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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委托,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1、 项目编号: QCZ2********1
2、 项目名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无预算,入围N-2名成交供应商, N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
5、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6、公告媒介
本 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自 2025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5年 11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 青岛市延安三路 220号邮政大厦16楼1616;
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 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 , 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163.com( 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名称、招 标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185********) 。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注册地址: https://purchase.cpic.com.cn/)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地点: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 220号邮政大厦16层)开标大厅,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 1 1 月 2 4 日上午 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20号黄金广场20楼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20号邮政大厦16层
联 系 人:李琪
联系方式: 185********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6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1.11终稿.doc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CZ2********1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8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8
第四章磋商要求9
1.项目说明9
2.服务要求9
3.商务条件18
第五章评审方法19
1.相关要求19
2.评分标准19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21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21
2.合格的供应商21
3.保密21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21
5.踏勘现场22
6.询问22
7.偏离22
8.履约担保22
9.采购代理服务费22
10.磋商文件23
11.响应文件的组成24
12.响应报价25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26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
15.响应文件的递交26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
17.质疑27
第七章响应、磋商、成交28
1.响应程序28
2.响应28
3.磋商小组29
4.评审程序30
5.评审31
6.澄清有关问题31
7.磋商31
8.成交32
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33
10.响应无效33
11.废标34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34
13.违法违规情形34
14.违规处理35
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6
第八章纪律要求37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7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7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7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7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8
1.签订合同38
2.合同主要条款38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39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1、项目编号:QCZ2********1
2、项目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无预算,入围N-2名成交供应商,N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5、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1616;
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注册地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开标大厅,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响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20楼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
联系人:李琪
联系方式:185********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6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酒店会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4 | 分标段情况 | 不分标段 |
| 5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自筹资金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 8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 9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需要,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每家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定额 元。 |
| 1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12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 13 | 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 15 | 响应报价范围 |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 16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 17 |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以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开户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8********663.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响应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 18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共两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 19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 20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盖章版、WORD版;介质:“U”盘。 |
