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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
区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
机组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3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4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电缆
精细化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
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已由浙江省能源局项目备案,备案号 23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
22354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融
资:30%+70%,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项目名称:大唐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X660MW)超超
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本招标标的服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全部安装验收完毕,提供电缆精细化管理成
果报告为止。
2.6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电缆、桥架、电缆通道敷设
优化及管理、尺盘专项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实现电缆及桥架事前策划、事
中控制、事后图纸资料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过程中的零浪
费,有效控制电缆、桥架材料采购、施工成本。本项目含电气高低压电缆、热
控、网络通讯、信息化智能化等智慧电厂(无线收发设备等)等电源控制电
7
缆、光纤、通讯线、电缆竖井、电缆桥架、电缆沟的敷设优化及施工管理工
作。但不包含脱硫 EP 等电缆与桥架非业主采购的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煤电机组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
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
8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煤电机组电缆精细化管理
技术服务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
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
同签订时间页和业绩要求的其他关键信息页)。若合同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等要
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双方
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和业绩要求的其他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
责人姓名,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该业绩有关联性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
证明材料,需有最终用户盖章,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等要
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9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10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anghaih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
1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22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3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4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5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27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8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9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0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31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32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33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4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5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36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7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8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9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40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
响应性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42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
评审标准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60%
20%
20%
43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1
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5 分;
8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 ,得 23 分;
600 万元≤营业收入<800 万元 ,得 21 分;
400 万元≤营业收入<600 万元 ,得 19 分;
200 万元≤营业收入<400 万元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 0 元计算,财务状
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 人,得 5 分; 40 人<人数<50 人 ,得 4 分;人数≤40 人,得 3 分。
44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不盈利计算,财
务状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9≤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8≤流动比率<1.9 ,得 13 分;
1.7≤流动比率<1.8 ,得 12 分;
1.6≤流动比率<1.7,得 11 分;
流动比率<1.6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如无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以 0 排序,财务状况
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45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46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14≤得分≤15;良:11≤得分<14;一般: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9≤得分≤10;良:7≤得分<9;一般:6≤得分<7;
合计
100
47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 报价分(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48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00 分)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
(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90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9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50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51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54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55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56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57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58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59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60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61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62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3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4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65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66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67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甲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其法定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1.2. 乙方:是指合同中列明的、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
法定承继方。
1.3.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
1.4. 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5.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不时
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6.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7. 元:是指人民币货币单位。
1.8. 日(天):指公历日。
1.9.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
数;
“不满”
“超过”
“以外”
,不包括本数;
“×日前”
“×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
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法
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2.
服务内容
2.1. 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为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项目电缆精细化管理技
69
术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电缆、桥架、电缆通道敷设优化及管理、尺盘
专项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实现电缆及桥架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图纸资料的
精细化管理,实现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过程中的零浪费,有效控制电缆、桥架材料采
购、施工成本。本项目含电气高低压电缆、热控、网络通讯、信息化智能化等智慧电
厂(无线收发设备等)等电源控制电缆、光纤、通讯线、电缆竖井、电缆桥架、电缆
沟的敷设优化及施工管理工作。但不包含脱硫 EP 等电缆与桥架非业主采购的区域。
3.
服务期限与进度要求
3.1. 总建设工期为 22+2 个月,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里程碑计划为准。本项目服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全部安装验收完毕,提供电缆精细化管理成果报告为
止。如前述总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则乙方仍需按甲方要求的时限
继续提供服务,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3.2. 乙方应在分批获取设计院的图纸和电缆清册后 10 天内完成相应的采购清单编
制工作。如果该批图纸量特别大,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发布部分预先采购的电缆及桥
架清单。在得到甲方要求提交采购清单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该批采购电缆或
桥架的采购清单。
4.
合同价格及支付
4.1. 合同价格
4.1.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含__%增值税。其
中,不含税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税金为(大写)______
(¥_______)。
4.1.2.
不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服务所需人员的工资、加班费、食宿、差
旅、交通(含现场交通)、高温(防寒)、保健、劳动防护、社会统筹费用、保险
费、管理费、利润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不含税费用。不含税价在合同有
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
整。
4.1.3.
税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果在合同价款支付完成前国家对税率进行
了调整,则乙方尚未开票金额对应的税金按国家规定自动调整,按规定可执行原税率
的除外。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2. 支付
4.2.1.
双方同意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付款:
70
(一)转账/电汇;
(二)信用证;
(三)银行承兑汇票。
4.2.2.
本合同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进度款支付:
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期开始每满一季度,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技术服
务费的进度款,技术服务费进度款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40%。
自第三季度开始,每满一季度,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技术服务费的进度
款,同时乙方需要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节约金额证明材料,须满足累计节约金额大于累
计已支付金额的 2 倍,不满足累计节约金额大于累计已支付金额 2 倍的情况,本次付
款顺延至下次付款。
技术服务费进度款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80%,剩余 20%办理合同结算后支付。
(2)结算款:项目履行完毕,依据优化成果,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需办理完成合同
结算,确定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剩余服务费=合同结算金额-已支付款项-考核扣款。乙
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
以上付款节点,乙方应当在每次甲方付款前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
以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合格增值税发票后 30 天内
支付。
4.2.3.
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在申请付款时提交支付申请。
4.2.4.
合同价款的付款日期以甲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
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2.5.
尽管有上述约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
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4.2.6.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 30 日前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送
达甲方,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应予顺延。
5.
双方义务
5.1. 甲方义务
5.1.1.
根据服务或试验条件具备情况,提前通知乙方项目开工时间。
5.1.2.
对乙方到现场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项
目实施准备工作。向乙方提供和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食宿费用乙方自理。
71
5.1.3.
向乙方提供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数据和资料。
5.1.4.
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生产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
5.1.5.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5.2. 乙方义务
5.2.1.
按照最新国家、行业、大唐集团和甲方的技术服务制度和标准,履行技术
服务职责,及时提供相关报告。
5.2.2.
指派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如有需要,乙方应确保所指派工作人
员在实施服务前配合甲方完成必要的培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3.
加强技术质量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作
业标准、技术标准等。
5.2.4.
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安健环、承
包商等管理规定,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5.2.5.
遵守甲方已明确披露的现场管理规程,有序领用、妥善保管甲方工器具,
并在服务完成后归还甲方。
5.2.6.
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
5.2.7.
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技术及接口协调工作。
5.2.8.
如发现本合同及相关技术要求中未涉及的问题,应当征求甲方意见,在双
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5.2.9.
对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负责,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6.
验收
6.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后,双方共同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验收:甲方负责相关
项目执行的技术人员对现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技术
服务报告、验收申请等验收文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验收的最终文件。
6.2. 验收标准包括最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导则和反事故措施,以及大
唐集团和甲方技术服务制度和标准。
6.3.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验收申请;
(2)技术服务报告;
(3)电缆精细化管理办法;
(4)电气专业电缆清册;
72
(5)电气专业电缆定尺定盘采购清单;
(6)热控专业电缆清册;
(7)热控专业电缆定尺定盘采购清单;
(8)电缆桥架采购清单。
7.
项目联系人
7.1. 本合同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联系人如下: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7.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
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3. 项目联系人的主要职责:
(1)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承担的工作;
(2)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7.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同意外,根据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一切通知、文
件、资料、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送交甲方或乙方项目联系人或其指定经办人员。
8.
