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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临湘市人民医院 的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A018
3、委托代理编号:9543-********-322
4、采购项目预算:2,4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400,000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1 | 2,4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9: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 ***********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程锦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临湘市人民医院
(2)地 址:临湘市长安西路
(3)联系人:程锦
(4)邮 编:4143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43号(原教育局2/3楼)
(3)联系人:万觅
(4)邮 编:414300
(5)电 话:********、133********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3)电 话:********、********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技术规格.docx
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包2)招标文.docx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激光治疗机主要参数
1.▲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治疗泌尿系肿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4.激光器模式:光纤激光器模块≤1个,结构简单降低故障率。
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
6.耗电量≤1.4kVA,电源AC220V/50Hz
7.冷却系统:风冷,无压缩机及水路制冷,噪音低,环保节能
8.设备重量:≤100KG,方便手术间转换,提高手术周转率
9.最大输出功率:60W
10.脉冲宽度可调范围≤32000μs
11.最大脉冲宽度≤35000μs
12.激光防电击等级:BF型
13.工作激光输出波长:≥1900nm
14.最高脉冲频率:≥1500Hz可调
15.最大单脉冲能量:≥6.0J
16.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能量输出不稳定度:≤±5%
17.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5%
18.最小单脉冲能量:≤0.03J(产品界面确认)
19.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
20.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
21.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
22.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
23.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
24.▲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
25.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
26.★设备使用年限≥9年(提供设备铭牌佐证)
27.设备质保年限≥5年
二、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参数
技术项:
1.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
1.1工作电压:220VAC,50Hz;输入功率:100VA;防电击类型:I类。
1.2额定负载转矩:140mN.m。
1.3预置空载转速的调节范围:(300~1200)r/min。
1.4调速范围:0001-0010,10档可调。
1.5极限负压:≥0.08MPa。
1.6瞬间抽气速率:≥15L/min。
▲1.7刀具外径:≤4.8mm。
1.8刀具工作长度:≤400mm。
1.9噪声:≤80dB(A)。
▲1.10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
1.11具备防溢流装置,防溢瓶进水会触发报警,机器停止工作,防止废液进入主机导致故障。
注册名: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
2.1视向角:≤6°
2.2视场角:≤60°
2.3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348C/°
2.4工作长度:≤191mm
2.5景深:3~50mm
2.6照度:≥6000lx(工作距离20mm)
2.7器械通道:≤Φ5mm
2.8插入部外径:≤24Fr
3、注册名:电切内窥镜及附件;
3.125°广角镜,宝石镜面,Φ4×302mm
3.2视场角:≥62°
3.3中心分辨率:≥3.348C/°
3.4景深范围:3mm~50mm
3.5光谱显色指数Ra:85
3.6有效光度率DM:≥1000
3.7配F24镜鞘φ1光纤用操作器
▲3.8外鞘,F24×180mm
3.9内鞘,F22×199mm
3.10内鞘闭孔器,≤F22
4.▲为便于系统升级和维护保养,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电切内窥镜及附件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5、▲设备主机质保年限≥3年
三、硬性电子输尿管镜参数要求
1.硬性输尿管肾镜(成人镜条)
▲1.1、视向角:0°
▲1.2、视场角:≥110°
1.3、工作长度:≥430mm
1.4、镜体外径:8.0/9.8Fr;
1.5、器械通道:5Fr;
1.6、分辨率:≥16.66Lp/mm(提供证明文件)
1.7、照度:在工作距离等于10mm时,不低于1500LX
1.8、照明均匀性:在有效景深范围内检查,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的有效尺度,且在最大视角的90%视场处的照度应均匀,在该视场带上选择4个正交方位测试,其均匀度应≤25%。
1.9、出水口:设计双出水口,控制阀芯采用PEEK材料,用户可自行更换
1.10、灭菌方式:低温等离子灭菌
1.11、使用期限:不少于6年
▲1.12、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
1.13、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1.14、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电子镜主机1台)
▲2.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提供产品注册证明)
2.2、白平衡快速校准功能;
2.3、光源调节:光源亮度6级可调,步进均匀
2.4、输出接口:1个HDMI接口,1个DVI接口
2.5、输出分辨率:1080P高清图像,60Hz刷新率
2.6、支持一键画面冻结功能,便于定点观察病灶;
2.7、图像效果可根据使用者视觉习惯,DIY设置图像模式,调节背光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锐度等参数;
2.8、具有USB存储接口,储存图片为JPG格式、视频为AVI格式
2.9、支持内窥镜带电热插拔;可选择1.0X、1.5X、2.0X、2.5X、3.0X五种放大倍数
2.10、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2.11、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3、▲设备质保年限≥2年
四、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技术参数
(一)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像素:1920(水平)×1080(垂直)。
2、扫描标准:1125线,50场,25帧。
3、摄像主机自带≥7寸LED液晶显示屏,同步显示高清图像,方便医生调节对焦。
4、信噪比:≤56dB。
5、视频输出清晰度:1080P全高清输出。
6、特殊功能:2.5倍电子放大。
▲7、分辨力:≥114线(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8、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
▲9、色彩还原能力:≥四级(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10、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
(二)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
2、光源照度:≥********Lx。
3、光源色温:≤6500K。
4、光输出孔规格:∮10。
5、光源功率:100VA。
6、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
7、光源按键:LCD轻触式。
8、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
(三)医用监视器
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
2、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输出
3、屏幕比例16:9黄金视觉比例
4、显示颜色1.07B彩色,更接近真实图像
5、最高亮度为1000cd/m²
6、对比度1300:1,图像更细腻
7、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4ms,反应速度更快
8、信号输入:HDMI、DVI、SDI;
9、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
10、功耗:<70W
(四)台车
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
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五)▲设备质保年限≥3年
