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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JX25C00036_13********6229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FJX25C00036
项目名称: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50,000.00元
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 | 1,05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1,0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郭老师
采购人电话:158********
采购人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府大道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潘星武
代理机构电话:1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嘉滨路242号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
九、附件
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 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FJX25C00036
采购执行编号:XC2025090901
招标项目名称: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
采购人: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五、投标保证金-5-
六、投标有关规定-7-
七、联系方式-7-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
一、项目服务内容-8-
二、项目服务要求-8-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3-
※二、报价要求-13-
※三、付款方式-13-
四、其他-13-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
二、评标方法-17-
三、评标标准-17-
四、无效投标条款-19-
五、废标条款-19-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
一、投标人-20-
二、招标文件-20-
三、电子投标文件-20-
四、开标-22-
五、评标-23-
六、定标-23-
七、中标-2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
九、交易服务费-25-
十、签订合同-25-
十一、项目验收-25-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25-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
一、合同主要条款-26-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7-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9-
一、经济文件-30-
二、服务部分-32-
三、商务文件-34-
四、其他-37-
五、资格文件-43-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 | 105 | 1 | 1 | 餐饮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5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0:00—*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0:0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奉节县百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奉节县西部新区紫云街行政次中心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奉节县百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奉节县西部新区紫云街行政次中心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
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1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方式1:网银或电汇转账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 银行信息 | |
| 户名 | 奉节县财政局 |
| 开户行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 |
| 账号 | 38********12******** |
| 备注 | **单位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可缩写成FJX25C00036项目投标保证金。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方式2:保函
1.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保函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函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2.具体要求:投标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投标保函业务条件。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
3.投标人提供的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保函开具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投标保函开具机构应能对开具的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机构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
4.各投标人线上投标时应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
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府大道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星武
电话:189********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承担机关食堂餐饮中的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和全部劳务服务。监督食材供应商供应的食材质量、数量,科学合理配膳,确保餐食质量、安全、卫生、色香味美。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
(1)食堂工作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烹饪,确保食品熟透、卫生。
(2)食品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后的食品及时存放,加盖保鲜膜或放入保鲜柜。
(3)合理搭配膳食,注重营养均衡,控制油、盐、糖的使用量。
(4)合理预估每餐菜品的加工量,避免因过量加工造成剩余。
(5)餐具使用后及时清洗,采用高温消毒、化学消毒等方法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餐具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
(6)建立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台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7)定期对食堂的电器设备、炉灶、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8)每日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菜品制作完成,保证职工在用餐时间段按时用餐。
(9)工作人员做好厨房和餐厅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定期开展消(杀)毒、除四害等工作。厨房和餐厅区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五定期大扫。国庆、春节等放假后上班须提前进行消(杀)毒、除四害、大扫除等工作。确保健康安全供餐。
※2.技术要求
