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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CTKHCG-202511
项目名称: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临[2025]1336号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不见面3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开化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开化县华埠镇凤凰中路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7********
质疑联系人: 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开化县临湖路210号东方商厦B幢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鲁加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3********
质疑联系人: 王洁
质疑联系方式: 1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开化县永吉二路8号
传真:
联系人:江科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文件.doc
760.9K
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16.6M
代理合同.pdf
3.9M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TKHCG-202511)
采购人:开化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
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B、投标人须知9
一、总则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四、投标文件递交13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3
六、合同授予19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21
第四章采购需求2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
2.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0.00万元
4.最高限价:80.00万元
5.采购需求:
|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 1 | 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 |
6.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选择“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或“游客”浏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开化县临湖路210号东方商厦B幢402室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邮编:324300联系电话:13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质疑和投诉相关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令)。
4.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3.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
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也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衢融通”平台-【采购质押融资申请】。
投标人若有办理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采贷”(网址:***********)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
地址: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凤凰中路5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开化县临湖路210号东方商厦B幢4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
质疑联系人: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以下简称采监科)
地址:开化县永吉二路8号
联系人:江科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须 知 |
| 1 | 采购项目概况 | 采 购 人:开化县人民医院采购内容: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采购预算:80.00万元最高限价:80.00万元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2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3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4 | 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 1.项目属性:☑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但按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采购标的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6.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 5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 6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 ☑否 |
| 7 |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 转包:□是 ☑否分包:□是 ☑否 |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 9 |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
| 10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90日内。 |
| 12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
| 13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73******** 电子邮箱:********@qq.com |
| 14 | 投标材料形式、制作及组成 | 1.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投标文件均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开化县临湖路210号东方商厦B幢402室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邮编:324300 联系电话:137********) |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 6 月 11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
| 17 | 投标人出席招标会议 |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代表无须出席开标现场。 |
| 18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时同步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汇总表》情况;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
| 1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 1 %的履约保证金。 |
| 20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21 | 合同价格条款 | 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单价为基准,政策性变化均不允许调整,材料价差变动不准调整。 |
| 22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 | 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也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衢融通”平台-【采购质押融资申请】。投标人若有办理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采贷”(网址:***********)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 |
| 23 | 重要提醒 | 1.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在开标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所有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3.带“▲”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内容。4.本采购文件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
B、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开化县人民医院
1.2采购内容: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1.3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
1.4采购预算:80.00万元
1.5最高限价:80.00万元
1.6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投标人资格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货物类标准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
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 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开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
