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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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湖南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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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医院 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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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医院 的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5]11005

3、委托代理编号:3********-522

4、采购项目预算:7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50,000 医疗车 2 75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全天 , 在 ***********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0

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先生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益阳市中心医院

(2)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 118 号

(3)联系人:谢先生

(4)邮 编:413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路中电怡和苑一方庭二楼

(3)联系人:盛先生

(4)邮 编:413000

(5)电 话:132********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蒋先生

(3)电 话:********

(4)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doc

采购需求.docx

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25]11005

采购代理编号:LHZC-2025-0028

采购人:益阳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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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2

第二章投标须知6

第三章资格审查…………………………………………………………………………2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9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9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6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法)38

第五章采购需求39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39

第二节技术要求40

第三节商务要求50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8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9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1

1.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益阳市中心医院本级的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5]11005

3、委托代理编号:LHZC-2025-0028

4、采购项目预算:7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品目分类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50,000 A********-医疗车 详见采购需求 2台 75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的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全天,在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1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10

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先生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益阳市中心医院

(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118号

(3)联系人:谢先生

(4)邮编:413000

(5)电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路中电怡和苑一方庭二楼

(3)联系人:盛先生

(4)邮编:413000

(5)电话:132********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蒋先生

(3)电话:********

(4)电子邮箱:********@qq.com

第二章投标须知

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第1.2款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谢先生电 话:********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 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 118 号 联系人:谢先生电 话:********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 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路中电怡和苑一方庭二楼 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132********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公告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第5.1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内容执行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集中组织
二、招标文件
第7.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离≥6条,视为无效投标。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湖南省益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
三、投标文件
第13.2款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7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按第三章资格审查附表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接收电子保函、保证金子账号和电子增信形式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或电子增信的金额为:柒仟伍元整(¥7500.00)(一)电子保函:提交电子保函的请自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index.htm),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具成功。(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和帐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和帐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三)电子增信:1、提交电子增信的投标人请自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的 “ 下 载 专 区 ”( 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1/content_********.html)查看电子增信的办理流程并按要求办理。2、本项目电子增信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成功。
第18.1款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第19.1款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 1、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湖南CA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html,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QQ:24647411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彩色打印,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四、投标
第21.1款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4.1款 开标地点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电 子屏幕)(迎宾东路 555 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A 区 3 楼)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自行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依次点击:我的项目-政府采购-选择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第24.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采用电子开评标,电子唱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þ 投标报价排序相同的,按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扣除金额由多至少排序;投标报价且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金额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无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第29.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名 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路中电怡和苑一方庭二楼 联系人:盛先生 邮 编:413000 电 话:132********
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履约担保
八、政府采购政策
第33.8款 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九、其他规定
第35.1(1)项 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
第35.1(2)项 质量保证金 /
第35.2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金额暂定9562.5元,最终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85%计算。
其他规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须知 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单位对项目报名只需要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即可,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通过CA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开标会当天)不需要投标单位到开标会现场(也可自行选定到现场进行解密)。3、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为文件解密时间,因自身原因(如电脑故障、网络故障)导致无法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下载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5、去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先咨询********后,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并配合交易中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第二节投标须知

1.2.1.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2.2.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1.2.3.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当使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0.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0.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0.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0.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0.7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0.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1.投标截止期

21.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中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信息技术科)。

21.2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1.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益阳政府采购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4.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6.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2.7.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2.8.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价格评审优惠: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8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1.2.9.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合同价款支付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35.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向代理机构支付。

35.3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1.2.10.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1.2.11.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12.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2.13.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1.2.13.1.附表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 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指定保证金专户或保证金交纳金额不足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4 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7 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8 特定资格条件 无。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10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结论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1.3.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第3.4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本项目为单一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50%的,为核心产品。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规定修正。
第5.2(1)项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2(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 / %的产品价格扣除。3、给予中型企业 / %的产品价格扣除。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5.4(2)项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本项目给予的具体价格扣除比例为 5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本项目给予的具体价格扣除比例为 5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按该部分产品的价格在总价中所占比例,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第6.1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þ 投标报价排序相同的,按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扣除金额由多至少排序;投标报价且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金额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无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第6.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1.4.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4.1.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4.2.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1.4.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

1.4.4.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1.4.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

5.4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1.4.6.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4.7.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4.8.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9.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4.10.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1.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人是否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5.1.附表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离≥6条,视为无效投标)。注:技术参数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3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有所缺漏。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 是否有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不公平竞争的情形 投标人是否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8 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1.6.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

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3.1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二节第5.4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投标报价按本章第二节第5.4款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排序。

3.2供应商投标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投标报价排序相同的,按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扣除金额由多至少排序;投标报价且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金额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无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第五章采购需求

2.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负压监护型救护车采购 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 2台 ¨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2.2.第二节技术要求

