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供油驳船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第一次征集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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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建供油驳船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项目编号:NF-2026-QT-FGCFW-011

征集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0

征集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0

预计采购时间:2026-08

采购单位:深圳港集团能发公司

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报价限价(元):99000

应征项目需求:应征人需提供的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

(1)按征集人要求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所属行业市场分析、投资方案、船舶新建或租赁方案对比论证、项目收益测算、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结论及建议等;

(2)按征集人要求编制新建供油驳船技术规格书,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要求、入级符号、船体结构、舱室及设备、船体保护及涂装、动力系统、加注系统、甲板机械及系泊设备、轮机设备、电气、舾装等;

(3)出具新建供油驳船总布置图;

(4)出具新建供油驳船船体/轮机/电气设备明细表;

(5)协助征集人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内容;

(6)协助征集人履行内部审批、外部审批工作;

(7)征集人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

成果文件要需满足征集人新建供油驳船公开招标的所有技术要求。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征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

2、设计能力(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①具有船舶工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船舶检验部门出具的船舶设计相关资质或设计能力评估证明文件(甲级资质);

②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含船舶设计或船舶技术开发);

③具备中国船级社船舶设计业绩(提供船级社盖章图纸)。

3、业绩(需同时满足):

①具有船舶相关领域项目可行性研究经验(提供报告盖公章截图);

②具有油船或化学品液货船设计业绩(提供经船级社-IACS协会成员审核的图纸)。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应征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设计能力证明文件;

(3)“信用中国”截图;

(4)业绩证明文件:船舶相关领域项目可行性研究经验(提供报告盖公章截图);油船或化学品液货船设计业绩(提供经船级社-IACS协会成员审核的图纸)

(5)深圳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供油驳船可行性研究服务供应商征集报价单(按附件格式)。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可行性研究服务的所有费用,征集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及调研、政策及市场调研、投资及收益测算、风险分析、规范查核、技术研究、方案梳理、报告及文本编制、图纸绘制、明细表编制、内部校核、多轮修改优化、技术校核、专家咨询、专家评审配合、评审意见整改、协助内外审批、技术答疑、成果汇编、电子归档、人工成本、差旅费、办公耗材、图纸出图、成果装订交付、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

2、本次报价最高价限价9.9万元。

3、所有资料在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特别声明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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