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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
标段(包)名称: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914********0813B-********-000001-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24119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本期开发范围位于项目G02-G03地块,用地面积约14082.27㎡,拟建建筑面积约4.5万㎡,共5~7#三幢厂房及垃圾房,地上面积43181.58㎡,地下面积1498.14㎡。其中最大跨度10米(6、7号厂房),最大建筑高度53米(6号厂房,共10层)。 | |||||
| 招标内容 |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围挡、场地平整及清表、土石方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外墙饰面、保温工程、室内装修等建筑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车位划线工程、抗震支架供货与安装等。 (2)负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3)负责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材料自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以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4)负责完成施工所需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5)负责结算竣工图绘制及结算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6)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7)负责本项目系统调试、完工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及竣工联合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并取得各部门的《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负责本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含备品、备件)。 (9)负责样板先行工作,应在发包人的认可下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砌筑样板,抹灰样板,外墙涂料样板,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样板,窗边塞缝及防渗漏样板,管道敷设样板,抗震支架样板等。 (10)负责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对可能增减的工程量或工程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所涉及的费用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工期(交货期) | 458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 (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 (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均不能证明,可提供能证明业绩经济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 (5)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官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 | |||||
| 招标人 | 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五路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竺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0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巫奕健、谭贤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1、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1.17).doc
1、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1.17).pdf
4、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2025.11.9.doc
2、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11.17).doc
2、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11.17).pdf
3、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1117.docx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代码: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241191
二、招标单位: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竺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五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奕健、谭贤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97号。
四、项目概况:项目本期开发范围位于项目G02-G03地块,用地面积约14082.27㎡,拟建建筑面积约4.5万㎡,共5~7#三幢厂房及垃圾房,地上面积43181.58㎡,地下面积1498.14㎡。其中最大跨度10米(6、7号厂房),最大建筑高度53米(6号厂房,共10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项目招标规模:项目本期开发范围位于项目G02-G03地块,用地面积约14082.27㎡,拟建建筑面积约4.5万㎡,共5~7#三幢厂房及垃圾房,地上面积43181.58㎡,地下面积1498.14㎡。其中最大跨度10米(6、7号厂房),最大建筑高度53米(6号厂房,共10层)。
3、招标内容: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围挡、场地平整及清表、土石方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外墙饰面、保温工程、室内装修等建筑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车位划线工程、抗震支架供货与安装等。
(2)负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3)负责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材料自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以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4)负责完成施工所需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5)负责结算竣工图绘制及结算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6)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7)负责本项目系统调试、完工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及竣工联合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并取得各部门的《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负责本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含备品、备件)。
(9)负责样板先行工作,应在发包人的认可下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砌筑样板,抹灰样板,外墙涂料样板,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样板,窗边塞缝及防渗漏样板,管道敷设样板,抗震支架样板等。
(10)负责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对可能增减的工程量或工程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所涉及的费用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1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平台“答疑补遗”中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细说明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
(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
(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均不能证明,可提供能证明业绩经济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
(5)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官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名称: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3 |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
需要,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
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代码: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241191
二、招标单位: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竺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五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奕健、谭贤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97号。
四、项目概况:项目本期开发范围位于项目G02-G03地块,用地面积约
14082.27㎡,拟建建筑面积约4.5万㎡,共5~7#三幢厂房及垃圾房,地上面积
43181.58㎡,地下面积1498.14㎡。其中最大跨度10米(6、7号厂房),最大
建筑高度53米(6号厂房,共10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项目招标规模:项目本期开发范围位于项目G02-G03地块,用地面积
约14082.27㎡,拟建建筑面积约4.5万㎡,共5~7#三幢厂房及垃圾房,地上面
积43181.58㎡,地下面积1498.14㎡。其中最大跨度10米(6、7号厂房),
最大建筑高度53米(6号厂房,共10层)。
3、招标内容: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按照招标文
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围挡、场地平整及清表、土石方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地
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
建筑外墙饰面、保温工程、室内装修等建筑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
程、通风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工
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车位划线工程、抗震支架供货
与安装等。
(2)负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
分包的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
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3)负责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材料自检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委托第三方检测的
材料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以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4)负责完成施工所需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
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
管、城管等。
(5)负责结算竣工图绘制及结算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
计工作。
(6)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
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
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
(7)负责本项目系统调试、完工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及竣工联合验收后向
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并取得各部门的《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工程质量
监督报告》,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负责本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含备品、备件)。
(9)负责样板先行工作,应在发包人的认可下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
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砌筑样板,抹灰样板,外墙涂料样板,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样
板,窗边塞缝及防渗漏样板,管道敷设样板,抗震支架样板等。
(10)负责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对可能增减的工程量或工程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执
行,所涉及的费用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1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2025年12
月08日09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平台“答
疑补遗”中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细说明见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
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
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
