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招标编号
:CWEME-202602TMGGPDY-W001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2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5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
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项目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660MW 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及附
属设备项目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
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TMGGJG-W001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 22+2 个月,计划 2025 年 8 月 30 日开工,2027 年 06 月 30
日投产。
2.5 设备名称: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1、环境温度不高于 50℃IGBT 模块和变压器油箱的温升(额定负载下运行 2h),
IGBT 模块和变压器油箱的温升不应超过 23℃。
2、高频电源额定直流输出电压:72kV,电压调节范围 0-100%,额定直流
输出电流:
2.4A,输出电流调节范围:0-100%。
3、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主母线结构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能承受的短路
电流值为
50kA(1 秒)。
4、元器件分段能力:作为保护元件(如断路器、熔断器)在额定工作电压
下的分断能力不小于
50kA(1 秒)。(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9
2.8 招标范围:高频电源 40 台、开关柜及柜之间连接母线、低压振打加热
控制柜、端子箱、热工仪表电源柜、安全连锁箱;高频电源成套装置(含高频
电源柜、整流变、冷却装置、接地装置、高压隔离开关柜、阻尼电阻、高压穿
墙套管、集油盘、整流变压器及连接电缆等、上位机以及通讯系统设备)
、智慧
除尘系统等;检修照明箱等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服务等。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内(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
10
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相配套的除尘器项目
高频电源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
2 台机组。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
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
供货证明(或发票)等。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
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
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
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qinxiaoming@cweme.com
12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
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
智中心
B 座 4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 汇 金 额 及 账 户 详 见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
备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5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
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
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39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
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20<得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得
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5<得分
≤20),良档
(10<得分
≤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0<得分
≤15),良档(5<得分≤10),一
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得分
≤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得分
≤7),良档
(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
≤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1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7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0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1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2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3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4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5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6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7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8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9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0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技术协议为合同核心组成部分,涉及技术标准、验收流程等条款,若与合同其他文件冲突,
应以本协议约定优先适用。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2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3:3.5: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或质
保函)
。可根据实际收款、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次结算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款
63
的 10%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2)设计配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由卖方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4)买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提交下述文件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20%作为投料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
相应的投料款。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2)金额为合同价款 2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3)金额为合同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到货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设备价 3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
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5%作为初步验收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价款 35%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价款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4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4 关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的支付,卖方为国企的适用于 3.2.3.4.2 条款,其他
企业及组织机构可任选其一:
3.2.3.4.1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
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质
保金)。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2 待项目 168 小时试运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合同价款 5%的银行质量保函(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项目质保期保持
一致须根据项目实际质保期时间续开;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
65
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提交计划及工程
进度的要求(见附件 1 技术协议相关部分)
。
设备交货期:
5.4.5 收货地址:
交货方式:
联系人: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
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
66
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
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可以接受合同设备,但卖
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标,期间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
担;并赔偿买方 0.1%合同款/天,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如因卖方原因性
能指标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
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
担。
6.3.4
6.3.4.1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
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则卖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标,期间产生所有费
用由卖方承担;并赔偿买方 0.1%合同款/天,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如因
卖方原因性能指标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
因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由卖方承担。
6.3.4.2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
1)静电除尘器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 BMCR 工况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漏风率,
每增加漏风率
1%,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
2)静电除尘器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况下,静电除尘器阻力,每增加设计值的
1%,扣除合同价款 20 万元。
(
3)在 BRL 工况点运行时,保证效率每降低 0.2%,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
4)在所有正常运行(5~100%BMCR)工况范围内,距除尘器本体 1m 处噪音不大于
