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22
发布于
青海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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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奕帆竞磋(工程)2025-071

项目名称: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549956.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 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晁女士

电 话: ********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pdf

652.5K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清单(盖章、说明).pdf

1.1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工程)2025-071

采购项目名称: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

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6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工程)2025-071

项目名称: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549956.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

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

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

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同

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六、公告期限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

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

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

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晁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奕帆竞磋(工程)2025-071
2 采购项目名称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3 采购人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4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49956.72元(大写:伍拾肆万玖仟玖佰伍拾陆元柒角贰分)
8 项目分包个数 1
9 采购要求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食堂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5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11 磋商保证金 (1)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保证金金额:5000.00(大写:伍仟元整)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采购项目编号或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账户名: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11 磋商保证金 账号:82********715(2)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3)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12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政采云磋商客户端(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磋商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磋商活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正本2份,副本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正本需彩色打印)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30(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30(北京时间)
17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客户端
18 答疑澄清方式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19 代理服务费收取 1.收取对象:采购人支付2.收取金额:2000.00元3.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2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
23 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门源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7-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磋商人:详见第一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由本文件(word格式)和数据文件(excel格式)

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

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

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

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

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

-8-

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

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1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等费用)、保险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

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中标且

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

9.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一日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

9.3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保函,须由供应商从其企

业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

绝。

9.5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

退现金);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

还(不退现金)。

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

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

11.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

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磋商函

(4)最初报价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承诺函

-10-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施工组织设计

(11)项目管理机构

(12)资格审查资料

(13)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磋商保证金证明

(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12.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内容、价格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2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响

应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

12.3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2.4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12.5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

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

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磋商。

四、网上投标

13.网上投标

13.1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工期。

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4.1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14.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

五、开标

15.开标

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

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

15.2开标后,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

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磋商无效。

15.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

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

15.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

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

法解析、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将会通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未能按时上传报价、或上传的磋商最终报

价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

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

组成员责任;

-12-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磋商程序

17.1进入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

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

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7.2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

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

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1(1)-(9)、(12)的(一)~(三)-(15)及中小企业声明

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工期、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的;

(8)参与响应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13-

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17.2.2非实质性响应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3资格审查、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

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7.2.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17.2.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

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2.6评审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程由中小企

业承建,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

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

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

-14-

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

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2.7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8.评审办法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

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磋商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外地进青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5-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招标控制价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内容 满分分值 评审标准
磋商报价30分 报价分 20分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磋商报价30分 报价分 20分 (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商务部分11分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分 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各岗持证得1分,无证不得分),满分4分(须提供个人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
项目经理业绩 1分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建过的类似工程每承建一个得0.5分,满分1分。以(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或扫描)件为准)。
类似业绩 6分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得1.5分,最高分为6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或扫描)件。
技术部分69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9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供应商需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③主要工程施工方法④技术措施⑤对本项目的重难点理解分析,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技术部分69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9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供应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责任③管理制度④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4)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供应商需提供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③环境管理方案④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18-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供应商需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施工流程②施工进度计划③流水作业④管理措施,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6)资源配备计划(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应包括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7)施工总平面设计(4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临时设施布置方案②建设安全文明工地方案。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

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

-19-

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

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活动终止

22.终止情形

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

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20-

十、处罚

23.处罚情形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21-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工程)2025-071

采购合同编号:QHYF-2025-071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

供应商(受托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22-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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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评审报告;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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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代理机构

执壹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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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

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

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

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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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

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

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

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

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

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

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

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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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

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

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

金额。

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

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价付款。 计日工: 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
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 指按第17.4.1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 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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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

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3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

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

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

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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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化石、文物

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

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

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

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由发包人承担。

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专利技术

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

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

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

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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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

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

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

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

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

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

通知承包人。

3.3监理人员

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

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

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

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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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

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

或工程设备的权利。

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

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

字。

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

按第15条处理。

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

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

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

示。

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

处取得指示。

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商定或确定

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

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

果执行。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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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

