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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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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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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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MZC2025-J1-03186-YNCS-0109

项目名称: 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段(包)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段(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2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7.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楼

联系方式: ********6313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莉娜、李杰、田迪、蒋伟鸿

电 话: ********63139566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发布稿-2025.1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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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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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发布稿-2025.1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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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S2********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

三、获取采购文件6

四、响应文件提交7

五、开启7

六、公告期限7

七、其他补充事宜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

1.总则13

1.1项目概况13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1.3采购需求、交货期、服务地点和标段划分13

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

1.5费用承担13

1.6保密14

1.7语言文字14

1.8计量单位14

1.9踏勘现场14

1.10预备会14

1.11分包14

1.12偏离14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4

2.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14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4

3.响应文件15

3.1响应文件的组成15

3.2谈判报价15

3.3谈判有效期16

3.4保证金16

3.5资格审查资料16

3.6备选谈判方案16

3.7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标记16

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17

4.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7

4.2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17

4.3技术支持17

5.响应文件开启17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17

5.2谈判程序17

5.3异议18

6.评审18

6.1谈判小组18

6.2原则18

6.3谈判18

7.合同授予18

7.1成交方式18

7.2成交通知18

7.3履约保证金19

7.4签订合同19

8.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9

9.纪律和监督19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9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19

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19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10.1质疑20

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正文部分21

10.2投诉21

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26

评审办法前附表26

一、谈判办法28

二、评审工作程序28

三、谈判内容28

四、评审原则与评审办法29

4.1评审原则29

4.2政府采购政策:29

4.3评审标准30

五、谈判小组30

六、谈判评审纪律30

七、无效报价情况说明31

八、谈判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

附件A:否决响应文件条件32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3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5

第五章采购需求3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1

目录52

一、投标函5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4

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5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5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6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

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8

八、资格条件证明资料59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9

(二)相关证照60

(三)财务状况表61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1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61

(六)企业信誉证明材料62

(七)关联关系承诺63

(八)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书面声明64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5

九、技术部分66

附表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表:67

附表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68

附表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80

附表4:质量、工期及服务承诺81

十、响应文件商务部分82

(一)谈判初次报价表82

(二)投标报价说明书83

(三)分项报价表84

(四)谈判最终报价及承诺表85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公告第4款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S2********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采购需求: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备注
1 会车预警设备 24 28000.00
2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辅助装备 20 26000.00
3 软性反光柱 5050 17.54
4 超大尺寸红蓝闪警示灯 50 400.00
5 反光贴 50000 1.04
6 嵌入式LED地面反光标 1510 195.00
7 反光猫眼道钉 500 117.00
8 激光警示柱 20 10265.00

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1.8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地点。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①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3.2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政采云”平台(http://***********)(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紧急可拨199********)。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3.4售价(元):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5.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7.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

联系人:赵思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方式:********6313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莉娜、李杰、田迪、蒋伟鸿

电话:********63139566

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6”
1.3.2 交货期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7”
1.3.3 服务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8”
1.3.4 质量标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9”
1.3.5 标段划分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0”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2 费用承担 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
1.9.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1.10.1 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釆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釆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釆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釆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釆购文件予以澄清。
2.2.3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5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采购预算 ********.00元
3.2.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00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零捌佰贰拾柒元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预算金额)及最高单价限价(预算单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3 谈判报价要求 1.供应商以采购清单,按综合单价(含税)的方式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必需的:人工、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搬运、包装、运输、管理、利润、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3.3.1 谈判有效期 9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3.4.1 谈判保证金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7.3 成交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成交人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封面应分别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一份(介质为U盘,电子文件须为:①全套word版响应文件;②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
3.7.4 响应文件的加密 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 撤回响应文件。
4.1.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4.1.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5.2 谈判程序 (1)委托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2)按照随机顺序进行文件开启;
6.1.1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打分法,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三名。
7.3 履约担保 □不收取☑收取缴纳金额:合同总价的7%;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无违约情形发生的前提下,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以受让或者借用或者涂改或者盗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图章、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2、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3、行贿或者索贿或者受贿或者接受其他好处的;4、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5、无故放弃成交的;6、不履行响应文件承诺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 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或设计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10.4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 其他 1、如供应商(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本谈判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按负责人理解。2、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 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及云南省相关规定,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4、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行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需求、交货期、服务地点和标段划分

1.3.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采购人;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受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3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1.5.3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预备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2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5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谈判报价

3.2.1谈判报价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2.2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2.3本项目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

3.2.4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并附身份证明。

3.2.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3.2.6二次报价时以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初次报价《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综合单价为计算基数,结算价=分项初次单价报价×(1-下浮率)。

3.2.7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2.8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成交。

3.2.9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3.3谈判有效期

3.3.1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谈判申请。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谈判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谈判方案,否则其谈判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谈判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谈判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谈判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谈判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谈判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标记

3.7.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一)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釆云”平台(***********)中下载的政釆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釆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文件编制要求》。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7.2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3成交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的加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

4.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釆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釆购人。

4.2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一)若供应商熟悉“政釆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釆购活动。

(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釆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

(三)釆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釆云”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3技术支持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釆云,********(客服热线);

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未能参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谈判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宣布谈判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参会情况;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

(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8)文件开启结束,按顺序准备谈判。

5.3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审

6.1谈判小组

6.1.1谈判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成交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履约保证金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①谈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②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谈判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质疑

10.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0.1.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0.1.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1.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0.1.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1.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招标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0.1.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甘莉娜;

