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9(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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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转出方姓名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区域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公告期限 3 工作日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信息说明

1. 以上标的简介中 林地 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2. 按照实测面积、实际作业项目结算;实际作业过程中需要调整作业方式的,调整的作业方式单价上原则不得高于原单价。

3. 合同单价包含劳务成本、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务费、税费、安全管护及管理、不可预见费、运费、路程补贴等费用,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索要该费用。

4.项目完成时间:具体详见 《中林(三明) 2025年 割灌除草 承揽项目 交易清单》 完工日期 。

5. 供应方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取消中林 (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项目竞价资格。

6.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时间进度,意向供应方最多只能选择 3个标的报名。每家公司只能 成交 中林 (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 项目的其中 3个标的。

7. 供应方需与采购方签订《营造林承包合同》,采购方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拨交后方可组织生产。

8. 未尽事宜详见 《中林(三明) 2025年 割灌除草 承揽项目 交易清单》 、 竞 价 约定、《安全生产 管理 承诺书》(范本)、《营造林承包合同》(范本)、 森林防火责任状 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受让方条件内容 1.意向供应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造林更新、营造林、木材采运、林木采伐、森林抚育、人工造林等有关林业相关经营事项。为确保营林工程质量,需有从事过相关营林劳务作业,具有营林作业相关经验(公司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参与竞价的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项目是资格后审,原则上意向供应方在报名时提交下述材料,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若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成交候选人应按永安两山公司要求于竞价结束当日17:00前提供补充资料,逾期将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为确保营林工程质量,需有从事过相关营林生产承包合同,具有营林相关经验(公司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反向竞价
是否延迟报价 延迟报价周期 60秒
招标方式 明标明投 报名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00 是否收取服务费
收取服务费方式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收取对象 受让方
说明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此项费用可直接从供应方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退至供应方在永安两山公司登记的银行账号。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供应方补足差额部分。
现场勘测联系人1 姓名: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6******** 说明: 小陶站
交易机构 永安市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张女士
联系人电话 ******** 联系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13室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 标的类型 使用权

