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5年7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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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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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浏览:0 来源: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108276-2025-266576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8:10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5年7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636113(泸水分局);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怒江州泸水市片马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片马镇

建设单位

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新建110kV架空输电线路1.8km,起于110kV片马光伏升压站(新建)出线间隔构架挂点,止于110kV片马变电站110kV进线间隔挂点;项目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15.513km,其中埋地电缆长度为5.63km,架空线路长度9.883km。项目总投资为166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来源于基础开挖、施工垃圾清理及堆放、运输道路扬尘等。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施工架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

(3)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设备吊装机械噪声等。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气产生。

(2)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

(3)项目运营噪声来自线路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主要固废包括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以及项目修枝产生的树枝等固废。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采取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2)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

(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5)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6)施工期间加大洒水降尘的频次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7)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2、废水

(1)线路工程施工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

(2)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塔基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不得随意扩大,禁止将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产生的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附近水体。

(4)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设立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3、噪声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5)在靠近居民点一侧的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硬质围挡。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可回用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5、生态

(1)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③尽可能减少基础开挖范围,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④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铁塔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的配合使用,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工程中常出现的小“簸箕”问题,做到少开挖或不开基面。

⑤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⑥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

⑧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2)施工期对动物保护措施

①优化临时设施布局,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场内道路及塔基施工场地不宜过宽,以保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塔基施工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及分割影响。

②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④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

⑤避开鸟类繁殖期施工,防止对幼鸟和鸟卵造成不良影响。

(3)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为了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尽量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

②在岩石地区尽可能采用“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在其他地区,凡能开挖成形的基坑,尽可能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排水: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④边坡保护: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

⑤用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对个别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采用M10砂浆抹面,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⑥临时表土堆放: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地方堆放。

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恢复植被。

(4)施工期对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减少公益林的占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②临时施工场区附近要修建截排水沟,禁止雨、污水排入公益林;

③项目要按照占用面积进行恢复费用的缴纳;

④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林地手续,未取得相关批文之前不得施工;

⑤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公益林安全,避免破坏公益林资源;

⑥临近公益林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

⑦禁止在公益林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⑧施工临时设施远离公益林,避免占用,并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⑨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靠近公益林一侧设置标识标牌;

⑩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公益林密集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

(5)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③施工单位要加强重视工人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④施工材料运输和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占压,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⑤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方可开工建设。

⑥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

⑦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

⑧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当地林草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⑨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⑩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⑪施工中除了永久设施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和生境外,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施工中要杜绝对溪流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⑫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陆生脊椎动物的事件发生。

⑬植被恢复的时候,注意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6)施工期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管理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间加强燃油机械维修保养。

②在施工区需设置严禁烟火等禁火标识。

③燃油机械加油时进行巡查工作。

④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⑤在施工区配备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服、灭火器等消防应急设备。

⑥施工期运输道路尽量远离周边地表水体,加强运输人员管理、培训和教育,安装GPS,避免发生交通施工风险。

(7)工程占地、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保护措施

①项目用地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森林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年降雨量 400 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 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 50%的灌木林地。

②尽量避让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严格按照占地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禁止超计划占用耕地后备资源空间,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方可开工建设。

③线路除塔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④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施工活动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

(8)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②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

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④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态红线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⑤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营运期:

1、生态环境

①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不得捕杀动物。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②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并在靠近居民点的塔基处竖立警示标牌,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水环境

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对废弃材料应集中收集带回营地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电磁环境

(1)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3)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4)为避免将来规划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5)在输电设施危险位置及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6)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7)开展电磁环境验收监测。

4、固废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项目修枝产生的树枝等固废经集中收集后,经移动式树枝粉碎机将裁剪下来的树枝现场粉碎后用于土壤有机质自然降解。

5、声环境

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怒江州泸水市片马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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