联系电话:********。

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正文部分

10.2投诉

10.2.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3.1关于中小企业:

10.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0.3.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0.3.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0.3.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0.3.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0.3.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0.3.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3.1.8中标、成交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3.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10.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10.3.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10.3.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0.3.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0.3.2.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3关于监狱企业:

10.3.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0.3.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0.3.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3.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0.3.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釆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釆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釆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

“政釆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

附件: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退还流程

(未递交保证金和保证金未递交到我公司的请忽略)

一、办理投标(谈判、询价、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材料如下:

1.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开出收据(格式见下图二选一);

2.汇款凭证复印件;

3.开户行信息;

4.与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单位提供);

5.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②用A4纸自行打印收据(格式)收 据今收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退回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S )投标(谈判、询价、投标)保证金:(小写)金额¥ (大写) 元整。××××公司(盖章)×年×月×日公司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②用A4纸自行打印收据(格式)收 据今收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退回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S )投标(谈判、询价、投标)保证金:(小写)金额¥ (大写) 元整。××××公司(盖章)×年×月×日公司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可购买现成收据填写并提供客户联(模板)

N********

XX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收回保证金

¥********:

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

壹万元整

财各章或公章

王XX

可购买现成收据填写并提供客户联(模板)

N********

XX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收回保证金

¥********:

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

壹万元整

财各章或公章

王XX

注:1.收据金额及项目信息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此收据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3.收据需要原件,可亲自送达或快递到我公司。

二、收件信息:

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B座24层;

2.收件人:财务室收;

3.联系电话:********。

三、保证金的退还要求:

退款时带上退款本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中标(成交)单位还需提交合同复印件才可办理。

四、投标(谈判、询价、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时间

1.每周三以前收到的保证金退还资料在当周五完成保证金退款,每周四、周五收到的保证金退还资料将顺延至下周办理退款(逢节假日根据情况调整退款时间)。

2.每月26日至月末停止办理,次月正常退款。

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提供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4.1 项规定。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件一致。
报价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供应商只能有一个谈判报价。
采购需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服务地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谈判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规定。
谈判报价 只有一个谈判报价且未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及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任何一项,报价完整
采购需求 1、响应文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中带有“★”的技术参数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视为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不再参与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中未带有“★”的技术参数允许出现三条及以下的负偏离(包含三条),若出现三条以上的负偏离,则不再参与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否决谈判条件 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A的规定。
谈判程序 本谈判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分为三阶段进行评审:(1)第一阶段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评审。(2)第二阶段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合格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最终)及其承诺。(3)第三阶段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后的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若最后评审价相同的,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政策优惠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否决谈判条款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响应文件条件

一、谈判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市有关规定,谈判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工作程序

(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谈判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2)抽签决定供应商谈判次序

(3)谈判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谈判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谈判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及采购人同意情况下,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可以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继续进行谈判采购;如果少于三家,应终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

(4)谈判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谈判次序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5)各供应商进行报价:

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6)谈判、比较与评价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后的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谈判内容

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

四、评审原则与评审办法

4.1评审原则

(1)本次谈判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谈判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后的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至少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政府采购政策:

4.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2.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4.3评审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市有关规定,谈判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及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六、谈判评审纪律

5.1谈判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5.3谈判小组采用以及与谈判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七、无效报价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

6.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6.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5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6.6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谈判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公布第一次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附件A:否决响应文件条件

否决响应文件条件

A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响应文件条件,是本章“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响应文件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

A1.否决响应文件条件

供应商或其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响应文件处理:

A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3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4在初步评审中,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5供应商拒绝按谈判文件规定对价格进行修正的;

A1.6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谈判的;

A1.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A1.8供应商的谈判报价高于谈判控制价的;

A1.9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A1.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备注:投标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即视为认可并响应本项目合同条款中所有条款内容。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备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即视为认可并响应本项目合同条款中所有条款内容。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签订地点:

(合同模板)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地址:地址:邮编: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电话:

第1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
合计

详细的设备明细附后。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及培训、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总价外的任何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

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设备及主要配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收取维修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3)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类故障保证由维修人员(或工程师)在(一)天内修复,普通类故障保证由维修人员(或工程师)在(三)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持续使用的技术支持、系统升级等售后服务。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和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六、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

(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七、技术培训:

乙方制定详尽的培训方案,向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八、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1.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2.产品提供原厂安装和配置服务,乙方提供7×24小时响应技术支持服务;

3.服务标准:质保期内,乙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免费更换,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予以赔偿。

4.服务效率: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或分次进行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九、验收及验收标准

产品验收: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使用部门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每月由监理单位审核汇总。最终以三方审核签字的汇总表作为验收依据。

十、合同价款结算

支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7%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缴纳,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进行缴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违约进行处理。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在无违约情形发生的前提下,且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要求完善维护资料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有扣减乙方应及时补齐,若乙方未补齐的,按扣减后余额退还。

支付方式: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按要求开具的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进行支付)。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要求或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根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及时付款,如因财政资金不到位,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本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合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立即换新交付;换新后仍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供货产品或完成安装调试和所交产品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逾期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供货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因乙方上述违约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次月供货款中予以扣除。

