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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86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
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104
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
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已由大唐
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6
2.2 建设地点:居甫渡、戈兰滩电厂
2.3 建设规模:735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现场施工,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期,
试运行期
1 年;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
1 年。
2.5 设备名称: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
2.6 数 量:1 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居甫渡水电站布置 45 个表面变形监测点,戈兰滩水电站布
置
3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目前全部采用人工观测,计划开展改造,采用全自动
全站仪的智能监测作为居甫渡、戈兰滩水电站枢纽区外观监测改造的主要技术方
案,建设具备自主感知环境、自主决策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外观监测系统,开
展控制网联测工作。
2.9 交货地点:居甫渡、戈兰滩电厂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到货。
9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外观自动化改造完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
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
使用证明
/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
的盖章
/签字”,运行时间按照投运证明材料开具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
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11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 2 号都市品质小区 19 幢 1 单元 1-4
层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2-3 楼
邮编:
610020
联系人:唐雷
12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le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式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可选择顺丰快递)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
中电大厦
2 楼
送达邮编:
610020
送达联系人:唐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物资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 亿元 ,得 25 分;
8000 万元≤营业收入< 1 亿元,得 23 分;
5000 万元≤营业收入<8000 万元,得 21 分;
3000 万元≤营业收入<5000 万元,得 19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 2,得 13 分;
39
其余得 10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
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类似服务业绩
15
提供
2 个大中型水电站工程的外观自动化
改造业绩,得
12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
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得分≤
15)
4
人力资源配置
20
1.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
1 个及
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得
8 分
基础分,每增加
1 个业绩加 1 分增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分
10 分;
2.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施工人员:总人数≥
15 人,工种配备合理,得 10 分;
15>总人数≥10 人,工种配备合理,得 8分;其他得
6 分。
5
物资供货计划
15
根据各投标人列出的物资供货、现场施工计划,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
15),良档(5<得分≤10),一般档(得分≤
5)
6
工 程 难 点 和 重 点 的 分析及对策
7
根据各投标人对该项目在工程特点、重点、难点的认识程度及对策、针对性方面,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7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7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质保体系、质量及售后承诺、管理手段及措施、安全体系、安全管控措施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5),一般
41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档(得分≤
3)
8
技术培训服务
6
根据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技术培训的计划和培训工作安排的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
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7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50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1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2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3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4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5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6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7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8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59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0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
1.1.13.2 施工场地:居甫渡、戈兰滩电厂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1“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
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62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设备土建施工、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
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40:30:25: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本合同不设置预付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资到货款(合同价格的 40%)。
(
1)到货验收证明。
(
2)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3)其它单证:付款申请及结算报表,一式四份(原件)。
3.2.3.2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
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进度款(合同价格的
30%)。
(
1)现场验收证书。
(
2)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3)付款申请及结算报表,一式四份(原件)。
3.2.3.3 试运行期满,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尾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
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合同进度款(合同价格的 30%,同时扣留 5%作为质保金)。
63
(
1)合同设备试运行验收证书。
(
2)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3)付款申请。
3.2.3.4 竣工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质保金为总结算款的 5%。质量
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
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
(
1)质保金付款申请。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交货前检验
4.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
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时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
64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卖
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
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卖方需按照《水电水利工程全站仪自动化观测技术规程》要求,开展平均无故障时间、数
据缺失率、短期测值稳定率、观测精度合格率等指标的考核,所有指标需满足规程要求。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5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试运行期结束起 12 个月。
8.6 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量保证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量保证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
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
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
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保证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
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
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
66
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现场施工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施工违约金。迟延施工违约金
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施工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施工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施工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施工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施工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施工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施工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施工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
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67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云南省普洱市
6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69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0
附件三: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 方 因 参 与 甲 方 关 于 项 目 的 有 关 工 作 ,已 经 ( 或 将 要 ) 知 悉
甲 方 关 于 该 项 目 的 商 业 秘 密 。
双 方 均 希 望 对 本 协 议 所 述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予 以 有 效 保 护 。
为 了 明 确 乙 方 的 保 密 义 务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诚 信 的 原
则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订 立 本 保 密 协 议 。
第 一
条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一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是 指 不 为 公 众 所 知 ,又 能 为 其 权 利 人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并 经 权 利 人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的 资 料 及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乙 方 从 甲 方 获 得
的 与 项 目 有 关 或 因 项 目 产 生 的 任 何 商 业 、 营 销 、 技 术 、 运 营 数 据 或 其 他 性
质 的 资 料 , 无 论 以 何 种 形 式 或 载 于 何 种 载 体 , 无 论 在 获 得 时 是 否 以 口 头 、
图 像 或 以 书 面 方 式 表 明 其 具 有 保 密 性 的 资 料 和 信 息 。
( 二 )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如 下 范 围 :
1.技 术 信 息 : 包 括 技 术 方 案 、 设 计 要 求 、 服 务 内 容 、 实 现 方 法 、 运 作 流
程 、 技 术 指 标 、 软 件 系 统 、 运 行 环 境 、 作 业 平 台 、 测 试 结 果 、 图 纸 、 样 本 、
模 型 、 使 用 手 册 、 技 术 文 档 、 涉 及 技 术 秘 密 的 业 务 函 电 等 等 ;
2.经 营 信 息:包 括 客 户 名 称 、客 户 地 址 及 联 系 方 式 、需 求 信 息 、营 销 计 划 、
采 购 资 料 、 定 价 政 策 、 进 货 渠 道 、 产 销 策 略 、 招 投 标 中 的 标 底 及 标 书 内 容 、
项 目 组 人 员 构 成 、 费 用 预 算 、 利 润 情 况 及 不 公 开 的 财 务 资 料 等 等 ;
3 . 其 他 事 项:甲 方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 如 通 过 与 项 目 对 方 当 事 人 缔 约 ) 和
