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用线运维及燃煤接卸和配套管理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6
发布于
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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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WH03-202601-FW04

2026 年专用线运维及燃煤接卸和配套管理

项目

招标文件

人: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目录

总说明

........................................................................................................................................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1.总则

...............................................................................................................................................................8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18

5.开标

.............................................................................................................................................................19

6.评标

.............................................................................................................................................................20

7.合同授予

....................................................................................................................................................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9.纪律和监督

...............................................................................................................................................22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3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1.评标方法

..............................................................................................................................................31

2.评审标准

..............................................................................................................................................31

3.评标程序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5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3

一、服务要求

...............................................................................................................................................53

3

1.1 招标项目概况

....................................................................................................................................................53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53

1.3 工程接口和分界点.........................................................................................................................55

1.3.5.9 6502 电气化集中联锁系统检查、维修按铁运[2006]127 号《铁路信号维护规

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信号检修作业标准》执行。

.......................................................57

1.3.5.10 机车保养、检修按 2021 年广州集团 DF5、DF12 内燃机车小辅修工艺要求、

东风 5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东风 12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

..........................57

1.5 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的相关要求

................................................................57

1.6 环保管理要求

................................................................................................................................59

1.7 服务人员要求

................................................................................................................................59

1.8 服务期限

...........................................................................................................................................59

1.10 双方职责

.......................................................................................................................................62

1.10.1 发包人职责

...............................................................................................................................62

1.10.1 承包人职责

..............................................................................................................................63

1.10.2 班组管理

...................................................................................................................................64

1.10.3 其他

..............................................................................................................................................65

1.11 调度联络管理

....................................................................................................................65

1.12 质量验收和性能保证值

....................................................................................................65

二、适用规范标准

..................................................................................................................................6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69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70

3.2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或材料)..................................................................................................70

3.3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71

3.4 其他资料

.........................................................................................................................................71

第六章 罚则

..................................................................................................................................................7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8

商务投标文件

.............................................................................................................................79

一、投标函

....................................................................................................................................................8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8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3

4

(二)授权委托书

......................................................................................................................................84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5

四、投标保证金

..........................................................................................................................................86

五、商务差异表

..........................................................................................................................................87

六、资格审查资料

......................................................................................................................................8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8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90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92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95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97

七、廉洁合同

...............................................................................................................................................98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0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1

技术投标文件

...........................................................................................................................102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104

二、服务方案

.............................................................................................................................................105

三、项目组织机构

....................................................................................................................................105

四、重点、难点分析

...............................................................................................................................105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05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06

七、服务承诺

.............................................................................................................................................106

八、技术差异表

........................................................................................................................................107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8

十、其他资料

.............................................................................................................................................109

价格投标文件

...........................................................................................................................110

一、报价表

.................................................................................................................................................112

二、分项报价表

........................................................................................................................................113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银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铁路专用线

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已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601-FW04

2.2 项目名称:2026 年专用线运维及燃煤接卸和配套管理项目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2.4 建设规模:18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3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根据生产需要,将公司专用线运维、钢轨探伤、燃煤接

卸、煤场防损、水运煤清仓、火车煤清车等工作打包外委,并负责部分斗轮机堆取料和火车煤翻卸作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7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

2020 年 1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具有

1 个及以上铁路专用线运营或检修业绩;

②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机组运行或维护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

3.2.4 人员业绩要求:/。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1 各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工作内容

分为铁路专用线运维部分、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部分、送样及火车煤打洞三个

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2.5.2 负责铁路运维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近 5 年内(2020 年 12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有至少 1 个铁路专用线运营或检

修业绩。

3.2.5.3 负责燃煤接卸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近 5 年内(2020 年 12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1 个 300MW 及以上机组运行或

维护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

8

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9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

430014

联系人:任浩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如电话无人接听,可发邮件咨询)

10

电子邮件:renhao@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

泰富大厦

18 楼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430014

送达联系人:任浩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

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同招标公告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

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由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

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0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1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3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3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40%

20%

4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如为联合

体投标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10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

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分。(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

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分。(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按照牵头

方 50%、

其它成员方平均值

的 50%,

加权平均

进行计

算。

2.3

企业人数

5

人数≥100 人,得 5 分;50<人数<100,得 3-4 分;人数≤50 人,得 2 分。

2.4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

10

近 5 年:获得国家级一项为 6 分,每增加一项加 2分,最高 10 分;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级一项为 4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高 8 分;国家级未得满分的,有省部级或行业级的无论多少项最高得分为 9 分;其他等级 0-3 分。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以联合体牵头方的情况进行

计算。

3

财务状况

30

3.1

负债率

(近三年

平均)

15

4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5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40%的,得 13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10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6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其余得 6 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以联合体牵头方的情况进行

计算。

38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0 分为止。

1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详实、完整,无明显缺漏

5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组织机构职能涉及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文明卫生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综合管理(物资材料、工器具、后勤保障、

办公室管理等)、维护班

组划分等。

组织机构设置齐全、完整、界面划分清晰(7≤得分≤10);组织机构设置合理(4≤得分<7);

3

组织机构

10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1≤得分<4)。

人员(含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人员)配置数量及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能力及水平优秀(7≤得分≤10);能力及水平良好(4≤得分<7);

4

人员配置

10

能力及水平一般(1≤得分<4)。根据其编制的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服务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完备性等进

行评审;

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完备、合理(13≤得分≤15);服务方案有针对性,较为完备、合理(11≤得分<13);

5

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备性、合理性

15

服务方案针对性、完备性、合理性一般(9≤得分<11)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

优档(7≤得分≤10);良档(4≤得分<7);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0

一般档(1≤得分<4);

7

服务工作的质量、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

40

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

进度及保障措施

一般档(4≤得分<6);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其保证措施、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7≤得分≤10);良档(4≤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0

一般档(1≤得分<4);制度完善、标准、规范、针对性强得

4(含)-5 分

制度齐全、规范得

3(含)-4 分,

9

管理制度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5

制度基本齐全得

1(含)-3 分

措施完整,可操作性强(3≤得分≤5);

10 职业健康

5

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得分<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4 分服务承诺有针对性,保证措施齐全(8≤得分≤10);服务承诺针对性较强,保证措施尚可(6≤得分<8);

11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针对性和保证措施一般(4≤得分<6);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8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5%以上时,得 90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4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串

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

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

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

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投

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5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

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

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

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

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

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

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47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

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

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

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

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48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

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

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

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

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

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

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

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

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

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

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

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

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

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

49

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

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

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

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

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

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

50

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

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

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

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

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

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

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

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

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

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

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

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

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

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1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

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

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

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

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

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

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

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

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

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52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

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

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

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

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

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

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

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

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

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3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

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

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

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

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

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

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

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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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

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

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

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

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

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

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

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

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

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

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

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

55

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

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

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

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

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56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

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

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

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

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7 目修改为:

四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的要求

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

应急预案”

,简称“四措两案”

1.7 联络

本款修改为: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

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

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

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15】天。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文函一旦被一方按本合同所载通讯地址发

往另一方时,如直接交付的,在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如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或商业

快递服务的,则信件交邮后的【当】日应视为送达;如使用电子邮件的,电子邮件发送至对

方收件人邮箱系统服务器时视为送达。

所有通知或文函应发往本合同约定的该方的通讯地址,除非一方在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后

【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在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各方认同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法院送达。

2. 发包人

2.8 其他义务

本款修改为:

详见《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技术协议》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4 项修改为: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四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完备性

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8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确保所用员工(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农民工、其他非农村居民

工人)均已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台账,编制工资支付台账,依法

为其雇佣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并按合同约定将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

58

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

3.1.10 项修改为:

详见《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技术协议》。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7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悉、

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

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项修改为: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7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等交

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本款修改为:

2026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本款修改为: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

特殊标准或要求详见《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技术协议》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详见《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技术协议》

7. 支付

本条修改为:

7.1 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其利息。

7.2 进度款:

7.2.1 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部分:承包人每月 10 日前提供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进度款支

付申请表、工程量签证单、统计表,经发包人审核后按核准完成的工程款于次月支付进度

款;

7.2.2 铁路线路维修保养部分和调车组作业部分:承包人每季度后第一个月 10 日前提

供发包人认可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单,经发包人审核后按核准完成的工程款于次月支付进度

款。

7.3 结算:施工项目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齐全,承包人提出申请后,发

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增减项目变更产生的结算款项,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考核款、违约

59

金、赔偿金和发包人垫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明确由发包人垫付的农民工工

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为实际结算款项。发包人办理完结算并收到

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7.4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

当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

2 个月。

若因承包人结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付款申请等提交不及时造成发包人逾期支付

的,不应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逾

期支付的,逾期支付违约金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

7.5 结算原则不含税价总金额维持不变。

7.5.2 如承包人价格表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发包人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价

格表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不另行支付费用。

7.5.3 本项目所有变更、委托、签证的计价方式如下:

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已有优惠价格确定;

投标报价中已有类似的价格,按类似优惠价格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计价原则为:

变更部分价格=审核预算价*0.8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除外)

8. 保险

8.1 款修改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

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

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

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款修改为: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项

目开工审批的依据之一。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本项修改为: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仅限于通用条款第 10.1.3(1)目中情形

(即: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60

本项修改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

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因承包人直接原因造成发包人非计划停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环保通

报事件,或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9)存在人身、设备安全或环保隐患,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执行的;

(10)违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包队伍十条禁令》,被发包人约谈 2 次的;

(11)履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合同,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开展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及评价中提

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或经 2 次整改仍不到位的;

(12)入场管理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或有证据证明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13)承包人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未采取

积极措施履行合同义务的;

(1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产生恶劣影响的;

(15)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书面告知后,承

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或者书面答复后并未实际履行的;

(16)承包人严重违约的其他情形。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本项修改为: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

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

三方支付的费用。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

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 项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可以解除合

同,承包人除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本项修改为:

61

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按照合同

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争议的解决

本项修改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

解决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服务商名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6 年 04 月 01 日。服务期限为 365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3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月 日

