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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测绘院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的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13号
3、委托代理编号:********-********-714
4、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000,000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0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止 , 在 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
4、开标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易之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国信大楼A栋
(3)联系人:杨易之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3)联系人:黄早辉、周寒露、黄玲、孙黎明
(4)邮 编:410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
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终稿.docx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日期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 01 | 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 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分批进行交付,具体批次提交时间根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 | ********.00 |
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采购人前期通过建设“天-空-地-塔”立体监测体系,积累了海量的遥感监测数据,实现了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等主责主业的常态化支撑,服务了多个行业与领域。当前,仍面临多源数据利用不充分、人工成本投入大、自主可控不足等痛点。近年来,大模型通过在海量无标签的数据集上进行与任务无关的预训练,学习数据中的通用泛化特征;接着,通过微调、提示等手段使大模型向分类、检测等下游任务适应,具有对多模态信息的理解能力、对多任务场景的泛化能力以及生成能力,是科学研究与工程化应用的研究热点。因此,本项目通过开展大模型在自然资源垂直领域的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工程化应用研究,以现有业务提质增效、新业务扩展的形式,实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优质高效发展。
二、技术要求
大模型的技术要求分为业务支撑、用户交互、数据利用、软件部署、自主可控、知识产权六个方面。
(1)业务支撑要求:大模型需支撑采购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业务场景1个及以上;
(2)用户交互要求:大模型能以人机交互方式,面向采购人用户提供问图、问数等交互式服务功能;
(3)数据利用要求:大模型能充分利用“天-空-地-塔”立体监测体系中产生的多种模态数据以及采购人积累专家知识等,支持的模态2个及以上;
(4)软件部署要求:供应商需将研制的大模型软件线下部署在采购人现有的业务系统,实现常规化运行;
(5)自主可控要求: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的大模型源代码可正常运行,关键代码需有注释,并提供说明文档;
(6)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2个、登记软件著作权2个。知识产权第一单位需为采购人。
三、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
(1)项目技术方案,要求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2)系统集成部署方案,要求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3)大模型源代码一套(以光盘或U盘形式)以及说明文档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4)知识产权: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2个、登记软件著作权2个。知识产权第一单位需为采购人。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分批进行交付,具体批次提交时间根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
项目现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大楼
服务方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履行合同服务。
二、质量保证期
壹年,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负责提供符合成果清单要求的交付物。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启动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2)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系统集成部署方案、自然资源遥感大模型初版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本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自然资源遥感大模型进行优化与微调,以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为最终依据。待质保期满,中标人提供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材料,且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及时解决的,采购人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6.3以上费用包括供货商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含税费、专家验收费等),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四、实施人员配备,提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应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含如下内容:人员配备、工作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安全保障、人员管理及处罚措施、应急管理办法且形成制度规范等内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提供的数据成果不少于壹年的售后服务。采购人在数据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替换问题区域符合时相要求的数据。(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维护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在紧急情况下30分钟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包括节假日)。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Z湖南中隆瑞
HUNANZHONGLONGRUI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13号
采购代理编号:ZLRCS-2025-1113号
采购人: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1章磋商邀请
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第二测绘院的委托,对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13号
采购代理编号:ZLRCS-2025-1113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00万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1 | 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 1项 | 100 | 100 | 15000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一律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国信大楼A栋
联系人姓名:杨易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联系人:黄早辉、周寒露、黄玲、孙黎明
电话:********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银行账号:66********000249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国信大楼A栋联系人姓名:杨易之电 话:********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联 系 人:黄早辉、周寒露、黄玲、孙黎明电 话:********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无。 |
| 3、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接受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本项目不适用)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小微企业发展;5、其他。 |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两型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 二、磋商文件 |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 采购需求。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预算: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保证金汇至户名: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银行账号:8********618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响应文件胶装成册。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不要求提供 |
| 七、其他规定 |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5000元整。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1、开标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代理委托内容:招标全过程。 |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 |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 |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 |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1 |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136******** |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186******** |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135******** |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139******** |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138******** |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137******** |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8******** |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137******** |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6-201/155******** |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13********6********/135******** |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页4一、评标计分权值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技术部分 | 0.50 |
| 商务部分 | 0.35 |
