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基本信息
| 转出方姓名 |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区域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
| 公告期限 | 4 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重要信息说明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 采购方 及 永安两山公司 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 以实际山场出材量、生产质量作为劳务工资结算依据。 3、 成交价包含生产并运输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永安区域内)的所有费用 。 木材生产工资包括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剥皮、打枝修节、造材、集材、运材、整堆归楞、看护、装车;道路开设、维修, 不可预见费;毛竹清理费; 伐区清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燃油费等木材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如有生产薪材(含松、杂小径 <8 厘米),薪材成本价格按成交价的 85% 进行结算。 4、主伐劳务过程中,所有过田、过路、涉村、涉农关系由供应方自行协调,费用由供应方自理。 5、 供应方 应在 202 6 年 1 月 30 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 采购方 验收合格。 供应方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采伐拨交, 采购方 有权收回伐区,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回; 供应方 私自继续进行从事采伐生产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 供应方 承担,且 采购方 有权要求 供应方 赔偿因该行为给 采购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 供应方 未按期归还 采购方 采伐迹地,则按照 300元/天的标准向 采购方 支付违约金,且 采购方 有权单方处理地上林木(含伐倒未运走的林木) 。 6 、 标的物中的马尾松 属 20 26 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 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 供应方 应遵守 《永安市 202 6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的规定 ,松木生产、运输必须严格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7、 供应方只负责木材采伐劳务行为,木材所有权仍归采购方所有,供应方不得偷盗木材,否则按偷盗论处。 8、 未尽事宜详见 交易清单 、 竞价约定 、 木材生 产承包合同 (范本)、伐区示意图、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本) 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9、 木材交货方式: 供应方 必须将该伐区生产的木材(含薪材)全部到材至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木材产品交易中心,由 采购方 验收后开具验收单。 供应方 所到材的商品材(原木、综用)及薪材两项均不得低于办证数的 90%, 否则每减少 1立方米(吨)扣罚350 元 / m3 、 T 。 10 、 安全生产管理:供应方须提供 进场作业人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或 工伤保险(盖章 版 ), 保险金额 80万 元 以上 。 |
||
| 受让方条件内容 | 1.意向供应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木材生产”等有关林业相关经营资质。 2.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3.需有从事过相关木材生产作业相关经验(公司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项目是资格后审,原则上意向供应方在报名时提交下述材料,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若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成交候选人应按永安两山公司要求于竞价结束当日17:00前提供补充资料,逾期将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有从事过相关木材生产经验证明(公司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反向竞价 |
| 是否延迟报价 | 否 | 延迟报价周期 | 60秒 |
| 招标方式 | 明标明投 | 报名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00 | 是否收取服务费 | 是 |
| 收取服务费方式 |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 收取对象 | 受让方 |
| 说明 |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此项费用可直接从供应方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退至供应方在永安两山公司登记的银行账号。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供应方补足差额部分。 | ||
| 现场勘测联系人1 | 姓名: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73******** 说明: 燕江站 | ||
| 交易机构 | 永安市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13室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周二)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主伐自营生产项目 | 标的类型 | 使用权 |
附件
1、交易清单.xls
下载
2、竞价约定.docx
下载
3、木材生产承包合同(范本).docx
下载
4、伐区示意图.doc
下载
5、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本).docx
下载
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周二)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主伐自营生产项目
| \n | \n | ********(周二)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主伐自营生产项目交易清单 | \n|||||||||||||||||||||||||||||||||||
| 标的名称 | \n单位 | \n工区 | \n村 | \n地名 | \n林权证小班号/林权证号 | \n林班 | \n大班 | \n小班 | \n面积(亩) | \n项目 名称 | \n出材量(m³) | \n薪材(吨) | \n最高限价(元/m³、T) | \n交易保证金(万元) | \n履约保证金(万元) | \n完工日期 | \n竞价 时间 | \n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 | \n现场察勘时间 | \n特别 告知 | \n|||||||||||||||||
