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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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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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5001266 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2026 1 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2025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部分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地址:深圳市大学城哈工大校区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洪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SZCG2025001266-A]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szczf 附件2:[SZCG2025001266-A]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pdf 附件3: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4:[SZCG2025001266-A]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docx

深圳交易集团

特别警示条款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

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

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

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

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

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

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

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

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

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

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

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

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

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

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

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

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

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

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

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

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

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

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2-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SZCG2025001266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

项目名称: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

(一)

包号:A

项目类型: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2家或以上的情形)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

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

罚。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54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技术要求偏离情况 54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所有标注“▲”的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一扣3.5分,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3分,扣完为止。
3 商务部分 11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6 专家评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0分,扣完为止。
2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5 专家评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4 诚信情况 5
1 评审因素诚信 权重5 评分方式专家评分 评分准则(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8-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

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

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

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

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

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部分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

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

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

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

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

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

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体补充内容
3.1 采购人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如有样品、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

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说明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

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

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

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

业(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

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

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

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

的格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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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PLAN-2********0-103611-07819、PLAN-2********0-103611-07845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实验中心设备合并采购项目(一) ********

二、货物清单明细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PLAN-2********0-103611-07819、PLAN-2********0-103611-07845 光电芯片设计软件 300000 拒绝进口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 350000 拒绝进口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FPGA电力仿真工具 268600 接受进口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 实时仿真解算软件 3 139800 拒绝进口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计 ******** / / /

备注:1.“是否接受进口”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

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

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

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

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

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

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序号2)。

三、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

效处理。

四、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

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

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

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其余指标

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参数,除特别注明以外,产品参数区间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负

