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广西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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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 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等内容 予以预公示。 有关投标人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17时30分 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 (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提交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黎小慧 联系电话: 137********

联系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上任路中路一巷 2号

附件 : 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预公示内容

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2 5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信息:

(公示稿)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pdf (554.6 KB)

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贰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佰贰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基本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地点 拟选定中标(成交)单位数量
1 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1 在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全区一体化的框架下,遵循“一库一平台”原则,在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采购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系统及配套设备、运营等服务。通过统一归集和整理劳动力资源、企业用工需求、求职招聘等数据,实现求职登记、企业招聘、直播带岗、双屏洽谈、实景体验等功能,并对各类重点群体就业规模、空间分布和就业状态实行动态监测,完成就业失业登记和重点群体实名管理,强化失业风险预警,实现就业形势“一网监测”,构建覆盖全域、智能高效的就业服务新生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系统建设并进行上线调试,*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项目通过验收后进入系统运维期。 采购人指定地点 1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

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获取方式: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模块获取的采购文件制作,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模块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用数字

证书CA锁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电子

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

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

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

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

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

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投标人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

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

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

5.监督部门:河池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F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上任路中路一巷2号

联系方式: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慧

电话:137********

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

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

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

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

方法及评标标准”。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

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

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及内容
一、技术要求
1 软件开发核心平台:河池市公共就业创业服 1项 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构建支持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多渠道访问的核心服务平台,内嵌4大功能模块,覆盖个人、企业、管理端全场景就业服务需求,实现求职招聘、智能匹配、政策推送、数据监测等全流程信息化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一)公共就业服务基础模块
