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2027年防雷检测服务】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5
发布于
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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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57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人: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测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测服务已由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

标人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57

2.2 项目名称:(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

检测服务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4 建设规模:599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730 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书面

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 62 台风机整机接地电阻、叶片过渡电阻、

电气柜等电位测量、塔筒平台接地电阻测量等内容;升压站、海洋牧场、开关

站、建筑物大地网检测、设备间等电位测量、电气柜接地测量、等电位接地

网、防雷接地网等测量,并出具相关报告,并对比防雷接地电阻趋势,接地性

能分析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服务期限两年,每年进行一次全场防雷

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7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需提供资

质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风电项目防雷检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8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1 月 06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9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河中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邮编:510335

联系人:方然

电话:fangran@cweme.com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10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供应链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 不允许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28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314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510335送达联系人:杨北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0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

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

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

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1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32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3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

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5 分;

8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3 分;

600 万元≤营业收入<800 万元,得 21 分;

400 万元≤营业收入<600 万元,得 19 分;

200 万元 ≤营业收入<400 万元,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30 人,得 5 分;20 <人数<30,得 4 分;人数≤2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0 ,得 15 分;

1.8≤流动比率<2.0,得 14 分;

1.6≤流动比率<1.8,得 13 分;

1.4≤流动比率<1.6,得 12 分;

1.2≤流动比率<1.4,得 11 分;

1.0≤流动比率<1.2,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分为止。

(二)

企业业

2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2 分,每增加1 个风电项目防雷检测有效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证明材料。

(三)

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75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分优档:对项目理解深刻全面、客观精准,服务思路兼具科学创新与经济高效。良档:理解较为深入全面,服务思路合理可行,有一定先进性和经济性。一般档:理解基本达标,服务思路满足招标基础需求,创新性不足。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2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出海作业人员安排

20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置:1、组织机构设置科学高效,制度健全完备,人员配备数量充足(作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提供人员名单),优档(8≤得分≤10);2、机构设置合理,制度较完备,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需求(作业人员 8 人及以上且提供人员名单),良档(6≤得分<8);3、机构制度基本健全,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作业人员满足 8 人要求但未提供人员名单),一般档(4≤得分<6)。注:未明确作业人员数量或人员数量未达 8 人,本项不得分。二、出海作业人员安排:

40

作业人员中 6 名人员具备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得 4 分,每增加一名人员具备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满 6 人提供证明材料,本项不得分。

3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0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优档:方案完备且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全面覆盖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具创新优化设计。良档:方案较完备合理,有一定针对性,能满足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主要服务需求。一般档:方案基本完备,针对性不足,仅满足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基础服务要求。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4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0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优档:深刻全面剖析桩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重难点,制定专项叶片接闪器导通电阻测量方案,应对措施科学创新、经济高效,突发事件处理及时。良档:较深入分析重难点,应对措施合理有针对性,突发事件处理较及时。一般档:基本认识重难点,应对措施针对性不足,突发事件处理效率一般。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5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优档:服务质量优、进度可控,保障措施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汇报沟通及时高效、全面到位。良档:服务质量达标、进度有序,保障措施较合理且具针对性,汇报沟通顺畅有效。一般档:服务质量和进度基本合格,保障措施针对性不足,汇报沟通不够及时或全面。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41

6

安全、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0

根据提供的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优档:安全、培训制度完备,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全面覆盖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的安全管理需求。良档:制度较完善,保障措施较有针对性,能满足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主要安全管理要求。一般档:制度基本健全,保障措施针对性不足,仅满足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安全管理基础需求。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7

服务承诺

5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优档:服务承诺具体全面,保证措施系统创新,全方位保障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服务质量。良档:服务承诺明确,保证措施较合理,能有效保障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服务实施。一般档:服务承诺基本清晰,保证措施基础可行,仅满足海上风电场防雷检测基本要求。优档(4≤得分≤5);良档(3≤得分<4);一般档(2≤得分<3)。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5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7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8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9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0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1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3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5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5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6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57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3 承包人: ;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730 日历天。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59

变更为: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准备人员入场相关资料并办理入场手续,发包人根据

现场实际海况及工作需要提前 10 天通知承包人进场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变更为:全部工作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离场申请,经审批完成后方可离场。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60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变更为:提供本项目三种风机机型叶片图纸。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不涉及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61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不涉及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2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准备人员入场相关资料并办理入场手续,发包人根据现

场实际海况及工作需要提前 10 天通知承包人进场开展防雷检测工作。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

作前进驻现场进行工器具布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

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63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730 日历天。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按招标人要求每年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不涉及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64

7.1.1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同总价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检测项目工作方

案,经甲方生产部门审核无误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即人民币: 元,大

写: 。

7.1.2 乙方完成 2026 年度所有防雷检查服务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相关项目所在