| 21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标段(或者未分标段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原件等证明文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对于投多个标段的供应商,资格、资信(原件)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响应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22 | 响应时间及地点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3 | 磋商小组 | 3人 |
| 2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5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入围供应商 | 是,入围N-2名成交供应商,N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成交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个数: |
| 26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备注 |
| 1 |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原件 ☑复印件 | |
| 2 |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 ☑原件 □复印件 | |
| 3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的截图加盖公章 | ☑原件 □复印件 |
备注:
(1)响应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3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四章磋商要求
1.项目说明
1.1本部分内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1.2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磋商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向采购代理人寻求书面澄清。
2.服务要求
2.1入围家数:入围N-2名成交供应商,N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2.2入围供应商需提供举办活动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活动设计及宣传预热
2.发布会等
3.活动场地搭建布置
4.摄影摄像安排
5.演职人员
6.视频制作等
7.食宿安排等【说明:餐食可根据我司需求部门所提餐费标准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桌餐/自助/简餐/冷餐/盒饭)】
2.3酒店服务
酒店名称(地址):
|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酒店档次 | 面积 | 半天挂牌价(元) | 半天协议价(元) | 全天挂牌价(元) | 全天协议价(元) | ||
| 1 | 100人以内 | 场地 | ||||||||
| 2 | 100-200人 | 场地 | ||||||||
| 3 | 200-300人 | 场地 | ||||||||
| 4 | 300-400人 | 场地 | ||||||||
| 5 | 400人以上 | 场地 | ||||||||
| 6 | 其它场地供应商可自行增加行列明 | |||||||||
| 餐标: | 桌餐:自助餐: | |||||||||
| 酒店数量 | 标间数量: | 大床数量: | ||||||||
| 位置 | 房 型 | 门市价(元) | 淡季价(元) | 旺季价(元) | 平季价(元) | |||||
| (1月1日-2月28日) | (7月1日-8月31日) | (3月1日-6月30日) | ||||||||
| (9月1日-12月31日) | ||||||||||
| 酒店客房 | 双床房 | |||||||||
| 大床房 | ||||||||||
| 套房 | ||||||||||
| 备注:是否含双早,可列举其他免费服务 | ||||||||||
按照上述表格形式,所需列明并响应的酒店及场所如下:
| 区域 | 酒店名称 | 地址 |
| 市南 |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 | 市南区红岛路8号 |
| 青岛金宏海景假日酒店 | 市南区台湾路6号 | |
| 青岛威斯汀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 | |
| 青岛香格里拉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 | |
| 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76号 | |
| 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 | 市南区彰化路2号 | |
| 山东山孚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96号 | |
| 青岛花园大酒店(国资委培训中心) | 市南区彰化路6号 | |
| 青岛海滨花园大酒店 | 市南区彰化路4号 | |
| 青岛海尔洲际酒店 | 市南区澳门路98号 | |
| 青岛机场富华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30号 | |
| 青岛中心假日酒店 | 市南区徐州路1号 | |
| 青岛海天大酒店 | 市南区东海西路3号 | |
| 青岛维也纳国际酒店 | 市南区山东路12号 | |
| 青岛汇泉王朝大饭店 | 市南区南海路9号 | |
| 青岛瑞吉酒店 | 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 | |
| 青岛海明威大酒店 | 市南区宁夏路121号 | |
| 青岛丽天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西路87号 | |
| 青岛丽晶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110号 | |
| 青岛昆仑和悦酒店 | 市南区金湾路6号 | |
| 青岛黄海饭店 | 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 |
| 青岛湛山花园酒店 | 市南区东海一路25号 | |
| 市南区椒小情餐厅(宴小馆) | 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 | |
| 青岛五四广场海景美伦国际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 | |
| 青岛国康海情大酒店 | 市南区东海中路11号 | |
| 邮电疗养院 | 市南区嘉义路12号 | |
| 青岛富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家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 | |
| 青岛八大关宾馆 | 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
| 府新大厦 | 市南区闽江路8号 | |
| 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公司 | 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 | |
| 青岛武胜关度假酒店 | 市南区八大关武昌路3号 | |
| 市北 | 青岛鑫复盛礼记酒店 | 市北区黑龙江南路162号 |
| 青岛天瑞星空酒店 | 市北区延吉路76号 | |