| 合计 | \n原木出材 | \n综 用 出 材 | \n|||||||||||||||||||||||||||||||||||
| 杉 | \n松 | \n阔 | \n水杉 | \n桉 | \n小计 | \n杉 | \n松 | \n阔 | \n水杉 | \n桉 | \n小计 | \n小计 | \n杉 | \n松 | \n杂 | \n水杉 | \n桉 | \n||||||||||||||||||||
|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活立木销售(燕江站109亩)1标 | \n燕江站 | \n大湖镇 | \n新洋村 | \n东坑 | \n闽(2023)永安市不动产权第********号 | \n010 | \n04 | \n020 | \n18 | \n林改 | \n20.2 | \n\n | \n | 0.1 | \n\n | 6.1 | \n6.19********9999 | \n\n | \n | 1.8 | \n\n | 12.2 | \n14 | \n3.6 | \n\n | \n | 1.5 | \n\n | 2.1 | \n291 | \n3 | \n1 | \n*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工 | \n10:00-10:20 | \n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n*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场站集中 | \n1.按单价(元/m³、T)报价。2.如有生产薪材(含松、杂小径<8厘米),薪材成本价格按成交价的85%进行结算。 | \n
| 燕江站 | \n大湖镇 | \n新洋村 | \n东坑 | \n010 | \n06 | \n030 | \n61 | \n林改 | \n384 | \n0.5 | \n170.1 | \n0.4 | \n\n | \n | 171 | \n3.********000004 | \n203.2 | \n6.3999999999999995 | \n\n | \n | 213 | \n103 | \n\n | 97.8 | \n5.2 | \n\n | \n | ||||||||||
| 燕江站 | \n大湖镇 | \n李坊村 | \n石南坑 | \n永政林证字(2004)19473号 | \n002 | \n14 | \n040 | \n30 | \n二期 | \n138.5 | \n1.9 | \n10.4 | \n6.2 | \n\n | \n | 18.5 | \n11.5 | \n76.5 | \n32 | \n\n | \n | 120 | \n63.8 | \n\n | 35.3 | \n28.5 | \n\n | \n | |||||||||
| 合计 | \n109 | \n\n | 542.7 | \n2.4 | \n180.5 | \n6.7 | \n\n | 6.1 | \n195.7 | \n14.9 | \n279.7 | \n40.2 | \n\n | 12.2 | \n347 | \n170.39999999999998 | \n\n | 133.1 | \n35.2 | \n\n | 2.1 | \n||||||||||||||||
| 注意事项 | \n\n | 1、供应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采购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应方。\n2、供应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供应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n3、供应方只负责木材采伐劳务行为,木材所有权仍归采购方所有,供应方不得偷盗木材,否则按偷盗论处。\n4、供应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n5、成交价包含生产并运输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永安区域内)的所有费用。木材生产工资包括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剥皮、打枝修节、造材、集材、运材、整堆归楞、看护、装车;道路开设、维修,不可预见费;毛竹清理费;伐区清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燃油费等木材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有生产薪材(含松、杂小径<8厘米),薪材成本价格按成交价的85%进行结算。 | \n|||||||||||||||||||||||||||||||||||
竞价约定
为保证项目竞价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约定,供应方和采购方须遵守本约定。
一、伐区情况
1、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
2、资源状况一览表:详见《交易清单》
二、风险告知
1、凡参加竞价交易者,即对该标的山场、林木(其所竞买的标的伐区位置、周界、数量、质量和价值等)有充分的了解及对采购方提出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本次竞价程序与竞价约定、相关合同条款表示认可,自愿参加竞价交易,盈亏均由供应方自负。
2、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数与预计出材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供应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3、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供应方应遵守《永安市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规定,松木生产、运输必须严格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三、工程单价:
成交价包含生产并运输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永安区域内)的所有费用。木材生产工资包括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剥皮、打枝修节、造材、集材、运材、整堆归楞、看护、装车;道路开设、维修,不可预见费;毛竹清理费;伐区清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燃油费等木材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有生产薪材(含松、杂小径<8厘米),薪材成本价格按成交价的85%进行结算。
乙方必须将该伐区生产的木材(含薪材)全部到材至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木材产品交易中心,由甲方验收后开具验收单。乙方所到材的商品材(原木、综用)及薪材两项均不得低于办证数的90%,否则每减少1立方米(吨)扣罚350元/m³、T。
四、合同签订:
1、成交后,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成交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取消下次竞价资格)。
2、签订《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时,供应方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备“木材生产等”项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⑤委托代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若有)。
3、供应方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施工要求:
1、《木材生产承包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供应方必须在5天内组织充足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2、供应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管理站业务技术人员施工指导管理,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作业。
六、质量要求:
参照《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七、工期要求:
参照《木材生产承包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双方可沟通协调解决)。
八、安全生产:
参照《木材生产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相关规定。
九、奖惩规定:
参照《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十、检查验收:
1、供应方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所在管理站提出验收,管理站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
十一、工程结算: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清工程款。
十二、本约定作为《木材生产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本约定一式肆份,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执叁份,供应方执壹份。
十三、本约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营林工程合同款项时终止。
供应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二〇二五年月日
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年月日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木材生产竞买结果,乙方中标。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伐区木材交由乙方负责生产和到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伐区地点、四至界限、面积和数量
(1)伐区地点为永安市镇村的小班,伐区面积亩,地名:,采伐证号:;地点、四至、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伐区界线示意图”的红线界内为准。
(二)上述采伐小班的设计出材量立方米,薪材吨(详见下表)。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已对该合同项下的林木资源状况进行了踏查,并对该伐区的设计成果数据做了必要的判断和确认。双方一致同意,结算数量以甲方货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乙双方不得据此主张其它权利。
伐区出材量表
| 工区 | 地名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面积(亩) | 出材量(m³) | 薪材(吨) | ||||||||||
| 合计 | 原木出材 | 综 用 出 材 | |||||||||||||||
| 杉 | 松 | 阔 | 小计 | 杉 | 松 | 阔 | 小计 | 小计 | 松 | 杂 | |||||||
| 合计 | |||||||||||||||||
二、成交价款、交付方式和付款方式
(1)木材生产
1、成交价款:乙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甲方货场实际验收数量按合同单价结算,甲方结算给乙方木材生产工资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其中商品材单价元/m3,薪材单价元/t)以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
2、交付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双方签署《伐区质量验收单》、《采伐迹地交接单》《木材生产结算单》即为对该项木材生产劳务作业的交付。
3、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木材生产结算单、《伐区质量验收单》和《采伐迹地交接单》并由乙方提供工程劳务发票后付款。
4、木材生产发票按税法规定开具,发票价款总额为木材生产成交价款。
注:木材生产工资包括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剥皮、打枝修节、造材、集材、运材、整堆归楞、看护、装车;道路开设、维修,不可预见费;毛竹清理费;伐区清理;安措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燃油费等木材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及退还方式
(1)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整)。
(2)伐区完成验收合格、办理《采伐迹地交接单》后,由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采伐期限和木材交货方式
(1)伐区拨交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四至范围现场拨交伐区,并办理《伐区拨交单》等伐区拨交手续。乙方在办理完成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伐区生产作业。
2、自伐区现场拨交之日起,乙方对拨交伐区的林木负有管护责任和义务,因火灾、偷盗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期限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将采伐迹地返还给甲方造林。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采伐拨交,甲方有权收回伐区,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回;乙方私自继续进行从事采伐生产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乙方未按期归还甲方采伐迹地,则按照3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地上林木(含伐倒未运走的林木)。
(三)木材交货方式:乙方必须将该伐区生产的木材(含薪材)全部到材至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木材产品交易中心,由甲方验收后开具验收单。乙方所到材的商品材(原木、综用)及薪材两项均不得低于办证数的90%,否则每减少1立方米(吨)扣罚350元/m3、T。
五、伐区生产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采伐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采伐的地点、四至、面积、树材种、出材量和采伐期限组织采伐生产,不得超界、超树种、超量、超期采伐,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以非本伐区的木材冒用本伐区名义进行运输、销售,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伐区边界木、山场内的木荷防火林带、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林木(如福建柏、水杉、香樟、红豆树等)不在本伐区的设计数量内,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其进行采伐。如有发现采伐,乙方按300元/株赔偿给甲方,同时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生产过程补偿规定
