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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350922]YSCG[CS]********、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2]YSCG[CS]********
项目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25,693.00元
采购包1(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25,69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25,693.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其他建筑工程 |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1(项) | 否 |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825,693.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绿色建材: 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 1梯11楼1101室1号开标室A(宁德蕉城)
六、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 1梯11楼1101室1号开标室A(宁德蕉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七支路24号
联系方式: 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 1梯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 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先生
电话: 1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350922]YSCG[CS]2********17001)-文件集.zip
|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工程 |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
| 招 标 人: | 造价咨询人: | |||||
| (盖单位公章) | (盖单位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 编 制 人: | 审 核 人: | |||||
| (签字) | (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 |||||
| 编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审核时间: | ||||
|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元) | |||||
| 1 | 单体建筑 | |||||
| 合 计 | ||||||
|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单体建筑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元) | ||||||
| 1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
| 2 | 安装工程 | ||||||
| 3 |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 ||||||
| 合 计 |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单体建筑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第1页 共3页 |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1 | 土石方 | |||
| 1.2 | 一般土建 | |||
| 2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
| 2.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
| 2.2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1+2+3 |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单体建筑 安装工程 | 第2页 共3页 |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1 | 电气工程 | |||
| 1.2 | 水卫工程 | |||
| 1.3 | 曝气设备管道 | |||
| 1.4 | 消防工程 | |||
| 2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
| 2.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
| 2.2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1+2+3 |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单体建筑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 第3页 共3页 |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1 | 室外管网 | |||
| 1.2 | 室外停车场 | |||
| 2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
| 2.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2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1+2+3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单体建筑 | 单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土石方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1 | ******** | 平整场地 | (1)三类土 | m2 | 352.26 | |||||||||||
| 2 | ******** | 挖沟槽土方 | (1)三类土(2)1.5m以内 | m3 | 435.926 | |||||||||||
| 3 | ******** | 回填方 | (1)素土回填 | m3 | 330.035 | |||||||||||
| 4 | ******** | 余方弃置 | (1)三类土(2)运距5Km以内 | m3 | 105.891 | |||||||||||
| 一般土建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5 | ******** | 实心砖墙 | (1)烧结煤矸石普通砖(2)混合砂浆M10(3)外墙 | m3 | 85.442 | |||||||||||
| 6 | ******** | 实心砖墙 | (1)烧结煤矸石普通砖(2)混合砂浆M7.5(3)内墙 | m3 | 12.077 | |||||||||||
| 7 | ******** | 垫层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20垫层砼 | m3 | 19.459 | |||||||||||
| 8 | ******** | 带形基础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30 | m3 | 95.902 | |||||||||||
| 9 | ******** | 基础梁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30 | m3 | 0.685 | |||||||||||
| 10 | ******** | 矩形柱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30 | m3 | 26.244 | |||||||||||
| 11 | ******** | 异形柱 | (1)Φ500(2)C30(3)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6.241 | |||||||||||
| 12 | ******** | 有梁板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30 | m3 | 119.013 | |||||||||||
| 13 | ******** | 矩形梁 | (1)C30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梁) | m3 | 2.91 | |||||||||||
| 14 | ******** | 直形楼梯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30(3)板式 | m2 | 55.368 | |||||||||||
| 15 | ******** | 天沟(檐沟)、挑檐板 | (1)泵送商品混凝土(2)C25 | m3 | 10.339 | |||||||||||
| 16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8 | t | 16.339 | |||||||||||
| 17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10 | t | 4.585 | |||||||||||
| 18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12 | t | 3.764 | |||||||||||
| 19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14 | t | 3.297 | |||||||||||
| 20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16 | t | 2.341 | |||||||||||
| 21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18 | t | 1.867 | |||||||||||
| 22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20 | t | 3.812 | |||||||||||
| 23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22 | t | 1.279 | |||||||||||
| 24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25 | t | 1.774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2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25 | ******** | 电渣压力焊接 | (1)HRB400Φ18 | 个 | 144 | |||||||||||
| 26 | ******** | 机械连接 | 个 | 72 | ||||||||||||
| 27 | ******** | 机械连接 | 个 | 48 | ||||||||||||
| 28 | ******** | 木质门带套 | (1)M1524(2)杉木花格门 | 樘 | 1 | |||||||||||
| 29 | ******** | 木质门带套 | (1)母婴室、管理房、办公室M1021(2)杉木花格门 | 樘 | 4 | |||||||||||
| 30 | ******** | 金属(塑钢)门 | (1)卫生间0821 | m2 | 8.4 | |||||||||||
| 31 | ******** | 金属(塑钢)门 | (1)无障碍卫生间1021 | m2 | 2.1 | |||||||||||
| 32 | ******** | 钢质防火门 | (1)配电房防火门 | m2 | 1.89 | |||||||||||
| 33 | ******** | 带骨架幕墙 | (1)带骨架幕墙(玻璃幕墙 明框) | m2 | 176.856 | |||||||||||
| 34 | ******** | 木质窗 | (1)C1912 | 樘 | ||||||||||||
| 35 | ******** | 木质窗 | (1)C1924 | 樘 | ||||||||||||
| 36 | ******** | 木质窗 | (1)C1012 | 樘 | ||||||||||||
| 37 | ******** | 木质窗 | (1)C1034 | 樘 | ||||||||||||
| 38 | ******** | 木质窗 | (1)C1019 | 樘 | ||||||||||||
| 39 | ******** | 木质窗 | (1)C1024 | 樘 | ||||||||||||
| 40 | ******** | 块料楼地面 | (1)防滑砖800*800 | m2 | 735.67 | |||||||||||