| 青岛富力艾美酒店 | 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 |
| 城阳 | 青岛鑫江温德姆酒店(鑫江花园) | 城阳区黑龙江中路220号 |
| 青岛雍华庭大酒店 | 城阳区文阳路269号(宝龙广场4号楼) | |
| 青岛景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城阳区兴阳路306号 | |
| 青岛利客来花园酒店 | 城阳区正阳路388号 | |
| 青岛鑫复盛逸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城阳区文阳路269号 | |
| 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 | 城阳区文阳路271号 | |
| 李沧 | 青岛李沧绿城喜来登酒店 | 李沧区金水路678号 |
| 青岛金水皇冠假日酒店 | 李沧区巨峰175-2号 | |
| 青岛达翁九龙泉大酒店 | 李沧区书院路198号 | |
| 青岛新澳海景大酒店 | 李沧区大崂路1002号 | |
| 青岛利客来大酒店 | 李沧区京口路52号 | |
| 青岛李沧蓝海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李沧区京口路86号 | |
| 青岛国际院士港华邑酒店 | 李沧区金水路168号 | |
| 崂山 | 青岛世园假日酒店 | 崂山区天水路2号 |
| 青岛崂山文化体验园有限公司崂山书院酒店分公司 | 崂山区崂山路281号 | |
| 青岛山港凯悦酒店 | 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 | |
| 青岛美高梅酒店 | 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1塔楼 | |
| 国信海天体育中心酒店 | 崂山区海尔路55号 | |
| 青岛海天金融中心酒店 | 崂山区仙霞岭路29号 | |
| 青岛崂山华玺大酒店 | 崂山区崂山路67号 | |
| 青岛崂山君澜度假酒店 |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港东社区3000号 | |
| 青岛九水和园艺术设计酒店 | 崂山区北宅街道观崂社区139号 | |
| 即墨 | 青岛即墨华玺大酒店 | 即墨区鹤山路939号 |
| 即墨古城君澜度假酒店 | 即墨区万寿宫路9号 | |
| 青岛工人温泉疗养院 | 即墨区温泉一路62号 | |
| 青岛即墨希尔顿逸林酒店 | 青岛市即墨区盛兴路79号 | |
| 即墨海泉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 即墨区滨海公路188号 | |
| 青岛蓝谷国际酒店 | 即墨区滨海路168号 | |
| 青岛海泉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 滨海公路188号 | |
| 青岛天泰山乐爱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即墨市温泉办事处干部疗养院西南(温泉镇通泉路6号) | |
| 即墨喜客来酒店 | 即墨区淮涉河二路1号 | |
| 黄岛 | 青岛康大豪生大酒店 | 黄岛区长江西路159号 |
| 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珊瑚酒店) | 黄岛区滨海大道3588号 | |
| 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 | 黄岛区嘉陵江东路1号 | |
| 黄岛泰成喜来登酒店 | 黄岛区太行山路1号 | |
| 青岛东方影都希尔顿逸林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788号 | |
| 青岛东方影都皇冠假日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818号 | |
| 青岛融创施柏阁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868号 | |
| 蓝海钧华大饭店 | 黄岛区海南路418号 | |
| 蓝海大饭店 | 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 |
| 青岛金沙滩蓝海御华大饭店 | 黄岛区金沙滩路598号 | |
| 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南金石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 黄岛区井冈山路157号 | |
| 青岛西海岸隆和艾美度假酒店 | 黄岛区滨海大道2688号 | |
| 青岛西海岸希尔顿欢朋酒店 | 西海岸新区东岳中路767号 | |
| 青岛涵碧楼酒店 | 黄岛区九龙山路277号 | |
| 胶州 | 胶州宾馆 | 胶州市上海路123号 |
| 胶州金龙源酒店 | 胶州市兰州东路449号 | |
| 青岛绿城胶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 | 胶州市北京东路271号 | |
| 四季欢朋酒店(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店) | 李哥庄镇台湾大街16号 | |
| 青岛胶州公园希尔顿欢朋酒店 | 湖州路252号 | |
| 青岛世纪六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胶州市郑州西路2号世纪大厦 | |
| 青岛胶州万豪酒店 | 胶州市少海中路88号 | |
| 莱西 | 青岛君悦广汇大酒店有限公司 | 莱西市上海中路37号 |
| 青岛辉煌锦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莱西市上海西路16号 | |
| 青岛悦海喜来大酒店 | 石岛中路5号 | |
| 祥福大院酒店 | 莱西市南京北路202号 | |
| 莱西华玺大酒店 | 莱西市文化路2号 |
2.4会务服务(酒店场地住宿餐会务物料可设最高限价,具体金额可在实际发生订单中约定)
| 序号 | 物料名称 | 参数 |
| 1 | LED | 根据会议室尺寸大会议室布置多少平米 |
| 2 | 签字笔 | 盒/10支 |
| 3 | 线阵音响 | 双12寸每套 |
| 4 | 桁架 | 每米/租赁 |
| 5 | 展板(喷绘) | 每平方 |
| 6 | 横幅 | 旗帜布/每米 |
| 7 | 红地毯 | 每平方 |
| 8 | 桌牌 | 250g 铜版纸 个 |
| 9 | 门型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80*180cm/个 |
| 10 | 门型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120*200cm/个 |
| 11 | 摄影、摄像 | 1天 |
| 12 | KT板 | 每平方 |
| 13 | 竖幅 | 每米 |
| 14 | 白板笔 | 盒/10支 |
| 15 | 白板纸 | 卷/20张 60*90cm |
| 16 | A4纸 | 包/500张(80g) |
| 17 | 射灯 | 台 |
| 18 | 讲台花 | 束 |
| 19 | 手捧花(大花束) | 每束不低于15支,包含玫瑰百合等时令鲜花、尤加利叶 |
| 20 | 普通胸牌 | 塑料外壳+挂绳/个 |
| 21 | PVC胸牌 | 157g铜版纸+挂绳/个 |
| 22 | 组牌 | 个 |
| 23 | 荣誉证书(平绒)A4 | 证书外壳+内页/个 |
| 24 | 荣誉证书(平绒)A3 | 证书外壳+内页/个 |
| 25 | 荣誉证书(相框)A3 | 玻璃镜+内页/个 |
| 26 | 荣誉证书(相框)A4 | 玻璃镜+内页/个 |
| 27 | 奖牌(铜制作) | 40*60cm/个 |
| 28 | 奖牌(铝合金制作) | 40*60cm/个 |
| 29 | 圆型奖牌 | 个 |
| 30 | 水晶奖杯 | 个 |
| 31 | 金属奖杯 | 个 |
| 32 | 树脂奖杯 | 个 |
| 33 | 定制造型底座奖杯 | 个 |
| 34 | 定制造型无底奖杯 | 个 |
| 35 | 礼仪主持人服装租赁 | 套 |
| 36 | 玩偶(小) | 个 |
| 37 | 玩偶(中) | 个 |
| 38 | 玩偶(大) | 个 |
| 39 | 光束灯 | 台 |
| 40 | TRUSS架 | 米 |
| 41 | LED染色帕灯 | 台 |
| 42 | 激光灯 | 台 |
| 43 | 桁架射灯 | 个 |
| 44 | X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60*160cm/个 |
| 45 | X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80*180cm/个 |
| 46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60*160cm |
| 47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80*200cm |
| 48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85*200cm |