1、在甲方未对伐区进行验收之前,由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林道的修建、采伐、运输等造成农田、鱼塘或村民及其它民用设施或其它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合理开设道路,做好农田、饮用水、水沟等保护工作,注意水土保持,努力减少生产过程对水土保持的破坏。乙方应遵照少破坏林地的原则,禁止超宽开设集材道(宽度<3米),避免破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并自行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乙方应注意环境及卫生保护,如有破坏,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3、任何基于经营需要的道路均由乙方负责建设或维修,伐区验收后所修道路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索要任何补偿。因伐区生产需要,乙方需在伐区外开设集材道涉及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时,若拟占用的林地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林木损失费用;若拟占用的林地林木不属于甲方所有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六、伐区现场管理和验收
(一)作业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伐区施工和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2、集材道开设
应遵照少破坏林地的原则,禁止超宽开设集材道(宽度<3米),避免破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如有破坏或影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因生产确需在伐区外开设集材道涉及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时,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设,伐区内外集材道应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集材道开设方案开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所引起的林政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赔偿。
3、伐根要求
乙方新采伐部分伐根力求与地面平,杉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其它树种地径30厘米以下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地径30厘米以上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伐根高度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合同履约保证金每立方米5元(按照采伐证总数量计算)。
4、伐区清理
伐区内所有木材要求全部集光,遗弃木不得超过0.1立方米/公顷,否则扣合同履约保证金每立方米5元(按照采伐证总数量计算)。
5、造材质量
①合理造材: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造材生产,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指导,做到合理造材,木材有盘根、弯曲、扣腰、空洞、抽心等现象都必须去劣存优,然后相木比记造材。凡是人为造成以大化小、化规格材为非规格材、化长材为短材等行为,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②平头:所有树种采伐后,头部要截平,其上下楂口阶差小于2厘米。
③打枝修节:节子应修与树干平,不留棱角、节涡、凹陷部分应修平。
④锯口:小头断面直径40厘米以内的上口与下口偏斜不得超过2厘米;自40厘米以上的,上口与下口的偏斜不得超过4厘米。
⑤材长:原则上造4.0m,特殊规格须甲方通知,备用长度0—4厘米,不准有负公差。是否截头及截头长度由甲方通知确定
6、楞场管理
根据出材量的大小,开辟相应木材堆放场地,设立伐区临时楞场,同时必须按树材种分别起堆,易腐木要堆在前面,确保优先调运,堆底必须有垫木,堆与堆有距离,做到通风、干燥、防火、排水方便,楞场应配备专人看护木材被盗、毁损等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7、装车运输
原木及综用材装车必须大小头方向一致,以便检量和复核,原木综用材与薪材不得混装,须整车发运,松杂木尾径8CM以下的木材混入综用材中,该部分不予结算生产成本。装车必须做到平整、严实,确保装车质量和装车效率。木材或薪材调运前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指派检尺员现场检量并开具运输单据,否则盗窃论处。甲方可报案并有权按木材价值的5倍扣除乙方的木材生产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乙方需补足。
(二)伐区验收
1、乙方伐区清理完成后,向甲方申请进行伐区质量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应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
2、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办理《伐区质量验收单》和《采伐迹地交接单》。
3、初次验收不合格的伐区,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伐区,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进行整改,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费用承担
(一)乙方则需承担除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生产工资超出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支付的部分、以及运输、林木保管等各项开支费用。此外,乙方还需承担各种补偿、赔偿及经营风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二)乙方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实缴纳相关税收。若因乙方未如实缴纳税收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管理
(一)乙方为本合同独立的缔约方,乙方以及为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人员为乙方职员,乙方职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雇佣或劳务关系。乙方职员在经营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
(二)乙方必须在进场作业前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或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并将人员保险情况报甲方备案。