有 关 协 议 ( 如 技 术 合 同 等 ) 的 约 定 要 求 乙 方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的 其 他 事 项 。
(三 )书 面 的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以 经 过 双 方 指 定 的 签 收 人 签 收 ,并 注 明“秘
密 ” 字 样 的 资 料 和 信 息 为 准 。
71
第 二 条 保 密 义 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一 )严 守 机 密 , 并 采 取 所 有 保 密 制 度 和 措 施 , 切 实 保 护 该 秘 密 (包 括
但 不 限于乙方为保护其保密资料及信息所采取的措施和制度);
(二 )不 泄 漏 任 何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给 第 三 方 ;
(三)除用于履行上述的业务之外,均不得利用该保密资料及信息;
(四 )不 以 其 他 非 法 方 式 使 用 该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但是,复制保密资料及
信 息应当征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
(五 )乙 方 应 当 与 能 接 触 该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的 中 介 机 构 等 第 三 方 签 订 一
份 保 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以本协议为蓝本。但是,向中介机构提供
保密资料 及信息时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 )不 得 刺 探 或 者 以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包 括 利 用 计 算 机 进 行 检 索 、 浏
览 、 复 制 等)获 取 与 本 职 工 作 或 本 身 业 务 无 关 的 甲 方 关 于 该 项 目 的 商 业 秘 密;
(七 )不 得 允 许 (包 括 出 借 、 赠 与 、 出 租 、 转 让 等 行 为 )或 协 助 不 承 担
同 等 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八 )该 项 目 的 商 业 秘 密 所 有 权 始 终 全 部 归 属 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
项 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
已依 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九 )如 发 现 甲 方 关 于 该 项 目 的 商 业 秘 密 被 泄 露 或 者 自 己 过 失 泄 露 秘 密 ,
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第 三 条 例 外 约 定
保密资料及信息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 )该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已 经 或 正 在 变 成 同 业 竞 争 者 可 以 获 取 的 资 料 ;
(二 )能 书 面 证 明 一 方 从 另 一 方 收 到 保 密 资 料 及 信 息 之前已经获得该保
密资 料及信息;
(三 )由 第 三 方 合 法 提 供 的 资 料 ;
(四)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法律规定;
(六)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
72
(七)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
措 施 )披 露 ;
(八)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九)其他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四条保密资料及信息的返还
只要甲方有正当理由提出返还保密资料及信息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
全部保密资料及信息,包括该保密资料及信息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或
摘 要。如果该保密资料及信息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
料 或载体中,应当删除。
第 五 条 违 约 和 赔 偿
(一)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
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资料及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
影 响,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 二 ) 赔 偿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
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 3%的违约罚款;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 3 项所列。
3. 本条第 2 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 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
用 的 20%作为损失赔偿额;
b.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c. 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
可 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乙 方承担侵权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甲方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该赔偿以受损
害方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73
第六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 七 条 法 律 适 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
何一方都有向甲方 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 九 条 其 他 约 定
(一)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
经双方当事人 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
方,但获得对方 书面同意的除外;
(三)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对于交换的资料,应列出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
由指定的签收 人签收;
(五)资料签收人: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都市品质 地址:
小区品质小区 19 幢 1 单元 1-4 层 1 号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74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75
附件四: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甲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合同项目质量,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双方同意,
甲方乙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廉政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宣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资委
“十五个严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本单位有
关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甲方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廉政情况
进行监督。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
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
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
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为
亲友、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丧嫁娶之机收受乙
方钱(含有价券)、物。
3.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券)、物,甲方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
的应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纪检部门登记上交。逾期未上交的,视同已
违规收受。
二、乙方廉政责任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
执行。
2.乙方不得向甲方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有
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购置或长期参加对执
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介绍的家属或朋友等安排工作、
安排出境或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
券)、物。
76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合同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4.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的暗示或行为,应及时报告甲方纪检人员。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
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今
后的项目采购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 乙方: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路与石龙 地址:
路交叉口都市品质小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设立的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和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电子邮箱;yndtlxjjsb@126.com
77
附件五:安全管理协议书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外包外委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
发 包 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8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单位):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
2.项目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居甫渡水电厂;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戈兰
滩水电厂。
3.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1)建设四个以全自动全站仪为主的外观自动化监测测站,包含土建及监
测设备的安装、调试;
(2)对现有表面变形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固定棱镜装置,纳入自动化
监测范围,表面变形监测点标石需重修整饰、装修、标识;
(3)选取现有控制网点作为测站的后视基准,固定棱镜装置;(4)现有表面位移监测点观测墩采用瓷砖粘贴方式进行整饰,统一制作标
识牌;
(5)建设测站的通讯、供电、防雷等子系统;(6)在厂房监测机房建设数据分析和处理子系统;(7)将测站与临近平面、垂直控制网点进行联测,获取系统运行初始坐标;(8)根据改造初步方案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布置和施工图设计,完成配套
土建工程施工设计及实施;设计方案需按照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开展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9)外部接口处理及系统集成开发。将本项目建设的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
作为子系统,实现子系统与已建监测自动化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讯,并为后期李仙江公司流域性安全监测或外观监测平台预留数据和交互接口,形成接口文档;
(10)监测数据录入。将本标段范围内纳入自动化系统改造仪器设备的所有
原始资料及工程档案、监测历史数据录入外观自动化系统数据库;
(11)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完工后进行初步验收,系统与现有人工监测进行
衔接,包括统一坐标系统、导入累积变化量、沿用原平面参考方位角等,并对电厂、公司相关人员开展初步培训;
(12)试运行期监测及资料整编。外观自动化改造完成后对本标范围内纳入
外观自动化改造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监测,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与初步分析;
(13)人工比测。按照规范频次进行试运行期人工比测及比测资料整理和报
告编写工作;
(14)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 1 年,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竣工
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
二、计划工期
具体进厂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总则
79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和云南大唐
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为扎实做好甲乙双方在项目中的
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
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
生产许可证。
(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
(
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
记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
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
7)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
格证书。
(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
护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
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
10)由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
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
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
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
13)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一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