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

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

护、管理和拆除。

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

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

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

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

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

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10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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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

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分包

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

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联合体

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

任。

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

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

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

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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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

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

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

员:

(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

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

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

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

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

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

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

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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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

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4.10.2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

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

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

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

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

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

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

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

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

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

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

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

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

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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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

加的费用。

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

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

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

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

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

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

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

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

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

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

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

监理人批准。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

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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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

人承担。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

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

场地或挪作他用。

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

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

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场内施工道路

7.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

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7.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

和监理人使用。

7.3场外交通

7.3.1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

担。

7.3.2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

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

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

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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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

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

括船舶和飞机等。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

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

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

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8.2施工测量

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

备和其他物品。

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

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

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

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

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

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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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2.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

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9.2.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9.2.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

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2.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

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

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9.2.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2.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

承包人负责赔偿。

9.3治安保卫

9.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

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3.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

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3.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

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

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

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9.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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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

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4.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

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

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

承担责任。

9.4.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

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9.4.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

水源。

9.4.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

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9.5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

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

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

取的紧急措施等。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

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

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

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

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

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人

-41-

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11.开工和竣工

11.1开工

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

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

期后尽快施工。

11.1.2承包人应按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

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

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11.2竣工

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

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

办理。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

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

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42-

11.6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

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

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

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3.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

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

供安全保障。

12.3.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

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4.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

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

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12.4.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

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

润。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43-

12.5.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

于第12.1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

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1(1)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

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22.2款的规定办理。

12.5.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

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

理。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1.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13.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1.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

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

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

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13.2.2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

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

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

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

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

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

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44-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

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

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

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13.5.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第13.5.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

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

可按第13.5.3项的约定重新检查。

13.5.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按第13.5.1项或第13.5.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

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

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5.4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

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3.6.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

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

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

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

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

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45-

14.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

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4.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

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

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4.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

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4.3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

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

审批。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5.2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

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3变更程序

15.3.1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

-46-

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

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

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5.3.3

项约定发出变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第15.3.3项约定向

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15.1款约

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

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

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

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

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15.3.2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

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

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

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3.3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

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

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7-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

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

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

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

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15.6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7计日工

15.7.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

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5.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

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15.7.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2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

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5.8暂估价

15.8.1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

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单位或分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

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5.8.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

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

-48-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

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工程

升项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封-1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合格编号:TJDE-2020-21001:AZDE-2020-21001:SZDE-2020-21001:YLDE-2020-21001:SZGS

-2022-22001:SZGS-2023-23001:ZHGL-2023-23001;FAGS-2024-24001:IMCS-*开通会员可解锁*01

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

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

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一级注乐

2511U

级注造价

RReH

B11*开通会员可解锁*8

编制人复核人:B112********

中经国厨工告集面专车)

中经杰程容W菜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效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扉一1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小沙沟村新建幸福食堂、团结村民族团结和红

色文化研学点改造提升项目。

二、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设计院施工图纸

(2)国标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税金执行青建工〔2019〕116号。

(4)人工费调增执行青建工〔2024〕388号。

(5)规费执行青建工【2019】361号。

(6)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

(7)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投标单位自行按实际考虑。

(8)工程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施工内容均包含在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

(9)该工程量清单有错项或漏项时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

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等,根据规范要求,加

以完善报价,如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与设计等不一致的地方,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程序提出质疑,中标后不得以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及名称与设计施工图、