附件

1、中林(三明)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交易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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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价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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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造林承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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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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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森林防火责任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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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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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交易清单
标的名称 经营单位 乡镇 林班 大班 小班 面积 (亩) 抚育方式 造林年度 树种组成 保存密度(株/亩) 杂草覆盖度(%) 割灌单价 (元/亩) 修枝单价 (元/亩) 最高限价 (元/亩) 金额(含税)(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时间 完工日期 备注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项目(小陶站2424)第1标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10 16 010 77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枫香 176 90 90 50 140 10780 1 1 10:00-10:20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10 16 030 37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枫香 160 90 90 45 135 4995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10 12 120 93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9杉木1枫香 160 88 90 45 135 12555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10 16 080 11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枫香 160 86 90 45 135 1485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07 21 030 93 割灌除草+修枝 2014 7杉木3木荷 174 88 90 50 140 13020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07 22 060 175 割灌除草+修枝 2014 7杉木3木荷 168 88 90 50 140 24500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07 19 010 89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枫香 180 86 90 55 145 12905
小陶站 罗坊乡 桥头 007 19 030 165 割灌除草+修枝 2014 8杉木2枫香 170 90 90 55 145 2392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2 22 040 52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60 90 90 45 135 702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2 22 120 55 割灌除草+修枝 2015 9杉木1其它硬阔 200 90 90 55 145 797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2 22 070 38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61 90 90 45 135 513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5 090 9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7杉木3其它硬阔类 72 90 90 35 125 112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05 040 73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枫香 160 90 90 45 135 985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4 090 185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枫香 196 86 90 50 140 2590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5 030 41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69 86 90 45 135 553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2 010 30 割灌除草+修枝 2015 10杉 188 87 90 45 135 405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08 040 47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73 90 90 45 135 634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1 040 89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9马尾松1杉 176 90 90 45 135 1201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2 020 215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84 90 90 55 145 3117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8 060 207 割灌除草+修枝 2015 10马 200 90 90 55 145 30015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5 040 28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70 87 90 45 135 378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15 050 24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8杉木2其它硬阔类 180 90 90 55 145 3480
小陶站 罗坊乡 桂仁 034 05 030 189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枫香 178 88 90 50 140 26460
小陶站 罗坊乡 半村 037 01 010 35 割灌除草+修枝 2011 6杉木4香樟 145 90 90 40 130 4550
小陶站 罗坊乡 吴坊 004 21 040 156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枫香 172 85 90 50 140 21840
小陶站 罗坊乡 吴坊 004 23 030 64 割灌除草+修枝 2015 7马3其它硬阔 172 90 90 50 140 8960
小陶站 罗坊乡 吴坊 004 22 050 45 割灌除草+修枝 2015 8杉木2枫香 178 87 90 50 140 6300
小陶站 罗坊乡 吴坊 004 22 040 102 割灌除草+修枝 2012 8杉木2枫香 172 90 90 50 140 14280
1标小计 2424 339955
备注 1.按照实测面积、实际作业项目结算;
2.树高超过3米,需进行修枝,具体详见《营造林承包合同》作业质量要求;
3.合同单价包含劳务成本、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务费、税费、安全管护及管理、不可预见费、运费、路程补贴用,后续不再核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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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交易清单
标的名称 经营单位 乡镇 林班 大班 小班 面积 (亩) 抚育方式 造林年度 树种组成 保存密度(株/亩) 杂草覆盖度(%) 割灌单价 (元/亩) 修枝单价 (元/亩) 最高限价 (元/亩) 金额(含税)(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时间 完工日期 备注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项目(福庄站2225)第2标 福庄站 西洋镇 下螺 043 01 050 41 割灌+修枝 2014 10火炬松 150 90 90 55 145 5945 1 1 10:00-10:20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福庄站 西洋镇 下螺 043 02 020 47 割灌+修枝 2014 10火炬松 150 90 90 55 145 6815
福庄站 西洋镇 福庄 021 05 120 56 割灌+修枝 2017 10杉 160 90 90 60 150 8400
福庄站 西洋镇 西洋坑 262 05 010 68 割灌+修枝 2014 10杉 160 90 90 60 150 10200
福庄站 西洋镇 蚌口 015 02 050 197 割灌+修枝 2017 7杉3阔 167 88 90 40 130 25610
福庄站 西洋镇 蚌口 016 05 110 103 割灌+修枝 2013 8杉2阔 110 86 90 40 130 13390
福庄站 西洋镇 蚌口 016 05 070 72 割灌+修枝 2013 8杉2阔 110 86 90 40 130 9360
福庄站 西洋镇 桂溪 012 13 060 202 割灌+修枝 2014 9杉1阔 110 86 90 40 130 26260
福庄站 西洋镇 桂溪 012 13 080 75 割灌+修枝 2014 9杉1阔 110 86 90 40 130 975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37 01 090 132 割灌+修枝 2010 6火炬松4阔 170 93 90 60 150 1980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37 02 010 152 割灌+修枝 2010 6火炬松4阔 170 93 90 60 150 2280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38 03 050 162 割灌+修枝 2012 9杉1阔 120 85 90 40 130 2106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38 03 010 37 割灌+修枝 2012 8杉2阔 110 85 90 40 130 481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38 03 070 74 割灌+修枝 2013 6杉4阔 120 85 90 40 130 962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41 06 010 96 割灌+修枝 2009 7火炬松3阔 170 92 90 60 150 14400
福庄站 西洋镇 林田 041 06 080 82 割灌+修枝 2009 7火炬松3阔 170 92 90 60 150 1230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2 03 040 128 割灌+修枝 2010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920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2 03 020 78 割灌+修枝 2010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170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1 01 050 87 割灌+修枝 2011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305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1 01 030 65 割灌+修枝 2010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9750
福庄站 青水乡 柯山 010 13 030 71 割灌+修枝 2010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065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1 03 040 112 割灌+修枝 2011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6800
福庄站 青水乡 炉丘 011 06 040 88 割灌+修枝 2014 10火炬松 150 93 90 60 150 13200
2标小计 2225 314870
备注 1.按照实测面积、实际作业项目结算;
2.树高超过3米,需进行修枝,具体详见《营造林承包合同》作业质量要求;
3.合同单价包含劳务成本、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务费、税费、安全管护及管理、不可预见费、运费、路程补贴用,后续不再核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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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约定

为保证本次割灌除草承揽项目竞价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竞价工作和今后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纠纷,制定本约定,供应方应须知并遵守。

一、工程情况:

1、施工项目:********(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

2、施工内容:********(周三)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割灌除草承揽项目交易清单

二、工程评估:

供应方应对竞价割灌除草承揽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对本次割灌除草承揽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作业量、金额详细测算。凡参加本次割灌除草承揽项目竞价的意向供应方,即对本次割灌除草承揽项目标的工程位置、周界、面积及工作量、金额等表示认可,盈亏均由供应方自负。

三、工程单价:

供应方施工单价即为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布的割灌除草承揽项目合同施工单价(含人工工资、税收、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安全防护及管理等费用)。

四、合同签订:

1、成交后,供应方五个工作日内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营造林承包合同》(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齐全),供应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成交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取消下次竞价资格)。