知识产权
8.1. 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转让上述成果。
8.2.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文件及提供的服务无知识产权纠纷;保证甲方在使用该
上述文件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的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或者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全部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
保密
9.1. 乙方对本合同内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
述资料、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外部独立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社会媒体及乙方内部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
9.2.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
除保密义务之日终止。
10. 转让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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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
本项目严禁分包。
10.3.
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的,甲方有权拒付转让或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并部
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1. 合同变更、终止
11.1.
合同变更
11.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
随意变更本合同。
11.1.2. 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
(1)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2)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合同需作出相应变更的;
(3)合同双方任一方发生管理体制或名称变更、合并、分立时;
(4)甲方实际装机容量或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
11.1.3. 进行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对需要变更的部分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并签订书
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继续有效。
11.2.
合同终止
11.2.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
随意终止本合同。
11.2.2. 如果一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
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对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该方或破产清
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本合同。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
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
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2.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取得有关部
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
74
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2.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60 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
续 60 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
13. 索赔
13.1.
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中的质量缺陷、工作进度问题、乙方的违约行为以及
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合同责任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纠正或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服务工作或甲方未采纳乙方的
方案或虽然接受乙方方案但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就甲
方的违约行为以及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合同责任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
定予以纠正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2.
一方应在收到另一方的索赔要求后 3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亦未提出
异议的,视为认可索赔方的索赔要求。
14. 违约责任
14.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4.1.1.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
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费用的 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额的 5%。
14.1.2. 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
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14.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4.2.1.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依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
未在咨询计划约定时间内开展咨询工作,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
14.2.2. 由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14.2.3. 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咨询工作,或延迟交付检验合格的
咨询成果的,每延迟 1 天,应当支付合同总咨询费用 0.15%的违约金,延迟 30 天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
证金。
14.2.4.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14.2.5.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75
14.2.6.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
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4.2.7.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进行转让或分包,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2.8.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服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根据甲方考核管理办法
按月对乙方提出考核意见。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及时负责修改或补
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
(2)乙方应在分批获取设计院图纸、电缆清册后 10 天内完成相应的定尺定盘和
采购清单编制工作,否则每耽误一工作日考核 2000 元。
(3)电缆的走向、路径布置合理,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电缆不应发生与管道或
其它设备相互碰撞的现象,电缆的容积率应满足现场电缆及桥架敷设的实际需要,且
不影响施工进度,否则乙方应采取纠正措施,并赔偿买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0%。
(4)乙方提供的电缆长度不足造成电缆浪费的,其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电缆、桥架数量中,每批次的长度超出实际敷设长度的 10%(设
计变更取消的不计入),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电缆剩余库存长度大于总量 5%的(设计变更取消的不计入),其超出部分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桥架因优化减层导致电缆无法敷设的,其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8)桥架因优化加层/加通道导致的桥架空置的,其空置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9)以上考核费用仅取甲方材料采购合同的价格进行直接费计算,不考虑仓储、
运输等其它间接费用。
(10)本项目约定节约电缆及桥架总金额大于技术服务费的 2 倍,同时约定节约
总金额应大于等于 300 万。结算分三类情形执行:
a.若节约总金额<300 万:甲方无需支付技术服务费。
b.若 300 万元≤节约总金额<技术服务费 2 倍金额:按如下公式扣减技术服务
费 C=(1-a/A)×B
76
约定节约金额:A
实际节约金额:a
技术服务费:B
扣减金额:C
c.若节约总金额≥技术服务费 2 倍的:甲方全额支付技术服务费;同时,对超出
技术服务费 2 倍的部分,按每节约 100 万元奖励乙方 10 万元的标准执行奖励。
(11)优化方案不得新增其他设备、设施、土建及人工等费用的支出。