技术说明(含答复)等不一致为由提出索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

际情况对施工的影响,应充分考虑编制施工方案,并作出报价。投标人对工程量

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

认可该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包含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一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1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土石方工程
1 ********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2.挖土深度:1.95m m3 89.37
2 ********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密实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m3 71.32
3 ******** 余方弃置 1.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 m3 18.05
分部小计
砌筑工程
4 ******** 砖基础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煤矸石实心砖MU22.基础类型:条形基础03.砂浆强度等级:M15 m3 10.75
5 ******** 实心砖墙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煤矸石实心砖MU152.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10.0 m3 19.34
分部小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主工程
6 ******** 带形基础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8.7
7 ******** 构造柱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4.45
8 ******** 圈梁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3.45
9 ******** 平板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6.3
10 ******** 栏板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2.64
11 ******** 现浇构件钢筋 0以内1.钢筋种类、规格:1 t 0.04
12 ********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业10以内 t 1.071
13 ********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业1|0-18 t 0.872
分部小计
门窗工程
14 ******** 木质门带套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M*********24002.成品木门 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一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2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5 ******** )窗金属(塑钢、断桥 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C*********24002.框、扇材质:70系列铝塑复合单框双玻中空玻璃平开窗 1
16 ******** )窗金属(塑钢、断桥 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C*********18002.框、扇材质:70系列铝塑复合单框双玻中空玻璃平开窗 3
分部小计
屋面及防水工程
17 ******** 屋面卷材防水 图集:青02J01-173-屋1.4厚SBS防水卷材两道12 m2 62.37
分部小计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18 ******** 保温隔热屋面 1.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厚度:120厚石墨聚苯板 m2 52.65
19 1******** 保温隔热墙面 图集:05J909-63-外19F m2 111.63
分部小计
楼地面装饰工程
20 ******** 块料楼地面 青19J2-52-地29 m2 31.2
21 ******** 块料楼地面 青19J2-52-地30(有防水) m2 17
22 ******** 散水 青19J2-12-散2 m2 45.79
分部小计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23 ******** 墙面一般抹灰 青19J2-121-内5 m2 1
24 ******** 块料墙面 青19J2-147-内86 m2 1
分部小计
天棚工程
25 ******** 吊顶天棚 m2 1
26 ******** 吊顶天棚 m2 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一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3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小计
其他装饰工程
27 ******** 玻璃雨篷 1.玻璃材料品种、规格:轻钢玻璃雨棚 m2 2.2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28 ******** 综合脚手架 m2 59.97
29 ******** 基础 m2 21.18
30 ******** 构造柱 m2 38.16
31 ******** 圈梁 m2 45.96
32 ******** 平板 m2 46.77
33 ******** 栏板 m2 52.73
34 ******** 垂直运输 m2 59.97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房屋建筑与装饰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

第1页共1页

工程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7.87
3 2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5.7
4 3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53
5 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6.9|
6 ********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96
7 ********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45
8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75
9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18
10 ******** 工程定位复测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66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一房屋建筑与装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