| 49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90*200cm |
| 50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00*200cm |
| 51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20*200cm |
| 52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50*200cm |
| 53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60*160cm |
| 54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80*200cm |
| 55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85*200cm |
| 56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90*200cm |
| 57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00*200cm |
| 58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20*200cm |
| 59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50*200cm |
| 60 | 1号旗帜 | 288*192cm/涤纶布旗帜布 |
| 61 | 2号旗帜 | 240*160cm/涤纶布旗帜布 |
| 62 | 3号旗帜 | 192*128cm/涤纶布旗帜布 |
| 63 | 4号旗帜 | 144*96cm/涤纶布旗帜布 |
| 64 | 5号旗帜 | 96*64cm/涤纶布旗帜布 |
| 65 | 6号旗帜 | 30*20cm/涤纶布旗帜布 |
| 66 | 伸缩旗杆 | 不锈钢/个 |
| 67 | 锦旗 | 60*80cm 绒布大红底、枣红底/条 |
| 68 | 锦旗 | 60*40cm 绒布大红底、枣红底/条 |
| 69 | 桌花 | 每捧 |
| 70 | 花柱 | 立柱花/个 |
| 71 | 气球花架 | 个 |
| 72 | 木制作 | 每平米 |
| 73 | 绶带 | 条 |
| 74 | 麦克贴 | 6*35CM写真覆哑膜背胶/个 |
| 75 | 背景板 | 每平米 |
| 76 | 胸花 | 个 |
| 77 | 投影仪幕布 | 套 |
| 78 | 腰麦 | 个 |
| 79 | 矿泉水 | 箱 |
| 80 | 臂贴 | 个 |
| 81 | 手捧花(小花束) | 每束不低于8支(包含时令鲜花) |
| 82 | 小木制画架 | 个 |
| 83 | 桌旗 | 双底银Y型支架/个 |
| 84 | 硬卡纸 | A4/张 |
| 85 | 展板(冷板) | 每平方 |
| 86 | 话筒麦签 | 7*6.8cm带logo激光打印/个 |
| 87 | 异形小KT板 | 个 |
| 88 | 高档锦旗 | 70*115cm 3D镀金锦盒大龙须高端金丝绒刺绣/面 |
| 89 | 舞狮表演 | 每场 |
| 90 | 白板 | 每个(60*90cm) |
| 91 | 沙发租赁 | 单个/正方体 |
| 92 | 签到簿 | 本 |
| 93 | 医药箱 | 个(10寸) |
| 94 | 计时器 | 个(非比赛用) |
| 95 | 战旗 | 纯纳米防水/个(60*90cm) |
| 96 | 竹杆刀旗 | 40*60cm/个 |
| 97 | 竹杆刀旗 | 60*90cm/个 |
| 98 | 竹杆刀旗 | 60*120cm/个 |
| 99 | 注水刀旗 | 40*60cm/个 |
| 100 | 注水刀旗 | 60*90cm/个 |
| 101 | 注水刀旗 | 60*120cm/个 |
| 102 | 注水刀旗 | 60*160cm/个 |
| 103 | 注水刀旗 | 50*150cm/个 |
| 104 | 白大褂 | 件 |
| 105 | 启动装置 | 每套 |
| 106 | 开场表演 | 次 |
| 107 | A4目标责任卡 | 铜版纸300g |
| 108 | 拉网展架(含画面) | 每米 |
| 109 | 指示(引)牌 | 个(木结构指引牌) |
| 110 | 木质奖杯 | 个 |
| 111 | 气球拱门 | 个(常规) |
| 112 | 地飘球 | 个 |
| 113 | 财神衣 | 每套 |
| 114 | 砸金蛋 | 个 |
| 115 | 人偶服装 | 每套 |
| 116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KT板 |
| 117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PVC |
| 118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 光亮板 |
| 119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KT板 |
| 120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PVC |
| 121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 光亮板 |
| 122 | 抽奖箱 | 个 |
| 123 | 易企秀电子邀请函 | 每次 |
| 124 | 海报 | 60*90cm/个 高光相纸 |
| 125 | 海报 | 80*120cm/个 高光相纸 |
| 126 | 海报 | 60*90cm/个 写真 |
| 127 | 海报 | 80*120cm/个 写真 |
| 128 | 航拍 | 每次 |
| 129 | 租车 | 商务7座 每次 |
| 130 | 租车 | 商务9座 每次 |
| 131 | 租车 | 中巴19-26座 每次 |
| 132 | 租车 | 大巴30-40每次 |
| 133 | 租车 | 大巴40-49每次 |
| 134 | 租车 | 大巴50-55 每次 |
| 135 | 灯箱 | 木质框架,亚克力灯片,日光灯管,厚度在12-16cm(单面) |
| 136 | 席卡 | A4对折 |
| 137 | 氛围泡泡机 | 台 |
| 138 | 帽子 | 顶 |
| 139 | 衣服 | 包括但不限于棒球服、短袖T恤 |
| 140 | 鞋子 | 双 |
| 141 | 围巾 | 个 |
| 142 | 演出服装 | 套(包括但不限于财神服) |
| 143 | 视频制作 | 一套 |
| 144 | 地台 | 2*2.4M一块,高40CM,1钢结构支撑 /平米 |
| 145 | 地台 | 1.2*2.4M一块,高20CM,三层木板 /平米 |
| 146 | 彩色横幅 | 定制款,喷绘材质/每米 |
| 147 | 欢迎卡 | B6/张 |
| 148 | 手按铃铛 | 个 |
| 149 | 领夹麦克 | 台 |
| 150 | 舞台立体字logo-太平洋保险 | 套 |
| 151 | 演职人员 | 位 |
| 152 | 定制款蛋糕 | 长方形30*40cm/40*60cm/60*80cm/60*120cm圆形4寸/6寸/8寸/10寸/12寸/14寸/16寸 |
| 153 | 空飘 | 个 |
| 154 | 拱门 | 异形铁架做底层支撑+面覆UV异形发泡板/组 |
| 155 | 定制玩偶 | 个 |
| 156 | 彩带机 | 个 |
| 157 | 飞天彩带 | 个 |
| 158 | 其它物料定制 | 其余本清单未涉及事项由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共同与供应商协商决定数量和价格 |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3.4其他说明
本项目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入围成交供应商都有采购工作。选取定点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服务的方式由采购人自主选择,服务工作由采购人根据具体内容自主决定派发给入围单位,采购人不保证各入围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量一致平等。所有投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第五章评审方法
1.相关要求
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
1.4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 分值比重 | 20分 | 80分 | 100分 |
2.2商务部分
|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磋商报价组成分析 | 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根据计价范围的符合程度及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满分5分。 |