1 务平台务平台 1项 1.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支持岗位/简历发布、直播招聘、政策资讯等功能,为人力资源服务园及市-县-乡镇-社区四级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一点登记、五级发布、全区可见”,数据同步至广西“数智人社”系统。(1)支持PC端、小程序端、智能终端等多渠道访问求职招聘信息,确保服务触手可及。门户首页集成最新动态、功能快捷入口与综合服务导航。实时展示就业政策、招聘会信息、事业单位公告等。提供岗位速递、线上招聘会、职业指导、直播带岗等核心功能的一键直达。(2)构建“自治区-市-县-乡镇-社区”五级同源的岗位与简历池,可通过小程序、后台导入完成劳动力信息全量实名采集,经格式校验后自动汇聚成统一资源池。企业端在PC或小程序一次性发布岗位,系统按统一编码规则生成岗位卡片并同步到广西“数智人社”,实现“一点登记、五级发布、全区可见”。(3)提供直播招聘服务,展示直播列表、直播日历,支持直播观看、评论、点赞、分享、职位置顶、弹幕滚动等,查看企业职位等。直播结束后生成回放,支持进度条拖动与倍速播放。提供直播间管理、关联活动与岗位、管理直播岗位、统计直播数据等。2.智能匹配与推荐基于大数据构建人物画像,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大龄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推送适配岗位,实现就业帮扶。(1)系统按毕业年度、退役、失业、大龄等标签自动划分重点群体,结合岗位模型中的学历、专业、年龄、技能、距离等因子进行多维度匹配,并主动推送。高校毕业生优先匹配专业对口岗位,退役军人优先专项编制与国企职位,大龄人员侧重公益性及年龄放宽岗位。(2)对新增岗位,平台于当日通过小程序消息通道触达求职者,企业同步收到高匹配简历包,实现“岗位找人、政策找人、培训找人”的精准服务。3.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支持求职者培训需求采集、课程报名、进度追踪,应用于重点群体培训服务,引导按需参与培训。(1)整合展示培训信息,把人社部门、职业院校、社会机构的开班计划统一接入展示,并与社区劳动力意愿库比对。(2)用户可筛选培训类别、期望时段和技能关键词进行在线报名。(3)提供补贴申领入口,展示政策条件、业务办理指南等说明,为高校毕业生、园区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指导服务。4.就业政策宣传服务展示最新就业政策,通过智能分析用户标签,向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信息。(1)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就业政策分级入库,形成政策文件库。(2)平台每日自动扫描企业与个人档案,一旦满足某政策触发条件即分层级、分角色推送。(3)建立数据监控机制,实时统计推送量、阅读量。5.特色就业服务专区(1)提供高校毕业生服务。聚合展示应届/实习岗位,多维度筛选排序。发布“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重点项目招募信息,提供报名入口。链接就业见习板块,展示实习基地地图。展示创业项目库、成果、赛事信息,提供就业引导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服务。(2)提供零工市场运营服务。支持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就业状况、失业原因等,支持信息查询和修改。接收企业招工登记信息,核实企业资质和用工需求真实性。管理服务台账,建立重点人群帮扶、职业介绍、政策指导、培训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活动、劳动维权、社保咨询、日常服务、来访交流等专项台账。(3)提供人力资源机构的管理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在PC端与小程序端完成注册登录、信息维护及账号管理,同时提供招聘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政策咨询服务。支持对人力资源机构监管,审核人力资源机构注册申请、基本信息、资质及宣传内容,监管招聘信息合规性,统计业务数据、考核服务质量,对违规行为进行识别核实并分级处理。6.智能就业服务终端服务(1)基于智能终端设备,配套支持求职用户登录,引导未注册用户注册、创建和完善简历。(2)支持语音交互咨询,了解面试技巧、简历优化等问题解答,功能包含找工作、模拟面试、简历诊断、找政策、找培训、在线测评等模块。(二)河池市社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模块1.基础数据融合以广西“数智人社”回流数据为基础,过滤无效信息,形成就业基础数据库。(1)制定接口规范,接收广西“数智人社”回流数据,自动清洗去重、剔除无效与过期记录,形成标准格式的基础数据集。(2)建立数据模型,实现人与岗、人与政策、人与培训的精准关联。提供可视化仪表盘,展示数据总量、趋势等。2.就业数据动态摸排支持就业信息网格员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居民基础信息及就业信息,同步采集辖区企业岗位需求;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1)网格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录入/修改居民基础信息、就业状态、技能、意愿等指标。同步采集辖区企业岗位需求,自动形成“一企一档”,可与企业工商库自动比对补全信息。(2)后台实时生成摸排进度看板,按社区、网格、个人三级展示完成率,支持逾期预警与催办。3.智能化服务推送通过大数据匹配就业需求与岗位要求,自动推送适配岗位;筛选符合就业补贴、社保减免条件的人员,推送政策申报指南。(1)智能分析企业招工需求,并将其与求职者标签进行批量对接,实现群体性岗位需求的“打包推送”。(2)就近岗位推荐,分析劳动力的区域求职意愿,依据地址界定就近范围,主动筛选、推荐并更新匹配的岗位信息。(3)精准政策推送与咨询,分析劳动力的求职意愿与身份特点,筛选并推送适配的人社政策,同时提供政策内容与申请流程说明。4.重点群体分级帮扶将未就业人员分类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建设精准化帮扶。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触发帮扶对接机制。(1)多源识别与认定,汇聚多方数据,通过“系统+人工”筛选的方式,精准识别并认定帮扶资格。(2)提供线上就业意愿与创业意愿填报功能,基于综合数据分析重点群体就业现状。(3)提供智能咨询服务。包括涵盖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服务等多主题的智能问答与咨询服务,确保跨场景咨询的有效性与准确性。(4)提供帮扶车间服务。实现"一车间一档"信息库建设、资质与认定信息管理、岗位发布与管理、人岗智能匹配、在线报名与意向确认、面试与录用流程管理、车间就业成效分析等。5.数据质量与效能管理支持核查就业数据,结果记录系统并反馈;以数据更新率、服务覆盖率(政策触达率、培训参与率)、就业转化率(失业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为核心指标量化评价。(1)数据质量检验。