第1页共1页

饰工程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6
(2) 失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0.5
(3)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6.5
(4) 工伤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5
1.2 住房公积金 定额人工费 12
1.3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1页共4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强电
1 ******** 插座箱 1.名称:插座箱3.规格:(550X400X120)2.型号:5KW4.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30m,暗装 1
2 ******** 配电箱 1.名称:AL-CF配电箱2.型号:Pe=15.00KW3.规格:(400X550X200)4.箱体内含所有元器件7详见图纸设计5.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50m,暗装 1
3 ******** 控制箱 1.名称:YYKZ油烟排风机随机控制箱2.型号:2.25KW3.箱体内含所有元器件,详见图纸设计4.安装方式:距地1.8米暗装 1
4 ******** 照明开关 1.名称:单联单控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40m,暗装 1
5 ******** 照明开关 1.名称:三联单控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40m,暗装 1
6 ******** 插座 1.名称:单相二三孔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0.30m,暗装 2
7 ******** 插座 1.名称:单相二三孔插座厨房插座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30m,暗装 1
8 ******** 插座 1.名称:DZ单相二三孔插座2.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30m,暗装 1
9 ******** 插座 1.名称:单相二三孔插座电视插座2.安装方式:底边距地 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2页共4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00m,暗装
10 ******** 插座 1.名称:T单相二三孔插座2.规格:250V/16A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80m,暗装 1
11 ******** 普通灯具 1.名称:带声光控底座吸顶灯2.规格:1*22W3.类型:吸顶安装 1
12 ******** 工厂灯 1.名称:防水防尘灯2.规格:20W3.安装形式:吸顶 2
13 ******** 荧光灯 1.名称:单管节能荧光|2.规格:T8节能灯管1x3灯6W3.安装形式:吸顶安装 6
14 ******** 电缆保护管 1.名称:电缆保护管2.材质:钢管3.规格:SC50 m 100
15 ******** 电力电缆 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规格:4X164.含电缆头 m 100
16 ******** 配管 1.名称:配管2.材质:钢管3.规格:SC204.配置形式:暗配 m 48.94
17 ******** 配管 1.名称:配管2.材质:钢管3.规格:SC254.配置形式:暗配 m 89.27
18 ******** 配管 1.名称:配管2.材质:钢管3.规格:SC324.配置形式:暗配 m 24.35
19 ******** 配线 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BYJ4.规格:2.5mm2 m 139.28
20 ******** 配线 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BYJ m 294.3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3页共4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莅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4.规格:4mm2
21 ******** 配线 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BYJ4.规格:6mm2 m 131.24
22 ******** 配线 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B-BYJ4.规格:2.5mm2 m 26.65
23 ******** 配线 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型号:WDZB-BYJ4.规格:4mm2 m 13.66
24 ******** 接线盒 1.名称:灯具接线盒 9
25 1******** 接线盒 1.名称:开关、插座接线盒 9
26 ******** 接地母线 1.名称:接地母线2.材质:不锈钢扁钢3.规格:-40*4 m 38.82
27 ******** 等电位端子箱、测试板 1.名称:MEB总等电位端子箱2.规格:300×200×1003.安装形式:底边距地0.30m,暗装 1
28 ******** 试板等电位端子箱、测 1.名称:LEB总等电位端子箱2.规格:300×200×1003.安装形式:底边距地0.30m,暗装 1
29 ******** 送配电装置系统 1.名称:送配电装置系统 系统 1
30 ******** 接地装置 1.名称:接地装置 系统 1
分部小计
弱电
31 ******** 配管 1.名称:配管2.材质:钢管3.规格:SC254.配置形式:暗配 m 27.31
32 ******** 双绞线缆 1.名称:双绞线缆5)2.规格:UTP6-2x(4x2x0 m 14.42
33 ******** 射频同轴电缆 1.名称:SYWV-75-5 m 12.89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4页共4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34 ******** 信息插座 1.名称:网络插座2.规格:RJ45|3.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50m,暗装4.底盒材质、规格:含底盒 1
35 ******** 电视插座 1.名称:电视插座2.安装方式:底边距地1.50m,暗装3.底盒材质、规格:含接线盒 1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

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42
3 2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48
4 3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1.1
5 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
6 ********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52
7 ********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3
8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18
合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

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6
(2) 失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0.5
(3)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6.5
(4) 工伤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5
1.2 住房公积金 定额人工费 12
1.3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给排水工程第1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给水
1 1******** 复合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给水3.材质、规格:钢塑复合管DN204.连接形式:丝扣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15.47
2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给水3.材质、规格:S5系列聚丙烯(PP-R)给水管DN204.连接形式:热熔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8.11
3 ******** 套管 1.名称、类型:柔性防水套管2.规格:DN20 1
4 ******** 水表 1.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2.型号、规格:DN20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4.附件配置:螺纹挠性接头,闸阀,止回阀 1
5 ******** 减压器 1.材质:减压阀2.规格、压力等级:DN20 1
6 ******** 螺纹阀门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20 2
7 ******** 洗涤盆 1.材质:洗涤盆2.规格、类型:不锈钢 1
8 ******** 管道支架 1.材质:管道支架 kg 4.64
9 ******** 灭火器 1.形式: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规格、型号:MF/ABC4 2
10 ******** 灭火器 1.形式:手提式干粉灭2.规格、型号:MF/ABC5火器 2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给排水工程第2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热水
11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热水3.材质、规格:S3.2系列聚丙烯(PP-R)耐热性给水管DN204.连接形式:热熔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6.44
12 ******** 太阳能集热装置 1.名称:家用太阳能2.型号、规格:200L成品 1
分部小计
排水
13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排水3.材质、规格:加强型PVC-U排水管DN1004.连接形式:接口均为粘胶接口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6.97
14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排水3.材质、规格:加强型PVC-U排水管DN754.连接形式:接口均为粘胶接口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12.07
15 ******** 套管 1.名称、类型:柔性防水套管2.规格:DN100 1
16 ******** 给、排水附(配)件 1.材质:清扫口2.型号、规格:DN75 2
17 ******** 隔油器 1.类型:隔油池2.型号、规格:2300*10003.详见青18S2-139 1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给排水工程第3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雨水
18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雨水3.材质、规格:加强型PVC-U排水管DN1004.连接形式:接口均为粘胶接口5.阻火圈设计要求:2个6.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7.2
19 ******** 给、排水附(配)件 1.材质:87型雨水斗2.型号、规格:DN100 2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给排水工程第1页共1页