附采购清单(包2)
| 序号 | 产品名称、型号 | 技术说明 | 数量 |
| 一、设备 | |||
| 1 | 激光治疗机 | 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泌尿系肿瘤的汽化、凝固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4.激光器模式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6.冷却系统7.设备重量:≤100KG8.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9.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10.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11.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12.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产品界面确认)13.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14.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15.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 | 1 |
| 2 | 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 | 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1.刀具外径:≤4.8 mm。2.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3.外鞘,F24×180mm、 内鞘,F22×199mm、 内鞘闭孔器,≤F22 | 1套 |
| 3 | 硬性输尿管肾镜及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硬性输尿管肾镜1.1成人镜条视向角:0°视场角:≥110°工作长度:≥430mm镜体外径:8.0/9.8Fr;器械通道:5Fr;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2.1电子镜主机2.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 | 1套 |
| 4 | 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1、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1分辨力:≥114线1.2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1.3色彩还原能力:≥四级1.4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2.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2.2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2.3光源按键:LCD轻触式。2.4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3、医用监视器3.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3.2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3.3功耗:<70W 4.原厂台车4.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4.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 1套 |
第三节商务参数要求
1.交付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交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场地符合安装条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发货,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货并安装。交货时间为:60日内
1.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用于启动项目和采购货物;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和供应商的实际工作情况,支付不超过35%的款项,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具体支付比例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
(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使累计付款达到95%;
(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总款项。(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2.安装调试和验收
2.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医院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医院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整机。
2.4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5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质量保证和质保期(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3.1在正常操作下,整机质保期1年(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即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转正常后,采购人认可,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
3.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全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但要与合同中的描述一致,还应该与随机资料说明一致。
4.备品备件
4.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非中文的,应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4.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
5.人员培训
5.1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技师以及维修工程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设备人员专项进修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买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
5.2中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6.1投标人应承诺由制造商负责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售后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6.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负责维修或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除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中标人负责修理或者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3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硬件维护和咨询等,并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仪器故障需在2小时内应答,12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7.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项目验收阶段,须配合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过程中,中标人须准备相关资料(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等),确保验收过程有序进行。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进行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违约责任
9.1验收前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导致更换整机,影响采购人项目开展或临床使用,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力。
9.2★如发现中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者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与解除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本项需出具单独承诺函)
备注:以上“1至9”项商务要求的每一项均视为一项商务需求内容,对其中任意一项子项(“★”条款除外)的偏离均视为对该项商务需求内容的偏离,予以扣除相应分数。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激光治疗机主要参数
1.▲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治疗泌尿系肿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4.激光器模式:光纤激光器模块≤1个,结构简单降低故障率。
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