5、因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成交人谈判申请文件或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3、二次报价表(如果有);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书附件;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保证提供的设备及辅材是全新、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详细参数及性能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元) 合计限价(元)
1 会车预警设备 设备具有车辆检测功能,可通过雷达识别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内置主控板,支持 4G 远程控制,多机联动;集成了毫米波雷达、预警显示屏、语音警示喇叭、红蓝爆闪警示灯等;设备具备告警信息展示(LED 屏幕、语音、警示灯)等主要功能,当检测到来车时,通过 LED 屏幕文字播放、喇叭语音播报、红蓝爆闪灯闪烁,及时提示前方交通情况。每套设备为2台。1、设备主要功能:1)会车预警提示;2)速度显示;3)红绿双色屏幕, 未超速以绿色显示,超速以红色显示;4)可以进行双机联动预警;5)★具备无线通信模块,可以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与“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提供承诺函,并同时承诺“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6)太阳能供电;7)支持远程设置显示文字及语音播报内容2、安装位置:急弯、十字路口、T 型路口等地。设备以抱箍方式安装在杆件上。设备具有 2 块显示屏:3、大屏用于显示文字警示信息,文字警示内容可编辑,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128,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1280mm。4、小屏用于显示来车速度,由雷达探测来车速度后,将来车车速实时显示在速度显示屏上,支持配置速度上限,显示屏根据是否超速以不同颜色显示速度,超速为红色,未超速为绿色。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32,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320mm。5、显示屏使用户外专用防水 LED 屏幕,屏幕支持远程编辑文字显示内容。内置6、语音警示功能,语音警示内容可编辑,警示音量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设置。7、主要技术参数1)主控板a)供电电压 12Vb)主 控 芯 片 主 频≥ 72MHz 、 FLASH 256K+4Mc)通讯接口:5 组 485 接口、4 组 TTL 接口、1 组 I2C 接口、1 组 IO 输入接口、2 组 IO 输出接口d)全网通 4G 模组 e)自组网 LORA 模组f)GPS 定位g)自定义语音播报内容h)电量检测功能i)远程控制2)LED显示屏a)LED 文字显示屏尺寸: ≥320mm*1280mm 分辨率 ≥ 32x128 点阵b)LED 速度显示屏尺寸: ≥320mm*320mm 分辨率≥ 32x32 点阵c)显示密度: ≥10000 点/m2d)显示亮度: ≥4600-5200cd/m2 e)视角:30 度(左右视角)f)换帧速度: ≥60(帧)/秒g)支持后台指令控制展示内容h)支持超速显示红色,正常为绿色3)喇叭a)播报功率:≥8Ω30Wb)自定义文字内容直接生成语音播报(TTS)4)红蓝爆闪灯a)尺寸:100*80MMb)显示亮度: ≥3600cd/m2 c)可视距离: ≥150md)供电电压:DC12V5)毫米波雷达e)探测距离: ≥0-250m 探测车道:1-3 车道f)测速范围:1-160km/hg)中心频率:24Ghz6)电池:200Ah 12V7)太阳能电池板:≥2 块,每个 200W 18v备注:太阳能供电,带联动功能,平台含远程改字、限速值更改、电量查询等功能、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3年流量费、平台使用费。设备质保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4 28,000.00 672,000.00
2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辅助装备 具有车辆检测、车牌识别、超速预警、告警信息展示(LED 屏幕、语音、警示灯)、道路监控、双机联动等主要功能,主要对十字路口、T 型路口、U 型弯道的来往车辆进行车辆检测、精准警示及主动告警,同时具备车辆卡口数据采集、视频监控功能,适用于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小区内道路。一、功能需求1、车辆检测通过雷达检测,车辆全天候捕获率≥95%(车辆无遮挡)号牌识别,识别符合“GA36-2018”标准的民用车牌照、“2012 式”和“2016 式”军车牌照、“2019 式”武警车牌照、新能源车牌照、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使馆牌照、领馆牌照的汉字、字母、数字、颜色等信息。2、车牌颜色黑、白、蓝、黄、绿车牌颜色识别。3、触发识别雷达检测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移动物体时,自动触发镜头识别及输出识别结果。4、安全警示通过 LED 显示屏、语音、警示灯向来车和行人播报告警信息。支持配置显示屏按照速度设置,自动选择两种颜色显示。5、双机联动通过无线或者有线方式进行联机,能根据不同的行车状况启动不同的声光提醒策略。6、结果查看支持 4G 传输结果、视频,支持平台远程查看历史结果大图。7、本地存储具备 SSD 硬盘,支持结果、视频数据本地保存。8、故障恢复具备电路故障检测功能,能够在故障出现时自动断电,故障排除后自动恢复上电,无需人工干预。9、字符叠加可在结果大图、视频上叠加字符。10、 视频流输出高清 H.264 实时输出。11、远程维护支持远程维护设备,可远程上报设备一般状态和异常状态。12、超速预警当雷达检测到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预设值后,超速预警显示屏将以红色数字警示,未超速时则以绿色数字显示。13、AI 智能识别智能识别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语音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请佩戴头盔”。14、数据对接★具备无线通信模块,可以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与“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提供承诺函,并同时承诺“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二、设备装配需求1)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集成了主路侦测雷达、支路侦测雷达、卡口摄像机、全景监控摄像机、预警警示 LED 显示屏、超速预警 LED 显示屏、语音警示喇叭、红蓝爆闪警示灯、SSD 存储模块、4G 无线模块等,设备整体高度不低于 2200mm, 采用具有警示效果的主色调喷涂;为保证设备的实际使用效果,设备可以在已经完成后的地基基础之上进行设备角度朝向调整,调整角度不低于 15°。2)设备相机外壳防护等级达到 IP55,工作环境温度-20°C 至+60°C,湿度20% ~ 90%。3)设备主路侦测雷达,实现对主路面来车状况进行检测,检测距离不得低于150 米,检测夹角不小于 30°。4)设备支路行人雷达,实现对支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测距离不得低于 20 米,检测夹角不小于 40°。5)设备具有 2 个 LED 显示屏,分别用于显示文字警示信息和测速值数字, 其中文字警示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128,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 1280mm,文字警示内容可编辑,测速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32,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320mm。显示屏应使用户外专用防水 LED 屏幕,且可以根据光线情况自动调整显示亮度。6)设备内置语音警示功能,语音警示内容可编辑,警示音量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设置。7)设备内置卡口摄像机,卡口摄像机不低于 500 万像素,输出图片分辨率为不低于 2592×1944 像素,具有补光灯,夜间自动补光,无需额外安装补光设备。8)8.卡口摄像机识别符合“GA36-1992”、“GA36.1-2018”、“GA36-2007”标准的民用车牌照和“2013 式”军车牌照、“2013 式”武警车牌照,可识别新能源汽车专属号牌。9)卡口摄像机日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夜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日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 卡口摄像机号牌种类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夜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0%,卡口摄像机对未悬挂号牌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0%。10)设备具备独立的路口全景监控功能(非采用卡口摄像机视频流),监控摄像机不低于 500 万像素,监控分辨率不低于 1080P,视频流支持 H.264 或者H.265 压缩格式,支持 GB28181 视频接入标准。