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42
3 2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48
4 3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1.1
5 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
6 ********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52
7 ********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3
8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18
合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给排水工程第1页共1页

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6
(2) 失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0.5
(3)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6.5
(4) 工伤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5
1.2 住房公积金 定额人工费 12
1.3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采暖工程第1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采暖
1 1******** 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热媒体3.规格、压力等级:焊接钢管DN254.连接形式:丝扣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30.11
2 ******** 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热媒体3.规格、压力等级:焊接钢管DN204.连接形式:丝扣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执行 m 42.75
3 ******** 钢制散热器 1.名称:钢制系列散热器2.型号、规格:SCGGZY4-1.4/600-1.0型,15组片 1
4 ******** 钢制散热器 1.名称:钢制系列散热器2.型号、规格:SCGGZY4F1.4/600-1.0型,14组片 3
5 ******** 螺纹阀门 1.类型:截止阀2.规格、压力等级:DN20 10
6 ******** 螺纹阀门 1.类型:温控阀2.规格、压力等级:DN20 4
7 ******** 螺纹阀门 1.类型:手动排气阀2.规格、压力等级:6 4
8 ******** 螺纹阀门 1.类型:自动排气阀2.规格、压力等级:DN20 2
9 ******** 热量表 1.类型:热计量装置2.型号、规格:DN25详见青18N1-25 1
10 ******** 套管 1.名称、类型:柔性防 2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采暖工程第2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莅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水套管2.规格:DN25
11 ******** 管道支架 1.材质:管道支架 kg 27.88
12 ******** 管道刷油 1.除锈级别:除锈2.油漆品种:防锈底|3.涂刷遍数、漆膜厚度:两遍 m2 6.78
13 ******** 管道刷油 1.除锈级别:除锈2.油漆品种:防锈底漆|3.涂刷遍数、漆膜厚度耐热色漆:各两遍 m2 3.76
14 ******** 金属结构刷油 1.除锈级别:除锈2.油漆品种:红丹防锈漆、调和漆3.涂刷遍数、漆膜厚度:各两遍 kg 27.88
15 ******** 管道绝热 1.绝热材料品种:岩棉保温2.绝热厚度:50mm m3 0.41
16 ******** 防潮层、保护层 1.材料:镀锌铁皮保护层 m2 13.73
分部小计
通风
17 ********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碳钢通风管道2.材质:镀锌钢板3.形状:矩形 m2 4.06
18 ******** 轴流通风机 1.名称:排油烟机2.型号:HTF-I-3.5风量:3350m3/h,风压420Pa功率0.75KW 1
19 ******** 水质净化器 1.类型:油烟净化器2.型号、规格:LK-35最大处理风量:3500m3/h功率100W 1
20 ******** 柔性接口 1.名称:柔性接口 m2 1.08
21 03B001 防虫网罩 1.风口下翻上设防虫网罩 1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采暖工程第3页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采暖工程第1页共1页

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42
3 2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48
4 3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1.1
5 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3
6 ********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52
7 ********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3
8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18
合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