注: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1 监护型救护车 2辆 一、基本要求:★1、在本次救护车底盘选型招标项目中,投标底盘车型须为客车,递交其他类型底盘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2、功能:主要用于运输和抢救病人。3、上牌要求:投标单位所投标车辆应具备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能在买方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手续。4、驾驶证要求:C1驾照即可驾驶。5、工作条件:车辆应适应全国自然条件,适应户外作业的需求。6、舒适配置:多功能方向盘、定速巡航、日间行车灯、倒车后视。二、底盘要求:★1.车辆尺寸要求:整车长(mm):≥5980;整车宽(mm):≥2000;整车高(mm):≥2500;轴距(mm):≥375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中国工信部产品参数公告截图证明并标注),变速器:八档自动变速器,中控台集成式换挡杆。2.底盘基础要求:燃油种类:柴油;排放标准:国六;排气量:≥2200ml;功率:≥128kw;总质量:≤4100kg; 整备质量:≥3100kg。(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中国工信部产品参数公告截图证明并标注)3、接近角/离去角≥19/19°4、乘员数:5-8人5、百公里油耗:≤12L。6、最高时速:≥160Km/h。7、轮胎:≥235/65R16C。8、刹车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ABS,四轮碟刹。三、车辆主要配置1、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2、制动力分配系统(EBD)3、车辆维护警告系统4、中控门锁5、驾驶室3座椅6、驾驶员安全气囊7、多媒体收音机 8、驾驶室电动车窗9、后双开门10、后上车踏板11、同色保险杆12、多功能方向盘、定速巡航、日间行车灯、倒车后视。13、后门装透明玻璃, 窗户上 2/3 贴乳白色不透明防爆膜14、驾驶室中控台配备≥12英寸的原厂液晶显示屏四、内饰装配系统1、医疗舱内饰:救护车内饰柜体采用高强度、防火、防霉、扛冲击性强、耐老化、方便清洗消毒的PVC材料,车辆顶部及侧围预埋金属件,采用断续焊,所有焊点处磨平并做防锈处理,增加整车顶部及侧围强度,增加顶部载重能力。2、隔断:驾驶室与医疗舱完全密封隔断(带推拉观察窗)。3、舱内左侧氧气瓶柜,配置氧气瓶底座、固定支架,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4、医疗舱隔断医疗柜,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5、舱内多用医药单层吊柜:吊柜为推拉门,蓝色抗辐射推拉窗。6、舱内左侧长医疗柜、蓝色抗辐射推拉窗与柜体齐平,不得凸出或凹陷,医疗柜平台边缘突出3CM。7、舱内左侧立式多层设备支架:三层上下可调节,带减震棉。8、输液挂钩:2个折叠挂钩,未使用时此装置可向舱顶收起,避免对人员造成损伤。9、舱门顶部边缘软包:舱内顶部边缘软包处理,纤维仿真皮,防止碰撞。10、隔音装置:医疗舱车体侧围及顶部用隔音材料,降低医疗舱噪音。11、医疗舱内饰采用皮质软包,医疗舱乘客椅采用皮质软包。12、全车采用PVC拼版工艺,板材收边弯折位置、美观锐角处理时应使用PVC封边条。13、医疗柜体开门、抽屉闭合处采用铝合金拉手锁,产品外露不应有明显疵点、划痕、气孔、凹坑、飞边、锋棱、毛刺等缺陷。连接处应牢固圆整光滑不应有裂纹。14、医用地板:医用地板耐磨、耐老化、防滑防霉易清洗,医用地板下置PVC阻燃板。五、空调排风系统1、空调系统:前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内部焊接空调支架1套。2、双向换气扇:车厢内换气次数30次/小时,排气量7.5m3/min 1套。3、暖风系统:暖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1套。六、照明、消毒系统1、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1套。2、医用射灯:3*1W色温中性白2套。3、顶部照明灯:LED高亮照明灯4套。4、后尾部场外照明灯:12V、投光灯、正白光1套。七、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1、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为了能确保救护车上各种医疗设备等精密仪器的稳定安全运行,救护车电源系统须采用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并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认可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中心出具的产品名称与要求相符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同步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检验的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否则投标无效。2、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接口参数要求:2.1、配置≧14路(带10A保险保护)可扩展至30A直流输出口,可支持医疗舱环境照明系统、空调系统、消毒系统、新风系统、负压系统、直流插座等接入;2.2、配置≧9路触发信号接口,可支持驾驶舱、医疗舱、尾门三个控制面板接入,可实现对舱内电器或设备的独立或联动控制,支持单点、多点等多种控制模式;2.3、配置≧1路串行通讯口,支持MODBUS RTU协议通讯,可与上位机操作软件、总线控制器等设备进行通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逆变组件性能要求:3.1、采用高频DC/AC变换,实现≧92%的逆变效率和≦8W的静态功耗,保障有限电池能源得到最大的利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2、直流输入电压保护:为避免电池过度放电或超压损坏用电器,系统根据默认设置有高、低压保护点(高压:≧16.5V,低压≦10.0V),输入电压高于或低于预设保护点将自动关机锁死,用户需要输入电压调整正常范围后手动重启,才可正常启动设备。