11)设备具备灯光警示功能,能够对位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提供红蓝警灯闪烁警示,闪烁频率符合行业标准。12)设备具备无线的双机联机检测与工作能力,可以适应弯道双机以及十字路口双机联网工作。13)设备使用固态硬盘作为存储介质,硬盘容量不低于 200G。14)设备同时具备无线传输和以太网传输两种传输方式,支持全网通和VPDN 专网,可将前端数据传回后端管理平台;设备具备 RS-422 串行接口、无线通信接口、有线网口等接口;以上接口要求已经具备并且同时可用。15)设备应支持市电和蓄电池供电,选择市电作为供电电源时,电压应在198V~235.4V 之间,选择蓄电池独立供电时,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7 天。16)预警信息发布装置接口应包括 RS232/RS485 数据接口和以太网通信接口。17)设备应支持 LED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应符合 GA/T484 的要求。18)设备控制功能应包含接收信息、分析生成分级预警信息,支持向发布装置推送预警信息,支持设备状态监控。19)设备应支持根据采集信息判断预警等级并形成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发布方案。20)设备应支持对其直接关联的信息采集设备、预警信息发布装置的运行状态监测、故障报警等。21)设备应支持设置采集信息数据上传时间间隔,支持设置预警发布结束时间,支持查询系统状态、系统配置信息等系统运行维护参数。设备应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检测功能,通过交通信息采集单元检测进入监测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支持通过预警信息发布装置显示车辆速度。备注:太阳能供电,平台含远程改字、限速值更改电量查询、流量查询等功能。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3年流量费、平台使用费。设备质保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0 26,000.00 520,000.00
3 软性反光柱 1.包含膨胀螺栓,一体成型注塑,底部运用稳定抗压结构,表面外贴反光膜标准不低于国标四级;2.材质:塑料材质;2.尺寸:高70cm±2cm、上口直径:7cm±1cm、底座直径:16cm±1cm;(报告中需体现)3.颜色:红/白4.反光指数:≥400mcd,表面外贴反光膜标准不低于国标四级;(报告中需体现)5.耐晒度:≥8级;(报告中需体现)7.材料性能要求:拉伸强度应不小于20 MPa;断裂伸长率(扯断伸长率)应不小于200%;(报告中需体现)6.耐高温性能:70℃±2℃高温后,不应有明显变色、永久性形变及表面贴膜剥裂等现象。(报告中需体现)7.耐低温性能:-45℃±2℃低温后,不应有明显变色、永久性形变、裂纹、碎裂或翘曲及表面贴膜剥裂等现象。(报告中需体现)8.耐候性能:在正常使用气候环境下,反光柱应无明显的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防撞桶用反光膜不应出现边缘被剥离的现象。(报告中需体现)9.耐盐雾腐蚀性能:在正常使用盐雾环境下,反光柱不应有变色、损伤或被侵蚀的痕迹。防撞桶用反光膜不应出现边缘被剥离的现象。(报告中需体现)10.有效使用期:不低于两年,两年内出现变形、破裂、掉色,反光膜脱落、掉色免费更换新品。★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费。 5050 17.54 88,577.00
4 超大尺寸红蓝闪警示灯 外壳材质:冷轧板烤户外漆和聚碳酸酯(PC)相结合;尺寸:440*370*120MM±10mm(含套筒底座高度,不含安装支架高度);发光单元:单面两组,共2个。红,蓝双色组合;LED个数:每单元≥130颗;LED波长:蓝色460±5 nm ,红色625±5 nm ;单颗LED亮度:5000 ~ 8000 mcd;LED正常使用寿命:≥100000小时;功率:≤7W;工作方式:24小时连续工作或光控,默认为光控(可开关切换);闪烁方式:红蓝交替闪烁,频闪,快闪,慢闪,爆闪等多种方式;闪烁频率:2 Hz,120次/分钟 ,可按客户要求设计;可视距离:≥1500 m(夜晚);电池:12V 15AH免维护铅酸电池;太阳能电池板:18V 20W A级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寿命≥15年;太阳能板尺寸:≥300mm*175mm*1块工作温度:-35℃ ~ 75℃;工作湿度:≤95%;续航时间:充满电可连续工作100小时以上;抗风压:≥1.5KN/㎡;执行标准:符合GB-14887-2011相关规定;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50 400.00 20,000.00
5 反光贴 1.宽度50cm±5mm可制作为点断式,背胶可粘贴在金属及水泥表面。2.形式:反光膜型3.型号规格:红白/整卷4.反光膜由白色、红色单元相间的条状材料组成,白色和红色均采用二级材料。5.白色剥离强度大于等于30N,红色剥离强度大于等于30N;6.白色、红色连续长度(mm)大于等于150mm,宽度为大于等于50mm;7.逆光系数安装方向为0°①观察角12′,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440,红色反光系数≥16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285,红色反光系数≥105;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160,红色反光系数≥50;②观察角30′,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330,红色反光系数≥11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100,红色反光系数≥3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35,红色反光系数≥14;8.逆光系数安装方向为90°①观察角12′,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785,红色反光系数≥23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380,红色反光系数≥11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175,红色反光系数≥45;②观察角30′,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455,红色反光系数≥13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210,红色反光系数≥6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65,红色反光系数≥15;9.反光膜材料无破损、颜色脱落、起皱以及边缘翘曲、剥落等现象。★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费。 50000 1.04 52,000.00
6 嵌入式LED地面反光标 输入电压: AC85~264V 可以定做12-24v 24-36v功率:0.3w尺寸:直径 140mm±1cm ;高 50mm±1cmLED光色:可订做正白、红、蓝、绿、黄、暖白等颜色芯片品质:LED单颗1W芯片(0.04w-0.06w超高亮度)显色指数:Ra>80防护等级:IP67材质:直径全不锈钢外壳控制方式:内置高品质恒流驱动色彩效果:双色投射(随红绿灯变化而变化颜色)环境温度:-30℃~50℃有效使用期:不低于两年,两年内出现变形、破裂、不能主动发光(反光)、掉色免费更换新品。★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1510 195.00 294,450.00
7 反光猫眼道钉 铸铝+钢化玻璃抗压:静态抗压≥50吨直径:101.0xH49mm±5mm半圆形球体高度: 20.0mm±5mm半圆形球体直径 :60.0mm±10mm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3年。 500 117.00 58,500.00
8 激光警示柱 供电电压:AC220±25% 50Hz±3Hz额定功率:≤100VA环境温度:-30℃ ~+70℃工作环境湿度:10%~95%RH(无凝结)工作寿命:≥50000小时 外壳防护等级:IP54抗风速:≥100KM/小时爆闪灯警示灯图案:长方形爆闪警示灯LED数量:≥红色20颗,≥蓝色20颗爆闪警示灯LED波长:红管波长:620-625nm;蓝管波长:460-465nm爆闪警示灯LED亮度:红色:4800-6800mcd,蓝色:6500-8500mcd爆闪警示灯LED可视角度:≥30度 爆闪警示灯LED可视距离:≥300M语音提示:发出“过街请勿玩手机,注意安全,”的语音提示(语音内容可定制)激光雷达检测器:2光束行人检测距离:≥20米激光颜色:红色激光发射器数量:≥20只材质及表面处理:优质冷扎板+喷塑近距离防护:30CM内激光灯前探测到人体,激光灯关闭倾斜保护:设备发生倾斜、激光灯关闭外型尺寸:箱体:1000*277*240mm(底板边长185的六边形)★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保护功能:过载、漏电、短路保护模块;配有防雷、接地装置。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20 10,265.00 205,300.00
合计 1,910,827.00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2.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产品提供原厂安装和配置服务,乙方提供7×24小时响应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标准:质保期内,乙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免费更换,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予以赔偿。