(12)节约总金额:与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出版的电缆设计汇总清册量为比较,乙
方提供的电缆采购量小于设计量的即为节约量,由于设计院的电缆设计汇总清册留有
一定富余量,所以乙方的实际节约量应为节约量乘以 98%,实际节约量乘以电缆实际采
购单价所得金额即为节约金额。
(11)节约金额:与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出版的电缆设计量为比较,乙方提供的电
缆采购量小于设计量的即为节约,节约量乘以电缆实际采购单价所得金额即为节约金
额。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
分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过错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甲方为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等。
15. 争议解决
15.1.
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5.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方式一:诉讼。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式二:仲裁。提交台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
规则在台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包括发生纠纷后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等,应
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合同签署页中的有关
地址。当事人对其送达地址作出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77
书面告知对方,否则送达地址仍以本合同载明为准。
16.2.
通知在下列时间视为已送达:
(1)若为专人递交,于递送时;
(2)若为传真递交,于传真发送时(经印有收件者传真号码及日期和时间的成功
的传输报告证明);
(3)若为特快专递递交,在付邮日的第 3 个营业日上午 10 时。
(4)以专人递交或传真方式递交时,若专人递送或传真发送发生在某营业日的下
午 6 时后或者在非营业日,则应视为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 9 时送达。
17.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
1)合同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 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7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
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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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0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
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8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以下称甲方)电缆精细
化管理技术服务。规范提出了服务内容、工期、双方职责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提出了最低限度的
技术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法规、规范、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出版,则以新的版本为准),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本项目承包方(以下称乙方)应保证施工内容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对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本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
执行。
1.4 如乙方未对本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技术规范中提到的内容满足本项
目需要。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在《差异表》中向甲方书面说明。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
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事项由双方共同商定。
1.6 乙方须执行甲方的现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相关制
度更新后按新制度执行。
1.7 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所有工作人员食宿、交通、通讯需投标方自
行解决。
1.8 招标文件对设备及其人身安全的保护的要求是一般性的,投标人必须
对
投标设备,提供所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设备的质量、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负全责。
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的技术资料、表格、图纸和所有的设备全部采用国
家
法定计量单位。书写语言为中文。
1.10 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厂电缆、电缆通道优化设计及管理能力。投标人须
合法拥有或使用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在本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或创新成果,招标人有权共享。涉及知识产权范畴内的所有费用以及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责任。
82
1.11 服务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服务报价中,招标方不
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费用,系统中所有提供的软件应是正版授权产品。
1.12 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包括电缆精细化管理办法、电缆清册、电缆采购
清单、桥架采购清单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
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1.13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两台
660MW 超超临界一
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兼顾供热。
本工程为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
门港区短珠山南侧(
13 号地块)。
厂址场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厂址及附近无自然保
护区和风景名胜,无文物遗址,不压覆矿藏,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无军事、航空影响,无拆迁。
本工程拟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本工程建设期重、大件运输采用海铁联运方式,大件在头门港码头上岸,
经公路运至厂区,沿途部分桥梁需加固处理。
本工程所需煤炭由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供应,组织晋北、内蒙等煤矿供
给,自矿区铁路运输至黄骅港、曹妃甸港或秦皇岛港下水,海运至头门岛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再以铁路运至电厂煤场。
本工程
2×660MW 机组拟采用淡水二次循环冷却方式,水源采用中水+自
来水。循环水供水系统拟按扩大单元制考虑,一机二泵一塔一管一沟制。循环水供水系统由自然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泵房、进回水管沟等组成。
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全部可以综合利用,事故周转拟利用南洋涂南侧滩涂区
域作为本项目事故灰场用地。
厂区地质条件相对稳定,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
2015),站址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g 为重力加速度),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根据临近工程资料,场地下部有厚层
83
软土分布,天然地基无法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土的强度和变形要求,宜采用桩基处理,桩型可选用预制桩或钻孔灌注桩。
2.2 交通条件
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现已在建
设,公路网均与周边路网连接,厂址西面约
6km 为 G228 国道。
2.2.1 公路
沈海高速(
G15)、台金高速公路(S28)、104 国道、228 国道、214、
322、225、327 省道穿越临海全境,形成了以临海市区为中心的公路网,直达北京、天津、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
20 多个城市。此外,规划中的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也将穿越临海东部。临海市现拥有乡道以上等级公路
69
条,公路通车总里程
1984.2 公里,公路密度 90 公里/每百平方公里。
2.2.2 铁路
临海现有甬台温铁路(国家沿海铁路)纵贯全境,全长
268km,是以客运
为主,兼顾货运的国家一级铁路。其技术标准为一级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
200km/h,运输货运能力 1090 万吨,客车 46 对;在临海设有临海站。
金台铁路西起永康南站,东至台州西站,支线连接头门港站,是一条连接
浙江省金华市和台州市的国铁
I 级单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已于 2021 年 6 月
正式通车。头门港支线一期接轨于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设有车站
3 个,分别为
临海东、杜桥、头门港站,预留车站
