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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华大学 的“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591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7
4、采购项目预算:2,479,58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原装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479,580 | 教学仪器 | 教学仪器一批 | 1 | 2,479,58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8:00 , 在 ***********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老师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南华大学
(2)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北路 328 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邮 编:421001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珠江愉景南苑11栋1303室
(3)联系人:唐源、唐霖、胡爱利
(4)邮 编:421001
(5)电 话:********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
(3)电 话:********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招标正文.doc
土木工程采购内容与要求.docx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货物类
| 采购单位名称: | 南华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
| 政府采购编号: | 湘财采计[2025]00359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委托代理编号: | HNMG2025-A050-1 |
(网上开标专用)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投标须知-11-
一、说明-11-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
五、开标、评标-16-
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21-
八、合同签订-22-
九、其他规定-22-
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24-
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1-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3-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4-
三、授权委托书-5-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7-
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9-
七、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1-
八、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13-
九、符合性审查表-14-
十、商务文件封面-15-
十一、投标函-16-
十二、开标一览表(总价)-18-
十三、分项价格表-19-
十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20-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21-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
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23-
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24-
十九、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5-
二十、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26-
二十一、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节水或环境标志产品-27-
二十二、附表: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28-
二十三、技术文件封面-29-
二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30-
二十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或偏离表-31-
二十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2-
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33-
二十八、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4-
第一章投标邀请
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华大学的委托,对“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591号、委托代理编号:HNMG2025-A05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网上开标模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包1 | ********.00 | ********.00 | 21800.00 |
包详情: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 包1 | A********-教学仪器 | 设备一批 | 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 1批 |
| 包1 | A********-教学仪器 | 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 | 进口产品 | 1批 |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招标采购□接受☑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分止;
2、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完整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逾期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整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无效投标。网上完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如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
(1)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
(3)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服务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手机CA互认平台(标证通:0734--********)、CFCA(0734--********)、湖南CA(0734--********)。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3、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使用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提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导航”—“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不见面开标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远程解密方法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采购交易服务:《不见面大厅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之时起20分钟之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同放弃本次投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26条。
五、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联系人唐源、唐霖、胡爱利,联系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0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1)名称:南华大学
(2)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电话:********
(5)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珠江愉景南苑11栋1303室
(3)联系人:唐源、唐霖、胡爱利
(4)电话:********
(5)电子邮箱:/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 名称 | 内容规定 | |
| 一、说明 |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 |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包1: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拟采购进口产品。包2:/。/ | |
| 二、招标文件 | ||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包1:≥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包2:≥/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1、响应范围: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和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 2、参与多个包投标的,非实质性偏离按投标包分别计算。 3、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 投标报价 | 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 |
| 备选方案 | □接受☑不接受 | |
|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规定格式进行承诺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 |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要求提供样品提交时间:样品提交地点:/☑不要求提供 |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0元。 |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 |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
|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 网络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提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录—响应文件上传模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 |
| 五、开标、评标 | ||
|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 |
| 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 | 解密时限:自网上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起2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 |
| 电子唱标 |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 |