偏离。例:区间要求为0-20ML,只要响应的不是“0-20ML”,如投标文件响应为0-

15ML、0-21ML、1-12ML、9-20ML、6-21ML、9ML等情形均视为负偏离。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光电芯片设计软件 1.1激光分子束外延实验综合仿真1.1.1虚拟仿真实验仪器:激光反射系统、真空腔、反射式高能电子衍射仪(RHEED)、电气控制柜、低温腔体。
1.1.2虚拟仿真实验内容:1)实验防护;2)PLD实验;3)低温电阻测试实验
1.2基于管式炉PECVD的化学气相沉积薄膜制备虚拟实验1.2.1虚拟仿真实验仪器:射频电源、管式炉系统、供(混)气系统(3路气路通道,气路流量控制,质子流量控制器)、真空系统等设备。
1.2.2虚拟仿真实验内容:1)基片清洗;2)清洗反应腔室;3)管式炉的设置;4)正式通过反应制膜;5)取出实验产物
1.3脉冲激光镀膜虚拟仿真实验1.3.1虚拟实验仪器:准分子激光器电源、准分子激光器、PLD沉积设备、PLD沉积腔控制柜、稀有气体瓶。
1.3.2虚拟实验内容实验内容1单层膜的制备实验内容2多层膜的制备
1.4光纤光栅刻蚀仿真实验1.4.1虚拟实验仪器:激光器电源、激光器控制板、氮气瓶、激光器、柱面镜、掩膜板、光线底座、耦合光纤、氢气瓶、淬氢设备、淬氢电源、宽带光源、光谱仪、恒温箱。
1.4.2虚拟实验内容1)打开冷却系统电源。2)开激光器总电源。3)开氮气瓶。4)置激光器晶体。5)开激光器电源开关。6)柱面镜从光路移开。7)节激光器谐振出激光。8)装柱面镜。9)安装掩膜板。10)普通光纤淬氢。11)安装待刻蚀的光纤。12)刻蚀光纤光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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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扫描光纤光谱线。14)将光纤保存到恒温恒湿箱中。15)关机。
1.5有机光电器件制备与测试虚拟仿真实验1.5.1虚拟实验仪器:超声波清洗仪、基片、洗片架、烧杯、氧等离子体清洗机、匀胶机、加热台、真空镀膜机、紫外固化机、电流源表、光谱扫描辐射度计等。
1.5.2虚拟实验内容:1)检查实验系统各部分情况是否正常;2)清洗透明导电玻璃衬底;3)除去基片表面的有机物杂志;4)将基片放到手套箱1中;5)用匀胶机旋转涂覆空穴传输层材料;6)用加热台加热基片;7)用匀胶机旋转涂覆发光层材料;8)用匀胶机旋转涂覆空穴传输层材料;9)将基片从手套箱1传到手套箱2中;10)用真空蒸镀系统蒸发金属阴极;11)将基片由手套箱2传至手套箱3中;12)器件封装;13)将基片从手套箱中取出;器件发光特性或光伏特性的电学、光学测试。
2 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 2.1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内容2.1.1系统内容2.1.1.1包含SMT加工实验和SMT工艺设计实验。SMT加工实验主要环节包括工程文件准备、各设备开机;送板机程序及物料准备、锡膏印刷机程序及物料准备、SPI程序准备、贴片机程序及物料准备、回流炉程序准备、接驳台程序准备、收板机程序准备、AOI程序准备;各设备程序调用与加工;各设备关机。SMT工艺设计实验包括印锡工艺实验和贴片工艺实验,包括刮刀压力研究和吸嘴型号选择实验,支持通过算法实现不同实验参数下的不同实验结果预测。要求实验完成后可自动给出实验成绩及步骤数据,其中步骤数据需包括步骤名称,步骤得分,步骤用时等。
2.1.1.2实验中涉及的交互步骤不得少于112步,且需包含三维交互操作、必要的动画演示、习题作答等多种交互形式。
2.1.1.3预设的文字不少于800段,理论题及实操考试题若干,演示动画或视频100个,图片约150张,视频、图片分辨率要求1080P及以上;交付的软件包含至少100个知识点的学习模块,知识点中的教学资源可支持新形态教材的出版。
2.1.1.4设备、钢网柜、工具、物料、耗材等100种物品需要1:1建模。
2.1.2系统要求2.1.2.1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版)》规范开发,要求系统采用B/S或C/S架构设计,系统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支持二次开发,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并可与实验空间网站完成数据对接。
2.1.2.2要求系统通过主流的、先进的三维仿真技术进行研发,包括建立真实三维模型和功能需求开发,并可与指定的平台完成实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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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数据对接等。对于必要部件的三维模型精度必须要做到外部模型精细还原、内部结构精细还原交互功能,主要模型精细度不低于10000面。
2.1.2.3要求系统可以直接发布WebGL网页版本,不用安装任何插件,通过主流浏览器直接进入实验系统完成实验操作,满足在线操作实验系统的要求。
2.1.2.4要求实验内容可集成到在线共享平台,可设置访问权限,并可对实验项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本地部署和云端部署,两种情况下并发数均可达到1000以上,支持离线实验,任何情况下交互延迟<300ms,系统操作方式简洁,无卡顿,崩溃或丢失数据,无颠簸、抖动和黑色拖尾效应;
2.1.2.5提供课程运行共享平台,包括学生及教师账号的单点登录、课程理论学习、实验安排、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填写与提交、实验批改、实验成绩管理、课程学习情况统计、优秀实验案例展示等。可智能批阅实验报告(添加教师手写签名、批阅日期、批改痕迹和批语等);可随时批阅和按班级导出实验报告。支持虚拟仿真软件内的知识点、考核题目、实验报告题目每年更新三次(春季、夏季、秋季学期各一次);支持教辅资源随时更新。
2.1.2.6学生能够通过在线开放共享平台完成整个实验流程。支持学生在线实时互动讨论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讨论”开展师生交互协助学生顺利完成实验。支持学生在线评价实验功能学生操作完实验后可对实验进行评价打分,提出自己对实验的建议。
2.1.2.7▲实验报告功能,教师可评选优秀实验报告,并展示给所有学生查看学习,促进学生间的学习交流。课程平台需要具有一定量级的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流量资源,便于课程开放共享运行阶段积累运行数据。
2.1.2.8要求开发的虚拟仿真系统可与校方指定的在线视频课程有机结合,形成理论认知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课程内容,提高课程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2.1.3其他要求2.1.3.1实验中3D模型设计需具有典型性、还原逼真、比例适当、应具有光源影响和阴影效果,利于学生熟悉真实场景,提高实验效果。
2.1.3.2系统实验场景内的全部模型需要采用法线贴图来描绘物体表面细节的凸凹变化、使用颜色贴图表现物体的颜色和纹理、使用高光贴图表现物体在光线照射条件下体现出的质感。可以根据环境光线来反馈不同场景下的模型具有不同。
2.1.3.3系统操作方式简洁、直观、易于理解,符合常规操作习惯,不能经常造成大多数用户的不适;操作应自由灵活,符合实际情况;系统不能卡顿,崩溃或丢失数据;应用程序必须摆脱颠簸、抖动和黑色拖尾效应。
2.1.3.4【软硬件环境安全保障】要求无论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还是网络安全,服务器是否被攻击,数据是否备份,系统是否有漏洞等问题,均提供一体化的服务保障。
2.2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运行平台:概述:要求提供虚拟仿真课程上线运行共享平台服务,以满足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教学应用的教学需求。2.2.1整体功能要求2.2.1.1所有要求功能需在同一个平台实现。且平台支持运行教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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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类型要求但不限于(线上课程、智慧课程、虚拟仿真课程),通过多类型资源融合,完善虚拟仿真实践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途径。
2.2.1.2平台支持针对虚仿课程创建独立的课程页,并可根据老师在后台设置的内容,展示实验对应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项目介绍、师资介绍、实验指南、实验资源、考核要求、优秀案例展示、学习记录、数据分析等。
2.2.1.3平台支持课程数据分析:能够显示课程的相关使用数据(访问量、学习次数、实验结果总数、新增学习趋势统计),支撑后续课程教学数据跟踪及课程评审。
2.2.1.4▲安全等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课程运行平台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
2.2.2智慧课程建设服务课程概述:2.2.2.1支持对于课程的基本信息进行编辑,基本信息包括:负责教师,说课视频,课程封面,课程简介。
2.2.2.2说课视频支持MP3,MP4等主流视频格式,课程封面支持上传jpg,png等主流图片格式,课程简介不低于10000字。
2.2.2.3支持根据智慧课程的教学团队自动生成虚拟教研室,虚拟教研室中包含虚拟教研活动介绍与详情,虚拟教研室成员,虚拟教研室牵头单位与虚拟教研室负责老师。