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
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
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
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
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
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
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
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
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
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
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验
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
(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
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
(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
(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
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
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均不能证明,
可提供能证明业绩经济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
(5)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
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
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
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
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
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
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
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
楼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官网(网
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
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
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
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
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
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
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
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名称:东莞东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深高新科技产业项目首开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工作,作出
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
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
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
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
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
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
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
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
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
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
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
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
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
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
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
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
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
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
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
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
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
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
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
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
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
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
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
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
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3 |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一、总则
本说明的适用性
1.说明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或合同总价应包含的费用。承包人应当考虑发包人在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一切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其报价须包括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一切有关费用。本计价说明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一般性说明,若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材料、工序及其他工作在本说明有任何遗漏或错误并不会成为调整合同总价、综合单价的理由。
2、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应包括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中的说明及图纸的要求,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除本章另有说明外)。本说明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计价规范”)的补充说明,本说明中所述单价内容与计价规范中工程内容互为补充,若本说明与计价规范有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3、承包人需将本说明与计价规范结合理解进行报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均应该包含本说明所述的单价内容与计价规范中对应工程内容。若以不理解本说明与计价规范为由的索偿均不会获得接纳。
4.本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工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用于工程进行中工程变更及完成后之结算。
计量单位、计算精度及价格的精度
1.计量单位:除另有说明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1.1以重量为单位之项目:kg/t;
1.2以体积为单位之项目:m³;
1.3以面积为单位之项目:㎡;
1.4以长度为单位之项目:m;
1.5以套为单位之项目:套;
1.6以件为单位之项目:个;
1.7综合计量之项目:项。
2.计算精度: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第3.0.4要求执行,该工程范围内涉及有其他专业清单项目的参照其他专业对应计算规范要求执行。
单价包括
1.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1.1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
1.2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如:运输、交货、卸货、储存、包装退还、使用、提升、放置、安装);
1.3装配用的一切所需副材、附件及配件;
1.4使用机械;
1.5所有裁切及损耗;
1.6间接费、管理费、利润。
计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中项目须结合本说明、计价规则、工程规范及图纸(如有)等相关技术资料一并参阅理解。
2.清单中项目说明须本说明、计价规则、工程规范及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一并视为依据计价。
以项为单位的项目
1.当报价单中出现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时,该项目之造价即由承包人承担风险,结算时仅按有否发生而整项保留或扣除,而价款则不作调整。若此类项目没有计价,其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报价单之其他单价中。
修复
1."修复"一词包括在损坏地方加以修补至与周围同样工程有一样表面、颜色、纹理等所需之所有人工及材料,并包括涂漆、着色、及/或在新工程涂清漆至与周围现存工程相称,令发包人完全满意。
认可
1."批准"、"认可"、"指示"等词语乃指由发包人发出之批准、认可或指示。
二、术语及说明
1.相关术语及说明详见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计价依据及其相关约定。
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3.税金: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当期公布税率计取,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要求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按计价当期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最新规定税率计取。(简易计税的项目除外)。
三、总报价计价说明
1.本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税金报价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由发包人提供,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填报,并且每项都需进行单价分析。
2.所有清单的工作内容分别在各自的清单说明中予以表述。
3.所有清单应与计价说明、招标图纸(如有)、技术条件、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并结合起来阅读、理解、解释及报价。承包人对清单的任何疑问均应于回标前按报价须知说明的时间提出,发包人将统一答复。任何对清单的不理解、误解、推论或结论引致的报价错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会考虑承包人因此提出的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偿。
4.总报价为含税报价,该报价及工期视为考虑了完成相应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履行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施工条件及施工困难、不同时期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的价格波动(合同规定的材料价差等调整除外)。
5.承包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上所列标的或承包范围的全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高温补贴、利润、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机电安装工程的综合单价还应该包括各种避让绕行(包含避让永久供电、低压柜出线方式变化,电井和水井内综合管线平衡排布、风机至风井和静压箱段风管尺寸图纸没有标示、绕梁绕柱敷设等情况)等。承包人若认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多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不全面的或总价包干方式下存在工程量偏差的,应按承包人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核对时间和地点提出,经双方核对后,承包人按发包人最新发出的调整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不得擅自更改调整该工程量清单。
6.招标图(如有)或招标文件范围包括的内容及需承包人承担的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报价中列出,均认为包括在总报价中,承包人在编制报价时的任何遗漏都将被视为已在报价总报价中考虑。
7.承包人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定型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8.承包人的报价应全面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技术条件及合同条款所需的一切费用,特别是以下施工条件及/或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
8.1为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于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水平安全挡板。
8.2因场地不足须额外租用场地的费用,及可能引致的基坑土方堆放、转运、二次运输、多次运输,以及办公用房、人员住宿临设的租用。
8.3承包人须承担因场地不足引至的额外措施及工作。
8.4安排本工程、分包工程、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所需之垂直运输,特别是施工条件的限制或塔吊/施工电梯拆除后使用永久电梯作垂直运输。