(1)负责对指派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派驻14名工作人员(其中厨师长1名、主厨2名、墩子3名、菜品加工员3名、清洁员3名和服务员2名)到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机关食堂,被指派人员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基础和条件,所有人员应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在职证明材料不限种类,可为社保或劳动合同等(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开通会员可解锁*),且具备相应的服务技能和能力;所有人员上岗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整、更换。如有调整或更换,应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并应征得采购人同意。签订合同时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在本项目实际到场工作人员配置等与响应文件对应的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与响应文件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法律责任。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达不到验收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2)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日常工作管理。其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监督、食品安全、饮食菜品的质量、清洁卫生、服务态度等。应加强对采购人所有设备的正当使用。
(3)对提供的食品种类、菜品名称及供餐时间定期上墙公示,以方便采购人合理安排时间用餐。如遇停水停电停气,应当及时与采购人沟通。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霉变、异味的半成品、成品食品,在食材加工、烹饪和服务过程中科学、合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5)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根据国家以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做好厨房和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时刻消(杀)毒及除四害等工作。
(6)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当统一服装。保持并注重形象端庄得体、严禁袒胸露背;衣着清洁整齐、严禁肮脏邋遢;头发清洗干净、严禁披头散发;勤修指甲边胡、严禁蓬头垢面;佩带口罩厨帽、严禁唾沫四溅;用语文明规范、严禁打情骂俏;对人热情礼貌,严禁恶语相加。工作中严禁与采购人员工和现场管理者发生冲突及带情绪工作。
(7)教育并督促工作人员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厨房纪律。教育工作人员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合理控制食堂食材等运行成本。
(8)正当合理使用各种设备、工(用)具。监督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准进出、逗留厨房工作区域,并有义务对餐厅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段内免费享受工作餐,但不得私自开小灶,严禁私拿夹带物品、菜品。
(10)每日按时向采购人提出次日所需的物资、菜品、配(辅)料、调味品及油料计划表,交采购人指派的工作人员采购。并与其一起定期做好餐厅库存物资的盘存工作。
(11)在保证提供职工正常餐饮的前提下,供应商可以对食堂餐厅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整。
(12)与工作人员之间建立劳动或者劳务关系,承担用工责任。按照确定的法律关系和与指派工作人员的约定向工作人员支付报酬。承担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职工福利、职业病危害等保障和费用支付义务。
(1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自身或者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按照社会保险或意外保险范围承担责任。
3.用餐模式
食堂就餐采自助餐就餐模式。
4.用餐时间:早餐:7:30-8:30
中餐:12:00-12:30
晚餐:6:00-6:30
5.用餐人数
机关食堂每日平均用餐人数约284人,早餐平均人数约324人,中餐平均约372人,晚餐平均人数约156人。
6.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周末、节假日提供服务的,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并由采购人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加班费规定另行支付服务费,该费用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的加班人员应享有的工资标准支付,由采购人在次月的15日前据实与供应商结算并向供应商支付。供应商与其员工费用结算事宜自行处理,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7.供应商应对所有供餐人员的食品安全负责,如出现相应的食品用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供应商无条件全权承担。
三、食堂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一)满意度考核
每月由采购人对就餐人员开展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质量、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满意率92%为合格,95%以上为优秀。满意率在(92%,87%)区间,以92%为基准,每降低1%扣减服务费2000元(以此类推);满意率低于87%,以92%为基准,每降低1%扣减服务费5000元。若半年中累计两次月满意率低于87%,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服务质量考核
每月由采购人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考核采取扣分制,100分为满分,出现“扣分项”中的事项扣相应分值,每扣1分扣减服务费1000元(以此类推)。若半年中累计两次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质量考核表如下:
| 项目 | 考核指标 | 扣分项 |
| 食品安全 (20分) | 严把食材的验货关,确保食材品质。 | 有腐烂变质、异味、过期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原材料流入食堂,发现一次扣2分。 |
| 严把食材领用关。 | 不按照规定程序申购或领用物资、冒领冒用食材发现一次扣1分。 | |
|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 没有食品留样、留样品种不齐全、时间不够、没有进行记录等不符合留样制度要求的行为,一次扣1分。 | |
| 食品添加剂和非食材物品存放、使用和管理。 | 1.食品添加剂没有专人专柜负责的,扣1分。2.使用时没有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发现一次扣1分。3.非食材物品存放必须与食材分离,做到单独房间存放、有专人保管及领用,使用现场有专人监督等,未做到扣1分。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 | |
| 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个人卫生符合岗位要求。 | 1.无《健康证》上岗,发现一例扣2分。2.发现患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在岗的,一次扣5分,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 |
| 菜品异物 | 每月菜品中发现异物,一次扣0.5分;二次扣1分;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一次扣2分。 | |
| 日常管理 | 实行人脸识别考勤,落实员工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化管理要求。 | 1.一般员工配备与合同要求不符,每个扣1分。2.管理人员每个扣5分(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除外)。3.除扣分外扣除相应岗位服务费。采购人对表现不佳、履职不力的员工向中标人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否则按人员未到位处理。 |
|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 1.每月未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消防培训,扣1分。2.每半年未开展消防演练,扣2分。3.每月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2次,未开展日、周、月检查或检查到有消防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分。4.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未造成损失一次扣2分,视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一次扣5-10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厨房明火无人值守,未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分,造成损失,视损失严重程度,扣5-10分。6.违反燃气使用和管理制度的,未造成损失,一次扣1分,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0分。7.因安全管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视严重程度,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 | |