80dB(A),噪声值每增加 1dB(A),扣除合同价款 4 万元,并由卖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80dB(A)
以下;距气化风机壳体
1m 处噪音不大于 85dB(A),噪声值每增加 1dB(A),扣除合同价款 4
万元,并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85dB(A)以下。
(
5)保证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浓度≤ 15/20 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投产一年后仍
能保证),每高
1 mg/Nm3,扣除合同款 5 万元,并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15/20
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或以下。
注:以上违约未达到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实际比例计算违约金额。
6.3.4.3 由于除尘器本体的原因,造成的上述指标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在此考核范围内。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67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
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3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遇特别紧急事项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立即
响应及前往现场处理。如果卖方未依约作出响应或及时处理,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
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
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68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
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69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70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
以下称
“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
(银行名
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根 据 并 同 意 下 列 条 款 , 保 证 付 给 买 方 合 同 总 价 的 10%( 百 分 之 十 ) , 即
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4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5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77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
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
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
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
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
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
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电除尘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变化的要求时,所投设备不加价。
1.1.10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
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11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
化设计的要求。
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
据应与
PDMS 软件兼容。有关三维模型要求如下:
1)三维模型范围投标方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电控盘柜及附
属设备
(包含设备厂家供货范围内的电气和仪控设备)和系统、以及投标方设计供货范围
内的附属结构等。配合招标方对备品备件进行数字化管理等工作。
2)三维模型深度最终交付的三维模型应为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的、完整的、精确的三维模型;三维模型应按
1:1 比例全尺寸建模;
三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模型坐标系;如投标方核心设备的某项精确三维模型涉及投标方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不便提
供,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并明确替代方案
(例如提供粗略模型或上一
代产品模型或提供最新设备装配图电子版级纸质版等
),由招标方书面确认。
投标方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系统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电
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相应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78
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方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接地布置等。
投标方在建模时三维模型内容应与图纸资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模型的外形尺寸和
接口位置应确保精确,满足三维设计及数字化移交的要求。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适当简化,有保温的以保温后的尺寸为准,设备建模深度达到设备级。
3)三维模型进度投标方提供三维模型的进度应满足设计院三维设计的进度要求,提供二维图纸的
同时,同步提供对应的三维模型。
4)三维模型格式a.投标方须采用 CAD 3D/PDMS 建模,并提供 CAD 3D 直接读取模型文件,移交模型
单位为毫米;
b 其他机电设备模型应与实际设备具有较高相似度,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c.单个模型文件不应超过 50MB,如果超过,应拆分为多个小于 50MB 的模型文
件,并按照拆分部件命名模型文件。
5)交付进度投标人应在向设计院提交外部接口资料时,同步提交资料相符的、满足上述要求
的设备三维模型及工程数据,并在竣工验收前提供最终版三维模型及工程数据,以满足项目数字化交付进度和完整性、准确性要求。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
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
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
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240
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
DL/T 5592
燃煤电厂烟气除尘设计规程
HJ 2039
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DL/T 514
电除尘器
GB/T 33017.2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电除尘器
GB/T 40514
电除尘器
HJ/T 32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
JB/T 5910
电除尘器
JB/T 9688
电除尘用晶闸管控制高压电源
JB/T 11073
电除尘用高压整流变压器
JB/T 11074
电除尘用恒流高压直流电源
JB/T11395
电除尘用三相高压整流电源
JB/T 11639
除尘用高频高压整流设备
JB/T 13838
电除尘用高压脉冲电源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79
JB/T 13962
除尘用变频高压整流设备
GB/T 13931
电除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 5845
静电除尘器用高压硅整流设备试验方法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DL/T 5390
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GB/T 1404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T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 24274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23864
防火封堵材料
GB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年版)
DLT 5707-2024
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缆防火指导手册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
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
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
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2. 通用技术要求
2. 1 电气技术要求2.1.1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2.1.1.1 电源1)每台炉的静电除尘器动力中心包括除尘器变压器(2 台互为备用,变压器容量不
大于 2500kVA,业主方提供)、动力中心(主要包含进线母联开关,由业主方提供)及除尘器高频电源装置电源柜、低压电控柜(投标方提供)。电除尘本身使用的电源柜、高频电源装置、低压加热和振打控制柜、加热端子箱、振打操作端子箱、照明检修箱、仪表电源箱、通讯柜和上位机等的供电(馈电)不限于此的保证整体完整性的设备均由投标方配套设计并供货。
2)电源为交流 380 伏,三相四线制,50 赫;当电源电压、频率在下列范围内变化
时,所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a.交流电源(+10%~-10%)Ue、频率 50±2%赫长期;b.电压在-22.5%Ue、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时,不应造成设备事故。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0
3)电源可允许的最大不平衡负荷为 5 千伏安。投标方在产品电路设计上应尽量使
电源的三相负荷保持平衡。
2.1.2 整流电源类型及要求高频电源把三相工频电源通过整流形成直流电,通过逆变电路形成高频交流电,
再经升压整流变压器升压整流后,形成高频脉动电流至除尘器。
2.1.2.1 电源装置等设施1)对高频电源装置等设施的要求高频电源装置布置在除尘器本体顶部,属屋外安
装的设备,防护等级不小于 IP66。高频电源装置容量应有足够余度。高压为水平侧出线,接线盒应密闭,防尘防水(室外不低于 IP66,室内不低于 IP54)。高频电源装置外壳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的 TP304 不锈钢拉丝板材。
2)高压硅高频电源组件为高阻抗,侧出线型。3)高频电源装置的起吊设施的起吊高度从零米至除尘器本体顶部,高频电源装置
设置位置应留有起吊通道。
4)高频电源装置的滚轮或承重型钢应与本体顶部相应位置上预留的导轨等设施位
置、间距一致。油浸式高频电源下设储油槽。各储油槽有导油管引至地面。
5)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高频电源装置相联锁,防止高
压触电。除尘器本体高压部分的入口检修门与高压供电部分的隔离开关之间设置机械连锁系统,采用机械锁和钥匙闭锁,只有在断开电源、接地开关闭合的情况下,才能取出检修门钥匙,打开对应的检修门。机械联锁装置由招标方提供。
6)每台高频电源装置的一次侧和二次侧的电流和电压均引至电控柜并能够在 DCS
显示。
7)高频电源装置工作时,不应对厂内通讯等弱电设施产生干扰。8)高压输出端在进入电场前配置高压阻尼元件。9)高频电源装置没有漏、渗油现象。10)高频电源装置除就地牢固接地外,高压整流桥的(+)接地端采用不小于 75mm2
的多芯屏蔽电缆直接引入控制柜的除尘器接地端。
11)高频电源装置采用电力 35kV 加强型瓷瓶。12)电源高低压端子设接线端子箱。13)电源转换效率:产品在额定负载条件下大于 95%。14)功率因数:在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条件下大于 0.9。15)温升:高频高压电源发生装置在额定电压额定负载下运行 2h,IGBT 模块和油箱
的温升不应超过 25℃。