1 个(章安站)。全线平均站间距为
20.70km,最大站间距为 22.55km(临海东站~杜桥站),最小站间距为19.20km(杜桥站~头门港站)。在建头门港支线二期线路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门港站引出,于头门岛上设头门港东站,二期正线全长
14.508km。头门港站
规划有头门港至新材料产业园专用线。
5.2.3 水路头门港距国际主航道 13.5 公
里,两侧自然水深
8-13 米,规划岸线总长 28.8 公里,可布置万吨级以上深水
泊位
84 个,年吞吐量达 1.61 亿吨。目前已建成首个 2 万吨级码头,未来中期
规划建设
10 万吨级码头,远期规划在头门岛北侧建设 20 万吨级深水码头,水
运条件良好。
2.2.3 航空
头门港西南侧有台州路桥机场,通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
圳、武汉、长沙、成都、重庆、昆明、青岛等。目前台州金清机场也正在规划建设中。
2.2.4 大件运输
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工程大件运输专题
报告,根据厂址周围交通运输条件,本工程大件设备拟采用铁路运输或公路运输
+水路+公路联运的方式,最终大件设备的运输方案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运
输许可。
84
2.3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址资料
2.3.1 水文气象条件
(
1)水文条件
根据地下水含水介质和水理、水动力特征及赋存条件,本场地地下水主要
为第四系孔隙潜水、承压水及基岩裂隙水。场地浅部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全新统海积淤泥质土和表部填土中,受大气降水补给为主,以蒸发和径流的方式排泄。由于场地靠近外海一侧有海堤隔离,浅部孔隙潜水与海水联系相对较小,地下水位受气候影响有一定的变化,但水位变幅不大。据本次勘测对地下水水位的测量,场地地下水埋深在
0-3.8m 之间。地下
水水位受季节影响明显,预计雨季地下水水位会上升到接近地面。
(
2)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
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气候温和,温度适中,空气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海岛多风,气候条件比较优越。
冬季处于西伯利亚冷高压控制下盛行偏北风,风速较大,天气以晴冷为
主,当冷空气南下时,常伴有雨雪天气;春季,冷高压势力开始减弱,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势力逐渐增强北进,锋面、气旋活动频繁,天气开始转暖,降水增多,形成春雨;春末夏初,冷热气团势力相当,形成静止峰,产生连绵降水天气,俗称梅雨;夏季,由于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降水较少;夏秋之交,除局部地区有雷阵雨外,一般以晴热为主,但台风侵袭时,会带来大量降水,并伴有狂风,常造成很大的灾害。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梅雨和台风雨期间。
厂址处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要素特征参考附近的洪家气象站、
白沙气象 站资料。
①洪家气象站
洪家气象站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杨庄,东经
121°25',北纬 28°37',
观测场高程为
4.6m,根据该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
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发生时间: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发生时间: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85
累年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28.7℃
累年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2004.8.12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86
②白沙气象站
白沙气象站位于站址南侧约
7km 的白沙山,东经 121°38',北纬 28°
43',观测场高程为 38.0m,根据白沙气象站 201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气温:
18.0℃
极端最高气温:
40.5℃(2017 年)
极端最低气温:
-8.0℃(2016 年)
累年平均降水量:
1311.6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1777.1mm(2012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1.0mm(2017 年)
累年平均风速:
3.0m/s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4.9m/s(2012 年)
全年主导风向:
NNW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87
2.4 地质
据本次勘察及前期地基处理工程资料,厂区表层为碎、块石填土及地基处
理后形成的粉质黏土,下部
20 米左右为新近沉积的欠固结的全新统海相淤泥
质黏土,其下为冲洪积、海积成因的粘性土及碎石土,基岩为白垩系上统塘上组(
K2t)凝灰岩。场地内基岩面总体走势与附近山体吻合,呈西高东低,北高
南低,东南侧部分钻孔未揭露基岩。
本次勘察基本沿用可研阶段的土层编号,将(
2)层、(4)层和(6)层依
据本次钻孔成果细分出几个亚层,从上到下地层描述如下:
(
0)层碎、块石填土(Q4ml):紫红色、青灰色为主,主要为地基处理填
筑的碎、块石,来源为附近山体开挖的中等风化
-微风化凝灰岩。碎、块石粒径
差异较大,部分粒径大于
1.5m,棱角-次棱角状,压实后具有一定密实度,本
次勘测时大部分厂区均已回填完毕,仅在最西侧及东南角有约
1000 平方米未
回填。
(
1)层粉质黏土(Q4ml):灰、灰黄色,软塑-软可塑。高压缩性,干强
度中等,结构性差,韧性中等,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场地内均有分布。表层有真空预压时留下的无纺布及密封膜,塑料排水板插入深度
12-18m。
88
层淤泥质黏土(
Q4m):灰色,流塑,夹粉土薄层,含腐殖质及贝壳碎
屑,高压缩性,干强度中等,切面光滑、有光泽,局部相变为淤泥质粉质黏土或淤泥。该层场地内均有分布。
(
2-1)层粉质黏土(Q4m):灰色,软可塑~软塑,高压缩性,干强度
高,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局部夹有粉土粉砂薄层。该层主要为淤泥质土在上覆土体自重应力作用下固结而来,性质稍好于淤泥质土,仅在厂区南侧局部分布。
(
2-s)层卵石(Q4al+m):灰色,中密,含有少量粉质黏土,卵石粒径
3~6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圆状-次圆状,含量 40%~60%,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仅揭露于
K03 钻孔附近。
(
2-sl)层粘质粉土(Q4m):灰色,中密状,局部粉砂含量较高,切面粗
糙无光泽,摇振反应淅水迅速,干强度及韧性较低,该层仅揭露于
C10 钻孔。
(
3-1)层粉质黏土混角砾、碎石(Q4al+1):灰黄色,粉质黏土可塑~硬
塑为主,夹粉土、粉砂薄层。混有角砾、碎石,含量不均匀,
10-45%左右,粒
径
0.5~5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场地内分布较为广
泛,局部相变为(
3-2)层粉质黏土,厚度变化较大。
(
3-2)层粉质黏土(Q4al+1):灰黄色、黄褐色,可塑~硬塑,夹粉土、
粉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夹于(
3-1)层中,或位于(3-1)层下部。
(
3-s)块石(Q4al+p1):灰白色、灰黄色,块石粒径大于 50cm,母岩为
中等风化
-微风化凝灰岩,仅在 K10、K11 钻孔有揭露,最大厚度 1.6m。
(
4)层粉质黏土(Q4a1+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夹粉土、
粉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切面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侧及南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
4-1)层含砾砂粉质黏土(Q4a1+m):灰色,砾砂含量约 20%~30%,
软塑状,砾石粒径
0.2-2cm 为主,个别大于 4cm,次圆状。该层呈夹层状分布
于(
4)层粉质黏土中,或位于(4)层底部,仅局部有揭露。
(
4-sl)层粉土(Q4a1+m):灰色,中密状,含有少量粉砂,干强度及韧
性低,摇振反应迅速,切面无光泽,仅揭露于
C34 钻孔。
(
5-1)层粉质黏土混碎石、角砾(Q3al+l):灰黄色,灰褐色,粉质黏土
可塑为主,局部硬塑,碎石、角砾含量不均匀,
10%~30%左右,粒径
0.2cm~3cm 为主,个别大于 5cm,次棱角状~次圆状,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厚度变化大,局部相变为(
5-2)层粉质黏土。该层分布较为广泛,仅在距离山
体较近位置缺失。
(
5-2)层粉质黏土(Q3al+l):灰黄色,可塑~硬塑为主,夹粉土、粉砂薄
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
89
(
6)层粉质黏土(Q3a1+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厚层状,
含有机质,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南侧分布,厚度较薄。
(
6-1)层含砾砂粉质黏土(Q3a1+m):灰色,砾砂含量约 20%~30%,
其余为黏性土,软塑状。砾石粒径
0.2~2cm 为主,个别大于 3cm,次圆状。该
层分布于(
6)层粉质黏土底部,仅揭露于 C26 钻孔。
(
7)层粉质黏土混碎石、角砾(Q3al+l):灰黄色,粉质黏土可塑~硬塑
状,土质不均匀,碎石、角砾含量约占
10%~30%,局部可达 40%以上,最大
粒径大于
10cm,一般粒径 0.2~3cm,母岩为强风化凝灰岩,棱角~次棱角状。
仅在场地东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
10-1)层全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褐黄色,原岩构造基本被破
坏,岩石风化呈土状,硬塑,手可捏碎,局部夹有少量强风化岩块。仅在局部分布,厚度变化大。
(
10-2)层强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原岩
组织结构大部分破坏,节理裂隙较发育,裂隙面可见铁锰质渲染,敲击声闷,锤击易碎。揭露基岩位置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
10-3)层中等风化凝灰岩(K2t):青灰色、灰黄色、灰紫色,岩芯呈柱
状,节长一般