3.3、交流输出过载和短路报警保护:当交流输出过载时,机器自动关机,进入过载保护状态,机器不会自动重启,用户需要关闭超额负载后手动重启,才可正常输出交流;并且支持软、硬件对逆变输出接口进行双重短路保护;3.4、不间断供电:在直流输入电压≧12V且无市电交流电输入状态下,可实现≧48小时不间断逆变输出交流电压≧220V、功率≧1000W;3.5、智能多段式充电:通过实时监测充电过程中电压、电流及温度数值,根据计算出各项参数的综合系数实时补偿的多段电池充电管理功能,能迅速充满电池,并有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电源管理组件性能要求:4.1、双电池隔离:车辆启动后根据选择的场景预设模式运行自动并联主/副电池充电,熄火后根据选择的场景预设模式运行自动隔离防止过放,优先保护主电池电量;支持不低于250A电流负载运行;4.2、应急搭电:在车辆主电瓶亏电导致无法启动发电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长按紧急按钮实现副电瓶给主电瓶搭电来发动车辆;4.3、交流电应急开关:在远程启动开关失效的情况下,可通过拨动紧急开关启动逆变器确保交流供应;4.4、自动关机:系统在监测到输入的开机触发信号断开后待机10秒,如紫外消毒功能未启动,系统立即自动关机;如紫外消毒功能已启动,系统会等待消毒完成后自动关机;此待机时间可以通过通讯口设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5、应用场景模式预设:为了快速适配各种不同的应用场景,便于对接入的蓄电池充放电智能管理;系统须支持不少于4种预设应用场景模式可选,如输入电压趋势智能分析、固定输入电压阈值、多段输入电压阈值、机器学习(对输入电压、运行时间、启动次数、电池使用时长等关键参数分析学习)运行模式,选择方式可以支持拨码开关和串口设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显示组件性能要求:5.1、信息显示:可实时显示输入的交、直流电压,逆变输出交流电的电压、频率、负载率,电池剩余容量,故障报警代码,充电电压、状态,旁路运行状态等信息;5.2、故障告警提示:系统可实时监测系统运行中的各种参数,如超出预设告警值,设备会间歇发出蜂鸣声提醒用户;如超出预设过载值,设备会瞬时自动关机并锁死,有效的保护设备不被损坏,同时设备会一直发出蜂鸣声提醒用户;6、为切实保障救护车上各类医疗设备等精密仪器稳定、安全运行,降低因电源系统问题引发的设备故障风险,现就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相关要求进行细化规定: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如后期医疗设备在救护车上使用过程中,因该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不稳定,导致医疗设备损坏,维修,换机等一切费用由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承担。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等证明,否则不予签订合同。7、交/直流插座:组合插座、可接三/二孔的多功能插座3-5个,12V交流插座2个1套。8、控制面板:整车电路集成控制面板1套,安装在隔断后左侧立柜上。驾驶室顶部安装1套,后门安装1套。八、担架、座椅系统1、右侧安装单人后背可调节式座椅1套、长条坐柜1套。2、自动上车担架:自动上车担架1套。3、自动上车担架配套担架平台: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辅助担架上下车1套。4、铲式担架: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制作,置于左后门上。★5、已行 ECMO转运改进九、医疗警示外观系统1、车顶前部蓝色嵌入式警灯1套,车辆尾部安装尾翼警灯1套。前部警灯运用独具匠心的三段式布局设计,左右两侧块状灯体与中间长条状灯体实现了功能与美学的有机融合。警灯整体长度严格适配救护车顶部尺寸,误差控制在极小范围内,安装后能与车身完美契合,既不影响车辆行驶的流畅性,又最大程度提升警示效果。尾翼警灯专为车辆警示场景打造,采用集成式外观设计,主体灯条沿尾翼轮廓分布,线条流畅自然,安装后与车辆尾部造型高度适配,大幅提升车辆辨识度。灯体外壳采用高强度PC材料,具备抗冲击、耐磨损、抗紫外线等特性,防护等级达到IP65,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稳定使用。2、左右两侧爆闪警示灯:3套。3、驾驶室安装警报、警灯控制器;工作方式:警报器面板控制; 警报器音调调节 灯控制1套。4、医疗舱玻璃窗膜1/2磨砂膜1套。5、车身外观:安装客户要求定制1套。十、供氧系统1、氧气管道:采用医用管作为氧气管道,无缝焊接,壁厚1.5mm 1套。★2、氧气瓶≥15L、钢质无缝,含固定支架,2套。3、湿化器快速转换接口,插头体总成(氧气)2-3套。4、湿化器:流量调节阀和湿化杯连为一体,湿化杯可以360°旋转1套。5、氧气终端:吸氧用终端连接湿化器,呼吸机用的终端连接呼吸机专用接头2套。十一、负压系统1、定制负压系统装置,医疗舱带负压救护车消毒排风。2、净化装置(技术参数)外型尺寸:≥370mm×300mm×460mm。3、输入电压:≤12V;功率:≤250W;最大排风量:≥320m³/h。4、过滤效果:>99.97%。5、报警压差:-45pa至-90pa(可调节)。6、医疗舱密封达到传染病负压救护车标准要求 。7、控制系统:≥5寸液晶显示屏控制系统,医疗舱内一套,驾驶室一套,均可控制负压开关及观察负压值。十二、心电监护仪1、≥10.1英寸彩色液晶电容触摸屏,分辨率N10为1280×800像素,≥8通道波形显示。2、具有光传感器,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功能。3、支持中文手写、拼音、英文3种输入法。4、具有单独的电池仓,免螺丝刀拆卸更换电池。5、可监测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可升级Masimo/Nellcor SPO2、IBP、ETCO2、C.O.等参数模块。