8.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自备发电机或发电机组解决施工及生活用电的费用。
8.6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予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供应单位及检测单位。
8.7采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合格材料及加工单位。
8.8协助发包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工作及费用。
8.9从进场接收场地开始,在施工及工程照管期间所需的抽水费用均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
8.10施工条件及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要求中提及的其他需要考虑的费用。
9.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对现场进行考察,依据施工经验等进行报价。
9.1现场地质情况及地形地貌和特征;
9.2水文和气候条件;
9.3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
9.4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需的施工机械、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
9.5为实施、完成合同内容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涉及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特别许可所需要的手续办理、费用及时间;
9.6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9.7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需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施工的情况;
9.8可能对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它情况。
10.本总承包工程(含分包工程)对外报建所涉及的税、费,由承包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中选后不得再向发包人及各专业分包人进行收取。
11.承包人需自行考虑异地施工税务转移问题。
12.承包人需自行考虑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预售条件而产生的相关增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赶工费等,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3.承包人需自行考虑春节期间连续施工而产生的相关增加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4.承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款、工资实行分账管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5.施工产生的污水须经过处理才能排放,排污标准必须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临时排水、排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6.发包人将分批移交工作面,承包人应考虑到场地不能一次性移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7.不同施工阶段因施工需要需进行施工场地布置调整,相关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加工场地、办公室、施工道路、临时设施等搬迁)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8.做好与施工场地周边村委的关系,确保施工过程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确保村道路和桥梁不会因施工车辆而受损。
19.现场垃圾由各专业单位运到承包人指定地点堆放,由承包人统一外运,该费用需考虑在总报价中。
20.承包人需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塞洞和塞缝(无论尺寸大小及宽窄)等工作,且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该费用需考虑在总报价中。
21.承包人应充分了解粤海置地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第三方评估等内部检查评估工作,并在报价中包含所需的相关费用。
22.由于承包人报价时的材料价格低于当期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而导致调差后材料价格与施工当期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差异较大的风险,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总报价中,后续不能由此向发包人索赔材料补差费用。
23.土石方外运,承包人需按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后续落实使用环保车进行土石方的外运。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在土石方外运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报价。
24.承包人需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5.临电未开通前,需自备发电机发电或借用场地附近其它单位的用电,有关费用承包人需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临水未开通时,承包人须自行解决,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内综合考虑(建议现场打井)。
26.对于各清单内的工作内容,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的,则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27.当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时,该项目之造价即由承包人承担风险,结算时仅按有否发生而整项保留或扣除,而价款则不作调整。若此类项目没有报价,其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之其它单价中。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1.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工程项目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量及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修改,只能按要求填写单价及汇总总价。
2.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总价包干的工程量及工程项目,承包人有异议的,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前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并附计算底稿和详细说明,发包人复核后认为有需要进行调整的,以澄清文件为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高温补贴、管理费、利润、风险和合同条件中其它规定所包括的费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会因施工方案的改变而更改。
5.承包人在报价时,由发包人选定确认的材料品牌范围,由承包人在品牌范围内选定品牌进行报价。
6.承包人原则上必须选用工程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中明确的材料设备品牌,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合同工程。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品牌,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实,在施工当时已停产或施工当时有生产但市场上的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在推荐品牌中选定其他品牌材料(设备),主材或设备价格按原投标材料(设备)单价;若承包人使用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以外的同档次或更优产品的,主材或设备价格按原投标材料(设备)单价下浮30%计价;若招标时发包人未明确参考品牌的,承包人须采购发包人认可的与其投标书承诺品牌同一档次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原投标单价;若招标时发包人未明确参考品牌的,且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亦未对相关材料(设备)品牌进行承诺的,须采购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且发包人认可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原投标单价。
7.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费用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综合单价(合)价中,如发生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等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8.各分部说明:
A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计算
a)挖土(石)、填土(石)、运走土(石)方各以立米计算,不分深浅、土(石)质、方法,因为系数、放坡、工作面所产生的工程量包含在在综合单价内。
b)所有挖土(石)方及余土(石)外运之数量均为开挖前之数量。回填之数量为固结后之数量。承包方须在计价中考虑及包括开挖后之体积膨胀。
c)回填工程量的计量以基坑开挖后的体积(不考虑因为系数、放坡、工作面所产生的工程量)减去回填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地下室体积、其他构筑物),不考虑因为系数、放坡、工作面所产生的工程量。
d)任何因施工所需的额外空间或工作面均不会计量,有关费用须计在单价内。
e)除另有说明外,挖一般土石方算至底板垫层之底面。
单价包括
a)所有挖土(石)方及以后运走余土(石)之单价须包括:
(1)在任何水平地面或斜坡挖土(石);
(2)任何土质或石层;
(3)任何施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挖土(石)、机械开挖等;
(4)按指示或规定分阶段挖土(石);
(5)挖出泥土(石)之体积膨胀;
(6)挖出残根等及清除旧排水管和将管线封妥;
(7)修平和夯实挖土(石)坑底部;
(8)修挖土(石)坑两侧;
(9)以任何所需方法运走挖出土(石)方;
(10)所有挖土(石)表面之铺板及支撑或斜撑;
(11)挖土(石)方地点及最后放置挖出土(石)方地点间之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多次搬运;
(12)挖土(石)进行中临时支撑现有给排水管、电缆等,并修复引起之损坏;
(13)挖土(石)超过指示深度时用混凝土回填,或浇筑混凝土以代替修平泥土(石)表面至准确标高;
(14)保护工程免受恶劣天气侵害,修复任何沉降、滑泻或剥落;
(15)土方类别根据现场情况综合考虑,余方弃置运距、消纳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b)土(石)方及碎砖石填充及回填之单价须包括:
(1)固结所需之额外材料;
(2)回填到最后位置之多次搬运;
(3)规定之修平、洒水,分层填充及充分压实;
(4)边缘及斜坡之临时挡板,踏步台阶处、板下、墙后及类似位置之加厚处所需之人工压实;
(5)从施工场地运走不合用之回填土(石)方及以由施工单位提供来源经认可之回填材料代替;
(6)因施工场地情况所需或限制,或顺应建造次序,从施工场地暂时运走及运回回填土(石)方或以由施工单位提供来源经认可之回填材料代替。
(7)除另有说明外,回填方应已包括夯实和辗压。
c)从工地运走挖出土(石)方之单价须包括运送到合法倾卸场地及所需支付之一切费用。施工单位因改变倾卸场地而要求的额外支出补偿,将不被考虑。
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a)基坑支护工程防护措施在措施费综合考虑。
C桩基工程
b)工程桩在结算时按有效桩长结算(有效桩长=图纸所示的桩顶设计标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桩底标高的长度、桩尖长度不计)。
c)搅拌桩(含三轴搅拌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套管孔位不重复计算。
d)清单中的引孔仅限于有效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使用。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有效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无法直接沉桩的,根据现场判断认为需要引孔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计取引孔费用。
e)清单工程量中打预制管桩长度按设计长度平均值计算,打试验桩数量按规范计算;综合单价综合考虑接桩、送桩入土、入岩情况,入岩深度综合地勘资料、图纸综合考虑。打预制管桩任何时候不因实际的地质情况与投标时的有何不同(如土壤、石方分类和入岩深度的变化)以及其他因素而调整综合单价。结算时按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的打桩记录计算(计算长度为桩长=桩尖至设计桩顶标高的距离(有效桩长),送桩及超出设计桩顶标高的部分要凿除不计入桩长内,在单价中综合考虑。)单价中综合考虑接桩及因单桩长度与实际长度引起的损耗。
D钢筋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计算
现浇混凝土部分
a)楼梯清单项以“m³”列项的,按净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钢筋计算
a)钢筋按不同等级及规格以重量分别计算,包括图纸上表示的搭接、屈勾、屈曲的长度,但不考虑施工损耗以及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
b)除设计明确要求的套筒连接,其余任何形式钢筋连接都视为包含在相应的钢筋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c)箍筋、楼板钢筋以及其他按间距计算的钢筋,计算设置按加密区四舍五入+1,非加密区四舍五入-1。
d)钢筋弯钩按中轴线计算钢筋长度。
e)马凳筋仅计算地下室底板范围内的工程量,其它部位的马凳筋工程量不单独计取,由承包人在综合单价中须综合考虑。
f)梁垫铁(垫块)工程量不予计取,由承包人在综合单价中须综合考虑;
g)二次构件、砌体墙拉结钢筋如需植筋的,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h)钢筋定尺长度设置如下图,本计算规则仅用于合同造价计算依据,不作为现场技术要求,实际做法需满足规范及施工要求。如果实际施工的定尺长度与上述钢筋工程量计算设置要求的不一致,仍以上述钢筋设置方式为准进行钢筋工程量计算,此部分由于实际施工的定尺长度与上述钢筋工程量计算设置要求的方式不一致产生的差异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 序号 | 钢筋直径范围 | 设置原则 | 备注 | |
| 墙柱垂直筋定尺 | 其余钢筋定尺 | |||
| 1 | HPB235HPB300 | |||
| 2 | 3~10按图示设置 | |||
| 3 | 12~1-一正置 | |||
| 4 | 16~22按图示设置 | |||
| 5 | 25_中二置 | |||
| 6 | HRB335,HRB335EHRBF335,HRBF335E | |||
| 7 | 3~10按图示设置 | |||
| 8 | 12~1--正--置 | |||
| 9 | 16~22按图示设置 | |||
| 10 | 25_一三二 | |||
| 11 | HRB400,HRB400EHRBF400HRBF400E,RRB400HRB500,HRB500EHRBF500HRBF500E | |||