月 日

6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有东风 5 型内燃机车一台,东风 12 型机车一台,厂内

车场有三重三空线、一走行线、一卸油兼人工卸车作业线共 8 股道,区间线路全长6.5Km,站内有道岔 17 付,按企业 I 级线路设计,采用 P43 钢轨和 S-II 型钢筋预应力轨枕,区间按 1600 枕每千米,站内按 1520 枕每千米;站内采用 6502 电气集中联锁控制,17付道岔,社会道口一处。与湘潭东站之间小运转列车模式,采用 64D 半自动闭塞;机车在湘潭东站内作业时,受湘东信号楼指挥,看地面信号动车,在湘东范围内机车仅作转线和甩挂作业,不进行其他调车作业;机车作业采用单机、四班一倒运行方式。

发包人煤码头输送设备包括趸船 2 台、固定式抓斗起重机 4 台、普通带式皮带机 9 台、

管状带式输送机 1 台及其配套辅助系统;厂内燃运主要设备包括 3 台翻车机、3 台斗轮机、配套输送带共计 24 根皮带及其配套辅助系统;煤场由 1 号煤场、2 号煤场和 3 号煤场三部分组成,1 号煤场设计储量 13 万吨、2 号煤场设计储量 23 万吨、3 号煤场设计储量 14 万吨。

2025 年发包人实际进厂煤量为 300 万吨,其中火车煤 20 万吨,水运煤 280 万吨,

2026 年预计为火车煤 15 万吨左右,水运煤 235 万吨左右,承包人应清楚实际进厂煤量与

测算进厂煤量存在偏差给项目收益带来的影响,并独自承担该风险。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专用线运维范围

1.2.1.1 运行专业:含调车作业、列检作业、货运作业、连接作业、信号员专业;1.2.1.2 铁路线路维修保养作业;1.2.1.3 DF5 型 1588 机车、DF12 型 0096 机车 2 台内燃机(含所有机车电气和机械系统)

的维护、维修及保养。

1.2.1.4 对厂内 6502 电气化集中联锁设备(含各轨道电路、各信号机、电缆、道岔、控制

台、继电器室内所有信号设备)、半自动闭塞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

1.2.1.5 湘东进站前道闸门装置 1 处、道口声光报警装置 1 处的保养与维修。1.2.1.6 场内办公室照明及塔灯的照明。1.2.1.7 国铁接轨站及相关站段要求的关于调车、卸车、货运等相关配合性作业。1.2.2 燃煤接卸范围

1.2.2.1 抓斗吊操作:负责抓斗吊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潜在隐患,并在第

一时间通报码头调度员及水运煤班长,负责操作抓斗吊安全、环保、稳定和高效接卸水运煤,将煤炭从船舶转运至集料斗及清仓铲车吊装作业。

1.2.2.2 翻车机辅助:翻车机卸车配合,包括扳钩、扶钩、设备运行状态监视及异常情况下

应急处置、点动翻车配合、带给工位变动;清理翻车机本体及斜煤篦和带给层积煤、杂物,翻车机处作业场所卫生,下半年因翻车机司机退休,需要培训、补充 3 名翻车机司

66

机进行火车煤翻卸的翻车机操作。

1.2.2.3 设备监护:设备运行前、后对各落煤口进行挫斗疏通,负责对现场进行清扫和设备

情况检查;负责进行运行设备监护及必要的现场操作,发现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应及时就地急停,配合进行故障处理并向调度或运行班长汇报;负责进行各落煤点杂物、大块等分离,当发生堵煤、皮带砣死时,负责及时组织清理,并向水运煤调度或运行班长汇报。

1.2.2.4 文明卫生:每班对现场各处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跑煤、堵煤、垮煤、漏煤进行

清理,定期对设备、趸船、廊道、码头大坪及其周边、环煤场马路、中部采样机、排污坑、煤沟、含煤废水条形池等处积煤积粉进行清理;定期清理各皮带重锤下积煤(2 号A、B/3 号 A、B/6/8 号 A、B/9 号 A、B/12 号/13 号 B 号除外)并负责转移至皮带或负责配合工程机械转移至煤场;定期对含煤废水处理装置保洁和现场清理。

1.2.3 煤场防损失范围

1.2.3.1 1 号煤场、2 号煤场和 3 号煤场环煤场马路以内区域积煤清理,不包含斗轮机栈桥

上部及斗轮机设备,不包含环煤场马路。

1.2.3.2 煤场覆盖:承包人负责采购 80 万平米 6 针扁丝篷布,并完成煤场覆盖工作,承包

人应在 2 小时内组织能进行此项工作的人员力量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煤场覆盖应能做到防风、防雨、防尘。因煤场覆盖工作未做好导致煤场垮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清理。

1.2.3.3 煤场测温、灭火:定期进行煤场测温工作并进行记录,对煤堆温度趋势变化和烟煤、

褐煤区域加强测温管理,对冒烟或自燃区域采取淋水等相关缓解措施。

1.2.3.4 沉煤沟池清理:每月进行 1 次沉煤沟清理(雨季冲刷后应立即清理)

,每半年进行

一次沉煤池(5 个沉煤池)清理和沉煤池溢流口翻砂或换砂工作。

1.2.3.5 校秤人工配合:原则上每月两次进行校秤工作,设备异常情况下会增加校秤次数,

进行校秤过程中的挫煤、清理、清洁工作。

1.2.3.6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1 号煤场、2 号煤场和 3 号煤场斗轮机栈桥底部积煤清理。1.2.3.7 盘煤过程中的人工配合工作(月度例行和临时性盘煤、每年集团及分公司典盘不少

于三次、审计和效能监察等专项盘煤)

1.2.3.8 煤场整形:承包人负责 1 号煤场、2 号煤场和 3 号煤场煤堆人工辅助整形工作。1.2.3.9 煤场及火车股道间的排渍、清理:将 1 号煤场、2 号煤场和 3 号煤场挡煤墙侧的排

水沟清通,确保煤场内排水畅通,煤场内无积水;火车股道间的积煤转运、排水系统沉煤池积煤转运辅助。

1.2.3.10清杂作业:负责燃运系统的清杂、清积煤机械作业配合。1.2.3.11其它突发性的、临时性的煤场防损相关工作。

1.2.4 余煤清扫基本范围

1.2.4.1 负责已翻卸煤车余煤清扫:对已翻卸煤车(整车,包括车厢壁、车厢底、车梁等)

进行清扫,将在煤车上清理收拢的余煤铲至厂内站场空车线旁股道路肩下堆放区域。

1.2.4.2 负责项目责任区域内股道间排水系统疏通、排污坑积煤清理,确保堆煤区域不积水,

方便工程机械转运余煤。

(排水井清理根据淤积情况及时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2.4.3 负责及时清扫厂内站场铁路沿线(含轨道两侧、信号等附近)漏煤,包括工程机械

无法作业需人工清除部分股道旁、股道下,道叉间等余煤。负责保持空车余煤清扫处的整洁,不发生余煤乱堆乱放。

1.2.4.4 负责清理燃煤运输或翻车前导致的漏煤,确保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备用或保持

现场文明卫生水平。

1.2.4.5 煤船清仓:负责操作铲车或人工对船舱余煤进行安全、有效、快速拢堆和清理作业,

67

并配合进行煤船靠离泊和趸船卫生及杂物和堵煤清理、锚链调整、水运煤来船预采样时负责煤样搬运等配合性工作。

1.2.5 三大块清理基本范围

煤场和输煤系统的大煤块、石块、大杂物(含木块、编织袋等)清理、煤块破碎及工程

机械转运配合、杂物处置。对煤场和输煤系统的大煤块、石块、木块、编织袋、草包、钢条等可能造成输煤设备损坏的异物进行清理,石块、木块、编织袋、草包等杂物清理出厂区,并对清理出厂区的杂物进行处置;钢条清理至废料区,对大煤块进行破碎后返回煤场。

1.2.6 斗轮机堆取料作业范围

1.2.6.1 配合水运煤或者火车煤接卸,操作斗轮机在一、二、三号煤场指定区域进行堆料作

业;

1.2.6.2 因机组上煤需要,根据程控班长指令在一、二、三号煤场相应区域进行取料作业;1.2.6.3 因检修和设备维护、改造或文明卫生清理需要,操作斗轮机进行煤场开沟、设备定

位、检修调试等相关配合工作;

1.2.6.4 对斗轮机设备进行检查巡视及运行过程中的监视和异常处置配合,以及因工作需要

配合进行的其他工作。

1.2.7 翻车机司机作业范围

1.2.7.1 负责与信号楼、采样室和程控室相关人员保持工作联系,并按制度要求开

展相关工作;

1.2.7.2 负责火车煤翻卸前对翻车机及其辅助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异常或

缺陷,及时告知程控班长登录缺陷并督促设备和维护人员及时组织人员消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在翻车机设备试运和作业记录本内;

1.2.7.3 负责组织翻车辅助人员利用自动或手动模式进行火车煤翻卸作业,监视翻

车机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终止翻车作业程序,确保设备的人员安全;

1.2.7.4 斜煤篦清理期间负责停运相关设备,并对斜煤篦清理人员进行作业监护,

确保煤篦清理人员作业安全;

1.2.7.5 因工作需要配合进行的其他工作。

1.2.8 送样打洞作业范围1.2.8.1 辅助采样人员进行火车车厢开边门打洞;辅助水运煤采样人员进行人工对比样的输送、化验室气体钢瓶搬运、存查样和弃样回收倒置及样瓶清洗,采制样区域积煤清理等协力工作。1.2.8.2 负责协助进行采制区域积煤的清理,辅助采制现场人员进行采制区域的现场文明生产,保持现场文明卫生水平。1.2.8.3 负责化验现场所需的气瓶拖运,制样和化验存查样弃样的回收倾倒及样瓶的清洗。1.2.8.4 其它突发性、临时性的工作等。