| 41 | ******** | 块料踢脚线 | (1)楼地面地砖踢脚板(10厚水泥砂浆结合层) | m2 | 27.742 | |||||||||||
| 42 | ******** | 石材楼梯面层 | (1)石材(石板材整体楼梯(水泥砂浆结合层))(2)石材楼梯切割防滑槽 | m2 | 55.5 | |||||||||||
| 43 | ******** | 柱(梁)面装饰 | (1)柱(梁)面饰面(方柱、梁木龙骨 断面7.5cm2以内 龙骨平均中距300mm以内)(2)柱(梁)面饰面(木质饰面板粘贴在胶合板上 墙柱面) | m2 | 54 | |||||||||||
| 44 | ******** | 柱(梁)面装饰 | (1)柱(梁)面饰面(圆柱面木龙骨基层 φ<800mm)(2)柱(梁)面饰面(木质饰面板粘贴在胶合板上 弧形墙、圆柱面) | m2 | 37.68 | |||||||||||
| 45 | ******** | 墙面一般抹灰 | (1)内墙面水泥砂浆一般抹灰(12+6mm厚 砖墙、混凝土墙) | m2 | 566.052 | |||||||||||
| 46 | ******** | 墙面一般抹灰 | (1)外墙面水泥砂浆一般抹灰(12+6mm厚 砖墙、混凝土墙) | m2 | 356.01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3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47 | ******** | 块料墙面 | (1)外墙面(2)仿青砖贴面(3)300*150*25(4)缝宽10mm1:2.5乌烟石灰麻刀砂浆勾缝 | m2 | 356.01 | |||||||||||
| 48 | ******** | 块料墙面 | (1)卫生间 | m2 | 149.417 | |||||||||||
| 49 | ******** | 墙面涂膜防水 | (1)涂料防水(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0mm厚 立面) | m2 | 149.417 | |||||||||||
| 50 | ******** | 楼(地)面涂膜防水 | (1)涂料防水(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0mm厚 平面) | m2 | 30.952 | |||||||||||
| 51 | ******** | 墙面喷刷涂料 | (1)内墙涂料(墙面 二遍) | m2 | 566.052 | |||||||||||
| 52 | ******** | 天棚吊顶 | (1)卫生间天棚300×300 | m2 | 30.32 | |||||||||||
| 53 | ******** | 格栅吊顶 | (1)方木天棚龙骨(吊在混凝土板下或梁下(单层楞)(2)薄板天棚面层(厚15mm)(3)其他木材面(满刮腻子、底漆二遍、 聚酯清漆二遍) | m2 | ||||||||||||
| 54 | ******** | 天棚吊顶 | (1)方木天棚龙骨(吊在混凝土板下或梁下(单层楞)(2)薄板天棚面层(厚15mm)(3)其他木材面(满刮腻子、底漆二遍、 聚酯清漆二遍) | m2 | 608.5 | |||||||||||
| 55 | ******** | 屋面天沟、檐沟防水 | (1)屋面天沟、檐沟(屋面檐沟防水砂浆) | m2 | 145.112 | |||||||||||
| 56 | ******** | 成品隔断 | (1)成品隔断(防潮板隔断 卫生间) | m2 | 27.614 | |||||||||||
| 57 | ******** | 洗漱台 | (1)浴厕配件(大理石洗漱台 >1m2) | m2 | 4.26 | |||||||||||
| 58 | ******** | 瓦屋面 | (1)挑檐 本瓦230*230*220 | m2 | 79.812 | |||||||||||
| 分部小计 | ||||||||||||||||
| 木构架 | ||||||||||||||||
| 59 | ******** | 磉墩 | (1)鼓磴 (基座式(八角、圆形、束腰) 二凿面 φ40cm、厚35cm以内) | 只 | 6 | |||||||||||
| 60 | ******** | 圆柱 | (1)圆柱 (φ30cm以内 高4m以内) | m3 | 0.511 | |||||||||||
| 61 | ******** | 圆柱 | (1)圆柱 (φ30cm以内 高6m以内) | m3 | 1.23 | |||||||||||
| 62 | ******** | 童(瓜)柱 | (1)圆作矮童 (φ28cm以内) | m3 | 0.365 | |||||||||||
| 63 | ******** | 垂莲(吊瓜)柱 | (1)垂花柱 (200×21 | m3 | 0.198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4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21cm以内)(2)浮雕 (雕刻深1cm以上 花鸟) | ||||||||||||||||
| 64 | ******** | 圆梁 | (1)圆梁 (φ32cm以内 长6m以内)(2)蒲鞋头 (14cm×16cm) | m3 | 0.837 | |||||||||||
| 65 | ******** | 圆梁 | (1)圆梁 (φ28cm以内 长6m以内)(2)蒲鞋头 (14cm×16cm) | m3 | 0.907 | |||||||||||
| 66 | ******** | 圆梁 | (1)圆梁 (φ20cm以内 长4m以内)(2)蒲鞋头 (14cm×16cm) | m3 | 0.34 | |||||||||||
| 67 | ******** | 圆桁(檩) | (1)圆木桁条 (φ26cm以内 长8m以内) | m3 | 3.616 | |||||||||||
| 68 | ******** | 圆桁(檩) | (1)圆木桁条 (φ26cm以内 长6m以内) | m3 | 2.914 | |||||||||||
| 69 | ******** | 圆桁(檩) | (1)圆木桁条 (φ26cm以内 长4m以内) | m3 | 1.72 | |||||||||||
| 70 | ******** | 圆桁(檩) | (1)元宝桁条 (φ30cm以内 长5m以内) | m3 | 0.294 | |||||||||||
| 71 | ******** | 替木 | (1)扁作枋(实拼 厚6cm以内 高40cm以内 长4m以内)(2)圆雕 (雕刻深5cm以上 立体植物) | m3 | 0.243 | |||||||||||
| 72 | ******** | 随梁枋 | (1)方木连机 (厚6cm以内 高15cm以内 长6m以内) | m3 | 0.317 | |||||||||||
| 73 | ******** | 随梁枋 | (1)方木连机 (厚6cm以内 高15cm以内 长4m以内) | m3 | 0.11 | |||||||||||
| 74 | ******** | 梁垫 | (1)云座、花斗、灯杆托 (10×25×50(cm))(2)圆雕 (雕刻深5cm以上 立体动物类) | 块 | 1 | |||||||||||
| 75 | ******** | 槅扇 | (1)M1524 | m2 | 3.6 | |||||||||||
| 76 | ******** | 槅扇 | (1)M1021 | m2 | 8.4 | |||||||||||
| 77 | ******** | 槅扇 | (1)M5427 | m2 | 14.58 | |||||||||||
| 78 | ******** | 槛窗 | (1)C1012 | m2 | 6.984 | |||||||||||
| 79 | ******** | 槛窗 | (1)C1912 | m2 | 6.732 | |||||||||||
| 80 | ******** | 槛窗 | (1)C1923 | m2 | 8.602 | |||||||||||
| 81 | ******** | 槛窗 | (1)C4815 | m2 | 7.2 | |||||||||||
| 82 | ******** | 槛窗 | (1)C3715 | m2 | 5.55 | |||||||||||
| 83 | ******** | 槛窗 | (1)C1034 | m2 | 9.894 | |||||||||||
| 84 | ******** | 槛窗 | (1)C1919 | m2 | 10.659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5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85 | ******** | 花栏杆 | (1)栏杆小锯花(间替)(2)花式栏杆 | m2 | 17.582 | |||||||||||
| 86 | ******** | 瓦屋面 | (1)本瓦屋面 (有杠槽)(2)水泥砂浆找平层(在混凝土 或硬基层面上 30mm厚)(3)界面剂、铺网(挂钢丝网) | m2 | 177.112 | |||||||||||
| 87 | ******** | 屋面卷材防水 | (1)卷材防水(高聚物改性沥青自粘卷材 自粘法一层 平面) | m2 | 177.112 | |||||||||||
| 88 | ******** | 矩形椽 | (1)矩形椽子 (3.5cm×11cm 矩形) | m3 | 0.71 | |||||||||||
| 89 | ******** | 清水望板 | (1)望板(厚15mm) ( 横铺 平缝) | m2 | 177.112 | |||||||||||
| 90 | ******** | 封檐板 | (1)封檐板 (2.5cm×15cm) | m | 27.75 | |||||||||||
| 91 | ******** | 雀替 | (1)雀替 (简雕 厚7cm 高20cm以内 长70cm以内) | 块 | 14 | |||||||||||
| 92 | ******** | 糙砖墙帽 | (1)砖墙屏风墙帽宽75cm | m | 28.214 | |||||||||||
| 93 | ******** | 屋面窑制正脊 | (1)正脊 | m | 13.75 | |||||||||||
| 94 | ******** | 垂脊 | (1)屋面正脊、垂脊 (120厚砖墙 高0.15m) | m | 18 | |||||||||||
| 95 | ******** | 戗脊捲头 | (1)详见屋脊大样图 | 只 | 18 | |||||||||||
| 分部小计 | ||||||||||||||||
| 溪边古厝土墙墙帽修缮 | ||||||||||||||||
| 96 | ******** | 糙砖墙帽 | (1)溪边土墙屏风墙帽宽102cm | m | 20.29 | |||||||||||
| 分部小计 | ||||||||||||||||
| 拆除旧屋面及墙体 | ||||||||||||||||
| 97 | ******** | 砖(石)砌体拆除 | m3 | 20.16 | ||||||||||||
| 98 | ******** | 钢柱拆除 | t | 1.482 | ||||||||||||
| 99 | ******** | 刚性层拆除 | m2 | 352.26 | ||||||||||||
| 分部小计 | ||||||||||||||||
| 安装工程 | 单位工程(17安装) | |||||||||||||||
| 电气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00 | ******** | 配电箱 | (1)成套配电箱安装(悬挂嵌入式1.5m半周长) | 台 | 1 | |||||||||||
| 101 | ******** | 配电箱 | (1)成套配电箱安装(悬挂嵌入式0.5m半周长) | 台 | 3 | |||||||||||
| 102 | ******** | 电力电缆 | (1)YJV-0.6/1KV 3×3 | m | 50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6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5+2×16(暂估量) | ||||||||||||||||
| 103 | ******** | 电缆保护管 | (1)钢管铺设(直径≤100mm) | m | 30 | |||||||||||
| 104 | ******** | 电力电缆头 | (1)1KV室内热(冷)缩式铜芯电力电缆(电缆截面≤35mm2) | 个 | 10 | |||||||||||
| 105 | ********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外径≤20mm) | m | 516.27 | |||||||||||
| 106 | ********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外径≤25mm) | m | 314.76 | |||||||||||
| 107 | ******** | 配线 | (1)WDZ-BYJ 450/750V 2.5 | m | 1548.81 | |||||||||||
| 108 | ******** | 配线 | (1)WDZ-BYJ 450/750V 2.5 | m | 944.28 | |||||||||||
| 109 | ********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接线盒 暗装 难燃聚氯乙烯暗装开关盒) | 个 | 56 | |||||||||||
| 110 | ********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接线盒 暗装 难燃聚氯乙烯暗装灯头盒) | 个 | 25 | |||||||||||
| 111 | ******** | 普通灯具 | (1)吸顶灯具安装(灯罩周长≤800mm) | 套 | 32 | |||||||||||
| 112 | ******** | 普通灯具 | (1)照明、排气二合一浴霸(2)300*600嵌入式 | 套 | 6 | |||||||||||