| 12 | 3~10按图示设置 | |||
| 13 | 12~1一三置 | |||
| 14 | 16~22按图示设置 | |||
| 15 | 25~50按图示设置 | |||
| 16 | 冷轧带肋钢筋 | |||
| 17 | 4~12按图示设置 | |||
| 18 | 冷轧扭钢筋 | |||
| 19 | 6.5~1一正开-置 | |||
| 三元 | ||||
E模板计算
a)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分高低长短阔窄深浅。
单价包括
a)所有混凝土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1)调配、取样及试验,包括试配及提交立方试块;
(2)运送、升降、浇筑、养护及保护;
(3)在浇筑停顿处造施工缝,包括临时模板及提供认可之聚氯乙烯止水带;
(4)形成或切成所有凹槽、管子槽、凹凸榫、榫眼、管孔、开孔、槽口,及在暗销、螺栓、扣钉、栏杆柱端等处用防水水泥砂浆(1:3)灌浆及修复;
(5)分段浇筑楼板,达到规定的水平或坡度,包括施工缝之临时模板,表面形成规定的水平或坡度至可接受饰面。
(6)形成转角、末端、交叉口、出口等项目;
(7)于梁或楼板与柱或墙交接处,因不同等级混凝土所需要之托肩的额外费用。
(8)钢筋周围之压实;
(9)用振捣器固结;
b)所有模板之单价须包括:
(1)模板之设计、架设、定位时预留梁及楼板等所需之所有起拱、斜边、槽口、转角之重叠、板条、管子槽之嵌条、凹槽、壁龛、凹凸榫、削边、滴水槽、斜角、支撑、栓接、楔固、松脱及拆除支架及在与混凝土接触面涂上认可之脱模剂;
(2)任何高度之支撑;
(3)为管道、托架、装配件及相类项目留孔;
(4)不超过0.30㎡的预留孔;
(5)于脱模混凝土面(表面再有饰面铺上的地方除外)将表面擦平,把细微的缺点修补,及以多孔胶片刀的镘刀将表面的细空窝凹凸之处用相配的砂浆填平。
c)清水模板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产生光滑平整之混凝土表面,紧密接合板块,不留板块痕迹、空隙、孔洞等不完善外表,小心擦掉任何板块痕迹,用坚硬材料填好孔洞。
d)钢筋单价须包括:
(1)切断成所需长度,屈曲(包括曲柄及弯钩末端),吊起,固定,支撑就位及以金属线扎牢;
(2)绑扎铁线;
(3)图纸上未表示的钢筋连接,不管是搭接、焊接、机械接头等方法,在净长度以外所需要的其它一切额外材料如搭接之钢筋及机械连接和/或人工焊接、定尺长度、施工损耗。
(4)预制混凝土或认可之现成隔离块或托座及钢筋隔离棒(特别隔离块,如用以支持筏式基础钢筋之钢托座,分别计算);
(5)辊轧所生之重量差别;
(6)提交钢筋样本作试验及试验证明;
(7)必须之焊接;
(8)临时施工用钢,包括吊筋、支撑、分隔等。
e)挂网:综合考虑内外墙、材质(钢丝网、铝丝网、玻璃纤维网等),单价须进一步包括:
(1)重叠量;
(2)在有障碍处开槽及屈曲;
(3)开孔洞。
f)预制混凝土项目之单价须包括所有模子、表面处理、钢筋、起吊、定位、固定就位及以水泥砂浆垫妥,及包括所有额外没有详细说明但施工单位认为操作上有需要之钢筋及临时支撑。
F砌体工程
单价包括
所有砌砖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1)粗及滑切面及在转角和交叉处之砌合;
(2)挑出及缩入之砖层,及形成正方或凹凸之门窗邦;
(3)粗辅助及卸载拱;
(4)楔固、插轴及填充屋檐;
(5)刮开接口以形成接键;
(6)若有需要,刮开及放大接口以供泛水件等折入,并加以嵌缝;
(7)于管道刮抹平滑,并使内缝勾采平整;
(8)垫妥框架、平板及类似物件,及勾缝;
(9)令转角垂直;
(10)切斜孔、鸟咀形口、斜面、斜削角等;
(11)切成或预留管子槽、凹槽、槽口、孔洞、榫眼等及在末端、管道等灌浆及修复;
(12)切末端、插轴及修复;
(13)提供及安装供木作工程安装用之木块;
(14)与其它墙体、柱、梁、楼板等接合处之额外处理、收口处理等;
(15)提供上述各项所需之配件。
(16)任何其它为符合国家规范及工料规范所须之工程。
G防水工程
单价包括
所有防水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1)基面处理,砍劈所有铺放防水材料之表面以形成接键或其它一切所需的表面处理以使适合铺设防水材料;
(2)在任何高度或深度施工;
(3)所有临时之压尺;
(4)铺放成有坡度;
(5)所有窄阔度铺放;
(6)所有尖脊、平边、圆边及折入;
(7)所有踢脚板、横饰带、雨水槽、缘石、沟渠等的转角、三角焊缝之交叉点及停点;
(8)衬底及任何配筋之所有重叠、裁切、开槽及屈曲;
(9)分段施工及连接、搭接,依开间、板条分间或分仓,并包括仓与仓间之伸缩缝;
(10)在狭窄地方施工;
(11)踢脚板底部之圆抹角及顶部尖脊、滑边及嵌入;
(12)水管、出入水口、管道、栏杆、柱、干线等之特别加工处理如底部圆抹角、顶部折入、额外多道防水等及所需并认可之套管和以胶泥封闭;
(13)所有认可之缝口胶、盖片。
(14)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的阴阳角的加强层、附加层,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H木作工程
单价包括
a)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木材须刨光。
b)除另有说明外,木材之尺寸为完工后之尺寸。
c)单价须包括刨光表面之材料损耗。
d)所有木作工程的单价须包括:
(1)所有裁切、打钉、胶合、上螺钉、窄阔度、少数量、开槽、开洞、穿孔、搭接、末端嵌入、末端及成型末端、斜接、转角、联结、直角接合、短长度、斜或圆边、微圆尖脊等及顺纹或横纹施工;
(2)使螺钉及螺栓埋头及以认可之配衬木块填塞遮盖;
(3)提供所有钉子、轴钉、揿钉、角钉、黄铜螺钉、胶粘剂、胶泥及其他连接及安装附件;
(4)排列接口、定位及配衬相邻板块;
(5)所有柚木及有饰面胶合板须冲压所有钉头及轴钉头,擦玻璃砂纸,保持清洁可供上亮油或清漆;
(6)用黄铜螺钉安装;
(7)以粗木栓或其他认可之类同现成木栓填塞混凝土、砌砖、砌石或其他表面,及用黄铜螺钉安装;
(8)隐蔽的表面涂上木材防腐剂。
e)粗木背框架、间壁及吊顶框架等之单价须包括刨光一或数面至有平坦安装表面。
f)门套件、构件等之单价还须包括装配、悬挂框架与混凝土或砖砌体之间缝隙的水泥砂浆填充、勾缝及以认可之硅酮胶嵌缝。
g)所有构件、配件之单价须包括所有镶榫接头、嵌入接头、鸠尾形接头及其他构成接头、木楔、轴钉。
h)所有木吊顶天花及堵头板之单价须包括设计、供应及安装吊顶连一切所需之构架、吊架、吊缆、包边、封口、凹槽封边、灯孔、百页、检修门、钻孔、消防花洒开孔、烟感开孔及其它设备之开孔、支架、封边等。堵头板之单价更须包括所需之底板。
i)所有轻钢龙骨石膏板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1)开洞及洞口边加固;
(2)与不同墙体连接所需的锚件及螺栓;
(3)转角及接口之加固锚件及螺栓;
(4)非全高间墙顶部至结构楼板底之间的支撑龙骨及支架,包含依据规范要求需要设置的转换支架;
(5)因机电设备管线所需的开孔、穿越、开槽、铺设、填充、封闭等;
(6)因需要符合有关法例及规范或要取得有关证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7)因墙板挂物而所需增加的一切支架、加固件等。
I金属工程
金属工程计算
a)除柱脚锚栓外的其他所有螺栓的费用均须包在金属构件的单价内而不会另外量度。柱脚锚栓按不同大小以个数计算,单价包括螺母及垫圈。
b)压型钢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单价包括
a)金属结构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1)辊轧金属时之重量差别;
(2)裁切、开槽、开洞及穿孔;
(3)焊接及焊屑重量;
(4)制造时涂一层红丹底料及其它防锈处理。
b)所有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1)裁切成正确长度及斜切末端;
(2)开洞及穿孔、埋头及锉除洞口毛头;
(3)清理焊屑及凸点,修直切边及修圆所有尖边及尖脊;
(4)所有装配、构筑框架及焊接,包括焊屑重量。
(5)用螺栓及用黄铜螺钉在不同物体上安装,包括在砌砖、混凝土、砌石或其它表面上塑料、软金属、纤维或同类现成栓塞;
(6)组合构件工程之所须焊接、铜焊接或龙头螺钉及螺栓连接。
c)凡说明包括油漆者,其单价须包括上漆前后的表面处理、底漆及面漆等。
d)金属工程之涂漆须包括涂漆表面之一切初步处理、清扫、磨光、磨砂纸、点漆片、润油粉、补缝、刮腻子等。
e)除不用安装之项目外,所有金属工程项目之单价须包括安装在不同之墙体、地面或顶棚,在砖砌体、混凝土、砌石或其它表面上塑料、软金属、纤维或同类现成栓塞、所有预埋件、锚固件、螺丝、黄铜螺钉等安装附件及在不同墙体、地面或顶棚作加固之处理及准备工作如于墙体、地面或顶棚安装之加固设备、灌浆及修复等,承包方需提供安装之设计供发包方认可,所安装之器具或装置等必须能安全锚固于上述位置上,并能使发包方满意。
f)所有组合装置的项目,其单价须包括各构件组合之费用如焊接、铜焊接、铆接、螺钉接及各式接口之表面处理等。
g)条型材或管材之单价须包括全长接驳焊接或配件、屈曲、四分一圆面块、斜面、冠环等、削尖、压扁或鱼尾形末端。
h)所有组合构件工程之单价须包括焊接、铜焊接或龙头螺钉连接。
i)说明为上螺钉项目之单价须包括用黄铜螺钉安装。
j)所有室内及室外可被接触及露明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留有钉孔或其他适当连接点供电器安装承包人连接等势接触导线。
k)镀锌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在焊接点、切边、切割末端涂二层金属含锌底料。
l)所有不镀锌铁工程之单价须包括在制造车间或现场涂一层防锈漆及一层铅底料。
m)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研磨及磨光滑所有露明表面、接口及周边。
n)门套件、窗、构件等之单价须包括框架与混凝土或砖砌体之间缝隙的水泥砂浆填充、勾缝及以认可之硅酮胶嵌缝。
J饰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计算
a)楼梯楼地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分高低长短阔窄深浅。
墙面工程计算
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含抹灰、块料、涂料、腻子、油漆等)。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面积,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底面、顶面及侧壁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单价包括
a)所有项目之单价须包括:
(1)饰面于任何材料之表面包括混凝土、砖、泰柏墙、煤灰墙、铁、木等及饰面前后表面处理,在混凝土墙及天花表面洒浆;
(2)饰面于任何高度之楼板底面及梁底面;
(3)窄阔度及少数量;
(4)临时模板、压尺、砂浆找平及边板;
(5)依开间或板条分间施工,并包括间与间之伸缩缝;
(6)铺放或修整成平面、斜面或坡度;
(7)不同种类工程及新旧工程间之接口、穹棱交点及其他弧形表面交叉;
(8)等阔边缘、内角、齐边及尖脊;
(9)内外角、联结点、停闩、齐平末端;
(10)所有裁切及装配及/或修复至框边,管道周边及托座等,及嵌入出水口周边;
(11)任何其他类似工作。
b)砂浆找平、抹灰、粉饰、人造石铺面及水磨石及任何其他现浇饰面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
(1)清洁及弄湿混凝土表面及若混凝土已硬化,涂水泥浆;
(2)滴水槽、深槽、凹圆形、半径不超过25mm之外角等;
(3)"打平"不规则表面及做凹圆形、斜面等;
(4)施工之前,在混凝土表面刷一道素水泥浆结合层;
(5)于外墙形成凹线、凹槽等装饰;
(6)抹灰/粉刷护角等。
c)室内抹灰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在所有转角处加每边宽50mm之水泥护角(R角),并做成稍圆尖脊。
d)钉灰胶纸柏板及所有各类铺砖、平板及薄板饰面之单价须包括开槽、开孔及修复。
e)除要求铺特别砖或配件外,铺砖、云石、平板及薄板饰面等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在装饰条、凹圆槽、踢脚板、雨水槽、沟渠、楼梯斜梁、缘石等做斜接面、停闩、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扭曲形角等。
f)铺乙烯基板或薄板等之砂浆找平单价须包括滑面加工及甚至包括净水泥铺面、钢抹子饰面。
g)不论图纸上有否表示,饰面之单价须包括在所有室外悬挑上做滴水槽,墙体抹灰与墙裙交接处做凹槽,在垂直和水平面交接点上接防水层处做三角焊缝及其他类似工作。
h)所有铺砖、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之单价须包括依发包方要求及以认可之颜色及纹型铺砌。
i)所有陶瓷砖块、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材料单价须包括水泥砂浆垫层及结合层、水泥胶结合层及有色水泥勾缝。
j)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铺砖、石块等之单价须包括于砖块、石块等材料上开孔、裁切、做斜接面、开槽停闩、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圆边等及修复。
k)除另有说明外,颜色砖等之单价为采用标准颜色系列之饰砖。
l)吊顶之单价须包括:
(1)一切为照明、空调、音响等等设备而需要之裁切、开孔、接口及其它额外处理等,亦包括提供维修活门;
(2)不同的悬垂高度。
m)除另有说明外,所有石材、铺砖均包含磨边价格,磨边包括:
(1)石材磨边:包括棋子边,法国棋子边,法国边,大圆边,1/4圆边,双节边,海棠边,凹圆边(月牙边),斜边,凹槽边,鸡嘴边,双1/4圆边,鸭嘴边,见光边,斜边+见光边。
(2)瓷砖磨边:瓷砖面磨小海棠角或斜边角。
K油漆工程
油漆工计算
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含抹灰、块料、涂料、腻子、油漆等)。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面积,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底面、顶面及侧壁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单价包括
a)油漆之单价须包括:
(1)涂漆表面之一切初步处理,清扫、磨光、磨砂纸、点漆片、润油粉、补缝、刮腻子等;
(2)铁金属工程涂底层前,修饰在车间或现场所上底料;
(3)底漆;
(4)涂面层前用力擦遍及磨平底层;
(5)所有多种颜色工程及分色工作;
(6)涂漆前,移离所有小五金、硬件等,涂漆后再装上;
(7)圆条、铰、托座、螺栓、把手及其他配件之涂漆(除非配件与其他涂漆工程分开或须涂上不同颜色)。
b)天花及吊顶之油漆单价须加包括一切所需之脚手架,离地面不同高度之天花或吊顶不另行分项量度。
c)天、地、墙之油漆于粉刷、抹灰或混凝土等不同底层材料,不另行分类量度,惟油漆于不同材料如木面、金属面等则分类量度。
d)刮腻子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成品腻子、普通腻子,如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成品腻子,其价格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L门窗工程
a)防火门工程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含可视窗口)以“m2”计算,单价按不带可视窗口的防火门单价执行,可视窗的附加费按可视窗口的洞口面积以“m2”置于“防火门可视窗增加费”的清单中单独计算。
M、绿化工程
1.栽植乔木
a)计价按综合苗木消耗量(含成活率及运输损耗)、开挖土质、起挖方式、运费、种植、肥泥、种植土(综合考虑厚度、种类,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有机肥、树木支撑、养护(含成活保养和保存保养)等费用计算,打凿地面、障碍物凿运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b)工作内容包括起挖、包扎土球、装卸运输、苗木排列、修剪(摘叶)、挖穴、种植(施放有机肥、熟耕土)、开窝、淋定根水、淋水、防寒防日灼、立支架、养护、除虫、清理场地,回填土、余土场内运输,回填的种植土质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实施、完成和维护等。
c)分不同种类、规格以“株”计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d)当苗木种类、规格发生变更时,按相同胸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换算,只调整主材价差;没有相同胸径清单子目,按相近胸径(胸径差在5cm以内,含5cm)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取低值者进行换算,只调整主材的价差;没有相同或相近胸径清单子目的,按新增综合单价计算。
e)胸径规格为区间值时,差值计算统一取上限或下限值。
2.栽植灌木