1.2.9 设备巡检作业范围

1.2.9.1 负责每班对翻车机、斗轮机、抓斗吊、中部采样机、皮带、含煤废水等运行设备进

行检查和巡视,对含煤废水设施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加水、加药作业,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记录在设备巡视记录本上,并告知调度员或运行班长登录设备缺陷;

1.2.9.2 负责每班对煤场周边道路、

栈桥等生产设备现场文明卫生和积煤积粉情况进行检查,

并联系程控班长或文明卫生专责安排进行清理;

1.2.9.3 负责每周对生产现场的环保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翻车机、各落料点、煤场门洞喷雾、

雾炮、排污泵进行试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通知程控班长登录设备缺陷;

68

1.2.9.4 负责每月配合对燃运区域设备进行保护和联锁定期试运,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

及时通知程控班长和运行专责进行登录设备缺陷。

1.2.10 其他相关工作

1.2.10.1每天进行 1 次碎煤机、滚轴筛、环给、叶给和 1、2、3 号斗轮机积煤的清理、杂物

清除。

(以上为最少周期,根据设备、煤种煤质情况酌情增加)

1.2.10.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大量漏煤,必须及时安排清理,确保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

备用或保证设备安全健康运行、保持现场文明卫生水平。

1.2.10.3负责项目区域内防雨、防汛、防高温、冬季道路、趸船防滑、防冻措施等配合工作。1.2.10.4燃运区域内所有管、沟、池的清理、生产排水地漏的疏通及维护。1.2.10.5其它突发性及临时性的工作等。

1.3 工程接口和分界点

1.3.1 运行组(调车员、列检员、货运员、连接员)作业:

2.2.1.1 承包人负责从湘潭东站取重车回厂的全部车辆技术检查(全程视频录相),包括车辆配件损坏情况检查,车辆走行部位的安全检查和车辆制动系统安全检查,摘挂列车及列车贯通性试验,保证列车的行车安全(其中车辆配件损坏或丢失情况需报备发包人,并与株洲车辆段列检所人员确认交接);

1.3.1.1

承包人负责厂内车场的所有调车作业,负责对调车作业线路的检

查、道岔的确认工作,负责对出发列车的贯通性试验、调车车辆的连接等工作;

1.3.1.2

承包人负责对空车余煤和车帮清扫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车辆杂物清

理工作的检查(全程视频录相),负责对车辆车门的加固、录相、数据标识等铁路行车必须的车辆安全处理工作;

1.3.1.3

承包人负责运行班内由班长安排的各项配合性作业,按发包人规定

填报各类运行记录;

1.3.1.4

承包人负责满足铁路方各项运行需要的取证工作,如人员上岗作业

的资格证、安全工器具的各类合格证等作业需要的各类证书;

1.3.1.5

承包人负责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责任卫生区内的清

洁。

1.3.1.6

承包人负责与铁路相关单位协调工作,按铁路标准配备作业人员的

视频记录仪等相关作业设施,确保发包人正常运行作业。

1.3.1.7

负责出发列车的列检、编组工作以及列车核对和数据统计工作,并

完成交班货运数据填报、货运单据交接。

1.3.1.8

承包人配有 1 名信号员,负责完成信号开放、录相检查并上传、信

号记录等工作,服从站调的工作管理。

1.3.2 铁路线路维修保养:

1.3.2.1

承包人负责申报月度维修计划,及时进行月度总结、年度总结。

1.3.2.2

承包人负责对需要更换主要材料向发包人申请备料(提前 2 个

月);

1.3.2.3

承包人负责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配合性作业;

1.3.2.4

承包人负责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责任卫生区内的清

洁;

69

1.3.3 承包人负责从湘潭东站 DK0+000 开始至厂内车场全部铁路线路(含油库、轨道衡线

路及整体道床)、道岔、道口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具体工作按《铁路线路维修规则》中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内容对包括全部 17Km 线路的线上及线下部分、所有道岔、所有铁路线路附属的设备设施(如排水沟、警示标、道口安全标志等)等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每天进行线路、水沟、涵洞巡视工作,保证铁路线路的几何尺寸符合技术要求,基本工作内容如下:

1.3.3.1 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

1.3.3.2 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1.3.3.3 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

1.3.3.4 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1.3.3.5 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1.3.3.6 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岔芯、尖轨,矫直、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1.3.3.7 有计划地采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1.3.3.8 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1.3.3.9 整理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路肩大草和铁路沿线影响铁路运行的树木杂草砍青工作。

1.3.3.10 更换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钢枕立柱螺栓等。

1.3.3.11 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不良道口,收集旧料。1.3.3.12 其他病害的预防和整治及临时补修的工作。

1.3.4 从湘潭东站接轨 DK0+000 米始,至厂内所有正线、站线、油库线等铁路钢轨,共计

15Km(含厂内所有道岔(17 付),轨道衡秤台进行钢轨探伤)。按每年两次进行全面探伤, 2026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30 日间完成第一次探伤,11 月 10 日至 11 月 30日完成二次探伤检测。

1.3.5

设备检修组:

1.3.5.1 承包人负责申报月度维修计划,及时进行月度总结、年度总结;

1.3.5.2 承包人负责对需要更换主要材料向发包人申请备料(提前 2 个月);

1.3.5.3 承包人负责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配合性作业;

1.3.5.4 承包人负责设备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责任卫生区内的清洁;

1.3.5.5 承包人负责从区间 DK5+000 开始至厂内车场全部信号(含油库、轨道衡线路及整

体道床)、信号设备的日常、季度、年度巡视保养、各类缺陷修复工作;

1.3.5.6 承包人负责机车的日常、季度、年度巡视保养工作、各类缺陷修复工作。机车小

辅修、中修、大修不在工程内。

1.3.5.7 承包人负责湘东进站前道闸门装置 1 处、道口声光报警装置 1 处人工定期巡视检

查、缺陷修复、保养、日常检查作业,网络流量不在检修范围内。

70

1.3.5.9 6502 电气化集中联锁系统检查、维修按铁运[2006]127 号《铁路信号维护规

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信号检修作业标准》执行。

1.3.5.10 机车保养、检修按 2021 年广州集团 DF5、DF12 内燃机车小辅修工艺要求、东风

5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东风 12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

1.3.6 承包人负责铁运区域场内办公室照明及塔灯的照明的维修。

1.3.7

承包人负责水运煤码头及翻车机至主厂房原煤仓入口燃运区域内输煤全流程的水运煤及火车煤接卸、煤场防损、三大块清理、余煤清扫、煤场堆取料、设备巡视检查、文明卫生等作业。

1.4 施工安全资质和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

1.4.1 承包人须提供安全资质复印件备查,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

书、施工简历和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与本施工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危化品等工程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施工队伍超过 100 人的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要

具备相对独立职能;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应不少于项目部员工总数的 2%(不足 50 人的项目部至少配备 1 人),要具备(电力、化工、煤矿)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30 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1.5 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的相关要求

1.5.1

工程安全措施

1.5.1.1 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人员在开工前必须接受发包人

进行的电力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1.5.1.2 承包人施工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施工的施工组织机构、工

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原则上为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必须统一,并对安全帽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号管理。涉及定期试验的大型施工机械、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或检验清单报安监部备案。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工作中因违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1.5.1.3 承包人在进行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组

织施工管理、进行质量控制。

1.5.1.4 施工时重点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和起重作业风险,应编制四措两案(施工组织措

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及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1.5.1.5 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做司索(挂钩)以及其他工作,应认

真观察起重作业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严禁违章指挥或指挥信号不规范。

1.5.1.6 起重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无破损。吊装前须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可

靠,吊具安全系数符合相关规定。工作起吊时严禁超负荷或歪斜拽吊。

1.5.1.7 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监

护。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

1.5.1.8 带棱角、缺口的物体无防割措施不得起吊。

71

1.5.1.9 遇大雪、大雨、雷电、大雾、风力 5 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严禁户外或露天起重作

业。

1.5.1.10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损伤施工范围以外的设施、设备,否则由此引

起的人身伤亡及其他损失,完全由承包人独立承担。

1.5.1.11

施工区进行定置摆放,施工区域必须进行全封闭隔离,开工前承包人需编制

现场定置摆放、施工区隔离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现场施工看板(六牌一图)布置规范合理。

1.5.1.1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标志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

施、安全标志规范》要求。

1.5.1.13

进入施工现场,着装必须符合要求,严禁抽烟、嚼槟榔,严禁酒后上班。

1.5.1.14

每天施工前施工方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三讲一落实”(讲工作任务

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工期和质量风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检查工器具摆放是否符合《安规》要求。

1.5.1.15

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好双保险安全带,必须有安全员在

现场监督;脚手架搭建牢固,需各级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1.16

施工临时用电符合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5.1.17

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箱,且电源线不能直接裸挂在刀闸上。

1.5.1.18

使用砂轮机、电磨时必须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1.5.1.19

加强高处作业人对规程、规范和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

高自保能力和水平。

1.5.1.20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

工用料随用随吊。

1.5.1.21

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手持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5.1.22

划定文明施工责任区,对责任区进行清理和清扫,以保持现场整洁的面貌,

不得推诿、敷衍;

1.5.1.23

工作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日常任务完成,做到

“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有工具、材料、杂物等遗留;清洗工具的废水、废油及施工垃圾、杂物、用完的涂料包装等均应放在指定地点,禁止乱丢乱倒,避免造成环境及水体污染。

1.5.2

施工人员相关要求

1.5.2.1 所有施工人员年龄在 18 至 55 周岁之间。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

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并提供对应单位社保证明;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必须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项目开工前须提供所有工作人员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职业健康体检证明、保险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1.5.2.2 承包人是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施工人

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为施工人员提供合格且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佩戴。施工人数超过 100 人的施工队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施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72

1.5.2.3 承包人应当将本项目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

施告知施工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于本项目,用工在三个月以上的施工人员,需要提供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用工超过 1 年的施工人员,需提供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1.5.2.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现场