原件(包括心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
14)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
证明。
(
15)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
内容同主承包方)。
80
2.工程的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
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
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大唐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
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等工作。
(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
人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
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
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
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
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
负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
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
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
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
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
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
8)其他责任和义务(由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现场实际补充完善)。
四、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81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2.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
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
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3.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进行策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
针、目标。
4.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的项目
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
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6.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
权纠正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
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7.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8.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9.其他责任和义务(由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现场实际补充完善)。(二)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1.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和义务。
2.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
目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
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
(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
3)施工项目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用工合同齐备有效。
(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
施、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
82
业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
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
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
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
4.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
全监督管理体系。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
安全管理机构,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30 人的应当设有
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
2%,最少配备一名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受甲方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
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甲
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
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
续。
6.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制
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接受
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
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8.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业造成
设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
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限期退场。
9.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
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
监督和指导。
83
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天开
工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
范措施等。
11.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
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
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
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
考试,并留有记录。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
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
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
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13.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
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乙
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14.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
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
纪律、制度和法规。
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更
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
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6.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三
讲一落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17.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
甲方改进。
18.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
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部门
及监理单位备案。
19.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
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
监理单位报告。
84
20.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
事故
(含工伤),由乙方负责。21.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
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
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
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
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
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22.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
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
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
“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
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3.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
作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
施,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相关安
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24.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
时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2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乙方及
其分包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
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
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6.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
确使用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属人员的
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
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方应
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27.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
完好。
28.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正常
进行。
29.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
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85
3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
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31.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
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
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
它施工、预制、加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32.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
料,并随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3.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单位,经
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
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34.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现场
的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
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
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36.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
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3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
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
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38.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放射等)
应按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39.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
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
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40.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
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
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
