大电流限制在 1.0~1.1 倍额定值。(包括启动及调速过

程),即恒转矩控制。

17)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18)变频器在厂用电源切换的瞬间断电时应能连续工作。

19)电动机的短路、过负荷等保护均在变频器内部完成设计,招标方仅通过空气

断路器向变频器直接供电。

20)对电网侧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有害影响,如设备绝缘损坏、保护控制系统误动

等。

21)变频装置自身已配备完善的电气保护,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接

地、过压、欠压(具备

PT 断线闭锁功能)、电机及变频器过热、电机缺相及输入缺

相、过频、变频器内部故障等保护,保护为微机型,且不与控制共用

CPU 及电源。保护

动作能发出硬接线信号。变频装置自身配备完善的自检功能。

变频器的输入

/输出控制接口( 最低要求):

―变频器已运行状态信号:

1 点开关量(干接点)

―变频器已停止状态信号:

1 点开关量(干接点)

―变频器远方

/就地状态信号:1 点开关量(干接点)

―变频器故障状态反馈信号:

1 点开关量(干接点)

―变频转速信号至

DCS:4~20mA

―至变频器调速信号:

4~20mA

―变频器电流信号至

DCS:4~2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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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DCS 至变频器启动指令信号:1 点开关量(干接点)

DCS 至变频器停止指令信号:1 点开关量(干接点)

3.1.7 母线连接

低压干式变压器外壳由变压器厂成套供货,低压配电屏与变压器柜并列安

装,其低压母线出线为长轴方向。低压配电装置厂家与干式变厂家密切配合,低压柜厂家需要将母排伸出至变压器柜内,母排接口在变压器柜内约 30cm 处。低压柜厂家应提供低压开关柜与低压变压器柜连接的低压母线及绝缘支撑件,并负责完成与低压变压器母线连接。低压变压器柜内的低压母线及固定连接附件由变压器厂家负责设计、供货并安装固定。投标方应将与变压器厂家配合的传真等文件提交招标方。

3.2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每台炉脱硫系统设一套

UPS。UPS 系统主要向脱硫岛 FGD-DCS 控制系统、

电气变送器、区域火灾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等一些重要负荷供电。

UPS 在全厂停

电后继续维持其所有负荷在额定电压下继续运行不小于

60 分钟。UPS 输出为单相

交流

220V,50Hz。UPS 正常运行时负荷率不大于 60%。UPS 备用馈线回路不少于

30%。UPS 的直流电源输入取自脱硫岛直流电源系统。进口产品随机资料必须提

供英文、中文两个版本。

UPS 装置应为工业级产品。其中,主机柜、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手

动检修旁路开关、输入隔离变压器和输出隔离变压器、旁路隔离变压器、旁路调

压变压器、逆止二极管及控制单元等关键部件要求为优质产品。

UPS、配电柜及

相关设备均为脱硫岛工作范围。

UPS 系统至少包括:

·隔离变压器

·整流器

·逆变器

·静态开关

·手动旁路开关

·馈线配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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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蓄电池

正常情况下,由交流电源经隔离变、整流器、逆变器供电;交流电源失电

后,由蓄电池输出直流电源向逆变器供电。当逆变器故障时,可经静态开关切换

至旁路交流电源供电。静态开关切换时间不应大于

4ms。投标方应提供 UPS 系统

静态开关切换过程的波形图。

逆变器能满足所有负荷连续运行的要求,并能适应负荷在额定值的

0~100%

之间波动。

UPS 应设置过电压、过流等保护。

柜子的前部应安装所有必要的操作装置,仪表指示装置等。

在旁路柜上应安装带

“关-主回路-逆变器”位置指示的运行方式开关以及用

于查看旁路操作(用于维护)的手动开关。

1)UPS 应至少(不限于此)装设有交流输入电压、频率、电流、功率;旁路

输入电压、频率、电流、功率、输出电压;整流器输出电压;直流输入电压;逆

变器输出电压、频率等测量仪表,仪表精度应不低于

1.0 级。并将 UPS 输入交流

AB、BC、CA 线电压、UPS 输入直流电压、UPS 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模拟量

转换成

4~20mA 标准信号供脱硫 DCS 用。

UPS 主机宜采用数字式多功能仪表显示各种运行参数。

UPS 测量仪表的设计应符合《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2008 有关规定。

2)UPS 应通过通信接口向脱硫 DCS 至少传送以下模拟量信息,但不限于

此:

整流器输入电流、电压、频率、功率因数

整流器输出电流、电压

直流输入电压

旁路输入电流、电压、频率

旁路输出电压

UPS 输出功率、功率因数、电流、电压、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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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UPS 负荷率

UPS 系统接线图中的所有开关、UPS 配电柜上进线开关及所有馈线开关均应

带有辅助接点及报警接点。

3)UPS 应通过通信接口向脱硫 DCS 至少传送以下开关量信息,但不限于

此:

整流器输入电压低报警

直流输入电压低报警

旁路输入电压低报警

逆变器输入电压异常报警

逆变器输出电压异常报警

静态开关处于旁路位置报警

静态开关处于主机位置

手动检修旁路开关位置

整流器故障报警

逆变器故障报警

静态开关故障报警

同步跟踪故障

UPS 装置故障报警

UPS 保险丝熔断

UPS 温度异常

UPS 冷却风扇故障

UPS 过载锁机

UPS 输出短路

主电源进线开关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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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主电源进线开关事故跳闸

直流电源进线开关失电

直流电源进线开关事故跳闸

旁路电源进线开关失电

旁路电源进线开关事故跳闸

UPS 系统接线图中的所有开关、UPS 配电柜上进线开关及所有馈线开关位置

UPS 系统接线图中的所有开关、UPS 配电柜上进线开关及所有馈线开关事故

跳闸

4)UPS 应通过硬接点向脱硫 DCS 至少传送以下开关量信息,但不限于

此:

UPS 综合故障报警

UPS 旁路运行

UPS 配电系统故障

每套

UPS 装置的通讯接口应统一为一个总通讯接口并应满足脱硫 DCS 通讯

接口的要求,通讯规约及接口必须完全满足脱硫

DCS 的要求。

5)配电柜

UPS 配电柜内的母线应采用铜排,并能承受 30kA 短路电流。

每套

UPS 装置应配供配电柜。馈线回路采用小型空开作为操作和保护元件,

且每回馈线故障应设有相应的报警信号。配电柜内的空气开关选用优质产品。空

气开关应选用最新型号的产品。

壳架电流大于等于

100A 的空气开关应配电子脱扣单元。

馈线塑壳断路器分断能力要求大于

36kA,微型断路器分断能力要求大于

10kA。

6)应在就地和远方提供信号指示旁路电源正在向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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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7)UPS 装置隔离变压器及旁路隔离变压器输出侧中性点应能接地长期运