3.服务效率: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或分次进行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并标注连续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报价,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及采购人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任务。

2.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相关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供应商需提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③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④温馨提示: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

八、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1、 2、 3、 4、 …
10 经历年数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相关证照

1、或其他法定凭证等。(附原件扫描件)

(三)财务状况表

提供资料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①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六)企业信誉证明材料

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关联关系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盖企业电子公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技术部分

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

3.供货服务方案;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表:

附表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原产地 制造厂名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及配置

注:1.若本页不够可按此格式加页。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详细参数及性能指标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应同时标注资料所在页码) 偏离 备注
1 会车预警设备 设备具有车辆检测功能,可通过雷达识别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内置主控板,支持 4G 远程控制,多机联动;集成了毫米波雷达、预警显示屏、语音警示喇叭、红蓝爆闪警示灯等;
设备具备告警信息展示(LED 屏幕、语音、警示灯)等主要功能,当检测到来车时,通过 LED 屏幕文字播放、喇叭语音播报、红蓝爆闪灯闪烁,及时提示前方交通情况。每套设备为2台。
1、设备主要功能:
1)会车预警提示;
2)速度显示;
3)红绿双色屏幕, 未超速以绿色显示,超速以红色显示;
4)可以进行双机联动预警;
5)★具备无线通信模块,可以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与“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提供承诺函,并同时承诺“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6)太阳能供电;
7)支持远程设置显示文字及语音播报内容
2、安装位置:急弯、十字路口、T 型路口等地。设备以抱箍方式安装在杆件上。设备具有 2 块显示屏:
3、大屏用于显示文字警示信息,文字警示内容可编辑,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128,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1280mm。
4、小屏用于显示来车速度,由雷达探测来车速度后,将来车车速实时显示在速度显示屏上,支持配置速度上限,显示屏根据是否超速以不同颜色显示速度,超速为红色,未超速为绿色。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32,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320mm。
5、显示屏使用户外专用防水 LED 屏幕,屏幕支持远程编辑文字显示内容。内置
6、语音警示功能,语音警示内容可编辑,警示音量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设置。
7、主要技术参数
1)主控板
a)供电电压 12V
b)主 控 芯 片 主 频≥ 72MHz 、 FLASH 256K+4M
c)通讯接口:5 组 485 接口、4 组 TTL 接口、1 组 I2C 接口、1 组 IO 输入接口、2 组 IO 输出接口
d)全网通 4G 模组
e)自组网 LORA 模组
f)GPS 定位
g)自定义语音播报内容
h)电量检测功能
i)远程控制
2)LED显示屏
a)LED 文字显示屏尺寸: ≥320mm*1280mm 分辨率 ≥ 32x128 点阵
b)LED 速度显示屏尺寸: ≥320mm*320mm 分辨率≥ 32x32 点阵
c)显示密度: ≥10000 点/m2
d)显示亮度: ≥4600-5200cd/m2
e)视角:30 度(左右视角)
f)换帧速度: ≥60(帧)/秒
g)支持后台指令控制展示内容
h)支持超速显示红色,正常为绿色
3)喇叭
a)播报功率:≥8Ω30W
b)自定义文字内容直接生成语音播报(TTS)
4)红蓝爆闪灯
a)尺寸:100*80MM
b)显示亮度: ≥3600cd/m2
c)可视距离: ≥150m
d)供电电压:DC12V
5)毫米波雷达
e)探测距离: ≥0-250m 探测车道:1-3 车道
f)测速范围:1-160km/h
g)中心频率:24Ghz
6)电池:200Ah 12V
7)太阳能电池板:≥2 块,每个 200W 18v
备注:太阳能供电,带联动功能,平台含远程改字、限速值更改、电量查询等功能、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3年流量费、平台使用费。设备质保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辅助装备 具有车辆检测、车牌识别、超速预警、告警信息展示(LED 屏幕、语音、警示灯)、道路监控、双机联动等主要功能,主要对十字路口、T 型路口、U 型弯道的来往车辆进行车辆检测、精准警示及主动告警,同时具备车辆卡口数据采集、视频监控功能,适用于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小区内道路。
一、功能需求
1、车辆检测