2.2.2.4支持现实虚拟教研室成员详情,包含团队成员头像、姓名、简介、职称等。
2.2.2.5支持根据虚拟教研室教研活动,生成过程化虚拟教研记录。
2.2.2.6支持引用慕课平台中的课程资源和教材资源添加到图谱中,其中课程支持整门引用,也支持按照章节引用。
2.2.2.7支持课程资源引用界面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资源,所属学校等字段。其中学科资源类型不低于100门,总体课程资源数量不低于10000门,总体电子书资源数量不低于20000本。
2.2.2.8自有平台可提供本科国家级一流课程资源引用数量不低于500门。
2.2.2.9支持引入自有平台中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学生可免登录转至课程实验界面进行实验练习。
课程设计2.2.2.10支持统计课程的详细建设与教学数据,数据包含知识模块建设数量、知识点总数、知识节点总数、知识教案总数、能力目标、实践问题数量、教学资源数量与外部引用资源数量。
2.2.2.11支持显示课程的基本教学定位,教学定位信息包含:课程类别、适用专业、先修课程、后续课程等。
2.2.2.12支持显示课程的教学逻辑关系图,显示目标课程的前后序课程学习关系。
2.2.2.13支持显示课程的课程目标,包括课程的能力数量、子能力数量、覆盖知识点内容等信息。
2.2.2.14支持在课程概述中查看课程概述相关内容,包括教师团队,课程背景,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特色,课程知识逻辑,知识结构图,教学计划,课程概述展示等相关内容,同时可支持导入的形式进行新增和维护,导入为增量导入。
2.2.3能力图谱2.2.3.1▲支持设置课程能力目标,课程能力目标包含课程目标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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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课程目标拆解、课程目标详情。其中课程目标拆解课设置主能力目标、子能力目标、关联知识点、覆盖问题等,并通过系统统计每个能力目标的知识点覆盖率等,同时在一门课程中能力目标课数量设置不设上限,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设置多个主目标与子目标。
2.2.3.2支持查看课程能力详情,根据所设置的课程能力目标,自动计算每个能力及子能力所覆盖的知识模块、知识点与问题详情,并根据不同能力目标的设置,自动构建能力目标的能力图谱,将分散的知识点内容汇总,形成能力目标独立的能力知识图谱体系。并且可支持通过能力详情,预览关联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体系、问题体系、问题详情。并且支持针对课程的能力目标梳理能力达成度分析。(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2.4问题图谱2.2.4.1支持问题图谱学习:支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通过“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三层问题模型结构,查看解决课程经典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2.2.4.2支持查看问题图谱单点内容时,高亮与该内容相关上下层图谱内容,并动态链路展示相关关系。
2.2.5课程简介2.2.5.1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框架内容,包含课程主题名称、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等信息,帮助更好地了解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框架。
2.2.5.2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模块,包含知识模块文字与图片,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2.2.5.3支持展示课程的教学计划,包括主题名称及学时,以及课程学分及学时,并支持通过模板导入的形式编辑课程背景相关信息。
2.2.6知识图谱与模块2.2.6.1支持通过点击已有节点添加节点,可以添加同级节点,子节点。
2.2.6.2支持通过在知识地图针对已有节点进行删除。
2.2.6.3支持通过导入word的形式,导入知识地图节点相关信息,可导入的内容包括:名称、标签、难度、描述。
2.2.6.4支持通过导入的形式导入知识地图的节点信息,包括节点名称和节点标签,知识地图上各个节点的名称导入格式为XMind,文件大小支持1G以上,节点数量支持10000以上。
2.2.6.5支持从知识图谱资源包选择具体的内容片段快速建立知识点,自动生成知识点名称,比如从资源包选择已有多门MOOC的章节名称、多本电子书本的目录片段和书本内结构化自动识别的概念集片段等自动创建知识点
2.2.6.6支持查看知识地图详情页,在知识地图上点击右键可以对知识地图上的节点进行编辑资源,同时支持在知识地图的节点上设置标签。
2.2.6.7支持在统计资源总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引用课程总数,引用教材总数和本地上传资源总数,并以列表形式呈现结果。
2.2.6.8支持本地上传资源完成课程资源补充,上传资源类型包括pdf,ppt,mp4,doc,jpg,jpeg等常用文件格式。
2.2.6.9支持统计单个知识点上的资源挂载数量,题目挂载数量,支持验证每个知识点的描述是否填充完整。
2.2.6.10支持基于知识点基本信息的统计,计算知识点填充完成度,并以0%到100%的维度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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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1支持自动生成知识点描述,描述需来源于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的描述,描述字数应不少于20字。
2.2.7知识图谱编辑2.2.7.1支持设置知识点难度标签,难度应至少分为简单,一般,困难三档。
2.2.7.2支持设置知识点认知目标标签,应至少支持设置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六级认知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自定义填写具体认知目标内容,自定义填写字数上限不少于30字。WPS等)打开已经与知识图谱关联的教学课件进行课中混合式教学。教学活动包含:签到、点名、课程录音、知识图谱内容学习。
2.2.7.3▲支持在知识点描述的基础上,自由划选关键词并插入补充词条,关键词限制字数上限不少于10字,补充词条应包括词条标题,词条别名,词条内容,词条内容字数上限不少于100字。
2.2.7.4支持基于知识点描述的内容,自动划选关键词并生成知识点补充词条,补充词条内容需来源于该知识点在课程所选教材中的描述,或是该关键词在百科中的描述,描述字数上限不少于20字,结果以文字形式呈现。
2.2.7.5支持在知识点中挂载资源,资源支持本地上传,格式包括jpg,txt,doc,ppt,mp4,pdf,rar等常见文件格式。
2.2.7.6支持根据标题和全文内容搜索本地上传的学习资源,支持根据标题和全文内容进行本地上传的学习资源推荐。
2.2.7.7除本地上传的资源外,平台应提供至少10000门慕课资源,20000本教材资源,以及从互联网上收集的网页资源,网页资源渠道应至少包括中国知网、知乎、哔哩哔哩弹幕视频网,且基于上述资源,提供搜索和推荐服务。
2.2.7.8支持在知识点上挂载题目,所有题目应来源于题库,且单个知识点题目限制最高挂载数量上限不少于10道。
2.2.7.9▲支持在编辑单个知识点教学资源时,支持通过AI核心算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推荐知识点相关的教学视频片段、电子教材片段,方便用户快速选择,丰富知识点资源,推荐的资源需要包含资源的名称、来自课程名称、学校名称、教师、章节信息、视频时长、引用状态,对不合适的视频资源可设置“不再推荐”
2.2.8知识图谱展示2.2.8.1支持通过环状图谱展示课程内全部的知识主题与知识点内容,系统支持最少2级环状结构展示。
2.2.8.2支持查看知识点详情内容,详情内容包含知识点的前后关系、知识点目录、知识点的学习顺序、知识点内容、知识点标签、知识关系汇总、知识点包含教学资源、知识点的简介。
2.2.8.3支持通过AI系统对知识点进行自动描述,描述内容不低于60字。
2.2.8.4支持系统自动生成知识点二维码,通过微信扫码,可快速预览知识点教学详情
2.2.8.5▲支持通过AI技术自动构建知识点教案,通过AI技术,针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案例引入、扩展阅读、知识点测评等内容一键进行自动构建,每类信息自动构建不少于3条。
2.2.9新形态教材2.2.9.1▲支持通过系统自动构建课程中知识点与章节知识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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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链接,并可免登录完成知识学习,学习内容包含动态知识图谱、知识点资源、知识点简介、知识点结构关系,资源内容可直接通过手机预览以上全部内容并学习。
2.2.9.2支持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知识章节结构图内容。
2.2.10题库建设2.2.10.1题目题干支持富文本编辑,包括内容录入、图片录入、格式刷、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支持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支持上传任意格式附件,题干字数上限不少于1000字。
