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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1*开通会员可解锁*-975556 | ||
| 项目编号 | E4109005080A01750 | 招标人 | 南乐县实验中学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
| 交易来源: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15:54 |
|||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乐审信〔2023〕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乐县实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 投资项目代码: 2303-41*开通会员可解锁*-975556
1.2 招标人: 南乐县实验中学
1.3 项目业主: 南乐县实验中学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2.2 项目编号:DYPYGC-202511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标段编号:E4109005080A********
2.5 建设地点: 南乐县古城路东、南兴路西、爱民路北、政和路南
2.6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2.7 计划投资:约1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 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 2 年度 、 202 3 年度、202 4 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3.1.6、业绩要求: /
3.1.7、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3.1.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
3.1.9、其他要求:3.1.9.1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注: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
3.1.9. 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材料,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 10 : 0 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无需到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6.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6.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分钟 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乐县实验中学
地 址: 南乐县城关镇南关南后街112号
联系人: 黄占刚
联系方式: 138********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
联系人: 师香芬
联系方式: 166********
监督机构: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
地 址: 南乐县光明路与人民路向西 150 米路北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年 11 月 11 日
相关标段及附件
|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 |
| . [其他资料] 图纸、清单.rar | 下载 |
| . [其他资料] 濮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pdf | 下载 |
| . [招标文件] [已固化]-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_施工_招标)...gef | 下载 |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4年版)
编号:2024-HNPY-FJSZ-01
濮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版)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四年十月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4年版)
使用说明
一、《濮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
本》(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
文本》”)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
委20号令)以及《濮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等
编制,适用于濮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
二、《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
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
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
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
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其
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所有发布公告媒介的名称。
四、《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
充内容外,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因法律、法规、规章及政
策调整确需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如实填写。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以及濮阳
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
《濮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的规定选择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集中列示投
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四章第二节“通用合同条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4年版)
款”,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招标人根据《房建市政施工招
标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
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
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
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
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专用合同条款”由招标人
根据国家、省和濮阳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
定。
七、《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示
范性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本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
衔接。
八、《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相衔接。
九、《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相衔接。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4年版)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
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
程)(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DYPYGC-202511
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乐县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5
5.投标保证金...........................................................-5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1.总则.................................................................-16
2.招标文件............................................................-18
3.投标文件............................................................-19
4.投标................................................................-22
5.开标................................................................-22
6.评标...............................................................-22
7.合同授予............................................................-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24
第三章评标办法
1.否决投标的情形......................................................-31
2.评标办法前附表.......................................................-34
3.详细评审.............................................................-38
4.评标方法............................................................-43
5.评审标准............................................................-43
6.评标程序............................................................-44
第四章定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9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70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71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73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74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75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76
附件8:履约担保........................................................-77
附件9:预付款担保.....................................................-78
附件10:支付担保......................................................-79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七章图纸
第三卷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8
(一)投标函...........................................................-88
(二)投标函附录.......................................................-8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0
三、授权委托书........................................................-91
四、联合体协议书......................................................-92
五、投标保证金........................................................-93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4
七、项目管理机构......................................................-95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95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96
八、资格审查资料......................................................-99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00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1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2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03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04
(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05
九、拟分包计划表.....................................................-106
十、其他材料.........................................................-107
十一、技术标部分.....................................................-108
示例:...................................................................-110
一、一级标题............................................................-110
1.二级标题...........................................................-110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1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12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13
附表四:施工进度表....................................................-114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15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1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
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
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乐审信〔2023〕42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乐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