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操作和运行监护。

1.5.2.5 承包人必须为参与的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必须为参与项

目施工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伤亡赔付额度不低于 100 万元,理赔项应包含从事工作)。项目经理必须为承包人正式员工,承包人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开工前,按工程款的5%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约合同价 1000 万以下的按照总造价的 5%交纳,上限 30万;签约合同价 1000 万及以上的按照总造价的 3%交纳,上限 100 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可冲抵考核款。

1.5.2.6 承包人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时,按

规定接受发包人的考核。对发包人给予的考核,承包人如有疑问,必须在考核通报下发的 2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接受发包人的考核意见并同意发包人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考核金额。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后 12 个月内承包人必须申请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发包人将安全风险抵押金无息返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因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申请而导致承包人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5.2.7 起重操作、指挥、司索、焊接气割、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6 环保管理要求

1.6.1

承包人施工前针对本项目内容和特征,制定专项的环保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

执行到位。

1.6.2

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的环保管理,如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直到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影响或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6.3

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发生扬尘、跑油、跑灰、废水外排等环保事件,若发生环境污

染或由此导致的环保纠纷、处罚通报等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6.4

施工期间若需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机动车辆,其车辆必须符合当地环保

部门要求。

1.6.5

承包人负责制定燃煤接卸过程环保措施并落实,服从发包人环保管理。不得发生

扬尘、废水、废油外排等环保事件,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接受发包人的考核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1.7 服务人员要求

1.7.1

承包人项目部配置:项目部设经理 1 名、安全员 1 名,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应分别

具备铁路专业设备检修和运行或火力发电企业生产设备运行、维护 1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1.7.2

因每月来煤量的不同,运行组人员最低时不少于 4 人(含列检专业、调车连接专

业、货运专业);铁路线路维护专业不少于 6 人,机车及 6502 电气信号联锁检修 3 人

73

(电气 2 人,机械 1 人,要求:电气人员需有电工证,机械检修人员需从事铁路机车检修 3 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如有铁路相关专业培训证书评分时可加分),临时用工及服务人员不占名额。

1.7.3

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1 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工

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相关人员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调整人员专业配置、年龄等人员结构和人员数量。若合同范围不变,增加人员不调整合同价款。

1.7.4

调车组岗位必须持有效培训证件,列检专业必须持铁路车辆部门的有效培训证

件,抓斗吊和电气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证件,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组织对全部承包人维护检修人员、运行人员进行认定考核,必要时按相应级别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人员,发包人有权辞退并下达换人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1.7.5

燃煤接卸相关岗位人员配置详见附件 1。

1.8 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3 月 31 日。

1.9 技术要求

1.9.1 线路检修按铁路总公司 2017 年《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通铁路部分》、铁运

[2006]146 号《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内技术标准执行。

1.9.2 探伤技术标准及要求按铁路总公司 2017 年《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通铁路部分》、

铁运[2006]146 号《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现行《钢轨探伤管理规则》内技术标准执行,其他要求如下:

1.9.2.1 探伤验收人员必须具备无损检测Ⅱ级以上资格;

1.9.2.2 探伤仪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综合性能校验,符合要求方可上道使用;

1.9.2.3 轨腰及轨底的垂直裂纹扫查必须使用双探头架,最少含 5 个无源探头(0°1 个。37°2 个,70°2 个);

1.9.2.4 探伤结果必须如实、详尽填写《焊缝探伤记录表》。

1.9.2.5 要求现场检测、通过数据分析并判定钢轨状况,15 日内提交书面钢轨探伤检测报告,如有重伤轨应立即编写重伤轨通知单并通知发包人,双方现场确认。

1.9.2.6 钢轨探伤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判为轻伤:材质缺陷虽未达到相关技术条件规定的钢轨报废程度,但与判废标准规定值相差不超过 6dB;

1.9.2.7 钢轨探伤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判为重伤:①在规定的探伤灵敏度下发现疲劳裂纹;②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条件规定的钢轨报废程度的内部材质缺陷。

1.9.3

6502 电气化集中联锁系统检查、维修按铁运[2006]127 号《铁路信号维护规

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信号检修作业标准》执行。

1.9.4

机车保养、检修按 2021 年广州集团 DF5、DF12 内燃机车小辅修工艺要求、东风 5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东风 12 型内燃机车使用说明书执行。

1.9.5

当设备发生缺陷时,承包人检修人员应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及时消缺处理。

74

1.9.6 运行人员技术要求:按公司《铁路运行规程》、与铁路方签定的专线运输

安全协议及补充条款、过轨机车在站内作业安全协议及补充条款、铁路货车进出专用线技术交接安全协议等要求执行。

1.9.7 燃煤接卸要求1.9.7.1 承包人需组建燃煤接卸工作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梯队,具备 24 小时内能组织 11 人

及以上力量进行燃煤接卸工作,且能持续保持。发生突发事件后管理人员应迅速调集人力资源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正常工作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下班期间在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到达设备现场,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1.9.7.2 承包人在燃煤接卸及文明生产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应本着服从发包人

要求,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处理。

1.9.7.3 承包人负责按期将年度、季度、月度工作总结、安全总结、技术监督总结和缺陷分

析报告报发包人。

1.9.7.4 负责燃煤接卸全流程业务,包括水运煤至煤场、火车煤至煤场、煤场至筒仓、原煤

仓等业务。确保燃煤接卸、转场、上煤顺利,接卸设备监护运行到位,并保证文明生产满足公司标准要求。

1.9.7.5 承包人需保证人数能满足安全、稳定、高效作业需求,服从指挥,切实履行转运设备

运行监护、保洁职责。

1.9.7.6 承包人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履职,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发现设备异常应

及时汇报程控班长,当危机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防止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件扩大。

1.9.7.7 当设备运行中发生蓬煤、堵煤、漏煤等问题时,发包人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和设

备上积煤,尽快恢复设备运行,并配合进行后续相关工作处置。

1.9.7.8 进行现场卫生清扫时,严禁对电气设备或相关带电设施进行水冲洗,防止出现设备故

障或人身触电事故。

1.9.8 煤场防损失要求1.9.8.1 承包人进行的各项定期工作必须建立台账。1.9.8.2 承包人需组建煤场工作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梯队,具备 24 小时内能组织 9 人及以

上力量进行煤场覆盖等相关工作的能力,且能持续保持。发生突发事件后管理人员应迅速调集人力资源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正常工作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下班期间在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到达设备现场,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1.9.8.3 承包人在煤场覆盖、测温灭火、整形等文明生产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应

本着服从发包人要求,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处理。

1.9.8.4 承包人负责按期将年度、季度、月度工作总结、安全总结、技术监督总结和缺陷分

析报告报发包人。

1.9.9 三大块清理要求1.9.9.1 煤场和输煤系统的大煤块、石块、大杂物(含木块、编织袋等)清理、煤块破碎及场

外转运、杂物处置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1.9.9.2 承包人进行的各项定期工作必须建立台账。1.9.9.3 煤场三大块清理项目质量管理均以文件包形式执行,每季度承包人提供一式三份完整

的资料给发包人。包括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将其装订成书本)和一份电子版本。

1.9.9.4 质量验收程序:按照自检(内部三级验收)——二级验收的程序逐级执行,即由项目部

内部经工作负责人、班长或专工、项目经理三级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直接管理部门申请二级验收。

1.9.9.5 工、器具:承包人应按所从事专业要求配备煤场三大块清理所必须的工、器具。

75

1.9.9.6 承包人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检修质检体系,其班组要求建立各级岗

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

1.9.9.7 承包人需具备 24 小时内能组织 10 人及以上人员力量进行三大块、杂物清理等相关工

作能力。发生突发事件后管理人员应迅速调集人力资源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正常工作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下班期间在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到达设备现场,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1.9.9.8 承包人在卫生清扫、

文明生产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应本着服从发包人要求,

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处理。

1.9.9.9 承包人负责按期将年度、季度、月度工作总结、安全总结、技术监督总结和缺陷分析

报告报发包人。

1.9.10 余煤清扫要求1.9.10.1

承包人需组建余煤清扫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梯队,具备 0.5 小时内能组织 10

人及以上人员力量进行火车余煤集中清扫工作能力,且能持续保持。发生突发事件后管理人员应迅速调集人力资源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正常工作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下班期间在接到通知后 20 分钟内到达设备现场,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1.9.10.2

余煤清扫工作必须与卸车同步进行,原则上整列车翻卸完毕后,承包人应在 30

分钟内清完所有车辆,具备挂空条件并向程控室汇报,煤质特别沾底情况下,经发包人确认,可延迟在 90 分钟内清扫完毕。

1.9.10.3

车帮清扫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站在车帮上行走清扫作业。

1.9.10.4

所有车辆在翻车机翻卸后,必须先用撑棍等有效措施顶起空车厢车门,使用铁

铲等工具清除余煤,然后用扫把清扫,保证车辆清理干净,不留任何余煤,车内杂物必须全部捡出。

1.9.10.5

所清理出煤车余煤不得覆盖车厢运行轨道,不得遮挡铁路信号指示,不得影响

列检通道及厂内站场运行。

1.9.10.6

煤车清理完毕后应按照铁路要求对清扫后煤车车门进行关闭,扣好门扣。

1.9.10.7

水运煤船舶底层清理干净,并负责趸船卫生保洁,文明生产工作。

1.9.10.8

发包人进行的各项定期工作必须建立台账,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

1.9.11 斗轮机堆取料要求

1.9.11.1

当班斗轮机司机应服从当班程控班长安排,到达指定煤场进入相应斗轮机控制

室前,应对斗轮机皮带、尾车、回转和悬臂等设备和现场文明卫生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和设备缺陷应及时汇报程控班长,并配合进行相应处置工作。

1.9.11.2

当班斗轮机司机应无条件接受程控班长的操作指令,并对操作指令进行复述,

防止因指令传递出错造成斗轮机堆料或取料错误的恶性误操作事件。

1.9.11.3

斗轮机堆取料作业配合辅助用工未到达斗轮机作业现场前,禁止启动斗轮机设

备进行斗轮机堆取料作业。

1.9.11.4

斗轮机进行堆取料作业前应对当前斗轮机所在煤场、区域、尾车状态、回转及

悬臂俯仰角度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走行或回转堆取料作业,督促堆取料作业辅助用工对斗轮机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巡视检查和设备及现场的积煤清理工作。