| 价格部分 | 0.15 |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技术方案 | 2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项目的需求理解;②项目的重难点分析;③解决方案;④集成方案;⑤迭代升级方案等,项目技术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全部满足的计20分,有缺漏项每处扣4分;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注: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可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项目实施方案 | 1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项目的组织方案;②实施进度计划;③保密制度及保密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全部满足的计15分,有缺漏项每处扣5分;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注: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可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售后服务方案 | 1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②有专业售后服务团队;③响应时间;④服务承诺;⑤质量保障等;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全部满足的计15分,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注:欠合理、逻辑不清晰、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可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商务部分(35分) | 项目人员配置 | 16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计6分;具有测绘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3分;最多计6分;2、拟派技术人员中,具有测绘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计2分,最多计10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单位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连续1个月)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公司实力 | 9 | 1、供应商具有测绘类或计算机类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2、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测绘类或计算机类相关的奖励证书,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4分。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 项目业绩 | 10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遥感数据处理、多源数据融合、大模型、遥感相关系统等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10分。注:需提供以上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 价格部分(15分) | 投标报价 | 15 | 已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造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供应商以后在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分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响应文件审查
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
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磋商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其他规定
43.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国信大楼A栋 |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湖南省内) |
| 履行合同的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分批进行交付,具体批次提交时间根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 |
| 质量保证期 | 壹年 |
| 响应时间 | 供应商在维护有效期内应提供 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在紧急情况下30 分钟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包括节假日)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支付方式:(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条件:(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项目启动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2)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系统集成部署方案、自然资源遥感大模型初版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日期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 01 | 遥感影像识别大模型项目 | 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分批进行交付,具体批次提交时间根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 | ********.00 |
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采购人前期通过建设“天-空-地-塔”立体监测体系,积累了海量的遥感监测数据,实现了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等主责主业的常态化支撑,服务了多个行业与领域。当前,仍面临多源数据利用不充分、人工成本投入大、自主可控不足等痛点。近年来,大模型通过在海量无标签的数据集上进行与任务无关的预训练,学习数据中的通用泛化特征;接着,通过微调、提示等手段使大模型向分类、检测等下游任务适应,具有对多模态信息的理解能力、对多任务场景的泛化能力以及生成能力,是科学研究与工程化应用的研究热点。因此,本项目通过开展大模型在自然资源垂直领域的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工程化应用研究,以现有业务提质增效、新业务扩展的形式,实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优质高效发展。
二、技术要求
大模型的技术要求分为业务支撑、用户交互、数据利用、软件部署、自主可控、知识产权六个方面。
(1)业务支撑要求:大模型需支撑采购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业务场景1个及以上;
(2)用户交互要求:大模型能以人机交互方式,面向采购人用户提供问图、问数等交互式服务功能;
(3)数据利用要求:大模型能充分利用“天-空-地-塔”立体监测体系中产生的多种模态数据以及采购人积累专家知识等,支持的模态2个及以上;
(4)软件部署要求:供应商需将研制的大模型软件线下部署在采购人现有的业务系统,实现常规化运行;
(5)自主可控要求: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的大模型源代码可正常运行,关键代码需有注释,并提供说明文档;
(6)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2个、登记软件著作权2个。知识产权第一单位需为采购人。
三、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
(1)项目技术方案,要求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2)系统集成部署方案,要求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3)大模型源代码一套(以光盘或U盘形式)以及说明文档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
(4)知识产权: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2个、登记软件著作权2个。知识产权第一单位需为采购人。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要求提交的成果清单分批进行交付,具体批次提交时间根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
项目现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大楼
服务方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履行合同服务。
二、质量保证期
壹年,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负责提供符合成果清单要求的交付物。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启动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2)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系统集成部署方案、自然资源遥感大模型初版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本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自然资源遥感大模型进行优化与微调,以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为最终依据。待质保期满,中标人提供获批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材料,且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及时解决的,采购人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6.3以上费用包括供货商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含税费、专家验收费等),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四、实施人员配备,提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应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含如下内容:人员配备、工作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安全保障、人员管理及处罚措施、应急管理办法且形成制度规范等内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书面承诺提供的数据成果不少于壹年的售后服务。采购人在数据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替换问题区域符合时相要求的数据。(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维护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在紧急情况下30分钟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包括节假日)。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说明
四、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7-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9-1:报价一览表
附件9-2:分项价格表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外,响应文件递交现场还须另备一份,不装入响应文件,与项目响应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外,响应文件递交现场还须另备一份,不装入响应文件,与项目响应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2、磋商保证金
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
(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本项目免收取保证金,请供应商提供此表,否则视为不响应。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营业范围(兼营)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 税务登记机关 |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
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有幸参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我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1)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7-1:
四、服务方案说明
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和本项目评标标准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2: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性 别 | |||||
| 职 务 | 职 称 | |||||
| 毕业学校、专业 |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评标方法及标准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3: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
| 人员类别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类似项目经验情况 | 取得的相关证书(职称证、资格证、学历证等) | 备注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 | ______________人 | |||||||
注:1.本表若不能反映全部实际情况,除在备注栏说明外,亦可另行制表说明;
2、从事本工作时间为在本岗位的工作年限;
3、附各类人员的相关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如果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技术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壹年度数据,无上壹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扶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9-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包号名称: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 采购代理编号 | |||
| 交付日期 |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 注 |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
| 分项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 单价 | 小计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报价金额:小写:大写: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产品编号。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九、最后报价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1、附件9-2提供。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
3、最后报价现场提供。
供应商需准备最后报价表及密封材料(自行保管,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格式按附件9-1、9-2。进行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填写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