对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求职者提交简历信息、各类政策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检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2)建立重点群体帮扶台账。记录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帮扶情况,包含帮扶对象信息、帮扶措施、帮扶时间、帮扶结果等,定期更新帮扶进度。(3)就业服务效能量化评价。从台账管理、数据核验模块抓取展示指标数据,提供评价功能,对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进行量化评价。(三)河池市园区就业管理服务模块1.园区就业线上线下协同服务(1)线上服务通过pc端及小程序端,在线为求职者提供简历注册、简历投递、培训报名功能;在线为企业提供岗位发布、简历筛选、培训报名功能,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2)线下服务联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宣传展示多种个人企业交流活动,例如招聘会、用工对接会、政策宣讲会形式,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面对面的交流机会。2.园区企业数据动态监测(1)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对接园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及广西“数智人社”系统,获取企业参保数据生成。(2)用工数据数据库对接园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及广西“数智人社”系统,获取用工备案数据生成。(3)移动终端数据更新支持通过移动终端实时更新用工需求、技能要求、离职率;支持人工填报、手动录入及批量上传。(4)“一企一策”电子档案建立为每个入驻企业建立独立的档案库,用于集中管理企业各类数据信息。支持存储企业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企业注册信息、历史用工数据、走访记录、政策享受情况等;可进行数据更新、导出、查询操作。3.缺工预警与智能研判(1)缺工预警模型构建基于企业用工波动率、岗位空缺周期、行业趋势等用工因素,构建缺工预警模型。(2)缺工预警等级计算采集企业在岗人数、岗位空缺时长、招聘进度、人员异动(如批量离职)等数据,代入预警模型计算,生成企业缺工风险等级(红、黄、蓝)及核心影响因素。(3)缺工预警结果推送当企业缺工风险值达到设定阈值时,系统自动触发缺工预警,及时提示潜在缺工问题。(4)缺工风险解决方案输出针对评估结果,系统输出与企业缺工风险匹配的相应应对建议,为后续行动提供参考。(四)河池市就业信息数据动态监测模块1.多维度数据统计与趋势分(1)多维度数据收集基于区域、行业、学历、技能等级等多维度筛选条件,对全市劳动力资源数据进行分类统计,生成结构化数据集。(2)多维度数据指标监控实时展示全市范围内的关键绩效指标,并附带同比、环比变化箭头及百分比,直观反映当前状态与历史趋势。(3)可视化图谱生成根据各区域的岗位发布密度、求职者活跃度、失业人员集中度等指标,生成实时动态热力图及折线图等可视化图谱。(3)专题分析报告生成根据收集的多维度就业数据及生成的可视化图谱,系统自动整合相关数据和图标,按月/季/年生成定制化专题分析报告。2.重点群体就业动态监测(1)重点群体实名库管理动态建立并维护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各类重点群体的实名制数据库,并利用标签体系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2)库内人员就业状态自动识别与更新关联社保参保、失业登记、培训记录数据,通过系统更新库内人员的就业状态(在职、失业、灵活就业、参加培训等)。当状态发生负向变更(如从在职变为失业)时,系统自动触发预警;(3)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流程记录记录对每个帮扶对象的每一次服务过程,包括电话回访内容、岗位推荐详情、政策推送记录、培训参与情况、面试安排等,形成标准化的电子帮扶台账,并能追踪帮扶措施与最终就业结果之间的关联性。
2 软件开发核心数据库:河池市就业创 1项 作为核心平台数据支撑底座,基于广西“数智人社”回流数据,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模式完善数据,包含7大类子数据库,确保数据完整性、安全性与实时性。具体服务要求如下:(一)城镇劳动力数据库
2 业信息资源库业信息资源库 1项 全面整合城镇户籍人口就业信息,精准标注就业状态、技能水平、行业分布(按行业分类标准细化)、薪资区间,同步关联学历背景、工作年限、求职意向等补充信息。支持按年龄、性别、技能类型、就业区域等多维度组合查询,实时更新就业状态变动数据,为城镇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帮扶提供数据依据。(二)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全覆盖收录农村户籍劳动力就业信息,重点细化外出务工(务工地点、务工年限、联系方式)、返乡创业(创业项目类型、经营规模、带动就业人数)、本地就业(就业企业、岗位类型、薪资待遇)三类核心场景数据。支持按地域维度精准筛选。(三)脱贫劳动力数据库建立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属数据档案,全周期记录就业状态、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支持按帮扶单位、帮扶阶段、就业稳定性等维度检索,自动关联脱贫户基础信息,实现帮扶效果动态跟踪与精准研判。(四)技能人才数据库系统收集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产业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等群体信息,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标注技能等级,精准录入擅长领域、求职意向(期望岗位、工作地点、薪资要求、到岗时间),同步关联培训经历、获奖情况、职业发展诉求等补充信息。支持按技能类型、技能等级、擅长领域等多条件组合检索,为企业技能型人才招聘、技能培训项目优化、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制定提供数据参考。(五)企业用工需求库全面整合产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用工需求信息,按岗位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招聘人数、工作地点、用工形式、岗位有效期等维度分类建档。支持薪资区间自定义筛选、岗位类型快速检索,可自动匹配技能人才数据库相关资源,向企业推送适配候选人信息,同时实时更新岗位招聘进度,为企业精准招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匹配、政府部门掌握市场用工动态提供高效支撑。