4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和甲方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2.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
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86
43.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
漆、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44.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4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例》和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
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46.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四防”
教育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
47.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得存放
贵重物品及现金、有价证券。
48.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49.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
5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
门。
51.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
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甲
方。
52.其他责任和义务(由甲方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五、违章考核与处理
(一)违章负面清单
甲方编制了以下违章负面清单,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
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
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
1)作业性违章清单:
87
1.现场作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未按要求着装,穿凉鞋、裙子、非棉质材
质衣服;
2.工作期间饮酒。3.在禁止抽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4.未经许可,擅自动用与施工作业无关的现场生产设备。5.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6.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7.拒绝、刁难安全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的。8.阻拦上级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不如实汇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9.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清理事故、异常事件检查阻碍调查。10. 事不关己,躺平心态,发现隐患、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提醒现场作业人
员。
11. 涂改作业票、代签名弄虚作假办理现场作业施工材料。12.现场有动火作业时,未进行动火审批手续,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足 5
米,动火点与气瓶间距不足
10 米。
13.其他违反安全法规制度的违章行为。(
2)管理性违章清单:
1.未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大唐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及
文件;
2.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
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3.对事故调查,未能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分析,提交初步分
析报告。
4.承包商资质审查不合格。5.未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未做好安全活动记录。6.对员工发现上报的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7.违反职业禁忌证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8.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作业。9.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0.未结合实际按要求制定“三措两案,未进行审批。11.发承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生
产责任。
12.急救药箱未按规定配置,箱内的药品未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1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不按规定进行检查。
88
14.现场工作结束后,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15.其他违反安全法规制度的违章行为。(
3)装置性违章清单:
1.使用不合格或超检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2.安全工器具未建立台账或清册,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3.现场作业完毕,未清点人数和工具,导致工具遗留。4.作业现场,空洞不设置围栏,未悬挂警示标志。5.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全,不符合规程规定。6.作业现场临时电源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7.现场电器装置未设置接地线,接地线连接不牢固,不符合要求。8.现场搭设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未进行组织验收。9.电机旋转设备裸露,未装设防护罩。10.其他不满足安全法规制度的规定,发生的装置性违章。(
4)指挥性违章
1.发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作业;2.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
施的状态下施工;
3.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4.图方便、省事,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5.指派不具备技能的人员上岗作业。6.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7.未经审批,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8.在明知设备带病运行、有故障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
障措施。
9.未履行变更手续,随意更换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作班成员。10.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和大修后的设备、系统的主要保护、控制和防
误闭锁装置以及主要仪表或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投运条件时,擅自
批准主设备投入运行。
11.安排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作业。12.在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13.其他违反安全法规制度的违章行为。(二)甲方将下列情形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处理,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
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89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承揽
李仙江公司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承揽李仙江公
司外包外委项目。
(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
1 年内禁止其承揽李仙江公司外包外委
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李仙江公司各电厂现场
工作。
(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
2 年内禁止其进入李仙江公司各电厂现
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5.酒后上岗;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
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13.其他情形(由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90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
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
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12.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
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
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9.其他情形(由公司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91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带
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
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
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
不低于
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厂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
5000 元。
6.其他情形(由甲方发包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六、附则
1.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协议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
算,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陆份,甲
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
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92
93
第五章 技术要求
1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云南李仙江流经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墨江县、江城县,红河州绿春县,干流分
7
级开发,已建成运行
6 级,分别是崖羊山水电厂、石门坎水电厂、龙马水电厂、居甫渡
水电厂、戈兰滩水电厂、土卡河水电厂。另有李仙江(把边江)右岸支流勐野江已建成
勐野江水电站,以上
7 座水电站均由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运营和管理。
1.1.1 居甫渡水电站居甫渡水电站为李仙江干流七个梯级中的第五个梯级,距墨江县城公路里程为
89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 16000km2,水库总库容 1.74 亿 m³,其中调节库容为0.371 亿 m³,具有周调节能力。坝后引水式厂房装机 3 台总容量 285 MW,保证出力67.1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13.07 亿 kW·h,年利用小时数 4586 h。工程枢纽主要由拦河大坝、发电引水系统、地面厂房、开关站和下游河道护岸工程等组成。水库正常
蓄水位
522.00m,设计洪水位 518.41m,校核洪水位 522.70m。枢纽工程等别为大
(
2)型、二等,主要建筑物按 2 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 3 级设计,临时性建筑物为 4
级。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拦河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
525.00m,最
大坝高
95m。坝顶全长 320m,分为 13 个坝段,从左至右分别为:左岸非溢流坝段、
发电引水进水口坝段、冲沙底孔坝段、溢流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
图
1.1-1 居甫渡水电站
本工程自
2004 年 9 月份正式开工,2005 年 1 月 25 日截流,2008 年 12 月 22 日
电站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2008 年 12 月 25 日三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1.1.2 戈兰滩水电站
2
戈兰滩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与绿春县界河之李仙江上,是李仙江干流规
划七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坝址距江城县约
50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 17170km2,
水库总库容
4.09 亿 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戈兰滩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
兼有旅游、库区航运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
456.00m,汛限水位为 453.00m,
设计洪水位为
453.47m,校核洪水位 457.29m,死水位为 446.00m,电站装机 3×
1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 20.32 亿 kW·h。
图
1.1-2 戈兰滩水电站
电站主要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泄水、冲沙及消能防冲建筑物、发电引水系
统、地面厂房及
GIS 开关站等组成。工程属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 2 级设
计,次要建筑物按
3 级设计,挡、泄水建筑物采用重现期 100 年洪水设计,采用重现期
1000 年洪水校核;发电厂房采用重现期 100 年洪水设计,采用重现期 500 年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采用重现期
50 年洪水设计,大坝、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均按 VII
度地震设防。
1.2 外观监测现状1.2.1 居甫渡水电站1.2.1.1 变形监测基准网(
1)平面控制网布设
居甫渡水电站二等平面监测控制网共布设
5 点,编号为 II01、II02、II03、II05 和
II06。如图 1.2-1 所示:
3
图
1.2-1 居甫渡水电站平面监测控制网
(
2)高程控制网布设
居甫渡水电站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以一等水准网作为首级高程控制网,由水准基准
点
JCJBM1、JCJBM2、水准点 BM05、BM06 和墩标点(II01)的同墩水准点 II01X 组
成。
一等水准路线起始于坝址下游营地水准基点
JCJBM2,经 JCJBM1,沿右岸上坝公
路至同墩水准点
II01X(此处采用单尺上点法联测墩标点 II01),穿过坝顶到达左岸水