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投资项目代码:2303-41*开通会员可解锁*-975556
1.2招标人:南乐县实验中学
1.3项目业主:南乐县实验中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
动场及附属工程)
2.2项目编号:DYPYGC-202511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项目标段编号:E4109005080A********
2.5建设地点:南乐县古城路东、南兴路西、爱民路北、政和路南
2.6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
程
2.7计划投资:约1100万元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3.1.6、业绩要求:/
3.1.7、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
“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
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
3.1.9、其他要求:3.1.9.1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
或造价师、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
为同一人或两人);
3.1.9.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
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材料,招标人均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开标当天日期)
1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
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
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
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
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
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
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6-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无需到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
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6.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
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
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
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6.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
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实验中学
址:南乐县城关镇南关南后街112号
联系人:黄占刚
联系方式:138********
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
室、2906室
联系人:师香芬
联系方式:166********
监督机构: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址:南乐县光明路与人民路向西150米路北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乐县实验中学地址:南乐县城关镇南关南后街112号联系人:黄占刚电话:138********电子邮件:/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联系人:师香芬电话:166********电子邮件:/ |
| 1.1.4 | 项目名称 | 南乐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学教学楼及餐厅宿舍楼配套工程和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南乐县古城路东、南兴路西、爱民路北、政和路 |
| 1.2.1 | 资金来源 | 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6.业绩要求:/7.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9.其他要求:9.1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9.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日前 |
| 1.10.3 |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日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建市〔2025〕13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从即日起,废止《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2号)。”网址:***********)》《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网址:***********)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执行上述通知规定: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按满分计算。2、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答疑纪要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不需要确认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不需要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支行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行号:1********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份 |
| 3.7.5 | 装订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上传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5.2 | 开标程序 |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经济类专家2名,技术类专家3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不得少于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代表的确定:应由招标人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担任,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时,应有招标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非远程异地评审方式评标。 |
| 6.3.1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
| 7.3.1 | 履约担保 | ☑是,需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否,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 |
| 7.3.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词语定义 |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企业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 10.2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招标控制价为********.3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1元,安全文明措施费230843.37元,其他措施费56421.62元,单价类措施费92652.7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60000元,规费238697.48元,增值税891455.48元,招标控制价人工费依据豫建消技〔2024〕31号文件,材料价格依据“濮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第3期进行编制。 |
| 10.3 | 技术标评审方式 | 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技术标评审按评审内容拆分为12个独立模块进行随机重组。注:投标人应将技术标的文字描述及图表内容分别上传到对应的模块文件中。 |
| 10.4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10.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7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8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9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 定标方式 |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结果,举行定标会议,从中标候选人选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举行定标会议,在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中选出新的中标人,如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也可以直接重新招标。 |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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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信息(如无可以不填) |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法定代表人 | 股东信息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单位名称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65 | |
| 法定代表人 | 冯宇 | 股东信息 | 冯宇持股100% | |
| 设计单位 |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法定代表人 | 股东信息 | / | ||
| 造价咨询单位 | ||||
| 单位名称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8R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啸宏 | 股东信息 | 中舶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5%、张啸宏持股1.5% | |
| 监理信息(如无可以不填) |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法定代表人 | 股东信息 | / | ||
-17-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和要求
1.3.1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8-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
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
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线下书面形
式、线上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0-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濮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
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
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上内容中要求附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1-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页和扉页须加盖造价工程师专业印章(一、二级注册造价师
专业应符合相应要求)。
3.2.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
(1)现有的设计施工图纸;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
(4)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与招标控制价编制同期工程所在地的基准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省级、可参照省会城市公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
料价),基准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前三个月公布的基准价执行;
(5)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3.2.5投标报价说明
(1)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中的数量列入,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定额作合理的调整。
(2)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不得调整,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
各项费用金额应是全部完成该项目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在详细考察施工
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标价格。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
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由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
-22-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
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需签字或
盖章的应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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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
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开标程序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
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
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
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
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表;