2.2.10.2答案解析支持富文本编辑,包括格式刷、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支持上传任意格式附件,题干字数上限不少于1000字。
2.2.10.3题目类型至少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组合题六类。
2.2.10.4单选题支持设置一个标准答案,支持新增答案选项,答案选项数量限制最高不少于12个,最低不多于2个,选项内容支持富文本,包括格式化、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选项字数上限不少于50字,支持删除选项。
2.2.10.5多选题支持设置多个标准答案,标准答案数量限制最高等同于选项个数,最低不多于2个,支持新增答案选项,答案选项数量限制最高不少于12个,最低不多于2个,选项内容支持富文本,包括格式刷、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选项字数上限不少于50字,支持删除选项。
2.2.10.6判断题支持设置一个标准答案,选项内容包括“对”和“错”两项。
2.2.10.7填空题支持设置多个标准答案,标准答案数量上限最高不少于12个,下限不多于1个,答案内容支持富文本,包括格式化、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选项字数上限不少于100字,支持删除选项。
2.2.10.8问答题支持设置一个标准答案,答案内容支持富文本编辑,包括格式刷、字体更改、字号更改,插入链接,支持latex公式编辑器,答案字数上限不少于1000字。
2.2.10.9组合题支持在题目中设置多个题型的子题目,题型至少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和问答题,子题目数量上限不少于10道,支持调整子题目顺序,支持删除子题目。
2.2.10.10支持通过word和Excel模板导入的形式新建题目,支持下载导入模板,支持基于模板自动识别试题,并返回识别结果,支持选择部分试题进行导入,支持对识别后的试题进行修改。
2.3AI智慧空间应用服务2.3.1课程智能体2.3.1.1支持课程平台建设特色AI控制台,以课程为中心,以教学者为主体,协助教学者进行AI相关功能控制。控制台从教学者角度设定AI工具进行增效、设置AI指令便捷助学、构建特色化AI智能体解惑除忧;从学习者角度进行AI课程助教塑造,全面完善AI助教问答技能,精细化AI助教形象描绘,实现实时反馈学习者协同AI助教学习满意度情况,闭环训练AI助教学习模型。AI控制台支持全面统计课程在教与学两个角度中的AI交互数据,并可视化呈现学生AI助教交互数据的学年趋势变化曲线,让智能技术与教学进行高度融合,实现降本增效。
2.3.1.2▲支持智能体编辑功能支持用户根据需求定制智能体的角色、技能和限制,定义智能体的功能定位。用户可以设置智能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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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角色描述、技能范围及服务限制,从而明确其功能定位。该功能还支持提供智能体简介,帮助用户快速了解其核心功能。同时,支持设置开场白和引导问题,以优化用户与智能体的互动体验。后续每次回复用户的问题,智能体必须每次反问问题协助学生完成引导式学习。智能体的知识库支持通过添加文件进行扩展,以增强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支持发布前的调试与预览功能,允许用户在正式发布前进行调整和查看效果,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展示效果。
2.3.2课程知识库2.3.2.1支持多类型文件解析:可对教材书籍、教学视频、教案课件、相关论文等多种文件格式进行解析。通过运用专业的解析算法与技术,能够有效提取各类文件中的关键信息,实现知识资源的整合,为后续的知识管理与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3.2.2支持海量字符解析:具备强大的字符解析能力,能够处理百万级别的字符量。借助先进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系统可对文档内容进行深度挖掘,精准识别语法结构、语义关系等,确保对文档知识的准确理解与提取,为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文档数据。
2.3.2.3支持图片提取:能够从各类资源中自动提取图片,图片提取数量可达数百张。运用图像识别技术,系统可精准定位并提取资源中的图片,提取后的图片可用于辅助知识呈现,为知识的可视化表达提供素材。
2.3.2.4▲支持AI知识库资源解析与应用:AI知识库内的资源经解析后,可被课程专属AI助教和智能体利用,借助先进解析技术,确保资源能够被精准处理,协助AI智能体生成更精准的回答,在回答时,答案从知识库中进行回复,并且根据知识库所包含的内容,给予用户生成文字回复、参考来源(参考来源需来自本课程知识库中的资源)、关联知识点(知识点可跳转至知识点画像,了解知识点关系、名称、内容、资源、题目等)、参考教材片段(需定位到与知识点关联的教材位置)、相关学习资源(包含视频、PPT、文档等)、推荐学习路径、与其他感兴趣的问题,并在显著位置明确显示【回复答案来源于课程知识库】。
2.3.2.5支持资源分类管理:拥有完善的资源分类管理功能,可将资源按照知识图谱资源、课程总资源等不同类别进行划分与管理。在每个类别下,还能进一步细分不同主题,形成层次分明的资源分类体系,方便用户快速定位和查找所需知识领域的资源。
2.3.2.6支持智能资源搜索:提供智能资源搜索功能,用户通过输入关键词、短语等方式,即可快速检索所需资源。系统利用智能算法,具备智能匹配与精准定位能力,能够在海量资源中迅速筛选出相关资源,并按照相关性等因素进行排序展示,提升资源查找效率。
2.3.2.7支持知识库资源汇总展示:能够汇总展示知识库内各类资源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解析数、知识点同步数、字符解析数、图片提取数以及音视频时长。
2.3.2.8支持多样化资源展示形式:支持文档、图片、音视频等多种资源展示形式。系统根据不同资源类型的特点,采用相应的展示方式,如文档的高亮显示、音视频的倍速播放等,以适应不同用户的学习习惯和资源查看需求。
2.3.3课程特色AI指令2.3.3.1支持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托海量数据资源底座,构建了基于深度学习、多模数据分析、多类数据融合、多维数据挖掘等数据分析算法,通过生成式AI工具,支持基于教师提问问题的动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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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辅导和即时反馈,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和内容。同时支持提供基于问题答案的溯源、关联知识点推荐,并支持教师对回答进行推荐、不推荐、重新生成、复制四类操作。其次通过适应性提问技术,快速识别教学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知识点学习路径和相关资源推荐,支持关联性、进阶性的问题推荐,辅助深度学习。并采用递归神经网络等深度学习模型支持多轮问答显著提升问答效率与准确性。
2.3.3.2▲系统基于教学课程及同类课程学生空间运行数据,综合运用聚类分析、相似性分析等AI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从海量数据源中解析出课程下学生常问问题,通过专业的课程顾问人工审核遴选后进行推送,页面默认展示4条学生常问问题,点击“换一换”可进行问题更新;针对具体问题,由AI小助手依托模型底层课程知识库智能生成答案,同时提供答案溯源、关联知识点推荐,支持教师对AI助手的生产的回答进行推荐、不推荐、重新生成、复制四类操作。同时,AI助手提供问题相关的碎片化的教材片段、教学PPT、知识点学习路径,支持关联性、进阶性的问题推荐,辅助深度学习。
2.3.3.3支持进入指令中心管理界面进行在指令的查找,支持按照指令分组进行分类查看,同时支持通过检索框输入检索词进行指令的检索发现,该检索逻辑是基于对指令名称及指令描述的深度标引,支持检索词在指令的名称及描述内容范围内检索,进行精确匹配;同时支持在指令管理中心设置新的分组,打造个性化指令库。点击具体指令,可跳转对应的指令提问页面直接使用。(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3.3.4支持教师在各指令分组下创建个人专属课程特色指令,包含标准指令及高级指令两种指令创建模式,其中标准指令创建支持输入指令标题及指令内容描述,形成标准化固定问题,高级指令创建是在标准指令的基础上增加指令变量的输入,形成半开放式引导性问题,支持个性化的提问方式。支持教师创建指令后选择是否将指令对学生开放使用,辅助学生问题导向性学习。(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3.4AI工具箱2.3.4.1支持根据知识点推荐相关学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论文、学术报告等。AI能够实现对公开领域及第三方资源的搜索与发现,如校外慕课、学术文献、网站资源等,用户可通过点击快速跳转至相关链接。支持可以实现推荐来源的个性化设置,用户可自主选择推荐内容的来源,并定制常用网站的关注模块。
2.3.4.2支持从既往发布的作业测验、学习任务或话题讨论中提取学生作业或考试内容,分析其重复率,从而实现学习行为的监测与评估。