6.耗电量≤1.4kVA,电源AC220V/50Hz
7.冷却系统:风冷,无压缩机及水路制冷,噪音低,环保节能
8.设备重量:≤100KG,方便手术间转换,提高手术周转率
9.最大输出功率:60W
10.脉冲宽度可调范围≤32000μs
11.最大脉冲宽度≤35000μs
12.激光防电击等级:BF型
13.工作激光输出波长:≥1900nm
14.最高脉冲频率:≥1500Hz可调
15.最大单脉冲能量:≥6.0J
16.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能量输出不稳定度:≤±5%
17.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5%
18.最小单脉冲能量:≤0.03J(产品界面确认)
19.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
20.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
21.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
22.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
23.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
24.▲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
25.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
26.★设备使用年限≥9年(提供设备铭牌佐证)
27.设备质保年限≥5年
二、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参数
技术项:
1.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
1.1工作电压:220VAC,50Hz;输入功率:100VA;防电击类型:I类。
1.2额定负载转矩:140mN.m。
1.3预置空载转速的调节范围:(300~1200)r/min。
1.4调速范围:0001-0010,10档可调。
1.5极限负压:≥0.08MPa。
1.6瞬间抽气速率:≥15L/min。
▲1.7刀具外径:≤4.8mm。
1.8刀具工作长度:≤400mm。
1.9噪声:≤80dB(A)。
▲1.10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
1.11具备防溢流装置,防溢瓶进水会触发报警,机器停止工作,防止废液进入主机导致故障。
注册名: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
2.1视向角:≤6°
2.2视场角:≤60°
2.3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348C/°
2.4工作长度:≤191mm
2.5景深:3~50mm
2.6照度:≥6000lx(工作距离20mm)
2.7器械通道:≤Φ5mm
2.8插入部外径:≤24Fr
3、注册名:电切内窥镜及附件;
3.125°广角镜,宝石镜面,Φ4×302mm
3.2视场角:≥62°
3.3中心分辨率:≥3.348C/°
3.4景深范围:3mm~50mm
3.5光谱显色指数Ra:85
3.6有效光度率DM:≥1000
3.7配F24镜鞘φ1光纤用操作器
▲3.8外鞘,F24×180mm
3.9内鞘,F22×199mm
3.10内鞘闭孔器,≤F22
4.▲为便于系统升级和维护保养,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电切内窥镜及附件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5、▲设备主机质保年限≥3年
三、硬性电子输尿管镜参数要求
1.硬性输尿管肾镜(成人镜条)
▲1.1、视向角:0°
▲1.2、视场角:≥110°
1.3、工作长度:≥430mm
1.4、镜体外径:8.0/9.8Fr;
1.5、器械通道:5Fr;
1.6、分辨率:≥16.66Lp/mm(提供证明文件)
1.7、照度:在工作距离等于10mm时,不低于1500LX
1.8、照明均匀性:在有效景深范围内检查,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的有效尺度,且在最大视角的90%视场处的照度应均匀,在该视场带上选择4个正交方位测试,其均匀度应≤25%。
1.9、出水口:设计双出水口,控制阀芯采用PEEK材料,用户可自行更换
1.10、灭菌方式:低温等离子灭菌
1.11、使用期限:不少于6年
▲1.12、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
1.13、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1.14、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电子镜主机1台)
▲2.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提供产品注册证明)
2.2、白平衡快速校准功能;
2.3、光源调节:光源亮度6级可调,步进均匀
2.4、输出接口:1个HDMI接口,1个DVI接口
2.5、输出分辨率:1080P高清图像,60Hz刷新率
2.6、支持一键画面冻结功能,便于定点观察病灶;
2.7、图像效果可根据使用者视觉习惯,DIY设置图像模式,调节背光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锐度等参数;
2.8、具有USB存储接口,储存图片为JPG格式、视频为AVI格式
2.9、支持内窥镜带电热插拔;可选择1.0X、1.5X、2.0X、2.5X、3.0X五种放大倍数
2.10、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2.11、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3、▲设备质保年限≥2年
四、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技术参数
(一)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像素:1920(水平)×1080(垂直)。
2、扫描标准:1125线,50场,25帧。
3、摄像主机自带≥7寸LED液晶显示屏,同步显示高清图像,方便医生调节对焦。
4、信噪比:≤56dB。
5、视频输出清晰度:1080P全高清输出。
6、特殊功能:2.5倍电子放大。
▲7、分辨力:≥114线(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8、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
▲9、色彩还原能力:≥四级(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10、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
(二)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
2、光源照度:≥********Lx。
3、光源色温:≤6500K。
4、光输出孔规格:∮10。
5、光源功率:100VA。
6、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
7、光源按键:LCD轻触式。
8、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
(三)医用监视器
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
2、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输出
3、屏幕比例16:9黄金视觉比例
4、显示颜色1.07B彩色,更接近真实图像
5、最高亮度为1000cd/m²
6、对比度1300:1,图像更细腻
7、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4ms,反应速度更快
8、信号输入:HDMI、DVI、SDI;
9、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
10、功耗:<70W
(四)台车
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
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五)▲设备质保年限≥3年
附采购清单(包2)
| 序号 | 产品名称、型号 | 技术说明 | 数量 |
| 一、设备 | |||
| 1 | 激光治疗机 | 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泌尿系肿瘤的汽化、凝固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4.激光器模式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6.冷却系统7.设备重量:≤100KG8.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9.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10.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11.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12.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产品界面确认)13.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14.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15.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 | 1 |
| 2 | 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 | 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1.刀具外径:≤4.8 mm。2.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3.外鞘,F24×180mm、 内鞘,F22×199mm、 内鞘闭孔器,≤F22 | 1套 |
| 3 | 硬性输尿管肾镜及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硬性输尿管肾镜1.1成人镜条视向角:0°视场角:≥110°工作长度:≥430mm镜体外径:8.0/9.8Fr;器械通道:5Fr;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2.1电子镜主机2.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 | 1套 |