10~35cm,RQD 一般在 65~80%。主要岩性为流纹质含角砾玻
屑凝灰岩、流纹质含角砾玻屑熔结凝灰岩,块状构造,凝灰结构或熔结凝灰结构,裂隙少量发育,裂面见褐黄色铁锰质渲染。经统计,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
53.83MPa,标准值为 46.33MPa,属较硬岩,岩体完整程度以较完整
为主,局部较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级别以Ⅲ级为主,较破碎为Ⅳ级。
各土层垂向分布一览表
顶板深度(m)
底板深度(m)
顶板高程(m)
底板高程(m)
厚度(m)
岩土
编号
岩土
名称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0
碎、块石
填土
-
-
0.40
5.00
0.82
4.35
-1.01
2.45
0.40
5.00
1
粉质黏土
0.00
5.00
4.50
9.80
-1.01
2.45
-7.57
-1.53
2.80
9.80
2
淤泥质黏土
4.50
9.80
9.80
24.10
-7.57
-1.53
-21.37
-6.59
3.70
16.80
2-1
粉质黏土
14.50
21.00
16.00
28.20
-17.57
-10.58
-24.07
-12.08
1.10
9.00
2-s
卵石
15.70
15.70
16.00
16.00
-13.47
-13.47
-13.77
-13.77
0.30
0.30
90
2-sl
粘质粉土
18.10
18.10
21.00
21.00
-13.89
-13.89
-16.79
-16.79
2.90
2.90
3-1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14.00
28.20
16.30
30.10
-23.85
-9.95
-25.83
-12.29
0.90
12.60
3-2
粉质黏土
15.60
30.10
20.20
35.90
-25.83
-12.08
-31.55
-16.28
1.50
14.20
3-s
块石
21.10
21.70
22.70
22.90
-17.63
-17.11
-18.83
-18.71
1.20
1.60
4
粉质黏土
22.30
35.90
25.00
50.60
-31.55
-18.17
-49.63
-20.99
1.60
19.60
4-1
含砾砂粉质
黏土
25.00
38.00
28.50
40.60
-34.37
-20.99
-37.87
-24.49
1.30
4.50
4-sl
粉土
25.00
25.00
28.50
28.50
-24.18
-24.18
-27.68
-27.68
3.50
3.50
5-1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20.20
40.10
24.70
54.30
-37.98
-16.28
-50.33
-20.38
1.50
24.80
5-2
粉质黏土
34.20
50.60
41.10
61.20
-49.63
-30.22
-57.31
-37.12
2.70
17.50
6
粉质黏土
39.60
55.70
47.00
60.00
-54.73
-35.66
-59.03
-43.06
1.00
7.40
6-1
含砾砂粉质
黏土
43.00
48.50
45.10
51.00
-44.52
-38.94
-47.02
-41.04
2.10
2.50
7
粉质黏土混
角砾、碎石
40.30
56.40
51.00
80.00
-53.67
-36.37
-76.02
-47.07
3.70
29.00
10-1
全风化凝灰
岩
16.00
71.10
18.20
79.50
-67.12
-13.77
-75.52
-15.97
1.00
8.40
10-2
强风化凝灰
岩
12.70
79.50
13.10
82.80
-75.52
-8.45
-78.82
-8.85
0.40
9.80
10-3
中等风化凝
灰岩
9.80
82.80
15.00
90.00
-78.82
-6.59
-86.02
-11.79
—
—
3、服务范围、期限和要求
3.1 服务范围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项目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全厂电缆、桥架、电缆通道敷设优化及管理、尺盘专项验收、现
91
场服务等工作,实现电缆及桥架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图纸资料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过程中的零浪费,有效控制电缆、桥架材料采购、施工成本。本项目含电气高低压电缆、热控、网络通讯、信息化智能化等智慧电厂(无线收发设备等)等电源控制电缆、光纤、通讯线、电缆竖井、电缆桥架、电缆沟的敷设优化及施工管理工作。但不包含脱硫 EP 等电缆与桥架非业主采购的区域。
3.2 服务期限
总建设工期为 22+2 个月,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里程碑计划为准。本项目服务
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全部安装验收完毕,提供电缆精细化管理成果报告为止。
3.3 服务要求
3.3.1 总体要求
服务团队要熟练掌握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业务及专业
知识,积极主动的为招标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全方位的掌握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服务团队应充分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人员配备、服务方案、以及为配
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需要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
服务团队要了解、熟悉、掌握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生产经营
情况,根据招标人决策层的决策理念和方式,有针对性的主动提供服务,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工作决策、生产发展避免风险。
服务团队在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服务团队在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各单位服务期间不得同时为与招标人机所属
各单位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同或相近种类、性质的服务。
服务团队在服务过程中除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外,同时必须对其提供服务
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亦应当将上述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了解的秘密、机密视为后合同义务而予以保密,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及执业道德。
3.3.2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3.3.2.1 建立全厂电缆通道信息模型
全厂电缆通道信息模型须严格按电力设计院的桥架图纸建立,不得随意变更
原设计的路径、规格型号。
92
电缆桥架在实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管道设备碰撞,应当有书面联系单由
设计单位签字。
投标方应当按实际施工情况调整其电缆通道模型,调整相应的长度数据。
3.3.2.2 设备接线点定位的要求
3.3.2.2.1 接线点定位原则
在相应的施工图图纸上,寻找对应设备安装资料,并找到接线点位的高度,
其高度值符合设备实际。
在相应层高的图纸上确定电缆起终点的坐标,同时选择距离点位较近的桥架
接入点,接入点要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
测算桥架接入点至电缆起(终)点的长度,要充分考虑电缆的走向,是埋地、
沟道还是架空,是保护管还是槽盒等因素。
设备接线点的基础数据记录在计算机可识别文件中,
要求基础数据准确详实。
3.3.2.2.2 接线点定位方案
设备定位是电缆敷设优化的前期准备工作,只有定位精确,反映出来的长度
才能是比较精确的。在实际定位的过程中,主要是以设计院提供的电缆敷设图、机务图纸和厂家设备图,同时部分点位的确定是由现场安装单位密切配合完成。
考虑到实际的敷设施工时电缆在桥架上有转弯半径和制作电缆接头,在计算
电缆总长度时应留有适当余量。
设备定位的操作步骤:
(1)整理相关点位设备所在的实际厂区平面位置;
(2)在相应的厂房图纸上,寻找对应设备安装资料,并找到相关点位具体
的高度;
(3)在相应的层高图纸上确定电缆起终点的横纵坐标;
(4)选择距离点位较近和较合理的桥架接入点;
(5)测算桥架接入点至电缆起(终)点的长度;
(6)将数据记录在计算机可识别文件中,准备计算。
具体措施为能在设计院提供的电缆敷设图找到的点位,现场核实一遍设备安
装位置与图纸的
匹配性;图纸上不能明确埋地还是架空的点位,现场确定接线方案;不确定
接线长度的点位,现场测量。保证设备接线点定位的准确性。
93
3.3.2.3 电缆长度计算
3.3.2.3.1 计算原则
要求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不得浪费,短缺。
桥架、电缆沟通节点间的长度计量要准确,须充分考虑到桥架避让管道时上
坡下坡的长度。桥架、电缆沟的电缆长度计算时,要充分考虑电缆的挠曲度,要充分考虑节点交叉对电缆长度的影响,要充分考虑拐弯对电缆长度的影响,确保电缆长度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
电气电缆从电缆桥架下来至接线点的距离,要充分考虑线路的合理性和美观
性。
热控电缆从电缆桥架下来至盘柜、盘柜至就地设备的距离,由投标方根据以
往电厂的经验预估,作为电缆采购时计算的依据。在实施电缆敷设过程中,投标方及时跟踪盘柜、就地设备的实际安装位置,重新采集实际敷设的长度数据,并对电缆长度数据进行调整。对于富余电缆,在后续批次中二次利用。如果存在电缆不足,及时发布增补采购计划。
完成电缆长度计算的软件系统应当具备参数设置功能,使其长度更加符合工
程实际。
电缆长度既不能出现长度不足继而影响施工进度,也不能出现过多的富裕,
造成电缆浪费。
3.3.2.3.2 计算方法
考虑计算原则的所有因素后,投标方利用自主研发的电缆敷设优化管理系统
及之前完成的电缆通道信息模型、准确的设备接线点定位,将每根电缆分成三段进行计算。
优化工程师通过电缆敷设图和丰富的经验确定每根电缆的起终点最近的桥
架节点,并对其确定的最近节点承担责任。
起点设备到起点最近节点的距离、终点设备到终点最近节点的距离由优化工
程师人工核实与测量得出,这两段距离分别称之为起点引桥、终点引桥。引桥长度包含接线长度,优化工程师对其测量的引桥长度承担责任。
起点最近节点与终点最近节点的距离,由电缆敷设优化管理系统计算最优路
径后得出,称之为主桥。主桥长度包含电缆弯曲挠度。
起点引桥、终点引桥与主桥之和即优化后的电缆长度,此算法保证了每根电
缆长度的准确性。
3.3.2.3.3 长度计算成果
94
电缆敷设优化管理系统将电缆编号、电缆规格型号、起终点名称、优化后长
度、优化路径等重要信息导出,形成优化电缆清册。
3.3.2.4 定尺定盘
3.3.2.4.1 定尺定盘原则
要求根据电缆类型,依据招标方电缆采购合同的分类进行分类定盘。
根据标段划分进行分类定盘,避免不同的安装单位共用电缆盘的情况。
根据图纸交付的批次分类定盘,原则上不同批次的图纸不混合定盘。