a)计价按综合苗木消耗量(含成活率及运输损耗)、开挖土质、起挖方式、运费、种植、肥泥、种植土(综合考虑厚度、种类,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有机肥、树木支撑、养护(含成活保养和保存保养)等费用计算,打凿地面、障碍物凿运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b)工作内容包括起挖、包扎土球、装卸运输、苗木排列、修剪(摘叶)、挖穴、种植(施放有机肥、熟耕土)、开窝、淋定根水、淋水、防寒防日灼、立支架、养护、除虫、清理场地,回填土、余土场内运输,回填的种植土质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实施、完成和维护等。
c)分不同种类、规格、种植密度以“株”或“平方米”计量。以株计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当苗木种类、规格发生变更时,按相同规格(苗高、冠幅)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换算,只调整主材价差;没有相同规格清单子目时,按相似清单子目(苗高、冠幅差在20cm以内,含20cm)的综合单价取低值者进行换算,只调整主材价差。当种植密度发生变更时,按实调整主材的数量和相应的价差。
e)苗高、冠幅为区间值时,差值计算统一取上限或下限值。
3.栽植花卉
a)计价综合消耗量(含成活率及运输损耗)、栽植方式(单一、混栽、图案等)、开挖土质、运费、种植、肥泥、种植土(综合考虑厚度、种类,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有机肥、养护(含成活保养和保存保养)等费用计算。
b)工作内容包括挖穴,苗木排列、修剪(摘叶)、平整种植床、放样、清除原土地面坡面的石块和杂物、翻耕、铺种前轻振坡面、洒水湿润坡面、种植(施放有机肥、熟耕土)、开窝、淋定根水、淋水、防寒防日灼、养护、除虫、清理场地,回填土、余土场内运输,回填的种植土质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实施、完成和维护等。
c)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铺种草皮
a)计价综合考虑消耗量(含成活率及运输损耗)、开挖土质、运费、种植、肥泥、种植土(综合考虑厚度、种类,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有机肥、养护(含成活保养和保存保养)等费用计算。
b)工作内容包括挖填、平整种植床、放样、清除原土地面坡面的石块和杂物、翻耕、铺种前轻振坡面、洒水湿润坡面、种植(施放有机肥、熟耕土)、淋水、防寒防日灼、养护、除虫、清理场地,回填土、余土场内运输,回填的种植土质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实施、完成和维护等。
c)分不同草皮种类,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5.布置景石
a)计价综合考虑消耗量,选石料,起重架搭、拆,点石。
b)工作内容包括:砂浆运输、运石、吊装、校正、定位、塞垫嵌缝等。
c)以吨计量,按设计图示石料质量计算
6.其他
(1)绿地起坡造型
a)计价综合考虑:回填土质要求、取土运距、起坡平均高度、放线、设置标高桩、堆土、压实、修坡整形等费用。
b)工作内容包括:排地表水、土方挖及运、耙细及过筛、回填、找平及找坡、废弃物运输。
c)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整理绿化用地
a)计价综合考虑:找清理场地原土±30cm的挖(翻松)、填、找平、细耗、清除土头等杂物,绿地整理等费用。
b)工作内容包括:排地表水、土方挖及运、耙细及过筛、回填、找平及找坡、拍实、废弃物运输。
c)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回填种植土
a)计价综合考虑:回填土质要求、取土运距、回填厚度、弃土运距等费用。
b)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挖及运、回填、找平及找坡、废弃物运输。
c)计量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7.苗木移植
a)计价综合考虑消耗量、开挖及回填的土质类别、坡地细整、换填种植土、洒水湿润坡面、草籽的比例及种类、覆土、覆盖秸秆或无纺布及按图纸和规范的要求而实施、完成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b)工作内容包括:修剪、起苗、包扎土球、原土回填树坑、场地清理、清运树枝及树尾、周转材的回程运输,装车、绑扎固定、运输、卸车、按指定地点放置、挖树穴、排列、修剪、种植、施肥、回填土、开窝、淋定根水、清理场地、栽植期淋水、除草、病虫害防治预判与杀虫、施肥、造型精剪与一般修剪剥芽、扶正、清理场地。
c)分不同种类、规格以“株”计量,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8.苗木砍伐
a)计价综合考虑:乔木胸径、高度、挖树蔸、运距等。
工作内容包括:降低树尾、砍伐、截干、清理场地、清运,挖树蔸、原土回填、装车、绑扎固定、运输、卸车、按指定地点放置。
分不同种类、规格以“株”计量,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9.苗木支撑
a)计价综合考虑:乔木胸径,高度。
b)工作内容包括:定位固定、挖土、埋桩、安装、清理场地.
c)镀锌钢管护树桩支撑按支撑的苗木数量以“套”计算。
d)乔木支撑方式:采用镀锌钢管四角支撑。胸径<18cm乔木:镀锌钢管的长度为2.5m,管径DN40mm,壁厚3mm,采用单层钢支撑;胸径≥18cm乔木:镀锌钢管的长度为4m,管径DN40mm,壁厚3mm,采用两层钢支撑(防台风防倒伏加固)。
N、市政及园建工程
1.混凝土垫层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构件截面形式、规格、尺寸、部位、混凝土拌和要求、骨料粒径等。
b)计价包括:混凝土材料、混凝土全部作业(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等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预留孔洞、浇水泥浆、施工缝使用的橡胶止水带、或遇水膨胀止水条(不含设计图纸要求的止水带)等相关费用。
c)混凝土计量分混凝土种类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划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d)垫层的模板列入措施项目费内。
2.粗砂垫层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粒径及配合比,垫层厚度、可能发生的场内二次转运及按图纸和规范而进行、完成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b)计价包括:铺筑方式、压实方式、粒径、材料运距、材料来源、材料场内运输等。
c)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3.级配碎石垫层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粒径及配合比,垫层厚度、可能发生的场内二次转运及按图纸和规范而进行、完成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b)计价包括:铺筑方式、压实方式、粒径、材料运距、材料来源、材料场内运输等。
c)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4.水泥稳定碎(砾)石垫层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基层铺筑的石料规格、拌和方式、摊铺方式、养护方式、材料运距等。
b)计价包括:路床(槽)整形、拌和、运输、铺筑、找平、碾压、养护、材料及材料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厚度、配合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5.沥青混凝土路面清单项目
a)计价综合考虑石料粒径、掺和料、支模方式、粘(透)层油、材料运输等。
b)计价包括清理下承面、沥青混凝土加工、运输、喷油、布料、面层铺筑、压实、整型等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沥青混凝土种类(如颜色、骨料等)、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的面积。
6.混凝土道路面层铺筑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拌和方式、支模方式、摊铺方式、养护方式、材料运距等。
b)计价包括:拌和、铺筑、养护、传力杆及套筒制作安装、联系筋、伸缩缝设置、路床(槽)整形等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水泥混凝土种类(如强度)、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的面积。
7.人行道砖铺设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块料规格、颜色;铺贴部位、方式;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图形图案等。
b)计价包括:结合层、人行道砖铺设、嵌缝、材料及材料运输等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人行道砖品种、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树池所占面积。
d)人行道基础、底层(如水泥石屑稳定层、砼垫层等)另列清单项目计量。
8.花岗岩铺设清单项目
a)综合考虑:铺贴部位、方式,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嵌缝材料种类、防护材料种类、酸洗、打蜡要求等。
b)计价包括:基层处理、找平层、结合层、面层、磨边、嵌缝、刷防护材料、酸洗、打蜡、材料运输等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石材种类、厚度、规格(按每块周长2.4m以内、2.4m~3.2m、3.2m以上划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树池所占面积。
d)人行道基础、底层(如水泥石屑稳定层、砼垫层等)另列清单项目计量。
9.安砌混凝土侧石
a)综合考虑:基础、垫层、后座的材料品种、安装部位、方式、砂浆种类、强度等级、配合比等。
b)计价包括:开槽、基础、垫层铺筑、侧(平、缘)石安砌、材料及材料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c)计量分不同材质、规格,按设计图示中心线,以“米”计算。
d)后座的模板列入措施项目费内。
10.装饰井盖清单项目
a)计价综合考虑安装、抹灰、井盖安装、材料场内运输等,包括可能发生的场内二次转运及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而进行、完成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b)计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五、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措施项目工程费指完成该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全部内容的综合承包价,包含了完成工作内容所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清单计量单位均为“项”(综合单价包干的措施项目除外),计费方法和内容按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
1.1模板工程:是指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施工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及支架(含对拉螺栓)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承包人根据自报的施工方案选择使用不同材质的模板时(如承台、地梁砖模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包括在本项报价内。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在“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中计取。
1.2混凝土泵送增加费:泵送砼增加费。采用泵送砼施工方法所增加的费用,包括输送、浇灌和清洗设备等工作。
2.总价包干措施项目(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本项目的其他总价措施费均在土建工程的措施费中计算):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制,具体工作内容构成详见广东省2018定额的相关约定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2.脚手架工程:包含了综合脚手架、满堂基础脚手架、井架、满堂脚手架、装饰脚手架、砌筑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屋面花架脚手架、单排脚手架等除外墙外侧综合脚手架外等的一切脚手架费用,包含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
2.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视频监控点布设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出入口、各工地车辆出入口通道、工地项目部会议室、建筑材料堆放区、工地最高点(或塔式起重机处)、工地施工活跃区域、每个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等关键部位;工地最高点(或塔式起重机处),应安装支持可360°旋转全景高清摄像头,确保清晰地看到施工区域的全貌。监测数据保存于主机,且存储时间不小于30个连续工作日。控制项目要求对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边坡参数进行监测、安全管理、环境监测等具备监测结果存储、显示、报警及处理功能。满足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
3.垂直运输费:建筑物施工中为了将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自地面垂直提升到所需高度的机械费用,主要包括塔吊、卷扬机及外用电梯和配合机械等费用。综合考虑运输方式、运输途径、运输线路等。
4.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但不限于桩机、塔吊、人货梯、挖机等,施工所需必要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
5.暗室增加费:以项计取,综合考虑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清单开项置于土建工程的措施费中)。
6.超高降效:指由于建筑装饰装修楼层顶面高度超过20m产生的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层高或楼高的超高费计算在此项措施项目费中,不计算在个别的单价内;为各专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提供照管服务的超高费应在措施其他项目中以项计取,综合考虑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的超高降效费用(清单开项置于土建工程的措施费中)
7.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含基坑集水井、排水沟及其他相关排降水措施引起费用,包括在结构封顶前,地下室内基坑井管装配、地面试管、铺总管、装拆水泵、钻机安拆、钻孔沉管、灌砂封口、连接、试抽、拔管、拆管、灌砂、清洗整理、堆放、井管堵漏等相关费用。
8.危大工程专项措施费:是指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省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施工及验收所发生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包括:(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5)拆除工程;(6)暗挖工程;(7)其它按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9.办理临时、永久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增加费:负责办理临时、永久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的一切费用。
10.路口开设费路口至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维护:包含不限于本工程场地的临时道路维护(清扫、修复、养护、照管等)及道路两侧围蔽。