行。

UPS 系统应设置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

8)控制、保护和测量

UPS 应具有自动检测、诊断、记录功能。装置应是微机型,采用模块化设

计。

UPS 面板上应具有控制和检测盘,通过 LCD 显示屏能显示运行状态、运

行参数和各种信号报警。装置具有事故记录功能。人机对话通过薄膜键盘进行,

可进行编程、整定和修改功能。

9)UPS 输出馈线的空气开关应配备以 UPS 短路电流作为启动具有极快动

作时间的高灵敏度的性能。

各级保护装置的配置,应根据

UPS 短路电流计算结果,保证上下级断路器

或熔断器之间具有选择性。

各级保护装置可根据安装位置配置瞬时电流速断、短延时电流速断、过电流

或接地保护等。

UPS 应具有快速切除故障的功能。UPS 屏内开断设备的开断容量应大于最大

短路电流有效值。电缆容量和母线连续额定容量应大于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最大

负荷电流和在保护装置切除故障以前的最大故障电流。

10)屏柜结构要求

UPS 装置应组屏供货,屏柜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每面柜下部应装有截面不小于

100mm2 的两根相互绝缘的接地铜排,一根用

于安全接地,一根用于等电位网,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

4mm2 的

多股铜线和等电位网接地铜排相连,等电位网接地铜排应能接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铜缆。等电位网接地铜排应与柜体绝缘。柜应有良好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柜内端子排应留有

20%的备用。

静态旁路开关应装备测试装置,使在不影响负荷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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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3.3 直流系统

本工程脱硫岛内每台机配置一套直流蓄电池系统为脱硫岛区域的直流负荷供

电,每台机配置一套直流充电装置(需包含备用充电模块),即一电一充方案,

两套机组的脱硫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开关。

直流蓄电池系统设备要求与主厂房保持

一致。投标方必须确保直流蓄电池工作环境能满足现场及相关规范要求。

1)220V 直流蓄电池系统供脱硫岛内及指定区域电气控制、信号、继电保

护、

380V 断路器合闸等负荷。

2)直流高频开关电源型式应为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并联组成,输出电压调

节范围:

DC99~150V 连续可调;输出电流调节范围:0~100%Ie;充电装置效

率:

≥ 90%。

3)充电装置:充电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允许部分模块退出工作功

能,并具有根据负荷电流状况自动投退模块的功能。直流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

短路电流按

10kA 考虑。

每个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可不依赖监控装置独立完成对输出电压、电

流的控制和调整,并具有保护和报警功能。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监控装置通

信,接受其指令。任一充电模块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可实现带电热插拔。

交流电源进线侧采取必要的防雷和过电压等保护措施。交流回路断路器或空

开应采用优质产品。

充电设备应具有手动与自动两种调节方式。

4)直流配电屏要求如下

1)屏内所安装的元器件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

成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

GB3047.1 的规定。

2)直流配电屏应包括设备的外壳,内装控制部分、开关和全部的报警设备

等。直流屏内主母线应采用阻燃绝缘铜母线,应按蓄电池

1h 放电率电流选择截

面,并应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验和按最大负荷电流校验其温度不超过绝缘体的

允许事故过负荷温度。配电屏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小空气开关,应

确保上、下级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直流空开回路采用专用直流空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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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关。直流分配电屏电源进线设置两个直流负荷开关。蓄电池组和充电设备回路采

用带熔丝隔离开关。

3)屏体下方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 接地铜排的规格为 25×4mm2,接地端子为

压接型。屏间铜排方便互连。柜体上方要求安装小母线支架。

4)屏体防护等级 IP32,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

屏体尺寸为宽

800mm、深 600mm、高 2260mm,颜色由需方确定。柜体前、后开

门结构。此外还提供随柜门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屏内的设备进行

检查和接线。屏内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方便外部电缆

从屏柜的底部进入。屏内主母线、分支母线及接头应绝缘。主母线选用阻燃绝缘

铜母线。直流馈线屏备用馈线回路不少于

20%。

5)断路器(自动空气开关)

断路器为直流双断口,塑壳型自动空气开关,适用于

220V 直流不接地系统

45℃的环境温度。断路器配有过热保护的和可调的磁性跳闸即热磁式脱扣器。

直流配电屏上所有的断路器均配置辅助接点与跳闸报警接点,分别引至端

子,用作远距离指示用。所有断路器配有跳闸位置指示器,以便能清楚地指示出

断路器的跳闸位置。

直流主馈线、分馈线回路和屏内的断路器均选用优质产品,采用三段式保护

(微型断路器除外)。

6)充电监控及保护、报警

系统装设微机型在线接地检测装置,自动检测母线的绝缘水平以及查找故障

支路和故障点。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的对地绝缘状态

(包括直流母线、蓄电池组及单

体蓄电池、每个电源模块和所有馈线回路

),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当检测到任一

元件异常或馈线故障时在直流屏上应显示发生故障的元件名称以及故障馈线,并

可进一步查找故障点,供方提供的接地检测装置不应采用交流注入法测量直流系

统绝缘状态,并应具有交流窜直流故障的测记和报警功能。直流接地检测装置应

带有复归按钮和独立的报警干接点,引至端子,在异常情况下闭合,以便与发电

厂监控系统相连。微机型直流系统接地检测装置应具有

RS485 通讯接口,以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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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监控单元通信。微机型直流系统接地检测装置应具有足够的测量精度和抗电容干

扰能力。

保护应具有以下功能:

1)过电流保护:在负载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额定值的 115%时,应能切断主

电路,同时发出报警信号。

2)过电压保护:对于控制用或混合用直流电源,其充电及浮充电装置在输

出电压达到该运行方式下最高直流电压的

110%时,应能切断主电路,同时发出

报警信号。

3)输入电源保护:充电装置应设置输入电源电压过高、过低保护,电源异

常发出报警信号。

4)交流输入回路的空气开关极数和断流能力符合系统要求。(50kA)。

5)充电装置自保护:防止直流回路的高暂态过电压。这种保护应装设在充

电装置内部并且不能有任何外部连线、引出线和外部设备的连接。

6)输出回路保护元件(断路器,熔断器)在额定工作电压和规定的试验条

件下的分断能力不应小于直流主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7)指示和报警

直流蓄电池装置应为下列报警信号提供就地和远方指示和报警:

直流输出电压低或消失,直流输出电压高,交流电压过高,过低,缺相,消

失,故障,整流器故障,交流自动切换装置动作,蓄电池持续过充,柜内高温,

直流母线超欠压,交流电源电压异常(过高,过等),蓄电池组放电试验放电容

量达到整定值等报警;母线绝缘异常,支路接地,瞬时接地,充电电源故障,直

流接地检测装置故障,蓄电池出口回路事故跳闸,充电回路直流侧事故跳闸,交

流侧事故跳闸,馈线回路故障跳闸等事故报警。

8)蓄电池

蓄电池型式应为阀控铅酸或胶体式;蓄电池安装方式为立式,支架。蓄电池

布置在专用蓄电池室内。

蓄电池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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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

要求。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0℃~25℃时的浮充运行寿命应不低于 20 年。

2)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 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

0.95C10,第五次循环应达到 C10,220V 蓄电池单体放电终止电压为 1.85V。

3)供方提供的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和各排蓄电池连接条应选择导电

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

料应具有阻燃性。

4)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

与使用寿命相适应;蓄电池应提供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接口。

5)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

20mV(2V 蓄电池)。

6)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7)蓄电池封置 90 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 80%。

8)蓄电池在-20℃和 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板应绝缘,投标方提供蓄电池组至直流柜的电缆(蓄电池

组至直流柜路径长度约 20 米),电缆采用耐火电缆。蓄电池连接线板应有方便蓄

电池巡检仪接线的位置。

3.4 就地小箱柜

3.4.1 就地控制箱(配电箱)

就地控制箱(配电箱)箱体材料为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小于

2.0mm,安装于

墙上或经过热浸镀锌处理的支架上。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

IP56。户外安装的就地

控制箱应采取防雨措施。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150mm 以下。盘柜内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方能方便地接线、

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

柜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空间和 15%的备用端子。所有紧固件采用热镀锌件。盘柜内

所有非导电的金属板、金属件均可靠接地。箱门以足够截面的铜软线与箱体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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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连接。控制箱下方设有接地铜排,规格 25×4mm2,有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为压接

型。

控制箱(配电箱)必须装有必要的进线隔离开关、断路器、辅助继电器、接

触器、过流继电器、端子排、接地端和电缆连接单元。箱内元件应满足短路时动

热稳定的要求。

柜内接线标示清晰,与图纸一致。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由非燃

烧型材料制造,控制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便于布线、汇线和接线。室外就地

控制柜采用双层门结构,门柜框架结合处加橡胶密封边条,外层门只安装无钥匙

门锁不安装电气元件,按钮、指示灯、切换开关和显示仪表均安装在内层门上。

室内可采用单层门结构,门柜框架结合处加橡胶密封边条,门上安装无钥匙门锁。

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

开-按钮;

关-按钮;

运行指示灯;

故障灯;

电流表;

预选开关(运转

/备用电动机);

切换开关(自动

/手动)。

控制柜设地网接入螺杆及螺母,喷涂接地标志,柜门与接地点间用黄绿皮接

地线(多股铜线或铜编织线,不少于 6mm2)引接。控制柜电缆出线侧应留有足够

空间满足电缆弯曲半径和规范敷设的要求,电缆出线方式下出线。

除了可在箱上就地进行控制之外,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柜/箱中每

个馈电回路应提供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控制信号接口(如:起动指令,停止指令,

运行反馈信号、停止反馈信号,远方/就地切换开关的就地位置信号,电气故障信

号,保护动作信号,电流信号等,其中:保护动作信号包括塑壳断路器脱扣信号

和热过载继动作跳闸信号,电气故障信号包括控制电源故障信号)

。模拟量信号为

4~20mA DC,所有至 DCS 及电气控制回路的接点输出为单刀双掷(SPDT)无源接点

类型,接电气控制回路的接点容量应为交流 220V,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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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就地控制箱应设有一个远方/就地手动的切换开关,当切到就地时,可通过手

动操作就地控制箱上的按钮完成装置启停。控制箱设置-按钮,急停按钮型式如下:

紧急停机按钮应为便于识别的蘑菇型,按钮拍下后,必须要有专用钥匙进行复位,

急停按钮的结点数量为 2NO+2NC。除紧急停机按钮应为便于识别的蘑菇型外,其余

按钮应为罩盖型。

就地控制箱柜及内部各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均不得

混接,工作接地应实现一点接地。所有的屏柜体设备的金属壳体应可靠接地。

就地动力控制箱内采用铜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发热,允许电压损失和机械强

度的要求,并满足单相短路对阻抗的要求。柜内导线线径控制回路不小于 2.5mm2,

其余回路不小于 1.5mm2。控制箱柜内强电回路与弱电回路之间应有金属分隔。色

标由业主确定。电缆与柜之间采用下进下出连接敷设方式。

3.4.2 照明配电箱(如有)

(1)安装在室外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防护等级必须达到 IP65;安装在室内

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4;安装在其余场所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

防护等级为 IP65。照明箱外壳厚度要求不小于 2mm 的不锈钢板,并配可统一开启

的锁质产品。

(2)为适应干式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箱内应设汇流母排,并合理安排电缆头

的空间。室内照明采用暗线。

(3)照明箱内应设接地母线和零母线。

(4)相线应设端子排。导线进出线方式为下进线。箱体下壁有进出线敲落孔,

箱内有专用接地端子排,(控制箱箱内有强弱电分设的端子排),箱内提供转接线

端子和空间,箱体外侧设接地保护螺栓。

(5)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方便维修,箱体应设双层保护门。同时应具有检

修门的开启和元件整体取出的措施。

(6)照明箱的主要元件选型

照明箱的主要元件选型见下表:

分开关

箱体类型

总开关

断路器

断路器+漏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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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照 明 箱

C65N

C65N

C65N+

VigiC65ELM

(7)照明箱内应有 20%的备用回路和 10%的剩余空间。

3.4.3 安全变压器箱

安全变压器箱的外壳应为户外型,并在阳光直射的情况下也能很好的工作,

其防护等级为 IP55。

安全变压器的外壳必须与接地系统相连。安全变压器箱应为墙挂式或安装于

支架上。

安全变压器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

安全电源的插座和插头必须匹配。每个安全变压器箱应装有:

2 个原边电缆进线接头(一个用于进线,另一个用于与其他变压器箱并连)。

原边接线端子;

原边 MCB;

220/12V,50Hz,3.0kVA 三相安全变压器;

副边接线端子;

副边 MCB,用于每个单独的出线插座上的所有相线;

1 个出线插座,2 线,12V,32A;

1 个出线插座,2 线,12V,16A;

1 个出线插座,3 线,12V,32A;

所有必要的连接片,中间端子和其他固定用材料;

安全变压器箱应单独或就近组合供电。在一组中,同一条馈线最多为 3 台安

全变压器供电。

3.4.4 检修配电箱

(1)每个检修电源箱配置 2 个 80A 380VAC(含一个五线工业插座、一个四线

工业插座)、2 个 63A 220VAC(2 个三线工业插座)外置电源插座。输出使用防爆

插头。在室内安装的检修箱,任何检修位置至检修箱的距离均不应超过 50m。在室

外安装的检修箱,任何检修位置至检修箱的距离均不应超过 100m。

根据 GB 的要求,安装在室外墙上的检修箱应有防冲击、风沙及直射阳光、防

雨、防腐蚀等的外罩。

(2)检修箱的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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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检修箱外壳防护等级必须达到 IP55。检修箱外壳厚度要求不小于 2.5mm 的不

锈钢板,并配可统一开启的锁质产品。

(3)CEMS 动力箱外壳厚度要求不小于 2.5mm 的不锈钢,外壳防护等级必须达

到 IP55,具体配置详见招标附图。

3.5 热工盘柜技术要求

3.5.1 总的要求

3.5.1.1 投标人所供盘柜应为成熟可靠的产品,成套设备及元件等选型应充分考虑

并满足招标人布置、开孔及实际应用要求;投标人应确认已充分理解规范书和附

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如因选型错误导致无法满足性能要求,投标人将负有全部

责任。

电源柜尺寸为 800X600X2200 (宽 X 深 X 高)。

3.5.1.2 投标人所供盘柜的每个供电回路应带有铭牌,标明供电和控制设备的名称

和 KKS 编码;每个仪表保护柜应带有铭牌,标明柜内设备的名称和 KKS 编码;

体要求现场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

3.5.1.3 投标人成套范围内: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采用阻

燃型材料制造,考虑到方便现场接线,外接信号线或电源线的线槽应安装较宽的

尺寸;继电器、接触器、电源开关、按钮、选择开关、指示灯采用施耐德电气有限公

、西门子股份公司、ABB 开关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产品;接线端

采用德国魏德米勒、德国菲尼克斯、法国施耐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产

;双电源切换装置采用美国 ASCO 7000、美国 GE ZTS、美国康明斯 OTPC、芬兰

TRONLEXTNS /THS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产品,电源自动切换时间应能

保证设备、系统不因电源的切换而造成跳闸、重置、停运或其它故障的要求。

余元件均采用性能可靠的优质产品。

3.5.1.4 盘 柜 色标 为 冰 灰 77GY09; 投 标 人 排 产 前 需 提 供 色 卡 供 招 标 人 确 认 ,

色卡确定后方可进行生产。室外布置的仪表保护箱、保温箱、接线盒等均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喷塑处理,材质厚度不得小于 2.5 mm,防护等级为 IP56。室内盘柜防

护等级为 IP54。

3.5.1.5 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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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

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3.5.1.6 控制盘(台、箱、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

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

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3.5.1.7 因招标人部分用电设备未完成采购,后期可能调整或增加部分箱、柜内

部元器件配置,投标人最终供货以招标人施工图为准。

3.5.2 脱硫 380VAC 电动门配电柜(共计 6 面)

3.5.2.1 交流 380V 电源分配柜为招标人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提供 380VAC 50Hz 三

相四线制的电源。

3.5.2.2 电气参数:~380 VAC 50 HZ 三相四线制,双路进线,应能自动无扰切

投标人应提供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带反馈、自投功能),并随投标文件

提供详细的切换装置资料及其切换时间

3.5.2.3 投标人所供配电柜应具备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

啮齿动物的能力,外壳防护等级按不低于 IP54

3.5.2.4 配电柜柜门应有导向式门封垫条。

3.5.2.5 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下部引入的要求。

3.5.2.6 机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

300mm。

3.5.2.7 机柜内的每个设备、端子排、端子和导线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接线

相符;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应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型。

3.5.2.8 机柜内应预留有至少 20~30%回路的备用开关和备用端子以及充足的空间,

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

3.5.2.9 应答方所供的配电柜,在带有元器件重负载情况下,满足 30 年计划寿命

期内不须维修或少量维修。

3.5.2.10 结构要求:

3.5.2.10.1 柜内应提供便于拆装的前、后面板,门上设置电压表和电流表,接线

接至总电源开关前侧,便于监测设备状态。

3.5.2.10.2 所有的配电柜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

滑的钢板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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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3.5.2.10.3 配电柜的机柜壳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冷轧钢板。

3.5.2.10.4 所有配电柜的外表面应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

表面应端正光滑。

3.5.2.10.5 所有配电柜的门枢是隐式的,并可拆除销子,完全密封,门至少可开

到 110 度;门全开或拆除时,应有足够的刚性而不会变形下垂。

3.5.2.10.6 门的开口处不应有框架结构,门的插销有三点并有关门把手(T 或 L)。

3.5.2.10.7 所有的配电柜门在其外面应有适合于装锁的把手,并有使门保持开位

置的装置。

3.5.2.10.8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

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

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3.5.2.10.9 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空气流通,以保证元件散热及盘内温度不超过设

计允许的温度极限值。

3.5.2.10.10 配电柜内应有设备安装架,安装架可上、下、左、右自动移动便于调

节。

3.5.2.10.11 配电柜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对于运输和安装时的压

力作用和运行中产生的短路,均不应损坏。

3.5.2.10.12 配电柜开口处应提供密封圈,以免在运输和安装期间有灰尘、水、及

其它物质进入。

3.5.2.11 所有金属结构的部件应该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与接地母线相连。

3.5.2.12 油漆

所有钢件要首先进行磷酸盐防锈处理,然后整个钢表面要覆盖一层防锈油漆

(干膜厚度 1.0 至 2.0 密耳)