(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目录库全覆盖收录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信息,详细标注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资质等级、服务特色、业务覆盖区域等核心信息。支持按服务类型、区域范围、资质等级筛选查询,建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反馈机制,同步记录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为企业、劳动者选择合规优质服务机构提供参考,也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七)创业项目库广泛征集筛选多领域优质创业项目,系统收录项目简介、投资规模、带动就业人数、扶持政策。按行业类别精准分类,所有扶持政策均关联对应文件编号、发布部门、实施期限,并设置政策原文跳转链接,方便创业者快速查阅政策细节。支持按投资规模、行业类型等维度检索,为返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选择创业项目、申请政策扶持提供数据服务。(八)数据库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数据安全标准,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体系。采用加密存储、访问日志审计、数据脱敏等技术手段,防范数据泄露、篡改风险;按数据敏感程度划分等级,针对不同层级数据设置差异化访问权限,明确各级用户的数据操作权限与审批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校验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清洗、查重、纠错,确保数据准确率。
3 系统对接与数据安全服务 1项 保障核心平台、数据库与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落实数据安全防护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服务要求如下:(一)系统对接服务:1.与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确保数据一致性。2.支持与河池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按要求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二)数据安全服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全流程加密。2.系统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三级及以上防护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等级保护测评并提供报告。3.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项目验收前完成风险评估并提供报告,严禁泄露个人就业信息及企业商业信息。
3 系统对接与数据安全服务 1项 4.支持用户身份认证、权限分级管理,实现操作日志全程留痕,确保数据访问可追溯。
4 售后服务与培训服务 1项 提供项目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及相关培训服务,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具体服务要求如下:(一)售后服务:1.质保期:核心平台提供3年免费维护(含缺陷修复、漏洞修复),配套硬件提供1年免费质保,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48小时。2.运维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远程协助),每季度1次系统巡检,每年1次全面性能优化。(二)培训服务:1.培训对象:市、县(区)人社部门管理员)、社区网格员、园区企业经办人。2.培训内容:系统管理员培训(平台部署、数据维护、故障排查);操作人员培训(岗位发布、简历筛选、政策推送、数据采集)。3.培训形式:线下集中培训+线上视频培训。4.培训资料:提供系统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确保培训对象熟练掌握系统使用技能。
5 就业服务信息登记终端 21台 1.处理器:≥2.3GHz,≥8核;2.内存:8GB内存;3.硬盘:120GBSSD+1TBHDD;4.显卡:独立显卡,显存1GB,可提供VGA、HDMI接口;5.网卡:板载1个千兆以太网口;6.电源:200W;7.配件:标配23.8寸显示器、DVD-RW、USB键盘、鼠标。
6 信息打印终端 21台 1.信创A4激光黑白打印2.设备接口:USB、RJ45;2.打印功能: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支持网络打印、支持PC端打印状态监控;3.复印功能:支持稿台(FB)、自动进稿器(ADF)、支持彩色复印、逐份复印、复印模式包括文本、文本/照片、自动、图形;支持多页合一复印、缩放复印;4.扫描功能:支持彩色扫描、支持稿台(FB)、自动进稿(ADF)、自带扫描应用软件;5.打印准备时间≥9.3S、首页打印时间≥3.9S;
6 信息打印终端 21台 6.打印速度≥18ppm;7.最大打印分辨率(dpi)1200*600dpi;8.内存≥1GB,处理器盘数≥1:处理器主频≥1GHz;9.标准进纸盒容量250页;标准出纸盒容量100页;
7 86英寸智慧屏 12台 1.设备须采用一体化设计,集成摄像机、硬件视频会议编解码器、触摸显示屏、麦克风、扬声器等部件。2.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采用A规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可视角度≥178°,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率等级达到256级以上灰阶。3.采用红外感应技术,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触摸精度≤±1mm;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4.设备采用内置一体化摄像头,像素≥800万,镜头水平视角≥80°、垂直视角≥50°,可拍摄不低于4K30fps的高清视频画面。5.设备内置≥6个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支持前向≥180°拾音,拾音距离≥12米。6.嵌入式操作系统下内置电子白板,书写延时≤16ms,支持自定义白板背景颜色,使用者可进行手写、绘制、擦除、标注、保存、翻页、白板缩放、白板锁定等功能。7.设备摄像头支持自动拍摄和手动拍摄模式。自动拍摄模式下可自适应全景拍摄,摄像头可根据空间内人数及位置自动调整画面,确保涵盖空间内人员并保证居中显示;手动拍摄模式下,支持PTZ调节,且支持≥30个画面预置位。支持白平衡调节、曝光调节。8.支持语音及人脸图像跟踪功能,自动切换发言人特写画面,无需人工干预,声源定位精度≤0.5度,跟踪定位后可进行不小于3倍的画面放大。9.支持视频输出设置功能,可根据不同设备对屏幕输出画面的需求,进行画面拉伸、图像分辨率、刷新率的设置,无需通过转接设备,可很好适配周边设备。10.包含配套落地支架和投屏器。
