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9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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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4020001

工程名称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位于瘦西湖路以东、秋实路以南、史可法路以西、北城路以北。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7.38万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01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 公开招标 2621.83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666********2

计划开工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2621.8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 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 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

联系人

刘先生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5000

E-mail

********@qq.com

相关附件

附件2定标方案.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施工图纸.zip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附件1评标办法.docx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使用说明

一、《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

范文本》)由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扬州市及所

辖县(市、区)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项目。

二、《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

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

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

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

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

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

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

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

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应按

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中明确的范围选择对应的评标办法。其中,

综合评估法只适用于技术复杂工程或特大型工程(特大型工程规模以

《关于明确我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扬建工[2014]4

号)中明确的为准)。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

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

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

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

部条款。

六、《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自行编制。

七、《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

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八、《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

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九、《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

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

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

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

“或相当于”字样。

十、《资格后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

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

室反映。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项目名称)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YZSFJSZ2********001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分包

1.11偏离

1.12知识产权

1.13同义词语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7投标备份文件

4投标

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2开标程序

5.3特殊情况处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6.4评标结果公示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7.3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异议与投诉

9解释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3详细评审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2评标入围

3.3初步评审

3.4详细评审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其他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函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计划表

九、投标安全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日期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经理

(签名)

承诺日期

联系方式

十、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其他材料

一、资格审查文件

二、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工程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621.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

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

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

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

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

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

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

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

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

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

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

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

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

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

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

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

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

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

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

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

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

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

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本

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

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

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

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①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

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

市场准入;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

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

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工程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621.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

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

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

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

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

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

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

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

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

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

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

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

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

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

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

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

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

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

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

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

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

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

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本

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

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

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

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①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

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

市场准入;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

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

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工程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621.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

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

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

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

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

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

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

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

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

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

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

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

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

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

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

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

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

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

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

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

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

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

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本

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

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

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

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①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

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

市场准入;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

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

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工程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621.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

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

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

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

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

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

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

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

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

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

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

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

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

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

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

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

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

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

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

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 邮编: 2250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

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

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

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本

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

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

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

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①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

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

市场准入;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

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

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

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2.1.2工程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621.8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

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3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工程业

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

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

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

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

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

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

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信

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12个的,n=9;投标人9-11个

的,n=7;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

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

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一)评标细则: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87分;施工组织设计:8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

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项目,不超过5项。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注: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

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

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

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企业信誉:①*开通会员可解锁*(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

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获奖

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

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3)项目经理答辩:对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

理针对定标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方案的解读、理解、项目实施需求的理

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答辩的内容优劣进行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十、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

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田明姣、董琪,联系方式:********;通

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

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本

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

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

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

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①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