准点
BM05、BM06,再原路返回至水准基点 JCJBM2,形成往返水准路线。
图
1.2-2 居甫渡水电站高程控制网路线图
1.2.1.2 大坝表面变形监测坝顶
1#~13#坝段布置 15 个表面变形监测点,利用坝址区平面变形监测控制网监
测坝顶水平位移,与引张线的监测成果相互验证。目前,人工监测在测
15 个。
1.2.1.3 边坡外观监测
4
从左坝肩顶部开口线至
525 高程布置了 ZBJ-TP-01~16 共 14 个变形观测墩,用
以监测左岸边坡各高程部位外部变形情况。目前,人工监测在测
14 个。
右岸边坡布设表面变形监测点
7 个,目前,人工监测在测 7 个。
1.2.1.4 厂坝连接段变形监测厂坝连接段边坡变形不稳定,为加强该边坡的监测,新增
7 个变形观测墩,从厂坝
连接段边坡至厂房后边坡布置了
CXZ-TP01~CXZ-TP07、CTP03、CTP07 共 9 个变
形观测墩,用以监测厂房后边坡及厂坝连接段各部位外部变形情况。目前,人工监测在
测
9 个。
图
1.2-3 居甫渡厂坝连接段边坡
1.2.1.5 外观监测单位及定义居甫渡水电站外观监测物理量单位及正负号规定见下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设备名称 监测物理量 单位
正负号规定
1
大坝沉降
水平仪
沉降
mm 下沉为正,反之为负。
2
大坝位移
全站仪
位移
mm 向下游为正,左岸为正。
3
边坡变形
表观点
位移
mm 向边坡外部变形为正,反之为负。
1.2.1.6 坐标系统居甫渡水电站用于控制网复测及人工监测的坐标系为:
平面坐标系统:独立坐标系(挂靠于
1954 北京坐标系,取曲率半径 6365535m);
高程系统: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边长归化面:经气象改正后的斜距使用三角高程网平差后的高差改算为平距,再进
行边长归化计算,归化面高程为
480m。
1.2.2 戈兰滩水电站
5
1.2.2.1 变形监测基准网(
1)平面控制网布设
戈兰滩水电站平面控制网(新网)由原工作基点
LSJC01、LSJC02 和新增建造的 4
座墩标点,编号
II01、II02、II03、II04,组成 6 点边角网。网形如下图所示:
图
1.2-4 戈兰滩水电站平面控制网
(
2)高程控制网布设
戈兰滩水电站高程位移监测控制网由水准基准点组
LJZ01-1、LJZ01-2、LJZ02-1、
LJZ02-2,水准点 LJZ03、LJZ04、LJZ05,水准点组 LJZ06-1、LJZ06-2、LJZ06-3 和LJZ07-1、LJZ07-2、LJZ07-3 组成。水准基点 LJZ02-1、LJZ02-2 被破坏无法观测。
一等水准路线起始于坝址下游水准基准点组
LJZ01-1、LJZ01-2,经 LJZ03 沿山路
测至上坝公路,再沿公路测至坝上水准点组
LJZ06-1、LJZ06-2、LJZ06-3,再经过大
坝坝顶到达对岸
LJZ07-1、LJZ07-2、LJZ07-3 水准点组,再经上坝公路下至水准点
LJZ04、LJZ05、LJZ03,最后再返测至水准基准点组 LJZ01-1、LJZ01-2。水准测量全部采用一等水准进行往返观测。水准网形图如下图所示:
6
图
1.2-5 戈兰滩水电站高程控制网线路图
1.2.2.2 大坝平面和垂直监测目前,戈兰滩水电站大坝水平位移监测采用正垂线、倒垂线及真空激光准直系统监
测,共布设
5 条倒垂、5 条正垂和 1 条真空激光准直系统。垂直位移监测采用真空激光、
双金属管标、静力水准、精密水准、竖直传高等方法进行监测。坝顶原有
3 个表面位移
监测点,目前人工监测时已停用,其中右岸坝肩一个墩标已被破坏。
1.2.2.3 边坡外观监测左岸边坡、右岸边坡和厂房后边坡布置表面变形混凝土观测墩,利用全站仪监测边
坡表面变形。
左岸坝肩边坡共计
13 表面位移监测点,一层马道 4 个测点 Z10~Z13,三层马道 4
个测点
Z6~Z9,五层马道 3 个测点 Z3~Z5,六层马道 1 个 XZ01(2024 年在 9 层马道
新增测点两个测点)。左岸坝肩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布置如下图。
7
图
1.2-6 左岸坝肩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布置图
图
1.2-7 左岸坝肩边坡
8
右岸坝肩边坡共计
1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三层马道 4 个测点 Y14~Y15,五层马道 4
个测点
Y10~Y13,7 层马道四个测点 Y6~Y9,9 层马道 3 个 Y3~Y5,11 层马道 2 个
Y1~Y2。右岸坝肩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布置如下图。
图
1.2-8 右岸坝肩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布置图
图
1.2-9 右岸坝肩边坡
1.2.2.4 厂房后边坡监测
9
厂房后边坡各高程马道共设
7 个表面变形观测墩(CF01~CF07)用于监测表面变
形监测。
1.2.2.5 外观监测单位及定义戈兰滩水电站外观监测物理量单位及正负号规定见下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设备名称 监测物理量 单位
正负号规定
1
大坝沉降
水准点
沉降
mm 下沉为正,反之为负。
2
大坝位移
表观点
位移
mm 向下游为正,左岸为正。
3
边坡变形
表观点
位移
mm 向边坡外部变形为正,反之为负。
1.2.2.6 坐标系统戈兰滩水电站用于控制网复测及人工监测的坐标系为:
(
1)平面坐标系统:独立坐标系(挂靠于 1954 北京坐标系,取曲率半径
6378245m);
(
2)高程系统:1985 国家高程基准;
(
3)边长归化面:经气象改正后的斜距使用三角高程网平差后的高差改算为平距,
再进行边长归化计算,归化面高程为
458m。
2、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方案
2.1 引用标准和规范规程2.1.1 一般规定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合同工作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
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或发包人指示为准。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为保证监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有权指示承包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仪器,并增补和修改技术条款的内容。本合同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在本合同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规程规范都会被修订,故使用本合同技术条款时,应执行其最新版本。
2.1.2 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本工程中所涉及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如下(但不限于此),所有标准均应采用最新
有效版本。
(
1)《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DL/T5211;
(
2)《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通信规约》DL/T324;
(
3)《大坝安全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
(
4)《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规程》DL/T5272;
(
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 5259;
(
6)《水电工程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796;
(
7)《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
(
8)《水电工程测量规范》NB/T35029;
(
9)《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
(
10)《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GB/T16818;
(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10
(
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
13)《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GB/T 22385。
2.2 居甫渡水电站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方案2.2.1 改造范围和工作内容本次居甫渡水电站外观监测进行自动化改造,
主要采用全自动全站仪自动观测技术,
依据现有人工监测现状进行设计。改造范围主要有:
(
1)大坝坝顶现有 1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
2)左右岸边坡共计 21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
3)厂坝连接段边坡共计 9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本次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
1)建设两个以全自动全站仪为主的外观自动化监测测站,包含土建及监测设备
的安装、调试;
(
2)对现有表面变形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固定棱镜装置,纳入自动化监测范
围,表面变形监测点标石需重修整饰、装修、标识;
(
3)选取现有控制网点作为测站的后视基准,固定棱镜装置;
(
4)现有表面位移监测点观测墩采用瓷砖粘贴方式进行整饰,统一制作标识牌,
包括目前在测的
4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4 个观测后视点;
(
5)建设测站的通讯、供电、防雷等子系统;
(
6)在厂房监测机房建设数据分析和处理子系统;
(
7)将测站与临近平面、垂直控制网点进行联测,获取系统运行初始坐标;
(
8)根据改造初步方案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布置和施工图设计,完成配套土建工
程施工设计及实施;设计方案需按照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开展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
9)外部接口处理及系统集成开发。将本项目建设的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作为子
系统,实现子系统与已建监测自动化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讯,并为后期李仙江公司流域性安全监测或外观监测平台预留数据和交互接口,形成接口文档;
(
10)监测数据录入。将本标段范围内纳入自动化系统改造仪器设备的所有原始资
料及工程档案、监测历史数据录入外观自动化系统数据库;
(
11)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完工后进行初步验收,系统与现有人工监测进行衔接,
包括统一坐标系统、导入累积变化量、沿用原平面参考方位角等,并对电厂、公司相关人员开展初步培训;
(
12)试运行期监测及资料整编。外观自动化改造完成后对本标范围内纳入外观自
动化改造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监测,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与初步分析;
(
13)人工比测。按照规范频次进行试运行期人工比测及比测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
工作;
(
14)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 1 年,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完成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
(
15)项目所含主要设备(全站仪等)在运行期、质保期内的年度校验工作。
2.2.2 监测布置在居甫渡水电站枢纽区左、右岸现用人工监测架站点附近选址建立全自动全站仪测
站工作基点,经前期论证并结合现有控制网分布和通视情况,确定在左岸边坡
1 层马道
11
下游转角处建设左岸测站
JPDTP01,在右岸 I03 控制网点下游侧建设右岸测站
JPDTP02。
图
2.2-1 居甫渡水电站外观测站布置位置
图
2.2-2 JPDTP01 测站拟建位置
左岸测站
JPDTP01 以 I03 控制网点和 I05 控制网点为后视基准,对右岸边坡表面
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监测,同时监测水平和垂直位移。
JPDTP01 与 JPDTP02 对坝顶
可通视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交会法监测。
12
图
2.2-3 JPDTP02 测站拟建位置
右岸测站
JPDTP02 以 I06 控制网点和 I02 控制网点为后视基准,对左岸边坡、厂
坝连接段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监测,同时监测水平和垂直位移。
JPDTP02
与
JPDTP01 对坝顶可通视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交会法监测。
2.3.3 系统架构居甫渡水电站外观监测自动化系统共布置两套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均采用一体化测
站方式建设,安装智能采集终端。智能采集终端集成全自动全站仪、六要素气象传感器、雨感传感器、视频监控、空调系统、入侵检测系统、伺服控制部分。系统采集“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降雨”等要素,并设置“能见度点组”,当观测时段内满足
系统设定的“风速、温度、湿度、气压、无降雨
/雪、能见度”等要素时,系统认为当
前观测条件适宜,系统启动一体化测站,控制全自动全站仪自动观测。当系统判定观测条件不适宜观测时,系统将等待观测时段或执行更高优先级的监测任务。观测结束,系统控制全自动全站仪关机,并关闭一体化测站。
前端数据传输至厂房监测机房服务器,由外观自动化监测软件进行计算和分析。
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均采用
220V 市电供电,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建立测站与监测服务
器的内网通信系统。
改造后的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13
图
2.2-4 居甫渡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架构
2.2.4 观测方法居甫渡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中:
(
1)表面位移监测点除坝顶可进行交会监测的测点之外均采用基于全圆观测的极
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和计算。
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每周期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6 测回,坝顶表面位移监测点每周期
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12 测回,限差设置应满足 GB/T 17942、GB/T 16818 的要求;
(
2)采用三角高程法对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垂直位移观测和计算。
(
3)每个监测周期各测站先自动观测各自的后视基准点,后视基准采用方位角定
向,每周期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12 测回,限差设置应满足 GB/T 17942、GB/T 16818
的要求。
(
4)新建测站 JPDTP01、02 后期应纳入年度变形监测控制网进行复测,并及时
修正测站坐标。
2.2.5 智能监测智能监测指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可自动感知周边气象环境(降雨、温度、湿度、风
速、能见度等),只在适合全自动全站仪监测的时段开启监测任务,使得整个全自动全站仪监测系统具备了自主决策、智能监测的特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化监测。
14
图
2.2-5 智能化监测流程图
具体实现方案如下:在一体化测站安装六要素气象传感器和雨感传感器,并对主要监测点组设置特征能
见度点组。外观自动化监测软件启动为每个监测周期设置监测时段。在监测时段内,通过对气象传感器的监测和对能见度点组的观测,系统判断当前是否满足观测条件。当满足监测条件时,控制一体化测站保护罩开启,控制全自动全站仪开始监测进程。反之,终止监测进程,保护罩关闭,等待监测时段内在次满足观测条件时,完成剩余观测任务。
2.2.6 坐标系统和联测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使用的坐标系统沿用原人工监测坐标系统,单位及定义保持不
变。
测站运行前应与临近控制网网点进行联测:
(
1)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工作基点平面坐标通过与之通视的临近平面控制网进行联
测,至少满足一个稳定三角形,按二等边角网规范联测。