| 113 | ******** | 普通灯具 | (1)其他普通灯具安装(吊链灯) | 套 | ||||||||||||
| 114 | ******** | 照明开关 | (1)普通开关、按钮安装(跷板暗开关 单控三联以下) | 个 | 18 | |||||||||||
| 115 | ******** | 插座 | (1)普通插座安装(单相带接地 暗插座电流≤15A) | 个 | 23 | |||||||||||
| 116 | ******** | 插座 | (1)普通插座安装(单相带接地 暗插座电流≤30A) | 个 | 7 | |||||||||||
| 117 | ******** | 小电器 | (1)民用电器安装(风扇安装 排气扇) | 个/套/台/ | 5 | |||||||||||
| 防雷接地 | ||||||||||||||||
| 118 | ******** | 避雷引下线 | (1)避雷引下线敷设(利用建筑结构钢筋引下) | m | 58 | |||||||||||
| 119 | ******** | 均压环 | (1)避雷网安装(沿折板支架敷设)(2)避雷网安装(柱钢筋与圈梁钢筋焊接)(3)避雷网安装(接地测试点安装) | m | 53.6 | |||||||||||
| 120 | ******** | 接地装置 | (1)接地系统测试(独立接地装置 6根接地极以内)(2)接地系统测试(接地网) | 系统 | 1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7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水卫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给水 | ||||||||||||||||
| 121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电熔连接) 外径50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50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50mm以内) | m | ||||||||||||
| 122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电熔连接) 外径32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32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32mm以内) | m | 13.1 | |||||||||||
| 123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电熔连接) 外径25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25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25mm以内) | m | 67.12 | |||||||||||
| 124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电熔连接) 外径20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20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20mm以内) | m | 32.99 | |||||||||||
| 125 | ******** | 塑料阀门 | (1)DN32 | 个 | 4 | |||||||||||
| 126 | ******** | 塑料阀门 | (1)DN50 | 个 | 1 | |||||||||||
| 127 | ******** | 螺纹阀门 | (1)截止阀(2)J11W-16T DN15 | 个 | 19 | |||||||||||
| 128 | ******** | 给、排水附(配)件 | (1)长颈水嘴 | 个/组 | 6 | |||||||||||
| 排水 | ||||||||||||||||
| 129 | ******** | 大便器 | (1)坐式大便器安装(连体水箱) | 组 | 1 | |||||||||||
| 130 | ******** | 洗脸盆 | (1)洗脸盆(挂墙式 成套安装 冷水 感应开关) | 组 | 1 | |||||||||||
| 131 | ******** | 大便器 | (1)蹲式大便器安装(瓷低水箱) | 组 | 7 | |||||||||||
| 132 | ******** | 小便器 | (1)壁挂式小便器安装(感应开关 埋入式) | 组 | 4 | |||||||||||
| 133 | ******** | 洗脸盆 | (1)洗脸盆(台上式 冷热水) | 组 | 5 | |||||||||||
| 134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110mm以内 | m | 50.3 | |||||||||||
| 135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75mm以内 | m | 23.4 | |||||||||||
| 136 | ******** | 塑料管 | (1)Φ160PVC-U排水管 | m | 4.5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8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37 | ******** | 玻璃钢化粪池 | (1)玻璃钢化粪池容量6.0m3(2)人工挖基坑深2.7米(3)砂回填(4)原土回填(5)余方外运3000米 | 台 | 1 | |||||||||||
| 雨水 | ||||||||||||||||
| 138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雨水管(粘接) 外径110mm以内 | m | 68.849 | |||||||||||
| 曝气设备管道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39 | ******** | 负压风机 | (1)额定工作压力:0.7MPa;工作压力范围:0.65-0.9 MPa;公称容积流量:3.65m3/min ;容积流量范围: 2.95-3.95 m3/min;机组比功率: 6.8 kW/(m3/min);电机额定功率: 22kW;i外形尺寸:1200x800x1120mm;额定 转 速: 3000r/min;重量:350kg. | 台 | 4 | |||||||||||
| 140 | ********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 外径50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50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50mm以内) | m | 121 | |||||||||||
| 141 | ******** | 不锈钢管 | (1)室内(薄壁不锈钢管(卡压连接) 公称直径32mm以内)(2)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32mm以内)(3)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32mm以内) | m | 91 | |||||||||||
| 142 | ******** | 不锈钢管 | (1)室内(薄壁不锈钢管(卡压连接) 公称直径20mm以内)(2)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20mm以内)(3)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20mm以内) | m | 48 | |||||||||||
| 143 | ******** | 螺纹阀门 | (1)螺纹阀门安装(公称直径20mm以内) | 个 | 32 | |||||||||||
| 消防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44 | ******** | 室内消火栓 | (1)室内消火栓(暗装)普通(公称直径单栓65mm以内) | 套 | 6 | |||||||||||
| 145 | ******** | 消火栓钢管 | (1)钢管(螺纹连接)(公称直径65mm以内) | m | 75.28 | |||||||||||
| 标志灯 | ||||||||||||||||
| 146 | ******** | 配管 | (1)JDG管(2)Φ20×1.6 | m | 101.41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9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47 | ******** | 配线 | (1)WDZ-BYJ 450/750V 2.5 | m | 304.23 | |||||||||||
| 148 | ********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接线盒 暗装 难燃聚氯乙烯暗装灯头盒) | 个 | 8 | |||||||||||
| 149 | ******** | 高度标志(障碍)灯 | (1)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吊杆式) | 套 | 7 | |||||||||||
| 150 | ******** | 高度标志(障碍)灯 | 套 | 4 | ||||||||||||
|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室外管网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污水池 | ||||||||||||||||
| 151 | ******** | 挖基坑土方 | (1)挖掘机挖槽坑土方(不装车 三类土)(2)人工挖一般土方(三类土 基深4m以内) | m3 | 1166.634 | |||||||||||
| 152 | ******** | 填方 | (1)机械平整场地、填土夯实、原土夯实(填土夯实 夯实机) | m3 | 184.554 | |||||||||||
| 153 | ******** | 余方弃置 | (1)自卸汽车运土(载重10t以内 运距3km以内) | m3 | 982.08 | |||||||||||
| 154 | ******** | 垫层 | (1)基础(C20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 垫层) | m3 | 28.457 | |||||||||||
| 155 | ******** | 池底板 | (1)C30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贮水(油)池(池底板) | m3 | 97.22 | |||||||||||
| 156 | ******** | 池壁 | (1)C30贮水(油)池(池壁) | m3 | 162.8 | |||||||||||
| 157 | ******** | 池顶板 | (1)C30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贮水(油)池(池顶板) | m3 | 49.104 | |||||||||||
| 158 | ******** | 预埋铁件 | (1)MJ-1150*150*10 | t | 0.068 | |||||||||||
| 159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Φ14 | t | 56.817 | |||||||||||
| 160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16 | t | 3.433 | |||||||||||
| 161 | ******** | 现浇构件钢筋 | (1)HRB400EΦ8 | t | 6.985 | |||||||||||
| 分部小计 | ||||||||||||||||
| 污水管道 | ||||||||||||||||
| 162 | ******** | 塑料管 | (1)塑料管安装(粘接)(管外径160mm以内) | m | 53.03 | |||||||||||
| 163 | ******** | 塑料管 | (1)Φ315HDPE双壁波纹管(8kN/m2) | m | 38.63 | |||||||||||
| 164 | ******** | 塑料管 | (1)Φ500HDPE双壁波纹管(8kN/m2) | m | 535.488 | |||||||||||
| 165 | ******** | 水平导向钻进 | (1)小型定向钻机穿越敷管(DN500)(2)孔隙注浆(Φ500) | m | 46.32 | |||||||||||
| 166 | ******** | 混凝土井 | (1)模块式圆形检查井 井壁厚240mm | 座 | 27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0页 共10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2)重型铸铁井盖井座Φ700 | ||||||||||||||||
| 167 | ******** | 挖沟槽土方 | (1)挖掘机挖土(挖掘机挖槽坑土方 装车 三类土)(2)人工挖沟槽土方(三类土 槽深2m以内) | m3 | 1057.217 | |||||||||||