8 应用服务器 5台 vCPU:32核内存:64GB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9 应用服务器 5台 vCPU:32核内存:64GB
9 应用服务器 5台 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10 大数据/推荐专用服务器 2台 vCPU:32核GPU:32G内存:64GB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11 数据库服务器 3台 vCPU:32核内存:256GB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12 存储服务器 2台 vCPU:16核内存:32GB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13 运维服务器 1台 vCPU:16核内存:32GB硬盘:1TBSSD网卡:千兆/万兆网卡
14 智能就业机器人 5台 (一)硬件参数:尺寸(宽*高*长):490*1400*480mm智能大脑屏幕尺寸:10.1英寸智能大脑屏幕分辨率:HD1280*800胸前屏幕尺寸:19英寸CPU:RK3399(DualCortex-A72+QuadCortex-A53,6核64-bitCPU)内存:2+16G摄像头:500万像素广角高清摄像头传感器:正前方1个150cm红外感应传感器,前置1个20cm红外防跌落传感器,底盘左中右3个45cm超声波避障传感器自主导航系统:半径40米单线激光雷达,支持单层5000平方米以内的扫图运动系统:避震轮式底盘,可上下运动的头部(二)软件参数:室内自主导航:构建室内地图,标注目标点,设置路线,根据路线巡航,
14 智能就业机器人 5台 支持多地图(100张)、多路线(20条)场馆导览:根据设定的路线进行导览讲解,到达目标点后自动播放设置好的讲解内容及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展示相关介绍资料胸前屏内容展示:单图、多图轮播、视频语音对话:支持中英文对话人脸识别:支持可识别已录入的人脸,并可根据人脸对应的客户分组说出特定的欢迎语自定义问答:可设置问题、答案、图片或视频,在用户和机器人语音交互的时候根据问题的关键词匹配最合适的答案并由机器人说出来,语音说出答案的同时可以把关联的图片或视频呈现出来与中控电脑通讯:可通过HTTP、TCP、UDP三种方式给中控电脑发送指令视频通话:可通过指定手机终端软件和机器人进行双向视频通话远程操控:可通过云端或指定手机终端软件对机器人进行单向视频监控并控制机器人运动
15 项目测评服务 1套 服务方应依据国家及广西相关软件产品质量标准与测试规范,对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包括社区就业、园区管理、高校毕业生服务、零工市场、帮扶车间、数据监测等所有功能模块进行软件验收测评,涵盖功能符合性、性能效率、可靠性及用户体验等方面。系统建成后,开展一次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并出具一次系统测评报告,作为项目验收与阶段性运维评估的关键依据。
16 项目决算审计服务 1套 为保障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规性与有效性,采购项目决算审计服务。服务方须依据国家及地方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对项目全部建设投入(包括软件平台开发、硬件设备采购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准确核定项目交付资产价值,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在项目三年服务期内,需对项目后续可能发生的重大变更或增项部分提供延伸审计服务。审计报告应真实、完整,为项目财务结算、固定资产入账及后期绩效评价提供权威支撑。
17 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3次/年 河池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预定级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服务方必须是具备网络安全测评认可资质的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等标准,对平台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涵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及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三年服务期内,需提供每年1次的复测服务,以确保平台持续符合等保三级要求,并协助完成公安部门的备案工作。测评最终须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
17 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3次/年 评报告》,并指导完成所有不符合项的整改与闭环。
二、商务要求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系统建设并进行上线调试,*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项目通过验收后进入系统运维期。3、开展数据治理驻场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团队搭建并进驻。4、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核心平台不低于3年的免费持续运营支持服务(含版本更新、漏洞修复等),在维保服务期内,当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中标供应商须免费修改相关内容。配套硬件提供不低于1年免费质保。2、系统维护的范围包括:系统优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维护、数据备份。3、投标人须设有技术服务热线,提供电话、微信、QQ等咨询技术支持服务。4、质保期内,免费进行软件修改、完善和升级开发。如系统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运行或效率低下,须对系统进行结构性调整开发至满足使用要求。5、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中标供应商需及时做出响应提供维护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做好系统的信息安全方面工作,如出现信息安全方面的漏洞,中标供应商需及时作出响应并提供维护服务。6、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有效的成果及数据,对所开发的软件如出现漏洞(专业术语BUG),实行质保期内免费修改维护。7、故障响应时间:软件出现故障时,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48小时。8、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运维经理1名、技术工程师2名的人员驻点(驻点地点由采购方指定),负责系统日常的运营维护、数据治理工作;期间如有人员变动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批许可,替换的人员所具备的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的资质,质保期内运维人员无法胜任运维任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9、运维服务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应明确承诺继续优惠提供维护服务。10、投标人应响应上述售后服务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投标