3.5.2.13 设备标志

在配电柜内安装的铭牌由粘合板固定,铭牌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为 2mm,不锈

钢拉丝底色、黑色字体,标牌尺寸为 50X100mm(高 X 宽),第一行字为标识编码,

第二行为设备名称。

3.5.3 脱硫热控仪表电源柜(共计 3 面)

3.5.3.1 仪表交流 220V 电源分配柜为招标人的仪表、气动阀等用电设备提供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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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VAC 50Hz 电源。

3.5.3.2 电气参数:~220 VAC 50 HZ,双路进线,应能自动无扰切换;投标人

应提供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带反馈、自投功能)

,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详细的

切换装置资料及其切换时间。

3.5.3.3 应答方所供配电箱应具备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

及啮齿动物的能力,外壳防护等级按不低于 IP54

3.5.3.4 配电柜柜门应有导向式门封垫条。

3.5.3.5 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下部引入的要求。

3.5.3.6 机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

于 300mm。

3.5.3.7 机柜内的每个设备、端子排、端子和导线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接

线相符;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应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型。

3.5.3.8 机柜内应预留有至少 20~30%回路的备用开关和备用端子以及充足的空

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柜内的 N 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

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5.3.9 投标人所供的配电柜,在带有元器件重负载情况下,满足 30 年计划寿命

期内不须维修或少量维修。

3.5.3.10 结构要求:

3.5.3.10.1 柜内应提供便于拆装的前、后面板,门上设置电压表和电流表,接线

接至总电源开关前侧,便于监测设备状态。

3.5.3.10.2 所有的配电柜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

滑的钢板构成。

3.5.3.10.3 配电柜的机柜壳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冷轧钢板。

3.5.3.10.4 所有配电柜的外表面应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

表面应端正光滑。

3.5.3.10.5 所有配电柜的门枢是隐式的,并可拆除销子,完全密封,门至少可开

到 110 度;门全开或拆除时,应有足够的刚性而不会变形下垂。

3.5.3.10.6 门的开口处不应有框架结构,门的插销有三点并有关门把手(T 或

L)。

3.5.3.10.7 所有的配电柜门在其外面应有适合于装锁的把手,并有使门保持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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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置的装置。

3.5.3.10.8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

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

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3.5.3.10.9 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空气流通,以保证元件散热及盘内温度不超过设

计允许的温度极限值。

3.5.3.10.10 配电柜内应有设备安装架,安装架可上、下、左、右自动移动便于

调节。

3.5.3.10.11 配电柜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对于运输和安装时的

压力作用和运行中产生的短路,均不应损坏。

3.5.3.10.12 配电柜开口处应提供密封圈,以免在运输和安装期间有灰尘、水、

及其它物质进入。

3.5.3.11 所有金属结构的部件应该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与接地母线相连。

3.5.3.12 油漆

所有钢件要首先进行磷酸盐防锈处理,然后整个钢表面要覆盖一层防锈油漆

(干膜厚度 1.0 至 2.0 密耳)

3.5.3.13 设备标志

在配电柜内安装的铭牌由粘合板固定,铭牌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为 2mm,不锈

钢拉丝底色、黑色字体,标牌尺寸为 50X100mm(高 X 宽),第一行字为标识编码,

第二行为设备名称。

3.5.4 仪表保温/保护箱(保护箱:5 面,保温箱 4 面)

3.5.4.1 总的要求

3.5.4.1.1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保温/保护箱具备防灰尘、防滴水、防腐、防潮、

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的能力。仪表保温/保护箱外壳防护等级,室内按不

低于 IP54,室外按不低于 IP56,并采取防雨、防尘和防腐蚀措施设计,满足其

它相应现场设备等要求,能在现场环境温度-20~60℃,相对湿度 10~

90%(不结露)的现场环境下正常工作。

3.5.4.1.2

就地保温柜应提供柜内伴热和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并有远程报警,状

态监视。室外需配防雨罩、必要的就地显示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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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3.5.4.1.3 保温箱内配置

2 套温度自动控制系统(包括相的接触器、开关、恒温

控制器、电器设备和控制回路电气元器件

)

3.5.4.1.

4 保温、保护箱内采用碳化硅电热板加热,外部管道采用的是伴热导线

加热,温度控制表可调节式自动恒温,温度控制范围为

0—30℃左右。

3.5.4.1.5 投标人在制造仪表保温箱时,每个保温箱中电气元器件的规格形式应

按照设计图纸配置。如对招标人提供的正式设计图纸有疑问,应与招标人确认后

方可修改。

3.5.4.1.6 仪表保温箱门应有导向式门封垫条。

3.5.4.1.7 机箱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箱底部引入的要求。

3.5.4.1.8 箱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仪表保温箱左侧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

3.5.4.1.9 箱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符合设计院的要

求,与图纸接线相符,并有

15%的空余量。

3.5.4.1.10 端子排、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

3.5.4.1.11 箱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

3.5.4.1.12 所供的仪表保温箱,在带有元器件重负载情况下,满足 30 年计划寿

命期内不须维修或少量维修。

3.5.4.1.13 所供的仪表保温箱有倾斜式防雨顶盖,规格形式应按照设计图纸配

置。

3.5.4.1.14 投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保温箱外形图,并说明加热元件安装和保温措施,同时说明内部变送器的布置安装方式并经招标人认可。3.5.4.2 结构要求:

3.5.4.2.1 仪表保温箱结构为结构为前右开门形式,把手在左侧,门枢在右侧,

顶部应有提吊装置。

3.5.4.2.2 所有的仪表保温箱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

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

3.5.4.2.3 仪表保温/保护箱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 304 不锈钢材质喷塑。保

温保护箱尺寸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定制,也可由投标人自定,但需经招标人认

可。

3.5.4.2.4 所有仪表保温箱的外表面应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

整个外表面应端正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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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3.5.4.2.5 所有仪表保温/保护箱的门枢是隐式的,并可拆除销子,完全密封,

门至少可开到 110 度。门全开或拆除时,应有足够的刚性而不会变形下垂,当门

宽超过 800mm 时应装双门。门与门、门与框之间的缝隙应不大于 3mm,缝隙要均

匀,门应开关灵活,开启角应大于 110°,门与框之间不能有摩擦及损坏涂层的

现象。

3.5.4.2.6 门的开口处设有框架结构,门的插销有三点并有关门把手(T 或 L)。

配备门锁。

3.5.4.2.7 所有的保护、保温箱门在其外面应有锁紧装置的把手,并有使门保

持开位置的装置。

3.5.4.2.8 仪表管路从保温、保护箱工作室后面上半部穿入,使仪表管安装方

便和便于以后维修。保温、保护箱出厂时在后面距离顶部

700mm 处留有 ф18 的

圆孔,数量参照变送器台数并预留

2 个备用圆孔,出厂时带封闭胶圈。

3.5.4.2.9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

油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

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3.5.4.2.10 就地电源箱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空气流通,以保证元件散热及盘内温