| 168 | ******** | 填方 | (1)槽、坑回填砂(人工摊铺夯实) | m3 | 810.595 | |||||||||||
| 169 | ******** | 填方 | (1)机械平整场地、填土夯实、原土夯实(原土夯实 夯实机) | m3 | 338.282 | |||||||||||
| 170 | ******** | 余方弃置 | (1)自卸汽车运土(载重10t以内 运距3km以内) | m3 | 718.935 | |||||||||||
| 分部小计 | ||||||||||||||||
| 河道污水管道清理 | ||||||||||||||||
| 171 | BC04001 | 河道污水管道清理 | m | 372.72 | ||||||||||||
| 室外停车场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172 | ******** | 路床(槽)整形 | m2 | 2078.03 | ||||||||||||
| 173 | ******** | 填方 | (1)素土夯实回填(2)95% | m3 | 1454.621 | |||||||||||
| 174 | ******** | 砂砾石 | (1)砂砾石底层(天然级配)(人工铺装 厚度20cm) | m2 | 1233.55 | |||||||||||
| 175 | ******** | 水泥混凝土 | (1)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 | m2 | 1233.55 | |||||||||||
| 176 | ******** | 块料面层 | (1)砂砾石底层(天然级配)(人机配合铺装 厚度15cm)(2)填料加固(灰土垫层)(3)水泥稳定层(摊铺机摊铺 厚度6cm)(4)嵌草面层(嵌草砖 厚8cm) | m2 | 844.48 | |||||||||||
| 177 | ******** | 安砌侧(平、缘)石 | (1)侧缘石安砌(路沿石(立缘石)安砌 截面半周长50cm以内 有基座) | m | 138.2 | |||||||||||
| 178 | ******** | 安砌侧(平、缘)石 | (1)侧缘石安砌(路平石安砌 截面半周长30cm以内) | m | 93.6 | |||||||||||
| 179 | ******** | 排水沟、截水沟 | (1)路床(槽)整形(土边沟成型) | m | 67 | |||||||||||
| 合 计 |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基 础(元) | 费 率(%) | 金 额(元) | |||
| 单体建筑 | |||||||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1.1 | 土石方 | ||||||
| 1.2 | 一般土建 | ||||||
| 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 | 土石方 | ||||||
| 2.2 | 一般土建 | ||||||
| 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
| 3.1 | 土石方 | ||||||
| 3.2 | 一般土建 | ||||||
| 安装工程 |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1.1 | 电气工程 | ||||||
| 1.2 | 水卫工程 | ||||||
| 1.3 | 曝气设备管道 | ||||||
| 1.4 | 消防工程 | ||||||
| 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 | 电气工程 | ||||||
| 2.2 | 水卫工程 | ||||||
| 2.3 | 曝气设备管道 | ||||||
| 2.4 | 消防工程 | ||||||
| 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
| 3.1 | 电气工程 | ||||||
| 3.2 | 水卫工程 | ||||||
| 3.3 | 曝气设备管道 | ||||||
| 3.4 | 消防工程 | ||||||
|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1.1 | 室外管网 | ||||||
| 1.2 | 室外停车场 | ||||||
| 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 | 室外管网 | ||||||
| 2.2 | 室外停车场 | ||||||
| 合 计 | |||||||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单体建筑 | 单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土石方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1 | ********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项 | 1 | ||||||||||||
| 一般土建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2 | ******** | 外脚手架及垂直封闭安全网 | (1)搭设高度15.1m(2)使用期4个月 | m2 | 763.477 | |||||||||||
| 3 | ******** | 砌筑脚手架 | m2 | 121.611 | ||||||||||||
| 4 | ******** | 砌筑脚手架 | m2 | 94.304 | ||||||||||||
| 5 | ******** | 基础模板 | m2 | 21.054 | ||||||||||||
| 6 | ******** | 基础模板 | m2 | 307.373 | ||||||||||||
| 7 | ******** | 柱模板 | m2 | 252.468 | ||||||||||||
| 8 | ******** | 柱模板 | m2 | 49.926 | ||||||||||||
| 9 | ******** | 基础梁模板 | m2 | 7.193 | ||||||||||||
| 10 | ******** | 有梁板模板 | m2 | 956.475 | ||||||||||||
| 11 | ******** | 楼梯模板 | m2 | 55.5 | ||||||||||||
| 12 | ******** | 天沟、檐沟模板 | m2 | 110.648 | ||||||||||||
| 13 | ******** | 垂直运输 | (1)15.1米 | 项 | 1 | |||||||||||
| 溪边古厝土墙墙帽修缮 | ||||||||||||||||
| 14 | ******** | 外脚手架及垂直封闭安全网 | m2 | 142.03 | ||||||||||||
| 安装工程 | 单位工程(17安装) | |||||||||||||||
| 电气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5 | ********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 水卫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6 | ********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 曝气设备管道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7 | ********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 消防工程 | 分项工程(17安装) | |||||||||||||||
| 18 | ********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
| 室外总体市政工程 |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室外管网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19 | ******** | 池类 | (1)矩形(2)13.2*18.6 | m2 | 245.52 | |||||||||||
| 20 | ********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项 | |||||||||||||
| 室外停车场 |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 |||||||||||||||
| 21 | ********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项 | 1 | ||||||||||||
| 合 计 |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 1 | 暂列金额 | ||||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 | —— |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备 注 | ||||
| 1 |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 ||||||
| 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3 | 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 | ||||||
| 4 | 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 | ||||||
| 5 | 渣土收纳费 | ||||||
| 6 | 加固工程检测费用 | ||||||
| 合 计 | —— | ||||||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备 注 | ||||
| 合 计 | —— | ||||||
| 甲供材料一览表 | |||||||||||||||||||||
| 工程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工料机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 甲供材料费合计(元) | --- | --- | --- | --- | |||||||||||||||||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922]YSCG[CS]********
项目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采购包:1(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计量单位价款形式执业证书信息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项目经理,施工工期施工范围报价内容,最高限价价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项********元供应商响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
1,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商响
应元应应应应
合计响应报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项目编号: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认证种类 |
| * | *-1 |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 |
| … | |||
| 备注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1.1.1.附件2-1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若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的详细报价书、“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类)
项目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5-350922-00947[2025]00739
项目编号:[350922]YSCG[CS]********
采购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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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
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
托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2.备案编号:CGXM-2025-350922-00947[2025]00739