(
2)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工作基点高程坐标通过与之通视的临近高程控制网点按三
角高程进行联测。
2.2.7 通讯系统建设居甫渡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通讯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位于厂级监测管理
站的中心交换机将测站智能采集终端与监测服务器组成局域网。测站与监测管理站之间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
1)应遵循技术文件通讯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15
(
2)经现场踏勘,分别自左右岸 JPDTP01、JPDTP02 测站各自沿坝顶电缆沟敷
设四芯单模光缆汇至坝顶无人机自动机场光纤接入点,使用备用光缆线芯与厂房监测管理站组网。
2.2.8 供电系统建设居甫渡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供电采用
220V 市电供电,前端全自动全站仪测
站遵循就近取电原则,拟从坝顶“闸门启闭机室”取电,敷设电缆至各测站。
供电系统建设应遵循技术文件供电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2.9 防雷系统建设防雷系统包括直击雷防护和浪涌保护,前端全自动全站仪安装避雷针防护直击雷,
测站设备用电前加装防浪涌保护器,同时焊接
4×40mm 热镀锌扁铁有效接地至枢纽区
接地网。
防雷系统建设应遵循技术文件防雷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2.10 厂级监测管理站监测管理站是电厂级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控制、计算、存储的中枢,核
心是安装在服务器的自动化监测软件,软件控制、管理、监控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所有设备的运行,执行自动化、智能化监测任务,自动计算和处理观测数据,存储、查询、展示、输出监测成果,协助运行管理人员分析监测数据。
居甫渡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监测管理站布置在厂房监测机房,单独设置服务
器、中心交换机、光端机等设备,与其他监测系统共用机柜、防雷、供电等辅助设备。
2.3 戈兰滩水电站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方案2.3.1 改造范围和工作内容本次戈兰滩水电站外观监测进行自动化改造,
主要采用全自动全站仪自动观测技术,
依据现有人工监测现状进行设计。改造范围主要有:
(
1)坝顶现有停测的表面位移监测点,包括恢复破坏的表观点,并进行自动化改
造;
(
2)左岸坝肩边坡共计 13 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
3)右岸坝肩边坡共计 1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
4)厂房后边坡各高程共计 7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
本次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
1)建设两个以全自动全站仪为主的外观自动化监测测站,包含土建及监测设备
的安装、调试;
(
2)对现有表面变形监测点进行自动化改造,固定棱镜装置,纳入自动化监测范
围,表面变形监测点标石需重修整饰、装修、标识;
(
3)选取现有控制网点作为测站的后视基准,固定棱镜装置;
(
4)现有表面位移监测点观测墩采用瓷砖粘贴方式进行整饰,统一制作标识牌,
包含目前在测的
35 个表面位移监测点、坝顶 3 个停用的表面位移观测点及 4 个观测后
视点;
(
5)建设测站的通讯、供电、防雷等子系统;
(
6)在厂房监测机房建设数据分析和处理子系统;
(
7)将测站与临近平面、垂直控制网点进行联测,获取系统运行初始坐标;
16
(
8)根据改造初步方案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布置和施工图设计,完成配套土建工
程施工设计及实施;设计方案需按照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开展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
9)外部接口处理及系统集成开发。将本项目建设的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作为子
系统,实现子系统与已建监测自动化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讯,并为后期李仙江公司流域性安全监测或外观监测平台预留数据和交互接口,形成接口文档;
(
10)监测数据录入。将本标段范围内纳入自动化系统改造仪器设备的所有原始资
料及工程档案、监测历史数据录入外观自动化系统数据库;
(
11)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完工后进行初步验收,系统与现有人工监测进行衔接,
包括统一坐标系统、导入累积变化量、沿用原平面参考方位角等,并对电厂、公司相关人员开展初步培训;
(
12)试运行期监测及资料整编。外观自动化改造完成后对本标范围内纳入外观自
动化改造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监测,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与初步分析;
(
13)人工比测。按照规范频次进行试运行期人工比测及比测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
工作;
(
14)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 1 年,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完成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
(
15)项目所含主要设备(全站仪等)在运行期、质保期内的年度校验工作。
2.3.2 监测布置在戈兰滩水电站枢纽区左、右岸各选址建立两个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工作基点,经前
期论证并结合现有控制网分布和通视情况,确定在左岸
LSJC01 控制网点旁建设左岸测
站
GLTTP01,在右岸 II02 下游公路旁建设右岸测站 GLTTP02。
图
2.3-1 戈兰滩水电站外观测站布置位置
左岸测站
GLTTP01 以 LSJC02 控制网点和 II02 控制网点为后视基准,对右岸坝肩
边坡、坝顶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监测,同时监测水平和垂直位移。
右岸测站
GLTTP02 以 II01 控制网点和 II03 控制网点为后视基准,对左岸坝肩边坡、
坝顶、厂房后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自动化监测,同时监测水平和垂直位移。
17
2.3.3 系统架构戈兰滩水电站外观监测自动化系统共布置两套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均采用一体化测
站方式建设,安装智能采集终端。智能采集终端终端集成全自动全站仪、六要素气象传感器、雨感传感器、视频监控、空调系统、入侵检测系统、伺服控制部分。系统采集“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降雨”等要素,并设置“能见度点组”,当观测时
段内满足系统设定的“风速、温度、湿度、气压、无降雨
/雪、能见度”等要素时,系
统认为当前观测条件适宜,系统启动一体化测站,控制全自动全站仪自动观测。当系统判定观测条件不适宜观测时,系统将等待观测时段或执行更高优先级的监测任务。观测结束,系统控制全自动全站仪关机,并关闭一体化测站。
前端数据传输至厂房监测机房服务器,由外观自动化监测软件进行计算和分析。
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均采用
220V 市电供电,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建立测站与监测服务
器的内网通信系统。
改造后的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
2.3-2 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架构
2.3.4 观测方法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中:
(
1)表面位移监测点除坝顶可进行交会监测的测点之外均采用基于全圆观测的极
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和计算。
边坡表面位移监测点每周期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6 测回,坝顶表面位移监测点每周期
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12 测回,限差设置应满足 GB/T 17942、GB/T 16818 的要求;
(
2)采用三角高程法对表面位移监测点进行垂直位移观测和计算。
(
3)每个监测周期各测站先自动观测各自的后视基准点,后视基准采用方位角定
向,每周期观测测回数不少于
12 测回,限差设置应满足 GB/T 17942、GB/T 16818
的要求。
18
(
4)新建测站 GLTTP01、02 后期应纳入年度变形监测控制网进行复测,并及时
修正测站坐标。
2.3.5 智能监测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采用前文所述智能监测机制。2.3.6 坐标系统和联测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使用的坐标系统沿用原人工监测坐标系统,单位及定义保持不
变。
测站运行前应与临近控制网网点进行联测:
(
1)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工作基点平面坐标通过与之通视的临近平面控制网进行联
测,至少满足一个稳定三角形,按二等边角网规范联测。
(
2)全自动全站仪测站工作基点高程坐标通过与之通视的临近高程控制网点按三
角高程进行联测。
2.3.7 通讯系统建设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通讯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位于厂级监测管理
站的中心交换机将测站智能采集终端与监测服务器组成局域网。测站与监测管理站之间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
1)应遵循技术文件通讯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
2)经现场踏勘,光缆自 GLTTP02 测站沿右岸公路、坝顶电缆沟,GLTTP01 测
站沿左岸马道、坝顶电缆沟,分别敷设四芯单模光缆至坝顶无人机自动机场光纤接入点,使用备用光缆线芯与厂房监测管理站组网。
2.3.8 供电系统建设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供电采用
220V 市电供电,前端左右岸全自动全
站仪测站遵循就近取电原则,拟分别从“左岸灌浆廊道内观测站”、“坝顶启闭机室”取电,敷设电缆至各测站。
供电系统建设应遵循技术文件供电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3.9 防雷系统建设防雷系统包括直击雷防护和浪涌保护,前端全自动全站仪安装避雷针防护直击雷,
测站设备用电前加装防浪涌保护器,同时焊接
4×40mm 热镀锌扁铁有效接地至枢纽区
接地网。
防雷系统建设应遵循技术文件防雷系统建设技术要求。2.3.10 厂级监测管理站监测管理站是电厂级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控制、计算、存储的中枢,核
心是安装在服务器的自动化监测软件,软件控制、管理、监控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所有设备的运行,执行自动化、智能化监测任务,自动计算和处理观测数据,存储、查询、展示、输出监测成果,协助运行管理人员分析监测数据。
19
图
2.3-3 戈兰滩水电站厂房监测机房
戈兰滩水电站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监测管理站布置在厂房监测机房,单独设置服务
器、中心交换机、光端机等设备,与其他监测系统共用机柜、防雷、供电等辅助设备。
20
2.4 一体化智能测站建设2.4.1 概述本次改造,居甫渡、戈兰滩水电站共计建设
4 个一体化智能测站。
一体化智能测站主要由测站基础墩、一体化测站、智能采集终端、气象传感器、检
修平台、围栏和标识等组成。主要建设流程为:基础墩土建→一体化测站安装→检修平台及爬梯安装→智能采集终端集成→测站围栏和标识制安。
2.4.2 基础墩土建一体化测站需浇筑基础墩体,基础墩体是承载一体化测站和附属设施基础,需选定
在基础稳定的区域或基岩。
浇筑前先开挖基础,清除浮土层后开挖
2×2×2.5m 基坑(或至基岩),底部垫毛
石基础,并绑扎钢筋笼、浇筑基础。
基础墩主墩为
1.2×1.2m,高 2.5m,埋设预埋件用于安装检修平台,底部平台埋
设水准标志,顶部收口浇筑
0.8×0.8m、高 0.4m 次墩,用于安装一体化测站主体。预
埋连接件和强制对中基座埋设时保证水平度偏差<
0.1mm/m。
基础墩拆模后,刮灰抹平并刷涂墙面漆。一体化测站基础及主体墩浇筑根据如下图
纸施工:
1
2
2.4.3 一体化测站安装
一体化测站采用“出厂预制、现场吊装”的方式进行。一体化测站由升降舱、结构
支撑柱、顶盖、同轴对中装置、伺服机构、恒温恒湿系统、入侵警报装置、视频监控、
同轴棱镜
/GNSS 等部分组成。
其中,主体结构采用厚度≥
1.5mm 不锈钢板制造,为正六边形柱,尺寸不低于 2080
×
960×1010mm。舱体分为外筒和内筒,外筒升起关闭,下降开启。结构支撑柱于内
筒偏心布置,为全自动全站仪观测提供不低于水平
340°,垂直-30°~+30°监测视
野。
支撑柱上方为顶盖和同轴对中装置,顶盖为双层吊顶式,吊顶安装舱内视频监控摄
像头。同轴对中装置为水平双向可调,用于安装于全自动全站仪同轴的圆棱镜或
GNSS
天线,并调节装置使其精确同轴。
壳体除喷塑防锈外,还应附着不抵于
1.5cm 的阻燃隔热层。主体正六边柱,一面内
嵌机柜空调,一面预留检修门,空调于智能监测终端接连,自主调节关闭状态下一体化
测站舱体内部温湿度。入侵检测装置为红外式感应器,探测范围
4~8m,检测到人或大
型动物时,驱动现场声光报警器播放警示音驱离。
一体化测站结构立柱外侧预留安装六要素气象传感器和雨感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的
位置,内部预留线缆孔和走线槽。
一体化测站的伺服机构为高精度伺服电机
+丝杆传动方式,行程不小于 500mm,
具备行程反馈和启闭速度控制功能,可集成至智能采集终端进行交互管理。一体化测站应为成熟产品,在国内已有成果应用,长期运行稳定可靠。参考设计如下图:
3
图
2.4-1 一体化测站参考
2.4.4 检修平台及爬梯安装
基础墩主墩安装检修平台,检修平台为故障维修和日常巡检时对一体化测站前端进
行维护的工作平台,需保证可供
1~2 人安全使用的空间及承重,长宽不低于 2.2×
2.2m。检修平台爬梯入口设置人井,并安装防盗锁具,工作区域临空面设置护栏围挡。
护栏采用不低于
1.2mm 厚钢管焊接,高度为 1.2m,检修平台底板采用 3mm 厚花纹钢
板。
检修平台和爬梯均涂刷防锈底漆和面漆。
图
2.4-2 检修平台及爬梯安装效果
2.4.5 智能采集终端集成
智能采集终端主要功能为接入汇总一体化测站内各设备、传感器,并与服务器进行
数据通讯,实现多传感器数据的传输、远程控制及预设功能下的自动观测,无需第三方
插件。终端硬件设置有前端交互面板,具备查看
/控制升降舱/自动门、全自动全站仪、
气象传感器、入侵警告系统、视频监控等的功能。终端内置处理程序,除传输监测软件对各类传感器的控制指令,同时可反馈一体化测站中各类传感器、机电部件的工作状态、故障信息等。
4
智能采集终端后置面板具有双电源输入接口和双电源保险,具备
RS232 接口、
RS485 接口、视频监控接口、以太网接口、伺服电机接口,同时采集终端具备无线通讯
功能,能通过
4G 移动网络进行通讯组网。
智能采集终端安装在户外机柜内,固定放置在测站检修平台或围栏内侧,如下图:
图
2.4-3 一体化测站智能采集终端集成效果
2.4.6 测站围栏和标识制安
一体化测站周围地面如空间允许,安装
3×3m(根据现场条件灵活布置)、高 1.8m
锌钢护栏,护栏单侧开门,设置防盗锁具。围栏安装
30×20cm 不锈钢标识牌,并蚀刻
点名、单位等信息,如下图。同时悬挂“监测设施、严禁破坏”、“有电危险、禁止进入”标识牌。标识牌的制作参考李仙江公司相关规定。
图
2.4-4 一体化测站标识模板
5
2.5 表面位移监测点改造
2.5.1 极坐标法监测点
现有外观监测点,采用极坐标法观测的安装单个固定反射棱镜及单棱镜保护罩,量
取并记录棱镜高,如下图。
图
2.5-1 棱镜和单棱镜保护罩安装效果
2.5.2 前方交会法监测点
采用交会法观测的安装固定两个同轴布置的反射棱镜及同轴双向棱镜保护罩,量取
并记录棱镜高,如下图。
6
图
2.5-2 同轴双向棱镜保护罩安装效果
2.6 通讯系统建设要求
1、敷设光缆时优先使用电厂现有电缆沟或桥架,没有电缆沟或桥架的位置需穿管
保护;
2、在敷设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确保无断点且衰耗值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
长度;
3、光缆的最小动态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的 20 倍。牵引端头应做好技术处理,
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
80%,牵引速度宜为 10~15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
长度不宜超过
1km;