1.9.11.5

斗轮机堆取料区域若有工程机械配合进行煤堆整理和压实等配合工作时,应及

时提醒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注意安全,或者让斗轮与配合作业工程机械保持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9.11.6

交班前应按照运行规程相关要求停止设备运行,并督促堆取料作业辅助用工对

斗轮机回转平台、斗轮溜料板和悬臂廊道等处的积煤清理干净,对离岗前的设备状态告

76

知程控班长,便于程控班长与接班班长进行相关工作交接。

1.9.11.7

若因设备巡视不到位、设备操作不当等人为原因导致设备跑煤、堵煤故障,斗

轮机司机应立即汇报程控班长,无条件配合进行相关事件的处置和善后,直至相关工作处理完毕,并接受发包人的经济考核。

1.9.12 翻车机作业要求

1.9.12.1 负责与信号楼、采样室和程控室相关人员保持工作联系,并按制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9.12.2 负责火车煤翻卸前对翻车机及其辅助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异常或缺陷,及时告知程控班长登录缺陷并督促设备和维护人员及时组织人员消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在翻车机设备试运和作业记录本内;1.9.12.3 负责组织翻车辅助人员利用自动或手动模式进行火车煤翻卸作业,监视翻车机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终止翻车作业程序,确保设备的人员安全;1.9.12.4 斜煤篦清理期间负责停运相关设备,并对斜煤篦清理人员进行作业监护,确保煤篦清理人员作业安全;1.9.12.5 翻车作业期间必须集中精力监控设备运行和人员作业情况,不得干工作之外的其他事情。

1.9.13 送样及火车煤采样打洞要求

1.9.13.1 辅助采样人员进行火车车厢开边门打洞;辅助水运煤采样人员进行人工对比样的输送。1.9.13.2 负责协助进行采制区域积煤的清理,辅助采制现场人员进行采制区域的现场文明生产,保持现场文明卫生水平。1.9.13.3 负责化验现场所需的气瓶拖运,制样和化验存查样弃样的回收倾倒及样瓶的清洗。1.9.13.4 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着装,遵守公司相关安全和技术要求,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1.9.14 设备巡检作业要求1.9.14.1

负责每班对翻车机、斗轮机、抓斗吊、中部采样机、皮带、含煤废水等运行设

备进行检查和巡视,对含煤废水设施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加水、加药作业,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记录在设备巡视记录本上,并告知调度员或运行班长登录设备缺陷,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或备用;

1.9.14.2

负责每班对煤场周边道路、栈桥等生产设备现场文明卫生和积煤积粉情况进行

检查,并联系程控班长或文明卫生专责安排进行清理,确保生产现场文明卫生水平逐步提升;

1.9.14.3

负责每周对生产现场的环保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翻车机、各落料点、煤场门洞

喷雾、雾炮、排污泵进行试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通知程控班长登录设备缺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备用;

1.9.14.4

负责每月配合对燃运区域设备进行保护和联锁定期试运,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和

隐患及时通知程控班长和运行专责进行登录设备缺陷,确保设备技防处于良好状态。

1.10 双方职责

1.10.1 发包人职责

1.10.1.1

开工前协助承包人办理进场施工手续。

1.10.1.2

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1.10.1.3

派专人配合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

1.10.1.4

负责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给承包人查阅。

77

1.10.1.5

负责对承包人的维护、检修质量和检修时间进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10.1.6

负责检查承包人提供的工器具、量具和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有

效情况和使用情况。

1.10.1.7

对承包人提出的维护方案、备品备件、材料计划的汇编、审批。

1.10.1.8

负责对承包人检修、维护、抢修工作进行节点检查验收及最终验收。

1.10.1.9

负责审批承包人上报的设备检修、维护计划、检修方案、技术方案、施工方

案。

1.10.1.10

负责检查考核承包人检修人员的到位、出勤、违纪及各种记录情况。

1.10.1.11

负责对阶段工作的各种报表、数据及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从报表中找

出规律,根据规律制定本专业的技术或管理措施。

1.10.1.12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作人员技术素质进行检查,发现培训不合格,

身体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清退。

1.10.1.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尽可能地确保设施完善和

设备无泄漏,尽可能不出现因设施、设备问题而影响承包人工作质量标准。

1.10.1.14

发包人必须加强对外委施工项目进行监管,因外委施工造成的大宗建

筑垃圾及对设施设备造成污染,由发包人责成施工方进行处理。

1.10.1.15

发包人应督促各检修维护部门和其他单位在设备大、小修、抢修、维

修工作期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0.1.16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施工免费提供必要的用电用水和固定的垃圾废料

存放点,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的水电使用管理办法,厉行节约。

1.10.1 承包人职责

1.10.1.1

接受发包人对于本项目的管理。

1.10.1.2

承包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应负全部责任,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损失由

承包人负责赔偿。

1.10.1.3

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设专职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的安全管理。

1.10.1.4

施工过程中的消耗性材料、运输车辆和吊车等所有工具和材料由承包人自行

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其修复或更换所需材料费由承包人负责。

1.10.1.5

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发包人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规章制

度,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发包人尚未接收)保护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的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10.1.6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四周施工现场

的卫生,达到验收的标准,施工垃圾应及时运到垃圾场,不得随意堆放。承包人负责弃土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妥善处理地方关系,垃圾运出的所有事宜及费用(包括运输、垃圾堆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0.1.7

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要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的

管理。承包人要向发包人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情况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

78

1.10.1.8

本工程采取施工总承包形式,承包人开工前必须与发包人安监部门签定安全

承包协议,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和电力行业的安全工作规程。如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

1.10.1.9

承包人需提供为本工程所供铁路专用线运维外委施工组织设计说明书,包含

但不少于以下内容:(1)编制说明(2)编制依据(3)施工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计算依据及相关图纸。

1.10.1.10

承包人负责根据发包人的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安排具体的工程进度,合理设置

节点,并保证按期完成。

1.10.1.11

承包人现场人员的职责

1.10.1.12

在安装和调试前,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

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发包人和承包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双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1.10.1.13

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现场人员要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进行处理,承包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10.1.14

承包人对其现场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0.1.15

承包人现场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发包人协商。

1.10.1.16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所招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

岗位工作的疾病;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关作业有效资格证。

1.10.1.17

承包人归口于发包人统一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及部颁

(包括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部等)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

1.10.1.18

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承包人所需配备的消耗性材料等全部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他场内作业车辆如装载车、挖机、推煤机等由发包人负责(不包含高空作业车、汽车吊等外请车辆)

1.10.1.19

承包人负责所有作业人员的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1.10.1.20

承包人应将人员清单列表报我公司备查,人员变动时,需及时更新名

单,承包人的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10.1.21

承包人所有进入发包人现场进行转运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发包

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发包人生产调度。

1.10.1.22

承包人负责做好水运码头周边居民协调工作,不得发生任何人员任何理

由的阻工事件。

1.10.1.23

承包人必须遵守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承包人工作不到位等自身原

因导致没有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及时提出后承包人仍不积极整改,可能会导致该项工作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派其它队伍接手。由此发生的费用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核减承包费用并进行违约考核。

1.10.1.24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的工人必须统一着装。办理大唐湘潭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进出门卫的登记、变更、备案手续。服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临时工作安排。

1.10.1.25

承包人员工应严格遵守发包人规章制度,维护发包人利益。严格执行

发包人制订的《外委检修维护项目单位物资领用管理办法》

79

1.10.1.26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对发包人生产设施造成影响的,如

冲洗地面或管道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跳闸的,发包人将视情况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并按设备价值的 5%核减承包费用。

1.10.1.27

承包人在发包人厂区内施工,如属承包人野蛮施工或违反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10.1.28

承包人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保证工作范围内的发包人财产安全。

1.10.1.29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突发、紧急任务。若因发包人设备原因,除

发包人应参与并监护外,承包人有协作的义务,并保证现场 24 小时随时有足够承包人人员参与。

1.10.1.30

承包人人员要有所从事岗位的作业能力,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上岗前

经过承包人岗位培训,成绩合格,作业能力由发包人认可,人员相关培训应有记录备查。换人时,熟悉发包人设备运行的责任人至少有 20 天的重叠期(对于第一次来发包人处人员,至少有 1 个月重叠期),一次换人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5%,每次换人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查同意方可换人,并在发包人备案,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更换必须得到发包人公司领导同意。

1.10.1.31

来煤集中到达或冰冻灾害期间,承包人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

备工作,尤其是人力资源准备方面,项目部所有人员不得休假,保证现场有足够人力、物资完成来煤接卸任务,如出现人力资源不足现象,项目部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增加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发生因接卸不及时造成广铁局停装事件(特殊情况除外)。不能发生环保事件,为确保整个工作项目的质量、效率,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有现场工作经验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同时严格遵守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

1.10.1.32

遇到发包人下达的工作指令不合适或错误指挥,在没有危及人身或设

备安全的情况下,承包人在遵照执行的同时,有权向上一级反映。

1.10.1.33

遇到发包人违章指挥或下达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承包人

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一级反映。

1.10.2

班组管理

1.10.2.1

承包人项目部作为发包人三级机构,等同于发包人班组,应按照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班组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开展班前班后会、三讲一落实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安全、培训等相关文字记录;

1.10.2.2

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及部颁(包括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部等)

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

1.10.2.3

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班组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且不限于安全和岗位责

任制、文明卫生管理制度、考勤、考核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生产现场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10.2.4

承包人负责其项目部及班组休息室按发包人要求统一配备办公家具,

承包人自己配备必需的消耗性办公用品及设备,满足生产管理和发包人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