| 4 | 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1、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1分辨力:≥114线1.2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1.3色彩还原能力:≥四级1.4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2.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2.2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2.3光源按键:LCD轻触式。2.4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3、医用监视器3.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3.2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3.3功耗:<70W 4.原厂台车4.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4.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 1套 |
第三节商务参数要求
1.交付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交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场地符合安装条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发货,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货并安装。交货时间为:60日内
1.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用于启动项目和采购货物;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和供应商的实际工作情况,支付不超过35%的款项,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具体支付比例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
(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使累计付款达到95%;
(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总款项。(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2.安装调试和验收
2.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医院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医院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整机。
2.4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5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质量保证和质保期(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3.1在正常操作下,整机质保期1年(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即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转正常后,采购人认可,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
3.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全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但要与合同中的描述一致,还应该与随机资料说明一致。
4.备品备件
4.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非中文的,应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4.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
5.人员培训
5.1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技师以及维修工程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设备人员专项进修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买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
5.2中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6.1投标人应承诺由制造商负责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售后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6.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负责维修或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除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中标人负责修理或者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3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硬件维护和咨询等,并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仪器故障需在2小时内应答,12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7.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项目验收阶段,须配合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过程中,中标人须准备相关资料(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等),确保验收过程有序进行。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进行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违约责任
9.1验收前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导致更换整机,影响采购人项目开展或临床使用,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力。
9.2★如发现中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者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与解除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本项需出具单独承诺函)
备注:以上“1至9”项商务要求的每一项均视为一项商务需求内容,对其中任意一项子项(“★”条款除外)的偏离均视为对该项商务需求内容的偏离,予以扣除相应分数。
岳阳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A018
采购代理编号:HNTYHLXCG-202511016
采购人:临湘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投标须知....................5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8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7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6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临湘市人民医院的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A018
3、委托代理编号:HNTYHLXCG-202511016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2 | ********.00 | 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00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程锦
2、电话:18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
(2)地址: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
(3)联系人:程锦
(4)邮编:414300
(5)电话:18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二楼
(3)联系人:万觅
(4)邮编:414300
(5)电话:********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信息技术部
(3)电话:********730-********
(4)电子邮箱:/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临湘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肿瘤射频热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2) |