16)电源功率开关管应设温度检测,具有报警,和温度高跳闸功能。17)电源需设油温检测,油温高时能报警。18)电除尘顶部的电气设备加装防雨罩,防雨罩具备良好的防腐性能。2.1.2.2 删除2.1.3 对低压配电柜的基本要求2.1.3.1 概述除尘器配电柜的型式、柜内元器件选型及配置与本工程主厂房低压柜一致,要求
见专用部分。
振打、加热控制柜内需配置进线总开关,其短路电流不低于电除尘 PC 段开关柜。2.1.3.2 结构要求要求投标方的每台炉的除尘器电控柜分两列布置,母线采用高导电率的铜排。投标方的配电柜可以与业主方低压动力中心并柜布置也可以独立布置,独立布置
时与业主方除尘动力中心配电柜采用电缆或者母线桥连接。
母线载流量、柜体及柜内元件短路电流动、热稳定要求,详见专用部分。2.1.4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如果有)的要求2.1.4.1 一般要求:随机配套的就地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所有技术指标
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 的要求。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1
2.1.4.2 就地电控箱(柜)体部分: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
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板(304 不锈钢),结构牢固,外形美观,内部布置合理。
箱(柜)体应设内、外门,外门密封,并有观察孔,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
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内门装启(红)、停(绿)灯、按钮、电流表等。
就地箱(柜)应电缆可上、下进出线。控制箱(柜)底部或侧部设有电缆孔,电缆孔
直径不小于 50mm 并满足电缆穿过,电缆孔有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
就地箱(柜)防护等级 IP55,室外安装时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外壳及柜门可靠接
地。
2.1.4.3 元件部分: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排等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规范要求,其中,动
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12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电控箱内一次设备和二次元件应设置隔离,避免干扰。柜内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
55kW 的,需要设置接地保护回路(投标方成套提供零序电流互感器和接地保护元件)。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 40kW 的,需要设置就地电流表和单相电流变送器。
2.1.4.4 投标方提供就地控制箱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元件清册,就地设备的电负荷
清单和电缆清册。
2.1.5 对变频器(如有)的基本要求1)投标方所提供的变频器为工业级产品。变频器的额定电压为 400V,变频器选用 6
脉冲或脉冲数更高的结构型式,采用配有正弦波脉宽调节器的电压源型变频器。变频器的选型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的额定功率至少比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大一个档级。变频器输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2)变频器与所驱动电动机原则采用 1 对 1 的控制方式,变频器设置就地变频器
柜。
3)变频器的频率变化范围为 0~60Hz。变频器选型满足所驱动设备各种运行工况对
变频器的要求。变频器的输出能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下时按恒转矩输出,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上时按恒功率输出。变频器功率选型时已充分考虑电机运行情况,可完全满足运行要求。变频器的容量已考虑环境温度、谐波电流、加装的滤波装置对降容的影响。
4)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5)变频器系统的设计适用于工业环境且不影响其他用电设备。变频器产生的谐波
应满足 GB/T 14549 的规定。变频器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 IEC 及国家标准。
6)变频器柜可采用上、下两种进出线方式,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7)变频器柜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变频器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外不低于 IP66、室内
不低于 IP54。
8)变频装置自身已配备完善的电气保护,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接
地、过压、欠压(具备 PT 断线闭锁功能)、过热、缺相等保护,保护为微机型,且不与控制共用 CPU 及电源。保护动作能发出硬接线信号。变频装置自身配备完善的自检功能。
9)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10)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
系统。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11)删除12)在变频器柜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 LCD/LED 显示。柜
门上可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2
13)变频装置应提供通讯接口,可接入远方监控系统,并配合远方监控系统的组
网。
14)投标方提供变频器柜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和电缆清册、元件清册。2.1.6 照明及检修箱2.1.6.1 投标方应提供除尘器本体的照明箱及检修箱设计及供货,本体照明箱及检
修箱的设计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1.6.2 除尘器本体各检修平台配制足够的检修电源箱。检修电源箱中配制总电源
空气开关,且每个检修回路的馈线开关采用带漏电保护型。每个检修电源箱中至少有2 回路三相四线负荷(每回路≥50kW)、至少有 2 回路单相负荷(每回路≥30kW)、至少有2 回路单相 12V 安全电压负荷(每回路≥200W)。在室外安装的检修箱,任何检修位置至检修箱的距离均不应超过 50m。
2.1.6.3 照明配电箱、检修箱采用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4,室外为 IP66,照明配电
箱、就地检修箱的所有电气元器件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同等及以上品牌元件。
2.1.7 电缆2.1.7.1 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 C 级阻燃铜芯电缆;由变频器至所驱动电动机的动
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动力、控制电缆采用铠装电缆)。60℃高温场所采用耐高温电缆;100℃以上高温环境采用矿物质绝缘电缆。低温-15℃以下环境应按低温环境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不停电电源、计算机监控、直流系统和事故保安电源等使用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用耐火电缆。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
2.1.7.2 电缆防火阻燃: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电缆应有可行的防火阻燃措施。2.1.7.3 除投标方柜内柜间的电缆、通信电缆及其他特殊电缆由投标方供货外,
其余所有动力和控制电缆由招标方供货。投标方负责提供电除尘岛内电缆清册,电缆长度开至电除尘所需连接处。电缆清册格式应满足业主方要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电缆编号,始点,终点,电缆型号, 电缆截面,电缆外径及备用芯数。
2.2 热控技术要求
2.2.1 删除2.2.2 投标方应配合机组控制系统供货商、机组逻辑设计组态商、电除尘本体供货
方等共同完成整套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详细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投标方应提供完整详细的 P&ID 图,逻辑图(高频电源控制部分),I/O 清单(包括报警值、极限值、SOE 信号、模拟量的量程范围等),被控对象清单,仪表、控制设备清单,安装材料清单,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所需要的详细的技术说明、指导手册及施工安装图等。
2.2.3 工艺系统及设备应由自带的控制箱、动力箱就地手动/自动控制,并提供与
业主方控制系统(DCS)的接口信号,能够由业主方控制系统(DCS)集中监控,所有运行状态、报警信号均应在控制室显示。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的控制策略详细描述文字资料及逻辑框图。投标方应考虑和提供与 DCS 的接口并负责与 DCS 厂家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并参加有关的设计联络会,积极配合 DCS 厂家完成本系统的设计、组态、调试等工作。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为 4-20mADC(热电偶及热电阻除外),所有至 DCS 及电气控制回路的接点输出为单刀双掷(SPDT)无源接点类型,接点容量(安培数)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230V AC
115V AC
230V DC
I–接 点 闭 合
(感性回路):
5A
10A
5A
II-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2A
0.5A
2.2.4 删除。2.2.5 本项目原则不使用逻辑开关,尽量用变送器替代。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过程逻
辑开关的精度(重复性)至少为 0.5 级,切换差值应满足控制要求,并能在被测参数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3
正常变化范围内实现信号自动复归,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 IP67 标准,并具有不小于 M20×1.5mm 的螺纹电缆接口。用于控制、联锁保护和报警的仪表应尽可能选用变送器(带连续模拟量信号输出),必须采用开关量仪表时,应得到招标方的确认。过程逻辑开关的重复性不大于满量程的 1.5%,触点为无源干接点,提供的接点输出为 SPDT(单刀双掷)型,接点容量不小于 220V AC、5A,其切换差应是固定的。用于保护的测量元件在数量上满足三取二要求,且取样管均独立设置。
2.2.6 删除。 2.2.7 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分度号为 Pt100 的三线制双支型铂热电阻,精度
等级为 A 级(0.15±0.2%),同时配套接管座及保护套管,并在出厂前焊接好。所有热电偶测温元件采用 K 分度双支型热电偶,热电偶的精度等级为 I 级(±0.4%),直径不小于 5mm。热电偶测量端结构形式采用绝缘式。测温元件不使用变送器,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 IP65 标准,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30S。测温元件由招标方提供。
2.2.8 投标方提供的室外就地盘柜和接线盒应采用 316L 不锈钢,防护等级应满足
不低于 IP66 或相应的标准。投标方提供的厂房内盘柜和接线盒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应满足不低于 IP54 或相应的标准。盘柜和接线盒应设有永久牢固的不锈钢标牌,印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及设备名称,并通过焊接或螺钉固定,具体标识要求在设计配合阶段由招标方提供。盘柜和接线盒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盘柜和接线盒内应按需配置必要的检修电源插座及通风、过滤设施,引线要排列整齐,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应与强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买方能够方便地识别并接线。接线盒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方或最终用户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盒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所有接线端子盒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接线盒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端子及 15%的线缆槽位裕量。接线盒内的引线要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招标方或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地识别测点并接线,端子单元应能适应截面为 2.5mm2 及以下芯线的连接,但不允许同一端子同侧接两根线及以上。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由阻燃型材料制造与外部进行信号交换的端子布置,要求每个信号回路应有相应独立的接线端子,不允许采用公用公共端子方式。盘柜和接线盒柜门内侧应有完整正确的接线图及原理图,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塑封并在柜门内侧粘贴牢固。