(5)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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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托的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非远程异地评审方式评标。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
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评标
6.3.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6.3.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3不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否决投标的情形”列表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
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6.3.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
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问题的,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造成需要重新招标的,招标
人应依据法律法规重新招标。
6.3.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出具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
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
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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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3.3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
付担保。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
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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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
人。
9.5.2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
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
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
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
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9.5.3异议人、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提出
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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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恶意异议、投诉:
(一)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
议、投诉的;
(二)向网络、报刊等媒体提供失实信息,或利用移动通讯终端散发失实信息的;
(三)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投诉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同一投诉人1年内,被行政监督部门以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为由驳
回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拒绝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前款第(一)项所述以非法手段取得的
证明材料,是指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来源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泄露的评审情
况、投标文件等应保密的事项,或者投诉人无法证明来源合法性的证据材料。
9.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
关系;
(二)异议、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人、投诉人不能证明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是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取得的;
(四)异议书、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有关规定的;
(五)超过异议或投诉时效的;
(六)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的;
(七)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的;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
序的;
(八)异议人、投诉人主动撤回异议、投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的。
9.5.5异议程序
9.5.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异
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一)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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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9.5.5.2对开标的异议可以通过开标系统提出,其它异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按9.5.5.1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化系统平台提出。
9.5.5.3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场予以解释说明或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不具备
现场答复条件的可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和答复应当当场予以记录。
招标人收到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立即进行核查,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同时报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5.4经招标人核查,评标报告可能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可申请原评标
委员会进行复议、补充或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
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评标。需要复议、重新招标或评标的,应经行政监督部门
核实。
9.5.6投诉程序
9.5.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对招标人答复异议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
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依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9.5.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的异议书和异议
答复文件。已向其它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9.5.7异议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时,应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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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名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
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河南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
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
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
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
通道。
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
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
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
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
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
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
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
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河南省濮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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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投标人登录河南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河南濮阳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
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
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
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
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
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
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交。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
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
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
正。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十九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河南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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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
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
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
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
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
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
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
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
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河南濮阳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
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河南濮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
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
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
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
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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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1.否决投标的情形
|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
| 1 | 1.1 | 投标总价 | 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1.2 | 单项工程费 | 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 1.3 | 单位工程费 | 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 | 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2.2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 |
| 2.3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 |
| 2.4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 |
| 2.5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 |
| 2.6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 | 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 2.8 | 材料单价 | 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 | |
| 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
| 3.2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
| 4.2 | 暂列金额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 | |
| 4.3 | 暂估价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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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计日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 | |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 |