2、签订《营造林承包合同》时,供应方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备“造林更新、营造林、木材采运、林木采伐、森林抚育、人工造林等”项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⑤委托代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若有)。

3、供应方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施工要求:

1、《营造林承包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供应方必须在5天内组织充足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2、供应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管理站业务技术人员施工指导管理,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作业。

六、质量要求:

参照《营造林承包合同》

七、工期要求:

参照《营造林承包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双方可沟通协调解决)。

八、安全生产:

参照《营造林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森林防火责任状》相关规定。

九、奖惩规定:

参照《营造林承包合同》

十、检查验收:

1、供应方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所在管理站提出验收,管理站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

十一、工程结算: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清工程款。

十二、本约定作为《营造林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本约定一式肆份,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执叁份,供应方执壹份。

十三、本约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营林工程合同款项时终止。

供应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二〇二五年月日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营造林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对坐落于,合计林地亩的营造林工程项目,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网竞价,由乙方中标,负责作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作业范围及数量:

1、更新造林:/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其中:杉木/亩、桉树/亩、阔叶树/亩、混交林/亩、碧根果/亩。

2、幼林抚育:林地面积/亩,作业面积/亩。其中:带锄带劈/亩、块锄全劈/亩、施追肥/亩、抚育化除/亩、全劈/亩。

3、现有林改培:割灌除草亩,修枝亩。

4、作业范围、内容及数量详见附表“作业项目及计酬标准一览表”。

2、质量要求:

(一)更新造林作业质量

1、林地清理:造林地内的杂草、杂灌、霸王树及杂竹等应全部劈除、劈倒,根头不超10CM。条带要沿等高线横向排列,种植带宽度不小于山场表面积的1/2;炼山山场防火路开设水平距不得少于15M,火路可燃物应清除干净并沿火路外侧清出5米以上生土带,危险地段应加宽,确保炼山安全。

2、毛竹清理:造林地(1亩以内)的所有散生毛竹、杂竹须全部劈除、劈倒。

3、整地化除:采用草甘膦等化学制剂全面清除林地内的五节芒、杂竹等杂草杂灌,杂草杂灌根茎叶应彻底枯死,不得漏喷和留有死角。

4、整地挖穴:挖穴按照设计规格要求施工,排列整齐均匀,挖穴密度及规格详见附表“作业项目及计酬标准一览表”,挖穴密度应控制在设计密度的±5%以内。坡度大于30度以上的山场,不得使用挖掘机整地挖穴。

5、施基肥、回土:肥料用定量容器足量施至穴底,回土时将穴周围的表土打碎后回填到穴中,土粒直径不能大于3CM,待表土回填一半时与肥料搅拌均匀,再回表土至穴满,穴中央高出地面3-5CM并成面包形,穴内不能有草蔸、树根和石块等。施基肥顺序从山顶至山脚、先山里后山外,施肥当天清点收回肥料袋。

6、栽、补植:容器苗要撕袋(无纺布除外),裸根苗根部要打浆。栽植时做到苗直、不返山、不窝根,填满穴土、打紧等。年终验收成活率达95%以上,方可结算栽植工程款。

7、浇水:第一年视干旱情况浇水,确保成活;花芽分化前、果实膨大和硬核期浇水。

8、定干、树形:碧根果定干高度1.2-1.5M,理想主干疏层形,树高10M,主干高1.2-1.5M,主枝9个,分四层。第一、二层主枝各3个,每主枝配侧枝3-4个;第三层主枝2个,每主枝配侧枝2-3个;第四层主枝1个,配侧枝1-2个,树冠直径8M左右。

9、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对症下药,使用安全环保高效类农药防治。

(二)幼林抚育作业质量

1、带锄带劈:种植带全面锄草,上下宽度≥1M,挖净五节芒、杂竹等杂草、杂灌。幼树除萌定株,不得伤及幼树。堆杂带全面劈除杂草、杂灌、藤本植物,留茬草头要求不得高于堆杂面20CM。

2、块锄全劈:全面劈除杂草、杂灌、藤本植物,留茬高度不应超过20CM;锄尽幼树周围杂草,规格1米见方。

3、全劈:劈尽幼林地内的杂草、杂灌,不留边角、死角,留茬高度不得超过20CM。幼树除萌定株,不得伤及幼树。

4、修枝抹芽:除掉林木下部枝条,抹除腋芽,以保留明显的主干优势。幼龄林整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

5、抚育化除:采用草甘膦等化学制剂全面清除林地内的五节芒、杂竹等杂草杂灌,不得漏喷和留死角,杂草杂灌根茎叶应彻底枯死。喷施过程中做好幼树保护工作,幼树药害致死率低于1%。