6、标配3/5导心电,支持升级6/12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7、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50mV,系统噪声≤25μv; 8、心电模式具有诊断、手术、监护、ST模式,其中手术、监护、ST模式共模抑制能力>106db;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9、≥27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等;10、具有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11、支持升级Glasgow12导静息心电分析,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2、具有ST段分析和ST 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测量范围-2.5mV-+2.5mV;13、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参数值,测量范围:200ms-800ms;14、无创血压具有五种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具有动态血压监测界面 15、具有多种界面显示:标准、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它床观察、ECG全屏、ECG半屏、ECG12导、PAWP、EWS、单血氧、CCHD界面(选配)等;16、用户可自定义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17、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4个计时器。18、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和滴定表功能;19、可支持≥240小时趋势图/表、≥3500组NIBP列表、≥2500组报警事件、≥48小时全息波形、≥48小时心律失常数据的存储和回顾20、具备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可查看心率统计、心律失常统计、QT/QTc统计、ST段统计、起搏统计等信息21、支持临床辅助决策功能:SepsisSight脓毒症筛查、GCS格拉斯哥昏迷评分、EWS早期预警评分、CCHD筛查(选配)等十三、心电图机1、导联:12导联同步采集、显示、打印。2、噪声电平:≤15uVp-p3、频率特性:0.05Hz-150Hz(-3db)4、时间常数:≥5S(提供检验报告证明)5、耐极化电压:±650mV(提供检验报告证明)6、共模拟制比:≥105dB7、增益:2.5 mm/mv 、5 mm/mv、10 mm/mv、20mm/mv、10/5 mm/mv、20/10 mm/mv、AGC。(提供检验报告证明)8、记录速度:5mm/s、10mm/s、12.5mm/s、25mm/s、50mm/s。9、≥5.6英寸TFT液晶屏,支持中文、英文输入。10、交直流两用,内置环保耐用型锂电电池,能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11、可存储回放300例病人数据,数据可通过SD卡、USB口导入导出,并可通过U盘,扩展内存容量。12、具有导联连接示意图,能准确判定接触不良的电极,提示各个导联脱落的信息。13、具有隐藏式提手,美观大方。14、通过CFDA、CE认证。十四、吸引器1、采用负压泵作负压源,无油雾污染,可免去泵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运行时压力系统不会产生正压。2、采用交流、外接直流和机内电池三种供电方式,其中机内电池在充足情况下可连续使用30分钟以上,并可反复充电,在病人转运过程中使用可直接接在救护车等交通工具的点烟器(DC12V)上。4、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可间断累加充电,在外接AC100V~240V,50/60Hz或者DC 12V的情况下均可进行充电,有电池量分段指示。5、通过管路上的负压调节阀控制吸引时所需要的负压值,并由面板上的真空表来显示。6、塑料外壳美观、轻巧,携带方便,并具有墙挂式结构,可以安装在房间内和交通工具上,也可以挂在轮椅车侧面。7、极限负压值:≥0.08MPa (600mmHg) 8、负压调节范围:0.02MPa(150mmHg)~极限负压值 9、抽气速率:≥20 L/min10、噪声:≤65 dB(A)11、贮液瓶:≥1000mL(PC塑料)12、电源:AC 100V~240V,50/60Hz;DC 12V13、输入功率:110VA14、净重:≤5.5 ㎏十五、双通道注射泵1、注射模式:流速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剂量模式,药物库,切换模式,编程模式,间断模式,微量模式,梯度模式 2、适用注射器:5, 10,20,30,50(60)ml满足GB15810-200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预置8种注射器品牌(贝朗、保安、威高、龙心、聚民生物、洪达、康德莱、华福)3、注射精度:±2%4注射速度:5ml 注射器:0.1-150ml/h, 10ml 注射器:0.1-300ml/h, 20ml注射器:0.1-600ml/h,30ml 注射器:0.1-900ml/h, 50(60)ml 注射器:0.1-1800ml/h。最小步进0.01ml/h5、预置量:(0~9999.99)ml,最小步进为0.01ml;6、累积量:0-36000 ml7、KVO速度:(0,0.10~10)ml/h,最小步进0.1ml/h,0表示关闭8、BOLUS流速:5ml 注射器:0.1-150ml/h,10ml 注射器:0.1-300ml/h,20ml注射器:0.1-600ml/h,30ml 注射器:0.1-900ml/h, 50(60)ml 注射器:0.1-1800ml/h, 最小步进最小步进0.01ml/h,9、冲洗速度:5ml 注射器:100ml/h, 10ml 注射器:200ml/h, 20ml注射器:400ml/h,30ml 注射器:600ml/h, 50(60)ml 注射器:1200ml/h。10、阻塞压力:12档11、日志:不少于50000条历史记录12、声光报警:阻塞、注射器脱落、开合异常、接近完成、注射完成、交流掉电、电池供电、电量低、电池耗尽、忘记操作、药物将近、推空、品牌错误、定时关机、待机结束、压力错误、电位器异常、电池故障、设备异常13、性 能:Anti-Bolus,防止误关机,药物库,防反转检测功能,双CPU监控,按键锁,WIFI功能 ,14、选配功能:护士呼叫,15、安全等级:I类CF型,IP×23(防溅水)16、功率:70VA17、净 重:<3.7KG18、电 源:交流电源:100-240V 50/60Hz ;直流电源:DC12V±1.2V19、电 池:Li-Polymer 7.4V 1900mAh, 5ml/h的速度连续工作时间大于4小时20、环境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20%-90%21、大气压力:86.0-106.0 kPa