| 5 | 规费 | 与河南省相关要求不符的 | |
| 6 | 税金 | 与河南省相关要求不符的 | |
| 7 | 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 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同或一致的 | |
| 8 | 8.1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
| 8.2 |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的 | ||
| 8.3 |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 | ||
| 8.4 |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8.5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的 | ||
| 8.6 |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
| 8.7 | 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的。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 ||
| 8.8 |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的 | ||
| 8.9 | 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 | ||
| 8.10 |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
| 8.11 |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 8.12 |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 | ||
| 8.13 |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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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 | 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 ||
| 8.15 |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 ||
| 8.16 |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 ||
| 8.17 |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 ||
| 8.18 |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 ||
| 8.19 |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
| 8.20 |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 ||
| 8.21 | 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 ||
| 8.22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 ||
| 8.23 | 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 ||
| 8.24 |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 ||
| 8.25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投标人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 | ||
| 8.26 |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有瑕疵的 | ||
| 8.27 | 对投标项目工期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的 | ||
| 8.28 | 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 ||
| 8.29 | 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 ||
| 8.30 |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影响评标的 | ||
| 8.31 |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
| 9 | 9.1 | 施工组织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 技术标部分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暗标的。 |
注:1.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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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办法前附表
2.1商务标清标
| 商务标清标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1.1 | 投标总价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不通过。 |
| 1.2 | 单项工程费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 | |
| 1.3 | 单位工程费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 |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 |
| 2.2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2.3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2.4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2.5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2.6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 | |
| 2.8 | 材料单价 | 一致性检查 | 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算术性检查 | 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为不通过。 |
| 3.2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 算术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为不通过。 |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算术性检查 | 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为不通过。 |
| 4.2 | 暂列金额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为不通过。 | |
| 4.3 | 暂估价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通过。 | |
-36-
| 4.4 | 计日工 | 一致性检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为不通过。 | |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算术性检查、一致性检查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为不通过。 | |
| 5 | 5.1 | 规费 | 算术性检查 | 与河南省相关要求不符的为不通过。 |
| 6 | 6.1 | 税金 | 算术性检查 | 与河南省相关要求不符的为不通过。 |
| 7 | 7.1 | 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 综合性分析及对比 | 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同或一致为不通过。 |
-37-
2.2初步评审
2.2.1响应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8 | 8.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8.2 | 投标函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 |
| 8.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8.4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8.5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8.6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8.7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8.8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8.9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8.10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2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性评审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9 | 9.1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9.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9.3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4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5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6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8-
| 9.7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8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9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10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 | |
| 9.11 | 投标人社会关系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影响招标公正性;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是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况;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能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投标人与本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同一人,不能存在管理关系、或相互控股、参股的情况。 |
| 产生入围候选人 | |||
| 序号 | |||
| 10.1 | 是否评定分离 | ☑是定标方式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方法 | |
| 10.1.110.1.1 | 产生入围候选人产生入围候选人 | 一、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计算方式(此处的基准价和偏差率,仅用于计算入围候选人数量X。(一)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二)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三位小数)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暂列金额。二、符合性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三、确定中标候选人(一)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废标;(二)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3-10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直接进入综合性评审环节;(三)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时按照以下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1、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Q,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Y。●当10<Q≤20时,Y取11家。●当20<Q≤50时,Y取20家。●当50<Q≤100时,Y取30家。●当100<Q≤200时,Y取40家。●当200<Q≤500时,Y取50家。●当500<Q时,Y取60家。2、入围候选人数量X=Y*1.5且只保留整数。3、以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且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差率大于或等于0区间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取1/3(取整数位)家,偏差率小于0区间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2/3(取整数位)家。若浮动区间内没有足够数量的可选企业,则按照先在小于0区间取1家、再在大于或等于0区间取1家的顺序,循环扩大选择投标企业范围直至X值】,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定位入围候选人,如Q小于等于X,则入围候选人数量直接取Q值。4、对产生的入围候选人进行后续综合性评审。 | |
3.详细评审
本项目评标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3.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部分:20分;商务标部分:50分;综合标部分:30分。
3.2技术标评审
3.2.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
技术标进行可行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可行或者不可行。确认投标人技术标“可行”的,技术
标得分为20分,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综合标继续进行详细评审。确认投标人技术标“不可行”
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综合标不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
3.2.2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技术标进行
评审。评审得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计分。
3.2.3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20分) | ||||
|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评审得分 |
| 1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 | 0-2 |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 | 0-1.5 |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休,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分)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分)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分) | 0-0.5/项 |