| 企业业绩 | 15分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3分,最多得15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
2.3技术部分
|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整体环境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场所的装修档次,会场大小,房间档次数量、提供的服务标准,设施新旧程度,消防安保情况,酌情打分:优:12-15;良:8-11;一般:4-7;差:0-3,本项最高得15分 |
| 会务场地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会务场地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交通是否便利或者能够提供接送服务等方面,酌情打分:优:12-15;良:8-11;一般:4-7;差:0-3,本项最高得15分 |
| 人员配置 | 15分 | 根据技术服务人员岗位配置等,酌情打分:优:12-15;良:8-11;一般:4-7;差:0-3,本项最高得15分 |
| 客户接待方案 | 1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用户采取的接待方案(会务、餐饮等方面),酌情打分:优:12-15;良:8-11;一般:4-7;差:0-3,本项最高得15分 |
| 应急预案 | 15分 | 根据供应商应急处理预案(例如大型会议冲突人员会议接待、食物中毒,可能出现的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会议培训改期或特殊状况提供现场管理、应急响应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打分:优:12-15;良:8-11;一般:4-7;差:0-3,本项最高得15分 |
| 优惠承诺及其他增值服务 | 5分 | 供应商除磋商文件要求外,提供的其他免费增值服务情况,酌情打分:优:4-5;良:2-3;一般:0-1,本项最高得5分 |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与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工程施工、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磋商条件和技术要求;
(5)评审方法;
(6)供应商须知;
(7)响应、磋商、成交;
(8)纪律要求;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10.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10.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包含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包含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1.3.1报价函;
11.3.2声明函;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报价:
11.3.6执业许可证及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1.3.7供应商情况介绍;
11.3.8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11.3.9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3.10商务响应表;
11.3.11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3.12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11.4技术文件
11.4.1服务方案;
11.4.2整体环境、会务场地;
11.4.3客户接待方案
11.4.4应急预案;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优惠承诺及其他增值服务
11.4.7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8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响应报价
12.1报价依据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
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报价”字样。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7.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7.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7.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7.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7.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七章响应、磋商、成交
1.响应程序
1.1宣布响应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响应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响应结束。
2.响应
2.1响应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响应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响应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各自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响应文件密封有异议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磋商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报价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响应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响应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响应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供应商对响应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代理机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4.评审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磋商;
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审报告;
4.10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
5.4技术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7.磋商
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4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7.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5.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7.5.2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5.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7.5.4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公正评分。
8.成交
8.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8.3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8.5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