3.项目编号:[350922]YSCG[CS]********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25,69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25,693.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1.00 | 3,825,693.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 | 项 | 元 | 3,825,693.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第2页-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
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
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
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第3页-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
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七支路24号
邮编:352256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
14、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1梯11楼1101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83********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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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
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 ||||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 -第5页- | ||||
| 1 | 3.2. |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 -第6页- | ||||
| 1 |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 |||||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 -第7页- |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 | |
| 4 | 9.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 5 | 0.3.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 |
| 6 | 1. | 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7 | 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 |
| 8 | 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 9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 | ||
| 0 | 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 5 | 3.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古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2 | 6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31000收取,由采购人支付。(2)其他:1.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2.质疑的要求:①、质疑书应按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提供②、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在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③、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④、供应商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
| 3 | 8.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
-第9页-
表2
|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 | 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第10页- |
| 1 |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
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
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第11页-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
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
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
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
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
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
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
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72.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基本响应情况 | 45.00 | 是 |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5分,其中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计5项),如若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未标注符号的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25分(共计20项),正偏离不加分。(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地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 2.施工部署 | 3.0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部署方案(包含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总体安排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3.施工方案 | 3.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及技术方案、工程施工管理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4.应急措施方案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应急预案;②突发应急事故;③抵抗风险的措施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5.施工进度保障措施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施工进度保障措施(包含施工进度划分、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6.资源供应计划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资源供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需求计划,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③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7.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文明管理(消防、降噪、环保环卫)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8.材料管理措施方案 | 3.0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进场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确保品质的来源方案及材料运输方案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9.重难点把握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及相应对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10.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管理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交付等方案的编制,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③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8.0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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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 1.00 | 供应商派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 | |
| 2.业绩 | 3.00 | 根据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注:【业绩项目中须含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行验收中(或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应批复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
| 3.人员配备情况 | 3.00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或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无需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上述证书一人具有多个岗位证书不可以累计得分。 | |
| 4.拟投入设备情况1 | 3.00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挖掘机进行评分:5台及以上的得3分,3台(含)以上5台以下的得2分,1台(含)以上3台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证明材料上的购买信息需与法人或公司名称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
| 5、拟投入设备情况2 | 3.00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以下测量仪器进行评分:供应商配有:管道潜望镜、水准仪、接收机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证明材料上的购买信息需与法人或公司名称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