| 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超过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
| 关于多家代理商参加核心产品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 |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 | |
| 投标文件修正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前3名。 | |
| 强制采购 | 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 | 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号和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标记★符号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5%。 |
| 优先采购 | 非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和财库〔2019〕18号文件要求,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5%。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中小企业 | 行业类别如下:(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规定进行中小企业划分。投标人应提交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本项目中第/包,所属行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中第/包,所属行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 ☑一、本项目中第1包,所属行业(二)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注:如整包响应,整包所有品目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才进行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被分包企业名称(制造商名称),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的分包协议须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附件报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制造商)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 ☑本项目中第1包,所属行业(二)工业,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 | |
|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同时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与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优惠政策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 |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投标人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可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分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平台(***********)了解相关业务。 | |
| 七、合同签订 | ||
| 履约担保 | ☑需要。担保金额及方式:担保金额及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详见其他事项说明。□不需要。 | |
| 八、其他规定 | ||
| 信用记录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3、信用甄别时间:开标后至评标开始前。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不超过21800.00元。 | |
| 网上开评标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遇到问题时,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服务导航-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开标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导出并打印《标书雷同性分析检查表》,同《开标记录表》共同作为开标结果。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交易系统动态,在评标结束前不要离线。投标人关注交易系统动态的操作: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服务导航-投标人登录”模块,关注“采购业务-评标澄清答复”动态。如评标委员会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答复并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复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 |
| 其他 | ①本项目核心产品: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 ②履约担保 a)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者保险公司开具的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 b)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c)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13个月(交货期+验收合格后1年)。 ③根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 (2022] 18 号)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④评标期间,建议投标单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关注评标进度,在评标结束前不要离线。评审专家小组可能会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交易系统中对投标单位提出澄清答疑的要求,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交易系统动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回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⑤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a、评标结果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按核心产品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所有报价(包含核心产品)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⑥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推荐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江彦锋,151********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龚黎,188********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宁紫希,186******** 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贺卫华,138********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盛波,186********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何涵睿,183******** 7.湖南财信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吴巨丰,186******** | |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衡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的负责人称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第3.4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8.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招标文件共六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人质疑
八、合同签订
九、其他规定
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9.招标文件的提供
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
9.2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要求在网站完成投标报名。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确认报名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并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
10.偏离
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3第二章和第五章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0.4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2.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如项目根据其特点及需求需填报折扣率(费率),则按《开标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折扣率(费率)报价)。
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6.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如按折扣率(费率)报价,其投标折扣率也不得超过最高折扣率(费率),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16.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6投标人的价格优惠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7.备选方案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7.2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
17.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2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列出。
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投标邀请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8.3.1未按《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规定格式进行承诺的;
18.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18.3.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9.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表格。
19.3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应对照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如实填写。
19.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9.4.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19.4.2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样品标准要求不一致的。
20.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之规定。