11.施工场地不足引起相关增加费:因场地不足须额外措施费及工作费用、租用场地的费用,及可能引致的基坑土方堆放、转运、二次运输,以及办公用房、人员住宿临设的租用。
12.临水临电的场外接驳费:是指包含施工用水用电点至发包人提供的临水临电接驳点之间的管、线、设备等相关费用,以及供水供电部门所收取的费用;
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期施工时所采取的防冻、保温、防雨安全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14.成品保护:自验收后二次进场施工起计至二次进场施工内容完成并经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要求对二次进场施工所涉及范围(包括电梯、电梯厅、楼梯间、大堂、地下室等区域)的已完工程及设备(包括自行施工内容及其他单位已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及维修的费用。
15.工程保险费(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相关保险的费用。
16.投标人认为招标清单所列支的措施项目费不足以涵盖本工程项目的,由投标人在“其他措施费(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增补)”下列空白处补充,如投标人未补充,则说明未有不足以涵盖本工程项目的其他措施费或视为其他措施费已在各类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无需单独计取。
17.对于措施项目费,承包人应根据本企业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工程内容,自行报价,承包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支付。无论是否有工程变更,无论日后实际所需的措施项目情况与报价者现时的估计有多大出入,该部分价款均不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原合同内需做的项目取消,则有关包干价款整项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发包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提出的,没有考虑不同报价的“个性”,因此承包人在报价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措施项目的内容和报价,但只能在“措施项目报价表”“其他”项中反映。
18.各项目按照本合同及附加要求保证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的措施,承包人报价时已考虑此部分的费用支出。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若施工过程中不予以执行,发包人将扣除该未进行项的费用。各类不予以单独计取费用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所有屋面、楼面砼采用满铺麻袋养护。
4.2砌筑材料进场后搁置达到28天后方允许上楼的室外场地布置。
4.3砌筑与抹灰砂浆楼层内全部采用灰斗盛放。
4.4外墙(含铝窗)拆架后三轮淋水检验的管材及架设、水电等费用。
4.5所有楼层外挑架搭设及因展示需要的外挑架搭设。
4.6临建搬迁及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与遗留物、以及临建基础等的清理外运、承包方应充分考虑不仅在同期工程的交叉作业引起可能的搬迁费用,而且要考虑因前期占用后期场地引起的搬迁费用、场地平整。
4.7材料的二次搬运、(含加气砼砌块强制要求进入现场堆放15天以上期间产生的场地平整及拼租、堆放期间的防水措施、材料保管及二次搬运、砌筑浇水等本合同砌筑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费)、机械/设备/材料过隧道路桥费、施工临时道路的修复、交通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
4.8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地下室止水螺丝杆除外)、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包括但不限于栏杆、百叶等)与墙体连接处填补、抹灰收口及防水、烟道防水处理。施工洞口过梁及拉结钢筋及钢丝网、套管塞缝、弱电预埋穿铁丝费用、暗埋管线的划线标识、洁具及配件和台面安装的打胶费用、成品保护、恢复、工地保安累计24小时内/一周的停水停电措施、施工现场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及场地降排水(含山坡地等特殊情况)、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期间的现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防护措施、施工工地环保费、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驶增加费、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费、外墙脚手架不采用外墙预留洞口后填堵方式搭设,而要求采用其他方式搭设(如采用结构梁预埋钢筋等用做外架拉接等方式)。
4.9施工期间地下涌水和降雨发生时自备水泵抽排水,采取必要的截排水措施,保证地下室设备和人员安全。
4.10围墙内施工道路按发包方的标准进行建设,并定期维护及保持其畅通。
4.11承包方负责其混凝土钢筋结构及围挡措施施工与拆除,费用在清单的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中考虑。若需迁移,则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4.12施工过程中塔吊无法使用及运力不足,增加其他起吊设备以保证项目进度。
1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应与总报价计价说明结合使用,二者说法不一致的以措施项目清单说明为准。
六、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1.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发包人甲供材料/设备的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如有)及其他组成。
2.暂列金额:/万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万元,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暂估价金额进行报价,不得更改,将来按专业条款16.4约定调整。
4.总承包服务费: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包括了完成服务内容所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利润、税金。其中:
4.1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合费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项目清单各项目承包人须提供的服务内容详附件7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管理要求。
4.2总包管理配合费按以不含税固定总价包干。不因暂估价金额变化而调整,结算时无论专业工程或暂估价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与招标时暂估金额相差多少,此费用均不予调整。在总承包服务费表中没有单独列出的发包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或暂估价项目视为包含在总包服务费,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索赔。若有关工程日后实际不实施,则有关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整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实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数量可能会有多个,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增加承包人在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中综合考虑。
5.发包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配合费:对发包人提供甲供材料/设备的保管、管理配合等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了完成服务内容所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利润。不含税固定费率包干(费率按0.5%计算),承包人需按由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的不含税金额进行填报。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配合服务费计算方式进行结算。若需配合的材料取消的则有关包干价款整项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6.预算包干费(本项目的其他专业预算包干费均在土建工程的预算包干费中计算):是指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
7.其他: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后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
七、清单外工程项目计价说明
清单外工程项目计价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机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1、总则
本说明的适用性
1.本说明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或合同总价应包含的费用。承包人应当考虑发包人在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一切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其报价须包括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一切有关费用。本计价说明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一般性说明,若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材料、工序及其他工作在本说明有任何遗漏或错误并不会成为调整合同总价、综合单价的理由。
2.本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应包括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中的说明及图纸的要求,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除本章另有说明外)。本说明为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补充说明,两者互为补充。若有不一致的则以本说明为准。
3.承包人需将本说明与计价规范结合理解进行报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均应该包含本说明所述的单价内容与计价规范中对应工程内容。若以不理解本说明与计价规范为由的索偿均不会获得接纳。
4.本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工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用于工程进行中工程变更及完成后之结算。
5.拆改费用按照合同清单报价中人工费的50%计取,拆改主材的利用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计量单位、计算精度及价格的精度
1.计量单位:除另有说明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1.1以重量为单位之项目–kg;
1.2以体积为单位之项目–m³;
1.3以面积为单位之项目–㎡;
1.4以长度为单位之项目–m;
1.5以套为单位之项目-套;
1.6以件为单位之项目-个;
1.7综合计量之项目-项。
2.计算精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范执行。
3.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价格及精度,按《填表及报价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价包括
1.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1.1.1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
1.1.2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如:运输、交货、卸货、储存、包装退还、使用、提升、放置、安装);
1.1.3装配用的一切所需副材、附件及配件;
1.1.4使用机械;
1.1.5所有裁切及损耗;
1.1.6间接费、管理费、利润。
计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中项目须结合本说明、计价规则、工程规范及招标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一并参阅理解。
2.清单中项目说明须与本说明、计价规则、工程规范及招标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一并视为依据计价。
以项为单位的项目
3.当报价单中出现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时,该项目之造价即由承包人承担风险,结算时仅按有否发生而整项保留或扣除,而价款则不作调整。若此类项目没有计价,其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报价单之其他单价中。
修复
4."修复"一词包括在损坏地方加以修补至与周围同样工程有一样表面、颜色、纹理等所需之所有人工及材料,并包括涂漆、着色、及/或在新工程涂清漆至与周围现存工程相称,令发包人完全满意。
认可
1."批准"、"认可"、"指示"等词语乃指由发包人发出之批准、认可或指示。
2、术语及说明
1.相关术语及说明详见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计价依据及其相关约定。
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3.税金: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当期公布税率计取,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要求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按计价当期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最新规定税率计取。(简易计税的项目除外)。
3、总报价计价说明
1.本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税金报价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由发包人提供,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填报,并且每项都需进行单价分析。
2.所有清单的工作内容分别在各自的清单说明中予以表述。
3.所有清单应与计价说明、招标图纸、技术条件、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一并结合起来阅读、理解、解释及报价。承包人对清单的任何疑问均应于回标前按报价须知说明的时间提出,发包人将统一答复。任何对清单的不理解、误解、推论或结论引致的报价错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会考虑承包人因此提出的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偿。
4.总报价为含税报价,该报价及工期视为考虑了完成相应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履行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施工条件及施工困难、不同时期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的价格波动(合同规定的材料和人工价差等调整除外)。