2.2.9 料位计2.2.9.1 每只灰斗配供 1 只无源核子料位计和 1 只射频导纳料位计及安装附件。每
个灰斗料位计应有电源分配箱,保证单独的电源开关提供电源,不能和动力电源放在一起,避免干扰。无源核子料位计应提供灰位信号(4-20mA),二组开关量输出(报警值可调)。射频导纳料位开关,安装在高料位位置。每个射频导纳配 1 个防护挡板,碳钢材质,厚度 3mm。料位开关供电电源 220V AC 或 24V DC,灵敏度可调,开关量输出。静电安全火花防护 10/100A,材质 316L/PTFE,防护等级 IP67,电气接口M20*1.5,具备就地报警指示。料位计由招标方提供。
2.2.9.2-7 删除。 2.2.10 静电除尘器控制系统,纳入单元机组 DCS 集中控制网的控制范围,低压部
分以硬接线方式接入机组 DCS 控制系统,高频电源部分通过通讯方式接入。每台机组高频电源部分至少配置 2 台互为冗余的通讯服务器,投标方须提供接入锅炉 DCS 电子设备间的光电转换设备(含电除尘侧和 DCS 侧)、2 台冗余网络交换机、通讯光缆等附件,并在 DCS 厂家配合下将实施设备接入机组 DCS。投标方配合有关电除尘系统分散控制系统的一切工作 ,包括不限于电除尘系统通讯方式、信号设计安装及电除尘系统整套调试等工作。投标方要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对电除尘 DCS 系统的控制逻辑和保护进行整体优化,要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运行,并对整个电除尘 DCS 控制的完整性负责。投标方提供电除尘系统所供设备的组态逻辑说明及控制原理等,配合除尘DCS 控制逻辑和画面的组态。配合电除尘系统的整体调试。
2.2.11 投标方仪控专业设计的电缆选型原则如下:低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V-0.6/1.0kV,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2.5mm2;控制电缆采用 ZC-KVVP-0.45/0.75kV,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4
耐高温控制电缆采用 ZC-KFFP-0.45/0.75kV,耐火控制电缆采用 ZCN-KVVP-0.45/0.75kV,所有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1.5mm2,计算机电缆采用 ZC-DJYPVP-0.3/0.5kV,耐高温计算机电缆采用 ZC-DJFPFP-0.3/0.5kV,所有电缆芯线截面不小于
1.0mm2;
补偿电缆采用 ZC-KX-HSFPF-1x2x1.5;本安型仪表和控制设备(如有)相关连接电缆应采用本安电缆。 注:电缆型号含义:燃烧特性:ZC:C 类阻燃;N:耐火;分类代号:DJ:计算机
电缆;K:控制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YJ:交联聚乙烯;V:聚氯乙烯;Y:聚乙烯;F:氟塑料;屏蔽材料:P:铜丝编织屏蔽;补偿电缆;代号:KX:配 K 分度热电偶;H:耐高温(最高 200℃);S:精密级。
2.2.12 智慧除尘系统投标方为每台机组电除尘配套自动除尘控制系统。投标方对电除尘配套自动除尘
控制系统的方案、效果、已执行案例用专题进行说明,具体方案一联会时确定。
(1)提供一套基于历史和实时运行数据持续学习特性、固化规律的智能控制方
案,实时推荐满足当前工况的高低压最优控制策略。学习数据应包含机组负荷、总煤量、燃烧煤种、烟气温度、烟气量等影响因素等重要指标,智能算法应是基于数据驱动的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
(2)系统应具备工况变化情况下的快速调整能力,确保排放口粉尘持续稳定不超
标。同时能够实时监测、分析烟囱出口粉尘变化特性,并进行如粉尘趋势预测、运行参数动态优化补偿、排放小时均值协同调控等智能操作,确保全局控制品质。
(3)系统应具备设备异常征兆的识别预警能力,在线分析关键指标数值变化,智
能判断如高压负载短路故障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负载短路故障类型等,并进行设备健康度量化评分和专家知识库异常辅助诊断,规避非计划停机风险。
(4)系统应具备设备运行状态的直观可视化能力,包括历史和实时关键数据的曲
线展示页面,以及设备钢结构的三维数字化呈现,通过气体流动模拟烟、粉尘等状态变化,辅以设备透视、拆分、旋转等空间操作,使设备状态监测更佳高效。
(5)系统应具备与 DCS 系统的无扰切换功能,且不对 DCS 系统运行产生任何影
响。通过良好的 DCS 交互界面,可使运行人员在任何时刻进行系统的投入、退出和控制目标设定。电除尘智能控制模型在 DCS 系统智能控制器内完成,不采用外挂形式与DCS 系统通讯。
(6)投标方应通过招标方统一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电除尘智能节能优化控制,与
DCS 通讯、 数据接入、数据计算、数据存储、算法寻优、AI 建模等工作应通过招标方智能控制系统的统一标准方式进行。
(7)投标方应确保“自动除尘控制系统”与招标方智慧电厂平台一体化兼容,系
统间的数据交互和对外数据服务需通过招标方平台实现,项目所涉及的数据、系统集成等均需满足招标方智慧电厂平台管理要求。 投标方电除尘智慧系统所供的软件、硬件设备必须采用全国产化产品,严禁使用非国产化的软硬件产品。
(8)投标方提供 2 台机组自动除尘控制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并保
证调试后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技术要求;
(9)投标方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科学技术研究院单位(招标方认可)完成自动
除尘控制系统的性能测试和项目结题工作。
2.2.13 用于控制、联锁保护和报警的仪表尽可能选用变送器,必须采用开关量仪
表时, 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可靠的进口开关量仪表产品(如温度、压力及液位开关等)。其切换差值能满足控制的要求,并能在被测参数正常变化范围内实现信号自动复归。重要信号冗余配置,用于保护的测量元件按三选二原则配置,并分别独立设置。
2.2.14 除尘器每个室的进口、出口各布置 1 个温度测点,每个室的进口、出口各
布置 1 个压力测点,压力取样管道需配置在线防堵吹扫取样装置。测点取样位置应配备检修平台。温度计、压力计由招标方提供。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5
2.2.15 每台机组提供 4 台出口烟尘浓度仪,4-20mA 两线制 24V DC 供电,提供信
号隔离直接送控制系统和 DCS 进行监视,测量范围 0-30mg/Nm3。防护等级至少 IP65。烟尘浓度仪由招标方提供。
2.2.16 运行控制功能开机软启动。 高压电源微机控制设备具有以下功能:电除尘高压电源采用投标方提供的专用控
制器进行控制,经通讯连接后由机组 DCS 操作员站进行操作和监视,并由投标方为每台机组提供 1 台上位机(工作站)作为备用。网络结构为由投标方为每台机组提供冗余交换机(MODBUS 协议),交换机布置在机组 DCS 上层网络机柜,采用冗余光纤与现场高压电源专用控制器进行通讯(冗余以太网,TCP/IP 协议),机组 DCS 系统和每台机组的上位机(工作站)通过交换机连入以太网,并对现场高压电源进行控制。
控制功能; 能级火花跟踪控制; 峰值跟踪控制; 闪频跟踪控制; 阶段恢复跟踪控制; 间歇供电和脉冲供电控制; 粉尘浓度反馈控制。 通信联网控制功能: 冗余网络交换机(MODBUS 协议,与 DCS 通讯)、双向、光电隔离,串口数量不少
于 4 个。
向 DCS 传送运行的一次电压、电流、二次电压、电流、单台柜功率、温度、火花
率、设 备启、停状态、设备故障、IGBT 故障、IGBT 温度、高频电源故障、除尘器故障信号。
设备的启动、停止、升压、降压、调整和粉尘浓度反馈控制可受 DCS 控制。 通信距离满足现场要求。 保护功能: 当任意一台高频高压电源发生装置运行出现开路、短路、欠压、过载、过热
(IGBT、油 箱)及通讯失败等异常情况时,高频高压电源发生装置会做出相应的保护处理,DCS 应及时报警。
负载开路、短路保护; 设备过流保护; 输出欠压保护; 油温超限及偏励磁保护; IGBT 温度超限保护; 油位低保护; 一次开路保护; 一次短路保护; IGBT 故障。 显示功能 一次电压、电流运行值,二次电压、电流运行值及整定值; 可控硅导通角(如果有);高频电源油温; 闪络频率运行值、整定值; 闪络封锁整定值; 幅度比整定值; 占空比整定值; 时间值; 设备号; 打印时间; 主回路接通、设备故障、高频电源故障、除尘器故障显示;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6
显示采用液晶显示; IGBT 状态。 2.2.17 低压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瓷套保温箱设上、下限恒温控制。检测元件为 PT100。 阴极瓷轴箱采用常加热。 设料位检测,料位检测设高料位联锁控制。 设阴阳极振打程序控制。 进出口烟箱设烟气温度检测各一点,一炉 12 点,检测元件为 PT100(双支)。 上述功能的手动控制。 上述电气负荷的运行,故障显示及声光报警、显示方法为 LCD。 振打周期可由程序调整。 电机动力回路设有过载、短路、断相保护及手动复位。动力回路由常规交流接触
器加保护继电器配置,回路设有过流、三相不平衡、断相保护及手动复位。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不小于 65kA。交流接触器等低压动力元件采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相当于同等质量产品。
2.2.18 删除。2.2.19 仪控设备选型原则 为尽可能达到全厂仪控设备的选型一致,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
成本,投标方应考虑和提供与招标方控制系统的接口匹配的产品并负责与招标方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3.1.1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B。3.1.3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安装用零部件。3.1.5 投标方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2.1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3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4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7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
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
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
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
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 和大唐集团〔2020〕
224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
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1
整流变压器及控制箱
试验
√
2
高压程控设备
试验
√
3
低压开关柜设备
试验
√
4
控制柜设备
试验
√
5
就地箱设备
试验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8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
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
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人将提供方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
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
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
由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
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6 整体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除尘器性能参数见专用部分性能保证值)
4.6.1 除尘器效率
4.6.2 本体压力降
4.6.3 漏风率
4.6.4 排放浓度
4.6.5 噪声
4.6.6 功耗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
4.8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
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
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
合。
4.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
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10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89