售后服务要求 文件中提供各自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条款及保证。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格的45%,完成硬件采购交付使用后支付中标价格的20%,系统通过验收后进入系统运维期支付中标价格的25%,终验后支付中标价格10%,合计中标价格的100%。注: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河池市财政部门发起支付申请,资金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时间为准。
验收要求 (1)中标后,采购人保留对所投产品进行全面测试的权利,如有虚假应标及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中标供应商违约,解除双方合同。(2)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3)验收方法:采购人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现场验收(必要时将邀请第三方专业的检测机构协助验收)。(4)验收步骤:1)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为系统功能的整体验收。系统完成研发和安装部署后由中标供应商提请项目初验申请,依据《项目合同书》、《项目招投标文件》和有关的补充协议对项目进行初验,项目初验由采购人、评估专家、监理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参加,验收时设备和软件系统功能需求全部满足各项技术参数项目。初验时间为系统上线试运行前完成。项目验收测试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初验报告》。2)项目试运行:项目初验合格后,双方确认系统开通试运行日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系统某些指标达不到《项目合同书》、《项目招投标文件》和有关的补充协议的要求,允许中标供应商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直至所有内容修复完成。同时,在试运行期间,若系统运行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全部达到要求时,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3)项目终验:系统通过试运行证实所有性能、功能指标达到要求时,可由中标供应商提请项目终验申请,进行最终验收。终验合格后,由验收组出具《终验报告》。(5)验收资料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开发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记录、用户手册、测试分析报告、系统操作手册、安装部署文档、数据字典、软件工具清单、需求分析说明、需求及实施变更说明、管理文档、测试方法、测试用例、测
验收要求 试数据及结论、系统培训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缺一不予验收。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2 不允许分包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13.1 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页面截图等。如投标文件没有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页面截图则由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当场查询并保存查询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商务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
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技术文件: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3.服务团队及服务设施设备(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4.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5.进度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
16.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2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提供二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以便项目后期存档。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25.3(2)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
29.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
30.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上任路中路一巷2号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注:接受现场或邮寄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到达时间以邮戳/签收回执认定。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账户名称: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银行账号:8********02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40.1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