5.承包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上所列标的或承包范围的全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高温补贴、利润、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机电安装工程的综合单价还应该包括各种避让绕行(包含避让永久供电、低压柜出线方式变化,电井和水井内综合管线平衡排布、风机至风井和静压箱段风管尺寸图纸没有标示、绕梁绕柱敷设等情况)等。承包人若认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多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不全面的或总价包干方式下存在工程量偏差的,应按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核对时间和地点提出,经双方核对后,承包人按发包人最新发出的调整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不得擅自更改调整该工程量清单。
6.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总价包干的工程量及工程项目,承包人有异议的,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并附计算底稿和详细说明,发包人复核后认为有需要进行调整的,可以对该部分的工程量或工程项目进行调整或不调整,若承包人对发包人最终提供或确认的该部分工程量仍有异议的,承包人在其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7.招标图(如有)或招标文件范围包括的内容及需承包人承担的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报价中列出,均认为包括在总报价中,承包人在编制报价时的任何遗漏都将被视为已在报价总报价中考虑。
8.承包人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定型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9.承包人的报价应全面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条件及合同条款所需的一切费用,特别是以下施工条件及/或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
(a)因场地不足须额外租用场地的费用,及可能引致的转运、二次运输,以及办公用房、人员住宿临设的租用。
(b)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不足所需的额外措施及工作(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c)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管理配合服务予专业承包人、供应单位及检测单位。
(d)采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合格材料及加工单位。
(e)施工条件及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要求中提及的其他需要考虑的费用。
10.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对现场进行考察,依据施工经验等进行报价。承包人的报价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以下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
(b)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需的施工机械、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
(c)为实施、完成合同内容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涉及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特别许可所需要的手续办理、费用及时间;
(d)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e)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需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施工的情况;
(f)可能对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它情况。
11.承包人需自行考虑异地施工税务转移问题。
12.承包人需自行考虑春节期间连续施工而产生的相关增加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3.工程款支付方式若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业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承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款、工资实行分账管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5.发包人将分批移交工作面,承包人应考虑到场地不能一次性移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6.不同施工阶段因施工需要需进行施工场地布置调整,相关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加工场地、办公室、临时设施等搬迁)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17.承包人需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第一次修补、塞洞和塞缝(无论尺寸大小及宽窄)等工作,且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
18.人应充分了解粤海置地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第三方评估等内部检查评估工作,并在报价中包含所需的相关费用。
19.由于承包人报价时的材料价格低于当期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而导致调差后材料价格与施工当期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综合价差异较大的风险,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总报价中,后续不能由此向发包人索赔材料补差费用。
20.总报价应充分考虑场地环境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施工条件及技术要求、施工专项方案要求”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施工方案,直至满足施工要求及发包人满意为止并加以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1.本说明为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同时亦适用于工程完成后之结算。
22.当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时,该项目之造价即由承包人承担风险,结算时仅按有否发生而整项保留或扣除,而价款则不作调整。若此类项目没有报价,其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之其它单价中。
23.所有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结合起来阅读、理解或解释。
24.对于各清单条目及各清单内的工作内容,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的,则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特征仅是概括性的,除特别说明外,项目特征应包含完成规范和图纸描述的某一工作所需要而项目特征未说明的工序或尽管做了说明但可能存在描述上的某些差异,发包人将当作承包人完全理解了所要表达的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赔偿。例如:管道配件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后期无论是否因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管道配件增加或减少,均不予以重新组价。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高温补贴、管理费、利润、风险和合同条件中其它规定所包括的费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会因方案的改变而更改。
4.承包人在报价时,由发包人选定确认的材料品牌范围,由承包人在品牌范围内选定两个品牌进行报价。
5.各种增加费费用应计入措施费项目中,如脚手架搭拆、发生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进行施工增加费等费用,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土建已包含安装专业措施费项目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6.各分部说明:
A总说明
a)各种管道、线槽(管)、电缆桥架、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电线电缆统一按图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部件的长度;不另计量弯头、三通等各种配件,各类配件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包含在管道、桥架线槽的综合单价内。
b)各种管道、线槽(管)、电缆桥架、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电线电缆在图纸中未标明或标注不清晰的情况不作另计量及列项,该等情况应根据各专业图纸、现场情况、自身经验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如:避让绕行、绕梁绕柱敷设、配电箱(柜)进出线方式;综合管线平衡排布引起的工程量差异;风机至风井和静压箱段风管尺寸等情况。
c)如规定的计量是成套的材料、设备,则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
d)穿墙、穿梁、穿楼板套管封堵在管线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另外进行计量与计价。
e)防火封堵发生的费用,承包人须在相应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增加费用。
f)套管按“个”计算,套管长度综合考虑。套管规格按照介质管道的管径规格计算。
B电气系统工程
a)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动力控制箱、双电源自动切换箱、电表箱等)的计量
(1)配电箱分不同型号、规格、电箱编号、综合安装形式以台为单位计量。
(2)配电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型钢(支架)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灌浆;砼结构基础浇筑、孔洞开凿及修复、剔槽及修复;箱体安装;焊(压)接线端子;盘柜配线、端子板接线;预留智能照明模块及消防模块安装位置;接地、封堵、标识等内容。其中控制箱为各类设备的控制用途。
b)小电器(包括开关、插座、温控调速开关等)的计量
(1)小电器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类型以台(个)为单位计量。
(2)小电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安装、接线、底盒、接地、焊(压)接线端子等内容
c)电缆(包括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计量
(1)电缆分不同型号、规格,不分敷设方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量。
(2)电力电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揭(盖)盖板、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头支架制作安装及保护、电缆中间接头制作安装、中间头保护盒安装、防火涂料、防火封堵、电缆保护、标识等内容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
(3)矿物绝缘电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揭(盖)盖板、电缆敷设、电缆头安装、电缆头支架制作安装及保护、电缆中间接头安装、中间头保护盒安装、防火涂料、防火封堵、电缆保护、标识等内容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
(4)电缆预留说明:国标清单(GB50856-2013)描述的电缆终端头预留按1.5m一处计算、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按1.5m一处计算,其余预留均按国标清单(GB50856-2013)计取(包括盘、箱、柜的半周长预留等);电缆10mm²(含)以下不考虑电缆头及电缆头预留。
d)电缆桥架、线槽的计量
(1)电缆桥架、线槽分不同型号、规格、厚度、材质、类型以截面周长为步距按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量。附件(包括弯头、三(四)通、盖板、隔板、伸缩节等全部配件)不另计量。
(2)电缆桥架、线槽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架、线槽内的电线、电缆固定;桥架、线槽及附件安装;弯头(三、四通)修改及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防火堵塞、接地、标识等内容;桥架、线槽穿墙或板时的孔洞开凿及修复、套管制作安装;桥架、线槽的支架制安、除锈、刷油、防腐、防火涂料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
e)电气配管(包括钢管、镀锌电线管、PVC塑料电线管等)的计量
(1)电气配管分不同规格、材质、敷设方式按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量。配件、管件不另计量。
(2)电气配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敷设、配件管件及安装、刨沟槽及修复、孔洞开凿及修复、套管制作安装、接线盒(含过线盒、拉线盒、终端底盒)安装、刷油、防腐、刷涂防火涂料、标识、接地等内容;电气配管的支架制安、除锈、刷油、防腐、刷涂防火涂料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
(3)电线电缆管道经室外建筑构筑物时,扣除构筑物所占长度。
f)电气配线的计量
(1)电气配线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综合敷设方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量。
(2)电气配线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体(夹板、绝缘子、槽板等)安装、配线、接线等内容。
g)灯具及带电标识(含配件:光源、吊杆、吊钩、底座、轨道、应急装置等)的计量
(1)灯具及带电标识分不同名称、类型、规格、型号、用途,综合安装方式以套为单位计量。
(2)灯具及带电标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预埋件留设、灯具(含光源)及配件安装、支架、灯头盒至灯具的金属软管、电线、调试等内容。
h)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的计量
(1)接地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其制作长度按设计长度加损耗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
