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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概况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 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 )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 5 年 12 月 8 日 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政府采购编 号: 邵财采计 [2025]000330号
2、采购代理编号: SZC-2025-0135
3、项目编号: HNSZZFCG-2025-0832
4、采购项目名称: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5、采购项目预算:小写: ********.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人民币
6、项目最高限价:小写: ********.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人民币
7、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8 、 项目服务时长 : 3年 。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标的名 称 |
品目编码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
A********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 强制采购的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 2)价格评审优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给予供应商最终报价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4)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5)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投标。
3、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 (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至2025年 11 月 21 日 17:00时止 。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按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附件)所述方式和步骤进行文件下载。
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 202 5 年 12 月 8 日 9 : 30 ,解密时长: 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3、开标时间:与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shaoyang.gov.cn/ )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3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7、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 肖楚光
电 话: 151********
地 址: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蒋蕾蕾
电话: 185********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 1巷
邮编: 422000
电子邮箱: ********@qq.com
3、 项目联系 方式
联 系 人:蒋蕾蕾
电话: 185********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邵阳市财政局
附件下载:
附件.zip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330号
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32
采购代理编号:SZC-2025-0135
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2
第二章投标须知6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
第二节投标须知12
一、总则12
二、招标文件13
三、投标文件14
四、投标18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9
六、中标信息公布21
七、合同签订21
八、政府采购政策22
九、其他规定24
第三章资格审查2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8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8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1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5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9
第五章采购需求39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3
第二节技术要求44
第三节商务要求65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8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8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4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80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83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330号
2、采购代理编号:SZC-2025-0135
3、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32
4、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5、采购项目预算:小写:********.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人民币
6、项目最高限价:小写:********.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人民币
7、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项目服务时长:3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标的名称 | 品目编码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 A********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给予供应商最终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4)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按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附件)所述方式和步骤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7、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肖楚光
电话:151********
地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蒋蕾蕾
电话:185********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邮编:422000
电子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蕾蕾
电话:185********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邵阳市财政局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人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 系 人:肖楚光电 话:151********地 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蒋蕾蕾电话:185********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 |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第一章 |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采购人组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 |
| 二、招标文件 |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服务要求(参数),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 |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三、投标文件 |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人民币********.00元。 |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资格审查表》 |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
| 第18.1款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第19.1款 |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 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
| 四、投标 |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详见第一章; |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见“开标一览表”。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 七、合同签订 |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无 |
| 九、其他规定 | ||
| 第33.2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无 |
| 第33.3款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扶持政策: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与小微企业10%的价格折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1、核心产品:/。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盖单位公章,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甄别结果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或截屏。 |
| 第36款 |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请投标人可自带电脑和数字证书等相关工具至中心开标室进行文件解密,也可自行选择地方进行文件解密)。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响应文件提交和解密所用数字证书(CA)应为同一数字证书(CA),否则可能导致操作失败。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
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封面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
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4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附件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附件6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十、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封面
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
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相关资料,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分包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组成
19.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9.1.2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19.1.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1.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19.1.6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9.1.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9.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第七章。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0.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邵阳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21.投标截止期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21.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7.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7.2电子开标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视频,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方、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5)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唱标。
(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采购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后进入“资格审查”,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逐一进行审查后汇总,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商务技术评审程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7.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导出打印后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强制采购:
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投标。
(3)【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5.3(1)条件的供应商,价格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不适用);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适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做入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以虚假响应处理。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其他