账号:2********59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无须出席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5.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5.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或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5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3%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5符合条件但不提供以上材料的响应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6.特别说明
6.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在有效期内)。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4投标文件对实质性条款必须做出承诺并能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7.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评审方法》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余部分归采购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不论采购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信息发布网上公告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1资格证明文件
10.1.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格式附后);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0.2技术商务文件
10.2.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2)企业业绩;
(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
(6)车辆改造方案;
(7)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8)培训方案;
(9)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0.3报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附后);
(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1.2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1.3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总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应包括货物、随配附件、材料、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
12.2投标人对所投项目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总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13.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3.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为投标人的责任。
▲13.2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文件应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15.投标的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90日内。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6.2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7.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17.2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8.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标记和递交。
18.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8.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9.开评标程序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9.2开标及评审程序
19.2.1采购代理机构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
19.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告知投标人代表相关权利、义务、开评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19.2.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9.2.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
19.2.5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
19.2.6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公布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结果;
19.2.7由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19.2.8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
19.2.9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9.2.10公布评审结果。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标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21.组织评标程序
采购组织机构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1.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21.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21.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1.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1.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1.6评标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21.7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1.8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1.9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义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发送询标函给供应商,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及时作出澄清或说明。询标函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21.10评标委员会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以及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21.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21.12起草评标报告,所有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22.评标原则
22.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22.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发出询标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平台线上发送,并加盖CA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错误修正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6.评审方法
2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值30分,技术商务等分值7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6.1.1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6.1.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6.2评分标准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打分方法 |
| 1 |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 |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同类医疗车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 3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条款各项指标的得32分;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任何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标“★”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余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当偏离扣分超过本项总分值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 32 | 客观分 |
| 4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共1分)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 | 客观分 |
| 5 | 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 | 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10分):对投标设备的智能化程度、模块化结构程度、架构优越性进行评议。设备智能化程度高、技术模块化强、架构优越性强的得10分;设备智能化程度较高、技术模块化较强、架构合理的得8分;设备具备基本的智能化程度和模块化结构、架构一般的得6分;设备技术模块化不足、结构不够合理、优越性不突出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主观分 |