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

市场准入;②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

准)。4、如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建筑工程(非

厂房、非住宅)室内装饰金额符合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219号教育投资大厦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联系人:田明姣、董琪电话:********电子邮箱:********@qq.com传真:/
1.1.4 项目名称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北城路以北,秋实路以南,瘦西湖路以东,史可法北路以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开工后,按照合同价的5%支付工程预付款,完成50%工程量后开始支付进度款(按季度拨付已完成工程量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初步核对完成后付至初步核对金额的85%,竣工结算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票。付款时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全部款项待财政资金拨付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扬治欠发(2020)2号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进度付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按省、市治欠保支相关规定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以及银行专户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工程款项的支付作相应扣除。
1.3.1 招标范围 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4、5、9#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5#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帘及精保洁。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程渣土外运的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8 偏离 不允许
2.1.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2.4 招标控制价金额 2621.83万元。其中,材料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448046万元,具体内容为成品装饰灯。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涉及评标、定标因素有关资料需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安全承诺书;□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保函)、担保保单(保函)、支票或提供《企业信用承诺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666********2其他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备注说明(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6、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二)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保函)、担保保单(保函)、支票方式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保单(保函)、支票递交至开标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记录。逾期递交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邮寄方式)。2、投标人将支票、保单(保函)等其中任何一种形式的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上传至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3、采用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采用保单(保函)的,投标人需要以基本户缴纳保费。4、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内容应明确:(1)见索即付,即开立人(出函人、保险人、担保人等)在收到招标人(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后30日(最长时限)内,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索赔金额,不得将仲裁、法院裁判、投标人先行赔付等其他限制条件作为前提;(2)除要求招标人明确赔付金额、事由等合理条款外,不得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投标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认定及其他证明材料;(3)保证(或担保)期间至少应覆盖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应缴纳额。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存在其他影响招标人索赔的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此保单、保函,投标人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三)企业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按照《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信用承诺函的通知》(扬发改法规(2024)78号)要求,出具《企业信用承诺函》,投标单位如以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模版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单位)缴纳,联合体牵头人符合上述第6条规定的,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第6条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以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或代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起退还,交易系统收到退款需求后,将即时自动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具体要求如下:1.非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退还。2.中标人及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退还。4.工程类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5.纸质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6.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发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不计息。备注: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款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3.6.6 其他编制要求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另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其他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文件传输等活动。。
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4.1项的规定,对递交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5)宣布投标文件唱标顺序;(6)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在招标文件明确的两种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中,当众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次投标报价评审标准。(7)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8)实行法定代表人约谈的,按唱标顺序进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当场宣读约谈内容,并签署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当众播放其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制作的光盘;(9)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开标,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
5.2.2 解密时间 现场解密的:/;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30分钟内完成。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的单数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语音通知。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名
7.3.1 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说明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说明 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3、投标软件安装、标书制作与投标文件上传等软件、系统方面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投标人必须准备好加密锁用于投标文件开标解密;4、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书面的原件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红章)上传;5、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执行。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量评审+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1、附件2为准。评标方法及评标方案见招标文件附件1。定标方案见招标文件附件2。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地址:***********)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根据“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操作手册(投标人)”的引导,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关网络测试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时签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访问路径: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通过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V2.0)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限定时间之内完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13).开标现场代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实际现场代理人员的电话为准。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电脑系统win7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

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

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DF格式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

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

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查看

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省公共资源交易

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扫

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

及时更新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投标备份文件

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

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

4投标

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

标人自主决定。

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

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

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

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

导入。

5.3特殊情况处理

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

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

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6.4.1评标结果公示应在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

一媒介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

章第8.5.2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4.3招标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8.5.2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

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

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将书面告知异议提

出人;作出答复前,后续招标投标活动将暂停开展。

投标人对开标的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

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前述异议事项,异议提出人未按程序和规定时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亦将丧

失进一步提出投诉的权利。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

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

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

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其中:A方法二中R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投标安全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并提供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分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B方法一: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方法四:□K取值为:;□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0.02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扬尘污染防控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2.3.3(5)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报价合理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报价合理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

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

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

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

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

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2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

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7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8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9

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1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1A

()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2B

()按本章第3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3,C

()按本章第4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4D

()按本章第5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5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

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

(一般不少于,R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

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

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

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一般不少于,R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

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

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四: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

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

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

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

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一般不少于,R,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A

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7,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

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4,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

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A,7

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

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招标控制价为,则,4,A,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

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

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

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7,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

项(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

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4

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

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XK

K值建筑工程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招标人需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十B×30%十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一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

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

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

根据实际调整。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1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10%、11%、12%、13%、14%、15%、16%、17%
市政工程 15%、16%、17%、18%、19%、20%、21%、22%、23%

33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26%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

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方法一、二、四中,涉及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的、KK1值,每0.5%一档。

附件c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关于低于成本的认定

方法一:

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

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

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投标文件≥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7,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

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单价,4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

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A

成本价=A×,招标人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具体,K,K值(取整)。值取值范围:建,K

筑工程97%~93%,装修、安装工程95%~90%,市政工程93%~88%,园林绿化工程92%~85%,

其他工程95%~90%。

当投标报价低于计算出的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

其投标文件无效。

方法二:

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确定的过低投标单价标准(一般为

15%-20%,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明确),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A.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C.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D.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

理;

E.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

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

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招标人预算价格;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

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

2.工程地点:瘦西湖路以东、秋实路以南、史可法路以西、北城路以北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扬行审投资发〔2024〕6号

4.资金来源:市财政

5.工程内容: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施工。

6.工程承包范围:景区新建高中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

但不限于、、、楼室内装饰、灯具、洁具,楼厨房部位电气、给排水,项目所有楼栋窗,2459#,5#

帘及精保洁。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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