2.3.4.3支持总结用户在一周内的教学和AI使用情况,包括AI指令、工具及智能体的使用频率,以及教学任务发布与课堂表现数据。页面支持指出用户在课堂互动和传统教学方式中可能存在的利用不足,并支持自由检索查看往期周报,能够根据既往和当前周内数据提出平衡技术与传统教学的建议,以优化学生参与度和学习体验。(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3.4.4支持通过课程电子参考书、教学课件、慕课视频、学术论文、课程教案等原始素材,AI高效且精确地提取关键信息并进行结构化处理,从而自动构建初步的课程知识图谱。
2.3.4.5支持利用AI一键生成知识点思政案例,助力课程备课,支持针对课程内容以搜索框形式发布AI生成思政案例指令,支持查看AI动态推荐的不少于5条的课程思政点列表并点击操作,支持查看一个月内AI生成思政案例的历史记录,包括思政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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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三行的内容预览。
2.3.4.6支持针对每个思政案例生成任务,支持查看至少一个AI思政案例的详情内容,包含案例序号、与知识点结合的案例名称、详细文本内容描述、思政元素的分点提炼与逐点论证说明,以及教学价值的分点分析。支持在线所见内容以Word文本格式一键导出,进行二次编辑。
2.3.4.7支持AI出题功能支持根据知识点及参考内容两种出题模式。根据知识点出题模式支持教师针对教学课程图谱中选择指定知识点(一套题中最多支持选择3个知识点),系统参考知识点教学内容生成与知识点相关的题目,该出题模式支持普通模式及知识库模式两种模式;根据参考内容出题模式支持自定义的文本描述或上传的参考资料,基于相关内容生成题目。两种出题模式皆支持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四种题型下的单一题型出题及混合式题型出题,支持理论题、计算题、外文题三种出题偏好设置,在选择题中,AI生成不少于5个答案选项供用户使用。也可根据需求,在生成题目的结果页面选择切换模式,一键通过不同模式生成全新题目。针对生成的题目,支持所有题目或单个题目重新生成和加入题库,支持一键导出所有题目,针对某一题点击加入题库支持对题干、答案、解析、问题类型、问题难度、问题关联知识点、问题标签进行编辑或设置,同时支持跳过此题、保存并退出、保存并添加下一题三种操作。(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3.4.8AI自动出卷功能支持根据知识点及知识模块两种出卷模式,即支持根据单个知识点或多个知识点创建测试卷或根据知识模块整合知识点出卷,其中一套试卷最多支持选择10个知识点、5个知识模块,系统支持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四种题型下的单一题型出题及混合式题型出题,支持进行各类题型的数量设置,支持理论题、计算题、外文题三种出题偏好设置,同时支持教师进行试卷总分的设置。针对生成的题目,支持所有题目及单个题目重新生成,支持教师进行题目题干、答案、解析、问题类型、问题难度、问题关联知识点、问题标签进行编辑或设置,进行题目审核,审核后的题目支持批量加入题库并生成试卷
2.3.4.9支持AI批阅功能跳转至教学任务工具中的题库,通过手动新增、Word导入、Excel导入三种形式新增题目,支持进行试题的标签管理、题目去重、OCR识别、试题导出,导出试题支持以Excel形式下载保存在本地。同时支持通过题目ID、题目关键词、试题类型、试题标签、审批人、审核状态、解析状态、关联状态、关联知识点、题目序号范围、OCR识别状态、题型、难度、题目来源进行题目筛选。针对题目维度,支持题目详情查阅及批量进行题目编辑、知识点关联、试题类型设置、标签设置等个性化设置。针对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AI批阅工具将依据答案进行自动批阅,针对问答题及翻译题,支持教师前往对应题目设置AI采分点,AI批阅工具将依据采分点进行试题的自动批阅,如AI会对每一个采分点给出评语与对应分数,同时AI会基于当前答案给予建议分数,并给出合理理由,用户可根据需求对分数进行调整。(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3.4.10支持AI模型学习,课程AI模型实时观测学习端与AI交互问答内容,支持从问题内容、AI回复详情、评价、调优等层面进行记录,利用特定学习端集合的AI互动记录进行反馈训练;支持从教学端进行收集内容反馈并提出调整意见,结合教学端专业教学经验调整内容进行多次模型训练,进一步再次反馈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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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实现“学-教-学”的方式闭环训练个性化AI模型,确保模型具备基础准确性和适用性,最终构建课程私有问答库,有效进行特色教学、个性化教学。
2.3.4.11支持AI阅读助手,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分析、整合本地上传文件资源内容,支持AI阅读器自动解析文件框架并提取适配教案内容;支持AI问答定位文件中的关键信息,精准反馈相关研究内容详情;支持以AI学习笔记形式提取文件构建逻辑、重难点等内容,符合传统笔记记录要求;支持以笔记导图自动梳理文件结构层次,可视化呈现文件资源中的丰富内容;支持自动拆析文件中关键内容,并匹配与其相关的多模态资源,方便教学者进行资源查找、匹配、对比等操作。
2.3.4.12支持AI写作助手,支持辅助教学者与学习者对课程相关内容进行特色写作,明确写作主题、提出具体的写作内容要求、上传本地写作参考文档,AI会识别关键信息、分析参考内容,根据预设的写作规则与逻辑,智能生成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大纲结构,还会考虑内容的连贯性与吸引力,确保大纲既高效又富有创意。同时支持在生成内容基础上调整或细化各个部分,为课程使用者提供灵感、优化建议,确保最终产出的作品既符合需求,同时具有个性与深度。
2.3.4.13支持AI科研趋势分析,支持利用AI进行对课程发展相关内容进行科研趋势分析,深度挖掘科学知识点、论文信息数量以及电子书资源,从而提供精准的推荐和全面的趋势洞察。
2.3.4.14支持根据输入内容整合并分析海量的科研数据,包括各大论文库中的研究成果,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算法,提取出关键的科学知识点,并根据其被引用频率、研究热度等指标进行权重排序,教学者可以迅速把握课程在某一领域内的核心概念和发展脉络。
2.3.4.15▲支持统计并分析特定主题或关键词下的论文数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以及这些论文的来源、作者、机构等详细信息。AI还能够根据用户的兴趣和研究方向,智能推荐相关的电子书资源。这些电子书可能包含最新的科研成果、经典的学术著作或跨学科的综合论述,有助于科研人员拓宽视野、深化理解。
2.3.4.16支持创需PPT支持通过列表勾选知识点、新增上传文件、生成教案进行一键PPT生成。知识点列表路径,可查询完整章节及知识点名称,并能够章节为单位收缩,自由勾选知识点,勾选内容支持同步呈现、保留斟酌,并进行二次删除和添加,以确定最终目标知识点;文件生成模式,除传统文档外,支持识别思维导图等轻量化文件,支持一键拖拽或查询文件路径找寻文件;生成教案模式支持直接勾选目标教案。
2.3.4.17支持根据不同内容来源,AI梳理形成PPT构建大纲,分层级进行结构化的完整展示,并支持从第二层级向下进行整体收缩,便于逐层确定整体框架;支持以层级为单位进行拖拽,以及对各层级内容进行自由编辑,并实现编辑的即时自动保存。
2.3.4.18支持同步对照查看大纲与AI生成PPT的预览效果,并对大纲中层级内容进行位置和文本内容的二次编辑,应用后即时反馈在PPT预览中;AI生成PPT支持自动匹配课程内容相关页面主题,包含封面页、章节过渡页、结尾页等结构型页面,以及知识内容性页面,排版讲求标题、关键字句、图片的一体配置;支持页面轴与当前主页面的查看,点击页面轴可以实现页面跳转。
2.3.4.19支持通过列表查询课程已建设知识模块,勾选单个或多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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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支持结合课程性质和目标设定,选择理论概念、方法推导、案例解析、时政热点不同的问题偏好,一键生成场景问题集;支持查看历史生成记录,包括模块名称及不少于三行的内容预览。
2.3.4.20支持对多个知识模块目标生成的问题集进行分区呈现,每个问题集包含完整的全局层、概念层、方法层三个层次问题名称,对方法层问题提供AI自动知识点关联推荐;对生成内容支持成果评价,包括对不合适内容进行重新生成,对合适内容融入当前课程已建设问题集,以及点赞差评,支撑AI进行进一步优化。
2.3.4.21支持对需要融入当前课程已建设问题集的AI推送内容,支持逐层逐个进行完整的自主编辑,包括问题名称、解析的编辑补充、问题及答案的附件上传,标签设定、下级问题与知识点关联等操作,支持一键保存至问题图谱。
2.4教学空间服务2.4.1AI工作台2.4.1.1支持多种学生选课方式,包括通过课程号或者二维码主动选课、老师自主邀请、学生名单统一导入。老师可以对教学班进行自主管理,包括调、退课等。或者教务系统数据同步自动导入选课数据。
2.4.1.2支持用户根据教学需要,针对学生进行班级创建,创建班级后系统可跟踪班级情况。
2.4.1.3支持学生自主练习并观测数据,学生可针对每个知识点维度进行题目专项练习,练习内容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等,并通过系统自动批阅,换算学生对于知识掌握的情况,给予学生响应反馈。
2.4.1.4知识教学观测,可通过多个维度进行教学运行观测,如知识点掌握度、学习进度、学生整体数据与成绩等。
2.4.1.5支持基于学习数据针对学生画像进行分析,分析可从多个维度进行测算,包含知识点掌握度、知识点学习进度、知识点学习时长、知识点学习次数、知识点练习时长、知识点练习次数等。