(三)乙方职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职员的岗前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操作、配足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按甲方提出的安全预警通知书做好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乙方必须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健康公民从事生产作业,对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登记造册,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特种作业人员(如油锯手、绞盘机手、电工、机动车驾驶员、木材抓机操作员等)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方可作业。
(五)乙方在伐区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森林防火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用火申报、野外火源管理、防火隔离带设置等。乙方职员在经营作业过程中应承担因火灾事故所造成任何伤害或损失,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防灾减灾管理。遇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必须停止一切野外作业,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域。
九、特别约定
(一)在伐区范围内毛竹(不包含面积一亩以上成片竹林),乙方必须全部砍倒,若未按要求砍倒清理的,甲方有权拒绝对伐区进行验收,并有权扣除毛竹清理费。
(二)伐区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理对象,根据《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马尾松须在当地林业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运,销往森林病虫害检疫站指定厂家,除害后方可利用,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代垫赔偿款、罚款等各类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时,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权威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以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法律责任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本合同项下的山场现场踏查,对山场相关情况均已了解。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林木进行采伐、运输,属乙方经营活动,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赔偿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采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处理(林权纠纷除外)。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的,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约定
(一)每月20日凭码中林(三明)公司木材产品交易中心验收单结算木材生产劳务工资。
(二)甲方发布的《竞买约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买约定》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乙方: |
| 代表: | 代表: |
| 开户行:中信银行三明支行 | 开户行: |
| 银行帐号:81113********78 | 银行帐号: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采伐乡场: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区(村):
林班号:
伐区号:面积:亩
伐区四至:东:南:西:北:
伐区位置示意图
采伐乡场:中林(三明)燕江管理站
工区(村):大湖镇新洋村林班号:010-04-020
伐区号:闽********面积:18亩
伐区四至:东:红漆界、沟南:红漆界西:红漆界北:红漆界、沟
大湖镇新洋村010林班04大班020小班
2000坐标
比例尺1:10000
552000533000
9ig-O0
95P620IG-06-R0
0101-040
H
00-02-8*开通会员可解锁*0
M02
13-018
010-62-80
01G1402
130
010-40
伐区位置示意图
采伐乡场:中林(三明)燕江管理站
工区(村):大湖镇新洋村林班号:010-06-030
伐区号:闽********面积:61亩
伐区四至:东:红漆界南:红漆界西:红漆界北:红漆界
110.2000坐标
大湖镇新洋村010林班06大班030小班比例尺1:10.000f010林班06大班030小班比例尺1:10.000
532000533000
06-********-00
E-2
102
130
062080
582000533000
伐区位置示意图
采伐乡场:中林(三明)燕江管理站
工区(村)大湖镇李坊村林班号:002-14-040
伐区号:闽********面积:30亩
伐区四至:东:红漆界、沟南:红漆界西:山脊、红漆界北:红漆界、山脊
大湖镇李坊村002林班14大班040小班
2000坐标
比例尺1:10000
521001
b02-05(030pop
1O8
3307
802-0
0-010
68DPE
002-10-030002
2
A
16090
********-059OTA
002-19-C30274
00-04-020T00
192-19-010
521000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生产性伤亡事故,本人承诺将在中标的的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站(小班)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并安排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
2、认真查找本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劳动用工特点,组织对生产第一线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工”(即农民工、临时工和外包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增强从业人员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并购买保险。
3、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区范围内自然环境对林业生产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好防御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高陡边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山谷低洼地带、沿江河溪两侧等危险区域内生产、生活设施的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因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可能造成的事故隐患。
4、切实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用各种车辆的检查和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林区木竹材采伐、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集材车载人、人货混装等现象。
承诺单位(经营者):
法人代表: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