| 第1.2款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万觅 联系电话:******** |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人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地址: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联系人: 程锦 联系电话:183******** |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二楼联系人:万觅 联系电话:******** |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是,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在证件有效 期内生产。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 二、招标文件 | ||
| 第8.2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三、投标文件 |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00元, |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 |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 |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日历日) |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18.1款 | 分包 |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和资质要求 等。■ 不允许分包 |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要提供一正两副共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
| 四、投标 |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的方式。 |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二楼联系人:万觅 电话:******** |
| 七、合同签订 |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 九、其他规定 |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由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代理协议约定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元 |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如有本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扣除因素,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依据,并将该部分产品分别单独列表且计算该部分产品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否则评审时不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价格扣除。4、质疑处理: 本项目如果引起质疑,则由过错方承担质疑费用,如果是投标人某方过错,则由投标人过错方承担相关费用。5 、其他未尽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
附页2-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
一、中标贷的特点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
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二、中标贷的操作
登录入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
或***********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
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
三、业务咨询电话
********,张女士
166********,陈工
附页2-2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页2-3
岳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 | 黄 颖 | 公司、普惠部总经理 | 188******** |
|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府东支行 | 蒋莉华 | 支行行长 | 139******** |
|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徐顶龙 | 总行副行长 | 181******** |
|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彭靖夫 | 总行营业部副主任 | 182******** |
| 农业银行岳阳分行 | 黄立军 | 普惠部负责人 | 189******** |
| 农业银行岳阳分行 | 周 芊 | 普惠部经办人 | 139******** |
| 湖南银行岳阳分行 | 何昌林 | 分行副行长 | 157******** |
| 湖南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 | 张 璐 | 客户经理 | 137******** |
| 巴陵农村商业银行 | 柳 斌 | 总行党委-副行长 | 137******** |
| 巴陵农商行德胜路分理处 | 付素洁 | 支行副行长 | 139******** |
|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邹鸿志 | 分行营业部副行长 | 187******** |
|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刘紫薇 | 分行普惠部客户经理 | 199******** |
|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李润泽 | 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 | 133******** |
|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 谭 丽 | 总经理 | 187******** |
|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 李江天 | 客户经理 | 195******** |
| 中信银行岳阳分行 | 李箐笛 | 公司部客户经理 | 131******** |
|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 杨文韬 | 普惠部负责人 | 137******** |
|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 陈 盈 | 普惠部经办人 | 178******** |
岳阳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陈会亮 | ********/189******** |
| 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黎子龙 | ********/177******** |
| 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 张 武 | ********/189******** |
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岳阳市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
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5:其他说明
第二册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价格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十、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册技术文件
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
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
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
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
的投标文件。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信息技术科)。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2.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一正贰副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分包
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串通投标行为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解密时长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信用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本项目不适用)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不适用)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8.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评标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六、中标信息公布
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七、合同签订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相应内容。
34.履约担保
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6.政府采购政策