2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22.1.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22.1.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3.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3.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
23.2.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3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5.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开标、评标
26.开标
26.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
26.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6.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
26.2.2开标时间,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情况;
26.2.3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为20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26.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
26.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
26.3.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26.3.2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交易平台提出延长解密时间的申请,交易平台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1强制采购: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27.2优先采购:
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27.3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政府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27.5投标文件符合本章第27.1款、第27.2款、第27.3款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27.6投标人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8.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
28.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8.2评标方法
28.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8.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8.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投标人原因。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3.2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
28.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3.4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要求如下: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1)规定处理。
28.4澄清有关问题
28.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应对修正进行确认,如不确认,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8.4.4有效的数据电文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5比较与评价
28.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确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证明并单独详细列示,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计算。
28.5.3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报价。
28.5.4最终评标价的确定。根据本章第27.5.2款、第27.5.3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投标报价。
28.5.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28.5.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5.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8.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8.6.1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6.2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前3名。
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9.中标信息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结果通知
30.1.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已完成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前款“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33.2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开具签收回执。
3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5.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4事实依据;
35.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6提出质疑的日期。
36.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7.采购人应当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合同签订
39.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40.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九、其他规定
41.信用记录
41.1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1.3信用记录查询网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4信用甄别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情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42.网上开标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4.其他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
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编号()第号
项目名称:“2025年土木工程智能化创新实训平台”
本科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采购人:南华大学
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计划编号:合同编号:
买方(采购人):南华大学
卖方(供应商):
经过政府招标公开采购(采购计划编号:),卖方成为买方南华大学的供货方(中标通知书编号:)。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项采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所供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质保期 |
| 1 | |||||||
| 总金额 | 大写:人民币 | ||||||
| 小写:¥ 元 | |||||||
| 备 注 | |||||||
注:1、本合同总金额是采购标的全部价款,包含设计、制造、税费、包装、仓储、装卸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商检、海关关税及报关清关手续费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等卖方完全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设备”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软件和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技术资料(如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图纸、使用指南、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等)。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卖方应随设备提供设备包装清单中所列出的随机工具、必备配件和完整配套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资料,如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图纸、使用指南、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等。
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5天内将所缺失资料免费送达提供给买方。
三、付款
1、付款方式
1.1国产设备采购付款: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卖方开具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15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100%的合同款。
1.2原装进口设备采购付款: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在买方建议的进出口代理公司中选择一家,买方委托其办理进出口相关事宜,并签订进口委托代理协议。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卖方凭本合同,将合同款100%支付到进出口代理公司信用证账户,由进出口代理公司对外开出信用证。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进出口代理公司提供的发票等相关票据,15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100%的合同款。
1.3支付程序:买方通过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备案电子合同后,付款时凭验收单、卖方开具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原装进口设备为进出口代理公司提供的发票等相关票据)交买方单位财务部门,同时经网上验收确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买方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网上支付货款到卖方账户。
2、付款单位:南华大学
四、履约担保、质量保证、技术标准及验收
1.卖方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大写:元整,小写¥元)。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者保险公司开具的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3个月(交货期+验收合格后1年)。