2.4.1.6支持通过统计本课程的基础教学数据,包含:课程数量、班级数量、学生数量、学习任务数量与课程学习人次。
2.4.1.7支持通过AI助教协助老师梳理课程基本信息,包括班级内掌握度低于60%的学生学情数据、知识点任务教学情况、知识点学习掌握度情况。
2.4.1.8支持统计教学班级情况,包含班级内的教学运行数据、教学运行周期数据、知识点平均掌握度与学习趋势、课程内全部知识点的掌握度情况与薄弱知识点情况。
2.4.2教学管理2.4.2.1支持课程学生管理:支持导入学生名单,可查看导入失败学生名单,供老师联系学生及时注册认证用户。可移除导入错误的学生。
2.4.2.2支持课程运行总体数据统计:可查看课程学习的学生数量、课程的人均学习进度、全部学生已学内容掌握度平均值等数据,并且分析出各个同学的各阶段的合格率情况,人均学习进度分布与平均掌握度分布等情况。
2.4.2.3支持查看学生学习详情:可查看课程内的每位学生的学习详情,包含学生加入课程的时间、课程内知识点的学习进度以及已学内容的掌握度。
2.4.2.4支持查看知识点学习详情: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学生完成率以及近一周的提升情况,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以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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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范围掌握度的学生分布情况。
2.4.2.5支持查看学生个人分析报告:可查看学生的所有知识点学习的平均掌握度、资料总学习时长、总练习时长、总练习次数。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学习的掌握度以及班级的平均掌握度,用于比较学生在课程内的当前学习水平。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的资料学习时长、练习时长、练习次数。
2.4.2.6支持分析每日学习情况简讯:包括今日学生上线数量、老师上线数量、教师团队建设数据,(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身份)、学生学习相关数据(学生学习总人次、参与学生人数、参与率)。
2.4.2.7支持分析课程图谱运行成果:分析数据包括稳定运行时长、人均学习进度、平均掌握度、学生学习合格率等。
2.4.2.8支持分析课程学习变化趋势:分析包括学习人次变化趋势、人均学习进度变化趋势、平均掌握度变化趋势、合格率变化趋势等。
2.4.2.9支持用户一键登录小程序进行学习:已经进入知识图谱班级的学生,可一键进入微信小程序,对于课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动态知识图谱查看、教学任务查看、知识点资源学习、知识点题目练习、考试题目练习。其中小程序包含课程薄弱题练习系统,AI可根据学生当前学习状态推荐错题、收藏题目、相关知识点内容,同时在小程序中观看课程中老师推送给学生教学课件,同时可进入到课堂教学中,参与课堂教学是老师发布的教学任务,如问卷、投票、抢答、脑爆,微信小程序与网页版互通学习数据与记录。同时支持教师通过微信小程序一键控制PPT插件内容,包括灵动课堂与学生管理,其中灵动课堂可对课堂教学进行包含但不限于签到、点名、投票、抢答相关操作与记录,并且可通过灵动码将教学内容投屏到电脑中进行动教学,同时教师在微信小程序中可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预览班级中所有学生的姓名、学号、院校、身份与入班时间,并在微信小程序中查看包含但不限于每一位学生的知识点掌握度、学习进度信息。(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4.2.10支持分组教学,支持通过分组教学完成课程活动,分组教学模式需包含随机分组、教师分组、学生自由分组,其中在随机分组中,用户可指定小组数量,系统可根据小组数量动态分布学生完成分组;老师指定分组时可选择小组数量,系统会自动评估在当前分组中每个组的预计人员数量,并且可设置小组组长;学生自由分组时,在老师的规定时间内,学生可在系统中,自建小组口令,通过进入小组后,请将口令分享给组员,组员录入口令后即可进入小组完成组队,在小组中,老师可根据组去分配作业任务,根据组去安排课堂活动与根据组去提交相关任务。(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4.3教学任务2.4.3.1支持发布各类教学任务,教学任务需包含:知识点学习、作业测试、考试、话题讨论、通知公告、探究式学习、资源学习、题库、试卷库、灵动课堂模板、AI研习室等。
2.4.3.2支持创建灵动课堂应用,支持在灵动课堂中创建问卷、投票、抢答,并实时记录灵动课堂应用情况和数据进行分析。
2.4.3.3▲支持构建师生沟通的AI研习室,通过AI研习室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习疑问,进行互动讨论,并实时更新最热、疑问排行榜,同时系统可根据指定回答提醒用户进行作答。
2.4.4PPT插件课程教学2.4.4.1支持应用PPT插件将知识图谱相关资源加入PPT建设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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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件需支持OFFICE,同时系统支持windows与macos系统,引用的内容包含知识点、问题体系、教学资源、试题资源。(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4.4.2支持点击知识点按钮,在PPT会有图谱内梳理的知识点内容,老师可以搜索,点击知识点可查看知识点详情,找到想要的内容后点击引用,即可插入PPT中进行教学。
2.4.4.3支持知识点插入成功后,教师在PPT播放页面中点击知识点按钮或者按住ctrl并单击知识点,即可打开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教学。
2.4.4.4支持点击问题图谱“即可直接查看当前图谱梳理的全部”全面“-”概念“-”方法“等问题,选择想要的内容点击”引入“即可插入PPT中。
2.4.4.5支持教师在PPT播放页面中点击问题卡片按钮或者按住ctrl并单击问题卡片,即可打开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教学。
2.4.4.6支持系统会根据课程内容,AI推送对应资源,教师可直接点击查看,合适的话直接点击”引入即可插入PPT。
2.4.4.7支持添加题目资源,可以打开当前图谱梳理的题库内容,选择合适的内容后点击引入,即可插入PPT中。
2.4.4.8支持进入线下课堂后,教师可通过PPT软件(如OFFICE、WPS等)打开已经与知识图谱关联的教学课件进行课中混合式教学。教学活动包含:签到、点名、课程录音、知识图谱内容学习。
2.4.4.9支持教师查看发布的随堂测验的答题情况,包括题目的参与人数、正确率、每个选项选择的人数,以及每位参与同学的答题记录。
2.4.4.10支持教师查看发布的签到的课堂记录,包括已签到学生的姓名、学号、签到时间,以及未签到学生的姓名和学号。
2.4.4.11支持教师查看发布的点名的课堂记录,包括已点名学生的姓名、学号、点名时间。
2.4.5教学课件库2.4.5.1▲支持教师团队自主构建课件库中心,进行私有课件库和课程课件库的分区管理,满足教师课件资源私有保护和公开共享的多元场景需求,支持课件共享范围进一步分层,在发布给教师团队基础上,进一步分享给特定班级学生。
2.4.5.2支持教师能够实现私有课件轻松拖拽,完成不超过1G单个文件大小的自主上传;支持上传课件以列表或图标形式进行个性化集中陈列,显示课件原始名称及格式;支持上传课件在线进行小屏或全屏预览,支持按课件顺序进行逐页查看或者依照缩略图进行跳转查看,支持根据教学节奏设计,还原公式、图表等内容的动画播放呈现;支持每个课件的手动删除、重命名及再次下载等基本操作;支持教师针对私有课件课内所有课件以名称为依据进行检索。
2.4.5.3支持从私有课件库中,以清单查看或手段检索方式,勾选课件推送至课程共享课件库,共享课件库中的课件支持列表查看文件名称、格式、大小、所属人及更新时间,并支持教师针对课程共享课件库内所有课件以名称为依据进行检索;实现在线预览、手动删除和下载的基本操作,预览同样支持小屏或全屏查看,支持按课件顺序进行逐页查看或者依照缩略图进行跳转查看,支持根据教学节奏设计,还原公式、图表等内容的动画播放呈现;支持选择课程课件库中的不同课件推送给指定班级的学生,实现师生资源共享。(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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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PGA电力仿真工具 ▲3.1FPGA仿真步长最小需达250ns;
3.2最大电源输入数量为128;
3.3最大测量输出数量为128;
3.4最大开关数量为144;
3.5LCA能力支持;最大状态states数量为344;
3.6最大R数量无限制;
3.7支持开关类型:IGBT/二极管,二极管,断路器,晶闸管,理想开关;
3.8支持非开关器件:电阻,电感,电容,理想变压器,互感,PI线;
3.9最大场景支持到512个;能够与RTLABOP5700进行集成。
4 实时仿真解算软件 4.1支持电力电子拓扑按1us量级的小步长(最大不超过2us)在FPGA上实时运行,支持模型在一个FPGA上面进行小步长仿真;
4.2最大支持含135个关键元件(开关、L、C、电源)的拓扑,支持不超过仿真规模的模型任意搭建,模型运行无需编译;
4.3支持的元件包含三相三绕组变压器,互感和三相PI型线路;
4.4支持FPGA和CPU联合仿真;
4.5支持simulink建模环境;
4.6支持LC建模,开关器件的建模方式为LC建模法,开关频率能支持到20k;
4.7支持直流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永磁同步电机、交流感应电机、双馈电机模型的仿真。