工程名称:煤窑沟村新建幸福食堂--采暖工程第1页共1页

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6
(2) 失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0.5
(3)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6.5
(4) 工伤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5
1.2 住房公积金 定额人工费 12
1.3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工程第1页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整个项目
1 ******** 管沟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2.挖沟深度:2m m 40
2 ********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m3 80
3 ******** 阀门井 1.尺寸:1.2m*1.2m 1
4 01B001 塑料井 1.直径:1000 2
5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外2.介质:污水3.材质、规格:PVC-U管Del104.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要求计要求:按施工图设计 m 20
6 ********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外2.介质:污水3.材质、规格: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e3004.连接形式:弹性密闭圈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按施工图设计要求 m 20
7 01B002 玻璃钢化粪池 1.成品玻璃钢化粪池9m3 m3 9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研

工程名称:室外工程第1页共1页

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7.87
3 2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5.7
4 3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53
5 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6.9
6 ********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96
7 ********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45
8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2.75
9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18
10 ******** 工程定位复测费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0.66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

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

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十六)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标段:门源县浩门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及

工程名称:室外工程第1页共1页

研学点、幸福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6
(2) 失业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0.5
(3)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6.5
(4) 工伤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1.5
1.2 住房公积金 定额人工费 12
1.3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9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小沙沟村新建幸福食堂-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1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土石方工程
1 ********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2.挖土深度:1.95m m3 89.37
2 ********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密实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m3 71.32
3 ******** 余方弃置 1.运距:投标方自行考虑 m3 18.05
分部小计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分部小计
砌筑工程
4 ******** 砖基础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煤矸石实心砖MU202.基础类型:条形基础3.砂浆强度等级:M15 m3 9.94
5 ******** 实心砖墙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煤矸石实心砖MU152.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10.0 m3 14.7
分部小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主工程
6 ******** 带形基础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6.91
7 ******** 构造柱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3.89
8 ******** 圈梁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2.83
9 ******** 平板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6.2
10 ******** 栏板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3 2.35
11 ******** 现浇构件钢筋 0以内1.钢筋种类、规格:1 t 0.032
12 ******** 现浇构件钢筋 0以内1.钢筋种类、规格:业1 t 0.969
13 ********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业1|0-18 t 0.661
分部小计
门窗工程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小沙沟村新建幸福食堂-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2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4 ******** 木质门带套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M*********24002.成品木门 1
15 ******** )窗金属(塑钢、断桥 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C*********21002.框、扇材质:70系列铝塑复合单框双玻中空玻璃平开窗 2
16 ******** )窗金属(塑钢、断桥 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C*********20002.框、扇材质:70系列铝塑复合单框双玻中空玻璃平开窗 2
分部小计
屋面及防水工程
17 ******** 屋面卷材防水 图集:青02J01-173-屋121.4厚SBS防水卷材两道 m2 60.48
分部小计
工程保温、隔热、防腐
18 ******** 保温隔热屋面 1.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聚苯板规格、厚度:120厚石墨 m2 51.84
19 ******** 保温隔热墙面 图集:05J909-63-外19F m2 96.54
分部小计
楼地面装饰工程
20 ******** 块料楼地面 青19J2-52-地29 m2 48.71
21 ******** 散水 青19J2-12-散2 m2 38.23
分部小计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22 ******** 墙面一般抹灰 青19J2-121-内5 m2 71.67
分部小计
天棚工程
23 ******** 天棚抹灰 图集:青19J2-178-棚6 m2 48.44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小沙沟村新建幸福食堂-房屋建筑与装饰

第3页共3页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其他装饰工程
24 ******** 玻璃雨篷 1.玻璃材料品种、规格:轻钢玻璃雨棚 m2 3.83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25 ******** 综合脚手架 m2 59.37
26 ******** 基础 m2 17.28
27 ******** 构造柱 m2 32.88
28 ******** 圈梁 m2 37.87
29 ******** 平板 m2 46.77
30 ******** 栏板 m2 46.97
31 ******** 垂直运输 m2 59.37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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