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3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6)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7)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8)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0)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明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 1.2 款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 3-1 |
| 第 4.2 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 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 第 5.8 款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 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 规定 |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 第 5.9 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激光治疗机 。提供相同(核心产品)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 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 |
| 第 5.2 款 | 本项目所属行业说明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 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 价)。 | |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 比例为 10%,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 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 / %。 |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 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 术 4 %、价格 4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 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
附页3-1
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资格评审 | 法人营业执照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原件扫描件 | |
| 特定资格条件 |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且证件在有效期内。(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备案凭证)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 | |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符合性评审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 投标文件响应性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 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 的,投标无效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
| 投标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 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
| 不符合★条款 | 不符合★条款 | |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 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页3-3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 1 | 价格 | 0.3 |
| 2 | 技术 | 0.5 |
| 3 | 商务 | 0.2 |
| 4 | 其他 | 0 |
| ∑ (1+2+3+4)=1 | 1 | |
评标因素及标准
|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
| 投标报价调整: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给予 10%-20%的价格折扣。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同时符合 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扣除) | |||
| 报价部分 (A1 :30%) F1=100 分 | 100 分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照投标报价调整适用情形进 行报价调整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 10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 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 × 100。注:根据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指定招投标平台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技术部分(A2 :50%) F2=100分 | 技术参数响应 | 100 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其参数要求的,计 100 分。标“★”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任一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标“▲ ”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 5 分。对其他技术参数偏离的,每项扣2.5 分。 |
| 商务部分(A3 :20%) F3=100分 | 业绩 | 28 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7 分,满分28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电 子件作为计分依据) |
| 售后方案 | 36 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限于“①售后人员配 置、②售后机构方案、③响应时间、④免费维修期限 ”以上基本项计分点缺任意一项此项计 0 分,且不参与分档计分;方案包含以 上基本项的计 12 分,并继续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对照上列 4 项量化指 标按如下标准进行评分:1)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售后人员配置方案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提 供有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2 分,扣完 6 分为止。2)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售后机构方案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提供有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3)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响应时间方案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提供有 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4)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免费维修期限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提供有 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 | |
| 培训方案 | 27 分 | 投标人根据产品特点和医院人员情况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培训计划、②培训时间、③培训人员安排 ”以上基本项计分点缺任意一项此项计 0 分,且不参与分档计分;方案包含以 上基本项的计 9 分,并继续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对照上列 3 项量化指 标按如下标准进行评分:1)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培训计划安排方案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 提供有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2)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培训时间安排方案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 提供有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 2 分,扣完 6 分为止。3)投标人针对项目有培训人员安排的计 6 分,未提供具体细节或者虽提供 有明显漏洞不计分,如有不合理之处每处扣2 分,扣完 6 分为止。 | |
| 质保期 | 9分 | 投标人在所投包号质保期上延长一年的计4.5 分,延长两年的计 9 分,满分 9 分。 | |