2.3.第三节商务要求

交货期及地点 (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5日内预付30%车款,剩余70%车款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验收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执行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以及产品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2.设备需全新、完好、无破损,产品到货后,采购人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参与共同验收。如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承诺或国家、行业强制执行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以及产品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交付车辆时,中标人必须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随车的工具器材。
其他要求 1.招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整,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对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4、投标人对本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未标注★号项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数≥6项时,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基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以下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就此费用另行支付):2、按照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按厂家承诺进行保修,如投标人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投标人承诺执行;车辆质保期为36个月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两者以先到为准),医疗舱质保为12个月。3、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送货上门,装卸、安装调试合格,提供使用培训,直至采购人技术人员可熟练操作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免材料费及维修费;免费保修期外中标人须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有偿服务,提供终生维护服务。出现故障时,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免费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质保期满后维修时,如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且配件费按优惠价格收取,不得收取上门服务费及差旅费。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

购销合同书

益阳市中心医院

项目

(科室)

甲方:益阳市中心医院

乙方:公司

购销合同

甲方:益阳市中心医院 乙方:
地址: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同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以下设备:

1、设备名称

科室名称(本院区) 设备名称 产地/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成交价,人民币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配置要求

乙方提供的设备的配置与技术要求按甲方在合同签署前制作的配置清单为准,并按此配置清单验收。

3、设备的交付期:乙方交货期限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且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逾期将按照第八条规定执行。

4、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7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

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即支付货款的%计元(大写:)元整;正常运行6个月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再支付货款的%计元(大写:)元整;验收后满一年,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一周内付清余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6、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保修卡等,并将这些文件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掌握设备使用方法等,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交货前6个月以内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的要求,(设备上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之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新设备更换符合要求的新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设备经乙方3次更换、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个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书面确定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免除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3.保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有偿保修,有偿保修费用由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消耗品的供应如果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没有涉及,应由双方另行协商且另设书面协议确定。

8、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设备到达前做好房屋与设施的安排及环境清理,协助提供水、电供应以保证设备的顺利安装和调试。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延时验收,则甲方须按常规验收时间履行合同付款条款,否则甲方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每延长1日支付0.5%的违约金。

2.设备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提供符合条件的发票票据等相关手续在当月20日前送达甲方财务的,甲方按合同在当月支付相应货款;在当月20日之后送达财务的,则在下一个月按合同支付相应货款。如延时支付,由甲方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每延长1日支付0.5%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如经甲方确认货物不符合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买方(甲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乙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甲方),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用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进口产品如不能按时提交海关报关单、商检证而影响验收,比照上述处理,乙方违约金可由甲方在应付款中扣除。

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如发生相关的起诉,所有损失及赔偿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项下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名誉损失、涉诉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9、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0、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合同相应的招标文件、合同附件、配置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提示:1、以上标红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甲方:益阳市中心医院(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刘文广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联系人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1243********5K公司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签订时间:账号:签订时间:甲方:益阳市中心医院(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刘文广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联系人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1243********5K公司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签订时间:账号:签订时间:

2、本合同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变更,即本合同的条款应当与招投标文件为准,不得背离其确定的实质性内容。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2.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2.4.1.一、开标一览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供货(交付)期限
质量保证期
其他内容 制造商: 品牌: 型号:

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

日期:年月日

2.4.2.二、投标保证金

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电子增信等。

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投标人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