| 6.服务的便捷性 | 3.00 | 是 | 为了随时响应采购人紧急情况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评判,能够佐证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可在45分钟(含)内到场处理的得3分,能够佐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可在45分钟以上1小时(含)内到场处理的得1.5分,能够佐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可在1小时以上2小时(含)内到场处理的得0.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及相关有力实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售后服务措施方案 | 2.00 | 否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响应计划、维保人员配备、维保内容及措施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②方案所包含的基本内容、要点有部分缺漏,但总体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无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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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
,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
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
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
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
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
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
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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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
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
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
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
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
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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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
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
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
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
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
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
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
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
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
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
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
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10.1.3其他形式:无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
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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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
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
。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
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
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
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
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
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
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
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
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
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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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
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
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
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
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 2 | 情形2 |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
| 3 | 情形3 |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 4 | 情形4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5 | 情形5 | 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
| 6 | 情形6 |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
| 7 | 情形7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投标供应商不满足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标注“★”的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 |
| 其他情形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第21页-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投标人未详细逐项填写商务条件响应表。 |
| 其他情形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及售后服务等商务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其他情形 |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
价格符合性:无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
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
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
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
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
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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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
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
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
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
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
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
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
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
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
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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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
,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
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
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
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
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
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
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
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
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八、政府采购政策
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
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
-第24页-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
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
品。
(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
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
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
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
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第25页-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
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
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的
绿色建材。
24.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
16]125号)规定。
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履约保证金
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6.其他新增内容:
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26页-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次项目为平湖红曲小镇玉源溪岸古厝整修提升项目,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国
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
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2.本项目预算审核价********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
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
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内容及范围
1.1本项目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内容及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清单内容
为主要重要技术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供应商须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对主材质量的要求(评分项1)
2.1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提供的主材是全新原厂产品,非库存积压、陈旧物资。并接受采购人对材料生产日期、包装完整
度的核查。材料生产日期距进场日不得超过12个月。
2.2供应商须承诺其提供的主材近三年内(36个月内)未因质量问题被国家、省、市级监管部门通报(含行政处罚、产品
召回、质量黑名单、不合格产品质量通报等)。
3.施工(评分项2)
3.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各项设施、材料按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时间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
3.2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前所购买的所有材料包括数量、质量、单价等须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同到施工现场验收确认
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采购人验收认可擅自购买材料施工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且不予将其费用列入结
算。
3.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的进度计划表。
4.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4.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4.1.1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
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
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
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评分项3)
4.1.2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采用适当有效的防
护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
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于工地施工时对工地周边建筑物、道路等造成
破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评分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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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文明施工要求(评分项5)
4.2.1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场地内并设置
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
4.2.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
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4.3施工机具进场要求(评分项6)
满足施工需求,且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全部及时进场。
5.项目团队
5.1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等必须全部到位。项目团队应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
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供应商
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成
交供应商不满足该项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
函,否则视为未响应本条款要求。(评分项7)
★5.2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
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如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
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提出更换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约定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5.3项目负责人
5.3.1项目负责人:
关于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重要施工节点在施工现场。通知项目负责人后如未及时到场,按
每人每次10000元标准处罚成交供应商,缺岗致使3次被处罚款达到30000元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
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3.2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则成交
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每人次三万元的违约金。
5.4成交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成交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向采购人、监理人
提交成交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
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须提供承诺函)(评分项8)
5.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监理人对成交人的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成交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采购人所质疑的情形。采购人
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成交人应当撤换。(评分项9)
5.6成交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成交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
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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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采购人的同意。(评分项10)
★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照采购人或监理人要求实行现场签到,如采购人或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有人员不到位情况,
每人每缺一天、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处罚,由采购人从项目工程款中直接给予扣除。若项目团
队人员要求更换的,需经采购人监理人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更换。
6、施工要求
6.1、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评分项11)
6.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6.1.1.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
6.1.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
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1.1.3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
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6.2、文明施工要求(评分项12)
6.2.1、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
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
车辆安全通行。
6.2.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
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6.2.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6.2.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6.2.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单位整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3、施工机具进场要求(评分项13)
6.3.1、满足施工需求
6.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评分项14)
6.4.1、成交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进度计划七天内予以确
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6.4.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
进度计划不符时,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
进度计划不符,成交供应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6.5、暂停施工(评分项15)
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成交供应商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
提出复工要求,采购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采购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成交供应商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成交供应商可自行复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采购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成交供应
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供应商