1.10.2.5

承包人项目部按照发包人“6S”管理要求,员工安全帽(一人一帽统

一编号)、工作服必须统一,员工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排队进出公司生产区域。

1.10.2.6

承包人人员要有所从事岗位作业能力,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上岗前经

过承包人岗位培训,成绩合格,作业能力由发包人认可,人员相关培训应有记录备查。

1.10.2.7

服从发包人管理,发包人管理人员安排工作、下达任务时,承包人项

目负责人或班组管理人员应接受安排,有异议可通过发包人联系解决。

80

1.10.2.8

发包人运行班组长及部门专责以上人员有权对承包人班组管理及生

产工作进行规范,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承包人在接到工作任务或考核单,必须安排落实,不得推诿扯皮。

1.10.2.9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运行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可以调动承包人人员进行紧急

处理,承包人现场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1.10.2.10

承包人人员因违纪、玩忽职守或发包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在发包人

下达换人通知时,项目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人员更换到位。

1.10.3 其他

1.10.3.1

凡由铁路车辆段检查出的非发包人翻车机翻卸损坏的车辆配件(即漏检车

辆,包括翻车后的配件的丢失)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翻车机造成的铁路责任事故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10.3.2

承包人负责解决员工食宿和交通问题及线路维护工作时在厂外工具存放和人

员临时休息问题。发包人不负责线路维护人员到区间维修的(大型材料及设备或备件除外)接送。

1.10.3.3

承包人对各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工期、施工工艺和组织全面负责。

1.10.3.4

承包人负责对承包区域内存在的技术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和消

缺。

1.10.3.5

承包人负责申报检修、维护计划及物资材料计划。

1.10.3.6

承包人负责编写检修方案、施工方案和措施,报发包人审阅、批准后实施。

1.10.3.7

承包人设备检查工作,建立巡检、维护、保养、检修技术记录,接受发包人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或处理重大缺陷写出书面技术报告并报发包人备案,并负责进行消缺工作。

1.10.3.8

承包人用电、水、汽等,按发包人非生产用能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10.3.9

每月 20 日前向发包人专业管理人员上报下月详细维护工作计划和备件材料需

求计划,按时完成发包人下发的检修计划,每月 5 日前将上月维护工作完成情况和备件材料消耗情况向发包人书面报告。

1.11 调度联络管理

1.11.1

承包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联络负责人,全权负责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现场发生的

问题。

1.11.2

承包人要在建立管理机构时,明确机构和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办

法,确保调度联络畅通。

1.11.3

发包人、承包人要以书面形式互相通报各方能够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名

单。

1.11.4

承包人在承包区域内的转运工作必须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发包人的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服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11.5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困难需及时通知发包人有关负责人。

1.11.6

承包人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对讲机等,便于转运过

程中的联系。

81

1.12 质量验收和性能保证值

1.12.1

验收性能保证

1.12.1.1 铁路线路维修保养专业质量验收标准评分

线路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

1

扣分条件

内容

号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抽验数量 单位

扣分

(分)

说明

1 超过作业验收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4

2 超过经常保养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41

轨距、

水平、

三角坑

3

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线路轨距

变化率大于 l‰。

其他线路大于 2‰

(不舍规定的递减率)

轨距变化率大于 3‰

(不含规定的递减率)

连续检测

100m

2

4 超过作业验收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4

寸 轨向、高低

5 超过经常保养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全面查看,

重点检测

4l

选 择 质 量 较 差

地段,有曲线时

检 测 一 个 曲 线

的正矢,曲线正

矢 超 过 作 业 验

收 标 准 容 许 偏

差每处扣 4 分

接头错牙

6 轨面及内侧错牙大于 1 mm

轨 面 及 内 侧 错 牙 大

于 2mm

同上

4

错牙大于 3 mm

时扣 41 分

接头相对

7

直线偏差大于 40mm,曲线偏差大于

40mm 加缩短量的一半

直线偏差大于 60mm,

曲线偏差大于 60 mm

加缩短量一半

同上

4

8

连续瞎缝或大于构造轨缝,普通绝

缘接头轨缝小于 6mm

同左

同上

8

轨 缝 在 调 整 轨 缝

轨温限制范

围以内检查

轨缝

9 轨端肥边大于 2mm

同左

同上

8

含胶接绝缘钢轨

焊缝

10

新焊接的嫜麓符合《钢轨焊接技术

条 件 》 (TB / T1632.1 ~ TB/T

1632.4)的标准;原焊缝打磨后,

应符合第 4.l0.1 条的钢轨打磨作

业验收标准

全面检测

8

位置

11 位置、间距偏差或偏斜大于 50mm

位置、间距偏差或偏

斜大子 60mm

全面查看,

重点检测

l

失效

12

接头或焊缝处失效,其他处连续失

同左

同上

8

修理

13

应修混凝土枕未修,木枕应削平及

劈裂者未修

同左

全面查看

1

空吊率

14 大于 8%

大于 12%

连续检测

50 头

每增加

1%

2

枕 上 或 枕 下 离 缝

大于 2 mm 者为吊

板,枕下暗吊板不

明显者,可拔起道

钉 或 松 开 扣 件 查

接头螺栓

15 缺少/松动或扭矩不符合规定

同左

全面查看,

抽测 4 个

接头扭矩

16/2

铁垫板、

胶垫

16 铁垫板和橡胶垫板、橡胶垫片缺少同左

连 续 查

100 头

2

82

17 橡胶垫板或橡胶垫片失效超过 8%

橡 胶 垫 板 或 橡 胶 垫

片失效超过 16 %

连续查看,

检测 100

每增

1%

l

18 道钉、扣件缺少

同左

连续查看

100 头

2

一 组 扣 件 的 零 件

不全,按缺少一个

计算

19

道钉浮离或扣板(轨距挡板)前、后

离缝大于 2mm 者,超过 8%

道钉浮离或扣板(或

距挡板)前、后离缝

大于 2mm 者,超过

12%

连续检测

50 个

每增

2%

1

道钉、扣

20

扣件扭矩(扣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弹

条扣件中部前端下颚离缝大于 1mm

者,超过 8%

扣件扭矩(扣压力)不

符 合 规 定 或 弹 条 扣

件 中 部 前 端 下 颚 离

缝大予 1mm 者,超过

12%

同上

每增

1%

l

轨距杆、

轨撑

21 缺损或松动

同左

全面查看

,

重点检测

根、个

2

22 防爬嚣缺损、松动或离缝大于 2mm 同左

连续查看,

检 测 50

2

防爬设备

23

支撑缺损、失效、尺寸不合标

同左

同上

1

备 线路爬行 24

菁通线路爬行行量大于 20 mm,

无缝线路位移观测无记录

同左

全面检测

km

41

区间正线无观测

桩或观测桩不起

作用按爬行超限

计算;站内线路

爬行检查道岔及

绝缘接头前后

脏污

25

枕盒或边坡清筛深度不足,清

筛不沽/翻浆冒泥

同左

全面查看。

重点扒开

道床检查

每 lOm

/孔

2/41

按工务段下达的

计划验收

尺寸

26

I 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凹下

尺寸不符合第 3.2.2 条规定

同左

连续查看,

检测 lOOm

每 10m

l

外观

27

道床断面不符合标准、不均匀、不

整齐、有杂草

道 床 断 面 不 符 合 标

准、不均匀、不整齐、

有杂草

全面查看 每 10m

1

路肩

28 不平整、有反坡、有大草

不平整

全面查看 每 20m

l

单侧计算

排水

29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不符合规定

同左

同上

每 10m

2

铺面

30 不平整、松动

同左

查看检测

4

轮缘槽

31 尺寸不符合第 3.11.5 条规定

同左

同上

16

护桩

32 缺损、歪斜

同左

全面查看

2

标志

33 缺损、歪斜、字迹不清

同左

同上

2

标记

34

锯轨上各种标记不齐全,位置

不对,不清晰或错误

同左

同上

1

道岔综合维修验收评分标准

2

扣分条件

内容

号 正线及到发线道岔

其他站线道岔

抽验数量

单位

扣分

(分)

说明

83

1 超过作业验收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全面检测

4

轨距、水平、

支距

2 超过经常保养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41

3 超过作业验收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全面查看,处

4

轨向、高低

4 超过经常保养标准容许偏差 同左

重点检测

41

同时检测两线间距小于

5.2 m 的连接曲线轨向。

用 10m 弦测量。连续正矢

差超过 2mm,每处扣 4 分

查照间隔

5 超过容许限度

同左

全面检测

4

护背距离

6 同上

同左

同上

41

尖趾距离

7 同上

同左

同上

41

尖趾距离指可动心

轨辙叉长心轨尖端

至叉趾的距离

尖轨、可动

心轨靠贴

8

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可动心轨

尖端与翼轨不靠贴

同左

全面检查

4

不靠贴指二者之间

的缝隙大于 lmm

接头错牙

9 轨顶面或内侧面错牙大于 1mm同左

全面查看,

重点检测

4

错牙大于 3mm 时扣

41 分

10

连续瞎缝或大于构造轨缝,普

通绝缘接头轨缝小于 6 mm

同左

同上

8

轨缝

ll 轨端肥边大予 2mm

同左

同上

8

含胶接绝缘钢轨

位置

12

位置或间距偏差大于 40mm(钢

轨为 20mm)

位置或间距偏

差大于 50mm

同上

2

失效

13 接头处失效,其他处连续失效同左

全面查看,

重点检测

8

修理

14

应修混凝土岔枕未修,木岔枕

未削平或劈裂未修

同左

全面查看

2

空吊率

15 大于 8%(钢枕不得有空吊)