度不超过设计允许的温度极限值。

3.5.4.2.11 仪表保温箱内应有变送器和开关安装架,安装架可上、下、左、右

自动移动便于调节。

3.5.4.2.12 仪表保温箱要求密封性好,箱体四壁有隔热保温性能良好的保温

层,至少应有 20mm 厚的保温层,保温箱的温控装置可保证仪表正常温度下工

作,有防冻功能。保温箱柜门上应装设柜内温度显示表(数显)和电源带电指示

灯。

3.5.4.2.13 室外安装的仪表保护箱配有专用箱底座,箱底座高度不低于

300mm。

3.5.4.2.14 保温箱内装有完整的温度控制回路,供方在供货时提供控制回路原

理图。

3.5.4.2.15 保温、保护箱必须有排污措施,排污管接至箱体外且设有排污阀

门。

3.5.4.2.16 设备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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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安装在保护、保温箱上的铭牌要由两个不锈钢自攻螺丝固定,箱内安装的

铭牌由粘合板固定,铭牌用有机玻璃反刻,厚度为 2mm,不锈钢拉丝底色、黑色

字体,标牌尺寸为 50X100mm(高 X 宽),第一行字为标识编码,第二行为设备名

称。

3.5.4.3 电源盒技术要求

3.5.4.3.1 仪表保温箱应配套提供用于箱内电源及伴热电缆电源等需要的电源分

配装置,该电源分配元件应布置在仪表保温箱内,并加装防护罩或采用电源盒方

式布置在保温箱内。招标人为该电源盒提供一路 220VAC 电源,电源盒的供电回

路配置见招标附图及防冻措施表。

3.5.4.3.2 电源盒用于仪表保温柜箱内和箱外伴热电源供电以及测量或控制电路

中电缆或导线的聚合与分支之间的连接。

3.5.4.3.3 接线盒应为防雨型,能承受风沙及雨雪袭击。

3.5.4.3.4 绝缘电阻:环境温度不高于 35℃,相对湿度不超过 85%时,导电部分

与本体间的绝缘电阻不低于 10 兆欧。

3.5.4.4 伴热带技术要求

3.5.4.4.1 本工程热工及化学取样管路的伴热全部采用耐高温铠装电伴热带

3.5.4.4.2 在介质温度大于

250℃时,须采用优质耐高温矿物绝缘铠装电伴热带,

护套为

825 合金,其最小弯曲半径不得低于 3 倍外径,应能承受最高至 650℃的介

质温度而不会受损并正常工作;在介质温度小于

250℃时,须采用优质耐高温铠装

电伴热带,结构为铜芯导线,有铜丝编织屏蔽层和耐高温氟合物绝缘防腐外套的

电伴热带,以确保使用寿命

20 年以上。

3.5.4.4.3 伴热电缆可在工作电压

AC 220V±15%,50Hz 下长期连续工作,温度

可通过温控装置自动调节,并带就地显示和远传,双路敷设。

3.5.4.4.4 电伴热带工作条件:

最低环境气温:

- 25°C

最高环境气温:

+ 60°C

管道材质:不锈钢,管径

Φ14 或 Φ16 或 Φ18

管道内介质:水或蒸汽

维持温度:防冻(按

10°C 考虑)

保温材料: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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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保温厚度:

20-30mm

主要仪表管道内介质温度:高温>

250℃;中低温≤250℃。

3.5.4.4.5 电伴热带及冷端、终端和中间连接件、温控器及测温元件应为原装产

品。

3.5.4.4.6

技术要求

1)电伴热带的设计以冬季仪表管不发生结冻(按 10°C 考虑)为原则,投标人应

对此部分做详细说明。

2)高温电伴热带在有高温蒸汽吹扫仪表管道时管道内介质温度为 200-650℃,要

求这部分电伴热带能承受最高至

650℃的介质温度而不会受损并正常工作。双芯

伴热线

220VAC 供电。

3)中低温电伴热带在有高温水汽吹扫仪表管道时管道内介质温度可达 250℃,要

求这部分电伴热带能承受最高至

300℃的介质温度而不会受损并正常工作。

4)本工程热工及化学取样管路的伴热全部采用耐高温铠装电伴热带。在介质温

度大于

250℃时,须采用耐高温矿物绝缘铠装电伴热带,护套为 825 合金,其最

小弯曲半径不得低于

3 倍外径,应能承受最高至 650℃的介质温度而不会受损并

正常工作;在介质温度小于

250℃时,须采用优质耐高温铠装电伴热带,结构为

铜芯导线,有铜丝编织屏蔽层和耐高温氟合物绝缘防腐外套的电伴热带,以确保

使用寿命

20 年以上。

5)中低温管道上电伴热带能直接贴在仪表管壁敷设,在高温管道上敷设应采用

双层保温方式,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伴热带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能。

6)所有电伴热系统必须有接地保护,接地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配

供。

7)投标人应说明电伴热系统主要部件材质、防护等级、技术性能指标、使用寿

命。

8)伴热电缆(带)应能承受环境最低温度及最高温度而在性能上不降低。

9)管道与伴热电缆(带)一起进行保温安装后,在保温层外每隔 3 米需贴标签,表

示此处有伴热电缆

(带),标签采用标准型号的标签。伴热带表面应印有生产厂

家、规格、工作电压、标称功率、最高维持温度、最高承受温度等技术参数。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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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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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29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380V 低压开关柜

项目名称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生产厂家

型式

MNS

主电路绝缘电压(kV)

0.66

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kV)

0.4

辅助电路额定工作电压(kV)

DC220V/AC220V

主电路最高工作电压(kV)

0.69

额定频率(Hz)

50

相数

3

主母线额定电流(A)

4000

分支母线电流(A)

额定馈线电流(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kA)

≥50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kA)

≥105

额定短时耐受时间(s)

≥1

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kV)

2.5

母线材质

冷却方式

自然通风/机械通风

开关柜基本模数

外壳防护等级

≥IP42

开关柜外形尺寸(宽×深×高)(mm)