4.10.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
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10.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
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
核指标。
4.11 通用部分补充条款4.11.1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4.11.2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4.11.3 合同签订 2 个月内,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4.11.4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4.11.5 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4.11.6 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同时需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除尘器垮塌的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钢结构类设备设施禁用工艺及本质安全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4.11.7 投标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1.2 章节所列标准。同时执行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JB/T640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1)、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规范要求。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招标方。4.11.8 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4.11.9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按本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4.11.10 本工程采用统一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识系统。编码范围包括投标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4.11.1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第三方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包商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方的进厂验收证明。4.11.13 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4.11.14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 1 周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4.11.15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4.11.16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4.3.3 章节所列监造内容,同时执行本节补充的详细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0
序号
零部件名称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1
变压器
出厂试验见证
√
2
整机
气流均布模型试验
√
型式试验
√
出厂试验
√
防护等级
√
3
高压整流装置
接线检查
√
型式试验
√
4
低压柜、控制柜、端子箱
出厂试验、防护等级
√
5
完工
涂层质量、包装、KKS 检查
√
10
外购件
原产地、型号规格和数量检查
√
供货合同规定的外购
件(含
进 口
件 )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概述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
检查、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
设备现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
员数量、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
出所需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在设备安装前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试验程序及验收表格。
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
导、现场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包括现场组装)、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 (由投标人填写)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1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
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
以及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5.1.7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
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
程进度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2
5.3 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业主方要求召开设计
联络会。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沟通开关柜一次及二次图纸设计布置方案,高频高压电源程控系统方
案,通讯协议和配置方案及其他需要确定的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厂监造的关键点,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根据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确定。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
联络会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概述
6.1.1 投标人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
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
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5 天内给
出满足设备基础处理的正式资料,技术协议草签后 15 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提供正式的 AUTOCAD 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
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
应为新版 Auto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新版 Word/Excel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660MW)干式静电
除尘器项目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基本要求6.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
1)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图纸和资料
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3
1
每台整流变压器一次侧和二次侧额定电流及电压值
2
整流变压器的安装方式及要求
3
每台除尘器的整流变压器的控制柜数量、型式
4
每台整流变压器的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5
每台除尘器阴极振打、阳极振打控制柜的数量、型式
6
每台阴极振打、阳极振打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7
每台除尘器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柜的数量、型
式
8
每台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柜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9
每台除尘器灰斗电加热器控制柜的数量、型式
10
每台除尘器灰斗电加热器控制柜的外型尺寸
11
就地端子箱的数量、型式、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12
上述各控制柜的发热量及对通风和安装环境的要求
13
每台除尘器详细的用电负荷表
14
其他需要供电的负荷数量,有关技术参数
15
电除尘器对接地电阻及接地方式的要求
16
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
2)交换资料阶段,投标人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序号
图纸资料内容
1
除尘器电气原理接线图
2
除尘器电气设备布置图
3
整流变压器外型及安装图
4
直流高压自动调整原理图及有关资料
5
程控系统图
6
通讯图
7
各种控制柜、检修照明箱、基地端子箱布置图
8
各种控制柜、检修照明箱、基地端子箱外形尺寸及安装图
9
各种控制柜、检修照明箱、基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10
安全联锁原理及使用说明
11
电负荷清单(应按不同工况分别开列)
12
电缆清册
6.2.2 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
1)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资料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A
整流变压器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4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1
整流变压器的安装方式及安装要求
2
整流变压器适用的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
3
整流变压器控制盘的外形尺寸及安装要求
B
阴、阳极振打、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盘的外型尺
寸及安装要求
C
各种控制柜、就地端子箱、照明检修箱的用途、数量、外
型尺寸及安装要求
D
电除尘器对接地电阻值及接地方式的要求
2)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
序号
图 纸 内 容
1
除尘器电气一二次配置接线图
2
除尘器电气设备装置图
3
整流变压器外型尺寸及安装图(包括至本体穿墙套管的高压系统安装图)
4
高频高压电源原理图及有关资料
5
程控系统图
6
通讯图
7
各种控制柜,加热箱,就地端子箱外型尺寸及安装图
8
各种控制柜,加热箱,就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
9
检修照明箱图
10
安全联锁原理图及使用说明
11
专用工具清单
12
备件清单
13
装运方式和现场保管说明书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
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
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
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5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
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
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7. 清洁、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
除。
7.2 油漆
7.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开关柜、屏、电子盘柜、油漆颜色为 色
(后期提供);静电除尘器顶部电控设备材质为不锈钢的 色(后期提供),其余为
色(后期提供);电动机油漆颜色为 色(后期提供);就地控制箱、接线端子箱为
色(后期提供)。
7.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
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