(2)接地母线、避雷引下线、均压环、避雷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避雷针(网)制作安装、引下线敷设、均压环敷设、柱主筋与圈梁焊接、桩基焊接、接地极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安装、构架接地、等电位联接、换土及化学处理等内容。
(3)桩承台接地线安装,区分桩台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基”计算。
(4)钢、铝窗接地,按设计要求接地的金属窗的接地数量以“处”计算。
i)等电位端子箱的计量
(1)等电位端子箱分不同型号、规格,综合安装形式以台为单位计量。
(2)等电位端子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孔洞开凿及修复、剔槽及修复;箱体安装;焊(压)接线端子;配线、端子板接线;接地、封堵、标识等内容。
C给排水及消防水系统工程
a)成套供水设备的计量
(1)成套供水设备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按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量。
(2)成套供水设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及底座安装;基础槽钢安装、减振装置安装、二次灌浆;泵组控制柜(箱)安装、控制柜与设备间控制电线电缆及保护管槽、控制柜(箱)至设备的电缆、设备电气金属软管;设备本体及控制柜(箱)接地连接、油漆、标识、调试;需保温的包括机组保温、绝热等内容。成套设备含水泵、气压罐、补偿器、控制柜(箱)、抑制器、水泵的附件(底座、地脚螺栓、减振装置等全部配件)等。
b)水泵的计量
(1)水泵分不同系统类型、名称、型号、规格,综合立式、卧式,按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量。
(2)水泵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及底座安装;基础槽钢安装、减振装置安装、二次灌浆;泵组控制柜(箱)安装、控制柜与设备间控制电线电缆及保护管槽、控制柜(箱)至设备的电缆、设备电气金属软管;设备本体及控制柜(箱)接地连接、油漆、标识、调试;需保温的包括机组保温、绝热等内容。水泵含水泵、控制柜(箱)等。
c)室内外供水管道敷设(包括各类冷水管、热水管、消防水管)的计量
(1)供水管道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及连接方式,综合考虑泵房与其他敷设位置,按图示延长米以m为单位计量,不扣除各种管件、构筑物和阀门所占长度。
(2)供水管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孔洞开凿及修复、埋地管道的管沟/槽开挖、回填及垫层、管道及管件的安装(管件必须充分考虑管道的连接方式所需要的管件,并充分考虑与阀门连接所需要的管件)、管道取源部件开孔及短管安装、管道的支架制安、除锈、刷油、各种套管(含防水套管)的制作安装、套管与管道的填缝、管道除锈、刷油、标识、防腐、接地、管道消毒、冲洗、水压及泄漏试验、三通补强圈制作安装,为配合安装、试压等工作而安装的辅助管道、管件的安装、拆除。如设计有要求,还包括管道系统吹扫、脱脂、探伤、标识等内容,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各种供水管道的配件(包括法兰、卡箍、止水环、弯头、三通、大小头、补心、法兰、密封材料等全部管道配件)不另计量。
d)排水管道(包括污废水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通气管等)的计量
(1)排水管道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压力等级、材质及连接方式,按图示延长米以m为单位计量,不扣除各种管件、构筑物和阀门所占长度。
(2)排水管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孔洞开凿及修复、埋地管道的管沟/槽开挖、回填及垫层、管道及管件(管件含透气帽、检查口、存水弯、弯头等,并充分考虑管道的连接方式所需要的管件如卡箍)的安装、防火堵洞、管道的支架制安、除锈、刷油、各种套管(含防水套管)、止水节、防漏宝的制作安装、套管与管道的填缝、管道除锈、刷油、标识、防腐、接地、冲洗、阻火圈的制作安装、闭水、通水、通球试验等内容,均综合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排水管道的管件(包括弯头、法兰、卡箍、三通、大小头、止水环、伸缩节、阻火圈、透气帽、检查口、H型管、消能装置、堵头等全部管件)不另计量。
e)阀门(包括各类闸阀、截止阀、蝶阀、止回阀、浮球阀、水锤吸纳器、金属波纹管、波型伸缩器、Y型过滤器、橡胶软接头、自动排气阀等)的计量
(1)阀门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安装方式以个为单位计量。
(2)阀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阀门及其配件安装、法兰(卡箍)安装、标识、水压试验。阀门的附件不另计量。
f)电动类阀门(包括电动阀门、电磁阀门、水流开关等)的计量
(1)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安装方式以个为单位计量。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及连接件供应及安装;阀门安装前检验、清洗、试压、安装后调试;控制箱供应、安装;电动阀电气接线、调试;其他完成本项所需的一切工作。其中主材设备为各类电动阀门(含阀体、驱动、电源控制箱)。
g)紫外线消毒器:
(1)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以台为单位计量。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连接件供应及安装;本体安装前检验;电气接线、安装后调试;其他完成本项所需的一切工作。其中主材设备为紫外线消毒器(含控制柜)。
h)地漏、雨水斗等终端的计量
(1)地漏、雨水斗等终端分不同名称、材质、类型、规格以个为单位计量。
(2)地漏、雨水斗等终端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本体安装、支架制作安装等内容。其配件(包括存水弯等全部附件)不另计量。
i)水表的计量
(1)水表分不同名称、类别、规格、型号,综合安装部位及连接方式按图示数量以套(个)为单位计量。
(2)水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及其附件(阀门等)安装等内容。水表等的附件不另计量。
j)水箱的计量
(1)水箱分不同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材质,按图示数量以m³为单位计量。
(2)水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腐基础型钢制作安装除锈油漆、本体及其附件安装、二次灌浆、设备的吊装(如设计要求有自动冲洗装置则包括自动冲洗装置)、水箱及支架的接地连接等内容。水箱的附件(包括水箱的溢流管、通气管、放空管、水箱分隔板、配套法兰、液位计及检修人孔、爬梯等,透气管管口的防虫网罩,电动遥控浮球阀及管线等全部附件)不另计量。
k)减压阀组的计量
(1)减压阀组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安装方式以套为单位计量,配置组成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设计图纸。
(2)减压阀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成套)、连接件的安装;支架的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阀组从图示第一阀开始至最后一阀之间的管道及管件安装;管道刷油、标识;管道的水压试验及冲洗;本体调试等。
l)湿式报警阀组、雨淋阀的计量
(1)湿式报警阀组、雨淋阀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安装方式以组为单位计量,配置组成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图纸。
(2)湿式报警阀组、雨淋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成套)、连接件安装;支架的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阀组从阀组进水水平干管引下的垂直管开始至阀组出水引上至水平干管的垂直管之间的管道及管件安装;管道刷油、标识;管道的水压试验及冲洗;本体调试。
m)喷头的计量
(1)喷头分不同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量。
(2)喷头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喷头、铜合金镀铬碟及配件安装、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除锈、刷油、密封性试验等内容。喷头连接的平面图上未能反映的喷头连接的横立支管及配件的安装、管道刷油、标识、水压试验及冲洗不另计量。
n)消火栓箱的计量
(1)消火栓箱按不同名称、型号、规格、配置,综合安装部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量。
(2)消火栓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消火栓箱及配件安装、试压等内容。消火栓箱的配件(含减压孔板、栓头、水枪、水带、卷盘等)不另计量。
a)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计量
(1)消防水泵接合器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综合安装部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量。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及附件的安装、试压、标牌、标识等内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附件(含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等)不另行计量。
b)末端试水装置的计量
(1)末端试水装置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安装方式以组为单位计量,配置组成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清单及图纸。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连接件供应及安装;本体安装前检验、清洗、试压、安装后调试。其中主材设备为成套末端试水装置。
c)水流指示器:
(1)分不同规格、安装方式,以个为单位计量。
(2)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连接件供应及安装;安装前检验、清洗、试压;电气接线、调试。其中主材设备为水流指示器。
d)减压孔板:
(1)分不同规格、材质,以个为单位计量。
(2)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安装;其他完成本项所需的一切工作。其中主材设备为减压孔板。
e)防毒面具、灭火器具及灭火器放置箱的计量
(1)防毒面具、灭火器具及灭火器放置箱分不同名称、类型、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个)为单位计量。
(2)防毒面具、灭火器具及灭火器放置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安装、标示等,其配件不另计量。
f)消防水系统调试
(1)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分系统点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不同点数以系统计算。
g)各种井
(1)各种井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1)清单外各种井根据清单相近规格立方换算方式进行单价换算:立方米公式按A*B*H,A=长,B=宽,H=深(高)
D通风系统工程
a)通风机(通风柜)的计量
(1)通风机(通风柜)分不同名称、型号、规格按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量。
(2)通风机(通风柜)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安装、减振吊架(减震器)安装、设备支架制作安装、(不燃材料)软管接口制作安装、支架台座除锈刷油、二次灌浆等内容。风机(柜)的配件(含机座、电机、地脚螺栓、减振垫等全部配件)不另计量。
b)镀锌钢板风管的计量
(1)风管分不同板材厚度、是否保温,综合风管形状、接口形式按设计图示尺寸(渐缩管按平均周长)以展开面积㎡为单位计量;
(2)风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预埋件留设;风管、管件、法兰、零件;弯头导流叶片制作、安装;风管检查孔制作;温度、风量测定孔制作;套管制作、安装、套管与管道的填缝、防火封堵;管道漏光试验、漏风试验、通风管道风量测定、风压测定;风管支吊架的制安、除锈、刷油。风管的配件(包括弯头、三通、导流片、加固框、法兰、软连接等全部配件)管等均不另行计量。
(3)回风箱按风管计算规则进行计量。
c)(消声)静压箱的计量
(1)(消声)静压箱按不同材质及保温材料以㎡为单位,工程量以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箱体表面积不扣除开口面积。
(2)(消声)静压箱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预埋件留设;本体安装;支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防腐等内容。
d)消音器的计量
(1)消音器按不同类型、材质以m³为单位,工程量以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消声弯头按风管截面积(如变径弯头则用平均截面积)乘以弯头中心线长度。
(2)消音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预埋件留设;本体安装;支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防腐等内容。
e)风阀(包括防火阀、调节阀、止回阀等)的计量
(1)风阀分不同阀门类型、阀体周长以㎡为单位,工程量以设计图示尺寸(颈部尺寸)计算开口的截面积计算。
(2)风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预埋件留设;风管阀门安装;接线;支吊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防腐等工作内容。风阀的配件(包括执行器等随风阀配带的全部配件)不另计量。
f)风口(包括单(双)层百叶风口、各种排烟口、散流器等)的计量
(2)各类风口(包括单、双层百叶风口、散流器等)及附件(包括过滤网、人字阀、门铰),分不同类型、材质,按图示尺寸以㎡为单位,工程量以设计图示尺寸(颈部尺寸)计算开口的截面积计算。
(3)风口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孔、预埋件留设;风口、散流器及其附件安装等内容。精装修区域喷涂喷塑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各类风口的附件(包括过滤网、人字阀、门铰)不另行计算。
E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a)消防主机(包括操作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柜、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彩色显示系统等)的计量
(1)消防主机根据图纸要求选用产品以达到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综合考虑规格和数量,按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的整套设备,以套为单位计量。
(2)消防主机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型钢制作安装油漆、主机及附件安装、操作系统软件安装、接地、端子板安装、消防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校接线、调试等内容。
b)消防报警用户终端设备(模块、探测器、独立的警铃、独立的破玻、广播喇叭音箱、消防电话、插孔等)的计量
(1)消防报警用户终端设备分不同名称、类型、型号、用途,综合安装部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只)为单位计量。
(2)消防报警用户终端设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备安装、调试、校接线、底座、电气接线、金属软管、调试等内容。
c)气体灭火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