五、商务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

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

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

作重点扣分处理。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软件如有更新,免费升级。每年针对每款软件开展不少于两次符合下列要求的技术培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保证软件或货物的实际生产单位在接到通知的1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远程解决问题。质量问题:包括软件功能缺陷、性能问题、兼容性故障及因乙方技术问题导致的系统异常。技术培训要求:每款软件至少有1位老师掌握软件管理技能:包括系统操作、权限管理、日志监控、应急处理等;每款软件至少有2位老师掌握软件的使用技能:包括基础功能使用、数据录入与查询、报表生成等;支持在线培训与答疑:提供录播课程及知识库文档,支持7×24小时访问与答疑;提供完善的培训材料:提供《操作手册》《故障处理指南》及视频教程,内容需通过甲方审核。
2 关于免费保修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壹年(光电芯片设计软件、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的免费保修期为叁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
2 关于免费保修期 日起计算。
3 其他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护及零件费用。终身可以使用验收时的软件版本或更优版本。
(三)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交货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1.2投标人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软件操作说明书、软硬件数据资源如图纸、视频、图片、音频、字母、3D模型等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3签订合同后180天(日历日)内交货。
2 安装调试及验收 2.1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或软件正常使用。
★2.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2.3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5)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3 关于违约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 关于付款 ★4.1预付款:有: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4.2期中付款:无4.3付款:投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提供全部产品,且安装调试完毕、参数指标达标、资料齐备、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设备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70%设备合同款。
5 报价要求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
5 报价要求 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6 项目(产品)要求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7 保密义务 ★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 合同的变更 ★8.1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变更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8.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
★8.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9 项目转让和分包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投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 合同解除和终止 ★如果投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的价款,并不再对投标人做出额外赔偿。

六、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

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

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

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

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

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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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

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

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

如下图所示。

文件(F)编)导出(E浏范(B)辅助(G)系统(S)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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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公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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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承诺函
投标人情况介绍 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口生成投标文件 页码: of1280%

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禁平台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

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

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商务要求偏离表

(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

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

不作评审依据。

-31-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

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

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

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

况。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

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

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

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

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

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

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

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

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

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

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

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

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

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

求。

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

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

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

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

“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

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

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34-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

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且已在规定章节中提供的,此处不重复提供。)

-35-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

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

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

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

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

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

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对于分包方

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

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

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

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

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

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

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

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联合体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

业保持一致;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货物制造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对于以联合