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标牌》
的规定。
7.3.3 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 等国家
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6
7.4.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 1071 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
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
的规定。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9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
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
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
供货清单。
1.1.1.4 提供随机及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1.1.5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1.1.6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 6 章节要求。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1.2.1 供货、设计界限
电缆供货、设计分工:除尘器本体上所有用电设备、仪控设备(照明灯具除外)
至投标方供货的开关柜、控制柜、端子箱的电缆选型由投标方负责设计,电缆由招标
方供货(通讯电缆除外)。投标方应开列属于投标方设计范围内的动力电缆、控制电
缆、通讯电缆,便于招标方确认。成套设备间内部、开关柜柜内连接电缆及通讯电缆
由投标方提供。PC 段配电柜(不含变压器、进线及母联)、就地控制箱及热控仪表至
DCS 电缆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另外,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电缆清册给设计方,用
于电缆汇总,电缆清册应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模板进行填写,并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
本。
电气设备供货、设计分工(电气、热控):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高频电源装置配
电柜(MNS)、招标方低压柜与投标方柜之间母线连接、低压振打加热控制柜、就地控
制箱、端子箱、热工仪表电源柜、安全连锁箱、高频电源成套装置(含高频电源控制
系统、整流变、冷却装置、接地装置、高压隔离开关柜、阻尼电阻、高压穿墙套管、
集油盘及连接电缆、上位机以及通讯系统设备等)、检修照明箱、仪表保护箱等设备
的设计与供货。同时负责电除尘系统电气专业相关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二
99
次图、就地控制柜图纸、电缆清册、配电间布置图、盘柜示意图、桥架敷设防火封堵
图、照明检修图、防雷接地图、滑触线图等完整电气卷册图纸。
控制系统供货、设计分工:
投标方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2017)以及浙江
省调、地调的要求,至少将“除尘设施投入”等信号上送招标方远动系统。投标方提
供本侧接口设备,光电转换器等通讯连接附件由投标方成对供货。具体信号数量、方
式、通信等设计联络会确定。
电除尘低压控制系统(含振打控制(阴阳极振打)、加热控制(绝缘子保温箱电加热
控制)、检测系统(包括灰斗料位、出口浊度仪、进出口喇叭温度等)及安全联锁控制
等)采用全厂统一的 DCS 控制,DCS 由业主方供货。
电除尘高压电源控制采用投标方提供的专用控制器进行控制,经通讯连接后由机
组 DCS 操作员站作为操作平台,并由投标方提供上位机(工作站)作为后备。投标方提
供高频电源侧通讯接口设备,并配合 DCS 厂家完成画面组态、逻辑组态、通讯连接、安
装、调试等工作。
投标方负责将高频电源通讯至投标方提供的上位机系统和电除尘 DCS 系统,并保
证通讯运行正常。DCS 通讯分界点在主厂方 DCS 机柜接线端子处,之后的通讯光缆及
通讯柜由投标方负责供货。
投标方需同时满足电除尘信号送电网调度相关要求(如需)。
投标方为每台机组电除尘配套智慧除尘控制系统。电除尘智能控制模型在 DCS 系
统智能控制器内完成,不采用外挂形式与 DCS 系统通讯。能与电除尘 DCS 控制系统实
现无扰切换。
投标方负责电除尘系统热控专业相关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电除尘系统图、电
子设备间平面布置图、热工电源接线图、高频电源网络通讯图、仪表安装及接线图、
DCS IO 清册、DCS 机柜端子接线表、控制电缆清册等完整热控卷册图纸。
1.1.2.2 供货范围见附表 A.1
1.2 交货进度以商务部分要求为准。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干式静电除尘器
100
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脱
硝设施及相关的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工程等。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水文气象条件
厂址参考北侧约 4km 的红脚岩海域实测资料进行调和分析,潮汐类型值
(HO1+HK1)/HM2 在 0.31-0.36 之间,HM4/HM2 比值在 0.01-0.03 之间,表明工程附近
海域潮汐属正规半日潮类型
潮位特征
厂址位于北洋涂围垦区内,根据《北洋涂围垦区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北洋涂围
垦工程白沙短期(2003 年 11 月)潮位观测资料和海门站同期潮位资料对比,白沙与
海门站的潮位特征值较为接近。短期平均高潮位两处均为 2.63 m;最低潮位两处均为
-2.30 m;平均低潮位白沙为-1.49m,海门为-1.51m,相差 0.02 m;最高潮位白沙为
3.44m,海门为 3.51m,相差 0.07m。海门站最高潮位略高于本工程场址,北洋涂围垦
工程设计潮位采用海门站为代表站,属于略偏于安全。据海门站长系列实测潮位观测
资料统计,平均潮位 0.30m,最高潮位 5.64m,最低潮位-2.88m,平均高潮位 2.42m,
平均低潮位-1.61m;涨潮最大潮差 6.87m,最小潮差 0.81m,平均潮差 4.01m;落潮最
大潮差 6.75m,最小潮差 0.97m,平均潮差 4.01m;涨潮平均历时为 5 小时 8 分,落潮
平均历时为 7 小时 17 分。海门站潮位特征值如下:千年一遇高潮位:6.93m
二百年一遇高潮位:6.04m
百年一遇高潮位:5.67m
五十年一遇高潮位:5.30m
二十年一遇高潮位:4.82m
保证率 97%低潮位:-2.83m
保证率 99%低潮位:-2.91m
本工程厂址按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取 3.35m。
2.2.2 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酷暑,
冬无严寒,四季分明。
101
厂址处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要素特征参考附近的洪家气象站,风向参
考附近白沙气象站资料。根据洪家气象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
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5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1.5m/s
10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5.2m/s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02kN/m2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21kN/m2
全年主导风向:NNW (采用白沙气象站资料统计)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2.5.2-1。
102
图 2.2.2-1 白沙站全年风玫瑰图(2011 年~2020 年)
2.2.3 地质条件
厂区场地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 0.05g, 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
一组。
据《浙江省区域地质志》,浙江省大地构造格局大致以江山--绍兴深断裂为界,
分属于华南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东南为华南褶皱系,西北为
扬子准地台。在这两个一级构造单元基础上,划分出四个二级构造单元,八个三级构
造单元。
厂址位于华南褶皱系(一级构造单元)浙东南褶皱带(二级构造单元)温州-宁海
拗陷(三级构造单元)东北部的黄岩-象山断拗(四级构造单元)区(图 2.2.3-1)。
103
图 2.2.3-1 浙江省构造分区
2.2.4 近场区地质构造
距离厂址较近的大断裂为 F2 岱山-黄岩断裂:该断裂北起自岱山岛北端,往南穿
过岱山岛和舟山本岛后进入陆地,然后继续向南经象山、三门湾,在乐清伸入乐清
湾,总体走向北东 20~30°,倾向南东或北西,倾角陡立、约为 80°,断裂总长约
260km。经北京中震创业工程科技研究院(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09)的实地工
作,该断裂在与文成-黄岩断裂交会区以南的部分,地表出露较少且规模较小。岱山
-黄岩断裂与文成-黄岩断裂交会区以北的部分,断裂地表出露明显,地形地貌上沿
断裂多表现为谷地等负地形,它由多条次级断裂平行或斜列而成。岱山-黄岩断裂中距
离厂区较近的黄岩-三门段属前第四纪断裂。
岱山黄岩断裂距厂址区距离在 25km 以上。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标准判定,
该断裂为非全新活动断裂。该断裂距厂址区有一定的距离,且构造活动与地震活动较
微弱,可不考虑对厂址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2.2.5 厂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
厂区地形平坦,为吹填形成的港区陆域,原始地形为滩涂。现场地大部分区域已
进行地基处理。
据勘测及前期地基处理工程资料,厂区表层已回填石碴,下部 20 米左右为新近沉
积的欠固结的全新统海相淤泥质粉质粘土,其下为冲洪积、海积成因的粘性土及碎石
土,基岩为白垩系上统塘上组(K2t)凝灰岩。从上到下地层分布如下:
104
(0)层碎、块石填土(Q4ml):紫红色、青灰色为主,主要为地基处理填筑的
碎、块石,来源为附近山体开挖的中等风化-微风化凝灰岩。碎、块石粒径差异较大,
部分粒径大于 1.5m,棱角-次棱角状,压实后具有一定密实度,勘测过程中该层仍在
回填,回填完毕后全场均有分布。
(1)层粉质粘土(Q4ml):灰、灰黄色,流塑为主,局部软塑,经过真空预压后
性质稍好于淤泥质土。主要由粘性土、粉粒等组成,干强度低,高压缩性,结构性
差,低韧性,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场地内均有分布。表层有真空预压时留下的无
纺布及密封膜,塑料排水板插入深度 12-18m,间隔 140cm 正方形布置。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Q4m):灰色,流塑,夹粉土薄层,含腐殖质及贝壳碎屑,干
强度高,局部相变为淤泥质粘土或淤泥。上部淤泥质土经过真空预压处理,性质稍
好。全场均有分布。
(2-1)层卵石(Q4al):灰色,含有少量粉质粘土,卵石粒径 3~6cm 为主,个别
大于 8cm,圆状-次圆状,仅揭露于 K03 钻孔附近。
(3-1)层粉质粘土混角砾、碎石(Q41+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
主,夹粉土、粉砂薄层。混有角砾、碎石,含量不均匀,10-45%左右,粒径 0.5~5cm
为主,个别大于 8cm,局部相变为(3-2)层粉质粘土。场地内均有分布,厚度变化较
大。
(3-2)层粉质粘土(Q41+al):灰黄色、黄褐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主,夹
粉土、粉砂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局部分布,
夹于(3-1)层中,或由(3-1)层相变而来。
(3-3)块石(Q41+al):灰白色、灰黄色,块石粒径大于 50cm,母岩为中等风
化-微风化凝灰岩,仅在 K10、K11,K02 等距离山体较近的钻孔有揭露,最大厚度
1.6m。
(4)层粉质粘土(Q41+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夹粉土、粉砂薄
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南侧分布,厚度变化
大。
(5-1)层粉质粘土混碎石、角砾(Q3al):灰黄色,灰褐色,粉质粘土可塑为
主,局部硬塑,碎石、角砾含量不均匀,10%~30%左右,粒径 0.2cm~3cm 为主,个别大
于 5cm,次棱角状~次圆状。除场地西侧 K03、K06 以外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105
(5-2)层粉质粘土(Q3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为主,夹粉土、粉砂
薄层,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由(5-1)层相变而来,仅在
局部分布。
(6)层粉质粘土(Q3m):灰色,软塑为主,局部为可塑,厚层状,含有机质,
干强度中等,中等韧性,摇振反应无,稍有光泽。仅在场地东南侧的 K07、K09 附近分
布,厚度较薄。
(7)层粉质粘土混碎石、角砾(Q3al):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状,土质