| 6 | 车辆改造方案 | 提供车辆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改造计划,改造流程,改造工艺,医疗舱内饰的设计工艺、选材合理、美观等。方案内容详细、完善,较好的得8分;方案基本可行,内容无欠缺的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主观分 |
| 7 |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6分):对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时间人员安排、工器具准备等方案和措施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人员配置专业且资料齐全,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人员配置、具备可操作性,得4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人员配置不足、操作性欠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主观分 |
| 8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5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培训内容和目标等进行综合评议:计划详细完善,培训内容和目标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得5分;计划较为详实,培训内容和目标基本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得3分;计划不够详实,培训内容和目标与采购人实际需求有差距,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9 | 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 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5分):对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咨询设施、响应时间、人员安排及售后服务内部管理系统进行综合评议。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保障措施全面,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完整,保障措施较强,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保障措施有欠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27.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8.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技术商务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含报价;
(4)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做实质性响应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CA签章的;
(8)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9)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确定中标人原则
实质上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最高的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1.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31.2发布中标公告时同步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汇总表》情况;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1.3中标公告发布同时,由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和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31.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法律效力。若采购代理机构无故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2.质疑与投诉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32.3质疑材料递交方式:
①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政采云系统菜单路径: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新增质疑);
②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③书面递交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六、合同授予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鉴证盖章后生效。
33.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 | ||||
| 合 计 | ||||
|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
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
1.质保期:车辆(不含改装部分及相关设备)质保期3年。医疗舱及车载医疗设备和其他设备设施质保期3年。
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内对车辆、车辆设施、车载医疗设备、信息化系统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方案。
3.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
1.交货期:
2.实施地点: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内容填写)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调试和验收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十二、货物包装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帐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4章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车辆)
(一)车辆要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 一 | 车辆基本要求 | |
| 1.1 | 整车基本功能 | 主要功能为:能满足群众日常配药、检查检验、慢病管理和常见病诊疗服务、远程医疗、健康宣教和急救辅助的巡回诊疗车。配置应统筹考虑“平急两用”,即日常诊疗服务和应急救护使用需求,合理确定使用功能。平时可做巡回诊疗车,急时可转换为急救类车辆。车辆的设计、运行、电气、消防、环保、节能、安全和无障碍等各专业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等。 |
| ▲1.2 | 车辆产品信息 | 所投车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提交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复印件并标出所投车辆)。所投车辆产品信息以投标截止之日前的公告目录信息为准。 |
| 二 | 车辆技术要求 | |
| 2.1 | 外形尺寸(指最外端测量距离) | 6000mm>长≥5900mm、2180mm≥宽≥2000mm、2900mm≥高≥2700mm |
| 2.2 | 医疗舱尺度(指最窄处测量距离) | 长≥3300mm、宽≥1700mm、高≥1800mm |
| 2.3 | 轴距 | ≥3700mm |
| 2.4 | 最高时速 | ≥140KM/h |
| 2.5 | 整备质量 | ≥3100Kg |
| 2.6 | 总质量 | 4000Kg—4500KG |
| 2.7 | 最小转弯直径 | <14m |
| 2.8 | 变速器 | 6档手动变速箱或自动变速箱 |
| 2.9 | 排量 | ≥2200ML |
| 2.10 | 燃油类型 | 柴油 |
| 2.11 | 百公里综合油耗(指手动油耗) | ≤9.5L |
| 2.12 | 油箱容量 | ≥80L |
| 2.13 | 额定功率 | ≥125Kw |
| 2.14 | 最大扭矩 | ≥430N.m |
| 2.15 | 型式 | 直列四缸。 |
| 2.16 | 排放标准 | 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 |
| 2.17 | 发电机 | 电压为12V,功率为≥120A。 |
| 2.18 | 驱动型式 | 4*2后轮驱动 |
| 2.19 | 悬架系统 | 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式或双叉臂多连杆后悬 |
| 2.20 | 制动系统 | 前盘式/后盘式,具备ABS刹车防抱死系统、EBD电子制动分配系统、刹车辅助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车身稳定控制系统。 |
| 2.21 | 空调系统 | |
| 2.21.1 | 驻车空调 | 车顶装载驻车空调,冷暖独立型,制冷能力≥3000W,制热能力≥1600W。能外接220V供电 |
| 2.21.2 | 行车空调 | 配置原车独立行车空调和原车暖风机,合理设置出风口位置。 |
| 2.22 | 整车电磁兼容性要求 | 整车(包括车辆、电气系统、车载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备)电磁兼容性须满足GB34660-2017《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实验方法》 |
| 2.23 | 其他配置 | |
| 2.23.1 | 安全气囊 | 正副驾驶座均配有安全气囊。 |
| 2.23.2 | 轮毂 | 轮毂为235/65R16C铝合金轮毂。 |
| 2.23.1 | 踏板 | 医疗舱右侧侧拉门处安装伸缩电动上车踏板,每级踏板高度符合老年人上下需要。 |
| 2.23.4 | 后视镜 | 配备电动可调后视镜。 |
| 2.23.5 | 车窗 | 医疗舱右侧侧拉门上为可开启式玻璃窗。 |
| 2.23.6 | 倒车雷达 | 配备三点式及以上的前后倒车雷达。 |
| 2.23.7 | 倒车影像 | 配备倒车影像系统。 |
| 2.23.8 | 遮阳棚 | 配备电动伸缩遮阳棚长≥3m,伸展≥2.5m。配有立式支撑杆和应急手动收放装置 |
(二)医疗舱及改装要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 一 | 医疗舱改造 | |
| 3.1 | 医疗舱设计及结构 | 医疗舱应设有问诊区、检查区、采样化验区、配药区等区域,合理布置医疗器械(合理设计摆放和收纳方式,位置能相对固定),并预留作业空间,工作台或壁挂摆放设备设施的位置能相对固定,且设置设备固定设计,避免或减轻使用过程中设备设施的移动。留有充足的电源插座等附件,且位置设计合理。满足群众日常配药、检查检验、慢病管理和常见病诊疗服务、远程医疗等需求,设有辅助急救、适老化、宣教等功能。 |
