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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相关要求,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第三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遴选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经单位(机构)自主申报,盟市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听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资料评审,认定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各5家,现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自治区民政厅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8月6日。
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养老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1号院6号楼118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开通会员可解锁*
遴选结果
(共10家)
一、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1.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包头服务管理和财经职业学校
4.扎兰屯职业学院
5.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寿康康养公寓
2.呼和浩特市佰诺合信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3.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4.包头伍心孝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惠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