| 4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 | 0-1 | |
| 5 | 工期保证措施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0-1 | |
| 6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1.5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分)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分) | 0-0.5/项 |
| 7 | 施工进度表 | 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0-1 | |
| 8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0-1 | |
| 9 | 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 4 | (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1分/项) | 0-1/项 |
| 10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3.5 | 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0-0.5分/项) | 0-0.5/项 |
| 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 0-1.5 | |||
| 11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 | 0-1 | |
| 12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0-1 | |
| 合计 | 20 | 0-20 | ||
3.3商务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50分) | ||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评审:30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10分;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5分;材料单价评审:5分。 | |
|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投标报价(X1,X2,X3.....Xn),N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其平均值;其标准差σ,;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数,记为Z,Z=(σ/μ)×100%,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报价最大值(上限)为:MAX=μ+3×K×σ,最小值(下限)为:MIN=μ-2×K×σ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的计算。K的取值为:Z>10%时K=0.1;10%≥Z>8%时K=0.15;8%≥Z>6%时K=0.2;6%≥Z>4%时K=0.25;4%≥Z>2%时K=0.3;2%≥Z>0时K=0.35。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规则: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N,当N<3时,J=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当3≤N≤6时,J=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N>6时,J=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注:上述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及得分计算 |
| 1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偏差率αFA=100%×(投标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最低偏差率βFA=100%×(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人合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综合评估法1.当αFA=0时,得满分30分(FA=30);2.当αFA<0,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1);3.当αFA>0,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当αFA=0时,得20分;2.当-7%≦αFA<0时,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20分上增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30分为止(FA=20+10×|αFA|/|βFA|);3.当αFA0,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基础2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20-|αFA|×100×2)。注:|αFA|、|βFA|为取绝对值函数,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A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 2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10分)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综合评估法 |
| 2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10分) | 1.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及得分FB1=10×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2.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及得分FB2=10×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3.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及得分FB3=0;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的最高分为10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及得分FB1=10×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2.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及得分FB2=10×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3.当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不含)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报价提出质疑X项,其中答复质疑合理项数X1,答复质疑不合理项数X2。合理部分得分按FB3=10×X1×R3/P计分,其中R3=0.5;不合理部分得分按FB4=-10×X2×R4/P计分,其中R4=0.5;4.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及得分FB5=0;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4+FB5,FB的最高分为10分。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 3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分)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偏差率αFC=100%×(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综合评估法1.当αFC=0时,得基础分3分;2.当αFC<0时,偏差率αFC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3分上加0.1分,依次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FC=3+|αFC|×100×0.1);3.当αFC>0时,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3分上减扣0.1分,依次类推,减扣至0为止(FC=3-|αFC|×100×0.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当αFC=0时,得基础分3分;2.当-20%≦αFC<0时,偏差率αFC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FC=3+|αFC|×100×0.1);3.当αFC>0时,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3分上减扣0.1分,依次类推,减扣至0为止(FC=3-|αFC|×100×0.1);4.当αFC |
| 4 | 材料单价(5分) | 材料单价基准价Jc是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综合评估法1.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2.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含95%)内的项数Nd,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3.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FD3=0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的最高分为5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2.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含95%)内的项数Nd,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3.当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不含)时,评委会应对投标人报价提出质疑Xd项,答复质疑合理项数Xd1,答复质疑不合理项数Xd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答复质疑合理时,按FD3=5×Xd1×Rd3/Pd,其中计分系数Rd3=0.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答复质疑不合理时,按FD4=-5×Xd2×Rd4/Pd计分扣减,扣完为止,其中计分系数Rd4=0.5。4.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不含)的项数FD5=0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4+FD5,FD的最高分为5分注:招标文件应该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的基准价计算。 |
3.4综合标评审
| 综合标(30分) | |||
| 序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企业业绩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所附资料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否则不得分。)(依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定标准评审) | 0≤得分≤2分 |
| 2 |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 平均考勤率≥80%, | 4分 |
| 80%>平均考勤率≥30%, | 8×(平均考勤率-30%)分 | ||
| 平均考勤率<30%, | 0分 | ||
| 3 |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 平均考勤率≥80%, | 4分 |
| 80%>平均考勤率≥30%, | 8×(平均考勤率-30%)分 | ||
| 平均考勤率<30%, | 0分 | ||
| 4 | 企业信用 | ☐方法一:某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 | 0-15分 |
| 4 | 企业信用 | 示例:L1、L2……Ln),其中最高值为LMAX,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15×Ln/LMAX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6+(Ln-80)/10。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o,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Lm=100×Ln/LoLm≥150%,Li=15分120%≤Lm<150%,Li=12分90%≤Lm<120%,Li=9分60%≤Lm<90%,Li=6分Ln<60%,Li=3分; | 0-15分 |
| 5 |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 | 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市场个人信用评价分值为W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W1、W2......Wn),其中最高值为Wmax,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得分:Wi=5×Wn/Wmax。 | 0-5分 |
注:
1.上表中“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涉及的“平均考勤率”,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提取。
2.上表中“市场(或个人)主体信用评价分值L、W”,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平台上提取。
提取数据为投标人开标当天平台显示的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和拟派项目经理的个人信用评价分
值。
3.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上表中“企业信用“”的三个方法中
的任意一个方法。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评审标准
5.1初步评审标准
商务清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5-
响应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l)技术标:见详细评审;
(2)商务标:见详细评审。
(3)综合标:见详细评审;
5.3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商务标评审。
偏差率计算公式:见商务标评审。
6.评标程序
6.1初步评审
6.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6.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规则进行
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的详细评审。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称为有效投标
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
金。
6.2.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
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6.2.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
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面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
-46-