| 3.2 | 内饰材料及工艺 | 医疗舱内饰(顶、左侧、右侧、中隔板、工作台面等覆盖件)材料表面应具有硬度高、光洁、抗菌、易清洗、可消毒、抗老化等功能。材料要求韧性强度高,避免在受碰撞时,内饰破裂对舱内人员造成伤害,同时内饰生产工艺应具备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应采用整体模具成型工艺,投标人需提供医疗舱内饰材料和内饰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说明。内饰及结构件安装必须与车身固定连接,以利形成良好密封性和保温性。 |
| 3.3 | 内饰材料选择 | 医疗舱内饰材料禁用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符合GB/T30512-2014的要求。 |
| 3.4 | 内饰材料防火性能 | 医疗舱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 |
| 3.5 | 车辆防腐要求 | 车辆表面所有外露金属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车身涂层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车辆内部因改装需要的预埋件、加强件及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等防腐材料制作 |
| 3.6 | 问诊区 | 问诊区设有检查桌1张,检查桌两侧设有医生椅及可移动圆凳椅各1把。各种设施、医疗检查设备摆放空间合理布置,便于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问诊服务 |
| 3.6.1 | 检查桌 | 检查桌为悬浮式固定,以保证台面下方有足够空间,桌板表面需采用耐磨,抗污,防划伤材料,桌板边缘需圆弧过渡处理,以防割伤 |
| 3.6.2 | 专用椅 | 医生椅具有可旋转多角度定位、前后可调节、靠背角度可调等功能,便于医护人员合理调整体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座垫和靠背面料应采用整体发泡成型,表面无拼接线缝以便于消毒擦洗。圆凳椅可360度旋转,便于患者使用,在行车时圆凳椅应可固定。 |
| 3.7 | 检查区 | 检查区应配备上车担架,也可作为检查床。各种设施空间应合理布置,便于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检查或急救服务。具体要求见医疗舱改造要求。 |
| 3.7.1 | 医疗器械台 | 医疗器械台壁挂式设计,可灵活固定多种医疗器械,如心电图机、监护仪、AED、吸引器等 |
| 3.7.2 | 超声作业台 | 超声作业台台面尺寸大小合理,台面下预留空间,方便收纳。作业台边具有探头挂放功能。 |
| 3.8 | 采样/化验区 | 采样/化验区配备化验平台1组,化验平台上可放置尿液分析仪、离心机等设备,化验平台下方可放置各种设施、医疗设备。空间应合理布置。 |
| 3.8.1 | 化验平台 | 化验平台固定应牢固,桌面长度≥1500mm,桌板表面应采用耐磨,抗污,防划伤材料,桌板边缘需圆弧过渡,台面上配有可快速拆卸的仪器固定点。 |
| 3.9 | 配药区 | 配备可移动药箱,便于医护人员配药。 |
| 3.9.1 | 可移动药箱 | 药箱可根据药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类标识,便于医护人员配药时提取。药箱固定能够快速装卸,便于医护人员在不同场景使用。 |
| 3.10 | 适老化功能 | 车辆应设有适老化功能,配备升降福祉座椅、多级辅助踏板、可伸缩扶手等设施保障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员上下车的安全,在车辆展开诊疗作业时遮阳棚下方,配备可展开便携式折叠桌椅,作为车外预诊等候区。 |
| 3.10.1 | 升降福祉座椅 | 医疗舱中门处应配备电动旋转升降福祉座椅,座椅具备车门互锁功能、遇障碍保护功能及电气安全保护功能等,载荷≥140KG,延伸至车外座垫最低点离地≤600mm。 |
| 3.10.2 | 辅助踏板 | 配备辅助踏板,可在车辆展开诊疗作业时展开,便于患者上下车,每级踏步高度≤210mm,并设有防滑功能。 |
| 3.10.3 | 可伸缩扶手 | 在车辆展开诊疗作业时,可伸缩扶手可沿中隔板向外拉伸,至车身外侧≥250mm,并设有定位锁止装置。 |
| 3.10.4 | 预诊折叠桌椅 | 配置1张可折叠桌,展开尺寸≥800mm *550mm *600mm,配置3把带靠背折叠椅,尺寸≥350mm *350mm *550mm。 |
| 3.11 | 宣教功能 | 在车辆右侧尾部车窗位置配有≥24寸网络版壁挂宣教屏,支持MP3、MP4等多媒体音视频文件,并具有双USB接口方便宣教文件的导入,车顶配有功率≥80W的外放扩音器,扩音器可切换至驾驶室手咪话筒,手咪支持USB口接入音频,配有多种警示音功能。 |
| 3.12 | 急救辅助功能 | 车辆应配备急救上车担架、供氧系统及监护仪、AED、注射泵、吸引器等急救设备设施以及响应的专用固定设施,当遇到紧急状况时,可转换为急救车辆使用。(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车辆医疗设备) |
| 3.12.1 | 供氧系统 | 供氧系统应配置1组10L铝合氧气瓶,墙面氧气吸入器1组,减压阀1组,隐蔽氧气管采用氧气专用软管,国标吸入器接口1组,国标吸入器1组,气瓶固定方式为金属支架与车身连接,带锁紧装置。 |
| 3.13 | 集成内顶 | 根据实际操作要求,内顶合理设计,集成空调、照明、储物、输液、新风系统、全方位扶手等功能,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无尖锐棱角。 |
| 3.14 | 辅料物柜 | 医疗舱设有辅料物柜用于放置一次性床单、外伤包扎用品、隔离防护用品等辅料。提供具体位置、大小、数量,设计方案。 |
| 3.15 | 医疗舱车窗 | 医疗舱侧面车窗面积大、透光性好,减少车内压抑感。医疗舱内至少有3个车窗,其中2个可开启,便于通风及医务人员向外配药使用,车窗要求设有遮蔽措施,以便保护患者隐私。 |
| 二 | 医疗舱辅助设施 | |
| 3.16 | 供电系统 | |
| 3.16.1 | 附加电瓶 | 配备汽车专用免维护蓄电池,容量≥70AH,在驻车时可供医疗器械使用。在车辆熄火后,附加蓄电池和启动蓄电池自动断开。车辆启动时自动连接,以保证医疗车的正常启动和用电设备的用电需要。 |
| 3.16.3 | 供电要求 | 配备1500W车载智能逆变/充电一体系统,最高输出功率:≥1500W/220V;使用外接电源时,切换时间小于15ms,能满足车上所配备的电子医疗设备同时工作的电力需求,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 |
| 3.16.4 | 安全保护 | 每个分电路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车的电器正常使用。 |
| 3.16.5 | 外接充电 | 配备内置大功率充电设备,配备防水外接充电接口,外接充电线缆≥30M。 |
| 3.16.6 | 驾驶室配电 | 驾驶舱预留保险装置及连接端口(由电源经由保险装置至用电器连接端口),配备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导航、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保证车辆电路系统及外接用电器安全。 |
| 3.17 | 电控系统 | 电控系统能够控制医疗舱内逆变器、照明、杀菌灯等电气设备,便于医护人员操作;主控制系统在故障状态下,有相应的手动备份控制系统,确保在主控系统故障状态下,仍能使用医疗舱内电器设施。提供电控系统设计具体情况说明。驾驶室也能操作 |
| 3.17.1 | 备份控制电路 | 在主控制系统在故障状态下,有相应的手动备份控制系统,确保在主控系统故障状态下,仍能使用医疗舱内电器设施。 |
| 3.17.2 | 分控面板 | 在驾驶室和车辆尾部应分别设置分控面板,面板可控制医疗舱内的主要照明和电器、杀菌灯。 |
| 3.18 | 照明系统 | |
| 3.18.1 | 工作灯 | 医疗舱内配有LED光带,光线应均匀、柔和,最高照度为≥300lx,亮度可调节。 |
| 3.18.2 | 射灯 | 医疗舱内配有专用射灯4组LED冷光源,聚光型,高亮度,可调节照射角度,可在实施检查时辅助照明使用。 |
| 3.18.3 | 辅助照明灯 | 医疗舱后部安装一组向后照射的射灯1组,可满足夜间紧急救援照明需要。 |
| 3.19 | 杀菌消毒系统 | 医疗舱应配有:1)独立紫外线杀菌灯,功率≥10W,有定时杀菌功能,定时时间可调。2)喷雾消毒系统:具有定时功能,雾化颗粒≤10um;对自然菌杀灭率≥90%; |
| 3.20 | 新风系统 | 换气量达700m3/h,换气次数≥20次/h,工作电压12V,控制面板集成控制,具有双向换气功能。 |
| 3.21 | 输液固定器 | 在上车担架上方安装轨道式输液架1组,带可固定装置,负重≥5kg。 |
| 3.22 | 灭火器 | 前、后舱应各配备灭火器1个。灭火器应分别放置在驾驶室门和医疗舱门附近,并安装牢固、便于取用,灭火器应采用水基型。 |
| 3.23 | 摄像头 | 配备摄像头3个,医疗舱前部1个,后部2个。最大分辨率2560x1440,接入信息系统。 |
(三)车载医疗设备
| 四 | 车载医疗设备 | 设备的数据接口均需开放,便于车载信息系统数据采集 |
| (一) | 检查设备 | |
| 1 | 听诊器 | |
| 1.1 | 主要用途:心肺听诊 | |
| 1.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2.1 | 双用听诊器,可根据不同需要选用不同的听诊头 | |
| 2 | 体重秤 | |
| 2.1 | 主要用途:体重测量 | |
| 2.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2.2.1 | 数字显示屏幕 | |
| 2.2.2 | 最大可测量体重≥200kg | |
| 2.2.3 | 最高可测量身高≥195cm | |
| 2.2.4 | 可测量身高、体重、体脂,BMI等指标 | |
| 3 | 全科诊疗仪 | |
| 3.1 | 用途:全科诊疗 | |
| 3.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3.2.1 | 系统组成:直接检眼镜、医用放大镜、医用检查灯、血压计、体温计组合式一体化壁挂式设计。检测项目包含;眼底检查、耳膜及耳道检查、喉部检查、血压测量、体温测量等 | |
| 3.2.2 | 直接检眼镜:观察视场角≥3°可一次性观察整个眼底;屈光度≥20种可选;≥6种照明形式可选;多种滤片可选 | |
| 3.2.3 | 医用放大镜:光照稳定,无闪烁、忽明忽暗现象,最大照度≥7000LX;放大透镜可放大至≥2.0X;色温≥3000LX | |
| 3.2.4 | 医用检查灯:光照稳定,无闪烁、忽明忽暗现象,最大照度≥30000LX,色温≥3000LX可与一次性压舌板配备使用 | |
| 3.2.5 | 血压计:采用脉搏波法测量法、双气囊双传感器;测量范围:压力(0~200)mmHg [(0~ 30)kPa];脉率数40次/分~180次/分 | |
| 3.2.6 | 体温:体温测量范围应包含32℃~42℃ | |
| (二) | 检验设备 | |
| 4 | 血糖仪 | |
| 4.1 | 主要用途:血糖测试 | |
| 4.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4.2.1 | 需血量:≤0.5ul; | |
| 4.2.2 | 测量范围:1.5--30mmol/L; | |
| 4.2.3 | 测量时间:≤5秒; | |
| 4.2.4 | 试纸精密性:cv≤5%; | |
| 4.2.5 | 红细胞压积范围包含或优于30%--60%; | |
| 4.2.6 | 数据储存组数:≥300组; | |
| 5 | 便携式血液分析仪 | |
| 5.1 | 主要用途:血常规等检查 | |
| 5.2 | 主要技术功能 | |
| 5.2.1 | 1.整机功能: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集 | |
| 5.2.2 | 检测原理:半导体激光 | |
| 5.2.3 | 检测通道,具有单独嗜碱性粒细胞检测通道 | |
