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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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3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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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KFQ2025-WT012

项目名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5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库车市幸福路 65 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联系方式: 158********,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

电 话: 158********,183********

附件信息:

环境报告 磋商文件.pdf

653.4K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

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KCKFQ2025-WT012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采购人(公章):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李铭

电话:189********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

联系电话:158********,153********,183********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

商铺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方法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17.1保证金的缴纳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开标、磋商、成交

18.1.竞争性磋商

18.3磋商小组

18.4评审程序

18.5评审

18.6澄清有关问题

18.7磋商

18.8成交

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8.10响应无效

18.11废标

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2.2记名投票

18.12.3延期开标

18.13违法违规情形

18.14违规处理

19.质疑

20.投诉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2.2初步评审表

2.3报价部分

2.4商务技术标详细评审表

3.评审方法

4.评审标准

4.1初步评审标准

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2详细评审

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4评审结果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二、响应报价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如有)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等)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条件可不提供)

九、技术文件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十一、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十二、承诺书

第一章招标公告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

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KFQ2025-WT012
项目名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详见招

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

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

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6、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

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址:库车市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

商铺

联系方式: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

电话:158********,153********,18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地址:库车市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铭电话:189********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电话:158********,153********、183********电子邮箱:********@xjzeyi.com
3 监管部门 名称:库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4 项目名称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
5 项目编号 KCKFQ2025-WT012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采购内容 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元(壹佰伍拾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9 供货(服务)质量目标 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10 供货(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库车市
1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否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 报价(投标响应)有效期 自报价(投标响应)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5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16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1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允许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收款方开户行指定账户)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通知要求(代理费为协商价11900元计取)。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8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文件
19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
20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2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1 供应商资格条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其他要求: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自行查询并截图);以上资料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里的资格响应文件中必须上传齐全,如有缺失将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23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
24 响应报价的次数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是否继续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5 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XX前。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仅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除此之外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户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迎宾路支行账号:85212********0877备注:“****项目”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26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
26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27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按规定本人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8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
29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
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
3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客服电话:95763。
32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
32 磋商小组 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
3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4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3
3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6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1 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
2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4 多包成交规则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5 监督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6 场地费
7 是否邀请公证 ☑是□否
8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
8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9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都享受本政策)对于已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实施的项目不再实施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JY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JY和戒毒企业(简称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JY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 标前准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
10 标前准备 咨询。
11 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CA。2.签名时长为:1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10分钟内,使用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名确认报价的流程。若在规定的10分钟时间内,供应商未进行确认报价操作,将被视作对该报价无任何异议,后续流程将按照无异议情况正常推进。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以免影响项目进程及自身权益。
12 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
12 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件作为无效处理。
13 付款方式 支付程序:由业主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支付方式:由业主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
14 声明 1.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如发现承诺多兑现少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邮箱********@xjzeyi.com。用于合同备案,逾期未提供,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

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

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

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

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

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

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

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

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

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

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

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

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方法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

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

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

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

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被授权代表签署。

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

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

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

标。

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

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

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

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

15.3.3递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

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

文件。

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17.1保证金的缴纳

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

有约束力。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

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

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开标、磋商、成交

18.1.竞争性磋商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

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供应商在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

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线上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出席,如未按要求时间

签到解密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

律和磋商程序。

(4)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章时

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

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

核实。

(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

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

(7)通过评审后,将进入新一轮报价。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9)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注:特别情况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

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章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

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章或盖章确

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

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章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10分钟。如未及时签

章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3)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

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

18.3磋商小组

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

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

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

作。

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

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

格保密。

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

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

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

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

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

结果。

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并做出评价;

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

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18.3.7.6编写评审报告;

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

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8.4评审程序

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18.4.3资格性审查;

18.4.4符合性审查;

18.4.5技术评审;

18.4.6澄清有关问题;

18.4.7磋商

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18.4.9编写评审报告;

18.4.10宣布评审。

18.5评审

18.5.1资格性审查

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

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

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

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8.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

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

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

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

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

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

18.5.4技术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18.6澄清有关问题

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

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

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

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

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

原则:

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

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

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

文字数额为准。

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8.7磋商

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

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

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7.3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

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是否继续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

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8.8成交

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

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

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

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

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

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

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商。

18.8.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

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

通知书。

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

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18.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的;

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

(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

报价的;

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8.10.9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

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8.10.10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8.10.1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

18.10.12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

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8.10.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的;

18.10.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

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

商小组做出的决定。

18.11废标

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

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如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

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

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

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

的利益;

18.11.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例如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压缩

支出等政策因素,取消了原定的采购项目;或某些配套资金项目,涉及部分融

资,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得知融资部分不能到位等情况;

18.11.1.4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

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

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

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

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

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

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8.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8.12.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

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

开标。

18.13违法违规情形

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

协同报价;

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

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

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

序。

18.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阿克苏市政府采购活动:

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9.质疑

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9.6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

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20.投诉

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20.2.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0.2.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20.2.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20.2.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0.2.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