通过雷达检测,车辆全天候捕获率≥95%(车辆无遮挡)号牌识别,识别符合“GA36-2018”标准的民用车牌照、“2012 式”和“2016 式”军车牌照、“2019 式”武警车牌照、新能源车牌照、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使馆牌照、领馆牌照的汉字、字母、数字、颜色等信息。
2、车牌颜色
黑、白、蓝、黄、绿车牌颜色识别。
3、触发识别
雷达检测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移动物体时,自动触发镜头识别及输出识别结果。
4、安全警示
通过 LED 显示屏、语音、警示灯向来车和行人播报告警信息。支持配置显示屏按照速度设置,自动选择两种颜色显示。
5、双机联动
通过无线或者有线方式进行联机,能根据不同的行车状况启动不同的声光提醒策略。
6、结果查看
支持 4G 传输结果、视频,支持平台远程查看历史结果大图。
7、本地存储
具备 SSD 硬盘,支持结果、视频数据本地保存。
8、故障恢复
具备电路故障检测功能,能够在故障出现时自动断电,故障排除后自动恢复上电,无需人工干预。
9、字符叠加
可在结果大图、视频上叠加字符。
10、 视频流输出
高清 H.264 实时输出。
11、远程维护
支持远程维护设备,可远程上报设备一般状态和异常状态。
12、超速预警
当雷达检测到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预设值后,超速预警显示屏将以红色数字警示,未超速时则以绿色数字显示。
13、AI 智能识别
智能识别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语音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请佩戴头盔”。
14、数据对接
★具备无线通信模块,可以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与“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提供承诺函,并同时承诺“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对接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二、设备装配需求
1)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集成了主路侦测雷达、支路侦测雷达、卡口摄像机、全景监控摄像机、预警警示 LED 显示屏、超速预警 LED 显示屏、语音警示喇叭、红蓝爆闪警示灯、SSD 存储模块、4G 无线模块等,设备整体高度不低于 2200mm, 采用具有警示效果的主色调喷涂;为保证设备的实际使用效果,设备可以在已经完成后的地基基础之上进行设备角度朝向调整,调整角度不低于 15°。
2)设备相机外壳防护等级达到 IP55,工作环境温度-20°C 至+60°C,湿度
20% ~ 90%。
3)设备主路侦测雷达,实现对主路面来车状况进行检测,检测距离不得低于
150 米,检测夹角不小于 30°。
4)设备支路行人雷达,实现对支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测距离不得低于 20 米,检测夹角不小于 40°。
5)设备具有 2 个 LED 显示屏,分别用于显示文字警示信息和测速值数字, 其中文字警示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128,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 1280mm,文字警示内容可编辑,测速显示屏点阵分辨率不低于 32×32,显示面积不低于 320mm×320mm。显示屏应使用户外专用防水 LED 屏幕,且可以根据光线情况自动调整显示亮度。
6)设备内置语音警示功能,语音警示内容可编辑,警示音量可以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设置。
7)设备内置卡口摄像机,卡口摄像机不低于 500 万像素,输出图片分辨率为不低于 2592×1944 像素,具有补光灯,夜间自动补光,无需额外安装补光设备。
8)8.卡口摄像机识别符合“GA36-1992”、“GA36.1-2018”、“GA36-2007”标准的民用车牌照和“2013 式”军车牌照、“2013 式”武警车牌照,可识别新能源汽车专属号牌。
9)卡口摄像机日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夜间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日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 卡口摄像机号牌种类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5%,卡口摄像机夜间号牌颜色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0%,卡口摄像机对未悬挂号牌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0%。
10)设备具备独立的路口全景监控功能(非采用卡口摄像机视频流),监控摄像机不低于 500 万像素,监控分辨率不低于 1080P,视频流支持 H.264 或者H.265 压缩格式,支持 GB28181 视频接入标准。
11)设备具备灯光警示功能,能够对位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提供红蓝警灯闪烁警示,闪烁频率符合行业标准。
12)设备具备无线的双机联机检测与工作能力,可以适应弯道双机以及十字路口双机联网工作。
13)设备使用固态硬盘作为存储介质,硬盘容量不低于 200G。
14)设备同时具备无线传输和以太网传输两种传输方式,支持全网通和VPDN 专网,可将前端数据传回后端管理平台;设备具备 RS-422 串行接口、无线通信接口、有线网口等接口;以上接口要求已经具备并且同时可用。
15)设备应支持市电和蓄电池供电,选择市电作为供电电源时,电压应在
198V~235.4V 之间,选择蓄电池独立供电时,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7 天。
16)预警信息发布装置接口应包括 RS232/RS485 数据接口和以太网通信接口。
17)设备应支持 LED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应符合 GA/T484 的要求。
18)设备控制功能应包含接收信息、分析生成分级预警信息,支持向发布装置推送预警信息,支持设备状态监控。
19)设备应支持根据采集信息判断预警等级并形成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发布方案。
20)设备应支持对其直接关联的信息采集设备、预警信息发布装置的运行状态监测、故障报警等。
21)设备应支持设置采集信息数据上传时间间隔,支持设置预警发布结束时间,支持查询系统状态、系统配置信息等系统运行维护参数。
设备应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检测功能,通过交通信息采集单元检测进入监测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支持通过预警信息发布装置显示车辆速度。