6、施追肥:在幼树沿滴水线内偏上处,开设长度20CM、宽度20CM、深度15CM施肥沟。肥料用定量容器足量施至穴底,并严实覆土至沟满。施肥顺序从山顶至山脚、先山里后山外,施肥当天清点收回肥料袋。

7、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对症下药,使用安全环保高效类农药防治。

具体各项作业质量、技术要求按照甲方营林生产作业质量与劳动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项目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含95%)为合格。

(3)现有林改培作业质量

割灌除草:全面劈除林下杂草、杂竹及杂灌等,留茬高度不得超过20CM,劈倒的杂草、杂竹及杂灌严禁搭挂,必须贴地堆放;做好除萌定株;四至到位,林缘边宽达1米以上,不留边角和死角。

修枝:树高超过3M需修枝,修枝高度不低于1.5M,幼龄林最高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最高不超过树高的1/2。修枝时应使用专业修枝工具,做好树干保护工作,修枝时不得损伤树皮。

三、工期要求:

完工时间以“作业项目及计酬标准一览表”约定时间为准,乙方若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工程款的1%扣款。

四、计酬标准:

合同单价和总价包含劳务成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劳保费、税收、安全防护及管理费等费用(以造林实测面积及实际作业项目为准,具体作业项目及计酬标准详见附表)。

五、检查验收:

乙方在各项目阶段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检查验收。营造林作业验收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完成后,应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作业。如乙方未经甲方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阶段作业,甲方可以拒绝验收该阶段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

1、工程结算:造林阶段采取分工序验收付款,抚育阶段分次付款,以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合格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工程结算(含各种税费)。营林工程质量合格率达95%(含95%)以上,按合同单价结算,质量合格率每下降1%,扣承包人工程劳务费的1%;合格率低于85%的不予结算,并责令其返工;返工合格后,方可验收结算。其中,栽植工程款,年底验收时,若造林成活率合格,全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合格,待补植合格后,全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如未合格不予结算支付。

2、付款办法:甲方分施工阶段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乙方结清工程款。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乙方账号。乙方提请支取工程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具有监督乙方按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的权利。

2、甲方负责对山场的拨交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对乙方进行林政检查监督。

3、甲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等有关资料;协助做好上岗前安全生产及营林质量培训工作;检查督促乙方做好营林安全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甲方将合同中的营林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作业,确保营林工程项目的准确性。

5、甲方各管理站、经营区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应组织召开造林技术和安全培训,不定期派业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并逐项按安全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中林(三明)公司森林培育技术规程”及合同“质量要求”规范施工作业,对乙方质量不合格的作业项目开具“整改通知书”,对乙方的作业成果按质量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考核结算。对不服从甲方业务管理,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通知整改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已完成的工作量不予验收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本合同独立的缔约方,乙方以及为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人员均为乙方职员(简称乙方人员),乙方人员与甲方及所属各场(站)均无任何劳动雇佣或劳务关系。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林作业、森林抚育间伐、森林火灾扑救及其他的临时性林业生产作业等工程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中林(三明)公司森林培育技术规程”及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积极整改,接受甲方的验收、考核、结算。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作业范围施工,不得减量作业或者越界作业。若作业不到位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完成补充作业;若越界作业,由乙方承担越界部分作业工程款及其他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负责全过程安全管理,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前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配足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和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纠纷等概由乙方负责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并按甲方提出的安全预警通知书要求做好整改,但不能因此而认定甲方负有安全监管义务或应负安全监管责任。

5、生产用火必须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野外用火审批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用火,未经批准,不得用火;必须做好火源的管理,工棚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进入伐区作业严禁吸烟;生活区吸烟必须在特定地点,烟头要及时熄灭,不得乱扔;搭建的临时居住点(简易工棚等)应设在安全地点,防止山体滑坡等不安全因素,周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必须设置防火隔离带(大约在5对米以上),清除隔离带上的杂草、灌木等易引燃草木。因生产或生活用火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人员营造林作业时,肥料袋及其他废弃物不得遗弃在林地内,使用化学药品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7、乙方对所作业的山场已经现场踏查,充分了解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潜在风险,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现场影响范围内的水渠、道路、坟墓、建筑物、毛竹、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等,须详细了解物主情况,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破坏;如因施工需要,须对上述水渠、道路、果树等林木设施临时占用的或造成干扰的,应负责与物主协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民事责任。山场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对此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营造林承包合同》签订后,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5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乙方应按规定在进场作业前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保险额度不低于捌拾万元/人)。乙方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治安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招用、滞留身份不明人员。