4、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 8m,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 3~5m,配线箱处预
留光纤长度应为
1.0~1.5m,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应不小于 0.5m;
5、梯架或托盘内垂直敷设光缆时,应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 1.5m 处固定;水平
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
5~10m 处应进行固定;
7
6、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
后,再进行接续,并测量通道的总损耗,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7、光纤端面的制备包括剥覆、清洁和切割三大步骤。剥覆时要掌握“平、稳、快”
的三字诀窍,剥纤钳应与光纤垂直并略微向内倾斜一定角度,确保剥纤质量和效率;
8、使用酒精湿润的棉花擦拭裸纤,确保涂覆层全部去除,避免残留。使用“V”形
棉花块沿光纤轴向擦拭,避免二次污染;
9、使用精密光纤切割刀,根据光纤类型调整切割长度,确保切割面的平整和垂直;
10、将准备好的光纤放入熔接机的 V 形槽中,小心压上光纤压板和光纤夹具,熔
接机将自动完成熔接过程。熔接完成后,将热缩管置于裸纤中心并加热固定;
11、将接续好的光纤盘绕到光纤收容盘上,保持一定的半径和弧度,减少线路损耗。
最后密封接续盒,防止进水。
2.7 供电系统建设要求
1、电缆敷设时,需确保电缆免受机械性外力、过热及腐蚀等危害。路径应尽可能
短,便于敷设和维护,并避免经过将要挖掘施工的区域;
2、电缆沟和隧道敷设时应保持平整光滑,设置积水井以排除积水。电缆支架应牢
固可靠并接入接地网。电缆在转弯和分支处应设人孔井,间距一般不大于
150 米;
3、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镀锌梯
架和槽盒则通过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连接;
4、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 30 米时,应有 2 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
于
30 米时,应每隔 20 米至 30 米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5、跨接铜导线的截面积应大于 4 平方毫米,且应跨接在桥架连接处两端的专用跨
接螺栓孔。
2.8 防雷系统建设要求
1、全自动全站仪测站的直击雷防护,应设置避雷针和接地系统,避雷针的高度和
安装位置根据滚球法计算,接地电阻小于
10Ω;
8
2、全自动全站仪测站感应避雷防护,应设置电源线的感应避雷器,避雷器必须接
地良好,接地电阻小于
4Ω;
3、各测站与大坝接地网相连,工作基点测站附近如就近无接地网可用,需单独设
置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
10Ω;
4、接地网采用 4×40mm 热镀锌扁铁制作,地极埋地深度>1m,引下线应该采取
必要的防腐和绝缘措施,并且距测站设备和电缆
30cm 以上;避雷针基座成网形布置,
并与接地网焊接;
5、扁铁应间隔 3m 布置固定地脚螺栓,焊接完毕后自测接地电阻需满足要求,并
刷涂防腐底漆和黄绿相间面漆。
2.9 工程量统计
见附表。
2.10 设备技术要求
2.10.1 一般规定
1、本项目主要设备产品指:全自动全站仪、一体化测站、智能采集终端、外观智
能监测软件。
2、主要设备产品的制造厂商需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并出具制造厂商针对
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全自动全站仪还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
3、主要监测设备必须有良好的防雷功能,满足 GB/T 17626.3-1998 射频电磁场
辐射抗扰度实验及
GB/T 17626.5-1998)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的要求;
4、所选主要设备产品在近 3 年内在类似水力发电站有至少 2 个应用案例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
2.10.2 全自动全站仪
全自动全站仪推荐为徕卡
TM60 0.5″,在国内大型水电工程有自动化监测应用(如
为同型产品,参数指标不低于该产品),且运行良好,并出具使用证明。其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
1)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9
(
2)测角精度≤0.5'' ,测距精度≤0.6mm+1ppm;
(
3)ATR 距离(自动照准):圆棱镜不小于 3000 米;
(
4)ATR 精度(自动照准):圆棱镜≤0.5'';
(
5)ATR 具备小视场分辨力,棱镜视线夹角最小可达 9.4′;
(
6)压电陶瓷马达:转速 180°/s;
(
7)Y 型数据线:应为全自动全站仪原装配套产品,接口采用工业 Lemo 接口,
可配备数据延长线进行现场安装;
(
8)电源适配器:应为全自动全站仪原装配套产品,接口采用工业 Lemo 接口;
(
9)通讯端口协议:开放 GEOCOM 通讯端口。
2.10.3 一体化测站
(
1)主要功能如下:
顶盖:厚度>
1.5mm,主体外壳内附≥1cm 阻燃隔热层;
同轴扩展支架:顶盖上方悬臂可扩展安装同轴
GNSS、同轴棱镜等外设,对中调节
装置可保证与全自动全站仪精确同轴;
支撑柱及导轨:支撑柱为一体化测站提供结构支撑,双侧布置导轨;固定筒:固定筒固定在基点观测墩顶部,上部中空,全自动全站仪可通过中空部分
与观测墩强制对中盘连接,不与一体化测站相连,保证测站启闭不影响全自动全站仪稳定。筒体通过固定螺栓与基点观测墩固定;
升降筒:升降筒随导轨升降启闭,升降筒内附≥
1cm 阻燃隔热材料,外壳钣金喷漆;
冗余电源:具备双电源冗余供电,提高系统稳定性;双重控制:一体化测站可由现场智能采集终端和智能监测软件双重控制;行程控制:伺服系统具备行程反馈,可设置启闭罩开启速度、位置,具备急停功能;视频监控:顶盖下方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可远程查看全自动全站仪、测站运行状
态及测站周边环境;
入侵检测:可选配安装红外入侵检测装置,一旦大型人畜侵入测站范围,现场播报
警示音驱离;
(
2)参数要求:
监测视野:水平
>340°,垂直-30°~+30°;
传送部分:丝杆传动,行程
500mm,具备行程反馈、速度控制;
10
同轴对中:全自动全站仪、对向棱镜、
GNSS 可调节同轴,精度<1mm;
视频监控:舱内
1/3"CMOS,焦距 2.8mm,图像 2560x1440,光圈 F1.6,舱外
1/2.7"CMOS,焦距 2.8~12mm,图像 1920x1080,光圈 F1.8;
空调系统:
0.5P,支持制热/制冷/除湿/送风模式;
电气指标:
AC220V,50Hz,10A,3KVA(最大)。
2.10.4 智能采集终端
智能采集终端是实现全自动全站仪自动监测系统智能化的关键,终端集成测站前端
设备与自动化监测软件联动。集成全自动全站仪、环境感知传感器、伺服系统、入侵检
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安平装置(选配)等子系统,协同作业。终端支持触屏
/PDA/
远程
/手动操控,一体化设计、集成度高、结构紧凑、部署维护方便。
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
1)户外机柜式,输入信号无电压接点或 NPN/PN;
(
2)动作驱动 ON:3.5mA 以上,OFF:1.5mA 以下;
(
3)输出信号电阻性负载:0.5A/1 点,2A/4 点共 C;
(
4)7”16:9 TFT LCD 屏,支持远程及定时、现场手动控制;
(
5)扩展物联网模块 FLink-4G-C;
(
6)支持远程升级固件,支持导入导出配置文件;
(
7)电源接口:1 路品字型插座 220VAC 输入,1 路航插接口 220VAC 输出;
(
8)传感器接口:6 路 4 芯航插接口;
(
9)以太网接口:1 个,10M/100M 自适应;
(
10)环境参数:工作 0-50℃,存储-25~70℃,1-90%RH(无冷凝)。
2.10.5 气象传感器
传感器采用进口
32 位高速处理芯片,可实时监测 6 种环境参数,集成度高、精度
高,抗干扰能力强;外壳材质采用
ASA 工程塑料,抗氧化能力优于普通 ABS 材料,尤
11
其适用于长期野外监测场景;数据通信采用标准
RS485,集成 Modbus 协议栈,可接
入外观监测智能采集终端。
具体指标及精度如下:
(
1)温度指标:监测范围-40~+60℃,分辨率 0.01℃,精度±0.3℃;
(
2)湿度指标:监测范围 0~100%RH,分辨率 0.01%,精度±3%RH;
(
3)气压指标:监测范围 300~1100hpa,分辨率 0.1hpa,精度±0.5hpa;
(
4)风速指标:监测范围 0~60m/s,分辨率 0.1m/s,精度±0.3~±0.3m/s;
(
5)风向指标:监测范围 0~360°,分辨率 0.1°,精度±2°;
(
6)降雨量指标:监测范围 0~200mm/h,分辨率 0.2mm,精度±10%。
2.10.6 雨感传感器
雨雪有无测量,响应时间≤
0.5S。交流测量技术,防止感应盘发生氧化反应,确保
长期灵敏度。
IP68 防护等级。多种传输方式可选,提供 485 方式上传或者开关量输出。
选配自动加热功能,可用于下雪检测,在长期低于
0°的场合及高湿环境,防止结冰结
露。加热时温度严格控制
40℃(默认)以内,防止干烧造成过氧化。传感器灵敏度可
调,使用更灵活。
技术指标:
(
1)可接入外观监测智能采集终端;
(
2)正常工作功率:0.4W;
(
3)加热时工作功率:2.4W;
(
4)输出信号:485、继电器;
(
5)默认 modbus 地址:01;
(
6)加热启动环境温度:<15℃(默认);
(
7)最大加热温度:40℃(默认)。
2.10.7 监测棱镜
12
监测棱镜应为全自动全站仪原装配套产品。由单框和棱镜头组成,对中精度≤
1mm,测程 3500m。
2.10.8 单棱镜保护罩
(
1)适配强制对中盘,内部安装单个圆棱镜,棱镜可朝向水平任意方向;
(
2)与对中盘强制归心连接件为高强度不锈钢,加工精度不低于 0.1mm;
(
3)保护罩壳体应进行军绿色喷塑,降低旁折光干扰;
保护罩壳体为半密闭式,底盘具备限位自锁功能,底盘与保护罩采用特种防盗螺丝
连接固定,具备一定的防盗功能。
2.10.9 同轴双向棱镜保护罩
(
1)适配强制对中盘,内部通过同轴组件安装两个圆棱镜,外部壳体分为底座、
上层壳体、下层壳体,壳体和两个棱镜均可朝向水平任意方向;
(
2)底盘含调平基座,带圆水准气泡和管水准气泡,精度 8′;
(
3)与对中盘强制归心连接件为高强度不锈钢,加工精度不低于 0.1mm;
(
4)保护罩壳体应进行军绿色喷塑,降低旁折光干扰;
保护罩壳体为半密闭式,底盘具备限位自锁功能,底盘与保护罩采用特种防盗螺丝
连接固定,具备一定的防盗功能。
2.10.10 监测服务器
(
1)2U 机架式;
(
2)CPU:2×至强银牌 4216,16 核 2.1GHz/双电源;
(
3)内存:24 个插槽,32G DDR4;
(
4)硬盘:2×4T 7.2K SATA;
(
5)阵列卡:RAID730/8i/1GB 缓存,RAID 默认支持 0、1、10、5、50;
(
6)网卡:4 口千兆网卡,支持 I/O 虚拟化等功能 1 个千兆管理口;
(
7)USB/VGA 端口:1 个 USB 2.0 和 1 个 USB3.0 前置、2 个 USB3.0 后置,1
个
VGA 端口后置;
13
(
8)含正版符合系统需要及网络安全的操作系统;
2.10.11 外观智能监测软件
全自动全站仪智能监测软件是实现本项目的核心,软件采用
C/S 架构部署,主程
序安装在集控中心站服务器,客户端程序安装在各电站现场管理站。
应包括以下功能:
(
1)支持极坐标、极坐标差分、前方交会等多种观测和数据处理方式;
(
2)可采用自由建站、后方交会、后视方位角等方式进行测站设置;
(
3)可设置监测时采用单面测量、正倒镜测量、多测回测角等观测方式;
(
4)具备接入温度、气压传感器等数据信息,能同时控制不设上限的全自动全站
仪和个温度传感器自动数据采集,并应具备扩容功能。
(
5)监测软件可根据采集到的环境感知数据,判定全自动全站仪是否具备观测条
件,进而控制保护罩的启闭及全自动全站仪的观测;
(
6)监测软件可设置能见度点组,通过观测能见度点组判断当前能见度指标是否
适合监测;
(
7)对于多测回的情况,还能自动判别测量是否超限,超限自动进行重测等;
(
8)监测周期内由于环境原因、通讯故障或者设备故障造成的漏测问题,软件可
以进行补测并与前期测量的数据一并重新计算,然后录入数据库。例如:前方交会测量的时候,有一台仪器出了故障造成无法计算出前方交会值,在工作人员排除故障后,这台仪器可以重新观测,与另一台已有的观测数据进行联合解算,得到前方交会的坐标值;
(
9)监测软件具备任意设定测量周期的功能;
(
10)监测软件具备单温度气压改正、多温度气压改正、测点+测站温度气压平均
改正的功能,针对大型测区可划分气象修正梯度,针对局部区域内测点进行精确气象改正;
(
11)监测软件支持本地化部署,C/S 架构,内网任意 PC 运行客户端;
(
12)监测软件具备可扩展的能力,能根据客户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软件订制或二
次开发;
(
13)监测软件具备将监测点的位移量转换到用户自定义的主滑方向上,方便用户
进行数据分析;
14
(
14)软件应具有开放的 SQL 数据库;
(
15)水平监测位移成果支持指定方位角矢量分解;
(
16)软件需提供同时具有 MA、CNAS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功能性测试
报告,测试时间不应晚于
2025 年 12 月。
2.10.11 其他辅助设备
1、四芯单模光纤:室外阻燃四芯单模光缆;
2、电缆:RVV 3&4×2.5mm2/4mm2/6mm2 阻燃软电缆,根据线路长度合理选择
线芯截面积,电压降<
10%;
3、避雷针:单针高度大于 1.2m,304 不锈钢,抗风强度>40m/s;
4、UPS:在线式,3000VKA,断电自持 6h;
5、保护管:DN32 国标钢管;
6、接地扁铁:4×40mm 热镀锌。
3、运行期规定
3.1 运行期时间安排
3.1.1 设备完成安装、调试,通讯、供电、防雷、监测管理站建设完成,系统具备
自动化监测的基本功能,可进行初步验收。自系统初步验收完成之日起
1 年试运行期。
3.1.2 运行期满后第一月应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
5.2 运行期工作
3.2.1 系统宜每天检查设备状态、采集数据的完整性、解算成果的合格性,记录检
查日志,发现问题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处置。
3.2.2 运行过程中发现全站仪仪器异常应及时送检。
3.2.3 每月应现场检查测站、气象、通信、电源、防雷、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以及
通视情况等,发现缺陷应及时维护,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15
3.2.4 测站每月应完成下列主要维护工作:
a)整平全站仪、清洁仪器、复核仪器高;
b)清洁测站并保养观测窗、启闭罩等相关设施;
c)整平棱镜、清洁棱镜、确认朝向、复核棱镜高;
d)清理可能影响通视的植被与障碍物;
e)清洁气象测点及周围环境。
3.3 试运行期指标
3.3.1 系统考核指标应包括正常工作时间、数据缺失率、测值稳定性、观测精度合
格率等指标,考核指标在系统中实时计算备查。
3.3.2 正常工作时间
采用系统记录的全站仪、观测窗或启闭罩、测站气象测点的状态计算每个测站正常
工作时间(
NWHk)和系统平均正常工作时间(NWH),以此考核系统可靠性。每天
间隔
12 小时两次保存全站仪、观测窗或启闭罩、测站气象测点的状态监控记录,考核
期内每天记录时间保持一致。
全站仪、观测窗或启闭罩、测站气象测点的状态分别记为
Ak、Bk、Ck,状态正常
时值为
1,非正常时值为 0,其中 k 为自动化测站的序号,k=1,2,3……,n,n 为测
站总数。
在一个考核期内,
每个测站正常工作时间
(
NWHk)和系统平均正常工作时间(NWH)
可按下式计算,且应大于
6300h。
式中:
NWH——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单位为 h;
NWHk——测站 k 正常工作时间,单位为 h;
16
t——考核期天数,单位为 d;
1ki
A
、
1ki
B
、
1ki
C
——考核期内,测站
k 第 i 天第一次状态记录;
2
ki
A
、
2
ki
B
、
2
ki
C
——考核期内,测站
k 第 i 天第二次状态记录。
3.3.3 数据缺失率
数据缺失率(
FR)是指在考核期内未取得或未按观测方案取得观测值的总个数与
应取得观测值的总个数之比。系统受到不可抗力及非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数据缺失,不计入应测数据个数。
数据缺失率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大于
3%。
式中:
FRk——考核期内第 k 个测站的数据缺失率;
FR——所有 FRk 的均值;
k——测站序号,k=1,2,3……,n,n 为测站总数;
NFk——考核期内第 k 个测站未取得或未按观测方案要求取得观测值(水平角、边
长、垂直角)的总个数;
NMk——考核期内第 k 个测站按观测方案应取得观测值的总个数。
3.3.4 测值稳定性
测值稳定性(
MS)考核通过统计观测测回差超限情况来评价。每次观测后检查测
回差,记录水平方向、边长测回差超限的方向数。测值稳定性可按下式计算,且不低于
95%。
式中:
MSk——第 k 个测站的测值稳定性;
17
MS——系统测值稳定性;
k——自动化测站序号,k=1,2,3……,n,n 为测站总数;
T——评价期内的观测次数,连续 3 次以上;
mki——第 k 个测站第 i 次实际观测的方向数;
Qβ——评价期内 T 次观测水平方向测回差超限的方向数累计值;
Qs——评价期内 T 次观测边长测回差超限的方向数累计值。
3.3.5 观测精度合格率
观测精度合格率(
PR)是指观测监测点有多余观测值时独立闭合差合格的比率,
用于评价观测精度的符合性。
观测监测点有多余观测值时应计算其独立闭合差,当其大于
k 倍理论误差时,认为
该闭合差超限,