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4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6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
10.8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控制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采购人在响应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响应、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4.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合同主要条款
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二〇年月日
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函(附件1);
2.声明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5.响应报价(附件5):
6.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6);
8.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7);
9.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商务响应表(附件8);
11.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2.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磋商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附件2: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响应报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酒店服务
酒店名称(地址):
|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酒店档次 | 面积 | 半天挂牌价(元) | 半天协议价(元) | 全天挂牌价(元) | 全天协议价(元) | |||
| 1 | 100人以内 | 场地 | |||||||||
| 2 | 100-200人 | 场地 | |||||||||
| 3 | 200-300人 | 场地 | |||||||||
| 4 | 300-400人 | 场地 | |||||||||
| 5 | 400人以上 | 场地 | |||||||||
| 6 | 其它场地供应商可自行增加行列明 | ||||||||||
| 餐标: | 桌餐:自助费用区间: | ||||||||||
| 酒店数量 | 标间数量: | 大床数量: | |||||||||
| 位置 | 房 型 | 门市价(元) | 淡季价(元) | 旺季价(元) | 平季价(元) | ||||||
| (1月1日-2月28日) | (7月1日-8月31日) | (3月1日-6月30日) | |||||||||
| (9月1日-12月31日) | |||||||||||
| 酒店客房 | 双床房 | ||||||||||
| 大床房 | |||||||||||
| 套房 | |||||||||||
| 备注:是否含双早,可列举其他免费服务 | |||||||||||
按照上述表格形式,所需列明并响应的酒店及场所如下:
| 区域 | 酒店名称 | 地址 |
| 市南 |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 | 市南区红岛路8号 |
| 青岛金宏海景假日酒店 | 市南区台湾路6号 | |
| 青岛威斯汀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 | |
| 青岛香格里拉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 | |
| 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76号 | |
| 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 | 市南区彰化路2号 | |
| 山东山孚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96号 | |
| 青岛花园大酒店(国资委培训中心) | 市南区彰化路6号 | |
| 青岛海滨花园大酒店 | 市南区彰化路4号 | |
| 青岛海尔洲际酒店 | 市南区澳门路98号 | |
| 青岛机场富华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30号 | |
| 青岛中心假日酒店 | 市南区徐州路1号 | |
| 青岛海天大酒店 | 市南区东海西路3号 | |
| 青岛维也纳国际酒店 | 市南区山东路12号 | |
| 青岛汇泉王朝大饭店 | 市南区南海路9号 | |
| 青岛瑞吉酒店 | 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 | |
| 青岛海明威大酒店 | 市南区宁夏路121号 | |
| 青岛丽天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西路87号 | |
| 青岛丽晶大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110号 | |
| 青岛昆仑和悦酒店 | 市南区金湾路6号 | |
| 青岛黄海饭店 | 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 |
| 青岛湛山花园酒店 | 市南区东海一路25号 | |
| 市南区椒小情餐厅(宴小馆) | 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 | |
| 青岛五四广场海景美伦国际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 | |
| 青岛国康海情大酒店 | 市南区东海中路11号 | |
| 邮电疗养院 | 市南区嘉义路12号 | |
| 青岛富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家酒店) | 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 | |
| 青岛八大关宾馆 | 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
| 府新大厦 | 市南区闽江路8号 | |
| 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公司 | 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 | |
| 青岛武胜关度假酒店 | 市南区八大关武昌路3号 | |
| 市北 | 青岛鑫复盛礼记酒店 | 市北区黑龙江南路162号 |
| 青岛天瑞星空酒店 | 市北区延吉路76号 | |
| 青岛富力艾美酒店 | 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 |
| 城阳 | 青岛鑫江温德姆酒店(鑫江花园) | 城阳区黑龙江中路220号 |
| 青岛雍华庭大酒店 | 城阳区文阳路269号(宝龙广场4号楼) | |
| 青岛景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城阳区兴阳路306号 | |
| 青岛利客来花园酒店 | 城阳区正阳路388号 | |
| 青岛鑫复盛逸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城阳区文阳路269号 | |
| 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 | 城阳区文阳路271号 | |
| 李沧 | 青岛李沧绿城喜来登酒店 | 李沧区金水路678号 |
| 青岛金水皇冠假日酒店 | 李沧区巨峰175-2号 | |
| 青岛达翁九龙泉大酒店 | 李沧区书院路198号 | |
| 青岛新澳海景大酒店 | 李沧区大崂路1002号 | |
| 青岛利客来大酒店 | 李沧区京口路52号 | |
| 青岛李沧蓝海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李沧区京口路86号 | |
| 青岛国际院士港华邑酒店 | 李沧区金水路168号 | |
| 崂山 | 青岛世园假日酒店 | 崂山区天水路2号 |
| 青岛崂山文化体验园有限公司崂山书院酒店分公司 | 崂山区崂山路281号 | |
| 青岛山港凯悦酒店 | 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 | |
| 青岛美高梅酒店 | 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1塔楼 | |