| 优先采购加分(A 优先采购加分) |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合的 节能产品的、或者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给予 4%-8%的价格、技术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 为价格 4%,技术 4%。 | ||
| ∑ | F1 × A1 + F2 × A2 + F3 × A3 + A 优先采购加分 | ||
★条款汇总
| 序号 | 条款内容 |
| 1 | 商务部分★如发现中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者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与解除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本项需出具单独承诺函) |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将视为无效★号条款。
正文
1.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5.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激光治疗机主要参数
1.▲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治疗泌尿系肿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
4.激光器模式:光纤激光器模块≤1个,结构简单降低故障率。
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
6.耗电量≤1.4kVA,电源AC220V/50Hz
7.冷却系统:风冷,无压缩机及水路制冷,噪音低,环保节能
8.设备重量:≤100KG,方便手术间转换,提高手术周转率
9.最大输出功率:60W
10.脉冲宽度可调范围≤32000μs
11.最大脉冲宽度≤35000μs
12.激光防电击等级:BF型
13.工作激光输出波长:≥1900nm
14.最高脉冲频率:≥1500Hz可调
15.最大单脉冲能量:≥6.0J
16.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能量输出不稳定度:≤±5%
17.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5%
18.最小单脉冲能量:≤0.03J(产品界面确认)
19.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
20.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
21.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
22.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
23.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
24.▲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
25.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
26.★设备使用年限≥9年(提供设备铭牌佐证)
27.设备质保年限≥5年
二、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参数
技术项:
1.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
1.1工作电压:220VAC,50Hz;输入功率:100VA;防电击类型:I类。
1.2额定负载转矩:140mN.m。
1.3预置空载转速的调节范围:(300~1200)r/min。
1.4调速范围:0001-0010,10档可调。
1.5极限负压:≥0.08MPa。
1.6瞬间抽气速率:≥15L/min。
▲1.7刀具外径:≤4.8mm。
1.8刀具工作长度:≤400mm。
1.9噪声:≤80dB(A)。
▲1.10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
1.11具备防溢流装置,防溢瓶进水会触发报警,机器停止工作,防止废液进入主机导致故障。
注册名: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
2.1视向角:≤6°
2.2视场角:≤60°
2.3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348C/°
2.4工作长度:≤191mm
2.5景深:3~50mm
2.6照度:≥6000lx(工作距离20mm)
2.7器械通道:≤Φ5mm
2.8插入部外径:≤24Fr
3、注册名:电切内窥镜及附件;
3.125°广角镜,宝石镜面,Φ4×302mm
3.2视场角:≥62°
3.3中心分辨率:≥3.348C/°
3.4景深范围:3mm~50mm
3.5光谱显色指数Ra:85
3.6有效光度率DM:≥1000
3.7配F24镜鞘φ1光纤用操作器
▲3.8外鞘,F24×180mm
3.9内鞘,F22×199mm
3.10内鞘闭孔器,≤F22
4.▲为便于系统升级和维护保养,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尿道膀胱镜及配套手术器械、电切内窥镜及附件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5、▲设备主机质保年限≥3年
三、硬性电子输尿管镜参数要求
1.硬性输尿管肾镜(成人镜条)
▲1.1、视向角:0°
▲1.2、视场角:≥110°
1.3、工作长度:≥430mm
1.4、镜体外径:8.0/9.8Fr;
1.5、器械通道:5Fr;
1.6、分辨率:≥16.66Lp/mm(提供证明文件)
1.7、照度:在工作距离等于10mm时,不低于1500LX
1.8、照明均匀性:在有效景深范围内检查,照明光斑应充满视场的有效尺度,且在最大视角的90%视场处的照度应均匀,在该视场带上选择4个正交方位测试,其均匀度应≤25%。
1.9、出水口:设计双出水口,控制阀芯采用PEEK材料,用户可自行更换
1.10、灭菌方式:低温等离子灭菌
1.11、使用期限:不少于6年
▲1.12、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
1.13、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1.14、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电子镜主机1台)
▲2.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提供产品注册证明)
2.2、白平衡快速校准功能;
2.3、光源调节:光源亮度6级可调,步进均匀
2.4、输出接口:1个HDMI接口,1个DVI接口
2.5、输出分辨率:1080P高清图像,60Hz刷新率
2.6、支持一键画面冻结功能,便于定点观察病灶;
2.7、图像效果可根据使用者视觉习惯,DIY设置图像模式,调节背光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锐度等参数;
2.8、具有USB存储接口,储存图片为JPG格式、视频为AVI格式
2.9、支持内窥镜带电热插拔;可选择1.0X、1.5X、2.0X、2.5X、3.0X五种放大倍数
2.10、电器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GB9706.19-2000的规定
2.11、电磁兼容:应符合YY0505-2012的规定。
3、▲设备质保年限≥2年
四、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技术参数
(一)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像素:1920(水平)×1080(垂直)。
2、扫描标准:1125线,50场,25帧。
3、摄像主机自带≥7寸LED液晶显示屏,同步显示高清图像,方便医生调节对焦。
4、信噪比:≤56dB。
5、视频输出清晰度:1080P全高清输出。
6、特殊功能:2.5倍电子放大。
▲7、分辨力:≥114线(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8、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
▲9、色彩还原能力:≥四级(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10、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
(二)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
2、光源照度:≥********Lx。
3、光源色温:≤6500K。
4、光输出孔规格:∮10。
5、光源功率:100VA。
6、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
7、光源按键:LCD轻触式。
8、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
(三)医用监视器
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
2、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输出
3、屏幕比例16:9黄金视觉比例
4、显示颜色1.07B彩色,更接近真实图像
5、最高亮度为1000cd/m²
6、对比度1300:1,图像更细腻
7、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4ms,反应速度更快
8、信号输入:HDMI、DVI、SDI;
9、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
10、功耗:<70W
(四)台车
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
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五)▲设备质保年限≥3年
附采购清单(包2)
| 序号 | 产品名称、型号 | 技术说明 | 数量 |
| 一、设备 | |||
| 1 | 激光治疗机 | 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以及泌尿系肿瘤的汽化、凝固2.激光终端输出方式至少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以及脉冲串模式3.设备注册内传输系统须包含芯径为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m和1000μm中的4种以上规格光纤4.激光器模式5.激光原厂传输光纤有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光纤可选。6.冷却系统7.设备重量:≤100KG8.激光输出接口:国际通用SMA905接口,无光纤使用次数限制装置9.具有光纤破损自动识别保护报警功能10.双脚踏开关,不同颜色的开关键,方便手术中不同需求时快速切换,11.具有功率反馈系统,可以自动跟踪、即时显示12.激光主机控制系统至少包含软组织模式和结石模式(产品界面确认)13.激光主机软组织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激光主机结石控制系统至少包含4种方式(产品界面确认)14.激光主机控制系统有总能量记录15.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 | 1 |