地区防雷管理中心规定认可的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并提供合同总价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及付款申请书给甲方后,经甲方生产部门审核无误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40%防雷检测

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现场时受到安全违约处罚的,项目结算时

凭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安全责任处罚书一并扣除处罚金)。

7.1.3 乙方完成 2027 年度所有防雷检查服务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相关项目所在

地区防雷管理中心规定认可的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并提供合同总价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及付款申请书给甲方后,经甲方生产部门审核无误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40%防雷检测

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现场时受到安全违约处罚的,项目结算时

凭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安全责任处罚书一并扣除处罚金)。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65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66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67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8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69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增加 13.考核标准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未及时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完成全部人员入场备案手续,超出期限每天

考核 1000 元。

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如未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时间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每次考核 2000 元。

如乙方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甲方单次对乙方考核 100000 元。

如乙方发生火险或火灾,甲方单次对乙方考核 100000 元。

如乙方发生环保事件,甲方单次对乙方考核 50000 元。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甲方单次对乙方考核 2000 元。

增加 14.通知与送达

14.1 本合同内关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均

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

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

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24 小时内通知对方。

14.2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

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

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因一方变更前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地址、联系电

话、传真等信息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

收,视为已经送达。

增加 15.合同的变更、解除

15.1 合同的变更

15.1.1.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定。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合

同的请求,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5.1.2.发包人或承包人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正式变更联系人之前七个工作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

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2 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

同:

70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或计划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由于一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协议,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专用条款附件:

1.廉洁合同

2.安全协议

3.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价格表(合同签订时列出)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

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税率为

%,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附件 2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72

8. 承包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730 日历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娄淑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通信地址:汕头市濠江区河中路大唐汕头新能

源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注册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龙新路水利局大院

301 室

注册地址:

邮编:

515900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开户银行:

账号:

647070257383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91440500MA51LGK88Q

纳税人登记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

合同签订联系人:

合同签订人电话:

合同签订人电话:

合同执行联系人:

合同执行联系人:

合同执行人电话:

合同执行人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4

附件一: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规范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发

包人、承包人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三)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

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

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

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

承包人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收受承包人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发包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

监督,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75

(二)承包人有权了解发包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发

包人遵守执行。

(三)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中的商业

秘密。

(四)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

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

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

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

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

子;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

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承包人发现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将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承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有权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费等费用。

在今后项目中,发包人不再考虑与承包人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

效。

(二)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三)本合同一式 6 份,其中正本 2 份,副本 4 份。发包人执 1 份正本,2 份副

76

本,承包人执 1 份正本,2 份副本,正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发包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8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

发包单位: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测服务(含

62 台风电机组、2 座海上升压站、2 座陆上开关站及 3 座办公宿舍楼)。

4.承包形式:独立承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日起开工至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本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

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上级单位相关制度规定,加强

安全管理,确保以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和交通事故;

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保护事件;

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79

2.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是该

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双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协议书一式三份二份发包单位保

存,一份由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落实组织、协调、监

督职责;建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响应和

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确保

应急工作有效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外包队伍一体化管理,定期分析解决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并责令整改。

2.审查乙方有关资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3.审查乙方相关人员资质、条件、工种配备情况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4.对乙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

有完整的记录。

5.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

度、要求。

6.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

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区域作业,以及危险性较大

的特殊作业,组织乙方制定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

应急预案,甲方负责审核、批准并监督实施。

7.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核查,杜绝不

合格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8.作业前,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9.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10.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按规定给施工单位考核罚款,不

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将该人员清理出场。

11.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80

12.定期组织乙方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中止合

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按照作业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

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乙方派驻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

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资质和开工条件等审查手续。

5.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有完整的记录及资料。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乙方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乙方在开工前要组织人员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特点、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

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8.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

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区域作业

,以及风险较大的特殊

作业,乙方要制定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应急预

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

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作业人员规范佩戴、使用。

10.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

(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81

11.乙方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每次作业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

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记录。

12.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

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13.乙方应当在本单位作业区域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

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

14.乙方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情况甲方备案。

15.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

物资和措施准备,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保留培训和演练记录。

16.乙方应对承担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

相关记录。

17.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

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协助完成。

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提前履行手续并

征得甲方发包部门同意,并对新参加作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

19.乙方在生产现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

作规程》、集团公司、分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

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和监理提出

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

逐级上报外

,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21.乙方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

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2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开启、关闭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驳电

源、气源、水源等,如需临时接驳,须经甲方批准。

23.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2

六、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一)乙方作业人员发生下列情形,对乙方按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违章人员

清除出场

1.违反“两票六条禁令”;