| 5.2.4 | 可报告参数≥25 项。 | |
| 5.2.5 | 用血量全血和末梢全血模式≤15μl,预稀释模式≤20μl | |
| 5.2.6 | 图形显示,≥1个散点图,≥3个直方图 | |
| 5.2.7 | 主机液晶触摸屏≥10英寸,同屏显示所有检测结果。 | |
| 5.2.8 | 分析模式,≥3种,静脉全血模式、末梢全血模式、预稀释模式 | |
| 5.2.9 | 测试速度,≥60个标本/小时 | |
| 5.2.10 | 标准化质控校准:仪器厂家具备校准物和质控物的生产能力 | |
| 5.2.11 | 数据管理:可存储量≥12000个检测结果 | |
| 5.2.12 | 设备端口开放,便于车辆进行信息采集 | |
| 6 | 尿液分析仪 | |
| 6.1 | 主要用途:尿常规等 | |
| 6.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6.2.1 | 测试项目:≥11项,包括葡萄糖,胆红素,尿比重,PH,酮体,潜血,蛋白质,尿胆原,亚硝酸盐,白细胞,抗坏血酸等; | |
| 6.2.2 | 测定原理:反射率及色品分析(反射光电比色法)测定速度:≥120 TEST/小时 | |
| 6.2.3 | 测定波长:≥3个 | |
| 6.2.4 | 存储:可自动存储病人数据,测试结果储存数量≥10000,可按日期、尿样编号及项目检索 | |
| 6.2.5 | 显示器:LCD液晶显示器,≥5英寸 | |
| 6.2.6 | 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 | |
| 6.2.7 | 接口:支持RS232C、USB | |
| 6.2.8 | 外设功能:外接键盘、外接条码扫描枪 | |
| 6.2.9 | 报告:中文报告,支持定性和半定量结果 | |
| 6.2.10 | 断电保护:具有断电自动保存所有测量数据 | |
| 6.2.11 | 设备端口开放,便于车辆进行信息采集 | |
| 7 | 离心机 | |
| 7.1 | 主要用途:生化等样本制备 | |
| 7.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7.2.1 | 最高转速:≥6000r/min | |
| 7.2.2 | 最大容量:4×400ml,≥48孔 | |
| 7.2.3 | 最大离心力:≥6000xg | |
| 7.2.4 | 定时范围:0~99min | |
| 7.2.5 | 转速精度:≤±10r/min | |
| (三) | 影像检查 | |
| 7 | 便携式超声仪 | |
| 7.1 | 主要用途:检查肝胆脾胰、双肾等。 | |
| 7.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7.2.1 | 基本要求 | |
| 7.2.1.1 | 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官、泌尿、血管、儿科等 | |
| 7.2.2 | 主机系统性能 | |
| ▲7.2.2.1 | 全数字化笔记本式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 |
| 7.2.2.2 | ≥15”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 | |
| ▲7.2.2.3 | ≥8”触摸屏 | |
| 7.2.2.4 | 主机配置≥2个探头接口 | |
| ▲7.2.2.5 | 电源接头为磁吸式,插拔方便,避免意外损坏 | |
| 7.2.2.6 | 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 |
| 7.2.2.7 | 解剖M型成像单元,≥3条取样线 | |
| 7.2.2.8 | 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 | |
| 7.2.2.9 | 频谱多普勒成像单元 | |
| 7.2.2.10 | 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 | |
| 7.2.2.11 | 自动射血分数测量,可自动识别左室内膜并计算射血分数 | |
| 7.2.2.12 | 空间复合成像 | |
| 7.2.2.13 | 频率复合成像 | |
| 7.2.2.14 | 二维角度独立偏转成像 | |
| 7.2.2.15 | 斑点噪音抑制技术,多级可调 | |
| 7.2.2.16 | 扩展成像,支持二维、彩色多普勒模式 | |
| 7.2.2.17 | 二维/彩色双实时对比成像 | |
| 7.2.2.18 | 一键优化,支持二维、彩色及频谱模式 | |
| 7.2.2.19 | 配置穿刺针增强技术(支持凸阵、线阵探头,) | |
| 7.2.2.20 | 数字化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技术,A/D≥12 bit | |
| 7.2.2.21 | 增益调节:B/M/D分别独立可调,≥260 | |
| 7.2.3 | 测量和分析报告 | |
| 7.2.3.1 | 具备腹部、妇科、心脏、产科、泌尿、小器官、儿科、血管测量软件包 | |
| 7.2.3.2 | 血管测量软件包,支持IMT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 | |
| 7.2.4 | 存储及数据管理 | |
| 7.2.4.1 | ≥256G固态硬盘 | |
| 7.2.4.2 | 可实时同屏存储、回放动态及静态图像,可随时调阅、传输、删除图像 | |
| 7.2.4.3 | 多种图像格式传输:支持JPEG、WMV、BMP、AVI、TIFF,MP4等格式输出 | |
| 7.2.5 | 连通性要求 | |
| 7.2.5.1 | 支持DICOM 3.0接口 | |
| 7.2.5.2 | 支持ECG信号 | |
| 7.2.5.3 | 设备端口开放,便于车辆进行信息采集 | |
| 7.2.6 | 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 |
| 7.2.6.1 | 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 |
| 7.2.6.2 | 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图像检查条件 | |
| ▲7.2.6.3 | 最大显示深度:≥42cm(提供图片证明) | |
| 7.2.6.5 | 动态范围:≥320,可视可调 | |
| 7.2.6.7 | 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 | |
| ▲7.2.6.8 | 智能血流追踪技术,取样框自动识别并追踪血管位置及血流方向,同时自动偏转 | |
| 7.2.7 | 频谱多普勒 | |
| 7.2.7.1 | 显示方式:B,PW,B/PW, B/C/PW, B/CW, B/C/CW等 | |
| 7.2.7.2 | 取样容积:1—20mm | |
| 7.2.7.3 | 零位移动:≥16级 | |
| 7.2.8 | 探头规格 | |
| 7.2.8.2 | 凸阵探头:2-5MHz | |
| 7.2.8.3 | 线阵探头:3-12 MHz | |
| 7.2.8.4 | 相控阵探头:2-4MHz | |
| 7.2.9 | 配置 | |
| 7.3 | 主机1台、浅表探头1把、腹部探头1把、心脏探头1把及其他附件 | |
| (四) | 治疗设备 | |
| 8 | 便携式吸引器 | |
| 8.1 | 主要用途:口腔、呼吸道疾病治疗 | |
| 8.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8.2.1 | 采用交流、外接直流和机内电池三种供电方式;电源:AC100V~240V,50/60Hz;DC12V。 | |
| 8.2.2 | 极限负压值:≥0.08MPa(600mmHg); | |
| 8.2.3 | 负压调节范围:0.02MPa(150mmHg)~极限负压值; | |
| 8.2.4 | 抽气速率:≥20L/min; | |
| 8.2.5 | 贮液瓶:≥1000mL | |
| 9 | 雾化器 | |
| 9.1 | 主要用途:用于呼吸道疾病治疗 | |
| 9.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9.2.1 | 微米级雾化效果采用无油压缩机拨片式可调节通气量,成人孩童均可适用气流量:≥7L/min;雾化量:≥0.2mL/min | |
| 10 | 自动体外除颤仪 | |
| 10.1 | 主要用途:急救心肺复苏除颤 | |
| 10.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0.2.1 | 方便操作,设备操作面板上按键数量 ≤3 个(包括软按键)。 | |
| 10.2.2 | AED 主机工作温度范围:至少满足-5℃ ~ 50℃ | |
| 10.2.3 | 采用双相波技术,波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调节。 | |
| 10.2.4 | 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第三次电击均会自动提供更高级别能量 | |
| 10.2.5 | 成人最大能量可支持≥360J; | |
| 10.2.6 | 除颤能量精度: ≤±10%。 | |
| 10.2.7 | 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续30分钟工作时间 | |
| 10.2.8 | 设备可存储记录数据:自检记录、ECG波形记录、事件数据、现场录音记录等 | |
| 10.2.9 | 具有用户自检和设备自检功能 | |
| 10.2.10 | AED可根据环境嘈杂程度自动调节提示语音播放音量,无需手动设置。 | |
| 10.2.11 | 设备主机内置4G或5G传输模块 | |
| 11 | 注射泵 | |
| 11.1 | 主要用途:急救注射药物治疗 | |
| 11.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1.2.1 | ≥3.5英寸彩色显示屏 | |
| 11.2.2 | 双通道为主机一体化设计 | |
| 11.2.3 | 适用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或60ml)等; | |
| 11.2.4 | 注射模式:速度,时间,体重,梯度、序列,剂量,间断给药等、麻醉等 | |
| 11.2.5 | 流速范围:0.1—2000ml/h,可调; | |
| 11.2.6 | KVO流速:0.1—30.0ml/h,可调 | |
| 12 | 输液泵 | |
| 12 | 主要用途:输液治疗 | |
| 12.1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2.1.1 | 速率范围:0.1—2000ml/h, 最小步进0.01ml/h | |
| 12.1.2 | 快进流速范围:0.1—2000ml/h | |
| 12.1.3 | 可自动统计累计量:包括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等 | |
| 12.1.4 | 输液模式:包括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点滴模式等 | |
| 12.1.5 | ≥3.5英寸彩色触摸屏显示 | |
| 12.1.6 | 压力报警阈值多档可调,最低可设置150mmHg | |
| 12.1.7 | 信息储存:可存储5000条的历史记录 | |
| 12.1.8 | 具备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50μL的单个气泡报警 | |
| 13 | 清创包 | |
| 13.1 | 主要用途:外伤清创缝合 | |
| 13.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3.2.1 | 清创包内含碘伏棉球≥0.4g、无菌棉球、≥7.5cm×7.5cm(长/宽)8层纱布块、≥40cm×30cm(长/宽)手术垫单、镊子、塑料托盘;医用级一次性使用;医用纱布不含荧光剂、透气亲肤;脱脂棉球、吸渗量大、吸液性强; | |
| (五) | 监测设备 | |
| 14 | 监护仪: | |
| 14.1 | 主要用途:心跳、呼吸、脉搏、血压、血氧等监测 | |