| 培训教育和计划及落实情况 | 1.每月开展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服务技能等培训,缺失一项扣1分,并立即整改落实,未及时整改落实,扣2分2.连续二个月未落实培训,一项扣2分。 | |
| 公司对项目的考核、监管 | 1.公司对本项目每月有考核,未执行一次扣1分。2.公司项目组外管理人员或考核监管人员必须每月到项目现场了解运行情况,与采购人座谈交流沟通,缺少一次扣1分。 | |
| 设施设备运行 | 未按规定使用或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的,一次扣0.5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须修复或照价赔偿等。 | |
| 应急保障 | 项目组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应急保障任务,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3-5分。 | |
| 人员配置 | 按合同要求配置相应人员,发现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 | |
| 菜品质量 | 制定菜谱及新菜品的研发计划。 | 1.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菜谱及新产品推出,未按时落实扣0.5 分。2.因菜品质量问题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0.5分。 |
| 服务 | 遵守服务准则,不发生与顾客争执、吵架等行为。 | 1.服务态度生、冷、硬者,经鉴定为有效投诉的一次扣0.5分。2.如对就餐者发生辱骂、推搡等,无论起因如何一次扣2分。 3.违规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处理。 |
| 按时到岗,服从管理。 | 1.人员缺岗不报采购人审批,发现一次扣0.5分。2.如现场抽查管理员,无故不在岗一人次扣2分,3.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扣1-5分。 | |
| 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出餐。 | 1.到开餐时间菜品未上齐,一次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2.用餐期间出现断档,3分钟未补齐,一个菜品一次扣0.1分。 | |
| 环境卫生 | 餐厅前厅,后厨及附属区环境卫生 | 餐厅前厅,后厨及附属区卫生不合格,一处一次扣0.1分。 |
| 餐厨用具清洁消毒及保管 | 1.发现餐厨用具不干净的,一次扣0.2分。2.未定期消毒一次扣1分,消毒记录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2分。3.损毁餐厨用具及其他设备的扣0.2分,并赔偿相应损失。 | |
| 油烟管道清洗 | 每两月清洗油烟管道,未及时清洗或清洗效果未达标扣1分。 | |
| 其他 | 因环境卫生不到位(如地面积水,湿滑等)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给采购人员工或其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一次扣1分,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 |
| 成本管理 | 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 发现浪费水、电、气的情况,一次扣0.5分。 |
| 开源节流,保障运营 | 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方案,每月进行成本管控分析,缺少成本分析一次扣0.5分,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次扣1分。 | |
| 合理使用和保管物资 | 1.出现浪费食材的情况,一次扣0.5分。2.发现库存物资过期或腐烂变质不能使用的,扣1分并赔偿损失等。3.其他不符合库房管理规定、物资领用以及加工标准流程的行为,发现1次扣0.5分。 | |
| 防止出品过多造成浪费 | 1.没有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出餐,造成菜品浪费的,一次扣0.5分。2.未少炒勤炒,出现菜品堆积现象,一次扣0.5分。 | |
| 其它 | 1.员工偷拿物品,发现一次扣2分,开除当事员工,并赔偿相应损失。2.有其他违反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5分。3.出现不良舆情或院外投诉,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10分。 | |
|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1.涉及包房和公务接待的考核,双倍扣分; | |
| 2.每个月相同失误重复出现,第二次双倍扣分,第三次开始四倍扣分。 | ||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适当调整服务质量考核表。
(三)退出机制
1.如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安全事件,给采购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立即启动退出机制,同时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
2.半年中满意度调查累计两次低于87%,或半年中累计两次月质量考核得分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服务地点:奉节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职工食堂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照本项目采购人制定的以《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企业考核办法》验收标准每月对项目实施考核求并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供应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福利费、服装费、通讯费、法定税费、企业应当收取的管理费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合同价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总计月数,采购人每月结算;
(三)供应商应每次向采购人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
(四)采购人每月按照当月考评情况向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金额,具体支付日期及结算原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管理规定,不服从采购人管理,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改正不到位。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擅自更换响应文件中所列人员,需承担违约责任,每一人每次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除不可抗力和考核淘汰情况外,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劳动人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工伤、意外伤害、因工死亡、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劳动人事纠纷赔偿、仲裁、诉讼等诸多问题)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如成交供应商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及受损第三方等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合同解除条款:
1.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未按要求签订正式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场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1)延误天数累计在10个日历日以内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中标人合同金额的1%,以此类推;
(2)延误天数累计超过10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
2.除中标人出现第二篇中发生的违约行为,采购人提出解约合同的情形外,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终止服务,中标人终止服务,须至少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