2.4.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4.4.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附件4-5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

4、附件4-6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5、附件4-7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4.4.1.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4.4.2.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2.4.4.3.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

2.4.4.4.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2.4.4.5.附件4-5分包承诺

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2款规定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2.4.4.6.附件4-6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投标人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2.4.4.7.附件4-7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第4、5、6款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2.5.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2.5.1.五、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5.2.六、分项报价

2.5.2.1.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2.5.2.2.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投标报价(元):

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5.3.七、采购需求响应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5.3.1.附件7-1响应一览表

响应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
¨ ¨
¨ ¨
¨ ¨
¨ ¨

2.5.4.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_日

2.5.5.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6.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及服务,如实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与偏离说明,如中标后,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响应文件的内容不符,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拒绝验收,并向监管部门汇报。

7.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所在章节,在相应页面内清晰标示,相关证明信息用下划线或线框予以标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的视同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5.6.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5.6.1.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2.5.6.2.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5.6.3.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2.5.6.4.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5.6.5.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2.5.7.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1、提供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便于评审,建议对主要参数进行线框或其他形式的标记)。

2、如证明材料较多,建议针对技术条款编制证明材料索引表,对应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

2.5.8.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01益阳市中心医院增购2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负压监护型救护车采购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2台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注: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监护型救护车2辆一、基本要求:★1、在本次救护车底盘选型招标项目中,投标底盘车型须为客车,递交其他类型底盘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2、功能:主要用于运输和抢救病人。3、上牌要求:投标单位所投标车辆应具备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能在买方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手续。4、驾驶证要求:C1驾照即可驾驶。5、工作条件:车辆应适应全国自然条件,适应户外作业的需求。6、舒适配置:多功能方向盘、定速巡航、日间行车灯、倒车后视。二、底盘要求:★1.车辆尺寸要求:整车长(mm):≥5980;整车宽(mm):≥2000;整车高(mm):≥2500;轴距(mm):≥375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中国工信部产品参数公告截图证明并标注),变速器:八档自动变速器,中控台集成式换挡杆。2.底盘基础要求:燃油种类:柴油;排放标准:国六;排气量:≥2200ml;功率:≥128kw;总质量:≤4100kg; 整备质量:≥3100kg。(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中国工信部产品参数公告截图证明并标注)3、接近角/离去角≥19/19°4、乘员数:5-8人5、百公里油耗:≤12L。6、最高时速:≥160Km/h。7、轮胎:≥235/65R16C。8、刹车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ABS,四轮碟刹。