2200×800(1000)×

1000

开关柜重量(kg)

型式

框架式

框架式

空气断路器

型号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30

额定电压(kV)

0.4

最高工作电压(kV)

0.69

壳架额定电流(A)

630-4000

脱扣器额定电流(A)

630-4000

相数

3P

额定频率(Hz)

50

额定极限分断能力(kA) Icu

额定使用分断能力(kA) Ics

≥50

额定短路合闸电流(峰值)

(kA) Icm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

值)(kA/1s) Icw(满足IEC

60947-2要求)

≥50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s)

≥1

1分钟工频耐受电压(有效

值)(kV)

3

脱扣器型式

LSIG电子脱扣器

分励脱扣器/线圈电压(V)

欠压脱扣器/线圈电压(V)

辅助触头

报警触头

电动操动机构

断路器操作电源

断路器控制电源

DC220V

断路器操作机构合闸电压

跳闸电压

断路器的机械寿命

≥20000次

制造厂商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31

型式

塑壳式

型号

额定电压(kV)

0.4

最高运行电压(kV)

0.69

相数

3P

额定频率(Hz)

50

壳架额定电流(A)

100-400

脱扣器额定电流(A)

100-400

额定极限分断能力(kA) Icu

额定使用分断能力(kA) Ics

50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S)

1

额定短路合闸电流(峰值)(kA)

1分钟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

3

脱扣器型式

热磁/电磁/电子脱扣

分励脱扣器/线圈电压(V)

欠压脱扣器/线圈电压(V)

辅助触头

报警触头

电动操动机构

断路器操作电源

断路器控制电源

DC220V/AC220V

断路器的机械寿命

≥20000次

塑壳式

断路器

制造厂商

型式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32

型号

额定电压(kV)

0.4

熔断器

最高运行电压(kV)

熔断器额定电流(A)

2-20

熔体额定电流(A)

2-20

相数

3

额定频率(Hz)

50

额定短时开断电流(kA)

1分钟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3

制造厂商

型式

电源自动切换

装置(如有)

型号

额定电压(kV)

0.4

额定电流(A)

极数

3P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峰值)

(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

(kA)

≥50

额定接通能力(A)

额定分断能力(A)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极数

3P

交流

线圈额定电压(V)

DC220V/AC22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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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接触器

线圈额定电流(A)

吸引线圈消耗功率

吸合/起动 (VA)

辅助触头额定电流(A)

辅助触头

制造厂商

型式

智能

型号

马达

额定电压(kV)

DC220V/AC220V

控制器

最大额定持续电流(A)

及智能

最大额定电动机功率(kW)

测控装置

精度

±0.5%

DI/DO输出接点

通讯协议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额定短时热稳定电流(A)

电流

额定短时动稳定电流(A)

互感器

额定一次电压(kV)

额定二次电流(A)

1A

准确级

测量:0.5 5VA

保护:10P20 10VA

零序:5P15 15VA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电压互

额定电压(kV)

≥4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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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感器

额定电压比

0.38/0.1kV

相数

3P

精度

0.5级

制造厂商

型号

多功能表

量程

精度

测量显示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零序保护装置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备自投装置

制造厂商

参数(输入电流、电压)

工作电压

浪涌保护器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微型断路器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小型旋转开关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按钮、指示灯

制造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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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附表 C-2 UPS

型号

继电器

参数

制造厂商

材料

主母线尺寸(宽×高)

(mm)

分支母线尺寸(宽×高)

(mm)

母线性能

绝缘材料型号

母线支架型号

接地母线材料

接地母线尺寸(宽×高)

(mm)

母线尺寸(宽*高)

母线桥总长度

最大额定持续电流(A)

绝缘材料型号

连接型式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母线桥

额定短时热稳定电流(A)

端子排

型式

制造厂商

型号

柜内导线

绝缘

最小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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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参数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型式:

工业级在线式

主机品牌

主机生产国

交流输入电压(V):

380

±15%

直流输入电压(V):

220

±15%

交流输出电压(V):

220

±1%

额定容量(kVA):

20kVA

2.逆变器

逆变器输入(在额定输出和 0.9 功率因数)

功率(kW):

电压(V):

220

15%

电流(A):

3.逆变器额定输出

电压(V):

220

电流(A):

频率(Hz):

50

功率(kW):

4.功率因数:

0.8~0.9

5.连续额定运行最高环境温度(℃):

≥40

6.最大电压变化(%):

0~100%负荷变化,功率因数为 1.0

1%

0~100%负荷变化,功率因数为 0.9

1%

直流输入电压在 85%~110%变化

0.5%

环境温度 0~40℃变化

0.5%

7.最大频率变化范围(+Hz,-Hz):

0~100%负荷变化

<0.25

1.0~0.9 滞后功率因数

<0.25

直流输入电压在 85%~110%变化

<0.25

环境温度 0~40℃变化

<0.25

8.最大谐波失真(%):

0~100%负荷变化

5%(非线性)

1.0~0.9 滞后功率因数

5%(非线性)

直流输入电压在 85%~110%变化——

2%(线性)

环境温度 0~40℃变化

2%(线性)

9.效率(包括冷却损耗,在 0.9 滞后功率因数,40℃环境温度和额定输入输出电压)

100%额定容量输出:

≥90%

75%额定容量输出:

≥90%

50%额定容量输出:

≥85%

25%额定容量输出:

≥85%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37

10.无载损耗(W):

11.UPS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h):

25 万

12.UPS 平均检修时间(MTTR)(h):

13.短时过负荷能力(%额定电流):

长期

110%

10min

125%

1min

150%

5s

200%

14.直流断路器

制造厂:

型号:

额定电压(V):

250

额定电流(A):

额定直流开断电流(A):

50k

15.交流断路器

制造厂:

型号:

额定电压(V):

380

额定电流(A):

额定开断电流有效值(A):

35k

16.静态开关

制造厂:

型号:

额定电压:

最大连续额定电流(A):

最大瞬时电流有效值(A):

极数:

3

切换时间(ms):

<4ms

连续额定输出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85

17.整流器

制造厂:

型号:

额定容量(W):

额定输出时的输入参数:

容量(kW):

20

电压(V):

380

电流(A):

最大允许电压变化范围(±V):

76

额定输出:

容量(kW):

电压(V):

220

15%可调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38

电流(A):

最高环境温度(℃):

40

最大电压变化(V)(0~100%负荷变化,90%~110%额定输入电压,10~40℃环境温度变化):