1)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2)严禁安全措施未落实发出工作票

3)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4)严禁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5)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6)严禁未履行押票手续试运设备

2.违反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无票作业

2)严禁违章指挥

3)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4)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5)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6)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7)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

9)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10)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

3.违反外委作业“四不干”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无工作票不干、

2)无监护人不干

3)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

4)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

4.酒后作业;

5.临时电源未经申请擅自接线(使用防爆插头除外);

83

6.使用不合格或超出检验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安全防护用

具;

7.未经审批搭乘交通船出海作业;

8.海(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

9.重点防火区域吸烟;

10.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

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11.一个积分周期个人违章积分累积超过 12 分;

12.发生责任性二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或设备事故;

13.发生误操作造成后果;

14.对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负主要责任;

15.在事故、事件调查中,被认定为存在躲避、阻碍、隐瞒或造假者行为;

16.因不履行自身安全职责造成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事件;

1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

1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

19.确定需清除出场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队伍清除出场、中止合同、并列入“黑名

单”

1.队伍因违章原因导致的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工;

2.队伍安全管理混乱,体系运转不正常,违章频发,1 个月内多次发生严重及以上

违章(

50 人以下队伍发生 5 次,50 人-100 人队伍发生 10 次,100 人以上队伍次数按照

人数

10%计算);

3.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4.存在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5.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因违章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或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

7.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事件;

8.发生事故、事件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84

9.存在单位资质、安全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件、需要第三方

出具的检验证书等造假、篡改、瞒报等违规行为或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资质行为;

10.确定需清除出场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发生其他违章行为的,按《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

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项目防雷检测服务 合同附件,经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全过程有效,合同终止,协议期限自

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85

甲方(公章):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发包部门签字(章):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章):

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签字(章):

月 日

月 日

86

8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和扩建项目,两个项目场址均位于广东省汕

头市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总容量 599MW。

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是中国大唐在粤首个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

也是汕头市首个投产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场址面积约 18km2,安装 35 台

7.0MW 上海电气风机,总容量 245MW,配套一座 220KV 陆上开关站及一座海上升

压站。

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毗邻一期项目场址,总容量 354MW,是

中国大唐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也是粤东地区首个批量化应用 13MW、使用

单机容量 16MW 海上风电机组项目,配套一座 220KV 陆上开关站、一座海上升压

站及一座海洋牧场,海洋牧场位于 22 号机位东侧。

88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汕头公司开展防雷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62

台风机整机接地电阻、叶片过渡电阻、电气柜等电位测量、塔筒平台接地电阻

测量等内容;升压站、海洋牧场、开关站、建筑物大地网检测、设备间等电位

测量、电气柜接地测量、等电位接地网、防雷接地网等测量,并出具相关报

告,并对比防雷接地电阻趋势,接地性能分析等工作,服务期限两年,每年进

行一次全场防雷检测工作。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 开展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及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防

雷检测技术服务(含 62 台风机、2 座升压站、1 座海洋牧场、2 座开关站、

1 座建筑物),并提供真实、科学、有效检测报告。

(2) 开工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人员及工器具入场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检测人

员、检测仪器、设备设施及辅助工具;待材料与备品备件等落实齐备后方

可开工。

(3) 在每年小风季(4-9 月)科学合理的组织开展防雷检测工作,统筹安排检测

进度,并定期向招标方汇报沟通项目进展。

(4) 在招标方提出具备出海进行防雷检测的条件后 90 天内完成防雷检测业务,

并按招标方要求在完成检测后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所有内容的防雷检测报

告,按照勒门海风场和勒门 B 海风场分别出具。

(5) 作业交通船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根据招标方的现场要求租赁符合现场作业

的交通船,每年预计船舶使用周期约为

2-3 个月。(船舶配员需满足 24 小

时连续航行要求并具备随时出航能力,并按照汕头海事及汕头公司相关要

求进行开工前报备。)

(6)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检测工作,投标方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参与服务工