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

应的货物制造商;

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

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

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

-36-

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

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

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

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

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

处理)。

6、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

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

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

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

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

-37-

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

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

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

-38-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PLAN-2********0-103611-07819、PLAN-2********0-103611-07845 光电芯片设计软件 300000 ********
2 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 350000
3 FPGA电力仿真工具 268600
4 实时仿真解算软件 3 139800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小写:大写:

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品牌”可以与商标一致,也可以填写便于区分其他公司商品的制造商

简称或者制造商认可的品牌名称。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

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

格/型号”栏目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型号信息(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

可);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

填报了型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

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

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非品牌所在地

4.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产品代

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

5.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6.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

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7.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

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

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核心产品品牌

-39-

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

备注: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即为该单一产品。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注:格式可以参照《(一)分项报价表》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

地、制造商信息(没有品牌、型号的,用“定制”描述即可)、单价等详细信息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40-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供应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41-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

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

负责人。

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

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

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

委托书》。

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

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

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2-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

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

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

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

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

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

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

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

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

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五、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光电芯片设计软件 1.1激光分子束外延实验综合仿真1.1.1虚拟仿真实验仪器:激光反射系统、真空腔、反射式高能电子衍射仪(RHEED)、电气控制柜、低温腔体。
1.1.2虚拟仿真实验内容:1)实验防护;2)PLD实验;3)低温电阻测试实验
1.2基于管式炉PECVD的化学气相沉积薄膜制备虚拟实验1.2.1虚拟仿真实验仪器:射频电源、管式炉系统、供(混)气系统(3路气路通道,气路流量控制,质子流量控制器)、真空系统等设备。
1.2.2虚拟仿真实验内容:1)基片清洗;2)清洗反应腔室;3)管式炉的设置;4)正式通过反应制膜;5)取出实验产物
1.3脉冲激光镀膜虚拟仿真实验1.3.1虚拟实验仪器:准分子激光器电源、准分子激光器、PLD沉积设备、PLD沉积腔控制柜、稀有气体瓶。
1.3.2虚拟实验内容实验内容1单层膜的制备实验内容2多层膜的制备
1.4光纤光栅刻蚀仿真实验1.4.1虚拟实验仪器:激光器电源、激光器控制板、氮气瓶、激光器、柱面镜、掩膜板、光线底座、耦合光纤、氢气瓶、淬氢设备、淬氢电源、宽带光源、光谱仪、恒温箱。
1.4.2虚拟实验内容1)打开冷却系统电源。2)开激光器总电源。3)开氮气瓶。4)置激光器晶体。5)开激光器电源开关。6)柱面镜从光路移开。7)节激光器谐振出激光。8)装柱面镜。9)安装掩膜板。10)普通光纤淬氢。11)安装待刻蚀的光纤。12)刻蚀光纤光栅。13)扫描光纤光谱线。14)将光纤保存到恒温恒湿箱中。15)关机。
1.5有机光电器件制备与测试虚拟仿真实验1.5.1虚拟实验仪器:超声波清洗仪、基片、洗片架、烧杯、氧等离子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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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机、匀胶机、加热台、真空镀膜机、紫外固化机、电流源表、光谱扫描辐射度计等。
1.5.2虚拟实验内容:14)检查实验系统各部分情况是否正常;15)清洗透明导电玻璃衬底;16)除去基片表面的有机物杂志;17)将基片放到手套箱1中;18)用匀胶机旋转涂覆空穴传输层材料;19)用加热台加热基片;20)用匀胶机旋转涂覆发光层材料;21)用匀胶机旋转涂覆空穴传输层材料;22)将基片从手套箱1传到手套箱2中;23)用真空蒸镀系统蒸发金属阴极;24)将基片由手套箱2传至手套箱3中;25)器件封装;26)将基片从手套箱中取出;器件发光特性或光伏特性的电学、光学测试。
2 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软件 2.1SMT工艺虚拟仿真实验内容2.1.1系统内容2.1.1.1包含SMT加工实验和SMT工艺设计实验。SMT加工实验主要环节包括工程文件准备、各设备开机;送板机程序及物料准备、锡膏印刷机程序及物料准备、SPI程序准备、贴片机程序及物料准备、回流炉程序准备、接驳台程序准备、收板机程序准备、AOI程序准备;各设备程序调用与加工;各设备关机。SMT工艺设计实验包括印锡工艺实验和贴片工艺实验,包括刮刀压力研究和吸嘴型号选择实验,支持通过算法实现不同实验参数下的不同实验结果预测。要求实验完成后可自动给出实验成绩及步骤数据,其中步骤数据需包括步骤名称,步骤得分,步骤用时等。
2.1.1.2实验中涉及的交互步骤不得少于112步,且需包含三维交互操作、必要的动画演示、习题作答等多种交互形式。
2.1.1.3预设的文字不少于800段,理论题及实操考试题若干,演示动画或视频100个,图片约150张,视频、图片分辨率要求1080P及以上;交付的软件包含至少100个知识点的学习模块,知识点中的教学资源可支持新形态教材的出版。
2.1.1.4设备、钢网柜、工具、物料、耗材等100种物品需要1:1建模。
2.1.2系统要求2.1.2.1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版)》规范开发,要求系统采用B/S或C/S架构设计,系统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支持二次开发,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并可与实验空间网站完成数据对接。
2.1.2.2要求系统通过主流的、先进的三维仿真技术进行研发,包括建立真实三维模型和功能需求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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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与指定的平台完成实验资源的数据对接等。对于必要部件的三维模型精度必须要做到外部模型精细还原、内部结构精细还原交互功能,主要模型精细度不低于10000面。
2.1.2.3要求系统可以直接发布WebGL网页版本,不用安装任何插件,通过主流浏览器直接进入实验系统完成实验操作,满足在线操作实验系统的要求。
2.1.2.4要求实验内容可集成到在线共享平台,可设置访问权限,并可对实验项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本地部署和云端部署,两种情况下并发数均可达到1000以上,支持离线实验,任何情况下交互延迟<300ms,系统操作方式简洁,无卡顿,崩溃或丢失数据,无颠簸、抖动和黑色拖尾效应;
2.1.2.5提供课程运行共享平台,包括学生及教师账号的单点登录、课程理论学习、实验安排、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填写与提交、实验批改、实验成绩管理、课程学习情况统计、优秀实验案例展示等。可智能批阅实验报告(添加教师手写签名、批阅日期、批改痕迹和批语等);可随时批阅和按班级导出实验报告。支持虚拟仿真软件内的知识点、考核题目、实验报告题目每年更新三次(春季、夏季、秋季学期各一次);支持教辅资源随时更新。
2.1.2.6学生能够通过在线开放共享平台完成整个实验流程。支持学生在线实时互动讨论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讨论”开展师生交互协助学生顺利完成实验。支持学生在线评价实验功能学生操作完实验后可对实验进行评价打分,提出自己对实验的建议。
2.1.2.7▲实验报告功能,教师可评选优秀实验报告,并展示给所有学生查看学习,促进学生间的学习交流。课程平台需要具有一定量级的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流量资源,便于课程开放共享运行阶段积累运行数据。
2.1.2.8要求开发的虚拟仿真系统可与校方指定的在线视频课程有机结合,形成理论认知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课程内容,提高课程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2.1.3其他要求2.1.3.1实验中3D模型设计需具有典型性、还原逼真、比例适当、应具有光源影响和阴影效果,利于学生熟悉真实场景,提高实验效果。
2.1.3.2系统实验场景内的全部模型需要采用法线贴图来描绘物体表面细节的凸凹变化、使用颜色贴图表现物体的颜色和纹理、使用高光贴图表现物体在光线照射条件下体现出的质感。可以根据环境光线来反馈不同场景下的模型具有不同。
2.1.3.3系统操作方式简洁、直观、易于理解,符合常规操作习惯,不能经常造成大多数用户的不适;操作应自由灵活,符合实际情况;系统不能卡顿,崩溃或丢失数据;应用程序必须摆脱颠簸、抖动和黑色拖尾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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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软硬件环境安全保障】要求无论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还是网络安全,服务器是否被攻击,数据是否备份,系统是否有漏洞等问题,均提供一体化的服务保障。
2.2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运行平台:概述:要求提供虚拟仿真课程上线运行共享平台服务,以满足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教学应用的教学需求。2.2.1整体功能要求2.2.1.1所有要求功能需在同一个平台实现。且平台支持运行教学资源类型要求但不限于(线上课程、智慧课程、虚拟仿真课程),通过多类型资源融合,完善虚拟仿真实践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途径。
2.2.1.2平台支持针对虚仿课程创建独立的课程页,并可根据老师在后台设置的内容,展示实验对应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项目介绍、师资介绍、实验指南、实验资源、考核要求、优秀案例展示、学习记录、数据分析等。
2.2.1.3平台支持课程数据分析:能够显示课程的相关使用数据(访问量、学习次数、实验结果总数、新增学习趋势统计),支撑后续课程教学数据跟踪及课程评审。
2.2.1.4▲安全等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课程运行平台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
2.2.2智慧课程建设服务课程概述:2.2.2.1支持对于课程的基本信息进行编辑,基本信息包括:负责教师,说课视频,课程封面,课程简介。
2.2.2.2说课视频支持MP3,MP4等主流视频格式,课程封面支持上传jpg,png等主流图片格式,课程简介不低于10000字。
2.2.2.3支持根据智慧课程的教学团队自动生成虚拟教研室,虚拟教研室中包含虚拟教研活动介绍与详情,虚拟教研室成员,虚拟教研室牵头单位与虚拟教研室负责老师。
2.2.2.4支持现实虚拟教研室成员详情,包含团队成员头像、姓名、简介、职称等。
2.2.2.5支持根据虚拟教研室教研活动,生成过程化虚拟教研记录。
2.2.2.6支持引用慕课平台中的课程资源和教材资源添加到图谱中,其中课程支持整门引用,也支持按照章节引用。
2.2.2.7支持课程资源引用界面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资源,所属学校等字段。其中学科资源类型不低于100门,总体课程资源数量不低于10000门,总体电子书资源数量不低于20000本。
2.2.2.8自有平台可提供本科国家级一流课程资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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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量不低于500门。
2.2.2.9支持引入自有平台中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学生可免登录转至课程实验界面进行实验练习。
课程设计2.2.2.10支持统计课程的详细建设与教学数据,数据包含知识模块建设数量、知识点总数、知识节点总数、知识教案总数、能力目标、实践问题数量、教学资源数量与外部引用资源数量。
2.2.2.11支持显示课程的基本教学定位,教学定位信息包含:课程类别、适用专业、先修课程、后续课程等。
2.2.2.12支持显示课程的教学逻辑关系图,显示目标课程的前后序课程学习关系。
2.2.2.13支持显示课程的课程目标,包括课程的能力数量、子能力数量、覆盖知识点内容等信息。
2.2.2.14支持在课程概述中查看课程概述相关内容,包括教师团队,课程背景,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特色,课程知识逻辑,知识结构图,教学计划,课程概述展示等相关内容,同时可支持导入的形式进行新增和维护,导入为增量导入。
2.2.3能力图谱2.2.3.1▲支持设置课程能力目标,课程能力目标包含课程目标描述、课程目标拆解、课程目标详情。其中课程目标拆解课设置主能力目标、子能力目标、关联知识点、覆盖问题等,并通过系统统计每个能力目标的知识点覆盖率等,同时在一门课程中能力目标课数量设置不设上限,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设置多个主目标与子目标。
2.2.3.2支持查看课程能力详情,根据所设置的课程能力目标,自动计算每个能力及子能力所覆盖的知识模块、知识点与问题详情,并根据不同能力目标的设置,自动构建能力目标的能力图谱,将分散的知识点内容汇总,形成能力目标独立的能力知识图谱体系。并且可支持通过能力详情,预览关联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体系、问题体系、问题详情。并且支持针对课程的能力目标梳理能力达成度分析。(提供系统功能截图)
2.2.4问题图谱2.2.4.1支持问题图谱学习:支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通过“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三层问题模型结构,查看解决课程经典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2.2.4.2支持查看问题图谱单点内容时,高亮与该内容相关上下层图谱内容,并动态链路展示相关关系。
2.2.5课程简介2.2.5.1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框架内容,包含课程主题名称、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等信息,帮助更好地了解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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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模块,包含知识模块文字与图片,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2.2.5.3支持展示课程的教学计划,包括主题名称及学时,以及课程学分及学时,并支持通过模板导入的形式编辑课程背景相关信息。
2.2.6知识图谱与模块2.2.6.1支持通过点击已有节点添加节点,可以添加同级节点,子节点。
2.2.6.2支持通过在知识地图针对已有节点进行删除。
2.2.6.3支持通过导入word的形式,导入知识地图节点相关信息,可导入的内容包括:名称、标签、难度、描述。
2.2.6.4支持通过导入的形式导入知识地图的节点信息,包括节点名称和节点标签,知识地图上各个节点的名称导入格式为XMind,文件大小支持1G以上,节点数量支持10000以上。
2.2.6.5支持从知识图谱资源包选择具体的内容片段快速建立知识点,自动生成知识点名称,比如从资源包选择已有多门MOOC的章节名称、多本电子书本的目录片段和书本内结构化自动识别的概念集片段等自动创建知识点
2.2.6.6支持查看知识地图详情页,在知识地图上点击右键可以对知识地图上的节点进行编辑资源,同时支持在知识地图的节点上设置标签。
2.2.6.7支持在统计资源总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引用课程总数,引用教材总数和本地上传资源总数,并以列表形式呈现结果。
2.2.6.8支持本地上传资源完成课程资源补充,上传资源类型包括pdf,ppt,mp4,doc,jpg,jpeg等常用文件格式。
2.2.6.9支持统计单个知识点上的资源挂载数量,题目挂载数量,支持验证每个知识点的描述是否填充完整。
2.2.6.10支持基于知识点基本信息的统计,计算知识点填充完成度,并以0%到100%的维度呈现。
2.2.6.11支持自动生成知识点描述,描述需来源于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的描述,描述字数应不少于20字。
2.2.7知识图谱编辑2.2.7.1支持设置知识点难度标签,难度应至少分为简单,一般,困难三档。
2.2.7.2支持设置知识点认知目标标签,应至少支持设置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六级认知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自定义填写具体认知目标内容,自定义填写字数上限不少于30字。WPS等)打开已经与知识图谱关联的教学课件进行课中混合式教学。教学活动包含:签到、点名、课程录音、知识图谱内容学习。
2.2.7.3▲支持在知识点描述的基础上,自由划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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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

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

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

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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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

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

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

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

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

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

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

75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40000 300≤X<********≤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 万元万元 Y≥80000Z≥80000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Z<5000 Y<300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Y≥40000 20≤X<********≤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20000 50≤X<300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30000 300≤X<********≤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Y≥30000 100≤X<********≤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30000 300≤X<********≤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2000Y≥100000 100≤X<********≤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300Y≥10000 100≤X<********≤Y<10000 10≤X<10050≤Y<1000 X<1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 万元万元 Y≥200000Z≥10000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Z<5000 Y<100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 人万元 X≥1000Y≥5000 300≤X<********≤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 人万元 X≥300Z≥120000 100≤X<********≤Z<120000 10≤X<100100≤Z<8000 X<1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

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

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

(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

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

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

(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

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

(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

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

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

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

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

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

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

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财政部

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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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

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

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第四条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

1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

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

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

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

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

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

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

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

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

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

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

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走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

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

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又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

3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

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

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

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

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

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

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

4

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

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

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

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

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

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

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

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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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

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

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又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

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

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

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

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

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

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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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主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

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

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

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

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

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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