三、车辆主要配置1、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2、制动力分配系统(EBD)3、车辆维护警告系统4、中控门锁5、驾驶室3座椅6、驾驶员安全气囊7、多媒体收音机 8、驾驶室电动车窗9、后双开门10、后上车踏板11、同色保险杆12、多功能方向盘、定速巡航、日间行车灯、倒车后视。13、后门装透明玻璃, 窗户上 2/3 贴乳白色不透明防爆膜14、驾驶室中控台配备≥12英寸的原厂液晶显示屏四、内饰装配系统1、医疗舱内饰:救护车内饰柜体采用高强度、防火、防霉、扛冲击性强、耐老化、方便清洗消毒的PVC材料,车辆顶部及侧围预埋金属件,采用断续焊,所有焊点处磨平并做防锈处理,增加整车顶部及侧围强度,增加顶部载重能力。2、隔断:驾驶室与医疗舱完全密封隔断(带推拉观察窗)。3、舱内左侧氧气瓶柜,配置氧气瓶底座、固定支架,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4、医疗舱隔断医疗柜,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5、舱内多用医药单层吊柜:吊柜为推拉门,蓝色抗辐射推拉窗。6、舱内左侧长医疗柜、蓝色抗辐射推拉窗与柜体齐平,不得凸出或凹陷,医疗柜平台边缘突出3CM。7、舱内左侧立式多层设备支架:三层上下可调节,带减震棉。8、输液挂钩:2个折叠挂钩,未使用时此装置可向舱顶收起,避免对人员造成损伤。9、舱门顶部边缘软包:舱内顶部边缘软包处理,纤维仿真皮,防止碰撞。10、隔音装置:医疗舱车体侧围及顶部用隔音材料,降低医疗舱噪音。11、医疗舱内饰采用皮质软包,医疗舱乘客椅采用皮质软包。12、全车采用PVC拼版工艺,板材收边弯折位置、美观锐角处理时应使用PVC封边条。13、医疗柜体开门、抽屉闭合处采用铝合金拉手锁,产品外露不应有明显疵点、划痕、气孔、凹坑、飞边、锋棱、毛刺等缺陷。连接处应牢固圆整光滑不应有裂纹。14、医用地板:医用地板耐磨、耐老化、防滑防霉易清洗,医用地板下置PVC阻燃板。五、空调排风系统1、空调系统:前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内部焊接空调支架1套。2、双向换气扇:车厢内换气次数30次/小时,排气量7.5m3/min 1套。3、暖风系统:暖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1套。六、照明、消毒系统1、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1套。2、医用射灯:3*1W色温中性白2套。3、顶部照明灯:LED高亮照明灯4套。4、后尾部场外照明灯:12V、投光灯、正白光1套。七、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1、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为了能确保救护车上各种医疗设备等精密仪器的稳定安全运行,救护车电源系统须采用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并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认可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中心出具的产品名称与要求相符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同步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检验的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否则投标无效。2、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接口参数要求:2.1、配置≧14路(带10A保险保护)可扩展至30A直流输出口,可支持医疗舱环境照明系统、空调系统、消毒系统、新风系统、负压系统、直流插座等接入;2.2、配置≧9路触发信号接口,可支持驾驶舱、医疗舱、尾门三个控制面板接入,可实现对舱内电器或设备的独立或联动控制,支持单点、多点等多种控制模式;2.3、配置≧1路串行通讯口,支持MODBUS RTU协议通讯,可与上位机操作软件、总线控制器等设备进行通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逆变组件性能要求:3.1、采用高频DC/AC变换,实现≧92%的逆变效率和≦8W的静态功耗,保障有限电池能源得到最大的利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2、直流输入电压保护:为避免电池过度放电或超压损坏用电器,系统根据默认设置有高、低压保护点(高压:≧16.5V,低压≦10.0V),输入电压高于或低于预设保护点将自动关机锁死,用户需要输入电压调整正常范围后手动重启,才可正常启动设备。3.3、交流输出过载和短路报警保护:当交流输出过载时,机器自动关机,进入过载保护状态,机器不会自动重启,用户需要关闭超额负载后手动重启,才可正常输出交流;并且支持软、硬件对逆变输出接口进行双重短路保护;3.4、不间断供电:在直流输入电压≧12V且无市电交流电输入状态下,可实现≧48小时不间断逆变输出交流电压≧220V、功率≧1000W;3.5、智能多段式充电:通过实时监测充电过程中电压、电流及温度数值,根据计算出各项参数的综合系数实时补偿的多段电池充电管理功能,能迅速充满电池,并有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电源管理组件性能要求:4.1、双电池隔离:车辆启动后根据选择的场景预设模式运行自动并联主/副电池充电,熄火后根据选择的场景预设模式运行自动隔离防止过放,优先保护主电池电量;支持不低于250A电流负载运行;4.2、应急搭电:在车辆主电瓶亏电导致无法启动发电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长按紧急按钮实现副电瓶给主电瓶搭电来发动车辆;4.3、交流电应急开关:在远程启动开关失效的情况下,可通过拨动紧急开关启动逆变器确保交流供应;4.4、自动关机:系统在监测到输入的开机触发信号断开后待机10秒,如紫外消毒功能未启动,系统立即自动关机;如紫外消毒功能已启动,系统会等待消毒完成后自动关机;此待机时间可以通过通讯口设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5、应用场景模式预设:为了快速适配各种不同的应用场景,便于对接入的蓄电池充放电智能管理;系统须支持不少于4种预设应用场景模式可选,如输入电压趋势智能分析、固定输入电压阈值、多段输入电压阈值、机器学习(对输入电压、运行时间、启动次数、电池使用时长等关键参数分析学习)运行模式,选择方式可以支持拨码开关和串口设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由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显示组件性能要求:5.1、信息显示:可实时显示输入的交、直流电压,逆变输出交流电的电压、频率、负载率,电池剩余容量,故障报警代码,充电电压、状态,旁路运行状态等信息;5.2、故障告警提示:系统可实时监测系统运行中的各种参数,如超出预设告警值,设备会间歇发出蜂鸣声提醒用户;如超出预设过载值,设备会瞬时自动关机并锁死,有效的保护设备不被损坏,同时设备会一直发出蜂鸣声提醒用户;6、为切实保障救护车上各类医疗设备等精密仪器稳定、安全运行,降低因电源系统问题引发的设备故障风险,现就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相关要求进行细化规定: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如后期医疗设备在救护车上使用过程中,因该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不稳定,导致医疗设备损坏,维修,换机等一切费用由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承担。