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
| 2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面材料(1.1、1.2、1.3、1.4、1.5之一):1.1 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3 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4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1.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3 | 投标人为营利法人或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4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 |
| 5 | 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 |
| 6 | 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 7 |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 | |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部分4.2规定修正 | |
| 第5.2(1)项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 |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1)“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符号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货物价格占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比例,分别给予技术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4%和价格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计算公式为: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货物价格占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比例,分别给予技术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4%和价格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计算公式为: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说明: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并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 |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且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1)、5.2(2)款规定处理。
5.3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 2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5 | 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
| 6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条款 | |
| 结论 | ||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 1 | 报价(A1) | 0.30 |
| 2 | 商务(A2) | 0.20 |
| 3 | 技术(A3) | 0.50 |
| 合计 | 1.00 | |
附页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100分)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权重。说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基准价和最后投标报价。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拟低价中标的,应当在投标时准备好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须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安装调试、税收、较其他投标人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成本构成),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附页1.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标因素 (分值) | 评标标准 | |
| 1 | 商务评价项(100分) | 供应商或制造商实力(20分) | 投标人或所投“大数据平台建设”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301)。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20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要求不得分。 |
| 项目团队(25分) | 为确保项目稳定实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应熟悉校园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技术、策略及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知识,提供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工程师、IT服务工程师、PMP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5分,相同证书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及技术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工信部门或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为准)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近半年来任意连续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新成立不足6个月公司,可只提供1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 ||
| 售后服务(4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流程、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无缺项,内容符合项目要求,且能够体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项目售后能力及优势的计40分;有缺项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内容的,每项扣10分,扣完为止;有缺陷的每处扣5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缺陷指与项目采购需求匹配度不高的;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 ||
| 同类业绩(15分) | 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高校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 | ||
附页1.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标因素 (分值) | 评标标准 | |
| 1 | 技术评价项(100分) | 产品性能要求(28分) | 作为全校业务数据的集成、存储、共享平台,是整个数据中台的数据运行核心,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数据存储管理”满足一定性能要求:在不超过4台应用服务器(CPU主频不高于3.2Ghz)环境下测试,满足:在数据量至少5万的情况下进行数据采集时成功率高于99%;进行数据请求操作,在数据量为1万条以上时,满足事务成功率99%以上;在列明测试环境和工具、测试范围和方法的检测情况下,根据查看单条数据操作的响应时间的测试结果进行打分:1)响应时间<0.5秒,得28分;2)0.5秒≤响应时间<1秒,得18分;3)1秒≤响应时间<2秒,得8分;4)2秒≤响应时间,得0分。评审依据: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大数据平台建设”产品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测评报告中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上述参数要求,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测试内容要求的不计分,要求测评报告上的产品名称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同样不得分。 |
| 系统安全要求(40分) | 1、为保障数据安全,避免信息外泄,要求投标人所投数据中台(不限于元数据管理、信息标准管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集成管理、领导驾驶舱、一表通、职教大脑数据上报平台等)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对应用系统或应用安全这一层面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等安全控制点测试。需提供测试报告,每项产品提供一份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告得2.5分,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最多得20分。评审依据: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大数据平台建设”产品制造商提供第三方信息安全评测机构出具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测评报告上的产品名称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同样不得分,相同报告不重复计分。2、要求投标人所投数据中台(不限于元数据管理、信息标准管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集成管理、领导驾驶舱、一表通、职教大脑数据上报平台等)运行稳定,在软件功能抽查测试过程中未发现数据丢失、系统紊乱和致命死机现象,可以连续无故障运行2小时以上,软件具有用户权限限制。每项产品提供一份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告得2.5分,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最多得20分。评审依据: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大数据平台建设”产品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中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佐证上述参数要求,要求测评报告上的产品名称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同样不得分,相同报告不重复计分。 | ||
| 项目实施(32分) | 对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至少包括:容器支撑、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实施组织架构、项目沟通、数据迁移、数据集成、系统测试等内容。(1)方案内容无缺项,可行性强,投标人具备容器支撑能力,且具备安全与稳定性优势的,能够体现所投产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备数据迁移、集成优势的,能够体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项目实施、沟通优势计32分;(2)方案内容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中存在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3)未体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数据迁移优势、集成优势的;未体现投标人具备容器支撑能力且具备安全稳定性优势;未体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项目实施优势、沟通优势的;每存在一种情形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有缺项的计0分。注:缺陷指与项目采购需求匹配度不高的;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 ||
评分标准特别说明:
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按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供应商须根据各项评审因素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须编入投标(响应)文件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无效的,评委有权作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且相关评审项不予计分。
3.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4.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收其保证金,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制造商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或投标人投标专用章可采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台服务
基本情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化建设,包括大数据平台、领导驾驶舱、一表通、数据综合查询、高基表、人脸库、国产化数据库和操作系统、职教大脑数据上报等内容,此次旨在建设学校信息数据管理与指挥中心,提高数据质量,打通数据孤岛,形成数据资产,减少人工管理成本等。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新建数据中台服务需要保证能与学校现有业务系统无缝对接,确保学校数据确源确权、互联互通,与学校现有智慧校园平台和APP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服务移动化。研发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第二节技术要求
采购清单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大数据平台建设 | 元数据管理 | 1 | 套 |
| 2 | 信息标准管理 | 1 | 套 | |
| 3 | 数据建模管理 | 1 | 套 | |
| 4 | 数据存储管理 | 1 | 套 | |
| 5 | 数据质量管理 | 1 | 套 | |
| 6 | 数据资产管理 | 1 | 套 | |
| 7 | 数据安全管理 | 1 | 套 | |
| 8 | 数据集成管理 | 1 | 套 | |
| 9 | 低代码开发工具 | 低代码开发工具 | 1 | 套 |
| 10 | 数据应用 | 领导驾驶舱 | 1 | 套 |
| 11 | 一表通服务 | 1 | 套 | |
| 12 | 数据综合查询 | 1 | 套 | |
| 13 |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系统 | 1 | 套 | |
| 14 | 职教大脑数据上报平台 | 职教大脑数据上报平台 | 1 | 套 |
| 15 | 职教大脑质量监测平台 | 职教大脑质量监测平台 | 1 | 套 |
| 16 | 人脸库管理 | 人脸库管理 | 1 | 套 |
| 17 | 国产化环境支撑 | 国产化操作系统 | 4 | 套 |
| 18 | 国产化数据库 | 1 | 套 | |
| 19 | 国产化中间件 | 1 | 套 |
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