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12-02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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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浏览:0 来源: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108276-2025-273195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8:23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烟气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兰坪县金顶镇境内

建设单位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烟气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兰坪县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现二冶炼厂,以现有制酸系统为升级改造主体,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设氧化锌脱硫压滤渣上料系统和调浆槽,将氧化矿回转窑烟气氧化锌脱硫产生的压滤渣与水混合调浆后,泵送至酸解釜,加入硫酸对浆液进行连续酸解。(2)制酸系统净化原塔设备利旧,仅对一级洗涤器进行局部改造(更换过渡段、逆喷管和溢流堰),新增二级洗涤器;利旧一级电除雾器,更换二级铅电除雾器为玻璃钢电除雾器。(3)净化原塔设备利旧,仅对一级洗涤器进行局部改造,新增二级洗涤器;利旧一级电除雾器,更换二级铅电除雾器为玻璃钢电除雾器。(4)干燥塔和二吸塔主体利旧,仅更换部分塔内件,更换干燥、二吸循环酸槽等。(5)转换器本体利旧,将转化器内部气体分布板,隔板耐火泥更换;更换硫酸风机等;增加干吸配套低温余热回收装置及转化配套低压热管锅炉。(6)依托现有厂区尾气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处理及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79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约为83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5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机械废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污染;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土石方及生活垃圾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运营期制酸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①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对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对一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②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在建项目污染源-削减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所有一类区、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各污染物短期浓度(保证率)预测值及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③(3)本项目各污染物厂界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④非正常排放情形一及排放情形二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污染物浓度存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超标的情况,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⑤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需要设置74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脱硫渣暂存库需要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脱硫渣浆化配料,需要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已无敏感点,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项目及居民点。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可完全循环回用不外排。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厂区事故水池满足储存要求,可有效减少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地下水:运营期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水渗漏产生的影响。在生产废水处理站的防渗层发生破损或破裂,废水发生渗漏的非正常状况下,随着时间的增加,废水通过防渗层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由于项目区地下水排泄于沘江,非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水中Pb、Zn、As、Cd、Hg、Tl、F运移至沘江并导致超标的时间分别为19天、22天、17天、19天、27天、18天、30天,运移至厂界并导致超标分别为9天、11天、8天、9天、14天、9天、15天。项目区影响评价范围内无饮用地下水点,建设和依托区域达到上述提出的防渗标准及要求,同时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按时监控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的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目前项目区地下水质量整体达不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超标因子为重金属,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气排放仅涉及二氧化硫及硫酸雾的增加,不涉及重金属排放量的增加,项目废水及固体废物均不外排,环评制定了严格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且建设单位对区域污染情况进行了排查并编制了相关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确定了管控目标,环评要求在本项目与管控方案中提出的管控措施及修复措施同时施工同步验收,达到区域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及管控目标,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因此项目建成后,因防渗措施的实施,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污染可能性不大,不会增加污染风险,因管控方案的同步实施,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将会日趋改善;且根据环评对地下水的预测,本项目的实施对地下水影响总体可控。

(4)固废:二冶炼厂区已设置的3个暂存库满足本技改项目后全厂同类型危险废物的贮存,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措施,同时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回用、合理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噪声:根据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厂区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后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拟建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因此,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项目运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项目在现有二冶炼厂实际使用范围内进行环保升级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5)土壤:在运营期正常运行状态下,对土壤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三种方式。考虑项目排放的重金属全部进入土壤的情况下,铅、汞、镉、砷各预测年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中的筛选值及管控值,除砷外,其余铅、汞、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筛选值要求,但超标原因为本底值已超标,根据预测,单位质量表层土壤中重金属的增量较小,因此,运营期内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壤的影响不大。非正常情况下,污酸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处理站)防渗层发生破损后,由于包气带垂直渗透系数相对较大,使得污染物向下迁移速度较快,开始下渗后的第8天后污染物下渗深度约为4.28m,即地下水面处的污染物浓度开始上升,下边界污染物浓度快速升高;在发生非正常泄漏后的第48天,整个非饱和带污染物浓度达到最高值,即污染物穿透非饱和带进入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企业日常应加强对各隐蔽工程的防渗漏检查,发现泄漏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杜绝非正常状况的泄漏发生。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超标,超标因子为重金属,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结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整治方案明确的管控目标,明确采取了治理措施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会持续改善,达到管理要求。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管控工程实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