1.履约质量考核金:从每月食堂劳务费中预留2%的金额作为履约质量考核金,按月对食堂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月考核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履约质量考核金,月考核90分以下扣除相应的履行质量考核金。
2.供应商在验货、制作、加工等各个环节中须对各类食材、原材料及佐料、配(辅)料加强检查复核,供应商检查接收后出现问题或事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进行索证索票规范进行验货,对食材的新鲜度及直观验收;
3.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食用标准、卫生及安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如果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周末、节假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安排。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并由采购人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加班费规定另行支付服务费,由采购人在次月的15日前据实与供应商结算并向供应商支付。供应商与其员工费用结算事宜自行处理,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5.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人员信息、统计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私自向第三方提供,不得对外发布动态更新的相关数据;动态更新系统的用户账号及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相关数据仅限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相关工作中使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工作无关及营利性活动。
6.知识产权要求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情况严重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标书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30%) | 3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 2 | 服务部分(40%) | 10分 | 1.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以下工作方案:①餐饮服务方案;②食堂管理制度;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④风险防控措施;⑤管理措施等内容。(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中每存在1处瑕疵,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 | 供应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或情况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团队人员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 |
| 10分 | 2.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以下工作方案:①从业人员管理规定;②员工轮换方案;③员工教育培训方案;④员工奖惩考核办法;⑤日常巡查巡检制度;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等内容。(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中每存在1处瑕疵,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 20分 | 3.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内容提供:①职工餐膳食结构搭配方案及膳食清单;②公务接待餐的季节时令菜、特色地方菜、外买加工菜的解决方案;③食品留样制度;④卫生保障管理制度等内容。(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2)方案内容中每存在1处瑕疵,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 3 | 商务部分(30%) | 人员配置(20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岗位,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得8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0分。 | 1.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证书应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社部门下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备案认定机构颁发的。如提供的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授权的备案认定机构颁发的,还须提供发证企业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名称、职业代码、工种/职业方向名称、级别。2.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派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在职证明材料不限种类,可为社保或劳动合同等。 |
| 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岗位,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3分,最多得6分。 | ||||
| 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岗位,获得过县市级烹调大赛奖项的每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 业绩(4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具有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 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履约能力(6分) |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 | 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电子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
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
(六)修正错误
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
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重庆信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交易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奉节县百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奉节发改价〔2023〕7号文件执行。
(二)交易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重庆市奉节县百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刘家包支行
账号:5********0002274
(3)重庆市奉节县百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
咨询电话:********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一、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招投协〔2015〕11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采购人(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供应商(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 三、交提货方式: |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 五、付款方式: |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 备注: |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 备注: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 | |||
| 12 | 总计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