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

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

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

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

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

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及《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接

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

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

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

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

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

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

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

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

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

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

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

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

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及公章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9.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

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5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

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

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

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

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6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

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使

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

材料视为无效。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程序,投标人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21.2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21.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

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

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1.2.2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

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与投送教程”)。

2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

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

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

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

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

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

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

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

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

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

止。)

(3)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远程不

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

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

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

(4)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

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

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

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

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

29.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

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

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

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

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

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结果公告

31.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

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

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

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

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供应商依法提出质疑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

(不涉及商业秘密)。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

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6.签订合同

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

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

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

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5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1.5+1.1=2.6(万元)

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

者成交)投标人(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中标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

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

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

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

定无效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

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

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

处理。

2.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

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1 价格分(满分10分) 投标报价 1.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来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审价=投标报价。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
2 技术分(满分57分) 方案理解与架构设计(满分20分) 一档(差,5分):对项目目标及业务需求的理解存在明显偏差;总体架构设计不完整、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广西“数智人社”系统的融合方案缺失、不可行。二档(中,12分):对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总体架构设计合理,但前瞻性、扩展性、兼容性考虑不足;提出了与广西“数智人社”系统融合的思路,但具体技术路径和数据协同机制不够清晰。三档(优,20分):对项目理解深刻、准确,建设思路清晰创新;总体架构设计科学、层次分明,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建设方案、数据对接方案、设施集成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了可扩展性、兼容性和稳定性;与广西“数智人社”系统的整合方案具体、可行。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安全、信创与运维保障(满分8分) 一档(差,3分):安全设计存在明显漏洞,关键防护缺失;密码应用方案缺失或严重不合规;信创适配无明确路径;实施计划粗略,运维方案缺失或流于形式。二档(中,5分):安全措施覆盖主要风险,但深度或细节不足;密码方案基本合规,技术细节待完善;信创适配方向可行,内容较简略;实施与运维计划基本完整,关键环节可操作性一般。三档(优,8分):安全体系较完整,常见风险应对有效,数据保护措施明确;密码方案合规且实施路径清晰;信创适配具
体可行;实施计划合理,运维响应及时(如提供应急支持与技术团队信息)。承诺提供7x24小时的现场应急响应服务(需明确提供常驻技术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组织架构及证明材料)。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满分5分) 一档(1分)团队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基本齐全,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10人,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建立相关团队人员运营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二档(3分)团队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齐全,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20人,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建立了项目团队人员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三档(5分)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岗位分工明确、人员、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充足,较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服务团队专业、经验丰富,参与人员及技术力量投入充足,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30人,建立了完善的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等运营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体系健全,项目运作机制成熟、科学。注:拟投入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增值服务项(满分4分) 1.站点服务经验(2分):具有校园就业服务站、产业园区人才服务站等类似站点的建设或运营服务经验,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得2分。2.持续运营承诺(2分):承诺在项目验收后提供不低于3年的免费持续运营支持服务(含版本更新、漏洞修复等)。配套硬件提供不低于1年免费质保。
3 商务分(满分28分) 企业综合实力与业绩(满分13分) 1.核心平台运营经验(5分):供应商或其核心团队具备公共就业或人才招聘平台运营经验,满足得5分,否则不得分。(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含合同或协议,其他电子文件、截图、照片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政府类似项目业绩(4分):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过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软件平台开发或运维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含合同或协议,其他电子文件、截图、照片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
3 商务分(满分28分) 企业综合实力与业绩(满分13分) 的不得分。)3.具有各大高校、重点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2分)具备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案例,每1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合作协议、服务记录等证明材料)4.*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信)誉奖项,并提供相关荣(信)誉奖项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服务团队配置(满分15分) 本项考核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实力与业务理解能力:1.技术能力(5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核心开发人员中,每提供1名持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或计算机相关职称(中级及以上)的人员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2.业务能力(10分):拟投入的项目成员(可与A项人员重复)中,每提供1名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等人力资源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得2分,本小项满分10分。【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 演示分(满分5分) 为了更直观感知平台系统应用效果,投标人进行模拟演示。演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一档(差,1分):仅有静态PPT或图片,演示与方案脱节,无法体现系统真实交互和业务逻辑,表达不清。二档(中,3分):有基础的系统原型演示,远程演示,能基本展示核心流程,但流畅度不足,业务亮点不突出。三档(优,5分):提供可操作交互的系统原型,远程演示,演示流程流畅,紧密结合业务场景,包含主要功能模块,清晰展示方案及创新点,讲解表达专业且具说服力。
总得分=1+2+3+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需方(甲方):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方(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订合同时间:2025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

2、服务数量:

3、服务内容: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项目(分标)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

第四条售后服务、质保期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且符合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本项目付款条件规定进行缴纳。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无。

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应当在到中标人的服务成果提交后

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前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对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

量检测报告。

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提交服务成果处罚;因

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5%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延期接收服务成果、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3‰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