2、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附件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无相关国家标准则应符合行业标准;既无可适用的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适用企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承诺的参数高于相关标准的,从高适用)。卖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原装、全新、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正规产品,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4、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由买、卖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初验,初验及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的货物,不得安装,已安装的必须更换或重做,其一切损失概由卖方自行负担;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不予验收。设备验收合格且移交买方前其保管责任由卖方承担。
5、合同标的如有任何部分须依法报请政府主管机关检验检测或查验、或需取得国家强制检验检测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的,由卖方提出申请并负担有关费用。
6、必要时,买方可按检验检测标准自行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如买方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与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前述事项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含检验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设备质保期内,同一台设备出现三次质量问题,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整机更换。
7、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合理时间后,由买方组织验收人员与卖方代表共同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1.1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1.2原装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要求:
2.1卖方应保证货物及设备包装完整、交货前未拆封,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卖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并负责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包装及运输方式不当,致货物受损的,所有损失概由卖方自行承担。
2.2如在吊运、安装和仓储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卖方应在交货前15天以特快专递方式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尺寸(长×宽×高)、具体交货日期、所需准备和注意事项等邮寄给买方,以便买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3、交货地点:南华大学指定地点。
六、安装调试
1、卖方应及时、正确地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性能满足要求。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各项设施或设备,依法依规或依生产商要求需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履约或检验者,卖方应依照办理。安装过程中,卖方应遵守安装调试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规定,卖方在履约场所作业有发生意外事件之虞时,卖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或损害,卖方应立即采取抢救、报告、复原、重建等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2、卖方安装调试时,应随时清除安装场所内及外围一切废料、垃圾、非必要或不合格的材料、工具及其它设备,以确保该场所安全及环境整洁,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壹年,卖方需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
2、卖方应对买方的有关使用、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技能培训。
3、卖方应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告知买方其在湖南省境内售后服务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等。
4、卖方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应立即做出响应,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而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故障。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货,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全部设备的,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设备总金额的5‰交付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金达到延期交付设备总金额的20%仍未交货,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未能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视同延期交货。
2、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提出侵权指控,属于卖方违约,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由于买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负责。
5、卖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未能遵守本合同规定交货,或所交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而又不能更换的,买方可没收卖方的履约定金,并可单方解除合同。卖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卖方不能如期履约的,卖方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买方可给予卖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合同附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纠纷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八份,卖方二份、买方六份。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单位名称:南华大学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工行衡阳南华大学南院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19****************账号: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设备清单)
| 包名 | 品目分类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上限价格(万元) | 交货要求 | 备注 | |
| 时间 | 地点 | ||||||
| 包1 | A********-教学仪器 | 声发射仪 | 1台 | 19.233 | 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原装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 南华大学 | |
| 矿用钻孔成像仪 | 1台 | 18.667 | |||||
| 智能协助可编程机械臂 | 1台 | 7.5 |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1台 | 2.4 | |||||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1台 | 2.133 | |||||
| 水泥抗折抗压一体机 | 1台 | 3.1 | |||||
| 实验磨 | 1台 | 1.86 | |||||
| 岩石切割机 | 1台 | 2.9 | |||||
| 自动取芯机 | 1台 | 3.967 | |||||
| 高速摄像机 | 1台 | 21.333 | |||||
| 基于Niagara平台智慧园区监控与智慧运维实训平台 | 1台 | 26.333 | |||||
| 工业数据采集与边缘服务应用认证平台 | 2台 | 13.934 | |||||
| 自循环局部阻力综合实验仪 | 2台 | 2.194 | |||||
| 自循环文丘里综合实验仪 | 2台 | 2.126 | |||||
| 自循环沿程阻力综合实验仪 | 1台 | 1.28 | |||||
| 自循环孔口管嘴综合实验仪 | 1台 | 1.11 | |||||
| 自循环伯努利方程综合实验仪 | 2台 | 2.454 | |||||
| 便携式粉尘仪 | 5台 | 1.335 | |||||
| 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 | 1台 | 27.2 | 进口产品 | ||||
| 风速仪 | 5台 | 2.585 | |||||
| 恒温摇床 | 1台 | 3.4 | |||||
| 恒温摇床 | 1台 | 1.533 | |||||
| 多功能酶标仪 | 1台 | 22 | |||||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1台 | 14.333 | |||||
| 真空干燥箱 | 1台 | 0.767 | |||||
|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2.333 | |||||
| 超低温冰箱 | 1台 | 4.45 | |||||
| 光功率计 | 1台 | 1.64 | |||||
| 酸度计 | 5台 | 1.015 | |||||
| 仿真终端 | 26台 | 15.782 | |||||
| 中央台面 | 2台 | 2.054 | |||||
| 中央台面 | 3台 | 2.091 | |||||
| 中央台面 | 3台 | 1.539 | |||||
| 实验边台 | 3台 | 1.449 | |||||
| 实验边台 | 1台 | 0.817 | |||||
| 实验边台 | 2台 | 0.814 | |||||
| 实验边台 | 2台 | 0.324 | |||||
| 铁皮实验台面柜 | 4台 | 0.424 | |||||
| 实验操作台 | 8台 | 1.064 | |||||
| 座椅 | 10台 | 0.53 | |||||
| 实验文件柜 | 6台 | 0.402 | |||||
| 万用电流表 | 5台 | 0.14 | |||||
| 钳流表 | 2台 | 0.076 | |||||
| 工业用交换机 | 5台 | 0.26 | |||||
| 4G网关 | 2台 | 0.266 | |||||
| 信号发生器 | 2台 | 0.34 | |||||
| 压力传感器 | 5台 | 0.25 | |||||
| 温度传感器 | 5台 | 0.25 | |||||
| 温湿度传感器 | 2台 | 0.018 | |||||
| 光照度传感器 | 2台 | 0.016 | |||||
| PM2.5传感器 | 2台 | 0.048 | |||||
| 光电开关 | 5台 | 0.021 | |||||
| 压缩空气机 | 1台 | 0.125 | |||||
| 电气工具箱 | 2台 | 0.17 | |||||
| 电动多功能工具 | 1台 | 0.062 | |||||
| 研讨桌 | 1套/台 | 0.142 | |||||
| 弓型椅 | 18套/台 | 0.162 | |||||
| 资料柜 | 2套/台 | 0.164 | |||||
| 折椅 | 10套/台 | 0.16 | |||||
| 宣传栏铝合金框 | 60套/台 | 0.54 | |||||
| 座椅 | 30套/台 | 1.11 | |||||
| 挂式空调 | 1套/台 | 0.263 | |||||
| 窗帘 | 5套/台 | 0.6 | |||||
| 增设电源及插座、照明灯 | 1套/台 | 0.37 | |||||
说明:
1、本项目“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核心产品:低浓度光散射法粒径谱仪。
4、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以下技术参数中所有带“★”号的条款为投标货物必须满足的重要条款,否则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