| 国信海天体育中心酒店 | 崂山区海尔路55号 | |
| 青岛海天金融中心酒店 | 崂山区仙霞岭路29号 | |
| 青岛崂山华玺大酒店 | 崂山区崂山路67号 | |
| 青岛崂山君澜度假酒店 |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港东社区3000号 | |
| 青岛九水和园艺术设计酒店 | 崂山区北宅街道观崂社区139号 | |
| 即墨 | 青岛即墨华玺大酒店 | 即墨区鹤山路939号 |
| 即墨古城君澜度假酒店 | 即墨区万寿宫路9号 | |
| 青岛工人温泉疗养院 | 即墨区温泉一路62号 | |
| 青岛即墨希尔顿逸林酒店 | 青岛市即墨区盛兴路79号 | |
| 即墨海泉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 即墨区滨海公路188号 | |
| 青岛蓝谷国际酒店 | 即墨区滨海路168号 | |
| 青岛海泉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 滨海公路188号 | |
| 青岛天泰山乐爱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即墨市温泉办事处干部疗养院西南(温泉镇通泉路6号) | |
| 即墨喜客来酒店 | 即墨区淮涉河二路1号 | |
| 黄岛 | 青岛康大豪生大酒店 | 黄岛区长江西路159号 |
| 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珊瑚酒店) | 黄岛区滨海大道3588号 | |
| 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 | 黄岛区嘉陵江东路1号 | |
| 黄岛泰成喜来登酒店 | 黄岛区太行山路1号 | |
| 青岛东方影都希尔顿逸林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788号 | |
| 青岛东方影都皇冠假日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818号 | |
| 青岛融创施柏阁酒店 | 黄岛区星海湾路868号 | |
| 蓝海钧华大饭店 | 黄岛区海南路418号 | |
| 蓝海大饭店 | 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 |
| 青岛金沙滩蓝海御华大饭店 | 黄岛区金沙滩路598号 | |
| 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南金石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 黄岛区井冈山路157号 | |
| 青岛西海岸隆和艾美度假酒店 | 黄岛区滨海大道2688号 | |
| 青岛西海岸希尔顿欢朋酒店 | 西海岸新区东岳中路767号 | |
| 青岛涵碧楼酒店 | 黄岛区九龙山路277号 | |
| 胶州 | 胶州宾馆 | 胶州市上海路123号 |
| 胶州金龙源酒店 | 胶州市兰州东路449号 | |
| 青岛绿城胶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 | 胶州市北京东路271号 | |
| 四季欢朋酒店(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店) | 李哥庄镇台湾大街16号 | |
| 青岛胶州公园希尔顿欢朋酒店 | 湖州路252号 | |
| 青岛世纪六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胶州市郑州西路2号世纪大厦 | |
| 青岛胶州万豪酒店 | 胶州市少海中路88号 | |
| 莱西 | 青岛君悦广汇大酒店有限公司 | 莱西市上海中路37号 |
| 青岛辉煌锦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莱西市上海西路16号 | |
| 青岛悦海喜来大酒店 | 石岛中路5号 | |
| 祥福大院酒店 | 莱西市南京北路202号 | |
| 莱西华玺大酒店 | 莱西市文化路2号 |
2.4会务服务(酒店场地住宿餐会务物料可设最高限价,具体金额可在实际发生订单中约定)
| 序号 | 物料名称 | 参数 | 单价(元) |
| 1 | LED | 根据会议室尺寸大会议室布置多少平米 | |
| 2 | 签字笔 | 盒/10支 | |
| 3 | 线阵音响 | 双12寸每套 | |
| 4 | 桁架 | 每米/租赁 | |
| 5 | 展板(喷绘) | 每平方 | |
| 6 | 横幅 | 旗帜布/每米 | |
| 7 | 红地毯 | 每平方 | |
| 8 | 桌牌 | 250g 铜版纸 个 | |
| 9 | 门型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80*180cm/个 | |
| 10 | 门型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120*200cm/个 | |
| 11 | 摄影、摄像 | 1天 | |
| 12 | KT板 | 每平方 | |
| 13 | 竖幅 | 每米 | |
| 14 | 白板笔 | 盒/10支 | |
| 15 | 白板纸 | 卷/20张 60*90cm | |
| 16 | A4纸 | 包/500张(80g) | |
| 17 | 射灯 | 台 | |
| 18 | 讲台花 | 束 | |
| 19 | 手捧花(大花束) | 每束不低于15支,包含玫瑰百合等时令鲜花、尤加利叶 | |
| 20 | 普通胸牌 | 塑料外壳+挂绳/个 | |
| 21 | PVC胸牌 | 157g铜版纸+挂绳/个 | |
| 22 | 组牌 | 个 | |
| 23 | 荣誉证书(平绒)A4 | 证书外壳+内页/个 | |
| 24 | 荣誉证书(平绒)A3 | 证书外壳+内页/个 | |
| 25 | 荣誉证书(相框)A3 | 玻璃镜+内页/个 | |
| 26 | 荣誉证书(相框)A4 | 玻璃镜+内页/个 | |
| 27 | 奖牌(铜制作) | 40*60cm/个 | |
| 28 | 奖牌(铝合金制作) | 40*60cm/个 | |
| 29 | 圆型奖牌 | 个 | |
| 30 | 水晶奖杯 | 个 | |
| 31 | 金属奖杯 | 个 | |
| 32 | 树脂奖杯 | 个 | |
| 33 | 定制造型底座奖杯 | 个 | |
| 34 | 定制造型无底奖杯 | 个 | |
| 35 | 礼仪主持人服装租赁 | 套 | |
| 36 | 玩偶(小) | 个 | |
| 37 | 玩偶(中) | 个 | |
| 38 | 玩偶(大) | 个 | |
| 39 | 光束灯 | 台 | |
| 40 | TRUSS架 | 米 | |
| 41 | LED染色帕灯 | 台 | |
| 42 | 激光灯 | 台 | |
| 43 | 桁架射灯 | 个 | |
| 44 | X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60*160cm/个 | |
| 45 | X展架(含高光相纸画面 | 80*180cm/个 | |
| 46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60*160cm | |
| 47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80*200cm | |
| 48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85*200cm | |
| 49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90*200cm | |
| 50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00*200cm | |
| 51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20*200cm | |
| 52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塑钢易拉宝/150*200cm | |
| 53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60*160cm | |
| 54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80*200cm | |
| 55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85*200cm | |
| 56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90*200cm | |
| 57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00*200cm | |
| 58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20*200cm | |
| 59 | 易拉宝展架 | 光膜配铝合金易拉宝/150*200cm | |