| 14.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4.2.1 | ≥10.1”电容触控屏,支持手势操作,屏幕分辨率1280*800,≥8通道波形显示 | |
| 14.2.2 | 配置:3/5导ECG、呼吸、脉搏、血压、血氧和体温监测等功能 | |
| 14.2.3 | 支持≥25种心律失常分析,支持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 | |
| 14.2.4 | 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 | |
| 14.2.5 | 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 | |
| 14.2.6 | 可升级临床评分系统,包括MEWS、NEWS、NEWS2,支持动态刷新EWS和EWS报警 | |
| 14.2.7 | 数据存储:趋势图120小时@1分钟;事件:1000;NIBP:1000组;全息波形:48小时;ST回顾:120小时@1分钟 | |
| 14.2.8 | 主机防水等级≥IPX1,整机抗跌落设计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 | |
| 14.2.9 | 配置WIFI传输模块 | |
| 15 | 心电图机 | |
| 15.1 | 主要用途:心脏疾病检测、心电图 | |
| 15.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5.2.1 | 导联:12导联同步采集、显示、打印。 | |
| 15.2.2 | 起搏器采样率≥16,000Hz | |
| 15.2.3 | 模数转换:24bit | |
| 15.2.4 | 敏感度/增益:2.5,5,10,20,L=10 C=5,L=20 C=10 mm/mV,自动; | |
| 15.2.5 | 无需选择灵敏度,自动检测起搏器工作状态 | |
| 15.2.6 | ≥8″,液晶显示屏 | |
| 15.2.7 | 屏幕可预览完整的心电图报告 | |
| 15.2.8 | 更改患者信息后,可自动再分析心电波形,并作出新的诊断 | |
| 15.2.9 | 输入患者信息时,屏幕下方可显示一道ECG实时波形作监护 | |
| 15.2.10 | 开机出波形时间不超过7秒 | |
| 15.2.11 | 电源供电:交流电(无需外置电源转换器)或电池 | |
| 15.2.12 | 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电池,充满后可支持不少于3.5小时的持续操作 | |
| 15.2.13 | 内置存储容量不低于800份; | |
| 15.2.14 | 网络:配有LAN有线网络接口,支持USB方式wifi网络连接,软件接口开放。 | |
| 15.2.15 | 电池单次充电至少可供打印400份报告 | |
| 15.2.16 | 记录仪技术:热敏点阵式记录纸类型:热敏折叠A4纸 | |
| 15.2.17 | 附件:心电导联、专业推车、条码扫描枪、打印机等 | |
| 16 | 便携式肺功能仪 | |
| 16.1 | 主要功能:肺功能监测 | |
| 16.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6.2.1 | 采用压差式流量传感器设计 | |
| 16.2.2 | 产品具有容量一时间曲线,容量—流速曲线(F-V) | |
| 16.2.3 | 具有多种预测公式 | |
| 16.2.4 | 产品具有支气管舒张试验功能及药前药后试验对比功能,可按常规检查患者的通气功能后,加做支气管舒张试验,且在用药后再重测FVC | |
| 16.2.5 | 测量参数包括:VC,FVC,MVV等 | |
| 16.2.6 | 容量:测量范围:0L~9L测量精度:±50mL或±3% | |
| 16.2.7 | 流速流速范围:0~14升/秒流速精度:5%或0.2升/秒 | |
| 16.2.8 | 呼吸测量范围:4次/分~60次/分测量精度:±1次/分或±5% | |
| 16.2.9 | 打印功能内置热敏打印机 | |
| 16.2.10 | 电源交直流两用,内置充电电池 | |
| 16.2.11 | 数据传输网络:配有LAN有线网络接口,支持USB方式wifi网络连接,软件接口开放。 | |
| 17 | 耳温仪 | |
| 17.1 | 主要功能:测量体温 | |
| 17.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7.2.1 | 采用红外线测温技术测量范围:34.0℃~42.2℃具有LED显示屏配备可更换耳套 | |
| (六) | 其他设备 | |
| 18 | 药柜 | |
| 18.1 | 主要用途:药品存放 | |
| 18.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8.2.1 | 药柜尺寸:可定制;每个药柜具有多个组合小药格;可根据用户需要调整药柜部件 | |
| 19 | 诊疗床(可转为担架) | |
| 19.1 | 主要用途:患者平躺检查,也可转为担架转移患者。 | |
| 19.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19.2.1 | 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质; | |
| 19.2.2 | 配备防水海绵床垫; | |
| 19.2.3 | 担架尺寸:≥长1900mm*宽540mm; | |
| 19.2.4 | 头靠部分高度可调节 | |
| 19.2.5 | 承重≥200KG | |
| 19.2.6 | 仅需1人即可实现担架操作移动患者上下车辆 | |
| 19.2.7 | 担架可折叠,方便进入狭小空间。 | |
| 20 | 冰箱 | |
| 20.1 | 主要用途:用于储藏药物、疫苗等 | |
| 20.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20.2.1 | 1、容量≥20L;2、具有温度可调节功能,能适应各类药品的冷藏,冷藏温度达2—8摄氏度;3、冰箱面板上可显示温度;4.电源:DC 12V;5.功率:≥65W | |
| 22 | 检查灯 | |
| 22.1 | 主要用途:用于耳鼻喉眼科检查 | |
| 22.2 | 主要技术要求 | |
| 22.2.1 | LED光源 | |
| 22.2.2 | 1、专业级医护灯2、LED光源,黄白双灯光源。 | |
| 23 | 婴儿、儿童、成人复苏器 | |
| 23.1.1 | 自充气手动复苏器,适用于需要全部或间歇通气支持的病人。通气可在提供或不提供补充氧气的情况下实现。 | |
| 23.1.2 | 提供正压通气,并且可以在自主呼吸的情况下采用面罩或者人工气道。 | |
| 23.1.3 | 适用于2.5公斤以下的病人(婴儿)、适用于2.5-25公斤之间的病人(儿童)适用于25公斤以上的病人(成人)。 | |
| 23.1.4 | 硅胶物料使复苏球容易再胀起来。 | |
| 23.1.5 | 对肺部顺应性异常敏感,帮助减低膨胀的危险。 | |
| 23.1.6 | 综合的输入口/储氧袋阀门,让氧气易于传递。 | |
| ▲23.1.7 | 带有压力调节阀防止压力过大。(该条款适用于婴儿复苏器) | |
| 23.1.8 | 易于装配/折叠,方便清洁和再次使用。 | |
| 23.1.9 | 可拆解:人工呼吸器各部件连接处能够组装和拆解。 | |
| 23.1.10 | 婴儿复苏器通气囊容量≥240ml、儿童、成人复苏器通气囊容量≥1600ml。 | |
| 23.1.11 | 一次性储氧袋更加安全卫生,婴儿复苏器容量≥600ml,儿童、成人复苏器容量≥2600ml。 | |
| 23.1.12 | 可手动清洁,也可用自动清洗机或消毒柜进行清洁(储氧袋除外)。 | |
| 23.1.13 | 除储氧袋外,其他部位均可进行高水平的消毒。 | |
| 23.1.14 | 面罩特点: | |
| 23.1.15 | 提供2种型号面罩,适用不同病人:0/0号,0/1号;(该条款适用婴儿复苏器) | |
| 23.1.16 | 整体的面罩提供较好的覆盖,而且较容易清洁; | |
| 23.1.17 | 即使手比较小仍可紧握; | |
| 23.1.18 | 软套确保封密和让病人舒适; | |
| 23.1.19 | 面罩十分耐用,极具经济效益; | |
| 23.1.20 | 在面罩有封密困难时,独特的多功能面罩盖子提供附加的支持,多功能面罩盖子上的钩扣可让急救员对病人用带固定面罩,具有可选配的头部固定带。(该条款适用于儿童、成人复苏器) | |
| 23.1.21 | 面罩和盖子都可再次使用。 | |
| 23.1.22 | 不含乳胶。 | |
| 23.1.23 | 具有CE认证及中国CFDA医疗器械注册证。 | |
| 24 | 其他 | |
| 24.1 | 医疗废物收纳盒、垃圾桶1个 |
(四)项目信息化建设要求
1、数据传输目标
| 序号 | 招标要求 |
| 一 | 总体要求 |
| 1.1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基于车载信息平台,将车辆轨迹数据、人员打卡数据上传至省平台,同时支持省平台按需查询实时视频数据。 |
2、车辆信息化建设
| ▲2.1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外壳,一体化固态散热结构,隐蔽式安装于车体内部,终端无需人为干预,自动自主工作;其计算核心,网络通讯核心,数据处理核心、数据存储核心组件须实现集成一体化设计;终端采用 5G 通讯网络,具有不少于8个直连的 RJ45 接口,支持提供车内 Wifi 网络环境;采用安全加固操作系统;具有网络通讯、车辆轨迹、医疗设备数据采集、行车电脑数据对接、音视频记录等模块与一体,实现巡回诊疗车的各项智慧化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 | |
| 2.2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支持与车辆行车电脑数据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车速,燃油余量,门开关状态等行车电脑数据),实现车辆全数据链在线; | |
| ▲2.3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采用单北斗定位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 | |
| 2.4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支持与车辆配备的医疗设备(支持对接迈瑞、卓尔、科曼等品牌医疗设备)对接,实现医疗设备数据的实时采集与传输; | |
| 2.5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核心单元采用国产CPU芯片,不低于四核64位Cortex-A55,CPU主频≥2.0GHz;配备内存≥4G;内置硬盘容量≥500G SSD,支持M.2接口;内置GPU,具备良好的图像处理性能;可提供≥1Tops NPU神经网络算力 | |
| 2.6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采用独立磷酸铁锂电池供电,电芯容量≥60AH,在车辆熄火状态下支持信息化终端≥72 小时的运行时间 | |
| 2.7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内置的信息化终端在蜂窝网络离线或不稳定状态下,仍具备正常运行能力,保持对数据的采集、处理、计算分析与存储能力,支持在网络恢复正常后,进行数据上传;信息化终端具有离线缓存能力,巡回诊疗业务数据(含音视频),离线缓存时间≥30 天; | |
| 2.8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配置的智慧医护联动终端支持巡回任务、人员上班信息的查看; | |
| 2.9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配置的智慧医护联动终端配置不低于 8 核 CPU,8G RAM,256G EMMC;屏幕为≥10.1inch、分辨率≥1920*1200、亮度≥400Nit 的 IPS 触摸屏,内置 SIM 卡槽,支持 5G 数据通讯;支持 TPYE-C/座充等充电方式,车内配有固定支架,可向医护联动终端提供自动充电功能; | |
| ▲2.10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配置的智慧医护联动终端具备三防能力(防尘、防水、防摔),防尘防水能力≥IP68;(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 |