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

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质疑函范本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接收方式 ☑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库车市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铭电话:189********
☑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翟代波158********或胡双双199********收;同时将质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邮箱地址:********@xjzeyi.com)

注:质疑函附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

委托人应附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

第三章采购需求

新疆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跟踪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

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1.3项目概括:编制《新疆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意见。

包含园区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调

查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

有效性分析和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等。

2.服务要求

2.1园区规划实施情况调查

2.1.1规划实施情况

说明规划实施背景,对比规划并结合图表说明规划已实

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定位、产业结构、产业规模、产业

布局及规划所含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情

况;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集中供

热、集中供气、供水、供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调

查入区项目与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产业布局的符合性以及基

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说明园区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2.2开发强度对比

2.2.1对比规划和规划环评确定的发展目标,说明规划

实施过程中支撑性资源(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和能源的

消耗量或利用量。分析规划已实施部分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及其变化情况。

2.2.2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的规划,对比规划及规划环评

推荐情景,重点说明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包括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种类、排放强度及其变化情况;以

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的规划,重点说明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

系统的结构、功能及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及其变化

情况。

2.2.3回顾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的突发环境

事件及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说明规划的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体系实施及其变化情况。

2.3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2.3.1调查园区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生态

环境监测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等,并说明其与国家和地方

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2.3.2调查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综

合利用、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跟踪评价计划、因环境保护

要求需配套的搬迁安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2.3.3说明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包括已建、在建和拟

建)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后评价等工

作的开展情况。

2.3.4对比开展跟踪评价时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

境管理要求,特别是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管控要求,分析规

划与其的符合性。

2.4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调查分析

2.4.1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结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综合区域社

会经济发展趋势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区

域大气、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等环境要素

的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4.2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变化趋势分析

对区域开发等规划,调查区域生态系统及生态环境敏感

区状况,结合规划环评阶段的本底调查、规划实施期间的跟

踪调查及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的

变化趋势和关键驱动因素。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

求,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

的问题。

2.4.3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

调查区域为保障规划实施提供的支撑性资源(包括水资

源、土地资源等)和能源的配置情况。对比实际利用情况,

结合区域资源能源利用上线,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

的问题及其与规划实施的关联性。

2.5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2.5.1规划已实施部分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以规划实施进度、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及资源

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为基础,对比评估规划实际产生的生态

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和规划环评预测结论,若差异较大,分

析原因。

2.5.2提出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整改建议

如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

对策和措施已落实,且规划实施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国

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则可认为采取的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可提出继续实

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

如规划实施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突破底线要求,则可认

为规划已实施部分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没有发挥效果或效果

不佳,跟踪评价应认真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结果

与实际影响产生差异的原因,从空间布局优化、污染物排放

控制、环境风险防范、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环境管理

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划优化调整目标、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或规划修订建议。

2.6公众意见调查

2.6.1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

境问题和制约因素。

2.6.2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规划

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投诉意见及原因。

2.7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2.7.1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预测

结合图表说明规划后续实施的空间范围和布局、发展规

模、产业结构、建设时序和配套基础设施依托条件等规划内

容。

在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改进措施的基础上,在叠加规划

实施区域在建项目的基础上,分情景估算规划后续实施对支

撑性资源能源的需求量和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分

析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和生态环境风险。

2.7.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

根据规划已实施情况、区域资源环境演变趋势、生态环

境影响对比评估、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分析

等内容,结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出规划

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对规划已实施部分,如规划实施中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最

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

议。如对策和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

要求,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生态环

境影响提出整改措施。

对规划未实施部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

理要求或必要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

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未实施部分与原规划相比在

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

了较大的变化,或规划后续实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

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2.8《新疆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

告》应包含正文及附图,成果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件。

2.9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和高级

工程师证,标书中须附证书电子文档。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库车市。

3.3验收货款支付:分期付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4服务保障:

成交供应商应就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定配合招

标人做好服务工作,技术支持采用电话支持方式,响应时间

不超过0.5小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

3.5验收标准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

行详细而全面地检验。服务成果达到主管部门汇交要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审核同意。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报价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10分 90分 100分

2.2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2.1 资格性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8)其他要求: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自行查询并截图);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2.2 符合性审查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
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报价部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3.1 报价得分(10分) 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单位被认定为中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1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能力(5分)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和高级工程师证(含)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复印件)、职称证书。
2.4.2 项目组成员专业设置合理性(18分)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身份证、提供近3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得5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满分8分。备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提供近3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4.3 企业类似业绩(1分)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得0.5分,本项满分1分,没有类似业绩或者没有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得分。
2.4.4 项目实施方案(30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服务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①总体部署②实施目标③关键节点控制措施④项目实施保障方案⑤售后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自行判定打分以上内容每一项6分,本项最高30分,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2.4.5 实施进度计划(16分)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包括①进度控制目标②进度控制流程③进度控制方法④进度控制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自行判定打分以上内容每一项4分,本项最高16分;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2.4.6 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20分) 针对本项目①制定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管理实施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质量保证风险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自行判定打分以上内容每一项5分,本项最高20分;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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