| 60 | 1号旗帜 | 288*192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1 | 2号旗帜 | 240*160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2 | 3号旗帜 | 192*128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3 | 4号旗帜 | 144*96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4 | 5号旗帜 | 96*64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5 | 6号旗帜 | 30*20cm/涤纶布旗帜布 | |
| 66 | 伸缩旗杆 | 不锈钢/个 | |
| 67 | 锦旗 | 60*80cm 绒布大红底、枣红底/条 | |
| 68 | 锦旗 | 60*40cm 绒布大红底、枣红底/条 | |
| 69 | 桌花 | 每捧 | |
| 70 | 花柱 | 立柱花/个 | |
| 71 | 气球花架 | 个 | |
| 72 | 木制作 | 每平米 | |
| 73 | 绶带 | 条 | |
| 74 | 麦克贴 | 6*35CM写真覆哑膜背胶/个 | |
| 75 | 背景板 | 每平米 | |
| 76 | 胸花 | 个 | |
| 77 | 投影仪幕布 | 套 | |
| 78 | 腰麦 | 个 | |
| 79 | 矿泉水 | 箱 | |
| 80 | 臂贴 | 个 | |
| 81 | 手捧花(小花束) | 每束不低于8支(包含时令鲜花) | |
| 82 | 小木制画架 | 个 | |
| 83 | 桌旗 | 双底银Y型支架/个 | |
| 84 | 硬卡纸 | A4/张 | |
| 85 | 展板(冷板) | 每平方 | |
| 86 | 话筒麦签 | 7*6.8cm带logo激光打印/个 | |
| 87 | 异形小KT板 | 个 | |
| 88 | 高档锦旗 | 70*115cm 3D镀金锦盒大龙须高端金丝绒刺绣/面 | |
| 89 | 舞狮表演 | 每场 | |
| 90 | 白板 | 每个(60*90cm) | |
| 91 | 沙发租赁 | 单个/正方体 | |
| 92 | 签到簿 | 本 | |
| 93 | 医药箱 | 个(10寸) | |
| 94 | 计时器 | 个(非比赛用) | |
| 95 | 战旗 | 纯纳米防水/个(60*90cm) | |
| 96 | 竹杆刀旗 | 40*60cm/个 | |
| 97 | 竹杆刀旗 | 60*90cm/个 | |
| 98 | 竹杆刀旗 | 60*120cm/个 | |
| 99 | 注水刀旗 | 40*60cm/个 | |
| 100 | 注水刀旗 | 60*90cm/个 | |
| 101 | 注水刀旗 | 60*120cm/个 | |
| 102 | 注水刀旗 | 60*160cm/个 | |
| 103 | 注水刀旗 | 50*150cm/个 | |
| 104 | 白大褂 | 件 | |
| 105 | 启动装置 | 每套 | |
| 106 | 开场表演 | 次 | |
| 107 | A4目标责任卡 | 铜版纸300g | |
| 108 | 拉网展架(含画面) | 每米 | |
| 109 | 指示(引)牌 | 个(木结构指引牌) | |
| 110 | 木质奖杯 | 个 | |
| 111 | 气球拱门 | 个(常规) | |
| 112 | 地飘球 | 个 | |
| 113 | 财神衣 | 每套 | |
| 114 | 砸金蛋 | 个 | |
| 115 | 人偶服装 | 每套 | |
| 116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KT板 | |
| 117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PVC | |
| 118 | 人像架 | 60*150cm/个 背胶/光膜裱 光亮板 | |
| 119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KT板 | |
| 120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PVC | |
| 121 | 人像架 | 60*180cm/个 背胶/光膜裱 光亮板 | |
| 122 | 抽奖箱 | 个 | |
| 123 | 易企秀电子邀请函 | 每次 | |
| 124 | 海报 | 60*90cm/个 高光相纸 | |
| 125 | 海报 | 80*120cm/个 高光相纸 | |
| 126 | 海报 | 60*90cm/个 写真 | |
| 127 | 海报 | 80*120cm/个 写真 | |
| 128 | 航拍 | 每次 | |
| 129 | 租车 | 商务7座 每次 | |
| 130 | 租车 | 商务9座 每次 | |
| 131 | 租车 | 中巴19-26座 每次 | |
| 132 | 租车 | 大巴30-40每次 | |
| 133 | 租车 | 大巴40-49每次 | |
| 134 | 租车 | 大巴50-55 每次 | |
| 135 | 灯箱 | 木质框架,亚克力灯片,日光灯管,厚度在12-16cm(单面) | |
| 136 | 席卡 | A4对折 | |
| 137 | 氛围泡泡机 | 台 | |
| 138 | 帽子 | 顶 | |
| 139 | 衣服 | 包括但不限于棒球服、短袖T恤 | |
| 140 | 鞋子 | 双 | |
| 141 | 围巾 | 个 | |
| 142 | 演出服装 | 套(包括但不限于财神服) | |
| 143 | 视频制作 | 一套 | |
| 144 | 地台 | 2*2.4M一块,高40CM,1钢结构支撑 /平米 | |
| 145 | 地台 | 1.2*2.4M一块,高20CM,三层木板 /平米 | |
| 146 | 彩色横幅 | 定制款,喷绘材质/每米 | |
| 147 | 欢迎卡 | B6/张 | |
| 148 | 手按铃铛 | 个 | |
| 149 | 领夹麦克 | 台 | |
| 150 | 舞台立体字logo-太平洋保险 | 套 | |
| 151 | 演职人员 | 位 | |
| 152 | 定制款蛋糕 | 长方形30*40cm/40*60cm/60*80cm/60*120cm圆形4寸/6寸/8寸/10寸/12寸/14寸/16寸 | |
| 153 | 空飘 | 个 | |
| 154 | 拱门 | 异形铁架做底层支撑+面覆UV异形发泡板/组 | |
| 155 | 定制玩偶 | 个 | |
| 156 | 彩带机 | 个 | |
| 157 | 飞天彩带 | 个 | |
| 158 | 其它物料定制 | 其余本清单未涉及事项由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共同与供应商协商决定数量和价格 | |
| 税率(%) | |||
| 含税合计(元) | |||
附件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响应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财务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
| 企业性质 | 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型) | ||||||||
| 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经营收入(人民币万元) | |||||||||
| 年份 | 年 | 年 | 年 | ||||||
| 金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经营范围 |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成交通知书时间 | 成交公示查询网站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 项目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付款方式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正(副)本】
响应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二〇年月日
技术文件目录
1.服务方案;
2.整体环境、会务场地;
3.客户接待方案
4.应急预案;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6.优惠承诺及其他增值服务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9);
8.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附件9: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0: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响应文件 部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20 年 月 日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