根据施工区域(图纸卷册)的划分,分别定盘,避免电缆盘在现场的二次搬
运。
电缆的长度要考虑厂家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每盘电缆长度接近厂家的标准
盘长度为宜。
电缆盘的类型由电缆厂家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对分盘完毕的电缆盘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可以清楚表明专业、电缆型号、批
次,不得出现盘号错乱、重复等现象。
根据电缆盘数据,整理汇总后的采购清单。
电缆厂家按非标盘进行生产。
3.3.2.4.2 电缆定尺定盘方案
根据定尺定盘原则,在汇总好电缆型号的电缆清册表中按标段分区域分盘。
注意合理性和适用性。
3.3.2.4.2.1 定盘步骤
采购前做好统筹安排,对电缆进行分标段、分区域、分用途、同型号汇
总、合盘与替代等前期工作,再定尺定盘后用于采购。
(1)分标段
对每一根电缆做到标段划分,确定责任单位。
(2)分区域、分用途
按不同区域进行分盘,尽可能同用途的电缆分在同一盘。
(3)同型号汇总
95
如 ZRC-KVVP2-450/750V-4x1.0、ZC-KVVP2-450/750V-4*1.0、ZC-KVVP2-
450/750V-4X1.0、ZCKVVP2-0.45/0.75kV-4x1.0 等不同表达方式的电缆型号,实际是同一型号的电缆,统一型号形式后再分盘。
(4)合盘与型号替代
化整为零,一些总量小于 200 米的型号不再分标段分盘,小平方的电缆则
用大平方代替采购。
(5)定尺定盘采购
单根电缆定尺,多根同型号电缆定盘,每一盘电缆都有自己唯一的盘号和
盘中各单根电缆的明细。
根据准确计算的电缆长度,按型号、分标段、分区域进行分盘并编号,编
制“定尺定盘”采购清单。电缆供应商按“定尺定盘”生产和供货,并附上盘号。盘号编制说明:如 HZ01-DQ-06-V1.0-001,HZ-惠州电厂,01/02-#1 标段/#2 标段,DQ-电气专业,06-全厂第六批次,V1.0 版次,0**-盘号”。
3.3.2.4.2.2 数据处理形成定尺定盘数据
利用前面部分形成的电缆统计数据,由技术人员进行分类整理,结合电缆
厂商的电缆盘规格形成定尺定盘数据,提供定尺定盘电缆采购清单。
3.3.2.5 桥架优化的要求
3.3.2.5.1 桥架优化原则
投标方应完整统计全厂节点段桥架数量和类型。
投标方应完整统计全厂电缆路径中包括的节点段信息。
投标方应完整统计全厂电缆的规格型号(外径、截面积)。
投标方应完整统计全厂桥架信息,即节点段桥架的层数、规格。
投标方应完整对所经过桥架电缆的电缆进行分层敷设。
投标方应完整对分层后的电缆截面积进行求和。
投标方应完整统计节点段的桥架截面积。
投标方应完整计算各节点段桥架的填充率,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节点段作
专门分析,建议增加桥架。确定桥架准确且合适的规格和层数,形成三维桥架布置图,形成最终可实施的桥架优化方案。
投标方根据桥架优化方案统计各桥架及附件的数量,形成桥架采购清单。
3.3.2.5.2 电缆通道优化方案
3.3.2.5.2.1 计算电缆通道断面容积率
96
利用投标方自主研发的电缆敷设优化管理系统及之前完成的电缆通道信息
模型,以及电缆敷设路径,对电缆通道节点进行断面容积率计算。
3.3.2.5.2.2 调整电缆通道层数或规格
根据电缆通道节点断面容积率计算表可判断电缆通道段的饱和率。每层电
缆通道的容积率不应超过 40%-50%,对于超过的部分在不影响电缆功效的情况下,将电缆在电缆通道层之间进行调配,无法通过调配达到合格容积率的修改电缆路径。
通过节点容积率分析,筛选出有问题电缆通道段。主要体现在:
(1)主通道交汇处、电子间出口处,容积率过大导致无法敷设电缆;需调整
部分电缆敷设路径或者增加通道。
(2)通道设计太过富裕,出现空层电缆通道;在不违反规范的情况下,删减
空层电缆通道。
(3)模拟施工,改善工艺。
3.3.2.5.2.3 桥架采购清单
根据桥架优化方案重新统计各规格的桥架及附件数量,形成采购清单。
3.3.2.6 协助桥架采购
3.3.2.6.1 协助申报桥架需求计划
协助指导施工单位申报桥架需求计划,招标方授权投标方进行审核。审核
施工单位申报的数量是否与优化后的数量一致,是否与其承担的工作范围一致。
3.3.2.6.2 绘制非标准件尺寸图
对一些非标准件,投标方可以绘制非标准件尺寸图交厂家生产,到货后可
直接使用。
3.3.2.7 协助电缆采购
3.3.2.7.1 协助申报电缆需求计划
协助指导施工单位申报电缆需求计划,招标方授权投标方进行审核。审核
施工单位申报的数量是否与优化后的长度一致,是否与其承担的工作范围一致,是否符合“定尺定盘”的要求。
3.3.2.7.2 指导电缆厂家按非标盘进行生产
招标方物资采购部门将采购清单及定尺定盘数据交由电缆厂家按非标盘生
产。
97
投标方须指导电缆盘上标明该盘电缆的总长度,同时贴上该盘电缆的定尺
定盘数据。
3.3.2.8 设计图纸交付计划及招标方采购需求提报时间
以现场电缆、桥架施工材料需求时间点倒排。
招标方物资采购部门对电缆、桥架材料进行到货验收,施工单位领用电
缆、桥架材料需约 5 天。电缆、桥架厂家自收到招标方采购需求单到完成供货需约 15 天。
投标方在分批获取设计院的图纸和电缆清册后 7 天内完成相应的采购清单
编制工作。如果该批图纸量特别大,提交时间适当延长。在得到招标方要求提交采购需求清单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该批采购电缆的采购需求清单。
表:设计图纸交付计划及招标方采购需求提报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工期
备注
1
施工日期
A
A
A 为电缆、桥架施工日期
2
到货验收、领用出
库
A-5
A-1
5
3
到货验收、领用出
库
A-20
A-6
15
A-20 为采购需求单提报
时间
4
敷设优化/桥架优化
A-27
A-21
7
A-27 为设计图纸交付日
期
5
采购周期
A-27
A
27
说明:此电缆、桥架材料采购周期为理论最短采购周期,实际施工过程中
应尽早交付设计图纸进而开展电缆、桥架优化工作。
3.3.2.9 现场变更管理
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升版、已经出具的电缆清册进行增减时,招标方将相应
图纸、清册提供给投标方,投标方须负责计算设计变更对电缆长度、桥架用量造成的影响,及时计算富裕电缆长度或缺口电缆长度、桥架变更数量。
投标方将减少的那部分电缆或桥架进行记录,用于后续未采购的批次同型
号电缆;如果没有同型号,也尽量可以替代后续未采购的批次中,尽可能地减少库存。
98
对于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电缆桥架、管沟发生变更时,投标方要及时掌
握,并负责计算变更对电缆长度造成的影响,及时计算富裕电缆长度或缺口电缆长度。
对于现场设备、保护管的位置出现变化,投标方要及时掌握,并负责计算
变更对电缆长度造成的影响,及时计算富裕电缆长度或缺口电缆长度。
现场变更要求相关方留下纸质联系单依据,并经相应的单位签字。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涉及到设计变更。在招标方从设计院获
得设计变更后,须将设计变更抄送投标方。投标方现场人员必须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及设计变更部位,多方位多渠道获得变更信息,投标方现场人员需收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另委单等与电缆敷设有关的相关表单。
3.3.2.9.1 关于电缆沟、桥架、电缆竖井的变更
投标方现场人员需列举出与该电缆沟、桥架、电缆竖井有关的所有电缆,
在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将其对应的所有电缆长度进行修正。若该批次电缆未采购,则将修正后的电缆长度作为采购量,若电缆已采购,则将修正后的电缆量与采购量进行对比,若采购量大,则将多余的电缆量用到未采购的同种电缆型号中并做好备注;若采购量小,则在未采购的计划中增补该部分电缆并做好备注。
3.3.2.9.2 关于设备、箱、盘、柜的安装位置变更
设备、箱、盘、柜等与电缆相关设备的安装位置也可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
需要做出适当调整。投标方现场人员需列举出设计变更中提到的设备及箱盘柜涉及的所有电缆,对设备及箱盘柜变更后的位置重新复核所列举的所有电缆,从而得到设备及箱盘柜变更后的电缆量。若该批次电缆未采购,则将修正后的电缆长度作为采购量,若电缆已采购,则将修正后的电缆量与采购量进行对比,若采购量大,则将多余的电缆量用到未采购的同种电缆型号中并做好备注;若采购量小,则在未采购的计划中增补该部分电缆并做好备注。
3.3.2.9.3 关于电缆型号及长度的变更
根据现场设备及招标方需求,电缆清册中的电缆型号及长度可能发生改
变,由招标方专工向设计院确定设计变更方案。投标方现场人员依据设计变更内容调整定尺定盘方案,调用非急需已到货的相同型号及数量的电缆供施工单位施工;再将变更前的电缆用于未采购电缆清册中,再将变更前的电缆量使用到未采购清单的相同型号及长度当中,并做好记录。
3.3.2.9.4 电缆清册中出现电缆招标文件中未出现电缆型号
就国内火电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业主进行电缆招标时与电缆
厂家签订的电缆采购协议中的电缆型号为设计院根据设计经验所开列的电缆型号。然而在设计过程中,设计院会根据项目和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开列与之匹配的电缆型号。故此,存在设计院设计的电缆型号在之前业主与电缆厂家签订
99
的电缆采购协议中没有的可能。因此,在设计院发出清册后,投标方首先对其所提供清册中的电缆型号进行核对,若发现电缆采购协议中没有的电缆型号,投标方提供电缆采购协议中已有的电缆型号进行替代的方案,并形成书面报告。或通过招标方专工向设计院确定电缆替代的最后方案。
3.3.2.9.5 施工单位之间临时电缆调用的情况处理
施工现场各标段因施工工期的先后顺序,为突击某一标段施工进度时会出
现电缆临时调用的情况。当需要临时调用时,投标方现场人员通过招标方专工协调向另一标段施工单位临时调用相同型号及相近长度的电缆,再在此后未采购的采购清单中增补该部分电缆给非急用标段施工单位。
3.3.2.9.6 厂供电缆使用甲供电缆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厂供电缆会随设备一起到达施工现场,但在以往实施的项目
中也出现业主与设备厂家之间因电缆问题发生纠纷,在工期紧急的情况下,业主也会将其认为属厂供部分的电缆先用已有的同种型号的甲供电缆替代。因此就会出现电缆的临时调用问题,处理方法先按照。
3.3.2.8.5 进行处理,之后需尽快确定该部分电缆的供货方,若由厂家供
给,则在替代的甲供电缆(原用途)使用前必须到货,否则由招标方购买后形成文件,在最后的结算中从厂家支付款项中扣除。
3.3.2.10 敷设记录跟踪管理
3.3.2.10.1 收集敷设记录
投标方要定期详细地从安装单位收集电缆实际敷设记录,了解电缆敷设的
进度。投标方技术员每天收集敷设记录,并录入电子表格中,可以非常清楚的知道电缆的敷设进度,具体到每一根。
3.3.2.10.2 分析敷设记录
比较敷设长度和采购长度,确保优化方案的准确实施。当实际敷设长度与
采购长度差异较大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实际敷设量,与该根电缆的设计量、优化量及采购量进行对比,计算出采
购量与实际敷设量之间的差值,从而准确掌握现场电缆的使用情况,从而形成电缆敷设记录分析表。
分析下来,当敷设长度大于采购长度,常见的有施工单位电缆放错设备、
绕远路敷设等原因,造成部分型号不足,确定责任方后要求其整改或者赔偿。
若两三根起终点相近的电缆,其中一根超长很多,则基本可以判定为电缆
“跳米”,现场核实和取证后要求厂家补供甚至考核厂家。每盘电缆的每根电缆都有出处可查,“跳米”现象无所遁形,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电缆出现短米、跳米等现象。