1%

输出纹波电压(mV):

效率(%,额定输入输出电压,25℃环境温度):

100%额定输出容量

≥90%

75%额定输出容量

≥90%

50%额定输出容量

≥85%

25%额定输出容量

≥85%

无载损耗(W,额定输入输出电压,25℃环境温度):

控制方式:

18.旁路隔离变压器

制造厂:

型号:

额定容量(kVA):

20

额定一次电压(V):

380

额定二次电压(V):

220

19.旁路调压器

额定容量(kVA):

20

输入电压范围(%):

10%

输出电压范围(%):

3%

20.手动检修旁路开关

制造厂:

型号:

最大连续电流(A):

最大瞬时电流(A):

额定电压(V):

400

21.冷却系统

冷却方式:

强制风冷

冷却器数量:

22.外形尺寸及重量

外形尺寸(mm): 长 ,宽,高。

800x800x2200

装置重量(kg):

最大单件重量(kg)

23.其他

满负荷运行允许最高环境温度(℃):

连续运行:

40

不超过 8 小时短时运行:

50

噪声水平(dB)(满负荷运行,距设备 1 米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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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外壳防护等级(IP):

IP42

附表 C-3 直流系统1.蓄电池

序号

项   目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蓄电池型号:

制造厂/原产地:

2

蓄电池容量(Ah)

400ah

1h 率放电容量(C1,Ah)

3h 率放电容量(C3,Ah)

10h 率放电容量(C10,Ah)

3

25℃时蓄电池(浮充状态下)寿

命 (年)

15

4

蓄电池气体复合效率 (%)

≥95

5

外壳材料/产地

ABS

外壳厚度(mm)

外壳最大承受压力(kPa)

6

每月自放电率 (%)

<3%

7

电池盖材料/电池盖产地

电池阀产地

电池盖厚度(mm)

8

密封工艺

O 型圈+压垫+胶封

电池盖密封工艺

极柱密封工艺

9

电池开路电压差 (mV)

≤20

浮充运行电压偏差(mV)

≤50

10

电解液吸附系统方式

AGM 隔板吸附

11

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V)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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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12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V/只,

25℃)

2.23V

13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V/只,

25℃)

2.33V~2.35V

14

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mA)

≤0.005C10

15

蓄电池均衡充电电流 (A)

16

蓄电池均衡充电时间 (h)

17

蓄电池开阀压力 (kPa)

10-49

18

蓄电池闭阀压力 (kPa)

1-10

19

蓄电池内阻(mΩ/只)

20

蓄电池间连接板电阻(mΩ)

21

正极板材料/成分

正极板结构/成分

正极板面积(mm2)

正极板厚度(mm)

≥3.5

正极板数量

单个正极板容量(Ah)

22

负极板材料/成分

负极板结构/成分

负极板面积(mm2)

负极板厚度(mm)

负极板数量

单个负极板容量(Ah)

23

单体蓄电池外形尺寸(mm)

单组蓄电池安装尺寸(mm)

24

单体蓄电池重量(含酸)

硫酸/生产厂家

硫酸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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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电解液比重(g/cm3)

25

蓄电池组能承受最大充电电流

26

蓄电池组允许工作的温度范围

27

单体蓄电池允许的放电终止电压

28

蓄电池的安装方式

支架

29

蓄电池出口短路电流值

≤20

2.充电及浮充电装置

序号

项   目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产品型号

2

交流输入电压(V)

380V±20%

3

交流输入容量(Kva)

4

直流输出电压(V)

85%Un~110%Un

5

直流输出电流(A)

6

直流输出容量(Kw)

7

均充均衡电压(V)

8

均充电压调节范围(V)

均充电流调节范围(A)

9

稳流精度(%)

≤±0.5%

10

浮充稳压(V)

11

浮充稳压范围(V)

12

稳压精度(%)

≤±0.5%

13

均流不平衡度

14

初充最高限压(V)

15

定压充电定值电压(V)

16

输出电压波纹系数

≤±0.1%

17

谐波电流含有率

≤30%

18

功率因数

19

效率

≥96%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42

20

不平衡系数

≤±5%

21

每套充电器充电模块电流 A×个

22

平均无故障时间:

高频开关电源

微机监控

23

噪音(Db)

≤55

24

柜体尺寸(mm)

800x600x2200

25

充电器柜体尺寸(mm)

800x600x2200

联络/馈线柜体尺寸(mm)

800x600x2200

26

整流模块数量

28

单个整流模块额定电流

20/40A

29

高频逆变元器件原产地/制造商

高频逆变元器件型号

IGBT 正/反向耐压

高频逆变元器件额定电流/功率

(40℃)

IGBT 工作电流 (温度 75-100 度

时)

30

整流/高频整流二极管产地

整流/高频整流二极管额定电流

31

整流/高频整流二极管反向重复

峰值电压

整流模块冷却风机数

3.直流屏

序号

名 称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直流柜型号

2

额定电压(V)

220

3

额定电流(A)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43

4

回路数量

见供货范围

5

直流柜设备短路电流值

≥35kA

6

直流柜设备尺寸(mm)

800x600x2200

7

直流柜设备防护等级

IP42

8

直流柜设备型式

9

交流进线空开型式

10

直流进线开关型式

11

直流馈线开关型式

12

蓄电池出口开关型式

13

微机型集中监控装置型号/生产

厂家

14

微机型绝缘监察装置型号/生产

厂家

15

微机型蓄电池巡检装置型号/生

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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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

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技术附表 F 招标附图

招标附图 1:低压开关柜一次图订货图

招标附图 2:脱硫直流系统订货图

招标附图 3:脱硫

UPS 系统订货图

招标附图 4:脱硫小三箱订货图

招标附图 5:

热控电源柜招标图

招标附图 6:

仪表保温、保护箱招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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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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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4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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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4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tmp/2506cf24-56d6-47a0-89f3-8ca6965a325b-html.html

15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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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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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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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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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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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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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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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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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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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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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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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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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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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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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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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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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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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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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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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主要设备选型

(一)主要元器件选型: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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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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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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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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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逐项、逐条按顺序填写,不得遗漏,

报价表与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不一致时,以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为准。

1.1.8 投标人需提供 Excel 版价格文件供专家核算报价,但评审以签章版本的价

格为准。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

随机备品备件

/

专用工具

/

技术服务费

/

运杂费

/

合计

13%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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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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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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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