大于 12%

连续检测

50 头

每增

1%

2

枕上或枕下离缝大于 2mm

者为吊板,枕下暗吊板可

根 据 道 床 与 岔 枕 间 状 态

判断。不明显者可扒开道

床查看

16

尖轨、可动心轨与滑床板缝隙

大于 2mm

同左

同上

2

滑床板

17

滑床板及护轨弹片上反或离

缝大于 2mm,销钉离缝大于 5

mm

同左

同上

2

18

接头、连杆、顶铁、间隔铁及

轨螺栓缺少/顶铁离缝大于

2mm

同左

全面查看

个、块 16/8

19

接头螺检松动或扭矩不合规

定,连杆、顶铁、间隔铁及护

轨的螺栓松动

同左

查看检测

个、块 2

20 心轨凸缘螺栓缺少、松动

同左

查看检测

41

2l

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缺

少、松动

同左

蠢看检测

41

螺栓

22 其他各种螺栓缺少、松动

同左

同上

1

铁垫板

23

铁垫板或橡胶蛰板、橡胶垫片

缺少

同左

连 续 查 看

50 块

2

84

胶垫

24

橡胶垫板或橡胶垫片失效超

过 8%

橡胶垫板或橡

胶垫片失效超

过 12%

连续查看,

检涓 50 块

每增

1%

1

25 道钉、扣件缺少

同左

连 续 查 看

50 个

2

道钉扣件

26

扣件扭矩(扣压力)不符合规定

或弹条扣件中部前端下颚离

缝大予 lmm 者,超过 8%

扣件扭矩(扣压

力)不符合规定

或弹条扣件中

部前端下颚离

缝大予 1 mm 者,

超过 12%

连续查看,

检测 50 个

每增 1%1

一组扣件的零件不全。按

缺少一个计算

轨撑、轨距

27

转辙或辙叉部位轨撑离缝大

于 2nm,其他部位轨撑或轨

距杆缺损、松动

同左

查看检查

个、根 2

轨撑离缝系指轨撑

与轨头下颚或轨撑

与垫板挡肩之间的

间隙

防爬设备

28

防爬器缺损、松动或离缝大于

2mm。支撑缺损、失效、尺寸

不符合标准

同左

查看检查

2

爬行

29

道岔两尖轨尖端相错量大于

20mm、无缝道岔位移无观测记

同左

检测

41

脏污

30

枕盒内或边坡道床不清/翻

冒泥

同左

全面查看。

重 点 扒 开

检查

组/孔 6/41

床 外观

31

道床断面不符合标准、不均

匀、不整齐、有杂草

道床断面不符

合。标准、不

均匀、不整齐、

有杂草

全面查看

4

路肩

32 不平整、有反坡、有大草

同左

同上

2

基 排水

33 侧沟未疏通或弃土未清理

同左

同上

4

标志

34 警冲标损坏或不清晰

同左

查看检查

8

警冲标缺少或位置

不对扣 41 分

1.12.1.2 探伤作业后六个月内如发生钢轨折断(探伤报告无记录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其它伤损依据铁路现行行业标准确定责任。

1.12.2

信号设备主要质量评定指标

1.12.2.1 信号设备联锁关系正确率 100%。

1.12.2.2 轨道电路合格率 100%。

1.12.2.3 信号机合格率≥98% 。

1.12.3 机车设备主要质量保证性能

1.12.3.1

更换的配件和检修部位,按中修质量保证期。

85

1.12.3.2

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后运用 3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对由于

修理工艺或材料、配件等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或行车事故所发生的损失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12.3.3

如果承包人收到事故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故障或缺陷,发包人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3 运行组专业:

参照公司《外委发包项目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铁路专用线运行规程》执行。

1.12.4 按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将年度内技术资料归档要求完成。

二、适用规范标准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和燃

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规范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总公司2017 年《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通铁路部分》;铁运[2006]146 号《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27 号《铁路信号维护规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信号检修作业标准》。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招标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地点

楼层房屋

数量

位置

备注

工务楼

1 楼工具室、检修间

各 1 间

站内

工务楼

2 楼办公室

4 间

站内

工务楼

值班室

2 间

站内

运行楼

1 楼货运室

1 间

站内

招标人提供网

络 、电脑、纸张

3.1.2 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地点

设施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工务楼 1 楼工具

室室、

工具柜

3 个

站内

工务楼 2 楼办公

文件柜

4 个

站内

办公桌 4 张

工务楼值班室

工具柜

4 个

站内

86

运行楼 1 楼货运

木质文件柜

2 个

站内

办公桌 2 张、传真

机 1 台

3.2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或材料)

3.2.1

发包人提供:

序号

名称

明 细

1

铁路配件

各类枕木、扣件、道碴、各种钢轨、各种渔尾板及联结件、6#、9#道岔及配件,轨道加强设备、防爬配件等

2

线路标志

各种安全警示、信号标志、线路标示牌

3

信号配件

各类信号机、各类轨道箱、各类变压器、各类继电器、信号电缆、转辙机相关配件

4

机车配件

除 JZ 一 7 制动系统的橡胶圈、弹簧及模板外,均由发包人负责

3

油类

各类铁路螺栓防锈机油,除草剂等。

4

包括人力斗车、铁铲、铁锤、锉棍、冲洗水软管等作业必须用具。

3.2.2

除上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其余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提

供,下表只是部分消耗性材料清单举例:

序号

名称

明 细

1

日杂

手灯电池及灯泡、白棉布、防雨布、塑料布、篷布、各种帆布编织袋、绳、粉线、麻绳、纸板、破布、纱布、棉纱、尼龙扎带、石棉纸板、O 型密封圈、锯条、砂轮片、砂布、铁钉、毛刷、钢丝刷、普通钢板网、研磨材料、油漆、各类铁丝、手电筒、电池、清洁用具及其他日杂等

2

检修、工器具用油

各种汽、煤油等清洗用油、机具用油、个人工器具。

3

信号配件

各类信号灯、指示灯。

4

机车配件

JZ 一 7 制动系统的橡胶圈、弹簧及模板。

5

劳保用品

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口罩及其他劳保防护用品等。

3.2.3

发包人检修工具提供: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状态

1

注:所有检修工具均由承包人负责。

3.3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

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

87

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3.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2.3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 铁路专用线运行规程

 机车运行规程

 机车运行保养说明书

 信号检修作业标准

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3.2.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2.5 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如必须可列明。

3.4 其他资料

1、招标人负责提供站场场线路的纵平面图、横断面图、站场及区间平面图。2、招标人负责提供两台机车的保养维修规定,电气原理图。3、招标人负责提供电务系统的网络图,接线图。负责提供电务维修保养规程。

88

第六章 罚则

1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交货或影响施工按期开、竣工时,按照 1000 元/天处罚,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迟交时间以递交采购方的日期为准。

2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按照 1000 元/件.天处罚,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迟交时间以递交采购方的日期为准。

3 施工原始资料、技术数据、记录、施工总结不真实、不及时、缺项等,按照 500 元/项.

次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 违反作业程序、技术工艺要求的,发现按照 1000 元/次处罚;如因技术施工工艺造成设

备损坏或其它后果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处罚 5000 元。无故越过质检点、隐蔽点施工,按照 1000 元/项.次处罚,并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5 承包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采购方相关的安全、质量管理、文明生产、保卫等

规章制度,按采购方现行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6 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有事外出须向采购方请假,

并另指定他人(经采购方认可)代为负责,否则按照 1000 元/人.次处罚。

7 承包人施工人员、机械必须保证满足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如不能达到以上要

求,采购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如承包人据不整改,采购方有权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 属于承包人供货的设备或物资,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待检材料用于工程中,除

返工外,并视情况考核 200—1000 元,如属于劣质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现象罚款1000-3000 元,因重复检修造成的物资、施工费用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9 承包人申请的单项质量验收应一次合格,如质量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并按照

400-1000 元/项处罚。

10 对于工程整体性能验收指标未达到要求的,按如下要求执行:

11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其中某个指标不合格,不影响整体设备运行的,由承包人负责处

理合格,并按照 200—1000 元/项处罚,如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可加倍考核,但不得超过合同款的 15%。

1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关键的某个指标未达到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含返工检修人

工费用),并视情况考核合同款的 5—10%,如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考核全部合同款;

13 在质保期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含返工检修人工费用),承包人

未在采购方通知期间内解决的,采购方有权扣除质保金,请其他检修队伍处理。

14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该项目的关键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则扣除所有合同款,并由采

购方对承包人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15 由承包人负责供货的设备或材料如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或明令禁止生产产品,采购方有

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更换,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按照 500-10000 元/项处罚。

16 采购方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执行、规定时间未整改完毕或故意拖延,按照 200-3000 元/

项处罚。

89

17 承包人因工作失职、人员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产生的铁路罚款,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造成所有铁路设备(含国铁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18 施工时未严格按工艺进行,发现一次扣款 200-1000 元。

19 承包人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缺陷处理,每推迟一天每条扣款 100-500 元;

20 承包人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每推迟一天每项扣款 500-

1000 元。

21 因工作失职、人员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接送车不能按时进行,每延误 1 小时按 50

元/车进行考核。发生铁路总公司、广铁局停装事件,扣除合同款 2-4 万元。

22 线路、道岔保养质量评定,信号设备主要质量评定指标是考核线路、道岔、信号设备

养护质量的基本指标,由承包人负责邀请采购方双方按铁路要求在 3 月和 9 月结合春、秋季大检查对全部线路进行全面评定一次, 60 分以下扣除承包人承包合同款 5000 元-2 万元,整改后再达不到要求者,扣除合同款 2-4 万元。

23 因承包人未按照铁路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如挤

岔、撞车、脱轨等设备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4 因第三方造成的责任事故,在找不到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赔偿能力时,事故发生的费用

由采购方、承包人协商处理。

25 承包人提出进行的设备大中修建议,由于采购方原因未执行,导致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的

影响由双方组织分析,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6 承包人必须遵守采购方有关规章制度,如违反则按采购方相关制度或《电业安全工作

规程》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一次扣款 200-10000 元;如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后果的,按损失程度加重考核。

27 承包人应健全并实施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在工作过程中加强作业管理,接受采购方运

行管理有关办法考核。

28 因承包人人员原因导致采购方工作不能按期进行,每延误 1 小时按 500 元/小时考核。

29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运输中漏煤,严重影响现场文明卫生时,由承包人负责清理,造成

社会影响或环保问题,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另按公司《综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0 承包人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200-500 元;如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后