k 宜取 3。其中任一闭合差超限,记录监测点测次超限值为 1。
两个测站边角交会时,统计两测站计算的平面极坐标闭合差,当三个测站边角交会
时,计算两两测站计算的平面极坐标闭合差。
当测站组网平差时,仍应统计上述的闭合差,当工作基点坐标由组网平差动态计算
时,在计算闭合差时测站和后视点可采用当次平差后的坐标。观测精度合格率按下式计
算,且不低于
80%。
式中:
PR——系统观测精度合格率;
T——考核期内的观测次数;
NOi——第 i 测次闭合差超限的点数;
NTi——第 i 测次有闭合差的点数。
4、技术服务、培训
4.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4.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
人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4.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
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8
4.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4.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人须及时更换
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4.1.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4.1.5.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4.1.5.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4.1.5.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
地进行现场指导;
4.1.5.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4.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4.1.6.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1.6.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4.1.6.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组织现场的施工等。在设备开
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设计要求,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4.1.6.4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
试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人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人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4.1.6.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运行
手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4.1.6.6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人
员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4.1.6.7 投标人应在项目建设过程及项目竣工验收中,开展向招标人的专题培训,提交
含设备说明、维护消缺、运行操作、资料收集整编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
4.1.6.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投标人不能解决,则招标人出于施工工期考虑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上述所发生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变更是属于投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所实施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2 招标人的义务4.2.1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4.2.2 招标人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提供的指导,积极配合投标人人员的现场工作。4.3 培训4.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4.3.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4.3.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方便。
4.3.4 招标人应及时向投标人提供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4.3.5 为了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除非招、投标双方同意,该计划不能由于放假而中断。
5、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5.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5.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5.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5.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9
5.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5.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
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它提出了此次改
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6.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6.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
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6.4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
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6.5 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涉及的各项规程、
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6.6 合同签订 1 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检验/试验、装
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6.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
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6.8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方设备
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6.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6.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0
2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22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外观监测自动化改
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2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2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2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3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33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3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
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7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外观监测自动化改
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8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4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4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4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
】
45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
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类似服务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人力资源配置
(一)现场服务人员:
1.
2. 3.
(二)职称及业绩: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物资供货计划
(一)供货计划:
1.
2. 3.
(二)施工计划:
1.
2. 3.
(三)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工程难点和重点的分析及对策
(一)工程难点和重点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分析和对策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一)质量保证体系: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技术培训服务
针对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培训的计划和培训工作安排的全面性和合理性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47
云南公司李仙江水电居甫渡、戈兰滩外观监测自动化
改造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4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
人民币元)
。
居甫渡、戈兰滩电厂外观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备注
一
一般项目
二
仪器设备采购
(含安装、调试)
三
土建施工
四
技术服务
合计
5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一般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税率
税额
合价
(含税) 备注
一
一般项目
1
进退场费
项
1
9%
2
临时设施
项
1
9%
合 计
51
1.2.2.2 仪器设备采购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生产厂家
备注
二
仪器设备采购
1
居甫渡水电站
1.1
前端 TPS 测站
1)
全自动全站仪
台
2
13%
2)
全自动全站仪通讯端
口
项
2
13%
3)
一体化测站
套
2
13%
4)
一体化测站检修平台
套
2
13%
5)
智能采集终端
台
2
13%
6)
户外机柜
个
2
13%
7)
六要素气象传感器
台
2
13%
8)
监测棱镜
套
64
13%
9)
单棱镜保护罩
个
34
13%
10) 同轴双向棱镜保护罩
个
15
13%
1.2
通讯、供电、防雷
1)
光端机
台
4
13%
52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生产厂家
备注
2)
UPS
套
2
13%
3)
光纤终端盒
个
2
13%
4)
光纤汇集箱
个
1
13%
5)
8 口交换机
台
2
13%
6)
避雷针
根
2
13%
7)
电源避雷器
个
2
13%
8)
接地扁铁
米
500
13%
9)
光缆
米
900
13%
10)
电缆
米
800
13%
11)
保护管
米
500
13%
1.3
后端监测站部分
1)
监测服务器
台
1
13%
2)
网络机柜
台
1
13%
3)
交换机
台
1
13%
4)
外观智能监测软件
套
1
13%
5)
接入上一级监测管理
平台
项
1
13%
1.4
监测设备
1)
垂线坐标仪
(LN2002A-Ⅳ)
台
1
13%
53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生产厂家
备注
2)
采集模块 NDA1404
台
2
13%
3)
采集模块 NDA1403
台
1
13%
4)
采集模块 NDA1103
台
1
13%
2
戈兰滩水电站
2.1
前端 TPS 测站
1)
全自动全站仪
台
2
13%
2)
全自动全站仪通讯端
口
项
2
13%
3)
一体化测站
套
2
13%
4)
一体化测站检修平台
套
2
13%
5)
智能采集终端
台
2
13%
6)
户外机柜
个
2
13%
7)
六要素气象传感器
台
2
13%
8)
监测棱镜
套
42
13%
9)
单棱镜保护罩
个
42
13%
10) 同轴双向棱镜保护罩
个
3
13%
2.2
通讯、供电、防雷
1)
光端机
台
4
13%
2)
UPS
套
2
13%
3)
光纤终端盒
个
2
13%
54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生产厂家
备注
4)
光纤汇集箱
个
1
13%
5)
8 口交换机
台
2
13%
6)
避雷针
根
2
13%
7)
电源避雷器
个
2
13%
8)
接地扁铁
米
500
13%
9)
光缆
米
800
13%
10)
电缆
米
700
13%
11)
保护管
米
600
13%
2.3
后端监测站部分
1)
监测服务器
台
1
13%
2)
网络机柜
台
1
13%
3)
交换机
台
1
13%
4)
外观智能监测软件
套
1
13%
5)
接入上一级监测管理
平台
项
1
13%
2.4
监测设备
1)
静力水准遥测坐标仪
(CCD)
LN2031-IV
台
1
13%
2)
智能光电式(CCD)引
张线遥测坐标仪
台
2
13%
55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生产厂家
备注
LN2003B-IV
3)
智能光电式(CCD)遥
测双金属管标仪
LN2006S-IV
台
2
13%
4)
智能光电式(CCD)垂
线遥测坐标仪
LN2002A-IV
台
2
13%
5)
静力水准坐标仪(电容
振弦式)RJ-50S
台
1
13%
6)
垂线坐标仪(电容式)
RZ-50S
台
2
13%
7)
引张线坐标仪
(电容式)
RZ-50S
台
1
13%
合 计
56
1.2.2.3 土建施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备注
三
土建施工
1
居甫渡土建施工
1.1
一体化测站基础墩
个
2
9%
具体参数见第五章技术要 求
2.4.2
基础墩土建
1.2
测站围栏
个
2
9%
1.3
监测点整修
个
49
9%
1.4
路面开槽、回填
米
40
9%
1.5
线缆敷设
米
900
9%
1.6
光纤熔接
项
1
9%
1.7
接地焊接
项
1
9%
2
戈兰滩土建施工
2.1
一体化测站基础墩
个
2
9%
具体参数见第五章技术要 求
2.4.2
基础墩土建
2.2
测站围栏
个
2
9%
2.3
监测点整修
个
42
9%
2.4
路面开槽、回填
米
50
9%
57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备注
2.5
线缆敷设
米
800
9%
2.6
光纤熔接
项
1
9%
2.7
接地焊接
项
1
9%
合 计
1.2.2.4 技术服务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备注
四
技术服务
1
居甫渡技术服务
1.1
起始坐标联测
项
2
6%
1.2
运行期技术服务
年
2
6%
含试运行期1 年、质保期
1 年、全
站仪主要设备的年度检验。
2
戈兰滩技术服务
2.1
起始坐标联测
项
2
6%
2.2
运行期技术服务
年
2
6%
含试运行期
58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合价
备注
1 年、质保期
1 年、全
站仪主要设备的年度检验。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