| 2 | 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系统 | 适用范围:泌尿外科内窥镜手术。1.刀具外径:≤4.8 mm。2.手机可高温高压消毒。3.外鞘,F24×180mm、 内鞘,F22×199mm、 内鞘闭孔器,≤F22 | 1套 |
| 3 | 硬性输尿管肾镜及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硬性输尿管肾镜1.1成人镜条视向角:0°视场角:≥110°工作长度:≥430mm镜体外径:8.0/9.8Fr;器械通道:5Fr;镜体设计:主副器械双通道;镜体与视频数据线采用分体设计,可随时拆分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2.1电子镜主机2.2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需同时兼容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内窥镜导管、电子输尿管肾盂镜、硬性电子输尿管肾镜 | 1套 |
| 4 | 全高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1、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1分辨力:≥114线1.2摄像头具有≥四种遥控手柄功能键。1.3色彩还原能力:≥四级1.4摄像头最高防水级别(IPX8)可浸泡消毒。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2.1主机前面板带≥5寸LCD显示、参数可追溯。2.2光源使用寿命:≥40000小时。2.3光源按键:LCD轻触式。2.4参数一键还原功能,方便医生操作。3、医用监视器3.1显示器尺寸≥27英寸,液晶监视器3.2可应用于膀胱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经皮肾镜,关节镜等术野显示3.3功耗:<70W 4.原厂台车4.1全铝合金多功能台车。4.2整体组合,装卸自如,层板可调,空间多重组合。 | 1套 |
第三节商务参数要求
1.交付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交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场地符合安装条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发货,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货并安装。交货时间为:60日内
1.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用于启动项目和采购货物;
(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和供应商的实际工作情况,支付不超过35%的款项,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具体支付比例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
(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使累计付款达到95%;
(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总款项。(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2.安装调试和验收
2.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医院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医院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整机。
2.4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5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质量保证和质保期(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3.1在正常操作下,整机质保期1年(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即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转正常后,采购人认可,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
3.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全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但要与合同中的描述一致,还应该与随机资料说明一致。
4.备品备件
4.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非中文的,应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4.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
5.人员培训
5.1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技师以及维修工程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设备人员专项进修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买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
5.2中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规定的以参数内容为准)
6.1投标人应承诺由制造商负责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售后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6.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负责维修或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除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中标人负责修理或者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3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硬件维护和咨询等,并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仪器故障需在2小时内应答,12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7.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项目验收阶段,须配合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过程中,中标人须准备相关资料(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等),确保验收过程有序进行。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进行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违约责任
9.1验收前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导致更换整机,影响采购人项目开展或临床使用,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力。
9.2★如发现中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者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与解除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本项需出具单独承诺函)
备注:以上“1至9”项商务要求的每一项均视为一项商务需求内容,对其中任意一项子项(“★”条款除外)的偏离均视为对该项商务需求内容的偏离,予以扣除相应分数。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投标人(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履约验收方式: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五章 第1.1 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 称:临湘市人民医院地 址:临湘市 |
| 第五章第 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第五章第 5.1 款 |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
| 第五章第 9.2(1)项 | 质保期 | 详见采购需求 |
| 第五章第 9.2(3)项 | 响应时间 | 7*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仪器故障需在2小时内应答,12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
| 第五章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 第五章第14.2(5)项 | 伴随服务 | 详见本章第二节相关内容及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 第五章第 20.2 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 第五章第 23.1 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册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