作。检测项目

89

序号

检测部位

数量

项目特征

1

风机

62 台

1.一期风机 35 台 7mw 风机;单台机组高 104

米,

3 支叶片(75 米),叶尖配置接闪器,

机舱整体法拉第笼结构,

3 段钢制塔筒与管

桩连接入海。

2.扩建风机 26 台 13mw 风机及 1 台 16mw

风机;单台机组高

125 米,3 支叶片(123

米),叶尖配置接闪器,机舱整体法拉第笼

结构,

5 段钢制塔筒与管桩连接入海。

3.检查机组整体防雷设施工作状况,SPD、

避雷器、避雷带、引下线等。

4.测试整机叶尖接闪器到叶根直至塔底等

各部过渡电阻。

5.测试整机接地电阻、各部位绝缘电阻。

2

海上升压站

2 座

海上升压站整体钢结构设计,顶部设计避

雷针,底部通过导管架入海,内部配置主要

电力生产设备。

1、检查海上升压站整体防雷设施工作状况,

SPD、避雷器、避雷带、引下线等,变压器

室内各部位等电位测量。

2、检测各部位电力设备接地导通情况。

3、测试升压站防雷接地电阻。

90

3

海洋牧场

1 座

海洋牧场整体钢结构设计,顶部设计避雷

针,底部通过导管架入海,内部配置主要电

力生产设备。

1、检查海洋牧场整体防雷设施工作状况,

SPD、避雷器、避雷带、引下线等,变压器

室内安装。

2、检测各部位电力设备接地导通情况。

3、测试海洋牧场防雷接地电阻。

3

陆上开关站

2 座

陆上开关站混凝土结构,山地,楼顶配置

独立避雷针

3 支,楼顶配置环网避雷带,3

层结构,各层楼板为钢板,靠海。

1、检查陆上开关站整体防雷设施工作状况,

SPD、避雷器、避雷带、引下线等,内部配

置主要电力生产设备,变压器敞开布置。

2、检测独立避雷针接地情况,测试接地电

阻。

3、检测各部位电力设备接地导通情况。

4、检测陆上开关站接地电阻。

4

办公构筑物、宿

舍构筑物

3 座

1、检查办公楼、宿舍楼整体防雷设施工作

状况,

SPD、避雷器、避雷带、引下线等。

2、检测独立避雷针接地情况,测试接地电

阻。

3、检测各部位电力设备接地导通情况。

91

4、检测陆上开关站接地电阻。

备注:

2026-2027 年度,每年度需完成一次防雷检测项目

1.3 服务方案

投标方需在合同签订 7 日之内,需针对项目完成防雷检测方案编制,以无

人机检测叶片为第一选择,如在检测过程中需要使用吊笼,需在三措两案中完

善施工方案;并办理人员入场手续,在报告编制的各个阶段至少配备的人员如

下:

(1)项目负责人(1 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人员协调、技术

指导以及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项目安全员(1 人):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检查工器具、挂好

警示标牌并起到监督作用。

(3)出海作业人员(不少于 8 人):具体执行检测工作。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投标方服务人员原则上经业主通知后 2—3 日内需到

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需办理入场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投标方检测过程中,按招标方要求及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并服从并配合招标方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理。

1.4 服务人员要求

1.出海作业人员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

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定的相关从事培训业务单位颁

发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相关认定培训机构查询网址:

https://cyxx.msa.gov.cn/crew_qey/qry/trainInit.action)。并在合同签订

时或出海作业前提供需出海作业人员相关证书资料向招标方备案,经招标方审

批通过后才可出海进行作业。

92

2.中标单位出海作业人员需取得地方气象防雷协会颁发的防雷技术人员能

力(水平)评价合格证明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730 日历天;每年度进行一次防雷

检测服务。

提供齐全所需技术资料起 7 个工作日内,投标方入场服务,具体服务时间

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检测结果需符合要求,完成全部防雷检测工作的 15 个工作

日内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向当地气象局进行备案,须在粤省事小

程序可查询。

1.5.2 服务质量

投标方需严格按照适用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检测服务;开展检测应制

定项目检测方案及措施(以无人机进行叶片接闪器高空检测,如需更换检测方

案需及时报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布置,检测工艺,检测程序、检测技

术人员和主要设备、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以上实施计

划文档应通过招标方审批。

1.6 其他要求

投标方负责协调沟通有关防雷检测主管部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二、适用规范标准

GB/T 36490-2018 《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1431 - 2023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L/T475-2017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

GB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检测标准》、

GB/T 33629 - 2024《风能发电系统雷电防护》等有关规定

93

9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

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95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测服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5)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6)安全、培训及其保障措施(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98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0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1

三、联合体协议书(无)

102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3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05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06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7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08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9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10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1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2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13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4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15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8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

检测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19

目录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五、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六、安全、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20

一、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21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2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23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

124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

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

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备注风电项目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业绩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出海作业人员安排

1.项目组织管理:2.出海作业人员:(数量)人,具有 XX 资质;具有 XX 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完成人员入场手续办理,船舶入场时间;设备到场时间等内容。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5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26

(广东分公司)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

检测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27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2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广东分公司)大唐

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防雷检

测服务

2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9

二、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35 台 7MW 风机防雷检测

2

2

26 台 13MW 及 1 台 16MW

风机防雷检测

2

3

2 座海上升压站及 1 座

海洋牧场防雷检测

2

4

2 座陆上开关站防雷检

2

5

1 座办公建筑物及 2 座

住宿建筑物防雷检测

2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