须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响应本条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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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工期延误(评分项16)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采购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采购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采购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
(6)采购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由采购人直
接从成交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累计处罚上限超
过中标金额的10%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响应本条款要
求。
6.8工程竣工(评分项17)
6.8.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6.8.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6.8.3、施工中采购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
括成交供应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采购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6.9、工程质量(评分项18)
6.9.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9.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6.9.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
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10、安全施工(评分项19)
6.10.1、安全施工与检查
6.10.1.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
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
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10.1.2、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成交供应商违反
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技术资料及移交(评分项20)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并移交下列(但不限于)项目及项目相关资料
7.1施工内业资料;
7.2技术说明书(含材料、设备的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及竣工图纸;
7.3其它正式验收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或资料。
三、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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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60)天内完工 | |
| 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址 | |
| 3 | 交货条件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月支付进度款,即按当月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结算审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3、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还,达到付款条件起28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
| 7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缴纳方式:无 | |
| 8 | 其他 | 更正说明: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模板,具体内容按以下描述为准: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结算审核,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此处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实际是“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3、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退还,达到付款条件起28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此处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实际是“支付结算审核价的3%”;以上表述不一致的,以此处说明为准。 |
其他商务要求:
9、货物的售后服务要求:
9.1、供应商保证按自身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标准及要求的产品。提供的材料、产品为全新的、原厂生产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产品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技术性能最先进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
有关部门合格证明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
9.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并更换产品及配件,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
,均是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9.3、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4、执行的标准及要求:磋商文件的规定;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土建、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等专业提供的图
纸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
9.5、在保修期后,因成交供应商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无限期追溯违约责任
。
10、质量要求
10.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
合格标准。
10.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供应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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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施工、正常操作和保养的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
10.3、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供应商须提供包装、运输方案),经采购人人员
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予无条件调换。
10.4、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自行承担。
11、验收
11.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11.2、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
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采购人按验收规范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
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际或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磋商文件、响应
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1.3、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技术资料及移交
成交供应商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采购人递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贰份。竣工资料须按照档案要求整理,且竣
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因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13.1、本项目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
费保修保养,非成交供应商原因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可成交供应商参照其当时市场行情报价,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13.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修理或更换。在修复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采购人。
14、违约责任:
14.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
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4.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4.2.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
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14.2.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
务的;
14.2.3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成交供应商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
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4.2.4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14.2.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4.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14.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
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
付相应的赔偿。
14.4成交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14.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
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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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若发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