不均匀,碎石、角砾含量约占 10%~30%,局部可达 40%以上,最大粒径大于 10cm,一
般粒径 0.2~3cm,母岩成分为凝灰岩碎屑,颗粒级配较差,磨圆度一般,棱角~次棱角
状。仅在场地东侧分布,厚度变化大。
(9-1)层全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褐黄色,原岩构造基本被破坏,岩石
风化呈土状,硬塑,手可捏碎,局部夹有少量强风化岩块。全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
大。
(9-2)层强风化凝灰岩(K2t):灰黄色,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原岩组织结
构大部分破坏,节理裂隙较发育,裂隙面可见铁锰质渲染,敲击声闷,锤击易碎。全
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大。
(9-3)层中等风化凝灰岩(K2t):青灰色、灰黄色,岩芯呈柱状,节长一般
10~35cm,RQD 一般在 65~80%。主要岩性为流纹质含角砾玻屑凝灰岩、流纹质含角砾玻
屑熔结凝灰岩,块状构造,凝灰结构,裂隙不甚发育,裂面见褐黄色铁锰质渲染。经
统计,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 52.64MPa,标准值为 42.88MPa,属较硬岩,岩体完
整程度以较完整为主,岩体基本质量级别为Ⅲ级。
由于厂区浅部普遍分布有(2)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厚度较大,具有高含水率、高
压缩性、强度低等特点。而电厂主要建(构)筑物荷载大,对变形要求高,因此不能
满足电厂主要建(构)筑物对天然地基的要求,故需采用人工地基。(3)大层及以下
土层均可作为一般建(构)筑物的桩基持力层,具体可根据基础型式、荷载大小和变
形要求进行选择。对于荷载大、变形要求高的主要建(构)筑物,应选择工程性质良
好,分布总体稳定的(10-3)层中等风化晶屑凝灰岩作为桩端持力层,桩型采用嵌岩
灌注桩。
2.2.6 交通运输情况
106
铁路运输:临海现有甬台温铁路(国家沿海铁路)纵贯全境,全长 268km,是以
客运为主,兼顾货运的国家一级铁路。其技术标准为一级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
200km/h,运输货运能力 1090 万吨,客车 46 对;在临海设有临海站。
金台铁路西起永康南站,东至台州西站,支线连接头门港站,是一条连接浙江省
金华市和台州市的国铁 I 级单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已于 2021 年 6 月正式通车。头
门港支线一期接轨于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设有车站 3 个,分别为临海东、杜桥、头门
港站,预留车站 1 个(章安站)。全线平均站间距为 20.70km,最大站间距为 22.55km
(临海东站~杜桥站),最小站间距为 19.20km(杜桥站~头门港站)。在建头门港
支线二期线路自头门港支线一期头门港站引出,于头门岛上设头门港东站,二期正线
全长 14.508km。头门港站规划有头门港至新材料产业园专用线。
公路运输:沈海高速(G15)、台金高速公路(S28)、104 国道、228 国道、
214、322、225、327 省道穿越临海全境,形成了以临海市区为中心的公路网,直达北
京、天津、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 20 多个城市。此外,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
公路复线也将穿越临海东部。
临海市现拥有乡道以上等级公路 69 条,公路通车总里程 1984.2 公里,公路密度
90 公里/每百平方公里。
水路运输:头门港距国际主航道 13.5 公里,两侧自然水深 8-13 米,规划岸线总
长 28.8 公里,可布置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84 个,年吞吐量达 1.61 亿吨。目前已建成
首个 2 万吨级码头,未来中期规划建设 10 万吨级码头,远期规划在头门岛北侧建设
20 万吨级深水码头,水运条件良好。
2.2.7 厂用电系统电压中压:10kV,采用 10kV 一级中压厂用电电压,母线短路电流水平限制在 40kA 之内。
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低阻接地。
低压: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220VAC、三相四线制、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380V。
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直流动力电压为 220V,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V,来自直流
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6V 到 121V。
低压交流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三相四线制。2.2.8 电除尘型式:干式静电除尘器电场数:5 电场室数:2 室每台除尘器进口数:2,接口为方(圆)管,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07
每台除尘器出口数:2,接口为方(圆)管,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数量:每台锅炉配置 2 台除尘器。
3. 专用技术要求3.1 性能保证3.1.1 设计煤种参数
本工程的设计煤种为中煤平朔矿区的晋北烟混煤或中煤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矿区的蒙混
煤,校核煤种为褐煤混煤。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表 3.1-1 煤质分析资料
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中天 3
号)
校核煤种(褐煤 4500)
工业分析
收到基水分
Mar
%
15
21.9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5.26
12.86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6.03
49.68
收到基灰分
Aar
%
19.86
10.21
低位发热值
Qnet,ar
MJ/kg
20.56
18.9
高位发热值
Qgr,ar
MJ/kg
21.51
20.08
元素分析
碳(收到基)
Car
%
53.67
49.45
氢(收到基)
Har
%
2.95
3.30
氧(收到基)
Oar
%
6.66
13.39
氮(收到基)
Nar
%
0.88
0.97
全硫(收到基)
St.ar
%
0.98
0.78
汞
Hgar
μg/g
0.138
0.052
砷
Asar
μg/g
5
2
磷
Par
%
0.012
0.010
氯
Clar
%
0.020
0.004
氟
Far
%
135
56
研磨特性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79
44
108
VTI 可磨性
KVTI
–
-
-
磨损指数
冲刷磨损指数
Ke
–
2.9
0.9
旋转磨损指数
AI
–
91
26
灰熔点
变形温度
DT
℃
1100
1140
软化温度
ST
℃
1220
1340
半球温度
HT
℃
1260
1350
流动温度
FT
℃
1320
1390
灰成份(干燥基)
二氧化硅
SiO2
%
55.38
52.35
三氧化铝
AL2O3
%
18.32
23.56
三氧化铁
Fe2O3
%
8.19
8.13
二氧化钛
TiO2
%
0.84
0.94
氧化钙
CaO
%
6.44
5.28
氧化镁
MgO
%
1.1
1.61
氧化钾
K2O
%
2.63
1.39
氧化钠
Na2O
%
0.93
0.62
二氧化锰
MnO2
%
0.25
0.1
三氧化硫
SO3
%
4.42
4.34
五氧化二磷
P2O5
%
0.12
0.24
灰的比电阻
常温
ρ
Ω-cm
6.60×108
6.25×108
80℃
ρ100
Ω-cm
2.00×109
2.50×109
100℃
ρ120
Ω-cm
4.45×1010
5.85×1010
120℃
ρ140
Ω-cm
1.27×1011
3.45×1011
150℃
ρ150
Ω-cm
4.12×1011
2.86×1012
180℃
ρ180
Ω-cm
7.12×1011
5.00×1012
109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5.23
1.26
3.1.2 除尘器性能保证值如下:
(1) 保证效率≥ 99.944%/99.924 %(低省投运/不投运)
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15/20mg/Nm3 (低省投运/不投运)(投产一年后仍能保
证)
(2) 除尘器本体阻力≤195Pa(3) 除尘器本体漏风率≤1%(4) 气流均布系数≤0.15(5) 噪音≤80dBA(6) 燃用设计煤种,在锅炉 BMCR 工况下,除尘器功耗≤1928.88 kW;除尘器最大功耗
≤4094.8kW。
3.1.3 高频电源及其附属设备的性能参数不仅需要满足通用部分通用技术要求,还应与除尘器本体配合保证达到除尘器性能保证值,并顺利通过性能试验。
3.1.4 除尘器在下列条件下均能达到排放要求:
(1)在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条件和气象、地理条件下
(2)一个供电区不工作(小分区供电相当于 2 个小分区不工作)
(3)烟气温度为设计排烟温度加 15°C。
(4)入口烟气量为 BMCR 烟气量,考虑 10%的裕量,考虑 15℃温度裕量。
3.1.5 投标方不能以烟气调质剂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3.1.6 投标方不应把设备进口粉尘粒径分布规律定为性能保证的一个条件。
3.1.7 电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
(1)电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为 300℃。
(2)当锅炉尾部燃烧时,除尘器应允许在 350℃正压条件下运行 30 分钟而无损坏。
(3)烟气量波动正负 5%。
3.1.8 除尘器设计压力按±9.8kPa 考虑,瞬时承压能力为±12kPa。
3.1.9 电除尘器的设计烟气流速为 0.93 m/s,粉尘驱进速度为 5.58 cm/s,比集尘面积为 134.14m²/(m³/s),按照本工程煤种情况,比集尘面积不小于 1305m²/(m³/s)。
3.1.10 锅炉采用等离子点火期间,电除尘器可投入运行,出口烟尘浓度达到保证值。3.1.11 除尘器能效等级应满足《除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4-2019)中静电除尘器电耗比一级能效要求(1000MW、co≤15(mg/m3))。3.1.12 高频电源保证能长时间满功率输出,变压器、主要元器件工作温度满足行业标准,且需配置大容量散热风扇,并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1.13 电除尘性能数据要求(一台电除尘)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设计效率
%
≥
99.96
110
2
本体阻力
Pa
≤
195
3
本体漏风率
%
<
1
4
噪声
dB
≤
80
5
外形尺寸
m×m×m
/
6
有效断面积
m2
508.4
7
长、高比
1.61
8
除尘器总重量
t
~2050
9
室数/电场数
个
2/5
10
阳极板型式及总有效面积、材质
480C/63550m2/SPCC
11
阴极线型式及总长度、材质
芒刺线/约
63550m/整体
304
12
比集尘面积/一个(或几个)供电区不
工作时的比集尘面积
m²/(m³/s)
134.14/127.43
13
驱进速度/一个(或几个)供电区不工
作时的逐进速度
cm/sec
5.58/5.87
14
烟气流速
m/sec
0.93
15
壳体设计压力
负压
正压
kPa
kPa
-9.8
+9.8
16
壳体材料
Q235B
17
每台除尘器灰斗数量
个
20
18
灰斗加热形式
防堵免伴热
19
免伴热系统纳米陶瓷层厚度
mm
≥0.34
20
灰斗高/低料位计
只
20/20
21
每台除尘器所配整流变压器型号/数量
(若有多种规格,则分开填列)
台
2.4A/72kV/10
22
整流变压器型式及重量(若有多种规
格,则分开填列)
T
油浸式,1.5
23
每台整流变压器的额定容量(若有多种
规格,则分开填列)
KVA
188
24
整流变压器适用的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
m、℃
1000,-20~+55
25
每台炉电气总负荷
kVA
4094.8
26
每台炉总功耗
kW
1928.88
111
27
效率修正曲线
Ⅰ.进口含尘量修正系数
Ⅱ.烟气量修正系数
Ⅲ.进口烟气温度修正系数
Ⅳ.燃料中含硫量修整系数
Ⅴ.停一个(如为一个)供电区的修正
系数
设计阶段提供
3.2 技术要求3.2.1 电气技术要求3.2.1.1 供电系统招标方为每台锅炉除尘器提供二路独立电源,二路独立电源互为备用。电源为交流380/220V,三相四线,50Hz。每一路电源额定容量2500kVA。投标方设备所需的直流电源或其它交流电源,投标方通过招标方提供的交流电源自行解决。3.2.1.2 配电柜要求1)电除尘器的配电柜型式应与电厂的其他设备的配电柜相协调,招标方在设计联络会上提供对电除尘器配电柜型式要求,并提供配电柜放置位置,所用设备品牌应该与主厂区保持一致。2)投标方提供的振打装置、加热装置、灰斗、料位计、通讯等的端子箱就地安装,其防护等级为IP56,并防振。应做永久性不锈钢标牌和设计确定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3)配电柜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必须在喷漆(喷塑)前进行表面防锈处理。4)配电柜体用钢板厚度应满足刚度和寿命要求。5)设计配电柜电缆入口时,应留有25%的备用空间,以备今后电缆增加或线路改变。6)配电柜中连接电缆用的端子排应留有20%的备用量。7)投标方提供的配电柜有AC 220V内部照明和标准插座,每面柜至少一盏灯,且在门内设置开关,用门的开闭来自动控制灯的亮灭。8)当配电柜内散出的热量超过部件允许温度时,投标方应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其控制开关应具有起动--停止功能。9)配电柜出厂发运前应作模拟工况下的动作试验。10)控制盘上的按钮较多时,其排列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即起动,增加断路器合闸或阀门打开的按钮排在右边或上边,反之,停止,减少断路器合闸或阀门关闭的按钮排在左边或下边。11)投标方制造的电源柜(箱)、程控柜、操作台、端子箱等,室内设备采用≥2.5mm厚304不锈钢拉丝工艺,室外采用≥2.5mm厚316L不锈钢拉丝工艺,色标由业主指定。3.2.1.3 负荷清单表(单台炉)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台功