100
3.3.2.10.3 核实和解决敷设量与采购量之间的差异
投标方将对现场的设备位置、埋管的位置进行实地勘察,核实是否与设计
图纸上的位置一致,以及数量是否相同。如果发现有和图纸有出入的,则及时和招标方以及施工单位沟通,询问改变的理由,并做好记录。投标方将负责现场查看盘柜、就地设备的实际位置,记录实际敷设电缆长度与采购长度的差异。
投标方将详细了解电缆实际敷设长度与采购长度的吻合度,如果出现富
裕,须统计富裕长度,并用在后续的批次中;如果出现电缆长度不足,及时统计缺口长度,向招标方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对于富裕长度超过正常比例的,要分析原因,并预测其它未敷设电缆是否
同样会产生超比例富裕长度。
对于长度不足的电缆,要分析原因。如果是通用电缆,短缺长度在后续采
购清单中进行补采购。如果是非通用电缆,首先从未放的批次中调用同类型电缆,对调用产生的缺口长度在后续批次中进行补采购。
3.3.2.11 桥架安装和电缆敷设的指导
3.3.2.11.1 技术交底
施工前召开联络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落
实优化方案。
3.3.2.11.2 现场配合和指导施工
投标方技术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按优化后的桥架布置方案进行安
装。
投标方技术员指导现场施工队伍正确使用定尺定盘,电缆必须严格按电缆
清册所提供的电缆路径,按照清册和“定尺定盘”的数据进行敷设。
当按电缆设计所提供的路径无法敷设,或电缆长度与实际情况出现严重偏
差时,投标方协调施工单位发联系单,待招标方工程部或监理出具解决方案后方可施工。
投标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电缆长度方面的问题进行解决,如施工单
位提出的长度异议,由投标方组织实勘测量。
在施工单位电缆敷设的过程中,投标方现场人员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优
化后的电缆路径进行敷设。在电缆敷设的过程中,相同紧急级别的电缆需按照优先敷设长电缆,再敷设短电缆的先后顺序进行敷设,以保证电缆敷设的美观及电缆敷设精细化原则。
3.3.2.12 协助电缆到货验收
3.3.2.12.1 核对电缆到货信息
101
电缆厂家所供电缆盘到达后,投标方须参与招标方组织的电缆验收工作,
核对到货电缆盘与采购计划的型号以及长度是否一致,检查铭牌信息是否完整。
现场电缆到货后,需用采购清单现场查收电缆,主要核对参数有:电缆盘
号、电缆型号、电缆盘长度等相关信息。将所到电缆的位置标记到采购清单备注栏中,以方便以后使用时的电缆查找。
投标方根据电缆采购清单与电缆厂家提供的到货清单进行比较,形成全厂
电缆到货情况表,以方便施工单位及业主专工查阅,同时形成未到货电缆表抄送厂家进入电缆的催交流程,以确保施工单位在该电缆使用前电缆到货。
3.3.2.12.2 实测电缆到货数量
如有必要,投标方将使用仪器测量电缆到货长度。
3.3.2.13 协助电缆出入库管理
3.3.2.13.1 电缆入库
投标方指导电缆代保管单位将到货材料按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施工区域
的需求存放,做好 入库型号、数量、盘号的记录,出库和退库型号、数量的记录。
施工单位之间电缆混卸的解决方案:
在以往的施工现场,电缆到货后,或因厂家把不同批次的电缆混装、或因
施工单位自身缘故、或因物资部人员等因素导致不同标段的电缆错卸或混卸。为避免这种状况,投标方将在电缆 到货前将每盘电缆盘的盘号含义向施工单位、物资部仓库管理人员以及厂家人员进行交底,使其 清楚的了解到每盘电缆盘盘号的具体含义及使用位置。电缆到场后我方人员需参与卸货流程,根据电缆厂家提供的到货清单,现场分别标注该批次每盘电缆的接收单位,并在到货清单备注栏中标注好电缆存放位置。同时形成电缆分配及存放位置表。
3.3.2.13.2 电缆领用
安装单位领用电缆时,严格按照《电缆精细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审
核流程后领取。
电缆代保管单位严格审核电缆取用申请单、出库单与实际出库电缆盘,各
电缆盘号、所需电缆量全部一致后方可出库。
多区域公用盘,施工单位在某区域放完后,必须足量退回至仓库,仓库代
保管单位做好退库记录。
投标方对电缆领用要提出指导意见,并且有权检查电缆的出入库记录。
投标方在电缆卸货后形成电缆分配及存放位置表,在卸货完成后将该表抄
送与该表相关的各施工单位、业主物资部,投标方留底备案。待电缆领用时,
102
施工单位携电缆分配及存放位置表到业主物资部相互标注所领用电缆后,施工单位方能领用电缆,且所领用电缆盘号、型号、长度等相关信息能与到货清单对应。
3.3.2.13.3 电缆退库
施工单位在敷设完某一区域后,有可能因设计取消或正常裕量而产生剩余
电缆。投标方应与仓库代保管单位保持沟通,及时掌握退库电缆数量。
电缆剩余退库,由于敷设的电缆存在绕曲系数、接线长度等原因在优化电
缆时都会放一定的裕量在每一盘里,在现场实际敷设施工时会出现部分电缆盘出现裕量电缆的情况。施工单位须将敷设完后出现的裕量电缆如数退还及上报。投标方将把这些裕量电缆继续做二次优化利用。
共用电缆盘退库,因一些需求少量的特殊型号电缆,电缆生产厂家不方便
按区域分成小盘,一般会把多区域的该型号电缆定在一个盘上。因此施工单位敷设完某一区域后,需对本盘电缆进行退库。代保管单位需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如数退库,投标方将现场跟踪电缆敷设情况,及时核对退库数量。
3.3.2.13.4 定期盘点
投标方定期对仓库内桥架、电缆盘及盘上剩余电缆进行盘点、核对,及时
掌握桥架、电缆裕量,核实现场敷设情况。
通过桥架和电缆的出库记录和实时跟踪的敷设记录,定期统计出未放电缆
量,控制现场电缆使用情况,为之后电缆采购量做出真实可靠依据。
统计所有敷设过程中出现的裕量桥架和电缆,并按各型号进行分类,及时
对裕量桥架和电缆做二次优化利用,控制桥架和电缆的成本。
在每一区域施工完成后需对该区域电缆进行盘点,盘点的目的在于对该区
域的电缆使用做一小结,有盈余的电缆到后面未采购的同种电缆中进行使用;不足的部分进行现场复核,重点复核电缆敷设路径是否与优化路径一致。若一致则需要开设联系单,在此后未采购的采购清册中进行采购,否则由施工单位负责。
3.3.2.13.5 电缆出入库台账
针对电缆出入库情况,编制电缆出入库台账。台账信息包括到货日期、供
货厂家、电缆盘号、电缆型号、到货数量、储放位置、领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退库数量、退库日期等。
用不同的颜色标记是否领用、是否开领用单、是否退库等。
在电缆出入库台账的基础上,完成库存台账。
103
4. 适用规范标准
4.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2)《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2 地方政府有关条例规定:
无
4.3 行业规程、标准:
(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 5 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
量检验》DL/T5161.5-2018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5)《电缆外护层》GB/T2952-2008
(6)《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GB/T3048-2007
(7)《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T5013-2008
(8)《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T5023-2006
(9)《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T9330-2020
(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1)《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
(12)《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GB50660-2011
(13)《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GB/T2951-2008
104
(14)《电缆的导体》GB/T3956-2008
(15)《热电偶用补偿导线》GB/T4989-2013
(16)《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及附件》GB/T12706-2008
(17)《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GB/T19666-2019
(1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GB/T18380-2022
(19)《用于电力传动系统的交流电机应用导则》GB/T21209-2017
(20)《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401-2017
(21)《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2018
(22)《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14
(2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3-2014 招标文件
(24)《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规程》
DL/T5182-2021
(25)《计算机与仪表电缆》TICW/06-2009
(26)《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1 部分:一般规定》JB/T8137.1-2013
(27)《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2 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JB/T8137.2-2013
(28)《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3 部分: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JB/T8137.3-
2013
(29)《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4 部分:型钢复合结构交货盘》JB/T8137.4-
2013
(30)《电缆防火涂料》GB 28374-2012
(31)《电工术语 电缆》GB/T 2900.10-2013
(32)《通信电缆试验方法》GB/T 5441-2016
(33)《电缆载流量计算》JB/T 10181-2014
中国大唐集团、浙江分公司、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
度。
在工程建设期间,如果有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应执行最新版本的规
范和标准,作为特殊情况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招标人和国家档案管理相关部门的批准。
105
5. 项目组织和管理
5.1 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的项目组织机构专业配置合理、健全,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实