9、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时缴纳,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营造林工程项目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并没收乙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待工程全面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条所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组织劳动力进场作业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需补足;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需补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若进度严重落后(延误工期一个月及以上),不能完成全部施工面积的,或工作质量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对合同内已完成未结算部分不予结算,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有下列违约情形,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营林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发生苗木、肥料等物资丢失、挪用、盗卖的情形的,视为违约,违约金按丢失、挪用、盗卖物资成本的5倍金额计算。挪用、盗卖的情况若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植苗操作不规范(苗木栽植浅、苗木窝根、种植弱病苗、种植时机失误)而导致用苗数量超过计划数量的,按合同购价从中标者工程款中扣除。

(3)由于乙方作业不符合要求,造成林木(苗木)死亡的,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4)乙方从业人员未办理进场手续、未培训上岗、未办理保险或劳务派遣、使用合同规定劳动年龄以外的人员、特殊工种未持有效证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0元/人/次,并予以清退。乙方在接到安全隐患预警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的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款1000元/次。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需补足。

(5)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及乙方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名单,排除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员参加甲方的相关项目招投标。

6、本条所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九、其他约定: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地震等),致使双方暂时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中止。但甲方或乙方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2、以上工程项目,如有变动(调增或调减),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合同计酬项目表内以手工方式调整(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营林工程合同款项时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附表:《作业项目及计酬标准一览表》

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三明支行

账号:81113********78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认真负责营林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项目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安全。项目生产如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及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给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其民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和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负责。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四、严把用工关。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招用适龄、身体健康、反应灵敏、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工人,做到合法用工。

五、落实劳动防护。在施工作业前要为从业人员全员办理工伤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药品等),并要求从业人员正常佩戴和正确使用。

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知晓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电工、机动车等特殊作业或需持证作业的岗位)执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非法作业。不雇请无牌照、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为交通运输工具确保持证上岗。

七、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工棚住所、作业区域、警示牌、机械设备、车辆、集材道开设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工人的作业施工、思想动态、生活饮食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八、生活设施管理。工棚搭建要远离沟谷、陡坡、悬崖、大树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平缓、开阔通风、地质稳定,无洪水、泥石流、滑坡、滚石、塌陷等安全隐患的地方;工棚四周要修铲防火隔离带,厨房与作业场所不能混搭,汽油、农药、除草剂等危险物品要单独放置、妥善保管;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工棚要配置治疗蛇毒、蜂毒、中暑、腹泻、发烧、外伤等基本药品,以备急用;要求工人饮用卫生干净的开水,不食用腐坏变质的食品,不捕食野生动物等物品,不烧蜂采蛹,不采食野菜、野菌、野果、草药等物品,防止食物中毒;禁止工人下河、湖、水库游泳戏水;山洪暴涨时不涉险开车或步行过河。

九、防灾减灾管理。遇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必须停止一切野外作业,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域,禁止在树下躲雨、拨打手机以防雷击,以免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暑天作业要避开午间高温时段,预防工人中暑事故发生;在陡坡、高边坡、滚石易发区等危险地段施工,要安排专人看守盯防,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在公路、乡村道路沿线施工的,须做好警示标志或设置岗哨,并及时清除伐倒木、枝叶、土石,以免妨碍公路交通;林区内驾驶车辆预防塌方滚石等危险,严禁人货混装及酒后、超速、超载等违章驾驶行为,确保交通安全;遵守野外用火规定,生活用火做到人离火灭,防止火灾发生;发生火灾要科学避险并立即报告,不要盲目组织从业人员冒险扑救;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当地村规民俗,不偷盗、不毁坏村民财物,不参与黄、赌、毒,不酗酒滋事;讲究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污染饮用水源;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十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国家标、行业或地方标准,认真做好生产、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年月日

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队森林防火责任状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也是我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原则,为确实把我司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确保无森林火灾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法实施办法》及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发布的森林防火预警、禁火令等。

2、积极协助各管理站做好森林防火野外用火规定的各项管理工作。

3、在作业范围内,应全面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及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管理站报告。

4、严格野外用火凭证的制度,严禁无证用火,对于生产性用火,须经管理站上报相关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进入林区生产的工程队,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作业,到年终无违反用火规定、无森林火灾发生的方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奖惩办法:

1、工程队在作业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采脂规程及盗伐、滥伐林木的,如数退还保证金。

2、工程队在作业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未违反采脂规程及盗伐、滥伐林木且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到年终时推荐为“优质工程队”。

3、工程队在作业期间若发生森林火灾,违反采脂规程及盗伐、滥伐林木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还须依照《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检查考核:

年终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本责任状考核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项目生产工资时终止。

采购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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