率
P(kW)
总台
数
经常连续
经常断续
不经常连
续
PCA 段
负荷台数
PCB 段
负荷台数
高频电源
72kV/2.4A
186
20
20
10
10
阳极振打
0.37
20
20
10
10
阴极振打
0.37
20
20
10
10
112
瓷套加热
9
20
20
10
10
瓷轴加热
3
20
20
10
10
灰斗加热
8
16
16
8
8
控制电源
3
1
1
1
0
照明配电
5
4
4
2
2
顶部吊机
4.5
4
4
2
2
检修电源
30
8
8
4
4
3.2.1.4主要设备厂商推荐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选型
备注
1
空气开关、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
ABB、施耐德、 西门子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中间继电器、控制按钮、切换开关、指示灯
欧姆龙、施耐德、ABB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3
端子排
魏德米勒、菲尼克斯、凤凰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4
热控仪表盘柜
重庆川仪、无锡新兴、无锡攀成、东锅控制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5
高频电源
浙江大维,浙江佳环,龙净电控,大连友昕,厦门锐传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6
配电柜、控制箱内部主要电气元件(包含接触器、开关、继电器、指示灯按钮等)
施耐德、ABB、西门子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7
PLC(如有)
三菱、西门子、ABB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注: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方/最终用户要求A、B、C或同等、同档次品牌,投标方提供A、B、C、D品牌,投标方应对D进行同档次说明。3.2.3 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投标方应按最终用户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 KKS 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2020)。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3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两台炉用量。计入投标总价)
表 A.1.1 电除尘器电控设备(不限于下列项目)需外购或分包的设备,如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质量证明,或属于特种设备的;供货时须一并提供生产商相关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认证证书。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高频电源整流装置
2.4A/72kV
台
40
浙江大维,浙江佳环,龙净电控、大连友昕、厦门锐传或相当于同等
质量品牌
高低压一体化
装置
2
阻尼电阻
个
40
3
高压穿墙套管
根
40
4
高压隔离开关柜
组
40
5
低压开关柜(含母排连
接)
MNS
面
12
6
振打、加热动力柜
面
12
7
振打操作端子箱
台
16
8
电加热端子箱(磁套磁
轴灰斗)
台
20
9
安全联锁箱
个
4
10
料位计端子箱
台
8
11
照明箱
台
8
12
检修电源箱
台
16
含 12V安全变
压器
13
仪表保护箱
316L
台
16
每台用于装 1台压力变送器
14
其他所需部件
套
2
备注:配电柜及就地控制箱数量最终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表 A.1.2 程控系统的供货范围(两台炉用量。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型式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备注
1
电除尘控制系统上位机
台
2
114
序号
名称
型式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备注
2
上位机系统软件
套
2
3
高频电源通讯箱
光纤收发
机
套
2
4
通讯设备
冗余网络交换机、光缆及附
件等
套
2
满足工程需要
5
操作台
含椅子
套
2
6
智慧除尘系统
套
2
软硬件全国产
化
7
智慧除尘控制系统的性能测试和项目结题工作
套
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两台炉用量,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高频电源主板
套
2
2
高频电源通讯板
套
2
3
穿墙套管
个
4
4
阻尼电阻
个
4
5
交换机
台
1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两台炉用量,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高频电源调试终端设备
套
2
原厂家
2
绝缘电阻表
0-5000V
台
1
3
钳形电流表
0-1000A
台
1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6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投标方需填写下列开关柜的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型式
型号
主电路绝缘电压(kV)
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kV)
辅助电路额定工作电压(kV)
主电路最高工作电压(kV)
额定频率(Hz)
相数
主母线额定电流(A)
分支母线电流(A)
额定馈线电流(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k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kA)
117
项目名称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额定短时耐受时间(s)
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kV)
母线材质
冷却方式
开关柜基本模数
外壳防护等级
开关柜外形尺寸(宽×深×高)(mm)
开关柜重量(kg)
型式
型号
额定电压(kV)
最高运行电压(kV)
相数
额定频率(Hz)
壳架额定电流(A)
脱扣器额定电流(A)
额定极限分断能力(kA) Icu
额定使用分断能力(kA) Ics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S)
额定短路合闸电流(峰值)(kA)
1分钟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脱扣器型式
分励脱扣器/线圈电压(V)
欠压脱扣器/线圈电压(V)
辅助触头
报警触头
电动操动机构
断路器操作电源
断路器控制电源
断路器的机械寿命
塑壳式断路器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极数
线圈额定电压(V)
交流接触器
线圈额定电流(A)
118
项目名称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吸引线圈消耗功率 吸合/起动 (VA)
辅助触头额定电流(A)
辅助触头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额定电压(kV)
最大额定持续电流(A)
最大额定电动机功率(kW)
精度
DI/DO输出接点
通讯协议
马达控制器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额定短时热稳定电流(A)
额定短时动稳定电流(A)
额定一次电压(kV)
额定二次电流(A)
准确级
电流互感器
制造厂商
型式
型号
额定电压(kV)
额定电压比
相数
精度
电压互感器
制造厂商
参数(输入电流、电压)
工作电压
浪涌保护器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微型断路器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小型旋转开关
制造厂商
型号
按钮、指示灯
参数
119
项目名称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制造厂商
型号
参数
继电器
制造厂商
材料
主母线尺寸(宽×高) (mm)
分支母线尺寸(宽×高) (mm)
绝缘材料型号
母线支架型号
接地母线材料
母线性能
接地母线尺寸(宽×高)(mm)
型式
端子排
制造厂商
型号
绝缘
柜内导线
最小截面
附表 C.2 投标方需填写下列高频高压电源技术参数:
高频高压电源技术参数表
序号
参数名称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1
型号
2
输出最大频率
≥20kHz
3
冷却方式
强制风冷
柜体防护等级
IP56 以上
4
IGBT 产地及型号
5
IGBT 数量
6
升压方式
直升式
7
额定直流输出电压
≥72KV
8
电压调节范围
0-100%
9
额定直流输出电流
2.4A
波纹系数
<5%
120
10
电流调节范围
0-100%
11
IGBT 模块和变压器油箱的温升
(额定负 载下运
行
2h)
≤23℃
12
13
变压器铁芯材料
硅钢片
14
装置与后台通信协议
MODBUS RTU 或TCP/IP
15
与 DCS 硬连线信号传输
有
16
保护功能
有
17
功率因数(额定负载输出时)
≥0.9
18
电能转换效率(额定负载输出时)
≥0.92
19
使用寿命
15 年
20
供电电源要求
三相 380V±10%/50Hz±2%
21
要求的接地电阻值
<2Ω
22
满载满频时抗二次侧突然开路冲击的能力
有
23
两台脉冲电源并联升压能力
无
24
冗余通讯能力
有(双通讯端口)
25
控制系统
32 位单片机/DSP
121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
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3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4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5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6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27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28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29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3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 响 应 性
和 投 标 文
件制作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9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0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1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2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3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4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5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6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147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9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0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逐项、逐条按顺序填写,不得遗漏。
报价表与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不一致时,以技术规范中供货范围为准。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
二
随机备品备件
/
三
专用工具
/
四
技术服务费
/
五
运杂费
/
合计
13%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151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52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53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