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一体化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等证明,否则不予签订合同。7、交/直流插座:组合插座、可接三/二孔的多功能插座3-5个,12V交流插座2个1套。8、控制面板:整车电路集成控制面板1套,安装在隔断后左侧立柜上。驾驶室顶部安装1套,后门安装1套。八、担架、座椅系统1、右侧安装单人后背可调节式座椅1套、长条坐柜1套。2、自动上车担架:自动上车担架1套。3、自动上车担架配套担架平台: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辅助担架上下车1套。4、铲式担架: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制作,置于左后门上。★5、已行 ECMO转运改进九、医疗警示外观系统1、车顶前部蓝色嵌入式警灯1套,车辆尾部安装尾翼警灯1套。前部警灯运用独具匠心的三段式布局设计,左右两侧块状灯体与中间长条状灯体实现了功能与美学的有机融合。警灯整体长度严格适配救护车顶部尺寸,误差控制在极小范围内,安装后能与车身完美契合,既不影响车辆行驶的流畅性,又最大程度提升警示效果。尾翼警灯专为车辆警示场景打造,采用集成式外观设计,主体灯条沿尾翼轮廓分布,线条流畅自然,安装后与车辆尾部造型高度适配,大幅提升车辆辨识度。灯体外壳采用高强度PC材料,具备抗冲击、耐磨损、抗紫外线等特性,防护等级达到IP65,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稳定使用。2、左右两侧爆闪警示灯:3套。3、驾驶室安装警报、警灯控制器;工作方式:警报器面板控制; 警报器音调调节 灯控制1套。4、医疗舱玻璃窗膜1/2磨砂膜1套。5、车身外观:安装客户要求定制1套。十、供氧系统1、氧气管道:采用医用管作为氧气管道,无缝焊接,壁厚1.5mm 1套。★2、氧气瓶≥15L、钢质无缝,含固定支架,2套。3、湿化器快速转换接口,插头体总成(氧气)2-3套。4、湿化器:流量调节阀和湿化杯连为一体,湿化杯可以360°旋转1套。5、氧气终端:吸氧用终端连接湿化器,呼吸机用的终端连接呼吸机专用接头2套。十一、负压系统1、定制负压系统装置,医疗舱带负压救护车消毒排风。2、净化装置(技术参数)外型尺寸:≥370mm×300mm×460mm。3、输入电压:≤12V;功率:≤250W;最大排风量:≥320m³/h。4、过滤效果:>99.97%。5、报警压差:-45pa至-90pa(可调节)。6、医疗舱密封达到传染病负压救护车标准要求 。7、控制系统:≥5寸液晶显示屏控制系统,医疗舱内一套,驾驶室一套,均可控制负压开关及观察负压值。十二、心电监护仪1、≥10.1英寸彩色液晶电容触摸屏,分辨率N10为1280×800像素,≥8通道波形显示。2、具有光传感器,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功能。3、支持中文手写、拼音、英文3种输入法。4、具有单独的电池仓,免螺丝刀拆卸更换电池。5、可监测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可升级Masimo/Nellcor SPO2、IBP、ETCO2、C.O.等参数模块。6、标配3/5导心电,支持升级6/12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7、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50mV,系统噪声≤25μv; 8、心电模式具有诊断、手术、监护、ST模式,其中手术、监护、ST模式共模抑制能力>106db;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9、≥27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等;10、具有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11、支持升级Glasgow12导静息心电分析,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2、具有ST段分析和ST 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测量范围-2.5mV-+2.5mV;13、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参数值,测量范围:200ms-800ms;14、无创血压具有五种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具有动态血压监测界面 15、具有多种界面显示:标准、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它床观察、ECG全屏、ECG半屏、ECG12导、PAWP、EWS、单血氧、CCHD界面(选配)等;16、用户可自定义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17、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4个计时器。18、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和滴定表功能;19、可支持≥240小时趋势图/表、≥3500组NIBP列表、≥2500组报警事件、≥48小时全息波形、≥48小时心律失常数据的存储和回顾20、具备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可查看心率统计、心律失常统计、QT/QTc统计、ST段统计、起搏统计等信息21、支持临床辅助决策功能:SepsisSight脓毒症筛查、GCS格拉斯哥昏迷评分、EWS早期预警评分、CCHD筛查(选配)等十三、心电图机1、导联:12导联同步采集、显示、打印。2、噪声电平:≤15uVp-p3、频率特性:0.05Hz-150Hz(-3db)4、时间常数:≥5S(提供检验报告证明)5、耐极化电压:±650mV(提供检验报告证明)6、共模拟制比:≥105dB7、增益:2.5 mm/mv 、5 mm/mv、10 mm/mv、20mm/mv、10/5 mm/mv、20/10 mm/mv、AGC。(提供检验报告证明)8、记录速度:5mm/s、10mm/s、12.5mm/s、25mm/s、50mm/s。9、≥5.6英寸TFT液晶屏,支持中文、英文输入。10、交直流两用,内置环保耐用型锂电电池,能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11、可存储回放300例病人数据,数据可通过SD卡、USB口导入导出,并可通过U盘,扩展内存容量。12、具有导联连接示意图,能准确判定接触不良的电极,提示各个导联脱落的信息。13、具有隐藏式提手,美观大方。14、通过CFDA、CE认证。十四、吸引器1、采用负压泵作负压源,无油雾污染,可免去泵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运行时压力系统不会产生正压。2、采用交流、外接直流和机内电池三种供电方式,其中机内电池在充足情况下可连续使用30分钟以上,并可反复充电,在病人转运过程中使用可直接接在救护车等交通工具的点烟器(DC12V)上。4、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可间断累加充电,在外接AC100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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