备注:太阳能供电,平台含远程改字、限速值更改电量查询、流量查询等功能。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3年流量费、平台使用费。设备质保2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 软性反光柱 1. 包含膨胀螺栓,一体成型注塑,底部运用稳定抗压结构,表面外贴反光膜标准不低于国标四级;
2.材质:塑料材质;
2.尺寸:高70cm±2cm、上口直径:7cm±1cm、底座直径:16cm±1cm;(报告中需体现)
3.颜色:红/白
4.反光指数:≥400mcd,表面外贴反光膜标准不低于国标四级;(报告中需体现)
5.耐晒度:≥8级;(报告中需体现)
7.材料性能要求:拉伸强度应不小于20 MPa;断裂伸长率(扯断伸长率)应不小于200%;(报告中需体现)
6.耐高温性能:70℃±2℃高温后,不应有明显变色、永久性形变及表面贴膜剥裂等现象。(报告中需体现)
7.耐低温性能:-45℃±2℃低温后,不应有明显变色、永久性形变、裂纹、碎裂或翘曲及表面贴膜剥裂等现象。(报告中需体现)
8.耐候性能:在正常使用气候环境下,反光柱应无明显的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防撞桶用反光膜不应出现边缘被剥离的现象。(报告中需体现)
9.耐盐雾腐蚀性能:在正常使用盐雾环境下,反光柱不应有变色、损伤或被侵蚀的痕迹。防撞桶用反光膜不应出现边缘被剥离的现象。(报告中需体现)
10.有效使用期:不低于两年,两年内出现变形、破裂、掉色,反光膜脱落、掉色免费更换新品。
★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费。
4 超大尺寸红蓝闪警示灯 外壳材质:冷轧板烤户外漆和聚碳酸酯(PC)相结合;
尺寸:440*370*120MM±10mm(含套筒底座高度,不含安装支架高度);
发光单元:单面两组,共2个。红,蓝双色组合;
LED个数:每单元≥130颗;
LED波长:蓝色460±5 nm ,红色625±5 nm ;
单颗LED亮度:5000 ~ 8000 mcd;
LED正常使用寿命:≥100000小时;
功率:≤7W;
工作方式:24小时连续工作或光控,默认为光控(可开关切换);
闪烁方式:红蓝交替闪烁,频闪,快闪,慢闪,爆闪等多种方式;
闪烁频率:2 Hz,120次/分钟 ,可按客户要求设计;
可视距离:≥1500 m(夜晚);
电池:12V 15AH免维护铅酸电池;
太阳能电池板:18V 20W A级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寿命≥15年;
太阳能板尺寸:≥300mm*175mm*1块
工作温度:-35℃ ~ 75℃;
工作湿度:≤95%;
续航时间:充满电可连续工作100小时以上;
抗风压:≥1.5KN/㎡;
执行标准:符合GB-14887-2011相关规定;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5 反光贴 1. 宽度50cm±5mm可制作为点断式,背胶可粘贴在金属及水泥表面。
2.形式:反光膜型
3.型号规格:红白/整卷
4.反光膜由白色、红色单元相间的条状材料组成,白色和红色均采用二级材料。
5.白色剥离强度大于等于30N,红色剥离强度大于等于30N;
6.白色、红色连续长度(mm)大于等于150mm,宽度为大于等于50mm;
7.逆光系数安装方向为0°
①观察角12′,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440,红色反光系数≥16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285,红色反光系数≥105;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160,红色反光系数≥50;
②观察角30′,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330,红色反光系数≥11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100,红色反光系数≥3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35,红色反光系数≥14;
8.逆光系数安装方向为90°
①观察角12′,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785,红色反光系数≥23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380,红色反光系数≥11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175,红色反光系数≥45;
②观察角30′,入射角-4°,白色反光系数为≥455,红色反光系数≥130;入射角30°,白色反光系数为≥210,红色反光系数≥60;入射角45°,白色反光系数为≥65,红色反光系数≥15;
9.反光膜材料无破损、颜色脱落、起皱以及边缘翘曲、剥落等现象。
★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费。
6 嵌入式LED地面反光标 输入电压: AC85~264V 可以定做12-24v 24-36v
功率:0.3w
尺寸:直径 140mm±1cm ;高 50mm±1cm
LED光色:可订做正白、红、蓝、绿、黄、暖白等颜色
芯片品质:LED单颗1W芯片(0.04w-0.06w超高亮度)
显色指数:Ra>80
防护等级:IP67
材质:直径全不锈钢外壳
控制方式:内置高品质恒流驱动
色彩效果:双色投射(随红绿灯变化而变化颜色)
环境温度:-30℃~50℃
有效使用期:不低于两年,两年内出现变形、破裂、不能主动发光(反光)、掉色免费更换新品。
★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7 反光猫眼道钉 铸铝+钢化玻璃
抗压:静态抗压≥50吨
直径:101.0xH49mm±5mm
半圆形球体高度: 20.0mm±5mm
半圆形球体直径 :60.0mm±10mm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3年。
8 激光警示柱 供电电压:AC220±25% 50Hz±3Hz
额定功率:≤100VA
环境温度:-30℃ ~+70℃
工作环境湿度:10%~95%RH(无凝结)
工作寿命:≥50000小时
外壳防护等级:IP54
抗风速:≥100KM/小时
爆闪灯警示灯图案:长方形
爆闪警示灯LED数量:≥红色20颗,≥蓝色20颗
爆闪警示灯LED波长:红管波长:620-625nm;蓝管波长:460-465nm
爆闪警示灯LED亮度:红色:4800-6800mcd,蓝色:6500-8500mcd
爆闪警示灯LED可视角度:≥30度
爆闪警示灯LED可视距离:≥300M
语音提示:发出“过街请勿玩手机,注意安全,”的语音提示(语音内容可定制)
激光雷达检测器:2光束
行人检测距离:≥20米
激光颜色:红色
激光发射器数量:≥20只
材质及表面处理:优质冷扎板+喷塑
近距离防护:30CM内激光灯前探测到人体,激光灯关闭
倾斜保护:设备发生倾斜、激光灯关闭
外型尺寸:箱体:1000*277*240mm(底板边长185的六边形)
★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保护功能:过载、漏电、短路保护模块;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备注: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安装费。设备质保2年。