| 2.11 | 摄像头:后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300万,带LED闪光灯;前置定焦摄像头,像素不低于500万; | |
| 2.12 | 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配置的智慧医护联动终端具备TPYE-C,3.5耳机,USB及Mini HDMI接口; | |
二、商务要求:
| 1 | 交货时间: |
| 2 | 安装及验收要求:(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完成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验收前及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运输、搬运、拆卸、安装、调试、必要时的安全性能检测费、计量检测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3 | 售后服务:提供工程师免费热线服务,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场。 |
| ★4 | 质保期:基础车部分3年。巡回医疗舱、医疗器械部分质保三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终身维修;质保期后不收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除人为因素损坏)。 |
| 5 | 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 6 |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 1 %的履约保证金。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格式附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格式附后)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是(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技术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技术商务文件目录
一、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二、企业业绩
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五、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
六、车辆改造方案
七、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八、培训方案
九、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十、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一、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评分项目 | 类型 | 分值 | 自评分 | 对应页码 |
| 1 | 企业业绩 | 客观分 | 3 | ||
| 2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客观分 | 32 | ||
| 3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客观分 | 1 | ||
| 4 | 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 | 主观分 | 10 | / | |
| 5 | 车辆改造方案 | 主观分 | 8 | / | |
| 6 |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 主观分 | 6 | / | |
| 7 | 培训方案 | 主观分 | 5 | / | |
| 8 | 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 主观分 | 5 | / |
二、企业业绩
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按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逐项填写响应。
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五、设备先进性及配置完整性方案
六、车辆改造方案
七、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八、培训方案
九、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十、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KHCG-202511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附后)
六、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一、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的名称),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文件;
(3)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如有)。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如有) |
| 1 | |||||||
| 2 | |||||||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说明:
1、本报价明细表投标人请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漏项。招标文件中未曾明确或有所遗漏的工作内容,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作量与设施设备等,投标人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进去,否则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总报价内。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填写要求:
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六、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开化县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开化县人民医院
地址: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凤凰中路59号
项目负责人:陈仁钢联系电话:137********
乙方(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开化县临湖路210号东方商厦B幢402室
项目经理:鲁加平联系电话: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
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
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填写)
(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
(三)财政部门采购计划下达时间:
(四)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80万元
(五)采购类型(勾选):货物;工程口;服务口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初步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委托事项
(一)本项目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编制详细采购需求。编制的具体方
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征求意见、论证等。
1、甲方自行编制详细采购需求。
2、乙方协助甲方编制详细采购需求,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商务、技
术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和确定的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磋商文件、补充或澄清公告、
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下同),并提交甲方进行法律审核和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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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101号)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经甲方依法确认的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评审活动(包
括招标活动、谈判活动、询价活动、磋商活动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
织实施资格预审、发出采购文件、预定标室、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接收投标
(响应)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组
织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磋商)活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本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
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规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评审专家劳
务报酬:
1、由甲方自行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2、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并做好记录。
(六)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将政府采购
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七)本项目按以下第2种方式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甲方自行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工作。
2、乙方协助甲方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验收结果须由甲方书面
确认。
(八)本项目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询问、质疑答复:
1、甲方自行负责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答复工作。
2、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本项目的询问答复和质疑回复等事务,相关回复须由
甲方书面确认。
(九)本项目按以下第2种方式办理进口产品审核(如有):
1、甲方自行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相关手续,并将相关审核资料交乙方编制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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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相关手续,审核过程甲方须配合提供相
关资料或完善相关手续。
(十)本项目按以下第2种方式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如有):
1、甲方自行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并将相关审批资料交乙方编制详细采
购需求或采购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审批过程甲方须配合提供相关资
料或完善相关手续。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署之日止。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之日止。
3、其他约定期限
四、委托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收取:
1、本项目不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
2、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的
| 计算方式为:服务类型 | |
| 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 | 货物招标1.5% |
| 100-500 | 0.8% |
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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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项目负责人陈仁钢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与乙方项目经理沟通和
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乙方受托组织实施采购的相关事项提出询问和进
行监督。
(二)在本协议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
2、提供采购项目备案表、技术参数、服务方案,进口审批表、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控制价及图纸(如有)等有关资料;
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
采购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除
外)。
(四)对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或询问、质疑答复等材料及时完成法律审核和
书面确认,对超出乙方委托授权范围的询问和质疑依法进行答复。
(五)与乙方共同依法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
人员组成。
(六)依法出具授权书,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
小组、磋商小组),但不得非法改变评标(评审)办法或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
结果。
(七)对审查投标或响应供应商资格负主体责任。
(八)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乙方、评审专家和供应商
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依法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反映。
(九)在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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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十二)其他条款可另行补充: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派2名以上参加过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代理业
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代理本项目,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
监督。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述“二、委托事项”有关内
容和要求,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履
行相应职责。
(三)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项目属性、采购需求、评审标
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要求及采购合同等与项目采购有关的材料编制采购文件,
并报甲方书面确认。
(四)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以及无
R
理要求,不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对供应商服
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以任何方
式向甲方指定或暗示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在代理本项目过程中于采购结束前,向甲方通报本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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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及时汇总整理采购档案,一份由乙方留存,一份移交至甲方,并做好
档案移交手续,原则上,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与资料原件由甲方保存,
副本与资料复印件由乙方保存,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
(七)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评审内容(依法应公开的除外)、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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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等第
三方(配合监管部门等政府部门调查除外)
(八)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
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九)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不良行为时,应及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
良行为的证据,并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
(十)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在与供应商协商、仲裁或诉讼过程
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十一)甲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项目签订相关补充合
同的,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十二)其他条款可另行补充:本项目投权新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化
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实施人员:鲁加平,新份证号:33********5917。
本项目完成后的款项结算授权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结算。账户信
息: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账号:2********59
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圆内对委托协设内容
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原因、废标、中
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政采购活动失购,么方不承
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销,本协议应作
相应变更或终止。
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最长不
超过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同时,应采取积极描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在受托期间,因乙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因乙方不作为导致项目被质
疑、被废标或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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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提交开化县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或乙方代理)在向财政部门进行采购文件备案时,提交
本协议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有
法定代表:法定伐
授权代表:授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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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地址:地址:
电话:617924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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