力。
5.2 项目服务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派熟悉、了解本次协议规定的项目内容,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以招
标公告为准。
项目经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3 项目其他人员组织机构:
投标人应派有成功实施电缆精细化管理经历的人员进行实施工作。
5.4 现场服务要求:
整个项目服务期间,现场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组织实施,项目
负责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若预估工期内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目标,投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直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目标为止,所增加的工作量,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6.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6.1 技术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报告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技术资料和
图纸的文种为中文。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本技术服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序号
优化成果材料名称
106
1
电缆精细化管理办法
2
电气专业电缆清册
3
电气专业电缆定尺定盘采购清单
4
热控专业电缆清册
5
热控专业电缆定尺定盘采购清单
6
电缆桥架采购清单
7
技术服务报告
6.2 技术服务
投标人将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服
务人天数能满足工程需要。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参加本项目所有人员
的工资及各种补助、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
按下述表格填写现场服务计划,报价中相关费用应充分。
现场服务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107
注:若预估工期内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目标,投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约
定,直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目标为止,所增加的工作量,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6.3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
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2)投标人为解决试验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
现场服务人天数;
(3)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7. 考核要求
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和随机抽查,根据招标人考核管
理办法按月对投标人提出考核意见。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及时负责修改
或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
(2)乙方应在分批获取设计院图纸、电缆清册后 10 天内完成相应的定尺
定盘和采购清单编制工作,否则每耽误一工作日考核 2000 元。
(3)电缆的走向、路径布置合理,乙方优化的路径(不在图纸范围内)应
避免碰撞,施工过程针对设计或土建偏差导致的碰撞问题及时配合甲方提交工作联系单。电缆的容积率应满足现场电缆及桥架敷设的实际需要,且不影响施工进度,否则乙方应采取纠正措施,并赔偿买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0%。
(4)投标人提供的电缆长度不足造成电缆浪费的,其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
担。
(5)投标人提供的电缆、桥架数量中,每批次的长度超出实际敷设长度
的 10%(设计变更取消的不计入),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电缆剩余库存长度考核:
电缆剩余库存长度大于总量 5%的(设计变更取消的不计入),其超出部分
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桥架因优化减层导致电缆无法敷设的,其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桥架因优化加层/加通道导致的桥架空置的,其空置部分的费用由投
标人承担。
(9)以上考核费用仅取甲方材料采购合同的价格进行直接费计算,不考虑
仓储、运输等其它间接费用。
108
(10)本项目约定节约电缆及桥架总金额大于技术服务费的 2 倍,同时约
定节约总金额应大于等于 300 万。结算分三类情形执行:
a.若节约总金额<300 万:甲方无需支付技术服务费。
b.若 300 万元≤节约总金额<技术服务费 2 倍金额:按如下公式扣减技
术服务费 C=(1-a/A)×B
约定节约金额:A
实际节约金额:a
技术服务费:B
扣减金额:C
c.若节约总金额≥技术服务费 2 倍的:甲方全额支付技术服务费;同时,
对超出技术服务费 2 倍的部分,按每节约 100 万元奖励乙方 10 万元的标准执行奖励。
(11)优化方案不得新增其他设备、设施、土建及人工等费用的支出。
(12)节约金额:与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出版的电缆设计汇总清册量为比
较,乙方提供的电缆采购量小于设计量的即为节约量,由于设计院的电缆设计
汇总清册留有一定富余量,所以乙方的实际节约量应为节约量乘以 98%,实际
节约量乘以电缆实际采购单价所得金额即为节约金额。
(13)对乙方的奖惩和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统一在服务款中落实结算。
109
第六章
其他资料
见招标文件附件
11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11
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电缆精细化管理服
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4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6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7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18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9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1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2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3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4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25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26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2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8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29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0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31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4
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电缆精细化管
理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5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36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37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38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服务保证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服务保证措施
139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0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服务保证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1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2
143
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电缆精细化管
理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4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45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2
…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46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1、适用于金额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47
2、适用于费率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费率(%)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总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