注:投标产品参数(指标)偏离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逐条对照。

1.供应商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设备要求差异之处汇集列表。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栏内根据响应情况填写“负偏离、无偏离或正偏离”,负偏离或正偏离请在“投标文件响应条款”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技术参数需提供佐证材料支撑,否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可以为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非自行拟定)或检测(检验)报告或产品官方彩页或官方网站截图或操作手册或产品操作界面截图或相关承诺等证明材料,参数里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4.供应商应严格依据所投型号设备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项目说明,如果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说明及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偏离表”响应内容有所不同或不能应证的,在中标后应以投标文件中最佳响应值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买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5.说明中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附表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节能产品

采购清单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数量
...

注:1、若货物为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后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必须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目内:还必须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型号及采购清单序号: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清单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数量
...

注:若货物为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后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必须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还必须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一份,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型号及采购清单序号:否则,不予进行加分。

附表4:质量、工期及服务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对于项目名称承诺如下:

1、我方对所提供的材料作如下质保期、质量保证及违约责任承诺:

2、我方作出如下供货服务响应时间保证及违约责任承诺:

3、我方承诺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保证及违约责任承诺:

4、(其他承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十、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一)谈判初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金额及承诺 备注
1 谈判总报价(元)
2 交货期承诺
3 质量承诺
4 其他承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说明书

供应商自行编制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产地、制造商 是否进口产品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元) 包干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会车预警设备 24 28000.00
2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辅助装备 20 26000.00
3 软性反光柱 5050 17.54
4 超大尺寸红蓝闪警示灯 50 400.00
5 反光贴 50000 1.04
6 嵌入式LED地面反光标 1510 195.00
7 反光猫眼道钉 500 117.00
8 激光警示柱 20 10265.00
谈判总报价(元)

注:1、“谈判总报价”应与“谈判初次报价一览表”中“谈判总报价”填写一致。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四)谈判最终报价及承诺表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与承诺 备注
1 最终谈判总报价(元) 仅作为评审数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谈判总报价=(首次报价)谈判总报价×(1-下浮率)
2 下浮率 在首次《分项报价表》的报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 注:结算时,以初次报价《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综合单价为计算基数,结算价=分项初次单价报价×(1-下浮率)。
3 其它需要补充的说明

注: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待谈判时备用。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公告第4款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S2********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采购需求: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交通事故预防设施设备采购,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备注
1 会车预警设备 24 28000.00
2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辅助装备 20 26000.00
3 软性反光柱 5050 17.54
4 超大尺寸红蓝闪警示灯 50 400.00
5 反光贴 50000 1.04
6 嵌入式LED地面反光标 1510 195.00
7 反光猫眼道钉 500 117.00
8 激光警示柱 20 10265.00

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1.8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地点。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①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3.2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政采云”平台(http://***********)(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紧急可拨199********)。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3.4售价(元):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5.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7.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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