(1)废气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或运走。②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④材料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蓬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2)废水

①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依托可经依托二冶厂厂区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②须对废土、废物采取防止其四散的措施;③加强管理,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④设置临时沉砂池及排水沟。

(3)固废

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及时清运出场;②建筑垃圾包含拆除现有硫酸厂西侧综合库房450m2,不属于《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中的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较高风险的建构筑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废钢筋、砖瓦、混凝土块、废旧塑料、泡沫等,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由于建筑需要,可将建筑废砖头用于人工景观、内部道路等施工中,不外运,对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时运送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置。

(4)生态

①禁止在大雨和暴雨时进行土方工程施工;②临时堆场应遮盖。

运营期对策措施

(1)大气

①本次改扩建项目涉及的有组织废气仅为制酸系统制酸尾气G6,硫精矿焙烧烟气送硫酸车间制酸系统制酸后,硫酸尾气进行双氧水吸收脱硫及电除雾系统去除颗粒物及重金属后,经处理后由高60m、内径1.2m的DA006排气筒排出;②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亚硫酸锌渣装卸、堆存给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针对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了如下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亚硫酸锌渣按照危废要求设置暂存库,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选用高质量的设备,提高安装质量,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性,尽量减少废气从设备缝隙中无组织排放,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废气的收集效果;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地面定期使用扫地机及吸尘器进行清扫;厂内道路及车间均采取硬化措施,并定期进行清扫,降低无组织粉尘产生;本项目原料为亚硫酸锌渣,环评要求其运输车辆均要求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在车间外侧合理设置绿化,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含净化工序污酸、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其中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进入现有冶炼厂生产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净化工序污酸、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处理雨水处理站处理;各类废水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

①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要有组织地分别排入对应的系统管网和处理系统处理。②分区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库(依托)、酸解系统(新建)、制酸系统(利旧、改造)、双氧水储罐区(依托)、硫酸储罐区(利旧、新建)、亚硫酸锌渣暂存库(新建)、初期雨水处理站(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改造)、生产废水处理站(依托)、化粪池(依托)、雨污分流(利旧、改造)、事故池(依托、新增)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焙烧系统(利旧)、余热回收锅炉(利旧、新建)、成品库(依托)、锌精矿仓(依托)、化水站(依托)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③跟踪监测:本次对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11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项目区地下水整体自西北往东南径流,故而设置二冶厂渣库下游监测井和监测井16#作为上游对照井,监测井2#、监测井5#、监测井9#(zk10,生产废水处理站下游)、监测井12#、监测井13#、监测井14#、监测井17#(zk07)、监测井18#(zk12)、监测井19#(未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区域下游)作为本项目地下水扩散和跟踪监测井。

(4)固废

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触媒、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利用二冶炼厂已配套建设的有3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废钒触媒库26.8m2、废油库105m2、废油桶库15m2),由于亚硫酸锌渣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1个新建的亚硫酸锌渣暂存库(800m2)。

(5)噪声

①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②选择低噪型设备、采取绿化带和围墙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③车辆运输应合理安排时间,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④加强场区的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6)土壤

①源头控制:原料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泄漏控制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废液/废水的跑、冒、滴、漏,将废液/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②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控制:大气沉降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针对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并制定计划,对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检修维护,主要废气排气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现有厂区在厂界范围内未硬化区域,已经采取了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建设单位应维护、管理好现有绿化,同时,运行期设专人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及绿化灌溉;地面漫流污染控制措施:针对涉及地面漫流的生产单元,严格落实装置区边沟、事故应急池,建立完善的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垂直入渗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根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防渗要求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章节。定期检查防渗层及管道的破损或破裂情况,若发现有破损或破裂部位须及时进行修补。③项目实施后,参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针对全厂实施土壤跟踪监测;并加强对厂区周围土壤环境的定期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对应应急措施。④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必须组织维修,在彻底解决事故隐患之前,禁止生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⑤实严格固体废物运输管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散落。一旦发生散落事件,及时清理收集,防止进入农田。

(7)生态

①严格生产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不发生大气污染物的非正常外排。②加强厂区绿化,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期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兰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在第一次公示期间完成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在编制完成《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烟气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兰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二次公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怒江日报》同步进行报纸公示,同时在兰坪县金顶街道、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兰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烟气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编制完成,并达到受理条件,该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自愿同意进行全文公示,依法承担因信息公开带来的后果。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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