果的,按损失程度加重考核。承包人人员未按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作业,造成事故、设备损坏,由采购方组织分析并按照分析责任进行考核,并由承包人按照界定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31 承包人因积煤清理不及时导致设备或系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考核承包人 200-500

元。导致设备或系统非计划停运或损坏,每发生一起考核 1000 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 承包人因人员不足或工作不力导致卸船不能按时进行或卸煤量不足,按卸量减少 1 吨

考核 1 元。

33 发生周边村民阻工事件,每发生一次考核承包人 1000 元;如阻工时间超过 8 小时仍未

解决,考核承包人 2000 元;如阻工时间超过 48 小时仍未解决,考核承包人 5000 元并上报公司重新评估承包人能力。

90

34 生产区域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考核 200 元/人次。

35 现场搞卫生时,严禁用水对着电气设备冲洗,如有违反考核 1000 元/次。

36 严禁乱扔、乱吐口香糖、槟榔渣、烟头,如有违反考核 100 元/次。

37 对在生产现场影响文明生产卫生又不听劝阻、而且态度恶劣者,将处以 200-2000 元/

人次重罚。

38 未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 200-1000 元/人次。

39 未严格遵守公司劳动、工作纪律,比如看手机、打瞌睡等,视情况考核考核 100-1000

元/人次。

40 各类会议督办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考核 100-500 元/项。

41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规定设置人力资源和工器具的,除按照规定配齐外,还按合同总价

的 2%/次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42 工作中所使用的消防栓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消防水阀门

未关闭到位,发现一处消防栓长期漏水考核 200-500 元/次。

43 每班次按要求进行设备巡视,承包人人员检查不仔细未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或发现设备

缺陷不及时上报,每项次考核 100 元;如造成其它后果的,按损失程度加重考核。

44 未按规定进行沉煤沟池清理,每次考核 200 元,规定时间内再次未完成,按公司规定

从严考核,由此造成的环保事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5 煤场覆盖不及时、进度落后、覆盖质量不佳导致发生扬尘、垮煤后果,根据严重程

度,考核 200—2000 元/次,并由承包人负责清理。

46 现有篷布应保证至少使用 2 次,发生故意损坏篷布事件考核 200—1000 元,损坏后的

篷布未及时清理考核 200 元/次。

47 承包人因煤场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导致设备或系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次考核

500 元。导致设备或系统非计划停运或损坏,每发生一起由公司进行分析定责考核。

48 承包人负责对清理出厂区的杂物负责处理,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如处

置不当造成影响由承包人负全责,按照 1000-10000 元/次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组织分析定责考核。

49 发生承包人工作不能及时满足采购方现场工作需要的情况,按 500~1000 元/次进行考

核。

50 采购方检查发现承包人未按照条件要求配置现场作业人员,每少一人考核 10000 元/

次。

51 承包人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采购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一次扣款

200 元;如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后果的,加重考核。

52 承包人因积煤或杂物清理不干净,每次考核 300 元/车厢。导致铁路方面考核则加重考

核,并承担铁路方 1/2 的罚款。

53 车帮清扫需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站在车帮上作业,否则每次考核 300 元。

54 违反采购方运行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按运行现场管理规定考核。

91

55 现场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按采购方工作模式在现场上班,有事外出须向

采购方负责人请假,并另指定他人代为负责。如承包人人员不能满足现场工作要求,采购方要求增派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赶至现场,否则每推迟一小时扣 1000 元。

56 承包人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每推迟一天每项扣款 500-

1000 元。

57 承包人在接到采购方生产调度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超过时

间每次扣款 200-500 元。

58 由于承包人清扫不及时、人力不足等原因造成采购方卸后空车的清扫时间超过 30 分钟

的,除由采购方认可的以外,其余每批车每超过 1 分钟按 3.5 元/车进行考核或按照采购方《燃料接卸管理制度》考核。

59 承包人因人员不足或工作不力导致卸车不能按时进行,每延误 1 小时按 100 元/车进行

考核。发生广铁局停装事件,考核 20000 元/次。

60 由于承包人未及时将卸车线沿途的余煤清除,而造成铁路车辆故障、车厢掉道等,由

采购方承担 50%损失,并按采购方相关部门组织分析按照确定责任考核承包人责任人。

61 由于清扫作业不规范(如未用顶杆顶起车厢门),导致余煤覆盖轨道,威胁行车安

全,视情节给予 100—200 元/次考核,屡次警告、考核整改无效,从严加倍考核。

62 由于承包人清扫后未将车辆车门关好等原因造成被铁路罚款,除其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外,采购方对承包人另行进行每次 500 元的考核。

63 将清扫出的余煤堆放至采购方与承包人协商好的区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余煤清扫、

堆放区域扩大的,承包人负责加大区域的余煤转运和场地卫生。采购方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 50-500 元/次的考核。

64 水运煤作业必须服从调度员指挥,并按作业指令和要求执行,违反调度命令考核 200-

500 元/次。

65 以上罚则条款未详尽之处,参照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92

附件 1、项目岗位配置(建议)

正常情况:

1、管理人员(2 人)

序号

岗位

人员配置

1

项目经理

1 人

2

专职安全员

1 人

合计

2 人

2、码头值守人员(2 人)

1

趸船水手

1 人

2

清仓装载车司机

1 人

合计

2 人

3、浮式起重机、翻车机、斗轮机操作岗位

序号

岗位

配置

1

浮式抓斗吊司机

7 人

2

翻车机司机

2 人

3

斗轮机司机

8 人

注:一台趸船运行期间抓斗吊司机不得少于 2 人/班;两台趸船运行期间抓斗吊司机不得少于 4人/班。

4、设备运行监护岗位(以下为一班人员岗位配置)

序号

岗位

每班人数

1

班长兼趸船钢引桥检查及辅助船只靠泊、给煤机、除铁器、喷雾除尘设备、M1A、M2A、M3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及落煤斗清理监护,设备巡视检查、现场卫生清扫

1

2

M4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监护、现场卫生清扫,M7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监护、现场卫生清扫

1

3

M1B、M2B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监护、现场卫生清扫

1

4

M5、M6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监护、现场卫生清扫

2

5

运行保洁班长、负责每日工作安排、质量检查、任务突击(如#3 斗轮机作业,6 号带式输送机运行、故障处理、双翻车机运行支援等

1

6

1 号、2A、2B 带式输送机及管带机头部、1、2 号叶轮给煤机、1A、B带式输送机两工位伸缩头位置

1

7

3A、3B 带式输送机、3A、3B 带式输送机除大木器、11A、11B 带式输送机三工位伸缩头位置

1

8

4A、4B,5A、5B 带式输送机位置

1

9

7A、7B,8A、8B 带式输送机位置包含格栅清理

1

10

9A、9B 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监护、现场卫生清扫

1

11

10A、10B 带式输送机位置

1

93

12

11 A、11 B、13 AB 带式输送机、1、2、3 号斗轮机位置、斗轮机下栈桥卫生、12 号带式输送机

2

合计

14 人

注:一台趸船运行期间皮带监护人员不得少于 13 人/班;两台趸船运行期间皮带监护人员不得少于 14 人/班。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安排需根据具体运行方式灵活调动,但不得影响生产现场文明卫生和设备运行安全。

5、文明卫生岗位配置

序号

岗位

配置人数

1

1-4 号环给及外部排水沟、7 号皮带头部清杂及廊道、集水池、排污池清理重锤积煤清理、3 号煤场栈桥清理、8 号转运站、9 号转运站、11 号 A 皮带、11 号 B 皮带、13 号 AB 皮带、除铁器废铁收集、大块收集清理及转移、环煤场马路卫生清扫、煤场覆盖、火车煤翻车辅助、清车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15

合计

15

上表为日常文明卫生工作需配置的最少人员数量,因突发事件或生产运行需要,采购方

应进行内部人员的合理调剂或无条件增派人手开展相关工作,以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卫生要求为前提。

6、余煤清扫岗位配置

序号

岗位

配置人数

1

水运煤余煤清扫工

6 人

注:火车集中到达时需及时增加人员以满足生产需要(不因此增加项目费

用),火车煤少时人员可灵活调动。

附件 2、承包人作业人员劳保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发放周期

发放数量

1

手套

1 个月

4 双

2

N95 口罩

1 个月

10 个

3

香皂

1 个月

1 块

4

工作服

6 个月

2 套

5

防尘帽

6 个月

1 顶

9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95

(华银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铁路专用线运维

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

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98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0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

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1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102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3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05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06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7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08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9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10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1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2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13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4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

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

规定。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包人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要坚

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发包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承包人有权了解发包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

合发包人遵守执行。

(三)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

的商业秘密。

(四)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

包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发包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承包人发现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

115

报告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将依据党纪

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承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承包人应依据党纪

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发包人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

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

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8

(华银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铁路专用线

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9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20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21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122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23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组织机构

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4

人员配置

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环保保障措施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管理制度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0

职业健康

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25

11

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26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27

(华银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铁路专用线

运维和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29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暂估量

不含税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

铁路专用线运维分项

1=1.1+1.2+1.3

1.1

铁路线路维修保养部分

/

固定总价,由表二.1 转入

1.2

调车组作业部分

/

固定总价,由表二.2 表转入

1.3

专用线钢轨探伤部分

/

固定总价

2

燃煤接卸及配套管理分项

250 万吨

固定单价

3

送样及火车煤打洞

/

固定总价

4

合计(1+2+3)

%的增值税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 (盖单

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0

二、分项报价表

1.铁路线路维修保养部分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费率(

%)

报价(万元)

备注

1

工程费用

1.1

人工费

1.2

消耗性材料费

1.3

工器具费

1.4

2

管理费

3

措施费

3.1

安全文明措施费

4

利润

5

其他费用

6

税前小计

7

税金

%

合计(含税)

2.调车组作业部分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费率(

%)

报价(万元)

备注

1

工程费用

1.1

人工费

1.2

消耗性材料费

1.3

工器具费

1.4

2

管理费

3

措施费

3.1

安全文明措施费

4

利润

5

其他费用

6

税前小计

7

税金

%

合计(含税)

131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